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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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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第1篇: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范文

一、指导思想。以中央、省、市、县关于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成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四、职责分工

建管股、质安站:(一)做好所监管的在建项目建筑工地外来人员的排查、监控和预警工作。(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湖北、武汉籍员工适当延长春节假期,避免近期返宁。对从湖北等疫区拟返闽返宁的从业人员一律推迟返闽(具体返回时间按上级精神等待通知)。(三)督促落实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推迟到2月9日后复工,特殊情况需要在2月9日前复工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县住建局报告并经县政府同意后方可复工,同时应当采取严格防护保障措施做好卫生安全工作。(四)督查建筑工地要认真制订“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责任制,使防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各企业及在建项目要做好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发现有感染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查,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确认无传染风险再开工。(五)结合自身工作对相关企业进行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宣传动员。

住房保障股:负责督促指导县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等场所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

人防综合保障股:负责督促指导全县人防工程的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

房管所:(一)负责组织做好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摸排工作,并督促指导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管控。(二)督促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禁止现场集中促销等活动,减少近距离接触。(三)负责督促指导小区物业加强防控管理,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疫情应急预案和应对准备,加强值班制度,加强物业管理区域人员车辆进出管理,加强小区内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四)督促物业企业主动配合属地政府履行职责,配合街道、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疫情排查、登记、信息汇报工作,做好小区内疫情防范宣传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科学预防和应对疫情。

城建股:(一)负责督促指导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市政公用企业加强厂区安全管理,做好生产物资的储备,核实原料运抵车辆信息,加强巡查员工防护措施。

村建站:负责督促指导乡镇、农村的垃圾转运,监督乡镇、农村转运点环境消杀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各股室、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积极宣传,提高防控能力。各股室、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积极开展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宣传动员,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醒所属股室、单位职工和家属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做好自身防护,加强体育锻炼;引导干部职工及家属寒假期间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要求干部职工近期非特殊情况不得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

(三)及时报送疫情信息。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股室、单位如无异常情况,每天下午6:00前在局工作群报告;如有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置,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办公室。

六、启动预案

即日起启动应急预案。

第2篇: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范文

一、工作要求

贯彻落实“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十六字要求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工作:做到策略调整选择精准、防控措施落实精准、应急工作准备精准;实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坚决防止疫情反弹。

二、工作措施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各村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协调辖区内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各村和各单位按照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疫情发生的级别,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情况实行分级管理。

(二)健全应急指挥体系

按照“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的要求,研究制定我乡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进步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强化监测预警、风险防范、防控救治、信息、心理干预等方面的工作职能。

(三)完善监测预警机制

按照国家、省、市和市要求,开展医疗机构

哨点监测、公共场所外环境监测、药店购药人群监测、入境口岸人员监测、进口冷冻食品及从业人员监测、乡村管理人群监测、重点场所人员监测、乡村重点人群监测、病原学以及舆情等监测,确保实时掌握人群感染、发病情况,掌握外环境污染水平及变化趋势,及时开展快速风险评估和预警,果断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将可能发生的疫情风险降到最低。

三、组织领导

乡党委、政府成立应对秋冬季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的防控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四、做好应对准备

(一)加强外地中高风险区域来(返)潜重点人群排查。

联合各村、计生办、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力量,发挥村居通过网格化管理和“两长”作用,对外地通报的中高风险区域的来(返)潜人群及相关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管控。

(二)规范人员有序流动。

对低风险地区来(返)潜人员,持健康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入境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潜人员,在健康码互认、核酸检测结果互认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分类有序流动或隔离观察措施。

(三)严格执行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文件精神,确保我乡在秋冬季节,尤其是“十一”及中秋长假期间,有方案、有部署、有行动、有保障,不会因为工作的失误导致疫情的蔓延。

(四)卫生院预检分诊人员要做好守门员工作。对所有来院就诊患者及其陪护做好体温检测与登记,提醒进门手消毒;市外流动人员进院要扫安康码,发热人员要引导到发热门诊,由发热门诊医生进行相关检查后引导到隔离观察室,等待车辆转移到市立医院发热门诊。严格按照肺炎诊疗方案(第八版)诊疗要求,对发热病人进行专业处理并及时转诊。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医生要及时将当天发热人数报告到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上报;各学校防控负责人,要按照学校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将数据上报办公室,疫情防控应急小分队,要严格服从医院安排,服从疫情需要。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冲在防控一线,及时处理险情,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疑似病例,做好应急演练,严格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应急处理方案,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

(五)医疗物资准备。

建立疫情防控重要医疗物资储备保障供应制度,做好医用防护用品、设备、专用仪器和设备、消杀产品等的储备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储备相关疫情防控物资,确保有消毒液体温枪、温度计等必备物资。乡卫生院也要储备本单位不少于30天用量的防控物资,确保疫情再次发生时物资储备充足、供应渠道顺畅。

(六)消毒消杀准备。

各村各部门要开展消毒消杀工作,做好消毒质量控制。所用消毒产品要合法有效,并严格遵循产品说明书使用。要根据消毒对象的特点,选择可靠的消毒方法及消毒剂量,采取必要的检测手段,确保消毒效果。

(七)心理疏导服务准备

乡组建由乡、村工作人员、家庭医生、两长为成员的基层服务团队,负责心理疏导服务工作。

六、有效应对风险等级调整

(一)应急监测

疾情一旦发生,乡疫防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监测。对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暴露场所和单位的可疑商品、食品、物品、环境及相关生产和交易环节开展风险监测。对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暴露人群、疑似病例及其他潜在风险人员开展追踪管理,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如感染来源不明及疫情有扩散风险时,及时启动所在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组织开展入户主动排查,发现有发热、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者,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和诊治。

(三)风险预警

根据省卫健委公布的疫情风险等级,结合风险评估结果,精准划定和动态调整中高风险区的防控区域及疫点疫区,及时预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对象,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果断处置,有效遇制疫情传播和扩散。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坚持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指挥疫情防控的工作机制,主动谋划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压实各方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排查,按时上报

严格执行疫情零报告制度,发现高中风险地区、境外归来人员即刻上报,坚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各村操办红白喜事5桌以上需向乡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

第3篇: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疫情防控为先,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的前提和基础,统筹推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把肺炎疫情防控由多管齐下的应急状态转为科学精准的赏态化防控。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拂施,强化责往担当,坚持“四早”“四集中”原则,进一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严防本地疫情反弹,严防疫情暴发流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依法防控。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落实部门、行业、单位、家庭和个人的责任,提高依法治理能力。

(二)科学精准,突出重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科学防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联防联控,统筹兼顾。落实社区和单位联防联控,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应急处置,实现疫情防控闭环管理。广泛发动群众,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提速扩面,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三.重点任务

(一)保持有效防控机制,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

1,保持组织领导机制不变。保留现有各级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及各社区书记对属地常态化防控工作负总责。设置精简高效的实体化办事机构,完善日常运转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2,保持联防联控机制不变。严格落实防控工作属地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社会协同的防控体系,形成横到边、纵到底,覆盖街道、村居(社区)两级工作网络,实行网格化防控。

保持“四早”机制不变。继续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单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做到一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扑灭一起。

(二)突出关键领域和环节,强化完善疲情防控措施。1.强化海上疫情输入防控。严防疫情从海上输入,按照属地原则,加大对海员、船上务工人员及其他出海人员的摸排力度,做好人员登记,入惠返惠时其本人、亲属和用人单位要提前向所在村居(社区)申报人员姓名、入惠时间、交通方式等信息。返惠后及时纳入社区疫情防控体系。2.强化特殊场所卫生治理。落实落细养老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的防控措施,制定周密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防疫情输入和内部传播。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全面实施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定期开展排查筛查,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3.强化学校防控措施落实。按照《省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要求,压实各地属地管理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加快各级各类学校开学返校节奏,推动学校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认真落实“一校一案”,进一步细化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学校开学各项准备,严格执行开学条件核验制度,坚决守牢“条件不达标不开学”的底线。加强日常防控管理,形成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新模式。做好学校师生员工中的六类重点人群摸排检测工作。开展以师生员工家庭为单位的健康监测及接触史.旅行史排查,及时摸排检测有风险的人员。实行“测温+健康绿码”入校,严格落实晨午晚一日三检和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实行校外住宿教职工员工和走读学生“两点一线”管理。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健全学校定点医院和送诊绿色通道,优化体温异常师生员工核酸检测流程,缩短检测时间。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组织经常性演练,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做到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流行病学调查、第一时间处置,严防疫情扩散。强化学校联防联控与工作联动,组织教育、卫生院、市场监管、派出所等部门开展常态化巡诊巡查,定期不定期对学校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指导。健全学校与家庭、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动机制,完善校医配备制度,引导学生家长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推动社会理解和支持教育复学工作,确保每一个师生员工安全健康、每一所学校开学平稳有序。4.强化社会管理。实行“红色物业”,选举业主委员会,推进“全科大网格”。探索在住宅小区成立专属网格党支部,配套产生党小组长(楼长)、单元长,填补小区管理空白。完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夯实社区防控基础。5.完善社区服务与疫情防控。根据县疫情风险等级和社区疫情划分,科学精准实施社区疫情防控措施,统筹推进社区疫情防控和服务群众工作。聚焦恢复秩序提供服务,低风险地区或未发现病例社区,应解除社区封闭式管理措施,不再设置“硬隔离”“物理隔离”。除疫情防控重点人员外,原则上不限制人员流动和进出社区,不得超范围实施人员隔离措施,允许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继续实施人员和车辆出入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按规定有序恢复社区综合服务,有条件地区可建立快递员、配送员准入机制。加强社区防控工作人文关怀,帮助患者和隔离人员回归社区。坚持“外防输入”策略,健全由村居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人员、公安民警、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组成的社区疫情防控小组,持续开展外来人员排查和社区居民健康监测,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健康教育、随访登记、信息告知、物资准备、重点人员管理等工作,将社区防控措施落实到户到人,切实做到“四早”。动员农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控,减少农村大集、家族聚餐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做好外出打工人员防疫常识教育。提升社区防控信息化水平,实现健康监测、社区随访、人员登记动态化和信息化管理,做到社区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为推进疫情常态化防控奠定基础。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完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人居环境卫生整治、科学消杀、宣传引导和志愿服务,营造干净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6.完善复工复产精准防控措施。落实复工复产要求。除国家和省根据防疫情况公布的复工复产限制措施外,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自主决定复工复产及相关生产活动。压实用工单位防控责任。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属地、部门和行业管理责任,切实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精准落实到复工复产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建立完善企事业单位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防控方案预案,明确疫情应急处置措施与流程,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一企(单位)一策”。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辖区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系,及时报告疫情情况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置。抓好日常防控措施落实。严格实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一米线”等措施,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的通风消毒和环境清理等工作,做好员工日常健康监测与卫生管理。加强宣传培训,做好防疫物资储备,为员工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减少人员聚集。员工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即报告,及时送到定点医院进行确诊。7.完善公共场所常态化防控措施。抓实抓细常态化防控,全面做好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重点场所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人员出入管理,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人员防护、检测筛查、客流量控制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从严控制、审核、组织举办各类涉及人群聚集性活动,切实做到健康码必验、体温必测,引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防止聚集扎堆。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科学合理调配公共交通运力,引导乘客隔位就座、分散就座,降低人群密度;积极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购物排队等候时间;抓好住宿经营单位管理,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旅客排查登记和报告工作;大力推广使用自动测温筛检,提高查验通行效率。抓好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认真制定应对预案,妥善周密安排,加强外来人员核查,全面落实交通出行、就餐购物、外出旅游等环节的防控措施,采取门票预约、分时错峰、流量管理等手段,科学分流引导人群,避免人员聚集,严防疫情传播。

(三)突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落实精准化防控措施1.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强化工作衔接,做好籍境外人员的沟通安抚,指导其在当地做好防护。落实入境来惠人员提前3天报备要求,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加强与县指挥部联系和对接,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做好各类入境人员筛查管理,进一步健全入境来惠人员从口岸集中隔离到飞机入鲁、“点对点”接转、全面检测、医疗救治、社区管控的管理闭环,保证无缝衔接和闭环运作,实现从“国门”到“家门”的无缝对接与全链条管理。所有入境来惠人员隔离期满后,应及时纳入当地疫情防控体系,做好随访登记,继续进行14天居家健康管理,无可疑症状的,期满后可申领健康通行码。2.加强重点地区来惠人员服务管理。严格排查登记,进一步压实村居(社区)和用工单位责任,提前进行疫情重点地区来惠人员摸排,及时向上级报送相关信息。加强关爱帮扶,妥善解决重点地区来惠人员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决避免“身份地域”歧视。3.加强无症状感染者和出院患者健康管理。加强无症状感染者的筛查和管理,继续坚持“五个一律”,对所有密切接触者全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全部开展核酸等实验室检测,并扩大检测筛查人群和范围。对于无症状感染者和出院患者要做到“出院有人接”“隔离有人管”“康复有人做”“居家有人访”,实现在院治疗和出院管理全闭环。4.加强居民个人防护。增强健康意识,加强居民个人防护指导,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倡导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减少外出活动和人群聚集;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采用正确洗手方法;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个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四、强化学习宣传加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宣传,加大肺炎疫情防控由多管齐下的应急状态转为科学精准的常态化防控学习宣传,加大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理念学习宣传。完善健康公益宣传制度,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普及肺炎防控知识。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加强舆情监测研判,主动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将公共卫生管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推进健康防病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

五、强化保障措施

第4篇: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范文

一、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全面负责防控工作

副组长:Xx具体分管防控工作

组员:Xx具体负责防控工作,信息报送和电话回访

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宣传和晨检

二、传染病预防

1、按照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学校人口密集的特点,、容易在学生中发生的常见传染病,如流感,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肠道传染病等,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2、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3、定期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危害。

4、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用水卫生条件。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

加强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全体学生认真关注自己每天的健康状况,一有情况及时向家长及班主任报告。家长在家发现子女有、流感等类似症状的,立即到正规医院检查治疗并请通知班主任。学校全面实行学生健康查检制度。做到一天三次一个不漏。并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工作,如在校发现有流感等类似症状的,须立即隔离并通知家长带到正规医院治疗。加强监测、及时治疗,严防合并症、并发症等引起的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在同一学校短期内学生因病缺席异常增多(一学校达3人以上)或累计发现流感病例达10例时,学校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四、传染病控制措施

1、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2、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观察,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3、建立学生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4、对传染病人的活动环境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定期安排全校范围内的消毒工作。

5、做好学生缺勤,排查登记。各班班主任每天做好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的统计,并及时报告校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或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6、做好已发病学生的电话回访工作,掌握已发病学生的病情,协同医院做好防止并发症相关工作。对治愈可复学的学生明确复学要求:康复后凭卫生院证明,方可返校复学。

7、做好学校的环境卫生,消除疾病传染源。注重教室卫生,及时通风换气对教室等公共场所严格按规范要求消毒,对发病较严重的班级用漂白粉液喷洒和过氧乙酸熏蒸双重消毒。

8、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9、本校区内教职员工和学生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立即上报校长,按有关规定上报市卫生局或市疾病控制中心、有关医院进行紧急处置。

第5篇: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范文

(一)工作目标

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努力提高甲型H1N1流感病例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充分准备

各医疗机构要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的医疗救治设备和专业队伍的准备工作,做好相关设施、药品、消毒药剂和个人防护用品等的储备。

2、分级收治

区卫生局确定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我区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增加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必要时,动用宾馆等社会资源,建立和启用临时医疗救治点。

3、突出重症

各医疗机构对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以及学校、托幼机构流感样病例要严密观察病情,发现病情变化要及时向区卫生局报告,由区防控办医疗救治组根据病情请区、市级专家组会诊,重症病例、高危病例一律转至市南山医院统一收治,做到重症病例的早发现、早救治。

4、统筹资源

各医疗机构要树立大局意识,坚决服从区政府和区卫生局对医疗救治资源的统一调度。

二、组织体系

(一)区卫生局成立*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全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中楼605会议室,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人员:*,电话(传真):*。

*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区卫生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区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医院院长

张婉如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成员:***医院副院长

易巧玲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副院长

林萍区妇幼保健所书记

徐智胜铁心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胜利西善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崔益富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邱梓怀市第一医院南院综合管理办副主任

李宏大赛虹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二)成立*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与会诊专家组,负责我区甲型H1N1流感病例会诊、医疗救治工作指导培训和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等工作。

*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与会诊专家组名单如下:

北片专家组(市第一医院南院、区中西医结合等医院专家组):

组长:*内科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呼吸科主任医师*(转)

成员:*内科主治医师*

*副主任中医师*

*内科主治医师*

*儿科主治医师*

*检验科主任*

*放射科主任*

北片专家组负责铁心桥、赛虹桥、宁南、雨花新村街道发现病例的会诊及医疗救治指导工作。

南片专家组(**、市胸科等医院专家组):

组长:*呼吸科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呼吸科副主任医师*

成员:*

南片专家组负责*、西善桥、板桥街道、板桥新城、开发区管委会发现病例的会诊及医疗救治指导工作,以及定点医疗机构(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甲型H1N1流感的病例医疗救治技术指导工作。

三、实施病人分类处置

(一)定点收治

1、我区定点收治医院为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收治在我区发现的外地非高危病例与重症病例、居家治疗病例中病情变化需在院观察的病人,需收治到定点收治医疗机构的病例由区卫生局确定,区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会诊与指导,必要时请市卫生局组织市专家组会诊。转为重症病例的应转入南山医院治疗。

2、符合收治南京市第二医院南山医院的收治对象,由市卫生局组织市级专家会诊确定,并指定市急救中心负责病人转运。特殊情况必须居家隔离治疗时,区卫生局应密切监测病情,市专家组负责会诊指导。

(二)居家治疗

甲型H1N1流感病例多数病情较轻,临床转归明确,出现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疫情后,由区医疗救治专家组参照《江苏省甲型H1N1流感轻症病例居家隔离治疗与管理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南京市卫生局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区甲型H1N1流感轻症确诊及疑似病例居家隔离治疗与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对病例进行分类,对轻症病例原则上实施居家治疗。居家治疗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与疑似病例。所有病例一经确诊,立即由区医疗救治和会诊专家组上门区分轻、重症,一旦诊为重症立即请市医疗救治和会诊专家组会诊,确为重症者,转市南山医院治疗;轻症患者中病情稳定的病例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医生进行居家观察治疗;轻症患者中病情不稳定、仍有轻、中度发热、呼吸道症状等非轻症病例,由区医疗救治和会诊专家组会诊后确定是否收治定点医疗机构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非轻症病例一律由区医疗救治专家组每日查房,确定治疗方案,交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医生执行。

隔离治疗期间,患者病情一旦出现省卫生厅《指南》明确的情况之一时,责任医师应及时上报区卫生局,由区卫生局统一安排,将患者及时转至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诊治。

(三)防止重症甲型H1N1病例的发生

1、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居家观察治疗工作。对新发生的病例一律由区防控办医疗救治组专家进行轻、重症判别,重症病例一律转至市南山医院进一步治疗,轻症病例在居家隔离观察治疗期间,责任医生一定要每日两次随访其病情,一旦发现轻症病例尤其是儿童、老年人、孕妇、肥胖者以及患有慢性基础疾病者出现高热不退、气促和呼吸困难等症状时,应立即由所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救护车接至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并立即上报区防控办医疗救治组,由医疗救治组立即组织区内专家会诊,确定进一步处置措施。

2、发热门诊、发热病人就诊点一定要严密监测重症流感样病例,一旦发现重症流感样病例,尤其是儿童、老年人、孕妇、肥胖者以及患有慢性基础疾病者,一定要立即通知区疾病控制中心采集咽拭子进行甲型H1N1流感核酸检测;并对病例进行积极治疗。各医疗机构建立重症流感样病例日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流感样病例出现并发症或高热不退应立即上报区防控办医疗救治组。

3、各医疗机构对学校、幼儿园中因病缺课的发热、流感样病例要严密监测病情变化,建立重症病例日报告制度,对出现并发症或高热不退者要立即通知其到医院进行观察治疗;并将患者病情上报区防控办医疗救治组。

四、严格病人交接与转运

实施居家治疗病例需到区定点收治医疗机构治疗的病人由居家地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转运;需转市定点收治医院治疗的病人,由市急救中心负责转运。从病人家中或学校、单位接运病人的,分别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学校、单位将病人交给转运救护车,做好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的交接工作。转运工作要求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执行。

五、加强院感控制,严防交叉感染

1、严格预检分诊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规范预检分诊工作,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将有呼吸道症状的发热病人分流到发热门诊进行诊治;其他医疗机构要对有呼吸症状的发热病人相对隔离接诊,对有明确流行病学史的流感样症状病人分流到隔离诊室诊治。

2、落实个人防护与消毒隔离措施

甲型H1N1流感传染性较强,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按照卫生部规范要求落实个人防护与消毒隔离措施,严防院内交叉感染。对来院就诊的有呼吸症状的发热病人发放口罩,医疗机构中医务人员从事无菌操作、手术等岗位的工作人员、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的工作人员,以及与有呼吸道症状的发热病人诊疗有关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需戴外科口罩,其他岗位工作人员由各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特殊岗位人员按照规范要求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3、居家治疗的防护与消毒隔离

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版)》有关规定执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医生一定要告知轻症居家隔离患者应在家中单间隔离,加强开窗通风,不宜外出,尽量减少与高危人群的接触;离开隔离房间时应佩戴口罩,咳嗽打喷嚏时应用纸巾捂住口鼻;注意洗手及其他个人卫生措施,多饮水,注意休息,并根据医嘱按时服药。

4、严防院内感染发生

各医疗机构一定要高度重视警惕和防止出现甲型H1N1流感的院内传播,要从入院患者、来院访视者、医院内职工等途径严防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院内播散。尤其是要做好妇产科、儿科、老年科、呼吸科、肿瘤科等高危人群的院内感染防范工作;做好医务人员的防护工作。

六、社会资源的动员

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期,定点医院不能满足收治需要时,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动用宾馆等社会资源进行收治,主要收治非重症病例和高危人群病例。工作机制和流程如下:

1、卫生部门提出征用宾馆的建议。

2、同级人民政府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代表政府作出征用决定。

3、卫生部门建立管理团队,组建由呼吸科、传染科等专业医生和护士组成的医疗小组进驻相应宾馆,组织收治。

选择征用宾馆的标准:(1)远离人口密集区;(2)独立建筑或院落;(3)房间自然通风良好;(4)地面、墙面、卫生间等常用设施利于消毒;(5)废异物便于统一管理;(6)水、电、气供应有保障;(7)环境及餐饮卫生管理工作达标。

七、保障措施

1、培训演练

随着疫情的不断发展,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全员培训和实战演练工作,区防控办近期将组织全区性的培训、演练;通过培训、模拟演练,提高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甲型H1N1流感的诊断、鉴别诊断和救治能力,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要进行腾空、病例分流转运、医院感染防控等工作的演练,全面提升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的能力。

2、物资储备

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对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院感控制设施、设备、药品、消毒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尽快进行补充,做好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物资储备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3、信息管理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病例报告制度,及时按规定程序和方法报告病例及病例病情观察情况,不得瞒报、缓报、谎报。要严格执行传染病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向社会甲型H1N1流感疫情和病例救治信息,避免引起社会恐慌。由区卫生局加强对相关信息的管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6篇: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范文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传染病防治工作

1、年上半年无重大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1-5月共报告法定传染病9种353例,发病率为171.31/10万;其中乙类传染病9种265例,发病率为128.60/10万;丙类2种88例,发病率为42.70/10万。列前三位的传染病分别是:肺结核116例,占发病总数的32.86%;病毒性肝炎84例,占发病总数的23.80%;其他感染性腹泻63例,占发病总数的17.85%;

2、手足口病疫情情况:今年我县自4月5日发生首次报告病例后,我中心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的管理,严格晨检等制度遏制疫情的播散,没有积聚性病例发生,上半年共报告25例确诊病例,无重症及死亡病例。

3、甲型流感防控工作情况:年3月墨西哥暴发“人感染猪流感”疫情,造成人员死亡。我国卫生部于4月30日宣布将甲型流感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依照甲类传染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县疾控中心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全面防控。以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制定预案、强化应急技术及物资储备、增强疫情的监测报告等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了甲型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截止6月30日全县排查登记出国人员56人,疫区入境人员12人,疫区入境人员居家医学观察管理12人,居家医学观察7天后,无发热、咳嗽、咽痛等不适已解除居家医学观察。甲型流感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人,采取居家医学观察措施,无发热、咳嗽、咽痛等不适已经解除医学观察。全县无甲型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报告。

4、肠道门诊工作

根据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年霍乱等肠道传染病家侧计划》的通知(卫疾控[]46号)文件精神,全县自5月1日起,4家县直医疗机构和6家乡镇卫生院按要求开设有肠道门诊。截止5月31日共登记腹泻病人50例,其中县直医疗机构共登记43例,检索41例,检索率95.35%;乡镇卫生院共登记7例,茅坪场镇中心卫生院送标本到疾控中心检索1例,检索率14.29%。

(二)免疫规划工作

1、免疫“冷链”运转工作。今年常规免疫“冷链”运转2次,“九苗”接种7572人次,其中:基础免疫5907人次,加强免疫1665人次。“九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分别为:卡介苗100.00%、脊灰糖丸99.66%、百白破三联疫苗99.48%、麻疹疫苗100.00%、乙肝疫苗100.00%、麻风疫苗99.47%、乙脑疫苗99.74%、流脑疫苗99.48%;乙肝第一针及时接种率为99.39%;加强免疫接种率为:脊灰糖丸99.67%、百白破99.74%、麻疹疫苗99.44%、麻腮疫苗100.00%、白破二联疫苗99.41%、流脑疫苗99.36%、乙脑疫苗100.00%。“九苗”实际接种率均在95%以上。

2、全县医保人员乙肝筛查与乙肝疫苗接种工作。为有效遏制乙肝的高流行态势,使我县人群乙肝发病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有显著下降,节约医疗开支,根据《湖北省卫生厅2006-2010年乙肝防治工作规划》,经县人民政府[劳社()53号]批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批准,疾控中心承担对全县参加医疗保险人员进行乙肝筛查和乙肝疫苗接种工作。上半年完成乙肝筛查4784人,乙肝疫苗接种4100人次。

3、预防接种副反应监测工作。根据《预防接种管理规范》中的《预防接种副反应监测方案》具体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预防接种副反应监测工作,上半年共报告预防接种副反应10例,无预防接种差错事故发生。报告的预防接种副反应进行个案调查10例,及时上报10例,及时率100%;及时审核10例,审核率100%;卡片填写完整10例,完整率100%。

4、预防接种门诊和接种人员资格认证工作。预防接种门诊和预防接种人员每年要通过县卫生局考核、考试合格方能认证。今年4月县卫生局对全县预防接种人员进行了免疫规划知识培训、考试,考试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共培训57人,考试合格57人,合格率100%。根据《县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验收方案》对全县预防接种门诊和接种点进行了考核,8个预防接种门诊和3个产科接种点考核均合格,合格率100%。

5、生物制品管理工作。根据《疫苗流通与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县生物制品进行了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县疾控中心建有冷库,专人管理,确保全县生物制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全县“冷链”运转疫苗由县疾控中心用“冷链”运输车统一配送,专人负责,整个运输过程建立有温度监测。年我县一类、二类疫苗和一次性使用注射器,入库和下发均在国家《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管理平台》和金卫信建立的《生物制品系统》按要求进行了数据录入,疫苗种类、入库、出库录入率100%。做到纸质账目、信息系统和仓库实物相符。冷库无过期失效疫苗。

6、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县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我县预防接种门诊在完成了2005年后出生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录入工作及安装完成预防接种刷卡系统后,年全县儿童预防接种信息也实行了金卡管理。今年4月金卫信公司为各接种门诊客户端软件进行了升级,所有预防接种信息均能上传到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服务器。我县真正实现了目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微机化管理。

(三)艾滋病防治工作

1、艾滋病防治机制进一步完善。今年4月份,县政府与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政府签定了目标责任书,使相关部门明确目标明确和责任到位。

2、1-5月对2396人开展HIV抗体检测,检测出1例HIV感染者。

3、娱乐场所100%安全套使用项目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娱乐场所195家,从业人员475人,均实施了100%安全套使用项目,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4、我县自年以来累计发现7例HIV感染者,目前管理的HIV感染者有5例,我们对他们进行了每3月一次的随访,并对新发现的1例AIDS实行了抗病毒药物免费治疗,同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切实解决了他们的生活困难。

(四)结核病防治工作

1、县政府对结核病防治工作非常重视,将结核病防治经费纳入了今年的财政预算,对我县今年的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得到了有力保障。县疾控中心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和《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免费检查和免费抗结核病治疗政策,使我县结核病防治政策与技术策略得到了全面落实。

2、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得到很好实施。年上半年,共接诊登记疑似肺结核病人583例,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134例,完成全年发现任务的55.83%(134/240);对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严格按照《指南》规定的化疗方案落实了免费抗结核治疗。年登记治疗的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为93.24%,疑似肺结核和肺结核病人报告率为100%,转诊率为98.61%,转诊到位率为77.93%;病人追踪率为100%,追踪到位率为96.42%。

(五)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1、查螺。开春以来,春季查灭螺工作便已展开,上半年螺情监测调查了两个乡镇,调查钉螺村7个。共完成查螺122.38万平方米,查螺任务完成率81.59%;调查环境786处,调查框数17740框,没有发现活的钉螺。

2、灭螺。对历史钉螺点旧县村肖家院子和安鹿村何家榜进行一次药物灭螺,灭螺面积共7万平方米,占全年任务的70%。

于5月份对旧县镇安鹿村何家榜历史螺点进行了水利工程灭螺,历时近1个月,投入资金15000余元,建U型渠72米,硬化地面20平方,彻底改善了钉螺孳生环境。

(六)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工作。

1、按照《湖北省碘盐监测方案》认真开展碘盐监测。我们随机抽取花林、旧县、茅坪、荷花、河口5个乡镇300户居民食用盐进行半定量检测,未发现非碘盐。共抽样300份,碘盐合格率100%。同时在抽取碘盐的五个乡镇共抽取尿样100份送到市疾控中心检验。

2、疟疾监测。在全县9个医疗单位开设发热门诊,于5-10月份开始,对发热病人进行疟原虫血检,5月发热病人323人,血检322人,血检率99.69%,占全年任务的10.73%。

3、消毒杀虫工作。今年4月共对我县手足口病疫点荷花慧心幼儿园进行了终末消毒,环境喷雾消毒面积达750平方米,消毒后经采样送检均达到合格的消毒效果。

(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切身权益,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疾控中心职业病体检工作专班,按照体检程序认真检查。上半年我们对67家有职业危害的煤炭、磷化、硅石、铜矿企业共4134名作业工人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通过体检发现尘肺观察643人,检出率15.55%;疑似尘肺待定276人,检出率6.68%。

二、工作措施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目标管理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疾控工作,县政府在年初与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签订了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将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防治工作纳入到年卫生目标责任管理。一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落实了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防治、免疫规划、应急物资储备等专项经费,并逐步拔付到位。二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深入医疗基层,督导甲型流感防控工作,明确提出防治甲型流感是项政治任务,要高度警惕、严密防控,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各个环节做到无缝对接,外堵输入,内防扩散,确保全县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

(二)加强相关部门联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我们建立了重大疫情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联络和配合。每年我们与公安、民政、教育、农业、水利、工商、财政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情况。特别是与农业部门在防治血吸虫病工作上,更是紧密联系、互通信息,及时掌握疫情。在与相关部门配合的同时,密切关注周边地区的疫情,相互通报疫情和信息,随时掌握周边县市疫情动态,必要时采取联合行动。由于我们措施得力,防范严密,如手足口病未在我县大流行。

(三)合理划分任务,定期督导检查

在年初,CDC就将各项任务科学合理的分配到相关单位和科所,在分配任务的同时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统一标准,统一质量,统一进度。定期进行督导检查,采用不同的督导方式。如用电话督导结核病防治工作,现场督导免疫规划、传染病、结核病等,以文件形式督导疟疾防治工作等。年县卫生局和县甲型流感防控指挥部组织由卫生监督局、疾控中心组成的督导检查专班对全县医疗机构、学校和幼儿园的手足口病、甲型流感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三次,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随时督察。做到传染病防控工作不留死角不留漏洞。由于不同形式的督导,促使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四)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大力普及防病知识

一是结合创卫工作,全方位的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中心健康教育所为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承担起全县健康教育业务技术指导工作职责,全县现有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40多人,按照《省级卫生县城标准》,结合贯彻卫生部《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的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各项健康教育活动,促进健康教育工作在我县全面展开。如各级学校均开设有健康教育课,各级医疗单位、社区、各行业及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并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经认真考核评选表彰出10家“无吸烟单位”。

二是县疾控中心根据季节性传染病发生特点办有宣传专栏四期;在甲型流感防控期间发放《致全省居民的一封信》共9万份、甲型流感预防与治疗手册100本,在网络上发送2篇宣传资料,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甲型流感传染源、传播途径、临床症状以及可行防护措施,一旦出现流感样症状应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告诉大家甲型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的,消除了我县广大群众对甲型流感的恐惧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是利用卫生主题宣传日广泛宣传防病知识,增强民众的防病意识,提高防病能力,让他们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身心健康。在“5.15碘缺乏病宣传日”,由卫生局组织疾控中心、县盐业管理局、经济商务局联合在中百仓储门前举办了一场以“全社会共同努力,持续消除碘缺乏病”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同时荷花卫生院、茅坪卫生院也分别在荷花镇凤翔宾馆和茅坪场镇中学门前设有宣传点。宣传活动中,市民踊跃观看展牌、展品,索取宣传资料,并现场进行碘缺乏病知识问答题答题活动,发放了活动礼品(碘盐、手提袋、围裙等),赠送碘盐200余公斤。我们还将80年代拍摄的碘缺乏病人的黑白照片20张贴上展板,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五)加强应急工作领导,提升应急队伍能力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应急组织。县疾控中心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与应对工作专班,加强对各类应急工作的领导。应急应对处置工作专班下设流行病调查组和疫情信息组、疫点疫区消毒与消毒技术指导组、检验检测组、宣传教育与后勤保障组。分工明确、责任到组、各负其责。工作专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24小时疫情信息收集和及时处理,专班工作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是制订预案,加强应急知识培训。为保证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科学、规范、有序处置,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先后制订了《县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制预案》、《县人感染猪链球菌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县突发人间禽流行性感冒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县霍乱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县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县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县血吸虫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预案》、《县甲型流感防控工作预案》等一系列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各类预案汇编成册,发放各医疗机构组织学习,保证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做到常备不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处置科学。

为提高疾控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传染病防控知识水平,疾控中心以例会、集中培训等方式对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县直医疗机构及乡镇疾控人员、个体医生及福利院院长开展应急知识和传染病知识培训,共培训160人。培训内容包括《湖北省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年版)》、《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年版)》、《甲型流感诊疗方案(版)》、《甲型流感预防控技术指南》、《甲型流感疫情报告管理》、《甲型流感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甲型流感应急物资的储备与管理》等相关知识,同时对各乡镇公共卫生人员进行了应急演练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专业人员应急技术水平,一旦发现疫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的要求,及时科学规范处置,防止疫情的扩散。

三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根据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县疾控中心在原有物资储备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针对甲型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储备了防护用品、消毒药品、消毒药械和应急箱、采样箱等。同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疫情,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疾控中心着眼长,从安全出发,投入近4万元,在鸣凤镇双利村的孙家岗原血防站院内,新建一栋消毒药品专用仓库,建筑面积120多平方米,共3间。按照物资储备仓库建设标准,该仓库具有防潮、防盗功能,同时消毒物品可分类储藏。

四是建立完善网络直报系统,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报告工作。建立健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加强了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完善了覆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局、医疗机构的突发事件和疫情报告信息网络系统,按村卫生室向当地乡镇卫生院电话报告,县直医疗机构和卫生院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直报,疾控中心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制度,实现了县、乡(镇)、村准确快捷三级信息报告联网。

县疾控中心配备一台专用电脑、2部移动电话和1部固定电话用于突发疫情处置,各医疗单位均配备有电脑。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基础建设和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如何进一步强化乡镇公卫部枢纽作用、村卫生室的基础地位和网底作用,如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防疫队伍有待探索和加强。

(二)疾控队伍急需充实

随着经济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期望不断提高,防治重大疾病发生的任务不断加重,目前我县公共卫生专业人才比较匮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工作职能不断增加状况下,如何吸引人才、稳定人才是目前重要的困难之一。

第7篇: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范文

 为切实做好我市结核病防治整改工作,确保结核病防控策略在我市顺利实施,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部署,根据省卫生厅《关于2013年上半年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情况的通报》(鲁卫疾控字[2013]53号)要求,对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了工作对策,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初诊患者数较去年同期下降;

(二)确诊患者数较去年同期下降。

二、整改目标

(一)可疑肺结核病人就诊率占辖区总人口的3%;

(二)积极发现结核病人,完成省市下达的工作任务;

(三)医疗机构疑似肺结核病人报告率100%,转诊率100%;

(四)结核病追踪率达到100%,追踪到位率达到95%,总体到位率在90%以上。

三、整改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组织领导

结核病是一种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在全球广泛流行,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已成为重大公共问题和社会问题。要求我市各医疗机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2013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的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

 要求我市各医疗机构进一步细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悬挂横幅、板报、宣传栏、宣传品等宣传方式,针对不同层次的人群,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深入开展结核病防治政策和防治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不断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结核病防治知识和国家对结核病人实施优惠政策的知晓率,营造我市结核病防治宣传氛围。

(三)加强疫情报告,积极转诊病人

要求我市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落实《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切实做好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加强肺结核病人的报告、转诊工作。

(四)构建三级网络,落实病人追踪

疾控中心、镇(街)卫生院(中心)和村卫生室(诊所)进一步完善三级追踪网络,对医疗机构报告未到定点医院就诊的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病人,实施三级网络追踪,及时反馈病人追踪到位情况,不断提高病人追踪实效。

 

                          ***市卫生局

第8篇: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范文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条块结合;部门协作,职责明确;整合资源,快速反应。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市卫生健康委成立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工作指挥部,负责全市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指挥、协调工作。指挥长由委主要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委主管领导和有关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委疾控处(卫生应急办)、办公室、规划财务信息处、医政药政处、中医管理处、中药发展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综合执法监督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下设综合组、医疗救治组、卫生防疫组、卫生监督组、宣传组、资金保障组、专家咨询组。

(一)综合组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制定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预案、方案,组织相关培训和演练;开展系统内防汛隐患排查和督导工作;建立和完善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处置专家组和应急队伍;落实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卫生应急救援工作等。

(二)医疗救治组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并落实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等,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合理调配医疗资源,组派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医疗救治应急专家队伍,并实施医疗救治工作;灾害发生后,汇总各市医疗救治情况,总结交流临床诊治经验,组织医疗救治专业人员培训,及时修订完善各项诊疗规范、原则和技术要求等;发挥中医药在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医疗救治中的优势作用等。

(三)卫生防疫组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并实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方案,组建市级疾病防控队伍,并开展培训,指导灾区开展疾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监测报告工作;灾害发生后,组织指导灾区开展消杀灭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及其相关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做好灾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验室检验、检测工作等。

(四)卫生监督组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并落实灾后卫生监督工作预案,并指导实施;组建灾后卫生监督应急队伍,做好灾区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灾区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执法监督检查等。

(五)宣传组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并实施灾后卫生防病宣传工作方案,指导灾区开展公众自救、互救及卫生防病等科普知识宣传活动;负责协调宣传部门,做好媒体的舆论引导工作等。

(六)资金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市财政等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防汛防震工作经费,及时汇报经费需求情况。

(七)专家咨询组

主要职责: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准备和灾区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卫生监督等现场处置的技术咨询和指导,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等。

三、应急准备

(一)风险评估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市和重点地区可能出现的灾害所引发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公共卫生风险进行评估。市直医疗卫生机构要评估本单位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提高防灾防汛水平,并对可能出现的因地震、洪涝等灾害导致水、电、气等能源供应中断而严重影响医疗卫生服务的情况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二)卫生应急队伍

依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及有关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组建4支市级防汛防震卫生应急队。

各支市级卫生应急队伍要按照“平急结合、分类管理、统一调度、协调运转”的原则,根据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工作需要,调整充实卫生应急队员,加强管理、培训和演练,提高灾害卫生应急能力。

各市级卫生应急队伍所在单位要根据专业特点和灾害卫生应急需要,为应急队伍配备相应技术和物资装备。

(三)协调配合机制

灾害发生后,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军队和武警部队卫生部门之间以及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间的信息通报、工作会商、措施联动。协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调集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灾区食品卫生监督等。

(四)社会公众的健康教育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向广大医务人员和看病就医人员开展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常识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原则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灾害后,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指挥部在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根据灾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需要,调动市级卫生应急队伍和全市医疗卫生力量,组织灾区开展卫生应急工作。必要时,可制定对口支援方案,组织支援地区与受灾地区协同开展工作。

(二)响应措施

1.信息收集、报告、通报和评估

灾害发生后,灾区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实行灾害卫生应急信息日报告制度,将灾情、伤情、病情、疫情、灾害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和卫生系统因灾损失情况等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工作组,经各工作组汇总后每日报综合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相关信息。

灾害发生后,专家咨询组负责开展灾害对人的健康的危害程度、伤亡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等卫生学评估,研究提出应重点开展的救援措施以及医疗卫生人力、物资、外援等需求意见。

2.医疗救援

灾害发生后,组织灾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现场医疗急救、检伤分类、伤病员转运和院内救治等工作。确定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如因灾伤病人员数量较多,超过当地医疗机构救治工作负荷,可根据情况,统一协调和交通运输、财政等相关部门支持下,将伤病员集中运送至外地治疗。在医疗救治的同时,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消除民众心理焦虑、恐慌等负面情绪。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

灾害发生后,开展灾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实行灾害相关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管理和汇总工作。

4.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

灾害发生后,积极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性服药和应急接种等工作。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组织开展核实诊断、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与检测、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等工作。

5.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

灾害发生后,积极开展灾区饮用水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依法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供水活动和公共场所卫生实施监管。指导群众临时安置点饮用水卫生工作,防止介水传染病发生。

6.环境卫生处理

灾害发生后,指导灾区及时清除和处理垃圾、粪便,指导做好人畜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对住房、公共场所和安置点及时采取消毒、杀虫和灭鼠等卫生措施。根据工作需要,在灾区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7.卫生知识宣传和风险沟通

积极开展灾区自救、互救及卫生防病科普知识宣传。做好媒体和公众公共卫生风险沟通工作。

8.自救与防护

灾害发生后,受灾地区医疗卫生机构迅速开展自救工作,尽快恢复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对因电、水、油、热、气(汽)等能源供应中断造成医疗卫生服务无法正常开展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调拨发电机、净水器等仪器设备和有关能源,尽快恢复能源供应。

(三)响应终止

灾情稳定后,经指挥部组织评估,确定应急阶段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结束,可以做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并进入恢复重建和灾后防疫阶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市卫生健康委成立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工作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和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本总体方案要求落实各项工作,细化具体工作方案,完成各项应急准备,确保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工作有效开展。

(二)落实经费和物资保障

安排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负责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市级卫生应急队伍所在单位要尽快储备适量的卫生应急物资,维护卫生应急救援设备和设施,使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三)做好应急值守

指挥部成员、市级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队队长手机 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通畅,及时到位。

(四)及时总结

在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响应终止后,综合组负责组织对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工作效果,认真分析总结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并向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上报工作总结。

第9篇: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为核心,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精心组织,多策并举,分线推进,狠抓落实,坚决确保灾区“两个稳定”,为灾后恢复重建创造安全平稳的良好环境。

二、任务措施

(一)全面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

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以灾区居民、安置点受灾群众,电厂、水库、水坝周边村屯居民及其他具有不稳定苗头的人员、群体为重点,深入细致地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了解受灾群众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家庭状况以及现实动态等基础信息,排点为:

1.“”等组织及敌对势力活动情况,特别是在灾后恢复重建期间进行捣乱破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迹象和苗头;

2.家中有人因灾死亡、财产损失惨重、丧失生活保障受灾群众的现实动态;

3.可能引发群访事件的不稳定因素及受灾群众串联活动迹象;

4.群访骨干、进京访老户及可能肇事肇祸分子等重点人员的不稳定动态;

5.互联网舆情动态及有害网络信息情况;

6.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社会矛盾。

(二)全力预防并化解各类群访隐患

各级公安机关要围绕排查掌握的涉访不安定因素,采取技术侦控、网络监控、物建特情等有效措施,确保做到超前预警,超前落实矛盾调处措施,务求将矛盾隐患控制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1.对市区多家国有企业、永吉县农资公司、化纤集团等原有群访专案,要保持工作力度不减,安排专门警力严控骨干,提前落实法律告知、告诫措施,严格实行稳控责任包保。同时,要进一步加大调查取证力度,做好依法处理准备,防止其在灾区恢复重建阶段聚众上访、制造事端。

2.对灾区出现的上访隐患,要及时开展矛盾调处,对涉访重点人员逐一采取结对包保、专警稳控等工作措施,确保实时掌握动态。各级公安机关要定期汇报维稳工作情况,研判形势,研究对策,协调建立联合稳控工作机制,并积极采取综合性化解稳控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妥善处置各类群访事件

对灾区发生的群访事件,各相关部门要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1.市公安局负责制定灾后恢复重建预防处置群访事件总体工作预案,确保措施周密,可操作性强,并从现在开始至恢复重建工作结束,每天保证足够警力备勤,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时刻保持临战状态,提前做好各项处突准备。

2.群访事件发生后,事涉地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快速反应,紧密配合,迅速采取措施,有效平息事态。工作中,要讲究策略方法,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三慎”原则,防止矛盾转移激化。

3.对上访期间违法过激行为,特警部门或事涉地公安机关要态度坚决,依法果断处置。对采取烧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刑警部门要及时介入,设立专案,深入调查,全面取证,对违法犯罪人员严肃处理。

4.法制部门要为群访事件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支援,对违法人员处理工作要严格把关。

(四)严厉打击各类现行违法犯罪

对灾区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定案件、定单位、定人员、定责任”的破案责任,坚决执行“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处置、优先侦查”的工作原则,尽全力快速侦破,做到“六个坚决打击”:

1.坚决打击“”等组织及敌对势力制造散布谣言、煽动社会动荡、捣乱破坏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2.坚决打击趁灾盗窃、抢劫、诈骗以及侵吞、破坏救灾物资等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3.坚决打击侵占、挪用捐款,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生产、销售伪劣和假冒食品、药品、农用物品、医用器材等生产生活用品以及出售、使用假币、假发票等经济犯罪活动;

4.坚决打击杀人、伤害、抢夺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锋芒性犯罪活动;

5.坚决打击利用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损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6.坚决打击利用互联网造谣惑众、散布有害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全面加强社会治安巡逻防控

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巡逻防控工作的频度和力度,保证见警率,有效弹压社会面。

1.要围绕灾区过水房屋、商铺、主要街路和重点部位,组织警力采取警戒封闭、专人看护及24小时不间断巡逻等防控措施,确保灾区治安秩序稳定,做到警灯常亮、警车常巡、警力常在;

2.要协调指导乡镇(街道)、社区(村屯),动员基层党政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和相关辅警人员,成立治安巡逻组和护村队,围绕灾区房屋、街路和重点部位,实行分片包干、常守常巡,形成警民联手、群防群治的良好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灾区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3.特警支队要继续深化“网格化”巡逻机制,立足警区和主要街路,保证巡逻力度,增强群众安全感。

(六)全力保障交通秩序平稳畅通

各级交警部门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大交管力度,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有力交通保障。

1.要组织全市交警在各灾区分兵把口,维护道路畅通,为抗洪救灾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救灾车辆、物资能够顺利快速运抵灾区;

2.对蓝旗大桥及通往灾区的主要公路,要安装或增配安全防护器材,设立警示标识,增加警力投入,实行24小时巡查看护,保证行车安全;

3.要加强灾区交通疏导,积极配合路政部门抢修水毁道路,创造良好施工环境。

(七)积极为灾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

各级公安机关要成立工作专班,集中为受灾群众办理因灾遗失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各类证照。要在各地公安机关证照办理中心开辟受灾群众办理证照绿色通道,简化相关手续、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随来随办,并视情减少办证费用,对房屋全部损毁无家可归的免费办理居民身份证。要根据灾区实际情况,视情组织警力在受灾群众安置点、聚居点设立临时办证处,现场办公,方便群众办证;

2.对灾区出生的新生儿,要简化落户手续,可凭医院开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救援医生开具的证明落户,无医院或医生开具证明的,可凭乡、村或居委会证明落户;

3.对因灾死亡人员,在正常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的同时,对无医学死亡证明的,由乡、村或居委会出具证明,经辖区民警核对无误并签名盖章后,可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4.对不能确认身份的因灾死亡人员,要发挥刑事技术优势,积极帮助确认身份,寻找家属;

5.对受灾群众到旅店业住宿,无居民身份证的可凭居民户口薄、户籍证明办理住宿登记;

6.对受灾群众要求公安机关帮助寻亲的,要利用人口信息查询系统,与所在地公安机关加强信息沟通,积极帮助寻找;

7.各级交警部门要做好水毁车辆统计登记,对修复车辆积极提供车检服务;

8.对灾区无主野犬,要一律予以捕杀,坚决防止狂犬病等疫情在灾区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