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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3月1日起施行
【本刊讯】经过大约两年的制定研究,在去年12月份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甘肃省第一部为保护一处文化遗址的专项立法。
《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是根据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的内容,结合莫高窟保护工作的具体问题,经过充分论证,不断修改完善,最终获得通过的。内容丰富、范围广泛,法律条款规定科学、规范、详尽、准确是该《条例》的一个突出特点。该《条例》的内容,正确处理了莫高窟利用、开放、旅游、建设与保护的矛盾。《条例》共5章,41条,内容规定了莫高窟保护的对象、范围,保护应遵循的方针和原则,对保护经费的来源及使用、保护规划的制定、文物维修、考古发掘、安全防范、文物展览、旅游开放等均作了详尽的规定,明确了各级政府、各级文物部门和其他相关管理机构及其公民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涵盖了莫高窟保护管理工作的所有方面。
甘肃省文物局副局长廖北远和敦煌研究院院长樊锦诗参加了新闻会,认为该《条例》是一部体系完备,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和影响的立法。它充分体现了政府对文物保护事业的高度重视,而且也标志着甘肃省文物保护领域的立法和依法管理进入了新阶段。该《条例》实施之后,省文物局还将做一系列的宣传工作,形成一个全社会都来保护文物的良好气氛。
西气东输工程进展顺利
横贯中国东西的能源传输大动脉、西部大开发标志性项目――西气东输管道工程,自去年7月份开工建设以来,进展顺利,工程施工日前已进入甘肃境内,3月1日起,甘肃段将全线开工。
西气东输工程西起新疆轮台县,东止上海市,途经新疆、甘肃、宁夏等10个省市区,全长3900公里,设计年输气量120亿立方米,总投资400多亿元。管道工程经过戈壁沙漠、黄土高原、太行山脉,穿过黄河、淮河、长江,是我国目前距离最长、投资最多、输气量最大、施工条件最复杂的输气管道。据甘肃省有关部门介绍,开工在即的西气东输工程甘肃段在甘肃境内将铺设990多公里,占工程全线的1/4。管线从安西县进入,途经酒泉、嘉峪关、张掖、金昌、武威、白银6个市的11个县市区,全段将设6个输气工艺站场及若干个加压站。
西北最大生态园西部绿洲动工
关键词:配网 故障 安全管理 反事故处理
1.前言
配网——顾名思义,是指电力系统与客户联系的纽带,即10kV网络。其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电网公司的形象,关系到配网维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关系到配网管理的直接水平。配网能否安全,是否高效运作是摆在我们配网管理和运行维护人员面前的一个课题。我们要以南网方略统揽全局,用“万家灯火、南网情深”的服务理念,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配网的安全管理。
2.配网安全管理
2.1配网的基本管理工作
(1)加强对配网规划的管理,尽量减少配网接线繁乱的情况。
(2)电网运营企业要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使配网规划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使配网接线清晰,方便配网的维护与检修。
(3)加强对用户配网设备的管理,对于接人配网的用户线路,用电管理部门、配网设备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把关。
2.2配网自动化技术管理
(1)对配网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实现配网自动化,减少人员的现场操作,隔离配网危险源。
(2)选用本质安全型设备。例如选用绝缘包裹的配电线路、配网接地闭锁装置,以保障员工在误碰、误动配网设备情况下的人身安全。
(3)加强员工个体防护设施的配备,如配备绝缘手套、护目镜等,降低人员在发生触电、高空坠落等情况下的伤害程度。
(4)选用标准化的新技术、新设备。电网运营企业在配网建设和改造中,应尽量使用标准化的新技术、新设备、使配网设备统一、规范,便于运行维护,减少配网工作人员在运行维护上的工作难度和工作量,降低配网工作人员的安全风险。
2.3强化监督制度管理
(1)各级生产管理人员要全方位履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职责,强化配网生产运行、基建、检修和技改等各个方面的安全管理,将工作重点放在“监督在先”上来,继续完善、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肃查处不执行规章制度、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行为。
(2)要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特别是要对不落实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就盲目作业的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惩处,以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3)要狠抓违章,提高现场安全监察的精细程度,进一步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4)结合实际情况,对照主网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既能保障安全,又能根据实际可执行的配网安全管理制度,使配网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化。
(5)在配网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化的基础上,从配网工作票的办理、安全措施的实施、配网工作的许可、配网工作流程的优化等方面使制度体系化,形成一套有机的管理体系,从制度上保障配网工作的安全。
3.配电网反事故处理措施
3.1防车辆撞击电杆、挂导线
(1)对公路边沿电杆(含城市道路、村级公路),全部涂刷距地1m高红白相间的夜间反光警示标志;对易被车辆撞击的电杆底部修筑堡坎,并涂刷夜间反光警示标志;对城区、农村、学校周围及公路边的拉线,全都安装(完善)拉线护套。
(2)跨越公路的1OkV线路最低点对地距离不低于7m,0.4kV或0.22kV低压线路最低点对地距离不低于6m。该跨越档导线设为独立耐张段,以方便运行维护。跨越高速公路,除必须设置独立耐张段外。10kV及0.4kV主干线路导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50mm2的钢芯铝绞线或带钢芯的绝缘线,10kV及0.4kV分支线路导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95mm2的钢芯铝绞线或带钢芯的绝缘线。采用架空绝缘线的,必须同时完善线路防雷装置。
3.2防建筑施工导致配电网故障
(1)严禁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任何建筑施工作业。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10kV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5m,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一旦发现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法施工,应立即制止,必要时,可以切断其施工电源,同时向地方安监部门和本单位安监部、生产技术部汇报,及时制止违法施工行为。
(2)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外邻近电力设施附近施工作业,所属供电企业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明确安全要求和安全责任,并检查塔吊是否设置限位装置;在施工放炮、塔吊起吊旋转过程中,是否采取防止损坏电力设施的措施;施工挖掘过程中,是否危及杆塔基础的稳固等。施工期间,要求运行单位缩短巡视周期,并进行不定期抽查,必要时,现场可以派人驻守监督。一旦发现施工单位违反安全协议施工,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应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时处理。
3.3防高空抛物及小动物导致配电网故障
(1)应逐步更换城网及农村场镇高、低压线路为电缆或架空绝缘导线。对城网配电变压器及农村场镇配电变压器高、低压侧桩头安装绝缘罩。对易受高空抛物威胁的配电变压器跌落式熔断器,也应加装绝缘罩。
(2)配电房(室)门必须关闭严密并锁牢,窗户护网必须完好。应利用配电网改造机会,逐步将农村配电房改为台架式结构。
3.4防盗窃配电网设施
(1)农村及城市郊区配电变压器均应加装防盗锁,并保管好防盗锁钥匙。
(2)城网低压线路逐步加装配电线路防盗监测系统,并制订相应的运行管理制度,同时应为值班人员提供快捷的交通工具,做到反应敏捷、动作迅速。还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和沟通,一旦发现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全面做好电力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3.5防电杆附挂弱电线路导致配电网故障
为贯彻落实《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切实保障铁路交通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铁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铁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发展和铁路提速,铁路交通安全更加突出和重要。保障铁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铁路交通事故,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级、*有关部门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高度,切实加强对铁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安全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协助铁路管理机构做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及管理工作,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协调和处理有关铁路运输安全事项,保障铁路交通安全。
二、明确安全责任,密切协调配合
*级、*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配合。要定期召开由经贸、铁路、交通、公安、安监、广播电视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分析铁路交通安全情况,查找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重大隐患,及时研究解决影响铁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保障铁路安全畅通。
铁路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铁路管理机构要对有关铁路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铁路运输的关键环节、要害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安全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方案,认真做好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理和隐患治理等工作。
铁路沿线*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自职责,做好与铁路运输安全有关的工作。地方铁路部门负责省管地方铁路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地方铁路安全畅通;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矿产开发等作业的监督检查,避免此类活动影响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铁路桥梁跨越河道的安全监督检查,制止在铁路桥梁安全保护区涉及河道内从事违法作业等危及铁路桥梁安全的活动;公安、安监、环保、国防科工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铁路沿线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场所的监督检查,依法取缔在铁路线路及桥梁安全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的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加工以及爆破作业等活动;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盗窃、损坏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标桩以及破坏和非法收购铁路设施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经贸等部门负责铁路监护道口的协调工作;埋设、敷设、架设铁路信号、通信光(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接受通信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铁路管理机构与铁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定期信息通报制度和运输安全生产协调机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及时向铁路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地方人民政府获悉铁路沿线有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情况,应当及时向有关的铁路运输企业和铁路管理机构通报。
三、做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标桩埋设和管理工作
铁路沿线*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协助铁路管理机构制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方案和埋设标桩工作。铁路管理机构提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方案并报送铁路沿线县(市、区)政府后,县(市、区)政府要及时组织经贸、安监、公安、建设、规划、国土资源、交通(公路)、水利(河道)等部门进行审定,审定后要加盖县(市、区)政府公章,依此作为划定安全保护区、埋设标桩以及对安全保护区进行管理的依据。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建筑控制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重叠的,由铁路管理机构和交通(公路)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对铁路管理机构提交的安全保护区划定方案,应在1个月内完成审定工作。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由铁路管理机构负责埋设保护区标桩。
铁路沿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自职责,协助铁路管理机构加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管理工作,不得擅自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进行规划和批准实施*种建设。需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实施的建设项目,应当征求铁路管理机构的意见,确认安全或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实施。对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违章建造的已有建筑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对安全保护区内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由铁路管理机构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仍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拆除,并依法给予合理补偿,但非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除外。
铁路沿线*级人民政府应大力支持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铁路部门做好铁路道口标志的移交工作,严厉制止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盗窃铁路物资、破坏铁路设施等现象。
四、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要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证铁路运输安全。一是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铁路运输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和检查防护的规章制度,确保铁路运输设施、设备性能完好和安全运行。要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铁路线基础设施是否稳固、行车设备是否完好、职工是否按标准化作业、雨雪中行车是否按规定提前对线路进行预检等,对发现的问题要逐项整改。二是认真排查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从事危及铁路线路和铁路桥梁安全的取土挖砂、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采矿爆破、抽取地下水、生产储存危险品等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要制订整改措施,限期解决。对拒不整改或故意拖延的,要依法处理。三是加强道口的日常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掌握道口情况。要做好道口铺面、预报警设备、通讯工具、工具备品等设施设备的养护,以及道口警示标志标线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道口设施设备和标志标线完备,运行状况良好。四是认真做好恶劣天气抢险准备工作。铁路管理机构和铁路运输企业要和当地气象部门建立防范自然灾害引发铁路安全事故的机制,做到气象部门的预报、预警与铁路方面的预警预防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制定和完善恶劣天气抢险预案,建立抢险队伍,储备抢险物资,对铁路线基础薄弱地段、高路基地段、易塌方和滑坡地段,要加大资金投入进行加固,并加强巡查,一旦遇到险情做到快速反应,靠前指挥,确保万无一失。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
五、加强铁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已于20*年*月*日起施行。铁路沿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工作。铁路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铁路治安事件、重大自然灾害及火灾事故、重大铁路运输安全事故及其他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铁路运输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指挥、救援等事项。铁路管理机构和*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理和治理等工作。
发生铁路交通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或者有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时,铁路管理机构要及时通报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铁路管理机构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铁路运输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铁路旅客和沿线居民时,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开展救治和转移、安置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调动电力、经发、公安等相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坚决同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作斗争,确保我县电力设施安全和输电线路畅通,为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供用电环境。
二、目标任务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深入扎实地开展保护电力设施活动,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措施;积极组织开展专职和群众性巡护电力设施工作,严防本区域内电力设施被盗、破坏案件和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问题发生,有效遏制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发生,确保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为县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活创造良好的供电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经发局、公安局、安监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统计局、物价局、局、工商局、林业局、广电中心、供电分公司及各镇(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供电分公司。各镇(办)都要成立相应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机构,并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全县保护电力设施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工作机制。各镇(办)和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并加强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必须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严防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发生。进一步强化侦查措施,对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案件快侦快破,依法从重从严打击;加强对保护电力设施安全防范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排查和整治不安全因素;依法取缔非法收购电力设备的站点,净化电力设施经营市场;切实加强电力企业治安保卫机构建设,协助公安机关大力查处、打击各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案件。对于严重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司法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以起到震慑犯罪作用。
(二)强化电力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进一步完善保护电力设施网络建设,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大力开展企地共建和创安活动,认真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大对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投入,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和水平;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护线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本区域内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
(三)把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列入严打整治。斗争的重要内容和长期任务,常抓不懈。切实总结经验,加强工作调研,把握斗争规律,分析犯罪分子的作案特点,凡是电力设施盗窃破坏严重的区域,要适时开展专项打击活动,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遏制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进一步加强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管理检查,堵塞销赃渠道。
五、职责分工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需要各镇(办)、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防止反弹,依法做好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属地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组织沿线人民群众保护电力设施,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检查本辖区电力设施保护情况,配合司法机关查处非法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对沿线群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有关电力规程的宣传教育工作,调解和处理专业护线员以及变电站因工作等原因与当地村民发生的矛盾和纠纷。
经发局负责把握好规划的衔接,配合供电部门做好全县中长期电网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不仅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要相互结合,专项规划之间特别是电网发展规划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也必须有机统一,形成层次分明、功能清晰、相互配合的规划体系,发挥综合效应。
公安局负责依法侦破各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案件。加强对易爆物品的管理监督。加强对废旧物资收购行业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品收购站点,坚决依法取缔未经批准设立的非法收购点,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超范围经营的收购点。加大对县域发生的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重点案件的侦查力度,对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公开处理。公布涉电违法犯罪的举报电话,实施群防群治。
住建局负责把好规划审批和执行关。编制城乡规划要结合电网发展规划,预留输变电设施的通道走廊和安全保护区域;新建和扩建项目,凡涉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必须征求当地电力安全管理部门和电力企业的意见。会同供电、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违反电力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
国土资源局负责审查办理电力设施通道和保护区域土地征(占)用手续以及涉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用地手续;依法查处侵占电力建设用地的违法行为,并将结果报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林业局负责会同电力企业做好电力设施通道、保护区域内树木修剪、砍伐的协调工作。对影响电力设施安全运行,需要砍伐的林木,依法及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办理下发采伐许可通知。同时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有关林木地征占和涉及电力设施安全建房使用林地的审批工作,并将办理结果报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审批新建废旧物资收购站点,核定经营范围,确定主体资格。依法对非法收购、出售电力设施专用器材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安监局负责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开展电力设施安全检查工作,监督各镇(办)、相关部门、单位履行各自职责。
供电分公司负责组织所属部门建立和完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网络,加大资金投入,落实人防技防措施,完善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电力设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备用电力设施的安全管理,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偷盗电能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维护电力网设施安全的奖励制度。在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后,要尽快修复损毁的电力设施和线路,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
交通局负责按照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在规划、乡、村公路项目时,注意避开电力线路保护区,不能危及电力线路的安全。对确因建设需要,需要迁移电力设施的,应按照《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与电力管理部门和供电企业联系,协调解决。
文体广电局负责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宣传,开辟专栏或专题对全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做得好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对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其它相关部门,负责在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保护电力设施。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电力设施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级镇(办)、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把保护电力设施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立相应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
支队及时转发了《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全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甘交执发〔2021〕19号)文件,并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讨论了活动细节,以“学党史、当先锋、护公路、优服务”为主题制定了“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真正做到有措施,有方案,有行动,活动有成效。
二、积极行动,多形式开展宣传
(一)支队举行2021年“路政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为各县(市)交通执法大(中)队分发了交通执法宣传资料。
(二)积极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路政宣传月的相关文件精神。
(三)支队及各县(市)大队采用集中宣传和走访宣传的形式,充分利用雅康高速公路泸定收费站、康定收费站、服务区、泸定超限检测站路面电子显示屏和支队办公大楼一楼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并设置法治宣传展板;组织支队业务骨干及各县(市)执法人员深入公路养护站、超限检测站、G318沿线、G317线沿线、G227沿线等国省干线公路及重要旅游公路加水洗车点、砂场、建材厂、城镇、农牧区、乡村、学校等人群集中区域进行现场集中宣传。
(四)积极联系新闻媒体,专题报道宣传活动开展的特色亮点;州级层面支队加强与州电视台沟通协调,经协商后由**电视台隶属子公司**景行广告有限公司制作一部交通执法专题形象宣传片(小视频),同时在**电视台《甘孜新闻》前后(为期三个月,分别于5月、6月、9月播出)播放交通运输执法宣传标语和宣传小视频;各县(市)层面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电视台、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在当地广泛开展多形式的专题宣传。
(五)州、县(市)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根据职能职责权限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公路保护、违法超限运输、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巡查力度,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以巡查整改带宣传,提升宣传实效。
(一)执法机构及人员
县地方公路管理站行政执法人员编制8人,实际在岗8人,平均年龄43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人,占62.5﹪。
(二)执法权限和依据
1、行政执法权限
(1)行政许可。主要是: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行为;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审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审批;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审批;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审批;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审批;在公路两侧控制区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的审批;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的行为;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其他标志的行为;铁轮车、履带车或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需要在公路上行驶的行为审批;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确需在公路上行驶行为的审批;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以及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设施的审批。
(2)、行政处罚。主要是:占用公路、损坏公路、污染公路或者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
(3)、行政强制。主要是: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现场调查处理的;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且拒不改正,或者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采取故意堵塞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或者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行政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省公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路政管理工作中超限治理受到的压力与日俱增,在我县农村公路没有设置国定的检测站点,由于农村公路线多面广,无法同时满足不同路线、不同路段的治超需要。对策:对解决大型车辆绕行逃避检测现象,可采取以流动检查检测的方式,既可以扩大路面治超范围,灵活控制治超时机,也可以很大程度减少目前治超人员的安全隐患,超限比率降低,使运输经营者的行为归于理性,逐步形成超限治理长效机制。
2、路政管理直接涉及行政相对人的切身利益,对路政管理带来一定难度,管理盲点也相应增多,造成执法难、处理更难,在调查处理时,往往遇到许多干扰和阻力,一是说情风严重;二是无理取闹,纠缠执法人员;三是威胁、恐吓执法人员,这些都不同范围的影响了规范执法,并造成不良影响。对策:(1)认真宣传贯彻《公路法》、《路政管理规定》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公路法律法规,为路政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向公路沿线乡镇、村群众宣传公路法规,宣传形式要丰富多样,讲究实效,取得沿线乡村领导和群众的支持与配合。(2)强化沿路环境管理。有关乡镇要把路政管理纳入政府管理责任范围,明确乡镇管理职责,自上而下建立路政管理组织网络,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县镇两级协调市容、国土、工商等部门,以建设文明路活动为载体,结合乡镇文明创建,着力整治沿路逢集和“脏乱差”现象,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3、涉路行政许可或有关手续时,水电等有关部门未考虑或不按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将公路管理部门置于尴尬境地;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项目规划、实施或基础设施建设中无视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在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堵塞边沟,在公路上乱开挖埋、架设管线,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的行为较为普遍和严重,不但不衔接沟通,违法强行施工,公路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时,对方反而到上级去先叫委屈先告状,而公路管理机构对行政干预问题又束手无策。因涉及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部分案子无法处理,群众相互效仿和抵触,导致普遍存在执法难的现象。对策:加强管理,控制农村沿路建房。沿线各乡镇在新农村规划时,须垂直于公路建设,要坚决避开沿路封沟建房,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通行安全与畅通。严格对沿路建房有关手续的审批,由政府出台相应的管理办理,由城建、国土、公路管理等部门联合审实施源头政策控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实施源头政策控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4、部分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淡薄,占道堆物、堵塞边沟、蚕食公路、乱搭乱接的行为普遍;公路用地权属不清。在公路建设时,由于征用土地涉及巨额的赔偿费用问题,许多承担征地任务的地方政府,往往变通处理,并不办理正式的土地征用手续,这就造成我们众多公路部门路产路权的“虚名”。从法律上讲,我们对公路的管理权几乎要大打问号。至于路边的开挖填土、搭建,由于我们常常连最基本的土地使用证书都拿不出来,在法律上,本身就处在不利的位臵,要进行阻止,谈何容易。对策:(1)加大对公路红线控制区管理。对在公路红线控制区的违法建设,进行加大宣传和巡查的力度,消除公路红线控制区内新增违法建设,相关部门互相协作,有重点的进行联合执法,清除沿路违法建筑。(2)要完善公路绿化。乡镇政府要把公路用地按照公路部门的部署统一规划、绿化,使公路两侧呈现绿色长廊,可以美化公路净化环境,还能提升蒙城整体形象,给司乘人员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更重要的是可以为蒙城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并给沿线群众带来很高的经济效益。
(四)行政执法查办案件情况
2011至2013年路政执法查办案件611宗。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许可案件18宗,行政处罚案件578宗,罚款28.77万元,公路赔偿案件15宗,赔偿款19.82万元。
二、运政行政执法
(一)执法机构及人员
县交通管理总站行政执法人员编制22人,实际在岗21人,平均年龄44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5人,占71﹪。
(二)执法权限和依据
1、行政执法权限
(1)行政许可。主要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和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
(2)、行政处罚。主要是各类道路运输经营违法行为
2、行政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运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三)存在问题及对策
1、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存在不足。县级交通运输运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执法证件管理一直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实施和监管,应多进行经常性和针对性的执法培训与学习,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2、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条件跟不上形势发展要求。我县交通执法的办公条件、执法装备建设等较差、建议省、县两级大力支持,逐年解决我县运政大楼建设和购置现代办公设备,配备必要的执法工具。
3、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急需优化。交通运政执法队伍由省一级交通主管部门进行系统化管理,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在系统化监管方面由于人力、设施不足,管理力度不够,应建立省、县级联体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优化管理。
(四)行政执法查办案件情况
关键词:长输油气管道;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管道事故;石油天然气输送
长输管道是石油天然气运输的主要方式。石油天然气对于我国经济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科学合理地使用石油天然气能源,可以不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目前,我国很多长输管道正面临着使用年限长久、线路出现老化等问题,极易发生管道安全事故,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以及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因此加强对长输油气管道的安全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1 我国长输油气管道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国油气储运行业呈现快速的趋势,同时也是世界上能源需求大国。经济建设离不开能源,人们的日常生活也离不开能源。为了满足对能源的需求,国家和地方都在积极开展长输管道的建设工作。长输油气管道工程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并且与我国的经济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对于长输管道的安全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这样背景下,对于长输油气管道的建设和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
2 我国长输油气管道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长输油气管道的腐蚀问题
长输油气管道一旦被腐蚀会直接影响到使用寿命,也会加大事故发生的概率,给生态环境造成威胁。我国东北输油管道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是20年寿命的沥青防腐,早已超出了使用年限,长输管道防腐层老化问题严重,从而加大了东北管道管网的安全隐患。与其他工程项目不同,长输管道在施工过程中会穿过公路、河流、铁路甚至是地势复杂的地方,其中在河流中施工安全隐患问题最为严重,挖沙取土会造成河道滚动、河床下降等问题,一旦防护不当会直接危害管段,尽管在施工中会采取打桩的方式将可能的地方做加固,但是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这些管桩逐渐在河床之上,影响到管道的安全运行,势必会造成腐蚀穿孔、漏油的问题发生,后果不堪设想。针对长输管道存在的腐蚀问题,相关部门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将损失降到最小。
2.2 不法分子偷窃天然气,影响长输管道的正常运行
在我国很多地方都存在不法分子偷窃天然气行为,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这就给不法分子的偷窃行为带来了机会,开孔盗气会直接影响到长输油气管道的正常运行。在我国鲁豫平原中原油田中,这种开孔盗气的行为屡见不鲜,加之监管力度不强,当地的农民素质水平不高,利用塑料薄膜从开孔地方盗取天然气,从而留下严重的安全隐患。
2.3 第三方施工的非法占压带来的安全隐患
长输油气管道工程建设在申请获批以后,需要根据政府的建设规划进行长输油气管道的设计和施工,从而可以避免不同工程项目之间产生冲突。第三方施工主要会带来以下安全隐患:工程之间的安全距离小、由于第三方施工导致长输管道被损伤、在长输管道两侧违章搭建或是挖沙取土等,这些都会给长输管道带来安全隐患,影响正常运行。
2.4 由于自然灾害导致的长输管道被破坏
在长输油气管道施工过程中会穿过自然地质灾害严重的地区,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会严重破坏长输管道,威胁到管道的安全,严重情况会直接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安全、破坏生态环境。因此,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施工地段存在的隐患,设计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确保在每一地段长输油气管道的正常运行。
2.5 在设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隐患
在长输油气管道设计阶段中,如果出现设计失误有可能造成长输管道压力偏低,或是在施工过程中材料使用不当以及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会影响到焊接质量和防腐层。这些问题会给长输管道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同时在长输管道运行过程中,如果操作人员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误极有可能破坏长输管道的正常运行。
2.6 天然气供应和管网建设问题
目前,我国长输油气管道尚未构建完整的网络,在很多城市中的居民和工业用户都是通过单一的气源和长输管道提供的天然气满足日常生活的需求,无法共享管网的资源。未来的十年后,我国天然气将会出现供需缺口,为了满足人们对能源的需求,从国外引进天然气管网将成为我国天然气发展的必然趋势。
3 解决我国长输油气管道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措施
3.1 长输管道的腐蚀防护
最初我国针对长输管道的防腐主要采用沥青防腐技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型双层溶解环氧技术逐渐取代了传统的沥青防腐技术。在长输管道的防腐层上应该选择绝缘性能好、耐腐蚀性好、透气性强的材料。同时在长输管道施工过程中需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土壤条件和环境选择适宜的防腐层材料。比如,在山地铺设管道时,就应该使用三层聚乙烯防腐材料,具有良好的抗冲击性。
3.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保护长输管道意识
目前,我国已经制定出台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也起到了对长输管道的保护作用,但是偷窃的行为仍然存在。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对长输管道的保护意识,让人们正确认识对长输管道保护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偷窃问题的出现。同时,国家应该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政府也要颁布并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有利于确保长输油气管道的安全运行。3.3 加强宣传相关律法规,严惩非法占用管道的行为加强对《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对于违规占用管道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罚,同时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管理人员要熟悉《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的各项内容,定期开展长输油气管道保护的宣传活动,有助于提高人们对长输油气管道的保护意识,从根本上解决违规占用管道的行为,为长输油气管道的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3.4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为了保障长输油气管道的安全运行,管理部门需要定期开展专项活动,不断完善油气区的环境。针对各种自然灾害给长输管道带来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需要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可以将政府预案和管道企业预案结合起来,提高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加大监控自然灾害的力度,设置预警标识等。
3.5 实施对油气管道设计、施工和运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在长输管道工程建设的设计阶段中,需要全面考虑施工场地的地质环境对长输管道的安全影响,通过安全评价可以确保长输管道工程的顺利进行以及长输管道的安全运营。在施工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建立科学的工程项目监理制度和QHSE管理体系。对施工所需的材料,比如钢管等,必须进行必要的审查,确保钢管的质量符合标准。在长输管道运行过程中,应该加强完整性管理的宣传力度,为长输管道的安全运行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在运行过程中,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操作规范。
3.6 优化资源配置,引进国外能源
将长输管道充分结合起来,有利于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满足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同时,针对我国石油天然气资源短缺的问题,应该积极引进国外的天然气资源,维持国内和国外市场的供求平衡。
4 结语
目前,我国很多长输管道仍然处于建设中,为了满足经济建设和人们生活对于能源需求的与日俱增,必须加快长输油气管道的建设,而安全管理是长输油气管道建设和运营的重点工作内容。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相关部门必须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落到实处,加大长输管道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从根本上实现对长输管道的安全管理,也是对人们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的重要保障,同样对于推动我国经济建设起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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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梁仁聪,李爱华,刘建国,等.油气长输管道安全建设与管理探讨[J].安全、健康和环境,2013,13(9).
【关键词】架空输电线路;维护;问题;策略
Discussion on Maintenance of Overhead Transmission Line
Wang Yong
(Yunnan Silver Tower Power Construction Co., LtdKunmingYunnan650000)
【Abstract】Overhead power system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transmission line, the transmission line is the biggest effect is the long-distance power in the case can still be normal delivery to the destination. With the separation of modern power plants and grid management, the role of transmission lines in the entire power system is highlighted. But because most of the transmission lines are now distributed in the suburbs, mountains, hills and other relatively wide area, although the division of the environment is relatively wide but the local terrain environment are particularly complex, so the more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the transmission line regular maintenance And the difficulty of troubleshooting quite large. This article to rely on maintenance issues to discuss.
【Key words】Overhead transmission line;Maintenance;Problem;Strategy
1. 引言
S着我国经济在全国范围内的城镇、乡村飞速的发展,输电线路沿线附近的居民房屋、公路设备、工业厂房、园林绿化及其防护林的新建、在建越来越多,造成输电线路架空通道的内部环境越来越复杂,难度越来越大,输电线路内的树木、建筑物、架空线下面的施工现场以及其他的人为外力行为直接对输电线路的架空工作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威胁。为此,我国电力部门在解决架空输电线路问题时,一定要认真的对输电系统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的分析、吸取在解决维护输电线路问题过程中的经验,根据当地的地理位置改变输电线路的正常运行模式,采取更为合理、有效的措施来维护好输电线路的通道安全状况。
2. 输电线路维护问题分析
实践证明,导致主系统跳闸次数增多的主要原因就是在输电线路通道内进行工程施工、植树、建房等,造成输电线路直接跳闸,其已经成为导致输电线路跳闸频率不断攀升不降的主要症结。
2.1输电线路的运行隐患。
在全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输电线路运行所存在的问题是普遍存在的。输电线路通道内的障碍隐患涉及的部门及单位特别多,如果紧靠基层部们来解决这些复杂的问题难度比较大。尤其是在输电通道内所涉及的区域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规划问题等,这些问题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决议有直接的关系,因此,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部门的直接参与。
2.2输电线路下的通道被非法侵占。
通过调查发现,输电线路通道内违建的现象非常严重。近些年,线路巡视人员在下厂区对厂区内的设备进行现场巡视时,经常会拒之门外,而且当地居民经常会阻碍输电线路人员的维护工作,使输电线路的维护工作无法正常进行下去。
2.3输电线路在建设过程中所遗留的问题。
输电线路在建设过程中由于线路通道内已经存在房屋建筑物、园林植物以及施工工程,因此在建设输电线路时很容易导致这些已有的建筑物倒塌,此时给电力系统的整个工作都带来了困难。其中最为困难的问题就是输电线路基建前期的各方面协调工作,如果协调工作做不好,就会导致一些线下树木、违章建筑等问题在输电线路投入运行前一直无法处理,直接影响输电电路运行和维护工作。
2.4电力部门缺乏执行法律的权利。
电力部门没有执行法律的权利,这正是输电线路维护工作的最大问题所在。输电线路在运行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无法得到解决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电力部门缺乏一支专业化的执法队伍。输电线路运行中积少成多未处理的运行隐患直接酿成大的电力事故。
3. 输电线路维护策略分析
电力部门在为了保障输电线路通道安全,一直做着多方面的努力,但是输电线路的通道安全问题一直困扰着电力部门对输电线路展开新建、维护、检修等工作,特别是树线之间的矛盾,一直是电力部门存在的一个难解之结。由于电能是一个由产、供、销组合而成的一次性完成能源供应的资源,一旦供电设施的某一个环节遭受到侵害,会直接对电网的正常运行带来严重危害,同时对电力企业供电利益受到影响,更为严重的是它会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状态。因此,为了更好地保证未来可以减少甚至杜绝输电线路运行过程中故障,提高整个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需求,本文提出以下几点维护策略。
3.1加速线路通道维护联合工作体系建立步伐。
输电线路维护工作需要各个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在此基础上,需要建立一个专门的输电线路通道维护工作体系,并且在此体系中需要明确相应的规章制度,将各部门的职责划分清楚,做到责任到部门,使输电线路维护工作更加科学化。
3.2加强沟通与合作。
(1)输电线路都架空在郊区、森林、山区等偏远宽阔地区,要不断加强与各市、区县、乡镇各级政府的主管部门进行沟通与联系,针对性的加强区域输电线路的政府监督和管理。各地区政府在实施和规划任何建设时,必须对其对电网安全运行的影响全面且充分地考虑清楚。在输电线路的新建和维护过程中,一定要加强与各个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合作,更好地实现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绿色通道。建立警方与电力部门联合维护线路的机制,以确保及时发现涉电分子,及时对其进行打击。我国电力部门需要成立一个专门的执法队伍,使输电线路维护工作更加规范化。
(2)另外,对于在输电线路通道内存在的工程建设、施工项目的相关问题,需要有关建设主管部门直接组织,此时电力职能部门需要主动邀请这些主管部门,以便更有效的将电力设备保护措施的重要性进行宣传、讲解,并与输电线路通道内的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更好的确保双方的利益在发生损害之前加以控制和规定。
3.3提高输电线路维护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
首先,加强维护人员专业知识和安全意识的培养。电力部门可以通过培训等方式来提高维护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并且让维护人员清楚地认识到维护工作的安全责任;其次,让维护人员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所管辖的线路区域涉及的植被区、施工区和建筑区进行划分,对植被较多的线路要针对性的加强巡视。提高输电线路维护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维护人员遇到异常情况时的应变和分析能力,进而提高了输电线路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3.4输电线路维护以服务农民、农村为突破口,加强线路维护超前意识。
(1)国家电力部门应该将输电线路的安全宣传工作与新闻媒介结合完成,利用对输电线路的典型事件和时机的报道,加之对《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大力宣传,促使全社会的民众都可以不断的从思想到行为上共同爱护、共同保护电力设施的良好运行,创造更好的新闻媒介价值。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对《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进行宣传时,应以服务农民、服务农村的植树活动为切入点,把线路的安全问题和植树活动的科普知识直接宣传到田间地头,来达到服务于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目的。通过对《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大力宣传还要使农村清楚意识到,输电线路下植树与建造的坏处,让村民认为其会对电力部门的设备安全会产生负面影响,并且让村民清楚地认识到其自身生命安全也会因此行为而受到威胁,这是农民建房、种树等挣多少钱也无法换来的东西。
(2)输电线路维护工作需要线路所在地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在此基础上,当地群众也是非常重要的,也需要他们的大力配合,因此,需要c当地群众签订维护线路安全的管理协议。这样降低了输电线路维护工作难度,能够及时发现树障,及时进行清除,将这些危险都遏制在萌芽状态中,实现输电线路的正常运行。
3.5进行多层管理
输电线路维护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其可以分为若干个区域,因此,为了做好输电线路维护工作需要对各个分区域进行管理,并且可以与当地县级线路运行部门合作,将一些区域较远的输电线路交由这个部门进行管理和维护,以便能够更好、更全面地进行输电线路维护工作。
3.6利用当地的特殊时期性开展维护工作
在新的形势下积极探索线路维护新的途径和方法,地区所处时期不同所采取的维护方式也有所不同,因此,在输电线路维护工作中要因时制宜,根据当地地区的所处时期的特殊性进行输电线路维护,如在防汛期,要充分借助政府力量,突击清除电力线路道的树障问题。由此可见,输电线路维护的方法并不是单一的,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选择最合适的方法进行维护。
3.7大力宣传新架、在架输电线路通道的维护
输电线路维护工作需要从施工线路架设初期开始,在施工线路架设初期,主要进行宣传工作,宣传工作要覆盖沿线涉及的所有地区,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在电力线下严禁植树、建房的法律法规,宣传方法可以将乡村的公示栏、沿线路装设标志牌等充分利用起来,坚持不懈地对线下植树和建房的危害性进行宣传来加深村民的线路新建、维护意识。
4. 结论
总之,我国电力部门在解决架空输电线路问题时,一定要认真分析原因、吸取解决维护问题过程中的经验,根据当地的地理位置改变输电线路的正常运行模式,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来维护好输电线路的通道安全,是保证未来可以减少甚至杜绝输电线路运行过程中故障,提高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最切实的需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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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公路建设 资源环境保护 协调发展
农村公路是我国公路的基础,是农村地区的最主要的运输方式,与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我国农村公路里程占全国公路通车总里程的3/4以上,连接了广大的县、乡、村,是保障农村经济发展的命脉所在。在农村公路迅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农村公路和资源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问题也日益凸显。本文将对公路建设中存在的资源环境问题做出归纳,并提出有益于两者协调发展的应对策略。
一、我国农村公路建设中存在的资源环境问题
1.耕地资源流失问题
当前,我国农村公路建设目前已进入一个高峰期,“十一五”期间将投入数千亿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在实现“村村通”公路建设热潮中,中国农村村镇建设缺少规划,人口居住分散,自然村布局零乱等现状,造成我国农村公路建设的较大土地资源压力。
目前,农村公路建设中耕地资源浪费的现象屡有发生。其原因主要有:某些施工责任方违法或违规,使得施工主体工程滥占和分割土地,由此增加了填挖土方工程量,造成对耕地资源和施工场地地质地貌的破坏;第二,某些地方政府为了打造其表现政绩的所谓“形象工程”,在当地公路规划和设计阶段,未能做到因地制宜,不顾环保因素和经济因素,盲目追求建设的高标准。在规划和设计公路时往往废弃旧道,甚至有些施工者,为减少土石方、减少用工、节省资金投入而多占良田沃土,增加临时用地,导致不必要的耕地浪费。这不仅影响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也会引发其它经济发展环节的连锁反应,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带来额外的压力。因此,必须采取可行措施,确保耕地资源不流失少流失。
2.水土资源保持问题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建设取得突出成就,逐步凸显的环境资源问题也正在破坏着我国农业的基础条件。公路建设对水土资源的破坏表现为:违反水土保持规定,在施工过程中使有害物质进入土中,干扰地表水、地下水流向,改变地下水资源埋藏和运动的条件,导致水流与数量的变化;在公路建设过程中,由于承包商或施工方在设计规划、资金筹措或不严格执行相关法规等因素,不顾及路域地形地貌,任意挖砂、采石、取土,使得工程所在地的地形地貌和地质结构遭到破坏,极易形成塌方、泥石流等安全隐患。加之对水土流失疏于防护,流失的弃渣、砾石、弃土、废水等又对路域耕地造成侵蚀。
论文出处(作者):
3.动植物资源保护问题
我国农村公路的建设和运营还可能导致周边自然景观失去原始状态,破坏生态系统的功能结构和多样化物种的生存环境,打破相对稳定的生态系统,导致生态平衡的丧失。
因此,在山区地带的开辟新道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当地动植物资源,特别应保护珍贵树木和古木。在山区公路建设工程中,应结合当地实情,遵循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观,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保护当地动植物资源。我国《森林法》对于森林保护也有详细的规定:对于建设过程中需采伐林木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数量进行采伐。公路建设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扰动,对动植物资源的负面影响,应纳入我们制定对策的范围,以有效扭转当前农村公路边建设、边破坏的被动局面。
二、应对农村公路建设资源环境问题的对策
1.科学规划并制定环保评价制度
坚持科学发展观,改变农村公路与环境保护脱节的现状,就要把生态保护观念融入到建立科学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去。公路建设应实施规划环境评价,把环境目标作为农村公路项目规划和项目决策要素之一加以考虑,从建设伊始就对当地农村交通发展决策和布局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因公路建设造成的负面环境影响。评价细则应包括:生态工程评价、土地资源评价、矿物资源评价和科学管理评价等指标体系,抓好公路建设事前评价和营运期事后评价,建立全程动态评价系统。对于环境影响评
价体系的设立,应做到理解和尊重当地农民的意愿和选择,使他们能够在环保评价体系制定、施工过程监管和环保资金监督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2.落实环保资金确保技术支持到位
当前,我国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投入、地方政府配套、社会捐助及群众集资等,而实际情况是国家投入资金有限,其余渠道资金数量难以保证,造成修建环保型公路标准难以达到。基于此,应从资金规划阶段着手,使环保用资金专款专用,并要求各级财政拨出资金设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专项基金,同时注重完善环保资金使用监管流程。其次,应从保证公路建设生态资源保护的技术支持角度着手,确保农村公路施工的技术水平。注重引进公路环境工程专业人才,逐步提升环保技术开发和实际应用能力。
3.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制定当地实施条例
目前,我国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完善。这些法律法规使环境资源保护有法可依,对公民和法人造成环境损害必将承担的法律责任给以明确的规定。我国农村公路建设中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违规现象屡有发生,其主要原因即是对环保法律法规掌握不够,环保意识淡薄。因此,相关交通部门及责任者应提高宣传意识,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宣传。目前道路交通部门应特别加强对《森林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明确公路建设中的各项法律义务,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4.加大对资源环境破坏行为的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