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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金融;现状;问题;改革措施
从1996 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至今,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已经走过了十多个年头。改革中,我们逐步认识到,完善信用社治理结构必须要有竞争的市场,实现有效监管也必须要有竞争的市场,而多元化的农村金融需求同样需要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去满足。因此,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实现金融多元化成为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关键。2005年人民银行主导小额贷款公司试点,2006年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2007年银监会又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扩大到全国,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
1 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
经过多年的改革后,目前我国多元化农村金融体制已初步建立,即以合作性金融为基础, 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证券市场和外资为补充的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同时,农村金融组织民营化程度加大,乡村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试点扩大了各类资本合作的参与路径,并促进农村金融竞争机制初步形成,使得财政资金、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资和非营利资本角逐农村市场的竞争机制初步建立起来,打破了长期以来农村金融市场农信社垄断农村金融市场的局面。随着国家财政管理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农村金融主体呈扩大化趋势,逐步形成了由各级政府、具备国有、集体、外资、港澳台、私人等各种资本背景的企业、农户和其他私人投资者构成的多元化金融主体格局。
2.1 财政投入不足
根据公共财政理论,对于农村准公共产品的提供,市场机制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农村公共产品的基础性、效益的外溢性特征,政府仍然应发挥主导的作用。但据统计资料显示,建国以后至2005年,除个别年份外,我国政府的财政支农资金绝对额是增长的,但财政农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却呈下降趋势,财政投入不足10%的水平与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极不相称。
2.2 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单一化
虽然经过多年改革,但是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单一化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农村金融体系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和农业发展银行构成,而除了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外,其他银行机构很少在农村地区发放贷款,大都把资金转到城市。同时,商业银行在农村吸收的资金绝大部分流回城市,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实际上也成为农村资金流出的重要渠道。现实中,实际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只能落在了农村信用社的肩上,然而在实际运作中,农村信用社过分看重业绩增长,以追求赢利为主要目标,偏离了为社员服务的主要原则,难以达到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目的。
2.3 农村金融产品单调,业务单一
由于长期以来农村金融业处于无竞争状态,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大多缺乏金融服务意识,经营方式粗放,不注意金融产品的需求创新,满足于坐等顾客上门;农村可选择的金融产品仅有存款、贷款、保险等,且基本上是城市金融产品的简单移植,金融机构没有适时根据农民需求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就是在一些传统业务上,也缺乏创新。
2.4 民间金融组织活跃但缺乏有效监管
正规金融机构缺乏活力,在客观上为各种民间金融活动提供了发展空间, 很多地方民间借贷甚至成为农村资金融通的主要渠道。据调查,民间借贷占整个农村资金市场总量的30%到70%不等,且越是落后的地区民间金融组织越为活跃。虽然民间金融活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资金紧张的压力,但是,民间金融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风险高、纠纷多、盲目性大等弊端容易造成社会动荡,很可能会加重农户及农村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和风险。
3 完善农村金融的措施
3.1 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要进一步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拓展支农金融业务,针对“三农”的特点, 在进行农村金融体系设计时,必须加大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性金融投入, 应建立以农业政策性金融为主线, 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和农村特点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同时,要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金融支持作用,商业性金融是金融体系的主要力量,能够围绕农村经济和
生活的发展,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供给, 满足农村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这也成为政府支农手段多元化的重要政策选择。另外,我国还要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使其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农村信用社是农村现有正规金融的主体,所以必须坚持农信社“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的终极定位,只有农村信用社发展壮大, 才有能力支持广大农户发展经济, 带来农村经济的繁荣。
3.2 完善准入、退出制度
垄断不利于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效率,必须要完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要在综合评估各地农村金融市场容量、条件以及当地风俗的基础上,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坚持产权关系清晰、组织形式多样化原则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小额信贷组织、村镇银行、贷款子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构建真正的农村金融竞争主体。同时,要抓紧健全市场退出机制,这也是强化外部约束、保障农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不断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条件。
3.3 规范引导民间金融
尽管民间金融组织不够规范而且存在许多弊端,但对于现阶段我国正规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农村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民间金融活动对于我国的农业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我们要承认和正确对待民间金融,鼓励其合法发展,使其成为农村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要通过正确的形式对其进行规范和引导,而非简单、粗暴地取缔民间金融组织及其活动,以达到让其填补目前国家在农村金融方面的空白,推动现阶段农村农业正常发展,保证我国农村农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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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马君实. 完善农村金融支持战略的几点思考[j]. 中国金融, 2008 (1)。
[关键词]农村金融;非正规金融组织;信贷流程;矛盾危机;调试措施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44-0140-02
1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与运作状况
农村金融体系供给实况,使得主体产权归属、运行制度以及供应产品信息广泛交接,确保金融产品数量与价格波动效应的精准对应关系。正规机构基本由农村信用合作社等构成,而民间贷款以及私人钱庄等为非正规金融管理组织。
1.1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供给情况农村地区服务工作具体交由中国农业银行负责,主要在于其资金积累实力丰厚且规模宏大,其作为我国屈指可数的金融服务单位,利用多元业务网络搭接手段以及创新技术成果向社会大众提供优质化服务。由此可见,农业银行在农村建设过程中仍然贡献良多,值得引起管制人员重视。而农村信用社主要承接单位农户服务项目,其支农水准不断提升,目前营业性网点已经占据全国数量的4成左右,同时发散到县级地区。因为农村信贷市场逐渐将国有商业银行挪出管制空间,所以不论透过机构人员或是农村贷款业务规模角度观察,农村信用社都完全有资格成为金融体系的主导调控工具,为当地资金可持续供给大开方便之门。
另一方面,包括民间贷款、合作基金会等作为民间非正规金融机构,在特定市场中仍旧贯彻高度支撑功效不至于在非正规金融单位萎靡时不知所措。透过地区分布状况解析,涉及东部十多个省市地区8成左右农户都会向当地非正规金融结构借贷必要资金,而西部12省大概也有6成。
1.2 我国农村金融实际需求状况
过往大部分研究主体只是单纯地凸显金融供给效应,却长期忽视农村经济协调秩序状况。处于金融市场中的需求主体大部分为农户,其自身贷款需求严重受创便会令当地投资效率骤降,尽管供应细节交由国家政策执行,但是涉及内部供需条件的精准界定也是非常必要的。具体来讲,包括监管秩序紊乱、战略短期特征以及商业模糊迹象都是造成农村金融政策难以深度落实的导火索,其间单位农户投资需求强度严重降低。相反,如若预期收益越高且成本越低,农户迎战能力就适当激活。
2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构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地区发展严重失衡
截至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仍存在东西部交接矛盾危机,因为东部地区农村金融机构设置数量多且布局相对科学,市场架构形态更为完善,总体资金供给效应充足。但是西部地区由于长期处于落后境地,加上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调试现象广布,涉及当地乡镇下部分支开始大量撤并,其中专注于发展三农事业的农业银行无法抽身加以填补,使得农业营业网点数量过少。在这种背景下,非正规农村金融机构便成为特定企业发展的必要支撑媒介,但是合法地位一直是困扰事务交接的难题,使得其难以全力承担中西部经济和谐发展的重任,造成异质化区域金融体系完整形态差距效果不断加剧。
2.2 农业金融组织形式单一且缺乏必要保险能力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内部组织具体由信用社和商业银行交接搭建,至于其余银行业务面狭窄且功能单一,使得必要产品供给进度一再受创。农业面临自然因素的长期影响,属于风险隐患突出的弱势产业形式,一旦管制期间产生任何自然灾害,都将导致当地经济结构溃散的结果。现下我国农业保险政策仍然不够健全,具体还是借助民政部门以及人民保险公司推进业务延展效率。但是灾害救济手续复杂且承保率低下,基本难以满足农村应付自然危机的需求指标,灾后复产相当困难。
3 推动我国农村金融事业和谐发展的对策
3.1 构建健全的金融管制服务体系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应该主动加强内部机构支农服务功效,将调试手段做出系统化规范,稳固核心业务拓展范围,尽量彰显农业发展银行在金融政策中的引导结果;而中国农业银行要稳定和发展在农村的网点、业务,发挥资金实力、机构网点、支农经验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改善发展现代农业的金融服务,加大对农村尤其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农村邮政储蓄银行要充分利用在农村网点多、 存款多、支农经验丰富等优势,积极发挥小额信贷的功能,进一步拓宽农村金融服务领域;扩大邮政储蓄资金在农村的运用范围,将资金回流到农村,真正做到资金的取于民用于民。
3.2 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等级质量
金融服务在相关政策改革中起着必要的辅助作用,其间服务质量将直接决定多元业务拓展实效。为了树立农村金融全面风尚,就应该沿着产品创新方向不断改革,配合金融科技创新增强三农事业规范效应。另外,机构内部人员素质应该事先做好校正,确保今后任何职业行为都是遵照规范指标加以引导,不会产生任何不良作风现象。
3.3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完善将直接决定金融体系的健全形式,政府有必要制定相关公共财政维护政策,包括农户贷款的补贴福利等,进一步稳固农户正常收益结果,并以此加强农户参与的积极态度。另外,政府还需配合金融机构进行有利条件创建,利用资金聚集效应大力开展支农项目工程,引导资金的正确使用,为单位农户贷款提供持续化低息优惠,真正长久支持农村金融改革事务。
4 结 论
综上所述,我国长久以来的小农经济运作传统一时之间难以根除,金融市场的科学约束条件只有深入农村事业体系之中才可获得有机彰显。政府应该适当营造和谐制度环境,使整个金融体系架构尽早步入正轨,推动三农问题的解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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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金融 问题探究 措施
一、引言
近几十年以来,中国展现在世人面前的形象是焕然一新,经济领域的发展速度更是令世界震惊,但是相反的,农村经济的发展就没有那么明显了,可以说是令人堪忧的。城乡差距这一巨大的问题始终是我国的一块心病,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在农村的经济上下工夫,如此农村金融体系这一推动农村经济建设的关键作用这凸显出来了。但是,农村的金融体系却还是存在许多不利因素,例如资金总量不足、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体系不够健全等,这些都严重阻碍着农村金融体系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因此,要实现农村经济的真正发展,建构一个完善有效的农村金融体系势在必行。
二、存在的问题分析
国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关注从来没有断过,呈现出越来越强的趋势,大量倾向于农村的政策陆续出台,社会金融机构也把眼光聚焦在了农村,但是农村金融发展仍然是缓慢的,滞后现状让人焦急,产生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资金的外流
一提到农村,第一印象肯定是贫困的,确实,农村的资金量相对于城市来说可以用贫瘠来形容。再加之,农民受“养老”观念的影响,一般都是把钱存入银行中,消费意识不强,而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多倾向于把资金投入城市中。拿其主力军信用社来说,存款的功能远远大于贷款的功能,使得农村的资金大量地外流到城市中去,这样根本没有起到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目的。一些国有商业银行也在从事着这样的活动,又“盘剥”了一次贫困的农村,这些都严重地制约农村经济发展。
(二)国有商业银行的逐步撤离
农村金融体系的主要力量是农村信用社,但是有这一力量还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其他银行机构的支持。尽管一些商业银行在大多数的农村地区还设有站点,但是其功能大多还是停留在存款项目上,贷款方面数量小次数也是非常有限的,况且,基于其商业性的特点——考虑自身最大利益,这些机构也没有必需的义务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种种原因都使得这些金融机构不会把市场停留在农村,这样根本不能为农村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三)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
农村金融体系这一块内容是近几年来才得到社会及政府的重视的,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繁杂的,这就决定了其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行上必然存在许多的漏洞。其中显著的一点就是监管的不到位。市场具有盲目性和滞后性,如果任其自由发展,不加以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必然会产生混乱,恶性竞争事件,当然政府也不能过度地干涉,不然会过犹不及,产生消极的后果。还有一大问题就是权责不明确,权利受到限制,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责任又会是互相踢皮球,问题也得不到及时的解决;有些机构形同虚设,根本不能发挥到应有的作用,不该管的管,该管的不管,视规章制度于无物。这些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突显的问题严重阻碍着农村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
三、应对措施
(一)为农村金融体系“输血”
针对农村资金大量外流的情况,必须采取措施增加对农村资金的供给,为农村经济的发展输送新鲜的血液。但是现今在农村的银行是非常少的,大多还是聚集在经济发展迅速的大城市,就算有也是一些小分支,没有多大的储蓄额,起不到为农民和乡镇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的作用。对此,政府需要颁发各种惠民的政策文件,加大对农村金融体系的财政支出,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燃料”,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政策的吸引
国家要发挥其宏观调控的作用,为了使其良性发展,需要加大政策扶持,并在大局上把握方向。政府可以在政策对农村金融体系进行倾斜,确保农村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行。首先,国家要秉着缩小城乡贫富差距的目的进行财政政策的转移;其次要对农村金融机构的营业税、所得税进行减免;最后就是致力于使农村资金回流,只要政府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对农村、农业和农民的支持力度,农村金融体系必将欣欣向荣。
(三)法律法规的完善
在经济领域也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有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所有的问题的解决都有了依据,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农村金融体系方面的法规的建设。结合并运用法律手段,鼓励并支持民间资本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对于那些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如农民抵押难、投资风险大等问题要制定有利的制度,保证农村金融体系健康运行。
(四)发展非正规金融
就金融机构而言,除了正规的金融机构,还存在一些非正规的金融机构,它们更大的具有盈利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正规金融机构在运行上表现的不足,两种机构的相互运作可以使得农村经济的发展更有活力。同时,我们也应该清楚地认识到,由于非正规金融机构具有分散性的特点,因此在提倡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实施有效的内部监管体制,防范潜在风险,促进非正规金融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四、结束语
综上,不管是对农村还是对整个国家而言,推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和逐步完善都是一项意义重大的举措。首先必须要明确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提出有针对性、有建设性和有创新性的措施。然后就是政府部门及相关组织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意识到其对我们农村经济发展的巨大影响,确保农村金融体系发挥良性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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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俊峰.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几点思考[J].林业劳动安全,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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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村镇银行;农村金融体系;交易成本;产权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8-0152-02
从2007年3月1日第一家村镇银行在四川开业拉开村镇银行试点的序幕发展至今,村镇银行体系已初具规模。我国村镇银行是在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下,借鉴国外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模式的基础上,伴随农村商业银行,小额农贷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试点而产生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国的村镇银行是带着政策的光环诞生的,是政策的产物。
1 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现状及问题
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包含两个层次,以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各种正规金融组织和民间金融组织。就正规金融体系而言,这样一个以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金融组织为主体的框架,基本涵盖了大部分的农村地区。
1.1 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支农功能弱化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的是总分行制,省以下分支机构的缺位使得它的资产运营目标难以得到至上而下的贯彻,不得不将大量业务委托农业银行,一方面农业银行的营利性特征让它有足够的动力来挪用这部分资金甚至直接占为己有;另一方面,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过分局限于粮棉收购,对于亟待政策资金扶持的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近乎漠视。
1.2 农业银行的撤离造成农村商业金融安排空位
自1979年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以后,中国农业银行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一直处于核心地位,主导农村金融。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入,各类银行业务的交叉使农业银行不再固守农村金融这一传统领域,而逐步将眼光转向农村金融以外的业务领域。在商业化的思路指引下,农业银行更明显的以一个商业银行的姿态参与同其他商业银行的竞争,营利性成为其首要目标,并由此开始了大规模的“洗脚上岸”式的战略调整,大量拆并县及其以下的分支机构,业务中心开始向大中城市转移,农业银行的撤离,必然造成农村金融主体的缺失,直接在原有金融体系中打开缺口,造成商业性金融机构部分产生供给空白。
1.3 农村信用社存在诸多问题
1.3.1 产权归属不清
信用社发展到如今,信用社的产权关系却变得越来越模糊:一些农村信用社的员工并没有将信用社当成是农民的,而把他当成是商业银行看待,为农意识淡薄;一些农民也不把信用社当成是自己的,而是把他当成是国家的或是商业的银行。
1.3.2 不良贷款比重高,资产质量差
农业生产的低效益性和较大的不确定性,使得农信社的农业贷款面临较大的损失风险。
从上表中可以看到:近些年,农信社的资产质量有所提高,但从绝对比重来看,其比率依然很高。过高的不良资产比率使农信社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而不得不审慎对待农村贷款,限制其农村业务的开展。
2 设立村镇银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2.1 培育了新的农村金融主体,弥补商业性金融机构“空位”
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来看,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必不可少。所谓“交易成本”是指利用经济制度的成本。即交易成本=签约成本+信息成本+管理成本+成本。
交易方式或交易机构的选择取决于实现交易成本的最低。在交易层次比较低的时候,民间金融和合作金融的优势比较明显,而当交易层次提高以后,伴随资金交易的扩大,商业金融的规模效应就会体现出来。随着交易规模的扩大,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就暴露出来,相应的弥补资金风险的信息成本会增加,这些通过大额资金借贷的高利率体现出来。但对于商业性金融机构来说,现有的安全评估成本会因为资金规模的增加而降低其单位水平,同时单位签约成本也会因此而降低,如图1所示。
图1
所以为实现交易成本最小化,不同的金融机构应有自己不同的市场定位,民间金融和合作机构应着力于分散性、小额性的资金需求,而对于集中性、大额性和共性化的市场需求,则安排商业性的金融机构能使交易成本最低。
我国现有金融体系中本来包含有商业金融的安排,但是,农业银行的“洗脚上岸”已经在事实上打破了原有的“三足鼎立”的局面,直接形成商业金融的缺位,导致整个农村金融体系交易成本的非最优化。我国村镇银行是按照公司制新组建起来的企业法人,或是其他商业银行在农村的分支机构。从性质上来说,它属于商业银行,按照商业性的原则在农村开展金融业务,它的设立弥补了农行撤离所留下的农村商业金融空位,也缓和了这种空位下的交易成本问题,从而保持了原有体系的完整。
2.2 创造竞争环境,推动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建不应该只单纯依靠设立几家新的金融机构,对原有金融机构组织的改革同样重要,对于农信社来说,改革的核心在于重塑合作制。
另一个关键在于竞争机制的培养。村镇银行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主体入住农村,从业务来看,它和农信社存在很大的交叉领域;从水平上来看,农信社属土生的金融,管理技术和水平远不如下乡的这些村镇银行。
2.3 带来协整效应,增加农村金融市场的有效供给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是要解决资金问题,因此,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重构农村金融体系就显得格外重要。本文主要阐述了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就改革内容做了进一步的研究。
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农村金融体系;金融改革
一、农村金融体系存在问题
(一)银行业务面窄
银行业务尤其是金融业务是整个农村发展的依靠,金融体系的建立对于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在社会主义的目前发展阶段,进行有效的金融改革是建设的重点。在目前阶段,国家的政策对于农村经济有着一定的指导意义,在财政上,对于农村有着很大的政策倾斜。在金融体系的建设上,政策的帮助是一个必要的过程。农村十分需要进行金融的帮助和助力,作为国家规定的唯一政策性银行机构,农业发展银行在农村的地位还是其他银行无法取代的。在农村的建设上,农业发展银行面临业务单一的境遇,这是农村发展的瓶颈也是改革的重点。在农村发展建设的时间段,对农民农业进行贷款或者其他的资金帮助有利于农村建设的快速进行。
(二)农村商业银行萎缩
农村的市场规模有限,不能进行大规模的资金操作,商业银行的利益因为市场的原因,在农村的发展前景并不好,大部分的商业银行也是选择逐步的退出农村这个天地。在之前的一段时间到现在,商业银行的数目呈现逐渐减少的局面,在商业化和银行市场化的局面下,农村的建设陷入一个困境,改革的速度不如商业银行在城市的发展。在撤点合并的过程中,乡村级别的商业银行更加减少。在农村的建设中,银行的员工对于偏远地区的生活环境也是在心理存在畏难和其他情绪,工作的积极性还不高。在提升银行的服务质量的过程中,员工的待遇和城市存在很大的差异。在客户的介绍开发上,农村得不到有效的政策关注。对于农村商业银行而言,农民存款行为较多,其他金融行为较少,业务开展有限。
(三)农村信用社经营实力有限
在商业银行逐渐淡化退出的市场背景下,农业发展银行的实力得不到很大的提升,对于农村市场而言也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造成市场被一家银行所垄断。在农村进行的建设因为银行资金的缺乏存在一定的困境,对于政策规定建设的一些项目也不能很好的进行。在自身的定位上,银行的定位还不够准确,缺乏一定的准确性。在商业化运营的开展上,银行的经营目标和城市的银行还是存在很大的不同,比如在市场的开发及其他业务的开展上,农民的积极性有限。在自身的建设上,农村信用社因为竞争不足,自己在农村的地位比较稳固。在其他行业进行改革的同时,商业银行的实力也收到一定的影响。对于银行内部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建设资金不足,经营实力存在不足,建设的关注度不够等等都要有着很大的限制。在逐渐激烈的竞争面前,进行自我内在推动是一个必须要进行的工作。
二、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建议
(一)合理定位农村金融
不管是金融行业还是其他行业,进行适当的政府管理和有效的市场化发展是发展壮大的必经之路。政府的关注和指导曾经是农业发展银行的开办和发展的基础,在目前的环境下,这些却有可能对农村银行的商业化起到一定的束缚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能力。政府指导下的金融体系有着很好的推广和具有很大的权威指导性,农民对于政府的公信力有着天然的好感。在金融行业这个特殊的领域,进行此类建设是农村金融合作或者改革的出路。在农村的金融改革中,政府在保护农民利益的基础上,可以适当的放开整个的金融管理,让市场这个无形的手来引导银行和农业金融发展。在农村金融的定位上,要有着准确的定位,避免失去效益和公平。
(二)完善农村商业金融体系
农村商业银行数目的减少与整个农村进行建设的过程存在一定的差异,要在不断进行的建设上,发挥农村自身的金融优势。在建设农村的过程中,社会要对金融体系进行深入的重新构建,在商业银行机构减少的大背景下,发挥农村金融自身的创造性,在农村市场逐渐扩大的现实中,进行更多的金融合作。对农村和农民的支持上,民间自发行为的金融帮助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经济合金融改革的过程中,不能忽视他们的作用。在多元发展的同时,保证体系建设更加的完善,金融环境更加有利。
(三)改善金融市场环境
金融市场环境的建设和改革不仅要依靠政府的政策进行指导,还要在市场中进行自我的更大规模的建设,不能把所有的事情都依靠政府。在金融体系的自发市场竞争保持和微观主体的发展上,要对农村金融形成更多的保护。对于农村的农户和民营企业,要实行有利于他们发展的金融政策,让农村的发展有更好的金融保障,改善目前的金融环境。
三、结束语
总之,整个的新农村建设需要农村金融体系的支持,也需要在不断的深化中,关注农村市场。在金融体制和金融制度上,服务要更加的周到,对于农村的扶持也要逐步的加大力度,把农村的政策性指导改变到自我要求发展上。对于农村出现的民间金融行为和农村信用社,都要给予合理的关注,促进竞争和发展。
参考文献:
[1]贾立,胡晶晶,汤敏.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协调性分析——基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视角[J].海南金融,2016(09)
【关键词】农村金融体系;发展
1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现状
1.1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服务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主要以农村合作金融(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社县市联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性金融、农村政策性金融为主,除此之外还有农村合作基金、民间借贷、民间集资等为主要形式。
农村合作金融主要客户以“三农”为主,但无论从机构数量还是从信贷规模任何方面来看其规模相比于国有商业银行要小得多,因此农业贷款在各项贷款中仍然呈现持续低比重 ,由此可见农村合作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十分有限。
农村商业性金融因其商业性的特点,直接导致其重点客户不能以“三农”客户为主,因此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商业性金融也不能有效改善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
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性金融农村市场失灵时,政策性金融将成为其有益的补充,但农村政策性金融覆盖面往往过于狭窄,主要支持方向又仅仅限于粮棉油等特定的农业范围或者集中于大项目和基础设施投入方面,无法满足广阔的“三农”需求。
1.2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需求现状
中国农民数量众多,单户农户的信贷需求量小而全体农户的信贷资金需求总量巨大:据统计,两亿多农户中有半数以上存在小额短期信贷资金需求,且需求量逐年增加。而这些众多的单户资金需求量仅仅为几千到几万的农户往往不具备融资所必须的担保条件,资金需求往往无法得到正规金融机构的支持。广大农户更多是通过私人借贷等途径解决资金需求,也有些因无法解决而推迟或放弃了种植规模的扩大或者农机具的购买,直接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农民的生产性资金的匮乏往往呈现出季节性、临时性的特点,广大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对于融资程序的复杂性认同度有限,这些都使得正规金融机构对于“三农”的资金支持工作持谨慎态度。
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业发展方面的资金需求量相比于单户农户来说要大得多,但多数的项目贷款给了享受国家农业补贴的或者县镇支持的重点项目,有时一个项目多家金融机构重复资金支持,而其他项目则根本无法取得资金支持。简单的说,项目贷款更倾向政策性,缺乏必要的市场调节和商业性资金支持。
2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面临的问题
2.1农村金融体系的行政管制多于市场调节,不利于农村金融体系的良性发展
建国初期我国政府通过行政补贴、限价等政策来解决农业发展的问题,事实证明这种做法对我国的农业以及农村经济发展是不利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逐步建立起农村金融体系,但目前政策性金融机构仍被政府的控制,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局限于政府认可的大中型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远远无法满足农村金融的巨大需求和多样变化。政府对于商业性金融机构缺乏足够的政策性引导和支持,由于农村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商业性金融机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矛盾,直接导致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资金配置效率低下的局面,既伤害了广大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同时又将广大农户推向非正规融资机构,使得农村金融体系面临严峻考验。
2.2农村金融体系的市场化仍未形成,供给和需求难以匹配
从农村金融市场的供需双方来看,资金需求远远大于资金供给,是什么造成我国农村金融有效供给不足呢?除了上面所提到的政府管制过多外,最重要的原因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市场化进程迟缓,农村金融市场还不成熟。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少,金融产品单一。
由于农村金融机构很难实现同城市金融机构一样的收益,近年来四大国有银行已经频繁的撤并其在农村地区的网点。虽然农村合作金融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些空白,但总体来看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仍然呈持续减少趋势。这种情况与高速发展的农村经济无法匹配。同时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较为单一,多年不变,主要局限于存取款、贷款和汇兑,无法满足“三农”的多样化发展需求。
第二,融资手续复杂,不适合“三农”的融资需求。
随着经济发展,在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督机制下,金融机构的风控机制不断完善。金融监管当局并未对农村信贷产品予以特别规定,而各家金融机构推出的对农信贷产品也并未体现特别的审核流程和风控措施。这种情况让农民的融资需求更难实现,也需要更长时间实现。个别金融机构虽然推出了针对“三农”融资的“绿色通道”,但“绿色通道”的准入要求高,额度控制严格,相对于几亿农民的融资需求是杯水车薪。
受各种因素影响,农业缺乏标准的生产流程,其技术含量、资金回收速度等完全不同于其他行业,因此,按照统一的审核流程和风控措施进行融资操作,往往无法实现真正的风险控制,甚至会造成系统性风险的爆发。
第三,担保机构缺乏,担保机制不健全。
在我国金融体系中,担保机构本是后生机构,其发展速度和规模均落后于银行机构。在农村金融体系中担保机制不完善,担保机构有限,且多数农村担保机构是政策性机构,缺乏必要的市场参与过程,严重影响了农村金融市场的运转。农民的整体文化层次低,对征信的理解不到位、重视程度有限,其还款来源有限,势必会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数量,降低农村金融机构参与“三农”融资的积极性。农村担保机构的缺失加重了这种恶性循环,使得良性运转的农村金融市场成为天方夜谭。
第四,农村金融体系中缺乏证券、保险机构的参与。
完整的金融体系除了正规金融机构的参与,更重要的是非金融机构比如担保、保险、证券等参与其中,农村金融体系也是如此。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保险、证券等机构参与程度非常低,这使得很多对农融资支持因缺乏必要的市场风控措施而最终无法成为现实。
3 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和发展的建议
针对于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现状以及存在的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应对建议:
3.1转变政府职能
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恢复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地位,建立以市场为主导政府适度干预的金融市场。不断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环境,建立农村金融资金良性循环机制。
增加政府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贴息,资本充足率等调整措施支持涉农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加大征信宣传力度,加快建立全国征信体系;由政府牵头完善涉农保险制度,保障农业发展以及农民利益。
3.2建立市场化农村金融体系
进一步开放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对商业性金融机构给予更多政策支持,同时重视非金融机构以及非正规融资参与者的资金支持作用,通过正规途径使之发挥辅助作用。通过有效金融监管规范各个金融机构的组织活动,防范金融风险。鼓励农村金融市场机构参与者结合农业、农村、农民实际加强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服务“三农”。加大对于“三农”的融资知识、征信知识、保险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三农”的相关知识水平。建立农民合作社等非营利性机构,通过区域性合作组织建立农民与金融机构的联系,便于农村金融活动的开展。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引入竞争机制,降低准入要求,力争形成机制健全,分工明确,职能互补,竞争有序的市场化农村金融体系。
3.3建立市场化担保体系防范金融风险
建立健全农村的市场化担保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除国有资金外还需要大量引入民间资本为农村担保体系建立贡献力量,同时通过政策的倾斜鼓励现有的商业性担保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开展业务。针对低收入群体和妇女等特殊群体设立担保基金,将对农补贴改为担保基金支持,增加农民的发展意识和创业意识。通过建立市场化的担保体系,进一步降低金融风险,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
3.4加强证券、保险对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参与
针对于迅速发展的农村金融需求,加强证券、保险等对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参与,通过多种途径分散农村金融风险,完善农村金融体系,进一步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
4 结论
综上所述,为了满足当前农村、农业以及农民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我国必须积极发展、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在农村金融体系中既实现政策性机构与非政策性机构的相互补充,又要实现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的相互合作,最终实现“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农民的创业致富提供及时有效的资金支持,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金融发展规划》2011 http:///
[2]周小川《关于农村金融改革的几点思路》[J]经济学动态 2004(8)
[3]林毅夫 《缓解“三农”问题要靠金融创新》[J]中国农业信用合作 2006(3)
关键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机构观 功能观
河北省以服务“三农”为中心,以政府为主导,对农村金融展开改革,一定程度缓解农村金融服务与农村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现有金融体系所能履行的职能与农村经济增长对金融体系要求之间的差距仍很大。
1、河北省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近年来,河北省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和存贷款规模迅速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成为连接城乡的金融网络,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支农作用增强,农村信用社改革成效明显。
以村镇银行为主导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较好地满足了当地农民的金融需求,一定程度缓解了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根据各地农民的需求积极开展创新服务,推出与当地产业发展相一致的金融产品,在满足农民和农村小企业发展的同时也为自身发展开辟了市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积极向小微企业提供经营所需资金,缓解了小微企业“贷款难”的矛盾。
2、农村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
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的有正向促进作用。相关实证研究表明:农村金融发展的深度、规模和效率均在不同层面上和农民收入有着协整关系,农村金融发展的规模和效率还和农民收入存在着短期误差修正机制,这些指标在不同程度上促进着农民收入增长。因此,继续发展农村金融是提高农民收入的必经之路。
农村金融的发展状况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也是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的重要因素,农村金融的良好发展,对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有着深远的影响。农村金融发展如果要成为农民增加收入的必要前提和条件,就只能改进现行的中国农村金融的结构和功能,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农村金融在农民增收中的的作用。
3、河北省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3.1、“机构观”的掣肘
“机构观”认为既定的金融体系由各类金融机构与金融工具组成,各类金融机构功能的发挥及其行为绩效可以反映金融体系的效率高低。当前,以“机构观”视角构建农村金融体系建模式,使得农村金融的改革基本都是围绕金融机构的调整而进行,并大多自上而下由政府或金融管理当局主导。这种视角使得农村金融改革往往事倍而功半。
3.2、金融机构职能不明确
现有农村金融机构没有形成功能互补。政策性金融作用弱化,政策性银行主要办理粮棉油等农副产品的收购信贷业务,近年有所改观,但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等得到的政策金融支持仍然有限。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品种匮乏,由于其还面临资金不足的窘境,发放支农贷款只能主要面向传统的种养殖业,而无法涉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及其他个体私营行业等。农信社还存在内部管理不善和产权不明晰等问题。
3.3、金融监管制度不完善
金融监管难度加大。“低门槛、严监管”的管理模式增加了农村地区正规金融机构的覆盖面,但要真正实现“严监管”的目标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各类农村金融机构数量较多,很多监管人员身兼数职,出现监管任务重而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服务范围主要在分散亦或偏远的乡镇和农村地区,实地调查难,现场监管更难。金融监管政策和银行经营业务不断变化,监管人员的知识更新滞后,也使得监管工作很难到位。
3.4、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受限
由于设在经济比较落后的乡镇和农村地区,农民手头闲置资金不多是造成资金来源不足的主要原因,村镇银行不得跨县(市)吸收存款,社会认知度不高,造成资金来源不足。客户主要是分散的农户和农村微小企业,以种植业和养殖业贷款较多,利润率本身就很低,且作为正规化的金融机构,都要求有一定的硬件和软件支持,使其经营成本都很高。很难聘到学历高、工作经验丰富的高素质从业人员,从而导致较高的操作风险。信用风险问题突出。金融服务质量提升乏力。
4、河北省农村金融的创新发展思路
4.1、“功能观”指导农村金融发展
功能观认为金融机构及其组织形式的不稳定性源于外部竞争,而金融体系的功能比金融机构更加稳定,所以应重点考虑外部环境对金融功能的需求,在构建农村金融体系的过程中,要明确各类金融机构的主体地位,消除农村二元金融结构,引入竞争机制,强化政策性金融的保障功能,充分发挥合作金融的基础性作用。
4.2、整合金融机构体系
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在政策金融、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其他形式农村金融之间合理分工,使其能够实现功能互补,形成有效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合力。农村信用社因地制宜,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模式。发展商业性金融同时,完善政策性金融。发展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弥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
4.3、完善金融制度建设
对不同金融机构实行分类监管。建立有效的金融监督制衡机制。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考虑委派监督人员,或聘请外部机构行使监督检查职能。建立健全农户及农村个体工商户和农村企业的信用体系,有效控制信贷风险。各类金融机构科学确定客户的授信额度,严格内部控制,结合客户情况与金融机构风险防范能力,综合确定授信额度。
参考文献:
[1]夏龙.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关系的重新检验[J],安徽农业科学,2013年,41(9):4132-4136.
[2]胡卓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经济论坛,2013年第1期:94-96.
关键词:农村金融体系改革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至关重要的问题,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本质上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农村建设,其中一个重点和难点就是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稳步提高。而作为农村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能否为此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则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关键,因此,研究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对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村地区的持续稳定和农民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基本概况
(一)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初步建立较为齐全的以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为主体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国农业银行恢复前,我闻农村金融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的农村信贷和农村信用社业务组成。1979年中国农业银行恢复后,由中国农业银行统一管理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领导农村信用社,从而确立了中同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制。1994年从中同农业银行分离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金融增加了政策性金融部门。1996年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标志着农村金融体制又进行了一次重大改革,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1986年开始设立的邮政储蓄机构被界定为其他金融机构,但因得益于政策优惠,近些年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也成为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重要组成部分。
(二)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农村金融市场的主要供给方为农发行,农行和农村信用社,而需求方则主要包括了农村经济活动的主体农户和农村企业。金融产品受制于供给水平、能力及意愿等因素,目前品种较为单一,对于各种类型的农户和农村企业千差万别的金融需求则显得供不应求。还有,客观上由于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存在较为明显的短缺和抑制,供给方在市场体系中基本处于垄断者的地位,加之资金的价格未能市场化,由此导致金融交易行为扭曲现象普遍存在。
(三)农村金融监管体系
对农村金融体系的监管主要是中国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对农村金融的监管主要是按金融机构的类型来划分的,既包含银行监管部门也包括合作金融监管部门,其中银行监管部门主要监管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包括农发行、农行以及邮政储蓄等。而合作金融监管部门主要监管数量众多的农村信用社,在监管的同时还负责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行业管理。另外,银监会等其他金融组织对农村金融体系的监管也发挥重要作用。
二、我国当前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不足之处
目前虽然建立了以政策性、商业银行和信用社为主体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但由于受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和制约,我国完全意义上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尚未发育成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作为政策性银行的农业发展银行资金来源不稳定,筹资成本较高,与优惠贷款形成较大反差;业务范围狭窄,功能单一,仅是在农产品收购方面发挥着政策性金融组织的作用,从某种程度来说,只是扮演着“粮食银行”的作用。
2.作为商业银行的中国农业银行,市场定位和经营策略发生了重大变化,信贷业务重点向城市倾斜,农业银行信贷资金已基本从农村市场退出。
3.农村信用社“支农”力不从心,其管理体制、经营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三会”制度形同虚设,历史包袱沉重,不良贷款率较高。
4.农业保险不适应“三农”发展需要。目前补偿性质的灾害救济,一是受到国家财力限制补偿不足;二是不适应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对农业保险的要求;三是不利于培育农户参与保险的秘极性,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业保险事业的发展
5.民间金融依然活跃,且缺乏必要的规范。农村的民间金融组织和融资活动,其运行极不规范,存在着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1)存贷款利率普遍较高,影响了农村经济主体的发展后劲;(2)存在着较大的金融风险。
(二)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不足之处
1,资金供求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未确立,影响资金的优化配置。国家对农村金融市场实行十分严格的金融管制,资本的基本价格——利率形成机制还未完全市场化,在民问借贷市场活跃的情况下,资金市场存在两个价格,即利率的“双轨制”,导致资金供求基本信号被扭曲,影响了稀缺资源的优化配置,这本身也是导致农村资金抽往城市和地下金融禁而不绝的一个重要原因。
2,存在明显的供给短缺,局部形成寡头垄断的局面。由于农村金融的供给方仅为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且资金供给长期难以满足农民和农村经济的需要,资金的卖方市场长期存在。
3,金融产品供给不足,水平较低,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户和农村企业由于经济活动内容和规模不同,其金融需求也表现出多层次性的特征。而以农信社为主力军的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仍然停留在存款、贷款等传统业务上,且资金规模有限、金融产品创新少、结算手段落后,难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农村经济和农民的需求。
(三)金融监管体系的问题
1.对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缺乏长远规划。主要表现在:对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发展缺乏明确方向,政策性金融业务散布在多个金融机构。
2.农村金融监管力量有限,难以适应点多面广、情况复杂的监管要求。由于存在监管体制设置上的问题,监管结构呈现“倒三角”形态。在基层地市、县人行的金融监管力量最少,而监管任务却最重,情况最复杂,监管人员往往疲于奔波,忙于应付,监管的有效性受到很大影响。
三、改革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战略措施
(一)统筹考虑,进一步创新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1.完善农业发展银行职能,使其真正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职能作用。要改变目前农业发展银行只负责国家粮棉油收购贷款的格局,扩大其业务外延。一是把目前由农业银行经营的农业开发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等政策性金融业务划为农业发展银行;二是将国家开发银行农业信贷业务、国际金融机构农贷的转贷业务划为农业发展银行管理;三是改变目前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来源渠道过于狭窄、资金来源不稳定的现状,通过发行农业金融债券,建立农业发展基金面向农民筹资、境外筹资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还可将邮政储蓄存款、社会保障基金等划为农业发展银行。
2.整合和发展国有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国农业银行,使其更好的为农村、农民、农业服务。一方面通过农业产业化的优秀项目去吸引商业银行的投入;另一方面,国家可规定商业银行向农业投放贷款的最低限额或比例,或要求商业银行将存款增长的一定比例用于购买农业政策性金融债券。另外,随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实施,其国有银行业务逐渐从农村市场淡出是必然的趋势,可以考虑将其分支机构统一整合基础上,吸收民问资金参股,改组成地方性质的中小型商业银行,增强对县域经济的支持。
3.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积极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主要内容首先是要进一步明确信用社改革的总体目标。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总体方向应是合作制,按照合作社原则进行改革,农村基层信用合作社应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金融组织。其次,应明确信用社的财产的归属,即所有制性质。改革中应尊重农民社员的股权和集体所有财产的所有权,任何人不可平调,也不可随意改变其性质。第三,应进一步完善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
4.要尽快组建以地方政府为依托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鉴于商业性农业保险尚缺乏市场基础,建议在政府推动下争取成立地方性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该公司可以采取“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的模式经营,并享受相应的税收和财政优惠。在经营中,公司要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基础,走“大农险”之路,在完善农村风险保障体系,开发培育农村保险市场的过程中稳步发展。
5.正确引导和充分利用民间金融,实现民间金融适度发展。对民间金融,要从完善法律、制度、政策人手,在严格市场准入条件、提高准备金率和资金充足率及实行风险责任自负的情况下,引导和鼓励民间私人借贷机构等有规范组织形式的农村民间金融健康发展,以增加农村金融的服务供给,满足“三农”多层次的融资需求。同时,对投机性民间金融组织和以民间金融为幌子进行非法金融活动的要予以严厉打击。
(二)创新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推动以农村资金价格形成机制市场化为中心的改革,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逐步建立起更加广泛的金融市场,包括农村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并实现正式的农村信贷市场与非正式农村金融市场间的有机联系。推动农村资金拆借市场的发育,为农村信用社融通资金提供便利。鼓励金融创新,产品创新,为农村客户提供包括存贷款、证券融资、证券交易、财产担保、租赁、人寿和再保险和支付结算等中间业务在内的多样化金融工具,以适应多样化的农村金融需求。
(三)创新农村金融监管体系,尽早实现对农村信用社金融监管和行业管理的分设
随着人民银行和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分设,银行监管委员会将专职负责对农信社的监管工作;要积极推动成立信用社行业管理协会,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完善;要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长远规划;在监管体制设置上的问题,要加强基层监管力量,改变农村金融监管结构的“倒三角”形态;要加强关于金融监管的立法工作,做到金融监管有法可依。
一、研究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的独特原因
1.三十年农村经历体验对农村金融有自己感性的认识
作者生于农村长于农村20年,对农业、农民、农村有比较深刻的认识、了解,对“三农”有着自己独特的情感;在农村工作整整十年(1993-2003),这十年是中国经济社会快速转型的十年,对中国的经济社会特别是农业、农村、农民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更深理性的思考;妻子在乡镇农村信用社工作,家住在乡镇农村信用社内,对经济金融产生浓厚的兴趣,特别是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考研时也曾连续3年报考五道口人行金融研究所,这十年是恰恰是中国金融大调整、大变革、大改革,农村金融更是如此,1994年4月组建农发行,1998年3月职能调整,对农村金融有自己亲身经历、观察和思考。譬如经历工作所在乡镇农村基金会成立、发展、疯狂、关闭和清算,自己并被迫入股,成为基金会的股东,耳闻目睹退股辛酸和艰难;再如目睹农村信用社与农行的“脱钩”和“分家”,二者之间有类似“父子一家”的上下领导关系演变为“兄弟两家”的平等竞争关系,员工由“同事”变为“同行”,目睹它们各种利益纠纷,办公楼、家属院等“一分为二”,自己也只好搬家。在邮政储蓄工作的同学经常讲述,分配给他们储蓄任务,目睹20世纪90年代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争储大战;目睹同事之间、邻里之间等各种各样的资金借贷,给借贷双方带来实实在在的益处,也有个别意外风险。这虽是作者自己对一地的观察和体验,但是“窥一管而知全貌”,为作者更深入的了解、研究农村金融提供感性素材;同时这种巨变及其带来的混乱对三农造成严重影响,作者有一种非常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为有效更快解决“三农”问题,是作者把农村金融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根本原因。
2.全面系统经济学理论学习使作者有更多理性的思考
2003至2009年读研读博的求学,一方面系统学习经济理论,特别是读博期间在华中科技大学被称为“发展经济学之父”张培刚①教授及其研究发展经济学导师指导之下,深入学习发展经济学理论,对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发展具有更加深刻、更加系统的认识。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逐步完善,国民经济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金融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日益显现并逐渐强大,已渗透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金融作用和功能的发挥与一国金融体系的完善有着密切的关系,中国金融改革也基本上是沿着不断完善中国金融体系进行的,然而由于中国经济结构存在明显的二元制结构,中国金融改革也存在城乡二元制结构,城市金融体系相对比较完善、发达,而农村金融体系明显滞后,这样不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严重影响农村金融作用和功能的发挥。因此,构建农村金融体系也成为农村金融改革甚至整个金融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这是作者选择研究农村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原因。
该书是在作者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改完成,得到了一批学者的指点,凝聚着众多专家的智慧。张培刚教授在世纪名篇《农业与工业化》中讨论农业国如何实现工业化的问题,作者深受大师的思想影响,认为中国在走向工业化和现代化过程之中必须注意农村金融的重要作用,应着重讨论如何构建农村金融体系以有效发挥农村金融的重要作用。
二、该书可能的创新之处或者自己独特的观点和结论
1.明确提出构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指导理论
以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构建,是遵循认传统的“机构观”的“结构――功能――行为绩效”的思路,陷入就机构论机构的困境,根本无法适应“三农”的多元化、多层次的情况,无法满足“三农”对资金的巨大需求;目前构建农村金融体系应遵循“功能观”的“外部环境――功能――结构”的思路,即从分析系统的目标和外部环境出发,演绎出外部环境对金融功能的需求,然后探究通过何种载体来承担和实现其功能,根据“功能观”,判断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基本功能缺失,大量储蓄不能有效转化为贷款,资金外流严重。
2.准确概括农村金融体系与及其所处环境的特点和关系
农村金融体系所处环境――弱质农业、弱势农民、薄弱农村,严重影响了它的拓展,造成它病弱、脆弱;反过来看,病弱、脆弱的农村金融体系也减少对“三弱”“三农”的支持。要“一弱支三弱”,从政策要求上讲,有义不容辞的义务,从现实能力上来看,有心却无力的困境。最为关键的是,尽快建立起适应目前弱质农业、弱势农民、薄弱农村的金融体系,只有全面系统分析农村金融所处的经济环境,才能建立起适应“三农”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不深入分析了解实际情况,就不可能找到农村金融体系虚弱的原因,也不可能建立起适合我国“三农”的金融体系。考虑农村金融及其服务对象的特点,应该采取更多的优惠和扶持政策,引导各种社会资金投向“三农”领域,鼓励农民和社会增加农业投入,提高农村金融机构融资能力,缓解农村资金紧张状况,变“抽血”为“回血”、“补血”,反哺县域经济,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3.较为科学合理定位四种官方农村金融机构
农行股份制改造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但须符合基本国情;须考虑农行服务“三农”特殊的情况,也不应该完全按照商业化模式来实施;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规模巨大,离不开农业银行的大力支持;须有利于发挥自己独特的优势和长处,发挥县域商业金融主渠道作用,拓宽服务“三农”的领域。
把农业发展银行定位于“建设新农村的政策性银行”,充分发挥服务新农村建设和“三农”的需要,传统意义上的政策性银行的定位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时代要求,把服务覆盖到“三农”中所有市场失灵领域;加大筹集资金力度,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
农村信用社最大的问题是自身能力虚弱,难以发挥“一农支“三农”的作用;进一步理顺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因地制宜采取三层次产权模式;目标定位于“三农”,业务创新服务于“三农”,力争解决“贷款难”和“难贷款”的情况。
邮政储蓄源源不断地从农村抽吸资金,加剧了农村金融中的资金供求矛盾;消除隐形担保、显性补贴、税收优惠的扭曲机制,建立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机制,增强其服务“三农”功能,实现“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良性循环。
4.首次明确提出民间金融的独特优势
首次明确提出民间金融的独特优势在于“社会人际关系效应”,并据此分析三类新型民间金融机构。“社会人际关系效应”,它有四种效应组成:(1)“信息效应”,贷款人较好地处理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2)“成本效应”,具有对贷款实施监督和跟踪管理的便利条件;(3)“抵押效应”,民间金融能够充分利用民间资源条件进行抵押,最为特殊的抵押品――人的道德或信誉;(4)“信誉效应”或者“道德效应”,来自社区圈子内的道德约束力,具有天然独特的超越经济优势的约束。因此民间金融更适合于为经济实力弱小的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服务,提高金融的服务范围和主体;民间金融经营灵活,快捷高效,能到达正规金融达不到的地方和领域,所以拓展了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村镇银行――农村的社区银行,其社区性体现在农村“村镇”,服务对象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贷款公司――特殊的小额信货组织,小额信贷是以反贫困、促发展为宗旨的信贷方式,完全不同于正规商业银行的特殊的制度安排来解决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问题,我国贷款公司特殊性在于“只贷不存”;农村资金互助社――回归合作金融的机构,合作金融仍具有广阔市场空间,必须积极多渠道融资解决其资金短缺问题。
5.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与我国农村经济的经验实证
利用计量经济学工具分析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率)与我国农村经济(农业、农民、农业经济)的经验实证关系。利用改革开放30年的时间序列数据,以VAR模型为基础的协整理论,包括单位根检验,根据滞后长度准则选取VAR模型的最优滞后期,根据特征方程根的倒数值判断VAR模型的稳定性,协整检验、向量误差修正模型(VECM模型)、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脉冲响应函数等,这部分的篇幅较大,论述较为规范和严谨,为学习、研究时间序列数据的读者提供一个规范的参考模板,值得一读。
总之,该书构建完整清晰农村金融体系为中国农村金融体系构建和改革提供极其具有参考价值的蓝图,也必将进一步有力推动农村金融研究的发展与繁荣,为繁荣学术思想又添一部重要的力作,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重要应用价值。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