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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区别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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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区别

第1篇: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区别范文

一、文献回顾

有关银行效率的问题已有大量研究,目前研究对象已由美、欧等少数发达国家的银行扩 大到世界各国的银行,研究范围也由最初以规模效率和范围效率为主发展到目前以研究X效 率为主,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有参数法和非参数法。

参数法沿袭了传统的生产函数估计 思想,需要确定和构造一种具体的生产函数形式,然后利用多元统计分析技术,确定前沿成 本函数中的未知参数,继而由之计算理论最小成本比值的一种计量经济学方法。参数法主要 包括随机前沿法、自由分布法、厚前沿法三种。非参数法则无须通过设计函数的形式来构造 生产前沿的形状,而是通过大量的实际生产点数据基于一定的生产有效性标准找出位于生产 前沿包络面上的相对有效点。非参数方法主要有包络分析法和无界分析法。参数法和非参数 法其优缺点比较如表1。

总的来说,参数法强调投入产出的明确关系,并利用计量经济学方法估计生产边界。由 于参数法要预先假定边界形状,并相应赋予特定函数形式,其局限性非常明显,因而目前国 外学者还没有在最佳边界模型上达成共识。此外,参数法对于偏离平均规模和产品组合的金 融数据的分析结果不尽人意(McAllister 和McManus,1993;Mitchell 和 Onvural,1996) ,而非参数法可同时处理多元投入和多元产出而不必设定函数关系。本文选择非参数法中数 据包络法(DEA)计算。

关于DEA方法研究银行效率研究成果主要有:魏煜、王丽[1]利用数据包 络分析方法研究了国有商业银行1997年度的效率,认为国有银行技术无效主要是纯技 术无效。张健 华[2]利用DEA的基本模型及其改进模型和Malmquist效率指数对我国三类银行(国有 、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1997―2001年效率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发现效率最低的是服务 范围 限 制在单一地区的城市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较具活力,效率最高。国有商业银行尽管处在规 模 报酬递减区域,但是随着资产规模的增加,其年平均效率不仅没有降低,反而有所上升,说 明我国银行业可能存在着X效率。王付彪等[3]基于数据包络分析,对我国商业银行 199 8―2004年的技术效率进行了实证研究,并将技术效率分解为纯技术效率、规模效率和投 入要素可处置度,分析发现我国商业银行的技术效率损失主要来源于规模效率损失。

综观国内学者基于DEA方法对银行业效率的研究,我们认为在研究方法上有以下几个问 题:一是在研究我国商业银行效率时,把国有商业银行效率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效率放一起进 行比较之前,并没有对其可比性进行论证;二是在投入―产出指标的选择上缺乏标准,使得 各研究成果依据效率值的银行排名的说服力降低;三是不少研究成果将存款、贷款和利润同 时作为产出指标,我们认为有些不妥。原因为利润属于收益指标,如果将利润作为产出,其 投入应为所有应计入当期的成本。我们认为贷款、存款和利润属于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出,不 能同日而语;四是对贷款质量的考虑较少。本文试图从以上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二、本文用到的DEA模型

本文用到的DEA模型是基于投入的评价DMU总技术效率的CCR模型。CCR模型是最基本的DE A评价模型,决策单元DMU的DEA有效性是同时针对规模有效性和技 术有效性进行的,用于研究银行的总技术效率。

其原理为:现假设有n家银行(决策单元),每家银行都有m个投入变量和s个产出变量 :

该模型用于评价DMU的技术和规模的综合效率,即为总技术效率。θ为该决策单元DMU。 θ的有效值(指投入相对于产出的有效利用程度),X0表示第j0个DMU投入向量,Y0表 示第j0个DMU产出向量,λj为相对于DMU。重新构造一个有效DMU组合中第j0个决策单 元DMUj的组合比例,s-,s+为松弛变量。

其经济含义为:(1)当θ=1且s-=s+=0时,则称DMU0为确定性DEA有效,即在这n个 决策单元组成的经济系统中,在原投入X0的基础上所获得的产出Y0已达到最优;(2)当 θ=1且s-≠0或s+≠0时则称DMU0为确定性弱DEA有效,即在这n个决策单元组成的经济 系统中对于投入X0可减少s+而保持原产出Y0不变,或在投入X0不变的情况下可将 产出提高s+;(3)当θ

上述CCR模型假设银行在规模收益不变的情况下经营,得出的最优值θ*为商业银行的 总技术效率,它可以分解为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本文所有的效率值均为总技术效率值。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样本银行的选取

本文选取了截止2007年4月27日的11家上市银行,考察的样本期为1999―2006年,其中 包括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兴业 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样本数据取自《中国金融年鉴 》1999―2006年和1999―2006年间的各银行年报,其中中信银行2006年数据缺失。

(二)投入―产出变量的选择

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对投入―产出指标的选取主要有生产法(Producti on Approach)、中介法(Intermediation Approach)、资产法(Asset Approach),每一 种 方法都有它的优点也都有它的缺点,即使采用同一种方法,因所关注重点和数据来源不同, 投入产出项目的选择也未必完全一样。由此导致了各种依DEA进行效率排名的不可比性。

本文DEA模型采用两种投入产出方法来衡量:一是劳动力、固定资产净值、营业费用 、股东权益、存款作投入,利润总额作产出,把该模型称为利润模型;二是以劳动力、固定 资产净值、营业费用、股东权益、存款作投入,贷款作为产出,把该模型称为贷款模型。其 中贷款模型还包括一个含不良贷款的,一个不含不良贷款的,去除不良贷款的贷款模型所使 用的数据区间是2001-2006年,其余模型的数据区间都是1999―2006年。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本文以11家商业银行1999―2006年的统计资料为基础数据,采用运筹学软件OnFront2 .0计算各家商业银行的效率值,并对结果进行比较和分析。

本文之所以采用利润和贷款两个模型,是因为本文认为利用现有的资源产出贷款的能力 强,并不代表产出利润的能力强。

制”、“总体”分别 代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所选的11家银行总体的技术效率的加权平均值,所谓 加权平均 市值以各银行的总资产占样本银行当年资产总和的比重为权重,分别乘以各自的效率值而得 ,以下同,不再赘述。 从表2中可以看出民生银行效率最好,连续8年效率值均为1。其他银行效率值均有波动 ,三个国有银行的效率从2003年开始,有明显的提升。[5]

由于该效率值是通过每个银行各年度的效率值乘以各银行总资产占样本银行总资产的 比重相加而来,而国有银行占的比重很大,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国有银行的平均效率代表我国 银行的总体效率。从图1中可以很明显的看出,中国银行业效率1999年开始在波动中下降, 但从2003年开始成上升态势。本文认为原因在于1998年财政部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用于补 充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及1999年四大行向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剥离1.4万亿元不良资产后, 对国有银行起到了暂时提升效率的作用,但由于管理体制未相应的改变,效果不理想。但20 03年国家动用外汇储备再次注资国有银行,当然这次注资明显区别于前两次单纯“输血”式 的援助。而且伴随着股份制改造和治理水平的提高,我国以国有银行为主导的银行业效率有 了明显的提升。

从图2中可以看出,2004年以前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效率明显高于国有商业银行,而2004 年后国有商业银行赶上并超过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原因可能是:1999年对国有银行的不良资 产 的剥离和1998年的注资在短时间内使国有银行与股份制银行在1999年处在同一个水平上,而 之后由于并没有伴随着公司治理机制的根本转变,国有银行的效率明显落后于股份制银行。 当国有银行经历了2003年以上市为目的的再次注资后,这次注资伴随着股份制的改造和治理 水平的改进,国有银行的效率水平赶上并超过了股份制银行。

从图3中可以看出,不考虑贷款质量的银行整体效率高于考虑贷款质量后的贷款效率, 但2004年后两者的差距比2004年前缩小很多。原因可能是1999年的不良资产剥离和1998的财 政注资,短时间内改善了银行的不良资产状况,随后由于生成不良贷款的机制没有改变,不 良贷款率仍旧很高,直到2003年政府对国有银行的再次注资,同时对国有银行进行股份制改 革和提高了风险管理水平,使得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大大缩小,两种效率也越来越接近。

从图4可以看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效率总体上高于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去除 不良贷款率与不去除不良贷款率的差别较国有银行小,这是由于股份制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一 直以来相对国有银行来说比较低,近年来伴随着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改进,不良贷款率更是很 低。我们也不难发现,对于国有银行来说,2004年以前,高水平的不良贷款率使得两 种 差距很明显,但2004年后注资并伴随着国有银行治理水平的提高,不良贷款率大大降低,两 种效率也相差无几。

四、结论与思考

本文将利润和贷款分别作为产出指标来衡量效率。具体为:一是以劳动力、固定资产净 值、营 业费用、股东权益、存款作为投入,利润总额作为产出,把该模型称为利润模型;二是以劳 动 力、固定资产净值、营业费用、股东权益、存款作为投入,贷款作为产出,把该模型称为贷 款模型。其中第二个模型还包括一个含不良贷款的,一个不含不良贷款的。利用非参数DEA 方法研究了中国已上市商业银行的技术效率,得到如下分析结果:

1.1999―2006年,中国已上市的商业银行的 技术效率值并不差,其年加权平均技术效率值处在[0.6,1], 全部已上市商业银行中,中 国民生银行的效率最好,三家国有商业银行的效率在2003年后有明显的提升。

2.1999―2006年,我国商业银行整体出现了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这主要与国家两次对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注资和今年来国有 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和公司治理水平有关。

3.1999―2006年,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技术效率基本上高于国有商业 银行;在利润模型中经过2003年政府注资后的国有银行的效率超过了股份制银行,但在贷款 模型中并没有超过,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股份制商业银行对争夺存款、贷款客户竞争激烈 ,导致边际利润递减。

4.2003年,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注资效果暂时看来还不错,但国有银行仍就得借此机会 提高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水平,要彻底改变生成不良贷款的机制,以免重蹈1998年注资、19 99年不良资产剥离后无济于事的覆辙。

未来的研究可集中于探讨一套适合我国银行的投入产出指标体系,以规范此类关于银行 效率的研究。在比较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时,可以考虑是否使用同样的投入 产出指标,现在的研究成果都使用同样的投入产出指标。两种不同的所有制银行,指标投入 的成本差别是很大的,可能会导致同样的投入与产出指标的设定,导致结果的不可比性和弱 可比性。

主要参考文献:

[1] 魏 煜,王 丽.中国商业银行效率研究:一种非参数的分析[J].金融研究,2 000(3).

[2]张健华.我国商业银行效率研究的 DEA 方法及1997―2001年效率的实证分析 [J].金融研究,2003(3).

[3]王付彪,阚 超.我国商业银行技术效率与技术进步实证研究(1998-2004) [J].金融研究,2006(8).

[4] 徐传谌,齐树天.中国商业银行X-效率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2007(3) .

[5]姚树洁,冯根福,姜春霞.中国银行业效率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2004 (8).

Analysis on the technical efficiency of Chinese commercial banks

Yang Deyong1

Cao Yongxia2Abstract: Based on data envelopment theory, this paper measures

the technical ef ficiency of 11 main commercial banks in China from 1999 to 2006. The results sho w that the whole technical efficiency of Chinese commercial banks takes on a tre nd of decrease at first and increase then. The efficiency is not low, and its we ighted average value is [0.6,1]. Among the eleven commercial banks, the effic ie ncy of China Minsheng Bank seems the best. The transformation of shareholding sy stem and the improvement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level in state-owned commercial

banks have positive influence on the whole technical efficiency of Chinese comm ercial banks.Key words: Commercial banks; Technical efficiency; Data Envelopm ent Analysis (DEA)[ 收稿日期: 2008.6.22

第2篇: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效率;市场结构;企业组织结构

一、商业银行效率的基本概念

银行效率是指银行在业务活动中投入与产出或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对比关系。从本质上讲,银行效率是银行对其资源的有效配置,是银行的市场竞争能力、投入产出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综合反映。

银行效率与银行效益既紧密关联,又有所区别。银行效益是指银行的资产和服务所带来的收益率;而银行效率是指银行在追求效益的同时,还要兼顾其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还要追求安全性和流动性,这就要求银行讲究运作效率。而且,有效益的金融交易未必有效率。可见,银行效益包含在银行效率的内涵之中,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核心是效率,而基础是效益。

二、中国商业银行效率的实证分析

本文实证分析运用了DEA(数据包络法)评价模型,采用中介法选择投入、产出变量。其中投入变量为营业费用、利息支出和员工人数;产出变量为利息收入、非利息收入和不良贷款率。由于不良贷款率不能直接用来作为产出指标,本文对不良贷款率指标进行调整后作为产出项之一。

以下选择2000—2004年4家国有银行和10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作为研究的样本虽然建行与中行相继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已上市融资,但为分析方便,本文仍将工、农、中、建四家银行称为国有商业银行。。选择营业费用、利息支出、正式员工作为投入指标;非利息收入、利息收入、不良的相对绩效值作为产出指标数据来源于2001—2005《金融统计年鉴》。。运用DEAP2.1为分析软件,对上述样本进行效率评价。

从总体情况看,我国商业银行的综合效率在逐年改善,效率平均值由0.908上升到0.954(见上图)。随着金融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竞争的日益加剧,商业银行效率处于不断提升过程中。

从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比较看,股份制银行5年的平均效率值为0.936,高于四家国有银行的0.901,而且除2002年外,股份制银行的年平均效率也要高于国有银行。不过随着国有银行改革的不断深入,这种差异在逐步缩小。2000年国有银行与股份制银行的效率值差异为0.11,到2004年缩小为0.076,其中2002年随着工行、中行、建行改革成效的不断显现,国有银行平均效率值超过了股份制银行。

三、中国商业银行效率的影响因素

影响银行效率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外部影响因素,即银行业的市场结构。二是内部影响因素,即商业银行自身的组织结构。

(一)市场结构对商业银行效率影响的分析

1.“结构—行为—绩效”分析框架。产业组织理论的奠基人贝恩1959年在其《产业组织》一书中提出,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市场结构决定市场行为,市场行为决定市场绩效,其中市场结构是最重要的因素。同时SCP理论认为,市场的垄断程度与竞争效率是负相关的。

2.中国银行业垄断与效率实证分析。对银行业市场垄断程度的研究主要测定CR4指数值,即测定中国银行业前4家最大的国有商业银行在相应测定项目中所占的市场份额。

2000-2004年中国商业银行集中度CR4指标

从上表可以看出,自2000-2004年中国银行业的总资产、资本(所有者权益)、存款资产、贷款、员工数目等五项指标CR4的平均值都在0.8左右,因此可以初步判定中国银行业市场是一个高度集中的市场。而从净利润集中度与其他五项指标的集中度CR4变动看,2004年总资产等五项指标集中度均比2000年有所下降,而净利润集中度则得到极大的提升,并且2004年以前的利润集中度明显弱于市场集中度,因此可以认为四大国有银行存在高度垄断但绩效差的现实;随着商业银行改革的推进,国有银行的市场集中度下降而利润集中度开始提高。

3.垄断市场结构导致低效率的原因。根据SCP理论,居于市场垄断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正是其行为特征促成了自身效率的相对低下。Hick(1935)的“安定生活”假说(quiet-lifehypothesis)认为:在集中度较高的市场中,由于竞争程度较小,拥有较大市场份额的厂商没有动力去实现成本最小化,从而造成效率下降及成本上升。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四大国有银行在市场中处于绝对垄断地位,市场竞争压力相对较小;另一方面,在央行对存贷款利率管制的情况下,银行提高服务质量实际上是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使顾客享受更好的服务,这部分提高服务质量所花费的成本要从银行利润中支出,显然银行缺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积极性,结果导致银行低效率的产生。

(二)企业组织结构对商业银行效率的影响

在既定的银行业市场结构下,商业银行自身的组织体系是否科学合理对银行效率的改善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新制度经济学的企业理论认为,企业存在着最优规模边界。同时该理论认为,企业规模不能无限扩张。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管理幅度逐渐加大,员工监督的成本也越来越大,当规模经济产生的边际收益等于扩大规模产生的边际成本时,企业规模达到最优。

2.商业银行组织规模与效率的实证分析。下面,以商业银行综合效率(EE)作为银行效率指标,以组织机构数目(ORG)、银行人员数(PERSON)作为解释变量,增加总资产的自然对数(LNASSET)作为控制变量,考察商业银行效率和组织规模的相关性。

回归模型如下所示:

EE=a+bORG+cPERSON+dLNASSET+ε

利用2000—2004年15家商业银行数据,通过SPSS.11得到回归结果如下表。可以看出,在控制了总资产规模后,商业银行效率与银行人员数存在显著的负相关,这表明中国商业银行的人员对银行绩效产生负面影响,过多的人员降低了银行的效率。

商业银行综合效率与组织规模回归结果

注:***表示在1%显著性水平下显著

另外,相关性实证结果表明,银行规模效率(SE)与银行规模存在显著负相关性,这说明中国商业银行确实存在规模不经济和低效率现象,随着银行规模的扩张,银行效率并没有得到提高。

3.商业银行组织结构导致低效率的原因。四大国有银行建立伊始即按行政区划进行分支机构设置,形成“三级管理,一级经营”组织结构,使委托链条过长。同时,改革初期的国有银行主要通过机构和人员的迅速扩张来实现自身发展,但由于缺乏成本约束,机构、员工数都大大超过了规模经济要求的企业边界。

四、中国商业银行效率提升的战略路径

(一)优化产权结构,推进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

第3篇: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银行贷款,小银行优势,关系型贷款

一、问题的提出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一直是困扰我们长期未解决的难题。尽管银监会于2005年7月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鼓励银行打破传统的信贷理念和方法,各银行、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为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但这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局面。[1]

我国学者的研究表明,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金融资本供给与产业资本需求存在体制上的不兼容是最根本的原因,而解决的办法自然是建立内源于中小企业发展的中小银行。[2]根据“小银行优势论”,小银行可以利用与小企业建立的长期关系来获得借款人的专有信息,较好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为小企业提供贷款服务。与此同时,学者们也发现,在我国上百家中小银行中,股份制银行的行为越来越像国有银行,贷款逐渐向大客户集中。[3]如何解释理论与现实的矛盾?股份制银行争夺大客户是否向某些学者所言仅仅是因为其发展战略失误?[4]股份制银行还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小银行吗?

本文在小银行优势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小企业贷款的特点,考察股份制银行的贷款行为,力图透过现象挖掘贷款行为背后的真实原因。

二、小企业贷款的特征与不同规模银行的贷款行为

从表面上看,小企业贷款具有规模小、频度高和更依赖于短期贷款的特征,但这些表面特征并没有充分揭示小企业贷款的实质。[5]与大企业相比,小企业最大的区别是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不透明,因而其贷款的根本特征是依赖于难以观察、量化和传递的“软信息”,即银行通过多种渠道,尤其是通过提供多种服务和与企业业主、所在社区、客户及供应商等的多次接触收集各种信息。这类贷款被称为关系型贷款。[6]关系型贷款是相对于交易型贷款而言的,二者最根本的区别在于贷款决策的依据,前者主要是与企业业主个人品德相关的软信息,而后者则主要是可以量化和传递的“硬信息”,如财务报表、信用评分、抵押品价值等客观指标。

关系型贷款与“人情贷款”之间存在微妙的区别。二者都建立在双方多次交往的基础上,贷款决策也都是主观的,但贷款决策的原则性却将二者区分开来。如果信贷员通过与企业业主的多次接触发现,该企业没有发展前景,业主品德也存在问题等,那么,在正常的关系型贷款中,信贷员应该拒绝发放贷款。但如果信贷员因为与企业业主的特殊关系,或者由于收授了后者的贿赂而违背贷款的基本原则而发放贷款的话,这就是“人情贷款”。在现实中,关系型贷款与人情贷款很难区分,银行面临着如何防范人情贷款的问题。但不同规模的银行所面临的这类问题的严重程度是不同的。

处于最基层的信贷人员最容易获得企业的软信息,也最容易偏离银行利润最大化轨道。由于软信息不易量化与传递,银行的规模越大,内部各层次之间的沟通越困难,监督成本就越高,由此产生组织不经济(organizationaldiseconomies)。而小银行因组织结构简单,没有或只有本地少数几家分支机构,银行股东-管理人员-信贷人员之间的信息沟通通畅,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这就是小银行优势的重要来源。在小银行,信贷员(有时就是管理人员和股东)在获得借款企业信息的基础上做出贷款决策,贷款程序灵活,审贷合一,能够较好地满足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然而,随着银行规模的扩大,防范人情贷款风险、降低组织不经济效应将成为银行面临的重要任务,因此,规范贷款程序,实行审贷分离,同时增加资本投入便成为银行控制人情贷款风险的重要手段。银行增加资本投入主要是为了使贷款日益科学化、客观化。例如,通过开发电脑软件自动计算借款企业的信用评分以减少贷款决策中人为因素的干扰。

可见,在小企业贷款方面,不同规模银行的贷款行为的确存在较大的差异。小银行简单的组织结构使其在收集、处理和传递软信息以及控制人情贷款风险方面的具有明显优势,它们将主要经营依赖于软信息的关系型贷款。而大银行则因组织结构复杂面临人情贷款风险和高昂的监督成本,而通过规范贷款程序和提高资本投入来加以防范成为大银行成长过程中最理性的选择。这样一来,大银行将逐渐丧失收集、处理和传递软信息的能力,它们将从关系型贷款转向依靠客观、量化指标的交易型贷款。

研究证实,大银行在贷款审查中使用数量标准来做出贷款决策,而小银行更依赖于个人接触。大银行在借款企业规模较大、能够提供正式的财务记录、经营时间较长时更容易批准贷款,而小银行则使用更灵活的贷款程序,更依赖于从已经建立的关系中获得借款人的品质信息,不太重视财务变量。[7]可见,随着银行规模的增大,交易型贷款日益成为主要的贷款方式。由于大部分中小企业依赖于关系型贷款,因此不会成为大银行的主要贷款对象。

三、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贷款行为

本文中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是指以交通银行为第二梯队的十几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这些银行之所以被划在“中小银行”之列,是因为它们与规模庞大的国有银行相比仍然是很小的。在英国《银行家》杂志统计的“中国银行100强”中,它们的资产、税前利润和一级资本分别占21.8%、26.7%和18.8%,落后于四大国有银行。但是它们中大多数已经不再是理论意义上组织结构简单的“中小银行”,因为其跨区分支机构已经达到几百家、甚至上千家(见表1)。复杂的组织结构导致人情贷款的风险增大、监督成本提高,因此,为了防范人情贷款风险,规范贷款程序、严格实行审贷分离,便成为股份制银行防范人情贷款风险的重要措施。

从要素投入情况的情况来看,股份制银行投入大量的资本更新设备,依靠电脑、网络等实现贷款信息或数据的整理和评估,依靠电脑信用评分做出贷款决策,导致资本投入的增长速度均快于劳动投入的增长速度。我国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实际人均资本(即实际固定资产净值与雇员人数之比)平均从2000年的19.1万元上升到了2004年的24.7万元,而受到计划经济体制拖累、人员臃肿的国有银行的实际人均资本仅从10.5万元提高到13.1万元。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服务民营企业为市场定位的民生银行,近几年却投入巨资进行信息化建设,成为国内第一家数据大集中的银行。从2000-2004年,民生银行的人均资本始终位于前四位,贷款增长率也保持第一。除非投入的资本大量闲置,否则,很难想象银行会通过发放关系型贷款来实现规模的高速扩张。可以肯定,其小企业贷款中更多的是交易型贷款。

此外,我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大都诞生于上个世纪80到90年代,它们中已经有10家进入了全球最大的1000家银行的行列(见表1),其中经营年限最短的民生银行也有11年,最长的兴业银行已经24年。据国外学者的研究,银行只有在诞生后的前几年其行为才具备小银行特征,随着时间的延长,贷款对象也发生变化,当经营20年时,它们与成熟的大银行已没有区别。[8]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它们中一半以上已经是,或者基本上是大银行,其他正在迅速成长为大银行。因此,为了实现成本和效益的目标,它们会像国有银行一样经营交易型贷款,回避关系型贷款。由于小企业更依赖关系型贷款,因此,小企业不会成为它们的主要贷款对象。由此看来,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贷款对象逐渐向大客户集中并非发展战略上的失误,而是银行成长过程中规避人情贷款风险的理性选择。

当然,这并不是说股份制银行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完全无所作为。近年来股份制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有所提高,并针对中小企业推出了一些创新贷款产品。尽管这些举措可以缓解小企业贷款困难,但离真正解决这一问题还有相当的距离。因为无论何种贷款产品或技术,股份制银行始终要求能够提供满意的硬信息,如验资报告等。这类贷款从本质上来看仍然是交易型。而无法提供满意硬信息的小企业仍然面临贷款困难。换句话说,只有小企业中的高端客户才可能成为它们的贷款对象。

四、结论

第4篇: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法人治理结构控股权

1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1.1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是建立现代金融体制的迫切要求

健全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金融体系,是金融机构结构完善的金融体系,其主体应该多元化。但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一直牢牢占有着70%左右的市场份额,新兴商业银行很难动摇其在国内银行业中的稳固垄断地位,更无法在大规模范围内同其展开公平竞争。由此引发的为扩大市场份额的不规范甚至恶性竞争,不仅造成了金融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积累了经济运行中大量的金融风险,给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埋下隐患。

1.2国有商业银行自有资本金不足,且不良资产率过高

按《巴塞尔协议》的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普遍未能达到这一标准。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不足严重削弱了银行消化贷款损失的能力,而且有可能危及到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加大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

1.3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产权不明晰,承担了过多的政策性业务

传统的经济体制下,单一的国有产权形式内在的决定了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政企合一的制度特征。在原有体制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承担了过多的政策性业务,导致大量不良资产的产生。

2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方案

首先,为使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产权清晰,应设立国有银行控股公司,专门代表国家对国有银行行使所有权,从而割断政府对商业银行的直接干预,避免商业银行承担过多的政策性业务,这样可以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资格,明晰国有产权关系。国有银行控股公司可以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应是现代企业制度中委托链条上的第一层人角色。

其次,在国有银行控股公司之下,应将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造成银行集团公司,将大量不良资产与优良的经营性资产进行适当分离,对原有资产进行分拆、重组,以集中优质资产成立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而且成立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集团公司后,集团下面可以分别设立几家有限责任公司,如后勤保障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和该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这家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上市融资,可以为今后整个集团公司的上市做好铺垫和准备,也可以利用这家上市的股份金融控股集团公司,使经营多元化,应对国内外的竞争。有限公司来并购一些其他金融机构如一些经营业绩好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跳出原有法律框架的约束,成为金融控股集团公司,使经营多元化,应对国内外的竞争。

3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控股权与上市方案

首先,正确安排国家的控股权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中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商业银行的资本运营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或商业性活动。中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化改革,如果过分强调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控股权而且是绝对控股,这将与原有体制下的国有独资银行不会有很大的区别。但是,基于在经济体制转轨和对外开放中保证国家对金融体系有充分的控制力,增强对外部意外冲击的防御能力等方面的考虑。我们要保证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和防范风险,可以在相对控股的情况下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证国家利益。

为使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多元化,应该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多方持股。前面已有论述,可以设立集团公司股、机构法人股、公众股和外资股。其一,“集团公司股”,它没有必要占据绝对控股地位。可采取“黄金股”形式,即以少数股份,就可控制其股权,使商业银行与国家产业政策能保持一致,自然地协调中央、地方与银行三者的经济关系;虽然发行黄金股对于保护国家利益有重要意义,但这种特权只有在关系到银行性质等重大问题才能发挥作用,以充分发挥其他股东对银行的监督作用。既要用特权优先股有效地保护国家利益,又要防止政府利用特权优先股干预银行业务。其二,“法人股”,允许业绩优秀的大企业集团参股该股份有限公司,以股票为利益纽带,促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融合,协调银企之间的利益关系;同时也允许金融企业相互持股;其三,“个人股”,利用个人股权这种终极所有制形式的资本内在增殖机制对整个产权关系所具有边际调节力,使国有独资银行资本与个人资本有机结合;其四,“外资股”,所占比重不大,主要起到促进与补充作用,以便于国有商业银行国际化。各股所占比例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其次,我国股票市场从建立以来,投机现象较为严重,这固然是新兴市场不成熟的表现,但究其根源还在于缺乏值得长期投资的企业或有实力的机构投资对象。国有商业银行以其利润丰厚、稳定,股本规模大等特点,极易成为深受广大投资者喜爱的板块,从而起到稳定大盘的中坚作用(因为我国储蓄率高居不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股票是中小投资者的首选,风险性与收益性在一个比较适中的比例,也是分流高额储蓄的一个较为稳妥的方法)从深发展和浦发银行的情况来看,深发展在其高速成长期曾经领涨大盘,在其平稳经营阶段则与后上市的浦发银行共同成为主力运作的指标股,起到护盘的作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上市后,市场上将形成一个较大的金融板块,由于其在市值中占有较大的比重,且股价相对稳定,必将成为调节大盘走势和抑制投机的理想杠杆。

但是考虑到中国股票市场的市容量,即使只一家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在国内上市,对市场的冲击也将会很大,中国的股市很难容纳这样巨大规模的资产总量。因此可以考虑多种方案,例如,可以境内境外分别上市,也可以通过买壳的途径在境内境外上市。在实践上,中国工商银行已通过收购香港上市银行友联银行(现已更名为工银亚洲),开创了国有商业银行在境外收购上市银行的先河,中国银行也已宣布合并原中银集团旗下在香港的10家银行,组建新的中银集团并积极筹划在香港和纽约上市。

4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4.1信用风险问题

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有国家信誉的支持,可以获得大量低成本的资金来维持其低效率运转。股份制改革将改变它“国有独资”的身份,使其变成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份制公司,从而使其有了从市场退出的机制,这就意味着其将失去了国家信誉提供的信用担保,有可能导致存款人信心的丧失而造成支付危机,使流动性风险集中显化。如果不能有效的控制信用风险,就有可能使银行陷入危险的境地。针对这一情况,我国应建立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以增强存款人对银行的信心,避免股份制改革使部分居民产生恐慌心理,并减少银行破产对金融市场和国民经济产生的冲击,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4.2货币是社会生产的重要推动力,是经济发展的血脉,经济如果失去货币资金,将很难前进

由于股份制改造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现代金融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将成为其要目标,如何促进落后的地区金融的发展,特别是在促进西部大开发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是我们应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国家应利用宏观经济政策,来加大银行对西部的投资力度,但不应利用行政手段干预商业银行的信贷行为,保证国有商业银行独立市场主体的地位。

4.3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应与我国其他体制改革互相协调与配套进行

总体来说,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滞后于整个市场经济改革的步伐,所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也就提上了改革的日程表。在整个改革过程中,应兼顾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支持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即在金融方面做好国企的配套改革。

4.4金融自由化导致金融风险加大

金融监管越来越成为国际金融界所关注的重要问题。我国在改革金融监管体制,改进金融监管方式,提高金融监管效能等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绩。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改革,使金融监管更加高效运行,使得金融监管部门更加规范、科学地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行为监督和宏观管理,从而使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规范经营和严格管理的基础上增强实力,最终能有实力与国外大银行进行有力的竞争。

参考文献:

[1]米什金.货币金融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2]王元龙.中国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研究.金融研究.2001(1).

[3]晏正君.国有银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途径.金融科学.2001(1).

第5篇: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 差别化服务 SCP分析法

一、我国商业银行市场结构变迁

(一)运用贝恩分析法对我国商业银行集中度及市场结构分析

在经济学和管理学上,有三个重要的特征来体现市场结构:一是市场集中度;二是最大公司所占市场份额;三是市场部门进入壁垒。其中市场集中度是反映一国本部门市场垄断程度的重要指标。市场集中度(衡量买者或卖者在市场上相对规模及分布状况的指数)包括集中率、基尼系数和HI指数。以下采用集中率来描述我国商业银行整体市场结构特征。

集中率反映某一市场中份额最大的前几位企业的市场占有份额,计算公式为:CRn=(X1+X2+X3+X4……+Xn)/X,例如CR4=(X1+X2+X3+X4)/X,是银行业市场份额最大的前四位公司占全部市场的份额。选取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这四家商业银行在我国商业银行也是最大的四家商业银行,因此四家的市场份额也就是我国银行业的CR4指标,采用Excel进行逐个计算,计算结果如表1。

将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集中度与表2对照,可以看出,平均总资产市场集中率为71%,属于高集中寡占型;存款和贷款市场集中率则更高,平均在84%和85%,属于极高寡占型;但净利润市场集中率平均水平较低,只占60%,这与四大国有银行资产、贷款和存款等三个非常高的指标的现状是不相符的,这说明我国银行业存款和贷款的垄断程度高,且总资产也大部分集中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但是高垄断并没有带来高利润,高垄断低利润。

市场集中率趋势CR4的动态发展来看,总资产和存贷款均有逐渐下降的趋势,表明了我国银行业的垄断在逐渐被打破。存、贷款的市场集中率曲线一直在最上方, 处于较高水平,总资产的市场集中率曲线位于中间,净利润的市场集中率趋势线最低。从变化趋势来看,总资产的市场集中率曲线比较平稳,略有下降; 净利润的市场集中率曲线在2002年以前处于上升趋势,但2002年到2003年是下降趋势,且下降幅度很大。但在2003 年之后便平稳了。存款和贷款的市场集中率曲线处于平缓的下降趋势。这说明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垄断程度高而绩效低的事实; 另一方面也说明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已成为国内银行业市场的赢利主体, 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我国银行业目前的进入壁垒的类型

进入壁垒就是阻止外部企业与原有的内部企业进行竞争的因素。中国银行业进入壁垒的类型主要有:

第一,政策性壁垒。《商业银行法》以及相关的经济、金融法规严格界定了银行业的审批,并且禁止商业银行在异地任意开设分支行, 禁止任意扩大营业范围,禁止将分支机构任意升级,禁止抬高或压低资金成本, 尤其设置了严格的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障碍。

第二,产品差异壁垒。中国的银行产品差异壁垒,主要来自居民户的偏好,使得新进入银行不得不以略低的价格卖出相对较少的产品。居民户对原有银行的产品产生偏好的原因有许多, 一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接受后来者往往需要收集产品信息, 而收集产品信息则需付出成本,而这种成本是沉淀成本。信息不对称带来了选择时的高风险,如果该银行不存在地理区位上的优势,一般说来,居民户不会选择后来银行;对于企业来说,原有银行已经与企业建立起了一种双向合作关系, 要让企业重新去选择新银行,交易费用包括时间成本以及人力、物力成本太大。因此对后来银行来说, 由于居民户和企业的这种偏好不得不支付更多的费用。

第三,绝对成本壁垒。一是由于国家对国有企业的“父爱主义”,国有银行得到的资金成本低。二是国有银行总能从“父亲”那里获得资金支援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以此减低成本。三是进入方面的法律限制和政府政策,也导致寻租行为日渐频繁,后来者不得不想方设法通过政府核查,带来了高额的寻租成本。这就使国有银行产生类似于专利的绝对成本优势。

第四,规模壁垒。一是当由于规模经济的原因使大银行比小银行更有效率时, 筹集资金来建立这样的银行就可能给新银行提出难题。另一方面,如果新银行选择规模较小的方式进行生产, 由于达不到规模经济,成本必然高于在位者银行。

从以上可知,虽然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业一直在适应国际大市场的趋势下不断改善自身,但是我们还要看清在现在这个阶段下我国商业银行集中度还是比较高,进入壁垒重重,严格阻碍了市场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二、我国商业银行差别化服务分析

以前商业银行在社会中更多的是体现社会效益、服务大众, 更多的是对大众提供免费的服务, 从而也就造成了早期的商业银行对存款100 元和100 万元客户的相同服务。而现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大趋势则要求商业银行转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 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未来商业银行的利润将大量来自于个人业务, 这和过去利润绝大部分来自对公业务不同。这是从西方商业银行发展得到的经验, 这也是银行业不断发展的趋势。随着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存贷差逐渐的减少, 传统的银行业务盈利受到影响。并且由于优质企业融资渠道较多, 可以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来进行融资, 使得优质企业对银行的资金要求减少, 这是许多现代银行转移服务重点的原因, 也是商业银行提高自己核心竞争力的要求。

为了巩固和发展优质客户群体, 优化个人客户结构,很多商业银行提出了差别化服务的目标,商业银行“降低身份”对给其带来巨大利润的客户以更优质、更全面的服务, 以此来留住老客户和吸引新客户。 但是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差别化服务许多仅仅只是以客户的存款余额作为划分客户等级的标准。这种单一的存款模型,不仅无法满足高低端客户不同的金融服务需求,还造成银行对客户的认识不全面,不到位,没能做到对客户的综合评价,结果可能会未充分挖掘出客户本身的价值。

在差别化服务的实践上也存在很多不科学的地方,一些银行虽然也提倡差别化服务,但其核心理念是以银行帐户、客户交易额度而非客户类型为标准来区别服务手段和内容的,这就无疑使一些小额储户顿生歧视感。而与之对应, 国内外银行在这方面的主要差距在于客户信息的挖掘分析能力。

国内银行业从80 年代初就开始了客户信息的收集工作,但最初的客户资料比较简单,只包括客户的姓名、帐号、资金结算等与银行业务紧密相关的信息, 而且大部分客户信息至今仍处于闲置之中,银行对客户的行业特点、业务规律仍知之甚少,客户信息的价值并未被开发出来。

三、我国商业银行差别化服务创新取得的成效

在差别化服务创新上,为了制定出更符合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的投资策略,银行管理机构呕心沥血力求达到顾客满意。商业银行发展了以下几种评价模型: 存款评价模型、贷款评价模型、卡消费贡献模型、外汇买卖积分评价模型、贡献度模型、风险度模型、满意度模型等来鉴定哪些客户应当作为以后有潜力进一步发展的优质客户。还通过客户购买金融产品的多少来指定客户经理为其指定专业的投资策略,在为客户获利的同时银行业也获得了额外的收益,达到双赢。

为弥补我国银行业对客户信息采集、挖掘分析能力不足,客户关系管理(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 简称CRM)作为一种科学的管理方式引入我国商业银行差别化服务的实践中。CRM 对于客户信息的整合集中管理正是充分体现出将客户作为企业重要资源的管理思想, 完全契合了银行业从“以资金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运营模式的转变,因而理所当然地成为银行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一环。而CRM系统早在国外进行了十分广泛地应用。不少国际知名银行如花旗、汇丰、摩根等都是成功的客户关系管理的受益者。但CRM 系统在我国, 特别是金融行业的关注度非常高,但应用较少,属于起步阶段,截止到2011 年末,在我国130 多家商业银行中建立起CRM 系统的不足20 家。从这点来看,我国银行业应加大力度致力于CRM系统的学习和应用,为差别化服务提供坚实的硬性基础。

在有效鉴定出重点客户和潜力客户后,商业银行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差别化服务,比如派出专职客户经理, 提供细致入微的贴身服务,除满足客户的日常所需,还第一时间将利率调整、债券基

金发行、股市变化等金融信息以及有关行业信息告知客户,主动提供理财方案,集中银行资源帮助客户做大做强,进而为自己培养出稳定的优质客户群。对大众客户以及一些小额存取款和种类缴费业务,各网点则发挥大堂经理的作用,引导客户使用自助设备,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以建设银行为例,为了让客户了解更多的有关金融及投资方面的知识,建设银行各支行等定期组织投资方面的沙龙、讲座等集体活动,现场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另外建设银行还专门设立财富中心,不仅为优质客户提供一整套专业的投资等金融服务还组织一系列非金融服务包括为子女出国等进行教育培训的高端的沙龙、讲座等等。此外还对优质客户提供精美的杂志,通过自己的杂志来宣传银行的理念和金融产品。

所有这些与客户的密切交流在无形中影响着优质客户的认同感和忠诚度。客户经理等专业人员还会定期对优质客户进行维护,更多的了解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更适合的投资策略。这种差别化的服务不能不说是一种创新,一种提升,一方面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另一方面创造了银行利润的增长点,达到双赢。

参考文献:

[1]汪来喜.中国商业银行市场结构的路径变化和应对方略[A].问题探讨,2009 年第6 期(总第359 期).

[2]国际.我国商业银行集中度和市场结构分析[A].南方金融,2007年第2 期(总第366 期).

[3]国庆.我国商业银行市场结构分析及优化对策[A].长白学刊,2007年第90期.

[4]左元亨.我国商业银行差别化服务探析[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 年5 月第9 卷第5 期.

第6篇: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区别范文

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显性存款保险制度

一、前言

1933年6月,《格拉斯-斯蒂格尔》的以及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到2012年末,已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长久以来,中国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主的银行系统是用国家信度做隐性担保的。这一结构不但容易诱发银行内部管理的道德风险,还可能形成系统性风险的蕴蓄。事实上,我国在1993年就于《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成立存款保险制度/基金,经历21年的研究之后,将从2015年5月1日正式实行显性存款保险制度。

本文探讨了隐形保险制度和显性保险制度的好坏,并论证了中国为何要实施显性存款保险制度。

二、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和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对比

“存款保险制度是指由存款性金融机构集合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机构向保险机构交纳保险费,当成员机构面临危机或濒临停业时,保险机构向其提供流动性撑持或代替破产机构在一定限度内向存款者支付存款的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有显性和隐性的区别,前者是指以法律的形式明确阐明或者正式建立了存款保险机构的存款保险制度,后者则多见于发展中国家或国有银行占主导地位的银行体系中,没有法令说明或正式的保险机构供给保险,但在事后往往由政府或中央银行提供兜底。其各自特点可详见表1

而我国在2015年5月1日以前一直实施的都是隐形存款保险制度。这个结论可以从近些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应对危机时政府扮演的角色上得到论证。1998年6月21日,海南发展银行成为中国金融史上第一个因为应付危机而被关闭的银行。事情发生的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快速公布了善后处理方法,即从宣布关闭海南发展银行起到其正式解散之日前,中国工商银行将托管其全部资产负债。海南发展银行所吸取的自然人存款,即居民储蓄存款一概由中国工商银行负责给付。由于政府的及时介入和民众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信任,这场风波得以很快平息。另外,广东省内150多家农村信用社的挤兑风潮也是由政府出面予以解决的。我国存在的隐性存款保险甚至还覆盖证券、信托等非银行金融领域,如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和华银信托投资公司的破产等无一例外均由政府出面来全额偿还的。为此,中央银行和政府承当了最后贷款人的职责,付出了庞大的经济代价。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弊端有很多。首先,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促使国有银行任意从事高风险业务,加大了道德风险,而一旦造成银行危机,终究还是由国家财政买单。其次,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让银行是不是“国有”成为储户存款配置的惟一指标,弱化了市场竞争,无益于中小银行发展。最后,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损害了货币政策独立性。当中央银行选取再贷款为危机银行注资,会引起高能货币增加,在经济过热和银行过量风险时,反而加剧了流动性过剩。

而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则因其不可替换的优点而得到迅猛的发展。八十多年来,世界上前后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存款保险制度。

这种快速的发展得益于两种力量的推动:一是1994年存款保险制度被欧盟作为新创立的单一市场的一个基本要求。欧盟颁布的《欧盟存款保险制度管理条例》在欧洲地区发挥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该条例要求成员国必须全部构建国家层面的存款保险制度。二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多地选择成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

三、我国成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客观必然性

从理论上讲,与这种隐性全额担保相比,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引入,可以有效的降低央行对于银行行为调控的不可预知性,让调控的结果变得单一,而且这也是当前经济环境下所能获得的最优结果。央行关注银行的系统风险暴露程度及其内部治理水平,但是商业银行管理者只关心自身利益最大化,且其降低系统性风险暴露水平是有外部性的――单个银行系统性风险透露水平越高,其自身收益就越大,降低本身的系统性风险暴露水平只能使得危机过后央行救助的本钱下降,而不能给银行自身带来任何收益。然而,存款保险制度的引入,使得商业银行寻求高利润的行为有了代价―向存款保险公司给付的保费,而且这一保费的数量刚好就是其救助成本,所以商业银行必定会选择一个适当的系统性风险暴露程度使得其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相称,这样就控制了银行的系统性风险。此外,通过两种机制的比较还可以看出:在引入存款保险制度后,商业银行会自发地选择最能满足激励相容约束的风险水平。因为在商业银行控制本身系统性风险暴露水平的同时,努力工作的期望收益变高,因此商业银行会提高本身的内部治理水平。这也意味着比拟我国现行的隐性全额担保制度,存款保险制度带来的道德风险更低,这是由于政府的隐性担保导致银行管理者的偷懒成本为0,而保费的存在致使银行的偷懒行为存在必然的机会成本。

从现实情况来讲,首先,以庞大国有银行为主干、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农村合作信用银行共同构成的市场体系形成了我国的银行体系。从健全我国金融体系、发挥市场作用和规范财政收支的角度斟酌,极有必要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再次,从我国现阶段城市居民金融资产的组成比例以及国际对比来察看,我国居民存款占有最大比例。最后,从农村多元金融机构的健全角度观察,也很需要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

固然,存款保险制度也有缺陷,因此,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借鉴了各国经验,比如存款保险不能做“付款箱”,应该推行基于风险的差别费率,存款保险应具备必要的早期纠正以及风险处置职能,对风险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置等。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行业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制度安排,和央行的最后贷款人、宏观审慎监管共同构成了金融安全网。这项制度的建立,对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进一步完备金融安全网,确立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银行业的发展水平,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胡继晔.存款保险立法:欧美经验对中国的启示.保险研究,2014(07).

[2]姚东F,颜建晔,尹烨N.存款保险制度还是央行直接救市?―个动态博弈的视角.经济研究,2013(10).

第7篇: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金融风险;金融深化

一、目前国内银行面临的主要金融风险

银行金融风险在其累积到一定程度时会表现为银行的流动性丧失,出现支付危机。存款保险机构通过对危机银行提供贷款,或把自身的资金存人这些银行,可以减轻银行的支付压力帮助危机银行摆脱财务困境,避免银行破产而给经济、社会带来一系列动荡和不安。另一方面健全的存款保险制度可以使存款人确信即使在银行倒闭时,存款也能得到及时清偿。因而当个别银行发生支付危机时,存款保险不仅可以缓和对危机银行的挤兑压力,而且更重要的是限制了恐慌情绪的进一步蔓延,从而减少连锁信用危机的发生有利于控制信用危机的范围和降低金融风险,维持金融秩序的稳定。

一旦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后,金融业国际间竞争加剧所造成金融机构重组和退出,由于有专业化的处理机构的处理使之变得有序而又及时,防止恐慌情绪的进一步蔓延和处理问题银行成本变小。

二、当前国内银行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

第一,信用风险。银行业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资产信贷质量持续下降,成为当前最为突出的银行金融风险。企业和个人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有些借贷方甚至有钱还也不还。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逾期、呆滞、呆帐贷款占全部贷款的余额数超过20%,其资产信贷质量仍在下降。

第二,流动性风险。主要体现在银行业对客户提取现金的支付能力不足。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虽未显现,但潜在的支付困难因素日益增多,当前主要集中在中小银行金融机构上,一些城乡信用社因管理不善,不良贷款率高,随时都会出现支付困难。

第三,财务风险。主要表现在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严重不足和经营利润虚盈实亏两方面。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6%,已经低于8%的国际最低标准。由于银行的资产增长速度大大高于其资本的增长速度,资本充足率还将继续下降。

第四,市场风险。主要是由于证券市场不规范和银行金融市场秩序混乱引发的种种风险。股市风险尤为突出,相当一部分股民渴望在短期内致富,投资风险意识不足,盲目投机行为严重。

三、存款保险制度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

实证分析表明,宏观经济环境运行良好的条件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似比隐性的存款保护制度更能促进金融深化。金融深化可以从金融监管、利率市场化等方面受到存款保险制度的影响。

1、我国金融监管改革对存款保险制度提出需要

金融监管的本质,是金融监管当局为了防范金融风险、维持金融秩序、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而采取的种种措施和手段。从全球发展趋势来看,金融监管正在进行四个转变:由分业监管向混业监管转变,从机构性监管向功能性监管转变,从单向监管向全面监管转变,从封闭性监管向开放性监管转变。

随着金融创新不断涌现,新的金融工具不断被引入我国金融领域,如金融衍生商品市场,这些无疑会给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带来新的问题。这些创新工具,已使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区别越来越模糊,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都在从事着类似的金融业务。但是必须指出一些创新工具往往被用作逃避监管的手段,不少新业务活动更多的是出于市场投机目的。因此,客观要求中央银行加强监管。然而,目前我国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尚存在制度、手段等方面的缺陷,监管机构缺乏权威性,监管措施办法缺乏整体配套,且与日趋复杂的微观金融活动适应性差,监管范围多限于表内业务,对风险较大的表外业务重视不够,监管力度不足,监管人员整体素质欠佳。另外,我国中央银行集中了货币政策执行者、破产银行处置者于一身,其责任显然繁重不堪。尤其是在中央银行决定跨区设置后,过去实行的垂直监管显然受到影响。在对破产银行处置方面,中央银行更是缺乏经验和规范,也缺乏必要人力,疲于应付。因此,有必要通过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使相应的存款保险机构成为人民银行领导下的又一重要的银行监管机构和破产银行处置机构,承担大量具体细致的监管和处置工作,成为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监管的补充。

目前我国政府为进一步推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分离了人民银行的银行金融机构监管职能,成立了“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与“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一起,构成中国金融监管的“三驾马车”,共同形成了我国金融业的分业监管框架。央行和银监会已经分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非常必要。央行以通货稳定作为其利益取向,银监会以银行体系的有序稳健作为其利益取向,剩下的存款人的利益只能由显性存款保险机制加以保障。

2、利率市场化稳步推进需要存款保险制度

利率市场化就是指,利率由市场资金的供求状况来决定,由市场配置资金流向和资金的“价格”来决定。如果市场上资金供大于求,这时利率就低,反之,利率就高,利率市场化包括同业拆借市场(银行之间短期融资的市场)利率市场化、债券利率市场化、银行贷款利率市场化及储蓄利率市场化等几个方面。

利率市场化是金融国际化和自由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利率市场化最直接的负面影响就是因竞争加剧导致银行破产,从国际经验来看,有一些国家在利率市场化后出现了银行倒闭增加的情况。因此在全面利率市场化之前推进存款保险可能是较为理智的选择。

1993年,国务院首次提出利率市场化的基本构想。按照“先放开货币市场利率和债券市场利率,再逐步推进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基本思路,十多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之路也在步步迈进,近几年来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一旦利率市场化以后,存款人就可能会选中一家中看(利率高)不中用(支付能力差)的银行,一旦银行支付无力,存款就会处于风险之中,就会产生银行挤兑、甚至系统风险并给存款人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也成为利率市场化顺利展开的一个重要前提。

3、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化改造逐步地改变其身后的国家信用为银行信用,需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保障

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我国国有银行的存款在享受政府隐性担保的同时,其贷款体现政府意志的政策性负担。因此政府隐性担保和政策性负担是互为因果的,国有银行如果要改制成功,就必须既摆脱政策性负担的沉重束缚,同时也丧失政府对其的隐性担保。

从中国居民几乎从不考虑储蓄是否会遭受损失的普遍心态,以及从未有存款性机构步入破产清算程序的现实来看,中国政府对存

款性机构提供政府隐性担保,使居民相信国家信用保证了储蓄安全。事实上基于有国家信用作担保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它们在现阶段基本上不存在破产的可能性,而且即使破产,新建的存款保险机构也无力对其进行清偿。但是随着四大国有银行改革的股份制改造,国有银行的商业化必然会丧失国家信用对它的隐性担保,将来的国有银行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业合作银行和外资银行按市场规律运作。特别是在金融自由化、国际化之环境下,包括国有银行在内的银行流动性风险会大大提高。所以创立存款保险制度,借助政府力量建立风险管理的监管制度,做好事前金融监督、确立金融预警制度的确立,是保护存款人权益、促进银行有效经营、保证金融市场稳定重要一环。

【参考文献】

[1]陆前进.开放经济下宏观金融风险管理[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2]何光辉.存款保险理论分歧及其理性思考[J].上海经济研究,2002.10.

[3]孟猛,郑昭阳.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是否促进金融秩序的稳定―一个实证分析[J].当代经济科学,2005.01.

第8篇: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 国有银行 内部治理 委托 实体经济

1. 委托的出现

随着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组织形式不断发展和变化,现代公司制企业股份制企业更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化大生产要求。股份制企业的股东拥有企业所有权,但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经营者拥有企业的控制权对经营活动进行决策和管理,企业表现为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这种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造成委托人董事会和人管理层两个不同主体之间利益目标的不一致性,委托问题就产生了。

国有银行作为金融企业也面临着委托问题,简单的来说,国有银行的委托人是各级政府,政府设立银行的最主要目的是让银行业为实体经济融出资金,为各级各类企业发展提供资金,从而带动整个社会经济良性运转,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发展银行业不是谋取自身利益,根本的目的还是为实体经济服务,而银行业的人是各级政府任命的银行行长及管理层,他们利用掌握贷款审批权限谋取自身金融企业利益,导致企业贷款成本过高,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最终阻碍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2. 委托问题产生的原因

2.1委托人虚置导致的国有产权主体不明确

国有银行的委托人是代表本国国民的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出资的方式建立,目的是形成本国的金融机构体系,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源泉,国家从金融稳定的角度出发,把关系国家金融安全的大银行国有化,并以行政任命的方式任命各级银行行长,各级银行行长又层层任命各级管理者,造成委托关系链条长而复杂,这种关系是建立在行政授权而不是资本授权的基础上,一方面政府作为银行所有权的主体和外部出资人将银行资本委托给银行经营,而另外一方面,银行从经营管理者的任免,到银行业务的类型,再到具体业务的开展都被政府机构制定的政策所左右,不能按照完全的商业化原则进行独立运作,虽然近年来国家对国有四大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引进了战略投资者,但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银行的行政体制干预问题。

2.2国有身份和市场化取向导致的目标不统一问题

国家作为委托人,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委任银行管理层管理国有资产,国有银行及各级任命有级别的管理者应以国家社会利益为已任,使国有银行真正发挥金融机构体系的重要作用,围绕国家基本建设和民生保障,合理审核资金需求,把资金授信于实力信誉好,符合产业结构的各级类型企业,千方百计贯彻国家金融政策,减少企业成本,为社会和企业提供各种金融服务,最终使实体经济良性运转,当然国有银行早已实现了商业化改造,变成了国有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应以追求利润为第一目标,这无可厚非,但是国有银行的最大出资人是国家,国家是第一股东,在追求利益的同时必须把追求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有机结合,有必要还必须牺牲经济利益以保全社会利益,这是国有银行和非国家控股的中小股份制银行的根本区别。这也是国有银行法人治理方面的一个难题,但是另人遗憾的是,个别国有银行一方面以国有身份向国家要政策要资金,增加纳税人负担,由于缺乏有效监督,只对任命他的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另一方面,需要国有银行承担某些社会责任的时候,他又以市场经济为借口,逃避责任和监管,不能很好服务社会实体经济。

2.3人的偷懒和贪婪导致的成本过高

行政命令主导的委托关系下,作为所有者代表的政府既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法人,也不是自然人,不能直接以清晰的产权主体身份,专业化的经营银行具体业务,而的银行管理层不是资产所有人,从本质上讲,他们只关心自己的报酬,这可以从国内某些银行利润下降,高管却照样拿高价年薪上可见一般。甚至某些银行管理人员吃拿卡要,增加社会贷款成本,内外勾结骗取银行贷款进入股市楼市,推高楼价物价,所以说委任的管理层的偷懒导致链条过长,信息传导失真,成本过高,影响了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目标和效果。

3. 委托问题的解决

3.1强化国有银行产权主体,完善国有产权监督

除了继续发挥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工会等组织的固有职责,真正要把国有股的权益人身份人格化,把链条过长的垂直管理变成扁平式的管理模式,第一,强化董事会组织管理机制,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的董事会特别强调相对于控股股东利益和相对于管理层的独立性,良好的独立性可以保证董事会公正、有效地行使其使命和职责,妥善维护包括债权人在内的各利益相关者的合理利益诉求。要合理设置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所占的比例,有利于成员之间的监督与制衡,有利于吸收不同的意见,也有利于规避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第二,强化国有产权监督,政府可以派出纪检组,在人事和待遇上完全独立,主导监事会处理和银行有关的内部违规,把眼睛时刻盯在国有产权上,不让国有资产流失,在年初,年中,年终和上级银行一起审帐查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2适度激励,强化责任

事实证明,金钱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如果把委托问题片面的认为只有通过强化物质激励,一味的提高经理人的工资待遇就能解决所有问题,这是大错特错,既然各级行长是行政委任的,就要讲党性顾大局,不能只讲待遇,不讲责任,不能既享受行政级别,又享有职业经理人的工资待遇,从实践情况来看,不仅作为国家的委托人缺乏监管,作为持有公众股的普通股东还是国有股背后的国民也缺乏手段监管,使一些激励手段没有起到让管理层强化社会责任,依法管理

的目的

3.3以银行家的要求做好实体经济的维护者

第9篇: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区别范文

一、当前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

所谓银行不良贷款,主要是指银行不能正常收回或已收不回的贷款。随着我国加入wto后的金融业对外开放,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受到了人们前所未有的特别关注。当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数额巨大,不仅成为国有商业银行经营中最大的风险隐患,更是全社会沉重的“不良包袱”,成为阻碍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恶症”之一。据了解,2002年初中国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额为3.2万亿元,其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就占了1.8万亿元。经过近年来多方的努力,不良贷款率己有所下降。据中国人民银行2月20日公布的《2002年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

1、按累收累放计,2002年银行、信用社累计发放贷款12.1万亿元,增长25.4%,贷款周转次数为0.88次,比上年加快0.05次。

2、按四级分类标准,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额比上年减少951亿元,不良贷款率下降4.5个百分点,2002年末为19.8%,其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减少640亿,不良贷款率下降3.95个百分点,2002年末为21.4%。

3、按五级分类标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减少782亿元,不良贷款率下降4.92个百分点,2002年末为26.1%。2002年末,境内金融机构人民币账面盈利达385亿元,比上年增加245亿元,金融机构经营效益显著提高。

上述的数据显示,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已有所下降,但是数额仍然很巨大,如此巨额的不良贷款将会给我国的经济及银行业带来哪些不良影响呢?

二、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过多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贷款是商业银行的基本业务之一,所有商业银行都要不断地大量发生贷款业务,而这就难免发生一定数量的不能按期收回或收不回的贷款。因此,存在不良资产几乎是所有商业银行的共同问题。我国商业银行的问题是不良贷款过多,如不尽快加以解决,将带来一系列严重后果。

1、不利于银行业乃至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银行发放贷款的资金主要来自存款,不良资产过多,许多贷款不能收回或不能按期收回,就有无法支付到期存款、发生存款支付危机的可能。我国主要商业银行现在存款支付没有发生问题,是因为有多年来形成的良好信誉,国有银行还有国家作为其强大后盾,能吸收到大量新的存款,可以利用新存款支付老存款。万一情况发生变化,某家银行的新存款减少,老存款的支付就可能出现困难。如果国有商业银行出现支付困难,则我国银行业甚至整个国民经济就可能出现动荡。

2、助长企业相互拖欠货款,使社会信用恶化。企业相互拖欠货款和国有企业拖欠国有银行贷款,是当前社会信用恶化的两种主要表现,而且它们的根源是相通的、互为因果的。企业相互拖欠,销货企业不能及时收回销货款、归还到期银行贷款,银行的不良资产就会增加。反过来,银行不良资产增加,即接受了被拖欠货款企业转嫁过来的损失,减轻对企业催收货款的促进和推动力度,就等于放纵和助长企业相互拖欠货款。因此,只有采取坚决措施解决企业拖欠银行贷款问题,才能促进和推动企业之间尽快清理货款拖欠,使整个社会信用状况得到改善。

3、银行改革无法进一步深入。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方向是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实行股份制,已实行股份制并具备上市条件的其他商业银行逐步实行股票上市。实行股份制和股票上市,需要增加透明度,公开资产负债和财务状况,达到有关标准。如果不能把不良资产降下来,就达不到上市标准,就不可能上市,即使上市了,股票的出售也将成为问题。这就会延滞我国银行业的改革进程。

4、损害经济和银行业务的发展。经济要加快发展,必须有相应的信贷支持。如果银行的不良资产越来越多,则银行不仅可用于贷款的资金减少,而且不敢放手发放信贷,从而对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银行不良资产增多,对银行业务的发展危害更大。一些国有企业信用状况不好,主要表现为对其他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不守信用,而对外国银行和企业一般是守信用的。我国银行同外国银行的竞争激化后,外国银行必然千方百计地同我国银行争夺业务。如果不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整顿国有银行同国有企业的借贷关系,彻底消除企业随意拖欠国有银行贷款的现象,则我国银行不仅要背负已形成的大量不良资产的历史包袱,而且还要比外国银行更多地考虑放款能否收回的问题,从而不敢大胆发放贷款、放手开展业务,这必然会使国有银行处于十分不利的竞争地位。

为了化解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从1994年,政府就对国有银行的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进行了分离,以及采取银行业、信托业和证券业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的原则,货币当局又对中国的金融机构体系进行了大规模的改组。同时,四大国有银行也明确了按照商业银行的规范进行改革的要求。如采用了新会计制度,集中了贷款决策,创造了新的监管主体等。而且还在早几年,政府为了化解国有银行不良资产问题曾通过债转股(一万四千亿元)、特种债券注资(二千七百亿元)、呆帐注销等方式来填补国有银行不良资产这个黑洞。但是,实际的情况并不如人们所设想的那样好,到2002年底四大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率仍然高于25%以上。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应如何化解?不找到问题之症结所在,可能改无所改。那么,四大国有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根源何在呢?

三、造成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原因

1、有人指出,企业的产权结构和政府角色定位是解释国有银行不良贷款成因的第一变量,可解释现有的银行不良贷款的70%;银行自身的产权,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不善等则是第二变量,只解释银行不良资产剩下的30%。国有银行巨大的不良资产就在于相关利益者(国有企业、地方政府、国有银行本身)把其当成各自谋利的工具,也曾指出过银行管理者行政化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官本位制度”为重要之原因。也有人说是由于中国没有成熟的信用文化、是由于银行被迫给国有企业贷款、是由于转轨经济中计划经济的影响等。但是这些解释无疑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都没有触及到中国银行业尚未改革的核心,即中国银行业不成为其银行,即国内银行的实质不是风险定价。

其实,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面对着未来的不确定性,风险是无所不在,无时不有的,市场中许多制度安排的出现就在于如何减少人们经济生活的不确定性,就在于降低人们在经济生活中的风险。而银行体制的出现就是这样一种制度安排。其工作的实质就为风险定价,就是承担风险及分散风险。银行核心功能是进行风险的交易,其盈利模式就是买进风险与卖出风险之间的价格差。

在中国,为什么银行的不良贷款会越来越多?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没有有效风险定价机制,整个风险的价格完全是在政府的管制下。比如银行业,在严格利率管制的条件下,国内银行既没有自来确定其自身产品的价格(存款利息管制),也没有权利对购买的产品按市场情况确定其竞标价格(贷款利息管制),银行只有按政府规定的价格来出售风险产品。

2、一些国有企业资本金严重不足,银行贷款被用作铺底资金。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占用的资金是不等量的,其最低额是企业必须经常占用,在需要资金最少的时候也不会空闲出来的。这种最低限额的铺底资金,应该使用资本金,而不宜使用银行贷款,使用了贷款就无法归还。改革开放以来,财政安排的经济建设资金绝大部分用于基本建设方面,老企业需要增加的流动资金几乎完全依靠向银行借款,甚至有的新企业基本上是使用银行贷款建成的。这就使一些国有企业负债率过高,大量银行贷款被用做铺底资金,到期收不回来。

3、许多企业甚至银行存在不正确的观念。有的企业认为,国有银行是国家的管钱部门,向国有银行借款就是向国家借款,多多益善。还有的国有企业认为,我是国家的企业,资金上有了困难,不拖欠国有银行的借款拖欠谁的!而国有银行在一定程度上也曾存在类似看法,对贷款能否及时收回注意不够,对到期贷款的催收工作也抓得不紧。

4、少数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维护社会信用不力。国有银行直属中央政府,盈亏最终都归全国人民享有和承受。而国有企业虽然也属于全民所有,但由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管理,包含着地方或部门的一定利益。因此,在企业拖欠国有银行贷款,想把自己的损失转嫁给国有银行时,一些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往往持默许的态度,个别地方政府甚至帮助企业拖欠贷款、逃债赖债。

5、信用观念扭曲。由于企业拖欠货款和银行到期贷款的现象已经存在多年,且大多数拖欠者的利益不但没有因此受到损害,有的还得到了好处,天长日久就使人们的信用观念淡化、扭曲,甚至是非颠倒,认为遵守信用是笨蛋,不会算计;不遵守信用才算有能耐、会算计。

国有银行面对数额如此巨大的不良贷款,以及其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如何减少不良贷款,降低不良贷款率,显然是刻不容缓的,而且必须下大力气,协调全社会力量,对症下药解决不良贷款的风险隐患问题,使我国经济进入真正的可持续发展的健康状态。

四、化解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对策

(一)深化国企改革是有效防止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根本途经:不良贷款产生在国有商业银行是标,而在大量的国有企业仍然存在机制不活,仍然在制造亏损则是本。因此,治标必须先治本。要彻底根治不良贷款问题,必须深化国企改革,消灭不良贷款产生的根源。

1、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改造国有企业。要提高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必须在加快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上深化改革。建立与政府行政管理彻底脱钩的国有资产运营部门,并由其派出股东代表、董事会成员;聘用符合条件的经理人,并设立行之有效的激励奖惩制度,改变产权不明晰、所有人主体缺位以及法人治理结构缺损的现状,借此真正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这是提高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降低信贷风险的重要基础。

2、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除了那些关系国防建设,关系国家安全的领域和部门外,国有企业要尽快退出竞争领域尤其是中小企业和服务性行业。

3、引导企业坚定不移地走规范破产、鼓励兼并、下岗分流、减人增效、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的路子。积极推进企业的重组,解决效率不高规模小的问题,提高经济效益。

4、加强对企业的财务约束和监督,防止继续侵蚀国有资产的现象发生。建立和国际接轨的审慎会计制度,强化和完善对国有企业派驻监事会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发生。

5、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引导企业按照现代化的科学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开拓市场,提高效益,摆脱困境,从而最终提高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

6.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加快和完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建立规范的企业破产淘汰机制、失业救济机制等社会保障机制,使政府在企业、银行改革中无后顾之忧,直接按市场经济的规则行事,从而保证商业银行的各项信贷政策和信贷原则切实得以贯彻,减少不良贷款产生的机会。

(二)抓紧国有商业银行的全面改革,提高其化解不良贷款的能力

银行是不良贷款直接的产生和承载者,通过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全面改革,完全有可能提高其“免疫能力”,从而制止不良贷款的继续产生。

1、深化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使其转变为真正自主经营的商业银行。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银行制度,是防范信用风险的最根本的举措。现代公司制银行的本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法人财产权和公司机关权力构造即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我国商业银行法人制度,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首先要求商业银行有明确的法人产权,即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实行政企分开、两权分离,确立商业银行独立的法人地位;政府和监督机构不得直接支配银行法人财产,确保商业银行能够独立自主经营。当前,要加强商业银行的内控管理,化解不良贷款及财务包袱,建立审慎的会计制度,逐渐实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待条件成熟时,推荐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实行股份制,建立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根行,允许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参股,变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股份有限责任商业银行,以便建立多元性权力机关的现代公司运行机制,使决策权力、管理权力、监督权力分开。与此相适应,搭建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配合建立有效的奖惩制度,从而实现微观经营机制脱胎换骨的全面转换,并借此提高资本充足率,乘势加强外部监督。真正把国有商业银行办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平衡、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现代金融企业。

2、解决财务困难问题,形成国有商业银行自身化解不良贷款的良性循环机制。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例过高,与其财务状况困难,不能自我消化不良贷款高度相关。对国有商业银行最现实最根本的改革,就是解决财务困难的问题,使其具有自我消化不良贷款的能力。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去年虽然帐面都有利润,但如果剔除掉表内应收息垫付和表内应付息少提的因素,四家银行仍然亏损。

(1)建议取消银行表内应收息科目,将应收未收利息列入表外核算。取消把银行应收而未收到的利息当作实现收入记入银行帐的作法,从根本上剔除银行虚盈实亏的因素,促使银行财务问题浮出水面,及早解决。目前缩短由表内应收进人表外未收科目时间的作法,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应收问题,还将拖延财务问题的解决时间,增加亏损和最终解决问题的难度。

(2)确立在发展中解决国有银行财务困难的指导思想。要鼓励国有银行创新,增强其竞争能力。在我国入世后的过渡期内,国家尤其要注重有意识地扶持国有大银行。特别在利率政策上,在入世后5年过渡场内,保持住一个相对足够的利差空间,延缓利差收窄的速度,使得国有很行保持较大盈利空间,更多地消化资产和财务包袱。

(3)减轻国有商业银行的税赋负担是解决国有银行财务困难的充要条件。要改变目前对国有商业银行竭泽而渔的税收方式,将营业税8%下调至5%仍然太高,应当在今年内就减至5%,而不是3年后才减到5%。并且应在减至5%的基础上,一年下降2个百分点,至2005年完全取消营业税。取消和减少的营业税,银行同比例用于消化不良资产和财务问题,促使国有银行5年内解决财务困难。

3、调整优化贷款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调整优化贷款结构,是化解不良贷款的根本措施。各国有商业银行应抓住我国经济增长、所有制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有利机遇,扩大对效益好的非国有企业、技术含量高的产品、风险小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贷款支持。配合扩大内需的政策,继续增加对个人住房等消费贷款的投放,提高优良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使贷款结构趋于合理。

4、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风险控制制度,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贷款是我国商业银行资产的主要存在形式,因此,贷款风险控制系统是商业银行金融风险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商业银行贷款风险控制系统要围绕防止和降低信贷风险,实行有效的内部控制

(1)建立以贷款风险管理为核心的贷款决策控制制度。在贷款审批权限上,实行按贷款风险度和贷款金额双向控制的分级审批制度。对风险度较低、金额较小的贷款,由支行进行企业信用等级评估和贷款审批,报总行(或上级分行)备案;对风险度较高或贷款金额较大的贷款,则报总行(或上级分行)企业信用等级评估委员会、贷款审批委员会审批。贷款等级管理的权限确定,不能根据分支机构的行政级别,而要将其信贷资产规模、质量、结构。管理水平等,通过量化标准,以计分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不同的信贷管理等级,授予不同的审批权限。发现有重大违规或重大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调减权限的断然措施。

(2)在贷款管理中,要实行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和贷款发放人员在人事上分离,在业务上相互配合,在权力上相互制约,在责任上彼此分明的严格制度。

(3)要完善和加强包括风险责任制度、贷款审批制度、审贷分离制度、贷款抵押制度、贷款本息收回制度在内的信贷管理制度,使新发放的贷款建立在严格的风险控制基础之上,防止再发生新的不良贷款。

(4)要认真执行资产负债比例方法,按照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谨慎经营,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经营管理水平,实现信贷经营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5)要进一步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稽核制度。目前要把对信贷资产质量和风险状况的稽核作为头等重要的工作来抓,跟踪分析不良贷款的变化。对大额不良贷款进行专项稽核,对稽核发现的问题和有关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促使各项规章制度的全面执行,将风险损失和影响控制在最小限度之内,并将其作为考核行长业绩的重要指标之一。

在完善和加强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风险控制制度的同时,要注意防止“一管就死”的倾向。当前各家银行为完成压缩不良贷款的指标,出现了明显的“惜贷”现象,使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很难取得贷款支持。这种倾向使贷款发放和管理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它阻断了正常的货币传导机制,甚至去加剧通货紧缩,损害国家宏观上采取的治理通货紧缩的政策。去年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少增在很大程度上与此相关,对我国经济发展是很不利的。不能因为控制不良贷款就索性不发放贷款,根据信息不对称原理,商业银行在信贷经营中,不良贷款是客观和不可避免的,关键是要控制在一定比例之内和及时核销之。而消极对待也将使商业银行正常的资产业务萎缩,丢弃业务机会,从而缩小赢利空间,最后使商业银行自身消化不良贷款的能力受到损害。

5、加强央行对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增强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的外部约束,是防范不良贷款产生的重要外部防线。央行目前常用的行政监管手段,在操作中事实上留下许多监管真空,加大了金融体系的风险。所以,一方面,央行要率先与国际金融监管机制接轨,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理顺监管体制,改进监管手段,综合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加强监管。要加大金融执法力度,强化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稽核检查,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6、提高贷款呆账准备金提取比例,形成国有商业银行自身化解不良贷款的能力。提高贷款呆账准备金提取比例,逐渐向国际运行标准靠拢,最后达到一致。并允许国有银行自主使用贷款呆账准备金,允许使用呆账准备金冲销企业资产重组中形成的部分贷款损失和处置借贷资产后形成的部分损失。

7、继续给予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化解的优惠政策。从历史看巨额的不良贷款是全社会的“不良包袱”,是整个国家的改革成本;从现实来看,国有商业银行依靠自身的能力绝无可能在短期内予以化解。因此,国家继续给予国有银行不良发软化解的优惠政策是绝对必要的。具体建议是:国有商业银行对资产管理公司再搞一次剥离。此次剥离与上次政策性剥离方法不同,采用确定额度、谈判价格的商业办法。价差由商业银行排队逐年消化,所需资金可考虑由资产管理公司对国有商业银行定向发行长期投资债券解决,债券由财政部进行担保,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发挥其专业优势保本或微利经营,最后归还债券。这样做的好处:一是国有商业银行迅速地改善了不良贷款的高额占比,腾出资金通过有效的经营增加赢利能力,有利于其应对挑战;二是挂账消化差额又使商业银行承担了损失,可以避免产生道德风险;三是绕开了商业银行不能打折处置的政策障碍,会加速不良贷款的处置,盘活呆滞资金;四是有利于发挥资产管理公司的专业优势。

8、贷款证券化。国有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将部分质量相对较好的不良贷款实施证券化,把类似的贷款从整个不良贷款中分离出来,并发行以预期现主流量为担保的证券、可以象其他有价证券一样出售和转让。发行人一般以预期的资产处置现金收入作为所发证券的担保,把它们出售给其他的银行和投资者,或者是通过互换交易达成与其他银行投资者互利的交易,使国有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预先取得不良贷款的处置收入。

9、重视发挥资产管理公司的作用减少化解不良贷款的成本。剥离接受1.4万亿元不良贷款成立资产管理公司,采取国际通行的专业化手段处置不良贷款,无疑是非常正确的。2001年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共处置资产1245亿元,收回现金271亿元。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国外相比,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使命特殊。国外同类机构一般只有单一的处置不良资产的使命,而中国的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债权同时,还要积极推动国有企业重组改造,最大限度地提升并实现资产价值。二是国外同类公司往往是以发包商的身份来处置资产,大量的处置业务是由中介机构来做的,因而机构和人员规模较小。而我国由于资本市场不发达,大量的资产处置业务必须由资产管理公司自己来做,机构和人员规模较大,但是各资产管理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又处处显得力不从心。三是接收的资产质量状况更差。国外银行资产按照通行的五级分类标准来区分资产质量,不良资产中的损失资产一般由银行自己消化,只有可疑类和关注类交由专门机构去处置。中国银行业目前的不良资产标准是所谓的“一逾两呆”,不仅口径比国外银行的不良资产标准狭窄,而且受不良资产剥离规模和剥离顺序的限制,在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的银行不良资产中,均属质量很差的不良贷款。四是与国外同类公司相比,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外部法律环境和制度环境存在较大差距。从国外情况看,一些国家为了加速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提高回收率,都为处置不良资产制定了大量专门的法律,原有的民商法也对债权人起到强有力的保护作用,而且信用制度和会计制度都比较健全。我国目前尚未有一部有关资产管理公司的专门法律,现有的民商法对债权人的保护程度十分有限,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运作中的问题主要靠行政文件,而且信用制度和会计制度存在较大的缺陷。中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国外同类机构相比,工作难度显然要大得多。按照每年处置1245亿元的速度,还需要10年以上才能处置完毕。因此,要总结资产管理公司二年来运作的实践经验,充分认识全社会支持资产管理公司工作对于消除不良贷款风险的重要意义。制定有利于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处置不良贷款所需的法律,改善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市场环境,实施切实可行的激励措施,最终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减少处置损失。

10、不回避矛盾,对不良贷款损失应做出明确具体的财政安排。3.2万亿元的不良贷款是一个庞大的数额,此问题不尽早解决,永远是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虽然不良贷款问题已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成立了资产管理公司专门剥离、管理、处置不良贷款,但是对不良贷款已经和将要形成的损失并没有出具体的财政安排,也就是没有真正的安排化解不良贷款损失的资金准备措施,这只能是风险的继续累积。资产管理公司如果按30%的收回率计算,损失额应为9800亿元;四大国有商业银行1.8万亿元不良贷款,按50%的损失率计算,损失额应为9000亿元,两项合计将高达l.88万亿元。按照目前的做法,剥离给资产管理公司的1.4万亿元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靠国家财政的担保而发行的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购买的特别债券,债券的年息为2.25%,资产管理公司一年应付债券利息约为300亿元。四大资产管理公司2001年共处置不良贷款1245亿元,收回现金271亿元,也就是说收回的现金尚不够支付债券的利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按照目前的财务盈利状况,在未来的五年内,也绝无能力消化9000亿元的损失。l.88万亿元是一个巨大的额度,约占2001年中国gdp的13.7%。从一定意义上说这就是整个国家的改革成本(全部的改革成本还应加上社保基金的欠帐)。因此,这是不可逾越的、必须尽快安排子以解决。当前我国宏观经济中仍然存在通货紧缩的现象,这为解决不良贷款损失提供了绝佳的政策空间。具体设想是:每年在正常的增发货币1500亿元之外再增发1500亿~2000亿元,专门用于核销不良贷款损失,加上财政再安排一块,银行自身再消化一块,用6-7年时间,彻底解决不良贷款的损失。这样做的好处:一是化解了业已严重存在的金融风险隐患,抵消了改革成本。二是可以大大缓解通货紧缩,使我国经济继续保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的好局面。

(三)积极开展贷款营销,努力拓展优质有效信贷市场:

1、更新观念,步出重大轻小的认识误区,实行“大中小”并举的信贷营销战略。现在国有银行在具体选择贷款客户时,大多把眼光盯在国有大企业和大集团上,忽视了中小企业的群体作用。而中小企业在保证国有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拉动民间投资,带动地区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实现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等方面,均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其中不少可成为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营销的优秀客户。客户的大小和其优劣并不完全成正比例关系,中小也并不等于弱小。因此,国有商业银行要坚决摒弃那种“惟成分论”的观点,淡化客户的经济所有制“身份”,采取“大中小”并举的信贷营销战略,着重在行业地位,管理水平,现金流量,营业收入,收支差额,信誉记录,担保抵押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客户评价,适时、积极地对其开展信贷营销。同时加大消费信贷营销力度,将法人和自然人的信贷业务同等看待,占领市场和赢得客户,抢抓市场效益增长点来实现其经营效益,从而以开拓优质信贷市场,提高优质信贷资产来降低不良贷款的既有存量。

2、确定批发贷款和零售贷款的比例,适当延伸贷款审批权限,适度开展贷款零售业务。批发贷款主要是指集中在一级分行手中,由一级分行确定投放方向的大宗贷款,零售贷款则指分配到二级分行及县级支行的小额贷款。国有商业银行应在信贷计划总盘子中确定一个批发贷款和零售贷款的合理比例,同时适当下放和延伸贷款审批权限,对小额质押贷款、消费贷款、低风险贷款、100%保证金的银行承兑汇票等,给予基层行能够适时适量地开展贷款零售业务。这样在调动基层行经营积极性的同时,也可促使基层行具有更大的责任感,产生力争把有限的有效信贷投放与清收转化不良贷款密切结合起来的内在动力和工作机制,由此降低不良贷款有了坚实的基础,降低不良贷款总体成就大大提高。

(四)处置手段和激励约束机制需要创新。目前商业银行在处置不良资产的手段上主要以催收、法律诉讼、以物抵债、呆坏账核销等传统手段为主。诸如债转股、资产证券化、包装上市、打包出售等有效手段,由于受多种因素的限制,尚不具备条件,有待进一步创新。应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即只要有利于保全银行资产,有利于降低风险、减少损失,有利于提高贷款本息收回的各种保全盘活方法、手段均可采用。在激励约束机制方面,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专项奖励约束政策,以区别于其他业务部门和优良贷款经营行。应建立信贷人员清收"三定一挂"机制,即定户数、定金额、定时限,将员工的收入与不良资产清收盘活实绩挂起钩来,打破大锅饭。第一,建立科学的盘活不良资产激励机制。不仅要实行经营效益、资产质量同工资总额挂钩分配的质量效益工资制,理顺权利与责任、利益与风险、动力与压力间的相互关系,而且要制定专门的不良资产清收奖励办法,对那些在清收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敢于在物质上给予重奖,敢于在待遇上打破常规。通过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调动信贷人员和全行上下清收盘活不良资产的工作积极性。第二,建立严格的责任人追究制度。依据相关金融政策以及规章办法,明确行长、主管信贷行长以及信贷人员的具体工作和应承担的工作责任,特别是对违规操作、违章放贷、监督不力造成债权丧失等严重事件要从严从重处理;对一线信贷人员及管理人员制定工作绩效和工资、奖励相结合的目标责任制,通过严格的追究制约束相关人员,实现对现有信贷资产的有效管理。

(五)行政干涉障碍需要突破。目前在涉及金融借贷案件中,由于政府行政保护,部分企业即使有履行能力也往往对金融债务采取推、托、躲、赖的方式。对此,银行应主动与政府协调,密切关注企业改制动态,做到以大局为重,有理、有节,据理力争,从而能动地保护银行债权。

(六)市场瓶颈需要突破。目前,我国市场社会化、信息共享化程度不高,因而基层银行在依法收贷中获取的房地产、设备等资产被再三搁置。而在这个过程中,或由于更新换代,或由于自身折旧等等,导致资产价值逐渐下跌,结果是信贷资产受损。要突破这种障碍,除了要关注市场动态、市场信息外,各家银行要以科技为手段,以信息经济为导向,结合收贷的成本、效果,建立多层次、覆盖广阔的收贷信息网,突破市场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