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工程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摘 要 五四厂是国家确定的重点保卫单位。随着国家重点工程——504示范工程的开工建设,厂区参与工程建设的外来人员、外来车辆急剧增加,施工区紧靠要害区,施工队伍多、人员杂、周期长等因素给工厂安全带来负面影响,对核安全构成潜在威胁。保卫处根据工厂的特殊性质和国家重点工程的规模提前预想、积极应对、分析威胁、评估风险、确定五熟悉、四好、三不放过的工作目标,加强管理外来人员、外来车辆,在确保工厂安全和核安全的同时保障了国家重点工程的顺利建设。
关键词 外来人员 外来车辆 安全管理
五四厂是我国重要的核燃料生产基地,是由公安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保卫单位。五四厂北靠大洪山脉,南临黄河,借助天然屏障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封闭区域,横架黄河南北的大桥是厂区铁路、公路运输和职工进出的唯一通道,由外到内划界分区成梯次加强管理的控制区、保护区、要害区。核材料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全部置于保护区内,核品生产线、核材料都安装或储存在要害区。
随着国家重点工程——504示范工程的开工建设,厂区参与工程建设的外来人员、外来车辆急剧增加。示范工程建设在保护区内,但施工区紧靠要害区—离心01大厅和成品库区。施工队伍多、人员杂、周期长等给工厂安全、核安全构成了隐患
保卫处根据工厂的特殊性质和国家关于重点工程建设的法规提前预想、积极应对、加强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在确保工厂安全和核安全的同时保障重点工程的顺利建设。
一、提前预想,积极应对外来人员、外来车辆进厂
积极参与工程有关安全保卫的规划和设计,分析工程性质、周期和任务分工,掌握施工进度,据此预估参与工程建设的队伍、人数。综合分析可能给工厂安全带来威胁的各种因素,理清厂区管理思路,确保工程建设和工厂的安全。
(一)外来人员和车辆对主业生产可能产生的威胁分析
综合分析估算工程建设高峰期外来人员达千余人,人员剧增增加了保卫管理难度,管理投入增大,外来施工队伍,来自四面八方,人员构成复杂、底细不详,文化程度较低,法制道德观念淡薄,综合素质不高,鱼龙混杂,有敌对势力人员或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混入的可能。农民工出于对经济利益的渴望有盗窃工业原材料的可能。因工资或对用工单位和老板不满产生敌意引发伤害、群殴、围攻等群体性事件,波及工厂安全的可能。外来人员文化生活单调,工余时间胡逛乱窜,顺手牵羊偷拿工业材料或好奇心作怪破坏核设施的可能。工余时间酗酒滋事,有扰乱工厂秩序的可能。民工生火烧水或吸烟有引发火灾的可能。
根据施工量和施工规模测算,每天运送建筑材料的车辆可达三、四百车次,高峰期有七、八百车次,对大桥、道路、职工、内部车辆、工业原材料、核设施、核材料的安全构成威胁。
(二)应对准备
1.硬件准备。去年,保卫处就组织加装成品库北侧、西侧栅栏,将成品库、固体废料库等与施工现场完全隔开。今年又组织修建离心01大厅东侧围墙、铁丝网实体屏障,将要害区与施工现场隔离,但两者距离太近,有些地方间距三米左右,在留出的通道口设立保卫值班室,实行专职人员24小时值守,只允许持专门证件的管理人员通行,严禁施工人员进入要害区,严禁生产工人进入施工区。
2.制定下发了《示范工程保卫管理规定》。
3.印制了两百多份《临时进厂须知》和《出入细则》,印制近千份《示范工程建设人员登记表》、《示范工程施工车辆登记表》、《厂区出入物资登记表》,制作了一百张《保卫值班电话联系卡》。
4.组织讨论确定“五熟悉、四好、三不放过”的工作目标。五熟悉:熟悉施工工地、施工主材、施工工序、施工人员、施工车辆。四好:对外来人员尤其对农民工要做到管理好、组织好、教育好、善待好。三不放过:在工作中不放过一个可疑的人、一辆可疑的车、一件可疑的事。
5.维护监控设备,使厂区各主要出入口的监控设备良好运行,录像资料完整连续,充分发挥监控技术对违法犯罪的威慑作用。
6.维护保养大桥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示牌,制定车辆限速、限载及通行时间的规定。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把好进厂关,进行合理责权分包
(一)分级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对进入厂区的各施工单位和民工队,由保卫处会同用工单位重点抓好各施工单位领导和民工队长的法律法规教育和厂规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工厂的特殊性质和利害关系,增强他们的在厂区内必须遵守厂规的自觉性,懂得厂区管理的有关的规定。促使其在认识上高度重视保卫工作,能主动带头遵守厂规厂纪,并教育管理好下属人员,提高主动防范、自我防范意识,协助保卫处做好保卫管理工作。由施工单位和民工队长做好民工的教育工作,保卫处抽查教育情况和民工对厂规厂纪的熟知程度。针对农民工来去自由度大,文化程度低,按自己习惯行事,容易发生违反厂区保卫管理规定的事件,保卫处下发“出入规则”、“进厂须知”,将厂管理制度主要内容传达到每一个人,张贴在工地和宿舍。通过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保密法”等法律知识,教育民工遵守法律,杜绝伤害、偷盗、窃密等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过宣传“劳动法”等劳动保护法律知识,让民工知晓自己的权利义务,教育用工单位和民工头遵守法律,有效地避免了限制民工人身自由事件的发生,杜绝了雇佣童工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农民工享有完全的人身自由和出入自由。
(二)认真做好外来人员和车辆审查工作,抓好申报、登记、办证、验证四个环节
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厂内部用工单位对所雇佣施工队伍、施工人员的身份、来历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报保卫处审批。进厂人员须向保卫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进厂施工队伍须向保卫处提交有关资质文件和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承包工程合同等材料,填报《示范工程建设人员登记表》、《示范工程施工车辆登记表》、《示范工程进出物资(设备)登记表》,与保卫处和发包单位签订保卫责任书;进厂车辆还须提供有效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保险证。
日常管理中,我们通过办证人员随机抽查、执勤武警哨兵验证询问和保卫干部深入各施工现场检查核对等方式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了有效管理。针对人员和车辆流动性大的特点,我们采取时时登记、事事登记、定时核对和临时抽查的方式保证了进厂人员、车辆时时受控,全面掌握人员和车辆进厂时间、离厂时间、人员变动情况,做到了底数清楚。至11月30日登记在册人数4067人。
(三)按照保卫责任书进行合理责权分包
发包单位(厂内部单位)对所雇用人员、施工单位、进厂车辆进行审查,开具办证介绍信。保卫处审查审批办理进厂证件,监督、检查保卫措施的落实,督促整改保卫隐患和保卫问题。承包方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接受保卫检查,整改保卫隐患和保卫问题。
三、加强管理外来人员、外来车辆,确保主业安全
充分发挥保卫干部的积极性,经常性的深入现场、深入单位发现和解决保卫问题和隐患,力争做到五个熟悉,即:熟悉施工工地、施工主材、施工工序、施工人员、施工车辆。针对不同施工队伍、不同项目使用了各种灵活高效的管理模式。
1.对厂区内长年从事民品生产的农民工和从事示范工程建设的农民工,采用不同的审查方式,对示范工程农民工严格审查、严格管理。
2.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不同管理方式。(1)在封闭区域内的工程建设。主要对华兴公司进行管理,对其下属的近20支施工队伍我们只做进出人员、车辆的时时记载,对进入人员身份证件和车辆证照进行审批办证。内部管理的具体事务由华兴公司负责,华兴公司专人管理保卫工作,负责对进出人员、车辆、物资进行登记和报批。(2)分散在厂区内的其他工地。对建安和津宝承建的门形框架、杯基、风沟、盖板、围墙、013-2a、088a、挡土墙、53#改造、档案馆改造等工地,因现场分散、人员杂、队伍多、施工现场不封闭,如不能有效管理易发生保卫事件。我们为缩减管理环节,保卫干部深入施工现场,实行跟踪管理、跟踪服务。(3)在所有施工现场实行证件与胸卡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和职工办理带照片出入证件,对农民工办工地带照片现场管理卡(不作为出入证件)。 转贴于
3.各项管理力求做到五熟悉。尽快熟悉项目经理、工长、民工队长、班长,掌握施工队伍状况、人员构成,督促教育临时进厂人员;尽快地熟悉工地、熟悉工期、熟悉工程建设所需的主要材料,督促指导制定现场保卫方案(措施)、门卫守护制度,整改治安隐患;尽快熟悉施工工序和施工所需车辆类型、数量,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管理对策,尽力做好保卫、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尽快熟悉施工进程、民工流动及工资发放情况,摸排各种不稳定因素,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化解矛盾,收集保卫情报信息。
4.根据各施工单位和民工队的施工区域,结合厂区生产的特殊性,限定其施工路线和活动范围。根据施工需要限定施工车辆行驶路线、通行时间、工作范围,将施工车辆与生产车辆在控制区大桥北端分流,施工车辆限定在厂区东侧道路行驶,严禁在厂区主干道上行驶,不影响厂区的生产交通秩序;对施工用的挖掘机、装载机、打桩机、搅拌机、吊车、工程车、三马子等工程车辆限定在工地使用,严禁在厂区行驶。根据施工量限定运送货物的车辆数量,对供沙石、水泥、砖、钢材等材料的车辆进行了数量限定。为确保大桥的安全限定车辆载重不超过三十吨。
关键词:LNG接收站;生产;项目施工;安全管理
随着国内天然气需求的持续增长,LNG接收站作为调峰和重点时期的天然气保供的主力军,具有灵活性高、投资额度小等特点,为持续增强LNG接收站的生产运行能力,国内不少在运行的LNG接收站站场实施增设储罐、外输设施等改、扩建活动,该举措LNG接收站增强储存能力的重要举措。在LNG接收站改、扩建过程中,为保证LNG接收站下游民生、工业和电厂用气安全平稳供气以及施工进度,特殊形势下的生产与施工交叉区域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笔者结合国内某LNG接收站的扩建情况,对在LNG接收站生产区域内的施工安全管理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
1施工主要风险分析
根据LNG接收站已运行的生产区域内施工建设现场情况,在项目建设中涉及到施工人员的管理、生产和建设设备设施的管理、施工环境风险管控等方面的风险[1-2],主要分析如下:
1.1人为原因分析
(1)人员安全素质较低。研究表明,在我国有80%以上的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且接收站内项目建设施工又是一项涉及多工种且技术要求较高的工程,主要包括焊工、架子工、电工、起重吊装指挥、木工等各类特殊作业人员及其他工种。但目前接收站的建筑施工现场中的作业环境差、劳动强度大,导致施工企业难以吸收高素质的施工人才,从事施工的人员大多是临时工或合同工,多数存在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薄弱等管理难点,同时,这也基本是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一向的难点。(2)存在“三违”行为。施工承包商存在不服从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现象。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个别施工人员未按照公司规定穿戴PPE(个人防护用品)、未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等其他违规违章行为。究其原因是对施工中的各项风险识别能力较弱,施工安全培训及安全管理中还有缺陷,因其对LNG接收站生产区域主要风险和严重后果不了解,对安全管理制度认知不够,故而造成部分承包商人员的“三违”行为屡禁不止、反复出现。(3)人员误操作风险。施工人员对LNG接收站内生产运行的设备、设施、管道等不了解,会存在有意或无心的操作或者是在作业期间的误动作等情况,而意外操作站内各类设备设施,均会不同程度的影响LNG接收站的生产运行,严重的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上不可估量的损失。
1.2设备及设施风险分析
施工过程中的大型设备进场存在对生产区域设备、设施损坏的风险。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需要动用较为大型的施工机械,包括静压装机、大型挖土机、土方车、水泥泵车、浇筑车、吊车等一系列的工程车辆。这些车辆进场后,由于体型较大,在生产区域有限空间内,若监控不到位,易造成对已建成的设备、设施(管道管廊)、隐蔽工程等损坏的安全隐患,进而造成生产停滞、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因此,对施工设备本身的安全管理要求更高,安全防范措施要求也更高。施工工地中常见的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护设置的缺失情况,以及具有缺陷的设备进入厂区后,如遇天然气泄漏等能量意外释放的情况,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
1.3环境因素分析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生产实际情况,建筑设备、施工人员、场地在空间和时间上经常发生变化,施工的环境也在不断的变化等均会产生环境的不安全条件。(1)施工环境因素。在生产与建设现场脚手架、钢结构、未安装的设备、施工模版等摆放不整齐,出现朝天钉、施工电缆、夜间照明不良等生产和施工环境不良的情况,容易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同时,施工临时用电、管道焊接若安全防护不够,容易发生火灾、高处坠落等事故。(2)生产运行环境。在生产区域内,LNG管道或天然气管道均具有较高运行压力,如果意外被破坏,LNG或天然气将携带巨大能量喷出,会产生火灾或爆炸的严重后果;同时,整个生产区域为防爆区域,任何点火源或可燃物资相遇,均有可能导致火灾事故,因此对生产区域的施工行为必须落实落细各项安全措施。
2生产区项目交叉施工安全管理要点
针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可能会对生产造成的各方面的影响,应从施工组织设置、关键作业管控、施工人员管理和设备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安全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总体原则,以“责任区”管理为抓手,本着高效、合规为前提,采取具体事项具体协商,做到“出现问题协调及时、出现违规处置及时、出现事件应急及时”,实现生产区的施工安全管理有力、有序、有效。
2.1成立专项跟踪协调组
由生产运行部门、工程建设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联合成立施工跟踪协调组,主要由生产运行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组成。该小组的职能主要是与施工项目组协调生产区域的各类施工问题;通过每日开展巡检巡查,发现生产区域内的各类施工问题,并及时与公司主管工程、主管安全部门报告,采取及时、有效的沟通;同时,施工单位如遇各项涉及生产区或在运行设备设施的问题及时与跟踪组沟通,做到及时出具施工方案、及时协调解决施工难题。总之,该机构主要职责就是在保证施工进度的同时确保现场的生产安全及施工安全。
2.2扎实做好施工人员的管理
(1)施工人员进场安全管理。首先,应对生产区域内的施工场地做好有效的隔离,对施工现场进行隔离可以有效的划分施工人员的活动区域。在该隔离区域内,承包商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由项目组按照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标准自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对施工承包商的进入隔离区域的路线进行明确的划分及标示,严格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其他生产区域内。跟踪小组实施密切跟踪,对没有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作业或没有经过允许在生产区域活动的人员进行记录,上报至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工程管理进行协调处置。(2)施工作业安全管理。严格监督施工人员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现场进行的高处作业、热工作业、动土作业、吊装作业等特殊作业严格按照作业许可实施许可管理,由施工负责人、监理单位、工程管理单位和生产运行管理单位联合审批后方可实施,对不符合规定或没有开具作业许可的施工,立即制止并出具处理意见,防止出现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对于生产区域内的特殊作业,应采取生产运行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双签作业许可,并针对不同的特殊作业和所在区域,督促严格落实专项的安全管控措施:如在已运行的管廊上施工应设专线生命绳,每日对其安全带进行检查,对人员的状态进行确认,严防高处坠落的发生。(3)施工人员安全培训管理。每一位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建议针对特种作业人员实施专业工程师监考的实操及实物考试,对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提升考核等级或考核难度,并在此过程中考核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身体情况和心理状况等各方面的因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场。针对作业监护人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考核取证,做到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核验取证情况。针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记录下来,问题严重的及时驱逐施工现场,有效保证整个施工队伍的安全意识。
2.3严格管控大型机械及设备
(1)严密监控厂区内大型设备作业。施工大型设备到达厂区作业时,跟踪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协调作业,明确告知现场施工人员隐蔽管线、电缆和设备基础具置,实施人工探挖和标识,通过第一时间交底消除损坏设备设施的风险。同时,在车辆或大型设备移动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厂区内的限速(5km/h)要求,并充分辨识管廊高度、埋地管线位置、桥梁承重等风险,及时商讨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造成现有设施损坏的风险。(2)重点监控施工区域开挖作业。在施工单位进行大型开挖作业时,易对临近埋地管线、电缆、地下设施等造成危害,进而可能造成导致设备异常跳车或生产中断的情况。因此,对涉及生产的隐蔽工程区域应作为重点区域实施监管,主要措施如下:由跟踪小组协调承包商作业人员严禁采用大型机械开挖,通过“人工探挖”的方式探明生产管线具置,在“人工+专业监护”的情况下进行开挖作业,并做好应急防范的措施。(3)制作专项的设备安全检查表。对于大型设备,除要求施工方有专门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之外,跟踪人员提前制定安全检查表,对现场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在用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附件等完好,以及生产区域的设备设施、原有隐蔽工程影响情况,以及对可能造成损坏的在运行设备、管道进行预防性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等,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施工。同时,在设备检查过程中,对施工机械存在不合格的各类气瓶、临时用电箱、大型机械以及相关设备,要及时停用或整改合格后使用。
2.4严密跟踪施工隐蔽工程
施工中关于隐蔽工程的记录是日后安全生产的一项内容,由跟踪组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包括提前做好埋地管道的走向、埋深、材质,埋地电缆的具置埋深等,以及各种基础的深度等情况,均采用电子记录,录入电子档案。并在此过程中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把控,为以后的生产、检修等运营打下坚实基础。
2.5其他协调及管理
(1)施工使用生产物料的管理。LNG生产区域内的施工会经常性的用到生产区域内的相关系统,如生产用水、氮气系统、消防系统、工厂空气及海水等,在检查流程无误后,由跟踪人员进行专门的跟踪和协调,在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后,方可使用生产区域的物料协助施工建设。(2)施工后期的安全管理。施工后期需对建设完成的管道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对安装的设备实施单调和联调。涉及动用生产过程的水、电、气以及操作人员等,是风险性较高的特殊时期。首先,要持续做好建设区域和生产区域的隔离,尤其是在管道试压区域,实施单独的围挡隔离,并标识警示标识。其次,对用水、用电等由跟踪小组组织协调,施工方做好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第三,在实施调试或试验时,必须有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管理部门、生产运行部门现场确认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实施现场监护。第四,需制定专项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各方进行培训告知。
3结语
综上所述,国内某LNG接收站扩建项目通过安全管理要点的落实,实现了“零污染、零事故、零伤害”的安全管理绩效,并确保了项目施工安全顺利的按期完工。因此,提前筹划做好LNG接收站生产区域与施工区域系统的安全管理,既能够实现对生产运行中设备、设施良好的保护,又能够实现扩建项目按照计划顺利推进,是保进度又保生产的重要手段。当然,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持续改进、永无终点的工作,需要全员共同参与,尤其是在安全意识、安全文化和安全理念上,在生产区的施工管理中,因涉及的管理对象多为承包商人员,更多的一种安全管理理念上的认同,应持续在安全制度体系、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入手,共同做好生产区域内的项目建设安全,最终实现“双赢”。
参考文献:
[1]蒲志远.LNG接收站风险分析及安全举措[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18(22):54-55.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为抓手,清醒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巩固“政府统一领导,公安、交通部门主抓,安监部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健全事故预防综合机制,进一步认真开展有针对性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系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努力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现根据《全省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纪要》(〔〕89号)要求,今年下半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要突出六个重点:一要突出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的整治。二要突出加快标准化建设步伐,全面落实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三要突出重点车辆(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校车、私家车、摩托车)的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四要突出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确保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已确定的事故隐患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五要突出驾校的清理整治,力争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规范、制度严密、教学认真、师资队伍雄厚、培训质量良好的精品驾校。六要严把高速公路路口关。通过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分兵把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并比去年明显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重有所下降,严防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恶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到10月31日):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及工作职责,深入研判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剖析当前影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突出问题,主动查找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和对策措施,明确整治目标,细化实施方案,落实措施要求,确保整治工作落实。
(二)组织实施(11月1日至12月25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分类函告、限时申报阶段和自查整改、自评申报阶段工作,严格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综合机制,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三)考核验收(12月26日至12月31日):市安委会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对我县开展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全面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分工
各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有关部门要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必要时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乡镇交通安全委员会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中的作用,并对各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办给予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
安监部门要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省道、县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路面管控,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积极联合司法、教育、新闻主管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车管、驾管、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等窗口开展阵地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交通参与者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守法意识,消除交通事故隐患。严把车辆报牌关、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加强车、驾管业务工作的管理,监督机动车检测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组织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提出整改建议上报政府并配合开展隐患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营运车辆违法违规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客运企业公布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严重违法的运输企业和客运车辆名单。
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要加大对有关道路交通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力度,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加大对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公路建设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费用纳入公路建设项目概算,落实公路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按照职责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的隐患整治工作,逐步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组织有关部门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无牌、无证、报废等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加强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按规定实施培训,负责汽车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工作,严把营运驾驶员准入关。
住建部门要加强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管理,确保施工运输生产安全。要督促城区道路交通建设项目业主将安全设施费用纳入城区道路建设项目概算,按照“三同时”要求有效落实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城区道路建设、养护工作,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组织职责范围内城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整治。
住建部门要加强公共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公共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公交汽车安全设施配备。督促公共交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鼓励、引导公共交通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
教育部门要监督指导各类学校落实校区道路、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指导督促各类学校校区内的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安全出行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校车档案信息管理,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监督管理,打击各类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违法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和检验资格许可,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
财政部门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监管必需的工作经费。
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新闻主管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督促指导有关新闻单位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取得实效,县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对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整治工作结束后将对整治期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安监局、公安局、交运局、住建局、教育局、财政局、司法局、广电局、旅游局、卫生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分局、农机站、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为成员,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日常事务。综合整治工作由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组负责牵头组织,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具体实施。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整治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细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区域的整治,明确整治方向。县政府决定对今年来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比例较大的乡镇及路段进行重点整治;对问题较多、监管较为薄弱的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校车、私家车、摩托车实行重点整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超常规的办法、创新的管理模式,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死亡率降下来。
(三)突出主体责任,落实整治任务。客运、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我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要求,狠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必须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不断加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考评细则》、函告单、达标时限等文件送达每一家道路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务必做到一家不漏;要严格督促客运、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认真做好“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自查整改、自评申报阶段工作。交通运输、交警、安监部门要全面排查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以及驾驶人从业资格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要对2010年以来发生1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道路运输企业,实行挂牌督办,要坚决采取限期整顿直至依法限制、取消其相应的经营范围等处罚措施;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安全管理混乱的,责令限期整改。
(四)突出重点车辆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全面抓好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行动的谋划和组织实施,集中整治重点车辆(私家车、摩托车、校车、土方车)安全隐患和各类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继续抓好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客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严厉打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区域性统一行动。坚持依法严管,集中力量加强客运班线集中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查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疲劳驾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教育等部门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适时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依法从严查处校园周边机动车辆乱停放、乱调头、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乱鸣喇叭、人行过街横道不让行人、“黑校车”接送学生、摊点占道经营以及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校车超员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要严查“黑校车”,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防止校车交通事故。特别是要大力开展对农村及山区接送学生的非法校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拼装车和“摩的”等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从严整治二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超载、超速行驶、闯红灯、酒后驾车、不按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或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二轮摩托车(电动车)擅自加装遮阳蓬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扭转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态势。
公安交警、行政执法、住建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建筑废土管理规定的通知》(政文〔〕131号),由住建局牵头,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运载沙、土、石及建设渣土、垃圾的车辆和搅拌工程车辆的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依法从严查处报废车辆等不合格车辆上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行为,依法查处遗洒、飘散载运物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严查、严管、严惩、严治的方针,着力打击整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期间,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依法应当拘留的一律拘留,应当吊销的一律吊销,应当暂扣证照的一律按最高限暂扣,应当扣留车辆的一律扣留。
(五)突出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对省、市两级确定的8处事故隐患路段及其他排查的道路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务必从关心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关爱生命的角度出发,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财政上要确保资金投入到位,在整改上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务必在年底前保质保量全部整改完毕。对今后排查确定的事故隐患路段,都要分级挂牌督办,并形成机制。要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严格落实道路工程建设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费用纳入道路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道路工程验收的必备条件,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对已通车但尚未配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监控设施的道路,要健全该路段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并尽快明确和实施安全及监控设施的建设计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37号)和公路隐患路段排查有关督办标准要求,对本辖区内的隐患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要按部门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和整治计划,落实资金来源,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实施单位和验收单位责任,并逐一建立档案,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路段要纳入地方政府挂牌督办。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对道路的安全防护,将“安保工程”延伸至农村的县、乡、村公路,加快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长下坡等路段安防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普通公路防撞墙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的工程建设。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道路施工路段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和安全监控,发现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养护或管理部门设置标志;要进一步对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进行排查与完善,清理整治不规范的标志标线,推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六)突出驾校的清理整治。交运局要把整治驾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按照我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要求,制定一套严密可行的考核方案,每年严格组织考评,严格实行末位淘汰制,逐年减少驾校数量,力争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规范、制度严密、教学认真、师资队伍雄厚、培训质量良好的精品驾校。
(七)严把高速公路路口关。对不符合高速公路行驶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卡在关口外,从本月起,每个路口由高速交警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分别派人进行联防联动,24小时值守,严把车辆上路关。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要强化路面勤务管理,严查高速公路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技术手段的作用,实行全方位实时监控,即时纠正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震慑超速等违法行为。
(八)突出宣传造势,营造整治氛围。一要充分发挥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报道综合整治动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树立一批典范,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氛围。二要在主要道路、主要路口及车站、学校、景区景点、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各单位醒目位置悬挂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利用LED显示屏、公交车车内广播,播放交通信息和法规知识。三要建立健全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与“文明单位”评选挂钩机制以及公务用车、公职人员严重道路交通违法抄告制度,震慑违法行为。四要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教育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教育计划;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刊播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开辟专题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机部门要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公安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逐步引向深入。
(九)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日常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所监管行业从事道路交通运输客运驾驶人的管理和监督,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完善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的聘用、体检、学习、培训、离岗、奖惩、解聘等管理办法。公安交警部门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尤其是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车驾驶证的,要严把考试关、落实责任倒查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等行为。要建立数据平台、提供便捷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客货运输企业及机动车、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健全管理档案,利用手机信息平台,为客货运驾驶人提供临时交通管制、道路通行情况告知、重特大交通事故概况通报等相关信息服务,增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遵章守法意识。交通运输、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含农机驾驶人)、教练员、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资质和培训质量的监管,严把机动车教练员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关,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无培训许可证件经营、租赁经营、挂靠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促进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严处理严重违法的客运驾驶人,对存在超员20%以上、超速5O%以上、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酒后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客运驾驶人,公安部门要依法从严处理直至吊销其驾驶证,并抄告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及时注销其从业资格,通报并责令相关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予以解聘或调整岗位等处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市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人员“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市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管理制度》、《市道路运输汽车驾驶适宜性检测和技术考核办法》要求,从源头上把好运输安全生产关,从机制上建立营运驾驶员进入和退出机制,健全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凡新招聘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都应进行驾驶适宜性检测和技术(含应急操作技能)考核,经检测考核合格后企业要再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同时,客运、公交企业要根据汽车驾驶适宜性检测报告提示驾驶人员的注意事项和技术考核的综合评定意见,对驾驶人员操作技能和应变能力差异进行分类,根据驾驶人员的差异分门别类建立档案,按照驾驶人的安全、技术、应变能力差异,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以提高驾驶人员的整体素质。
(十)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整治。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把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经营资质关,对所有客运企业、货运企业、危货企业、客运场站经营资质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的,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或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原许可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责令停业或吊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客运站安全源头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按规定配置安检仪,由专人负责并做好检查台帐记录。严格“两部一局”规定,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三级及以下的公路,严禁班车夜间发车。坚决做到道路路况不明的、车辆状况不好及已出现及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不发班。站场合理设置消防栓和适用于扑灭汽油、柴油、燃气等易燃物质燃烧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要设置通用标志及照明设施,安排专人现场调度指挥,疏导营运客车进出站场停车、发车,保障旅客上下车通道安全畅通。公安、交运、安监、质监部门要对客运车辆的定期检查情况、安全技术状况、GPS系统安装使用情况和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凡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交强险过期,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非法改装、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