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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在我国,银行推出针对中小企业的非金融类产品少,中小企业若想健康发展么就必须进行民间融资。但金融形势的一再变化不断加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一方面,国家为防止过热投资,采取了收紧银根和减少货币供给的政策,导致可供借贷的资金量大为减少。另一方面,因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持续上涨,导致企业的经营风险和银行的信贷风险都随之加剧,反过来又使得银行在放贷时更为谨慎,进-步提高信贷条件,使得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融资形势日益严峻。近年来,尽管国家出台了多项举措,我国金融机构也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给与了大力支持,但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资金不足仍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最为核心和关键的问题。
(二)温州农村中小企业融资现状。民间借贷发挥重要作用。温州农村中小企业在创立初期基本依靠自有资金,实现内源融资,然后在发展中逐渐依赖外源融资。而与其他地区中小企业主要依赖外源融资中的银行信贷不同,温州中小企业主要依赖民间借贷,较少依赖金融机构信贷。温州民营借贷机构发展相对完善,和当地中小企业联系密切,也较为熟悉中小企业需求和市场发展需求,较好地避免了中小企业贷款中常出现的信息不对称等情况,通过与企业和管理者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了双方的共同发展。但民间借贷也存在巨大风险,由于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因此当借款人无法或不愿偿还贷款时,国家无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带来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民间借贷利率高,增加了企业的资金成本。同时,民间借贷削弱了国家宏观调控效果。
二、温州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原因分析
(一)国家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不够。首先,缺乏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和法规。由于我国现行有关有关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使得中小企业和商业银行在借放贷时常面临无章可循和无法可依的局面。其次,未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多层次融资体系。第三,民间借贷管理不力。政府对民间借贷组织没有进行有效引导,缺乏统一的调整和规划,导致民间借贷组织秩序混乱。最后,风险投资机制建设滞后。
(二)中小企业缺乏足够融资吸引力。农村中小企业普遍存技术门槛低、产品同质化严重、抗风险能力弱、容易倒闭、信用等级不高、财务制度不健全和不透明等特征。这些特征与中国现有以大型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信贷管理体制不相符合,难以满足金融机构的信贷要求,进而难以通过金融机构实现融资。
(三)金融环境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金融体系机构不健全,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方面,我国目前直接融资渠道过窄,债券、基金和风险投资等形式的直接融资规模相对较小,迫使部分中小企业选择民间借贷而非国家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融资手续复杂,较高的门槛,对各项资质的审核流程严谨。与中小企业需求不对接,中小企业融资具有“急、频、短”等特点,而国家正规金融机构借贷条件高,审核流程复杂,放款时间长,两者不相适应。
三、解决温州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得对策
(一)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优惠税收政策,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我国应尽快健全中小企业法律体系,保障中小企业的地位和基本权益;完善有关中小企业担保法和融资法,使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均可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从上而下的中小企业管理和扶持机构,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最大便利;健全中小企业信用和担保体系,提高银行在提供中小企业融资时的效率,并降低成本和风险;制定鼓励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如税收金融、引进技术、开发项目,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法律保障。
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在建立良好金融环境的同时,国家还应采取其他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如增加专项资金、建立公共服务平台等,以加快其实现转型升级,帮助其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以及加强品牌建设等。
论文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中小企业,融资
一、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解决就业问题的中坚力量。但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特点和所在行业的限制,融资难已成为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性因素。加之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金融抑制现象,农村地区的中小企业进行融资可谓难上加难。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公司,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农村金融服务,解决我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充分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从中小企业融资的角度出发,着重分析小额贷款公司对中小企业发展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据此提出结论和建议,以促使小额贷款公司能更快更好的发展,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二、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金融环境现状及企业基本情况
(一)经济发展状况及金融环境
截至2008年底,淮阴区域面积1264平方公里,现辖21个乡镇和江苏省淮阴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全区共90万人。
2008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31.81亿元,增长22.7%;财政总收入达到13.6亿元、增长35%,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7.7亿元、增长44.3%。2009年上半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9亿元,增长15.5%;财政总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分别达到8.52亿元和5.28亿元,分别增长24.32%和25.65%。2008年,淮阴区完成财政总收入13.6亿元,同比增长3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7.7亿元,比上年增长44.3%。财政总支出15.63亿元,增长27.5%。一般预算支出13.34亿元,增长23.5%;基金预算支出2.3亿元,增长57.13%。
2008年,淮阴区完成工业总产值263.44亿元,实现产品销售收入256.5亿元,分别增长28.6%和32.9%。其中规模工业产值180.0亿元,销售收入175.34亿元,分别比同期增长34.1%和39.4%。
淮阴区目前拥有9家金融机构,共设54个网点(详见表1)截止到2008年末,全区各项存款余额为73.19亿元,同比增长29.77%;各项贷款余额为48.56亿元,同比增长15.70%;农业贷款余额为9.13亿元近年来,淮阴区金融业稳健发展,呈现出存贷两旺、走势良好的局面。
表1 淮阴区金融机构分布(2008年)
农发行
工行
农行
中行
建行
江苏银行
邮储银行
农信社
小贷公司
1
3
6
1
3
3
7
民间融资与农村中小企业融资的互动机制进行了一番论述。
关键词:民间融资;农村中小企业;融资;互动机制
当前,随着我国颁布实施二元金融制度及紧缩货币政策后,致使各中小企业面临着巨大的融资难问题,资金紧缺是阻碍现代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比如,在2008年,我国近万家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由于资金缺乏而倒闭,因此,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为了生存积极的寻找新的融资途径。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农村民间金融市场的形成、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生长空间,并且,大部分不包含在正规金融组织范围内的资金给民间金融市场提供了重要的资金获取渠道。
1.民间融资与中小企业两者间的共存
1.1民间金融的长期繁荣
所谓民间金融,指的是不包含在银行保险系统、农村信用社、证券市场范围内的经济主体而开展的融资项目,在正规金融以外。相对而言,我国民间金融有着庞大的融资储量。从2008年开始,我国金融机构储蓄存款整体数额不断增长,不过,在储蓄存款增加额以及增长速度这块却逐年下滑。这主要是因为资金自身所具有的趋利性要求,较低的存款利率以及攀升的物价指数致使人民群众选择了其他对自己有利的投放渠道,以此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负利率损失。
我国民间金融的资金较为雄厚,对于正规金融的缺乏予以了很好的补充。民间资本的可投资领域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展,如,积极的参与并专门设立了村镇银行、小额贷款企业等各项事务。另外,由于中小企业的巨大资金需求,使得民间金融市场逐渐的繁荣昌盛起来,比如,江苏省中有一大半的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必要的流动性资金,不得不从民间信贷市场中来获取自己所需的资金。
1.2中小企业面临着融资难问题
一方面,由于其本身存在着不足之处,诸如内部管理缺乏规范性、实行的财务制度严谨性不够、信用度不高等,并且,中小企业的规模都是有限的,不具备较高的抵御风险能力,这些缺陷的存在,致使中小企业面临着巨大的融资难问题。不过,从外部环境来看,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又一因素是我国所颁布实施的相关法律制度、金融政策等不完善所致。虽然为了将这一难题有效解决,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的发展,政府部门积极的编制了相关的法律政策、构建了信用担保体系与政策性的金融机构等给予中小企业必要的支持。但是,实践过程中,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仍未得到很好的改善。现阶段,从理论的角度上分析,我国中小企业有着广泛的融资途径,比如采取股权融资、商业信用融资、政策融资、银行借款融资等诸多的筹集资金渠道。然而,实际情况是,与上述资金筹集方式约定条件相适应的中小企业是少之又少。多数中小企业所实行的资金筹集方式是内部集资、民间借贷等,尽管这一融资渠道需要付出高成本,但程序十分的简便快捷,资金到位及时。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够发达,要想进入资本市场融资还具有较大困难,因此,大部分企业只好通过银行借款融资。不过,对于商业银行而言,经常用一种谨慎的态度对待中小企业,普遍存在“惜贷”情况,进一步加剧了中小企业的筹资难问题。
2.对民间融资与农村中小企业融资的互动机制分析
2.1农村中小企业存在的资金缺口促进了民间金融的发展
具体体现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正规金融组织的经济利益推动了农村民间融资的健康发展;由于民间金融体系不够完善以及农村中小企业远离城市,导致其无法融入至正规金融组织服务的范畴。另一个因素是因为正规金融组织所制定的利益最大化目标,致使正规金融组织最终所提供的资金无法与中小企业的利益最大化资金需求相一致,所以,出现了严重的资金缺口。
另一方面,农村中小企业借贷的高利率促进了民间金融的健康发展;通常情况下,民间借贷利率水平如何,对于民间金融市场的成熟度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在诸多的民间金融组织中,如典当行、私人钱庄等,其的实际利率往往要比正规金融机构的实际贷款利率大。从国有企业与大型企业角度上看,关于资金需求,农村中小企业不具备较大的弹性。如果将民间借贷利率进一步提高,那么,国有企业与大型企业的资金需求就会不同程度上因对利率变化有着极大的敏感而不断的下降;而农村中小企业实际资金需求量没有太大的变动现象。所以,由于民间借贷具有的高利率水平能够过滤掉在民间金融市场中的国有企业与大型企业,把资金转给了资金紧缺的农村中小企业。其次,农村中小企业每一次的借贷数额都不多,管理费用和数额较大的贷款基本一致,因此,将成本转移到了利率中,需相关借款者来支付。另外,由于民间金融组织所开展的融资活动无法获得政府部门的接受以及相关法律的必要保护,没有合理的担保与抵押,所以,存在着较大的风险隐患。
由于民间借贷时常保持着高利率,使得民间资金规模处在居高不下的状态。比如,2008年,某一地区民间借贷规模超过了六百亿元,随着六次的加息以及十次存款准备金率的提升,该地区的各项存款增长趋势不断下降,从相关统计中看到,该地区在五月份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达到了一千八百六十亿元,同比降低了二十亿元;高于年初一百亿元,同比降低八十亿元;实际余额同比增幅十六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增幅相比,降低了十二个百分点。该地区在四月份中的存款第一次出现了负增长。由此可以看出,农村中小企业存在的资金缺口促进了民间金融组织的健康发展,并且,由于民间金融机构有着经营成本低、交易手续简便等诸多优势,为农村中小企业的资金筹集提供了便利。
2.2民间融资的创新,推动了农村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要想准确的了解民间金融对农村中小企业经济的具体影响,应假设民间金融也采取的是储蓄的方式统一在民间金融部门中,再通过民间金融部门对农村中小企业进行投资。这样的一种创新能够使得民间金融部门储蓄迅速的转化为投资,农村中小企业的资本积累更加的及时,对其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予以了良好的资金支持,加快了产出增加率。而随着产出的不断增加,使得资本平均报酬全面提升,大大推动了资本积累与经济增长。所以,民间金融实施创新极大的促进了农村中小企业经济增长,拓宽了其的发展规模。另外,由于农村中小企业的资本积累不断增加以及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展,将会有越来越多的资金需求,所以,这两者间属于一种全新的循环模式。
3.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民间金融的形成有其制度支撑,并且一定程度上受到了经济利益的驱动。由于没有加强管控金融体制与金融运行机制等制度安排,使得农村经济主体尤其是农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紧缺现象的存在,给民间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当前,应推动农村金融组织的创新力度,设立专门的与农村中小企业相适应的农村经济主体所需的区域性中小银行机构。制定一套完善的产权结构以及有效的管理机制,不断的引进民间融资以及带动自然人注资。所构建的区域性中小银行机构不仅使得农村金融体系进一步完善,为农村中小企业创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降低了其资金筹集难度,同时,还增强了区域性中小银行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以及效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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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金融;小企业融资;金融体系
文章编号:1003-4625(2010)04-0016-04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一、非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涉农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
经过改革开放30年来的发展,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以间接金融为主的农村金融体系,形成了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在内的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农村金融格局。然而,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并未实质性改善农村的融资环境,尤其是涉农小企业的融资困难更未得到根本缓解。这就意味着我国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并不完全符合农村经济特别是农村小企业发展的需要,从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我国完整、健全的涉农小企业融资体系并未真正建立,这是造成我国涉农小企业融资困境长期难以解决的根本原因。
第一,现有的以间接金融为主的农村金融体系难以满足涉农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如果仅从表面考察,我国涉农金融领域并不缺乏金融中介:国内前5家大银行中有两家(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被定位为服务“三农”;国内仅有的3家政策性银行也有一家(农发行)专门定位在农村;农村信用社以及由其合并重组而成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经营机构遍布农村各地;此外,其他大型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也被要求面向农村提供一些金融服务。然而,实践表明,上述金融机构在解决涉农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并不像人们设想的那么明显,特别是大型商业性金融机构支持农村小企业的力度与其资金实力更不成比例。究其原因,则是源于现有农村金融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并非专为涉农小企业而设立,加之金融机构商业化的改革导向和定位,更使其必然将融资的重点偏向城市和农村的大中型企业。众所周知,“三农”本身的弱势性使得“三农”融资具有很高的风险性,涉农小企业又因其高度分散、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而比农村大中型企业具有更高的融资风险和业务成本,使得大型农村金融机构对涉农小企业融资具有一种天生的排斥本能,特别是在农行早已商业化并确定了上市的目标、邮政储蓄银行也被赋予商业化经营方向的情况下,即使要求这些银行必须面向农村融资,其融资重点也基本放在涉农大中型企业上,至于涉农小企业融资由于距贷款的“三性”原则相差太远,往往被这些银行所排斥。因此,在我国的农村金融领域,农村信用社事实上成为“三农”融资的主力军。面对广大农村地区大量小企业的巨大融资需求,仅仅依靠农信社的融资只能是杯水车薪。
第二,专司小企业融资之职的小型金融机构发展迟缓导致涉农小企业告贷无门。一般说,一个完整、健全的金融体系应当包括规模不同的金融机构,每一规模类型的金融机构在这一金融体系中都有自己的定位和与其规模相对应的服务对象。我国现有农村金融体系则呈现为较明显的大型银行主导型特征,小型金融机构发展缓慢。如前所述,我国现有农村金融体系主要由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发行和农信社构成。虽然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都被赋予了“三农”服务功能,但出于商业化经营的考虑,其融资重点基本限于涉农大中型企业,加之涉农小企业众多,由这些大型银行去面对浩如烟海的涉农小企业融资,无异于人们常说的“高射炮打麻雀”。农发行作为政策性银行有其特殊的定位和业务领域,难以成为涉农小企业融资的主体。因此,真正面向涉农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而仅仅依靠农信社来解决涉农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显然远远不够。虽然我国一些地区已经出现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但由于这些小型金融机构尚处于试点阶段,短期内难成气候,加之其他类型的小型涉农金融机构尚处于缺位状态,因此,我国涉农小企业仍然面临着没有足够的对应金融机构为之提供融资服务的窘境。
第三,在涉农小企业融资体系中,直接融资一直处于缺位状态。如果以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建立为标志,我国资本市场已经有20年的历史。20年来,资本市场规模由小到大,层次日渐丰富,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推动作用。但是,遗憾的是,我国资本市场建设的重点一直在城市经济领域,并且主要为大中型企业融资服务,至于在涉农小企业金融领域,资本市场根本无从谈起。如果说在间接金融领域还有一些银行对涉农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话(尽管这种融资数量很少),那么我国资本市场至今基本对涉农小企业关闭着大门。虽然2004年5月深交所设立了中小企业板,2009年10月深交所又建立了创业板,但这些市场的上市门槛对于大量涉农小企业来说仍然高不可攀。至于OTC市场、产权市场、债券市场等与涉农小企业也基本无缘。资本市场结构缺失与功能的不足,使得涉农小企业基本失去了直接融资的渠道,加剧了涉农小企业的融资困难。
第四,针对涉农小企业的担保机制的缺位是造成涉农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因素。众所周知,与一般的城镇小企业相比,涉农小企业在规模、经营稳定性、抗风险能力等方面更具有弱质性,如果没有相应的担保机制,无论其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都会遇到更大困难。因此,涉农金融体系构成中理应包含相应的担保要素。然而,我国现有涉农金融体系中针对涉农小企业的担保机制基本处于空白状态,这是农村小企业融资难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五,民间借贷的非合法化加剧了涉农小企业融资的困难。我国涉农金融领域客观上呈现为正规金融与民间借贷并存的格局。前者往往带有官方或半官方的性质,并处于主导地位;后者则一直没有合法的身份。按理说,面对地域广阔的农村地区数以万计小企业极度分散的融资需求,在正规金融不愿意介入或鞭长莫及的信用领域,由民间信用去填补正规金融留下的小企业融资空缺,应当获得国家法律、政策的认可和鼓励。然而,长期以来,民间借贷作为我国信用体系中的一种非正规信用形式,因一直没有合法身份而不得不处于地下活动状态。虽然理论界关于为民间借贷正名的呼声不断,但并没有产生政策性效果。这种状况导致涉农小企业在难以获得正规金融渠道融资的情况下又失去了民间信用的融资来源,从而不可避免地加剧了其融资的困难。
二、构建涉农小企业融资体系的设想
(一)充分发挥现有正规涉农金融机构的作用
借鉴国外的做法,笔者认为,可以从几个方面构建对现有涉农金融机构进行支持的优惠政策体系:
1.财政税收政策。主要包括:(1)优惠的营业税
和所得税政策。对涉农金融机构给予税收优惠是国外的普遍做法。例如,法国农业信贷银行过去就长期享受税收照顾,在1971年以前一直免缴营业税;也有些国家对涉农的金融机构免征所得税。我国也应针对涉农金融机构的不同情况,实行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2)对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的储蓄存款实行免缴利息所得税政策。这种做法在国外早有先例,法国储蓄银行(包括普通储蓄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A类账户(Livret A)中的储蓄存款就属免税对象。我国虽于2008年10月对储蓄存款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暂免”不等于“取消”。为了鼓励现有农村金融机构面向“三农”融资,国外对涉农金融机构储蓄存款利息免税的做法也应为我们所借鉴。(3)对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的贷款实行财政贴息政策。“三农”特有的弱质性质决定了“三农”贷款应当给予适当的利息优惠,这种带有“政策性”特征的贷款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差额,应当由财政给予相应的利息补贴。(4)对涉农金融机构特别是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资金的支持。这在国外也是常用的政策支持手段之一。例如,法国农业信贷银行在早期活动中,在向公众筹集资本方面所受限制较多,因此,国家的捐赠、拨款和贷款等在许多年间都构成其资金的主要部分,尤其是其中长期贷款几乎全由国家资金支持。这种做法也可以为我国所借鉴。
2.货币政策。主要包括:(1)差别准备率政策。西方中央银行往往根据存款流动性强弱、银行规模大小、银行所处的地域等实行差别准备金比率。我国也应对涉农金融机构特别是主要面向农村小企业融资的小型金融机构实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2)差别利率政策。这一政策国外早已有之。自从20世纪30年代起美国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就被美联储的Q字条例规定了最高限,但在Q字条例取消前,美国却允许储蓄贷款协会的存款利率略高于商业银行。从扶植涉农金融机构发展、增强其融资能力的角度出发,我们也应当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利率政策,允许其超过基准利率吸收存款。(3)优惠的不良资产处置政策。涉农贷款形成不良资产的几率较高,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自身实力又小,因此,应当对其实行较为优惠的不良资产处置政策。尽管在农信社存量包袱的化解方面,我国中央银行已经采取了以专项央行票据对农信社不良资产进行置换的方式,但存量包袱的化解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农信社的不良资产问题,而应探索建立一种经常性的帮助其处置不良资产的政策或机制。
3.监管政策。一是在资本比例上应适当降低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要求。即使在发达国家,监管当局通常也对一些弱势金融机构实行较低的资本比例要求,例如,美国监管当局对储蓄贷款协会的资本比例要求就低于商业银行。我国也应在资本比例要求上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区别对待。二是在业务范围上给予涉农金融机构更多的自限,以便其开拓更多的盈利渠道,起到“以副养主”的作用。三是相关风险控制指标也应当与其他大商业银行有所区别。
(二)在现有正规金融之外大力发展多种小型农村金融机构
虽然在解决涉农小企业融资方面应当通过给予优惠政策来充分调动现有正规农村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但事实证明,仅仅依靠现有正规金融并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三农”融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现有正规农村金融机构并不是专为涉农小企业而设计,很难适应农村小企业的需要。因此,长期来看,要解决涉农小企业融资难,还必须在现有正规金融之外为农村小企业量身打造一支小型金融机构队伍。
首先要在试点基础上广泛推广村镇银行,并为村镇银行的运营创造良好环境。自从2006年银监会允许各类资本在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后,村镇银行便成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新成员。但总的看,村镇银行在发展中还存在若干亟须解决的问题。一是村镇银行还处于试点状态,数量有限,远不能满足涉农小企业的需要。二是设立条件过严。按照规定,村镇银行应采取发起方式设立,且应有1家以上(含1家)境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由于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因此一旦找不到这样的机构,村镇银行便无法设立。三是税负高于信用社或农商行。以吉林东丰诚信村镇银行为例,其营业税为5%,营业税附加为3%,城市建设税为5%,所得税为25%,而当地农村信用社营业税仅为3.3%,并且免3年所得税。此外,村镇银行还存在资金来源相对匮乏、高素质管理人员缺乏等问题。鉴于这种状况,笔者认为,一是应当在试点基础上尽快扩大村镇银行的设立范围和覆盖面,特别要加快金融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不足的农村地区村镇银行发展的步伐;二是要降低村镇银行的设立门槛,放宽民间资本进入村镇银行领域的政策限制;三是要在财政税收政策上给予村镇银行与农信社等同的待遇和优惠;四是在资金、人才培养等方面应当对村镇银行给予必要的支持。
其次,着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自从2008年5月银监会与人民银行出台《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后,小额贷款公司便应运而生。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更贴近涉农小企业,因此在解决涉农小企业融资方面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但是,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资本规模小、信贷供给能力有限,融资比例低、融资渠道窄,盈利周期长,抗风险能力弱等。鉴于这种状况,笔者认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一是适当提高银行融资比例。二是给予一定的利息补贴扶持。
再次,要规范发展民间互金融组织。在我国民间互金融组织发展过程中,曾经出现过一些问题,特别是个别标会形式的金融互助组织曾经走向异化,成为巨额的赌博游戏并演化成社会性灾难。但这些问题的出现并不能彻底否定互金融组织在解决涉农小企业融资中的积极作用,我们应当在吸取以往教训的基础上,采取措施促进民间互金融组织的规范化发展。
(三)积极发展农村直接金融
目前农村小企业的融资主要来自银行类机构的间接金融,融资渠道的过于单一也是造成其融资难的一个原因。笔者认为,要构建完善的涉农小企业融资体系,还必须在间接金融之外大力发展农村直接金融市场。一是要发展农村商业信用,促进农村小企业之间的资金余缺调剂。商业信用作为企业间直接融通资金的一种形式,具有方便、快捷的优点。同时,由于商业信用提供者的目的不在于获取利息,而在于销售产品,因此,对缺乏周转资金的农村小企业而言,通过这种方式融资比之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更为优惠。此外,农村小企业的经营都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处于同一地域范围的涉农小企业相互之间密切的地缘和人缘关系也使得他们之间的商业信用授受具有较好的信任基础。二是借鉴城市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的做法,探索发行农村小企业集合债券。2003年国内不同高新区12家企业采用“统一冠名、分别负债、分别担保、捆绑发行”方式发行中国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债券,开创了国内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先河。2007年国家发改委又批准北京中关村3家企业和深圳20家中小企业以“捆绑发债”的形式募集资金。笔者认为,这种方式也应该引人到涉农小企业融资体系中,以便增加这些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三是探索建立农村OTC市场。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中,OTC市场是一个重要的层次。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OTC市场研究和试验的重心仍然局限于为城镇非上市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提供市场通道,并未延伸至涉农小企业融资领域。这不仅不利于中国OTC市场功能的全面发挥,更不利于涉农小企业的直接融资及其公司管理的规范化。因此,根据涉农小企业的特点为其量体打造广泛的OTC市场,应当纳入我国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范畴。四是针对涉农小企业的融资需要开发多种具有较强适用性的基金品种。与我国经济的二重结构相对应,我国资金分布也具有明显的二元结构特征,即城市流动性的过剩与农村资金的短缺同时并存。针对涉农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开发多种基金品种,引导城市过剩的流动性流向农村,既可以为城市过剩资金寻求新的赢利途径,又可支持农村小企业的发展。五是为民间借贷松绑,实现民间借贷的合法化。事实上,只要农村还存在小生产的生产方式,民间借贷就具有生存发展的经济基础;只要正规金融在涉农金融领域留有市场空缺,就需要民间借贷去弥补;只要涉农小企业存在对资金的现实需求,民间借贷就会通过创造金融供给满足这种需求来顽强地显示自身存在的必要性。既然如此,实现民间借贷的合法化和阳光化运作,无疑既有利于为涉农小企业开辟新的直接融资渠道,也有利于民间借贷的规范化管理。此外,将多层次信托业务特别是融资租赁业务引入农村小企业融资领域,也是构建涉农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的重要内容。
(四)建立健全农村担保体系
涉农小企业之所以贷款难,很大程度上源于农村担保机制的缺失,因此,加强农村担保体系建设也是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解决涉农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方面。为此,必须同时发挥政府与市场、官方和民间等多方面的作用。一是应当考虑在“三农”(包括涉农小企业)领域建立政策性的担保机制。由于“三农”融资的对象都与“农”有关,相对于城市和工商业融资而言,这类融资存在着更大的信用风险,金融机构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往往不愿对涉农小企业发放贷款,因此,为了消除金融机构面向涉农小企业融资的障碍,政府有必要建立专门的政策性“三农”贷款担保机制。二是在涉农小企业融资领域引入商业性担保机制。自从1995年《担保法》颁布以后,我国城市中小企业融资领域中逐渐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担保机制,对解决城市中小企业融资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迄今为止,商业性担保机制并未广泛延伸至“三农”领域,特别是涉农小企业融资中的担保机制基本处于缺位状态。因此,笔者认为,为了解决涉农小企业融资难,除了应建立政策性担保机制外,也应当着力引入商业性担保机制。一方面,要鼓励现有担保机构将担保业务向涉农小企业融资领域扩展,另一方面也应积极支持在该领域建立专门的商业性担保机构。三是要鼓励民间互担保机制的建立和发展。由于涉农小企业具有规模小、数量多、地域分散、融资金额小而频繁等特点,因此,仅仅依靠政策性和商业性担保机制很难完全解决其融资担保问题,必须同时建立和发展各种民间互的担保形式,特别是要鼓励发展涉农小企业之间的互保、联保机制。
(五)加强农村保险体系建设
完善的涉农小企业融资体系也应包含相应的保险体系。虽然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5年《保险法》颁布以来,我国保险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相对于城市保险而言,农村保险发展严重滞后,特别是涉农小企业保险发展缓慢。由于涉农小企业的经营多与“农”有关,受自然因素影响大,这些企业本身又因规模小承受各种风险的能力弱,因此保险公司往往不愿面向涉农小企业开展业务,这也是导致涉农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因素。因此,要解决这些企业的融资难题,必须同时加强农村保险体系建设。涉农小企业的保险体系建设也应当包含多种层次。首先要充分发挥现有保险公司的作用,通过给予必要政策优惠,鼓励保险公司面向涉农小企业开展保险业务。其次,鉴于“三农”的弱质性质,仅仅依靠商业性保险很难满足涉农小企业的保险和融资需求,因此应当在“三农”领域建立和发展政策性保险机制。再次,要建立和发展互助保险制度。在国外(如日本、法国等)的农业保险领域,都早已建立起了合作互助的保险模式,我国也应当借鉴国外经验,在涉农保险领域建立互助保险机制,以便为涉农小企业的融资创造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对策研究
基金项目:河套学院县域经济研究中心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HTXYSY13001,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小微企业融资现状及对策研究》。
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GDP)总量的60%,纳税占国家税收总额的50%,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小型微型企业在促进就业方面有着突出的贡献,是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吸纳器。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就意味着创造社会就业岗位,意味着使小型微型企业在解决民生问题、推进经济增长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①。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后,在国际经济持续低迷,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广大小微企业经营困难重重,面临生产成本上升、市场持续低迷、银根趋紧等诸多问题,其中尤其以融资难的问题最为突出,严重制约了小微企业的发展。本文通过对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进行探讨,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据中国商务部数据显示,我国中小企业65%的企业发展资金源自于自筹,25%左右的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10%的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来源民间,而根据《中国经济时报》的调查,小微企业的融资较中小企业更单一,对自有资金的依赖更高。但内源融资只适合企业初始阶段,随着企业发展壮大,内源融资因数量有限难以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必须进行外部融资。我国小微企业之所以面临融资难的困难,就是因为缺乏良好的外部金融环境。虽然我国于2004年在深交所建立了中小企业板市场,2009年开设了创业板,都是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但对于绝大多数小微企业而言其融资门槛都是很高的,申报条件根本达不到上市的要求,不能解决融资难的问题。至于场外股权交易、风险投资等融资方式,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尚不完备,更是大多数小微企业难以企及的。而债券市场由于规模较小,投资者更倾向于实力强、信用水平高的上市公司、国有大型企业,小微企业发行公司债难度很大。因而小微企业融资方式主要还是依赖向银行贷款,而商业银行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普遍对小微企业惜贷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民间借贷发展迅猛,但民间借贷的高利率和缺乏合法与有效的机制约束,使得民间借贷虽能解决小微企业一时的融资问题,但也带来了很大的经营风险,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二、小微企业融资难原因分析:
1.小微企业自身原因
首先,从自身原因分析,小微企业规模小、经营时间短、拥有的资产也有限,普遍存在经营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信息不透明的状况,财务统计报表的真实性与实效性难以得到保证,投资者较难判断其真实经营状况,投资风险较高,较难吸引投资者投资。同时由于经营规模小、自有资产少、在贷款过程中通常难以提供足够且符合商业银行规定的抵押品,同时很多小微企业也很难找到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人,有的企业租赁厂房经营,无抵押资产,所以难以获得融资支持。另外就是小微企业信用体系不完善,大多数小微企业信用观念淡薄,不重视信用建设,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风险,一旦出现问题,就难以按期还款,影响其信用等级。
2.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积极性不高
从银行贷款是小微企业融资的基本途径,国有大型银行在业务上经常追求大客户,对小微企业贷款有规模歧视和所有制歧视倾向,认为小微企业贷款放贷成本高、信用风险大,所以对于开拓小微企业融资业务不积极。中小型银行本身资源实力较弱又定位不准,往往与大银行争抢大客户,而忽视对小微企业的服务。而且各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的管理与服务不足,难以满足小微企业的有效需求。针对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供给相对缺乏,部分银行的信贷产品不能紧贴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小微企业通常对贷款的要求通常是单次资金需求量小、融资频率高、资金使用期限短的特征,但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程序繁琐、审批时间长,融资期限不灵活,而规模不经济的情况,使得银行的贷款成本较大企业贷款成本要高得多,因而小微企业很难得到银行的贷款服务。即使贷到款还要支付如担保费、评估费等各项费用,融资成本较高,加重了小微企业的负担。
3.政府优惠政策难以落实
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对小微企业冲击非常大,为缓解小微企业经营困难、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指导意见,例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等,各部委及各地政府也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但调查过程中大部分小微企业业主反映并未从中受益。造成信息不对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多是指导性意见,本身操作性不强,基层政策落实起来困难重重,而小微企业普遍也对政策关注不够。另外政策出台过于密集,地方政府往往对政策处于观望状态,对各类政策宣传力度不足,大多数小微企业业主限于自己的信息渠道、知识水平、经历能力根本不了解、甚至不知道这些针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更谈不上享受这些政策了。
三、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对策建议:
1.提升小微企业自身素质是关键:
真正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关键是提升企业自身素质。在经营过程中充分利用小微企业灵活的经营方式,努力创新,不断进行产品创新、新技术开发、新工艺探索,开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提高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在管理上进行企业产权的明晰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规范格式来编制标准财务报表,严格遵守会计政策法规,完善与规范财务会计制度,为商业银行考核企业经营状况提供可靠的依据。重视信用管理,坚持诚信经营,培育全体员工的诚信意识,保持良好的还贷记录,建立企业自身的诚信形象,在长期的交易过程中加深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了解,为企业融资打好基础。
2.充分发挥政府的扶持与引导作用:
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政府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也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地位。为充分发挥政府的扶持与引导作用,应该专门成立国家层面上的小微企业管理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统一管理和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执行力度,以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对小微企业相关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从宏观角度对小微企业融资统一调控,统一整合现有的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的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融资、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相关政策,理顺小微企业政策事权关系,制定全面系统且更适应小微企业发展的小微企业融资方案,并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对小微企业融资政策的落实。要求各级政府设立中小企业还贷应急周转资金、建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设立中小企业再担保机构等。加大对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形成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浓厚氛围,督促金融部门在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还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宣传国家相关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政策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整体支持作用。整合现有针对中小微企业的各种相对独立而分散的资金安排和财政补贴资金,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与金融机构和民间资金有效对接,建立长效沟通和合作机制,创新融资担保形式,统一安排配套使用,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充分发挥这些资金的作用。另外政府还要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组织相关部门构建统一的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弥补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和信贷成本,也使得企业自觉履约形成约束,增强企业诚信意识。
3.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融资体系:
如前所析,内源融资因数量所限只能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补充,而资本市场目前对大多数小微企业又是难以企及的,所以目前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还是主要靠向银行贷款。因大型银行主要为国有企业、大型企业服务,所以中小型银行是为小微企业服务的最佳选择。但小微企业融资因其风险大、成本高的特点,与商业银行追求利润的性质相悖,因而只能采取政策性金融的解决方式:成立全国性政策性银行,专门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引导中小型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支持小微企业融资,负责对小微企业的融资进行统一协调支持和适当的利润补贴。积极引导鼓励民间资本、小额贷款公司及其他新型银行金融组织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持续拓展和完善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使小微企业融资得到长期稳定发展。对于中小型银行,政策性银行要积极引导中小型银行避免盲目模仿大型银行的市场定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建立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市场定位,加快贷款审核流程,创新适合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满足小微企业的需求。例如地方性中小型银行因为属地的原因,对当地企业的实力、资质、经营者信用都比较了解,对其经营风险比较容易掌控,挖掘一些有潜力的小微企业进行支持并伴随其成长壮大,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成长。对于农村信用社引导其始终把服务三农和农业小微企业作为自己的经营宗旨,利用其对当地农村小微企业的了解,选择一些有潜力的农村小微企业予以支持并提供配套服务,为这些农村小微企业创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良好融资环境,推动其快速发展。对于一些拥有先进技术和产品的小微企业和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又没有资产抵押获取流动资金的小微企业,政策性银行可以给予中小型银行适当的利润补贴,以企业股权质押和全体投资人提供无限担保责任的方式,中小型银行向这类小微企业发放利率低于商业银行的长期贷款,让这些处于创业初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可以获得足够的运转资金,迅速地成长起来。另外政策性银行可以与行业组织合作,由行业组织出具担保,为中小企业提供无担保、无抵押贷款,解决他们的融资难问题。综上所述,造成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小微企业自身原因,也有银行机构、政府等外部环境原因,而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关键是提升企业自身素质、充分发挥政府的扶持与引导作用、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融资体系,通过这几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解决小微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为小微企业创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良好融资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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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胜祥.论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与出路[J].农村金融研究.2015,(4).
【关键词】融资;中小民营企业;苏南;苏北
1.江苏中小民营企业情况综述
1.1 经济规模迅速扩大,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或者一些小企业的资金实力越加雄厚,中小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江苏个私经济实现的增加值已由1998年的1593.14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7545.3亿元,所占比重由22.1%提高到35.0%。2001年至2010年,江苏个私经济增加值以年均18.6%的速度增长,高于同期GDP年均增速5.4个百分点。
1.2 民营税收贡献份额稳步攀升,为经济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以往,税收收入主要是来自于一些大型的国企或者外企。但是近年来,江苏民营经济的贡献份额持续增大,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增长点。2010年,民营经济完成税收总额为1413.38亿元,增长23.4%,高于同期国地税税收总额增速3.6个百分点;占国地税税收总额的比重为43.5%,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
1.3 吸纳就业成效显著,有效缓解全社会就业压力
由于民营企业多投资于较为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并且许多中小民营企业都是位于比较偏僻的城郊,因此民营企业创造了大量的劳动就业机会。
2.江苏中小民营企业融资的渠道和问题
江苏位于长三角的中心地带,特别是苏州无锡连两地更有毗邻上海的地理优势,因而中小民营企业的数量较之其地区更多。江苏中小民营企业与中国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面对的难题总体来说是一样的,也都是主要通过内部融资来实现的,外部融资的途径较为缺乏。但是江苏作为中国的经济强省,也有着自己特有的融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个方面:
2.1 苏南苏北贷款投放差距大
2010年末,苏北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仅仅相当于苏南的七分之一,苏州、无锡两个城市全年净投放现金占全省金融机构的96.5%。苏北地区金融机构贷款非常有限,县域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资金严重不足。
2.2 行业分布不平衡
相对于苏南地区而言,苏北地区的中小民营企业仍旧主要停留于一些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初加工和加工制造业方面,如我所知道的一些品牌服饰的制造地就设在苏北地区,如艾格等。
苏南地区的高新技术产业日益发达,苏南地区的中小民营企业已经逐步向高科技方向转变。如无锡的新区,现在大多数是电子研究所,而不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集中地了。
2.3 地区分布相对集中
民营企业主要集中在苏南地区,苏南地区又主要集中在南京,无锡,苏州三个城市,地区分布集中明显。苏北地区相对于苏南地区来说,民营企业经济总量低,外向度低,知名企业少,高新技术少。总体来说,苏北地区融资的难度要大于苏南地区。
3.江苏民营企业融资的影响因素分析
3.1 内部因素
3.1.1 企业信用问题
民营企业自身存在着较多弱点,如很多民营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做假账或者搞两套账,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无从了解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因而无法对其放心的发放贷款。相对于苏南地区来说,苏北地区的中小民营企业数量更少,监管更为不严格,因而这种财务漏洞的现象也就更为常见。
3.1.2 中小民营企业的不稳定性
中小民营企业的场地不稳定,通常没有固定的经营地点,多采用租房租地的行为。许多民营企业都是直接在偏僻的农村租用一块厂房,或者借用一片场地,因而难以管理。另外中小民营企业人员也不稳定,没有组织,没有约束。
3.2 外部因素
3.2.1 政府及政策因素
中小民营企业由于其天生的弱势地位,需要政府在法规与政策性金融方面的扶持。但事实上,我国政府未建立起健全的保障中小民营企业融资的政策。
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和传统意识的影响,金融部门对民营企业还是避而远之,怕出问题受牵连。
3.2.2 银行信贷体制因素
国有商业银行普遍实行了高度集中的贷款管理模式,全面上收基层行的信贷权限,县支行除小额抵押贷款、100%保证金承兑以及消费信贷(50万元以下)实行报备制以外,其它贷款必须实行单笔报批,这种严格的授信授权政策,无法满足民营企业急频快的资金需求特点。
4.解决江苏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4.1 内部因素的解决建议
4.1.1 完善企业自身的管理及财务体系
中小企业应迅速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化管理模式,注重管理,注重品牌价值,企业价值,而不是一味的追求盈利。企业应该注意从外部引进优秀的管理人才,使得企业进一步发展。江苏处于长三角的中间地带,江苏的民营企业更应该好好利用这个地理优势,迅速发展。
4.1.2 树立良好的信用观念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还在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向这些企业发放贷款的风险较大,如果这些企业破产而一走了之,那么便会增加银行的坏账。因而中小企业要想更加顺利的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便要首先提高自身的信用水平。
4.2 外部因素的解决建议
4.2.1 政府政策导向
江苏民营企业融资地区差异明显,政府应该多多关注苏北等地的民营企业,对它们实行有利的政策导向,如降低苏北地区贷款的利率,放低门槛。同时税收政策一向是政府用来调节经济的一个手段,所以根据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条件下,政府可以考虑对其实行较为优惠的税率。
4.2.2 强化农村信用社支持民营经济的主力军作用
由于中小民营企业大多数位于农村或者城郊,因而农信社是支持民营经济的主力之一。要增强信用社资金供给能力,为扩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创造条件。加快推进农村信用工程,提高民营企业信用水平,为农村信用社信贷运行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2.3 加大民间融资的力度
民间融资是江苏中小民营企业融资的一个最主要的途径之一,比如说合法地向个人进行一定数量的借款,中小民营相互之间提供资金援助等。
参考文献
[1]张文萍.试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发展[J].太原大学学报,2007.
[2]叶倩.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与融资体系的构建[J].商场现代化,2006.
[3]肖霞.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中的融资分析[J].市场与发展,2003.
【关键词】金融体系 中小企业 民间金融
经济的增长离不开金融市场的支持,合理的金融体系能够促进地区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升级。由于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社会条件和技术条件的地域差异,金融体系呈现出区域性的特点。浙江省作为民营经济大省,经济较为发达,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进行,其经济增速明显放缓。从短期来看,经济增速放缓主要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外贸条件的恶化,极大的冲击了其外向型经济。但是从长期看,中小企业与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始终是限制浙江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一大桎梏。因此,完善金融体系对浙江省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区域金融体系的界定
当前对“区域金融体系”的定义还没有统一的说法,多为论述性的描述,缺乏明确和系统的界定。黄桂良(2010)认为,区域金融在外延上表现为具有不同形态、不同层次和金融活动相对集中的若干金融区域,这些区域的金融结构差异、差异互补和相互关联构成一国的区域金融体系。刘仁伍(2003)指出,区域金融体系是区域现存的金融工具、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体系的总和。因此,本文认为区域金融体系应该是指在一定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具有区域社会经济产业发展特色的、执行金融服务功能的动态有机整体。
二、浙江省金融体系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金融体系发展迅速。规模急速扩大,在金融组合体系、金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成就。初步形成了银行、证券、期货、信托、保险、租赁、财务公司和农村信用社等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全国性、区域性以及地方性金融机构协调发展的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体系。截至2011年底,浙江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高达75545亿元,同比增长16.6%。全行业资产利润率为2.56%,同比提高0.16个百分点。全省银行类金融机构整体拨备覆盖率为210%。法人银行机构全年共设省内分支机构91家,省外分行3家,网点布局转向重点新区和中心乡镇。共有法人证券公司3家,证券营业部373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4家。新增保险市场主体9家,各类保险机构达到3654家,兼业机构9745家,行业从业人员16.8万人。保险公司资产规模同比增长19.9%。同时,深化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积极推进邮储二类支行发展,全年共启动10家县级农信社股份制改革工作,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55家。实质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全省累计为17.4万户中小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其中2.9万户企业获得了银行6095亿元的贷款。全省开通查询用户5.1万个,系统月均查询量达278.7万次,成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重要基础设施。
三、浙江省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浙江省已经基本建立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多元化、多层次区域金融体系。但是随着浙江省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也涌现出了一些新问题,例如中小企业融资难以及民间金融的不规范发展。中小企业融资难,促使企业寻求新的出路,进而导致了民间金融的兴起。而民间金融规范化程度相对较低,发展呈现无序化,影响金融秩序的健康发展。
中小企业融资难促使了民间借贷的发展。民间借贷手续简便、操作灵活、方便快捷,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之一。同时民间借贷很少受行政力量等非市场因素的影响,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市场金融形式,与银行信贷相比,是一种更为有效的融资方式。同时民间金融具有信息优势,当事人之间一般存在着各种联系。借款人对贷款人及其资金用途较为了解,贷中和贷后有不同程度的监督,这使资金运用的风险大大降低。
浙江省民间金融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从而使浙江经济更具活力。但也对中小企业发展产生了消极的影响。首先民间借贷的利率一般都比较高,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成本,加重了企业的负。一旦中小企业投资失利,过高的借贷利息很有可能导致企业难以支付到期贷款。其次由于民间借贷的合法化程度低,借贷手续简单、缺乏必要法律法规约束,民间金融的发展呈现出盲目性、不规范性和不稳定性等问题。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金融风险发生。
四、完善浙江省金融体系建设,解决当前金融体系不足的政策建议
中小企业融资难与民间金融的兴起从根本上说是浙江省金融体系建设落后于其经济发展或者说是与经济发展状况不匹配所导致的结果。因此完善建设金融体系对于解决浙江省金融问题促进经济发展至关重要。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健全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体系作为对当前金融体系的重要补充。浙江省的经济结构主要以中小企业为主,因此应建设有浙江特色的中小型金融机构体系,设立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或引导金融机构设立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服务部门,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二)健全完善信用担保体系,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问题。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难在很大程度上是信息不对称、抵押担保难,建立健全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是解决浙江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一是建立健全服务浙江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估系统。信用评估系统有利于银行有条件的甄选信用良好企业提出融资服务。二是大胆借鉴国外经验,各级政府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支持。
参考文献
[1] 黄桂良. 国内外区域金融差异研究综述与简评[J].区域金融研究,2010(7):31-38.
[2] 刘仁伍.区域金融结构和金融发展理论与实证研究[M].经济管理出版社, 2003(1).
[关键词]民间资本 中小企业 融资
一、发达国家中小企业金融制度安排和启示
1.国外中小企业发展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
为了给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一些发达国家除了通行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交易法》等外,还专门为中小企业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更好的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2.国外中小企业的发展有较好的市场环境和融资渠道
以美国为代表的欧美经济发达国家,由于政府为企业的发展积极创造了一个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加上其资本市场比较完善,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可以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从而缓解中小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不足问题,确保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资金实力。
3.国外中小企业的发展较为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些发达国家的政府创办或者支持民办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信息咨询和教育培训。
4.国外中小企业的发展得到了政府在财政金融政策上的大力支持
国外政府通过出台相应的财政金融政策,以提供专项优惠贷款、贷款担保、贷款贴息等形式,保证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实行各种财税优惠政策,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使企业把更多的资金用于自身的发展壮大上。
二、国内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中小企业是经济发展中最为活跃的因素。目前我国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已超过1 000 万家,中小型工业企业在全国工
业总产值和实现利税中的比重分别为60%和40%左右,并提供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然而与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的是,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相对落后,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显得十分突出,占全国企业总数99%以上的中小企业占有的贷款资源不超过20% ,其中77%面临资金短缺问题。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特殊问题。
1.内源融资缺乏资本供给,不能满足中小企业融资的要求
内源融资的资本形成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性和抗风险性等特点。但是,中小企业的内源融资主要来自于企业主要所有者的投入和企业自身的积累,主要所有者的投入有限,自由资金明显缺乏。
2.中小企业板不能解决大多数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2004 年5 月17 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宣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获准设立。这标志着利用资本市场培育我国中小企业成长的新时代已经到来,但是,如果以主板上市标准来衡量,真正能利用中小企业板融资的中小企业毕竟是极少数。而且大部分中小企业利用股市融资的条件还没有成熟。
3.信贷融资不能解决大多数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我国的银行体系中一直是几大主要商业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并没有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主体的缺失。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对策
1.政府和银行的对策
(1)大力扶持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是城市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的主要来源,农村信用社是农村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的主要来源,必须从深化改革下手,从政策上扶持。要保证农村信用社的合作制基本性质不变,在此基础上以股权结构为纽带适度增资扩股增强其实力。
(2)继续发挥基层银行的作用。一要适当下放近年上收的贷款权限,允许基层银行有一定的贷款审批权;二要试行信贷风险比例管理,规定信贷人员个人不良贷款的最高限制,取消实际上存在的针对每一笔贷款的责任制,变静态风险管理为动态管理,同时要修订有关金融法规,对确因客观原因造成的信贷风险,应减轻对经办人员的处罚,打消基层管理人员和信贷人员不必要的后顾之忧。
(3)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制度。一是由银行等相关企业与政府财政合作建立中小企业风险担保基金。二是加快建立地方信贷担保体系。
2.企业自身的对策
(1)加强信息沟通,密切企银关系。中小企业应加强与银行的沟通,及时将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信息反馈给银行,增进相互了解,实现信息对称,建立互相信赖的银企合作关系,在保证双方利益的前提下,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2)强化财务管理,杜绝造假现象。中小企业提供给银行的会计报表资料应该是数据准确、真实有效,如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及成果。中小企业必须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的透明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增加技术含量,开发长线产品。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两个《指导意见》将扶持高科技中小企业作为重点,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广技术成果、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和专利产品的项目,对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成果进行技术改造的中小企业,只要有还款保障,银行就会积极发放贷款支持。可见,中小企业增加技术含量、开发生产长线产品是赢得银行信贷支持的必然选择。
(4)参与互助担保基金,寻求有效担保。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限制,难以找到规模大、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机构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同时向银行提供的贷款抵押和质押资产有限,按照国际惯例,中小企业参与建立担保基金成为必然选择。
(5)强化信用意识,树立良好信誉。中小企业要想获得银行的进一步支持,必须努力增强信用意识,提高自觉还贷意识和行为,以实际行动取信于银行;使银行真正感到企业经营思路明确、资金流向清楚、归还贷款主动、货款回笼彻底,让银行放心地为其增加贷款。
参考文献:
[1]赵彩亮: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对策分析[J]. 沿海企业与科技,2006
关键词:城镇化;政府引导;系统动力仿真
中图分类号:F832.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1)08-0070-05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1.08.20
一、引言
广东省欠发达地区由于商业银行经营战略的取向、担保体系不健全、县域保险体系不完善、市场主体缺乏有效的抵押物、财政补贴力度不够、税收优惠不多等诸多原因,导致了金融机构存贷比低、资金闲置或外流,金融资源没有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经济发展,弱化了金融对欠发达地区城镇化的推动作用[1-2]。以粤北地区广东清远市为例:2003―2009年,清远市金融机构存贷比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存贷比平均为48%,分别比广东省和珠三角地区金融机构存贷比低14和16个百分点。与此同时,2009年末清远市以非农业人口比重表示的城镇化率仅为29%,位居全省倒数第五①,分别比广东省、珠三角平均水平低23、42个百分点。
一方面城镇化背景下基础设施、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组织、城镇居民资金需求不断增大,另一方面欠发达地区的金融资源却不断流出本区域。在城镇化升级为国家重要战略方针背景下,有必要通过政策引导将更多信贷资源留在本区域内,甚至吸引辖区外金融资源以更好地服务于本地经济加速城镇化建设。基于此,本文以下部分将以粤北山区清远市为例,对政府引导信贷资源支持欠发达地区城镇化建设模式进行论证,并在此基础上运用系统动力分析这一工具②,从动态系统的角度将信贷支持与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进行定量的系统仿真研究,以探索不同信贷支持力度下城镇化率变化的规律,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二、引导信贷支持欠发达地区城镇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引导信贷资源服务清远市城镇化的必要性分析③
1.完全市场化会导致市场失灵。逐利性是商业性信贷资金的天然本性,各类金融机构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必定要按照成本―收益法则对贷款项目进行营利能力分析,这也是保证其对城镇化资金可持续性投入的内在要求。清远市属于欠发达地区,城镇化过程中的基础设施、企业、个人会产生巨大的资金需求,完全依靠市场化手段,会出现“市场失灵”行为,金融资源会源源不断流向发达地区,出现“纳克斯”恶性循环。解决这些问题,不能依靠市场自发方式,而要立足主动的建设,因此为更好发挥金融对城镇化的推动作用,加强清远市城镇化进程,有必要对金融资源进行引导。
2.城镇化对地方、国家经济增长模式转型具有重大战略意义。长期以来,由于内需不足,我国形成了依靠投资和出口不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模式。城镇化可以有效的拉动内需,对转型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央要求要以中小城镇和小城镇为发展重点,放开户籍制度,着力推进城镇化。地方受制于城镇化过低的倒逼影响,也在大力通过招商引资,发展工业以促进城镇化。既然政府层面上如此高度重视城镇化,政府在招商引资,以工业化促城镇化的同时,应重视金融对城镇化的推动作用,有必要对金融资源加以引导。
(二)引导信贷资源服务清远市城镇化的可行性分析
1.城镇化金融与农村金融有所不同。城镇化进程中所派生出的各种金融需求与农村金融需求相比风险较小。随着珠三角产业转移的推进,大城市的工业生产链条已经逐渐延伸到县域、镇域,产业集群使企业间的相互协作、合作关系更加紧密,这些都在迅速地改变着县域的经济结构①。县域经济不是风险较大的农业经济,县域金融市场也不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弱势市场。土地流转速度的加快,规模化、产业化生产方式被大规模采用,形成了“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等联营化生产模式,这些都有效地降低了农户生产的风险。
2.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等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县域金融的发展。央行明确提出“鼓励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银监会强调“2010年各银行金融机构小企业信贷投放的增速要确保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信贷投放的增量要确保不低于全年”、“2010年涉农贷款要努力实现‘三个高于’目标,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高于贷款平均增速,增量和占比均高于上年”。这些都为引导金融资源服务县域,支持城镇化进程提供了政策环境。
三、引导信贷支持广东清远市城镇化的系统动力学分析
(一)金融发展促进城镇化的传导机制分析
金融发展主要通过三个渠道作用于城镇化进程。
1.金融发展为城镇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城镇化的实质是农村居民进入城镇、落户城镇,因此伴随着城镇化进程发展,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如交通、市政等需求会越来越大。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除了来源于财政拨款外,主要来源于银行信贷、市政债券等。而金融部门的职能正是通过聚集社会闲资金,积少成多,将个人和企业盈余配置到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去,因此金融发展可以为农村居民进入城镇提供“安居”的环境。
2.金融发展为非农业产业提供资金支持。城镇化的实质是要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中去,而吸纳规模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有发达的非农产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因此,金融发展可以通过支持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提高非农就业人口比例,为农村居民进入城镇提供“乐业”的环境。
3.金融发展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城镇化进程要求在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的同时,还要保证农村能为城镇化提供足够的农业剩余(如农产品),即要保持并不断提高农村的劳动生产率。随着农村土地流转速度的加快,农业产业化生产、规模化生产必将取代小农生产成为新的农业生产方式,因此,金融发展可以为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生产提供金融支持,从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农民增收,从而加速城镇化进程(见图1)[3]。
(二)引导信贷支持城镇化的系统动力学仿真
1.系统模型的混合图
以金融发展作用于城镇化的传导机制为基础(见图1),运用系统动力学软件(Vensim5.8),建立系统动力学流程图(见图2),以对金融发展推动城镇化进行仿真。模型中3条回路分别为:(1)城镇化水平金融增长率储蓄投资转化率投资增长率城镇化速度城镇化水平;(2)城镇化水平金融增长率储蓄投资转化率农业贷款增速农村GDP增长率农民收入增速城镇化速度城镇化水平;(3)城镇化水平金融增长率储蓄投资转化率企业融资增速二三产业增速非农就业增速城镇化速度城镇化水平。
2.系统方程的构造
在系统动力学混合图建立完成后,要对混合图中所涉及的所有变量参数赋予初值以及建立函数关系才能运行。本文的参数初值用《清远统计年鉴》(1998―2009)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的原始资料进行回归分析和指数平滑法初步确定,然后在模型调试中不断修正,取使模型结果相对稳定且仿真结果与真实值总体误差水平达最小时的参数,作为模型最终运行的参数。本文系统动力学模型的主要变量及其模型数值关系如下①。
金融规模总量=INTEG(+金融规模总量增加值,金融规模总量初值)(万元)
金融规模总量增加值=金融增长率×金融规模总量(万元)
金融增长率=金融历史增长率×城镇化水平×1.7
金融历史增长率=0.05
城镇化水平=INTEG(+城镇化速度,城镇化水平初值)
城镇化速度=(1+历史城镇化速度)0.4×(1+农民收入增速)0.3×(1+非农就业增速)0.2×(1+投资增长率)0.1-1
历史城镇化增速=0.006
农民收入增速=(1+农村GDP增长率)0.5×(1+农民收入历史增速)0.5-1
历史农民收入增速=0.03
农民收入水平=INTEG(+农民收入增量,农民收入初值)(元)
农民收入增量=农民收入水平×农民收入增速(元)
农村GDP总量=INTEG(+农村GDP增量,农村GDP初值)(万元)
农村GDP总量=农村GDP总量×农村GDP增长率(万元)
农村GDP增长率=(1+农业贷款增速)0.8×(1+农村历史GDP增长率)0.2-1
农村历史GDP增长率=0.05
农业贷款规模=INTEG(+农业贷款增量,农业贷款初值)(万元)
农业贷款增量=农业贷款规模×农业贷款增速(万元)
农业贷款增速=(1+储蓄投资转化率)0.8×(1+农业贷款历史增速)0.2-1
农业贷款历史增速=0.05
储蓄投资转化率=金融增长率×对金融资源的引导力度×1.6
对金融资源的引导力度=1
城镇基础设施投资=INTEG(+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增加额,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初值)(万元)
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增加额=城镇基础设施投资×投资增长率(万元)
投资增长率=(1+储蓄投资转化率)0.7×(1+固定资产投资历史增速)0.3-1
固定资产投资历史增速=0.04
非农就业规模=INTEG(+非农就业增量,非农就业初值)(万人)
非农就业增量=非农就业规模×非农就业增速
非农就业增速=(1+二二产业增速)0.8×(1+非农就业历史增速)0.2-1
非农就业历史增速=0.04
二三产业增速=(1+企业融资增速)0.6×(1+二三产业增速)0.4-1
企业融资规模=INTEG(+融资增量,企业融资水平初值)(万元)
融资增量=企业融资规模×企业融资增速
企业融资增速=(1+储蓄投资转化率)0.7×(1+企业融资历史增速)0.3-1
企业融资历史增速=0.05
3.政策变化对城镇化影响的仿真与结果分析
以2006年为基期,仿真时期为2006―2018年,分别给出当引导力度为1和引导力度为1.2、1.4时各主要变量的动态变化情况(见图3~图7)。引导力度为1表明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资源保持当前的态度,引导力度为1.2表明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出台措施,对金融资源引导力度加大20%;引导力度为1.4表示对金融资源引导力度加大40%。仿真结果表明,如果加大对清远市金融资源的引导力度,非就业规模、企业融资规模、农业贷款规模、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城镇化水平等将会上升(见表1、图3~图7)。加大对金融资源的引导力度,将有利于提高清远市城镇化率。当引导力度为1时,到2018年清远市城镇化率为65.57%;当引导力度为1.2时,到2018年清远市城镇化率为67.90%;当引导力度为1.4时,2018年清远市城镇化率为70.29%[4]。
四、结论及启示
本文在探讨了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的作用机制基础上,建立了系统动力仿真模型并分析了不同政府引导力度下信贷对清远城镇化率变化的影响。仿真结果表明:加大对信贷资源的引导力度,将显著提高清远市城镇化率。因此,作为欠发达地区的政府部门(地方政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应通过优化本区域内政策环境以诱导更多的信贷资源服务城镇化建设,从而加快城镇化进程。具体有以下几点:
1.完善激励机制,引导商业性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一是政府和金融管理机构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培育市场主体、实现机构多元化、促进市场竞争的同时,利用税收优惠措施保障金融机构的资金收益和获利水平,吸引更多的本地资金、外部资金和金融机构进入清远市辖区内,激励各类金融主体提高服务于城镇化的功效。二是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按各金融机构对城镇化的支持力度给予物质和非物质奖励,如:可根据辖区内各银行类金融机构对本地经济发展的贡献给予相应的税费减免优惠、优先给予其政府性质投资项目融资的机会、央行给予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再贷款利率等方面的优惠。对积极参与辖区城镇化建设的金融机构给予明确的褒扬和宣传,从而对其产生良好的正面效果和社会声誉,提高其信用水平和公众形象,节约其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
2.发挥政府作用,引入开发性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一是加强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组建综合性融资平台,包括城建平台和中小企业融资平台,赋予融资平台整合各种资源以建立偿债机制。二是由地方政府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地区的战略规划需要,整合内部资源,选择确定项目,推荐申请开发银行借款[5]。
3.加快建立和完善担保体系。一是各级政府可通过积极推进和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动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二是可建立担保基金补偿机制,增强担保公司资金实力,可在财政支出中按比例提取启动资金,建立市、县、乡多层次的信用担保机构,由财政、银行、企业、社会共同出资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三是大力发展企业间互和民营商业性担保机构,扩大担保覆盖面,分散和化解风险的贷款信用担保体系。
4.加快发展县域保险,深化银保合作。一是积极推进“三农”保险,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在能繁母猪保险、农村住房保险、森林火灾保险试点基础上,可推动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发展。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保险,适时扩大试点区域和参与机构。二是在银保合作中创新金融产品。可在传统保险产品的基础上,深化银保合作,根据城镇化进程中企业、居民的金融需求变化,推出针对企业扩大生产贷款、居民消费贷款和经营性贷款的信贷保险产品,探索建立保险与信贷的联动机制,缓解城镇化进程中企业、居民的“融资难”问题。
5.加快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金融产品创新。一是人民银行在个人征信系统、企业征信系统的基础上,借鉴“茂名模式”、“郁南模式”引入农户征信系统,着力打造覆盖城乡的信用体系。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弱化抵押物在信贷中的作用,强化担保、信用的作用,同时要大力推广新型的信贷方式(如农信社的“金摇篮”信贷、工行的供应链融资等),为城镇化进程中企业、居民提供更贴心的服务。
参考文献:
[1]范兆斌,左正强.区域金融发展与广东省城镇化问题研究[J].经济纵横,2004(12).
[2]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广东城镇化发展与金融支持[J].广东金融统计与分析,2010(12).
[3]李新星.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金融支持研究[D].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