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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管理;必要性;措施
一、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管理的必要性
1.建筑工程事故增多
近几年,建筑工程数量增多,部分工程建造为追求减少工期和增加工程建造的盈利空间,工程建造的过程中偷工减料,致使豆腐渣工程和形象工程的出现,隐藏安全问题;另一方面,建筑工程的施工人员在技术上依旧采用传统建造技术,无法适应快速增多的工程量和越来越短的工期,再加上进入建筑行业的施工建筑人员随着社会总体的发展,人数越来越少,建筑工程的施工人员所面对的压力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紧,在进行建筑施工的过程中渐渐力不从心,致使建筑工程事故的增多。例如河南郑州“09.06”模板坍塌事故,山东淄博“09.30”模板坍塌事故,天津宝坻“11.30”高处坠落事故,湖北荆州“12.21”模板坍塌事故等等。
2.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安全问题逐步受到社会的重视
随着建筑工程事故的日益增多,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逐步受到国家的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特别是经历过汶川地震之后,人们对于生命的爱惜和关注度越发提高,再加上现代网络技术的发达,许多施工事故现场生命的坠落可以直接展示在人们眼前,人性本善,对于施工人员的同情心自然油然而生,由此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也是倍加关注。
另一方面,在众多的施工人员中,农民工的数量非常大,他们生活艰苦,要承担起建设社会的责任,随着经济的发展,工程需求量增多,社会对他们的依赖程度也逐步提高,他们的安全问题必然会被广泛关注。
3.保障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安全的必要措施
有意识才会有行动,这是哲学上意识主导作用的实践体现,对建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意识的管理,让他们具备基本的安全常识,可以帮助他们在施工建造过程中更加谨慎小心,避开会对自身安全造成影响的破坏性施工,如果出现危险,他们也能够全身而退,保障自身安全。
4.有利于促使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
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管理,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提高建筑施工技能,可以让他们充分考虑到工程建筑的本身质量,考虑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从而提高他们建筑工程的责任心,让他们能够以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去把工程建好,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
5.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
建筑施工事故,不仅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负责工程建筑的企业也会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这都会直接损伤企业的名誉,毁坏企业在社会中的形象,对企业以后的长期健康发展无疑是不利的。进行了建筑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管理,就可以让施工人员拥有安全意识,能够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减少事故的发生,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为企业赢得社会的信赖,获得更好的发展。
二、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管理的措施
1.增加对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培训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的生活状况相对更加艰辛,他们还有自己的家庭责任要承担,所以,对于他们来说,进入建筑工程施工行业是为了求得生存,赚取生活资金,是为了挣钱,在他们的潜意识当中,对于安全的重要性和相关技能都缺乏认识,没有基本的安全意识,所以需要对他们进行安全意识的培训,这也是企业对建筑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意识管理的最首先应该做的事情。那么,要如何做,才能够让建筑工程的施工人员拥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呢?
首先,可以进行现场参观,对施工事故第一现场的直接全面性的参观,让他们能够直接感受血一样的事实,然后让他们参与施工事故现场事故调查分析的学习,让他们能够明确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种原因,从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从事故中培养自身的安全意识。
其次,可以进行专家讲解。对于广大建筑施工人员来说,在他们心底对于一般的专家人员都有着独特的崇拜和忠诚的信赖,专家说的话对于他们来说是绝对可以信任的,他们也毫不怀疑,牢记于心,让专家对施工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意识的培训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最后,可以进行模拟演练,将容易引发事故的失误直接参与到模拟实验当中,利用现代媒体技术进行展示,将事故出现的整个过程进行动画展示,让大家能够亲眼目睹自己的行为可能给自己带来的安全隐患。
2.提高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的建造技术
进行建造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管理,就必须要提高建造工程施工人员的建造技术,让他们能够了解到技术与安全的关联系。建造技术的提高是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的关键措施,只有施工人员的建造技术提高了,才能够建造出稳定安全的工程,工程有了质量保障,自然就能减少因为工程塌陷等原因导致的安全的隐患,自然就能够保障自身的安全。
提高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的建造技术,重在提高性的培训,对于现有的知识要进行定期的巩固性培训,也要定期对员工进行新的建造技术的培训,技术的培训不仅仅是操作技能的培训,还要巩固理论知识,让他们能够从理论知识中,了解到每一个操作技术与安全的关联性,激发潜意识中的自我保护意识。
3.培养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的险中求生能力
有了活下去的意念,还必须要具备让自己能够活下去的能力,培养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的险中求生的技能,是对建筑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管理中的一部分,因为仅仅有了安全意识,却没有能力将意识用于指导行动,意识的存在也是枉然,所以,必须要对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的险中求生技能进行培养。
进行求生技能的培养首先需要了解常发的集中事故和引发事故的相关原因,这一点的培训就可以采用现场观摩的培训方式。其次,要培养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的求生技能,培养求生技能,需要求生理论的学习,也需要培养操作性的技术学习,理论学习让专门的安全求生专家给予培训就可以,操作性的技术性学习就可以采用模拟训练就可以。最后,要让建筑施工人员了解事故紧急处理的程序和后续处理,以免事故发生之后,因为无法及时抢救而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4.监督建筑施工人员现场施工的流程监督
尽管培养了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了他们建筑工程的建造技术,也让他们具备了险中求生的技能,但是所有的培训也都只是经过模拟训练而具备的,在具体的工作中仍然会出现间接性失误,特别是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最容易出现这类事情,所以有必要进行流程监督,促使建筑施工人员能够按照标准进行专业化的操作,从而达成对安全意识的完善管理。
对建筑施工人员现场施工进行流程监督,需要利用现代性高科技手段进行监督设备的建设,例如现代化监视器和电脑自动对应系统,监视器尽量利用移动式的监视器,让每个施工人员的施工过程都能够在电脑里进行全方位的显示,与此同时,要进行专业化的幕后监视团队,能够对施工人员的施工方法和流程进行快速的识别;其次,要利用现代交流技术进行人员和团队之间的交流沟通,例如,每一个施工人员配备一个对讲机,随身携带,如果幕后监督团队发现施工人员的操作失误或者有失偏颇,可以经过对讲机进行及时的制止和指正。
总结
对建筑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意识的管理,要从思想上及时入手,让施工人员具备安全的思想意识,同时也要让他们能够提高自身的建造技能,提高建造技术,建造出有质量的工程,减少工程当中的危险,更要让他们能够保证自我安全的能力,在危险关头不仅仅能够救自己,也能够救大家。
参考文献:
[1]李山汀 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评价探讨与分析[J]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2007(01)
[2]寇丽平 从事故特性谈人的安全意识的培养[J]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2003(12)
[3]张明丽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及预警研究[D]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1
关键字:建筑工程 监理人员 安全职责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监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的重要性探讨
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是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的有效保证,是政府和建筑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稳步运作发展的重要条件。
1. 在企业现代化管理方面
强化相关监理人员安全意识,增强施工项目监察力度,是企业推进现代化管理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众所周知,推进现代化管理的根本目标是通过科学性管理方案和管理措施,使建筑过程面向高效,有序方向进行。
有的建筑施工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一味盲目追求建筑行业带来的巨大利润;有的企业摒弃安全监理部门;有的企业一味招聘人员进行扩大生产规模。众所周知的黑龙江哈尔冰大桥坍塌事件,更加深刻牵动政府和民众的安全管理神经;必须建立起“面向市场,服务人民”的安全管理模式。
一个企业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同时,应注重安全建设,确立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全体员工安全责任义务。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果项目建设建立在不重意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发生建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以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换取项目工程巨大利润,就失去建筑施工的意义和根本目的。因此,提升监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与国家和人民利益相一致,有利于企业进行现代化管理。
2. 提升安全责任意识是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四个现代化建设重要条件
实现安全生产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重要因素。“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充分说明在实际施工中发挥人的作用,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监管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是发展市场经济重要的问题。
一方面在建筑中体现勇于拼搏,善于思考的奉献精神,另一方面应保障建筑项目安全,舒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另一方面坚强监管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并落实建筑施工中充分体现政府关怀,激发劳动热情和建设积极性。反之,如果安全责任意识不高,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懈怠现象,极易出现安全管理疏漏,施工过程中易造成工程事故,给政府和企业带来经济和不可预估的损失。
二:加强建筑工程监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的相关措施
1.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理责任体制和安全生产职责制度及其相关各项规章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监理安全责任意识的根本保证。在实际建筑工程安全监管工作中,应以2004 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条例》为依据,并以2006 年10 月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为指南,将国家和政府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需求以及安全标准建立层层分解、并落实到项目管理各环节中。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各监理人员为成员的项目监督管理行动小组,并制定相应职责和权限,人人清楚各自所承担的安全管理
责任,并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加强各人安全责任意识。为使项目建筑按时按量完成,各有关人员在安全质量和安全生产上应保持万众一心、各施其责、同舟共济,切实履行四项基本职责,努力做好安全责任规章制度建设。
2. 开展安全责任宣讲会
针对项目建筑施工人员和建筑监理人员普遍人员素质不高情形,在提升监管人员安全责任意识过程中,应注重安全宣讲会的重要作用。通过阶段性举行安全宣讲会,讲解安全工作在项目工程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现阶段建筑工程由建设型转变为安全舒适型。
通过建筑结构,建筑类别,建筑安全职责,安全监管内容,安全监管任务等方面综合讲解,对新近员工进行专职讲座,努力提升项目监理人员自身安全责任意识,并为安全事故最小化提供理论宣讲。
3. 项目监理安全工作记录
在加强监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过程中,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监理安全职责,将安全监督任务和成果以安全记录形式体现。
在实施目的上,通过实行监理安全工作记录,充分了解建筑结构安全系数,有助于建筑结构安全分析与进度保证,加强监理人员安全思想意识建设。
在实施方式上,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规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工程建筑强制性标
准对施工现场实施全方位审核和监督检查各部门人员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并记录安全工作日志,落实责任制体制。通过监理安全工作记录和审核,在进行任务安排和安全职责时,可根据工作日志及时进行安全排查,有助于安全责任意识提升。
4. 树立项目风险意识,提高自身安全防范能力
在进行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应要求项目管理者及其监理人员应树立建筑市场风险意识,学习、掌握风险特点与防范技术术,加强对施工风险,经营风险,建筑风险的合理预警、监视以及管控,加强风险意识管理。
建筑工程监理人员,须时刻树立高度风险意识和安全危机意识。面对复杂多变的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把实际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方面风险,通过市场分析,现场调研,案例分析等形式作好风险预测并研制出合理有效解决方案,有效防范、化解和规避建筑风险。监理者要对潜在风险和潜在安全危机有充分意识,并
结合自身具体情况,根据安全案例,整理常见安全施工事故手册,在安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将安全损失降到最小化。
再者,树立依规,依法,依标安全监管的理念,有针对性,组织性地对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实行安全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审、查、停、报”四项安全监管基本职责。
参考文献:
[1] 杨建红.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质量管理与控制初探[J]. 科技资讯,2009,(28).
[2] 周晓强,胡万里. 高层建筑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及对策[J]. 科 技成果纵横.2008 (11) .8).
[关键词]人才培养模式 安全工程 培养目标
[中图分类号] X9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4)14-0057-03
一、前言
所谓的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在一定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的指导下,为实现培养目标而采取的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样式和运行方式,它包含了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基本培养方式。培养模式具有计划性、系统性、规范性的特点,它决定着高等学校所培养人才的根本特征,集中体现了高等教育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长期以来,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观念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它也是影响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好坏的最直接而关键的因素。因此,各高校都十分重视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探索。
二、安全工程专业高等教育存在的问题分析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拓宽就业渠道,培养“厚基础、宽口径”的安全工程专业人才,我国安全教育工作者提出了以大安全(即广泛适用于解决各个行业、各类组织安全问题的科学理论和方法)为基础建立起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体系,各高校安全专业教育在“大安全”观的办学理念指导下,注重人才培养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目标,把学生培养成能够从事任何行业安全工作的通才。尽管这种培养模式得到了部分安全专业教育者的认可,但行业安全问题的工程技术解决手段和安全管理千差万别,试图培养出能够解决各领域安全问题的通才是不现实的。通才的培养模式在教学和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1.课程设置的系统性不强;2.学生课程负担较重;3.实习、实践难以安排;4.专业特色不明显;5.毕业生就业盲目性大。
近年来,随着社会分工的更加明细,职业技术含量和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工业生产和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式各样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复杂,国家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大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力度,使企业的安全管理和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更加紧密结合,对安全工程专业人才的需求呈现出大批量、多规格、专业化的特点。通用型安全技术人才与行业发展需求出现了脱轨现象,在行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呈下降趋势。为了主动适应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和竞争力,需要对安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进行改革。
三、安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一)培养目标
人才培养的首要环节是确定科学的培养目标,它蕴涵着高等教育的人才规格和质量标准,反映着高等教育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只有确立了明确的培养目标,才能在课程设置、教学理念、培养模式等方面做到科学、合理。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基本的培养目标[2],结合社会对安全工程人才的需求变化等,应该在体现“安全、卫生、环境”概念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专业特色。因此,安全工程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为: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科技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思维活跃、具有国际竞争能力,掌握安全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以及安全生产基本规律,在某一行业(职业)领域具有从事安全工程设计、检测检验、评价、事故救援、预案编制等工程实践能力和安全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的高素质、创新型工程技术复合型人才。
(二)课程体系
为了实现预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与生产实际、社会发展需求相结合课程体系,学院专门组织聘请有关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专家、资深教师、部分毕业生和在校生、相关用人单位和企业共同研讨课程计划,按照“专业培养与素质教育相结合、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教育思路,在加强基础、拓宽知识面的同时,又充分体现安全工程的行业特点,把原来面向大安全的课程体系进行调整。[3]设立了两个方向,一是实力较强、具有长期专业发展历史和深厚积淀的矿山安全方向;二是考虑到学生学习兴趣和就业需求,设立了新兴的工业安全方向,并对课程体系进行了优化。调整后的课程体系包括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方向课程三大模块。调整后课程体系的特点主要有:1.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2.实现了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3.专业定位明确,课程结构合理,体系优化;4.突出了实践能力培养;5.注重工程教育与人文教育有机结合。
(三)课堂教学
学院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探索出一种行之有效的课堂教学方法――“问题教学法”,并将课堂教学与实物、模型参观、自学、研讨等其他教学方法相结合,同时运用多媒体教学等现代教学手段,取得了满意的教学效果。
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措施方面,建立课程单位负责制和课程教授负责制;合理安排,积极为教授上课创造条件;鼓励教研,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奠定基础;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了督导机制;严肃纪律,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建立题库,实行教考分离。同时在教材的选用、教学内容等方面均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和尝试。
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方面,建立教学计划管理制度、常规教学检查制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学生信息员制度、专家组教学督导制度、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制度、教学评价制度、考试质量分析制度等,同时将教学评价结果与教师学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挂钩,鼓励广大教师探索教育规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四)实验与实践教学
安全工程专业是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要求学生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具有解决现场安全问题的能力。因此,安全专业打破了实验教学依附于理论教学的传统模式,把实验教学作为独立的教学环节,与理论教学并重,构建了“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与理论教学既有机结合又相对独立的三层次、五模块”实验教学体系。[4] [5]该体系符合学生认知规律,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意识的培养。
通过加强实验条件建设,整合仪器设备资源、重点购置先进技术装备、自主研制实验设备等提高了实验硬件水平。实行实验室开放运行,建设了网上预约系统,实现了“预约式”开放教学组织。建立了完善的实验室运行管理评价体系。[6]
建立了以学生为中心的实验教学模式,形成了以自主式、合作式、研究式为主的实验方式,改善了学生实验考核过程与考核方法。
安全工程专业在长期的实验教学过程中,形成了自己鲜明的特色:1.注重实际环境模拟,培养学生实战能力;2.依托高水平学术平台,提升实验教学水平;3.注重实验设备研发,提高师生创新能力;4.实验教学与科研、工程和社会应用实践结合。
实习环节的改革主要包括:建立了20多个固定实习基地,聘请了30多位企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为兼职实习指导教师,实行内外双师实习指导模式。在实习方式上生产实习相对集中,毕业实习采用自主实习。在毕业设计改革中,尝试了“找、补、读、纲、研”的“毕业设计指导五步法”[7],要求毕业设计题目来源于生产现场,强调设计和生产实际相结合,鼓励设计工作在企业完成,设计要能够有效帮助或指导现场解决实际问题。
通过对实验、实习、实践及毕业设计的改革,激发了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培养了学生的社会交往能力、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独立从事工作的能力。
(五)课外科技活动
学院把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纳入教学计划统筹安排,规定必须完成相应的学分,变倡导性的软性指标为要求学生在大学期间必须完成的硬性指标,以促使学生有目、有计划地参加科技创新活动。教师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记入其工作量,获得奖励的,记入教师个人成绩,其他相同条件下职称评聘优先,这充分调动了广大教师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把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与课程设计相结合,在课程设计过程中引入科技创新活动竞赛奖励机制,对高质量完成课程设计的学生既记载相应学分又给予科技竞赛奖励。设立学生科技创新基金,对经过论证有前景的项目,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有效地激发了学生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安全工程专业成立了多个科技学术活动社团,长期开展课外科技学术活动。近年来已有千余名学生参与了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项目、步步高科技攀登计划、“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大赛等各级各类课外科技活动,数百人获得各种等级的奖励,其中国家级、省级奖励30余项。
开展特色和品牌活动。安全专业学生结合自己的专业特色,和焦作市消防支队、校保卫处等单位开展了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安全教育周活动”。该项活动已经连续开展了6年,活动内容丰富多彩,主要包括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消防演讲比赛、灾难影视展播、建筑火灾灭火与逃生演练等,每年参与的学生数千人次。此项活动已经成为安全工程专业的特色和品牌活动。安全工程专业组织的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服务团送知识下厂矿企业,为企业提供科技服务,深受企业好评。特色活动的开展已成为专业教育的拓展和延伸,对培养学生科技素质,提高学生创造能力起到了促进作用。
通过调整培养目标、优化知识结构、实施创新学分、创新基金资助、产学研结合等新的教育教学机制、方法和途径,重点突出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体现个性化教育特色,构建了以提高实践能力为重点,创新教育为核心,服务安全生产为目标的安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四、实施效果
通过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我校安全工程专业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从2007年起,先后获得安全工程国家级特色专业、《瓦斯地质学》国家级精品课程、安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安全工程国家级教学团队、《系统安全评价与预测》国家级精品课程、安全工程专业综合改革等6项国家级和7项省级质量(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批准实施,安全工程专业获得第二学位和本硕连读招生培养资格。在2012年全国学科评估中,我校的“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位列第五名。学生通过培养模式的改革,学生学习的目的性更加明确,学生参加科技创新活动积极性更高,研究生录取率逐年攀升,毕业生供不应求,学科建设水平也得到了较大提升。
[ 注 释 ]
[1] 吕品.关于高等学校安全工程专业的改革与探讨[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4(11):69-72.
[2]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157.
[3] 余本胜,高建良.高校地矿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改革的实践[J].中国大学教学,2009(2):45-46.
[4] 袁东升,牛国庆.安全工程专业实践能力培养体系的构建[J].科技成果管理与研究,2009(10):58-60.
[5] 牛国庆,王海娟.对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的思考[J].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329-332.
1.强化工程实践,优化专业教学体系,创新教学方法。
教学团队到现场调研,和企业专家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共同开发制订了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培养方案,增加了实践教学比例。根据煤矿“一通三防”部门主要技术岗位的需求,构建了基于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的课程体系。即以矿井通风技术、矿井瓦斯防治技术、矿尘防治技术和矿井火灾防治技术的教学课程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包括完整的基础课程体系和实践课程体系,将学生岗位职业资格认证内容融入课程教学之中。
基于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进行教学方案设计,体现教学内容从煤矿企业中来,又服务于煤矿生产的教学宗旨,培养满足煤矿安全生产需要的工程人才。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改革创新教学方法,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法、“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法、现场教学法、角色扮演教学法、案例分析教学法等,不仅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还提高了学生掌握煤矿一通三防知识的能力,树立了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使命感和责任心。
在实践教学环节,一部分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的选题来源于企业现场,让学生“真题真做”,指导教师全程辅导,在实战中提高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
在科研实践环节,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的纵、横向课题,通过现场测试、实验室实验等科研实践活动,强化培养解决现场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工程实践能力。
2.建设自治区一流的煤矿安全实验中心和校外实习基地。
学院煤矿安全实验中心现有矿井仿真模型室、矿井通风实验室、矿井瓦斯防治实验室、矿井火灾防治实验室、矿尘防治实验室、矿山救护实验室、风洞实验室、专业机房等8个实验室。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设备总值达1000余万元。实验中心目前已开展实验教学3000人次以上。
校外与神华新疆能源公司、大黄山煤矿等多家单位签订了实习基地共建协议,建立了互动、双赢、长效机制和教学管理机制,校企合作共同管理和考核。
3.提升工程素养,开展岗位职业资格认证,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工程实践能力、取得“双证书”的工程人才。
2010年2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了我校煤炭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资格,学生通过课程的学习,经过相应工种的培训和鉴定,可取得矿井通风工、矿井测风工、瓦斯检查工、矿井防尘工、矿井测尘工、安全仪器监测工、安全检查工、矿山救护工等煤炭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毕业后取得学历证书。
4.教学、科研成果。
2008年,《矿井通风与安全》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2009年,《矿井通风》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安全技术管理(矿井通风与安全)教学团队被评为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被评为校级特色专业;2010年,《矿井瓦斯防治》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矿井通风与安全》被评为自治区级精品课程,《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技能应用型人才职业能力培养的研究与实践》被评为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11年,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教学团队被推荐参评自治区级教学团队,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获批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2012年,煤矿安全实验中心被评为自治区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自2007年以来,研究团队成员主持或参与自治区教育厅纵向科研项目6项,企业横向科研项目10项,校内课题5项;在省级以上核心刊物公开发表教研、学术论文36篇。
2008年,研究团队主编或参编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事故分析与处理》、《矿井通风技术》和《通风与安全》4部教材,目前该套教材已被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于2009年8月出版,其中《通风与安全》和《矿井通风技术》于2010年分别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安全类专业首届优秀教材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
5.社会认可程度。
通过实施矿井通风与安全紧缺专业人才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的工作,使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得到极大提高。毕业生受到企业的普遍欢迎,其工程能力得到企业区队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师傅的肯定,很多厂矿提前一年就到校预订毕业生。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毕业生近几年的就业率为100%。
通过在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方面进行的改革和探索,不但对提高我院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学生的培养质量起到了推动作用,而且其成果辐射到了我院其他涉煤专业,特别是为我院将来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此类案件处理不一,有的判令建设单位承担民事责任;有的判令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承担连带民事责任。因此,正确认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责任主体是非常必要的。
一、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适用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之规定。
1、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侵权民事责任应适用《民法通则》之规定,而不应适用《建筑法》之规定。
《民法通则》调整的范围和有关相邻关系的规定及适用。《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加害方侵害相邻建筑物属侵害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故该侵权的民事责任属《民法通则》调整。该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属建设单位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使用土地时侵害相邻方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财产权利,故该侵权的民事责任应适用此规定。
《建筑法》调整的范围和有关建筑安全管理规定及适用。《建筑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由于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的主体是管理机关,而并不包括建设工程相邻的一方,故该法调整的主体为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以及管理机关,而并不涉及相邻建筑物的所有人或使用人。虽然,该法第五章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中规定了建设各方的法定义务,但并未规定发生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时,加害方对相邻一方的民事责任。
2、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和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及区别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第3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2款规定了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第3款规定了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
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为(1)行为违法,包括作为与不作为;(2)有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主观过错。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不要求完全具备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而是根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对于他人的财产、人身损害承担的民事责任。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主观上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需承担举证责任。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主观上则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也称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或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加害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才能不承担责任,否则就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民事责任;或者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即对于损害的发生,加害人、受害人双方均没有过错,法院视情况分担损失的原则。(2)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由《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由法律特别规定。法律规定包括《民法通则》中的规定(第121条-127条、第133条)和民事法律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属于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按无过错责任原则独立地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3条(下称意见第103条)规定:“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窖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影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笔者认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应适用本条之规定。理由如下:
(1)该条为法律特别规定。该条规定虽不在《民法通则》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规定之列,但由于该规定属于民法中有关相邻关系的司法解释,并具备民事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因此,该条规定为法律特别规定。
(2)该条规定主观上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不适用过错推定或公平责任原则。该条中没有“相邻一方(加害方)有过错”之类似规定,同时该条中也没有“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及“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之类似规定。因此,该法律规范为特殊侵权中无过错责任原则之民事法律规范。
(3)该条在建设工程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范围之内。该条虽未直接规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情形,但在该条规定的假设条件中的“等”字,理所当然地已包括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情形。
(4)参照
损害。前款情形,邻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可以请求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停止施工、除去危险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受有损害的,并可请求损害赔偿”。同理,该条中也无加害人有过错、举证倒置、双方均无过错之规定,因此,该条规定更证明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特殊侵权应适用无过错民事责任。
二、建设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后的追偿权
在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纠纷中,建设单位按无过错责任原则独立地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如果参与工程建设的其他主体有过错,那么建设单位有权向有过错方行使追偿权。
1、追偿权的取得。
该权利不是按连带责任之规定取得而是按约定或者法定取得。连带责任,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共同责任人不分份额地共同向权利人或者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有权向所有连带责任人请求承担民事责任,也有权向连带责任人之一请求承担全部的民事责任。向受害人承担责任超过自己份额的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约定。因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不可能与受害人约定承担连带责任;涉及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法律也没有规定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向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相反,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法律已规定建设单位应独立承担特殊侵权的无过错民事责任,故建设单位在承担民事责任后,不具有按连带责任规定取得追偿权。
由于建设单位与参与工程建设的他方均有合同关系,与勘察设计单位有勘察设计合同关系;与施工企业有施工合同关系;与监理单位有委托监理合同关系,因此,建设单位在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根据上述合同关系及履约事实,向过错方追偿。
《建筑法》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了建设各方注意安全义务。其中,主要是:第37条规定了设计单位的注意安全义务,即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第44条、第47条、第51条规定了施工企业的注意安全义务,即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风险等措施,对相邻的建筑物等可能造成损害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采取措施保护地下管线,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发生事故时,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第40条、第42条、第49条、50条规定了建设单位的注意安全义务,即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施工前委托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将房屋拆除委托给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施工企业承担。如果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是由于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违反上述注意安全义务造成相邻方的损害,那么建设单位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向过错方主张权利。
2、追偿权的限制
1 现阶段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存在的问题
1.1 设备闲置
在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大背景下,国家和地方政府加大资金投入,不少农村地区都建设了饮用水安全工程,而且不少工程设计供水量严重超标,实际需求严重不足,造成一些饮用水安全工程设备闲置,使得资金浪费,不利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健康发展。在我国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一些农村居民经济条件较差,没有饮用水安全意识,对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理解不彻底,不支持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尤其是我国中西部一些地区,一些居民依旧沿袭传统的饮水方式,如自家打井、水缸储水等,极易造成饮用水安全工程设备闲置。
1.2 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通常,我国农村地区的人口密度远远小于城市地区的人口密度,一些农村居民居住点距离较远,分布较为离散,这就使得饮用水安全工程在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必须要设计较长的管线,才能够满足分布在不同地方的农村居民对饮用水的需求。但是如果拉长管线长度,必然会增加工程建设成本,给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筹集带来一定的压力。就现阶段而言,我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建设资金来源主要集中在国家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单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达到控制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质量的目的,但却容易因为地方政府财政收支问题,影响到建设资金的正常使用,导致一些农村地区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比较紧张,从本质上还是会对工程建设质量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1.3 不规范的投招标活动
我国工程行业发展极为迅速,一些建设资质较低的水利施工企业纷纷涌入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市场中,使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为了进一步提升自身在工程投招标过程中的竞争优势,一些施工水平不高的水利施工企業往往会采取违法、违规的行为,取得施工资质,从根本上影响工程建设质量。同时,我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市场还未构建出独立、系统的评价标准,不能够有效控制、约束及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过于随意的招投标评价标准,往往会忽略施工技术,而更加重视工程报价,不利于施工质量管理。
1.4 不到位的水质检验
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的范围极广,整体建设规模庞大,在进行水质检验的过程中,容易因为设备、人员等问题,使得水检工作效果不够理想,即使有了水质检测结果,但往往缺乏对结果的分析及有效利用,这样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最终目的便流于表面。此外,一些农村地区缺乏相应的供水水质检验设备,导致水质检验工作的质量不高,同时在缺乏专业检验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导致水质检验的频数不够,造成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供水水质无法达到相关规定标准[1]。
2 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质量的有效对策
2.1 做好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
在正式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之前,首先要深入了解和分析工程建设的目的,并与当地水利部门、环保部门、水资源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单位进行研讨,就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问题提出具有科学性的发展规划,从而提高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同时,要扩大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来源渠道,要借用当地有经济实力的企业力量,稳定建设资金,给工程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另外,要规范工程建设审批流程,各地区政府要主动参与到工程建设环节中,并要统一组织工程施工,要统筹规划,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
2.2 建立科学的运行管理体系
我国目前影响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的主要因素之一,就是存在“重建设,而轻管理”的思想理念。因此,农村地区首先要转变自身的基础建设理念,要认识到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重要性,从而构建出科学合理的建设管理体制,加强工程施工建设管理。其次,要建立饮用水安全工程维修与养护管理制度,要提高后期工程管理水平,促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向可持续发展方向前进。再次,要构建责任管理机制。通过责任管理机制,提升承包商的责任意识,并提高工程管理工作人员的质量管理意识,从而保障工程能够走向良性循环,提高自身的经济价值及社会价值[2]。最后,还需加强宣传工作,提升村民对饮水安全工程的认识,改变落后的饮水观念,不断增强对国家惠民工程的监督意识。
2.3 强化水质检验工作的重要性
要配置相应的水检设备及专业的工作人员,定期对工程供水水质进行检查,从而提升饮用水安全工程的供水质量,发挥工程的真正作用。同时,要做好水资源保护工作,引蓄优质水源,坚决杜绝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流入工程蓄水池中。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供水工程周边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要加强污水的检测检查力度,对污水排放情况进行彻底整治,切实保护好农村水资源环境。
3 结语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成为当前改善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主要途径之一。因此,深入分析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科学有效的改善对策,以此推动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一、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及成效
近年来,XX街道通过争取上级资金,鼓励群众“一事一议”使用土地复垦资金,活用社会资金等方式,18个村和5个涉农社区实施建设有各类饮水工程296处,基本解决全街近7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已建的饮水工程中,有标准化水厂1处(XX场镇水厂)、简易水厂7处、人饮池288处。饮用水源主要来自于黑马搭桥沟水库等6口小二型水库、144口山坪塘和山侵水等,水质尚可。多年来,XX街道未爆发氟斑牙、痢疾等各类介水疾病,群众健康饮水基本得到保障。
二、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情况
296处饮水工程中,XX场镇水厂为私人产权水厂,由私人承包经营管理,且管水员仅有1人。其余295处饮水工程由村(社区)集中管护的有19处,村(居)民小组管护的有213处,村(居)民自行管护的有63处。除去九龙场镇水厂外,有58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行收费管理,收费供水中,水费最高的为3元/吨,最低的为0.5元/吨。
三、存在的问题
调研中发现,XX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设施维护运行、管护制度和面源整治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群众思想认识不足。部分群众对“水是资源,节约用水”意识淡薄,不需个人缴纳水费的部分群众随意灌溉、“长流水”现象时有发生,造成水资源的浪费。部分群众对安全饮水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有水即可”的错误认识,无视水质好坏,对使用饮水安全工程的积极性不高。水是商品意识尚未形成,缴纳水费积极性不高,水费收缴困难。
(二)水源保护亟待加强。一是农村“脏、乱、差”不容忽视。大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及垃圾未能得到无害化处理,居民集中区域无配套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设施,禽畜粪便随意排放,水源卫生不达标。如:黑马搭桥沟水库已连续2年水源水质抽样总磷、总氮超标,大沟水库也因水源水质抽样严重不达标,且无法整治而被迫取消作为饮用水源地;二是农业污染应引起关注。农业生产中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不同程度对浅层地下水和农村居民点附近的河湖坑塘造成污染,致使水体有害微生物、有机物、氨氮等超标严重。三是水源水质监管不严。全街所有饮用水源地水质未能定期抽样送检,大部分水源从未进行过水质抽样送检。对水质的监管还停留在使用人工“望闻问切”这种最原始的办法。
(三)管理体制不够健全。村集体作为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运行中安全运行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水费收缴制度和水源保护制度等未能有效落实。全街296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仅有19处由村(社区)集中管护,实行收缴水费管理的总共只有58处,更多的是靠村(居)民小组或者群众自行管护。村(社区)集中管护和实行收缴水费管理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管理人员也多由村(居)委会直接指派,几乎全部未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缺乏激励约束机制,管好管坏一个样,有水就用,坏了就停,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设备正常运行。水费收缴不规范,没有按照“以水养水”的思路在水费中计提或提够工程设施维修、更新、折旧费用及管理人员工资,致使工程长效运行缺乏资金保障。
四、对策建议
为了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效益”,真正发挥效用,切实满足农村群众饮用安全水、低价水、充足水的需求,就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正常使用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强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良好的舆论导向是实施好惠民工程的前提。一是提高群众安全有偿用水意识。利用广播、电视和院坝会等方式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知识普及,让群众认识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重要性,提高其参与、支持建设饮水工程的积极性,逐渐让全民树立起“重水、节水、依法依规有偿用水”的新观念。二是使村(社区)干部树立建管并重的意识。村(社区)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强化管理意识,真正树立“三分建,七分管”和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的思想,把工程建后管理作为一项大事来抓,指导各村(社区)严格考核、奖惩措施,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安全工程专业倾向于保证生产过程中人员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能够减少物质财富的损失. 说是安全工程专业,事实上研究的却是各种不安全因素,例如火灾安全(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建筑安全(建设中会否存在不安全因素)、煤矿安全(瓦斯安全、是否渗水等),当然还有一些软的东西,比如安全管理、安全评价等. 通过研究分析不安全因素的内在联系和作用规律,探寻防止灾害和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以达到控制事故、保证安全的目的.
安全工程是以安全学原理、安全人机工程、安全系统工程为基础,安全技术与管理并重的综合性学科. 作为安全工程专业的学生,需要掌握的东西实在是太丰富了,不仅包括了安全科学、安全工程及技术的基础知识,还包括一系列的实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企业开始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模式,使得培养安全管理专业人才的安全工程专业逐渐被人们所认识. 近年来,该专业就业形势乐观. 国有大、中型企业一直是安全工程专业学生的首选去向,如国有建筑、石油、化工、矿山、冶金企业等.
需要提醒同学们的是,要注意所选学校安全工程专业的行业背景. 因为不同学校的安全工程专业都带有很强的行业特点,如矿业类的一些院校是以培养采矿行业的安全技术人才为主,化工部门的一些院校则是以培养化工行业的安全技术人才为主.
还有一点就是,安全工程可能更加适合男生,因为可能会涉及一些比较危险的因素,工作中可能更有优势. 当然,如果是要考研或者继续深造,女生也是可以的.
另外,作为学安全工程的学生,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是必不可少的. 虽然要工作两三年才能考,但最好早做准备.
专业课程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化学、物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安全学原理、安全系统工程、经济学原理、技术经济学、安全经济学、工业防毒技术、火灾与爆炸控制技术、危险评价等.
就业方向在政府与企事业单位从事安全管理与监察,安全预评价和灾害预防等;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相关教学和科研工作.
推荐院校
关键词 核安全工程 人才培养 课程体系 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核能作为一种清洁、环保的能源,成为本世纪我国能源发展的重点领域。在核能及其产业链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自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之后,核安全问题已倍受人们关注,也成为制约我国核能开发的重要因素。上世纪末,我国已制订了《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为了保证我国核能及其核技术应用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不仅需要培养大量的核反应堆工程等核类专业技术人才,也急切需要培养保证核设施安全运行的安全专业人才。为适应我国核能开发战略,国家开始执行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制度,在核领域关键的安全与质量岗位配备规定数量的注册核安全工程师。为了培养我国核行业特别是核电事业急需的核安全专业人才,2010年3月南华大学向教育部申报了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本科专业——核安全工程专业并获得批准,2011年向湖南省教育厅申报特色建设本科专业获得批准,在 “十二五”期间南华大学启动了国内唯一的核安全工程本科专业的建设工作,全面探讨核安全工程专业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如专业的定位、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结构、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等,以保证我国核安全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核安全工程专业作为一门成长中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专业,其建设尚无现成的参照模式,因此,必须通过大量的调研和实践,拟定核安全工程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和课程体系,以构建出具有专业特色的课程体系框架,形成适应新时期核电大发展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
1 核安全工程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1.1 核安全工程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众所周知,专业培养目标是进行专业建设和一切教学活动的基础,也是人才培养的最终目的。根据南华大学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我国核电大发展对核安全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依托南华大学在核科学与技术、铀矿开采等方面的优势,在核安全工程专业设置两个人才培养方向——核电安全和铀矿冶安全。两个专业方向人才培养目标的共同点是均为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和现代化核工业发展需要,培养具有良好敬业精神、较高道德水准和科学素养,既掌握扎实的数理与人文知识,又掌握较深厚的安全科学基础理论、核与辐射防护的专业知识,不同点是核电安全方向的学生还需要掌握核电安全领域工作的基本工程技能,铀矿冶安全方向的学生还需要掌握矿冶安全领域工作的基本工程技能。两个方向均是培养具有核安全领域安全工程设计、科研、评价、监督和管理能力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1.2 核安全工程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
把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作为核安全工程专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和重大教学改革工程,树立“面向工业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工程教育理念;以南华大学多年的办学经验、办学特色及核行业和社会影响为基础,以工程实际为背景,以工程技术为主线,通过学校和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中核韶关锦原铀业有限公司和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的密切合作,探索卓越核安全工程师人才培养规律和模式,实施“全过程、递进式”的实践教学体系。
(1)按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制定核安全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标准,确定与标准对应的知识、能力与素质要求;(2)围绕“核安全工程师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根据“基础厚、口径宽、能力强、素质高”的原则,以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的核安全案例分析、核安全综合知识、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核安全专业实务四大知识结构和能力要求为导向,建立适应核行业认可实用的课程体系;(3)强化企业参与联合培养,实行“3+1”的人才培养模式,针对学校标准、专业知识能力要求,同中核二七二铀业责任有限公司、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中核韶关锦原铀业有限公司和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等4个产学研基地联合制订卓越计划的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
2 核安全工程专业知识结构及课程体系
目前,在国内只有南华大学开设核安全工程本科专业,因此,在国内没有可直接参照的建设模式,必须结合南华大学在核类学科专业建设上的资源,通过开展专业建设调研等活动,科学制定核安全工程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因此,自核安全工程专业自2010年7月12日获得教育部批准后,南华大学成立了核安全工程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开展了一系列的专业建设调研活动,调研了一批核类企业(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中核三门核电站、中核福清核电站、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202厂)、中核锦原铀业有限公司、中核韶关锦原铀业有限公司、中核抚州金安铀业有限公司、湖南省核工业宏华机械有限公司、中核272厂);通过发信函的方式向12家核企业人力资源部征求核安全工程专业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的修改意见,有6家企业作了信函回复(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秦山核电有限公司、中核浙江衢州铀业有限公司和西安中核蓝天铀业有限公司);利用南华大学为中核集团开办第二期安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班的机会,核安全工程专业建设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分企业类别(研究院所、核燃料加工企业、铀矿冶企业、核电企业、核废物处理企业等)同中核集团第二期工程硕士班学员开展了核安全工程专业建设座谈会;同时,核安全工程系集中组织了4次核安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讨论会,拟订了核安全工程专业的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
核安全工程专业课程体系不仅体现了《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和《安全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知识要求,而且体现核工业系统相关环节的生产特点,制定了与核电安全和铀矿冶安全两个方向相对应的课程体系。整个课程体系分为公共基础课平台、学科基础课平台和专业课平台三大知识模块,其中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是参考按教育部工程专业课程要求进行设置的,分方向专业基础课是学生进一步学习各培养方向专业课的前提。为了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和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三大课程模块分别设置了必修课、选修课和集中性实践环节。核安全工程专业课程体系如表1所示。
核安全工程专业的课程体系重在体现核行业对核安全工程师基础知识、专业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为了将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工程实践能力、企业管理及工程项目管理知识的相关课程纳入培养方案中,重点对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进行优化,在相关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增加了培养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课程设计与实验教学的内容,新增了项目设计,使课程体系具有以下特点:
(1)联合企业共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在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中实验教学学时所占的比例大大提高,其中企业培养阶段教学计划包括课程学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项目设计、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等环节,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达40周。
(2)注重综合素质与创新意识的培养。在课程体系中,设置了素质与能力拓展模块及创新能力拓展模(下转第212页)(上接第130页)块,如人文素质选修课、学术讲座和学科基础课选修课等,通过这些模块选修课的学习,全面提升学生的人文素质与创新意识。
(3)按照“三层次”的原则循序渐进地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在基本技能层通过课程实验、CAD绘图等上机训练等实践教学环节,加深学生对理论课基本概念的理解,培养基本的工程实践技能;在综合应用能力与初步设计能力层,通过课程设计、专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实现对学生综合工程能力的培养;在创新能力层通过学科竞赛、创新性实验、大学生各类科研项目、企业内的项目设计等方式,培养和拓展学生的工程设计与创新实践综合能力。
3 结束语
在“十二五”的建设期内,南华大学将全面实施核安全工程专业的建设规划。在建设过程中将紧密结合国家核电大发展对安全工程专业人才的需求,通过不断改革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课程体系和培养环节管理,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本科专业核安全工程专业建设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2010年湖南省教育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序号:205);2011年湖南省教育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序号:192);南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与改革课题(编号:2010ZZ016、2009ZZ050、2009ZZ05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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