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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农田保护条例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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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农田保护条例

第1篇:基本农农田保护条例范文

调查机关:自然资源局

承办人:XXX XXX

调查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12日

当事人:XXX,系XXX居民,身份证号码XXX,任XXX扶贫专业合作社法人。

调查情况:XXXX年XX月X日,XXX扶贫专业合作社因建设需要,从XXX手中转包了1.65亩土地,并签订了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准备用于建盖养猪场。

2020年11月18日,该合作社到XXX人民政府办理相关设施农用地用地手续,XX人民政府经核实于11月18日同意备案并出示《设施农用地备案表》(乡农设备〔2020〕第01号),备案选址界线总面积1143.19平方米(旱地336.87平方米,其中基本农田1.75平方米;其他园地806.32平方米),使用年限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1日。

2020年11月25日,该合作社开始建设生猪养殖场的猪舍和生产用房等相关设施,到2021年2月份已基本完成建设。

2020年2月16日,我局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股在开展设施农用地备案监管巡查时发现,该合作社生猪养殖场实际建设界线与《设施农用地备案表》(子里甲乡农设备〔2020〕第01号)不符,超占了201.68平方米,且存在占用基本农田情况。

2021年3月29日,我局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股向我执法监察大队移送线索。

2021年3月30日,我执法监察大队连同昆明宇恒科技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合作社生猪养殖场核查线索并进行现场勘测,经核查,该生猪养殖场确实存在超出备案范围线建设的违法行为,实际建设地块总面积1046.18平方米(旱地422.85平方米,其中基本农田105.04平方米;其他园地623.33平方米)。通过套图对比分析,超占土地面积201.68平方米(旱地180.78平方米,其中基本农田103.29平方米;其他园地20.90平方米)。

案件分析:XXX扶贫专业合作社现有社员62人,涉及农户62户,其中建档立卡户53户,涉及贫困人口231人。在增加群众收入、助力脱贫攻坚、带动当地老百姓发展有一定积极作用,有从轻处罚的情节。

案件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之规定,该合作社已构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且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事实。

以上违法事实既有该合作社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又有该合作社生猪养殖场的现场勘测记录、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处理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云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结合我执法监察大队对该案的分析和我局对同类案件的处理,建议对该合作社做如下处理:

第2篇:基本农农田保护条例范文

四川省基本农田保护实施细则最新版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基本农田,根据国务院《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保护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列入政府目标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保护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应当根据基本农田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资源调查区划为依据,并与城市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相协调。

第五条省土地管理部门和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编制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经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基本农保护区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级人民政府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条全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994年耕地面积的80%。

省人民政府根据全省实际,确定基本农田的布局安排,并向市(州)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下达基本农田保护的数量指标;市(州)人民政府或地区行政公署逐级下达到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并落实到村社。

第七条下列耕地原则上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和名、优、特、新农产品生产基地;

(二)平原和丘陵一、二台土的水田和旱地;

(三)大、中城市蔬菜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和良种繁育基地。

第八条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基本农田按两级划分:

(一)高产、稳产农田,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经过治理改造和正在按计划实施治理改造的中低产田,以及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划为一级基本农田;

(二)生产条件较好、产量较高、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划为二级基本农田。

第九条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工作,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后,由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或其委托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省土地管理部门和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占用。国家和省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发给《基本农田占用许可证》。

第十一条占用基本农田按下列规定审批:

(一)占用二级基本农田3亩以下(以下含本数,下同)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占用二级基本农田3亩以上10亩以下的,由市(州)人民政府或地区行政公署批准(其中,成都市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可以审批占用3亩以上20亩以下的二级基本农田);

(三)占用二级基本农田10亩以上(成都市和重庆市占用20亩以上)1000亩以下、一级基本农田500亩以下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四)占用二级基本农田1000亩以下、一级基本农田500亩以上的,由国务院批准。

第十二条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除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补偿、安置外,由用地单位或个人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不符合规定的,依照下列标准缴纳或者补足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造地费(以下简称耕地造地费):

(一)一级基本农田每亩按征地费(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下同)的2倍计算;

(二)二级基本农田每亩按征地费的1倍计算。

第十三条小型水利工程、人畜饮水工程等直接为农业服务的工程项目,以及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菜地,已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免缴耕地造地费。以国家投资为主兴建的能源、交通、通讯、水利、国防军工等大中型建设项目,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免缴耕地造地费。

第十四条耕地造地费由批准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收取。对收取的费用,按省、市(地、州)各20%,县(市、区)60%的比例分配,并交当地财政专项储存,专项用于基本农田的开垦、建设和中低产田的改造,以及基本农田的划定和保护管理工作。耕地造地费由土地管理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按50%的比例安排使用。

耕地造地费的具体收取、使用和管理办法,由省土地管理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省制定的基本农田地力分等定级标准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当地的地力分等定级办法,由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地力分等定级,并建立档案。

第十六条鼓励农业生产者对其经营的基本农田增施有机肥、保持和培肥地力。在土地承包期间,地力升级的,由集体经济组织给予奖励;地力降级的,由经营者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在使用、保护和管理基本农田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一)合理利用耕地成绩显著的;

(二)对开发土地资源,保护耕地有重大贡献的;

(三)积极检举揭发乱占滥用耕地、破坏耕地行为的。

第十八条违反本细则规定,由土地管理部门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务院《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本细则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土地管理部门会同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解释。

第二十条本细则自之日起施行。

基本农田保护的具体措施①在体制上,国家成立国土资源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成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

②在机制上,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实行用途管制制度,尤其对农地转为建设用地实行严格控制,从严审批。同时,国家对新增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有偿使用费,对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采用经济手段建立占用耕地的调控机制。

第3篇:基本农农田保护条例范文

一、年粮食生产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为基础,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鼓励多种,制止抛荒;依靠科技,提高单产,全面提高种粮效益。

总体目标:年全镇粮食播种面积亩,争取亩,粮食总产确保吨,争取吨。各村年粮食播种面积、产量指标见附件。

二、继续深化结构调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积极有效地抓好粮食生产,突出重点抓好早稻生产,保证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同时引导农民种好玉米、蕃薯、大豆、高粱等,努力增加旱粮面积,以弥补结构调整带来的播种面积减少。

三、认真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为切实增加农民种粮收入,经江山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市今年粮食生产继续实行以下扶持措施:

1.鼓励大户种早稻。对种植早稻面积亩(含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继续给予每亩元的奖励补贴。

2、实行早晚稻谷底价收购和价外补贴政策。凡市场价低于底价的,按底价收购;高于底价的,按市场价收购。对新增储备粮和轮换储备粮的订单早稻,在市场价收购的基础上每公斤价外补贴元。对早稻达亩以上的订单户给予%的预付定金,并上门服务。

3、对列入农业(水稻)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的科技示范户,安排技术指导员挂联指导,优先供应良种,提供技术指导,并由市里给予适当的物化补贴。

4、中央、省、市对种粮大户、大中型农机具购置和良种等进行补贴的各项扶持政策,今年继续实行。

四、继续推进实施农业(水稻)科技入户示范工程,促进粮食单产和效益进一步提高

今年是实施农业(水稻)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的第三年,按市农业局的“调整、完善、提高”的要求,扎实做好此项工作。

推广省农业厅要求的主推品种:早稻:中早、金早;单晚:两优培九、 号、Π优、国稻号;双晚:新两优号、国稻号、协优,晚糯糯等。主推技术有水稻旱育秧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稻草还田技术、超级稻强化栽培技术等五项技术。

五、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农田基础建设,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第4篇:基本农农田保护条例范文

关键字:土地整理、分析、概算、结论

中图分类号:D651.1文献标识码: A

1 项目概要

乌林镇位于洪湖市区东北部。乌林镇国土面积104.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8616亩。镇辖29个行政村。乌林镇耕地面积48616亩,总人口52014人。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21525万元,农村人均纯收入3161元。

1.1 项目范围

整个项目区涉及乌林镇的吴王庙、莒头村、青山、松林、牛埠头和黄蓬山等6个村。

项目区总面积为1469.42公顷,动工面积1333.33公顷,不动工面积136.09公顷。该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13.47公顷,新增耕地率为1.01%。

此项目的实施,将直接改善项目区内灌溉不力,交通不畅,土地产出低下的问题。

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年,从2013年12月到2014年11月底。

2项目规划方案及建设内容

2.1项目主要工程内容

2.1.1 土地平整工程

项目区八宝片将部分旱地改为水田,需平整田块共99.45公顷,平整土方为186731方。

2.1.2 灌溉与排水工程

1、沟渠

(1)清淤沟渠设计

项目区所属平原湖区,现在支斗农沟淤积情况严重。项目片区清淤沟的平均清淤挖深约为0.4-2.0m。根据实地调查及测量情况,清淤沟渠16条,长度为18200米,清淤方量为13.68万方。

(2)灌溉工程

项目区内在充分利用现有泵站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区的地势以及集中灌水的要求,本次规划项目区共规划泵站46座,水源为项目区内支沟渠。

项目区规划的输水工程主要为斗渠和农渠以及灌排渠,斗渠和农渠尽量按垂直的形式布置。

项目区规划新建斗渠4024.5m,规划修复斗渠11179.9m,新建农渠3277.2m,修复农渠7909.6m。

(5)排水工程

项目区规划的排水沟为斗沟及农沟,并使之与区内排水干支沟相衔接。主要采取灌排相间、灌排相邻两种方式,单向灌溉,单向排水;当然,部分沟渠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起到灌溉和排水的双重功能。

项目区规划斗沟7286.13m,规划农沟10920.68m。

规划灌排渠道773.81m。

(6)水工建筑物

本次规划的水工建筑物主要包括下田埠、分水口、大闸等。

1)项目区内规划节制闸、分水闸。

2)下田埠是为方便大型农机下田时设计在沟渠之上的辅建筑物。

3)分水口主要是为方便农民将渠道中的水灌溉到农田之中。

具体工程量见表4-11、4-12。

表4-11 大闸、渡槽工程量统计表

4-12 涵管工程量统计

2.1.3 田间道路工程

1、田间道、生产路

根据项目区内外现有的道路交通情况,在充分利用现有主干道的基础上,规划的道路工程分为田间道和生产路两级。田间道和生产路同农业生产过程直接相连系,其布局要有利于田间生产和劳动管理,既要考虑人畜作业的要求,又要为机械化创造条件,应与田、林、沟、渠结合布局。

项目区道路工程情况见表4-13:

表4-13田间道路工程分布表

2、农桥

项目区内农桥分为机耕桥和人行桥两种。其中机耕桥主要布置在田间道跨原有大沟处,根据沟的宽度以及过水断面,设计跨度分为三种:10米跨、8米跨、6米跨。项目区桥梁工程情况见表4-14.

表4-14桥梁工程量统计表

2.1.4 村庄整治工程

新农村建设主要是对项目区内新农村建设试点公共设施进行配套,工作内容包括建设排水工程网、完善水泥道路等方面的内容。新农村整治工程情况见表4-16。

表4-16村庄整治工程统计表

3投资概算

项目区估算总投资3000.02万元。全部申请省级投资。

其中:1.工程施工费2470.26万元,占总投资的82.34%。

2.设备购置费109万元,占总投资3.64%。

3.其它费用333.24万元,占总投资的11.11%。

4.不可预见费87.38万元,占总投资的2.91%。

4效益评价

洪湖市乌林镇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完成后,将明显提高其土地利用率、投入产出率,增加耕地面积,加大技术措施增产率,改善耕地质量,为农业稳产高产提供有力保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土地资产营运创造良好条件,具有十分显著的社会效益。该项目实施后,将对项目区原有的农田防护林网起到更好的保护作用,生态环境将得到改善。项目完成后,可提高项目区的耕地面积、单产、总产、产值和利润,增加地方财政和农民收入,显示出明显的经济效益。通过本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项目区内现有耕地的各类生产条件将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通过本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项目区内现有耕地的各类生产条件将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项目实施后改良原有耕地931.81公顷,水稻单产将从400公斤/亩增加到450公斤/亩,每亩生产成本降低11元;油菜单产将从140公斤/亩增加到165公斤/亩,每亩生产成本降低15元。改良耕地每年可多获利润223.6万元。土地整理项目总投资3000.02万元,根据上面的计算,整理后每年净收益249.42万元,投入产出率为8.31%,静态投资回收期为12.3年,约为13年。

综上所述,可达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符合土地整理的目标。

5结论与建议

5.1可行性研究结论

经过对洪湖市乌林镇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区可行性的研究,结论如下:

1.项目区通过土地整理可新增耕地13.47公顷,对实现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根据项目区内土地适宜性,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科学利用土地,可使项目区农民增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3.项目区通过运用高新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作业,可提高项目区农业的产出率。

4.项目设计比较科学,可操作性强。项目区通过农业生物、科技、工程等措施的综合运作,复垦整理土地的措施合理。同时,通过对田、水、路、林的综合整治,可使项目区内的环境有较大改善。

5.本项目采用严密的管理措施,为项目按标准如期建成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体系。

结论:本项目符合土地整理要求,综合效益非常明显,完全可以进行投资实施。

5.2问题与建议

5.2.1问题

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施工单位的技术力量与土地整理项目高标准相适应的问题,以及土地整理管理部门如何加强工程实施管理的问题。

5.2.2建议

1.该项目除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招标施工队伍外,重点还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2.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市土地整理中心设置专户、管理整理专项资金,领导专班加强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和审计。

3.及时总结经验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丘陵地区开展土地整理、改造中低产田的最佳方案。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5篇:基本农农田保护条例范文

一、远安县土地与耕地利用现状

二、耕地保护存在问题

(一)撂荒现象严重。通过高清图发现,许多土地片块面积小、分散,部分片块交通也不便,大型机械耕作困难。加上农产品价格不乐观,农业靠天收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种地效益比较低,很多青壮年外出经商务工,或到就近的企业务工,农用物资如肥料、种子、农药、农膜的涨价,致使本来就收益不大的传统农业更无利可图,目前在家直接从事传统农业的多数人都是一些中老年人和妇女,没有机会和能力应用新技术、采用良种良育良法。有的家庭劳动力不足,耕种难度大的地块就放弃了,从而造成了部分耕地荒芜。虽然国家实施了免征农业税、发放种粮补贴等措施,仍不能调动部分群众种田的积极性,仍然存在耕地撂荒现象。

(二)法律意识淡薄。近年来,国家和省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关于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了最为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但是,在具体的耕地保护工作中,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土地是自己的,想搭就搭,想建就建,造成违法用地多发;少数地方为引进招商引资企业来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也存在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我国一直以来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已深入人心。但是在以往的耕地保护工作中,只是看重耕地数量的保护,对质量的认识还不够,直接导致了“占优补次”、用养失调等诸多耕地质量问题的出现。

(三)职能未能发挥。我县信息员制度虽已建立,但功效不明显。目前,绝大部分信息员都是由村两委或社区居委干部兼职,行政事务比较多,不愿得罪人,导致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责任心、主动性不强。

(四)保护标志不全。在调查走访中发现,部分乡镇基本农田保护牌成了随意张贴小广告的宣传牌,保护标志不全,界桩遭人为破坏,导致基本农田实际界线不明显。

(五)管理手段滞后。现有的耕地保护管理手段还不够健全,影响了保护工作的效果,由于经济实力有限,远安县在耕地保护管理中尚未引入科技含量比较高的现代化管理手段,工作效率比较低下,这使得耕地保护违法现象难以及时发现,执法工作比较难开展。

三、对策及建议

(一)开展深入持久的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耕地的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国国情国策、国土资源部关于基本农田“五不准”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开展立体的、全方位的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确实增强人民群众保护基本农田的自觉性、主动性。重点做好“6.25”土地日宣传工作,增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保护耕地法律意识。

第6篇:基本农农田保护条例范文

一、适用对象

(一)农村无房户;

(二)利用原宅基地拆旧建新的;

(三)因国家建设征收、移民等需要搬迁的;

(四)因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村庄集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必须调整搬迁的;

(五)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房屋损毁,无法正常居住,在原址又不适宜修建的;

(六)因结婚依法迁入或子女正常分家,原宅基地达不到规定的面积标准,或分户后原宅基地面积达不到规定面积的(非规划区);

(七)新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

(八)区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申请建房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村民不得申请宅基地

(一)已有宅基地并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

(二)因子女结婚等原因分户,原宅基地面积能满足分户居住要求的;

(三)宅基地面积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长期空闲或者外借的;

(四)户口虽已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但原籍宅基地尚未退还集体经济组织的;

(五)借用他人名义的;

(六)夫妻中有一方属城镇户口,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时,购买商品房,已享受保障性住房(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廉租房、集资房)的城镇人员,不列入申请范围;

(七)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售、出租、赠送他人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的;

(八)一户多宅的;

(九)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三、宅基地面积审批标准

《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最高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所占的土地面积应当连同原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新建住宅全部使用农用地以外的土地的,用地面积可以适当增加,增加部分每户最多不得超过30平方米。

四、宅基地审批程序

五、

(一)宅基地申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村委提出书面申请(含申请原因、原宅基地情况以及拟申请使用宅基地的位置、面积、权属来源、是否一户多宅等内容),并附原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户口簿;

(二)村委、驻村干部、挂片领导要就宅基地申请户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使用宅基地来源是否合法、有无权属纠纷等事项进行审查,审核结束无异议并在《安居区农村村民建房占地申报审批表》签署意见;

(三)村委会将经初审的宅基地申请户成员名单、拟建位置、占地面积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四)公示无异议的,村委会将申请使用宅基地的有关材料报镇人民政府审查,镇人民政府依据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村庄、集镇建设规划的要求,由分管国土的领导组织经济发展办根据各自职责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申请原因、拟建位置、地类等提出实地踏勘意见,在《安居区农村村民建房占地申报审批表》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国土的领导签署意见后办理相关建设规划手续。

五、农房修建管理

(一)农户在得到农村宅基地审批规划手续后,应当委托有建筑资质(农村工匠证、施工员证)的人员按照规划进行农房修建。农户应当与施工方签订建房协议和安全责任书,施工承揽方应该为工人购买人生意外保险。

(二)村民委员会应当指导、监督建房农户与承揽人签订施工合同和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和双方权利义务,并对建房安全进行巡查,对巡查到的安全隐患上报镇安办,及时督促施工方进行整改。施工方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村委会可上报镇人民政府对施工方进行处罚。

(三)承揽修建农房的施工方向村委会打入质量、安全保障金(1万元),施工方应该按照规划的宅基地占地面积和层高进行规范施工,不得违规超面积、超规划进行修建。

(四)村民新建、改建住宅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委托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并向住建局进行申报,纳入工程质量监督:

(1)3层及以上的;

(2)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的;

(3)6米跨度及以上的。

农村建筑工匠或施工人员个人不得承揽3层及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农村住房建设

第7篇:基本农农田保护条例范文

[关键词]提高粮食生产能力;途径探讨

一、落实各级责任,提高安全意识

由于战争和灾害,可以说全球性的缺粮仍是个现实。我国有十三亿多人口,十三亿多人吃饭可谓天大之事,重视粮食生产安全这根弦决不能松,应警钟长鸣。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粮食消费水平和结构发生变化,我们依然要清醒地认识到粮食生产仍然面临持续增加的巨大压力。粮食生产不仅是个经济问题更是个政治问题。因此粮食生产不能完全市场化,仍要依靠政府落实责任和强农惠民政策。除了年初逐级签订粮食安全目标责任书,关键平时要加强对责任书的督促检查,使各级责任书真正成为粮食安全的“军令状”,更主要的是要动真格强化工作考核奖惩力度,使各级领导粮食安全意识人心入脑,自觉落实粮食补助政策,确保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严格耕地保护,保障生产资源

粮食生产的基础是耕地,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必须切实保护好耕地,要坚决按照《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依法保护耕地,严格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采取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同时,严格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种植多年生的作物、建设永久性的生产设施,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标准农田建设,提高现有粮田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做到高度重视保护十分有限的耕地资源。充分提高现有耕地的地力,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以提高土壤有机质,提升土壤地力水平,平衡土壤养分为核心,组织指导标准农田地力培育工作。通过大力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耕地培肥、增厚耕作层等措施,加强标准农田地力监测与管理,建立区域标准农田质量管理信息系统,从而提升标准农田地力等级,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三、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规模经营

从目前土地资源来看,一是耕地分散,每户一小块,广泛分散在众多农户手中;二是土地闲置浪费,许多农民放弃发展粮食生产进城打工,出现季节性“抛荒”现象,大大降低了耕地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针对当前的政策环境和粮食生产现状,解决粮食问题的重要途径在于加快土地流转,扶持发展种粮大户和规范运作的粮油专业合作社。建议政府及涉农部门多为他们创造有利的经营条件、优化他们的经营环境,做好粮食生产的各项服务工作。一是加大土地流转工作力度。通过增强农民土地流转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减少大户承包土地的阻力,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二是各项扶持政策向种植大户倾斜。建议国家除了继续较大幅度提高种粮大户和规范运作的粮油专业合作社的生产补贴力度外,还可以为规模种粮大户和合作社提供低价化肥、贴息或低息贷款,以缓解种粮大户和合作社生产过程中的经济压力,鼓励和扶持种粮大户、粮油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实现规模效益。

四、加大支农力度,提高粮食产量

一是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力度。整合农业、水利和农业综合开发的资源,集中开展田间水利设施、机耕道路、修建晒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壤培肥、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以及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设一批集技术培训、育秧、农资配送、统防统治、稻谷烘干于一体的社会化服务中心,为粮食生产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降低农民的种粮成本。通过粮食功能区建设,把专门用于粮食生产的土地固定下来,稳定粮食播种面积,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二是大力实施种子种苗工程,政府对良种繁育要有一定的保证基金,确保种子安全。同时,应建立粮食作物种子救灾储备制度,确保种子供应,减少因灾损失。

三是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积极开展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通过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努力实现水稻产量的新突破,对高产创建业绩突出者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四是开展水稻高产示范竞赛活动。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以科技兴粮为支撑,坚持产量与品质并重,有组织、有重点地建设水稻优质高产示范方,在示范方内安排水稻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和示范,努力提高示范方的产量,对成绩突出的农户和责任农技员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强化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农技推广机构是各项农业生产技术引进、试验、研究、示范、推广的主体,是把适用农业增产技术送入千家万户的载体,在农业科技进步和普及推广中发挥着无法替代的作用,是保持粮食生产能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保护粮食生产能力的同时,要落实政策,保持从事粮食生产农技推广队伍的稳定,给他们创造相应的工作条件,切实发挥农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政府在机构改革中要确保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稳定,做到编制、人员、经费到位,能正常开展农业技术的推广工作。农业部门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以帮助农民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劳动效率为己任,在农业技术推广中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进一步研究深化轻型栽培技术,示范推广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提高粮食生产过程的社会化服务程度,把以良种推广、优化栽培、平衡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为主要内容的生产管理技术组装起来,取得集成效应,提高技术到位率。抓好农技110和农民信箱等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网络和电视媒体加快信息传送。同时,抓好农资监管,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第8篇:基本农农田保护条例范文

绿色理念在人民心中的普遍树立,传统发展观念上的更新和消费行为的改变需要政府、企业、媒体、公众全方位的参与,绿色价值观引导的绿色政策、绿色生产、绿色消费逐步到位,一个美丽的中国才会如约而至。

——绿色理念,正在树立

十胜利召开后,全国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十报告精神,本刊记a者观察发现,不少主政者绿色发展的执政思想在十之前就普遍存在。乘着贯彻落实十报告精神的东风,让社会各阶层人民普遍树立绿色理念。

今天的富裕中国让我们更加珍惜那“美丽中国”。我们珍惜山川河海的自然之美,也回归资源节约的朴素之美,还追求人文风化的制度之美,更期冀科学发展的格局之美。国家环保部周生贤部长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要把握3个问题,一是从战略层面,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搞好顶层设计;二是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全过程来进行谋划;三是从环境角度,制定环境经济政策和环境质量标准。

生态制度方面的实践也早在各地展开。在陕西,“生态美”背后是一系列有效的机制。2008年上半年,制订水污染补偿方案,利用经济手段撬动各地治污积极性的想法在陕西曾被郑重提出。黄委会在陕西举行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现场会。水利部水保司司长刘震出席会议并讲话认为,陕西省建立能源开发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在水土保持生态补偿领域具有创新意义,在全国尚属首例。其成功的做法已成为全国典范。

在云南,为呵护自然生态,大理将工程治理与立法保护相结合,在出台《洱海保护条例》、《苍山保护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的基础上,酝酿被外界视为“大理史上最严厉土地保护制度”的《洱海海西保护条例(草案)》,用法律形式保护洱海西岸的10万亩农田,解决村庄无序扩张的问题。

甘肃省武威市委书记火荣贵说,生态文明建设一定要与爱民富民结合起来共同推进,走绿色发展道路,在实现人民生活富裕的同时,守住青山绿水。

山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说,近10年来,山东的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同时也实现了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这一升一降两条曲线让山东恢复了蓝天白云,再现了繁星闪烁。如今,如何以较少的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支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正在成为各地思考和实践的主题。

——绿色转型,闻风而动

全国各地改变传统粗放经济模式、转型发展的大动作频频实施,不少地区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

据本刊记者观察,此前各地召开的省区市党代会上,“绿色发展”就已成为“主题词”之一,浙江、福建、贵州等10多个省区市明确提出生态立省或建设生态省的发展战略。 “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理念逐渐成为共识。骑自行车上下班,随手带走旅行垃圾,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购买节能家电……绿色生活方式渐成时尚。

湖北十堰是因车而建、因车而兴的城市。“东风汽车的落户形成了现在的汽车产业,给我们这个城市带来了企业,带来了就业,也带来了收益。我们正在不断调整自身结构,依托自身优势,发展相关产业。”湖北省十堰市委书记周霁介绍说,“现代服务业和旅游业都是我们的主业。武当山将会打造成为国际旅游目的地。”

据了解,十堰依托武当山厚重的历史文化资源发展旅游产业,围绕旅游产业又衍生发展了生活型服务产业,当地旅游产业近些年以30%的速度在增长。“问道武当山,养生太极湖”已经成为一张海内外知晓的名片。

看到十报告中“绿色中国”的建设目标,周霁信心倍增地表示“我们想通过生态功能区建设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加快建设区域通中心和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大力发展农特绿色食品产业,提高附加值,让农民的收益更高”。

宁夏石嘴山市委书记彭友东因提出“建设和谐富裕美丽新型工业城市”的发展口号而被网民称为“美丽书记”。作为以煤炭、冶金、化工、电力、机械装备制造、有色金属材料等为主导产业的重化工城市,石嘴山经济总量曾经一度占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的40%以上,但它同时也是一座资源枯竭型城市。近年来,石嘴山的转型步伐非常大。“石嘴山的转型之路是全方面、立体化的转型,既有生态转型也有产业转型。”彭友东表示,“我们实行最严格的政策,采取了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关停并转了一大批污染比较严重、排放比较多的落后企业,促使一大批企业走上了技术改造和节能环保的路子。”

石嘴山通过绿化、美化、净化来抓生态文明建设,在沿山、沿河、沿湖以及城区大搞植树造林,经过10余年的努力,石嘴山的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初步显现出美丽新型工业城市的雏形。十召开后,彭友东说,“我们要把追求和谐、富裕、美丽的目标坚持下去。”

山西朔州因煤而建、因煤而兴。由于过度依赖煤炭产业,生态环境背负着沉重压力。山西省朔州市委书记王茂设十召开后也表示:“朔州正大力弘扬和传承右玉精神,以‘建设自然、生态、现代、宜居的幸福新城’的发展方向,努力实现转型跨越。”

山西运城市委书记白云说:“注重质量效益与生态文明的内在联系,是我党对发展规律从理论到实践认识的升华。生态文明建设不单单是生态治理,更重要的是生态恢复、循环发展,要给群众提供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环境。”

——精神文明,中国更美

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建设美丽中国的内容之一。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不可缺少的基本方面,它既是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水平的重要条件。思想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灵魂,决定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对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有巨大的能动作用。思想道德建设解决的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问题。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围绕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促进全面改革和实行对外开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还包括民间文艺、舞蹈、音乐、美术、书法、杂技、电视、电影、戏剧、曲艺、绘画等各个领域的方方面面内容。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建设美丽中国的内容之一,将带领大家穿越中华大地的时间和空间经纬度;追寻中华文明传承的地理、文化历史的故事;展现中华文明的行进轨迹;在国际化的视野下,表现华夏文明的独特景观、风俗、娱乐、审美。展示中国的、各地的,各民族的灿烂文化遗产。引领观众体验和领悟自然和人文景观的丰富内涵,展示美丽中国。

美丽中国建设需要社会每一个成员的共同努力,生态文明建设也需要形成最广泛的社会共识。物质文明建设是我们生活的必备资料,精神文明建设是我们生活强大的思想动力,生态文明建设是我们创造美丽家园的必要条件。

人类要生存、要发展,更要健康。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是美丽中国不可分割的两部分。过去我们强调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发现,在抓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同时,更要抓生态文明。三者齐抓共管,才能迎来美丽中国的光辉未来。

——畅想未来,共享幸福

美丽中国,是时代之美、社会之美、生活之美、百姓之美、环境之美的总和。建设美丽中国,必须在巩固既有发展成果的基础上,尽快弥补不足,补齐短板。

社会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建设美丽中国的真谛。生态文明建设既要更新绿色发展理念,更要见诸行动。通过尊重自然、理性科学的发展,留给子孙后代天蓝地绿水净的家园。“一引其纲,万目皆张”。有了生态文明纲领的引领,美丽中国不再是梦想。

目前,全国已有不少地方推进“美丽乡村”“美丽城市”建设,让居民早日享受美丽带来的幸福生活。2007年,浙江省安吉县就提出了建设“美丽乡村”的概念。从2008年全面启动“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开始,截至目前,安吉共有168个村达到美丽乡村创建考核要求,建成“中国美丽乡村”精品村150个、重点村14个、特色村4个,并有12个乡镇实现美丽乡村创建全覆盖。

“美丽乡村”不仅仅是环境优美,还要村民文化素质高,人文环境好,村民富裕,村域和谐。从全国范围来讲,“美丽乡村”就好比是美丽中国的一个细胞工程,只有做好这一个个细胞工程,美丽中国才会建设得更好。

第9篇:基本农农田保护条例范文

赵站长,您好!作为我国土壤肥料专家与奋斗在土地一线的科研工作者,您是如何与土地结下不解之缘的?

我从小在农村长大,对农民脸朝黄土背朝天的艰辛有着切身的体会,心中一直有个大的梦想――要改变农业的现状,提高生产效率,让劳动变得“更简单”“更卓有成效”。

1983年,我从北京农业大学毕业,正式开始了现代农业梦想的奋斗之路。职业生涯的第一站是家乡的延庆农场。初到农场,所有人对我寄予了极高的期望,为了不让大家失望,奋力把许多学校里不曾接触的东西都学会了,除了在自己擅长的种植领域告诉同事们如何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如何栽培,如何施肥、如何提高产量等,还在自己原来并不懂的畜牧养殖和工业管理领域等进行了不断地尝试。五年下来,不仅学会了养鱼、修灌溉水渠等,还曾为打开农场产品的销售渠道,到各地去跑过业务。埋首不觉时光逝,我在农场一待便是5年。我深知,科技兴农这项民生大计,绝不是简简单单的“纸上谈兵”就能实现,需要的是一点一滴的技术投入的沉淀。为此,1998年,我参与完成北京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之后,便来到了更贴近基层的北京市土肥工作站,担任肥料室主任。

那时候,正赶上北京农业结构大调整,提出了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为目标的现代都市型农业。我凭借着长期的农村基层技术推广经验认为,必须对农业技术推广理念进行创新,打破传统的行业观念,要试验、示范并推广有利于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实用型土肥技术。怀着这样的想法,我便开始大刀阔斧地将计划付诸实施了。在北京顺义区大孙各庄和通州县开展红提、大桃、葡萄反季节栽培(即冬季温室栽培)技术实验研究,尽管受到传统行业观念的巨大阻力,但我始终没有停下来过,只因心中坚信,这项技术必将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带来一片新天地。苦心人天不负,经过三年的实验研究,红提、大桃、葡萄反季节栽培技术终于在北京研究成功并在京郊得到大面积推广应用。紧接着,我又在这一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了圣诞玫瑰葡萄栽培技术,使北京地区栽培的葡萄在圣诞期间还可采摘上市,并延续到第二年一月份,为北京采摘农业和观光农业增加了丰富的内涵,并结束了北方地区冬季不能生产红提葡萄的历史。

从1998年到2003年,我先后主持或参与了京郊粮田提高化肥利用率研究与示范,粮、菜、经、饲等多类型作物营养诊断施肥技术研究,设施菜田土壤连作障碍修复技术、蔬菜水果栽培水肥一体化技术,观赏植物水培技术和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等近20项重点土肥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这些技术的推广应用实现了增效、增产、增收的显著效果,特别是中草药生产、果树药材间作林下经济生产技术、水肥一体设备,以及研究开发的粮食、牧草、蔬菜,果树、药材、花卉等作物几十种专用肥料,为京郊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发展低碳农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为了继续大力开展土肥技术研究、示范、推广以及土肥科技管理等各项工作,我担任站长后,继续带领全站科技人员更新土肥技术观念,强化土肥工作职能,围绕北京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大方针,加快土肥科技创新的步伐。很快,一大批利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实用型土肥科技成果和实用型技术相继问世。此外,我继续完善曾经在担任肥料室主任时提出的“测、配、产、供、施”一条龙的综合技术,进一步扩大了以“站企结合”为基础的五种新型农化服务机制与模式,取得了卓著的成效。

自担任站长以来,我怀着对土肥工作的热爱和高度的责任意识,与时俱进,带领大家不仅加速土肥技术创新,更加强了技术服务与管理理念、机制、方法创新,加速了土肥技术成果转化与落地效应,对提高和保护耕地质量、促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基础建设、推进北京农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建设生态农业的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能取得这样的骄人成就源于每个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对他们的贡献我一直心怀感激,因为是他们让我曾经最简单的梦想实现了,那就是让劳动变得“更简单”“更卓有成效”。

人们越来越关注地球的生命,我们也意识到越来越多的人口和越来越少的耕地资源、城市日益壮大和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这样的矛盾呈现,在这样的矛盾下我们该如何认识我国的耕地形势?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和条件。进入21世纪,人口激增对耕地需求的增加与耕地数量的逐年减少,形成了矛盾对峙的态势。要保证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仅要求耕地资源在数量上得到保证,同时必须在质量上有所保证,只有具备一定质量的数量才是可靠的保障。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粮农组织(FAO)不完全统计,全世界土地面积为18.29亿h左右,人均耕地0.37h;我国现有耕地总面积为1.21亿h,人均耕地0.08h,只占世界人均耕地的1/4。新形势下,我国耕地保护的必要条件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而充分条件是保持并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只有统筹数量与质量管理,耕地保护的国策才能全面、正确地落到实处。按照中央关于“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的总体要求,必须紧紧围绕“加强基本农田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这一主题,切实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

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但是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存在诸多问题。耕地质量是农业生产能力的基础和核心,近7年来的中央1号文件反复强调要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升耕地质量。但在耕地质量保护建设与管理方面,虽有不少突破,但仍有很多地方的领导和群众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也存在着诸多问题。

首先,法律依据不足。关于耕地数量的保护,我国已有诸如《土地管理法》,《耕地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对于耕地质量的保护、建设与管理却尚无一部专门法律法规,由于缺乏严格的制度约束与保障,造成耕地质量保护、建设与管理

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致使耕地占补质量平衡难以实现,耕地质量管护投入政策不稳定,保护和建设耕地质量缺乏奖惩措施等等。

其次,耕地质量管理体制不顺。由于耕地质量保护、建设与管理缺乏有效统一的法律依据,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诸如多头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和《环境保护法》,土地、农业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都具有耕地保护管理与监督的职能职责。三部门依据不同法律在各自所属领域开展耕地保护、管理与监督工作,但出现了职能交叉与职能空白的领域,形成各部门都有责任,又都职责不明,造成相互协调难,资源、政策、工作整合与聚焦力度远远不够。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均赋予了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在耕地质量管理与建设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但没有同时赋予农业部门对破坏耕地质量行为的处罚权。同时,受多种因素影响,农业主管部门难以掌握耕地质量管理与建设的资源,现实是事权与财权的严重分离,难以履行分散在各部法律中赋予农业主管部门的职责。

再次,机制不健全。耕地质量保护、建设与管理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在相应机制建设上并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农业生产经济效益低下,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种田积极性,作为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主体的农民,保护耕地积极性不高;二是尚未形成全社会参与耕地质量建设的激励机制;三是政府关于耕地质量保护、建设与管理的投入随意性大,未形成长期规划与长效投入等政策保障机制;四是由于我国尚未颁布耕地质量保护、建设与管理的专门性法规,相关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

最后,耕地质量保护建设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撑。耕地质量建设缺乏有效技术手段。目前我国耕地存在肥力不均衡、中低产田比例大、污染加重、土壤沙化、水土流失严重及抗灾能力减退等多种问题,各级技术部门开展了大量技术攻关工作,但仍有诸如土壤肥力减退、土传病害加剧、次生盐渍化扩大等大量技术难题亟待解决。另外,我国目前在农业生产中应用的土地利用和改良培肥技术基本是上世纪80年代以前研究出来的,许多技术已经不大适应当前农户分散经营而且高投入高产出高强度利用的特点。

耕地是影响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应通过多种途径充分调动和激励社会各界参与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的积极性,保护耕地质量。

问:随着北京城市发展脚步的加快,土地呈逐年递减的发展趋势,于是解决耕地质量与城市发展的关系至关重要,您提出要建立一个都市型现代农业,那么如何实现愿景?要经历哪些阻碍?请您为我们解析一下。谢谢!

答: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是融生产、生活、生态、示范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农业系统,目标是形成优良生态、优美景观、优势产业、优质产品。持续满足整个社会日益增长的对优质农产品的需求,是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重要功能之一。而这种“持续满足”,是以具备一定可持续利用的耕地资源作保证的。地少人多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尽管中央做出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决定,但耕地仍以惊人的速度在减少,而且减少速度很难在短期内得到减缓。耕地减少除经济建设占地外,还有风化、沙化、水土流失、盐渍化等自然因素以及社会经济活动因素。

据国土资源部公布2006年全国耕地面积为18.27亿亩,比1996年净减少1.24亿亩。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和北京市统计局统计,1979-2007年,北京市耕地平均每年递减10.1万亩:2000-2007年,平均每年递减20万亩左右。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2010年北京市耕地保有量为339万亩,到2020年为322万亩。

由此可见,在我国、特别是在北京,耕地资源逐年减少是不会改变的。因此,我们必须尽快树立起通过提高耕地质量,弥补耕地资源的不足,实现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思想观念。结合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实际需要,提高耕地质量应重点做好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创新观念。地少人多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尽管中央做出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决定,但耕地仍以惊人的速度在减少,而且减少速度很难在短期内得到减缓,而且减少的趋势是不可逆转的。因此,在我国、特别是在耕地资源短缺的北京等城市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必须树立起以提高耕地质量弥补耕地数量不足的观念。

其次,要破解障碍。体系方面。由于土肥体系建设时间较晚,再加上土肥工作更多是基础性的、内在性的,作用显现时间较长,使土肥体系常常被边缘化,在历次机构改革和调整中土肥系统多作为被改革和调整的对象,土肥工作的开展仍受到体系不全的制约。职能方面。土壤普查是各级土肥部门建立伊始的基本职能,之后尽管又增加了很多职能,但人员编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造成土肥工作队伍相对薄弱,给土肥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影响。法律方面。目前,我国虽然制定实施了《土地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但还缺乏一部专门用于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的法律,或者说,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在有关法律规定中职责、任务、目标、保障措施等等还不是很健全,还急需加强。

再次,要加大行政推动和政策引导。提高耕地质量,已成为我国应对耕地资源紧缺且日益减少,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最为有效的措施。但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基础性、公益性工作,需要政府、企业、农民(公民)以及社会的全方位参与,并形成合力。而如何激发全社会和农民的参与意识,首先需要政府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对农民应用利于提高耕地质量的技术,如商品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等给予资金补贴,进行强有力的行政推动和政策引导。

最后,要加强技术创新和推广。提高耕地质量向广大的农业科技工作者,特别是十壤肥料工作者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没有更多的经验,没有现成模式。唯一的选择就是创新和集成配套土肥技术,创新技术推广模式和方式方法,促进耕地质量的提高。北京市土肥工作站在总结已有的土肥技术成果的同时,通过创新技术推广模式,形成了适用于北京地区提高耕地质量技术,希望能为其他地区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提供一些借鉴作用。

问:北京作为中国政治文化中心,常住人口接近两千万,外来和流动人口超过一千万,如此之多的人口为这个城市带来无限活力,也给北京这个城市的粮食、蔬菜、水果等基础供给以及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奋斗在北京农业生产一线的您,如何从工作上应对这种挑战?

答:北京作为当今世界上屈指可数的大都市之一,众多的人口给北京经济发展带来无限活力的同时,也给北京的粮食、蔬菜、果品等基础供给以及生态环境带来巨大挑战。如何充分发挥北京郊区有限耕地的作用,兼顾城市生态

环境,实现郊区农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新目标,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这些理念的指导下,我坚持带领工作站全体人员,围绕职责与职能、基础工作与长远规划、机制与方法创新以及惠农工程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

从思想着手树立科学发展观。化肥是提高农作物产量最为有效的措施之一,因此,不少农民无节制地增加化肥投入,然而收效甚微。针对这一问题,我带领土肥工作站研究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根据土壤特性,针对不同作物、品种的需肥规律来提供不同的施肥配方。该技术推广后,破解了依靠大量增施化肥提高农作物产量的难题,在保护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产品品质和发展低碳农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被专家赞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技术”:试验示范和生产实际调查表明,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与常规施肥相比,肥料利用率提高7.5%以上:2006年至2010年,北京累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730.17万亩,累计节省化肥投入(折合纯养分)5.41万吨,相当减少CO2排放19.97万吨,节本增收14.35亿元:农作物累计增产77.58万吨。

长期施用有机肥用地与养地相结合,是中国传统农业五千年繁衍不衰的根本原因。然而,传统有机肥因积造和使用费时、费力、费工,京郊农民已经很少使用,而化肥的超量施用,更导致土壤养分失衡,土壤肥力下降,土壤生态环境恶化。为了扭转这一局面,土肥站争取财政支持启动了有机肥培肥地力示范工程。通过连续两年实施有机肥培肥地力示范工程地区的取样测定,露地菜田、保护地菜田和粮田土壤有机质含量分别提高1.12g/kg、1.79g/kg、1.95g/kg。有机肥培肥地力在维护生态环境、改善农产品品质、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农业生产垃圾等方面发挥了良好作用。测土配方施肥工程和有机肥培肥地力示范工程的实施和取得的良好效果,也为北京市制定和实施《北京现代农业基础建设与综合开发规划》提供了坚实的科学决策依据。

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与积累,我对土肥工作在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了更清晰深刻的认识。首先我们要深刻理解和把握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内涵与要求,我认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是以首都社会经济建设整体发展为蓝图,以首都功能定位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现展理念为指导,以政策支持为引导,以科技服务为支撑,以现代产业体系和经营形式为手段,以现代新型农民为主体,积极开发生产、生态、生活、示范等多种功能,不断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最终实现数量、质量和效益的统一,以确保农业又好又快地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在建设世界城市的过程中,北京都市农业更应具有其独特的品质与优势,更需要在发展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休闲农业和科技农业上狠下功夫。以优良生态、优美景观、优势产业、优质产品为目标,走精品、高端、高效、生态、安全、绿色、有机之路,铸造生态品牌、绿色品牌、特色品牌和国际品牌。做为农业基础的基础土肥工作必须准确理解把握和紧紧围绕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更高目标与更高要求,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特别要加强现代土肥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内容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关键技术产品创新、推广服务模式方式创新,不仅要切实解决好关键点、热点、重点问题,更要解决好普遍难点问题,为不断提升都市型现代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水平、生态景观服务水平、食品安全水平、社会服务水平和农业产业升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更大贡献。在工作上特别要注重调查研究,注重科学规划,注重总结提高,注重继承发展与创新,注重协作攻关,注重对外宣传与交流,注重宏观与微观的有机结合。

问:据了解北京市土肥站有过两分两合,对其发展有不小的影响,而现在已成为北京农业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的举足轻重的单位,也可以说是一个团结、和谐、奋进的土肥,有着光明未来的土肥,您有什么秘诀或者可供大家共享的经验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