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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治理,深化“打非治违”,强化科技支撑,狠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在预防和治本上下更大功夫,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夯实安全基础,实现工作目标,促进水务行业安全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2013年度安全伤亡事故控制为零。有效防范一般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抓好水利工程安全
一是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工作。在建水利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和施工安全规范施工,坚持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原则,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和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做好已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工作,各水利站、所要明确责任人,对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加强观察,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对于存在安全问题或隐患的的水利工程,要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二)抓好防洪度汛安全
1、认真做好汛前、汛期安全大检查。对全县范围内的水利工程、沿江沿河场镇、河心洲坝、重点水库、小水电站、供排水工程、山洪易发区、滑坡监测点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各水利站、所及机关股、站、室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确保排查全面仔细,整改措施制定合理、落实到位。
2、完善防洪度汛预案和应急抢险方案。各重要单位和重点部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严格落实应急抢险人员,储备足够抢险物资,保证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做好重要水雨情的上传下达,切实落实防汛责任,保证全县平安度汛。
3、加强河道管理。严格按照《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影响行洪障碍物的清除力度,强力整治河道“三乱”,规范河道秩序,保证河道行洪畅通。
(三)认真抓好城乡供排水安全
要编制完善城乡供排水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严格的供排水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供水安全监管措施,检查督促各乡、镇集中供排水工程(企业)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水质净化工作,完善水质净化设施,强化水质监测;做好取水水源地保护,划定水源保护区,落实最严格的限制排污规定,全面提高饮用水水质达标率,确保全县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
(四)突出抓小水电站安全
要严格执行《安全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小水电站度汛预案,做好小水电技改项目安全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隐患排查,认真落实整改,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和内部职工伤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要加快推进全县水力发电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工作,认真完善落实考评原则、等级、程序和评后跟踪管理工作。
(五)保证渔业生产安全
1、抓好渔业船舶安全。及时掌握江河及水库船只安全生产动态,按期对渔船进行年审和监转,坚决取缔无证渔船。全面落实渔船安全责任,签订完善安全管理责任书,确保渔船管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督促船主完善救生安全设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要坚决督促其进行停业整改。禁止渔船非法载人载物,严惩其违章违法行为;强化渔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2、抓好水产品安全。做好水产品的检疫工作,加大水产养殖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做好鱼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禁止使用禁用鱼药防治鱼病;禁止化肥养鱼,倡导无公害水产健康养殖,切实保证水产品安全。
(六)突出抓内保安全
一是加强对单位办公区和职工住宿楼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公私财产的安全工作,尤其抓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二是加大对单位车辆、人员出行安全的管理,全力确保单位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三是加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加强巡查,做好登记。
(七)认真抓好消防安全
定期组织专人对办公区和住宿楼进行安全检查,按照规定配齐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保证完好运行,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及时检修、更换老化的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限入管理,确保不发生意外消防事故。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预防
一是思想重视,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各项工作的重点,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水务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充实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管人员和工作责任,形成水务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管,相关人员具体执行、抓落实的管理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二是要强化监督检查,防患于未然。要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做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面、不留死角”。特别加强对“两会”、“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前的综合检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
(二)依法治理,强化制度,逗硬奖惩
一是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将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层次和环节,形成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任务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狠抓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三同时”原则。二是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年绩效目标工作考核,与各水利站、所、队及机关股站室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考核办法,严格逗硬考核和奖惩。对全年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有问题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
(三)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应急处置
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统筹安排好工作经费,尤其要保证用于消除安全隐患、增加安全设施、开展安全应急救援和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经费支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一、检查目的
通过大检查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推动企业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及春运安全,为2013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从12月27日开始,到2013年2月8日结束。
(二)检查方式
采取以企业自查,各村(居)、企(事)业单位16个专业检查组重点检查和镇安委会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检查。要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各项准备工作,制订科学周密的春运安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春运安全有序。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运输工具的例行安全检查,尤其是春运期间客运工具的检查,确保车辆、船舶及其相关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公安、交运等部门要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驾驶员疲劳驾驶、违章行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公路客车超载、农用车船非法载客等违法违章行为。要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确保交通运输安全。要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渡口安全。
2、加强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大检查。以商场、高层建筑、影剧院、歌舞厅、洗浴中心、网吧、饭店、车站、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农贸市场等公共聚集场所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置以及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储存与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情形等。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或关闭。
3、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重点对辖区内各化工生产经营单位、油库、加油站和燃气站(库)及销售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办理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相关人员是否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是否量足适用,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等。同时要针对冬季气候干燥的特点,做好库存化学品的防火工作,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品罐区和剧毒化学品库区的监控。督促企业提前做好恶劣气候下防范突发事故的预防措施,提高员工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
4、加强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和消费旺季,各村(居)、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经营单位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的储存、销售有关规定,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和检查,严厉打击“四私”(私产、私销、私储、私运)行为。
5、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重点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护栏支架、施工支架、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大型施工机械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6、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冬季是锅炉压力容器运行的主要时期,也是事故多发期。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现场动态管理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安监站要组织力量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危险化学品容器等特种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坚决查处非法使用、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的违法违章行为。
7、加强海洋渔业安全检查。海洋渔业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渔船集中停泊、“四防”工作压力加大的特点,继续深入做好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节日期间利用渔船集中在港的机会,组织一次全面的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检查人员要深入渔区、渔港码头和渔船集中停泊点,对渔船的持证情况、编队编组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进出港签证申报情况、通讯、导航、救生、消防设备配备和运行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加强老旧渔船以及海水养殖辅助船的监督检查,及时治理整改存在的隐患。
8、加强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检查。镇教育、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全镇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严查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切实防范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检查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村(居)、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增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亲自过问并带队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好检查工作的组织落实,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要全面检查。各村(居)、镇各有关部门要发动辖区内的所有生产企业都要开展安全自查。镇各专业检查组和各村(居)要抓好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检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漏空档。
三要强化整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都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整改期限和落实应急预案)”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隐患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改。
四要加强值班。各村(居)、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要加强应急救援准备,确保一旦发生安全生产突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五、参与检查单位
参加检查的部门为:安监站、派出所、企发中心、农林中心、防保所、供电所、学校、文广中心、水利站、村建中心、城管中队、民政办、电信局、工商所、公路站、各村(居)。对全镇范围内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即:
(1)派出所:负责消防和交通安全,侧重对宾馆、旅社、饭店、招待所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进行检查。
(2)企发中心:负责对全镇工业、企业生产安全进行检查。
(3)农林中心:负责对海洋渔业、农业机械、农药等进行检查。
(4)防保所:负责对全镇村级卫生、食品、药品、饮用水(自来水厂)进行检查。
(5)供电所:负责对全镇电力安全进行检查。
(6)学校:负责对校园安全进行检查。
(7)文广中心:负责对广播、有线电视、网吧、影院、放映管理等进行检查。
(8)水利站:负责对全镇涵闸、水利工程、库坝等进行检查。
(9)村建中心:负责对全镇建筑施工、砂石厂、水泥预制品厂、液化气站等进行检查。
(10)城管中队:负责对农贸市场、街道进行检查。
(11)民政办:负责对敬老院及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住房进行检查。
(12)电信局:负责对全镇通信及线路安全进行检查。
(13)工商所:负责对市场、个体工商户、餐饮业进行检查。
(14)安监办:负责对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加油站进行检查。
(15)公路站:负责对镇、村级公路、桥梁进行检查。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12月6日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体会议、12月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以及省、市相关会议要求,以最严格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最强硬的手段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以最严密的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和日常监管,做到工作更加扎实、更加细致、更加深入、更加严格、更加到位,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整治,深化各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全过程、每个现场和每名车间主任、每名班组长、每名员工;严格落实政府各部门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和乡镇街道的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每个部门、每个科室、每名工作人员职责,严格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电子在线实时监控,提高重大危险源监管水平;强化企业全员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反“三违”行动,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各级“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整治时间、范围和工作原则
(一)整治时间、范围。自年12月12日至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工艺,着重加强煤矿、煤矿矸石山、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电力、农业机械、校车、民爆器材、森林防火、消防、旅游等行业领域的检查整治。
(二)工作原则。主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按照“属地管理与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三是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三、职责分工和检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市政府工作部门“三定”方案,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抓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全面排查整治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和本单位的安全隐患。
(一)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加大督查力度,加强调度,增强整治实效。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及安全隐患检查,重点检查“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各项责任制、规章规程、安全教育落实情况。依法检查有关工矿商贸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大危险源监控的风险评价、登记备案、监管监控制度落实情况;依法督促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有关部门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二)市煤炭局:负责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矿山安全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的组织实施,依法检查和查处煤炭企业及煤矿矸石山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监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严厉查处打击盗采露头煤行为,确保全市煤炭企业领域内安全生产。
(三)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检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监管,监督检查大型客货运输车辆行驶记录仪、GPS定位系统安装使用情况。严格车辆年审,坚决杜绝不合格车辆通过年审。负责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综合检查,依法对有关建筑工程进行消防审核、验收;加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和九小场所,以及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使用、开业或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运输、买卖、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邮寄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安全许可制度,确保职责内领域安全生产。
(四)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有关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审查检查;加大对客运车辆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和GPS定位系统及车站(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以及对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有关许可事项,依法开展道路、水上安全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车船超载和打击无牌、无证报废车船营运违法行为,对职责内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强全市工业企业、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大所属企业及其改制期间及场所安全生产检查力度,负责全市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加大军工产业的协调及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抓好全市电力、金融、保险、通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指挥协调铁道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负责全市成品油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对以上行业领域组织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依法查处取缔职责领域内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及公共事业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城市道路、桥涵、路灯、排水河道、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中的安全检查;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集中供热、燃气等公用事业安全管理,加大对全市建筑企业、建筑市场、房屋拆迁、拆除工程以及城市供水、供热、供气等企业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依法查处住建系统非法建设等违法行为,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p#分页标题#e#
(七)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监督检查各类学校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学校教育设施、校舍工程建设、校舍安全检查,负责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学校场所出租、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责任、制度、措施落实到位,查处取缔非法办学、办园等行为,消除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八)市农机局:负责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航空器、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农机驾驶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和考核发证监督检查,严格农机(农用车)管理,严厉查处取缔农机(农用车)非法营运和载人行为,加强所管理企业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测检验机构安全监察,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证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和危险源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对各有关单位特种设备登记、特种设备各类责任制、规章制度、规程、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进行全面检查,查处取缔非法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行为,抓好有关设备、仪器、仪表涉及安全指标的计量工作,切实消除隐患,确保特种设备领域安全无事故。
(十)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全市商业经营市场、商业网点、商贸服务业、商贸中小企业、生猪屠宰活动等商务局、商业集团总公司、物资集团总公司职责范围内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加大外经、外贸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商务、商业、物资等系统内的所属企业及企业改制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的安全监督检查,并督促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系统领域内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十一)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承担森林防火和林业行政执法落实工作,加强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和防火监控站(岗)工作。对全市森林资源、森林公园、有林风景点和其他涉林经营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落实防火措施,监督好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对各林场林业森林防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确保所负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十二)市水利和渔业局:加强对全市水利工程(设施)、河道及其岸线和渔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对防汛抗旱、农村水利、水土保持、水政渔业的行政执法和职责范围内各类水利工程项目及所属水库的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水利和渔业领域安全生产。
(十三)市工商局:负责企业登记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审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品等危险物品市场经营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严厉查处取缔无照或超出生产经营范围的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十四)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对矿业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取缔无证开采、以采代探、越界开采等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及从事违法选(洗)矿的行为,严查非法矿产资源买卖行为,堵住非法矿产资源的非法流通渠道,规范矿产开采秩序,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督检查、评价、预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负责抓好派出机构及职责领域内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十五)市民政局:负责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敬老院(老年公寓)、公墓、社会福利企业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十六)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市直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等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卫生系统建设工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十七)市供销联社:负责供销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抓好所属企业及改制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负责市烟花爆竹仓库及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防范职责领域内各类事故发生。
(十八)市粮食局:负责粮食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对各粮油仓储企业、粮所(站)、粮油加工企业、粮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等,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十九)市供电公司:负责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用电单位安全监管和教育,组织开展变电站、输变电线路、变电室、变压器及工矿商贸企业供电线路的安全监督检查,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严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等行为供电。加强所辖各供电所(站)和电工的监管和教育,提高遵规守法和职业道德意识,严禁私拉乱接动力电源行为发生,将动力电源始终掌控在监督管理中,防止因私接动力电源造成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二十)市旅游局:负责旅游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开展旅游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旅游业企业(包括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景点等)、旅游索道、旅游设施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和措施。督促做好游客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无事故。
(二十一)政府其他各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规划责任、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责任、监督检查责任、安全投入责任、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责任以及行业许可、行政执法、宣传教育等责任,履职尽责,开展好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的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凡是发现存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对存有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二十二)市开发区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一岗双责”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站所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问题,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村居社区必须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安监所至少配备3名以上有执法权资格的在编工作人员,专门抓安全监管,要配备执法车辆,执法工具、装备要齐全,确保工作正常运转。落实监督检查责任,根据本区域安全生产状况,排查摸清企业底数,落实监管主体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应急救援队伍,配足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搞好应急救援演练。要充分发挥村居社区安全管理队伍在集中整治中的作用,按照不放过每一个水库和湖泊,不放过每一条河流,不放过每一个桥梁、涵洞和船舶,不放过每一个企业和岗位,不放过每一台生产设备和建设工程,不放过每一处人员密集场所,不放过每一个区域和村居社区,不放过每一个院落房屋,不放过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和门头,不放过每一个山头丘陵的“十不放过”原则,全面排查整治各生产经营单位、设备设施和场所存在的事故隐患。深入扎实地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在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大集中整治活动的宣传力度,公开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制定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p#分页标题#e#
(二十三)各生产经营单位:立足各自实际,制定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从物质保障、资金投入、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制定、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方面,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深入查找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格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制度,落实企业月查、车间周查和班组日查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不放过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和每一名员工,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班组、岗位、操作员工最前沿,集中开展安全许可、“三同时”制度以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异常活动报告和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隐患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技能等教育培训,杜绝“三违”行为,切实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冬季特别是春节前后,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十分活跃,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开停车、检维修等异常活动增多,加之各级正值换届期间,工作头绪多、精力容易不集中,安全生产压力大。组织开展好集中整治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于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至关重要。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各自安全监管职责,全面分析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今年以来特别是入冬以来的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整治工作重点和措施,做到部署到位,行动迅速,责任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工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任成员的工作组,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出的所有问题和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归档保存,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全面落实政府监管、部门主管、企业主体三个责任,认真落实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制和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细化落实所属各部门、各科室的安全生产职责,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和这次集中整治活动落实到企业的每个车间、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二)加强依法行政,深化“打非治违”。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开展不间断安全生产巡查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行政手段,严惩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要用好“网格化”安全管理手段,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村居社区安全管理办公室作用,按照“十不放过”的原则,对辖区内进行拉网式巡查排查,建立巡查排查记录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人,加强动态检查,杜绝监管盲区。要保持排查取缔非法开采石料、长石、盗采露头煤、非法生产经营危险物品等非法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加强协调沟通,对发现的不属于本单位职责处理范围的非法违法行为,要立即向相关部门单位移交,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积极督促落实监控、整改措施,盯上靠上抓整治。要针对元旦、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任务重的实际,持续加大对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的排查整治力度,一旦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上报市有关部门迅速查处。要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作用,对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运输、储存等行为,依法依规从快、从重、从严打击,让非法违法行为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