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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9-0263-02
2006年《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国务院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原则、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标志着我国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目前,全国诸多省市根据这一体系建立了适合当地的突发事件预案管理方案和原则,而且不同类型的幼儿园也根据实际制订相关操作办法,很多幼儿园总结了可行性方案,对幼儿园突发事件预案管理进行了积极的探讨。国内诸多教育研究者也投入到突发事件的研究中,通过调查、访谈等方式,从经验总结、个案报告、法律建构、调查追踪进行了多角度、多层面的分析。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从应急预案管理概念出发,幼儿园应急预案管理界定为:在幼儿在园内期间,针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人身安全和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所制订的管理及处理方案。概念主要强调两类突发事件:一类是公共突发事件,主要指由于各种自然灾害可能带来的伤害;一类是幼儿园特有突发事件,主要指由于幼儿园教师或相关保育人员疏忽、失误而造成的幼儿在卫生、安全和意外事故等方面可能出现的伤害。而管理和处理方案是幼儿园作为实施主体,面对两类突发事件所制订的一系列办法。突发事件并不会随时发生,但必须时刻做好准备。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周期,制订相应的解决方法。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任何的研究预案都不可能全部概括各种发生的可能,所以在预案管理时必须具有动态可调整性,必须对于某些超常的灾变留有余地。
二、幼儿园突发事件的主要类型
1.安全类突发事件:幼儿园中主要是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火灾,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幼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幼儿园内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幼儿园师幼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幼儿园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幼儿园师幼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害事件:幼儿园事故灾害主要包括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幼儿园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4.自然灾害事件:幼儿园常见的包括洪水、台风、雪灾、地质滑坡、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从实际情况看,近几年发生频率高、问题突出、社会关注度高的幼儿园突发事件,主要集中在心理问题、幼儿管理、师德等方面。
三、成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成立应急管理机构,为了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必须健全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加强幼儿园应急预案的制订与管理,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提高幼儿园教师及相关人员的忧患意识,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要通过分层次的宣传教育和有针对性的培训,增强幼儿园教师及有关人员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和提高幼儿园教师、领导干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对幼儿园幼儿而言,应从儿童心理及生理特点出发,吸取幼儿园各种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重在引导幼儿了解日常安全规范,通过说教、故事、实践等途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而对幼儿园教师和领导干部而言,则要强化以孩子为本、一切为了孩子的意识,在日常管理中注意幼儿饮食、卫生、交通等易发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同时,幼儿园领导要抓好对教师、管理人员的应变能力培训,掌握防范措施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并适当组织模拟演习,锻炼应变能力。
3.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幼儿园管理体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管理是幼儿园常规管理的组成部分,对幼儿园应急预案的制订和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可以有效地落实演练责任,加大力度,从思想上引起相关责任人的高度重视,真正将预案管理当作幼儿园常规管理的重要内容。
4.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凸显幼儿园应急预案的特点。目前,幼儿园应急预案的主要问题在于操作性不强,虽然已经制订了诸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实效性不强,不仅没有达到制订预案的目的,而且没有突出幼儿园本身的特点。因此,在制订预案的过程中除了考虑国家预案编制的框架,更重要的是应该尽量本土化,并体现主动性,应尽可能地标准化、规范化,与幼儿园实际相结合,如幼儿饮食卫生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成立食物预案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日常工作要求;食品原材料到信誉好的厂家购买;掌握好视频原材料库存量及存放时间,原材料的储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等。事故应急处理,做好留样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汇报。幼儿家长接送制度的制订及相关事件的预案处理、幼儿出门制度等,针对幼儿易发生的诸类事件进行预案和后期更新管理。
一、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协调一致,服从全局,紧急处置,权责一致。
二、地震分类:
根据地震强度和其造成的破坏或影响程度分为5类:
一类: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相当于本地发生6.0级以上的地震,或距本地100千米范围内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
二类:严重破坏性地震。相当于本地发生5.5-6.0级地震,或距本地100千米范围内发生6.5级以上的地震。
三类:中等破坏性地震。相当于本地发生5.0-5.5级地震,或距本地100千米范围发生6.0级以上的地震。
四类:一般破坏性地震。相当于本地发生4.5-5.0级地震,或距本地100千米范围内发生5.5级以上地震。
五类:强有感地震。相当于本地发生3.5―4.5级(含4.5级)地震,一般不会导致人员伤亡,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
三、事权划分
1,震后应急按地震分类实行分级负责制。
2,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地震应急工作由上级幼教管理机构负责:
3,五类地震应急工作由各园自行负责。
4,各幼儿园在实施地震应急工作中,须随时将了解到的震情、灾情向上级幼教管理机构报告,并酌情提出救援请求。
四、应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主要职责: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实施抢救行动;收集上报灾情、保证幼儿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同时幼儿园还要成立抢险救灾组、通讯组、交通组、医护组等组织机构,下设组长及成员。分工负责,紧急处置。
五、应急措施:
1,教师要沉着冷静地面对地震,不能惊慌失措,要先保护幼儿。
2,发生地震时,要先看清自己所处的位置,要有序组织幼儿避震。
3,平时要训练幼儿地震中的逃生及自护的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
4,教育幼儿遇到地震不能慌张、哭闹或随意乱跑,绝对听从老师的指挥。
5,指挥幼儿在相对安全地带避震:
①如果在室外活动要把幼儿集中到操场中间空旷场地或集中在树木周围。
②如果在室内,地震时不要试图跑出楼外,应及时躲到两个承重墙之间最小的房间,如洗手间、厕所等,也可以躲在坚固的桌、柜、钢琴等旁边,或房间内侧的墙角。如果正值午休要尽快叫醒幼儿,并组织幼儿躲在教室上述地方,注意:千万不要去窗下躲避。
③注意保护好头部,可用枕头、小棉被或书包顶在头上。
④注意保护眼口鼻。趴下时,头靠墙,使鼻子上方双眼之间凹部枕在横着的双臂上面,闭上眼和嘴,用鼻子呼吸。
6,教师应时刻与幼儿在一起,及时给幼儿心理上的安慰。
六、震后应急行动方案
地震发生后如果能撤离要迅速组织教职工及幼儿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由通讯组及时上报灾情,房屋损坏及人员伤亡情况,同时抢险救护人员及医护小组要实施救助工作。其它水、电等维护工作由幼儿园协调组织并做好师生思想工作,消除地震谣言。
七、其它
1,要求各园长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做到宁可千日无震,不可一日不防,切实把保护教职工及幼儿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地震发生后一定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凡因不负责任,造成幼儿园财产和幼儿生命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2,幼儿园内必须坚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加强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为全面做好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提高我市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发生危害学生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预防和减少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和良好校园秩序,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领导,把维护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的思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杜绝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努力为学生和幼儿学习生活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实行校(园)长负责制的校内安全保卫组织,配备保卫人员,聘请专业保安人员,没有配备专职保安人员的学校和幼儿园,要统筹协调,迅速安排配备,尽快到位。每所学校和幼儿园至少配备2名以上专业保安(在校生在1000人以下配备2名,1001人以上配备3-4名)从事学校和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同时按照有关规定配备防卫器械。对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偏大、反映迟缓、责任心不强的门卫保卫人员要及时调整。
三、全面落实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严格校园门卫制度,上课时间实行校园封闭管理。要严格校外人员准入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经被访人员许可后方可放行,对进出学校和幼儿园的车辆和物品要进行核对、检查,凭进出门条放行,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要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和带班制度,加强校园内部值班和治安巡逻。各学校和幼儿园要(来源:文秘站 )在学生儿童上学、放学期间安排专人值班,维护校园秩序,任何学校和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学生拒之门外。要尽快完善学校和幼儿园技防设施建设,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要安装视频监控和入侵报警等技术防范设施,并与公安机关联网,确保一旦发生警情,能够快速反应,迅速处置。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小餐桌、教室、宿舍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中毒、坍塌等安全事故。要加强学校和幼儿园特别是农村住宿生的管理,对学生外出要建立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和住宿生晚间就寝点名登记制度,确保住宿学生安全。
四、大力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定期集中开展安全、法制专题教育。教育学生了解和掌握防暴力、防盗、防骗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班主任的作用,建立健全学生心理辅导和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坚决防止矛盾激化。要严格落实包保责任,严防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要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工和安保人员,勇于同现行犯罪作斗争,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坚决制止犯罪,保护师生安全。
五、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各级综治、公安、教育等部门要紧密结合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对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状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逐个学校和幼儿园进行安全评估,摸清防范漏洞和突出问题,迅速开展针对性整治,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的治安巡逻和秩序维护,组织派出所、巡警、交警等警力,在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上学、放学期间安排专门警力疏导交通、维护秩序,及时化解和处置各类矛盾和问题。校园周边治安情况复杂的地区要设立治安岗亭,学校集中的重点地区要设立警务室。对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要及时受理、出警、处置,建立破案责任制,专人负责,一包到底。要结合打击“两抢一盗”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校园周边地区存在的盗抢团伙、流氓地痞、黑恶势力,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学校周边存在的精神病人、有暴力倾向及对社会有强烈不满情绪的特殊人群、高危人员要进行认真梳理,及时掌握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教育稳控措施,防止其危害学校和社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提高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水平,保证幼儿生命安全,根据我市幼儿园实际情况,下发本通知,望认真执行。
一、进一步学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教职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教育,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熟知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规范。建立和不断完善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将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要求落实到幼儿园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秋季开学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幼儿园安全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并做好过程化总结记录。
(一)教玩具安全检查:对户外大型体育器材、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幼儿户外活动中的生命安全。小型及幼儿学习用玩具,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适合幼儿使用,并定时消毒清理。
(二)加强食堂饮食卫生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市食堂管理标准》,做好食堂环境卫生、食品采购及出入库、食品加工等工作,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杜绝不安全食品进入幼儿园。
(三)加强教学过程安全检查工作:针对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开展适合的教育教学活动。开展体育活动前,要认真检查幼儿穿戴情况,活动中,注意观察幼儿的身体反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加强幼儿园一日生活作息制度的管理和检查:做好饮水、加餐、就餐、入厕、午休、楼道上下秩序等的检查工作。特别要加强午休的值班工作,要求值班人员随时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进一步完善入园、离园交接制度。入园时,家长要亲手将幼儿送到所在班级;离园时,教师要将幼儿交接给家长。有班车接送的幼儿园,上下车时要严格检查,清点人数,严防遗漏幼儿。司机收车时,要对车辆状况和车厢内部重新检查。离园后,要做到三清查:清活动室、活动场所和整个幼儿园的每一个部位。
三、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
(一)要严格幼儿园登记注册审批程序,不符合办园条件和要求的,不予注册。对年检中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办整改,并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示。
(二)加强安全指导和监督,提高园长和教职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演练,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三)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关于改进跨区办分园管理有关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加强跨区办幼儿园的登记注册和年检工作。
四、要密切同消防、卫生防疫、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定期检查维修灭火器、沙包、水桶等消防设备,共同做好各项安全工作。要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并完善幼儿园安全应急预案。
为保证我园师生在地震发生前后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地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分组负责,资源整合,分工协作,协调一致,服从全局,紧急处置,权责一致。
二、地震应急机构
成立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临震地震预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领导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卢桂华
副组长:郑秀芳
组
员:林江惠,江丽花,邱春燕,黄丹露
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及时掌握情况,并向上级领导汇报,贯彻传达领导的命令,组织有关各组人员按预案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理,并调配人力、物力资源,进行抢险救灾。
三、应急措施
1、发生地震时,教师要先看清自己所处的位置,要有序组织幼儿,坚持幼儿优先原则,尽力保护幼儿安全。
2、平时要教育幼儿地震中的逃生及自护的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
3、教育幼儿不能慌张、哭闹或随意乱跑,要听从成人的指挥,以免造成更大的伤害。
4、成人要学会如何保护好幼儿,如果在室外活动要把幼儿集中到操场中间空旷场地或集中在树木周围;如果在室内不要试图跑出楼外;最安全、最有效的办法是及时躲到两个承重墙之间最小的房间,也可以躲在桌、柜等下面以及房间内侧的墙角,并且注意保护好头部,千万不要去窗下躲避;趴下时,头靠墙,使鼻子上方双眼之间凹部枕在横着的双臂上面,闭上眼和嘴,用鼻子呼吸;如果是正在睡觉要叫醒幼儿并有序组织幼儿躲在床底下或墙脚下。
5、时刻与幼儿在一起,鼓励幼儿及给予幼儿心理上的安慰。
四、震后应急行动方案
地震发生后如果能撤离要迅速组织教职工及幼儿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由领导小组及时上报灾情,房屋损坏及人员伤亡情况,同时保健医生要实施救助工作。各班教师做好幼儿思想工作,消除地震恐惧感。如果地震发生后不能迅速撤离或被困于室内、或被建筑物挤压等千万不要惊慌,要就近检查幼儿身体状况,并尽量为幼儿找到饮食,同时不能盲目采取措施,要懂得发出报险信号,等待救援。
五、其他要求
1、要求园领导及全体员工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保护教职工及幼儿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地震发生后一定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凡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幼儿园财产和幼儿生命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2、幼儿园内必须坚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加强巡视,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3、领导小组要做好疏散路线和避难安置场所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4、幼儿园在临震应急期内停止一切教学活动。
2016年10月30日
第一条为及时妥善处置本县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发生的紧急情况,提高紧急情况处置的快速反映和协调水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县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第二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建立紧急情况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有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类别及等级划分
第三条学校(幼儿园)紧急情况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社会稳定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事故、事件和灾害。
第四条学校(幼儿园)紧急情况按其不同性质主要分为事故、事件、灾害三大类。
(一)事故:主要有教学事故、交通事故(包括公路、铁路、水上等各类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校舍倒塌事故以及其他造成较多人员伤亡的突发事故。
(二)事件:主要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学生和教职工健康的事件)、重大恶性、非法集会游行事件、影响重大的社会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害学校(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破坏学校(幼儿园)和社会稳定的突发性事件。
(三)灾害:主要有暴雨、洪水、台风、雷击、干旱、地质性灾害、破坏性地震、森林火灾等。
第五条学校(幼儿园)突发紧急情况按其影响的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个级别。
(一)一般性紧急情况:对人身安全、教学秩序造成一定的影响,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党委、政府可以处置的紧急情况。
(二)重大紧急情况:对人身安全、学校和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危害和影响,需要由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共同协调处理的紧急情况。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紧急情况:
1、师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
2、师生一次死亡、重伤合计10人及以上的事故;
3、一次造成师生10人及以上的急性食物中毒事件;
4、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事件);
5、其他影响重大的社会治安案件,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确定为重大级的紧急情况。
(三)特大紧急情况:对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特别大的危害和影响,出现跨乡镇的大范围扩散的态势,需要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县直单位、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共同处置的紧急情况。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大紧急情况:
1、铁路、水运事故造成师生一次死亡5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2、公路交通、校舍倒塌和其他发生一次师生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事件);
3、一次造成师生100人及以上的急性食物中毒事件;
4、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
第三章报告程序
第六条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都要建立、健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紧急情况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第七条学校(幼儿园)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重特大紧急情况发生后,县教育局应立即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县委、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情况。
第八条各级各类紧急情况的报送必须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报告的内容为:事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事件)的简要情况、死亡(含失踪)人数、受伤人数(含中毒)、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第九条重特大事故(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散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平面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四章预案实施
第十条紧急情况处置的基本原则:统一指挥、快速应对、属地为主、分级负责、自救为主,各方配合。在当地党委、政府及各类经济社会紧急情况协调处置机构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快速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把事故(事件)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尽快恢复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第十一条发生重、特大紧急情况,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分级管理原则及时赶赴现场,加强指挥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如本部门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处室,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和安全职责,做好各项救援、调查和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教育局科室职能分工
县教育局各科室要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
办公室:负责安全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协调各科室对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
教育科:参与处置普通中小学、民办学校、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紧急情况。
人事科:参与处置教师因经济、政治待遇、职称评审、工作调动等原因发生的紧急情况。
计划财务科:参与处置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舍、饮用水、锅炉管道和电网线路等方面的安全和突发事件。
纪检监察室:参与处置教师因违纪违法等方面原因造成的紧急情况和教师因经济、政治待遇等原因发生的个人、集体上访等紧急情况。
教师进修学校:参与处置教师培训和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的紧急情况。
勤工俭学办公室:参与校办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突发紧急情况的处置。
仪器站:参与仪器设备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和突发紧急情况的处置。
招生考试中心:参与处置招生考试中发生的各类突发紧急情况。
第十三条在紧急情况处置中,要注意把握政策,依法办事,讲究工作方式方法,要根据事故(事件)的性质和发展的不同阶段,区别情况,区分性质,因情施策,妥善处置。对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害公共安全的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
第十四条各类紧急情况的处置
(一)安全生产(教育教学活动)发生的突发事件、事故,在当地安委会的领导、指挥下,由教育行政部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处置。
(二)对影响学校(幼儿园)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涉及多部门、跨乡镇影响重大的事件,在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指挥下进行处置。
(三)对群体性骚乱、冲击校园、重大群体性学生械斗、师生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恶性;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事故;影响重大的爆炸事件,配合县公安部门进行处置。
(四)“”及其他活动方面的重大紧急情况,配合县防范和处理问题办公室进行处置。
(五)因民族问题引发的重大紧急情况,配合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进行处置。
(六)师生群体性上访、越级来市或赴省赴京上访及异常上访事件,配合部门进行处置。
(七)重特大校舍倒塌事件,配合建设部门进行处置。
(八)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配合交通、交警部门进行处置。
(九)重特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工作,配合卫生部门进行处置。
(十)锅炉、压力器等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重大紧急情况,协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处置。
(十一)暴雨、洪水、台风、干旱、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引发的紧急情况,在抗灾指挥部、防汛防旱指挥部等机构统一指挥下处置,并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十二)重、特大紧急情况发生后,主管职能部门暂不明确的,根据县领导指示,协调确定的牵头部门进行处置。
第五章善后处理
第十五条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中毒)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幼儿园)稳定。
第十六条对伤亡学生的赔偿依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六章调查与结案
第十七条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开展调查工作,查清事实,查明原因,限期报结。
第十八条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坚持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事件)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事件)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干部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即“四不放过”原则。
第十九条重、特大事故(事件)的调查由市级组织进行,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抽调力量协助调查取证工作。事故(事件)调查组向发生事故(事件)有关单位、现场证人及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取证、索取有关材料,各有关单位、人员应无条件的给予积极的配合,无保留的提供有关资料、证据和调查组要求的其他资料,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事件)的调查。
第二十条由省、部级组织调查的重、特大事故(事件),县政府、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抽调力量,协助进行各项调查取证工作。
第二十一条重特大事故(事件)的结案工作在调查工作结束之后进行,坚持违法必究、责罚相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碍、干涉对事故(事件)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工作。
第七章纪律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都必须遵守本紧急情况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事件),必须把处置重特大事故(事件)放在第一工作位置,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发生特大事故(事件)时,主要领导如遇有会议或其他公务活动应立即停止,不在当地一时不能赶到现场的,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回,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可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在处置紧急情况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奋力抢救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
(二)在危险关头,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抢救学生和教职工有功者;
(三)及时准确报送紧急情况,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
(四)为处置紧急情况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
(五)其他有特殊贡献,成效显著者。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紧急情况发生后,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紧急情况以及不及时续报进展情况,延误处置或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二)对发生的紧急情况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三)在处置紧急情况工作中不服从指挥,不负责任,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四)领导干部未按时到达现场组织应急处置的;
(五)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六)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够等原因,导致紧急情况对外报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七)其它危害应急处置工作的。
第八章附则
1安全事故(事件)时有发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中小学、幼儿园发生涉及师生安全的案件(事件),特别是刑事治安案件在社会上极易造成震动,也会给政府和学校造成负面影响。从调查看,近三年该市中小幼校园内发生比较突出的安全事故(事件)依次有:意外伤害、饮食卫生、交通、学生暴力及火灾事故,如图1,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2制度体系不够科学,安全理念缺乏前瞻性
近年来,中小学、幼儿园制定出台一些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现有制度内容看:在消防、治安、用水用电,安全检查、秩序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硬性要求较多,体现服务理念较少,且存在着不系统、不全面,不易操作等问题。从校园安全管理理念看:缺乏科学有序地全程安全管理理念。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前缺乏主动预防措施,事故发生后善后及恢复工作还不够;有的学校尚未建立比较完整的校园安全预防、管理、应急、处置等制度体系;有的学校应急处突制度本身设计存在缺陷,其结构、内容、层次不尽合理,职能、责任不够清晰等。
3安全管理认知上有差异,安全责任未能完全有效落实
(1)学校层面。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各级学校设立法制副校长,配合政府及公安机关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但一些学校认为校园安全主责在公安机关,学校在其承担主体责任的认识不够。(2)教师层面。一部分教师缺乏对学生安全的正确认识,日常教学中未将学生安全摆在突出位置。调查中有20%教师认为没有必要与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17%教师认为在组织教育教学和其他活动中学生发生了安全事故,自己无相关责任。最终形成了在校园安全认知上错位和不足,导致了安全责任的不明晰和安全意识缺失,安全责任未能完全有效落实。
4教师安全工作职责明晰不够,未形成有效合力
维护校园安全是全体教职工的责任,班主任更是校园安全工作队伍的中坚力量。安全管理人员主要承担校园治安、消防、交通、学生安全教育培训及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而教师主要承担学生思想教育、学生动态与行为表现观察、学生危机事件预警等工作。但实际工作中,校领导、安全管理者、班主任及代课教师等职责明晰不够,还存在着互相推诿扯皮现象。
5学生安全教育重形式,缺内容、方法和系统性,培训演练欠缺
幼儿及中小学生年龄小,生活阅历浅,自我保护和财产保管能力差等。但当前学校安全教育存在着“活动化”、“口号化”现象,缺乏有计划性、系统性、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首先,安全教育形式单一。一些学校未对学生能接受教育方式进行调研梳理,安全教育主要是材料发放和“大班”授课形式为主。据调查,该市分别有39%、25%和14%的学校利用大会、升旗仪式后和课间操前后开展安全教育,如图2。其次,安全教育内容枯燥,缺乏系统性。各校承担安全教育课老师非安全专业毕业,且自身缺乏系统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只能是照本宣科,与学生之间缺乏互动。小学到高中,各年龄段孩子心智、理解能力和文化素养不尽相同,未分类制定教育计划,内容有限、针对性不强。再者,安全培训演练欠缺。老师说百遍不如实操练一遍。据调查,全市定期开展消防、地震等疏散演练学校只占51%,35%受访者表示其学校偶尔有,还有14%的受访者表示学校没有或不知道,如图3,可见学校安全培训演练欠帐较多。
6安保专业力量明显不足,安保人员精力投入不够
调研中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占比25%,保安员占比15%,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比例明显偏低,如图4;在安全工作量考核上: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只有35%,考核安全工作量学校占比明显偏低,如图5;安全管理人员(保安员除外)花在安全工作上的时间:超过2/3的人比例为44%,其余投入到安全工作时间不足一半,如图6,再之,只有66%的安保人员接受过岗前培训,且培训仅局限在消防、治安方面。
7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设施等维保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个别学校围墙设置过低,外来人员很容易翻墙进入;一些学校门窗、护栏有破损,电路、电器设备未定期检修检测;部分学校消防设施、设备未能完好有效运行,灭火器数量不足,老旧建筑物无消火栓和送风排烟装置等;特别是郊区县大多数学校,仍未将视频监控、消防报警及防盗报警等主要安防设施建设纳入到校园整体规划中;已建设的监控系统未做到校园全覆盖。由于安全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安全设施、设备维保工作不到位。一些学校维修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甚至没有,有的学校监控摄像头老化导致画质不清,有的学校存在灭火器材生锈甚至失灵,消防供水管网无消防用水等现象。维保经费缺乏,维保频次降低,安全设施、设备得不到及时保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已经发生案件不能起到应有的技术上证据保障支持,如图7、8。
8校园安全防范压力增大,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足
中小学、幼儿园人员密集,且中小学生或幼儿防范能力弱,又是社会关注的群体,个别社会极端分子和分子瞄准了中小学、幼儿园,致使中小学、幼儿园成为极端暴力和恐怖事件的易发地,对当前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提出了新挑战。校园安全防范措施与现实要求和社会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从问卷调查情况看:一是门卫值守工作有待加强。一些学校存在随意出入、无人值守现象;二是学校缺乏有效预警机制,信息研判能力有待加强。一些学校对敏感信息、苗头性信息分析研判不够,遇有突发事件未能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存在迟报、漏报等现象;三是应急体系不健全,应急保障水平有待提升。一些学校存在防护器具等应急保障物资储备不足、配备不到位,应急预案编制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预案缺乏演练等问题;四是应急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些学校校园应急安保人员未开展系统安全知识学习、专业培训等。
9校园周边隐患多,综合治理仍需加强
食堂食品采购承诺书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要求,做好幼儿园的安全防护体系和安全制度建设,充实和完善安全设施设备,切实履行对幼儿的安全监护责任,确保每个幼儿安全、健康、快乐成长。严格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制订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园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幼儿园的一切安全工作。我将不断加强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幼儿园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二、加强园舍和设备的安全管理
1、幼儿园周边环境安全、卫生,无危险设施。不使用危旧园舍和建筑质量不合格园舍,活动场所、栏杆、围墙、栅栏等符合安全要求。每年三月、九月进行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整改措施和记录。如果出现无法整改的,立即封闭并撤离幼儿。
2、购置设备和玩具,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和卫生标准,经常组织人员对各种设备和大型玩具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换、淘汰过时和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和玩具。
3、严格执行卫生安全消毒制度,按要求定期对幼儿的用具、玩教具进行清洗、消毒。
4、加强用水用电用火安全。保证幼儿饮用水安全。园内电线经常检查,防止电线脱皮,防止漏电、触电,不使用不合格电器。活动室、寝室等要符合消防要求,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
三、如设食堂,一定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幼儿园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保持清洁卫生,做到三防,即防尘、防蝇、防鼠;炊具和幼儿餐具要按要求及时清洗和消毒,防止病从口入。
2、制订和落实食品采购制度。幼儿的食用点心、大米、蔬菜、食用油等定点采购,采购食品留样冰冻48小时。严禁采购劣质和过期的食物,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四、加强对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
幼儿园教职员工的聘用严格按对其任职资格的规定执行,并按要求定期对教职工每年至少进一次行健康检查和岗位培训,对不适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五、其它安全管理
1、加强卫生保健工作,每天晨、午检率达100%。定期为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并作好记录。加强幼儿用药安全,幼儿园备用药品和幼儿自带药物不得放置在幼儿能接触到的地方。
2、制定幼儿安全接送制度和教师交接班制度,严格使用幼儿接送卡,避免幼儿走失和冒领。
3、切实做好园内外师生集体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园内集会、运动会、文艺演出,由园长批准进行。户外活动须有序、安全、进行,避免拥挤发生事故。未经教育局批准,严禁幼儿园到园外组织或参加各种大型活动。
4、实行社会、家庭与幼儿园安全共建制度。聘请公安、司法人员担任幼儿园法制副园长,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法制教育。
5、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制定幼儿园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师生开展消防、应急疏散、紧急救护等演练活动,对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及设施进行有效监测,建立幼儿园安全巡回检查制度,确保在园幼儿的安全、健康。
6、制订并执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幼儿园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预案进行紧急、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不得瞒报。
幼儿园如出现安全事故,将主动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办园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
食堂食品采购承诺书二为保证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餐饮业良好的用餐环境,本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食堂食品安全规范,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发现有妨碍食品安全病症的,立即脱离工作岗位。
三、保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四、严格遵守食品加工制作规程,食品烧熟煮透,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确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
五、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采购和使用下列食品:
1、变质、油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味、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检验、检疫或者不合格的肉类及肉类食品。
3、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4、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食品。
5、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6、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六、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七、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积极配合相关监督部门调查处理,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得迟报、瞒报。
八、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食堂食品采购承诺书三为加强幼儿园餐饮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师幼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幼儿园园长是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并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日常管理。
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四、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幼儿园食堂应有食监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六、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保证食品安全。完善食品留样制,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产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马铃薯、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进入食堂;不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
八、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建立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九、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本次培训就儿童心理与行为问题及早期干预、幼儿园膳食结构与管理、幼儿常见传染病的辨别与防控及过敏特殊儿的管理、幼儿园体弱儿、肥胖儿的管理、幼儿意外事故的急救方法等多方面展开讲解。通过本次培训,我明白了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保健老师,就要从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常见意外事故预防处置、消防安全知识及应急处理、儿童常见传染病及预防开始;明确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职责及相关制度、膳食营养调查、卫生保健科研等方面知识。虽然我并不是园内专门的保健老师,但是通过本次培训,我还是受益匪浅。
通过本次的培训,我意识到作为一名幼儿教师,要关注到幼儿方方面面的卫生保健问题。每天从幼儿入园晨检、进班、进餐、入厕、户外、午睡、离园等几大关口入手,对幼儿加大护理,关照、关注幼儿的成长变化,在生活中、学习上、心理上给予幼儿帮助、照顾、沟通疏导。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建立班上一日常规生活制度,让幼儿做到动静交替,应做到既有限定又有弹性,保证幼儿在原有的水平上得到发展。原来我忽视了幼儿园体弱儿的这个问题,但通过这次培训,我了解到了关照体弱儿在幼儿园保健工作中的重要性,所以在日后每天的工作当中我会加强体弱儿的管理,例如我班的赵稼筠小朋友,我就要多观察、多照顾他。其次要做好预防疾病的各项工作,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如有发热、皮疹、眼睛红肿等,尤其是流行性传染病高发期(如手足口等)应该更加严格执行卫生保健制度,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严格执行消毒制度。
幼儿园的保健工作涉及到很多的细节问题,如:随时提醒幼儿按正确程序洗手、注意进餐速度,饭后漱口,注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提醒幼儿根据天气情况穿脱衣服等。开展健康教育、以及安全自我保护教育教学;每天从幼儿入园晨检、进班、进餐、入厕、户外、午睡、离园等几大关口,对幼儿加大护理,关照、关注幼儿的成长变化,在生活中、学习上、心理上给予幼儿帮助、照顾、沟通疏导。要做好各项保健工作,其主要是耐心,细心的对待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