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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个聚焦,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
2020年以来,县紧紧围绕2020年全省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工作整体布局,狠抓脱贫攻坚收官“五大战役”的落地落实。
(一)聚焦重点区域,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科学制定《21个专项扶贫实施方案》《深度贫困乡镇2020年脱贫任务》《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实施方案》等文件,整合攻坚资源,强化攻坚举措,狠抓力量倾斜、狠抓措施制定、狠抓项目实施、狠抓挂牌督战、狠抓督导检查,确保圆满完成114户贫困户脱贫任务“最后一公里”。
(二)聚焦三个层面,打好问题整改“突击战”。先后召开3次县委常委会、3次领导小组全体会议、4次办公室例会,确保问题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同时,按照核定措施、确定效果、议定成果、审定结果、认定销号“五定”工作法,从大排查发现问题、中、省反馈问题和近期自查问题三个层面,开展问题整改清零工作。
(三)聚焦四个不摘,打好巩固成果“持久战”。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制定《持续深化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方案》、《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脱贫攻坚“回头看”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投入资金25049.76万元,安排项目355个,对已退出的129个贫困村、3194户14959名脱贫人口和4户脱贫监测户、19户边缘户,分类别、分区域开展差异化、精准化扶持。同时,按照“3+3+n”工作法,持续开展扶智扶志活动,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
(四)聚焦全面小康,打好总结宣传“舆论战”。一是围绕工作大局,聚焦脱贫攻坚理念和政策宣传,运用通俗易懂的形式,依托“4+2”宣传机制、农牧夜校、“小蜜蜂”播放器等平台,形象生动地向干部群众宣传宣讲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论述;二是立足主流阵地,集结各方面的宣传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明确职责分工,实行任务分解,全面加强脱贫攻坚信息谋划、经验总结、案例收集,宣传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宣传脱贫攻坚给贫困村贫困户带来的新变化。
(五)聚焦有机衔接,打好相对贫困“破局战”。积极探索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有机衔接,按照“1+6+n”的工作思路,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7)》、6个专项规划以及7个重点乡镇规划,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将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逐步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的常态化帮扶措施,将现有特惠帮扶政策逐步向普惠性民生政策准变,升级、扩大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标准、范围,确保实现解决绝对贫困向解决相对贫困的重心转移,着力构建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二、七个突出,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
自2014年以来,县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委系列决策部署,着力抓实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等各项工作,确保了脱贫过程扎实、脱贫成果真实。
(一)突出增收渠道,打好“两不愁”攻坚战。做深做细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社会保障兜底等工作,确保3304户15431名贫困人口人均收入超过2020年4500元的脱贫标准。在产业扶贫上,立足“大中小、长中短”产业发展思路,抢抓机遇,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助推脱贫奔康,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在就业扶贫上,充分挖掘保洁员、护林员、巡河员等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通过对口帮扶、以工代赈等方式加大劳动力转移;大力开展技能培训,提升贫困群众致富奔康能力。在消费扶贫上,用好“扶贫”公益商标标识和扶贫“832”平台,采取线上、线下销售的方式,深入推进消费扶贫。在社会保障兜底上,全面落实农村低保政策;实施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重点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
(二)突出提质增效,打好“资金项目管理”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各项会议精神,在项目清理上,组织县财政、发改、教育、卫生健康等行业主管部门,系统清理资金项目、做到扶贫资金项目家底清;全面收集整理资料、做到扶贫资金项目情况明;及时更新数据信息、做到系统数据完整真实;优化项目管理流程、依法合规加快项目实施。在项目库规范完善上,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将每个年度的扶贫资金项目统计表锁定的项目及资金规模与脱贫攻坚项目库进行比对,做到录入项目库的扶贫项目与实际实施的扶贫项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六)突出政治引领,打好“问题整改清零”攻坚战。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把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高位推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精心谋划、身体力行,抓部署推进、抓督导落实。同时,建立“县级负责、县攻坚办统筹、乡镇和行业部门落实”的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和督导检查机制,推动问题整改清零工作落实落地。
主要奋斗目标是:完成农村扶贫解困人口84484人;劳务扶贫培训转移输出3125人;完成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
具体工作措施是:
一、抓住机遇,坚持认识早统一,规划早制定,项目早实施,投入早到位。
认识早统一: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精神和中央扩大内需的一系列重大举措,为扶贫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各级扶贫机构务求做到认识早统一,用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扩大内需的精神以及扶贫解困的精神统一广大扶贫干部和贫困群众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历史责任感,开创扶贫工作新局面。
规划早制定:认真搞好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是实施好扶贫项目的前提,各项扶贫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务求及早制定,既为争取更多扶贫项目,又为实施好扶贫项目打下坚实的基础。
项目早实施:要认真按照上级的要求,对确定的扶贫项目及时实施,做到当年项目,当年实施,当年竣工,当年发挥效益。
投入早到位:扶贫解困必须有足够的投入,对当年要脱贫解困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投入必须及早到位,真正使扶贫投入到位及时,发挥效益及时。
二、突出重点,着力项目选择好,机制运用好,形象打造好,扶贫效益好。
项目选择好:项目选择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和效益,选择扶贫项目,要坚持做到先难后易,尊重群众意愿,遵循客观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原则,突出经济支柱产业培育,确保扶贫项目实施直接覆盖贫困人口,惠及更多贫困人口,通过项目实施使贫困人口长期稳定的受益,为脱贫解困创造条件。
机制运用好:实施扶贫项目,要充分发挥各项机制的作用,坚持实施竞争入围确定项目实施地机制,坚持对绝对贫困人口首先予以扶持机制,坚持项目公示公告制,坚持重大项目实施实行招标投标机制,坚持扶贫资金县级报帐制,坚持项目竣工验收制,坚持项目资金审计制,坚持项目实施督查督办制,坚持项目资金整合制,坚持项目实施联系责任制,坚持参与式扶贫,用充满活力的工作机制,推进项目实施,促进项目实施效益的提高。
形象打造好: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加强指导和督查,使每一个扶贫项目实施都有一个好的进度形象,质量形象和效益形象。
扶贫效益好:检验扶贫项目实施好坏的标准,就是要体现在总体效益要好,直接扶持贫困人口的效益要好,短期效益好,中长期效益也要好。
三、真帮实扶,务求扶持对象落实,扶持政策落实,扶持措施落实,扶持责任落实。
扶持对象落实:要通过准确细致的工作,确定扶持对象,并对扶持对象实行建卡立档,纳入微机管理,动态管理。
扶持政策落实:要认真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把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扶持政策,包括财政扶持政策,金融扶持政策,社会扶贫政策等,逐一落实到位。
扶持措施落实:对当年要扶贫解困的贫困人口,扶持的具体项目,具体投入,具体时间,具体帮扶责任单位和人员,逐一确定,从而达到每一个扶贫解困的人口都有看得见的扶持措施。
扶持责任落实:对扶贫解困对象,要确定各级帮扶人员的责任,达到责任明确,奖惩明确。
四、强化管理,做到项目管理严,程序管理严,质量管理严,资金管理严。
项目管理严:一经规划确定的扶持项目和规划实施方案,做到不随意调整实施地区,不随意调整变动项目,不随意调整扶持补助标准,不随意调整实施工期,从而使项目实施后,群众满意,各级政府满意。
程序管理严:严格的选择项目申报、规划管理、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程序,是确保项目规范运作的必备条件。所有的扶贫项目都必须坚持按照规定程序运作,并体现于项目管理的每一个细节之中。严禁不规范的操作,努力使扶贫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质量管理严:质量是项目的生命,各级扶贫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管,确保每一个扶贫项目不出现项目实施工期拖延,项目实施质量低劣。
资金管理严:所有扶贫资金都必须坚持严格遵守项目资金用途规定,严格使用管理程序,严格审核,及时报帐,坚决杜绝一切违纪违规行为。
五、顽强拼搏,努力达到争得更多的扶贫投入,争建更多的扶贫优良工程,争创一流的扶贫工作队伍,争取扶贫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争得更多的扶贫投入:认真做好扶贫项目规划和储备,积极向上汇报,争取更多的扶贫投入;切实加强汇报协调,争取整合更多的资金和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扶贫,把社会各界的资源更多地引导到贫困地区,帮助贫困人口。
争建更多的优良扶贫工程:要认真总结扶贫项目实施中的经验教训,加强对扶贫项目实施中的检查指导,采取各种措施,激励各扶贫项目实施单位,精心实施扶贫项目,力求使所有的扶贫项目都达到合格工程,争取更多的扶贫项目建成优良工程。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财农〔2001〕93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财政扶贫资金,包括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我旗的扶贫专项资金以及纳入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的用于扶贫的其他资金(含财政扶贫资金存储利息)。
第三条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是指扶贫项目实施(施工)单位根据批准的年度财政扶贫实施项目计划、项目实施责任书、项目实施合同书,提出用款计划并附有效报账凭据,按规定程序报请财政部门核拨资金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财政扶贫资金实行旗级财政报账制管理,财政部门是报账提款的基本核算单位,依据有关制度行使报账制资金的核算管理、项目审查监督和检查验收等权利。
第二章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及管理
第五条财政部门要按有关规定设立财政扶贫资金核算专户。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户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
第六条财政部门收到上级调拨的财政扶贫资金后,应连同本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拨入财政扶贫资金核算专户。
第七条财政扶贫资金专户资金支出,必须按本办法规定的报账程序申请拨款,非财政扶贫资金不得借用财政扶贫资金专户。
第八条财政扶贫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已批准的扶贫项目,不得挤占、挪用或随意调整。
第九条财政扶贫资金核算专户产生的存储利息应全部转为扶贫资金,当年专户结余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第三章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程序
第十条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录入工作是执行报账制的入口。旗扶贫项目主管部门新产生的扶贫资金、项目,应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及时批复、录入“系统”。对录入“系统”并已启动的财政扶贫项目,财政部门要在“系统”中及时作报账处理,如实反映项目执行进度。
第十一条财政扶贫资金拨付必须坚持同项目计划衔接,与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挂钩的原则,根据项目计划实施需要由项目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旗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预付最高不超过30%的项目启动金,余款根据报账情况和项目工程进度分批拨付。
第十二条扶贫项目实施单位是财政扶贫资金的报账人,政府有关部门或苏木(镇)政府、示范园区管委会作为扶贫项目实施单位,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应与其签订项目实施责任书。采取招投标方式公开选择扶贫项目实施单位的,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应与其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书。需要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当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三条项目单位申请拨付资金时应向财政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按照项目规定程序编制并获准的项目立项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计划任务书。
2、属工程承包项目,需提供施工单位与旗扶贫项目主管部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含工程预算);已招标的,还应提供中标通知书。
3、旗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应填制扶贫开发重点建设项目(工作)进度半月报表;属工程类的,还需提供由监理签署意见的监理报告,必要时还需提供相应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4、旗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填制的《专项资金申请表》包括申请单位、项目名称、专项资金文号及资金情况、项目内容、完成情况等内容。经财政局业务股室、财政部门主管领导、分管旗长签署审核、审批意见后,作为财政部门下达专项资金指标的依据。
5、旗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填制的《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请拨单》包括申请单位、项目批复文件、实施内容、申请金额等相关内容,经财政部门分管领导、会计主管签字后,作为财政局业务股室拨付资金的依据。
第十四条项目实施单位应按建设进度,及时向旗扶贫项目主管部门申请报账。旗扶贫项目主管部门根据现场查勘情况,按照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责任书(或项目实施合同书)和项目施工进度,及时填报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申请单,并附有效支出票据和审核意见到财政部门报账。财政部门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拨付资金,不符合规定的退旗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补充完善。
第十五条财政扶贫项目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为确保项目施工质量,财政部门商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扣留项目投资概算中财政扶持资金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后,待盟、自治区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出具竣工验收意见书。如无质量问题,经项目实施单位申请、旗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同意,财政部门凭签署的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审批、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如果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由旗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责成项目实施单位按项目实施责任书(或项目实施合同书)要求限期整改,并由财政部门将质量保证金转作维修费用,按程序和要求及时拨付。
第十六条报账金额以批复的扶贫项目投资计划数为限。如有节余,可按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项目竣工后,旗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及时组织财政、审计、行业部门进行项目的初验和终验,并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审计部门出具资金使用审计意见书,财政部门凭上述意见书,按项目财务决算拨付除项目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剩余资金。
第十八条各部门在财政扶贫资金报账中的职责:
1、财政部门负责扶贫资金的收支管理、会计核算、帐务处理、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旗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计划管理、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和费用支出的审查工作。
3、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按项目建设计划进行建设、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按规定使用资金、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准备报账材料、提供项目资料、建立会计档案工作。
第十九条以下情况,财政部门不予报账或拨付资金:
(一)未列入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
(二)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和凭证的;
(三)扶贫项目主管部门没有审签的;
(四)捆绑项目中其他资金不及时、足额到位的;
(五)违反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
(六)擅自变更项目内容的;
(七)其他不符合报账制要求的。
第四章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凭据
第二十条报账人向财政部门办理扶贫资金报账时应出具以下有效报账凭证:
(一)具有法律效力的项目实施责任书、项目工程决算报告、财政扶贫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
今天,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召开全县草地生态畜牧业种草养畜科技扶贫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项目实施工作情况,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强化措施,扎实抓好项目的实施。县委王书记在百忙中亲临今天的会议指导工作,将会更加坚定我们的信心,明确工作目标,促进工作迅速走上良性发展轨道。希望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回去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草地生态畜牧业与*模式
我省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但生态环境保持相对较好,必须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同时,加快转变生产模式和行为模式,走一条依靠自然、利用自然又保护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互动发展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为此,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设生态畜牧业大省”的战略目标,实施生态畜牧业种草养畜科技扶贫项目就是实现“建设生态畜牧业大省”的一条有效途径。
围绕建立“生态畜牧业大省”的总体目标,省委、省政府要求按照“*模式”加大草地生态畜牧业的发展,20*年,把石漠化较为严重的20个县作为科技扶贫示范性,实施种草养畜科技扶贫项目。每县每年补助资金500万元,从次年起为600万元,连续支持五年,发展种草养羊。今年,在原来20个县的基础上,又新增13个县,通过滚动发展,从而逐步形成黔东、黔南、黔西、黔北和黔中五大片区种草养畜规模,逐步形成畜牧大省。同时,林树森省长要求在各片区建立加工生产线和技术服务体系,发展好实施好这一扶贫产业,并要从根本上解决产业发展的延续问题,解决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我县在王富玉书记的亲自关心、亲自过问下,得到省政府的许可,成为今年新增的13个项目县之一。
所谓*模式就是:一是“基地带动模式”。即成立草地畜牧业中心,配备技术干部,建立能繁母羊良种示范基地,带动其它农户共同发展。二是“滚动发展模式”。即“中心+养羊协会+农户”模式。利用省扶贫办支持睛隆的种草养羊科技扶贫项目资金,由县扶贫部门牵头,县草地中心实施项目和技术服务、销售,由农民出土地、出劳力,自己建草场,在中心的指导下进行放牧、守牧和草地管理,增加的羊群,中心与农户按比例分成,每年结算一次。同时,草地中心负责帮助项目实施村建立养羊协会,由协会负责协调解决农户之间的矛盾、搞好草场以及羊群的日常管理,参与中心的销售,并提取日常管理费用。三是“集体转产模式”。即整村推进,彻底改变原有产业结构的形式。选择比较边远、贫困程度较深、基础设施薄弱,但土地面积较大、荒山较多的地区,发动农民将土地全部拿出来统一规划、统一种草、分片管理、分户饲养、分户核算,引导农民由种植业转向养殖业,由农民向牧民转变。四是“小额信贷发展模式”。主要是对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和经济基础较好的农户,由中心向银行担保,为每户农户贷款5000-6000元发展种草养羊。五是“自我发展模式”。
即以土地入股或被中心吸收的农户,经过3-5年的发展后,对羊的饲养管理、疫病防治、草地管理都能熟练掌握,并有一定数量的自有羊群后,凡不想隶属于中心,要求自己饲养的农户,中心每年无偿负责春秋两季疫苗注射,8个月更换一次种公羊,并负责商品羊的销售,提取农户利润的1成作为技术服务费,其余9成归农户。经过几年的努力,*成功地探索了喀斯特地区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有机结合,依靠科技脱贫致富的成功之路;探索了促进农村就业结构和生产结构调整的有效途径;探索了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有效形式;探索了农村综合改革的有效做法。这既是农业科学技术应用的整合,又是基层农技推广的改革,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实践,被中国工程院概括为“*模式”,并在全国推广。他们采取的主要做法是:一是政府引导,企业带动;二是科技支撑,服务保障;三是建好基地,多极辐射,做到四统一“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实施方案,统一技术要求(包括品种、圈舍布局及技术服务)”,达到四配套“每个示范点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技术人员、生产设施及技术设备相配套、相适应、资源共享”,节省投资,提高生产力;四是整合资源,强化管理,除投入财政扶贫资金外,发改、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大力支持,按照“统一规划,渠道不变,任务不变,集中使用,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用出好效益。
可以说,“*模式”的成功,政府主导是根本,龙头带动是关键,协会组织是基础,多方支持是保证。它较好地破解了生态脆弱地区农村贫困与生态退化恶性循环的怪圈,拉开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的序幕,充分体现了生态修复与扶贫开展、农民增收的有机结合,为我们提供了现代农业、生态农业的思路雏形,形成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共羸,形成了“政府主导,龙头带动,协会组织,多方支持”的良好运作模式。我们要结合我县的实际,充分加以借鉴和运用,努力促进我县生态畜牧业种草养畜科技扶贫项目实施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项目启动以来的基本情况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工作部署到位。3月15日,我县接受任务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和县长亲自听取汇报,并在3月21日的县委第五次常委会议上进行了专题研究,初步确定在*、*、*、*、*5个乡镇实施种草养畜项目(后经深入考察、调研,确定在*、*、*3个乡镇实施种草养羊项目,在*镇建立良种繁殖场一个),并由县财政解决种草养畜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万元。同时,决定在县扶贫办设立县草地畜牧业发展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2名,并抽专人负责项目实施。
二是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措施具体。项目启动后,县里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的县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化扶贫项目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县种草养羊草地生态畜牧业科技扶贫项目实施方案》。3个项目乡镇也相应成立了草地生态畜牧科技扶贫种草养羊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规划、实施、协调、后续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并明确了专人分管。项目开始实施后,县草地中心工作人员认真落实并组织实施种草养羊项目,采取定人分片责任制的方式,进驻项目乡镇开展督促、检查、指导。3个乡镇分别采取集中喂养、集中与分散喂养相结合、分散喂养等方式,落实了项目实施农户,并与农户签订了种养合同。
三是项目宣传发动到位。县人民政府于3月24日召开了项目乡镇启动工作会议。各乡镇也分别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群众大会,大力宣传国家、省、地有关草地生态畜牧业科技扶贫项目的政策、法规,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种养。通过广泛地宣传发动,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种养积极性,262户农户与县草地中心签订了种养合同。
四是项目教育培训到位。项目启动后,县人民政府于4月29日召开了全县草地畜牧业种草养羊项目动员暨技术培训会,对所有项目实施乡镇分管领导及专业管理人员进行了项目政策和技术培训。同时,县草地中心还聘请省草科所的专家深入项目乡镇,采取集中和分散等形式,分别对养殖户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确保了项目实施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五是认真开展督促检查。项目启动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非常关注,多次过问项目实施情况。县扶贫办、县畜牧局、县草地中心多次深入项目实施乡镇督促、检查、指导工作,确保了项目的实施质量。5月29日、6月5日,县人民政府分管县长率县政府督查室、县扶贫办、县畜牧局及县草地中心办公室人员等,采取一听(听取汇报)、二看(看相关资料和实地查看)、三走访(走访种草养羊户)的方式,对胡家湾、亭子坝、瓮溪3个项目实施乡镇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加大了项目的实施力度。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近期的工作督查发现,我县草地生态畜牧业种草养畜科技扶贫项目的实施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有的乡镇领导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不够具体,特别是对以物投放的项目实施方式认识不够,导致后劲不足,极个别地方侧重于发展养殖大户,违背了扶贫项目资金必须用于贫困农户,户均20亩草、20只羊的规定和二者必须统筹兼顾,带动多数农户滚动发展的方针。
二是有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实际到位不够,项目前期宣传发动不到位,导致农民对相关政策和规定了解不够,种养积极性不高。
三是种草面积不足,尤其是连片种植面积不大。种草土地多是耕种多年的熟土,没有充分利用荒山草坡,再加上播撒不均匀,管理不及时,导致种草质量不高。截止6月5日,全县共发放草种4200亩;发放肥料160吨;实际完成种草面积2670亩,仅完成发放数的63.6%,完成全年任务数10000亩的26.7%。
四是羊舍建设进度缓慢,建成的羊舍相对较少,且部分羊舍建设不规范。截止6月5日,全县共有建成和在建羊舍4105m2,占任务数的82.1%。
五是由于是第一年启动实施,经验不足,有的乡镇对项目的规划不够合理,存在区域性整体规划不够、分散发展的现象。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推动全县草地生态畜牧业种草养畜科技扶贫项目实施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草地生态畜牧科技扶贫种草养羊项目是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创建生态畜牧业大省、实现生态文明战略目标的一个有效途径。我县生态植被较好,在养殖方面有一定的基础,被省委、省政府定为实施草地生态畜业种草养羊项目的33个县之一。项目实施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今后五年该项目在我县的连续实施、滚动发展。因此,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草地生态畜牧业,扎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项目乡镇要高度认识实施草地生态畜牧业种草养畜科技扶贫项目对促进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组建一个强有力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挂帅,明确专人分管;要结合本辖区实际,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抓好项目实施工作。同时,要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加强对项目有关政策的学习、领会和掌握,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科学决策水平,推动项目健康发展。
(二)积极发展生态畜牧业。要按照建设现代农业、生态农业的要求,充分发挥我县良好的自然生态、气候资源等优势,抢抓国家在西南省区实施发展草地畜牧业的机遇,因地制宜,主动出击,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深入发动群众,充分利用荒山草坡和部分高坡地种植牧草,大力发展生态畜牧养殖,重点抓好养羊、养牛、养猪、养禽等项目的实施,增加牛、羊、猪及禽的存、出栏量,通过实施滚动发展,在今后几年不断扩大项目乡镇和种养农户,积极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县发展实际的对接国家产业政策的以“种草养羊”为主的生态畜牧产业发展路子,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
(三)扎实抓好“种草养羊”项目实施工作。各项目乡镇要结合本辖区实际,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抓好项目实施工作。一是要认真抓好已种牧草的田间管理,严格按规范要求搞好羊圈建设,协助、指导农户抓好养羊协会组建及后续服务工作。二是要扎实抓好秋播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顺利完成10000亩的种养任务。6月底,县人民政府将对3个项目乡镇进行再次督查。三是要切实抓好防疫工作。目前,首批基础母羊近800只已入栏,各项目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羊群的防疫工作。要组织畜牧技术人员加强对农户及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的“防疫”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落实责任,加强疫情监测及防疫工作,力争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切实把各项防疫措施落到实处,严防各种疫情发生,确保项目实施的安全性。
(四)积极开展农民产业化技术培训。农村经济要快速发展,必须积累人力资本。而农民是农村经济的主体,是农村生产力中最活跃、最富有创造活力的因素,要发展农村生产力,保持农村经济社会持续繁荣和稳定,关键是要提高农民文化、技术和思想道德素质。因此,对农民实施产业化技术培训是实现现代农业和生态农业,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一个有效途径。我们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创建生态畜牧业大省”的战略目标,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大力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种养技能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批有文化、有技术、会管理的新型农民,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全县生态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五)抓好扶贫贴息贷款及后续服务工作。“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扶贫贴息贷款是政府扶贫的一项重要措施,它能有效的帮助贫困农户解决温饱、增加收入。各项目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对那种有一定养殖基础、种养积极性高,又确实有困难的农户,要采取“政府贴息”的方式,帮助农户解决资金困难和问题,鼓励广大农民积极参与种养,促进传统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变。同时,要加强生态畜牧产业的后续服务工作。县草地中心要严格实行“中心与农户利益联动”机制,把中心技术人员的工资、资金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农户的经济效益情况挂钩,加强对种养户的技术指导。同时帮助项目实施村建立养羊协会,负责协调解决农户之间的矛盾,协调搞好草场及羊群的日常管理,参与羊的销售,帮助农民增收。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上级部门专项资金分类管理办法及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除正常经费以外,由本级财政预算内、外、财政专户拨付及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拨入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各项财政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资金范围包括:农业重点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退耕还林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资金、沼气池建设资金、县乡道路建设资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国债资金等。
第四条实行报账制的财政专项资金,必须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和工程进度进行报账。
第五条财政专项资金必须独立核算,实行专收专支,一律不得与部门(单位)经费混淆。
第二章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六条公共财政原则。财政专项资金属于公共资源,应服从政府宏观战略部署,应符合公共财政投资方向和方式,满足政府公共支出方面的需求。
第七条专款专用原则。财政专项资金必须按中、省、市、区批准的项目投资计划或区政府审批的项目实施方案集中使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或挪用。
第八条政府采购原则。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办理。降低工程成本。
第九条绩效考评原则。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制定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的“追踪问效”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区财政局是全区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各主管部门(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和乡镇应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计划,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和使用财政专项资金。
第十二条区财政部门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的主要职责:负责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参与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编制,建立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参与审定项目实施方案;下达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预算;选择财政专项资金报账的具体形式,组织实施资金报账工作,审批报账支出;参与项目招投标;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审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负责对建成项目形成固定资产的监交、监管工作。
第十三条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对财政专项资金负有监督管理职能,负责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标准文本)的编制,对项目进行评估论证;负责项目的计划执行,选择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实施责任书和合同书签订,审查项目实施方案,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工程效益进行分析报告;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费用支出进行审核,提出报账意见后,提请财政部门审批报账,对报账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第十四条项目实施单位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中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的各项规章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编制项目工程概预算和实施方案;按照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计划和区政府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办理工程与设备价款结算,控制费用性支出,合理有效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时上报工程进度和用款计划,按程序申请报账;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编制项目效益分析报告,接受有关部门对施工项目的监督检查和工程监理等。
第四章资金拨付程序
第十五条区财政部门必须设立财政专项资金专户。财政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计划拨付”的方式进行管理、采取转账方式办理支出,一律不得办理提取现金业务。
第十六条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项目主管部门(单位、乡镇)按项目批复计划和实施方案拿出资金使用计划,签字盖章后送交区财政局审核拨付。项目实施前期拨付总资金的30%,其余部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拨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工程完工决算后财政部门预留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完工交付使用1年后,如未发现质量问题,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同意,财政部门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十七条各项目主管部门(单位、乡镇)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专项资金时,必须填写“财政专项资金用款审批表”经项目主管部门(单位、乡镇)、财政部门审批后,由区财政局根据上级下达的文件指标和资金到户情况,下达拨款文件,根据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
第十八条为减少中转环节,提高效率,财政专项资金拨付采取“直通车”办法,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或供货商。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缓或停止拨付资金。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
(二)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的;
(三)资金未按要求实行专款专用的;
(四)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未按项目工程进度及时报账的;
(六)未按规定要求报送季度(分月)用款计划或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
(七)结算手续不完备,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的。
第五章资金报账程序
第二十条实行区级财政报账制的项目,区财政部门设立财政资金报账专户,项目实施单位将由项目工程技术员、工程监理、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的支出单据和相关会计资料汇总后报项目主管部门(单位),经主管部门(单位)项目主管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到区财政局报账,参照《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报账。
第二十一条对下列情况,财政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单位)不予报账:
(一)未经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
(二)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和凭证的;
(三)项目主管部门(单位)没有审签的;
(四)拼盘项目中其他资金不及时、足额到位的;
(五)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支出的;
(六)工程质量发生问题,经检查限期整改的而未整改的;
(七)扩大指出范围及支出项目不合理的。
第六章项目实施和调整
第二十二条项目批准立项后,由项目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执行。项目完工后,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审计部门提出项目审计申请,接受审计监督。
第二十三条项目主管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的项目实施责任书和项目实施合同书,应明确项目类别、名称、建设地点、建设期、项目总概算、责任人、违约责任及处罚措施等。
第二十四条财政专项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已批准的建设项目、不能挤占、挪用或随意调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项目,必须按原程序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调整使用。
第七章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财政、审计、监察部门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财政专项资金实施单位要按月及时向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报告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单位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可停拨项目资金或终止项目执行。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要配合上级或本级审计和相关部门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或检查。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使用专项资金的;
(二)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
(三)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
在乡人大,纪委的检查监督下,通过乡党委、政府的积极努力,项目实施村村社干部的共同配合、协调,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投工投劳的积极性,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了我乡2008年度项目收尾和2009年度项目的启动工作。
一、2008年项目实施完成情况
在2008年,我乡忠义村委会第五村民小组,后山村委会寒镜罗村民小组被列为区级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村,在挂钩领导和挂钩单位的大力扶持下,在区扶贫办的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项目实施村群众经过一年的努力,顺利完成了2008年所有实施项目。
完成的扶贫项目有:
(一)忠义村委会第五村民小组区级项目
为切实解决忠义村委会第五村民小组落后的交通环境状况,结合“要致富、先修路”的原则,根据忠义村委会第五村民小组实际,对原有的三条村道进行拓宽、铺砂及开挖边沟,现已改造村道2.5公里;人畜饮水项目:新建水池50m32座、
20m31座,埋设钢管2700m,铺设管道入户;产业结构调整:续断种植8亩,木香种植16亩;生猪养殖母猪24头,公猪1头。
忠义村委会第五村民小组区级整村推进项目投入资金28.8万元,其中:扶贫资金投入15万元,挂钩单位扶持资金1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及自筹折资3.8万元。
(二)后山村委会寒镜罗村民小组区级项目
1、水泥路建设:完成后山村委会寒镜罗村民小组2公里水泥卫生路,投入资金8.6万元。
2、人畜饮水项目:新建1m×1m×1m压水池2座,4m×4m×3m压水池1座,改造和更换原有的水管,更换1.5英寸钢管2050m,投入资金11.9万元。
3、活动场所建设:建设会议室3间,办公室3间以及活动场所墙面粉刷,厕所修缮,10套桌椅板凳购置,投入资金6.05万元。
4、篮球场建设:为促进该村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建设一块篮球场,两个篮球架,篮球场周边拦土墙及看台建设,作为寒镜罗村开展文体活动场所,投入资金3.6万元。
后山村委会寒镜罗村民小组区级整村推进项目共投入资金30.15万元,其中:扶贫资金投入15万元,挂钩单位扶持资金2.9万元,群众投工投劳及自筹折资12.25万元。
2008年,全乡共计投入资金58.95万元,其中:扶贫资金投入30万元,挂钩单位扶持资金12.9万元,群众投工投劳及自筹折资16.05万元。
二、2009年扶贫项目启动和实施情况
在2009年初,我乡羊见村委会建乐二组、金安村民小组,被列为2009年省级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村,忠义村委会烈足村民小组被列为2009年市级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村,龙潭村委会五箐明村民小组被列为2009年区级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村,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四个村所实施的项目已完成了项目规划和编制工作,现正在紧张实施中。
实施的项目有:
(一)羊见村委会建乐二组
1、水利工程:新修水利灌渠长794m,其中:扶贫资金投入6.96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0.9万元。
水泥渡槽长11m,合计投入资金0.11万元,扶贫资金投入0.11万元。
拦土墙长68m,高2m,宽0.8
m,合计投入资金1.31万元,扶贫资金投入1.31万元。
2、新建大桥:新建大河桥,长3.5m,宽3.2m,高2.5m,共投入资金1.72万元,
连心桥加固,长3m,由原来宽2m扩宽为3.2m,高2.5m合计投入资金1.31万元,其中:扶贫资金投入1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0.31万元。
3、基本农田建设:土坎坡改梯30亩,每亩补助500元,共投入资金1.5万元。群众投工投劳300个工日,折资0.9万元,合计投入资金2.4万元,其中:扶贫资金投入1.5万元,群众投工投劳0.9万元。
4、产业发展养殖业:购买种公水牛一头,种公水牛投入资金0.8万元,其中扶贫资金投入0.6万元,农户自筹0.2万元。
种植业:该村良好的气候条件,发展核桃种植80亩,40户每户2亩,补助资金300元/亩,群众自筹100元/亩,共投入资金2.4万元。其中:扶贫资金投入1.6万元,农户自筹0.8万元。
5、标志碑:建设一个标志碑,投入扶贫资金0.2万元。
羊见村委会建乐二组共计投入资金18.11万元。
(二)羊见村委会金安村民小组
1、水泥卫生路:新修水泥卫生路长173m,路宽2.4m,投入资金4.636万元。
2、水利工程:新修水利灌渠2000m,投入资金13.14万元。
3、蔬菜种植:该村良好的气候条件,发展蔬菜,水果玉米种植83.3亩,投入资金3.333万元。
4、基本农田建设:石坎坡改梯,用石坎砌田埂进行30亩农田改造,投入资金3.3万元。
5、标志碑:建设一个标志碑,投入资金0.2万元。
羊见村委会金安村民小组共计投入资金24.61万元。
羊见建乐二组、金安村民小组省级整村推进项目需要投入资金42.72万元。
(三)忠义村委会烈足村民小组
1、基础设施建设:村组公路建设长11公里,宽3米砂石路,共投入资金18.7万元。
2、桥梁建设:桥梁7座,共投入资金3.15万元。
3、涵管铺设:涵管38个,共投入资金1.255万元。
4、人畜饮水工程:50立方水池2个,30立方水池1个,共投入资金3.02万元。
5、产业发展:种植木香20亩,共投入资金0.6万元。
养殖种牛一头,种羊一只,种猪一头,共投入资金1.26万元。
忠义村委会烈足村民小组市级整村推进项目需要投入资金27.985万元。
(四)龙潭村委会五箐明村民小组
1、水利工程:4000m1寸胶管需投入资金1万元,4500m1寸钢管需投入资金9万元,合计投入资金10万元。
蓄水塘工程:新建4个50m3的灌溉水塘,需投入资金1.4万元。
2、公路建设:水泥卫生路长1500m,宽2m,厚0.2m,需投入资金9.6万元。
砂石路建设:对五箐明长500m,宽3.5m的公路进行路面平整,铺设砂石每米投入资金40元,需投入资金长2万元。
田间路建设:新建规格长800m,宽4m的田间公路,需投入资金9万元。
3、产业发展:购买种公黄牛、水牛各一头,种公黄牛、水牛投入资金2万元。引进种羊4只,投入资金1.6万元。
由于该村良好的气候条件,发展核桃种植100亩,投入资金2万元。
4、标志碑:建设一个标志碑,投入资金0.2万元。
龙潭村委会五箐明村民小组区级整村推进项目需要投入资金37.8万元。
我乡2009年扶贫开发项目共投入资金108.505万元。
三、效益分析
通过对这几个村社扶贫项目的实施,使得他们的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改观,一是道路建设项目的完成,拉近了与外界的距离,加大了这些村社与外界的联系,信息的交流得到了很好的实现。二是教育教学设施的完善,学生在德智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全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将进一步得到加强,充分体现了治穷先治愚,扶贫先扶智,基础设施优先,产业培育为重,救济扶贫为辅的指导思想。三是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畜牧业得到空前发展壮大,经济作物面积大幅度提高,增加了农民收入,为该村的脱贫致富提供了有利的保证。在这几个项目的完成后,项目实施村的经济、社会、精神得到了良好的发展,人均经济收入有望达到并超过965元以上,最终实现群众的彻底脱贫。
四、扶贫资金状况和管理
2009年我乡扶贫开发项目共计投入资金108.505万元,其中:扶贫资金投入60万元,挂钩单位扶持资金4.96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43.55万元。
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在党政集体领导下,乡长一支笔审批,严格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进行封闭运行。做到专款专用的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保证了扶贫资金的高效使用,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
五、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乡党委、政府牢固树立贫困不是社会主义的意识,把扶贫开发任务当作是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来抓,按照我乡“基础强乡、产业富乡、科教兴乡、民主管乡、依法治乡、和谐树乡”的发展思路,吃透乡情,立足实际,先急后缓,以基础设施优先,产业培育为重,救济扶贫为辅的方式进行。在项目实施前,进行认真分析、论证、立项、注重项目的实施方案,规划和效益评估,全面论证,合理布局,认真筛选,措施配套,精心组织实施。从解决道路交通,人畜饮水,水利项目,不断强化全乡的基础设施建设,消除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在产业上,注重当地环境,向“一村一业,一户一品”的格局发展开来,全乡人民正以昂扬的斗志,从救济式扶贫向开发式扶贫迈进。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认真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看到,由于我乡分布面广,居住分散,特别是山区贫困程度深,气候影响比较严重,加之村组干部对扶贫项目经验欠缺,未能做到相当圆满,仍出现了一些不必要出现的小问题。
冬春两季正值霜冻十分严重时期,又逢农忙季节,造成施工期短,任务重,组织投工投劳困难,管理配套服务跟不上,使工程质量受到一定的影响。同时,有的项目由于山体地质结构复杂,地势险要,岩层及土层不稳,有的整个坡面和村庄发生滑坡,对部分项目实施造成了严重影响。
六、今后的打算
扶贫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任务,缓解和消除贫穷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扶贫资金自查报告范文参考,欢迎阅读!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范文参考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20**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20**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2019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20xx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范文参考二
正蓝旗属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旗县,全旗共有贫困人口3042户9362人,其中:农业贫困人口947户2436人,占农牧业总人口的4.09%;牧业贫困人口1832户6198人,占农牧业总人口的10.41%;国营农牧场贫困人口265户728人,占农牧业贫困人口的1.22%。几年来,我旗扶贫开发工作在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的指引下,全面深入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从当地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及全盟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重点贫困嘎查村为单位,以“整村推进项目”为重点,结合移民扩镇工程、产业化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实施,着力于加强贫困嘎查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全力进行项目建设,为稳定解决温饱创造了条件,并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贫困人口变动情况
20xx年以来,在经历了19xx、19xx、20xx年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的袭击后,原本在“八七”扶贫攻坚阶段所奠定的坚实基础和取得的丰硕成果在连续的自然灾害的袭击下荡然无存,大量的农牧业人口因灾致贫返贫。20xx年贫困人口由20xx年末的836人突增到4522户17833人,贫困人口比例达到30%以上的重点贫困嘎查村增加到50个,占全旗嘎查村的48.5%。农牧业基础建设薄弱的现状逐步显露,贫困农牧民生产生活步履维艰,新阶段新形式下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着新的选择。
面对这样严峻的扶贫形势,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正蓝旗2001---2010年扶贫开发规划》和《正蓝旗50个重点贫困嘎查村村级扶贫规划》。确立了“以品种改良为中心,提高农畜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目的”科技兴农兴牧战略,加大科技措施推广和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走出一条高产、优质、高效的发展路子,确保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通过全方位的扶贫攻坚,到2007年底,全旗贫困人口减少到9362人,六年间贫困人口减少了8471人,年平均减少1411人,贫困人口收入由2001年的农区826元、牧区975元上升到2007年末的农区1890元和牧区的2340元,农牧民生产生活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防灾抗灾能力进一步加强,贫困人口收入得到了稳步提高。
共计有贫困3024户9362人,占全旗农牧业总人口的15.7%。按照国家标准统计共1707户5721人,占总贫困人口的56.31%。其中:638元以下绝对贫困人口493户1544人,占总贫困人口的16.49%;684至944元低收入贫困人口1214户3727人,占总贫困人口的12.97%。944至农区1500元贫困人口429户1042人,占总贫困人口的10.94%;944至牧区1800元贫困人口906户3049人,占总贫困人口的33.01%。
按照致贫原因分:因自然灾害致贫1034户3205人,占总贫困人口的34.23%;因病致贫745户2245人,占总贫困人口的23.98%;因子女分户孩子上学致贫902户2796人,占总贫困人口的29.86%;因经营能力差智力低下致贫140户431人,占总贫困人口的11.92%。贫困原因有:1、子女分户致贫和孩子上学;2、自然灾害致贫;3、因病、残致贫;4、无经营能力和其他致贫。
二、扶贫开发工作情况
(一)扶贫开发工作体系建设
扶贫开发办是正蓝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主管全旗扶贫开发的工作部门,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编制为8人,其中:科级领导职数为1名,副科级职数为2名。科员副主任科员3人,后勤人员事业编制为1名。内设综合股、项目资金股和社扶培训股。做为旗直涉农涉牧重要部门,在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工作中承担着贯彻、执行、宣传党在农村牧区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任务,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同时对农村牧区扶贫开发工作的顺利实施,使广大农牧民早日脱贫致富达小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旗扶贫开发办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作为服务对象,紧紧围绕为“三农三牧”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帮助农牧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多渠道的增加农牧民收入。有力地推动了我旗扶贫开发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为促进农村牧区经济转型和快速发展,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基础。
(二)项目资金投入管理情况
我旗的扶贫开发工作在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后采取了以嘎查村为单位集中攻坚的重大战略举措。几年来,我旗结合自治区开展的水利和种草养畜年、产业化扶贫、劳动力转移、千村扶贫开发项目和移民开发项目,在20xx年启动两个千村扶贫开发嘎查,投入每个嘎查15万元财政扶贫资金,配套其他资金建设以水为中心的高产饲料基地。20xx年启动的千村扶贫开发工程18个,每个嘎查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0万元,配套其他资金开展以水为中心的高产饲料基地建设和养畜建设。20xx、20xx、20xx、20xx分别投入财政专项资金200万元及其他资金启动四期移民扩镇建设项目。20xx、20xx、20xx年启动的整村推进项目19个,以每个嘎查3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和9万元牧民自筹的投入,以养殖优质肉羊、西门达尔牛为主导产业进行扶持。20xx—20xx年又投入专项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对全旗富余劳动力进行培训转移,同时每年还投入20---40万元不等的产业化扶贫资金,扶持开展产业化扶贫,到2008年我旗共有41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扶持。40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得到了盟直帮扶单位的集中帮扶,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几年来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093.7万元,共有2517户9314人得到了项目扶持。扶持率占整个贫困户的55.66%。项目到村到户率达到100%,项目变更低于20%。项目扶持基本是以整嘎查村的形式开展的,几年来,在我旗形成了4个绒山羊养殖示范嘎查、两个西门达尔牛养殖示范基地、一个肉羊养殖示范嘎查,一个全区牧区移民示范项目,和一个獭兔养殖示范村,项目建设对全旗的扶贫开发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路作用,有效地增加了牧民收入,合理的调整了牧业生产的畜种结构,对推动地方经济建设快速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三)项目实施采取的主要措施
自治区启动以整村推进为主的扶贫开发项目以来,根据自治区的总体部署安排,结合本地区实际,围绕扶贫开发,我旗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
1、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重点村的扶贫开发工作
整村推进项目实施以来,我旗针对当地实际,认真分析了当地的贫困状况及扶贫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确定了做好全旗扶贫开发工作的各项措施,全面布置安排了新时期扶贫开发的各项工作。为了使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做的更加扎实,在总结以往扶贫攻坚经验的基础上,旗扶贫办协调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全旗5万余人农牧业人口,包括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摸清了家底。在此基础上,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部署,自下而上,编制旗、苏木镇、嘎查村村三级扶贫开发规划。共计编制了5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嘎查村整村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在编制扶贫开发方案的过程中,按照项目覆盖到户、政策落实到户、帮扶措施到户、效益兑现到户、科技服务到户和参与式扶贫的要求,让贫困群众自己在嘎查村民大会上分析贫困原因,研究解决贫困问题的办法,确定扶贫开发的项目,制定扶贫措施,使“五到户”的要求在嘎查村级扶贫开发规划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在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上,按照“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要求,坚持将100%的财政扶贫资金到村入户,同时和其他项目建设资金捆 绑使用集中投入,整村推进,为完成解决特困人口温饱问题的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整村推进项目是一项能够较快的使贫困人口解决温饱的手段,可在短期内可以积聚资金对重点贫困村进行集中扶持,有利于大型项目实施。我旗已经启动的40个整村推进项目嘎查村就可以清楚的看到这样的效果:投资最少的也达到了36万元,最多的上到百余万元(除30万元的财政扶贫资金外,其余皆为地方财政配套的农牧口资金和农牧民自筹资金),大部分农牧户得到了项目扶持,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明显增强,主导产业建设得到了大力扶持,贫困户脱贫率达到了82%。
2、以增加贫困农牧民收入为中心,调整扶贫资金的投向,形成特色产业链条
集中力量帮助贫困群众发展有特色、有市场的种养业项目,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中心,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是我旗整村推进的一个特点。根据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整体安排和部署,几年来在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安排上,我们重点支持效益高、增收效果较好的畜牧业、养殖业、设施农业和特色产业,适当用于帮助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年来,在我旗形成了4个绒山羊养殖示范嘎查、两个西门达尔牛养殖示范基地、一个肉羊养殖示范嘎查,一个全区牧区移民示范项目、一个獭兔养殖示范村,打井高产饲料基地建设示范点,特色项目的形成对贫困农民增加收入提供了有力支持。
3、加大了扶贫资金对农牧业技术的支持力度
我旗始终不断的加大对农牧业技术扶持力度,创建科技含量高的奶牛养殖专业村、引进推广了黑白花奶牛、西门塔尔牛、小尾寒羊和肉羊等一大批较为先进的农牧业实用技术,扶持一些短、平、快的小项目,努力的推动产业升级,增强了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的潜力。可见加大对农牧业技术的扶持是一项基础工作,是提高资金科技份量的主要手段。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范文参考三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支农惠农资金和抗旱救灾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办就20xx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xx年以来共完成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9个革命老区项目)。其中:20xx年完成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65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5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100户、20xx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60户。
二、项目的立项审批情况
项目的立项按照省、州的要求,紧紧围绕扶贫开发规划,始终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最贫困的村优先扶持的原则;二是先难后易的原则;三是适度集中连片开发的原则。立项采取的方法是自下而上、广泛征求基层的意见,公告、公示初步名单,逐级上报审批。项目的立项审批严格执行立项审批程序,紧紧围绕规划的范围,逐年调整充实完善,有效杜绝了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重点方向,切实地保证了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使扶贫项目真正惠及广大贫困山区人民群众。
三、项目及资金完成情况
(一)大力实施整村推进扶贫项目
按照“六位一体”的整村推进思路,坚持“群众自主,政府引导,瞄准穷人,整体推进”的原则,积极整合扶贫开发、农业项目及社会事业项资金,加大对重点村的投入力度,做到推进一片脱贫一片。2019-2019年实施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革命老区项目9个)。项目覆盖12个乡镇183个自然村,完成总投资15125.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5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085万元、州级财政资金41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815万,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6065.5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233.78万元,社会帮扶17万元,信贷资金44.5万元。2019年以来整村推进项目共完成进村公路硬化23条54.4公里,村内道路硬化213条179.136公里,人蓄饮水工程13件53.25公里,通电工程2件8公里,沟渠14条16.982公里,水窖、水池、水坝1080件228931立方米,墙体排白170户,新建烤棚群1座,坡改梯1660亩、低产田改造6672亩,种植蔬菜、芦笋、优质烟、水稻等14144亩,种植核桃、葡萄、梨、石榴等15346亩,大牲畜养殖19488头,新建沼气池1658口,节能灶184台,新建学校3所982平方米,卫生厕所155间3554平方米,文化活动室337间20854.2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1块7740.2平方米,完成科技培训506期60291人。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使贫困村行路难、人畜饮水、生产用水难等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村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群众卫生意识得到提高。
(二)抓好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工作
弥勒县始终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通过因地制宜进行品种布局、拓宽新品种引进渠道、鼓励群众集中连片发展特色产业发展,积极争取省州扶贫贴息款,解决贫困群众发展种养殖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充分发挥扶贫贴息贷款一两拔千斤的作用。20xx-20xx年共投放信贷扶贫资金1.46亿元,其中:到户贷款1.23亿元,项目贷款23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到户贷款615万元,含2019年下转75万元),项目贴息资金6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8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04万元。贷款资金覆盖12个乡镇129个村委会7096户28394人,涉及种植业7222万元、养殖业5078万元。扶持种植粮食作物4.4万亩、烤烟3万亩、蔬菜13500亩、甘蔗19500亩、林果5.8万亩;扶持养猪示范户240户15900头、养牛示范户140户7000头、养羊14000只、饲养家禽45000只、奶牛养殖600头。到户贷款扶持的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750元,人均有粮增加120公斤,为农户增收300万元。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弥勒县新健亚麻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年加工1.5万吨亚麻原茎及3万亩亚麻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500万元。该项目充分发挥了积极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亚麻种植农户12019户,20190多人从事亚麻种植,种植亚麻面积30000多亩,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80元,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人数400多人。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019万元,自筹建设资金1500万元。每年可带动本县1.5万户以上制种农户脱贫致富,带动制种面积2万亩以上,生产种子500万公斤以上,创造农业产值3500万元以上。经调查测算,制种与水稻相比平均亩增产值450元,每年可新增产值900万元。按一户两个劳动力计算,每年可解决3万人就业,社会效益显著。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为20xx年申报项目——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改扩建建设,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已发挥其扶贫效益。
(三)实施安居房改造
20xx-20xx年实施安居房160户,安居工程完成总投资6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0万元,群众自筹(劳折)496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5万元。实施160户安居房建设,每户财政补助1万元,实施建筑总面积17372平方米,436人革命老区群众受益。通过安居温饱工程建设,使特困农户做到有房住,有产业,能稳定增加收入,达到基本解决安居温饱问题。
(四)做好易地搬迁项目
新哨镇西梭白村易地扶贫开发项目,于20xx年开工,2019年完工。项目完成投资3841.6万元,其中:省级地方债券资金150万元,群众自筹3691.6万元。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建安居房75套/120㎡合计9000㎡,架设引水主管4000米,入户分管5000米,水龙头75个,接通75户主线接入户闭路线,硬化村内道路4000米6400立方米,举办农村实用科技培训10期800人次。
(五)产业扶贫初见成效
20xx年争取产业扶贫资金50万元,发展五山乡核桃产业种植12019亩,其中,连片种植2019亩。2019年春季发生冰冻灾害,对五山乡内的核桃种苗造成严重损坏,给农户造成了重大损失。为减少农户冰冻灾害损失,恢复核桃种植生产,重点在五山乡连乡公路两侧开展核桃种植工作,建设优质核桃示范基地。
(六)20xx年项目计划情况
截止3月底,省州项目尚未下达到我县,按照去年的实施情况,20xx年共做50个整村推进项目的计划。计划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资金750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100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50万元。初步项目计划情况如下:村卫生路硬化50条65公里;人饮工程10件18公里;沟渠15条10公里;水窖500口12019立方米;水池、水坝10个20190立方米;安居房150户;绿肥种植2500亩、低产田改造1000亩;种植烤烟、芦笋、甘蔗、葡萄、玉米制种等5500亩;种植核桃、桉树、板栗6500亩;养猪6500头、养羊2500只、养鸡1900只、养牛800头;科技培训100期9800人;建沼气650口、节能灶650台;新建卫生厕所50间1000平方米;新建文化活动室150间4500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0块5500平方米。2019年小额信贷计划投放3000万元。截止3月底,小额信贷完成投放500万元。
四、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是制定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结合省州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弥勒县整村推进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各成员单位的职能细化了相应职责。
二是建立了资金管理使用公告及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制度,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更加公开公正透明。
三是建立了扶贫专户。县、乡设立扶贫支农资金专户,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封闭运行,报帐制管理。项目启动前预拨50%的启动金,其余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实行报账制回补。通过严把资金使用管,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转。通过自检自查,2019年以来财政扶贫资金已全部报账回补完毕。
四是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项目选择符合规定要求,资金安排做到立项依据充分,确保财政资金全部用到项目上。
五、下一步的打算及意见建议
(一)加强领导,注重落实。扶贫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任务,缓解和消除贫穷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历史发展进程中,领导是关键,落实是重点。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强大的扶贫合力,真抓实干,重在落实,把党和国家的扶贫惠民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到广大的贫困山区。
(二)瞄准贫困对象,把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紧紧围绕“xx”扶贫开发规划的目标任务,根据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大稳定的基础上,适时调整扶贫措施,尽量避免因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方向,确保扶贫政策的连续性,较好的完成“xx”扶贫开发提出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扶贫开发项目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要求来规范行为,项目规划一旦批复下达,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改,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确保资金与对应的项目相互匹配,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按时进行报账回补,尽快地、充分地发挥项目的综合效益。
本文对第三部门对中国扶贫开发事业的主要贡献进行了总结,以广西财政扶贫项目参与式管理试点项目的实践为例,分析了第三部门对扶贫机制创新的作用方式与效果,提出了第三部门促进扶贫机制创新的相关建议。本研究对于新阶段扶贫开发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第三部门在扶贫开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第三部门对中国扶贫开发的主要贡献
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事业是在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1979年中国政府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正式签订了双方之间的合作协定,拉开了中国开始接受国际多边组织提供的经济技术援助的序幕。20世纪80年代期间国外民间组织开始进入中国。从80年代中期开始,国内的民间组织也逐步发展起来,大多与国际民间组织合作实施了大量的扶贫项目,不仅增加了资金投入,而且引进和探索了新的扶贫方法,为中国大规模减贫成效的取得做出了积极贡献。
总体来看,第三部门在中国扶贫开发事业中的主要作用体现在:
1 提供了一系列新型的扶贫开发模式。各国政府、各国际机构在反贫困的斗争中发挥了主导作用。民间组织在扶贫过程中最大的优势是制度创新、扶贫模式的建立。例如参与性乡村评估(PRA)在扶贫领域中的应用并取得了不少成功的案例。小额信贷理念在中国西部农村的实施,数百万的农民通过小额信贷的方式摆脱了贫困。
2 引进了一大批国际先进的项目管理经验。国际民间组织的项目一般资金额度有限,但管理程序和管理方法均建立在确保资金直接到户、贫困人口能够参与并直接受益基础目标上;项目管理从设计到立项、实施、监督、评估均采取国际通行的做法,利用有限的资源而达到最大的效果和效益;以建立在以社区为基础的综合发展模式,资源有效配置。
3 培养了一批从事国际合作的扶贫专业机构和人才。国际民间组织合作项目特别强调机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多年以来,国际民间组织在中国的活动,逐步培养了一批既懂国际惯例、项目管理又了解中国国情并能吃苦耐劳的高素质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尤其是通过民间组织援助的项目的实施,为基层(县一级)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开辟了一条新的渠道,进一步开阔了当地干部和群众的视野,培养和锻炼了一批执行国际民间组织合作项目的管理人才。
4 提高了多数中国民间扶贫组织的规范化经营程度。近年来,不少基金会和非营利机构开始出版机构的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公开机构透明的管理制度,扶贫的民间机构愿意接受社会的监督等。这一变化都与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事业分不开的。不少国际民间组织都旨在促进中国民间组织的规范化,实现规范化经营的中国民间组织已成为人们的希望和努力目标。从现在趋势看,从事扶贫活动的中国民间组织将逐步步入国际化轨道,能够自主独立、自主经营、自主制约和自主发展。
二、从广西财政扶贫项目参与式管理试点项目看第三部门对扶贫机制创新的作用
(一)项目背景
参与式农村发展的理念和方法,作为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被验证有效的扶贫方式,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被一些国际援助和发展机构引入中国,并且在各地的实践中创造了许多成功的模式。进入21世纪,在新时期扶贫开发过程中,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推动下,全国各地开始大规模地开展参与式村级扶贫规划,得到了贫困地区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建立了以贫困农户需求为导向的项目库,为政府扶贫资源更系统和有针对性的投入奠定了基础。但是如何将参与式发展理念和方法渗透到政府扶贫开发的方方面面,仍面临许多挑战。
从2002年开始,广西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与香港乐施会合作投入185万元无偿资金,在全州县开展参与式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试点。经过3年多时间的实践和探索,全州县扶贫办初步建立起县、乡、村(屯)不同层面财政扶贫项目参与式管理的新模式,为参与性理念和方法在政府扶贫开发中的具体应用找到了新的突破口,为政府扶贫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贫困社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可操作的经验借鉴。
(二)财政扶贫资金参与式管理试点的设计与实践
1 试点县基本情况
全州县位于广西东北部,与湖南省西南地区相接。全县76万多人口,辖区总面积4021.74平方公里。全县有重点贫困村30个,贫困农户7760户,贫困人口48442人,2001—2005年的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为2900万元。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桂林市所辖县区中处中等水平。
2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的现状分析
根据对全州县政府执行财政扶贫项目管理现状的观察与分析,财政扶贫项目的管理有如下的特点:(1)政府扶贫项目中对项目最切身利益的相关者——贫困村的广大群众在项目中的地位、权益和责任的定位不够清晰和明确;(2)财政扶贫项目的管理依照原有的行政体系运行,但就如何保证扶贫资源使用的有效性,缺乏扶贫系统内部细致的工作要求以及保证外部参与和监督的机制。
3 全州县参与式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试点的实践
全州县参与式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试点从2003年4月开始,第一阶段历时3年。2003年,在蕉江瑶族乡大丫自然村和东山瑶族乡紫贝冲自然村开展社区综合发展项目的实施。通过项目实施,县扶贫办奠定了对参与性理念、工作手法以及综合社区发展的理解。2004年,在财政扶贫的基础设施项目(屯级路修建)中开始尝试使用参与性的工作手法,得到了村干、村民欢迎和肯定。同时,也初步探索出村民参与财政扶贫项目管理的原则、程序和方法。2005年9月,全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印发财政扶贫项目参与式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试点项目区覆盖4个贫困行政村。试点工作进展顺利,项目在县扶贫办、乡政府对参与性理念的接受和工作思路转变,社区自我组织和管理能力的提高以及财政扶贫资源的监管和使用效率的提高上都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三)财政扶贫项目参与式管理的基本模式
全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过正式文件,明确规定和规范了各级项目执行机构的角色和作用:县扶贫办既是项目的管理者、监督者,又是项目协作和引导者;试点乡镇和村委是政策的执行者,又是项目的协作者;项目区群众是项目实施的主体,对项目拥有知情权、决策权、所有权。
财政扶贫项目参与式管理实施的过程在原有的项目计划、项目组织实施、项目监测、项目验收四个阶段的基础上细化和添加成以下六个环节:
1 宣传发动。由县扶贫办召集试点乡/镇政府、村委和村民代表,介绍政府的扶贫政策和方针,试点的缘由、意义。大概要经历的阶段,所采用的方法。
2 项目申报。(1)由试点乡/镇人民政府、村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会议,回顾十年规划项目库内的项目并进行选择排序,初步决定年度要上报和要做的项目。村民代表和组长会后向村民反馈会议内容,征求群众意见;再次召开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会议,集中群众意见,确定申报的项目。(2)乡/镇人民政府引导、协助村委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项目按照既定统一格式填报项目规划申报表,并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立项。(3)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就试点乡/镇申报的项目,依照上级扶贫系统的要求予以审查。并及时上报争取立项。
3 项目公示。(1)所申报的项目一经批复,县扶贫办即将项目批复情况以文件形式下发到试点乡/镇,并用协议的形式将项目移交给村委,协议明确村委与县扶贫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角色定位、责任以及行为/工作范围。(2)由村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会议,通报项目批复情况。同时将项目直接交给项目覆盖区,并要求村委与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将项目名称、规模、资金、实施和验收时间按既定格式张榜公布,同时以口头形式传达到群众,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4 项目实施。(1)村委组织覆盖区群众召开会议讨论(会员人数、标准、妇女比例等)选举产生相应的项目实施小组、监督小组,定职责、进行人员分工。(2)组织进行理念培训:由县扶贫办协助试点乡/镇、村组织项目覆盖区实施小组、监督小组和群众进行培训。(3)项目乡/镇、村委协助项目实施小组组织召开群众大会讨论、决定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实施计划、办法、纠纷处理、山林水利关系协调、投工投劳等,制定物资保管、财务、会议、监督制度。(4)项目实施小组按照制定的方案、制度组织群众实施项目,群众、监督小组既参与实施又监督实施,县扶贫办、试点乡/镇政府、村委引导协助项目实施。(5)资金使用坚持社区支配,合理使用,公开透明,民主监督的原则。项目公示后,由村委协助项目实施小组组织群众讨论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向社区公布,报乡/镇政府和县扶贫办备案。项目启动后,由项目实施小组按照资金使用计划申请资金,资金下拨实施小组约定的帐户,在监督小组、村委乡/镇政府的监督下使用。监督小组定期或按工程进度公布资金使用情况(要求到具体细目)。报账凭据须经过项目实施小组、监督小组长签字,村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报账。(6)项目结束前,试点乡/镇政府、村委协助,项目实施小组组织项目覆盖区群众讨论、产生后续管理办法。
5 项目评估、验收。(1)村委协助,项目实施小组负责汇总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的书面汇报,申请县扶贫办、乡/镇政府进行阶段性评估验收,验收结果作为报账依据。(2)实施小组组织村民进行自我评估,准备书面材料,申请终期评估。(3)终期评估验收组由县扶贫办、业务部门、乡/镇政府、村委、项目实施小组、监督小组、群众代表组成。评估指标包括项目实施质量、资金使用透明度和效率、群众参与和满意程度、弱势的关注程度、群众自我发展意识和能力的变化、后续管理等方面,方法包括现场勘察、走访群众。(4)项目终期评估在最后一次申请报账之前进行。评估不过关,项目不能通过验收。
6 后续管理。项目覆盖区群众、实施小组在县扶贫办和乡/镇政府的监测下按照讨论产生的项目后续办法进行后续管理。
(四)财政扶贫项目参与式管理试点的效果和影响
1 试点的直接效果体现在:一是项目在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提高了贫困村自我组织、实施和管理项目的意识和能力。二是提高了扶贫资源的使用效率。大大减少了资金中转环节被挤占和挪用的空间。村民对项目的拥有感也使村民投入支持配套项目和负起相应的监督职责,在保障了政府扶贫资源的使用效率的同时,节省了政府的投入。而且,对项目后续管理的重视也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政府在未来的重复投入。
2 试点的间接效果主要是:(1)新的制度保证了村民参与财政扶贫项目的知情权、发言权和决策权,使整个项目的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民主、公平、公开”,使项目资源使用到位和高效,充分体现了村民的意愿,因此得到了村民积极的拥护,也就改善了村民和干部之间的关系。(2)县乡扶贫人员工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3 试点项目产生了较好的影响,体现在:(1)本试点是对财政扶贫项目管理制度的创新和完善,为村民参与财政扶贫项目的决策、管理和实施提供了制度空间。(2)县扶贫办的工作人员实现了态度和行为的三大转变:一是从不了解参与性的理念和方法到自觉地应用;二是从只关注项目结果到关注项目的过程、结果和可持续性并重;三是从只关注项目建成和质量到关注项目过程中对村民自我管理和发展能力的建设。(3)全州县财政扶贫项目参与式管理的模式,无论在提高了扶贫资源的使用效率,还是在实践“新农村”发展建设中的“民主管理”的要求,都提出了新的思路和见解。全州的模式得到了桂林市扶贫办的充分肯定,桂林市在自治区的支持下,已决定在全市更多县的贫困村内进行推广,为创新和完善全市的扶贫开发机制提供借鉴。
三、第三部门促进扶贫机制创新的思考与建议
(一)第三部门促进扶贫机制创新的机遇
根据党的十七大的部署和对扶贫开发提出的新要求,未来的10多年,中国的扶贫事业将会继续有一个新的发展。在新阶段扶贫开发事业发展中。主体依然是政府,国际组织也会继续充当配角,而民间组织将充当拾遗补缺的作用。主要原因是建立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还有一个相当长的磨合期,因此民间组织在扶贫开发事业中需要分析自己的作用和角色。
1 效率优先。民间组织从事扶贫不需要庞大的政府系统和极其复杂的协调机构,而可直接达到村庄和乡镇,直接到户,这中间无形之中降低了成本,减少了周转机构,可直接参与扶贫工作。民间组织的参与将有助于中国政府实现减贫目标。而民间组织的高效工作将深得基层百姓的欢迎。
2 社区为基础的参与方式将进一步被接受和推广。民间组织所倡导的社区综合发展具有巨大的潜力。由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将逐步改变,如何发挥社区的力量,还有待深入的研究和实践。
3 制度创新。民间组织来自百姓,而真正的创新机制又依靠了民间组织来自“船小易调头”的特点。民间组织将有能力、有机会创造出政府部门和国际机构所不能办到的机制。
4 国际化的比较优势。这一点仍然是国际民间组织合作的优势,例如小额信贷的成功经验是建立在引进孟加拉GB模式的基础上。而国际上不少成功的经验,我们应大力提倡,当然需要经过先试点再推广,以减少社会消费成本。
(二)第三部门促进扶贫机制创新的政策建议
1 政府应为从事扶贫活动的第三部门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作为从事扶贫开发为宗旨的民间组织、社会团体,政府应从税收、登记、管理和监督方面应有明确规定。一方面促进此类民间组织的发展,另一方面应加强其监督功能和手段,从社会上筹集的资金应明确用途,公开透明,以确保扶贫到村,资金到户,受益到人。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解决贫困人口温饱、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为根本出发点,以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整治、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依靠群众自身努力,综合治理,整体推进,使扶贫开发重点村收入相对稳定的产业基本形成,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变面貌”的总体要求,尽快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进一步改善扶贫开发重点村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具体目标如下:
(一)贫困户人均1亩高标准基本农田;
(二)人畜饮水困难得到基本解决,80%以上的群众用上清洁饮用水;
(三)村级道路畅通,路面达到沙石化以上标准;
(四)农电入户率达到90%以上;
(五)广播电视入户率达到90%以上;
(六)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用技术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七)村有卫生室,贫困人口就医基本得到保证;
(八)村容村貌整洁、卫生,农户灶、厕、圈等设施条件改善;
(九)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得到稳定解决,人均占有粮食达到350公斤以上;
(十)重点村有1-2个主导产业,户均1亩经果林,或户均养猪5头以上,或户均养羊10只以上,或户均养牛2头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超过全县平均水平。
三、基本原则
(一)综合治理,整体推进。把发展生产和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结合起来,着重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兼顾改善生活条件,积极促进与之密切相关的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重点村规划,有针对性地确定项目、安排资金,并依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区别对待,分类指导。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集中力量解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落后问题,建设项目按计划安排,分期分批实施。
(四)整合资源,集中开发。以扶贫重点村开发建设为平台,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涉农部门的项目,共同做好扶贫开发工作。
(五)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走“参与式”扶贫的路子,发动群众积极投工投劳,依靠群众的自身努力,从根本上改变贫困落后的面貌。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7月20日至8月20日)。主要任务是:逐级召开重点村建设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重点村建设任务;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宣传重点村建设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制定群众投资投劳及奖惩办法;搞好水、电、路工程和增收项目规划、设计、预算。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8月21日至2012年5月31日)。主要任务是:实施好村组道路的新修和整修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抓住节令,搞好增收项目实施;结合灾后重建,抓好以改厕、改厨、改圈为重点的村容村貌建设。力争使每个重点村在发展经济、改变面貌方面办成3至5件看得见、摸得着、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实事、好事。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10月30日)。主要任务是:查漏补缺,完善制度,签订《管护合同》,设立重点村道路、增收工程等项目标志牌;整理好财务资金账目和各种档案、资料;进行工作总结,报请上级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宣传动员,提高认识。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是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主战场,是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的重要途径和保证经济持续发展的根本举措。各有关乡镇、村要广泛宣传动员,发动群众投资投劳,积极参与重点村项目建设。
(二)组建机构,加强领导。各有关乡镇要成立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主抓,把重点村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监督。各重点村也要成立项目建设工作组,发动群众投资投劳,组织专业施工队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三)多方筹资,严格管理。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资金采取国家投一点、集体拿一点、群众筹一点的办法筹集。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的原则,由县扶贫办牵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实行扶贫资源整合提高整村推进质量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整合交通、林业、水利、代赈、电力、通讯等部门项目,进一步加大资金捆绑力度,增加重点村建设投入,增强重点村建设效果。在资金的管理上,县级财政扶贫资金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财政局统一管理,群众自筹资金由村上统一管理,建立专账。在资金使用上,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执行,资金分期拨付,实行单据送审、报账核销制度,项目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白条入账和项目外开支。严禁将扶贫资金拆借、挪用、抵交陈欠款、贷款、发放工资,违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高标准、高质量地搞好重点村建设。各重点村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和项目工程投资预算,并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实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项目必须按照《扶贫开发重点村管理办法》进行施工管理,工程投资在10万元以上的要经过相关部门进行专业设计,以确保重点村项目建设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
(五)开展项目监测评价。各重点村对贫困户要建档立卡,乡镇要对实施项目进行连续、系统的记录和综合分析,及时掌握资金投入、工程质量、进度等方面的信息,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