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论述劳动价值论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摘 要 劳动价值论是继承了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科学遗产、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具有合理的科学内核和重大理论价值的一个科学范畴。本论文力求对劳动价值论做一个总结性的归纳。
关键词 劳动价值论 商品 使用价值 价值 劳动 价值量 价值规律 价值形式
劳动价值理论是理论经济学研究中的基本问题。马克思继承了亚当•斯密、李嘉图理论的科学成分,用辩证法和历史唯物论从根本上改造了劳动价值论,论证了它的历史性质,并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科学地创立了剩余价值理论以及后来的利润、平均利润理论,指出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社会的价值矛盾和这种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阻碍作用,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暂时性。
一、“劳动”:劳动的二重性,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生产商品的同一劳动的两个方面,两者在时间上、空间上都是不可分割的。具体劳动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劳动的自然属性,而抽象劳动所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的社会关系,是劳动的社会属性。劳动二重性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马克思在此基础上揭示了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创立了剩余价值理论。它强调了劳动在创造社会财富方面的作用是巨大的、不可替代的,揭示和确认了劳动是人类存在、发展的动力和条件。“一切劳动,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就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另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就具体的游泳的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生产使用价值。”说明了劳动就是创造价值的源泉。马克思认为,劳动创造了商品,商品的价值来源于劳动。因此,是劳动为现代社会打开了财富创造之门。
二、“价值”:商品的二因素
(一)价值和使用价值
首先是使用价值,马克思指出:“不论财富的社会的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的内容.”商品的使用价值决定于商品本身的属性,同人取得它所耗费的劳动的多少没有关系。我们在考察使用价值时,总是以量的规定性为前提并且商品的使用价值只是在使用或消费中得到实现。
价值又是什么呢?马克思首先讲到了交换价值,“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因此,交换价值好像是一种偶然的、纯粹相对的东西,也就是说,商品固有的、内在的交换价值似乎是一个形容语的矛盾。”马克思进一步考察这个问题,得出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交换价值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的结论。那么决定这种比例的,就是价值。价值是商品所特有的社会属性。任何有用物品都具有使用价值,但只有种有用物品是劳动产品并作为商品时,它才具有价值。
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这二因素相互排斥,不可兼得;但作为商品所同时具备的两个因素,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寓于使用价值之中。一种物品如果没有使用价值,就是无用之物,急事人们为它付出了大量的劳动,也没有价值。一种物品尽管具有使用价值,但如果不是劳动产品,也没有价值。
(二)价值量与价值规律
马克思在他的书中明确提出,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马克思用“社会必要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组范畴独具特色地说明了他所理解的劳动价值论是如何确定商品的价值、又如何深刻地说明了商品交换中所蕴含的深刻矛盾及解决矛盾的方法的。在马克思看来,形成价值的劳动不是一般的劳动,也不是一般的抽象劳动,而是经过市场的选择被证明是社会所需要的、必要的劳动,因此,决定商品价值量的不是普通的劳动时间,而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种界定不但说明了商品交换所依据的量的关系的决定、商品交换的性质,而且说明了价值的实现途径及其所体现的社会关系。它极大地扩展了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内涵,把对劳动价值论的理解和运用推到一个相当高的理论和实践层次。
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形成价值规律。价值规律是贯穿于整个是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它既支配商品生产,又支配商品流通。在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商品的价格随供求关系变化围绕商品的价值自发波动。它在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中会自发地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社会各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比例;自发地刺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自发地调节社会收入的分配。
(三)价值形式
马克思从简单价值形式出发,经过扩大的价值形式、一般的价值形式,最后到达货币形式,一方面进一步揭示了价值的本质,说明价值是一种社会关系,是商品的一种社会属性;另一方面,阐明了货币产生的历史过程,揭示了货币产生的必然性和历史性,指出货币和商品生产是紧密联系的。货币的出现,有利于解决商品交换的困难,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三、小结
通过对商品关系的深刻分析,马克思阐明了商品的二因素和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及其相互关系、价值的质和量的规定性及其变化规律、价值形式的发展和货币的起源形成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劳动是创造社会财富的根源.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目的就是通过对基本概念基本情况的分析,充分地向人们说明社会劳动才是创造社会财富的根源.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出发,论证了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底线是“价值创造一元论”,墓本任务是深入研究创造价值的劳动的性质。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
劳动价值论是指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批判地吸收了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价值论的合理内容,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可高度概括如下:一是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它是不同商品进行交换的比例的基础,它反映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二是创造价值的唯一要素是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其他任何生产要素都不是价值的源泉,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抽象劳动,即无差别的人类脑力体力的耗费,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但它不是价值的源泉;三是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活劳动,即正在进行的生产过程中耗费的抽象劳动,物化劳动作为过去劳动的凝结物,在新的商品生产过程中只能转移自身的价值,而不能创造价值,商品价值中不包含任何一个自然物质的原子。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彻底的一元价值论。
二、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必要性
(一)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客观历史条件与现时代存在巨大的差别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任何科学原理都是对特定条件下的特定问题的分析。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产生于130多年前工业化初期的蒸汽机时代,而当时的生产方式、劳动形态、商品形式和财富构成等都与当今有着巨大的差别。因此,分析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能脱离对那个特定时代特点的分析,概括地讲,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客观历史条件主要如下。
第一,劳动形态主要表现为体力劳动。工业化初期,社会生产主要集中在物质生产领域,非物质生产部门的比例相对较小,劳动形态主要表现为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生产中的体力劳动。因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以物质生产领域的体力劳动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虽然马克思也涉及到对非物质生产领域(服务贸易行业)的分析,但由于当时这些部门在整个社会生产中所占的比例很小,影响力微乎其微,所以当马克思在谈到服务贸易时说:“资本主义生产在这个领域中的所有这些表现,同整个生产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可以完全置之不理”。
第二,劳动过程的知识含量不高。工业化初期知识、科学、技术不够发达,劳动过程的脑力支出、知识含量不高,简单的、以体力支出为主的、按时间计算的劳动是主要的劳动形式。因此,马克思还不可能对科技创新劳动在创造价值中的独特作用加以系统论述。
第三,指挥、管理劳动还不能作为独立的劳动形态。工业化初期,随着产业革命和生产力发展,一边是资产者财富的积累,另一边是无产者贫困的加深,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创立之初,面对的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尖锐斗争,劳动价值论创立的使命就是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不合理性和被新社会制度取代的必然性。在当时,指挥、管理主要还是资本家的职能,而资本家行使指挥、管理的职能与剥削目的是结合在一起的,而绝大部分劳动者是被指挥、被管理、被剥削的。因此,马克思就不可能把指挥、管理劳动作为创造价值的独立劳动形态来研究。
(二)当代劳动特征的变化向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提出了挑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新情况、新问题涌现出来,社会劳动出现了许多新特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有了新的实践土壤。但是,按照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服务性劳动、科学研究劳动、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经营管理劳动,由于都不直接创造物质产品,都不创造价值。这一原创含义,与现实经济活动存在着巨大的矛盾,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遇到了一系列挑战。
第一,服务性劳动。第三产业又被称为服务业,在第三产业从事的劳动可称为服务性劳动。第三产业问题,是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时为了研究的方便而抽象掉的经济现象。第三产业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迅速发展,则是马克思未曾预料到的经济现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的发展程度已成为一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据统计,在西方发达国家和亚洲的一些新兴国家,第三产业产值所占的比重已达60%}70%。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第三产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目前已占到GDP的1/3以上,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大大提高,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比重日益增大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向理论界提出了一系列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服务性劳动是否是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是否都创造价值?
第二,科学研究劳动。当代世界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特别是在进人知识经济、新经济时代更是如此。科研人才的多少和水平的高低、科技创新能力的大小、科技对生产的装备应用程度和在经济生活的普及程度,早已成为决定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大小的重要因素。科学研究工作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在生产经营中通过提高已有产品的生产效率或发明出新的产品,可以创造出巨大的社会财富,使全社会的商品价值总量大大增加。如果坚持认为所有科学研究方面的劳动都不创造价值,就会严重压抑和打击这些人员的积极性。
第三,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与当时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相适应,马克思重在研究和论述物质生产劳动。马克思也提过“精神生产力”这一概念,但没有进一步研究和论述。现代经济条件下,人们物质生活的消费得到了较大的满足,消费结构从温饱型向发展型和享受型转变,人们越来越注重精神文化生活上的满足和享受,精神产品的生产部门得到很大发展,也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生产任务,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精神劳动是一种艰辛的、探索性的复杂劳动,它创造了精神产品,而这种精神产品极大地满足了人们对精神文化的需求。对于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中国来说,应当把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作为重要的课题来研究和探讨。
第四,经营管理劳动。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生产范围扩大,产品日益精细、丰富,就越来越需要科学的组织与管理,经营管理劳动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特别是在现代高科技时代,对管理的要求更高,现代经济社会的管理者,必须具备专门化的知识储备。同普通工人的简单劳动相比,管理活动是管理人员从事的复杂劳动,管理劳动不是一般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而是高级的脑力劳动。因此管理劳动不仅创造价值,而且随着社会进步,其创造的价值会远远高于普通劳动者的劳动。
三、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现实可行性
(一)劳动价值论中的经济范畴会随着现实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马克思同历史上的经济学家,特别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在方法论上的重要分水岭在于:马克思认为,经济范畴是经济现实关系的科学抽象,而随着经济的现实关系的变化,经济范畴也应当相应发生变化。马克思指出,从方法论的角度看,经济生活、社会经济结构、生产方式都不是“结晶体”,而是一个“变化的机体”。因而,人们认识社会生产方式和经济变化规律的范畴,也不是永恒的,而是处在不断变化发展和否定的过程中。有些经济范畴的内涵,会随着经济现实的变化不断更新其内容和性质,有些经济范畴只说明一定历史阶段的经济现象,随着历史的发展,实质上它已不再适用,这时它只会作为人们认识经济现象的历史痕迹保留下来,而一些新的经济范畴会代替旧的经济范畴。
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是立足于商品经济社会的,劳动价值论是对商品经济现实关系的一种理论反映。没有商品经济社会的存在,就不可能有劳动价值论。我们应该看到,商品经济发展的历史是长期的、有阶段性的,这一发展过程必然决定着劳动价值论要随着历史发展不断地向前推进。所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是僵化的教条,而是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的科学体系,创新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对商品经济现实关系的一种确切反映,是科学体系发展的必然途径。
(二)马克思为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和创新留下了广阔的理论空间
马克思有关生产劳动的论述对我们有很重要的启示,为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留下了广阔的理论空间。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他接着说,“这个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马克思指出,“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马克思又同时指出,“但是,另一方面,生产劳动的概念缩小了。资本主义生产不仅是商品的生产,他实质上是剩余价值的生产。”上面论述表明: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范畴的内涵也是随其研究间题的发展而不断扩大的,生产劳动这一概念的含义不是固定不变的。在社会化大生产总体劳动中,生产劳动的范围不只是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还包括不一定要自己动手的科研、管理工作等。
马克思认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这种区分本身,……即同劳动独有的特殊性毫无关系,也同劳动的这种特殊性借以体现的特殊使用价值毫无关系。”马克思在考察服务劳动时,曾明确指出,服务是“以劳务形式存在的消费品”,“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一定的交换价值。在今天社会主义条件下,随着第三产业的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含义也应当有所发展和变化,必须探讨和重新认识服务性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
(三)我国学术界的五次争论为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和创新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建国以来的五十多年,我国学术界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大范围讨论有五次,包括涉及“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规律”和“生产劳动”等劳动价值论基本内容的前三次讨论,以及20世纪90年代初期关于“价值创造源泉”间题、世纪之交由“深化劳动和劳动价值论认识”再掀热潮的后两次讨论。
我国经济学界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五十年间的五次讨论,留给人们的思考和关注是深刻隽永而又经久不息的。总的来说,尽管每次争论的主题不完全相同,但争论发展的方向是一致的,即在尊崇科学指导思想的基础上,跟随时代的变化,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取得的成就来看,劳动外延的扩大得到了越来越多学者的认可。第三产业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科技人员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企业主的劳动是否也有创造价值的一面,这些间题从马克思的有关社会劳动和管理劳动的二重性的论述中都可以找到支持的证据。而且从逻辑的推演和历史演进的角度,这些劳动成为价值的源泉并不真正构成问题。几十年来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争论取得的重大进展,为“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指明了方向,积累了大量丰富的理论财富,为创新劳动价值论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四、对“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展望
(一)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底线是“价值创造一元论”
马克思主张劳动价值论,但间题是,如何理解劳动?如果把劳动理解成活劳动,那么就是价值创造的一元论;但如果把劳动理解成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总和,那么劳动价值论实际上等同于多元价值论。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与其说是在捍卫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如说是否定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因为马克思明确讲过机器不创造价值,再者,如果说物化劳动创造价值,我们该怎么理解马克思对要素价值论的批判?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目的,不在于研究怎样促进商品的使用价值的生产,而在于揭示商品的社会属性,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于揭示剩余价值的源泉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从这一目的出发,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必然是一种活劳动创造价值的“价值创造一元论”,否则,如果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也创造价值,就无法揭示商品交换关系的本质:人与人之间劳动的交换,也无法揭示剩余价值的源泉和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对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创造的超过其自身价值以上的价值的无偿占有。如此一来,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就失去了科学的基础,从而陷人“破产”的境地。
坚持价值创造的“一元论”,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区别于其他价值理论的根本界限所在,也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科学性最突出的体现。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坚持“活劳动价值一元论”,也就是说坚持活劳动是价值的惟一源泉,是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前提,否则,就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否定,而不是发展。“价值创造一元论”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理论立场,也是我们创新和发展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底线。
时间价值论;劳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要素价值论
劳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以及要素价值论等不同价值论之间长期以来便存在争议,但是如果没有可以作为内在统一的衡量尺度,那么不同的理论在各自的范畴内都是合理的,并且这个合理性既不能用来作为自身合理的证明也不能作为其他理论不合理的依据。因此,许多国内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相关研究,试图从不同方面对价值理论进行阐述,以往学界对于不同价值论间的讨论多是分析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要素价值论的比较关系。以时间为内在尺度,不仅能够阐明劳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以及要素价值论在各自的理论框架内的合理性,同时能够证明三者之间具有统一性以及这个统一的合理性。价值论作为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尝试在劳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以及要素价值论的研究上有所突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劳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要素价值论及其统一性探究
劳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和要素价值论是价值也即财富的不同度量,也是理论经济学的重要内容。
劳动价值论是用凝聚在商品中的无差别人类劳动解释并度量商品的价值及其形成过程。作为经济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劳动价值论建立在商品二因素和劳动二重性学说的基础上,重点是由此引出的对社会生产关系的研究,也为按劳分配提供了理论基础。效用价值论用商品满足人的欲望能力或人对商品效用的主观心理评价解释商品的价值及其形成过程。作为现代西方经济学一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效用价值论尽管存在多方面的不足,但它易于运用数学方法进行研究的特点仍被当代西方经济学流派所广泛采用。要素价值论认为价值由不同的生产要素(土地、资本、劳动力、企业家才能等)共同创造,它既是按要素分配的理论基础也与产权理论有着紧密的联系。尽管三者的理论基础不尽相同甚至存在很大的差异,但许多学者在对三者研究的道路上已经进行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其中,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是学界研究的热点之一,而对要素价值论却仍然存在着不同的见解。
学界多运用比较法对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同时进行研究,通过比较两种价值理论的区别和联系阐明两者的统一性问题是研究的重点之一。向国成(1995)认为价值是劳动耗费价值对效用价值的关系,两者能够进行理论综合。[1]他认为对商品价值本质的认识要借助哲学价值理论从“关系”的角度去理解①[1,64],在需要计算价值量时才需以某种实体作为计量价值大小的单位。他指出马克思关于机器磨损的论述中已经包含了效用对劳动价值量起折算作用的思想,并总结出公式 ②解决了机器无形磨损论述中的矛盾。宋波(2001)认为劳动时间就是历史时间,经济发展的长期演进趋势就是由单位产出劳动时间下降和边际效用递减共同决定,历史时间本身的推进会显露出两者的综合和统一。[2]文章从《资本论》第一卷和第三卷两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出发③ [2,65],通过具体数字和图表例证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Ⅱ的关系:价值决定效用,效用制约价值。价值与效用的源泉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Ⅰ,并且也是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统一的基础。白暴力,张栋(2006)证明了边际效用价值论与劳动价值论的统一性,说明了边际效用的度量可归结为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3]文中运用边际分析法了社会总效用量与社会总劳动消耗量在总量上的统一、商品的边际效用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个量上的统一,证明了劳动价值论与边际效用价值论是统一的。并在两种价值论统一性论证的基础上,得出了劳动价值理论及其作为社会经济结构分析基础正确性的结论。许有伦(2006)提出揭示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的辩证统一关系是新的商品价值理论的关键,他认为尽管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有许多不同,但它们的研究对象都是商品的价值和价格,在对商品使用价值源泉的认识都是相同的,对商品价格的认识上也存在相同之处。[4]在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统一的基础上,董德刚(2005)又进一步提出与要素价值论结合的观点。他认为应当综合考虑劳动和资产等客体因素与社会需求这个主体因素对商品价值的作用,既要肯定劳动的作用又要承认资产的作用,既要考虑客体因素(劳动和资产)又要考虑主体因素(社会需求),建构“系统价值论”。[5]他认为商品的价值既取决于商品本身所包含的劳动和资源,也取决于它对消费者的效用,是客体因素与主体因素的统一,并提出了“系统价值论”商品价值公式:商品价值=商品效用÷(劳动+资源)。我们可以看到,劳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和要素价值论的统一性是具有理论依据的,寻找三者的共同点可以实现新的价值论的突破。
二、劳动价值论是价值论创新的突破口
在论述这个问题之前需要说明的是,尽管研究内容是时间的经济价值,但本文的研究不属于时间经济学 的内容而是在价值论的讨论范畴。因此,本文不赞同时间经济学将时间的机会成本作为时间价值 的观点。笔者认为时间价值论中的时间内涵同劳动价值论一样是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的,作为价值的度量它具有绝对性,不能用耗费单位时间所损失的货币收入衡量。经济发展越来越体现对人文关怀的诉求而不再是单纯地追求财富,对价值的讨论只有落实到人的层面上才能真正体现经济学的发展趋势。因此,对价值的讨论必须要有“人”的因素,这也是本文以劳动价值论为出发点的初衷。
1.经济学的时间观
劳动价值论是经济学的核心内容,而经济学所体现的时间观思想正是本文进一步研究时间价值论的出发点。
马克思经济理论中的时间论析是劳动价值论重要的理论资源,李瑞娥等人(2004)从时间尺度、时间价值、时间节约、时间分配和未来时段五个方面分析了马克思经济理论中的时间论析和时间思想。[6]经济学的基础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基础,人的实践活动是理解经济学时间观的支点。[7]首先,从经济实践客体的角度分析,时间是作为物的形态存在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提出:“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成正比,而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8,53-54]价值量的衡量尺度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劳动时间凝聚在商品中以物――也即经济实践客体――的形态存在。其次,从经济时间中介的角度去看,马克思把经济学时间观在经济制度运行的微观层面上划分成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宏观层面上则考察了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和周期。再次,马克思时间观的分析重点是经济实践主体,他指出:“劳动时间的每个相应部分由一个必要劳动时间和一个剩余劳动时间构成。”[9]劳动时间体现的是对劳动的人的关怀,因而对价值的剖析能够深刻地揭示出经济生活中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
2.关于劳动、时间与价值的思考
经济学指出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在这里,“无差别”既是商品交换的基础更是研究商品价值的基础,商品之所以能交换就是因为这种无差别的“等量的共同的东西”[8,49-50]。“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8,50]马克思认为这种原子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也即抽象劳动,而具体劳动只生产商品的使用价值不生产价值。其中体现的抽象劳动与具体劳动、价值和使用价值之间的关系便是经济学的经典理论――商品二因素和劳动二重性理论。笔者认为,一方面,马克思对商品交换基础的发现,以及商品二因素和劳动二重性的论述无疑是正确的,并且劳动价值论所体现的对人的尊重也是经济学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另一方面,将具体劳动剥离出来的“无差别人类劳动”已经不再是“无差别”,仅仅把抽象劳动作为价值的唯一来源的价值论应当称作“抽象劳动价值论”是不能称之为“劳动价值论”的。因此,笔者认为商品中“无差别”的“原子”应当是劳动时间而不是劳动,也就是说,价值是凝聚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时间。
首先,价值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时间没有违背商品交换的“无差别”前提,它比以劳动为尺度更能体现“无差别”,能更好地反映价值的本质。一方面,劳动本身可以“无差别化”,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同一劳动的两个方面,两者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是不可分割的,只要劳动就会在该段时间内创造价值。以劳动时间为尺度尽管弱化了劳动的二重性,但能够对价值进行目的性更强的研究。另一方面,时间本身比劳动更具有“无差别”性,恩格斯曾经指出:“一切存在的基本形式是空间和时间,时间以外的存在和空间以外的存在,同样是非常荒诞的事情。”[10]商品作为客观物首先是一种时间和空间的存在,并且时间比空间更能代表所有事物的无差别同质性。也就是说,商品是一种具有价值的特殊空间和时间存在,劳动时间作为一种特殊的时间形式更能够体现其本质。其次,价值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时间能够体现价值与稀缺性的关系。西方经济学认为,事物具有价值是因其稀缺性或相对的稀缺性,供求理论便是在这个思想上构建的,尽管混淆了价值和价格,西方经济学对价值和稀缺性的观点却是值得肯定的。客观说来,如果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有适当的物质条件劳动都能够循环再生,不存在稀缺性的劳动(不同于劳动力短缺)不能通过这方面体现价值。但是时间却是人最为稀缺的资源,这是由生命规律客观决定的,时间的稀缺性正是价值的来源。再次,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时间的价值规定与价值量规定在逻辑上更为紧密。从逻辑角度来看,越符合简单逻辑的理论越易理解并且越具有合理性。马克思对价值和价值量的论述用简单逻辑表达即是:价值是劳动,价值量是劳动量,而劳动量用劳动持续时间计算,所以价值量是劳动时间量。这其中需要进行劳动量到劳动时间的转换,这样虽有其合理性但是否是等价转换还有待商榷。而价值是无差别人类劳动时间的规定的简单逻辑是:价值是劳动时间,价值量是劳动时间量。这条逻辑线中间不需要任何转换,因而使得价值和价值量的规定在逻辑上更为紧密。综上所述,价值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能够更好地体现价值的“无差别”本质,能够更好地体现价值与稀缺性的关系,能够使得价值和价值量的逻辑关系更为紧密。
以上对价值的讨论中,时间始终与劳动结合在一起,都能够在各自的理论框架内反映出经济学的人文关怀,充分说明了以劳动时间为规定的时间价值论和以劳动为规定劳动价值论是紧密联系的。比如,两种价值论中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关系是一样的,复杂劳动仍是简单劳动的倍加,其换算关系依然是人们在长期交换中通过反复比较换算自发形成的[11]。但是笔者认为两种价值论还有着本质的区别,最主要体现在对劳动的理解上。在劳动价值论中,劳动是价值的本质,商品中凝结的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而在时间价值论中,笔者认为劳动时间是价值的本质,商品中凝聚的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时间。人类的时间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劳动不再是价值源泉而是创造经济价值的唯一手段或方式,只有通过劳动,时间付出才具有经济价值。
3.时间价值的测度
笔者认为时间价值论和劳动价值论中对时间价值的规定相同的,都是用价值量进行测度,只不过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涵义上有细微的差别。经济学规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8,52]而时间价值论中具有更丰富的制造内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或消费内容所需要的劳动时间。”由于时代的进步,尤其是互联网行业的迅猛发展,当代社会的许多特殊商品并没有实际的使用价值,如虚拟商品。尽管没有使用价值,诸如虚拟商品等的新型商品仍旧凝聚了无差别的劳动时间是经济市场的消费内容,因此符合价值内容的要求。
三、效用价值论和要素价值论中的时间内涵
在目前已有的研究中,还没有对于效用价值论和要素价值论中时间内涵的著述,笔者希望通过自己的理解提出的几点拙见能够得到各方面的批评指正,在研究价值论的道路上相互探讨。
1.效用价值论的时间内涵
效用价值论的核心在于人对效用的主观评价,传统西方经济学多用效用函数对其进行描述,但是长久以来没有在效用的测度上取得突破性的进展。笔者认为,效用本身不会生产价值,但效用的价值可以依据商品中凝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量进行判断。如前文所言,时间是人最为稀缺的资源,商品的效用能够通过节约而等效延长消费者的生命,宋波(2001)也提出计较劳动时间(时间节约)是经济社会的真正内涵的观点[2,67]。消费者对某一商品和生产该商品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总和具有相同的效用评价。因此,在不考虑使用价值区别的前提下,商品间的效用可以通过生产该商品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大小进行比较。通常情况下,商品的效用同品质成正比,而品质与商品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成正比。因此,商品的效用同商品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测度是符合生活经验的。
2.要素价值论的时间内涵
与效用价值论一样,要素也不是价值的来源,要素的价值也必须通过与其等价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进行测度。土地和资本作为物质要素是物化劳动时间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土地和资本是生产价值的必要条件具有不可替代性,但是却不能作为充要条件说明土地和资本能够生产价值。劳动力和企业家才能作为人特有的资源在运用的时候必须付出劳动时间,价值的来源也是劳动时间,不能因为劳动力和企业家才能的表象掩盖了劳动时间这一价值的真正来源。总得说来,土地、资本、劳动力和企业家才能等生产要素的核心是对物化时间的所有权,进而占有生产要素本身的价值,正是这种所有权下的价值占有导致了生产要素能够生产价值的错觉。
四、时间价值论的意义
本文的内容是对时间价值论的讨论,重点是对价值和价值量的规定。价值是凝聚在商品中与人类劳动时间无差别,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时间价值论下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或消费内容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以劳动价值论为出发点,确立时间价值论的新思路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第一,时间价值论是对劳动价值论的合理“扬弃”,是经济学与时俱进的体现。时间价值论不是对马克思经济学的否定,相反,时间经济学是在汲取经济学科学理论的基础上对其价值理论的继承和发扬。价值是劳动时间的论断与劳动价值论一脉相承,都是关于蕴含在商品中的无差别价值的合理理论。第二,时间价值论的时间内涵能够为分析劳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和要素价值论提供合理的依据。效用和要素不生产价值,学姐对效用价值论和要素价值在价值生产上一直存在争议,以劳动为出发点对另外两种价值论进行合理的解释均有难度,但时间价值论比较合理的解决了这个问题,可以将效用和要素统一划归到劳动时间进行等价度量。第三,时间价值论的核心是人,体现了经济学的人文关怀,符合经济学发展趋势。自近现代以来,全球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对经济的关注不再仅仅是对财富的追求,更多的是谋求与自然和自身的协调发展。时间价值论突出了人的价值,体现了经济学的道德一面,是对人的价值的尊重,是未来经济发展的正确方向。
由于学识和眼界受限,笔者在对时间价值论考量上还有许多不足之处,希冀藉此能够为价值论的研究提供一些浅拙的新思路。
参考文献:
[1]向国成.价值是劳动耗费价值对效用价值的关系――对劳动价值论和边际效用价值论的综合[J].当代经济科学,1995,(05):61-71.
[2]宋波.劳动价值和边际效用在历史时间中的共同递减趋势论劳动价值论与边际效用价值论的综合统一[J].南开经济研究,2001,(02):64-68.
[3]白暴力,张栋.边际效用价值论与劳动价值论的统一―兼论边际效用价值论100年的弯路[J].财经科学,2006,(08):91-96.
[4]许有伦.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的辩证关系――与卫兴华、晏智杰教授交流[J].经济评论,2006,(03):14-17,24.
[5]董德刚.从单一要素价值论到系统价值论――劳动价值论的创新[J].求索,2005,(01):56-58.
[6]李瑞娥.时间价值的升华:从马克思经济论析中的时间思想到当代时间资源的拓展[J].人文杂志,2004,(03):77-81.
[7]范冬梅.马克思经济学时间观的当代思考[D].新疆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53-54.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56-57.
[11]李朝林,王永年.政治经济学原理新教程[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2009:33.
注释:
① 原文P64:“哲学价值理论认为:(1)对价值的认识,必须以主客体关系为依托,以主客体关系中人的本质和内在规定性为依据,为尺度。需要、劳动、社会关系都是人的本质或内在规定性。(2)客体是否有价值,取决于客体是否按主体的内在规定性来满足主体的需要,是否对增强人的本质力量具有肯定、促进作用。(3)在主客体关系中,主客体相互作用,存在客体主体化和主体客体化两种趋向,价值就存在于这种主客体的相互作用之中。这三点对于分析交换关系中的商品价值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② 其中,、分别代表A、B的社会劳动耗费价值,、别代表A、B的效用价值,代表以劳动耗费价值量为计量单位的A的价值量。
③ 原文P65:“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首先提出了被学术界称之为第一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创造某个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在第三卷中又提出了被称之为第二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仅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只有当全部产品是按必要的比例进行生产时,它们才能卖出去。社会劳动时间可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的这个数量限制,不过是整个价值规律进一步发展的表现,虽然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里包含着另一种意义。’第一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现有生产力水平上生产同类产品的单位劳动消耗,第二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按照社会需求总劳动时间分配到部门的劳动消耗总量……”
④关于时间经济学的内容参见,屈炳祥.《资本论》与时间经济学[J].当代经济研究,1999,(11):5-6.
(一)劳动价值理论本身是一个发展的理论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经典作家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的理论,揭示了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在1867年出版的《资本论》德文版第一版序言中马克思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在这本书中,马克思对劳动价值论作了科学的、系统的论述,他从资本主义经济社会所表现出的矛盾和对立出发,深入研究了这些矛盾和对立的根源,发现了他所研究对象变化的规律,使得这些规律足以说明为什么一种经济制度可以过渡到另一种经济制度,也就是说明了一种社会经济制度产生、存在和灭亡的必然性。在之后的《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二版和法文版以及《资本论》第二卷的一些手稿和第三卷的部分手稿(这一卷的大部分手稿是在1867年之前完成的)中,马克思对劳动价值论作了进一步的展开论述。1883年马克思去世之后,恩格斯在整理出版《资本论》第二卷和第三卷的过程中,根据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发展的新情况和经济科学发展的新特点,对劳动价值论作出新的发展。20世纪初,列宁根据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的新变化和新特点,对劳动价值论作了新的阐述。列宁没有拘泥于马克思已有的结论,而是根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对垄断价格和价值规律的新作用作了创新性的研究,拓展了对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本质及其规律的认识视野。斯大林对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探索,尽管存在着各种失误,但他对劳动价值论在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中的作用还是作了一些开拓性的研究,特别是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斯大林对社会主义经济运行中价值、价值规律作用问题的论述,在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史上有着重要的影响。(二)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需要丰富和发展劳动价值理论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现在,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创始人当时所面对和研究的情况有很大不同。我们应该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就劳动价值论研究而言,我们所处时代的变化主要表现为:社会生产力的新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新变化、作为劳动价值论研究对象的社会制度发生了变化和经济全球化极大地改变了世界经济的整体格局。结合时代的新变化,在深化劳动价值论的研究中,有必要对以下一些问题作出新的探索:1•随着生产力的广泛提高,社会产品中活劳动的含量日益减少。由于科技的发展,生产中的机械化与自动化应用程度大幅度提高,社会产品中凝结的活劳动比重大大降低,表现在同样多的劳动可以创造出更多的社会产品,这种趋势还在加速发展。2•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多种因素构成增添了新的内容。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使得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要素更加细化,除了传统的劳动、资本、土地三要素外,对于经济发展贡献率很大的知识、信息、技术、经营管理能力等要素的重要性与日俱增,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超过了传统三要素的贡献。以发达国家为例,知识对于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在20世纪初为5%-20%,在20世纪中叶为50%左右,在20世纪80年代上升为60%-80%。3•经济增长除来源于传统的物质生产部门外,非物质生产部门的贡献日益增多,以知识为载体的新兴产业和为生产与生活服务的非物质生产部门如科技产业、信息咨询业、金融保险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所占的比例日益提高。知识经济也正不断将原先不属于产业部门的教育、科研等事业单位推向产业化,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发展推动了物质生产部门的现代化。4•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由于我国实行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政策,非公有制经济所占比重有所提高,曾经被认为是剥削的私营业主的经营管理活动对经济的贡献率有所增大。
二、怎样深化社会主义社会下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卢卡奇在其所著的《历史与阶级意识》(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48页)中有一段偏激但不失正确的话:“正统并不意味着无批判地接受马克思研究的结果。它不是这个或那个论点的‘信仰’,也不是对某本圣书的注解。恰恰相反,问题中的正统仅仅指方法,它是这样一种科学的信念,即辩证的是正确的研究方法,这种方法只能按其创始人奠定的方向发展、扩大和深化。”恩格斯是这样评价精神的:“马克思的整个世纪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实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742页)。我们在当代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是在立场、观点、方法和理论基础上的深化和发展,而不是把这种理论否定掉,是要在正确的把握和全面理解马克思关于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论述的前提下,结合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一)深化对劳动和生产劳动的认识马克思指出:“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①这就是说,没有人的劳动,自然界中再丰裕的资源也不可能进入人类生活。马克思对生产劳动的解释是层层深入的:首先,对一般意义上的生产劳动做了如下定义:“在劳动过程中,人的活动借助劳动资料使劳动对象发生预定的变化”②、“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③这就说明了使用价值是生产资料通过人的劳动创造的,没有人的劳动,生产资料不会自发的结合出使用价值。其次,马克思根据协作劳动过程的特点,对“生产劳动”的涵义给予了补充:“总体工人的各个成员较直接或较间接地作用于劳动对象。因此,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职就够了。”④这就是说,不仅生产资料与人的劳动直接结合的方式是生产劳动,而且间接结合的协作劳动也是生产劳动。在机械化与自动化程度大幅提高的生产状态下,出现了机器控制机器的生产新局面,虽然人的直接劳动减少了,但是应用于研制机器控制机器的劳动却大大增加了,这种劳动就是间接生产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因为它也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一种凝结,不过不表现为体力劳动,而是表现为脑力劳动。这种劳动
虽然使凝结在商品中的活劳动的比重降低了,但它并不意味着价值量的减少。因为“商品的现实价值不是它的个别价值,而是它的社会价值,就是说,它的现实价值不是用生产者在个别场合生产它所实际花费的劳动时间来计量,而是用生产它所必需的社会劳动时间来计量。”⑤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如果个别生产厂家率先采用先进技术,在相等的劳动时间里可以生产更多的产品,按照社会价值出售,就可以获得超额利润。超额利润刺激着生产厂家普遍重视科学技术知识,科学技术以此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一只轮子,但不能说,科学技术知识创造价值,因为如果没有人脑力劳动的付出,科学技术知识不会自发的出现、积累、创新,没有人的劳动,科学技术知识不会转变为现实的推动力凝结到商品中去。归根到底,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是劳动。需要指出的是,在现代科技进步的情况下,并不只意味着相等的劳动时间可生产更多的同质产品,而且还意味着可以生产出数量甚至低于原产品,但产品功能更强大的异质商品。新产品抢占市场,由于缺少竞争,也可以获得高额利润,这是现代科技进步对生产产生的最现实的影响。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复杂劳动进入生产过程,掌握这些复杂劳动的劳动者(不论是体力劳动者还是脑力劳动者)需要更多的知识积累,作为人类认识和经验总结的知识形态,只是为人们学习和掌握知识,把简单劳动变为复杂劳动,为人类创造更多的价值量提供了一个前提条件,知识不是价值的源泉。与科学技术一样,知识没有得到应用时,不会对现实的生产活动产生影响,知识的应用过程,就是人们劳动的过程(不论这种劳动的形式是什么),因此,价值的源泉仍然是劳动。(二)深化对经营管理活动特别是私营业主经营管理活动的认识科技的进步,劳动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劳动专业化分工的深入,使得生产过程越来越庞杂,从生产过程中分离出一部分劳动者利用相关的知识对生产管理中的大规模的各类劳动进行有序合理的组织,进而使生产过程成为一个系统工程以获得最大效率的生产越来越成为生产的必需。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时指出:“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别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不同于这一总体的独立器官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般职能。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乐队指挥。”⑥经营管理劳动是总体劳动的一部分。在资本主义初期,生产规模不大,经营管理活动是由资本家个人或资本家家族完成的,其经营管理的目的是最大限度的榨取剩余价值,虽然其进行的经营管理活动作为劳动的一种付出形式,应该得到补偿,正如马克思所说:“利润中也包含一点属于工资的东西(在不存在领取这种工资的经理的地方)。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是作为劳动的管理者和指挥者出现的,在这个意义上说,资本家在劳动过程本身中起着积极作用。……这种与剥削相结合的劳动……当然就与雇佣工人的劳动一样,是一种加入产品价值的劳动。”⑦但是,资本家仍然是劳动者和剥削者的复合。这容易产生一种假象,即经营管理活动就是剥削活动。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当代,资本家和资本家家族已经不可能独立进行大规模的经营管理活动,经营管理活动由一部分劳动者来进行。虽然这部分劳动者的工作形式发生了变化,但是,并没有改变经营管理活动仍然是人类复杂劳动支出的本质。马克思指出:“许多劳动者共同生产一个商品,……这些或那些劳动者的劳动同生产对象之间直接存在的关系,自然是各种各样的。例如,前面提到过的那些工厂小工,同原料的加工毫无关系,监督直接进行原料加工的工人的那些监工,就更远一步,工程师又有另一种关系,他们主要只是从事脑力劳动,如此等等。……所有这些劳动者合在一起,作为一个生产集体,是生产这种产品的活机器。”⑧在总体劳动中,“有的多用手工作,有的多用脑工作,有的人当经理、工程师、工艺师等等,有的人当监工,有的人当直接体力劳动者或者做十分简单的粗工,于是劳动能力的越来越多的职能被列在生产劳动的直接概念下。”⑨经营管理劳动也是生产劳动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经营管理者的劳动也是受到资本家剥削的。虽然经营管理者的劳动报酬相对较高,那只是因为从事经营管理活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复杂,需要更大的补偿罢了,而不能一概而论将经营管理活动视为剥削活动。在理论和实践上,如何认识我国私营业主的生产经营活动都是一个严肃的问题。生产过程是价值形成过程和价值增值过程的统一,在生产中,私营业主的指挥劳动和监督劳动作为协作劳动是一种复杂的劳动,他们的生产活动还面临着种种风险,因此,他们的收入中应该有一部分是属于自己劳动的收入。此外,他们凭借资本的所有权还能获得一部分收入,这一部分收入中既不排除他们通过各种方法从劳动者身上剥削出的剩余价值,又要看到资本也是他们过去辛勤劳动的积累。因此,对于私营业主的劳动,既要肯定它作为生产劳动的一部分给予鼓励和支持,保护他们的合法收入,又要对劳动中的剥削成分加以引导和限制,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我们的生产同样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投入企业家才能这种综合要素合理安排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社会财富量。但是,也不能片面地夸大经营管理的作用忽视技术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同时,由于经营管理活动的劳动成果多为知识产品和服务性产品,其内在品质不易观察,而且其工作的努力程度不易监督,在收入分配上,应该既给予他们为创造更多价值量的生产劳动的工作以适度的补偿,又应探索多种形式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削除他们的不努力行为。三、深化对劳动价值论认识的意义
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从理论意义上说,劳动价值论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深化和发展,是对的发展,只有不断地与实践结合,与时俱进,才可能充满生机和活力。从现实意义上讲,深化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一是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突破传统理论限制,为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结合提供新的理论依据,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二是有利于充分发挥科技人员、企业家才能等要素的积极作用,通过他们创造性的劳动与直接生产劳动的结合,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更好地满足我国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
注释:
①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56.
②③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205.
④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556.
⑤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353.
⑥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367.
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46):219-220.
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46):443-444.
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49):100-101.
参考文献:
〔1〕晏智杰.劳动价值学说新探〔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2〕王振中.政治经济学研究报告〔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3〕林岗,张宇.与制度分析〔M〕.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非劳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
作者简介:崔朝栋(1957-),男,河南郾城人,河南财经学院经济学系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资本论》和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
中图分类号:F0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8)01-0013-03
收稿日期:2007-11-20
十七大报告(2007)进一步把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上升到制度的高度,说明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越来越成为中国现阶段分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中非劳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一直是分歧较大的问题。不少人为了论证非劳动生产要素的贡献,放弃劳动价值论,认为非劳动生产要素也创造价值。还有人为了既坚持劳动价值论,又说明非劳动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现实,认为生产和分配是两个不同的问题,非劳动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与其在商品生产过程中的贡献没有必然联系。这两种不同的观点实质上都是把劳动价值论与非劳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对立起来。我们认为,非劳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理论依据,首先是非劳动生产要素在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形成中的贡献,这是非劳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价值基础和尺度;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及其产权关系和商品经济原则,是非劳动生产要素的贡献在现实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体现,是非劳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直接依据。劳动价值论对这两个方面都有科学的阐述。
一、劳动价值论科学地论述了非劳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价值基础
非劳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价值基础或尺度,是其在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生产中的贡献。关于非劳动生产要素在社会财富和商品使用价值生产中的贡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有系统的阐述和充分的肯定。对此已成为理论界多数人的共识,在此就不再进一步展开阐述。目前理论界分歧较大的是,非劳动生产要素是否对商品价值量的形成做出了贡献。有人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为依据,对此持否定的态度;有人为了肯定非劳动生产要素在商品价值量形成中的贡献,则放弃劳动价值论,坚持西方经济学中的“要素价值论”;还有人想千方百计地从劳动价值论中寻找出非劳动生产要素也创造价值的根据。这些不同的观点包含着一个共同的认识,那就是非劳动生产要素只有创造了价值才算是做出了贡献,否则就没有贡献。我们认为,根据马克思(1867)的劳动价值论,非劳动生产要素在商品价值形成中的贡献,除了它是价值生产的必要条件和它本身的价值构成商品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外,其最大贡献恰恰不是它本身是否能创造新价值,而是它能否节省活劳动和降低商品的价值量。
马克思的这一结论不仅在理论上是科学的,而且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现实,甚至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基本常识。作为人类进行物质资料生产所使用的劳动资料,无论是手工工具还是机器设备,都具有一种利用自然力以节省或取代人类劳动支出的功能,从而能够不同程度地提高劳动生产力。人类发明和利用先进机器设备等非劳动生产要素,主要是看中了它具有节省或取代一部分甚至大部分活劳动的功能。商品价值是活劳动的凝结,采用先进非劳动生产要素能节省活劳动,当然也就降低了商品价值量。从企业生产经营者的角度看,他之所以不惜代价购买先进技术设备,或租借先进的生产要素并向其所有者支付报酬,就是看中了利用先进的技术设备等生产要素可以提高劳动生产力,节省活劳动,从而降低单位商品的实际生产费用。企业清楚地知道,正因为生产商品的劳动生产力提高,从而使自己企业单位商品的实际费用(个别价值)大大低于社会的平均标准(社会价值),才能够按高于个别价值和等于或低于社会价值的价格出售取得超额剩余价值或超额利润。有人总是以这种超额剩余价值或超额利润为由说明技术设备等非劳动生产要素能创造新价值,这是不妥的。如果真的像有人认为的那样,非劳动生产要素本身也能创造新价值,那么,率先采用先进非劳动生产要素的企业,其单位产品的个别劳动耗费和个别价值量必然会大于社会平均劳动耗费和社会价值,这样企业不但不能取得超额剩余价值或超额利润,甚至还要亏本破产。要是这样的话,哪个企业会采用先进非劳动生产要素呢?从整个社会的角度讲,先进非劳动生产要素普及,从而劳动生产力普遍提高后必然会降低单位商品社会价值量,从而使率先采用先进技术设备企业所获得的超额利润趋于消失。这也恰恰说明先进非劳动生产要素的采用不仅不创造价值,而且是降低了商品的价值。人类发明和采用先进技术设备,改进生产资料的质量和效能,就是为了节省活劳动,以较少的活劳动支出生产出较多的产品,以更好地满足人们的消费需要。
对此,有人可能会说,不正是因为非劳动生产要素能够取代人的一部分和或大部分活劳动,才证明了非劳动生产要素也参加了“劳动”,创造了价值或具有较大的价值吗?这样认识是从根本上违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首先,根据马克思(1867)劳动价值论,商品价值的实体是活劳动的凝结,只有人的活劳动才是商品价值的源泉,而非劳动生产要素作为人的活劳动的凝结物,已经是完成了的活劳动,即过去的劳动或死劳动,不再具有与劳动力相等同的性质。认为非劳动生产要素也创造价值,就等于说价值能够创造价值,这是不通的。主体和客体、人的劳动和物的作用是不能相混淆的。同时,根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非劳动生产要素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是不同的,不能把非劳动生产要素的贡献即使用价值当作它的价值。马克思认为人们生产非劳动生产要素所耗费的劳动量就是非劳动生产要素的价值,它的价值作为不变资本,转移到利用它生产的新产品中去。应用非劳动生产要素能够代替或节省的人类劳动的功能就是非劳动生产要素的贡献即使用价值。后者远远大于前者,马克思把两者之比称为非劳动生产要素的生产率。如果把非劳动生产要素的使用价值误认为它的价值,那就会把非劳动生产要素的生产力大大降低,以致从根本上抹杀用先进非劳动生产要素进行商品生产的必要性。
有人还可能会说,如果先进非劳动生产要素的使用价值即所取代的人的活劳动不创造价值,那么,又如何解释率先采用先进非劳动生产要素的企业所取得的超额利润的来源呢?对此,一种普遍认为是坚持劳动价值论的解释是,操作使用先进非劳动生产要素可以提高劳动生产力,而劳动生产力高的劳动是一种复杂劳动,在同样的劳动时间里可以创造较多价值。这种解释同样不符合劳动价值论的基本点。如前所述,
采用先进非劳动生产要素当然可以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力,但劳动生产力高的劳动并不是复杂劳动,更不会创造较多价值。不可否认,率先采用新技术设备的劳动生产力高的企业,劳动者的劳动同一般企业劳动者的劳动相比,可能会相对复杂一些。但如果劳动过于复杂,等于或高于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就等于劳动生产力没有提高甚至降低,企业生产的单位商品的个别价值不但不会降低,甚至会高于社会价值,这样企业就无法取得超额剩余价值或超额利润。只有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超过劳动复杂程度的提高,才是真正劳动生产力的提高,企业才愿意采用新技术设备、提高劳动生产力。只要企业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超过劳动复杂程度的提高,那就意味着劳动复杂程度的降低。生产力的变化本身丝毫也不会影响表现为价值的劳动。
实际上总观马克思(1867,1894)的劳动价值论及其剩余价值论可以看出,个别企业率先采用先进非劳动生产要素,从而提高劳动生产力所得到的超额利润,并不是来自该企业,而是来自其他企业或部门劳动者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它体现的是通过部门内部的竞争和部门之间的竞争实现和分配价值(或劳动)的关系。马克思关于商品价值量的深层含义,就在于说明部门总劳动时间或社会总劳动时间在部门内各企业之间或整个社会各部门之间的合理分配问题。
有人总是以马克思(1867)在《资本论》第1卷中的这样一段话来证明超额利润来源于率先采用先进技术设备的企业劳动生产力高的劳动:“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起了自乘的劳动的作用,或者说,在同样的时间内,它所创造的价值比同种社会平均劳动要多。”我们认为,要科学认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能仅仅以这段话为依据,要联系上下文,联系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点和整个经济思想体系。马克思这段话是在通过一个例证较为系统地分析了超额剩余价值的来源后讲的。这个例证非常清晰地说明了劳动生产力高的劳动在同样多的劳动时间内不能创造较多的价值,超额剩余价值不是来自企业内部劳动生产力高的劳动。正是劳动生产力高的劳动在同样多的劳动时间内创造的价值不变,但却生产出了较多的使用价值,才会导致单位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并按社会价值出售获取超额剩余价值。
二、劳动价值论科学地论述了非劳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直接原因
根据马克思(1867,1894)劳动价值理论及其剩余价值论,正因为非劳动生产要素是人们实现社会生产以获取自身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产品或利益的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并且利用先进的非劳动生产要素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省活劳动,以及非劳动生产要素的稀缺性,才导致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产生,导致了生产资料归不同的主体占有和支配。生产资料所有者或占有者不仅可以直接利用生产资料进行生产经营获取收益,而且也可以把生产资料委托或转让给他人生产经营,自己凭借单纯的所有权或占有权取得收益,不参与收益分配的所有权或占有权也就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因此,从一般意义上讲,非劳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既是非劳动生产要素的贡献在现实经济关系及法权关系上的体现,又是生产资料所有权或占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正如马克思(1867)所明确指出的:“不论地租有什么独特的形式,它的一切类型有一个共同点:地租的占有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
根据马克思(1867,1894)劳动价值论及其剩余价值论,非劳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也是市场经济原则的体现,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必要条件。首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归不同主体占有和支配的生产要素都采取商品形式,资本、货币等成了“各种生产要素的抽象表现”。企业、单位、个人等投资入股、购买债券、出租资产、把货币存入银行等,实际上是把归自己占有和支配的非劳动生产要素这种特殊的商品即“作为资本的商品”让渡给别人去使用,这同一般商品的让渡一样,对他人生产要素的使用者必须从企业经营所得利润中拿出一部分,向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支付一定的“价格”或“所有权的报酬。”否则,生产要素所有者宁肯让生产要素闲置,也不会无偿让渡给别人。其次,生产要素的“价格”或“所有权的报酬”都是由市场调节,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生息资本虽然是和商品绝对不同的范畴,但却变成特种商品,因而利息就变成了它的价格,这种价格,就像普通商品的市场价格一样,任何时候都有供求决定。这种由供求关系所决定的生产要素价格,必然会引导生产要素所有者按照市场需求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调整生产要素供应量,对生产要素的投向做出合理选择,从而达到合理配置社会资源、提高市场配置效率的目的。再次,根据马克思(1867)劳动价值论及其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等量资本获取等量利润的按生产要素分配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实现形式,是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客观要求。
三、劳动价值论科学地论述了非劳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与社会经济制度的关系
有人可能会说,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既然既肯定了非劳动生产要素在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形成中的重大贡献(实际上是肯定了非劳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合理性),又肯定了非劳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必然性,那么,他为什么又把资本家凭借资本所有权获取剩余价值看成是对工人的剥削呢?这里的关键是要把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本身与生产要素本身的分配是否合理区别开来,把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本身这一市场经济的一般制度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及其基本分配制度区别开来。正像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像鱼儿离不开水那样离不开市场经济及其商品货币关系,但马克思依然在理论上把它们区别开来一样,资本主义私有制及其基本分配制度与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入分配制度也是密不可分的,但马克思(1867,1894)同样能够科学地把它们区别开来。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阶级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失去生产资料的劳动者只能靠出卖劳动力为生,这就决定了劳动者运用资本家占有的生产资料创造出的新价值,必然由资本家占有和支配,由资本家决定其如何分配。资本家支付给劳动者的仅仅是相当于劳动力价值的工资,而其他大部分新价值,则根据等量资本获取等量利润的原则在资本家之间按生产要素分配。可见,资本主义分配关系的实质就是资本家阶级利用商品经济的一般原则及其按生产要素分配制度,一次又一次地占有和瓜分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之所以如此,就是生产条件分配的不合理,即资本家阶级独占了生产资料这个在生产活动中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对此,马克思深刻地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物质的生产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的手中,而人民大众则只有人身的生产条件,即劳动力。既然生产的要素是这样分配的,那么自然而然地就要产生消费资料的现在这样的分配。”因此,马克思并没有把资本主义基本分配制度简单地概括为按生产要素分配,而是把按生产要素分配这一商品经济的一般制度与资
关键字资本论价值规律商品劳动力商品
马克思的著作《资本论》面世已有一百多年了。这一百年来,有众多的西方经济学家对马克思学说提出了质疑,也经历了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考验;一百多年的历史变迁使得人们对马克思理论是否还能说明当前问题而感到怀疑。这些,都逼迫我们必须从头来考虑马克思理论中过时的部分是什么,还继续说明现实问题的是那些。只有对马克思当时的理论做出扬弃,才可以说是掌握了马克思理论。因为马克思认为关于社会问题的真理是发展的。
在国外经济学界,《资本论》被公认为是一部引起争议最多的著作几乎所有国外的大经济学家,都没有忽略《资本论》的存在。西方主流经济学在完全竞争的假设下回避了市场经济中的矛盾和冲突,《资本论》中的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论等学说,却揭示了市场经济中的矛盾和冲突,触到主要凭借财产所有权生活的人的痛处,这也就是为什么这两个理论会在经济学家当中引起那么多的争议的原因。本文主要是对劳动价值论做出一些探讨。
劳动价值论在经济理论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是经济学的研究起点和理论基础。早在19世纪,就有站在马克思对立面的资本主义学者提出:《资本论》的逻辑是如此严密,以至于只要承认他的劳动价值论,就不得不承认他对资本主义最终历史命运所做出的结论。由于马克思在其主要著作中从来没有对其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内容做过明确的概括,而且我国政治经济学的各种教科书也从未有过具体说明,因此,我首先明确一下这个问题,在限定的范围内来讨论这个问题。如果连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是什么都没有形成一个明确的、统一的认识,也就根本谈不上对它的深化认识和研究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应包括以下内容:(1)商品二因素学说;(2)劳动二重性学说;(3)劳动和劳动时间学说;(4)价值形成学说;(5)价值规律学说;(6)价值变形学说;(7)劳动力商品学说。这里主要是分析价值的形成和社会财富的分配。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逻辑结构可以概括为两个前提(A和B)和一个结论(C)。A:“商品”规定为用来交换的具有使用价值的劳动产品。B:“价值”定义为一切商品的共同属性或共同尺度;C:抽象人类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从前提A和B出发必然导出结论C,其意义主要在于说明创造价值实体的只能是抽象劳动,对两个前提的任何背离则往往陷入非劳动价值论。简明地说,两个前提A和B是结论C的充分必要条件。现在的问题是,这两个前提是否正确呢?我们对马克思的理解是否正确呢?到底什么才算商品和价值如何定义的问题一直以来都在困惑着经济学家。根据传统的说法:商品是实物形态的,而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但是我们却发现,这中理论和现实有极大的矛盾。如果商品必须是实物形态的,那么我们就解释不了众多的第三产业者工作的意义;另一方面,如何解释资本、土地、管理以及科学技术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也是一个艰难的话题。一般的看法认为,分配的方式应该是按劳分配的。所以价值的形成决定了分配。但是现实中,我们所见到的却不是这么简单。凭借财产所有权参与分配的现实使很多人对价值的形成产生了迷茫。于是就陷入了一个困惑——价值的形成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是只有人的劳动创造出价值?还是生产中的各要素都对价值的形成做出了贡献,都创造了价值?这是这个时代的一个重大问题。
马克思所出处的时代是资本主义刚刚占统治地位,发育尚未完全的时期。100多年前他所看到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还是以体力劳动为主,脑力劳动在社会总劳动中所占比重较小。哪个时期的劳动主要是直接的生产性质的劳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虽论述了科技工作和经营管理的劳动也是生产劳动,肯定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都创造价值。但是其理论认为社会服务行业不创造价值。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当时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现实相适应,重在研究和论述了物质生产劳动。但在知识经济时期,随着科技的进一步迅猛发展,原有的劳动者、劳动工具、劳动对象这生产力的三大要素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一些新的生产力因素如科技、管理、信息、知识等在原有因素的基础上孕育和成长起来,作用不断增强,从而使原有因素(自然资源、劳动、资本等)的作用和地位发生变化。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第三产业在社会中的作用非常弱以至于可以忽略不记。
如果说马克思关于价值的唯一源泉是活劳动这一命题继续有效的话,那么,价值源泉的活劳动必须扩展,才能符合现实世界。可以这样认为,商品不再单指具有实物形态的、可以直接接触到的物体,而是进行定义的拓宽。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从事第三产业的人毕竟是少数,其工作时间在社会总量中所占比例也极小。作为理论分析,任何一个模型忽略次要因素是必须的。但是在当代这些因素已经变成主要因素了,我们不能忽略不计。经济学毕竟是研究社会问题的,必须符合社会实际。只有承认大多数人的工作是存在价值的才可能解释我们的时代为什么会发展。在马克思这里,价值反映的是人与社会的关系,与生产资料是没有关系的。但这并不是说劳动的具体过程与生产资料没有关系。只有把价值看作一种引入符号才可以理解为什么价值的度量是劳动时间——其实严密的逻辑判断应该是:劳动时间的度量尺是抽象的价值。对整个人类发展的问题当然是应该探讨社会总财富,也就是说探讨物质和精神领域的总和。而对社会公正和秩序的探讨其出发点应该是人类劳动的总和。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他们有时她们部分重合而使我们难以分辨,但毕竟是可以分辨的。对价值问题进行思考的实质是剖析人类社会内在的公正、秩序和内部运行规律。
分配领域的问题是伴随价值产生问题而出的,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是个现实主义者。理想的社会状态应该是每个人的生活消费额度由其对社会的贡献也就是劳动的度量——价值来决定的,而生产资料天然公有;甚至没有生产资料所有权这个概念。毫无疑问的是,人类还远没有达到这个高度。马克思的观点是:应该从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出发来对分配方式进行定位,不同的分配方式是由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决定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与雇佣工人之间之所以是一种按劳动力价值和按资本分配的关系,当然是由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决定的。参考文献:
①卡尔·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版翻译),中央党史出版社;
②北京大学经济系《资本论》教学组《资本论释义》,北京大学出版社;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知识价值论
一、知识价值论不能够代替劳动价值论
不得不说人类已经迈进了是指经济时代,在新的时代各种知识迅速增长,在知识的促进下各种先进的技术不断地涌现出来,例如计算机网络、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等等。知识或者说信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变得越来越重要,逐渐成为社会生产的主要生产要素。在当今社会知识比纯体力劳动能够创造出更多的价值,知识、信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远远大于劳动。鉴于此,很多的专家学者逐渐开始判断劳动价值论已经成为过去式,并提出了一种新的理论,即知识价值论,认为知识的价值由社会的主观意识决定,知识可以创造价值,声称“我们需要创立一种知识价值论来代替马克思过时的劳动价值论。
知识价值论依据是否充分,知识能否创造价值,知识怎么样创造价值,知识价值论是不是能够代替劳动价值论呢,为了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我们必须对上面的问题进行正面的回答。接下来本文从三个方面来解释知识价值论为什么不能代替劳动价值论。
第一,知识价值不由主观意识决定,而是由劳动创造的。也就是说先有劳动后有知识,知识是在人们劳动中对劳动实践的总结和概括。知识分为两部分:感性知识和理性知识。感性知识是人们对劳动实践的直接认识,理性知识是在感性知识的基础之上对其进行抽象、总结、概括。人们的实践过程包括生产实践、科学技术研究的实践和其他社会实践,每一个实践过程都包含了人们脑力和体力的付出。因此,总的来说知识来源于实践,来源于人们的体力劳动,知识是实践的结果。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知识可以作为商品进行交换,这些形成商品的知识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科技发明等。
第二,知识本身不能创造价值。知识创造经济价值的理论是经不起推论的,现在的商品中确实包含着很多知识价值,甚至知识价值的比例正在逐年提高,但是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知识比重在商品中比例的增加并不是新价值在得到创造。换句话说商品里越来越多的知识价值并不是知识本身创造出来的,这些价值是就价值的转移,也就是说知识本身的价值越来越多的转移到商品中,而只是本身的价值是由劳动创造出来的,知识本身并不能创造价值。不得不承认,在目前的社会经济中知识、信息、科学技术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远远大于体力劳动的贡献,知识创造价值的性价比远远高于体力劳动,但是不能说“知识创造价值”,创造价值的只有劳动实践。知识对经济的贡献知识在转移旧的价值,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新的价值产生。知识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只是要想在生产中发挥作用必须通过人的劳动来实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里面的劳动指的是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
二、什么样的劳动创造价值,什么物品有价值
人们对劳动价值论的理解一直不够深刻或者存在一定的误区,有的人认为劳动创造价值这里的劳动仅仅指的是物质生产部门,这种理解是不全面的,不仅物质生产部门,一些非物质生产部门也有价值。
1.知识、信息、专利等无形资产也有价值
马克思对于商品的定义是能够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其实马克思这里所说的商品不仅仅指能够用于交换的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产品也包括一些非物质形态的无形产品,例如知识、信息、专利、各种服务等。也就是说这些无形资产都具有使用价值,对于无形资产使用价值的正确认识并不违背相关的劳动价值论,反而是与时俱进的坚持和发展了劳动价值论,使得劳动价值论更加全面和深刻。这样的劳动价值论能够更好地解释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什么无形资产在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越来越大,以及为什么无形资产的价值越来越大。
2.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也能够创造价值
一直以来人们认为商品只是物质形态的劳动产品,也就是说通过生产部门和劳动生产出来的看得见摸得着的产品,因此我们普遍认为创造价值的只有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鉴于无形资产不是由物质生产部门生产的,很多人认为无形资产不是商品,不具有商品的价值属性。因此逐渐形成一种看法,无形资产是非物质生产部门生产的,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不是生产劳动不能形成价值,即使人们开始认为非物质生产是社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认为其会增加社会的价值总量。但是随着我国第三产业逐渐兴起,这种观点得到了很大的挑战,新时代下需要修正和完善。本文已经论述过无形资产也是商品也具有商品的价值属性,因此提供无形资产的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也应该属于生产劳动范畴,也就是说非物质生产部门的生产劳动也能够形成价值。这种观点是与我国现代的市场经济项符合的。对这个观点进行更为明确地定义是:只有能够提供具有有益的使用价值的无形产品的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才能形成价值。
3.科学技术的研究也是一种生产劳动
人们根据对传统的劳动价值论的理解,认为科学技术的研究不属于生产部门范畴,因此科学技术的研究、新技术的发明等不是生产劳动其本身也就不能创造价值。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这种观点是不全面的,虽然科学技术研究不能够像物质生产部门那样生产出看得见摸得着的产品但它能够形成无形资产。不管是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都应该是通过生产劳动形成的,也就是说两者都能够创造价值。运用先进的科学知识能够在短时间内创造更多的价值就是因为很大一部分的支付与科学知识的价值费用有关。用于交换的知识技术及其价值,正是科学技术劳动创造的。
三、结语
马克思所创造的劳动价值论内涵非常丰富,以上所介绍的都是劳动价值论非常基本和浅显的内容。劳动价值论必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得到充分的利用,并且要根据时代的要求在不改变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精神实质的条件下不断地修正和完善。
参考文献:
[1]谭泓.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主体地位的提高与综合素质的提升[J].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0(04)
[2]罗长远,张军.劳动收入占比下降的经济学解释――基于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分析[J].管理世界.2009(05)
[3]刘宗碧.关于价值与财富两个范畴之关系的科学理解问题[J]. 黔西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01)
作者简介: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企业竞争力
一、劳动价值论原理的基本内容
(一)商品二因素
商品的二因素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 ,交换价值表示想交换的商品之间有一个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即价值。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商品价值量决定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多少,与商品体现的劳动量成正比,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
(二)劳动两重性
劳动的两重性是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生产使用价值的有用劳动即具体的劳动。撇开劳动具体形式的一般人类劳动是抽象劳动。商品的二因素是由劳动的二重性来决定的。具体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使用价值,但具体劳动并不是创造使用价值的唯一源泉。一种商品只有同时具备了使用价值和价值才能成为商品,才能在市场中进行交换。
(三)价值规律
价值规律主要指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交换比例以商品的价值量为基础,价值规律起作用的基本形式是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由于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凡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地方,价值规律必然起作用,它可以激发商品生产者改进生产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最后可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四)竞争理论
在竞争理论中,市场价格的基础是市场价值。供求与市场价格是相互作用的,一方面供求决定市场价格,那么另一方面,市场价格或者说市场价值又决定供求。在供给和需求上存在着两种关系: 第一,单纯的商品货币关系即买卖关系;第二,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关系。在第二种关系中,供给代表生产者总和,是一股市场力量;需求代表消费者总和,是另一股市场力量,竞争就是这两股力量发生作用的过程,竞争的作用是通过市场价格的波动,生产者采用先进技术,从而使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获得超额利润。
二、利用劳动价值论原理指导企业提高竞争力
企业竞争力指的是,在竞争性市场条件下,企业通过培育自身资源和能力,获取外部可寻资源,并综合加以利用,在为顾客创造价值的基础上,实现自身价值的综合性能力;在竞争性的市场中,企业竞争力指一个企业所具有的,能够比其他企业更有效地向市场提品和服务,并获得赢利和自身发展的综合素质。提高企业竞争力,就是要使企业综合运用各种资源,在市场上生产比竞争对手更多的财富,通过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深化再认识,对提高企业竞争力有重要指导作用。
(一)从使用价值上看,把握好市场需求
在劳动价值论中,马克思指出,要生产商品,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否则,其中包含的劳动也就是没用的,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能形成价值。而企业的主要社会功能是生产商品并出售给消费者,要想使生产商品的劳动能够形成价值,其前提条件是企业就必须要生产出能够满足消费者所需的使用价值的产品。因此,企业要想生存,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就应该生产满足消费者偏好的产品,具体而言,企业应该进行广泛性的市场调研,把握好市场需求,了解不同消费者的差异性需求,有目的的进行生产,才能生产出对社会有用的使用价值,从而才能实现所生产商品的价值。这是提高企业得以生存的最基本要求。
(二)从价值量上看,提高劳动生产率,获取超额利润
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人类劳动,一件商品价值的多少取决于全社会所有生产该商品的劳动耗费的平均值,即价值量的多少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不是个别劳动时间。对于企业而言,不能认为自己生产商品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越长,其价值就越大,相反,个别劳动时间超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企业将会因为其个别商品价值高于市场价值即企业个别定价高于市场定价而卖不出去,或者亏本出售,其结果是企业必然亏损。因此,企业的正确选择应该是缩减个别劳动时间,使其个别产品价值低于市场价值,从而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售产品,进而获取超额利润。于是,这就牵扯到劳动生产率的问题。马克思指出,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率成反比。因此,必将刺激企业不断改进生产技术,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以求降低个别劳动耗费,谋求较高盈利,这是企业提高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三)从商品流通上看,顺利实现商品价值
在商品流通中,马克思指出,商品价值从商品体跳到金体上,是商品的惊险的跳跃。这个跳跃如果不成功,摔坏的不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占有者。社会分工使商品所有者的劳动成为单方面的,又使他的需要成为多方面的。正因为这样,他的产品对他来说仅仅是交换价值。这个产品只有通过货币,才取得一般的社会公认的等价形式,而货币又在别人的口袋里。 为了把货币吸引出来,商品应该证明自己是社会分工的一部分。但马克思又指出,分工是自然形成的,而社会对一种商品的需要是有限的,如果他的竞争者已经满足了这种需要,我们这位朋友的产品就成为多余的、过剩的,因而是无用的了” 。这样,商品转换为货币就出现了更大的困难,企业也因此具有了市场风险。因此,为了防止这种风险,企业要避免生产过剩,并且,我们还要注意的是关于生产过剩的另一种理解:若一个企业生产某种商品的每个生产者的个别劳动时间都等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但如果这种商品的社会生产总量超过了社会需要,即生产过剩,那么生产所耗费的总劳动时间超过了社会需要,等于说每个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都超过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企业会出现亏损;即使企业的个别劳动时间小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整体产能的过剩依然会使企业的利润率降低。因此,商品得以出售,顺利实现价值,是企业提高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张伦书:《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问题与对策》,《科学社会主义》,2001(3)。
[3]鞠杨:《对我国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认识》,《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8(5)。
【论文摘要】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是建立在劳动价值基础之上的。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是由英国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提出的,经历了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等多位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发展,最终由马克思创造了劳动价值论科学的体系。新时期,对于劳动价值论的深化认识在于坚持价值来源于活劳动的一元论,确立生产精神性产品的的劳动和第三产业的服务性劳动也是生产性劳动的观念,并且做好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避免因为各个产业发展的不协调导致经济危机的发生。
马克思创立的科学的劳动价值论至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它是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基础,也是政治经济学的基础。马克思有关于政治经济学的所有理论都是构建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的。对于劳动价值论,在新时期有必要对其进行更深人的认识。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由来与演进
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基础是由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所奠定的。
(一)英国学者威廉·配第最先提出劳动价值论
1,配第在价值理论方面的成绩
配第在价值理论方面的成绩主要表现为在政治经济学发展史上第一个考察了商品价值问题,第一次有意识地把商品价值的源泉归因为劳动,从而确立了劳动价值理论;揭示了价值量和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商品价值量与劳动时间成正比,与劳动时间成反比;认识到劳动分工会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仅认识到商品价值量取决于劳动,也意识到货币的价值量也是由劳动决定的。
2,配第在价值理论方面的缺陷
配第在价值理论方面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混同了价值和交换价值这两个不同的范畴;其价值和价格概念也含混不清;没有把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和创造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区分开来;把使用价值及价值混为一谈。
(二)亚当·斯密对劳动价值理论有所发展
斯密是英国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建立者。斯密明确提出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他区分了使用价值和价值,而且还对价值规律及其作用做了一定的分析。但是斯密的劳动价值论也有不彻底性,他认为:(1)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决定的;(2)商品的价值是由交换时所购买到的物品中所包含的劳动量决定的;(3)商品的价值是由“多种收人”,即工资、利润和地租决定的。斯密的第三种价值决定论被后人称为“斯密教条”。
(三)大卫·李嘉图提出了在资产阶级限度内最彻底的劳动价值论.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完成者
大卫·李嘉图对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关系有了更正确的认识,实际上他是把使用价值看作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着,并且他始终坚持商品价值是由劳动时间决定的观点,对斯密劳动价值论中的错误观点进行了批判。他同意斯密的商品价值分解为“三种收人”,但不同意“三种收人”决定价值。但李嘉图无法从价值规律的范畴内说明价值规律同利润规律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无法解决价值规律同平均利润之间的矛盾。所以说,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不能完整的解释价值规律。
(四)马克思的科学劳动价值论的创立过程
马克思在巴黎期间的笔记中否定了李嘉图的“劳动创造价值”理论,同时在方法论上反对李嘉图在价值理论中所用的抽象方法。在《哲学的贫困》和《雇佣劳动与资本》这两个著作又开始承认李嘉图的价值理论学说。随后在《1857一一1858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最终形成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并最终在《资本论》中完成了科学劳动价值理论体系建设工作。马克思创建的科学劳动价值理论的内容包括包括:商品二因素理论,劳动二重性理论,价值量决定理论,价值形成理论,商品拜物教理论,价值转型理论,国际价值理论,生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理论等。其中的核心内容概括起来就是:人的活劳动是价值产生的唯一源泉,其他劳动与生产要素都不创造价值,不能成为价值的源泉。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在相同的时间里,复杂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是简单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倍增,等等。
二、当今现时代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再认识
(一)生产精神产品的科教文卫劳动,以及第三产业中的服务性劳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创造问题
在当今这个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商品生产大大超过以往任何时期的时代,马克思的科学劳动价值理论仍然能够对现有的经济现象进行科学的解释。而且尽管处于信息时代,但必须承认在商品生产和交换中耗费的活劳动,即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才是创造新价值的唯一源泉。北京大学胡代光教授就对否定马克思的劳动创造价值的“生产要素创造价值论”进行了批驳。他这样说道:“有人提出了所有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价值论。认为进入新世纪和新技术发达时代,还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一元论,那肯定被认为脑子出了问题,而且聪明的马克思、恩格斯也会在坟墓里发笑”。这种理论“将马克思的基本原理化为乌有了。”从劳动价值论角度来分析,胡代光认为,生产要素在现今,不但包括资金、厂房、机器、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等要素,这些新要素都具有资本化特点,都不具体创造价值,只有和具体的生产性劳动相结合,才能够创造出来新的价值。而生产性劳动则是既包括体力劳动,也包括脑力劳动;既包括生产物质资料,又包括生产精神产品的科教文卫劳动,以及第三产业中的服务性劳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已愈益对其起着重要作用,所以,劳动者整体既包括工人,又包括科技人员、管理人员,乃至被雇佣的指挥劳动或监督劳动的人员,他们都以各种不同方式参与商品价值的创造。”仔细揣摩其涵义,笔者认为,做这样的论述的原因是:这些生产精神产品的科教文卫劳动,以及第三产业中的服务性劳动,既创造了使用价值,又创造了价值,在作为商品出售时,也同时包含了剩余价值。“我国轻视知识和排斥知识分子的问题有着深刻的经济、社会和思想根源,主要是来自小生产方式的局限性和由此产生的民粹派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劳动的分工体系来说,知识生产、智力创造也越来越独立于生产环节之外,脑力劳动作为一种复杂劳动就越来越成为价值的主体。但是劳动价值论不仅适用于工业经济时代,而且同样适用于知识经济时代。”只不过这种商品或服务在购买时与物质性的商品的不同点在于:这种劳动就是劳动者的具体劳动本身,而不是凝结在商品中的转化为物化劳动的活劳动。 所以就存在这样一个问题:转化为物化劳动的活劳动与其他的生产性劳动,特别是服务业的生产性劳动的最大不同在于,转化为物化劳动的活劳动是最终凝结在物质资料当中的,而其他的生产性劳动,特别是服务性劳动,其劳动并不是凝结在物质资料当中的,在购买时就意味着对这种劳动的即时消费。比如:擦鞋工为顾客擦鞋,理发师傅为人理发,在其劳动力的购买中就直接实现了消费;而不是像金银等物质财富的提炼一样,在消费的同时有人的劳动凝结在待加工的原材料上,最终使其转化为金银,并能在其物质的存在期内一直具有相应的价值。服务性劳动等其他未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性劳动在消费的同时就已经消耗的尤影无踪。但由十这两种劳动都具有相应的价值与使用价值,所以,除了由于两种生产性劳动的作用对象存在差别而使其最终存在方式不同外,其本质都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即活劳动,具有相同的性质,应当同样予以重视。其本质上都创造了社会财富。
(二)第一部类与第二部类和第三部类之间的协调发展问题
如前所述,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活劳动与不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性劳动是有区别的。正是由于这两种生产性劳动是不同的,在经济运行中就应该认清这两种生产性劳动的具体特性。如果不能弄清这两种生产性劳动之间的不同特性,在经济建设中极易造成经济发展的失衡。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中已经根据性质将生产物质资料的部门分为生产生产资料的第一部类和生产生活资料的第二部类,而且第一部类与第二部类之间的扩大再生产要按照比例协调发展。我们如果将不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性劳动所属的生产部门称之为第三部类,那么第三部类与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等三个部类也要协调发展。
假设在三大部类不扩大再生产的条件下,所生产的所有产品和劳动都进行交换和消费,那就应该是这样的情况:
第一部类能够为第二部类提供全部固定资本投资和向第三部类提供部分固定资本投资,而巨第二部类能够为所有部类提供物质生活资料和向第三部类提供部分固定资本投资;同时第三部类应该能为前两个部类及自身所必需的不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性劳动。而这种情况在现实生产中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在现实生产中存在的是扩大再生产。只有扩大再生产才能够提供人们的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和新增加人口的消费需要。那么在扩大再生产中就应该也是第一、第二、第三部类协调性的出现增长,不能出现不协调而使经济出现不健康的增长进而引发经济危机。这样产生的不健康增长应该有如下几种:
第一,当第一部类所占有的资源过多时,有可能会由于没有相应的消费品与劳务(此处指没有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劳动,下同)与其交换,从而导致消费资料和劳务的缺乏,大量的生产资料生产部门因为找不到买主而破产,进而可能引发经济危机。
第二,当第二部类生产消费品过多,而第一类没有相应的物质补偿,第三部类没有相应的劳务提供,根据价值规律,生产资料和劳务就会价格急剧上涨。这样可能会维持一段时间的经济虚假增长,但最终经济会因发展过于不平衡而陷人经济危机。
第三,当第三部类占用资源过多,相对于可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来讲,那么就出现劳动力的大量过剩,同时由于第一、第二部类资源量占有不足,所以就出现物质资料的相对不足。物质资料的相对不足,那就是物质资料的价格出现上张,同时伴随着经济发展的停滞,导致经济危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