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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滁州习惯上称为“皖东”,地处安徽省最东部,苏皖交汇地区,长江三角洲西部,长江下游北岸。滁州市近五年旅游业发展分年度指标实际情况如下:
二、滁州特色文化旅游项目的开发与设计
笔者通过对滁州休闲旅游资源的调查,以及对滁州特色文化旅游项目的开发分析、偏好调查情况分析和客源市场的总体分析,认为滁州特色文化旅游项目的开发应该建立在资源优势的基础上,突出产品特色,准确掌握市场的需求内容和变化规律。确定产品的主题、规模和层次,满足各个阶层旅游消费的需求。基于上述情况,笔者在大量实地考察的基础上,依据资源特色,以及旅游产品的谱系理论将滁州特色文化旅游项目分为重点旅游产品、基础旅游产品以及辅助旅游产品三个层次,并且对各层次的旅游产品的开发提出了设想。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特色文化旅游项目就是大明文化休闲旅游产品以及红色爱教休闲旅游产品[1]。
三、滁州地方特色文化产品开发之环境策略分析
产品开发的外在因素最为主要的就是外部环境,外部环境在实际工作中会发挥着非常显著的促进作用。所以,在分析目前滁州地方文化产品存在的问题和分析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需要从根本上完善相应的环境策略,最后使得滁州地方特色文化产品开发氛围得到进一步完善。
(一)科学观念支撑,促使文化品牌发展意识实现进一步强化
观念是开展行动最为基础的先导力量。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当地政府以及企业从根本上转变传统形式的思想意识,围绕文化品牌发展这一个核心,推进滁州地方文化品牌的知名度实现进一步增强。正所谓“21世纪实质上是品牌竞争的时代,在品牌的背后最为重要的就是文化的作用”,由此可见,根据实际需要完成品牌的构建,首要的工作就是在文化特色方面下功夫[2]。文化特色实质上存在非常明显的地域性特征,这目前已经成为文化产品的主要核心价值体现。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通过政府部门以及相关的生产企业跟公司的管理工作人员完成思路的根本性转变,品牌发展意识要实现进一步提升,充分发掘滁州的“醉翁亭”、“滁菊”、“花鼓”、“欧阳修”、“明文化”等特色文化,加快极具滁州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的形成,在上述基础上正确的引导消费人员,使其对滁州文化产品所形成的消费愿望实现进一步准确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人均收入水平得到明显的提升,目前我国居民旅游消费支出正呈现一个逐年增长的趋势,更多的人们希望旅游能够实现进一步的多样化以及科学化,并且实现高层次类型的精神文化的需要,红色爱教旅游产品最能迎合市场的需求。
(二)政策支持,实现文化服务的进一步发展
文化产品开发中的政策是最为重要的制度保障部分。在文化产品开发上,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有时候会存在非常明显的倾斜趋势,会根据滁州特色文化产品的设计、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产品的服务等各个环节,给予其一个很好的发展环境。目前滁州文化产业发展的地方文化产品开发是较为薄弱的环节之一,地方文化产品开发同时也会促进滁州经济实现可持续的发展,这是一项非常显著的优势[6]。所以,滁州政府部门在分析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为地方文化服务的进一步发展颁布相应的优惠政策以及优惠措施,最大程度的满足滁州文化产品市场发展,实现其良性发展。
(三)联合最新的技术,进一步强化地方“产、学、研”合作
在旅游文化产品开发中,不仅需要政策以及理念来支持文化产品开发设计,同时还需要积极的引进先进技术以及不断的加大创新的力度。目前,滁州文化产品的质量还是相对比较低的,同时其创新性也存在明显的不足等问题。所以,企业之间、各个部门之间则应该按照实际情况的需要将目前滁州现有的资源充分的发挥出来,促使技术创新力度实现进一步强化,完成创新性产品的有效研发。
(四)有效完成生产协调,促进文化产品生产线进一步完善
生产线会直接影响到产品生产类型。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调研发现,目前滁州地区文化产品存在非常严重的同质化现象,其产品线明显的不足,同时存在系列化产品缺乏等问题。所以,在要实现进一步的创新,滁州地方企业内部需要最大程度的引进设备以及相关的新技术支持,实现生产的最大协调,促进文化产品生产线实现进一步的完善。在完成协调之后,企业的文化产品生产线就会实现进一步的丰富化以及有效化,可以实现多类型以及多系列产品的类型,使文化产品类别实现进一步的丰富化。除此之外,生产线实现进一步完善可以对产品质量的提升提供相应的借鉴,进而使企业自身竞争能力实现进一步提升,尤其是在整体文化市场趋于同质化这一个大环境的影响下。
四、滁州特色文化旅游项目的设计工作
文化产品开发中设计是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严格的讲,在进行设计的过程中,会对文化产品的造型、产品的功能、产品的材质、产品的消费人群、产品的营销模式等各方面细节均直接造成影响。所以在分析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进行设计策略研究分析。开发滁州地方文化产品的过程中,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初步确定相关概念
在对产品进行开发的流程中,最为首要的工作任务就是完成设计任务的明确,也就是说完成初步确定相关概念。需要在前期的市场调研工作中,以及用户定位工作中完成概念的初步确定。综合考虑相关的因素,之后在上述的基础上满足产品的预期目标。在初步确定相关概念的过程中,需要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目标人群的定位、产品的定位、人群范围的定位以及目标市场的有效定位等工作,同时还要按照实际情况的需要做好详尽的设计描述等。
(二)设计元素提取
提取设计元素实质上可以将其称为抽象创造过程,具有非常显著的特征,设计工作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目前应存在的相关素材来完成创作工作,对目前已经存在的视觉元素进行进一步的转化,使其实现进一步的抽象化,并且实现再一次重构,逐渐将其形象转化为简洁的以及抽象的艺术表现形式。本次研究选取滁州特色文化产品开发作为主要的案例,在滁州地方文化元素中设计工作人员需要按照实际情况的需要去捕捉以及发现美相关的设计元素,在合理使用相关设计方法的基础上,提取这部分文化元素,将其发展成为一部分较好的设计素材类型。之后,设计人员需要转化以及抽象化所提取的设计元素,严格按照滁州的实际文化特征,同时还要从根本上结合现代设计构成的方法来完成重构工作。
(三)合理功能的有效结合
文化产品最为本质的属性以及其最终的价值目标实质上指的就是合理功能。产品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是功能,其次是形式,在涉及到功能的时候就一定会跟形式紧密联系起来,提取设计元素,实质指的就是设计形式的几点表现。在提取设计元素的基础上,可以实现产品设计出发点以及产品设计切入点基本确定,但不是说全部的元素都可以在产品方面得到有效的运用。所以,对其进行设计的过程中,需要对设计元素形式以及设计元素功能两者实现充分考虑,并且使其实现有效的结合等。设计实质上并没有什么好坏区别,所以我们需要对其进行合理性判断。
(四)方案转化的设计工作
只有在转化为实际产品之后方案转化的设计才可以将其基本的功能性作用最大程度的发挥出来。开发滁州地方特色文化产品也一样,需要转化设计方案进行生产,所以,方案转化的设计需要紧密的结合企业实际的加工工艺,需要从根本上避免出现设计工艺跟制造工艺脱钩等问题的出现,不然设计方案跟进行转化后得到的实物效果就会存在非常大的偏差,这样一来不仅导致资源被浪费,同时导致预期的效果也不明显。分析其本质得到,设计方案转化中还包括以下这部分重点的设计:对工艺和设计方案的衔接设计,工艺和设计方案的衔接会导致产品的转化效果受到直接的影响。
五、总结
在对游客对滁州休闲旅游偏好调查分析中,笔者在滁州各地进行了一周时间的实地考察之后,从根本上分析了滁州休闲旅游的特征。同时还在滁州主要的客源市场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目的是调查现实和潜在的客源市场,得出结论以便对滁州旅游发展战略研究提供数据基础,针对不同客源市场对其进行产品定位。
一、狠抓思想发动,推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有序展开
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连续开展了多年,加之当前又在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为避免一些同志对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产生厌倦懈怠情绪,分局领导十分重视思想发动工作。7月14日,分局党支部召开道滘交通分局2006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会上,分局领导分析了当前反腐斗争的严峻形势,阐明了当前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全局党员干部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积极参加学习教育活动,自警、自省、自重、自律,切实做到干净干事、为政清廉。会上,分局党支部同时对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提高认识、注重实效、学习工作两不误”的工作要求。会后,分局办公室及时制定《道滘交通分局2006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学习内容、时间安排、教育形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避免了学习活动流于形式,为确保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取得实效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狠抓学习教育,确保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关键词]纪律精神;特性;功能;启示
[中图分类号]D64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6 ― 0150 ― 02
本文研究主要侧重于纪律精神的特性,以涂尔干的道德教育理论为基础,将纪律精神与规则、习俗进行区分从而更明晰道德和法律的相互关系。从纪律精神教育的特性出发,探讨其对当代教育的启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目前国外对纪律精神的研究较多但缺乏相应的系统性尤其是纪律精神的特性研究。罗素认为纪律和自由是相对的,纪律精神更强调精神层面的道德选择。涂尔干认为纪律精神是对道德的选择和法律的契约。Richard Arum侧重于对学校纪律权威性的研究与分析。国内对纪律精神的研究都是综合类的著作,纪律和理想、自由与纪律等相关概念的区别和分析类。部分著作对道德教育思想有深刻的解读,例如戚万学的《现代道德教育专题研究》、唐爱民的《20世纪西方社会思潮与道德教育》等,但对纪律精神特性研究的文献相对较少。
一、涂尔干对“纪律精神”的界定以及特征分析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精神文明的发展与物质文明的发展出现了一定范围的错位。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发展的不匹配,法制建设的速度与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不匹配,合格公民的教育已成为社会发展前进的重要环节,合格公民的养成理应成为大学道德教育中的重要环节。无论中外德育均是大学教育的核心课程,纪律教育是德育的重要一环,随着我国高校的课程改革纪律教育并未取的明显的成效。纪律精神的养成涉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但纪律精神并非是刻板的要求,在更高的层次是个体内心对纪律的认可,是头脑中对纪律的一种自我约束、是社会的一种契约。
(一)纪律精神的界定
纪律在《辞海》中的解释:纪律就是纲纪法规,要求人们遵守业已确立的秩序、执行命令和力行自己职责的一种行为规则。精神在《辞海》中有五种解释:人的意识、思维活动和一般心理状态;神态、心神的集中与只想程度;精力、活力;神采、韵味;内容的实质。
涂尔干认为道德既有生活中的常规性兼具权威性,这两种特性的统一来源于“纪律”这个概念。涂尔干认为“纪律精神”有三种含义即“纪律精神就是使行为符合规范”、“纪律的本质就是约束”、“纪律仅仅是一种能够详细说明并强制执行所要求的行为的手段”。〔1〕“行为的本质特征是由规范决定的”,权威性是实践规范的前提条件。“道德不只是个人的习惯而是具有普遍意义约束力从外在于我们的根源出发对行为产生绝对意义上的决定作用,那么为了履行义务,为了合乎道德地行动,人么就必须体查到贯穿于道德的自成一类的权威”。〔1〕纪律的本质就是约束但并不都是恶,它具有社会效用和个体效用,是实现社会和个体和谐发展的必然条件。可见纪律存在的理由是从纪律自身中推导出来的。整个生活都是一种复杂的均衡机制,打破均衡就会造成混乱,这是纪律精神存在的必要性。
(二)纪律精神的特性
根据涂尔干关于纪律精神的上述界定,笔者概括出纪律精神的如下特性。
1.目标性
纪律精神的首要特性就是目标性突出,这是纪律精神发挥作用的条件。纪律精神与韦伯的纪律概念有相似的地方,“纪律精神是人的意识通过理性做出的判断和行为”,理性主义在事物本性的基础上影响激发个人主义发展,同时理论道德和应用道德均有其客观规定性。涂尔干认为社会要有效的运作尤其只是在短期发挥作用,就必须有明确的清晰界定的目标,必须有一个固定的念头或者有少量能够起作用的确切观念。〔1〕纪律精神的存在就是给我们的生活确定一个标准,使我们能够在确定的方向上前进,使我们能够明确在特定的场合应该有什么样的举止,形成维系社会关系的情感进而在其基础上取得某些社会的成果。
2.自主性
涂尔干认为纪律精神是个人自身的道德选择,是积极、主动、自主、自觉的,是源自于个体内心的。纪律精神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具有通过履行义务而得到发展的自控力、抑制力以及凌驾于他人的权威;一种类型则以主动的,富有创造型的能量为特征,这种能量是通过与道德之源本身,即社会最持久、最密切的交流而发展起来的。〔1〕就应用道德本身而言,存在于人们的良知之中,人们对道德的践行取决于人们对道德的认知。这种认知不再是单纯的外部制约,不再是一种不取决于个人偏好而个体必须服从的外部力量,纪律精神教育可将外部的道德约束转化为个人的自主行动,把被动服从转化为自觉遵守。
3.延展性
涂尔干认为纪律精神是不断发展的,我们的物欲、理智、道德和情感的边界总是在不断延展因此纪律精神也必然随着这些边界不断的发展。物欲是为个体提供一种向上的机会,去展开一场彻底的斗争,一种自己反对自己的英雄壮举,而纪律恰好是赢得这种胜利的手段。〔1〕因为人的物欲是无穷无尽的,人不可能战胜自己的物质欲望,所以只有把物欲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人才会在有限的范围内达到自己的目标取得胜利,而这仅仅是阶段性的胜利。人的本性是向上发展的,在取得阶段性的胜利后人会向着更高的物欲、理智、情感等方向出发从而取得更高的胜利。从这个层面上讲纪律精神是人性本身所需要的,在有限的范围内取得成功也是实现自我的一种表现。如果纪律是人们用来实现自我本性的手段,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纪律就必须伴随着本性的变化而变化。〔1〕
二、纪律精神的功能
纪律精神教育是德育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国古代孔孟之道崇尚道义,主张舍利而取义。假如个体能够遵守道义而达到圣人的最高品质,那么这个人的行为无疑是符合道德的。道德既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一个社会性概念,人在集体生活中才可能出现道德。〔2〕
(一)社会效用
涂尔干认为纪律精神的社会效用是其本身和本来就有的效用,与所规定的行为迥然不同。他认为社会生活不过是各种有组织的生活形式中的一种而已,所有现存的组织都以某些明确的规范为前提,倘若忽视了这些规范,必然会招致严重的混乱。〔1〕一定的纪律精神必然会产生相应的行为反应,一个社会要想持续的存在下去就必然要有相关的约定和规范为条件,便于处理复杂的社会关系。从这个角度来讲遵从纪律精神不仅是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必须履行的义务。纪律精神的社会效用在于持续的保持社会健康运转。
(二)个体效用
纪律能够约束个人的行为但并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部分学者认为这种约束性是限制人性的发展可以称之为恶的。涂尔干认为纪律并不都是恶的,纪律是一种个人选择、内在的契约并非完全是一种外在的约束,从其自身和人们来说是有利的,这些准则的存在也是必要的。个人价值的实现有赖于社会价值的实现,纪律的存在是个体在实现社会价值的基础上更好的实现个人价值的重要保证。如果一种制度从根本上威胁或打乱了个人的生活,那么这种制度必将失去自身存在的基础,也必将被历史所淘汰,失去自身存在价值的约束力必然也不能称之为纪律精神。
三、对当代教育的启示
(一)纪律规则的制定应有明确的目标、明确的范围
学校规则纪律的制定应符合三个特征:一是适合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二是能够明确帮助学生进行是非判断,三是规则的落实必须有利于学生的发展。纪律的目标性特征表明纪律是在一定的限度范围内的,一旦超出限度纪律就变成了限制人发展的规制。涂尔干认为纪律的一个重要作用在于儿童对自我愿望的约束,规则的制定不仅要明确更应使儿童对自我的约束恰到好处,更好的促进儿童的发展。纪律精神的存在要求学校在制定相应的规则的时要充分考虑儿童的现实需要和实践能力。
(二)纪律的制定应使有利于整体的有序化进行,也能充分发挥个人的主体作用。
纪律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之上,必须是积极主动的。对学生进行整体性教育,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学校和学生个体并不是对立的关系,把纪律的性质和功能定位在维持学校教育秩序,显然纪律工具化了。“在某种意义上,就命令我们的规范而言,我们依然是消极的。”〔1〕工具性的纪律强调教师的权威和学生的绝对服从,而涂尔干认为纪律的存在是服务于个体的内在发展,训练个体对自身欲望的约束才是纪律的主要目的,将被迫的遵守转化为自觉地遵守。学校纪律的存在并不是对学生的管制,而是更好的促进学生与自我欲望的调控。发挥学生在规则纪律中的主体性作用,让儿童直接参与规则的制定与执行,在反映儿童意愿的基础上明确纪律的规范和要求,更有利于纪律的遵守与执行。事实证明,纪律的内控性不仅有利于公共秩序的构建而且能够调整儿童的脾性更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发展有很大的益处。同时要注意,儿童的认知水平有限,规则的制定应有教师的全程陪同。
(三)纪律的制定应从过程评价出发,是阶段性的。
新课程教学理念提出要以完善评价体系,以形成性评价为主,多元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是相对于传统的终结性评估而言的,是指在教学活动过程中,以完善教学设计和方法,基于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观察、记录、反思而做出的发展性的评估。皮亚杰根据儿童心理和认知的特点将其发展过程分为四个阶段:感知运算阶段(0-2岁)、前运算阶段(2-7岁)、具体运算阶段(7-11岁)和形式运算阶段(11-15岁)。儿童的身心是不断发展,纪律具有延展性,在进行教学教育的过程中要将学生身心发展的阶段匹配与适合的纪律要求,将形成性评价贯穿于纪律教育过程的始终,将重视教育发展的结果转移到对教育过程的重视上来,将以学生单一的成绩为标准的评价转移到以学生能力、情感发展为主的评价上来。
〔参 考 文 献〕
1在英语课堂管理中培养小学生的纪律精神的重要性
课堂管理,或课堂教学管理,是指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不断地组织学生、管理纪律、引导学习、建立和谐的教学环境、帮助学生达到教学目标的行为;它包括课堂纪律的维护、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思维品质的培养、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发挥和课堂气氛的调动等(付建中,2010)。由此可见,纪律管理是课堂管理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纪律,是“为了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成员遵守的规章、制度等”(沈米成,宋福聚,2005)。精神,指“人的思维活动、心理状态、意识等”(沈米成,宋福聚,2005)。合而言之,纪律精神就是为了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个体成员在思维、心理和意识之中形成的自觉主动地遵守规章、制度等的状态。小学生纪律精神的养成,有助于他们形成社会认可的行为规范,从而对社会、对个体和对教育产生积极的影响。对社会来说,纪律精神可以培养小学生的独立思维和创新能力,可以帮助小学生了解个人和集体的关系,从而为成为适应社会的合格才人打下基础。对个体来说,纪律精神可以帮助小学生养成自我管理能力,在残酷的社会竞争中适者生存,可以推动他们道德人格的发展,然后体验道德人生的幸福、崇高、人格尊严与优越。对于教育来说,小学生的纪律精神可以推进有效的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从而促进小学生的智、体、美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认为纪律精神是道德的首要要素的法国教育家爱弥尔?涂尔干说过,纪律精神的首要要素就是对生存的常规性偏好,而小学生的行为完全不具备常规性的特点;他们的兴趣并不是很长久,他们的性情绝对不是稳定的,他们在观念和情感上都带有同样的反复无常的标记,个人行为也同样地缺少连续性。小学生的出发点是“心灵无休无止的运动,是一种名副其实的变化多端,瞬息万变,是一往无前,竭而后止的情绪性行为”(爱弥尔?涂尔干,2006),这是教育的实然;而教育的应然和目的地是“对常规行为和节制行为的偏好”(爱弥尔?涂尔干,2006)。教育必须使小学生能够用几年的时间培养起纪律精神,这就要求教育工作者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和机会,最佳最优地培养小学生的纪律精神。国家教育委员会在1993年3月26日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指出:“各科教学的任课老师要在全部教学活动之中,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和良好的意志、品格,促使学生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各科教学是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最经常的路径”(傅建明,2009),这也就是说,各科教学的任课老师可以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之中依据一定的课堂规范进行合理的课堂管理,对小学生进行德育教育,为他们指明自我约束的方向,提供自我管理的章法,以培养他们的纪律精神。在课堂管理中培养小学生的纪律精神,是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多样化、选择性和个性化”的需要,是有针对性、常规性、连续性地对小学生进行德育教育的需要,是在学校教育体系之中把德育教育做到最全面、最深化、最优化的需要。因此,各科教学的教育者在日常教学活动之中,要遵循德育教育的基本原则,使用各种切实可行的方法,在课堂管理中培养小学生的纪律精神。
2在英语课堂管理中培养小学生的纪律精神的原则
“德育原则,是教育者实施思想品德教育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和要求,是制定德育计划,选择的与内容、方法和组织德育过程的依据”(胡中锋,2007)。在课堂管理中培养小学生的纪律精神必须依照以下德育原则来展开:1)把握方向,联系实际:教育者在课堂管理中培养小学生的纪律精神,必须以马列主义为指导,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从社会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小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点和德育认知发展出发,引导小学生把人生价值、理想追求和个人修养、日常品行相结合,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的意识和文明行为的习惯,形成良好的意志、品格。2)提高认识,指导实践:教育者依照德育教育的原则,在课堂管理中运用制定规范、建立信誉或明确奖惩的控制技巧,采用创设情境、榜样示范或道德评价的方法提高小学生对纪律精神的认识。在指导实践中,当小学生表现出与德育一致或者相反的行为趋势时,教育者必须依照课堂规范,及时、明确地对小学生进行疏导,对行为给予公正的评价和正确的引导。教育者要讲明道理,疏通思想,因势利导,循循善诱,以正面教育为主,培养学生的纪律精神。3)尊重、热爱,严格要求:尊重、热爱学生是指教育者尊重学生的人格、意见,提倡民主,不打骂学生,不体罚学生,对成绩好坏的学生一视同仁,公平、民主地对待学生,倾听学生的心声,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但与此同时,教育者要树立起教师威信,对学生严格要求,因为“如果没有威信,那就是说,师生之间没有正确的相互关系,就缺少了有效地进行教学和教育工作的必要条件”(赞科夫,1980)。4)长生之善,救生之失:多元智能理论的研究表明,人类的智能发展不是均衡的,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领域,因而教育者要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并善于借助这些闪光点来激励学生,引导学生进入学习的良性循环,以促进学生其他智能的发展和提高,达到多种素质的全面发展。另外,教育者要深入了解学生的个性特点,避免和学生正面冲突,而要迂回地把学生引导到正确的道路上。5)集体教育,个别教育:集体是由个体组成的,个体的行为会影响集体的活动,而反过来,集体的活动也深深地影响个体的发展。因此,教育者既要对小学生进行个别教育,提高个体的认识和素养,又要对他们进行集体教育,让他们形成正确的舆论和优良的风气,从而更好地促进他们纪律精神的养成和维持。6)因人施教,因境施教:《小学德育纲要》指出,培养小学生的纪律精神要有针对性,“针对小学生的年龄特点,遵循小学生的生理、心理发展的基本规律,运用生动感人的题材、形象化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要针对不同年级的知识水平和理解能力,分清层次,由浅入深,由近及远,从具体到抽象,循环反复,不断加深;要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学生的思想品德实际以及个性差异提出不同的要求,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因材施教。”(傅建明,2009)7)教育影响的一致性、连续性:传统意义上的“一致性”,指的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一致性,或者各科教学的德育教育的一致性,但是在课堂管理中,教育影响的一致性指的是教育者在课堂规范没有做出新的调整和修改之前,对于相同事情的处理方式要前后一致。并且,教育者这种对于事情的处理态度是连续的,是以持续性地培养小学生的纪律精神为目的的,是以维持小学生的纪律精神而长期持有的。
【关键词】纪律 活泼 保护
【中图分类号】G6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09-0211-01
纪律,更重要的是一种内在约束,对自身行为起作用的内在约束力。班级纪律是发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一种行为,是学生在老师有目的、有计划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掌握系统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能力,并形成一定思想品德的过程。同时,班级纪律也是一种有序的学习环境,落实为班级具体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可以约束学生的行为,但同时又不至于使他们感到被压制和不安。老师所起的作用应该是帮助学生学习并遵守这些规章制度,达到自律。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小学是建立规则的最佳时机,这一阶段的学生并不像中高年级的学生一样,从取悦老师变为取悦同伴,对老师这一权威的象征也没有强烈的抵触和反感情绪。同时小学生也更喜欢具有安全感和规律的生活。然而传统的纪律管理观念,仅仅只是压制了学生的行为,却忽视了保护孩子自由和活泼的天性,传统的观念是以教师为中心,老师是课堂的主宰。这一切不仅仅是通过老师的备课形成,更是长久以来一种陈旧的观念,陈腐的理念。老师限定并压制学生的行为,控制学生的思维,限制学生的自由。将课堂变得僵化,封闭。本应该互动的教学,变为了教师单方面填鸭式的教学。这不仅仅效率低下,更扼杀了学生活泼的天性。
另外有部分教师,滥用惩罚,导致课堂沉闷和死板。直到今天,教师体罚学生的新闻依然屡见不鲜。这种简单粗暴的惩罚,不仅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打击学生的自信,更容易给学生造成心理上的阴影,导致人格偏差,行为上自暴自弃,甚至容易产生道德上的问题。
因此,在纪律管理和保护孩子活泼天性之间,教师必须很好地找到一个平衡点,掌握好一个度。既能够保证纪律的执行和贯彻,又能不压制压抑学生,让孩子的天性得到很好的保护。在此,借鉴蒙台梭利的教育理论很有帮助。
玛利亚・蒙台梭利博士是教育史上一位杰出的幼儿教育思想家和改革家、意大利历史上第一位学医的女性和第一位女医学博士。她是二十世纪享誉全球的幼儿教育家,她所创立的、独特的幼儿教育法,风靡了整个西方世界,深刻地影响着世界各国,特别是欧美先进国家的教育水平和社会发展。
蒙台梭利教育法的特点在于十分重视儿童的早期教育,她为此从事了半个多世纪的教育实验与研究;她的教学方法从智力训练、感觉训练到运动训练,从尊重自由到建立意志,从平民教育到贵族教育,为西方工业化社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几代优秀的人才基础。《西方教育史》称她是二十世纪赢得欧洲和世界承认的最伟大的科学与进步的教育家。她认为干涉儿童自由行动的教育家太多了,一切都是强制性的,惩罚成了教育的同义词。她强调教育者必须信任儿童内在的、潜在的力量,为儿童提供一个适当的环境,让儿童自由活动。
蒙台梭利对于儿童心理发展的看法,是她全部教育学说的基础。她认为儿童的心理发展既不是单纯的内部成熟,也不是环境、教育的直接产物,而是机体和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是“通过对环境的经验而实现的”(蒙台梭利:《有吸收力的心灵》,1949年英文版,第97页)。
那么,蒙台梭利关于自由和纪律关系的论述对我们的小学教育有什么启示呢?首先,自由和纪律是同一事物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蒙台梭利认为,自由是儿童可以不受任何人约束,不接受任何自上而下的命令或强制与压抑的情况,可以随心所欲地做自己喜爱的活动。这里所谓的给孩子自由,不同于放纵或无限制的自由。蒙台梭利说:“让孩子学会辨别是非,知道什么是不应当的行为。如任性、无理、暴力、不守秩序及妨碍团体的活动,都要受到严厉的禁止,逐渐加以根绝。必须耐心地辅导他们,这是维持纪律的基本原则。”事实上也是如此,放纵孩子绝对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同时,在自由的基础上培养纪律也是非常重要的。蒙台梭利认为纪律是一种积极的状态,是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之上的。积极的纪律包括一种高尚的教育原则,它和由强制而产生的“不动”是完全不同的。 她认为,重要的是使儿童在活动中理解纪律,由理解而接受和遵守集体的规则,区别对和错。
结合马斯洛的需求理论,老师也需要满足学生尊重和爱的需要,尊严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并用多种方式促进和实现学生的自律。
尊重和爱的需要,要求老师走下讲台,深入学生中间去,真正和学生打成一片,忘掉自己老师的身份,而不是刻意在寻找一种感觉。真的在心理上和学生互通,建立互相信任的关系,使学生获得一种被欣赏、关爱、关注的情感。使得学生在获得知识的过程中,总能伴随着理解,鼓励,关心,尊重的积极心理讯号,通过老师的赏识教育,也逐步学会去欣赏他人,形成良性循环。
尊严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学生的自尊心比较容易受到打击和影响,一些后进生尤其如此。所以,需要老师更多地关注和小心呵护学生的自尊。不恰当的言语、动作,都有可能导致学生的自尊心被打击,而一旦自尊心被打击,学生就容易对老师产生抵触情绪和心理。不论老师是对是错,都一律采取对抗的态度和心理,更不愿意积极地参与到教学中来。
【关键词】体育课堂纪律 原因 措施
一、前言
众所周知,体育课基本是在操场上M行的,由于空间比较大,课堂纪律的调控就显得比较困难。并且体育课堂干扰因素多,组织工作复杂,加上学生主要是从事各种高强度的身体练习,因此课堂中经常会发生纪律失控的现象,这是令许多体育教师感到最棘手的问题。教师的课堂管理不管多么有效,都会面临着纪律问题。比如体育课堂上学生之间推搡、窃窃私语、交头接耳、随意传东西等现象,都是经常出现的。怎样处理这些问题,成了摆在体育教师面前的一道难题。本研究可以作为体育教师维持体育课堂纪律的一种参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课堂纪律的概念
根据以往的研究,课堂纪律的定义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教师的外在控制,一类是学生的内在控制。前者关注课堂的当前状况和教师的控制和干预,后者侧重学生的未来发展。本文认为,课堂纪律是指在课堂教学情境中教师为了维持班级秩序、保证教学活动和学生学习活动顺利进行而要求学生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行为规范。它具体指在课堂教学情境中由教师促成、学生参与,间接指向学生学习活动,旨在维护正常课堂秩序和学生学习活动顺利进行的一系列行为规范。它不仅包括既定的一系列规范,还包括教师在课堂情境中对学生课堂行为的期望和对这些规范的运用。它具有约束性和导向性,在对学生进行约束的同时也引导学生的思想和行为。课堂纪律包括四个构成因素:目标、内容、条件和评价标准。课堂纪律的目标指课堂纪律所要达到的教育目标;课堂纪律的内容指课堂纪律所指明的具体内容,它标明对学生行为的期望和具体要求;课堂纪律的条件指课堂中学生行为所需要的前提和背景;课堂纪律的评价标准指学生的行为发生后适用的各种奖惩方式,它也是衡量学生行为的基本标准。
三、体育课学生违反课堂纪律的表现形式及原因分析
学生违反体育课堂纪律的行为主要表现在:做一些明文禁止的事情,如不听、不看体育教师的讲解示范,不听从教师的命令,谈论与学习无关的事情,穿凉鞋上体育课,不完成体育教师规定的任务或练习等。
学生出现以上行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学生对安排的教学不感兴趣;教学内容偏难,学生无法完成任务;教学内容偏易,学生觉得没有收获,没有兴趣。
教师讲解的声音偏低,学生听不清导致听不懂;教师的示范动作不规范;教师教学不负责,情绪低落,威信不高;教师处理问题不当,有偏袒、偏爱或打击报复等行为。
体育教学场地不平整,风沙大,器材布置脏而乱;场地器材布局不合理,学生练习相互干扰;受外界环境的干扰。
学生学习目的不明确,动机不端正;学生对学校、对体育教师有偏见、成见;学生好动,好表现,好炫耀自己;学生害怕参加各种体育活动,怕脏,怕累;学生间存在矛盾等。
四、维持纪律的基本措施
(一)与学生共同商讨建立必要的体育课堂常规
为了维持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使学生能够配合体育教师参与体育学习活动,在教学一开始教师就要向学生宣布可以做和不可以做的要求,使学生严格遵守,逐渐形成良好的习惯。
比如我刚接手一个新班级的时候,不管是一年级还是其他年级,我都会跟学生签订一个《体育课文明公约》,内容包括体育课前、课中、课后师生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及相应条约对应的分数(一年级对分数没有概念,可以用笑脸、五角星等代替)。例如“课前服装”这一条是一分,课前组长检查,符合要求的在记录本上加一分,不符合要求的扣一分。因为课堂常规是师生共同制定的,所以学生都会自觉遵守。
(二)正确运用奖励与惩罚
奖励与惩罚是维持纪律的重要手段。奖励积极性的行为是维持课堂纪律的有效方法之一。当学生的积极受到奖励后,这种行为将得到强化。体育课中的奖励方式通常是非物质性的,如口头表扬,或给一个满意、赞许的微笑,或给一个好的分数以评定,或委以小组长、游戏引导人、比赛小裁判等角色。
为了维持纪律,必要时也可采取惩罚措施。惩罚是指通过让学生经受不愉快的体验来影响并改变自己行为的手段。如我就经常采用压腿的方式来惩罚违纪的学生。惩罚的目的是制止违纪行为或预防违纪行为的产生或重犯。惩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挫折型,即暂时取消违纪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权利;二是否定型,如当众批评、课后留下来、罚压腿等。在运用惩罚时,体育教师必须让学生明白:惩罚的是违纪行为并非刻意针对学生。教师还应注意:一般情况下不搞集体惩罚;不要以学生做不到的惩罚手段来威吓学生;坚决杜绝体罚。
(三)因材施教
体育课中师生的活动空间范围都比较大,要维持课堂纪律,教师必须及时、全面地了解教学过程中学生的情况。比如在教学之初,教师要在最短时间内记住学生的名字,当学生出现违纪行为时,教师要及时制止。教师在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分析时,应注意以下几个因素:违纪的程度、持续时间、原因、频率、普遍性(即类似的违纪行为是否在很多环境条件下都出现)、正常性(即违纪行为是否符合同龄人的一般心理特点)和对其他人的影响。只有对学生有了充分的了解,才能采取相应的、合适的纠正措施。体育课中的纪律状况往往与体育教师给学生的形象、威信以及体育教师处理问题的方式等密切相关。为了维持纪律,体育教师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思想素质,以自己的水平、能力和个性来赢得学生的尊敬,在学生中树立真正的威信。体育教师要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并对自己的工作充满信心,情绪饱满地投入到教学中,教师的这种情感会在很大程度上感染学生。因此,教师应熟悉、了解和关心每一位学生,并注意从学生的角度来看问题。
(四)严密课的组织,提高练习密度
体育课中学生的违纪行为,大多出现在学生互相干扰或等待练习时间较长的时候。因此,教师要注意合理安排学生学习与练习队伍;安排学生与学生、组与组、班与班的间距与方向。另外,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器材,合理进行分组,增加学生实际从事练习的时间,减少等待时间。当学生人人有事可做时,违纪现象自然会大大减少。
五、结语
体育教师在维持好班级纪律的同时还要明确,教师权威与学生民主是统一的。
首先,教师和学生是一种平等的关系。教师在确定教育目的,安排教育内容,运用教育手段,选择教育方法时,要坚持从学生实际出发,熟悉和掌握学生的认知特点和个性差异,对他们的年龄特点、思维方式、兴趣爱好和行为习惯等方面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在教育过程中,教师要让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
其次,教师和学生要相互信任。学生要信任教师,信任教师的人格和学识;教师要信任每一位学生,相信每一位学生都有自己的优点,相信他们经过努力都会取得成功。
最后,教师要有责任、无偏见地为每位学生提供同等的机会,要尽量做到爱每一位学生,而不是偏爱一些学生,忽略一些学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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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凤武,王志强.体育教师的专业成长四步曲[J].考试周刊,2011(34):24-25.
[3]郝少云.激励艺术在体育课中的应用[J].新课程(教研版),2011(02):90.
关键词:惩戒教育;重要性;原则;方法
一、实施惩戒教育的重要性
1.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当前,很多学校存在学生不遵守课堂纪律、损坏公物、打架等不良现象,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阻止,会对行为者本人和其他的学生带来不好的影响。所以,惩戒教育有实施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2.对于学生的心理发展有所帮助
学生时代的自我膨胀意识很强,在成长的过程中常常表现出强制他人、以自我为中心等行为,而对于一些自制能力不强的学生实施惩戒教育是对他们自我膨胀意识的一种抑制。特别是在学生犯了错误之后,如果只采用平等的对话会让学生自我中心意识增强,所以,需要适当地进行惩戒教育,让学生对错误行为有规避的意识。由此可见,惩戒教育可以促进青少年人格健康地发展。
二、实行惩戒教育的原则
1.目的性
惩戒教育是为了严肃校内纪律,让受到惩戒教育的学生健康成长并改过。
2.尊重性
对于犯了错的学生要懂得尊重,只有这样才会有正确的惩戒目的。
3.灵活性
对于不同场合、时间出现的错误,要根据是否是有意而为之,是初次犯错还是多次犯错,以及被惩戒者的类型、性格等灵活地选择不同的惩戒教育方式。
4.平等性
按照学校的规定,要做到纪律面前人与人之间相互平等,让受到惩戒教育的学生口服心更服。
三、惩戒教育的创新方法
可以采用劝告书的形式,这是学生管理的创新,同样也是惩戒教育的一种有效的新方法。劝告书适用于较严重违反校内规定的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学生,以书面的形式在学校公布,内容包括:违纪情况;违反了何种制度;惩戒的措施;建议。这样的做法可以让学生在思想上提高认识,提高学生的自觉性。
在学校管理学生过程中,惩戒教育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这种教育作为保证,那所有的规定都只是书面形式的内容。惩戒教育是合法的教育方法,并不违背学生的发展情况,但是要做到有情、有法、有理、有度。
参考文献:
[1]常榜扣.现代社会学生教育管理思考[J].甘肃科技,2008(23).
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纠正""防止问题反弹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定于7月下旬至9月份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对于我局""问题的整改工作、对于如何更好地开展本次纪律教育月活动,以下谈一下个人的看法:
一、对当前我局""问题的看法
针对党员干部在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慵、懒、散、奢"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我局近年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治理活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廉政、勤政能力,机关作风得到了明显好转。主要表现在:会议数量得到精简,文件数量和简报数量得到控制,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问题完全杜绝,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明显提高,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在平时的工作中,也发现还有些隐蔽的""问题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虽然算不上重大违法违纪或是腐败问题,但对于我们平时工作顺利、高效地开展也起到了不好的阻碍作用。比如说"不作为"问题,有些干部职工违反工作纪律,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网玩手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又比如"会纪松散"问题,有些会议召开时,参会人员交头接耳"开小会",接听、拨打和摆弄手机等。这些行为影响了我们的工作效率,可能导致工作延误,与当前我局治理"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纠正会风不正、会纪散漫等的作风建设工作主题是明显违背的。因此,我局还要继续加大查处作风问题的工作力度,持续深入抓好落实整改,促使党员干部在大力发展务实上下功夫,真正把心思放在谋发展上、把精力花在干事业上、把能力展现在干成事上。
二、 对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总体思路看法
不断完善反腐倡廉纪律教育学习制度,创新丰富教育内容形式是当前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关系到纪律教育月活动是否能够取得实际效果的关键因素。对于本次纪律教育月学习活动的内容形式的创新,我认为应当把握好以下四点:
(一)把握教育的科学性
首先,反腐倡廉纪律教育学习不同于一般的知识教育,知识教育注重对知识内容的理解,而反腐倡廉纪律教育则注重人的思想品德的塑造;其次,它也不同于一般的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具有鲜明的党性和政策性,而反腐倡廉纪律教育的内容则具有更强的道德性,它内化为人格的修养,稳定而长期地对人的行为发生影响。这些特点决定了反腐倡廉纪律教育是一项复杂、艰巨、长期的,以抵制贪欲诱惑、坚定廉洁信念为目的的综合教育。在纪律教育月内容的设计与选择上,党性教育虽然是必不可少的基础性教育,但是以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掌握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职业操守与职业道德,理解真正幸福人生为目标的养成性教育更为重要。在教育方法上,仅仅采取"我说你听、我讲你记、我教你做"这种照本宣科的方式并不能起到良好的效果,应当采取理论教育与案例教育、实践体验、文化建设相结合的方式,让党员干部在耳濡目染中受到熏陶并产生共鸣,真正做到让廉洁文化深入人心。
(二)注重教育的社会性
除了直接教育,正确的社会舆论引导是增强人们道德信念、规范人们道德行为的重要手段。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建设好廉政文化阵地,搭建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和信息平台,形成良好的反腐倡廉社会氛围和工作氛围。通过充分利用多媒体设备和网络资源,注重收集整理有关的影音图像资料,充实各种廉政法规、书籍、杂志,共享廉洁文化资源,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效果。
(三)提高教育的针对性
反腐倡廉纪律教育要注重以人为本,为提高实效,应将党员干部划分不同层次、不同阶段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针对不同级别的党员干部有所区别,对领导干部的教育主要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为主,重点围绕如何利用自身良好形象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如何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双重监督;对一般干部的教育主要以廉洁从业准则为主,重点围绕如何严肃对待自己所处的岗位和工作,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对职工群众的教育主要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为主,重点围绕如何做好本职工作,增强勤政廉政的自觉性。针对处在不同阶段的党员干部有所区别,在干部上岗任职前开展党风廉政基础教育,对即将面对的权利诱惑敲响警钟;在干部履职一段时间后及时进行任中审计,开展廉政勤政诫勉教育,规范与监督干部的从业行为;在干部退休前进行拒腐保廉晚节教育,不断加固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新员工上岗前进行廉政知识基础教育,牢固树立廉洁从业意识。这样有针对性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更加贴近每个党员干部所处的社会环境,更加贴近大家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增强反腐倡廉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强化教育的多样性
必须改变教育活动表面化、简单化以及照搬照套的做法,围绕XX工作的实际设计相适应的方式方法。活动的开展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形式多样,活泼生动,不断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完善教育机制,多角度、多方向贯彻落实廉洁文化,使教育内容真正做到入情入理,入脑入心,这样才能使教育活动取得真正实效。
三、 对组织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的具体建议
我局应将纪律教育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以廉洁为主题、以文化为形式、以宣传为手段、以活动为载体,着力推动纪律教育月活动的开展,具体来说,对此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做好""等传统教育手段。通过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会,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认清腐败的危害,增强组织纪律意识,坚定理想信念。
(二)充分利用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监狱、检察院等外部资源,开展现场教学和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旁听腐败案件庭审、观看典型案件警示视频等形式,开展一系列有声势、有特色、有规模、有影响的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三)组织体验式、参与式教育活动。在局或系统范围内举办党风党纪廉政知识竞赛活动,以赛促学;组织党员干部参与座谈研讨,针对廉政理论和案例组织集体讨论,促使党员干部主动学习相关知识,并在探讨中有所感悟;组织开展读书思廉、以案说纪等系列活动,引导党员职工自我完善、提高;积极开展调研,将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等相关内容列入调研选题,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调研式教育活动。总之,要改变过去"我讲你听,我打你通"的做法,坚持以人为本,运用平等式、交流式、对话式等活动形式。
某日上午第四节课,某小学一年级一班学生在没有教师主持的情况下自己做作业。班主任在上课前曾到教室给该班学生布置作业,并让各小组组长维持纪律。陈某在做作业时多次与同桌说话。陈某所在小组组长郭某便拿起课本击打陈某的头部数下,致使陈某当场昏倒在地。
上述案例中班主任让班干部维持纪律的做法是否正确呢?这实际上涉及到教师惩戒权能否放弃或者转移的问题。
我国现行法律赋予了教师必要的惩戒权。我国《教师法》第7条规定,教师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该指导评价权利的基本内容之一,就包括教师有权对学生采取表扬、奖励,或批评、惩戒等措施,并依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学生的品行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第16条规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我国《教师法》第8条规定,教师有“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这些条款可以视为教师惩戒权的法律渊源。
教师惩戒权能否放弃或者转移,关键取决于其性质。一般的权力总是从权力主体的个人角度出发,着眼于权力主体自身利益,而不顾他人意志如何,强制性地压制权力对象服从。而规范性权力则必须抑制自我意志,考虑权力对象的态度,接受权力对象的评价,并按一定的条件和价值标准行使,从而换取他人的认可和服从。权利对权力有引导作用,可以引导权力关系向权利关系转化。这种规范性的权力符合权利的本质特征,可以被认为是一种权利。[1]教师惩戒权行使的目的不是为了压制学生,而是为了教育和保护学生,它要受我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范的调整,必须考虑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必须在惩戒的同时对学生进行教育。正如卢梭所说:“不能为了惩罚孩子而惩罚孩子,应当使他们觉得这些惩罚正是他们不良行为的自然后果”。[2]从惩戒权的行使特点可看出,教师惩戒权不同于一般权力,应属于规范性权力,因而可以被认为是一种权利。由此可见,教师惩戒权具有权力和权利的双重属性。既然教师惩戒权具有权力的属性,并且这种权力是基于专门职业而获得的一种职权,就必须依法行使而不能放弃或转移,否则就意味着失职。
当前教师随意处理惩戒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随意放弃。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曾说:“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也就是说,我可以确定教师可以用惩罚或不用惩罚。但是,如果教师的良心、教师的熟练技术、教师的信念说明他应当惩罚时,他就没有权利拒绝使用惩罚。”[3]可见,“不惩戒”本身就意味着教师对自己职责的放弃和责任的回避,是不允许的。随意放弃惩戒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排斥惩戒。在大力倡导“赏识教育”、“民主教育”的背景下,部分教师一味地提倡“爱心”、“赏识”,甚至提出“无批评教育”,片面排斥惩戒。这就要求我们正确处理教育和惩戒的关系,不能借口“正面教育”、“赏识教育”而放弃惩戒职责。第二,不敢惩戒。部分教师只关心自己的教学成绩,只教书不育人,担心一旦管不好会“祸及自身”, “谈惩色变”,放弃了惩戒职责。这就要求教师坚决摒弃因害怕给自己带来麻烦而放弃惩戒的做法,正确区分体罚和惩戒的界限,既要避免体罚,又要勇于负责、敢于管理,以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二是随意转移。作为教师惩戒权,只有合法的主体才能行使。教师将惩戒权转移给任何非惩戒主体行使,都是不允许的。随意转移惩戒权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转移给家长。不少研究表明:科任老师在课堂上能够耐心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管教行为逐渐减少,课后教育学生的更少。他们更多地是将学生的表现直接转告班主任,班主任再原封不动地转告家长并等候家长的指示。调查结果显示,51.2%的教师面对违纪学生,他们首选的办法是告知家长,在家长作出反应之前冷处理。为了共同教育好学生,根据学生违纪的性质、严重程度等情节,教师采取家访、找家长到学校谈话或者电话找家长谈话等教育性措施,是合理的、必要的。但是,如果联系家长的目的不是为了加强家校合作,形成教育合力,而是将教育学生的责任全部推给家长,用直接“找家长”的形式,包括让家长直接将学生带回家,作为直接管教,代替教师应尽的教育职责,就属于非法转移惩戒权。对此,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作了精辟的论述:“找家长是需要的,同家长座谈也是需要的,但绝不能使孩子产生这样的想法,教师正在把他最亲近的人变成一种吓人的东西,使孩子把一个人看成骇人的怪物,这在教育工作中是根本不允许的”。[4]
第二,转移给学生。在非授课时间或者教师因故不能上课时,教师经常把管理学生的任务交给班干部,并让班干部对违纪学生进行惩戒。本文开头案例中班主任让小组长维持纪律的做法,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以学生管理学生,即监督生制度,实际上就是将惩戒权转移给学生,是不符合法律要求和教育目的的。在非授课时间或者因故不能授课时,教师可根据学生的年龄、班级以往的纪律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直接在教室维持纪律。如果确需直接到教室去维持纪律,教师就不能以培养学生自治能力和节省时间备课等为由不去教室。即使因故不能上课,也应告知学校安排其他教师代管学生。如果可以不直接到教室维持纪律,教师也不能授权班干部对违纪学生进行惩戒,但可让班干部将违纪行为及时报告老师,由教师进行惩戒。由于受年龄、知识水平等限制,教师将惩戒权转移给学生,很容易出现问题,由此引发的纠纷也不在少数,以致惩戒没有发挥应有的效能。因此,教师不能以让学生自理、自治为借口放弃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让学生成为“小老师”,代替教师直接进行管理。让学生自理、自治的目的在于育人,因此,教师应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教育他们关心集体,帮助、爱护同学,树立为同学服务以及做公仆的观念,而不能使得一些班干部总觉得自己有特权,高高在上,可任意发号施令,随意惩罚其他同学。
参考文献
[1] 王莉君.权利与权力的思辩[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2] 卢梭.爱弥儿(上卷)[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