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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应急处置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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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应急处置制度

第1篇:安全应急处置制度范文

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1.督促各乡镇安办、各生产经营单位加快组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齐人员,配备装备,保障好工作经费。形成县、乡(镇)、企业三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积极推动大中型高危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专兼职应急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应急管理人员,推动中小型企业落实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2.抓好国务院安委﹝2013﹞8号、川安委﹝2013﹞6号、川安监﹝2013﹞36号等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督促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完善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制度,推动各乡镇、各行业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分级指导配合制度、总结与评估制度、应急处置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落实制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水平。

3.建立部门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以及应急救援资源调动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确保事故救援响应快速、应对科学、保障有力。

4.建立并规范事故信息和预警信息接报处置程序,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预报和防范应对工作。加快推进建设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平台。督促大中型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做好各类事故及预警信息处置和统计报告等工作。

5、抓好省、市、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二五”规划实施工作。按照规划任务分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对规划明

确目标任务、建设项目等完成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动规划落实。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6.加快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加大对市矿山救护队的装备投入,提高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水平和救援能力,从队伍建设、装备建设、队伍管理、训练培训等方面,加强和改进救援队伍的应急响应和事故抢险处置能力。

7.推动高危行业企业组建专(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或者配备专职应急救援人员。依托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组建辅助应急救援队伍。督促不具备单独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小型企业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与市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援协议或与邻近企业联合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8.按照“险时搞救援,平时搞防范”的原则,组织引导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针对本企业和服务范围内的企业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各类隐患,并配合企业尽快治理消除隐患。

三、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工作

9.制定应急平台建设规划,不断完善本局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推动各乡镇安办和高危行业大中型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力争实现县、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应急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应急平台作用。进一步开展社会应急资源普查,不断充实县、乡(镇)和高危行业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应急资源、专家、队伍、装备、典型案例和应急预案数据库,掌握和利用社会各类应急资源,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提供支持和保障。

10.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报备制度。指导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工作,做好企业预案与政府、行业部门预案之间的衔接,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指导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企业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报备工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

11.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和演练实施方案,指导督促高危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中小学校等,按规定开展应急预案综合演练、专项演练或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突出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自救互救能力等环节,强化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部位的演练,不断提升岗位人员的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12.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报送、统计分析、事故救援总结评估、典型案例分析研究等应急管理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科学化水平。

13.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机构建设、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加强应急管理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加大应急投入,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和设施。

四、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4.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宣传教育。结合“六五”普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重大活动,大力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面向社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知识,开展应急体验性教育,提高应急意识和技能。

第2篇:安全应急处置制度范文

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制度。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应急管理的规定。

2、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全县教育系统应急管理机构。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建设,强化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各校应急管理机构组织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

3、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落实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落实应急管理“两个必须”理念,即管行业必须管应急,管业务必须管应急,层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二、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层工作

4、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完善安全工作综合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优化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5、推进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系统建设建设。积极推进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应急平台建设,抓好应急资源数据建设,实现应急资源数据互联网和信息共享。

6、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咨询制度。应加强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培训,积极组织学校应急救援队伍与日常应急管理及综合演习训练工作。充分发挥学校救援队伍在灾情研判、技术指导、方案拟定中的参谋助手作用、有效避免违章指挥、盲目救援。

7、积极开展应急管理业务培训。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教育局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业务知识培训,使各中小学、幼儿园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相关人员掌握应急管理政策法规和义务知识,切实提高学校应急管理人员应急避灾避险工作意识和能力。

8、加大学校应急管理投入力度。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扎实开展火灾救援、地震疏散等相关应急演练工作,加大应急培训、事故预警和队伍运行经费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学校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三、大力提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9、建立教育系统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多种方式,在应急队伍装备、资金方面予以支持,着重解决应急救援队伍面临的人员不稳定问题。

10、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应急救援队伍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实战能力。

四、做好事故灾难应对处置

11、强化应急值守。建立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应急值班体系。县教育局,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坚持24小时专人应急值守,做到信息畅通,预测预警及时。

12、完善应对事故灾难快速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力量协调、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

13、加强对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督促指导。实行总指挥领导下的组织负责制,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员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指挥程序。

14、建立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相关制度。加大落实力度,将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的总结与评估报告,纳入事故调查报告一并进行通报,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第3篇:安全应急处置制度范文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幸福的总目标,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做到“四个坚持”: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坚持信息先行、快速反应,牢牢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主动权;坚持整合资源、强化能力,为有效开展应急管理提供基础条件;坚持统一指挥、协同应对,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目标任务。力争到末,实现“五个建立”:

1、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镇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均成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落实工作制度。

2、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镇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完成预案编制工作。

3、建立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镇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能力不断增强,社会动员机制不断完善。

4、建立具备信息、队伍、物资、装备等支撑的应急保障平台。完善各类安全隐患信息处理系统和突发事件监管网络,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及时预测预警,实现突发事件超前预警信息,全面加强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保障能力的建设。

5、建立强化全民公共安全意识和增强群众自救互救的应急宣传教育网络。各应急管理人员、相关从业人员培训率达100%,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和基础支撑,努力增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一)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实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和措施到位,保证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单位要相应设立应急管理机构,明确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辖区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村(社区)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是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二)深入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按照预案编制规划和上级要求,镇各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经专家论证后,报镇政府分管领导,提交镇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颁布施行,进一步完善各专项应急预案。按照应急管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的要求,全镇所有村(社区)、学校和规模以上企业等单位要抓紧编制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着力抓好基层和重点部位预案建设,尽快构建覆盖全镇的应急预案体系。,各村(社区)和各类企业单位要完成预案编制工作。具体框架可参照《村(社区)应急预案基本框架和要素》、《学校应急预案基本框架和要素》和《企业应急预案基本框架和要素》(附件1)。同时,各单位应急预案报镇应急办备案。镇应急办要加强全镇范围内应急预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规范预案的编制、审批、备案、修订程序,把各类预案衔接好、管理好,加快应急预案信息化步伐,提高应急处置辅助决策水平。要针对本区域、本单位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预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和职责落实。

(三)不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平战结合”的原则,整合我镇应急队伍资源,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健全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一要加强与民兵、公安消防等骨干队伍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其在应急处置中的重要作用。二要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城管、建设、交通、农服中心、水利、卫生、安监、人防、供电、电信等部门和单位要根据相关预案要求,分别组建专业救援队伍,并按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要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村(社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要以社区民警、民兵、保安等为依托,组建专兼职应急队伍。各村(社区)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配备必要装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协调联动,提高综合应对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应急队伍平时应加强防范,险时要立即集结到位,开展先期处置。四要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根据不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需求,从镇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骨干,组建镇应急管理专家库,以满足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

(四)加快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加快应急平台与指挥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实现应急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形成覆盖全镇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应急管理平台,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统一高效的应急决策指挥网络。各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规划,合理避让隐患区域,加强抗御本地区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设施、公用卫生设施和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工业集聚区和人口密集场所的消防、医疗卫生等安全设施建设。电信、自来水、电力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公共设施抗灾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做好日常管理和巡查。学校要结合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做好教室、宿舍、集体活动场所等建筑、设施的安全加固工作;按照有关卫生标准要求,加强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设备设施建设;加强校内交通安全标志设施建设和校车管理,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装备及设施建设,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

(五)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建立镇和基层单位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对现有各类应急物资储备进行普查建档,加强规划,合理布局,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要加强对储备物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要丰富储备方式,根据应急处置的要求,实行实物储备、市场储备、生产和技术能力储备有机结合,鼓励企业利用现有资源代储应急物资。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综合调度系统,完善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征收征用、市场调控与调用机制。充分发挥市场资源,完善应急物资投放网络,建立全镇应急物资余缺调剂和联运工作机制。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更新、轮换及损耗的补偿政策和救灾物资社会捐赠机制,提高社会应急救援物资紧急动员能力。

(六)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风险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改和动态监管制度,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层层建立排查责任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危险因素以及社会矛盾纠纷等进行全面排查和风险评估,对重点部位特别是自然灾害易发地区、危险品仓库,以及“多合一”建筑等,建立隐患信息数据库,根据应急预案规定的分级标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促进应急管理从被动应对转向源头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和整改进度,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问题多、隐患严重、危险性大,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及时向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稳定。

(七)抓好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向上级政府或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可在总指挥同意后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同时抄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基层单位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基层单位要及时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救援机构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实行分级报告,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一般及一般以上级别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和镇有关部门必须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向镇主要领导和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将情况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地区。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必须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后及时以《专报信息》(附件2)形式报送文字材料。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态控制及变化情况。对性质复杂且处置时间长的动态突发公共事件,要实行日报制度,必要时要随时续报。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村和镇有关部门要对事件处置全过程进行整体评估,15日内将总结报告报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各村要建立和完善值班制度,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要在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重点基层单位设立信息员,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明确信息报告任务和方法。同时,探索建立社会公众报告、举报奖励制度,拓宽信息报告渠道,通过接报系统掌握综合敏感信息。着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公安、民政、卫生、环保、安监、国土、建设、水利、农服中心、人防等部门资源,形成集约化的预警信息平台,依托广电、短信、电话、网络等系统,及时预警信息。

(八)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基层组织和单位要根据预案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开展人身救援、组织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等先期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生,并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镇村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分级分类标准,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有序展开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等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上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负责现场救援工作时,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现场取证、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要立即组织恢复重建工作,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在镇统一领导下,协助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抚恤补偿、医疗康复、心理引导、环境整治、保险理赔、事件调查评估和制定实施重建规划等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组织群众自力更生、重建家园。要特别注意帮助解决五保户、特困户和城乡低保对象等群众的困难,确保灾后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正常。

(九)加强评估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应急管理评估报告制度。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照镇相关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定期从组织领导、预案编制演练、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资金准备、监测预警预报、应急防范处置,以及恢复重建、调查处理、科普宣教等方面对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评估报告每年1月5日前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一般及一般以上级别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评估报告一事一报,由镇各专项处理小组、各村、各单位在事件结束后15日内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家和省、市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分析评估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经济安全事件五大类分组进行,各组的参与部门负责编写本部门突发事件评估报告和趋势分析报告,牵头部门负责汇总形成该类别突发事件应对评估报告和趋势分析报告。自然灾害组由民政牵头,水利、国土、农服中心、建设等单位参加;事故灾害组由安监牵头,农经中心、公安派出所、建设、交通、环保、卫生、质监、工会、人防、供电等单位参加;公共卫生事件组由卫生牵头,农服中心等单位参加;社会安全事件组由公安牵头,统战、、外经、民族宗教等单位参加;经济安全事件组由农经中心牵头,物价、粮食、金融等单位参加。

(十)广泛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不同对象,制订宣传、培训工作方案,建立多元化的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教育培训,要将应急管理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提高各级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司法所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列为“五五”普法重要内容。人防等部门要加强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教育和自救互救知识培训。教育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进应急知识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把公共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活动室、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教育,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开展员工应急培训,使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能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有关防范和应对措施;高危行业企业要重点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宣传和培训。

三、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强大合力。

(一)建立严格责任制度。要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把应急管理融入到防灾减灾、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医疗救援、宣传教育、群众思想工作以及日常生产、生活等各项管理工作中,并将有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范围,保证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要制定客观、科学的评价指标和评估体系,将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奖惩制度,对不履行职责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对预防和处置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第4篇:安全应急处置制度范文

一、处置范围

(一)因自然地质灾害及其外界原因导致的国省干道,农村道路阻断的;

(二)因地质灾害引起的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处置程序

(一)省、市、乡、村级公路发生阻断事件,要立即处置,并同时报告公安局、交警队协同、配合维护交通秩序,超出职责范围的应当向市政府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二)地质灾害造成公路损毁、阻断交通,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应立即报告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并立即组织人员抢修公路,确保交通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如地质灾害造成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应立即报告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同时组织机械设备进行抢险救援。

(四)视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在采取其它措施难以保证公路运输畅通时,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实行交通管制。

三、处置原则

(一)按照交通系统各单位职权范围,指挥决策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处理的原则。

(二)坚持疏散疏导相结合原则,省、市、乡公路交通阻断后,应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抢险维修,确保在短时间恢复通车,同时上报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

(三)协调配合,统一指挥的原则,交通安全畅通。

(四)确保领导到位,组织有力的原则。市政府所属各单位都要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地质灾害应急保障预案,成立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确定专门领导负责。

四、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地落实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提高我市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反应速度和能力,特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非常设机构)。

(一)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组长领导下,按照市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负责指挥有关部门及交通业务部门做好特别重大、较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副组长及成员按照分工所管业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交通局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1.研究决定交通系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组织和指挥一般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当突发事件为较大以上级别或超出本系统处置能力时,按程序报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

3.依据突发性地质灾害总体预案,建立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组织体系、预案管理体系、预测预警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和善后处理体系;

4.修定和完善《市交通局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检查指导所属单位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并对预案进行评估和评价;

5.组织所属各单位职工培训和指导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所属各单位组织实施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6.负责全市紧急救援、避险、避突、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7.接收和办理省、市主管部门及市领导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督促落实市领导和市防治指挥部的指示和指示精神,适时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事发地的信息沟通工作;

8.承办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联动机制

交通局应急领导小组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作战、高效联动”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一)建立交通运输动态数据库,掌握市交通网络分布和等级水平,使用状况及运输车辆的保有量,分布等情况;

(二)干线公路收费站开辟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绿色通道,对执行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各类车辆免费通行,保证应急交通运输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通行;

(三)运管站、公路站行政管理股,要加强巡逻检查,维护公路运输秩序,道路安全畅通。对经常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区域设置警示、警告标志;

(四)突发地质灾害后,可按政府指令征用各种车辆和船舶,用以处置突发事件。

六、确定重点,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做好监测,预警和治理工作

(一)落实地质灾害隐患地的动态监测。提高群防群测意识,层层签定责任书,建立和完善群众结合和群防群测的预报体系;

(二)继续落实“防灾避险明白卡”制度,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到群众手中,使其在灾害发生前能及时得知预警和知道灾害发生时的撤离路线;

(三)严格执行“汛期灾害天气预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如遇突发性地质灾害能立即组织人员奔赴现场进行处理,同时能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要求,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四)坚持易发区,危险区公告制。继续在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段设置警示牌、公告牌,简要说明警示、公告事项。

第5篇:安全应急处置制度范文

一是突出重点,针对性强。《九条规定》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在归纳总结近些年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基础上,从企业落实责任、机构人员、队伍装备、预案演练、培训考核、情况告知、停产撤人、事故报告、总结评估等九个方面提出要求,明确了企业应急管理工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规定,突出了应急管理的关键要素。

二是依据充分,执行力强。《九条规定》中的每一个“必须”,都依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即将出台的《应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和部门规章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了《九条规定》的严肃性和科学性。《九条规定》以总局局长令形式,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必须严格执行。

三是简明扼要,便于熟记。《九条规定》的内容只有425个字,简明扼要,一目了然。虽然有的要求被多次提及,但散落在多项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之中,许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不够熟悉。《九条规定》把企业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应该做、必须做的基本要求都规定得非常清楚,便于记忆和执行。

为深刻领会、准确理解《九条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现逐条说明如下:

一、必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18条有关要求。

解读: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是保障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根本和关键所在。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根本,强化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是关键,这已经被我国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实践所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负责,而不是仅仅负责某些方面或者部分环节;必须对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全程负责,不能间断;必须对应急管理工作负最终责任,不能以任何借口规避、逃避。《安全生产法》及《九条规定》对此进一步明确重申和强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是明确本单位各岗位应急管理责任及其配置、分解和监督落实的工作体系,是保障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制度体系。实践证明,只有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才能做到明确责任、各负其责;才能更好地互相监督、层层落实责任,真正使应急管理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因此,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是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最为重要的途径。

在实践中,由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管理的状况不同,其应急管理责任制的内容也不完全相同,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在责任体系中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这是所有企业应急管理责任体系中必须具备的重要内容。通过这些手段,最终达到层层落实应急管理责任的目的。

二、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4条、第21条、第22条、第79条,《突发事件应对法》第22条有关要求。

解读:《安全生产法》新增的第22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分项职责中有4项与应急管理工作相关;第79条对高危行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作出了明确规定,体现出应急管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落实企业应急管理主体责任,需要企业在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予以充分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管理人员,是企业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前提,在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危险性较大的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将设置应急救援机构作为一项强制要求。

应急管理机构的规模、人员结构、专业技能等,应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确定。为了保证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能够适应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应对应急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演练,使其适应工作需要。对于企业规模较小,设置专职应急管理人员确实有困难的,《九条规定》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原则,企业规模较小的,可以不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但必须指定兼职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兼职应急管理人员应该具有与专职应急管理人员相同的素质和能力,能够承担企业日常的应急管理工作,并在企业发生事故时具有相应的事故响应和处置能力。

《安全生产法》第4条新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主要是考虑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因此有必要在法律中予以强调。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对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建立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是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自身情况和安全生产特点制定的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和要求,是保证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规范、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开展工作最直接的制度依据。企业要强化并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就必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三、必须依法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危险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40条、第76条、第79条,《突发事件应对法》第26条、第27条有关要求。

解读:《安全生产法》第76条规定,“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突发事件应对法》第26条规定,“单位应当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重要基础设施运行单位要组建本单位运营保障应急队伍,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高风险油气田勘探与开采、核工业、森工、民航、铁路、水运、电力和电信等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有效提高现场先期快速处置能力。国务院国资委的《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中央企业应当按照专业救援和职工参与相结合、险时救援和平时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建设以专业队伍为骨干、兼职队伍为辅助、职工队伍为基础的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以上规定均对企业建立救援队伍提出了明确要求。

企业建立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在第一时间迅速、有效地投入救援与处置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考虑到不同行业面临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差异,大中小各类企业的规模不同,《安全生产法》中并没有把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作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强制性义务,除了有关法律法规做出强制要求的高危行业企业,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只作政策性引导。在无法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情况下,应与邻近的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确保事故状态下能够有专业救援队伍到场开展应急处置。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是开展应急救援不可或缺的保障,既可以保障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又可以保障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必须在平时就予以储备,确保事故发生时可立即投入使用。企业要根据生产规模、经营活动性质、安全生产风险等客观条件,以满足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为原则,有针对性、有选择地配备相应数量、种类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同时,要注意装备、物资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安全生产法》第40条明确了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总局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中,明确提出了设立监护人员、加强监护措施等要求。安排专人监护,对于保证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特别是作业人员的安全十分重要。所谓专人,是指具有一定安全知识、熟悉风险作业特点和操作规程,并具有救援能力的人员。监护人员要严格履行现场安全管理的职责,包括监督操作人员遵守操作规程,检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处理现场紧急事件,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救援,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

四、必须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预案,重点岗位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37条、第41条、第78条有关要求。

解读:原《安全生产法》仅对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了规定,没有规定企业的这项职责。新《安全生产法》增加的第78条对企业制定应急预案作了明确规定,要求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由于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潜在危险性较大,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给作业人员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而且也容易对其他作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因此,要对企业存在的危险因素较多、危险性较大、事故易发多发区域和环节和重大危险源开展全面细致的风险评估,对各种危险因素进行综合的分析、判断,掌握其危险程度,针对危险因素特点和危险程度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或者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风险评估的结论,对于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培训、演练、装备物资储备和救援指挥程序等全环节的应急管理活动都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应当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风险评估工作。

按照《国家公共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应急预案体系”的规定,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一部分,各预案之间应当协调一致,充分发挥其整体作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综合性的,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制定的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应与综合性应急预案相衔接,确保协调一致,互相配套,一旦启动能够顺畅运行,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企业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的要求,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使企业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能够身临其境积累“实战”经验,熟悉、掌握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求,相互协作、配合。同时,通过组织演练,也能够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改完善。若企业关键、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时,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演练活动,并考虑增加演练频次,使相关人员尽快熟练掌握岗位所需的应急知识,提高处置能力。

《安全生产法》中将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明确规定为企业的一项法定义务,督促企业定期组织开展演练。要坚决纠正重演轻练的错误倾向,真正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教育公众。企业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26条关于演练次数的要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者专项应急演练。

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是加强应急知识普及、面向企业一线从业人员的应急技能培训和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的有效手段。应急处置卡是在编制企业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车间、岗位存在的危险性因素及可能引发的事故,按照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的原则,做到关键、重点岗位的应急程序简明化、牌板化、图表化,制定出的简明扼要现场处置方案,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可以简便快捷地予以实施。这一方面有利于使从业人员做到心中有数,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减少事故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另一方面方便企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应当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五、必须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25条、第55条有关要求。

解读:新《安全生产法》第25条中明确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应当包括的内容,增加规定了“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以及熟悉从业人员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两方面的内容。事故应急知识是应急培训的重要内容,从业人员掌握了这些知识,可以在事故发生时有效应对,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同时,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应急处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作为岗位从业人员,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开展自救互救、避险逃生,对于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岗位从业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第一道防线,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首要响应者。加强岗位从业人员的应急培训,特别是加强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就、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既是全面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的要求,也是有效防止因应急知识缺乏导致事故扩大的迫切需要。

企业要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以全面提升岗位从业人员应急能力为目标,制定培训计划、设置培训内容、严格培训考核、抓好培训落实。要牢牢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全面落实应急培训主体责任。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有岗位从业人员进行应急培训,确保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切实突出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不断提升岗位从业人员应急能力。

针对实践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落实、不规范甚至流于形式等问题,《安全生产法》第25条在修改中专门增加规定,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企业要将应急知识培训作为岗位从业人员的必修课并进行考核,建立健全适应企业自身发展的应急培训与考核制度,确保应急培训和考核效果。将考核结果与员工绩效挂钩,实行企业与员工在应急培训考核上双向盖章、签字管理,严禁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切实做到企业每发展一步,应急培训就跟进一课,考核就进行一次,始终保持应急培训和考核的规范化、制度化。

六、必须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明显标识,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32条、第39条、第41条、第50条,《突发事件应对法》第24条有关要求。

解读:企业的生产行为多种多样,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也是多种多样的。对于从业人员来说,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因此,企业有义务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应当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险情处置要点等。这一方面有利于从业人员做到心中有数,提高应急处置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减少事故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另一方面也是从业人员知情权的体现。因此,本条规定了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应当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企业应当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如实告知是指按实际情况告知,不得隐瞒、保留,更不能欺骗从业人员。

在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场所或者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可以提醒、警告作业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时刻清醒认识所处环境的危险,提高注意力,加强自身安全保护,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减少事故的发生。因此,企业在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设立明显标识,是企业的一项法定义务,也是企业应急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安全警示标识的标准,如《安全标示》、《安全标示使用导则》、《安全色》、《矿山安全标示图》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等,国家安监总局还建立了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这些标准和制度都是企业切实履行本条规定义务的重要依据。

关于逃生通道畅通,这是实践中血的教训总结出的结论。一些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建设不符合安全要求,不设紧急出口或出口不规范;有的虽然设了紧急出口,但没有疏散标志或标志不明显;有的疏散通道乱堆乱放,不能保证畅通,发生事故时从业人员无法紧急疏散。也有一些企业出于各种目的,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致使发生事故时从业人员逃生无门,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为了从制度上解决这一问题,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安全生产法》第39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这就要求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在建设时就要考虑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出口应当有明显标志,即标志应在容易看到的地方,并保证标志清晰、规范、易于识别。出口应随时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有碍通行的物品。更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七、必须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52条、第55条有关要求。

解读:《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如果继续作业很有可能会发生重大事故时(如矿井内瓦斯浓度严重超标),有权停止作业;或者事故马上就要发生,不撤离作业场所就会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由于企业活动具有不可完全预测的风险,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有可能会突然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此时,如果不停止作业或者撤离作业场所,就极有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因此,必须赋予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停止作业以及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这是从业人员可以自行做出的一项保证生命安全的重要决定,企业必须无条件落实。

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从业人员如何判断“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采取什么“可能的应急措施”,需要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来判断。从业人员应正确判断险情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行使这一权利既要积极,又要慎重。因此,应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特别是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教育,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使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所需要的应急管理知识,提高第一时间应急处置技能,不断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八、必须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及时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并按规定立即如实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80条,《突发事件应对法》第56条有关要求。

解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对应急处置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提出了严格要求。企业负责人的重要责任之一就是组织本企业事故的抢险救援。企业负责人是最有条件开展第一时间处置的,在第一时间组织抢救,又熟悉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事故的特点,其迅速组织救援,避免事故扩大,意义重大。在开展先期处置的过程中,企业要充分发挥现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救援队伍指挥员的作用,根据需要及时划定警戒区域,及时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同时,企业要立即报告驻地政府并及时通知周边群众撤离,对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确保救援安全、顺利开展。

《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中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企业负责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如实报告。这里的“规定”是指《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对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的时限、程序、内容等做了明确规定。按照要求,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企业概况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企业负责人应当将这些情况全面、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以免影响及时组织更有力的应急救援工作。

九、必须每年对应急投入、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20条,《突发事件应对法》第22条有关要求。

解读:落实应急处置总结评估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的一个重要体现,《通知》要求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总结和评估制度,并对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在事故调查报告中对应急处置作出评估结论。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对应急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关于财力及物资保障方面的要求对企业开展应急投入和应急准备具有指导作用。企业作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主体,必须强化并落实《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关于安全投入、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与救援的各方面要求。企业应当确保应急管理所需的资金、技术、装备、人员等方面投入,应急投入必须满足日常应急管理工作需要,且必须保障紧急情况下特别是事故处置和救援过程中的应急投入,确保投入到位。企业要针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季节性特点,进一步强化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加强汛期等重点时段的应急准备,强化应急值守、加强巡视检查、做好物资储备、做到有备无患。在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结束后,要及时总结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情况,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印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的要求,详细总结相关情况,并按照要求向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

以上工作内容,企业需按年度进行总结评估,并通过总结评估不断改进、提升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第6篇:安全应急处置制度范文

关键词:校园突发治安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标准体系

目前阶段高校制定应急处理标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我国在2006年1月8日正式并实施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这促使了各个高校纷纷开始进行应急机制的建设和健全,从而提升自身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紧急处理能力,将高校内部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有效地预防并及时地解决,从而使得校园内师生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让高校能够心无旁骛地开展教学和科研活动。高校应该树立平安校园的管理思想,编制和完善适合本校状况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在发生突发事件的时候以此作为处理的标准。但是从目前的阶段来看,很多高校在指定了应急预案制度之后就弃之不顾,只有在发生紧急事件的时候才想起要套用其中的工作流程,高校对应急预案的内容动态管理能力非常差,很多原预案内容并没有随着治安事件发生性质的变化或者变动而改善,这导致很多公共安全事件发生的时候预案制度早就已经陈旧和过时,操作性已经大大降低,所以仅仅依靠应急预案来进行应急处理标准体系的构建是远远不足以应对社会的复杂动态形势的,应急预案的实施应该仅仅是应急处置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应该具备教育、引导、规范和操作的功能,应急预案的内容应该侧重于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响应和处理,而且这些操作流程仅仅靠书面表述是难以达到应用的效果的,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提升,如果缺乏健全的应急管理机制和体制、日常高校突发治安安全事件的演练,那么在真正地安全事件发生的时候,高校安保人员大多会手忙脚乱、手足无措,从而导致最佳的处置时机被延误,造成严重的、惨痛的社会效果。

举例来说,某高校校门口出现一个手持60厘米长、4厘米宽的尖刀的歹徒,其先是踢翻校门口停放的禁止机动车停放的标牌,然后挥舞着尖刀冲向校园主干道,安保人员一面追赶歹徒,一面用对讲机呼叫队友进行增援,在距离校门口300米的地方4名安保人员堵住了歹徒,但是由于安保人员没有携带任何安保设备,只能赤手空拳应对歹徒,被堵住的歹徒开始疯狂地向安保人员砍杀,其中三名安保人员先后中刀倒地,此时一名学生抓住机会将歹徒踢倒在地,随后接到报案的民警赶到现场制服了歹徒,但是手上的安保人员中两名因为伤势过重,不幸殉职。这样的突发事件带来的后果是非常惨痛的。

现在高校内部人员流动大、开放性高、治安形势日益复杂,高校的治安管理维护和校园安全工作应该以很强的针对性,当前很多高校的校园安全和治安维护工作只要依靠的是校园内的保安,大多数的保安接受的安全培训较少,对于相应的器械操作也不熟练,在应对紧急突发事件上的应对能力还非常差。我国从2010年起开始实施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全国各个高校在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消防演练,借此提升全校师生的安全管理意识,使得他们在遇到火灾的时候能够提升自身的自救能力,并让校园内火灾事件的发生概率大大降低,由此也可以窥知相关的安全演练对于提升校园内部的紧急事件处理能力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二、高校治安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对策建议

首先,应该构筑高校治安突发事件的体系框架。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具有社会性和普遍性特点,国外不少的专家已经意识到这方面领域研究的重要性。在针对应急处置阶段进行分析的时候,我们发现理论界认同度最高的模型主要有四个:芬克的四阶段生命周期模型、美国联邦安全管理委员会的4R模型、危机管理专家米特洛夫提出的五阶段模型以及三阶段模型。笔者认为三阶段模型对于我国高校来说非常适用,它将突发事件的管理划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在顺序和逻辑上都比较清晰,能够将应急处理的全过程囊括其中,在处理的手段上具有很大的弹性,也符合中国人在处理事件上的习惯和习俗。该模型保持了标准体系在级别维度和性质维度上的完整性,而对标准体系框架的研究应该主要集中在校园突发治安安全事件的应急内容维度的研究上。所以我们应该结合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的特点来对校园事件的事前、事中和事后进行合理的控制和管理,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内容维度为主线的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框架体系。

其次,要建设健全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和建设专门的组织机构。现阶段我国社会已经进入到生态危机和社会危机频发的阶段,常设的校园突发事件处理机构的构建是十分必要的。应急处置应该秉承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在管理内容上应该实施全员参与、各有分工的管理体系,在责任追究制度之下进行健全的应急处理体制的构建。每个高校应该专门设置一个部门来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各个院长和主管应该对应急事件的处理承担不可推卸的职责。

再次,注重应急预案的演练,实施责任共担。在处置紧急预案的工作中,应急预案的演练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是检验应急能力和提升应急能力的重要途径,是促进高校安全教学和维护稳定的重要举措。学校各个院系和部门应该从提升安全综合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角度来认识治安安全事件应急演练的重要性。只有经常性的应急演练才能够让全校的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提升,在现实的管理中因为频繁演练而取得成功的案例是非常多的,平时多演练,事发时候承受的损失才能降低。全校的全体师生都应该参与到演练之中来,和学校共同承担责任,为学校的安定和和谐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后,要完善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学校各分院也应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门机构,并赋予其特别权力,负责监管本分院安全状况;校园突发治安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计划应通过相应规章制度加以确定,将危机经费纳入学校发展计划,明确有关部门责任,加强主管部门的协调能力。

参考文献:

[1]姜传胜,邓云峰,贾海江,王晶晶.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的理论思辨与实践探索[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2

第7篇:安全应急处置制度范文

一、组织机构

成立本局突发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四公司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二、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按照上级要求,依法依规报告疫情,及时发现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迅速落实预防措施。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突发疫情应对工作要在本局突发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应急响应模式。

(三)群防群控、联防联控。

结合实际,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积极防御,快速反应,实行协调联动、出入双控机制,有效控制疫情传播蔓延。

三、突发事件的分级

(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分为特别重大和重大两级。

(二)一级(特别重大)为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发生或者传入,并有扩散趋势。

(三)二级(重大)为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发生或者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四、应急响应及终止。

(一)分级响应

一级由市政府或交通运输厅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应急响应。接到一级预警启动指令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进入待命状态。

二级由市局启动并实施应急响应,本局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密切监视疫情发展变化,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如发现事态扩大,及时上报区政府或是交通运输局。

(二)应急处置

1、道路运输方面:汽车南站北站停止启用,农村班线车、公交车停止运营,启用运营时间待疫情发展另行通知。出租汽车加强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是否运营在出租公司登记,做好“日消毒”和通风,积极配合协助调查,以及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调查登记工作。

2、公路方面:路政二大队要加强本辖区内路域环境治理力度,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同时在高速路口设检查卡口,与卫生健康部门对高速来往车辆人员进行检查。

3、应急运力准备:建立我区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抽调10辆货车、5辆客车保障车辆,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防疫物资运输、疫情人员转运等保障工作。

4、加强一线人员安全防护:加强药品、消毒物资储备,为一线人员配备口罩等必要防护物品。做好外来人员管理,做好登记工作,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发现发热等异常情况,立即隔离、科学处置并及时报告。

5、舆情管控:按照“内紧外松、只做不说”的原则,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疫情信息。

6、预警终止:上级部门提出预警终止处理意见后由本局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终止后方可预警终止。

五、应急报告

第8篇:安全应急处置制度范文

(一)“一案三制”建设。

1、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1)预案编制情况。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制定了《镇应急管理工作预案》,编制修订各类应急预案10余件,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

(2)预案演练情况。3月初,组织镇干部、各村主干近200人,进行了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前半年,全镇危化、冶金、机械、建材企业全部开展应急演练,特别是危化生产单位以车间班组为单位开展演练,提升了一线员工的应急能力,累计演练15次。

(3)预案宣传情况。一、组织专兼职任职人员培训活动,组织全镇干部重点围绕应急管理基本概念、背景、面临的公共安全形势与挑战、处置工作经验和我镇应急管理工作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讲解,取得了较好效果。二、广泛开展消防、用电、防汛等知识宣传和普及和活动,切实提高了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情况。设立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2)企业、学校、社区、村庄等基层组织单位应急管理机制情况。到年底,要求辖区内乡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基本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实现应急预案全覆盖。其次,提高预案质量。努力做好职责清晰、简明扼要、便于操作,注重征求群众意见,让群众参与编制。第三,加强预案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办法,科学规范应急预案制定、审批、备案、修订程序,明确关联单位预案之间的关系、衔接、配套工作。

三、加强应急预案日常演练工作

(3)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排查、监测预警、资金保障、物资管理等相关制度情况。主要建立了健全监测预警机制、信息报告机制、应急决策和协调机制、分级负责和响应机制、公众的沟通与动员机制、资源的配置与征用机制,奖惩机制等等。

3、推进应急管理法制建设。

应急预案法制建设情况。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风险管理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1、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各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常规数据监测、安全评价、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登记建档情况认真监测、收集分析各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分别逐级向其上级报告,同时通过统一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上传,不得谎报、瞒报、缓报;建立重大危险源、危险镇域数据库,划分监测镇域,确立监测点,并重点加强对危险源、危险镇域的监控,认真监测、收集分析各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2、健全完善监测体系。成立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监测人员配置情况,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3、加强预警系统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驻镇有关单位为应急联动单位。需要前述应急联动单位参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由负责应急指挥工作的镇应急指挥部向镇应急委员会报告,经镇应急委员会批准,由镇应急联动中心联络有关应急联动单位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完善专业应急平台建设情况。镇应急委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受和办理向镇应急委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指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收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组织专业部门和专家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和提出预案启动建议;按照镇应急委的决定,组织、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和善后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并进行事后评估,按要求有关信息。

(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加强公安、武警突击力量建设情况。由武装、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进行现场处置。根据需要,可以申请调遣驻地增援队伍。

2、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设立了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交通管制组,治安警戒组等,

3、推进兼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派出所、镇卫生院等专业部门工作人员兼职。

4、完善应急专家队伍建设情况。镇应急领导机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镇应急工作专家委员会。其职责是:为镇应急委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为镇应急委提供咨询服务。

5、积极发展应急志愿者队伍情况。由镇政府办公室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志愿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6、加强基层信息队伍建设情况。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和档案归整工作。

(五)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

1、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物资储备库建设情况:无;应急装备储备情况:无;基本生活物资储备情况:无;应急物资调度耗损情况:无。

2、加强专业应急物资储备。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情况:无;防汛物资储备情况:无;矿山救护物资储备情况:无;卫生医药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无;警用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无。

(六)应急运输保障能力建设。

制定紧急通行绿色通道制度,构建公路、铁路紧急运输保障体系情况:无;建立突发事件区域临时通行和临时限制机制情况:无;健全交通严重拥堵缓解与应急机制情况:无。

(七)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

加强专用应急通信系统建设情况:无。

(八)健全应急资金保障机制。

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纳入年度预算,落实应急保障资金的情况:无。

(九)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1、加强恢复重建机制建设。

制订完善安置、救助、补偿、抚恤、保险等恢复重建工作制度情况:无。

2、加强调查评估能力建设。

建立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机制情况:无。

3、增强城乡建筑抗灾能力建设情。

应急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建设情况:无;紧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指示标志安装情况:无。

4、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建立突发事件社会救助平台情况:无;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法律救助机制情况:无;建立完善心理干预专家队伍情况:无。

(十)宣传教育与培训演练体系建设

1、健全应急知识宣传体系。

(1)开展公共安全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情况。组织安监、城建、交通、司法、农机、食品卫生等科室相关人员在、北辛武、洪相等村进行宣传,累计发放各类宣传单2万;4月份,在村委门口开展了安全咨询日宣传活动,组织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食药药品监督管理站、共青团委等部门共计23人,向过往群众发放各类安全宣传资料60余种10000余份。

(2)依托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新兴媒体等信息平台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情况。各村利用广播对安全知识进行宣传并悬挂条幅,共计34条。大力宣传《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规,努力强化广大群众知路、爱路、护路的热情和责任意识;加强消防安全宣传。要从火灾及其危害、日常防火常识、安全用电、火灾扑救及疏散逃生等方面宣传消防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防护能力。

(3)充分利用图书馆和应急避难场所等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和展览情况。分别组织了危化、机械、碳素三场专场培训会,聘请安泰集团、鸿翔机械设备、志尧碳素三个公司的安全厂长为辖区内的危化、机械、碳素企业员工1000多人进行了安全培训。

2、健全应急管理培训体系。

(1)卫计、红十字会开展应急救护陪训情况:无。

第9篇:安全应急处置制度范文

关键词:安全防线;护航;银行业务;安全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2)23-0123-0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各行业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银行业对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从总体情况来看,银行业的发展势头是好的,都能按照国家宏观要求和行业部署,紧紧围绕“保平安,争份额”的总体工作目标,全力应对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和风险压力,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制度执行,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稳定”,有效防范和处置了案件、事故和各类突发事件,努力为员工和客户提供了安全的工作、服务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银行的经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保障。筑牢安全防线,保障银行业务健康发展,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把握主动,维护银行业安全稳定

针对频发的抢劫款包、侵害客户存款、各类诈骗等治安刑事案件和业内面临的风险事项,银行应围绕“筑防线,保平安”的工作目标,以案件和事故防范作为安全保卫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积极措施,全力应对。

1.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通过风险联席会制、专题会议制、行长责任区制、部门与网点挂钩制等工作制度,有效运行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2.结合防范形势,把握工作主动

针对严峻的形势,适时召开安全稳定、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和“防风险、防案件”等专题工作会议,全力把握安全防范工作的主动权。

3.弹好“部署、检查、通报、整改”四步曲

专项整治与安全检查相结合,强化检查整改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狠抓执行力度,确保工作措施的落实。

4.重视和完善应急事务管理工作

健全预警机制,加强处置管理,有效防范各类外部侵害案件,及时处置风险事项和事故,保障营业、办公秩序稳定,促进各项业务健康有序的开展,全力维护银行业安全稳定的大局。

二、突出重点,细化管理,保障银行业安全生产

保障银行业安全生产,应做到“七要”:一要通过远程监控或配备执勤保安,实行全辖营业场所24小时有人值守,落实并加强自助银行、自助设备夜间巡查和支行级办公楼夜间值班、巡查制度,有效加强营业、办公场所的安全防范能力;二要突出抓好办公楼内机要印章、现金出纳、档案室和计算机房数据中心等重要部位安全管理;着重抓好支行级办公楼的出入管理、停车场管理和值班巡查制度落实,将检查整改的重点进一步延伸到城区网点办公楼和乡镇网点楼房、院落。实现银行办公楼安全综合治理的阶段性目标;三要做好季节变换和自然灾害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完善、落实装修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四要通过检查、督导等手段加大对各级机构消防责任区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义务消防队教育演练,办公楼疏散演练等制度的落实力度,重点抓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落实;五要突出抓好夏季高温暴雨和冬季雾雪等恶劣天气安全行车,春、秋季车辆换季保养等工作。围绕安全管理责任制,车管、驾驶人员教育管理,应急处置流程和预案,车辆维保、检测,停放管理,公务用车审批,档案记录台账及处置报告等内容,积极推进交通和车辆安全的规范化管理;六要以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审核、粮食和食用油等用品的存放,燃油、燃气容器的管理为重点,抓好卫生、食物配送环节的管理,督促完善各类预案,切实加强对食堂和饮食安全的管理;七要以持证上岗和维保落实为重点,落实对日常值守和按规定维保的督查。

三、积极应对,强化处置,维持正常营业办公秩序和各类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1.完善应急处置网络建设

以责任制落实为主线,通过指导、培训、演练、检查监督等手段,加强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营业场所(部门)安全员、各操作岗位员工和行内各类应急队伍等内部工作网络建设;安全保卫部在与公安、消防等管理部门和委托公司、技防设施保障单位加强协调的同时,逐步完善联席会议、监督反馈、应急处置响应等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外部响应网络建设。

2.完善细化基层预案

根据“第一线、第一时间、第一地点”直接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依照应急处置要点,组织对基层营业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细化分工、衔接操作预案修订。加强防抢劫、消防灭火和办公楼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以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3.完善预警机制

坚持发挥银行专刊、特刊等内部资料的作用,服务一线、快速覆盖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将对客户的抢劫抢夺案、票据诈骗案、网银诈骗案、电信诈骗案、夏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进行“安全提示”及时传达到基层一线。迅速处置银行网银客户的互联网诈骗案、利用自助设备盗取信用卡客户资金案等案件风险,进一步完善各级机构的预警响应管理。

4.完善处置响应机制

以控制事态恶化,减少案件事故发生后人员和资产损失为目标,在逐步规范后台应急响应队伍建设和灾备建设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启动预案、现场处置、协助调查、统计报告、恢复秩序等环节的工作流程,探索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常态化管理方式,不断强化响应处置机制建设,全力维护工作秩序和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探索创新,加强安保部门职能建设和基础建设

安保部门要结合安全防范形势和管理工作实际,在完成工作职责的同时,要加强职能建设和基础管理方面的探索和创新。

1.通过参与“四个专项调研”工作,明晰当前形势下安保部门管理、监督、处置、建设和研究指导职能,理顺直接管理操作、归口管理、监督管理的工作内容,明确教育培训、检查整改、技防应用和委托监管等工作手段,加强安保部门职能建设。

2.结合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报告,上级行和牵头部门提出的要求,安保部门应主动理顺风险管理和安全管理的工作关系,明确“日常管防”与“应急处置”工作重点,做好机关与基层、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应急响应工作流程的衔接,加强对基层的指导、保障。在完善应急处置网络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和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安保部门“处置”职能建设。

3.完善委托事务管理工作。一是安保部与营运管理部、个人金融部协调,将安保委托事务与提解、大堂协理等委托事务分别归口,从委托合同“源头”抓起,进一步明晰安保委托事务的归口管理职责;二是区分守护、押运与物管、驻点、巡查、值守等不同保安岗位,进一步细化保安职责内容,推进委托合同条款的统一规范,为委托事务的规范化管理打好基础;三是狠抓保安人员使用单位的规范化管理,及时整改保安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保安人员按合同履行职责;四是指导使用单位区分管理处置责任和内容,衔接行内员工与保安安全管理和处置预案;五是完善与受托公司联席会议制、联合检查制、整改情况反馈制等,把好保安人员入门关,加强对保安人员履岗情况的监督,委托事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4.加强安防设施建设管理。加强对银行营业场所、自助设备、金库、计算机中心、监控中心、办公楼安防设施、消防设施管理,同时要按规定通过公安、消防等部门的验收,力争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标准。

五、面临的现状与建议

1.面临的现状

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一是当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深层次问题依然突出;二是面对不断变化的安全防范形势、业务发展和安全稳定的要求及基层员工的安全需求,仍然存在部分机构对于风险隐患的敏感性不够,应对突发事件时的控制和处置能力不足。反映出部分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整体思路、“管防”和“处置”体系建设、应急响应机制与当前安全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尚有差距;三是以往发生的盗窃、破坏事件和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告诉我们,银行办公楼和基层网点的安全管理,特别是抵御外部侵害的能力尚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早期建成的远程联网监控的技术水平,已不能完全适应防范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内控要求的不断提高;部分技防设施已经陈旧,设备工作状态不稳定,需要持续投入;五是安全稳定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培训和充实一支事业心、责任心强,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发现、解决问题和控制处置能力强的安全管理队伍。安全保卫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尚需不断提高。

2.讨论与建议

一是面对不断变化的安全防范形势,必须从维护安全稳定大局的高度认识和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和投入,努力掌握安全防范的主动;二是在加强教育管理的同时,必须注重教育管理的成果向员工自觉行动转化,提高教育管理的实效;三是要不断加强和提高基层机构安全管理和防范能力,必须持续加强基层的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四是在加强管理、防范的同时,必须同步加强对应急处置管理体系的整体构建,不断提高整体应对和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五是安保部门要认真学习新业务、掌握新知识、适应新形势,切实筑牢安全防线,才能有效地保证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六、结语

目前银行业的工作重点应在“加快发展,强化管理,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上下工夫,要通过改革创新、精细管理、流程再造,激发组织活力,增强竞争实力。要坚持依法治行、从严管理,继续保持对案件和违规违纪违章的“零容忍”,坚决遏制各类案件和重大风险事件发生,为银行业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按照国家的宏观要求和行业部署,牢固树立“平安稳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平安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安全保卫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重点提升案件防控能力、技术防范能力和危机处理能力,切实筑牢安全防线,为银行业各项业务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参考文献:

[1] 韩雪萌.切实提高风险管理主动性和前瞻性 努力构建安全稳健可持续发展[N].金融时报,2010-07-23.

[2] 谭曙光.银行业要全方位建立持续健康安全发展的长效机制[N].金融时报,2007-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