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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校 保密 科研项目 管理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高校之间、高校与国际国内其他单位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科研实力不断提升。因此,很多高校结合学校自身科研优势,积极争取承担重要的国防科研任务,为学校的发展、国家的富强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新形势下,通过军工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取得保密资格是企事业单位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必要条件。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取得保密资格满2年的单位应当进行复查[1]”。对保密资格单位实行保密复查制度,是审查认证工作的重要监督形式。检查现场审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取得资质以来保密工作的运行状况,推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的保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是新形势下加强国防科技保密工作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举措。然而,高校取得保密资质并不意味着可以高枕无忧,后期如何规范地管理保密工作,尤其是做好国防科研项目的保密管理工作,为项目的顺利进行、学校的长远发展、国家的秘密安全保驾护航,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笔者就此作一些探讨。
一、高校保密工作运行期间存在的问题。
1.关于保密意识的问题。一般高校非常重视保密资格审查认证,而后期的管理运行会放松警惕;或者认证期间完全教条化、形式化地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评分标准》的要求准备材料,对运行期间发生的实际问题缺乏思考,保密意识淡薄;特别是新进的国防科研项目研究人员及非保密工作直接管理部门的其他行政部门,“无密可保”、“有密难保[2]”的思想比较严重。这样就给保密工作的有效开展造成了很大困难。
2.关于建设保密工作队伍的问题。高校人员流动性较大,管理层的三年换岗或调动等情况,都会对保密工作的队伍建设产生不稳定的因素[3]。而保密工作队伍是高校保密工作得以开展的基本保障,建立一支保密意识强、保密技术精湛的队伍,是高校开展保密工作的必备条件。
3.关于不断完善保密制度的问题。保密制度是高校保密工作的基础、依据,也是评价高校保密工作规范与否的标准之一。不少高校在保密资格认证期间编制了本校保密制度,而后续工作中出现制度未落实、制度不健全、制度不合理、缺乏可操作性等状况,对高校保密工作的开展缺乏一定的指导作用。因此建立健全高校保密制度是开展保密工作的前提与基础。
4.关于调整管理方式、科学管理国防科研项目的问题。不少高校在保密资格认证时,因为本校承担的国防科研项目较少,实行集中管理的方式,由军工项目办公室(有高校称作先进技术研究院)或保密办负责集中管理,包括人员、计算机与移动存储介质、载体、宣传报道、保密检查、奖惩与考核等所有环节。这种管理方式一方面确实比较安全,所有事情都由固定的专职的人员来做,避免混乱,然而另一方面容易导致项目组研究人员保密意识不强,认为保密工作是保密办(军工办)的事情,与己无关[4],甚至对保密办的各项保密要求产生抵触厌烦心理,认为各道审批手续、登记手续太过烦琐,于是投机取巧钻空子等事情时有发生。
二、加强国防科研项目保密管理,抓住重点,点面结合,推动高校保密工作规范运行。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大力做好高校保密工作。保密工作需持续开展,不得放松与间断。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巩固保密认证成果,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强化保密意识教育,提高对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新时期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作为开展工作的指南,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保障。特别是国防科研项目研究是学校保密工作的重点对象,也是学校国防科研保密管理工作的核心。项目研究人员是所承担项目事项的直接接触者,因此其必须增强保密意识,严格按照保密法规制度开展工作,不可放松。
2.坚持做到保密组织机构健全,保密工作队伍不散。高校要严格按照保密资格审查认证要求,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以国防科研项目管理为核心,横向覆盖各职责部门,各司其职;纵向建立校、院、项目组三级保密管理体系,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国防科研项目保密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校党委保密委员会负责国防科研保密事项的审查、审批;校保密办按保密委要求,对国防科研保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学校二级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国防科研保密管理工作;承担国防科研的课题组具体负责本课题组的日常保密工作。国防科研保密管理工作是全校保密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需围绕国防科研项目的管理和研究工作,确定各相关组织机构、部门及人员的保密责任,建立一支专兼职的保密工作队伍,不断加强管理与培训,认真学习保密基础知识、保密法规制度、信息安全等业务知识,掌握保密技能,为保密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人力支撑。
3.要不断健全和完善保密工作制度。高校要重视保密工作的制度建设,使保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根据各高校保密工作的运行情况,一般来讲,高校保密制度可笼统的分为基本制度、二级制度和专项制度三大类。其中基本制度是高校保密制度的一个较大的组成部分,涵盖关于高校保密组织机构、保密职责、保密教育、人员、计算机及存储介质、载体、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部门部位、活动及外事工作、保密监督检查、泄密事件查处、保密工作奖惩等多方面的管理规定,对高校保密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作出相应的要求;二级制度是高校内部部门特别是承担国防科研项目的相关院系,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基本制度,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制定的具体保密管理措施;专项制度是针对重大工程或项目、外场试验等制定的专门保密管理措施。高校在制定保密制度时,应力求做到内容具体、责任到人,以有效地防止各类泄密事件的发生,使保密制度能够真正成为高校保密工作的基础和依据,指导高校有效地开展保密管理工作。
4.结合工作实际,调整管理方式,科学、规范开展国防科研项目保密工作。国防科研项目在研究的过程中需要一定的人员与设备,产生一定量的载体,根据工作需要可能会发生对外交流与合作、外场试验、协作配套等事项,学校保密办(军工办)对项目保密工作的集中管理会存在管理不便、工作不便、项目组人员保密意识淡薄或产生依赖心理等问题。对此高校可以根据需要,实行项目组自我负责、学院审查,保密办(军工办)监督检查的管理机制,如有重大事项的可提请校保密委员会审批。也就是说,以国防科研项目组为基础单元,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组的“第一责任人”,应指导和监督本项目组的保密管理工作。兼职保密员是项目组保密工作的具体执行人,应在项目负责人的指导和监督下做好本项目组保密工作的具体事宜,如计算机定期更改密码,病毒库升级,人员每月自查等工作。项目组其他成员是本项目组保密事项的直接接触人,应按照保密法规要求配合兼职保密员及项目负责人做好本项目组的保密工作,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前提下,开展项目研究。校保密办(军工办)每季度对各项目组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人员的管理、载体的管理、保密监督自查管理等事项,发现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追踪检查。存在重大问题的立即向校保密委汇报,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只有这样,项目组人员才能真正地树立起保密意识,提高警惕,并且确实掌握保密工作的相关技巧和工作程序。同时配合相应的奖惩机制,通过保密津贴、年底保密工作考核等方式,对在保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和单位予以奖励;采取扣发保密津贴、通告批评或必要的法律制裁等手段,对存在违规违法等行为的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理,促进保密法规制度的落实,从而促进高校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之,做好高等学校的保密工作既是适应新形势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保障,对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5]。各个通过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工作的高校,虽然保密工作已步入正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意识不强、人员不到位、制度缺失、管理方式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因此,高等学校要对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评分标准》及相关保密法规制度,重视保密教育培训,不断强化人员保密意识,增强保密技能;强化保密组织机构建设,考虑人员配置,落实保密责任,认真探讨学校保密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完善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保密新形势不断地调整管理方式,增强管理有效性;做好监督检查,落实奖惩机制,消除隐患,堵塞漏洞,不断改进学校保密管理工作,巩固认证成果,迎接保密资格复查。
参考文献:
[1]陆建伟,霍然.军工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工作指导手册,2011.6,(7).
[2]伍李春,崔俊橦.高校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2(1):105-108.
[3]朱荣生,顾香玉.构建高校保密管理长效机制的思考[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9,9(28):43-44.
【关键词】科技保密;目标;对策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我国科技保密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突出表现在管理体制不完善、科技定密不准、公共网络中科技信息泄密严重、对外科技交流保密管理滞后、科技人员管理不善等,阻碍了我国科技保密工作的发展,制约了我国科学技术的进步与生产力的发展对国家安全与利益、市场经济安全与利益构成潜在的威胁和影响。因此,为顺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科技保密工作问题的认识,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国科技保密工作体制,切实加强定密管理、公共网络保密管理、对外科技交流保密管理以及人员管理,同时,要逐步转变科技管理部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等公共部门的保密管理职能,更加强化保密工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1 政府科技保密工作现状
近年来,沈阳市对科技保密工作十分重视,不仅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日常的行政管理,监督、帮助单位做好科技保密工作,还在遵守国家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为科技保密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及管理环境, 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同时,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科技保密工作也越来越面对新的情况和问题需要解决。许多现行的规章制度已经不适应新形势,需要与时俱进,进行调整,在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下,强化加强对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保密管理工作也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需要解决。
所以,需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科技保密工作的研究,主观上增强人员的保密意识,客观上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用制度和法律法规规范科技保密工作。
2 企业的科技保密工作现状
沈阳市作为中国东北部最具有经济活力和重工业基地城市之一,拥有众多大型国有企业及上百家国际知名企业在此投资,同时,民营企业持续蓬勃发展。沈阳的制造业、IT业等行业在全国乃至世界都具有极强的竞争力。
2.1 大部分企业具有科技保密意识,但执行措施不到位
大多数企业都有一定的保密意识性,已意识到保护企业科技秘密的重要性,也制定了一定的保密制度,但真正采取措施的并不多,只是任其发展。在沈阳市经济高速发展的现状下,高科技企业层出不穷,企业内部核心秘密是企业生存的根本,但仍然存在这种不珍惜自身资本的情况,这对于沈阳市各个企业和沈阳市经济的长期发展无疑是十分不利的。
2.2 多数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完善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进步,企业保密工作的介质发生重大变化,已从简单的文字文件逐步演变为多种形式的存储形式,在方便存储的同时,泄密事件也更容易发生。人员流动增强,可控难度大,同时,保密制度建立不够完善,都造成了保密工作更复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员工进行规范的保密教育缺失,致使员工对技术秘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保密意识不够强;
(2)技术秘密的管理规定制定缺失,对上互联网管理不够,造成对泄密隐患缺乏足够的认识
(3)虽然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但所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如与员工签定的保密协议不严格,没有与其商业秘密的被许可使用者签定保密协议;企业对外交往过程中没有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等。
(4)人员流动大,监管困难,且没有制定相关人员流动对保密工作的防范措施。
3 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保密工作情况
高校和科研院所都是相对比较独立的单位,并且都有大量的科技秘密,但由于管理体系还相对比较陈旧。经调查,虽然发现这些科研单位和高校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点项目的管理和保密工作比较重视,同时也做了严密的保护。但在日常规范管理上仍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3.1 执行科技保密法规,强化科技保密管理工作不够
部分科研院所在科技保密法规的执行工作中存在着贯彻不力、执行不严、重视不够等问题,阻碍了科技保密法规、规章的实施。虽然在认识了问题的严重性以后,大部分的科研单位都加大了科技保密监督检查的力度,有力地强化了科技保密的管理工作。但在高校内部,仍存在对于科技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观念陈旧的问题。但由于高等院校大部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成长起来的,有关知识的传统观念和意识还只存在于相当一部分高校管理人员的头脑中。不能从经济和市场的角度真正领会知识产权的深刻内涵,对科技保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这种认识上的不到位直接影响到了高校的保密工作。
3.2 科研院所内部人员管理不善、人员教育不够;高校管理体系不够健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一支政治思想素质高、懂管理、懂科技保密业务的科技保密干部队伍,对科技保密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广大科技人员是做好科技保密工作的主要依靠力量,但由于对人员的教育管理不善,沈阳市因人员保密不严而发生的案件屡见不鲜。由此,沈阳市的各个科研机构已经开始重视人员的教育,科研人员的保密素质也已经有了较大的提高。在高校方面,由于大多数高校都是独立体系,管理工作仍然沿用老的行政管理模式,管理的各个环节已经不适应当前形势,并缺乏有机的联系,这样极易造成科技成果保护的真空。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已经无法做到完全的保密。
4 沈阳市科技保密工作的目标及对策
沈阳作为国家区域中心城市,东北地区的经济、政治、金融、科教、军事和商贸中心,东北第一大城市,科技保密显得尤其重要,这就要求我们在新时期加强科技保密工作的同时,更应明晰科技保密工作在新时期的目标和任务,紧跟时代步伐。
4.1 目标
1)紧紧围绕全市总体部署和国家、省关于科技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要求,完善科技保密制度和法制体系建设。
2)以制度完善科技保密制度、规范科技保密管理以及加强培训教育工作为重点,采用创新的方法和理念,重点面向我市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以及科技型企业提供科技保密管理服务。
3)通过科技保密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和本地转化转移,提升我市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
4)在完善科技保密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科技支撑和引领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4.2 对策
4.2.1 建立健全科技保密工作管理体系
按照行政管理规范,加强对各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的科技保密工作指导和监督,设立科技保密工作专员,加强日常培训和工作指导,建立健全科技保密工作管理体系。重视大型科技企业和重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技保密管理组织体系建设,要求按照科技保密法规规定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形成科技保密网络,并定期组织开展科技保密管理交流培训活动。
4.2.2 完善科技保密法律体系建设
《科技保密法》作为国家科技保密法律的总纲,可以在形式和实质上提升我国科技保密法规体系立法层次,具有权威性。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科研能力的快速提高,不断对科学技术的法律保护提出更高要求。立法的滞后性与科技发展的迅速性矛盾已经显现。目前,各项科技保密的法律法规多为科技部、国家保密局等部门所立,由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科技保密专门法律缺位,行政规章多,法律法规少,缺乏权威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结构不尽合理。
4.2.3 健全保密管理制度,规范定密工作
不断完善保密管理,如建立技术和管理人才档案,签订保密协议,制定保密人员管理制度等。研究规范定密程序,完善工作责任制,确保定密准确。既要防止定密范围过宽、定密级别过高的现象,又要防止定密不定密的和定密界限偏低的现象。按照“突出重点”的保密原则,建立定密专家人才队伍,加强对定密工作的管理工作。
4.2.4 开展科技保密培训教育工作
一是,与科技保密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邀请政府保密管理人员和专家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的保密技能;二是,面对现代 通讯工具、网络技术、自动化办公设施带来的泄密隐患应该如何处理等具体问题,邀请有关专家开展技术防范培训工作,及时将新的保密知识和方法教给大家;三是,组织开展保密工作交流座谈,互通信息,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同时,要注重保密教育,加强保密工作法制宣传,采取在一定范围内组织观看泄密事件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提高人员的保密意识。
4.2.5 加强保密工作的硬件和软件建设
一是,加强保密设备的硬件建设,增加保密技术的研发投入。切实加强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加强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完善网络信息安全保密措施。二是,加强保密软件建设,深入研究科技保密对策。加强对科技保密新形势下新问题的对策研究,按照“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保证不泄密又便于工作”的原则,研究尽量在问题发生、扩大之前几十化解的对策措施。
4.2.6 加强对科技成果的保密管理工作
在科技成果鉴定方面,按照省科技厅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指导,严格按照鉴定程序开展工作,并与相关企业、高校和院所积极沟通,防止成果鉴定过程中的技术泄密事件发生。对全市科技成果进行梳理,查找点,建立科技成果保密档案,研究制定科技强国转化过程中的保密规范。
4.2.7 加强对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保密工作的指导监督
4.2.8 明确保密范围及项目,科学设置保密级别,确立每个职务对应的保密义务,建立监督保障和奖惩机制,严格外来人员的驻留管理,加强对外技术交流与和合作的保密管理,注重对流动人才、离退休人员的保密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外科技成果时的保密管理工作等。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M].2010.
[2]贾兵.浅谈当前高校保密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对策[J].{H}改革与开放,2010,(02).
[3]新形势下的高校科技保密管理长效机制研究[J].办公室业务,2014(19).
[4]PAEI管理角色视角下加强高校科技保密管理与防范能力的思考[J].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2014,27(2).
关键词:密薪制 人力资源管理 适用条件
密薪制主要来源就是对个人隐私予以充分尊重的西方文化,由于个人事业的成败和能力的强弱能够在个人收入中很好地反映出来,所以西方人对收入情况和个人财产的保密非常关注。在密薪制中,每一位员工只是可以了解自己的薪资情况,而并不清楚其他同事的薪资情况,这样就能够有效地防止在待遇和薪资方面同事之间出现相互攀比的现象,因此密薪制在我国很多企业和用人单位得到了运用。本文对密薪制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利弊进行了分析和介绍,并且在最后探讨了密薪制在企事业单位中的适用条件,希望能够对广大的企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密薪制的基本原则分析
体系公开、个人工资保密是密薪制的基本原则,政府财务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下属单位将自己的工资奖惩规定和福利等公开出来,这样员工就可以对自己劳动应得的报酬具有充分的了解,这同时也是政府部门需要制定的关于员工工薪保护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然而从企事业单位的角度出发,除了要做到稳定员工之外,还要保护好自己的商业机密,确保制度的合法性,从而最终能够将特殊或者重要的人才留住,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将对不同员工的特殊补贴、特殊津贴和部分奖金的公开权保留下来。同时用人单位必须要严格地按照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等为根据对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等进行核算,这样除了可以将薪酬制度的主体公开之外,还可以发挥出激励员工的作用,从而能够切实的保护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利益[1]。
二、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密薪制的利弊分析
(一)密薪制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有利之处
在人力资源管理中企、事业单位必须要将员工的薪酬主体部分公开出来,从而使员工的利益得到保护。然而企、事业单位考虑到自身的需要,将其中的一部分工资设计成为密薪制,这样就能够让企业形成较高的竞争优势,而且还能够形成与企业实际情况和员工需要相适应的薪酬福利制度。
可以有效地防止出现员工互相攀比的现象。用人单位在对员工薪酬福利结构进行设计的时候,为了能够实现将特殊或者重要的人才留住、合法性、保护商业机密、稳定员工等一系列的目的,可以将一部分工资设计成为密薪制,而是采用秘密协议的方式对其进行确认,这样就能够有效地避免员工在单位中出现相互攀比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每个员工只了解自己的情况,并不具备攀比的参照物,因此也就不具备所谓的可比性。
能够对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起到有效的维护作用,企事业单位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以员工贡献大小为根据对薪酬进行支付,这同时也是用人单位的一种合法权利。在用人单位中普遍存在着同岗位的职工具有不同的贡献、专项素质、基本素质、不同技能以及不同业绩等情况,因此单位不可能让所有的员工在报酬方面都相同。所以采用秘薪制能够使这一矛盾得到有效的化解,并且使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行得到有效的维护。
使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得以增强。实行密薪制可以使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得以增长,作为用人单位的中坚和支柱,核心员工在用人单位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在薪酬方面核心员工与其他员工比起来必然存在着一定的差别,只有充分的满足核心员工的物质需求和心理需求,才能够确保核心员工向用人单位提供更加出色的回报,并且做出更大的贡献[2]。
(二)密薪制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弊端
形成了暗箱操作的可能性。用人单位通过和个人单独面谈的方式确定职工的个人工资,同时以相应的规定为根据签订相关的保密协议,这是密薪制非常重要的一个特点,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必须要严格的以人力资源管理精细化的要求为根据确保工资结构、薪酬制度和谈判标准的透明性和公开性,从而消除员工的心理障碍。
工资额评定失去了客观性。由于密薪制需要用人单位以劳动法和人力资源管理为根据,再加上对任职后的员工的贡献进行综合考虑,才可以确定工资制度。管理工作完善、制度规范的用人单位一般都会采用技术岗位聘任制,也就是以求职者的特点以及自己的需求为根据最终将求职者的具体岗位确定下来,而求职者的薪酬标准也由于岗位的原因而被基本确定下来。新到职工的岗位性质是由其技术水平所决定的,而招聘部分并不能够决定其工资额,而是要由用人单位按照面试员工的技术能力、以劳动法和财务精细化管理制度为根据制定的薪酬制度、任职后员工对企业的贡献等因此最终确定下来。然而现在一些企业由于不健全的管理、不完善的薪酬制度,因此导致员工的工资额评定存在着严重缺失客观性的问题。
容易出现不公平性。执行谈判薪酬制是密薪制的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因此用人单位中必然存在同一岗位或者同一部门的员工具有不同薪酬的现象,这种就是所谓的同工不同酬。在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尽管公司明令禁止同事之间交流工资情况,然而必然会存在个别小范围的工资透明现象,人们肯定会由于同工不同酬的现象而产生一种不平衡的感觉,甚至还会出现不正当的上下级关系,使用人单位形成“劳而不获”和“不劳而获”等现象,因此同工同酬尽管看起来很公平,但是在实质上却是不公平的。用人单位实施秘密工资制总的来说具有利弊双行的特点,因此只有在单位具备比较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管理体系的基础之上才可以实施密薪制,这样才能够确保密薪制的公平性。薪酬不平衡的现象在完善的制度保障下也会受到极大的限制。
(三)密薪制在用人单位的适用条件分析
目前很多用人单位都将保密这一原则写入到了员工守则中,其最为主要的目的为除了使企事业单位的商业机密得到很好的保护之外,还要保证实现薪酬保密。很多企业中非常重要的企业隐私就是员工的薪酬,因此在员工守则中规定员工之间不能够出现询问或者探听员工薪酬的行为,由于社会上普遍存在着重隐私的现象,因此现在很多跨国企业,国有企业以及民营企业都在执行这一制度。在企业文化熏陶下的员工很容易会对企业的薪酬保密制度产生较强的认同感,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就能够顺利地实施薪酬保密制度。与此同时,用人单位要想获得并且实现长期绩效,就必须要充分地重视薪酬保密制度的应用。笔者认为,企事业单位必须要对密薪制在哪种情况下比较适用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只有这样才能够充分的发挥密薪制的重要作用。
立足于本单位的特点。用人单位的职位特点与薪酬体系的设计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与此同时,由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工作地区、工作体制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不宜公开某些岗位的薪酬,这时候用人单位管理者在对薪酬计划进行制定的时候必须要与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对本单位的职位特点进行准确的判断,从而能够确认一种具有较少负面影响的方式。
立足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用人单位的管理者必须要积极地调整薪酬制度,从而与单位的发展相适应。比如在单位的创业期人们往往对单位的发展前途更加关注,大家很少会在意薪酬的高低,在拿着绝对平均工资的情况下为企业殚精竭虑,这时候单位就可以采用公开的薪酬制度。用人单位在成长期会具有越来越快的业务发展速度,而且部门机制也变得越来越完善,员工也变得越来越多。在这个阶段,不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指标和各部门、新老员工之间存在的薪酬差距就变成了主要矛盾,而且要想将公正、公平的绩效考核制度制定出来存在着较大的难度,在这种情况下采用秘薪制就能够对单位的发展和稳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3]。
要与人力资源管理要求相适应。公开薪酬制度就是使全体员工发展的需要得到充分的满足,要想确保员工顺利地实现职业生涯规划和晋升,企、事业单位必须要制定与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相适应的密薪制,同时还要公开薪酬制度。每一位员工都有权利具体的规划自己的生活和择业问题,比如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技术人员的职业生涯可能就会出现一系列的阶段性的变化,从最基层的研究员发展成为研究员,再到高级研究员,最后成为总工程师等,在这种情况下,采用这种方式除了能够对员工起到积极的激励作用之外,而且还符合相关的规定。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还要对各个职业生涯的薪酬水平进行设计和公开,从而使员工的专业水平得以全面提升,使员工具有更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用人单位推行密薪制不仅有利也有弊,因此必须要以自身的实际情况为根据科学合理的选择密薪制。本文对密薪制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利弊进行了分析和介绍,最后对密薪制在用人单位的适用条件进行了探讨,认为用人单位必须要立足于本单位的特点、发展阶段合理的采用密薪制,并且要保证与人力资源管理要求相适应,从而将密薪制的积极作用充分地发挥出来,消除其对用人单位的不利影响。
参考文献:
[1] 陈萍.信息化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浅谈[J].中国商贸,2014(28).
1.1管理任务越来越重
在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持续推进的背景下,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也在稳速向前发展,同时当前的保密管理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形势。比如工具由传统的纸介质形式向声音信号、光信号和电子信号等多种形式方向发展,所以这种多途径的泄密介质进一步增加了信息泄露的风险。同时,泄密人员也由传统的文件管理人员发展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设计人员、安装人员、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等多环节人员,所以信息保密管理任务的难度越发艰巨。
1.2保密要求越来越高
近几年来,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进一步增加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工作的对象,覆盖范围也越来越大,这些均对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通常而言,信息化时代的保密技术除了包括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密码机等网络设备外,还包括视频干扰器和网络隔离卡等保密防范设备,甚至会涉及密码算法等专业,所以这对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保密管理人员需要在懂管理的基础上,熟知法律、网络和计算机知识。
1.3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我国计算机和网络系统本身在安全保密方面的管理工作就存在缺陷,核心硬件设备和技术大都依靠进口,这就可能使计算机和网络中存在漏洞,增加了黑客和病毒等入侵的机率,所以当前的管理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2加强信息安全保密管理的策略
2.1宣传教育策略
当前我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发展情况,传统的保密管理工作模式已无法满足新形势下工作的要求,对当前的保密管理工作模式进行改进势在必行。而首先要做的就是加强保密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保密工作的水平。为了避免发生信息泄密的问题,就必须加强保密知识的宣传工作,切实提升保密管理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切实减少信息泄露事件的发生。保密工作的任务和形式也决定了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容和对象,比如我国党和政府所制定的各种保密方针及法律法规等,均属于保密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另外,还要积极开展保密业务技能教育、保密警示教育及保密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培训,切实提升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和技能,特别要对党政领导干部和保密干部等重要人员的培训。
2.2制度建设策略
制度建设主要包括人员管理制度、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及存储载体管理制度等几个主要方面。首先,在人员管理制度方面,要根据人员对国家秘密知晓的情况来合理划分成一般、重要和核心三个主要的类型,根据不同层次的人员采取针对性的保密管理措施,切实规范全体人员的权责,加强的安全防范。与此同时,要对全体人员进行上岗培训,以增强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感,提高他们的保密技能;还要加强对人员的处境管理及脱密期的管理,避免人员因素所造成的信息泄密问题。其次,针对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存在的保密问题,需要制定完善的保密制度措施。比如,非网不可与网之间进行通信连接,彻底划分与非网络之间的界限,同时还要严格管理网络中的各种设备,切实杜绝计算机网络方面所引发的信息泄露问题。最后,针对存储载体所制定的管理制度,也需要详细区分和非存储载体二者的区别,所以必须要对于各种存储介质进行统一编号、严格管理。存储介质中的数据不可降低秘级使用,也不可随意复制相关信息,更不可在非计算机或公用互联网上使用,同时针对那些存储载体的销毁或报销,必须要专门人员来进行处理,避免被非法交易。另外,针对计算机也要制定专门的保护制度来使其免受外界不法分子或病毒的侵害。
2.3技术防护策略
技术防护方面的策略主要是针对信息泄露的主要途径所制定的专门的防护策略,具体主要包括设备设施防护、网络技术防护、存储介质防护和电磁辐射技术防护等。设施防护是对网络设备的引进和管理工作,确保所用设备的规范性;网络技术防护则是通过身份鉴别、监事报警、加密措施或数字签名等网络加密技术来避免信息泄露问题的发生;存储介质技术防护是确保存储介质中的信息得到有效地加密防护;电磁辐射技术防护是通过配置视频干扰仪或建造电磁屏蔽室来减少或杜绝辐射信号被窃取。
3结语
【关键词】档案管理;安全保密;信息化管理
现阶段,档案管理工作面临众多挑战,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已经远远不能够满足设计需求,难以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如何加强档案安全保密和信息化管理已经成为困扰档案管理人员的难题。因此,文章针对加强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及信息化管理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和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工作是以档案资源为对象,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以及网络技术等为手段,以档案工作为依托,以档案管理学理论为指导,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档案信息社会管理的实际需求开展档案采集、保存、管理、开发以及利用的现代化、规范化管理过程。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加快档案信息化管理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这样才能够充分地利用档案资源,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提供强劲的动力。但是,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工作面临众多威胁,给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为了充分发挥档案管理工作在档案安全保密、信息化管理中的作用,就应该创建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同时,档案记录国家及其服务机构的重要历史活动,和一般的信息存在一定的差别,其内容可能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国际机密等,尤其是政治方面、科技方面、军事方面以及经济方面的档案资料必须进行重点保护,一旦不法分子盗窃或者篡改上述信息,将会对国家、社会以及民族等造成无法估计的损失和巨大的危害,由此可见加强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和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二、加强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和信息化管理的有效措施分析
(一)提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为了提高档案管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首先应该提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责任意识,以此保证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能够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放在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工作上。同时,单位或者企业应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档案资料保密课程以及行业发展形势培训,让所有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行业档案资料安全保密的手段以及新形势,不断提高其安全保密意识和技术水平。此外,还应该通过企业或者单位档案安全保密水平和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薪酬相挂钩的方式,然后创建科学的奖惩体系,如果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地做好自身的本职工作,并且档案管理效果良好,企业或者单位应该给予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一定的精神奖励或者物质奖励,相反则给予一定的处罚,这样能够充分的激发所有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主动性,显著提高档案管理的安全性、保密性。
(二)创建科学的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制度。制度是保证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要依据,但是,由于我国关于档案资料安全保密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法律空隙侵害或者盗窃企业或者单位的档案资料,增加了企业或者单位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工作的难度。因此,现阶段企业或者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应该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或者改造,更多地应用网络技术、计算技术进行档案资料的管理,创建科学、完善的档案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对于恶意删改或者盗取档案资料的不法分子进行严厉的惩罚。因此,我国应该不断的完善网络、计算机关于档案安全保密的法律法规,进而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制度体系,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加强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工作注入一支强心针。
(三)加强档案传递过程中的安全保密管理。档案资料在传递的过程中并不是单个部门或者企业独立完成的,而是通过众多部门相互配合协作完成的。因此,为了保证档案传递过程中的安全保密性,必须做好档案传递过程中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将国家与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断提高档案传递过程中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为实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防写技术和加密技术的应用。为了提高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就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主要包括防写技术和加密技术,对于防写技术,该种技术的优点在于将档案资料设置成“只读”模式,在该种模式下智能通过客户端对信息进行读取,但是不能够对档案资料进行修改,采用不可逆的技术进行档案资料的保存,防写技术的典型应用为一次写入光盘和只读光盘,只读光盘只能进行信息的读出,不能够进行续写和删除信息,一次写入光盘只能一次写入,但是能够进行多次读取;对于加密技术,档案信息化管理的核心思想对档案资料进行加密管理,这样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提高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密码技术是档案安全技术的核心,能够将档案的资料处于不公开或者保密状态,将机密的资料转化成乱码进行保存,这样即使档案资料被盗窃,没有相应的密码依然破解不了档案信息,现阶段,档案信息化管理最常采用的加密技术包括对称性加密技术和公钥密码算法。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档案管理工作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在信息化快速发展的今天,如何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密性,同时实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就应该充分认识到档案安全保密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性,并采用各种有效的措施进行加强管理,以此达到档案安全、保密管理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刘红晶,白洪云.基层单位档案安全保密工作的现状及对策[J].兰台内外,2011(5):24.
[2]王若璇.宿迁市档案局部署档案安全保密检查工作[J].档案与建设,2011(10):76.
关键词:商业秘密保密措施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全球经济的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市场经济中利益主体的权利意识不断觉醒,知识产权的概念己深入人心。国际型企业越来越多,其利益己经不限于国内,对新技术、新产品的巨大投资,使这些企业只有通过全球市场才能回收,各国商业秘密保护的政策、法律直接影响这些企业的利益。商业秘密保护从而成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谈判的重要内容。WTO中的TRIPS协议第7节“对未披露信息的保护”第39条规定了商业秘密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搜自披露、获得或实施其商业信息、技术信息。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知识产权法协调方面必须遵守TRIPS协议的所有条款。
近年来,侵犯商业秘密权的纠纷案件日益增多。一旦商业秘密失“密”,就进入公知领域,权利人无法收回其商业秘密,损失将无可弥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成为每个权利主体所关注的问题。采取怎样的措施保护商业秘密是恰当的,一旦出现侵权纠纷,是否可以寻求并实现法律的救济,对企业来说,不仅仅是个法律问题,对企业的管理水平也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我国目前的商业秘密纠纷中,许多企业因对自身的经营秘密管理失当,造成不可追回的巨大损失。
一、商业秘密及构成要件
商业秘密一般包括独特的配方、图案、设计、工艺流程、销售方法和信息资料等。商业秘密的持有人与不知道或不使用它的竟争对手相比,处于更有利的地位。所以,商业秘密是在现代市场竟争中获利的重要条件。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明确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从该定义可以看出,构成商业秘密必须具备三个要件:1秘密性,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2具有经济性或实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实际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和竟争优势;3权利人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措施。所谓适当的保密措施,是指权利人根据不同信息的特点或特性,采取的能够有效地对该信息进行控制和保护的措施。经营者是否采取了适当保密措施,是判断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是否存在的一个标准,也是寻求法律保护的前提。
二、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商业秘密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因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商业秘密保护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其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人的因素,这给保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从当前看,一些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保密意识不够强。一些企业管理者对商业秘密保护重视不够,员工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保密意识不强。在对外交流、对外发表文章提供宣传材料时无意泄密。一些员工在商业秘密保护的认识上存在误解,认为商业秘密只跟高科技联系在一起,存在企业没有什么秘密可去保护的思想一些员工对商业秘密的区分还存在差距,分不清哪些是秘密,哪些不是秘密,哪些该保护,哪些不必保护。个别员工大局意识差,认为企业秘密事不关己漠不关心,听之任之,甚至有人因个人利益的驱使出卖企业秘密,损害了企业利益!
2.保密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一些企业还没有形成规范的商业秘密保护组织体系没有健全的保密组织,缺少系统的保密机制。在划分保密范围,界定保密事项和商业秘密的确认方面还存在差距。
3.保密措施有待进一步强化。一些企业虽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但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外来人员管理不够规范;二是网络信息防范措施还不够系统;三是对企业内部员工的保密管理手段还比较单一等等。
三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对策
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应着重在教育引导、健全机制、强化措施等方面下功夫。
3.1明确企业商业秘密的内容,确定商业秘密的等级。
企业商业秘密的内容是比较丰富的,它涉及企业大量的未公开的情报资料。企业对这些情报资料首先要“心中有数”。而企业的情报资料并非都属于商业秘密,属于商业秘密部分的也有主次之分、重要与非重要之分,企业应当对商业秘密进行分类,确定商业秘密的等级。具体地说,可将本企业的商业秘密分为最重要的或者关键性的、核心的商业秘密,重要的商业秘密,一般性的商业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历来被企业作为最重要的商业秘密的未申请专利的技术发明、独家生产的产品、工艺流程,以及具有特殊价值的机密情报资料,重要的商业秘密如图纸,商品的具体设计、研究、开发技术的工作文件,企业综合性内部注册,实验数据,一般性的商业秘密如财务、会计、法律及有关保安方面的情报资料,销售、采购、政府征购、客户及公司计划等情报资料。
3.2保护好企业商业秘密,必须加强保密教育。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企业职工是否具有保密意识,能否自觉遵守保密制度,是保护商业秘密的前提。企业只有坚持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保密意识和法制观念,才能有效防范商业秘密被侵犯。
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的方式很多,可以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充分利用简报、广播电视、编发材料、办培训班等各种形式进行,并把握好教育的经常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教育内容上,既要加强保密知识、保密法规、保密案例教育,又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爱厂敬业教育,使职工不断提高对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保护商业秘密的自觉性。增强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我们坚持抓好三个方面的教育:
一是保密形势教育。教育职工认识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靠自己的优势在激烈竞争中生存的。公司把报刊上失泄密案例整理印发给职工学习,使职工在一个个失泄密案例造成的重大损失面前,受到震动和教育,从而不断强化保密意识。
二是利益关系教育。使职工认识到企业利益与个人利益息息相关,保住企业的优势,才能保住企业的效益,最终才能保住自己的“饭碗”,从而把保护商业秘密变成职工的自觉行动。
三是保密知识教育。让人员既自觉保管,又知道怎样保密。组织人员学习掌握保密知识、保密法规、增强保密工作能力。通过开展灵活多样的保密教育,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的保密观念,为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3.3保护好企业商业秘密,必须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不仅是企业采取的合理保密措施的直接体现,同时也证明企业秘密的存在。一个企业制定保密规章制度,将职工对企业的忠实义务明示化,既使职工有了行为准则,也有利于实际工作中遵照执行和在诉讼中举证。因此,企业必须注重保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保护商业秘密的各项制度,规范商业秘密的管理。
企业保密规章制度,至少应当明确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商业秘密的范围、商业秘密的管理者及责任商业秘密载体管理、商业秘密的申报与审查、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和处罚等等。我公司经过多年的实践摸索,制订了三大类制度。第一类是指导人员如何做好保密工作的基础型制度,包括保护商业秘密规定、商业秘密业务部门负责制,以及领导保密责任制和保密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第二类是明确各业务系统保密范围的单项型制度,包括经营管理、科学技术、计划信息、市场运作等15个方面的商业秘密范围和密级的具体规定;第三类是规范具体工作方法的操作型制度,包括内部文件资料管理和回收办法、商业秘密印章使用办法以及泄密处罚办法等,使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制度制定出来后,必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由于保密工作难以同其他管理一样能见到直接的经济效益,因而在一些单位、部门仍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在此情况下,企业保密主管部门,就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督约束机制,督促检查各项保密制度的落实。我公司坚持对单位、部门进行保密检查,查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查制度是否落实,查设施是否配套,查有无失泄密问题,以及是否采取了补救措施等。检查后在有关会议上进行通报,落实奖惩促进了各项制度的落实,及时消除了失泄密隐患,确保了商业秘密的安全。
3.4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泄密防范。
首先,加强商业秘密确认,划定保密范围。一是建立商业秘密确认保护机构按照保密法规,根据企业开发,受让或通过其他合法渠道取得或掌握的未进入公知领域的技术秘密、经营秘密、交易秘密等拟定保密范围;二是由业务部门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对照保密范围,提出具体的保密事项,按程序由部门领导签字、保密确认机构提出意见、业务部门根据意见做出调整、并报请登记、核准、成为正式的保密事项。同时根据确认的保密等级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三是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确认,对部门(部位)列为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根据商业秘密事项产生、制作、储存、传递、使用的流程环节,确认保密等级、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以便有针对性地实施重点管理。
其次,加强对员工的管理。资料显示约有80%的商业秘密是被员工跳槽时带走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每位员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保密协议中,与完成、使用、实施、掌握、接触该保密技术或者经营信息的员工或相关人员订立保密协议或保密合同,约定保密范围、种类、期限、方法、补偿和泄密责任等,明确泄密应负的法律责任。协议或合同可规定关键岗位员工调离原岗位或离开企业后,在一定时期内不得从事生产经营相同的业务,也不能直接或间接帮助同行业使用企业的商业秘密谋利,同时对重要岗位的专业技术技能人员可考虑实行特殊的分配政策除了一般的奖励之外还可以对新产品的开发实行提成奖励,提高其工作和保密积极性,最大限度地留住员工,以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员工的管理。
第三加强现场管理。一是重视现场秘密的保护,制定和落实管理办法,规范对重点保密部位内外部人员的进出管理,加强外来人员在保密部位拍照录像,实地查看和资料查阅的管理,以防范泄密;二是加强网络信息保密。在现有防范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系统及机密材料查阅登记系统,采取加密、认证等措施提高机密信息的安全性;三是加强办公过程中的秘密保护。以制度等形式规范信息外报审批程序,加强对外宣传、信息披露等环节的管理及对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交流材料的审核把关。加强对技术文件的保管,注重对废旧资料等载体的管理,防止商业秘密外泄。
第四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对于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组织和个人,企业要利用法律手段,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生商业秘密泄露事件,要及时收集证据,采取有效措施,使侵权企业和个人立即停止侵权,避免给企业造成更大的损失。要区别不同情况,依法维权,根据侵权之前企业与侵权人签订合同与否,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采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对仲裁解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侵权的,可采取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方式,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制止侵权行为,并要求赔偿损失;或者根据情节向当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查处,向法院提讼,追究责任,要求赔偿,以法律的手段使企业商业秘密得到保护。
总而言之,重视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加强保护意识,提高保护能力,会给企业减少很多不必要是损失。
参考文献:
[1]冯晓青.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实用策略.企业活力-经营谋略.
[2]魏安庆,贾元奎.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几点对策[J].山东冶金,2006年8月第28卷第4期.
关键词:民用技术;国防科技;转化
长期以来,自主创新与原始创新能力不强且较薄弱的现象,一直困扰着我国武器装备和国防科技的建设发展。众所周知,将民技军用其实是指将相对成熟的民间企业的高新技术成果通过适应性的优化研究后,再移植于国防科研和军事装备研制生产的一种工程技术转化活动。它是促进民用先进技术向国防军事领域转化,实现民技军用良性进步、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适应世界性的新军事革命,促进我国军事信息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更是建设“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军事技术创新体系的有效手段及途径[1]。
一、技术基础与推进条件
近年来,将民用技术向军事转移的运行机制,总体上可概括为四个方面[2]:首先,信息化技术的周边环境建设是民用技术军事转移的先提条件;其次,国内政府重视对民企技术的本体预先培育,是促进其转移的重要手段;再次,将可行性论证与先期实验相结合是转移成功与否的保证;最后,采用商业式的军需产品采购,是转移能否最终实现的关键。
(一)民技军用转化与应用的坚实基础
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势头增长正旺的产业化发展均为民企高新技术向国防军事领域的转化与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3]。具体可概括为发下几点:
1、民技企业的产业规模不断的扩大,使其成为了拉动国民经济飞速增长的核心力量。
2、在国民的经济结构构成中,民企技术所占的比例明显比军吕更高,这些现象有力的促进了国民经济结构体系的调整。
3、民技的科技水平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基础理论研究以及战略战事新技术的研究获得了众多可喜的成果。
4、民技军移培育了众多有活力的中小型民营公司或企业,同时成长起了一批实力雄厚的、技术先进的大型企业。
5、在不断提高我国自生产的军民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同时,也建立了一批用于研发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基地。
(二)民技军用转化与应用的丰富资源
1、国内具有丰富的高、新技术资源,能为民用企业的高新技术成果不断向国防军事领域转化与应用提供最有力的支撑。
2、近年来,国家对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发展表现为大力推进和支持的现象,这些为民技军相及该方法的结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国家自有的科技部,拥有先进的高新技术计划成果,这些成果为其转移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和技术支持。
(三)民技军用转化与应用的良好环境
国家制定的扶持民技军用的政策措施,且采取的方式方案均为民用高新技术向国防军事技术领域的转化与应用创造了极佳的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然而,民营企业所拥有的高新技术在进入军品市场过程中,在国家政策、体制体系、法规机制以及个人的思想意识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4]。这些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体制机制保障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环境问题
首先,在体制机制保障方面,高层的综合协调机构仍然存在缺乏现象;而在现目前的军工企业体制和军企运行机制上,仍然带有较浓厚的计划经济所产生的痕迹,这些造成了军工系统的内部自有的创新链和产业链间的关系脱节,这些影响使其在社会的科技力量上、在竞争以及协作上均呈现较强的排斥力。而在法律和法规周边环境问题上,军技向民转移的许多鼓励与保护政策,使得民企生产技术向向国防军事技术领域的转化与应用无法可依、也无章可循。因为现行的政策法规限制了民营企业向军品市场的转移,导致许多民用技术,甚至成熟的民用高新技术成果和产品不被军领域采用。
(二)资源配置兼容性和相关的激励机制问题
由于在资源配置上的兼容性不高现象,国家国防军事和经济的建设体系在总体上还呈现出“两张皮”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处于军民分割与自成体系这种关系状态,使得国防军事建设在总体上还处于经济建设的“体外循环”状态;然而,在相关的激励机制所产生的问题上,仍然存在有效激励机制的匮乏,使得民用经济要进入国防军事技术建设领域,不管在税收、贷款、投入条件保障,还是在成果认证、产权保护等方面,其本身还没有享受到与军工相关企业一样,由国家给予的“国民待遇”。这些问题,在客观上阻碍并限制了寓民于这,一种全新体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同时也不利于国防工业技术长期有效的稳定与发展。另外,由于受到传统计划经济以及现有的国防军事体制体系的影响,在观念差异上存在的问题,使得国防军事相关的科研部门与民用相关的科研部门均缺乏了“两用”意识。
长期以来,国防科技部门和科技人员,自认为在选用民品上,很多民用产品不符合军品规定的同时,还违反了军品的规矩。相反,民用相关部门也会认为:国防军事技术开发是与我民用部门无关,是军工科研部门内部的事,进而缺乏了将用民高新产品向军品市场推荐的意识和动力。而这些问题的根源归根到底,在于:国防军事工业自建国以来,均是采用独立发展的政策法规,这现迹象早已奠定了国防科技军事工业发展的基础,出现绝不能允许有民企生产的产品进入军品市场,进而使得民用技术和产品进入军品市场异常艰难。
三、解决方法与对策
(一)民用科技单位承担军品研制任务,加快资格认证审查。在军事装备方面我们不是军事装备的创新发明者,只是技术跟踪者和模仿者[5]。在目前形势下,我们要在总体设计、关键技术、系统集成和总装总测方面进行保密,其他方面要尽可能放开竞争,国防科研要突破原有封闭体系,以竞争为核心,扩大民用科技的准入范围。
(二)军品研制项目招投标范围的规范和扩大。扩大招投标的范围,建立和健全规范的军品研制项目招标投标制度,以降低进入军品市场的门槛。在通用设备、基础材料和量大面广的元器件等方面,采取直接招标方式。使大型民用科技和有优势的中小型民用科技企业可以参与竞争。
(三)研究和完善军品研制相关密保制度。目前军品研制项目采取的密保做法,严重限制了军民双方的交流与合作[6]。应对军用技术密保问题进行解释,做到定期解密。在总体设计、关键技术、系统集成和总装总测这些方面必须严格保密,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加强保密教育和保密管理。
(四)及时更新军用标准,逐步把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作为军用标准的主体。在科技和工业领域,我国对军用和民用实行不同的标准,制约了军用和民用的双向转化。目前,许多民用科技单位的科研水平和技术标准已经超过了某些军工单位,应定期对落后的军用标准进行修改,逐步把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作为军用主体标准。
(五)对国防采购制度进行改革,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使军民两市场保持通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对军工产品市场相对封闭的现状进行改革。军工产品的固有属性是商品,其研制亦属于属于国家市场经济体系。国防采购制度应采取公开招标、面向市场,以便充分利用和吸收民用科技先进成果。在军品研制中,民用科技单位承担无法享受到与军工单位同等优惠政策,明显的不公平不合理存在于民军这两种市场里,因此要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
(六)民用科技单位应保证军品研制人才的稳定和相应的保密制度,确保军品质量。参与军品研制的单位,需解决保密、质量和人才的问题。目前,我国民用科技单位大部分尚未建立起必要的保密制度和保密通讯网络。民用科技单位人才不稳定,容易造成研制军品人员队伍的不稳定,从而影响保密工作,影响质量和进度。所以,保证军品优先、加强保密工作、确保产品质量仍旧是第一位的。
参考文献:
[1] 员智凯.民用科技资源服务国防科技创新机制研究[J].科学.经济.社会.2007年.
[2] 张素梅,李杏军,石根柱.民用科技成果转军用的探讨与研究[J].国防技术基础.2009年.
[3] 员智凯.国防科技与民用科技融合创新发展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8年.
[4] 阮汝祥.民用高技术向国防领域转移的技术基础及主要问题[J].国防技术基础.2007年.
[5] 赵巨峰.国防科技工业“民技军用”实施对策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1.
一、“新时速”理念与保密工作
“新时速”理念的核心内容是技术创新。创新,是企业发展的主要课题;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永恒动力!只有通过自主创新,突破和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才能真正提高市场竞争力。这些技术创新信息,是企业商业秘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保护商业秘密实施细则》中将商业秘密定义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及控股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及控股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由此可见,商业秘密具备3个要素,即秘密性、价值性和保护性。秘密性是商业秘密区别于专利的主要特征,除了持有者外,尚未被他人掌握,且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同时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是权利人可以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的信息。商业秘密的价值性依赖于其秘密性,因此,企业必须采取保密措施才能保证商业秘密的价值;同时,事前合理的保密措施也是企业把有关信息视为商业秘密的一种证据表示。因此,我们说“新时速”理念的实施离不开保密工作,只有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公司商业秘密的完整与安全,才能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二、新时期的泄密途径
由于商业秘密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在出台、使用、保存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无意间泄露或者竞争对手有意用不法手段掠夺,致使商业秘密的失密,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商业秘密的失密大概有以下几种:(1)技术或者新闻报道失误造成泄密。在我国,新闻泄密案件占整个新闻出版泄密案的一半以上,特别是在科技、经济方面,给企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同时也在政治上产生严重影响。境外的一些中国问题专家在谈到搜集我国情报的方法时,认为主要手段就是分析研究中国的报刊和出版物。境外谍报组织广泛收集我国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刊物、官方报告、人名通讯录、企业电话号码簿以及车船、飞机时刻表等,经过选择让专家分析研究。美国中央情报局把凡是能弄到手的每一份出版物都买下来,每月约有20多万份,他们认为,所需要情报的80%可以从这些公开的材料中得到满足,称之为“白色”情报。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的杂交水稻技术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但由于这项科技成果先后在公开杂志上发表了50多篇论文,使这项技术的“秘密性”丧失殆尽,同时,也使我国也失去了申请专利的条件。(2)外来参观、访问时泄密。企业人员保密观念不强,在不合适宜的场所随意公开内部秘密。在接待外来人员的参观、访问、贸易洽谈之时,违反保密制度,轻易地将宝贵的内部秘密泄露出去。众所周知宣纸生产技术是我国一项传统工艺,某外商参观我某造纸厂时,详细地了解了原料种类、配比、选择和处理以及原料所用碱水浓度等,对生产的全过程进行录相,还要走了生产宣纸的原料,并以帮助化验为名装走了造纸用的井水。结果,我国具有悠久传统的宣纸生产技术秘密顷刻间被轻易窃走。(3)手机、电话、传真或互联网技术造成泄密。一些谍报组织借助科学技术成果,利用先进的间谍工具进行窃听、窃照、截取电子信号、破获电子信件等获取机密。(4)保密观念不强,随身携带秘密载体造成泄密。有些人员观念不强,随意将一些秘密资料、文件、记录本、样品等携带出门,遇上丢失、被盗、被抢、被骗,很快就会造成泄密事件。我国的沸腾熔烧技术在世界属领先地位,某外国情报机构就是从我国几个随身携带秘密载体的人员手中弄到这一技术的。(5)离职或在职员工泄密。受不当利益驱使,离职员工可能带走商业秘密,提供给竞争对手或利用带走的商业秘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也有少数在职人员禁不住金钱诱惑,向他人提供所在企业的商业秘密;有的在职人员在竞争对手的企业中担任兼职,将本企业的秘密泄露。近几年,国内一些大型企业也出现了不少类似的案例。如原深圳华为技术公司高管李某带走公司核心技术另立门户,给华为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6)工业间谍。有些公司认为,研究开发最有效的捷径莫过于获取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这种观念使得越来越多的公司,甚至包括具有良好国际信誉的公司,利用工业间谍非法获取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例如,2009年以来,在中外进出口铁矿石谈判期间,澳大利亚力拓公司驻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胡士泰及该办事处人员刘才魁等四人,采取不正当手段,通过拉拢收买中国钢铁生产单位内部人员,刺探窃取了中国国家秘密,对中国国家经济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三、商业秘密保护中的问题
目前,公司非常重视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对技术改造和科技发明等专项工作制定了相关规定,已经出台了保护商业秘密实施细则,实施了一些安全防护措施和管理办法。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人们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日趋多元化,给保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特别是长期的和平环境滋生了麻痹思想,部分干部群众保密观念淡化,使保密工作受到削弱。加之计算机网络和办公自动化技术的迅速发展与运用,保密工作的对象、领域、环境、手段发生了深刻变化,窃密与反窃密之间的高技术抗衡日趋激烈,保密管理方式方法急需改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面临着诸多新问题:(1)互联网信息的广泛传播和对外交流的日益增多,使泄密途径加大速度加快;(2)公司的内容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相关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执行力需要进一步提高;(3)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窃密手段越来越高超,公司还缺少相关的防范手段和专门的技术人员;(4)计算机网络和存储技术的发展,使信息的传递迅速、快捷,而且难以防范。
四、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1.公司建立保密工作组织机构,从上到下形成一个三级保密工作网络。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实行领导负责制,各单位行政第一管理者为保护商业秘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规定各单位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将各项保密制度与保密措施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公司商业秘密与国家秘密的完整与安全。公司陆续公布了《技术保密管理与控制程序》、《保护商业秘密实施细则》、《保密合同、协议管理暂行办法》、《新闻报道、广告宣传、信息保密审核程序》及《场所安全管理》等管理制度,与公司技术资料管理、各类档案管理、新闻管理、人员出入管理、车辆出入管理等相辅相成,对公司信息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保护。在公司制定的《保护商业秘密实施细则》中明确了商业秘密的范围,不仅包括“技术设计、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制作工艺、质量控制、计算机程序”等技术信息,还包括“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财务信息、投资融资决策、购销策略”等经营信息。并从概念上与国家秘密进行了区别,明确了国家秘密优先于商业秘密的原则。同时,将商业秘密划分为核心商业秘密和普通商业秘密,分别按“核心商密”、“普通商密”标注,既便于理解又便于与国家秘密区别管理。
3.加强人员的管理。一要加强员工保密意识教育。把保密教育作为新进员工的入职教育内容之一,并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强化。同时加强人员的培训、考试,利用典型案例进行教育。做到严肃保密纪律,紧密结合法律法规,提升全体员工的保密意识和法律素质。二要精心挑选人员。无论是对涉及核心商密的技术人员,还是技术档案的管理人员,都要精心挑选那些政治素质好、对企业忠诚度高、保密意识强、有责任心的人员。三要签订有关协议。与有关职务发明或其他重要创新员工创新的专项使用协议,与接触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四是规范脱密期管理。按照规定,人员在离职前要提前一定的时间(脱密期限)调离岗位,脱密期后方可离职。
一 、存在问题
知识产权,概括的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存在如下问题:
2、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多数行业和企业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基本上依赖国外,缺乏能够支撑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的技术体系,特别是缺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存在着产业技术空心化的危险。
3、知识产权屡被侵犯。国内盗版音响制品、印刷品屡禁不止;许多”国家驰名商标”在国外被人抢注。
二、原 因
1、人们知识产权意识比较薄弱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普遍缺乏;对国际规则了解还相当贫乏,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参与市场竞争尤其是国际市场竞争的准备和经验不足。
2、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的严重影响。这既不利于改善引进外资环境、提高引进外资质量,也不利于中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匹配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
3、中介机构发育不成熟,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与服务还不能适应中国经济、贸易、科技、社会发展的需求。
4、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对现有的法律、制度执行的力度也不够。
三、解决办法
1、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维权意识;企业要重视自主创新重视知识产权工作;
2、发挥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科技、经济、文化领域的各类行业协会以及专门的知识产权社会团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是推动知识产权法律实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应大力加强其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和对人民群众宣传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的工作。
3、进一步完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机制。完善国内的法律,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