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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讲的是:在安徽广德太极洞内,有一块石头,在这块石头的上方有水滴接连不断地滴下来,正是因为小水滴有着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精神才滴穿了石块……
我从李时珍的身上感受到他具备着一种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精神,因为李时珍走遍大半个中国,访名医、尝药草和编写《本草纲目》都是通过锲而不舍、持之以恒才做到的,我还感受到他通往成功的背后只有两个字,那就是:勤奋,是这两个字让他获得成功的果实,取得辉煌的成就。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我亲身经历的一件事:那是暑假里的一天,我去上书法兴趣班,书法老师让我们写一个“清”字,听了老师的话我在心里暗暗得意:哈哈,这么简单的字对于我来说,那真是小菜一碟呀!于是,我便提起笔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写了一个“清”字。谁知,当我拿给老师看时,老师看了我的字后,脸上立刻晴转多云,驼铃大的双眼瞪着我说:“章璇,你一向写字很好的,怎么今天……”接受完老师的暴风雨后,我像个泄了气的皮球似的,来到座位旁重写。我暗暗的下定决心:一定要写好这个字。想罢,我便埋头写了起来……过了好久,豆大的汗水在我的背上流淌着,手臂也早已酸的发麻了,但我仍不放弃……终于,我把这本本子给写完了,便去拿给老师看,老师看后,露出了一丝笑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实行居民自治,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居委会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实施居务管理,并充分体现“四个民主”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 本章程在广泛征集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由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由居委会组织实施,居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 社区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
第四条 听证内容。主要是:①民主议事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②居委会拟定实施的重大事项;③居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听证对象。居民代表、班子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在社区的市、镇人大代表、党代表以及与听证内容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 听证程序。听证人员围绕听证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或进行解释说明,听证会议结束后,由听证会召集人综合各方意见,提出建议方案。讨论通过后,根据方案实施。
第七条 基本要求。①听证会召开之前,应事先将听证会内容、时间、地点向居民公布,居民可以参加旁听,并发表意见。②建议方案须经应到会居民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未获通过的,由居民代表表决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次听证。
第三章 居民代表会议
第八条 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代表、居委会“三套班子”成员、居民小组长及社区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居民代表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行使职权。居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
第四章干部管理
第九条 社区干部考评管理的对象包括工、团、妇、民兵组织负责人及社区其他专职干部。
第十条 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如干部学习制度、干部会议制度、廉政勤政制度等。
第十一条 社区划分为35个居民小组,具体负责本组的各项事务,听取、反映本组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教育、组织、带领本组居民完成居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五章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管理
第十二条 居民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视听费按年上交,不得拖欠。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
第六章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三条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居委会主任负总责,由居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具体组织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 凡居住社区的居民包括外来暂住人口都必须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服从社区计划生育各项管理。对违反计划外生育条例或不服从管理的,居两委会有权上报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按条例处罚。
第七章社会治保调解管理
第十五条 为了维护社区社会秩序的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居委会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委员会,成立治安联防队和外来人口管理登记站,负责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十六条 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宣传栏、有线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居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防范,大胆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和负案外逃的刑事犯罪分子,积极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七条 子女应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照顾好老人起居,关心老人的健康,孝敬公婆,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的一种良好社会风尚。弘扬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争做文明人,争创文明户。
第十八条 协助政法机关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枪械、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对私自制造、运输、贮藏、贩卖、使用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关处理。
严禁赌博,发现为赌博提供场所、条件的,应予批评教育,不听劝阻的报司法机关处理。利用封建迷信招谣撞骗者,应予教育、劝阻或报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爱护公物,不准损坏水利、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电视、生产等公用设施,违者责令其修复或承担费用,并视情节给予处罚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不得成立非法的
社会团体等各种帮会组织,如有发现,责令立即解散,并对为首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 加强对劳改劳教释放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劣迹人员的管理和帮教工作,居委会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监督、教育和帮助。
第二十二条 外来人员在社区居留的,应向居委会外来人口管理登记站登记。社区居民不得私自留宿不明身份的人员。为外来人员提供违法犯罪条件或庇护场所的,视情节按本章程由居委会给予酌情处理或报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七章 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
第二十三条 为保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管理,自觉遵守和爱护社区的形象工程设施(路灯、花木、道路、出租房等)公共设施的良好风气,村道上不允许堆放杂物、建筑物。凡村道两侧属村公共设施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居民不得任意占用。
第二十四条 居民自觉遵守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居民的生活垃圾必须倒入分布在辖区的垃圾箱内或放到指定位置,不准向沟渠、河塘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凡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一经发现,除按价赔偿外,行为人必须作书面检讨和交纳保证金。
第八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 社区财务工作由会计站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 居委会财务工作接受镇会计站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接受居民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 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所有资产都应登记入册。
第二十八条 实行民主理财制度。村成立由居民代表会议推荐产生的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社员代表会议产生的社务监督小组,对社区财务管理情况实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九条 建立财务审计制度,年度审计、专项审计由镇经管站负责,居民主理财小组协助,并定期向居民代表会议和社员代表会议报告。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为了加强居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建立居务公开栏,居务公开栏的内容包括本章程贯彻执行中有关的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民主理财小组的财务清查、审计结果以及居民关心的其他事项。
区民防办提出2010年度社区民防建设工作设想安排,并与会人员认真讨论和征求意见,明确年度四项工作重点。
一、形成工作机制常态化
社区民防建设工作职责明确到人到岗,确保社区民防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保持工作的连续性;预案调整、完善落实到专人,确保适时修订;推进民防和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和规范化管理,确保人员落实;建立区一年2次,街道(镇)、居(村)委会每季度1次和重要活动专项会议的社区民防建设工作会议制度。3月底前,完成社区和基层单位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预案编制工作。
二、社区民防宣传教育普及化坚持社区民防建设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明确宣传内容和时间;结合世博会举办、“5.12”防灾减灾日、“国防教育日”和人民防空60周年,每年组织社区开展3—4次集中宣传活动,组织迎世博民众防护知识竞赛;充分利用政务网、民防网、区域新闻媒体、社区版报、电子广告屏建立民防宣传教育园地;在社区组织开展民防知识讲座,每个居(村)委会确保每年不少于2次;
三、实施培训演练规范化
明确机关、企业、学校、社区民众、组织机构、应急队伍、志愿者民防培训内容、时间及组织形式,确保工作实效;制定下发演练的程序和内容,提升民众参与度;推进培训中心、基地和应急疏散避险场所建设,完善设备设施。举办街道社区民防建设领导小组和居(村)委会工作小组组长培训班,进一步明确社区民防工作职责、内容、要点和组织实施方法,提高社区民防建设能力。
根据市纪委通知要求,现将__区纪委今年以来开展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__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__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把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区反腐倡廉总体规划,紧紧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创新教育方式,深化作风建设,规范从政行为,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推进了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突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年初,在制定的《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了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确立了街道党党委书记、主任负全面领导责任、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街道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街道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推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履行街道党风廉政责任制,进一步推动了街道党风廉政建设。
二、强化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结合“学裕禄精神,促作风转变”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发展观、群众观、现代观教育,使党员干部树立起“立党为民、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坚持抓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注重运用典型案例在党员干部中进行警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抓好廉政教育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党员电化教育站、党员服务中心、社区市民文明学校、宣传栏、社区简报或举办文艺演出等形式,在辖区内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建立了“廉政文化一条街”“廉政长廊”等,在辖区内举办的专场大型廉政文艺演出,增强了教育的感染力,提高了廉政建设教育效果,扩大了社会影响面。
三、完善制度建设,实现监督管理程序化
建立健全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行为制度。建立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考评结果作为“两委”班子及成员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以居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议事规则,规定凡社区重大事项都由社区“两委”班子共同研究提出议题,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表决形成决议后实施。建立健全保障社区弱势群体利益的监管制度。严格扶贫、救灾、社保、低保、再就业等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发放程序,加强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制度。通过聘请群众监督信息员、设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掌握社情民意,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
四、突出重点对象,加强对社区党员和工作人员监督
加强对社区党员的监督。积极开展组织民主评议党员、聘任廉政监督员等活动,规范社区党员权力行使。部分社区定期组织对社区党员和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对排在末位的实行诫勉谈话。加强对居住在社区党员的监督。积极开展“建立一个廉政监督举报箱、设立一个党员廉政巡视岗、召开一次廉政监督座谈会、组织一次民主评议活动、建立一张驻区干部联系卡”的“五个一”活动,加强对居住在社区党员“八小时”以外监督。三是纠正和查处社区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社区党员和工作人员办事不公、吃拿卡要、作风粗暴和侵占集体利益、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为进一步准确把握我市社区文化活动的动态,广泛收集社区文化活动的信息,激励社区文化指导员积极参与社区文化活动,满足社区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1、积极了解、收集社区居民的文化需求和文化活动信息,掌握社区文化活动特点、队伍现状等。
2、每月月底前填报信息反馈表,真实反映社区文化需求及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
3、文化指导员应及时向社区传达区、市重大文化活动、赛事等信息,并根据社区需求给予必要的指导。
4、各级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领导机构对社区文化活动信息要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并研究确定服务内容和工作措施。
文化指导员进社区活动考核制度
文化指导员考核制度是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的重要部分,是一项基础性管理工作,是激励文化指导员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促进文化指导员队伍素质提高的重要方法。
1、实行月度考勤制度,重点考核文化指导员《信息反馈表》的上报、参加会议活动和当月工作开展情况等。
2、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对工作业绩显著、工作表现突出的文化指导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能履行职能的文化指导员给予批评,直至取消文化指导员资格。
3、考核重点检查信息反馈制度的执行情况、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社区文化活动开展情况、社区文化团队建设情况等内容。
4、实行文化指导员工作评议制度,由区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定期征求社区领导、居民对文化指导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个人,提出工作要求。
5、实行市、区(市)分级管理考核制度,考核工作以县市区文化部门为主体,按要求实施。市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对县市区工作的督促检查以及重点示范社区工作的开展。
文化指导员进社区活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镇江市社区文化工作的全面发展,将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推向新的层次,全面调动全体文化指导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有关工作制度:
1、接受文化指导员进社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领导,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与社区文化指导工作的矛盾,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在社区的领导下,协助组织开展各类社区文化活动。每月到社区指导不少于0.5个工作日,要根据社区的需求,做好服务指导工作,做好文字记录备案。
3、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半年召开一次各县市区参加的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交流推进会议。
4、积极创造条件协助社区组建社区文化活动团队,建立健全团队的管理制度和活动计划。
5、配合社区努力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一年中必须为文艺团队排演文艺节目1—2个、组织各类活动1—2场次,并积极为社区文化活动出谋划策。
一、强化政策制度保障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化
社区矫正是一项新生事物,在我国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但在国外却早已实行。据联合国统计数字显示,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的社区矫正对象(缓刑和假释)在全部被判刑者中占有的比例已超过70%。我国引入这个概念,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让那些罪刑轻微,因身体原因需要暂予监外执行或表现较好提前假释的罪犯,不在监狱服刑,不影响其正常的工作或家庭生活,放在社区进行改造,体现的是党和政府的政策宽大和人文关怀,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稳定。蕴含人道、文明、效益理念,契合现代社会的发展方向。在我国做好这项工作,立足现有的法律框架,在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之外,必须结合国情省情,走法制化道路。
强化政策支持。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必须始终坚持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健全完善坚实有力的保障体系。2003年7月,“两院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于2003年10月,以省两办的名义转发了省司法厅《江苏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选择南京、苏州、连云港3个市6个县(市、区)24个乡镇(街道)开始试点。同年12月又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了江苏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部署会议,确立了“党政领导、政法牵头、司法为主、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试点工作思路,江苏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开始试点。2005年2月,江苏再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全省社区矫正扩大试点工作部署会议,在全国率先将社区矫正试点范围扩大至全省。同年3月,省两办转发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意见》,为全面试点拉开序幕。2011年11月,江苏省综治委召开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总结表彰,提出继续保持全国领先的工作要求。同时,以省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县(市、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范畴,强化了政府在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和人、财、物、场所保障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均将社区矫正工作摆上了重要位置,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予以推进,层层建立健全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发展。
注重建章立制。社区矫正是一种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必须要有严格的制度作保证。江苏坚持学习研究借鉴国外先进的社区矫正理念、方法和经验,同时,将国内监狱改造罪犯的监禁矫正经验嫁接到社区矫正实践当中,并结合社区矫正特点,对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进行规范,从组织机构队伍建设、职能部门之间衔接、日常监管教育工作、考核评估奖惩、资金装备保障等多个层面建立了近40项工作制度,包括程序规定、执行要求、内部管理三个层面,确立了社区矫正的基本任务和操作方法,构成了较为完整的社区矫正制度体系,保证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运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也始终坚持将制度建设作为社区矫正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细化了多项工作制度,丰富、完善和发展了江苏社区矫正制度体系,为推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推动地方立法。近年来,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快速推进,许多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制度和经验迫切需要通过法律形式予以固化,而制约其发展的工作力量不足、工作手段不力、社会参与程度不高等困难和问题,也迫切需要从法律层面加以解决。通过努力,《江苏省2008~2012年立法规划》将《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列入调研项目,作为本届及下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储备。期间,省人大相关部门对开展社区矫正地方立法进行了调研和论证。《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刑事诉讼法》修订后,省人大常委会适时将《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列入2013年度立法计划。据此,省司法厅集中力量在广泛调查、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草案)》(送审稿),并于2013年4月上报省政府。省政府法制办根据省相关部门和13个省辖市政府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了全面审查和修改,形成了修改送审稿,经省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两次会议进行审议。2014年1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并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将江苏社区矫正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责任、工作队伍、部门职责、社区矫正中心定位和作用、社会参与机制等内容,规范和解决了社区矫正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体现出鲜明的江苏特色。该条例是我国出台的首部社区矫正地方性法规,为江苏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在社区矫正制度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二、把握刑罚执行规律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开放性是社区矫正的一个显著特征。社区服刑人员放在开放的社区进行矫正,安全问题一直是老百姓十分关心的话题,也是司法行政机关面临的棘手问题。抓好监管安全,将罪犯“管住”再“矫正好”,就必须切实遵循刑罚执行的客观规律,把握重点执法环节,不断探索既符合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特点又具有江苏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
健全调查评估机制。从2006年起,江苏就开始探索建立了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审前调查制度,由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拟判处缓刑、管制的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的危害社会行为背景因素进行调查分析,对其是否具有再犯罪危险性、是否适用非监禁刑罚措施出具评价意见,后推广到成年人。2009年开始江苏又建立起罪犯假释前环境评价制度,对所有拟假释的罪犯进行评估,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出具意见。这两项制度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把住了社区矫正适用的“入口关”,有效降低了社区矫正工作风险。2013年,全省累计完成审前调查案件18674件,假释前环境评估6787件,法院采信率达到92%。
健全管控防范机制。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点难点,也容易成为平安建设的一块“短板”。为此,江苏各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始终注重抓好社区矫正各个流程和环节的管控和防范。加强交付接收,推广“报到回执、集中衔接、当面交接”等对接方法,努力实现无缝衔接,减少漏管现象。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对所有新进入社区矫正的罪犯进行评估,科学测评社区服刑人员的现实危险性,实施分类分级管理。严格制度落实,每年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安全问题督查整改制度,督促一线社区矫正机构严格落实监管要求,防范脱管失控。
健全教育矫正机制。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分类教育,根据罪犯类别的不同,分门别类地实施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教育,并适时调整改进教育内容,有针对性地落实教育措施,提高教育质量。定期开展集中教育,全省材,强化罪犯在刑意识,促进罪犯加速思想改造,明确矫正方向。注重个别化教育,坚持以人为本,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实际需求,实施个性化矫正措施,做到因人施教,“一把钥匙开好一把锁”,不断提高矫正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创新矫正方法载体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科学化
社区矫正管理的对象是放在社区进行改造的罪犯,传统的监禁管理方法和模式受到挑战。要使其真正改造好、教育好,必须与时俱进,运用现代治理理念,不断创新方法手段,借助科技力量,实现科学矫正。
注重现代科技应用。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流程再造和规范管理为重点,升级社区矫正信息系统省市县乡四级工作平台,建立全省社区矫正信息汇聚、分析研判和跨部门互通共享的工作机制,探索嵌入生物考勤、语音汇报、技术定位、矫务通等技术手段,推动信息技术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度融合,构建一体化技防体系,初步形成了“相对独立、相互融合、共研共判、实时联动”的“数字矫正”工作模式。目前,全省社区服刑人员技术定位率达40%,重点人员定位率达100%,确保了社区服刑人员“在管受控”。
打造集约化平台。为更好地落实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三大任务,江苏从2009年起,用3年的时间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建成了集“执行交付衔接、日常监督管理、法律政策教育、人际交往训练、就业培训指导、临时过渡安置”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各地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中心在整合资源、协调调度监督管理、落实教育帮扶措施等方面的基本平台作用,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和质量。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经验得到了司法部的充分肯定,2011年司法部在南京召开会议推广江苏的成功经验。
积极推行心理矫正。在抓好对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个别教育的同时,各地社区矫正机构还纷纷引入先进的矫正理念,为有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使教育矫正达到“矫于心、正于行”的目的。引进北京瑞格公司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工作软件,借助省厅专网将之在全省统一规范使用。在扬州大学医学院建立全省社区矫正心理矫正基地,培训专门的具有一定资质的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师队伍,提高社区矫正的科学化水平,以适应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需要。
四、搭建专门机构队伍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
社区矫正是一项刑罚执行活动,法律性、政策性、专业性强,工作业务要求高,任务艰巨而繁重。做好这项工作,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和配套的专门机构和专业化的队伍来完成。
推动机构专门化。在省一级,省司法厅专门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局,负责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统筹谋划、工作推进、业务指导、检查督促等工作。在市、县两级全部成立社区矫正处(科)的基础上,从2011年起,开始着手推动社区矫正管理局、执法支队(大队)的建立。目前,全省已有8个市、41个县(市、区)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和执法支队(大队),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推动队伍专业化。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性和社会化特征要求社区矫正的工作队伍必须体现专群相结合。因此,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主要包括具有政法专编身份的执法工作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聘的社会工作者以及自愿从事这项工作的社会志愿者,目前分别达到1930人、3247人和55897人,与社区服刑人员的配比分别达到1:24,1:14和1:1。
推动工作实战化。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社区矫正中心合署,加强资源整合,努力把社区矫正中心打造成一线实战平台。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培训机制,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素质和能力,适应社区矫正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强省市两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设,推动队伍实战演练常态化,切实提高队伍实战化水平和处突应急能力。
五、引导社会多元参与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
社区矫正是社会化的刑罚执行方式,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坚持规范引领,专群结合,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引导社会多元参与,切实增强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必须秉承“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理念,大力推进社会协同机制建设,在工作力量上建立发展社会支持体系,在工作方法上融合运用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社会工作知识,积极营造有利于社区矫正事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织密社会参与网络。依托村居、工作单位和学校,为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建立矫正小组,加强与小组成员的日常联系和工作指导,充分发挥矫正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教育作用,夯实矫正执行的社区基础。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社区矫正志愿者,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一对一”或“多对一”的沟通教育工作,目前全省社区矫正志愿者已达到5.6万名。
优化社会参与方式。与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合作,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建立社会讲师团和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基地,提高教育矫正的吸引力和说服力。共建心理矫治培训基地,培养专业心理工作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矫正,共建立教育基地1281个、社区服务基地2562个,年均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咨询8万人次。
根据《陇南市武都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武办发〔20xx〕34号)文件精神,我社区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如期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自4月份,街道召开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后,我社区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工作部署会,研究部署农社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社区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社区干部、监委会主任、村民代表为成员的农社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及时制定了《下黄家坝社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计划》,全面展开了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工作,确立了工作目标,了解了工作范围,明确了时间节点,逐物逐件逐地进行清查登记。在公示确认上,力求最大限度地征求意见,逐定期审核,以防重、漏、错现象发生,力保准确、公平、公正。
二、强化宣传培训重点做到两个到位。一是培训到位。4月16日,街道召开了“农社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动员部署及培训”会议,社区干部等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4月20日,我社区召开了“农社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动员部署及培训”会议。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向参加清产核资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了解掌握“三资”管理的政策规定以及开展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为做好清产核资工作提供了保证。二是宣传到位。利用会议、培训、公示栏等各种形式,最大限度地做好农社区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工作的意义、目的、内容、步骤、方法、程序等宣传,统一思想,消除顾虑,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三、序时推进进度自4月份以来,我社区“三资”清查工作全面展开,对资产、资金、资源进行逐笔逐项清查,清查一项登记一项,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遗不漏。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负责对清查登记的“三资”情况进行逐项逐笔核实,重点核实“三资”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核实结束后,将“三资”情况逐项逐笔在社区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召开社区民代表会议对“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确任结束后,经社区签字盖章后,上报街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再经街道办核定同意后,上报区农经局审核。
四、强化督查指导驻社区领导、驻社区干部全程参与我社区的清产核资工作,街道负责培训工作人员也定期下社区监督、指导清产核资工作,根据时限要求,把清产核资登记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时间计划细化到天,确保清理登记工作有效、有序、有力推进。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则严格按照各阶段、各环节的要求,定期对社区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现金等登记情况进行督查,以会计账为依据,采取以物对账、以账查物、账内账外相结合的方式,将清理出的社区资产资源,逐笔逐项如实登记,确保整体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规范档案整理,严格按照上级农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查的要求,注意收集、整理、保存在清查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档案资料,做到内容齐全、归档及时、存放有序、装订成册、方便查找。
今后,我社区将以本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为契机,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机构、明晰集体资产权属、加强民主监督、规范社区三资管理,促进社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下黄家坝社区居委会
20XX年8月15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简农经发〔20XX〕2号文件精神,我街道将2018年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杨柳街道共有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6个,组级集体经济组织49个,其中:开展农村村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经济组织6个,开展组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经济组织49个;共清理出集体资产34291225.31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797500元;共清理出集体资源性资产10700.63亩,其中:农民用地8767.74亩。
二、工作举措宣传动员,提高认识,营造氛围。财务清理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工作难度大,为了营造良好清理工作的氛围,明确财务清理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对财务清理工作的认识,我街道召开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对此次清产核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扩大了清产核资工作的影响力和知晓度,为清产核资工作的后续开展打下了较好的群众基础。
加强领导,组建工作小组,明确责任。为了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此次村社财务清理工作有序进行,我街道办成立了清产核资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和业务指导,明确了相关工作职责与要求,为清产核资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因地制宜,制定方案,组织培训。为了使财务清理中具体可行,便于操作和借鉴,就清产核资工作的清理时段、清理范围、清理方法及清理要求、组织纪律、清理兑现、清理终结等各方面作了具体的安排。清理的范围为所有集体资产;清理时段是20XX年12月31日;清理内容和要求: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账内清查与账外核查相结合,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账实相符、账据相符、账内与账外相符,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村社账务公开,为了提高清产核资清理工作小组的素质,对工作小组进行了业务培训。
三、主要问题通过对6个村、49个社20XX年12月31日以前的财务进行清理,通过清理发现以下问题:一是资金管理混乱,缺乏规范和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随意购置,任意处置,资产管理意识淡薄。二是单据不规范,白条入账。历史留下来的借支欠款和白条抵库较多的问题,有物无账、账卡不符、账实不符,形成账外资产无人负责、无人管理等,目前,仍未得到很好的解决。三是村财务民主监督制度不健全,监督小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
针对此次清产核资工作发现的问题,我街道办将及时纠正,并在制度层面查找原因,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村级资金、资产的使用管理,严格财务纪律,并以清产核资为契机,把工作做细做实,严格把关,全面实行财务管理规范化。
今天,团区委在这里召开本次青年志愿者工作会议,其目的就是组织动员全区青年志愿者投入到服务站建设工作中去,努力形成完善的青年志愿者组织网络。青年志愿者服务站是连结社区群众和青年志愿者的纽带,是青年志愿者社区服务的阵地;是组织、协调和开展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的最基层机构,是整个社区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基础。借此次工作会议的机会,我对如何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站提四点要求:
一要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包括两个方面:困难群众和社会公益受助对象。要根据群众的实际需求,为重点困难群众服务。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青年志愿者的服务对象,力争做到突出特色,穷尽一类。同时,立足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站,开展维修、环境保护、咨询等社会公益服务。
二要细化操作方式。要推广使用《青年志愿者服务手册》及《注册志愿者服务登记证》,《青年志愿者服务手册》和《注册志愿者服务登记证》都由团组织或青年志愿服务组织颁发,青年志愿者保存,主要是对其参加公益性志愿服务情况、服务时间进行记录。它既是青年志愿者的身份证明、业绩证明、荣誉证明,也是对他们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在开展社区青年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所有青年志愿者都应逐步使用登记证和服务手册。
三要量化时间要求。要增强志愿服务的时间意识,各青年志愿者每人每年在服务站的组织下至少为服务对象提供不少于六次的服务,对志愿者的考核也要以量化时间为主,定性考核为辅,逐步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一、继续抓好会议精神贯彻,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
1.深入贯彻落实各级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具体贯彻落实计划,坚持问题为导向,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
2.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工作体制机制落到实处。紧紧依靠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通过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推动各部门较好地履行职责。
二、严格落实基本任务,确保社区矫正安全持续稳定
3.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重点抓好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考核奖惩、收监执行等工作,维护社区矫正正常秩序,确保刑罚执行严肃性。
4.切实加强教育矫正。认真执行《全省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大纲》,指导和规范教育矫正活动。重点抓好集中教育活动,制定集中教育计划,明确社区矫正中心与司法所任务分工,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行社区服务菜单制管理,开发、建立社区服务项目,完善社区服务管理和考核,确保社区服务的落实和效果。
5.切实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为社区服刑人员安心改造并融入社会创造条件。深化“黄丝带帮教活动”计划,制定具体项目和措施,丰富帮教内容,拓展帮教载体,保证帮教活动取得实效。
6.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案件一案一报制度,定期召开监管安全分析会,建立健全安全预警、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提高社区矫正安全防范能力。
7.加强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外出和居住地变更审批、考核奖惩、提请执行变更等执法环节,督促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止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不规范问题。
三、强化法治思维引领,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水平
8.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建设。加强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沟通协调,制定相关工作规定,细化完善工作流程,实现制度全覆盖,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
9.规范县社区矫正中心运行和管理。优化功能设置,规范运作机制,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县社区矫正中心作用,构建具有特色的社区矫正集中执法和管理模式。
10.加强业务培训。落实分级培训计划和任务,加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法规政策、基础执法业务培训。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水平
11.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推动县社区矫正机构向实体性“队建制”模式转变,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司法所至少确定一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12.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等六部门《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工作,发展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和志愿者队伍。
13.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村(居)监管体系,动员村(居)组织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帮教。
14.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的意见》,加强社区矫正经费的使用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到社区矫正工作中。
15.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加强管理系统应用、手机定位与刷证报到管理。推行运用电子腕带试点,对需要重点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监控。推动建立与公、检、法、监狱及等部门相关网络平台之间的联接,实行人员、法律文书交付、提请治安处罚、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等执法活动网上办理,实现社区服刑人员信息互联互通,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效能。
五、加强研究和宣传,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发展
16.加强工作宣传。继续加强社区矫正信息报道工作,积极与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社区矫正社会宣传效果,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建立健全刑释人员社会化救助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安置帮教工作社会效果
17.根据上级安排,健全“黄丝带帮教行动”工作机制,深化帮教行动成果,引导推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
18.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途径,积极推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吸纳社会组织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实现监狱、安置帮教组织、社会组织的有效互动,彰显帮教实效。
19.抓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措施落实。分类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出监所衔接工作,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措施。争取解决重点帮教对象刑满释放时衔接保障经费。
20.大力推进依托社会企业建立安置基地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安置基地作用,切实提高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率和帮教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