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小学生法治观念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法治理念;高校学生;管理
一、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概述
高等学生是为社会发展培养专门人才、提供教育服务、组织教育活动的重要机构,高校管理是现代高校完成教育任务的重要保证。高校学生管理的实质就是以人为本,人人成才的理念,依据现有的教育法律体系,遵照教育规律,结合高校的实际情况,采用各种科学可行的方法和技术手段进一步优化学校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的配置,为提高办校质量所进行的计划、组织和协调学生工作,是一个综合性的管理系统。高校学生管理的管理工作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变革而不断的发展变化的,是通过非学术性活动,营造教育氛围,以此影响学生,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概述
“法治”主要是指严格遵守法律、依法行事,以运用现行有效的法律和知道为基本手段和方法进行管理,是法制的基本功能要求,是包括法制在内的更高层次的系统;其次,法治是指依法管理,即把法最为管理的依据和基本,任何人不得凌驾于法智商,法治 体现了国家管理和上层建筑的不同层面,其基本特征主要包括:第一,法治是民主、自由、平等、理性、文明、秩序和合法性的综合体;第二,国家的法律、制度应该要严格按照程序制定,一旦公布执行,就要保持其权威性、科学性和稳定性;第三、法治的核心要求就是有法可依,依法办事。为了实现法治化的国家,就必须要有约束和保障;第四、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第五,司法的独立性,法治不仅仅只是表示用法治理国家,法律其实质就是一种工具,是需要人借助法律进行社会的管理和约束。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政策在教育领域的贯彻和实施,并得到整个社会和教育工作者的关注。高等学校的管理必须要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而作为学校的重要组织学生是学校管理法治化的重要内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更是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重要体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是要把法律作为学生管理工作的最高依据,从管理者的角度体现一种法治精神。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通过对管理主体、管理权限、管理行为和管理监督的协调、规范和引导,以此来保障管理秩序,实现育人的过程。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是一个系统的结构体系,包含多方位的子系统,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要严格按照驾驭法律、法规的原则来进行,从建立法规的运行层面上的法治系统,以此促使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的实现。完善的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体系应该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充分建立健全符合学生管理规律、符合学生利益、形式多样、系统有序的法律法规制度,力争做到规范化、权威化和可操作化;其次在执行方面要严格,确实做到有法必依;另外要充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司法审查制度,加大监督和审查力度,增强高校学生管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学生的基本权益。
三、法治理念下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途径
(一)在高校学生管理中树立独立平等的现代法治理念
确立高校与学生之间独立平等主体的法律关系理念是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首要考虑因素。一要强化司法主体平等的理念。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由于学生自费就学、自主择业,学校收取费用、提供服务,客观上造成了高校与学生之间形成了基本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属于司法性质的法律关系,在法理上要求法律主体地位双方是平等的,它要求双方必须平等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要明确公法主体的平等地位。高校在学生管理工作中与学生形成的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校内行政法律关系,而属于校园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三要重视高校管理者与学生之间人格的平等。
在我国,由于老师的威严和学生要对教师绝对服从的传统教育心理影响,教师和学生在地位、人格上是不平等的,表现在管理上,则是高校以教育学生的名义任意制定游戏规则。在信息来源多元化以及人格平等成为社会共识的新形势下,这会扼杀学生的个性自由和创新精神,诱发学生的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因此,高校管理者应重视从人格平等的基本观念出发,做到把学生看成是有主观能动性的,有感情、有思想、有独立人格的活生生的人,而不是可以任意摆布的工具,构筑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
(二)高校自身及学生管理人员应增强法律意识,正确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高校的日常管理应该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学校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奖惩措施进行严格的自查和审核,使之与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相符合,适应变化了的现实情况,解决出现的新问题,使学生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坚决防止学校的规章制度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失去效力,损害学生的正当权益,据此管理教育学生,处理违纪违法学生。在制定规章制度时,真正将学生作为一个平等看待,这才是我们需要的一种符合时展要求、体现现代法治意识的教育理念。此外,学生管理人员即辅导员要加强自身理论知识的学习,要知法懂法、懂管理,在日常教育、管理、服务活动中,以及处理学生违纪违法问题都要依法行政,依法育人。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提高处理涉法问题的能力,真正把教育、管理学生与维护广大学生的正当权益紧密结合起来。既要严格教育、管理学生,又要尊重和平等对待学生,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要重视对高校学生守法精神的培养,加强法律意识。
学校教育工作中应培养大学生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不仅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社会主义法制得以真正实现。其次,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任何个人和机关、组织都不具有超越干法律之上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办事。再次,培养大学生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法律最主要的精神即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要正确对待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要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以社会主义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在享有个人所拥有的权利时,不忘记尊重和承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忘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
【参考文献】
[1]潘荣华.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与大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D].南京师范大学,2004
中小学要做好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我认为应当针对中小学教育的实际情况,着重培养中小学学生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以及正确人际交往意识。
一、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法治社会公民的基本素养。很多案例一再证明,有些青少年因为从小缺乏法治教育,缺少基本的法律意识,不能正确把控心理和行为底线而越过法律红线。因此,普法要从娃娃抓起。青少年学生是法治教育的重点,我们应该责无旁贷地负起对学生法治教育的义务,将学生培养为懂法尊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对中小学生开展法治教育,要着重进行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如出门要遵守交通法则,在校要遵守法定的学生义务,受到欺凌要寻求法律帮助等。鉴于中小学学生年龄小、认知能力有限,法治教育需要更多地强调体验式、参与式教育,让学生感知生活中的法、身边的法,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求知欲,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在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中,尤其要培养学生尊崇宪法的意识。2016年,国家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对中小学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核心内容。宪法教育宜遵循循序渐进原则,区分知识的难易和复杂程度,对应中小学学生的不同年龄阶段,选择其中适合的内容进行教育。通过宪法教育,让学生从宪法角度理解爱党爱国爱人民,了解国家基本架构及相关政治时事,知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二、规则意识
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应该培养学生遵守规则的意识。规则意识是法治意识的体现。教师在具体教育教学活动中应有意识地强化学生的规则意识,以恰当方式阐明规则的具体要求,必要时可反复强调,还可寻求家长支持,帮助学生对规则的理解。学生在校的规则意识,主要体现在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与校纪校规两方面。
《中小学生守则》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关于全体中小学生的行为规范。2015年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共9条,非常全面,但由于篇幅和形式所限,其中的一些规定相对抽象,如“文明绿色上网”“学会合作共处”“乐于科学探索”等,对于低龄的学生来讲,还不能有效形成与其实际行动相联系的认知。这就需要教师在相关课程、班会和课外教育实践中,将守则规定与学生实际生活和学习的具体情境有机联系起来,教导学生学会从身边具体事情做起,自觉遵守学生守则。如上网一般不要超过多长时间,不要在网上攻击谩骂,要积极参加科技评选活动等。
要求学生遵守校纪校规也是培养法治意识的体现。校纪校规层面的规则,在中小学生的实际生活中具有更为广泛的表现和应用。学生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班纪班规,参加课外活动要遵守学校和教师针对活动提出的纪律要求,少先队员、团员还要遵守少先队规、团规,等等。
三、正确人际交往意识
法治教育所承载的重要任务之一是要学生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学生在学校的学习与生活是社会化的过程。很多孩子在家庭中养成的行为方式,如果入校后不能很好地调整,就会表现出诸多不适应,特别是不知道如何与同龄人相处,缺少朋友,或者不能处理好同学间的小摩擦,动辄以拳头解决问题等。教师要利用好学校的集体环境,教会学生如何和同龄人平等交往、如何处理与同龄人间的矛盾,让学生理解处理问题的基本规则,找到化解矛盾的有效方式,引导学生了解尊重、信任、沟通等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使学生终身受益。
树立正确人际交往意识,要求学生丰富自己的内心世界,提高自身魅力,在交往中给别人留下良好的印象;还要求学生提高个人的心理素质,加强自我训练,以积极的态度展开各种交往活动;更要求学生懂得换位思考,能够站在对方的角度理解和处理问题,缩短与别人的心理距离。
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以及正确人际交往意识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W校与家庭的共同努力。在方法和路径上,尤其要注意三个方面。
首先,尊重教育规律。在法治教育中,要按照不同年龄阶段中小学学生的身心发育特点和理解接受能力,将法治理念和相对抽象的要求,具体化到学生能够理解的形象描述、实际案例和具体情境中,重在落细落小落实,避免空洞、抽象或流于形式。
其次,探索课程渗透。法治教育绝不仅仅是德育教师的任务,各科教师都应当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在所教课程中探索可与法治教育结合的知识点,在课堂中适当地渗透法治内容。
最后,发挥家委会作用。家校合作已成为育人的基本途径。现代学校制度中的家长委员会在家校合作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教师可借助微信群、朋友圈等现代沟通和传播方式,将与法治教育有关的要求,迅速传达给家长,让家庭也能开展法治教育。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中小学生欺凌,为建设阳光安全校园,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奠定基础,为全面落实《大荔县教育局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杜绝校园欺凌事件,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我校积极开展了一系列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成立预防校园欺凌领导小组,落实岗位职责,强化责任分工,制定工作预案,健全相关制度。由学校校长、安全干部、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组成校园欺凌处置小组,对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及时、科学、有效处置。
二是开展了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教育活动,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通过分发防校园欺凌告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普及学生、家长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制意识。实现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补充,强化在校学生法治理念和遵纪守法意识,提升青少年法律素质。
2.开展主题教育,增强守法意识。通过国旗下讲话、安全教育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学生建立融洽的同学关系,不对他人实施欺凌,受到欺凌时正确应对,见到欺凌情况及时报告,培养学生竞争意识、合作意识、规则意识、团队精神,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培养学生综合素养,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3.举行“反校园欺凌,建和谐校园”主题黑板报展示活动。利用黑板报这一个重要的宣传窗口和教育平台,积极营造反校园欺凌氛围,发挥黑板报育人功效,多角度宣传了校园欺凌的安全知识。不仅让学生认识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同时提高了学生的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意识,也增长了学生应对困难、对抗邪恶的勇气,更增强了学生的守纪守法意识。
4.开展主题班会,强化法治意识。从从案例入手,介绍了近期在各地发生的校园暴力伤害事件。让学生充分了解校园欺凌及其危害,学习如何应对和预防校园欺凌,了解实施校园欺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从而自觉远离校园欺凌,争做争做文明守纪学生。
5.开展法制视频的展播活动。通过几个微视频的展播,让学生在生动有趣的视频中,了解更多的法制安全知识。不仅进一步增强学生对自己的保护防范意识,还加深了孩子们对于防拐骗、校园暴力的认识,教育学生要做一个文明守纪的好学生。
三是禁止校园欺凌,重在预防
1.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了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使全体教职工了解了预防校园欺凌的措施和方法,增强了处置能力。
2.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加强对个别问题学生的心理疏导。班主任老师是学生的心理健康教师,对于学生中存在的问题,能及时和学生谈心,和家长沟通,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3.加强隐患排查,做到学生无缝隙管理。定期对管制刀具等各种危险物品进行清查,对学生间的纠纷及时发现和化解,严防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加强校园巡查,发现校园欺凌倾向及时制止。关注学生并引导家长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思想动态,及时化解矛盾。
四、发现欺凌事件,及时处理
在全体教职工的努力下,我校无重大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对于小的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沟通,及时疏导,及时解决。
校园欺凌不仅仅指的是身体的侵犯,比身体侵犯更严重的是心灵上的歧视,所以我校将一如既往的关注学生的心理,关注学生的内心世界,教育我们的学生,关心、帮助弱势群体,让每一个孩子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关 键 词 中小学法治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规则
中图分类号 G41
文献编码 A
文章编号 2095-1183(2017)02-00-03
2016年秋季,各版本新编《道德与法治》教材走进了小学低年级课堂。这预示着法治教育已成为品德课教师面临的重要课题。如何基于现有的《品德与社会》教材,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需要我们展开新的探索。以下,笔者以苏教・中图版《品德与社会》为例,阐述我们的尝试。
一、遵循儿童逻辑,拓展规则认知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出,义务教育阶段法治教育以基础性的行为规则和法律常识为主,侧重法治意识、尊法守法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对于低年级儿童来说,法治观念的培育重点应该是在正确儿童观观照下的规则意识的形成与发展。[1]根据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2011版)的内容要求,学生在低年级已经接触过“规则”,具有初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并懂得守秩序等基本的社会道德规范。因此,品德与社会课程教学应在此基础上,拓展学生对规则的认知,初步了解生活常用法律的基本规则。
以“怎样到达目的地”(四年级下册)一课为例。本课隶属于“我与外界的联系”这一学习主题,对应的课程标准内容是:“了解交通发展的状况,感受交通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作用,P注交通发展带来的问题。”
有教师进行了如下教学设计:以问题导入课堂,通过设问“你们知道,早晨老师是怎么到学校的吗?”“你是怎么到学校的?”引出本课话题。在“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板块,教师立足无锡地方实际,设计了三个学习任务:一是家乡无锡的水蜜桃丰收,上海大润发超市订购500箱;二是汶川发生地震时,急需一批急救用品;三是从湖北武汉到上海运送1000吨木材。分别该选择什么交通工具?为什么?由此,与学生一起整理得出“合理选择有诀窍”。之后,拓展学习。以“无锡惠山古镇”“无锡南禅寺”和邻近的“常州恐龙园”为目的地,引导学生“认识公交线路图(目的地和出发地)”“阅读理解高铁票的各项内容”“了解乘飞机的具体步骤”,并呈现《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让学生明确“正确乘坐交通工具有方法”。最后,请学生设计 “家庭出游计划之畅行交通”,迎接即将到来的假期生活。
这一教学设计凸显儿童成长发展的脉络,将儿童带入与之发生密切联系的学校、自然、社会和家庭生活场域,由此构成了综合立体的生活画面。在学生已有基本交通安全规则经验基础上,丰富学生对交通的认知,感受交通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帮助学生认识道路交通常用法律的基本规则,拓展了学生对规则的认知。
二、凸显价值引领,深化规则领悟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指导思想。《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出,法治教育必须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注重以法治精神和法律规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良法善治传导正确的价值导向。我们在规则意识教育中,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正确的价值导向引领学生牢固树立规则意识、诚信观念等核心价值观,懂得尊崇公序良俗。
以“我不耍赖皮”(三年级上册)为例。本课以规则意识教育为主题,重点是让学生认识到生活处处有规则,生活需要规则。有教师将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引入教学,设计了“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主题学习,突出规则和法治意识的引导。
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充分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要求,体现了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基本规则。内容简单明了,富于时代感和生活气息。基于此,教师设计了“四代同堂,共话守则”板块,邀请70、80、90、00后(学生、父母、祖父母、教师、德育专家、社区人员等)走进课堂,共话规则。通过环节一“比一比、谈异同――三版《守则》大比拼”,环节二“说一说、谈感受――有话大家说”,分享儿时记忆中经历的学校守则的故事;环节三“议一议、共成长――一起来学习”分享守则故事,探寻新版守则的独特之处。
之后,展开“文明小卫士在行动”版块。活动一“大家来找碴”――分享校园、班级、家庭、社会中的规则案例,探寻其中的规则;活动二“大家来帮忙”――设计校园文明标语、制定班级公约,形成小组同盟。最后,举行“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倡议仪式,号召学生将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养成尊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这一教学设计可谓充满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能量。依托《中小学生守则》,将家庭、学校、社区等生活资源融入课堂,与学生共话“守规则”的故事,加深学生对规则所蕴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领悟。在这样生动的学习中,规则意识、诚信观念、爱国情感,尊法守法意识等,自然走进了学生的内心世界。
三、注重实践参与,促进规则认同
品德与社会课程强调本课程学习是知与行相统一的过程。《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了故事教学、情境模拟(如法庭模拟)、案例研讨等多种教学方式,倡导将真实法治案例引入课堂教学,注重学生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我们在教学中,可综合使用多种教学方式,注重引领学生通过实践参与,认同规则和法治,并以此指导自身的生活,促进知行统一。
以“我们和诚信在一起”(四年级上册)一课为例。本课以诚信教育为主题,而诚信与法治可谓天然的结合体。有教师将社会法治热点案例引入教学,设计了“亮出我们的‘名片’――诚信”课堂教学:
第一板块“知诚信――认识名片”,引入社会热议的青岛“善德烧烤店”宰客事件、新疆切糕事件、海南海鲜事件,通过“新闻黄金眼”,讨论诚信危机对城市意味着什么?对商家意味着什么?第二板块“议诚信――设计名片”,通过诚信采访,邀请工商、物价管理部门相关人员,讲述诚信与法治案例,谈谈他们眼中、心中的诚信。第三板块“践诚信――亮出名片”,鼓励学生发出诚信倡议,创立诚信教室(制定班级诚信公约、实行无人监考 )或诚信校园,制定自己的诚信名片。
最后,教师设计了课后延伸活动,一是召开“小小新闻会”,请学生参与一次社会活动,如城管、工商、物价等部门联合举办的诚信宣传活动,或市场现场执法活动,做好记录,并在年级召开新闻会。以此丰富学生的社会实践体验,促进学生对规则和法治的认同。二是争当“新闻调研员”,鼓励学生以班级小组为单位,多渠道追踪新闻事态发展,深层次了解事件的后续发展及影响,重点调研个人诚信和社会诚信。以此让学生懂得,诚信以自觉为主,要从自身小事做起,尊法守法,诚信做人;同时,社会的有序健康发展需要法律护航,我们要形成遇事找法的思维习惯。
这一教学设计将真实的诚信与法治案例引入品德课堂,深化了学生对诚信的理解,引发了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更可贵的是,教学设计注重以可操作性的实践体验活动,引导学生参与社会法治生活,在实践中学法、用法。在延伸活动反馈中,学生们立足自身实践,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思考:如有学生提出,诚信除了强调做人的品质,是不是更应强调契约的作用?还有学生通过比较提出,商家的诚信体现了城市、社会的诚信,然而,为什么在我国违反这一规则所付出的代价远不如其他国家……这样的思考体现了学生对于规则、法治的深刻领悟和认同,而这必将促进学生法治意识、尊法守法行为习惯的养成与践行。
参考文献:
主要工作:
一、以 “五五”普法为契机,扎实推进“法律进学校”工程
XX年年是“五五”普法重点推进之年,作为“五五”普法五个重点对象之一,我局以“五五”普法和构建“法治启东”为契机,针对青少年开展了详细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把“两法”列入中小学校法制课的重点内容。在年底开展对“法治学校”的评选表彰中,把“两法”的宣传普及工作作为必要内容,有力的推动“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的组织协调,大力加强法制副校长的配备工作,并建立健全依法治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大力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建设,积极调动并充分发挥关工委、团市委、妇联、街道社区以及教育等相关部门的作用,利用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阵地,以学校为依托,针对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如举办法制征文比赛,开展法律咨询,为各学校开设法制讲座等,切实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加强“学校法治”建设工程,充分发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主导作用
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有效手段。我们紧紧抓住学校这个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战场,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深化校园法制教育。我们一方面督促帮助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教材、师资、计划、课时“四落实”;另一方面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利用课余时间举办法制讲座、法制演讲、法制教育巡回展等活动,激发中小学生学法积极性和守法自觉性。
二是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各律师事务所在多所中小学校举办了各种专题法律讲座,并指派律师担任某些学校的法律顾问,还向中小学生发放了各种法制宣传资料,同时认真办理有关青少年学生维权案件,为需要法律援助的学生提供及时的帮助,切实维护好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到各镇乡中小学校,开展以青少年维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禁毒教育等为主题的法制报告会,受教育学生达万余人次。
下一步工作设想和措施:
一、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及时为青少年提供有效法律帮助
1、充分运用法律服务体系和网络,热情主动向青少年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让青少年在接受法律服务的同时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重点依托法律援助中心为未成年人办理人身伤害赔偿、交通损害赔偿、追索抚养费、变更抚养权、校园伤害投诉案、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诉讼等维权案件。
2、热情关心特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对那些父母是服刑人员或是刑释解教人员的未成年人子女,从思想上、生活上和学习上关心帮助他们,教育他们正确认识现状,认知法律,鼓励他们积极融入社会,摆脱家长犯罪带来的阴影,自强自励,健康成长。
3、积极指导镇乡司法所做好刑释解教青少年的帮教工作,从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关心和帮助他们,联合退休老干部、村民义务调解员、村警务室以及家长等共同对失足青少年采取各种帮教措施,落实帮教责任,及时为失足青少年做好思想和法律服务工作,为进一步促进违法青少年努力改造,争取重新走向社会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之人奠定基础。近年来,我市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呈下降趋势。
4、充分利用“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扩大青少年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面。2011年,我局准备在全市24个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各中小学校进一步开展 “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以举办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和法制讲座等形式,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到社区、农村以及每个家庭。
二、掀起“学校法治建设”活动浪潮,树立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意识
1、与教育局联合发文,制定“法制学校”创建标准,使学校法治建设做到具体化、全面化、深入化。
2、协调各相关部门对学校进行法制宣讲,并发放相关资料。
3、加强“送法进学校”次数,强化学生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法学习。
4、组织青少年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讲座。
5、在学校组织一批普法义务工作者利用双休日和假期对外进行小规模的普法宣传。通过海报、横幅等手段。
三、进一步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
1、结合“五五”普法中期检查,把法制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确保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
前几年,学科教学渗透了安全法治教育,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对学生进行了法治教育。今年,我县把学科渗透法治教育提上议事日程,作为各科教学重点内容,学生受教育的效果大不一样,现在是有目的地、自觉地在学科教学中适时渗透法治教育,让学生潜移默化地受到法治知识的熏陶。这样,学生在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通过日积月累,就会懂得许多丰富的法治知识,促进他们向着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方向发展。
十报告指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结合学科渗透法治教育的要求,秉承增强少年儿童法制意识的理念,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结合小学学科的特点,笔者谈一谈在教学中渗透法治教育的举措。
一、钻研教材,抓住各学科法治教育渗透点
在各科的教学活动中,教师要抓好备课环节。各年级、各学科教师如果能恰当掌握法治教育的方法、时机,并灵活运用,对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如,五年级数学63页《解决问题》中向学生渗透交通法规中的不得超载的条款;六年级语文《索溪谷的野》中渗透《森林保护法》的有关条款;四年级音乐《五十六个民族同唱一首歌》中渗透《国家法》的有关条款;美术《家乡的古建筑》中渗透《文物保护法》的有关法律条款,等等。
二、利用语文课文向学生渗透法治教育内容
课文是学生学习语文的主阵地。利用语文课文向学生渗透法治教育内容是最直接、最快捷、最有效的途径。在充分挖掘小学语文课文中法治教育的基础上,把握时机,适时渗透,使学生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中受到法治教育。如我校周老师在教学《索溪谷的野》一课时,学生的注意力很容易被文字及描写的优美景色所吸引。在充分赏析了学生感兴趣的内容、图片和视频之后,周老师在引导学生欣赏这些优美景色的同时,提醒学生不忘记作为一个旅游者的责任;要想永远拥有这么优美的景色,我们需要保护环境不受破坏。周老师趁机为学生介绍了《森林保护法》中有关保护森林不受破坏的相关条款,使学生对保护优美景色不受破坏的认识更加清楚、深刻。让学生通过此课的学习,对保护森林、保护环境形成自觉的意识。
在小学语文各册的教材中有许多都能渗透法治教育的课文,只要我们认真钻研,将各种法律知识适时渗透到相关的课文中去,潜移默化,学生的法治观念也会不断得到增强。
三、利用数学课本向学生渗透法治教育内容
数学课本是学生学习数学知识的根本。利用数学教学向学生渗透法治教育内容也是一个重要的途径。要充分发掘数学课本中的法治教育渗透点,做到恰当渗透。如我校五年级数学教师彭老师在《解决问题》的教学中,利用组织旅游租车时,剩余的人不够坐一车,按以前学习的四舍五入法也不能收尾的情况下,该这么办?在学生讨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辆不得超载的规定和九十二条对机动车辆超载的处罚的规定,不但能很好地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而且解决了收尾法应用的实际需要。
一、 思想问题
受传统观念、现实体制、社会评价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应试教育思想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中还很有市场。这些思想严重制约着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和发展。一些学校在应对法制教育工作时,总会认为是旁枝斜出、影响升学大事而草草敷衍。升学和课业的压力造成学校、家长只关注学生在校期间文化课的成绩,而忽略了提升学生的道德修养和法制观念。这种错误思想指导下的教育是片面的,对社会和孩子们的全面发展都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1.扭曲学生的价值观,造成学生学习目的和方向上的迷失,从而影响孩子的全面发展和素质。应试教育思想在评价机制上一个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唯分数论成败。在这样的评价指导下,似乎考上好大学就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了,学不学法无关紧要。在学校实施法制教育已显得刻不容缓,事关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2.歪曲教育新常态,造成学校教育目的和方向的畸形发展,从而影响教育的整体质量和水平。高分低能儿,优等生法盲,在我们的教育中屡屡出现,已经不是怪事。这些足以说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提升学生道德修养和社会实践能力已成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必须引起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
3.阻碍教育体制改革,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离不开亿万群众的全面参与。法治社会的建设离不开国民法律素养的提高。学校法制教育是法制社会建设不可缺失的一部分。重视学校法制教育,大胆创新法制教育的内容、形式、机制,把法制教育与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结合起来,对改变应试教育现状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对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动法治中国的进步也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教材问题
我国的法律体系日益健全和完善。面对博大精深的法律知识,中小学在实施学校法制教育时教什么?教学的程度和要求是什么?这些都缺乏明确的目标和要求,缺乏统一的教材。我认为:
1.要对中小学生进行法治理念的教育,教育学生崇法尚法。
2.联系青少年违法犯罪屡见不鲜的现实,对学生进行刑法知识教育,知道哪些行为是犯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把行为规范教育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把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提高学生道德水平。
3.联系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着眼学生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学生未来走向社会的各个角色出发,全面系统地进行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的教育。
三、体制问题
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缺乏系统的规划、领导和监督,与教育体制的不完善有关。为此,教育行政部门须建立健全法制教育机构。
1.成立专门研究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特点和规律的机构。该机构要研究地方教育实际情况,研究各年级各阶段的实际情况,研究中小学各阶段开展法制教育的目标与要求、内容与形式,统一领导和监督编写法制教育教材。
2.该机构要加强各级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保证课时、教材、机构配置、经费等方面的落实。
司法部门负有对国民实施法制教育的职责,理应参与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离不开教育、司法部门的参与、领导和监督。学校落实法制教育工作,必须率先垂范,严格依法从教,依法治校,成为社会遵纪守法的榜样。为此,应该在人事体制上作改革尝试,设立专门机构,理顺学校与行政部门、学校与司法部门的关系,加强法制教育的严肃性、权威性。学校要设专职法制辅导员,要配合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教育行政执法检查,要配合司法机关运用法律处理教育纠纷、处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等相关法律问题,提高依法办学能力,规范依法从教行为。
四、师资问题
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缺乏通晓法律且热爱教育事业的教师队伍和干部。没有这一点,法制教育工作只能是纸上谈兵,空嘴说大话。以往的实践,为解决这个问题采取聘请司法阵线干部兼职法制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的做法,这是一种有益的尝试。但是,这种兼职工作作用十分有限。
一是经验有限。兼职工作者法律工作知识有余,教育工作经验不足,工作中容易脱离教育规律和学生实际。
二是时间和精力有限。教育工作是一个耐心细致、反复复杂的工程,需要长期的系统的规划,认真扎实地去做。特别是思想工作,如琢如磨,似雕似刻,这不是一两次讲座所能解决的。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在学校要设置专职法制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定编制,设岗位,给待遇,明确职责,专人负责,并严格从事这种工作的条件和资格,特别是要有系统的法律专业和教师资格。教育行政部门要与高等院校联系,培养或招聘符合这种条件的大学毕业生来充实法制教育教师队伍,也可以通过行内培训来解决问题。
要发挥法制辅导员个案教育功能,让法制辅导员参与教育教学管理,随时了解师生法制教育上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要自觉承担班主任工作中的法制教育培训任务,把法制教育专题辅导与班主任培训结合起来,通过班主任把这法制教育延伸到班会,使班会成为法制教育常态课。
五、课时问题
长期、系统地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必须有足够的时间来保障。当前,各级学校在实施法制教育工作的过程中,课时明显不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没有固定的课时安排,法制教育课在日常课表中根本没有安排。
2.在校历活动安排中没有明确计划,或者虽有安排,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没有落实,只是应付上级检查的摆设,徒具形式。
3.法制教育工作缺乏长期的规划,没有系统的工作思路,好多学校的法治教育课往往是急行军式的短线突击,每学期只搞一次法制讲座就算完成任务。有限的法治教育讲座也往往被其他各种活动挤占,法制教育只是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一个插曲或点缀而已。针对目前的现实情况,国家没有统一的教材和教学任务前,要做好法制教育工作,保证法制教育课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尝试: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保障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持续发展
加强对法制教育工作的领导,构建法制教育工作机构是搞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条件,为了使法制教育真正纳入学校教育的整体工作中,成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织部分,我区各中小学校成了“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和“治保委员会”等机构负责法制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检查。
1、2002年我区制定下发了《2002年全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计划》,2003年制定下发了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对我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进行了布署和安排。全区64名经过严格挑选的政法部门中层以上干部担任法制副校长,其中14名部门领导担任了区属中学的法制副校长,各派出所、司法所长分别担任镇初级中学和中心小学的法制副校长。这些同志既有法律方面的理论知识,又有法律工作经验,还有较好的敬业精神,他们和各学校的领导一道辛勤耕耘在学校这块园地上。
2、为了有效组织好法制副校长工作,区委政法委还牵头成立了法制副校长工作指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工作,制定下发了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了法制副校长工作健康有效运行。政法各部门支持法制副校长工作,压任务,给时间,教方法,为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狠抓纲要、教材,教师、课时的四落实工作,法制课实施有计划分步骤地整体推动,逐步形成开设中小学生法律常识课的良好氛围,今年全区还落实了7320本《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征订工作。
二、紧紧围绕中小学生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必须围绕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教育学生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做了有什么后果”这一总的目标,采取适合他们心理和生理特点的方法才能奏效。几年来,我们本着这个指导思想,采取传授法律知识与提高法制意识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条文灌输与形象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面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等五个相结合的方法开展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明显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提高了教育的效果,尝到不少的甜头。
1、在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为主要内容的“校园拒绝”活动中法制校长发挥了重要作用,法制副校长授课,帮助学生弄清美与丑、善与恶、真与假,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并通过学生辐射到千家万户。冶山、玉带、雄州等单位还组织了万名青少年签名活动,在全社会产生了很好的影响,全区10万名中小学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
2、以区司法局组织编印的中小学生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竞赛百题问答为依据,我们组织了一次各中小学校参加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编写的法律知识竞赛试题,中小学生们对基本的法律常识有了解,使他们知道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有效地帮助学生树立起法制观念。
3、区司法局深入学校开展以“远离,关爱家庭”为主题的禁毒宣传。司法干警制作禁毒知识宣传板报,编写禁毒知识宣传材料,向学生讲解有关禁毒知识,现场散发禁毒宣传材料,告诫青少年朋友要远离,此次活动散发禁毒宣传材料20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近500人次,受宣传教育青少年人数达2万多人。全区法制副校长在所在学校开设一堂以“远离”为主题的法制课,进一步向学生宣讲的危害性以及与有关的法律法规。
4、司法局根据区委政法委的部署,向法制副校长发放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光盘和辅导用书,使枯燥单调的法律条文变得形象生动易懂,学生学得入脑入心。区司法局联合区教育局在六合区实验中学召开中学生法制教育现身说法现场会,组织南京市大连山劳教所的劳教学员给中学生现身说法。在校师生1800多人参加了大会并接受了法制教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5、法制副校长还结合各地实际和特点,多次进行防暑、防水、防火、防盗及交通安全教育,努力避免减少事故发生。新集、竹镇、雄州、龙袍等学校法制副校长每学期都要到学校对学生进行防水、防火、防盗及交通安全教育,还找一些事故图片供学生观看,努力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三、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联动的教育网络,致力“转后”,筑牢防范在校生犯罪的堤坝。
转化后进生工作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更是难点。对后进生的工作不当,极易造成他们的流失。我们把“转后制流”工作纳入确保在校生巩固率的责任制中,纳入“普九”年审中,纳入依法治校的考评中,纳入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方案中。“转化一个后进生和培养一个优秀生同样光荣”,“转化后进生,使他们回归主流,是我们的神圣职责”已从一般的口号变成了全区教师的共识。
1、在学校创造一个有利于后进生转化的小环境。依照“全员育人”的要求,各校把“转后”工作的任务分解到各组室和教师的考核、奖惩之中,变一般要求为硬性指标;变班主任的头疼事为全体教师的份内事。努力形成人人关心后进生的局面。学生学习成绩的分化是产生后进生的温床,多年来我区中小都不分快慢班,对“学困生”,各学校都能采取积极的帮教措施,如把“学优生”和“学困生”结成“一帮一”的对子,教师按人头包教,采用建立教育档案,降低要求,分类指导,鼓励进步,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意志品质等方法。各教师、学校各尽其能,各显神通,有效地控制了分化,从源头遏制了后进生的产生。
2、加强与公检法司部门的共建,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
几年来,我区的“警校、庭校、院校、军校”共建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区教育局和区公安局、各学校和共建单位都签订协议书,明确了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双方的职责。公、检、法、司、部队的同志即为学校德育领导小组的成员,参与学校德育规划、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共建中的一项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这些都对转化后进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证。对有违法行为的重点后进生,除了校内干部党员、教师对他们的正常帮教工作外,还充分发挥共建和法制副校长的作用,让公、检、法、司的同志利用详尽、生动案情资料和专业法制知识对他进行有针对性地、有震憾作用的法制教育,对极少数素质低,甚至对孩子的违法行为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家长也进行劝说、告诫,使他们受到震动。
3、办好家长学校,指导家长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是预防和减少学生犯罪的重要举措。我们通过对家长学校的检查,考评、挂牌、表彰,促进了家长学校的不断规范。家长学校既宣传了国家的教育方针、学校的培养目标和家长的法律责任,又向家长介绍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减少了家长的过高要求,短视和功利行为,明确了自身的责任。一个目标一致、齐心协力、互相支持、互为补充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合力正在形成。
四、坚持齐抓共营,各方配合,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全党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和协调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多管齐下,综合管理,形成合力。多年来,我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行使职责切实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为培养新世纪合格接班人履行了应尽义务和责任,各有关部门都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管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形成了“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工作不断线”的领导体系。
1、区公安局主动与工商、文化、城建等部门联系,对校园周围的无证经营摊点、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网吧等经营场所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使学校周边秩序有所改观,为教书育人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2、六城中心小学周围交通情况复杂,来往车辆多,对自身防范意识较差的小学生的人身造成威胁。法制副校长沙新民为了确保学生的安全,每天组织警力会同六城交巡警中队,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护送小学生过马路,维持道路交通秩序。几年来,由于民警尽心尽责的工作,该地区未发生一起小学生被撞事故,此举得到了校方及家长的一致好评。
3、派出所在学校设立“治安报警点”,“学校治安室”,选派业务精,素质好的民警、联防队员长期在这工作,专门维护学校治安,震慑违法犯罪。
4、法制副校长根据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协助中小学校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法制教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等各项规章规度,使学校综治工作有章可循。兼职法制副校长还普遍地指导、协助改进学校的防盗防火措施和设施,在节假日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护校活动,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学校安全。与此同时,法制副校长还抓住校园周边突出问题,积极组织或参与集中整治活动,协破盗窃、抢要学生钱物等案件。
存在问题:
青少年法制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对如何深化青少年法制教育潜心研究不够,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缺乏有机协调,统一力度不够等。
下步工作重点版权所有
1、发挥社区功能。社区是青少年成长的重要场所,发挥社区教育功能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学校法制教育的延伸和拓展,研究布置暑期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举办社区青少年法制学校,组织学生学习法律知识,观看法制录相,进行法律知识竞赛,通过市民学校、家长学校等形式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确保青少年学生假期法制教育不断档,不留死角和盲区。
蒋晓伟 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
如何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根据自身受教育以及多年的调查表明,我们过去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缺乏系统化。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内容主要在遵纪守法和权益保护方面,忽略了青少年基础法律意识的培养。所谓基础法律意识就形式上来说,是法律意识中的感性认识部分,就内容上来说,是公民意识,包括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意识。
基础法律意识,就时间范畴来说是人生最早形成的法律意识,就空间范畴来说是法律意识中最基础的、得以发展的基座部分。它是法律意识中最基本的部分,决定了人生法律意识发展的方向和轨迹。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青少年基础法律意识的培养,要从心理塑造和知识认知方面培养青少年的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
既然对青少年基础法律意识的培养十分重要,那么我们就必须掌握青少年基础法律意识培养的规律。这一规律体现在对青少年法律意识心理塑造和知识认知的形式和内容上。
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心理塑造和知识认知,从其形式上来说,要通过全方位的教育方式、潜移默化的过程进行。全方位的教育方式主要有:新闻媒体,包括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电脑网络等的法治宣传教育;政府的法制宣传教育,包括各种法治讲座、社区法制活动等;学校的教育,包括大中小学校的法治课程和课外法治活动等;参与具有法治意义的志愿者活动等。国家机关率先垂范遵守法律的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等。正是上述全方位的法治教育方式,使青少年思想或性格不知不觉地受到浸润、受到影响而发生了具有更丰富、更健全的法制意识的变化。
以上海为例,上海小学生法律教育,主要通过课堂上的“思想品德课”、“社会课”和课内、课外的专题法制活动进行。如“校会课”上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教育;校外参观“宪法活动周图片展”等。而普通中学的基础法律教育,较之小学在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上都更深入。上海中学生接受的法律教育主要通过课外教育和课内教育两种渠道。每所中学都设立了法制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开设两次法制专题讲座。
相较国内而言,一些发达国家义务教育中的法律教育更具充分性、合作性和人性化。这些国家的中小学校在对学生的教育中,普遍以德育陶冶情操,以公民教育树立爱国精神,以法律教育培养自律性。同时,不仅重视学校的教育作用,更注重与家庭、社会教育的结合。比如在美国,从中小学开始,学校就要求学生参与社区服务,即“做义工”,以培养学生的爱心和社会责任心。
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心理塑造和知识认知,从内容上来说,要注重汲取正确的法律意识,摒弃非正确的法律意识。正确的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和法律现象的符合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非正确的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主观而错误的认识。比如,“诚实守信”、“公平正义”就是正确的法律意识;“权大于法”、“情大于法”就是非正确的法律意识。青少年的世界观尚未形成,是非的辨别能力较为薄弱,因此在一定环境中对正确的法律意识和非正确法律意识会分辨不清。“我爸是李刚”事件主角的言行,足以说明当前某些青少年颠倒的是非观、错位的法治观和无知的价值观。因此我们必须明是非、分对错、讲荣辱,以正确的法律意识引导青少年健康地成长,批判和摒弃非正确的法律意识,并使青少年增强抵制非正确法律意识的能力。■
李思源 大连电视台青少年频道主持人
节目创意与青少年法治意识引导
电视台青少年频道的节目创意应注重对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道德素养的引导,这既是节目创意的立足点之一,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和义务。目前,引导青少年在参与中培养法治意识、提升道德素养的主导节目,在全国电视市场还是一个空白。
近年来,对青少年加强法治与安全教育就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在这样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下,作为舆论宣传视窗,同时又是最具影响力的大众传播媒介――电视节目,应当扛起普法的大旗,充分利用宣传传媒优势,积极为青少年开阔一片法律视野,为引导青少年知法懂法提供有效平台。
节目要突出道德素养引导作用,体现特色,同时也要做到“寓教于乐,深入浅出”。比如,大连电视台青少年频道只是区域性的副省级城市电视台,必须以少年儿童的视角扎根地方现实,办出地域特色。应加强人文关怀,密切关注发生在本市少年儿童身边、与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新闻事件,并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增强节目的互动性。电视节目在进行普法教育与道德指引的同时,尽可能多地为广大少年儿童提供有针对性的免费法律服务,比如开发一些有可视性的板块,用真实事例感染观众。如互动的访谈类节目,评述分析性节目,让青少年通过分析一些偏离法治轨道和道德准则的现象,从中发现问题,以真正做到懂法、守法。
电视工作者,也可以从开办节目的过程中发现青少年法制宣传的薄弱之处,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让家长和老师等监护人参与的节目,让他们可以了解孩子,对症下药。
青少年法治节目作为电视节目的衍生形态,既需要吸取成人法治节目的成熟理念,又要借鉴青少年节目的表现形式,以少年儿童能够接受的传播方式和节目形式,把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巧妙的融合进去。比如通过模拟法庭,模拟案发现场等,让青少年自己扮演犯罪嫌疑人、庭审法官、律师、旁听者等。当然,做好这类节目,我们不能窝在家里,闭门造车,还必须走出去,掌握第一手资料,扩展节目创意,丰富节目创作素材,把节目办到少年儿童的心目中去,从而才能更好地发挥对青少年道德素养引导作用。■
鞠玉翠 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用美善的教育预防犯罪
尽管关注过不少青少年自伤、自杀、伤人的惨痛案例,但是,近期的邢丹罹难事件和药家鑫案,还是很令人震惊。案件的事后惩处是必要的,但案件所造成的许多恶劣后果,特别是生命的丧失却是无法挽回的。所以,“预防胜于矫治,发展胜于预防”是对待青少年行为问题和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则。青少年的行为问题,往往是“病因根植于家庭,病象显现于学校,病情恶化于社会”。可以说,减少青少年犯罪人人有责。
青少年阶段是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段。这与该年龄段常见的心理矛盾有关:成人感迅速增强,精力旺盛,但社会阅历、处事能力还比较欠缺,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容易冲动等。这种矛盾状态在良好的教育环境下能够得到较好的解决,而在不良的教育环境中则会加剧。
失学青少年由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缺失,更是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在高速公路上扔石头取乐的三个90后少年是农民子弟,家庭条件不好,早早辍学,没能充分享受受教育的权利。这让我们必须关注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的保障问题,以及基本的教育公平问题。然而,家庭条件殷实,能够考入高等学府的药家鑫的案例,则更让我们深思:仅仅有受教育权是不够的,我们必须慎思,什么样的教育才能让青少年成长为健康快乐有责任心的人?
有研究发现许多违法犯罪者的童年都很不幸,长期与母亲分离,“没有感情,无法爱别人,只能维持表面的人际关系,容易愤怒和。”这种回避型交往风格者对别人充满了怀疑,认为别人都不诚实、不可信。从物理空间上来说,药家鑫并未长期与母亲分离,但在心理上,他与母亲并不亲近,学习和练琴才是联结母子的纽带。从药家鑫的自述中,不难看出其家庭教育的畸形:“我除了学习以外就是练琴,……为了练琴,妈妈都会打我。……我觉得看不到希望,天天压力特别大,我经常想自杀。”在逼迫中,在狭小的心理空间中,药家鑫学会了弹琴的技能,却没有体会音乐中的美和善;获得了养家糊口的一技之长,可缺失了与人交往的乐趣,对他人缺乏基本的信任;考取了高等学府,但是缺乏伦理常识的教养,缺乏对生命的基本敬畏。而值得警醒的是,这绝不是个案!
当今教育中很常见的现象是:重分轻人,重技轻德,重利轻义。无论是家长还是教师眼中的孩子已经不是有血有肉、个性鲜明、表情丰富的生命体,而是带着分数面具的考试机器;无论是弹琴还是上课都只不过是为将来谋生增添砝码,至于音乐和文化中蕴含的真善美,都被遗忘了;教育中对孩子们的强制、奴役,有时甚至打着“爱”的旗号,其效果却是毁掉了孩子的自尊和自主,使其蜕变为失去灵魂的冷血动物。社会中低收入者受歧视,学校中“差生”受歧视,人们习惯于根据某些单一标准衡量人的高低,而忘却了人之为人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