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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改革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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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改革

第1篇:关于医疗改革范文

第一,如何处理医疗行业的公益性和产业化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说到底,一是由谁来承担和如何承担公益性支出的问题;二是在公益性之外,社会对医疗行业的非公益性需求。

就第一个问题而言,国家当然是公益性支出的承担者,这一点当然不会有问题。而社会上比较疑惑的是,医疗企业是否应该成为公益性支出的另一个承担者?如果医疗企业也成为公益性支出的承担者,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医疗企业的层次不同,提供的服务质量有高低之分,如何界定哪些属于公益性的部分,哪些不属于?

二是如何处理医院提供公益性的程度与税收减免的关系?

从理论上说,一方面,完全可以通过制定合理的政策和监管机制来解决这些问题,但会无谓地增加实行的难度和监管成本。另一方面,自负盈亏的产业化医院不可能在真正意义上成为公益性支出的承担者,因为由政府规定医院将部分利润作为公益性支出,和政府通过将对医院的税收转化为对医疗行业的公益性支出的效果是完全一样的。换句话说,医院肯定是将从医院经营本身获得的利润用于公益性支出,这样这个行业才具有可持续性,而这部分利润本来往往是用于上交税收的。因此,医院不可能从医院之外输送利润到医院行业。这样的话,如果医院有多余的利润可以用于公益性支出的话,那通过税收的形式上交国家,然后由国家来制定统一的政策完成公益性支出,这样可行性更大、更合理,其他的行业也正是这样做的。从这一点上说,医院的公益性特征,不影响医院完全可以成为像其他行业一样彻底的市场化和产业化。而真正市场化的行业,才能真正为消费者提供公开透明、公平合理、优质高效的服务。

社会对医疗行业的非公益性需求。公益性只是医疗行业的特征之一,并不是其全部特征。医院这个行业与其他行业共同点在于,它也需要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要,而公益性是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为保障低收入消费者的权益,在国家的经济能力可以负担的前提下,将其消费能力提升至应有的程度。所以,国家对医疗行业的支出主要在于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医疗需求,而基本医疗需求以外的消费情况应由市场决定。一些有关医疗改革的议论,将公益性职能加到产业化的医院身上,并且由国家来设计不同服务质量的医院,这样就违背了医疗改革的初衷。医疗改革仅仅是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医疗需求,除此之外的其他需求不应由国家负担,而应由市场决定。

第二,加强医疗行业的公益性政府支出的管理,让政府对医疗行业的投入更多地用于解决基本医疗保障。医疗改革需要摆脱大政府观念,需要认识到基本完善的市场足以支撑所有行业的正常发展。政府所需要做的是市场失灵的部分,就医疗这个行业来说,就是解决低收入群体的的就医难问题,解决人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一些评论在谈到社会资金进入医疗体系时,往往会提到政府需要出多少扶持资金去吸引和扶持民营医院的发展,其实这是个伪命题。既然医疗行业与其他行业一样存在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市场机制完全可以满足供需矛盾,不存在政府扶持资金的问题。对于进入医疗行业的社会资金,政府所需要提供的仅仅是公开透明、稳定合理的政策,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应避免政府对营利医疗企业的"扶持"和干预。对于由于政策不到位造成的问题,应改进政策,以政策普惠所有对象的思路,取代过去"特事特办"的权宜之计。要切实做到依法办事,宁愿在政策制定上慢一点,也不要给群众造成政府带头搞特权的印象。

医疗行业的改革,也不存在要政府预先设定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还是营利性机构为主的方向。随着经济的发展,非盈利性医院和盈利性医院会此起彼伏的向前发展。即使是营利性医院,政府同样可以完善法律,通过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灵活解决不同种类的公益性需求。

第三,通过分级诊疗等手段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提高医疗资源分配的均衡性和公平性。政府应明确将基层医疗机构定为公益性医院,其他医院逐步产业化和市场化。政府应在全国各城市之间、城乡之间逐步实行统一的公益性医疗标准和公益性医院的资金投入标准,不但能降低医疗资源分配不公的程度,同时也能缓解一线、二线城市人口过分密集的问题。

第2篇:关于医疗改革范文

关键词:医疗保险;改革

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后发生医疗费用有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医疗保险具有风险共担和补偿损失两大主要功能,随着社会的发展,医疗保险出现了医疗费用增长迅速和保险基金筹集能力下降的矛盾,本文就这一问题谈一些看法。

一、目前医保的难点

(一)医保费用难控制

一是财政和企业负担比较重,基金征徼困难,二是医疗机构改革和药品生产流动体制改革滞后,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行为不规范,药品价格虚高这是造成医疗服务成本过高,由于费用失控,许多地方财政和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

(二)医保水平与质量难提高

1、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的医保水平不平衡,医疗效果不佳。有些行业和单位(如银行系统等)不仅门诊、住院和大病都是实报实销,而且另有医疗补贴,而有些财政困难的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和困难企业,每月十几元甚至几元的医保费用都进行包干,包干费用完后全由患者个人负担。

2、为了争得更多的医保基金,一些医院的滥开药、滥检查现象普遍严重,这样不仅导致医保水平和质量严重下降,同时也造成了医保基金的严重超支。

3、时至今日,医疗保险的建立健全依然困难重重。究其原因,据有的地方医保部门反映:一是担心执行新的医保政策后,职工看病个人负担过重,将有许多职工,尤其是年老体弱和家庭生活困难职工不堪重负。二是觉得新的医保政策对控制医院滥开药、滥检查、人证不符等违规行为没有多少行之有效的过硬措施,因而在对执行新的医保政策后,能否提高医保质量、遏制医保费用的流失缺缺乏信心。

二、医保难点的原因分析

(一)医保费用控制难的主要原因

1、医院用的是别人(医保和患者)的钱,不用白不用,用得越多医院的收益越大。

2、医患利益趋同,导致医患合谋,共同侵蚀医保基金。

(二)医保水平与质量提高难的原因

1、医保费用的严重浪费和超支,导致一方面真正用在参保患者本人身上的有效费用十分有限,另一方面又不得不加大患者个人的付费比例以缓解医保基金收支的严重失衡,医疗保险关系复杂,患病时每个人的医疗费用无法事先确定,支出多少不仅取决于疾病的实际情况,也取决于所采用的医疗处置手段和医药服务提供者的行为。

2、现行医疗保险运作机制上的严重缺陷。因为现在许多医保(或公费、劳保医疗)定点医院的业务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是靠滥开药、滥检查等非正当业务收入。医院为了生存和发展,必然会放任甚至纵容滥开药、滥检查等不正当的医保行为。如果医院严重存在滥开药、滥检查等浪费行为,要想提高医保水平和质量是绝对不可能的。而现行医疗保险运作机制对这样的医院基本上没有约束力。

三、医保难点的主要对策

那么,采取什么措施才能做到既能有效的控制医保费用又能提高职工的医保水平和质量呢?主要对策有三:一是对医院实行医保费用与医保责任包干。要想实行包干就必须对医院实行四定:定就诊医院;定医保费用标准;定医保水平和质量;定医院定点定人数规模。二是如职工对当前医院的医保质量不满意,可以在规定的间隔期满后自由退出另选医院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三是职工看病时必须按一定的方式个人付费。制约参保患者向医院提出过分要求,以缓解医患矛盾,减轻医院的管理难度,避免造成新的医疗资源浪费和流失。

四、目前医疗保险制度的体现

第一,一些试点城市将职工的医保费用连同医保责任按人头包干给医院,这从根本上打破了多年来医院用别人(患者和医保)的钱,不用白不用,甚至用得越多越好的利益格局,改医院用别人的钱为用自己的钱,大大增强了医院的费用节约意识,促使医院自觉地采取措施对滥开药、滥检查、滥住院、人证不符等现象严加控制。

第二,职工个人有选择医院定点的自由,所以虽然医院用的是自己的钱,不该花的钱医院不会乱花,但为了留住甚至吸引更多的职工到自己医院定点,医院必须不断提高医保水平和质量,也只有通过医院之间的激烈竞争,才能让广大职工从中得到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第三,因企业、财政、职工个人负担减轻了,职工的医保水平和质量提高了,就可激发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参保积极性,从而减轻医保扩面工作的难度。

目前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完全没有竞争的。这种类型的定点医院是我国多年来实行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职工看病由单位或企业固定在一家社会医院或职工医院,不管医疗质量是否满意,患者别无选择。医疗费用则一般都由市财政或企业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往定点医院如数拨付。这种定点医院无需与其他医院竞争,那么这种医院的浪费行为和医保质量也就可想而知了。第二种是虽有竞争,但存在许多严重的非正当竞争行为。这种类型包括大病统筹、及有些地方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的定点医院。尽管职工可选择多家定点医院就医,但因这些医保模式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由第三方(医保经办机构)付费,当就医者为非正当医保行为时(如无病开药、人证不符、开大处方、开目录外药品甚至非医药用品),此时首选的医院并非是医疗水平高、管理严格、操作规范的医院,而恰恰相反,却是一些管理混乱,一贯靠滥开药、滥检查度日,能为非正当医保行为大开方便之门的医院。那么,医院为了争取更多的此类就医者,以便从医保机构哪里获得更多的医保基金,医院之间必然会展开另外一种竞争:看谁违规的胆子大,而且歪点子多,谁就可以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第三种是建立了公平、合理的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由于医保费用和责任是按人头包干,同时给予职工对医保质量不满意可定期重新选择医院定点的自由。这样,促使医院之间展开激烈的良性竞争:医院一方面必须加强管理,另一方面必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这种竞争除了能避免第二种类型定点医院不良竞争行为和后果,让患者实实在在得到好处外,还能加速医疗机构的改革。

五、大力推广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一)加快启动实施和扩大覆盖面的步伐

重点抓好大城市的改革启动工作,覆盖更多的参保职工,对缴费困难的企业职工可以先采取建立统筹基金的办法,解决职工住院和大病医疗问题。

(二)完善政策配套,强化医疗服务管理

加快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妥善解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外的费用负担,实施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做到与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待遇和管理的衔接,有条件的企业好可以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以满足不同效益企业的职工对医疗保险的不同需要。

(三)强化医疗保险的基础管理建设

基础管理是实现医疗保险社后化管理服务的必要条件,要在加快改革步伐,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的同时,进一步加快医疗保险的基础管理,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能力。

(四)加快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进程

通过立法,明确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强制残暴和强制缴纳保险费的措施;明确职工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和条件,建立费用分担机制;明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责任和权限;明确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措施;明确医疗保险各个环节违法责任的处罚和措施。

(五)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

除基本医疗保险之外,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要和医疗卫生改革、药品流通体制改革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相互配套,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相信医疗保险制度会在实践中逐步建立与完善,覆盖城镇全体劳动者。

参考文献:

1、李绍华.医疗保险学[M].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

2、刘秀娟.浅谈离保人员就医管理[J].实用医技杂志,2003(10).

第3篇:关于医疗改革范文

一、目前我省英语学科教学和考核机制存在的问题

(1)考核机制不科学。一考定终身的高考英语学科考试并不能全面反映学生的真实英语水平和听说能力。

(2)教学的应试化倾向明显。英语学科在单一高考指挥棒的作用下,造成教学和考核没有针对学生实际生活交流需要和未来工作岗位需求。

(3)缺少学科互动。实践中教学和考核忽视与其他学科的融合交流。

(4)缺乏社会专业机构支撑。目前我省还没有成熟的,可取代现行高考的英语考核制度和专业权威的社会机构,师资配备。

(5)教材和教学方式局限呆板。限制师生发挥和灵活考核机制。

(6)改革方向有过于激进的倾向。“英语热”似乎有一夜之间降到冰点之下的趋势,矫枉过正。

二、几点建议

(1)加强顶层设计。针对我省英语学科教学和高考实际情况,加紧征询广大学生、家长和一线教师意见、建议,尽快制定出台科学的英语学科教育战略和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师资建设。

(2)细化英语学科的教学和考核方向。因材施教,针对学生的爱好特长以及社会实际工作岗位需求,可以探索一次考试多套试题,或者选答题目的设置。比如文理科考生英语科目试卷分类,科技类和人文类试题选答等等。

(3)加强英语学科与其它学科互动。比如,与语文学科教学考核机制的互动,特别是要加强英语与汉语的书面、口语互译方面的教学和考核力度,强调语言的融合和文化承载功能。避免所谓国学与洋文争风吃醋,偏废一科的局面。

(4)成立相关部门负责,效仿发达国家语言测试机制。对于新倡议的社会统考,我省应响应成立相应机构。对考试命题规范,考场场地及纪律和分数系统进行统一规划。机构人员应采用大学和高中优秀教研团队以及社会办学优秀教师组成的团队。欢迎海外教师及有留学背景的人才加入。尤其应对口语测试进行公正客观评分。这样使得考试的规范性与实用性相结合。此外也更体现出社会招考的公正性,防止新型腐败现象滋生。社会机构参与命题组织考试已有先例。例如美国的ETS考试中心、英国的剑桥语言测试中心、澳大利亚教育国际开发署等。

(5)考试形式应分为“听说读写译”五项。把英语教学和考核由应试向实用转型,彻底摆脱哑巴英语。改革是为了改变目前英语应试化的模式,而不是说英语这门学科落伍。社会上对英语高考制度的不满,主要是针对考试过度纠结于语法、教与学的全是哑巴英语。但错不在英语,而是教学模式与考试方法。对高考英语的改革应向当今正式考试如雅思、托福等语言测试看齐。英语的测试应对“听说读写译”分别进行,加权评分核算成绩。

第4篇:关于医疗改革范文

关键词:医疗体制改革 预算管理 构建 策略

2014年5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文件,对当前形势下推动医疗体制改革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部署,作为医疗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机构预算管理体系改革再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不断推进医疗体制改革,构建医疗机构现代化、体系化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不仅是完善医疗机构经营管理模式的需要,而且是提升医疗机构的综合管理水平、实现医院长期战略发展目标的需要!无论是从医院自身发展的角度来看,还是从节约社会公共资源的角度来讲,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医疗机构的预算管理体系建设,为顺利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实现医疗机构的和谐、长足发展而不断努力!

一、医疗机构预算管理问题概述

所谓医疗机构的预算管理,就是指各医疗机构根据卫生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而编制的医疗机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是对计划年度内医疗机构财务收支规模、结构和资金渠道所做的预测, 是计划年度内医疗机构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在财务收支上的具体反映。通常来讲,医疗机构的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构成。收入预算,既包括了上级或同级政府的财政拨款、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捐助等非经营性收入,又包括了就诊收入、医药收入等经营性收入;支出预算,则包括了医疗机构采购基础设施、医疗用品等方面的支出和医疗机构给相关医职员工发放薪金、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预算管理,是医疗机构进行内部管理的一种重要方法。它对医疗机构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收入和支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规划和预测,从而最大限度的保证了医疗机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稳健运行!然而,传统的预算管理方法,无论是经验总结上,还是在技术操作上都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在医疗体系改革日趋深入的今天,要想真正发挥预算管理在医疗机构和谐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就必须要进一步深化理念,不断推动预算管理工作改革,构建现代化、系统化、专业化和智能化的现代预算管理体系!

二、医疗体制改革框架下构建预算管理体系的相关策略

近年来,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推动下,在全体医疗机构同仁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机构的预算管理体系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但与现代医疗体制的要求仍然相差甚远。在这里,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同时吸收部分医疗机构在推动预算管理体系改革方面所进行的有益探索,对在当前医疗体制改革的框架下如何构建现代化的预算管理体系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包括管理者和直接从业者在内的医疗机构全体成员,要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全面认识并充分理解构建现代预算管理体系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预算管理工作,与医疗机构全体成员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因此需要所有从业人员的共同参与。然而,受长期以来形成的落后管理模式的影响,不少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都不能充分认识到做好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这就给构建现代化的预算管理体系带来了巨大的障碍。为了切实做好预算管理工作,首先就要转变相关人员的思想观念,既要转变管理者和相关会计人员的观念,又要转变医疗机构其他非直接从业人员的观念,通过院长办公会、职能处室会、院周会等多种形式将医疗机构整体预算的理念、实施步骤、考核方法向下传达,使每个部门、每位职工都熟知并参与进来,共同促进工作目标的实现。

其次,要成立专门的预算管理机构,完善现有机构的相关职能,不断推动医疗机构预算管理体系的规范化、系统化和有序化。实践中,不少医疗机构出于节省成本等方面的考虑而忽视了专门的预算管理机构建设,已经成立的预算管理机构也因为缺乏必要的政策、人员、制度和资金的支持而形同虚设,表面上看起来为医疗机构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其实则不然。因此,医疗机构要在医疗体制改革的整体框架之下,结合自身的实际状况,进一步完善其内部的预算管理体系建设,要分步骤、有秩序的把预算管理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考核和监督流程嵌入到预算管理制度当中,确保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建立预算管理专职、专人负责机制,从而实现医疗机构预算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运行。

再次,要积极引进医疗机构预算信息化管理系统,逐步实现预算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智能化、信息化和高端化。21世纪是信息化的时代,越来越多的高新科学技术开始广泛的应用到各项管理工作当中。引进医疗机构预算信息化管理系统,不仅可以实现医疗机构预算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信息化和高端化,确保相关预算数据的准确性,而且还能把相关从业人员从繁重的体力和脑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为医疗机构创造更多的经营效益。因此,要逐步建立计算机统一信息平台,探索用计算机软件固化预算管理制度,尽快完成资金结算与预算指标对接,实现企业对资金活动的有效控制。

参考文献:

[1]邵永涵,卢伟良,樊丽萍.关于医疗机构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经济,2008(1):135-136

第5篇:关于医疗改革范文

[关键词] 医疗改革;医院管理;沟通对话;医患关系

[中图分类号] R197.3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3-7210(2011)07(b)-242-02

The management concept of "communication and dialogue,effective participation" in public hospital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health reform in new period

LI Yuqing, LI Wei, XU Bo

The General Hospital of Beijing Military Command,Beijing 100700,China

[Abstrac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health reform in new period,by analyzing the theory of new public management and communication theory,this paper takes the specific social context in public hospitals into consideration and discusses how to achieve an effective management in hospital.

[Key words] Health reform; Hospital management; Communications and dialogues;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随着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入,给医院管理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医院管理的效果直接影响着医院品牌的树立、效率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患关系等多方面,如何实现医院的有效管理是对医院管理者的考验。新公共管理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兴起于英国、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一种新的理论思潮,也是近年来深刻影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行政管理及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的主导性思想之一[1]。该思潮彻底改变了政府行政架构、管理理念和服务范式,实现了改善公共服务质量的目的,同时也引起了世界范围内医院管理方式的转变。德国著名社会学者哈贝马斯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沟通交往理论,要求社会组织必须上下沟通,建立完善多种沟通渠道,让每个管理事务涉及到的个体有效的参与到管理目标的达成中来,从而实现有效沟通,提高组织效率。笔者结合这两个理论,对公立医院在新时期医疗改革背景下,如何实现有效管理进行探究[2]。

1 公立医院管理中社会公益性和经济效益的结合

沟通交往理论认为,在多元政治和利益分享的现代社会,每一种管理决策在作为一种组织导向,包含着该社会组织的价值判断及资源分配,每一项管理决策的制定和执行都对组织各方面产生影响。社会组织管理决策的制定和执行如何得到切实的保障,有效的达到社会组织的目标是需要审慎思考的。公立医院作为典型的社会组织,肩负着社会公益性和经济效益的双重责任,更要对医院的管理决策进行分析,从而有效的实现管理目标。

公立医院不论从理论逻辑还是从现实需求来看,管理活动的根本和最高价值取向是公共利益。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和根本目标,是一切公立医院的管理行为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与此同时实现经济效益的提高,树立医院的医疗品牌也是医院维持自身运营的必要条件。公立医院社会责任与自身利益两者不是矛盾对立的,而是互为补充的。医院的发展有赖于一定的经济基础,但是社会责任的承担则是由医院特殊性质所决定的,是每一所公立医院必须时刻牢记并积极履行的义务。医院在满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可以更好地实现社会责任,而良好的社会效益又可以带来更高的经济回报,最终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3]。

2 公立医院管理中对医护工作者的有效管理

在现代医院管理中,医院管理的目的不再限于对医院内部的管理控制,还意味着医院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应采取积极的回应姿态,主动了解医护工作者的利益和需要,积极征求医护工作者的意愿,并准备随时对这些要求、意愿进行审视和反思。医院员工对医院的认可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医院管理行为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医院应该积极关注医护工作者的需要,并对此予以积极回应和满足,医院管理必须以保障和促进医护工作者的利益为出发点,这是医院实现良性管理的基本内容,也是医院能够长远发展的基本要求。

建立全程质量控制体系。通过自我控制、科室内监控、科室间交叉控制和院级控制达到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自我控制强调每位医务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医疗制度和操作规范。科室内监控重点是充分发挥科室质控小组的作用,尤其是科室主任和护士长要逐级把关,对环节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纠正,使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科室间交叉控制强调科室间,尤其是临床和医技科室间进行信息的相互反馈,特别是质量缺陷的反馈,使科室间能够相互沟通、相互监督,共同提高[4]。

在现代医院管理中,管理主体首先要把满足医护人员及其他员工的需要作为主体追求,使被管理者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敬业精神,把医院员工情感的培养、归属感的增强及团队精神的发扬作为医院管理的基础。让全体员工自觉地把个人的命运与医院的兴衰、全体同事的命运联系起来,鼓励医院员工在各自的岗位上各尽其力,各负其责,激发医院组织体系中的内在活力,使每一位员工都感到自己对医院来说是重要的,这对于提高医院的竞争力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3 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管理中医患关系的沟通机制

现代的医患关系是一种契约化与市场经济结合的产物,在我国由于医患关系不良而产生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等问题屡见不鲜,如何处理好医患关系,是医院管理中必须面对的问题。哈贝马斯曾提出任何一种社会关系必须能够建立起有效的交往才能保证社会关系有秩序的完善和发展。由此,医患关系的解决必须协调医患双方、加强沟通、理性对话,使医护工作者和患者都能够参与到对病情的研究和医疗中来。在治疗中,及时沟通,由于病情的瞬息万变,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进行对话,不要错失最佳的治疗时机。

医疗纠纷经常由于医疗费用而产生,由于我国医院管理制度的不规范,个别医生不遵守职业道德,为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必须做到医疗费用公开透明,可查可核对。医院管理者应该及时与患者及其主治医生进行沟通,争取每天的用药都能为患者病情着想,而且要做到可监督。医生要及时与患者沟通,把所开药物的作用和功效及时与患者解释清楚,必须询问患者是否有过敏的药物和曾经治疗中是否有耐药性等问题,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及医疗费用的浪费[5]。这就要求医生理性的、有社会责任感的去对待患者,把患者的病情放在心上,而不是单纯的计较利益得失。患者及家属也要做到理性的监督自己所接受的医疗服务、治疗费用等,对个别医院存在的多开药、乱开药、收红包等行为及时与医院领导反映。医院管理者必须及时与患者进行联系,使其能够依照医院章程和程序办事,比如设立意见箱、开设院长热线、邮件投诉等渠道,使患者及其家属能及时反映问题。

良好的医患沟通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医学目的,有利于保证准确无误的医学诊断,有助于顺利开展临床治疗,还可以有效地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因此,作为医患双方中强势主动的一方,医生、护士应乐于、善于与患者进行沟通,要让“尊重患者,方便患者,服务患者”的人文精神充分体现在医疗服务的全过程中。

4 沟通对话,有效参与

社会公益性是医院管理的特质,医院管理的价值核心是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产品,医院管理的职责不仅仅是对医院医疗服务的控制,更是社会协调,实现社会公益性和经济效益的结合。医院管理者的责任在于在医院组织中建立秩序和良性的价值规范,使医护工作者和患者都能够重塑和反思医疗服务,理性的参与到医疗过程中来。医院管理的进程与其说是医院解决组织问题,改善医疗服务的实践行动过程,不如确切的说是医院管理者不断探索医院医疗资源的有效配置,承担社会责任的心灵旅程。

医院管理的责任不仅是教给医护工作者行为的准绳,也不只是完善医疗服务从而获得经济效益,而是促使医院的医护工作者自己去发现如何有效的加强沟通,主动承担医务工作者的责任和遵守职业道德,切实地把自己融入到医疗服务中来,在这个过程中增强对医院的认可度和对患者的负责态度,而且要通过与患者的及时沟通、有效对话,使患者能够对自己的病情和医疗费用清楚的了解,对医护工作者信任,从而提高医院的品牌效应。

[参考文献]

[1]王定云,王世雄.西方国家新公共管理理论综述与实务分析[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8:1-2.

[2]邱伟,张国力.浅析医院管理中的执行力与人性化[J].中国医院管理,2009,29(7):77.

[3]复旦大学经济学院课题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的国际经验[J].中国卫生,2008,13(3):69-71.

[4]曹荣桂,朱士俊.医院管理学质量管理分册[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36-37.

第6篇:关于医疗改革范文

《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深化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二届二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深化改革方案

一、深圳市医疗保险事业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1992年5月,我市颁布了《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和《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对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进行了改革,实行医疗保险制度,保障了职工的基本权益,统一了医疗政策,减轻了企业负担,提高了社会化管理程度。但是,现行医疗保险的模式还不适应医疗保险事业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第一,现行医疗保险制度偏重于医疗保险的社会共济作用,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困难,医疗卫生资源不合理分配和浪费现象比较严重。第二,医疗保险层次单一,企业经济负担仍然过重,不愿参加医疗保险,职工参保面偏低。第三,由于现行医疗保险模式的制约,保险机构、医疗单位和患者之间矛盾较大,影响了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险制度。

二、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劳动用工制度的实际情况,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在切实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前提下,遏制医疗卫生资源的浪费,努力减轻企业和职工的负担,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改革的基本原则

1.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医疗需求

根据我市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医疗保险只能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医疗需求,在现阶段不可能实行过高的医疗保健待遇。

2.实行多层次的医疗保险方式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建立住院医疗保险、综合医疗保险、特殊医疗保险三种方式,实行不同的医疗保障,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

3.医疗保险费用由国家、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三方共同负担

根据国务院有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精神,职工的医疗费用不能再由国家和用人单位包揽,应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合理负担。

4.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医疗保险的公平表现在参保人病有所医,特别是大病能得到切实的医疗保障。其效率表现在,综合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缴费多者,进入个人帐户的金额就多;医疗费用支付少者,其个人帐户积累额就多。有利于促职工如实缴费,合理支付。

5.遏制医疗卫生资源的浪费,减轻企业和职工的负担

筹集医疗保险基金时应当以支定收,制定医疗保险待遇和偿付标准时应当量入为出,力求收支平衡,略有储备。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制约机制,严格基金管理,有效防止浪费,减少支出,切实减轻国家、企业和职工的负担。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多层次的医疗保险方式,满足不同的医疗需求。

1.住院医疗保险

参保人按照规定缴费,其住院基本医疗费用主要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医疗保险实行基金统筹,不建立个人帐户。

2.综合医疗保险

参保人按照规定缴费,其住院基本医疗费用主要由医疗保险共济基金支付,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支付。

综合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3.特殊医疗保险

参保人为离休人员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个人不缴费,就医时不自付,缴费渠道与医疗待遇按原政策不变。

(二)按照职工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方式的医疗保险范围。

1.凡具有深圳户籍(含蓝印户口,下同)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应当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2.劳务工应当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3.凡具有深圳户籍的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应当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三)确定合理的缴费比例,在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前提下,减轻企业负担。

1.在职职工的综合医疗保险费按其月工资总额的9%缴交,其中单位缴交7%,个人缴交2%;

按照国家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在增加工资的基础上建立个人缴费制度”的精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1993年10月调整工资以前的工资部分,不实行个人缴费,全部由单位负担。调整工资以后的增资部分,按上述比例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交。

职工月缴费工资不低于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高于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按其月离退休金的12%,由单位或养老保险共济基金缴交,个人不负担;

3.劳务工的住院医疗保险费由单位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缴交,个人不负担;

4.失业职工的住院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机构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缴交,个人不负担。

医疗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机构统一收缴和管理。公务员和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参保人的医疗保险费由市财政局建立专门的医疗保险基金帐户,单独核算,专项管理。

(四)综合医疗保险实行社会共济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

1.建立综合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职工个人缴交的综合医疗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

用人单位缴交的综合医疗保险费,在缴费中提取2%的管理费和4%的风险储备金之后,45周岁以上的职工,60%记入个人帐户,40%进入共济基金;44周岁以下的职工,50%记入个人帐户,50%进入共济基金。

2.提供个人帐户启动资金

45周岁以上的职工开始建立个人帐户时,由其缴费单位按其上年工资总额的5%一次性提供启动资金,记入个人帐户;退休人员开始建立个人帐户时,由其缴费单位按其上年退休金的10%一次性提供启动资金,记入个人帐户。

(五)确定合理的医疗保险待遇,有效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抑制医疗卫生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分配。

1.基本医疗费用

(1)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劳务工和有深圳户籍的失业人员,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由共济基金支付90%,个人现金支付10%。门诊基本医疗费用自理(失业人员个人帐户有余额的,可用于支付门诊基本医疗费用)。

(2)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由共济基金支付90%,个人现金支付10%。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支付。

(3)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退休职工,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由共济基金支付95%,个人现金支付5%。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支付。

(4)个人帐户用完后,超额部分在上年市职工平均工资10%以内的,全部由个人自理。超过上年市职工平均工资10%以上的部分,根据就诊的医院级别确定报销比例:三级(市级)医院,共济基金支付65%,个人自付35%;二级(区级)医院,共济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一级(街道、镇级)医院,共济基金支付75%,个人自付25%。

(5)参保人因自付医疗费用数额较大,造成生活困难者,可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补助。

2.特殊检查和非基本医疗费用

(1)经批准的特殊检查费用,由共济基金支付80%;个人现金自付20%。

(2)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他特殊医疗费用由个人现金自付。

(3)市一、二、三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险中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部分,按有关规定办理,由原缴费渠道支付。

(六)参保职工调动、死亡时个人帐户资金处理办法。

1.参保人离开本市,其个人帐户余额,转入其迁入地医疗保险机构,当地无相应机构的发给本人。到境外定居者,其个人帐户余额发给本人。

2.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帐户余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无继承人的,转入基本医疗保险共济基金。

(七)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加强对医疗的监督管理。

1.完善“平均费用标准”结算办法,保证医院和参保人的权益,要根治“分解处方”和要病人多次挂号、多次办理入出院手续等侵害参保人权益的现象。同时,定点医院和参保人必须严格遵守医疗保险合同规定,市社保局和卫生局要加强对医疗服务监督和检查。

2.社会保险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选择约定医疗单位和约定药店,签定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社会保险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对约定医疗单位和药店进行监督。对严格执行合同者,依照合同规定给予奖励;对违反合同的,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约定医疗单位和药店的管理,会同卫生部门,每年对医院执行医疗保险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评审。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医务人员,有权取消其医疗保险处方权,并给予处分;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医疗单位,有权取消其医疗保险约定项目,直至取消其医疗保险约定单位资格。

4.约定医疗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将医疗保险基本药品药房和自费药品药房分开。

四、改革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

(一)组织实施

由市社保局根据本方案拟定实施细则和有关的工作规章、工作程序,并组织实施,具体步骤为:

1.搞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有效的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实行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和内容,使社会各界人士都明确并自觉维护、认真贯彻执行新制度。

2.抓紧电脑联网和各项准备工作,提高办事效率。要充分体现实行新制度的优越性,保证这项改革的顺利实施。

3.实行新旧制度的顺利衔接。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保证新旧制度的顺利过渡,防止实行新制度前突击开药等各种不良现象发生。

4.积极有效地组织投保,提高参保率。

(二)配套措施

1.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保证医疗保险改革的顺利进行。工商、劳动部门要通过办理工商年检、企业登记、劳动用工、调工手续,积极协助、配合社保局的工作,促进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

第7篇:关于医疗改革范文

自从7月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向社会公布医疗改革报告摘要之后,关于医疗改革基本不成功是否由市场化导致的争论已经持续了一个多月。近日,卫生部官员表示,一份医疗改革新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等待批复。从有关人士透露的情况来看,新方案将坚持医疗服务以政府主导的公益性质不变,不会照搬某一国家的医疗体制模式。在转变政府职能、实行管办分离的同时,作为对公益性的补充,会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办医院。

一个月的时间里,从批评医改市场化,到冷静客观地分析市场化利弊、探讨新型医改之路,可以说,社会各界对中国医疗改革的现状和未来发展已经有了较为统一的看法。

公共卫生医疗体制改革走过的20年,也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深刻变化的20年。医改报告得出“医疗改革基本不成功”的结论,恰恰也应该放到改革巨变的这一大背景下去看。从1985年开始至今,医疗改革一直是在缺乏明确的改革目标之下进行的。改革伊始,无论是政府主管部门还是医疗体制内的各方人士,都是抱着“先改改看”的心态。财政投入上的捉襟见肘和摸着石头过河的思路,主导了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的医疗改革进程。政策上的放权和实际操作中的财务包干促成了当时医疗体制的两大特征,并为日后的医疗公益性下降和以药养医的医疗经营模式埋下了伏笔。

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城镇居民的医疗费用由企业负担形式逐步转变为社会保障形式。这期间产生了不少下岗职工、低收入人群和城市流动人员失去医疗保障的情况。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结构的巨大改变,农村医疗服务体系亦日趋瓦解。与之对应的是医疗主管部门在公共医疗服务领域的责任缺失和日益商业化、营利化的医疗市场。这一持续至今的过程导致了医改报告中指出的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过重,政府投入不足和公共医疗服务公益性缺失等不良现象。

回顾医疗体制改革的历史,我们发现,所谓的医改市场化之过,确切地说应该是缺乏有效管理的市场化之过。由于相关部门一直缺乏对医疗体制改革目标的明确规划,导致了原本因投入不足而采取的医疗机构完全市场化生存模式变为常态。因此,有不少人把穷人看不起病归结为市场失灵。但我们认为,在这样的改革过程中,市场失灵应该视为是监管失灵的外化表现。

然而,不成功的医疗改革并非一无是处。在城镇中成功地建立起统筹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在农村中试行合作医疗模式,都是过去20年医疗改革的成功之处。即便是在遭到批评最多的医疗机构民营化方面,多方资本的进入对缓解政府财政投入压力、提高医疗设备水平和服务质量,也起到了相当明显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仔细辨析失败原因的细节,笼统地否定一切并不可取。

过去20年医疗改革的致命伤,一是医疗保险的覆盖率过低、强制性不够、预防功能不强,二是医疗服务价格混乱导致医疗费用持续攀升,三是政府投入比例过低,对医疗市场管理力度较弱。而这三点都与相关部门责任的缺失有关。最近爆出的山东菏泽医改出现的问题,便是如此。如果对比江苏宿迁的同类改革就会发现,菏泽的问题正是因为医疗机构改革过程中政府缺乏相应的监管控制造成的,而宿迁的改革,虽然激烈程度上开一时先河,但改革的每一个步骤都有当地卫生管理部门的责任介入。可以说,正是在政府责任这一点上,决定了改革的成败。

我们欣喜地看到,经过社会各界一个多月的广泛讨论,卫生主管部门已经逐步认清了医疗改革失败的症结所在,没有盲目地否定市场化的成果和优势,也没有逃避过去政府责任介入不足的问题。在明确了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第一的目标之下,推行覆盖面广泛的公共医疗改革措施,引入市场化方式、提供差别化的医疗服务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我们期待着不久之后出台的医疗改革新方案,能够成为建设现代化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强有力的奠基石。―――第一财经日报

开展“专项行动”,商务部整治不规范促销行为

商务部将与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部门建立全国打击不规范促销专项行动部际协调小组,组织开展“整治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专项行动”,计划10月底以前制定并实施《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此次专项行动中整治的不规范促销行为有四种:在促销活动中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零售商与其进行交易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在促销活动中使用含糊的、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或以虚假的“清仓”“换季”“拆迁”“歇业”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在促销活动中销售假冒商品、不合格商品以及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促销行为;商家在促销活动中偷税逃税等行为。

中国零售行业近来出现了一些新的促销形式,这些形式促进了商品流通。但现阶段商业零售企业的促销活动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进行有奖销售;在促销时采取谎称降价、虚构原价等标价方式及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对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作出诸多限制;开展促销活动缺乏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等。这些不规范的促销活动损害了零售企业自身形象,引发了恶性竞争,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甚至还影响了社会稳定。

―――《中华工商时报》

印度竞争力赶超中国 警示中国必须采取更新战略

世界经济论坛的《2005~2006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中国与印度的差距比往年更加缩小。中国和印度分别排在第49位与第50位,中国下降了3个位次,印度则上升5位。另外,印度国大党政府9月26日公布的“印度制造业国家战略”报告称,印度的法律对于工人实在是太“溺爱”了,“要想和中国竞争全球制造业中心的地位,就必须让企业更容易开除员工,减少无意义的检查,改善基础设施,并全面改革进口关税体系。”

印度竞争力超过中国是一个重要信号,它向我们发出警示:中国必须采取更新更有效的竞争战略,否则就会落后。要做到这一点,必须首先搞清楚一个问题:印度的长处是什么?哪些地方值得我们学习?在这一点上,我们以往谈到的大都过于表面和具体,藏在背后的抽象理念―――公平至上,却没有得到应有重视。

第8篇:关于医疗改革范文

关键词:医疗保险 改革 新医疗制度

一、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

1.公费医疗改革。公费医疗改革始于1984年卫生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的通知》。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将原来完全由国家财政承担医疗费用改为以国家财政为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分担医疗费用。在具体操作上各地形式不一,实践表明比较好的做法是,患者负担一定比例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年负担的比例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或者患者本人1个月的工资额,超支部分由单位负担。但是,这种做法一方面没有全面推开,许多地方仍在沿用实报实销的制度;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由于政府拨款不足而使公费医疗出现赤字时,还需自己筹措资金予以弥补,但是这种责任分担是极其有限的,它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财政预算拨款是公费医疗唯一的筹资渠道的特征。此外,公费医疗的管理制度和经费管理办法也相应进行了改革。公费医疗管理制度改革主要是对公费医疗享受范围、经费开支、机构职责、监督检查等作了明确规定。公费医疗经费管理改革主要是将原来由公费医疗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经费改为多种管理形式并存,从全国来看,多数选择由医院管理的办法。

2.劳保医疗改革。劳保医疗改革始于1990年11月劳动部召开的全国部分省市劳保医疗制度改革会议。会议确定的改革方向是:实行国家、集体和个人合理负担,逐步建立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险制度。大病统筹虽然只在企业进行,没有涉及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但是它为我国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积累了经验。

3.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1994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劳动部、卫生部印发了《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试点意见》,并在九江和镇江进行试点,之后不断扩大试点城市,到1998年已有50多个城市进行了医疗改革试点。在多年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1998年12月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决定”将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定为建立“低水平、广覆盖、共同负担、统帐结合、多层次”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决定颁布之后,全国范围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入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二、新医疗保险制度中现实存在的问题

1.会带来医疗风险

新制度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并不是覆盖所有的医疗费用,所以,享受了几十年免费医疗的老百姓明显地流露出对过去医疗制度的留恋。以个人账户为例。规定要求个人交纳月平均收入的2%,单位总共承担垫,其中的30%以内划入个人账产,也就是总数的1.8%,折算一下是个人月收入的38%以内。北京市员工平均年收入是一万多元。因此中等水平的职工个人账户只有不到300元。这就是他一年的门诊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还好,可是,要是得一场大病个人帐户的资金就很捉襟见肘了。

另外,新制度中没有把小孩包括进去,而以往的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孩子的医药费用基本是父母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的。

新医疗制度对预防问题准备也是不足的。以前的医疗重视预防,单位有定期的体验,有固定的医务室、还有儿童防疫站。这些在新医疗保险中属于门诊的范畴。也就是说要从个人账户中花钱。这样很可能导致:本来应该看的病没看,本来是小病结果耽搁成大病。

2.医院可能拖医保改革的后腿

医疗保险改革是所有社会保障项目中最复杂的,它牵涉到社会保险机构、医院、个人、企业和医疗行业。错综复杂的关系再加上过去医院医药不分,就变得更复杂。医疗保险改革难,不是难在本身,而是难在医保之外。医院体制的改革和医药体制的改革很可能会拉医疗保险改革的后腿。

医疗资源结构不合理是另一个突出问题。抛开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别,就城市医院的结构来说,就相当不科学。90%的人生的是一股的小病,没必要去综合性的大医院看。而现在恰恰是大医院过多,服务于社区的小医院少。大医院多,建设成本高,收回成本的愿望就更强烈。没有发达的社区医院医疗网络,个人疾病医疗的代价更高,医疗保险的代价也会更高。

3.新制度规定中本身的漏洞

依据新的医保制度,当事人只要付相当少的一部分费用,便可在不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内随意使用医药费。一些医院和医生为了将更多的医保资金划进自己医院的账户上,也不限制开出药品的数量和金额。这样,持卡人就有可能与医院或某些医生联手将国家医保资金骗入私囊或小团体的账户中。

我国现在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处于道德失范的混乱阶段,新规矩和老规矩并存,原有的社会道德规范和道德底线受到侵蚀和破坏在所难免。

三、针对问题初步探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方案

1.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提高使用效率。要对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实施真正的竞争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对高档医疗设备,国家应该统一配置和管理。而针对大型医院相对过剩社区医疗服务相对不足的情况,应该倒入真正的竞争机制,按照市场法则优胜劣汰,政府则不宜保护过度!

2.要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减少患者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和负担。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化进程:在中心城市建立数据库,通过网络扫描等方式对各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进行监控和预测: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建立医药价格数据库,瞬时向所有计算机联网的医疗单位发送价格信息,并公布国家收费标准。这对于降低医保费用无疑是大有好处的!

3.还应探索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妥善解决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积极探索社会医疗救助途径和办法,妥善解决特困人群有关医疗问题。医疗保险制度应该是多层次的医疗保障系统。除了政府保障的基本医疗水平之外,还应该有补充医疗保险,商业性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系统。儿童、失业者、社会贫穷阶层应该被纳入医疗救助系统。

参考文献:

[1]陈佳贵.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1997-200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77.

[2]宋晓梧.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111.

[3]陈佳贵.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1997-200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101.

第9篇:关于医疗改革范文

论文关键词:全民医疗保障,医疗改革,城乡一体化

 

一、珠海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发展历程

城乡一体化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是指在将城市和农村作为统一的整体进行制度设计安排,通过提供保险、救助等形式向全体公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一项医疗保障制度。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我国现行医疗保障制度也呈现出二元化、碎片化的特征,在城市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农村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再加上不完善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基本上实现了“全民享有医保”这个基本目标,但二元医疗保障体制的弊端已成为制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瓶颈,构建城乡一体化全民医疗保障制度,

实现全体居民公平、有效的享受医疗保障已成为了当务之急。

珠海由于改革开放,已由一座海滨小县城发展为如今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珠海在改革发展过中没有像深圳一样大量引进外来人口医疗改革,再加上珠海政府对珠海的城市形象定位,珠海一直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及较少的人口总量。珠海没有体制包袱、人口少、经济发展相对均衡,被选为医疗体制改革的试点城市之一。珠海于1998年启动医疗保险改革,经历十几年的发展,珠海医改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观其发展历史,我们可以将其概述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初步建立了职工医疗保险制度

1998年,珠海作为医疗改革试点城市为响应国家号召,实施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定了医疗保险缴费由国家、单位及职工个人三方共同承担,以及基本医疗费由个人、社保医疗统筹基金共同分担的新型医疗保险方式。2000年,珠海作为贯彻医改试点城市,率先把外来工大病统筹纳入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制定了外来工大病医疗保险办法。同时还把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及下岗特困工也纳入了医疗范畴。

(二)第二阶段:建立了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2003年,珠海正式启动了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截止到2007年全市新农合参保率为93%,形成了严密的农村医疗保障网,让广大的农民享受到医疗保障的福利核心期刊。该制度在2008年随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出台而被正式废除。

(三)第三阶段:建立城乡一体化全民医疗保障制度

2006年,珠海率先出台了未成年医疗保险办法,打破户籍限制,外来人口的子女与本市未成年享有同等医疗待遇。

2007年12月推出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来工大病医疗保险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范畴,以家庭为单位缴费和政府补贴的方式建立医保统筹基金,对住院医疗以及部分门诊病种(目前为32种)进行医疗保障。基金的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医疗改革,其中参保人缴费250元,财政补贴150元。参保人住院核准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1]根据持续缴费时间确定的参保人医保待遇限额。

2007年12月5日珠海市政府又《关于建立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推进健康城市工程的实施意见》,正式启动城乡一体化全民医疗保障制度。而后相继颁布了《珠海市推行“小病治疗免费”实施试点方案》、《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珠海市实施城乡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等三个配套文件。标志着珠海进入了“大病统筹救助,中病医疗保险,小病治疗免费”的城乡一体化全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新时期。

二、珠海市城乡一体化全民医疗保障的现状

(一) 珠海市医疗保障概述

珠海市人口(包括外来人口)总计145万,其中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已达120万人,其中基本职工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均达95%以上。全民医保目标在珠海得到了实现。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推行“大病统筹救助、中病进入保险、小病治疗免费”的全民医保的三角架构模式,涵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基本医疗救助制度。目前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还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与未成年设立了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制度。此外还推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更多的困难群体。形成了“四基本一救助”模式。

1、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四基本”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缴费及待遇标准如下列表所示:

表1:珠海市各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险种

缴费方式

缴费比例

备注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按月(每人)

按缴费基数:

单位6%,个人2%

参加门诊统筹:

统筹基金50元+个人账户50元

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

按月(每人)

按缴费基数:

单位2%,个人不缴费

参加门诊统筹:

统筹基金安排100元,个人不缴费

城乡居民医疗

按年(以家庭为单位)

一般居民:参保人每人每年250元,政府补贴150元

参加门诊统筹:

统筹基金50元+财政补贴25元+个人缴费25元

“特殊人群”:参保人每人每年25元,政府补贴375元

参加门诊统筹:

个人不缴费,由财政补贴

未成年人医疗保险

按年(每人)

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60元

参加门诊统筹:

统筹基金50元+财政补贴25元+个人缴费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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