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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实习单位意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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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实习单位意见

第1篇:大学实习单位意见范文

安徽工商行政管理学校_学习中心   填表时间2018年9月 29日

姓  名

XXX

学  号

W16203821113005

专  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实习实践单位

马鞍山市XXX中学

实习实践时间

2018年9月1日-9月30日

实习实践内容:

    协助初一年级数学老师上课,为老师制作课件、微课,并且执教每周一节数学兴趣课。

个人小结(包括参加的实习实践任务完成情况,组织纪律、工作态度、实际技能的掌握及收获体会等):

   遵守实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协助任教老师制作课件、微课并实践备课、上课,任教的初一年级一班数学成绩在期末考试中有了显著的进步。通过实习实践,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教学中,感觉微课教学较以往枯燥的板书教学更生动、更灵活。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有了提高,对于知识点的学习领会较以往更加深入、更加轻松。

实习实践单位评语及成绩鉴定:

 

 

实习实践成绩:     负责人签名:      (单位签章) 2018 年  9  月  30  日                                                    

实习实践成绩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级。                                                     

学习中心、函授站(点)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意见:

 

单位盖章:

第2篇:大学实习单位意见范文

临近结业的学生常被媒体冠以“准毕业生”的称谓,但至今未有一个明确的概念。笔者认为,准毕业生是指基本完成学校或训练班的学习任务,并已经达到规定要求,但还未获得学校或者训练班关于许可结束学业证明的学生。本文所探讨的准毕业生仅着眼于已基本完成大学的学习任务,并达到规定要求,但还未获得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的大四学生。

本文中“准毕业生”所具有的特征有:第一,必须是已基本完成大学的学习任务,并达到规定要求,具体体现为已修学分达到学校的毕业标准;第二,必须是还未获得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的大四学生,若已经取得了毕业证书,原则上也就不存在《劳动法》保护不能的情况。

二、准毕业生的劳动者主体资格确认问题

(一)劳动者的概念

不同的学科或领域对于劳动者范畴的界定都有各自的着重点。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主要从劳动关系入手,是指用人单位的相对方,与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关系的主体。根据我国《劳动法》可以将其定义为:依照法律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服从其管理并获取相应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二)准毕业生是否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1.劳动权利能力

劳动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资格,是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前提。《宪法》第42 条第1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该条款以根本大法形式确认了公民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准毕业生作为公民理所当然具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具有劳动的权利不等同于具有劳动法上的劳动权利能力。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第12 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正是援引该条款作为准毕业生不具有劳动者资格的理由而拒绝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笔者认为该条款并不能够当然推定准毕业生不适用劳动法。《意见》第4 条规定:“公务员和比照施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显然准毕业生并未被列入排除适用的对象。即使对《意见》第12 条作文义解释,该条款所针对的也是在校生不以就业为目的,通过劳动以获得报酬补贴学费、生活费的情形。实践中,准毕业生以明确的就业意思表示与用人单位洽谈,以期能够与其建立劳动关系,通过劳动获取劳动报酬,明显已不属于勤工俭学的范畴,不能因此规定而否定准毕业生的劳动权利能力。

2.劳动行为能力

劳动行为能力是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的能力。判断一个自然人是否具有劳动行为能力主要从年龄、健康和智力、行为自由等方面来认定。

(1)年龄标准。结合《劳动法》第15 条,除少数少年班的学生有例外情况外,准毕业生均能达到这一标准。

(2)健康和智力标准。根据民法通则对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可以认定准毕业生原则上当然符合健康和智力标准,除外情况:不能完全辨认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未满16 周岁的人、已满16 周岁未满18 周岁且并不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3)行为自由。有学者认为大学生仍需服从学校的教学安排和管理,行为自由受到限制,因此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笔者认为只有在教育管理部门及高校本身为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督促学生完成学业,明确禁止大学生在学习之余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大学生才不得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准毕业生作为即将面向人才市场的求职者,其求职行为是受到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的鼓励和支持的,可以认为其具有事实上的行为自由,而不应拘泥于形式。

三、准毕业生兼职与就业、实习的区别

准毕业生对毕业有期待权,但毕业的最终实现建立在专业实习和论文答辩的基础上,因此准毕业生参加实习是不可避免的,期间还会存在其与兼职的重叠现象。虽然目前法律并未明确大学生就业这一问题,但仍有必要区分就业与实习、兼职的区别。

(一)劳动法上的就业认定问题

劳动法上的就业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公民,参加社会劳动,从而获得劳动报酬的职业。从劳动法关于劳动关系的界定来看,形成劳动关系必须满足四个要件:1.合法性,即主体必须合法,包括用人单位具有合法的招用劳动者的资格和劳动者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当然客体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2.从属性,或称依附性,即劳动者被视为用人单位的组成成员,且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全面管理、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3.有偿性,即劳动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相应的用人单位负有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4.职

业性,即这种劳动为职业性劳动,从而劳动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技能,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还要求经过特殊的培训才能胜任该职业。除此之外,相比雇佣关系和劳务关系,劳动关系通常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征。

(二)兼职与就业、实习的区别

实习与兼职的目的性不同。对于准毕业生参加岗前实习,无论是自行“打工”还是学校推荐实习,都是为了更好地掌握专业技能,累积实践经验,解决正式入岗后的磨合期,而非从实习期开始就正式到单位工作,遵守其规章制度,获取相应劳动报酬。实习的无报酬性也是其与兼职的相异之处,即使实习结束后用人单位给予实习生一定的金钱,也不属于劳动报酬,兼职则一定会有与其劳动相应的劳动报酬。

在区分兼职与就业的区别时笔者认为应因情况而异。对于准毕业生兼职,无论是规范就业还是非规范就业,可以确定兼职具有合法性、有偿性这两个特征,但依附性和职业性的认定则不确定。如果准毕业生在事实上必须接受单位的管理、服从其规章制度,同时由于其具备职业技能而受雇于用人单位,应视为与用人单位已建立劳动关系。对此,用人单位不应以准毕业生的特殊身分而损害其劳动权益。若司法漠视甚至放纵用人单位的这种观点,将会造成企业利用法律漏洞,恶意低价利用准毕业生的后果。

转贴于 四、我国现行立法规定的不足及完善准毕业生劳动权益保护制度的对策

(一)《意见》第12 条关于“勤工俭学”的规定及其不足

劳动部门《意见》第12 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该规定显然不能保护准毕业生的兼职行为。

1.时代适应性的瑕疵

《意见》制定于1995 年,时至今日已经13 年了。当时还未实行高校扩招,劳动力市场基本上达到供需平衡,大学毕业生在一般情况下也能通过毕业分配找到工作,因此当时大多数准毕业生通过“勤工”补贴自己的学费、生活费,而非以就业为目的从事该职业,其兼职行为应当定性为勤工俭学。但在1996 年《国家不包分配大专以上毕业生择业暂行办法》通知中基本上使包分配政策成为历史,大学生正面临惨烈的人才大战。特别是近年来,准毕业生不会等到毕业证书颁发时才去人才市场应聘,而是趁大四空闲时便外出找工作,为就业做准备。

笔者认为,在当前经济高度发展、竞争日益激烈的局势下,若仍视这种兼职或“就业”为勤工俭学行为,则难免有违社会的发展趋势。

2.规范对象范围的瑕疵

从《意见》第12 条可以看到该条规定笼统地将在校生作为调整的对象,存在一定的模糊性。笔者认为符合年龄条件的在校生大致可以分为在校的高中生、仍接受管理的大学一二三年级学生和准毕业生这三类,应当对这三类在校生进行分类规定。

3.规定本身文义性的瑕疵

规定很容易被用人单位误解为在校生兼职不成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也即不受《劳动法》保护,毫无例外其想法也同样适用于准毕业生。这完全造成了对准毕业生兼职性质的扭曲,如果对某些应当认为是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也仍然适用该条款,显然有失公正。

(二)《劳动法》第68 条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及其不足

2008 年1 月1 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三节对非全日制用工作出了规定。该法第68 条还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笔者认为该条规定虽然看似对于兼职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是仍然存在调整范围的固定性和内容抽象性等瑕疵。当下,大学生兼职的形式多样,仅凭法律规定的这一抽象概念并不能涵盖其范围。因此准毕业生的兼职业同样很容易地被企业有目的地规避,从而使《劳动合同法》得不到适用,用人单位还视可以肆无忌惮地我行我素。

(三)完善准毕业生劳动权益保护制度的对策

一方面,准毕业生作为一个庞大的人才群体,其劳动权益的保护是国家必须关注的,因为这不仅关乎社会现状的稳定性,更关乎社会发展的长远性。国家的行政部门作为管理者必须对这种现象进行适当的干预,从而规范劳动力市场的稳定性和公平性。另一方面,尽管现实社会存在着大量准毕业生劳动权益保护不能的情形,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劳动法》中规范“准毕业生”这一特殊群体仍然存在不可行性,立法者不可能为了某一特殊群体而去改变立法,因为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应当具有稳定性,而不能朝令夕改。笔者认为应当要求两方主体,即劳动部门等相关行政部门和高校对该问题实施相应的保护措施。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台行政意见,规制准毕业生的兼职行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为管理劳动和就业的机构,应当履行国家和人民赋予其的职责,保障弱势群体的劳动权益,规制用人单位的各种行为。因此,劳动部门可以先出台关于调整准毕业生兼职行为的暂行条例或意见,或者将对准毕业生的法律保护措施单列于暂行条例中,或者将准毕业生以就业为目的的兼职行为所形成的关系作为劳动法所调整的对象。

2.教育部门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实践方法

实践中大部分准毕业生都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找工作,当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后,该就业协议即生效。但是该就业协议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它只是劳动合同签订前的一个当事人之间关于就业的协议,不受劳动法的保护,一旦出现纠纷仅能依照《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作为法律依据。因此,教育部门应当在《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备注条款里尽可能周全的保护准毕业生的劳动权益,如约定工资待遇、保险事项等,这种预先设定可以为准毕业生提供更好的保护平台。同时学校作为一个可以与用人单位相抗衡的主体,也应当义不容辞地以协议第三方的身份来保护准毕业生的权益。

3.大学生职业者协会的纵深发展

大学生职业者协会的兴起为准毕业生的就业提供了更多的建议和意见。但是目前各大高校的职协规模并不大,而且内部机构的设置也并不完善,其主要功能在于为准毕业生提供人才市场的求职信息,只是充当用人单位与求职者的中介者,起到沟通作用。笔者认为应当从多方面深入发展大学生职业协会的功能,不仅是中介功能,还有服务功能。例如,通过与劳动法专家或者学者、律师等签订共建意向书,为准毕业生提供法律咨询和纠纷咨询等。

准毕业生兼职已经成为现实社会中比较普遍的现象,若不对该现象加以规制则很可能导致用人单位恶意利用立法漏洞,廉价利用准毕业生的劳动力,同时还不给予必要的劳动保障和劳动条件。因此,对于准毕业生的兼职行为进行规范是必要的,也是刻不容缓的。特别是在人才市场供求失衡的现实背景下,规制用人单位有违公序良俗的行为、保护准毕业生兼职的合法权益是社会各方应当予以关注的重点。

参考文献

[1]王昌硕主编.劳动法学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1 年版.

[2]房绍坤,郭明瑞.劳动法案例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年版.

第3篇:大学实习单位意见范文

实 习 证 明

兹有 ___________ 学校 ________ 同学于________ 年__月__日至 年__月__ 日

在 __________ 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实习(/或者__________ 公司__________部门实习)。

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有效地帮助了_________作了_____________。 (/可选)

特此证明。

_________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或者________公司)(盖章)

日期

实 习 证 明

兹有________ 学校__________学院______专业_________ 同学于 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 ______月 日在 实习。

该同学的实习职位是 _____________。

该学生在实习期间工作认真,脚踏实地,虚心请教并且努力掌握工作技能,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善解人意,积极配合领导及同事的工作,虚心听取他人意见。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能够加时加班完成任务。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本公司将要求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时间,服从实习安排,完成实习任务,尊敬实习单位人员,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合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特此证明。

证明人: _________(实习单位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习证明表

姓   名

 

性  别

 

学  号

 

学   院

 

专业名称

 

实习单位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评价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4篇:大学实习单位意见范文

兹有***大学学校****学院****专业**同学于20xx年x月日至20xx年x月x日在***公司实习。该同学的实习职位是人力资源实习生。该学生在实习期间工作认真,脚踏实地,虚心请教并且努力掌握工作技能,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善解人意,积极配合领导及同事的工作,虚心听取他人意见。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能够加时加班完成任务。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本公司将要求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时间,服从实习安排,完成实习任务,尊敬实习单位人员,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

在实习结束后,本公司将填写实习证明以评价该学生在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供学校参考。

证明人:_________(实习单位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学生实习证明格式二

兹有_________学校_________专业_________同学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实习该同学的实习职位是_________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善于思考,并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取。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完成任务。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时间,服从实习安排,完成实习任务。尊敬实习单位人员。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特此证明。

_________(实习单位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大学生实习证明格式三

兹证明___________(性别: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我单位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岗位实习。

现已通过实习。特此证明!

此致

敬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单位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大学生实习证明格式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学:

贵校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公司____________部门实习工作,各方面表现优秀。

特此证明!

第5篇:大学实习单位意见范文

关键词: 管理类毕业生 实习 就业

毕业实习是本科教育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的过渡性阶段。当今人才市场上许多用人单位都倾向于“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人才,而毕业实习则能让学生在现实的工作环境中学习和体会课本理论知识的实际运用,增加实际工作经验,为毕业后的顺利就业增加筹码。在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的情况下,加强实习教学,提高人才质量已成为深化教育改革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管理类本科生毕业实习与就业现状

(一)毕业实习概况

温州医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创办于2001年,开设了以管理学、基础医学概论、公共关系学等为代表的主干课程,主要培养从事医疗卫生事业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至今已有4届毕业生。作为以医学学科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医学院校,结合本校管理类学生的培养目标,我们目前的实习单位主要是医院、卫生监督所、医药管理局等全省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实习形式方面,我们采用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实习时间多安排在第三学年的下半学期和第四学年的上半学期;在实习管理方面,我们以小组为单位,确立实习小组长负责制,要求学生填写实习周志,在尊重学生自主管理的基础上不定期地进行实习情况检查;学生实习成绩则根据实习单位的鉴定意见、实习报告情况,以及学生在整个实习过程中的综合表现来评定。从本校前几届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的实习情况看,实习时间的安排较为科学合理,实习的管理也较为人性化,总体而言,温州医学院管理类学生的毕业实习工作是比较到位的。

(二)就业概况

近5届温州医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统计情况如下表所示:

从以上表格可以看出,与我们的培养目标相对应,本校管理类学生主要进入各医药卫生领域从事管理工作;其次是各类企业,其中包括一些从事医药制造和营销的企业,有的学生则直接参加自己家族企业的管理;再次,就业人数居多的是医疗卫生系统以外的事业型单位,比如各类学校(除留本校外)、文联等。随着国家一系列鼓励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和贫困地区就业的政策出台,一些学生也选择了“村官”作为自己的事业。继续深造和考录为公务员的学生人数则每年较为稳定,保持在1―2名。同时,我们可以看到,选择自主创业的学生较稀少,大多数学生还是寻求较为“安稳”的事业型单位。在初次就业潮流中暂时未能落实工作的毕业生人数曾在2007年一度达到17%,而在全球经济危机爆发,就业形势甚为冷峻的2008年则回落到3%左右,这其中的原因较为复杂,根据毕业班班主任和辅导员老师的反馈情况,有大部分的原因在于毕业生就业观念的转变和就业预期的调整。

二、管理类毕业生实习与就业中遇到的问题

从历届公管专业毕业生的情况看,他们在实习和就业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毕业生的心态上,他们有的未能体会到“管理”与“服务”是相辅相成的统一体,对“跑腿”、“打杂”的事情心生埋怨,而“重要的事情”又没有机会经手,形成了典型的“眼高手低”之势;二是在毕业生自身素质和能力方面,由于每届毕业生的状况不尽一致,这使得实习和用人单位对我院管理类学生的印象也有所差异。如果前一届毕业生表现出色,那么下一届的毕业生就会受到青睐,但如果前一届的学生表现很糟糕,那么该实习和就业单位就很难再接受下一届的毕业生;三是在实习单位方面,各定点的实习单位对毕业实习生的接纳程度和指导能力参差不齐,有些实习单位对实习生不够重视,缺乏必要的业务指导,而只是敷衍了事;四是在时间调配方面,学校方面按照“理论-实践-理论”的人才培养模式,往往安排学生实习期结束后返校学习最后一部分理论课程,但毕业生由于面临着就业或继续深造等寻找毕业出路的问题,常常旷课,有的在实习过程中就和用人单位达成就业协议,提前“毕业”,这就造成了毕业生管理的一道难题;五是在社会竞争方面,实习与就业单位往往同时接收了不同院校的毕业生,也常将各院校学生进行对比,最后择优录用小部分毕业生,这使得毕业生之间竞争比较激烈,对毕业实习学生来说这既是动力又是压力;六是在毕业实习管理方面,学院与实习单位的沟通不够紧密,在现有的师资状况下又不可能派遣专职的实习指导老师,加上部分学生属于自行落实单位的分散实习,毕业生自主管理能力薄弱,这使得学院在毕业生实习的跟踪管理上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对管理类毕业生实习与就业协调管理的思考

在教学改革实践中,毕业实习是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的重要过渡时期,它不仅属于教学范畴,更是学生踏入社会、实现就业的基础步骤。受社会经济形势和大学扩招等诸多内外因素的影响,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已成为当今不容忽视的客观事实,因此,学院管理部门应统筹协调好实习和就业指导工作,使学校、学生、实习及用人单位多方面满意,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一,从思想教育入手,做好实习动员和就业准备工作。在毕业生进点实习前召开好实习动员大会,把实习的要求和目的清晰地传达给学生,让学生明白实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邀请有经验的带教老师和职业顾问给毕业生作实习和就业指导报告,编制实习与就业方面的指导手册,重点了解职场中的人际关系、工作伦理和工作规则等[1],帮助毕业生尽快做好角色转换,适应职场环境。

第二,以就业为导向,合理安排毕业实习。在实习时间的安排上,应尽量避免与毕业生求职高峰期重叠;在实习单位的安排上,学院事先要进行毕业生的实习与就业意向调查,再可根据实习单位的要求和毕业生的意向合理安排实习单位。同时,学院可以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寻找用人单位,安排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会面,以实习方式进行“试用”,从而让毕业生的实习与就业充分结合,也有利于他们从“学习”到“工作”状态的过度和衔接。

第三,以生为本,科学管理。切实改变以往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综合素质培养的做法,大力加强实习教学环节,积极推动各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教育,使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用知识,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2]。在毕业生实习过程中坚持以生为本的思想理念,采取严格而又灵活的管理方式,对毕业生的特殊情况进行特殊处理,统筹协调好毕业生实习与就业的关系。

第四,加强与实习、就业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安排教师到相关实习、用人单位进行调研,及时掌握实习生的动态,针对实习、用人单位的意见和建议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加强毕业生的管理水平。同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给毕业生和实习、用人单位开辟更多反馈意见和建议的途径。在毕业生实习中期召开经验与感受交流大会,集中对前期实习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并探讨实习后期应注意的问题和改进措施[3]。

第五,以就业为契机,加强毕业生创业意识。当前大学毕业生大多处在优良的成长环境中,普遍缺乏吃苦耐劳的意志和自强自立的创业精神,对此,我们除了在理论上宣扬大学生自主创业、勇于创新的口号外,更要运用现实的实习机会让学生依据专业或依托家庭进行创业实践,让学生在就业压力下磨练创业意志,提高创业能力。

总之,毕业实习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增强思维能力、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而就业工作则是为毕业生搭建桥梁,为社会输送合格人才的重要保障。高校要努力抓好毕业实习环节,全面考查学生实习状况,提高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毕业生走上实际工作岗位奠定良好的基础[4]。

参考文献:

[1]王星.大学生实习三道坎[J].北京教育(成功就业版),2008,(12):25.

[2]李岩、李志宏.强化实践环节考核,提升实习教学水平[J].中国高等教育,2007,(18):40.

[3]刘安宁.试论我国目前法学本科专业实习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6,(11):95.

第6篇:大学实习单位意见范文

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龋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同学在本校实习班主任期间,能坚持每天全程跟班,主动与老员工交流工作情况,与同事讨论相关的会计问题。认真听取老会计的意见,并虚心学习,认真做好自己的出纳工作,担负起了自己的任务。该生有较高的素质、强烈的责任心、真诚的爱心,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同志工作积极主动、高效,学习认真,待人诚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认真听取老同志的指导,不怕苦、不怕累,表现有较强的求知欲,积极观察、体验、思考,并能够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实习工作期间,是个出色的会计人员,相信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取的出色的成绩。

xx同学暑假期间在我单位实习xx职位,工作期间任劳任怨,尊师重教,能够较好的领会并贯彻实施xxx(你实习职位的领导)部署的任务。虽有不足之处,但能较快改正。在职期间虚心好学,能将其所学知识运用到实务操作中,针对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对于一名实习的在校大学生,我们认为他还是很不错的。以此鉴定。”.

××× 同志工作积极主动、高效,学习认真,待人诚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认真听取老同志的指导,不怕苦、不怕累,表现有较强的求知欲,积极观察、体验、思考,并能够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 实习工作期间,是个出色的会计人员,相信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取的出色的成绩。

**同学在本校实习班主任期间,能坚持每天全程跟班,主动与老员工交流工作情况,与同事讨论相关的会计问题。认真听取老会计的意见,并虚心学习,认真做好自己的出纳工作,担负起了自己的任务。该生有较高的素质、强烈的责任心、真诚的爱心,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龋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

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龋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同学在本校实习班主任期间,能坚持每天全程跟班,主动与老员工交流工作情况,与同事讨论相关的会计问题。认真听取老会计的意见,并虚心学习,认真做好自己的出纳工作,担负起了自己的任务。

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龋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实习鉴定实习,实习期为一个月。×××同志工作积极主动、高效,学习认真,待人诚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认真听取老同志的指导,不怕苦、不怕累,表现有较强的求知欲,积极观察、体验、思考,并能够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实习工作期间,是个出色的教学能手,相信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取的出色的成绩。

实习鉴定实习期间勤奋认真,有很强的适应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利用所学的知识迅速投入到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程序编写当中,并能够结合自己的特点发挥优势弥补不足,在实习过程当中迅速的成长起来,不仅历练了自身,也为我单位带来了一股新风,受到合作伙伴的一致好评!

勤奋好学,遵守厂规厂纪,带来先进管理理念。工作能力及专长在不断的社会实践中,自己以认真敬业,责任心强,工作效率高,执行公司指令坚决得到了各实习单位的认可。

实习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虚心好学。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某同学在我部实习期间,态度端正,学习踏实,工作认真,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将大学所学的课堂知识能有效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在我部“重庆热线”实习时能创造性、建设性地并能独立开展工作;能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注重团队合作,善于取长补短,虚心好学,具有一定的开拓和创新精神,接受新事物较快,涉猎面较宽,在某领域不断地探索,有自己的思路和设想。

第7篇:大学实习单位意见范文

    第一步,由乙方,即由毕业生填写的自己的相关消息。要如实填写,要与毕业生资格审查时认定的信息资料相一致。其中专业名称必须与学校设置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不能简写。填写后交给甲方。

    第二步,由甲方,即由用人单位填写相关信息和签署约定条款。用人单位信息中的单位名称要与用人单位有效印鉴上的名称一致;档案转寄地址,要写清楚用人单位的人事保管单位的全称和地址,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应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地址;入户地址,即户口迁移地址,要明确填写;双方约定的条款细则要写清晰具体:“用人单位或人事部门签章”,不得缺项。

    第三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所属地人力资源部门签章。此项签章主要是为档案寄存和户口迁移之用。公有制单位通常有上级主管部门,但这里所指的“上级主管部门”是指享有进人指标和户口指标的省一级单位或政府所在地的中央直属单位,是以下单位的主管部门通常没有进人户口指标。非公有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通常是指管理其单位员工人事关系的政府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因此,只要牵涉到毕业生户口档案关系转移的,都要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部门签章,并办理接收函。

    第四步,见证方签署意见,即系和学校签署意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四方协议”上签字盖章。协议已经成立,系和学校签证是为了保障毕业生的权益和监督协议双方守约,也是为了办理毕业生报到证和落实毕业生户口档案事项。毕业生必须将签好的就业协议书送回系里签署意见,后送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盖章。目前,如果不牵涉户口转移而内容有合法的,由系里签署意见就可以。在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和毕业生实习分散又有《劳动合同法》制约的特殊情况下,为了方便毕业生,有时系和学校先在四方协议上签了章。

    第五步,“四方协议”由系和学校盖章登记后,学校留取一份,毕业生要将一份送交系里,一份送人事单位,一份由毕业生自己留存。如果毕业生在外地实习,可将签好的就业协议书的第三联邮寄给系里。

第8篇:大学实习单位意见范文

摘 要:根据教育部的指示,将通过改革招生计划、经费投入等方式,引导一批本科高校在办学思路、模式、方法上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形成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梧州学院作为第一批试点院校,本文本文提出了基于学分制的订单式人才培养的模式,为转型提供了有益探索。

关键词:学分制;订单式;梧州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推进地方高校转型发展,提高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2014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引导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导意见提出将通过改革招生计划、经费投入等方式,引导一批本科高校在办学思路、模式、方法上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形成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这为很多本科高校的教育提供了发展途径。梧州学院作为第一批试点院校,肩负着先头部队的重任,如何有效地培养应用型人才成为了重中之重。在此基础上,结合目前梧州学院本科学生的培养模式,本文提出了基于学分制的订单式人才培养的模式,为转型提供了有益探索。

一、目前梧州学院本科学生培养现状分析

梧州学院作为一个区市共管的地方性院校,多年前已经开始实施学分制,近年来也不断引入企业讲师,开展各方面的实践讲座,也带领学生走出课堂到企业中去参观学习,开展为期几个月的毕业实习。在如何培养应用型人才上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但是在本科学生培养上仍然存在着一些困境:

1、学分制的优势没有突出。所谓学分制,是指衡量某一教学过程对完成学位要求所作贡献的一种管理方法,学生修读任何课程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数,学生只要取得规定的总学分便准予毕业,原则上没有修业年限的限制[1]。但是因为梧州学院是由原来的专科学校升格而来,在专业设置和师资力量上有明显的不平衡,在一些优势学科,师资力量相对雄厚,而一些劣势学科,师资力量则相对薄弱,学生选课不免盲目,专业课程设置也会考虑师资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情况,完全的学分制难以实现。学生也会为了凑够学分而随便选一些“好过”的科目,从而没有达到学分制培养复合型人才的初始目的,在培养应用型人才上也没有太大作用。

2、企业实践没有达到人才培养目的。近几年,梧州学院在本科学生培养上引入了企业实践,包括邀请企业人员召开讲座、带领学生走出课堂到企业中去参观学习,以及开展为期几个月的毕业实习等方式。本文作者访谈过200多位不同专业的学生,同学们均反映讲座及参观学习的模式可以让同学们增长见识,但是却不能了解企业的具体运作需要什么能力以及如何培养这些能力;而为期几个月的见习确实能够更深入地了解企业甚至为以后积累实践经验,但是很多时候见习都是做最底层的工作,而且企业出于自身的考虑也不便把学生当后备人才来培养,因此并不能达到人才培养的目的。

二、目前简单的订单式培养模式

目前校企合作的订单式培养模式,主要有几种形式[2]:

一是依照企业人才需求在招生阶段和企业签订工作协议;二是待学生完成第一年的学业后,再和企业签订工作协议,根据协议情况对学生的教学进行调整;三是待学生完成前三年理论学习后,第四年根据企业需求签订合同,进行联合培养。

这些培养方式如果简单地运用到梧州学院本科学生的培养中,会存在一些问题,经调研和研究,本文作者认为:

1、第一种形式因为过早签订合约,学生对自己的未来还不够确定和了解,或许会导致学生在毕业的时候毁约,造成学生和企业方的损失。

2、第二种形式需要根据企业的要求调整教学设置,不同的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也不太一样,对学校的师资力量、设施设备等要求都较高。

3、第三种形式比较适合梧州学院的实际情况,但是企业如何介入、介入程度以及如何进行则是本文要研究的重点,也是学分制和订单式模式如何结合的创新性研究。

三、基于学分制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

目前基于学分制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更多的是在可行性上的研究[3],而在具体操作上,还没有相应的研究,本文就基于学分制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给出可操作路径:

1、扎实做好前期准备,灌输观念。组织学习教育部的《关于引导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让在校师生转变观念,了解目前高校人才培养的新常态。学校主管部门要主动出击,做好宣传,并做好订单企业的甄选工作。

2、把企业订单需求纳入学分。目前梧州学院实行的学分制一般从几个方面划分: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实践课程以及毕业实习。实践课程是指到学校的实验室进行上课的课程,毕业实习是指学校安排或学生自己寻找实习单位进行在岗实习。如果在此基础上引入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则需要对原来的学分制进行调整,可以在原来的学分制基础上,根据企业订单的需要和企业实际情况安排实践学分,前三年主要修完理论学分,第四年根据订单的需要修习实践学分,主要由企业讲师讲授以及顶岗实习组成。这种做法第一可以让学生提前熟悉企业业务,一毕业就可以完全胜任工作;第二可以减少企业损失,此种方式企业不需要承担过多的费用,降低学生毁约带来的风险;第三可以提高学校的就业率,即使学生毁约,学生所学到的实践经验可以让他顺利找到合适的工作。

3、引入企业兼职讲师和培养双师型人才。目前很多企业有内训师,可以考虑和这些企业讲师签订兼课协议,让他们走进课堂,给对口专业传授基本技能技巧。参与校企订单式人才培养的企业内训师必须有两年以上的行业经验,可以考虑让几个企业讲师合上一门课,涵盖人力资源知识、企业基本业务、后勤管理等等,并把学分纳入实践环节。

同时也可以引入企业人员作为学校的专任老师,培养双师型讲师,储备学校的师资力量。在校企合作的过程努力争取得到行业协会的支持,培养真正意义上的双师型人才。

4、改革考核制度。对于实践课程和实习的考核,可以参考企业的员工考核进行,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给予延长实习时间的机会,如果还是不能胜任岗位工资,考虑解除订单合约。

5、规范各方的权责利。在基于学分制的订单式培养模式中,学校、学生、企业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和利益是互为关联的,要规范好各方的权责利,明确、细化违约责任。同时也要做好学生的职业发展通道。(作者单位:梧州学院)

[基金项目]梧州学院2014年院级教改项目《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在梧州学院本科学生培养的探索》(Wyjg2014C006)项目成果

参考文献:

[1] 郭莉.高校学分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J].教育研究,2006,(8).

[2] 王治力.浅议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J].特区经济,2015,(2),159-160.

第9篇:大学实习单位意见范文

论文摘要:高职学生毕业前到用人单位参加顶岗实习,是学生就业前“实战演练”的平台,也是学校充分利用用人单位的资源让学生得以综合实践的有效途径。

依据国发〔2005〕35号《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与企业紧密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建立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和教高[2006] 16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校企合作,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的精神,高职学生毕业前必须到用人单位参加顶岗实习。那么,如何有效提高高职学生顶岗实习的质量呢,本文谈一些看法和意见。

1、目的意义

高职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其目的意义在于高职院校充分利用用人单位的先进技术、设备等资源,培养学生综合素质、职业能力以及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融“教、学、做”于一体。是充分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的具体实施。

2、加强组织管理

(1)前期宣传。做好顶岗实习前期的宣传动员工作,向学生及家长讲明实习的目的意义,让他们在思想上、行动上给予支持与配合。顶岗实习不是就业,学生即是用人单位的准员工,又是学校的在校学生,是具有“双重”身份的特殊人群,因此,即要服从用人单位组织的安排,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二又要受到学校相关校规校纪的管束,让学生在思想上根除离开学校就是“自由”的思想,讲明应当做什么?怎么做?为后序实施奠定基础。

(2)组织管理。①管理难度。目前,顶岗实习的形式可归纳为两种,一种由学院统一推荐,另一种由学生或家长自主联系。尽管与用人单位签订了“顶岗实习协议书”,明确双方在实习期间对学生的管理义务,但由于实习时间相对较长、学生比较分散,部分岗位的流动性和学生的不稳定性,都给管理和指导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②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组织管理。要高度重视实习的组织管理,建立由学校、用人单位、学生三方共同管理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学生党、团组织的作用。学院要及时完善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可采取由学院分管领导、指导教师、学生小组等层层管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意识和人生观的教育。建立与用人单位的协作组织,共同研究制订实习计划和管理办法,确保实习内容、形式和管理方式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职业道德、综合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加强与用人单位的交流,双方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教育培训、能力训练、安全生产和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等。③管理办法。要把顶岗实习作为必修的且不低于4个学分的综合实践课来实施,考核可采取学生自评、互评、指导教师与用人单位综评的方法,对于实习不合格的学生绝不迁就。指导教师可采取“全程式”或“探访式”等多种形式进行指导。实习结束后,要求学生撰写实习报告,实习报告是学生对顶岗实习经验及体会的系统性总结,要体现出学生实习效果及实践操作能力的提高。

3、问题与现象

(1)学生稳定性。进入实习后,不少学生难以坚持到最后,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对顶岗实习的错误理解,学生和家长把项岗实习等同于就业,学生认为这不是自己理想的就业去处;学校则把顶岗实习理解为准就业,纳入学校就业工作来实施;企业则把顶岗实习理解为新员工的试用,低待遇,造成学生无法接受。二是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较差,心态不平,理想与现实差距较大。高职院校主要是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学生必须到生产第一线进行锻炼,但有的学生认为大学生是“天之骄子”,应该获得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薪待遇,造成定位不准确,感觉太累。三是有的家长过分疼爱孩子。有的是家中独生子女,有的家庭条件好,父母从小娇生惯养,突然从单纯的学生生活步入社会从事劳动,一时难以承受,认为这工作不是我等人干的思想,因此故意夸大劳动强度和艰苦程度向父母诉苦,赢得父母的认同和理解。四是少数用人单位为了获取最大利益,给学生提供的生活、工作条件和工资待遇都较差,甚至利用实习期工资待遇和加班费低的特点‘’盘剥”学生,学生无法承受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的压力。五是少数用人单位的管理者失信于学生,言不行,行无果。

(2)欠稳定的现象。首先是用人单位在招聘、培训等前期要产生成本,学生的不稳定性必然会给用人单位产生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影响了学校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信任与长期合作。其次是学生离开单位后,有的会向低年级学生散布不利于用人单位的用工言行,造成来年学生不愿意去这个单位实习的负面影响。再次是学生离开用人单位后,一般不愿意与学校联系,自谋出路,造成学校、用人单位、家庭无法管理的盲区,造成有的学生上当受骗、参与传销等非法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