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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单位意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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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单位意见

第1篇:顶岗实习单位意见范文

关键词: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生;身份定位

为了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指示及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切实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提升国家制造业创新能力、稳步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积极迎接工业4.0的挑战,[1]教育部副部长鲁昕提出要实现600多所地方本科高校实行转型,向应用技术型转,向职业教育类型转。“工学结合”是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与主导教学模式,其基本特征是“工学结合”。为推进制造强国战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迅速,但由于相关立法滞后,大学生顶岗实习的法律身份确认与定位无法可据。理论争执与司法实务无序的尴尬严重妨害了对顶岗实习生合法权益的保护,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职业教育的稳健发展,加强“工学结合”模式下顶岗实习生法律身份确认与定位研究已提上日程。

一、顶岗实习生身份界定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异军突起,“工学结合”教学模式在经验借鉴与理论传承的基础上已成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与主导人才培养模式,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是职业教育最基本的特征,加强对顶岗实习生的身份确认与权益保护研究已成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一种现实社会诉求。

(一)理论研究的分野

由于我国劳动法规与教育行政法规对于顶岗实习生的身份确认没有明确的规定,因而学术界的理论争执与司法实务界的自由裁量、判决结果不一致的局面在所难免。当前对于顶岗实习生的法律身份确认在学术界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全面“否定论”,一概否定高职顶岗实习生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主体资格;二是全面“肯定论”,顶岗实习生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主体身份毫无疑问;三是中间路线的“折衷论”,认为某些情况下高职顶岗实习生的身份构成劳动关系劳动者主体身份,但其他不具备劳动者构成要件的情况下顶岗实习生的身份不具备劳动关系劳动者主体资格。全面“否定论”、全面“肯定论”与骑墙的“折衷论”争执的分野导致司法裁判的无序,普通人士意见不一,专业人员又各执自见,顶岗实习生的身份确认与权益保护无据可循,局势较为混乱。[2]

(二)司法实务的尴尬

由于立法没有明确的规定,学术研究尚无定论,顶岗实习生的身份定位与权益保护在司法实务中表现得非常尴尬,其中“洋快餐店涉嫌非法雇用大学生事件”[3]与“女大学生改写在校大学生不具备劳动者资格的历史”[4]就是典型的司法实务尴尬。2007年广州媒体报道的“洋快餐店涉嫌非法雇用大学生事件”最具代表性,其间劳动法学者、实务界人士、相关利益集团、新闻媒体都参与了这场争论,但最终以洋快餐店为代表的用人单位胜诉,但问题并没有结束。随后“女大学生改写在校大学生不具备劳动者资格的历史”案件,2007年发生的郭懿诉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5]2009年审理的北京恒紫金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案,均对高校实习生身份识别的认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6]前一案例改写了历史,后两案对高校未毕业学生的工作身份在劳动仲裁和法院审理中都经历了劳动者身份从否定到肯定的过程,最终其劳动者身份得以肯定,具体理据是:主体适格、意思真实、内容合法、具备法定的形式或事实劳动关系。

顶岗实习生的身份究竟属于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主体身份、还是仅具备学生身份,或是两者兼具,其判定的具体依据究竟又是什么,这既是保护顶岗实习生合法权益的个性诉求,也是保障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的社会诉求,必须从法理、法律上予以明确。

二、顶岗实习生身份定位立法现状及法理剖析

要对顶岗实习生的法律身份进行准确定位与合理确认,首先必须对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兼职、勤工俭学等概念进行区别与界定,如果不对相似概念进行科学的界定与清晰的区分,就会导致法律分析与法律推理的矛盾,进而造成对顶岗实习生的身份定位不清、法律适用混乱,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的混乱局面。厘清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兼职、勤工俭学等概念的区别与差异是一切问题研究展开的逻辑基点,诸多理论争执得不到一致结论,究其原因是逻辑展开的基点不一,关于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兼职、勤工俭学等概念的厘析在《高校学生实习的身份界定与法律适用》一文中已作详细剖析,不再累述,现仅从顶岗实习生身份定位之视角展开探讨。

(一)立法现状与法律推理

“否定论”法律理据与法律推理。“否定论”的主要理据是在几个规定不明确、不具体的条例与办法基础上进行法律推理的结果,依据是劳动部1995年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劳动部1996年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第61条第1款;国务院2003 年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颁布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3 年发的《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第七条规定。其基本理据是劳动部1995年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1996年办法规定学生实习发生伤亡事故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待遇标准,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一次性待遇;此后国务院2003年,2010年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实习生工伤事故的认定问题并没有提及。

根据劳动部1995 年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及《工伤保险条例》立法内容的演绎与更替,通过法律推理认为顶岗实习生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其具体理据一是劳动部1995 年颁发《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已明确规定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不与实习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无法获得劳动法的保护;二是劳动部1996 年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学生实习发生伤亡事故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待遇标准,其后修正的《工伤保险条例》及执行意见则删去了相关规定。综合以上两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可以推定顶岗实习生不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

“肯定论”法律理据与法律推理。其主要根据是1955实施的《劳动法》的第2条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4条,基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劳动立法对劳动者的界定采取消极主义的立法体例即立法不直接对“劳动者”一词的内涵进行界定,而是通过规定外延的方式来界定劳动者。通过《劳动法》第二条的概括列举与《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排除的方法,明确五类人: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而顶岗实习生并不包括在内,据此可以推定,顶岗实习生理应具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主体资格。

(二)推理结论与法理剖析

“否定论”结论之法理剖析。一是概念等同。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的勤工助学与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规定的顶岗实习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律性质不同,不能完全等同,如果把两者简单等同进行法律推理,结论的正确性肯定值得怀疑;二是法条误读。劳动部1996 年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个选择性条款,即可以不签,也可以签,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属于劳动法的保护范畴,郭懿诉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胜诉就是例证;三是推理错误。1996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61条规定学生实习发生伤亡事故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待遇标准,其后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高校大学生实习情况没有明确规定,其实际是体现了我国劳动者概念界定采取的是消极主义的立法体例,劳动者概念的内涵不确定、外延开放立法体例有利于法官在具体司法实务中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既不过分加重企业负担,也能加强对顶岗实习生合法权益的保护。

“肯定论”结论之法理剖析。“肯定论”通过1995年劳动法第2条的概括列举与1996年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的间接排除方法,证明顶岗实习生只要具备了主体适格、意思真实、内容合法、具备法定的形式或事实劳动关系,就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当然“肯定论”结论证明顶岗实习生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的可能性,但不能据此推论大学生实习、顶岗实习、兼职、跟岗实习、勤工俭学等行为都属于劳动关系。如果这样会片面加重企业负担,劳动科学研究所的研究员王文珍认为简单地将兼职大学生纳入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处理不好,极有可能背离初衷。[7]

三、顶岗实习生身份定位立法建议

顶岗实习生法律身份定位的立法模式概言之为两种路径,其一是自上位法明确其身份,再通过下位法细化,以增强可操作性;其二是从下位法开始分情况明确身份,确定适用法律,条件成熟时再订立统一的上位法。权衡两者利弊及可能性与可行性,对于“工学结合”模式下顶岗实习生法律身份定位立法根据我国当前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状况,宜采取第二种模式与路径较为科学与合理,自下而上,先根据现实诉求制定地方条例、行政法规,条件成熟时再制定统一的法律法规对顶岗实习生的法律身份予以明确,保护其合法权益,为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一)域外经验借鉴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加强对顶岗实习生合法权益保护是完善我国职业教育立法路径之一,借鉴与移植国外立法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有助于促进我国职业教育的有序发展。

德国建立了比较规范、完善的顶岗实习法律制度体系,德国法律对学生实习的企业选定有着严格的限制,并且通过法律规范进行明确的规定,保障实习学生的合法权利。具体举措有:受教育者与实习单位签订职业教育合同,明确责、权、利;实习生有权获取劳动报酬;实习生的休息权;顶岗实习学生可以享有工伤事故保险待遇等。澳大利亚关于顶岗实习的立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澳大利亚推行“学徒制”的顶岗实习模式;雇主与学徒地位平等;培训费用企业支付;重视合同的合法性;职业教育经费国家拨付等。[8]这些国家经济发达、职业教育模式成熟、立法相对完善,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切实的保障。但这些经验,我们不能盲目照搬,只能选择性借鉴与学习,而且还要根据我国具体实际实现本土化,只有这样才能适用。

(二)国内立法路径

首先是根据经济与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加强地方行政法规的制定,满足职业教育发展的现实需求。诸如广东省制定的《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条例明确规定了实习、见习协议方面的法律问题,通过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严格执行,以保护顶岗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其次是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状况与企业的承担能力,适时制定地方法规,把顶岗实习生的保护纳入工伤保护范畴。目前明确将实习生排除在劳动者适用范围之外的省份主要有重庆、山东、云南等省份;明确将顶实习生纳入劳动者保护范围内的省份主要有海南、山西等省份,这些省在省工伤保险条例中明确将顶岗实习生纳入工伤保险保护范围内。最后是在经济发达,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成熟时,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法等上位法中明确将顶岗实习生纳入保护范围内。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2016年4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明确区分了勤工俭学、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概念,并对实习组织、管理、考核与安全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但是对顶岗实习生的身份确认与定位还没有具体规定。根据现行法规学生顶岗实习的身份定位主要分为劳动者主体资格与民事主体资格两种,对于不具备劳动者主体身份的通过学校、学生、用人单位三方协议约定各自的责、权、利。对于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顶岗实习生合法权益保护则可以通过劳动社会保障法进行保护。随着经济与职业教育的不断发展,职业教育立法将日趋完善,高校顶岗实习生的身份定位、权益保护与法律适用将会更加明确规范。

参考文献:

[1] 万长松,张茜萌,产业进化论视野中的工业革命4.0[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4):13-19;

[2] 王志雄,高职顶岗实习生法律身份定位与权益保护研究[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2013(6):126-128

[3]、[7] 董保华,陆胤,企业雇佣在校大学生相关法律问题探讨[J]中国劳动,2007(6):25-27

[4] 亚生,女大学生改写在校大学生不具备劳动者资格的历史[J] 工友,2009(9):34-36

[5]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0 年第 6 期案例,郭懿诉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6] 王丽娟 王 莹,高校实习生劳动权益保护的二元法律构造[J] 学海,2014(6):152-156

第2篇:顶岗实习单位意见范文

一、对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进行法律规范的必要性

(一)顶岗实习及其劳动风险的特征要求法律对其劳动风险防范进行专门规范

顶岗实习是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毕业生应职应岗能力为目的,通过短期真实岗位工作形式来完成的职业院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综合性教学环节,是学校和实习单位通过让学生与职业岗位“零距离”接触对学生进行所获知识、技能和技术的综合性应用训练。顶岗实习兼具教育性与职业性特征。顶岗实习的教育性表现在它与专业培养目标密切相关,是学校培养合格人才十分重要的一个教学环节;顶岗实习的职业性表现在它与职业岗位劳动密切相关,是学生通过实习单位在职业岗位上的职业操作。顶岗实习的特征表明,它既是一种实践学习过程,也是一种职业劳动过程。职业劳动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劳动风险,但劳动风险是可以防范的。为有效防范劳动风险,世界各国都出台了很多的劳动保护法律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劳动者免遭劳动风险伤害。顶岗实习也是一种职业劳动过程,也存在劳动风险,同样,顶岗实习也需要以法律防范劳动风险。

但顶岗实习劳动风险又不同于一般劳动者所面临的劳动风险。第一,顶岗实习劳动风险的主体不是一般的劳动者,而是工学结合模式下职业教育的学生,也就是说,顶岗实习的学生不同于劳动者,他们对职业岗位与操作规程不熟悉,他们需要指导和帮助,他们比一般劳动者更容易发生劳动风险事故,他们需要特别保护;第二,顶岗实习劳动风险发生的过程并非一般的职业劳动过程,而是发生于工学结合模式下职业教育的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也就是说,顶岗实习劳动风险是发生在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过程中,对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的防范,学校和实习单位都有责任。顶岗实习劳动风险的特殊性表明,适用于规范用人单位一般劳动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不足以有效地保护学生顶岗实习劳动安全,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需要专门法律进行特别规范。

(二)顶岗实习的实践要求法律对其劳动风险防范进行专门规范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职业院校要“积极推行订单培养,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要到生产服务一线参加顶岗实习。”顶岗实习在职业教育中被广泛应用和推广,已成为职业教育十分重要的教学环节。

然而,在顶岗实习中,由于学生已实际参与到了职业劳动之中,而职业劳动总是伴随着劳动风险。随着顶岗实习教学环节的深入开展,学生顶岗实习中的劳动风险事故也与日俱增。一幕幕学生顶岗实习劳动伤害事故相继出现。据报道,目前,我国将近30%的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学生顶岗实习存在劳动风险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顶岗实习的实践表明,为切实保护顶岗实习学生免遭劳动风险事故伤害,我国急需出台专门的法律制度规范学校和实习单位等相关主体对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的防范,增强其防范这种特殊风险的法律责任。

二、我国缺乏对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

(一)缺乏规范学校对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

学校是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者,面对没有实践经验而初次尝试顶岗进行具有人身危害风险的职业劳动实习的学生,理所当然地应当对学生的实习安全问题切实地承担起责任。然而,学校对顶岗实习的学生是否进行了安全教育?采取了哪些安全措施?这些安全措施是否切实有效?发生了学生实习安全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对这些问题,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却缺乏具体明确的相应规定。从现有法律制度来看,规范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的规定,仅有2007年教育部和财政部出台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学校“组织安排学生实习,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并具体规定了五种不得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的情形②,虽然这些规定对学校的实习管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这毕竟还只是一部专门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的规章,其适用范围仅限于中等职业学校,而且其效力层次也仅仅只是一般规章,对于迅速发展的数量庞大的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难以产生有效的作用。教育部相关文件对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虽然也有所涉及,但也都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如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教职成[2006]4号)规定:学校“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有组织地安排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完善以学生实习补贴发放、劳动保护等为重点内容的实习管理制度。”这种原则性规定对指导和督促学校切实做好学生顶岗实习的劳动风险防范缺乏可操作性。

从实践来看,学校有关实习管理及实习安全问题的规定,均由学校自己作出,至于应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对相应内容应怎样规定等,法律并无相关强制性或指导性规定。根据我们的调查,学校有关实习管理及实习安全问题的规定,大多强调学生自己的责任,如一些学校要求学生与学校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这对于增强学生的安全责任意识无疑能起到一定的督促作用,但顶岗实习劳动风险仅靠增强学生个人的安全意识是难以真正做到有效防范的。在顶岗实习中,学生处于被管理者地位,学生是根据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安排来进行顶岗实习的,学校和实习单位对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其义务也是不可规避的。学生在顶岗实习中是弱势者,过分强调学生自己的安全责任,而忽视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安全责任,这对学生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二)缺乏规范实习单位对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

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对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为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安全,我国还专门制定了《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相关配套法律规章等,还有一系列的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卫生规程。实习生不同于一般的劳动者,他们初次尝试职业劳动,对他们的实习劳动应当更加强调安全保护。然而,实习单位对仍处于学习阶段的实习生的安全教育和风险防范是否必须有别于一般员工,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也就是说,从法律上讲,用人单位没有这方面的特别义务。虽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规定:“实习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实习工作,根据需要推荐安排有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但实习单位安排与否并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予以约束。教育部对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的一些原则性规定,对企业来说,也几乎没有约束力。如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教职成[2006]4号)规定:“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而事实上,很少有企业按照教育部的这些规定去做好相关工作,教育部门的这种原则性规定很难对企业产生作用。

实践中,不仅国家对实习单位在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没有相关法律约束,而且由于实习单位难求,学校在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中也很难要求实习单位承担更多的相关义务。也就是说,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的防范,对实习单位而言,既没有法律约束,也很少有合同约束。而一旦发生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事故,实习单位则往往以学生不是其劳动者为由拒绝承担相应的责任。学生确实不是实习单位的劳动者,也更非实习单位的熟练工,但顶岗实习却实实在在地是在进行一种职业劳动,而职业劳动总是与劳动风险相伴,因此,学生顶岗实习需要特别的劳动保护。作为学生顶岗实习的直接实施者,实习单位却对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缺乏特别的防范义务,这对学生来说是危险的。

三、对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进行法律规范的建议

顶岗实习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教学环节,它需要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等多方协作来具体实施,顶岗实习劳动风险的防范更需要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等多方主体的共同努力。为切实保障顶岗实习学生的劳动安全与卫生,我国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制度,从法律层面构建政府、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多方联动的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机制。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的构建应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一)明确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中各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

政府应主导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一方面,政府应及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和督促学校和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规范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的管理。另一方面,政府还应加强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的监督,对学校和实习单位等相关主体实施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的行为给予相应评价,对违反者给予应有的制裁。

学校是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者,负有对学生顶岗实习进行恰当安排与组织的责任。学校应在实习内容、实习时间、实习岗位的选择等方面恰当地安排好学生的顶岗实习,应就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工作协调好与实习单位的关系,并对学生顶岗实习进行跟踪管理③。

实习单位是学生顶岗实习的实施者,负有对学生顶岗实习过程岗位安全管理的责任。实习单位应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比一般劳动者更具体、更细致的岗前教育和岗位管理,并确保学生顶岗实习环境的安全与卫生。

学生是顶岗实习的主体,在学校的组织安排下直接参与实习单位的岗位操作。学生在顶岗实习中应服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制度;同时,学生也应享有保护自己在顶岗实习过程中人身安全的相应权利。

(二)建立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在学生顶岗实习中,学校和实习单位分别是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安全教育与安全措施是防范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的两个关键环节。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应明确学校与实习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为有效实施责任追究,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还应明确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事故责任的责任追究主体、责任承担主体、责任归责原则、责任承担方式等;对因责任人严重失职而造成的风险事故,还应规定对责任人的具体的制裁措施。只有建立了相应的风险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不当的责任追究才能真正地落到实处。

(三)提高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的效力层次

如前所述,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需要学校、实习单位等多方主体的共同努力。而从现有相关规定来看,有关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的规定,主要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来制定的。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在法律制度的效力层次上,属于部门规章,根据《立法法》第82条的规定,各部门规章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可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规章是难以有效适用于实习单位的,因为,绝大部分的实习单位并不属于教育行政部门的权限范围。因此,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要能实现有效规范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行为,就必须突破部门规章的效力层次,其效力层次应当提高到行政法规以上。根据我国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的现状,考虑到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的紧迫性,我国目前可以由国务院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制定专门的《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条例》,并在该条例中以专章规定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问题。

(四)增强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

第3篇:顶岗实习单位意见范文

乙方(实习学生):

丙方(学院系部):____职业学院____系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____]__号)“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 的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创新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学生的专业技能,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就赴甲方顶岗实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信守。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甲方职责和义务

1.甲方应提供实习场地和设备,包括生产、工程或办公的场地及相关条件。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性实习岗位时,需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期间乙方发生人身安全问题依据《劳动法》由甲方负责,其余时间责任自负。

3.甲方根据乙方实习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4. 甲方按照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内部员工的要求对乙方顶岗实习进行管理,并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

5.乙方实习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安排,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共同协商解决办法。

6.顶岗实习结束后,根据乙方的具体表现进行考核和评定,并签署鉴定意见,以作为考核乙方实习效果的依据。

7.对顶岗实习期间表现符合甲方要求的学生,甲方承诺由事先约定的用人单位于2012年4月20日前跟乙方网上签约或者签订正式书面就业协议(省人社厅式样)。

8.如果乙方实习期间没有不称职的的表现,顶岗实习期满甲方承诺由事先约定的用人单位跟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免除试用期。

二、乙方职责和义务

1.实习前,乙方要签订安全实习保证书,保证在实习期间不违纪。

2.顶岗实习期间遵纪守法、注意人身安全,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3.乙方应定期向校内指导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汇报自己的情况,及时了解学校教学情况及其他方面的工作安排。

4.乙方在实习期间应坚持自学学校的相关课程,丙方应按业余教育方式提供相应辅导。乙方必须参加学期末的课程考试,若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需持甲方证明提前申请缓考。甲方应为乙方的学习和考试提供方便。

5.实习期满,乙方须写出书面总结和实习报告交丙方检查和保存。

三、丙方职责和义务

1.与甲方一起做好顶岗实习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指导工作。

2.与甲方一起做好对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考核鉴定工作,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作出实习鉴定。

3.对在顶岗实习过程中违反《顶岗实习协议书》规定、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的学生,丙方将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须共同遵守。其他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家长(签名):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名):

第4篇:顶岗实习单位意见范文

1、商务英语教研阶段听评课制度存在的问题

为了了解教师的上课情况和学生对本门课程的掌握情况,应用英语教研室规定每个学期本教研室的老师听课,主要检查教师的教案、上课的板书、课堂掌控、学生掌握、教学理念更新,教学方法转变等情况。教师在听评结束后,会对授课老师的教学情况给出相应的分数,这种听课制度的设计初衷当然是好的,但是其实际效果值得考量。一是对教师的激励有限。对本年度新进教师有一定的督促作用,但是对于工作时间较长的老师来说,都是走个过程,形式主义。其重视程度并不高,尽管他们都会在上公开课之前认真准备,在班上进行提前试讲,期待在公开课时能有精彩表现,但是在听评课一结束,有些老师上课就会马虎了。二是评课内容深度不够。评课的时候,老师们往往是从上课老师的仪表仪容,声音大小、板书、师生互动、英语课堂用语等几方面来进行评议。没有评议到上课内容与学生就业岗位的实际结合及运用情况,没有真正体现“教,学,做,用”一体化。三是老师之间相互碍于情面,在评课的时候光挑好的方面说,至于改善意见,教学改革等方面都不提出来。四是部分听课老师对相关课程不熟悉,在评课时很难给出专业性的意见。例如《商务英语视听说》,《函电与单证》、《商务英语口语》、《国际贸易实务》等课程,这些课程其专业性、实操性都非常强,往往都是一个老师在带,其他的老师由于对课程不熟悉,在评课的时候基本上都是些套话、空话,更是没有落到实处。

2、学生座谈存在的问题

目前各高职院校大都采取向学生发放教师评价表,召集学生代表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意见与建议。从实际情况来看,效果并不如人意。一是参加座谈的学生人数少,往往一个班级只有班长、学习委员两人参加,其意见很难代表全班同学。二是书面填表及当面座谈的方式,忽视了学生对老师先天地予以尊重的心理,除非某名老师师德奇差,否则学生们根本不可能当着院系领导的面直接指出老师的“问题”。三是学生们对院系领导在心里上有一层敬畏感,在座谈会上,都是领导问一些问题他们就回答相关问题,很难做到敞开心扉,真诚地跟领导们进行交流。所提的往往也只是就教学过程中的细节问题,如:教师上课声音太小,有些教师的英语发音不标准,板书不规范,老师没有讲授课堂以外的内容。

3、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存在的问题

每个学期,学院都会对各个系部进行常规性地检查。教师所上交的材料分别有教案、教学工作手册、听课记录、教师评议打分表、批改的作业、实训报告等等。通过这样的检查,学校可以跟踪教师的教学计划执行情况,但是对于教学质量的优劣很难从上交的材料中看出来。以《商务英语视听说》为例,在实训环节,教师会要求几组同学做角色扮演,表演完毕后,上交实训报告。学院的检查组只能确定教师有实训这个环节,但是很难推断出教师的教学质量如何,学生的掌握情况如何。

4、缺少企业的参与

虽然高职院校无法与学生就业的企业全部取得联系,但是可以选择本院校学生就业相对较多的地区与企业,采取邀请企业代表和毕业学生代表来校座谈、院校派人去企业实地调查、院校对毕业学生回访等形式,了解本院校在专业与课程设置、学生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从而间接地了解教师的教学质量。

二、以“就业为导向”建立高职商务英语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1、理论课程质量监控

一是科学选择专业教材。教材是教师上课的依据。在选择教材时,商务英语专业应遵循的原则是:教材内容紧贴岗位能力需求。选择“十三五”规划教材,服务于地方经济的校本教材。同时还要结合学生的商务英语水平,教材难度要适中。教材最终选择要求教研室全体老师,企业行业人员的一致认可才能征订。二是精心挑选专任教师。从事商务英语专业教学的教师,必须要有外贸行业的相关工作经验,有从业资格证书,比如外贸员证、跟单员证、秘书证、翻译证等。同时从企业聘请企业专家做为我们的外聘教师,每个月,外聘教师要给商务英语学生上一次课,跟学生进行面对面的沟通。每一门核心课程,要求本教研室教师至少上三年,然后再上其它课程。在没有对本门核心课程熟悉的情况下,不能轻易换其它课程。然后教师之间再对所带课程进行交换。要求本教研室所有老师对核心课程都熟悉,教研室每两周进行一次教研活动,教师之间相互交流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鼓励教研室教师组织团队,建设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三是抓好教学管理。教师在学期初要熟悉教材,准备好本门课程的授课计划,授课教案,以就业为导向,进行项目教学,体现教学做一体化。教学环节设计合理,重难点突出。在学期初,以教研室为单位,分管教学主任,教研室主任,各个教研室交叉对教师的基本资料进行抽查。对于期初教学资料不完善的教师,按照目标责任考核对教师进行相关处罚。期中教学检查,不采取听本系全体教师的课程,而是一个教研室推荐一名教师上课,全系进行评议。对于专业核心课程,要求企业专家来进行听课,评课,对教师专业上的不足给出建议。学生对教师上课的评议,要求学生全员参与而不是要求每个班的班长,学习委员参加。学生对教师评议采取匿名形式,更有利于学生直言不讳,对教师教学有更好改进。四是抓好教师顶岗实习工作。寒假、暑假期间,要求教师下企业顶岗实践。顶岗实践结束,教师必须写总结,向全系老师汇报成果同时还要上交企业顶岗实践鉴定表。系部依靠企业的顶岗实践鉴定表对顶岗教师进行考核。对于寒暑假期间,顶岗考核不及格的老师按照目标责任考核对教师给予相应处分。

2、校内实训课程监控

校内实训基地是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技术应用能力的关键,直接影响培养学生质量好坏。对于实操性较强的课程,校内教师和校外企业专家一起制定实践课程标准,在高职院校建立校内实训基地,比如外贸工作坊、商务英语语音室、商务仿真工作室,、并制定严格的实践与考核标准,切实帮助学生真正掌握专业技能,成为使用人才。以《外贸英语函电》为例,外贸企业人员和商务英语专任教师通过就业调研,岗位能力需求分析,确定实践课程内容。例如,实训模块一:建立贸易关系。学生在函电实训当中要掌握的知识是跟建立贸易关系相关的词组,句型。学生需要掌握的技能是:函电写作准确无误能力,快速回复函电能力。在函电实训中,结合岗位需求,按照实训模块,要求学生根据老师所给函电背景,写出函电。考核要求:能够遵循外贸英语函电写作原则,掌握常用信函格式;能够掌握国际贸易术语、专业句型习惯表达方法;能够熟练处理外贸英语函电各项环节具体业务,运用书面英语与客户有效交流;能够利用巧妙写作技巧,在贸易谈判中促成交易。实践考核占期末总成绩的60%。对于实践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要求学生重修一年。

3、校外实习监控

第5篇:顶岗实习单位意见范文

1.顶岗实习的意义

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教职成[2006]4号)、《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等文件的精神和相关规定,为了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学院规定各专业学生必须进行顶岗实习。其中,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指出:“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顶岗实习时间占到了三年制高职教学计划的l/6,可见顶岗实习是高职人才“工学结合”培养计划中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是高职院校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教学模式、推行高职学生与就业岗位“零距离接触”的有效途径,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顶岗实习是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完成实践教学计划的重要环节。顶岗实习能加强学生专业技的训练,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促使学生熟悉企业工作氛围,为实现毕业与就业的顺利过渡奠定基础。

2.我院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规定

2.1顶岗实习是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原则上不得免修。

2.2全院三年制专业第五.六学期的教学安排统一为顶岗实习。

2.3所有学生在参见顶岗实习前必须接受岗前教育和训练。

2.4顶岗实习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安排实习单位,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须经学院批准。学院必须于顶岗实习开始后二周之内将《顶岗实习联系函》回执交其校内指导教师。

2.5所有学生进行顶岗实习前,均须由实习单位.学院及学生三方签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学生顶岗实习安全.顺利地进行。

2.6顶岗实习期末,所有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完成顶岗实习教学任务,并于实习结束后交齐顶岗实习相关材料。

2.7顶岗实习的考核由企业指导教师和校内指导教师共同完成,并以企业指导教师的考核为主。评定成绩从实习现场表现.实习作业完成情况两方面综合考核。考核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

2.8学生毕业顶岗实习成绩原则上由顶岗实习综合成绩(占70%)和毕业设计(论文.调研报告)成绩(占30%)两部分组成。凡未参加顶岗实习或顶岗实习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其毕业顶岗实习视为不及格,学分计为0分。

3.顶岗实习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目前我院顶岗实习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第一,顶岗实习过程管理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从而存在一些安全管理漏洞或隐患。第二,校内教师与企业联系紧密度不够,教师对企业的工作环境.内容及要求了解不够透彻,从而导致岗位开拓时新专业岗位对口率较低.岗位质量有限,岗前教育力度小.缺乏针对性,实习过程中的实习指导滞后.指导效果不尽理想;第三,学校和家长的联系不够密切,没有充分地实现家长在顶岗实习过程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具体来说:

(1)顶岗实习早期各方面没有充分做好准备,出现了一些混乱;例如,分工不明确,各种配套文件及手续衔接不完善。

(2)顶岗实习岗位落实过程中,早期过多考虑学生意愿,给学生太多选择,导致学生毁约现象扩大化。

(3)到学生接近离校的阶段,很多平时表现优秀的,综合素质较好的学生,都落实了岗位。但一些偏远地区单位仍然需要各方面表现不错的学生,很多学生也不愿意去这些地方,所以推荐起来很困难。

(4)目前部分学生有多个实习岗位的处理问题。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有以下原因:A,学生自己从招聘会或自主联系了多个岗位;B,学生自己联系岗位和系部推荐岗位有时间差;C,由于学生人数较多,早期推荐的时候出现个别重复的现象。

(5)在课堂上,应当加强对已经落实岗位学生的教育,避免出现因攀比待遇而毁约或者对未落实学生造成压力。

4.措施和建议

4.1建立“四位一体”的顶岗实习管理体系

根据我院顶岗实习管理出现的问题,有必要建立“四位一体”的顶岗实习管理体系提高我系对顶岗实习的监控管理能力,确保实习效果和实习安全:第一,形成一套完善的实习安全应急机制。第二,对校内专兼职教师的企业参与度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考核包括岗位开拓参与度、岗前教育参与度、实习过程指导参与度。第三,建立学校和家长沟通联络制度。这些创新对于最终实现顶岗实习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教学模式。高职学生与就业岗位“零距离接触”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第四,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顶岗实习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4.2加强顶岗实习学生推荐过程管理

第一,及时更新岗位落实情况,加强各负责顶岗实习的老师的沟通,确保信息及时畅通,避免重复推荐,浪费实习岗位的情况发生。

第二,做好顶岗实习岗位落实情况登记手续,不管是自主联系的还是系部推荐的都要学生在同一位负责就业推荐的老师处备案,避免学生岗位频繁变动的情况发生。

第三,通过网络.行业协会等途径筛选企业信息,积极联系适合学生的实习岗位,平衡不同专业的岗位推荐工作。

第四,实习指导老师在顶岗实习岗位落实时未作严格规定。系部对学生顶岗实习安排比较重视,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但是过多地考虑了学生的感受,这导致部分学生没有充分意识到顶岗实习是系部安排的具有一定强制性的教学活动,对推荐的岗位挑三拣四,加大了推荐和统计的工作量,也增加了后续的顶岗实习过程管理的难度。

第6篇:顶岗实习单位意见范文

XX年11月,我专业派出05模具 班共116名学生到模具相关公司参加为期3个月的顶岗实习,开始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在专业建设方面、学生就业及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我院的“高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基本情况

我专业05模具班共有毕业生116人。通过学院领导特别是“学校招生就业处的大力支持,我专业与多个模具相关企业建立起长期的“校企合作”关系,并于XX年11月组织学生前往参加顶岗实习。

通过充分的动员、精心的组织和严格的管理,我专业毕业生在顶岗实习期间,任劳任怨,爱岗敬业,勤奋踏实,获得了各公司的高度评价,为我院争得了荣誉。通过大家共同努力,我专业毕业生于XX年6月圆满完成实习任务,成为我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先行军、探索者。更为可喜的是,我专业多名学生在实习完成后通过竞聘上岗与实习企业签订就业协议,成功解决了就业问题。

此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意义重大。学生通过“校企合作”平台,增加了实践经验,提升了解决实际困难的能力,有效的实现了学校与社会的“零距离接触”,提高了就业竞争力;我专业通过企业的实操平台,使实训教学更加合理化、系统化。

二、主要做法

(一)积极准备,确保顶岗实习顺利进行

1、明确目的

顶岗实习的基本目的,在于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学校与企业的沟通,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业务水平,尤其是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以便把学生培养成为能够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运用和检验教学成果。顶岗实习是学校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一个重要功能,在于运用教学成果,检验教学成果。运用教学成果,就是把课堂上学到的系统化的理论知识,尝试性地应用于实际管理工作,并从理论的高度对管理工作的创新,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设想。检验教学成果,就是看一看课堂与实际工作到底有多大距离,并通过综合分析,找出教学中存在的不足,以便为完善教学计划,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提供实践依据。

第二,通过顶岗实习,提高学生的实操能力。对于机械系的学生来说,实践能力的培养至关重要,而实践能力的培养单靠课堂教学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课堂走向社会。顶岗实习的目的就是让学生通过亲身实践,了解机床的操作环节,实际体会一般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以培养自己的适应能力、业务能力、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

第三,预演和准备就业工作。通过实习,让学生找出自身状况与社会实际需要的差距,并在以后的学习期间及时补充相关知识,为今后工作做好充分的知识,能力准备,从而缩短从校园走向社会的心理转型期。

2、高度重视

05级毕业生顶岗实习是我专业进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实习的效果和反馈对未来我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大纲的制定以及调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专业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成立了由系主任包晨阳担任组长,系党支部书记雷云进、。领导小组多次召集教研室主任、实习指导老师、毕业班辅导员、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开会,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积极解决经费问题,为师生提供保障,并召开毕业班实习动员大会,向全体同学布置实习任务。

3、积极准备

此次组织学生实习,人员多,任务重,情况复杂,基础工作差。为了更好的完成任务,我专业在前期做了大量的铺垫工作。首先,积极与企业取得联系,拓宽学生实习平台,同时尽力为学生争取合法的权益,如安全、劳动条件、生活条件、劳动报酬等,最大限度的保护学生正当权益。其次,多次召开协调会进行探讨,听取宝贵意见,科学地调整教学计划,合理的安排实习指导老师,保证学生实习和教师正常教学工作两不误。第三,制定《05级毕业生顶岗实习计划》,明确顶岗实习的目的、意义、方法、路线、时间及要达到的目标,并提前同实习指导老师和实习学生沟通,保证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4、充分动员

顶岗实习是教育部下发的一项教改政策,对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有着较大的影响。但正因为是一项新事物,少数同学和家长不够理解,特别是家庭条件好的学生,更是以各种理由推辞,搪塞,不想去,不愿去,有的抵触情绪还很强烈。因此,充分动员,讲清道理,统一思想是前提。

5、完善制度

顶岗实习是教学活动,应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必须严密组织,严格把关。特别是学生远离学校大本营,衣、食、住、行、工作都相对独立,生活纪律、工作纪律、行为规范都要有章可循,只有严格管理,才能保证实习工作顺利完成。

在顶岗实习前,我专业根据实际,制定了《机械系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机械系学生实习考核办法》,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并要求学生签订《机械系学生实习协议书》。制度的建立,使学生顶岗实习应该做到的,应该遵循的相关要求更加明确化,保证了顶岗实习过程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严格管理,确保顶岗实习圆满完成

1、重视日常管理

实习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学校学生,又是单位工作人员,因此受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双重管理。我专业指定专业指导老师,根据系部工作安排,实行值班工作制度,下企业进行跟班管理,与学生同吃同住。专业指导老师定期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我专业领导不仅与企业保持经常性的联系,还定期、不定期进行访问,双向沟通,及时解决、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辅导员经常利用qq群、电话、短信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励志教育和安全教育,鼓励学生要有坚强的工作毅力,在自己的岗位上艰苦奋斗、踏实工作,多为社会做贡献。通过精心的组织和严格的管理,我专业所有顶岗实习学生实习期间未发生伤亡、打架斗殴、违法乱纪事件。

2、加强实习指导

实习期间,各指导老师和学生保持密切联系。一方面,深入学生顶岗实习的第一线,指导学生实际操作,征求学生个人对实习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的表现评价及对我专业专业建设的建议;另一方面,认真阅读和审查学生的《实习日志》并进行点评,对实习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对学生提出宝贵意见。指导教师与实习学生同吃同住,收到良好效果,受到学生和实习单位好评,确保了此次顶岗实习的质量。

3、实施量化考核

为保证顶岗实习的质量,我专业对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进行严格考评,考评的内容包括操作能力、实习纪律、实习态度、《实习日志》填写、实结等,由学校和企业共同作出评价。考评实行等级制,即“优、良、一般”,成绩与学生毕业资格挂钩。顶岗实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必须进行严格的评价与考核,将顶岗实习的考核成绩作为学生获取相应学分和毕业证书的必要条件。本次顶岗实习,我专业毕业生15人获得优秀,30人获得良好。我专业拟定在毕业典礼时召开本次顶岗实结表彰大会,表扬优秀学生。

(三)及时总结,积累顶岗实习的经验

我专业“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多次召集有关人员开会,对实习过程中各种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和及时总结。我专业要求学生每日一小结(填写《实习日志》),要求实习指导教师每周一总结。实习结束后,我专业组织学生采取个人总结、班内和系内交流、表彰等多种方式进行总结提高。每个学生都上交了工作总结,积累了大量经验,提供了大量资料,为今后顶岗实习工作的开展贡献了宝贵的资料。

三、主要收获

1、加深了我专业对顶岗实习重要性的认识

通过本次顶岗实习,进一步加深了我专业对学生顶岗实习在专业教学过程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的认识,它是对学生专业学习效果的一次最真实的检验,也是对我专业专业教育教学过程的最有效的检验,我们培养的学生是否合格、是否受用人单位欢迎,通过顶岗实习基本上就能够得出答案;它又是学生顺利就业的必不可少的前奏,通过顶岗实习让学生把所学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应用到工作实践中去,为毕业后正式走入职场打下坚实的基础,而且很多学生由于表现出色在实习阶段就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顺利地找到了一份比较满意的工作,其中更有一些学生由于在实习期间表现突出而获得了职位的晋升,这是我们一开始没有预料到的。

2、加强了我们办好专业的信心

通过对学生顶岗实习的指导,尤其是通过到实习单位的走访,我们获得了这样的信息:只要我们培养的学生合格,社会是有很大的需求的。企业对我专业毕业生的高度评价,大大的增加了我专业办好专业的信心。

3、获取了对于专业建设与改革的新信息

在走访中,企业的相关人员告诉我们,在以后的教学实践中,要特别加强学生“软实力”的训练,如礼仪、沟通等必须进一步强化,只有技能而没有良好的职业形象、职业意识的学生是不受欢迎的。企业的建议使我专业认识到,专业建设与改革不能只是着眼或倾向于纯技能的培养,更要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因为在企业,培养员工某项新的技能并不难,但员工到岗后再花费人力、财力、物力来培养员工必备的职业精神却不是企业所愿意做的,因为这些本应该在专业学习阶段来完成。这些都有益于我们进一步进行专业建设与改革,加强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使学生的就业适应性更强。

4、促进了顶岗实习学生自身的发展

从实习企业反馈的情况和师生间的交流、总结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同学都能认真对待顶岗实习,虚心向实习单位的师傅学习,认真完成实习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理论联系实际,表现出良好的业务素质。同学们普遍觉得此次顶岗实习收获颇丰,学到了许多在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获得了不少的实践知识,为走向社会积累了初步的经验。第一,此次顶岗实习使同学们接触了社会、认识了社会、了解了社会、学会了服务,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增强了自己的就业竞争力,为以后的就业应聘奠定了基础。第二,通过实习,同学们广泛与社会接触,扩大了自己人际的交往,强化了语言表达,加强了交流沟通,形成社会经验资本的积累,为就业提供信息渠道,建立良好的人脉网络。第三,提高了独立生活的生存能力、磨练意志,增强耐力,提高涵养,培养和感受团队精神,学会感恩。

四、存在不足

1、部分教师认识不足

教育形势的发展,用人单位的要求,迫使高职院校必须加大实习实训教学力度,这是学院生存与发展,提高教学质量的生命线。我院的“高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即将到来,而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是考核指标体系中一项至关重要的指标,因此本次顶岗实习工作意义重大。但是,我专业部分教师对此认识不足,更有部分教师为了自身利益,不仅不配合工作,还说反面话,做反面工作,给本次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带来负面影响。

2、组织管理存在漏洞

由于我专业首次进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探索,所以经验不足,基础工作薄弱,许多工作没有一步到位,大大影响了工作效率。

3、教学计划有待修订

通过本次的实习工作,也反映出我专业各专业教学计划还不能完全满足学生实习和就业市场的需要。一是一些实用性高的课程开课时间相对较晚,而这些课程的内容,确是实习或就业中非常重要的;二是虽然我专业学生学习了一些专业基础课,但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不能满足学生实习需要;三是《职业道德修养课》未受学生重视,学生“软实力”培养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学生在实习中表现出专业知识掌握不够扎实,不能很好的把理论与实际情况相结合,这就要求我们在以后的教育教学中,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4、学生现状令人担忧

具体表现为心理反差较大,吃苦精神较差,适应能力不强,沟通能力缺乏,工作作风不扎实等。许多学生缺乏自我准备和自我认知,愿望与现实差距很大,总希望实习的企业环境好、工作轻松、待遇高,而不考虑自身的能力水平,不了解顶岗实习的目的;许多学生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克服困难的信心,不能很快适应生产一线简单重复的劳动,缺乏对自己岗位的热爱和积极进取的精神;更有部分学生缺少对企业的热爱和忠诚,缺少对母校的热爱和感激。

五、几点建议

1、对实习指导教师实行目标管理

建议指定专职实习指导老师下企业进行全程管理和指导。对实习指导老师实行目标管理,要求实习指导教师除了要遵守学生制度外,还要有具体的目标管理任务,如思想工作,同企业、家长沟通、安全教育、生活服务以及如何完成顶岗实习教学任务等。另外,加强全系教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配合工作的思想,转变观念,齐心协力,把顶岗实习工作搞好。

2、要加强学生关键能力的培养

培养了一个具备很高技能的人,不一定就等于培养了一个合格成功的人才。因此,加强对学生关键性职业能力的培养应当成为今后专业建设与发展的侧重点,其中像合作能力、沟通能力等尤显重要。实习中某些学生在这方面的欠缺告诉我们要强化其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第7篇:顶岗实习单位意见范文

前言:

在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教育部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简称16号文)中明确提出:“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 广厦学院采用了2+1的管理模式,让学生在二年基础专业知识完成的情况下,第三年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提前进入社会,培养高职学生进行职业素质方面的强化训练,使高职生提前到社会中学习,增强岗位意识和责任感,让高职学生了解企业文化,最大限度地提高高职人才的综合素养,达到综合训练之目的。

本文就我院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谈几点体会。1 对顶岗实习生进行岗前教育

我院于2003年12月就成立了就业指导中心,该中心在每个分院设立了一位专门负责学生就业指导、就业咨询、就业推介、招聘管理、就业派遣等工作的负责人。指导中心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的宗旨,努力搭建学院与社会、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的信息交互平台,使指导中心成为学生就业的导航标。

对于广厦学院中每一位即将步入顶岗实习的学生来讲,在第二年的下半学期中,均会接受一定的岗前教育,首先是接受“职场教育”的主题班会,学生简历的制作和竞赛,听取各种就业前教育讲座,是参加学院举办的招聘会以及来校招聘的企业讲座。

通过这样的岗前教育流程,大多数同学能够在走出校园前就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明确自身的定位,不再好高鹜远,而能够以先就业后择业为基准定位,脚踏实地去一线和基层工作,以便能够更接近自己所学专业进行岗位能力的培养。

2 顶岗实习的意义

高职学生顶岗实习就是在生产一线的某个岗位,从事生产性、营销性、基层管理性的劳动。其意义主要有:2.1 顶岗实习可以促使学生转变观念、增强岗位意识。

转变观念就是让学生从大学生活、学习中切换到现实社会中去,要了解社会对高职学生有哪些要求;作为一名高职学生,毕业后走向社会,多数是要从基层做起,这是高职生必走之路。每一个岗位都有他特有的作用,干一行爱一行,是一种岗位责任,也是一种职业品质,用人单位很注重这种品质。这种岗位责任是一名员工走向成功的必经之路。这是现代社会对高职生的基本要求,实践出真知,实践长才干。有了适当的顶岗实习,对今后走向社会,应聘岗位时,无疑是非常有益的。

2.2顶岗实习可以促使企业拥有一批高素质、较稳固的劳动者。

作为一个企业,员工的流动是很正常之事,一般年流动率在10%~30%之间。我院高职学生正是为企业配备了稳定的人才补充,高职学院可成为企业的培训基地,确保实时补充技术力量,解决了企业人才紧缺的问题,同时丰富了企业文化,提高了经济效益。2.3 顶岗实习促使学生实现了提前就业。

顶岗实习让部分贫困生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报酬,减轻了家庭的经济压力。有的同学在顶岗实习期间因表现出色,就被提拔为骨干人员,有的同学月收入有时可达三千多元,实现了提前就业。

因此,顶岗实习意义重大,它可以促使高职院校的就业质量和就业率得以提高,社会声誉得以提升,广厦学院的影响力得以扩大。因此,顶岗实习促使高职院校、企业、学生获得三赢利,是一件一箭三雕的美事。

顶岗实习中的管理手段

3.1班主任每月联系

对于大三在外顶岗实习的学生,安排了班主任做到每月联系,班主任的联系主要是通过QQ、手机来加以联系,在QQ上可以学院布置的信息,可以了解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问题、心理问题和工作能力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做学生们良师益友。3.2 毕业设计指导老师的管理

大三学生在外实习期间,每位学生均安排了相应的毕业设计指导老师进行管理,教务处设立了毕业设计管理软件平台,每位学生必须每周通过电脑上网或手机上网来完成一周的工作日记,毕业设计指老师可以每周通批阅周记来了解在外顶岗实习生的表现,及时在软件上相应信息进行交流和沟通,同时毕业设计指导老师还可以通过建立QQ群来加以管理毕业设计的学生,让他们可以及时上交毕业设计初稿、二稿和定稿,可以讨论毕业设计开题报告、说明文和图纸的设计情况,还可以分阶段布置给他们任务,要求他们及时更改好实习的信息和签就业协议书的信息单位情况。这些信息教务处进行统一管理,对于过程执行出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的指导老师联系,对于工作管理不善的老师给予督促和批评,由老师再进一步与不够努力的学生进行联系,督促他们完成毕业设计任务。

3.3安排老师走访企业

通过以上两种方法往往还不能够真正地了解学生在外的顶岗实习情况,因此学院会在每年的十月即新生军训期间和十一月运动会间派出一大批学院领导和老师奔赴企业进行顶岗实习的走访。

为了能够有效地走访到每一位学生,学院化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先由班主任和毕业设计指导老师提供出学生顶岗实习的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实习单位的师傅、师傅的联系电话、从事的岗位、家庭地址、本人联系电话和父母联系电话等全部信息,再由分管就业招生的负责人进行地区的分类,最后再将老师分组派往不同的地区,由带队老师再分组去走访每家企业。

由于学院的学生受过岗前教育,因此大多数的学生会到我院的校企合作单位工作。因此走访中,老师不仅可以看到学生的顶岗实习情况,还可以与企业领导进行一定的交流。走访过的老师会在回校后及时汇总学习指导情况表和反馈表,让学院老师可以了解到学生一线情况。

3.4如何解决顶岗实习中的问题

①安全问题。

不同专业学生分到不同的单位实习,同一个单位实习的学生岗位也有不同,学生实习地点分散,学生之间和师生之间信息互通困难。有的学生自律性较差,个人空间自由度大,经验不足,在工作及生活中易出现安全问题,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和违法事件不仅对学生本人造成无法挽回的影响,对学院发展和社会稳定也有重大危害作用,对企业文明生产也产生负面影响。 ②吃苦耐劳的精神差

在企业上班往往是一种从上班到下班连“轴”转的体力活,体力消耗和时间消耗较多,往往要二班倒或是三班倒,一个星期下来,也只能休息半天到一天,体力消耗与学校比要多出很多倍,工作过于辛苦就会造成中途离岗的情况出现。 4、顶岗实习的结尾工作 为保证高职生顶岗实习的顺利、有序进行,加强顶岗实习管理显得至关重要。

毕业顶岗实习结束后要认真指导学生完成“实习周记”, 督促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报告,写好总结,并让实习单位给每位学生一个公正的评价,形成书面材料上交学院。对本次实习质量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价,对今后的顶岗实习工作和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

5结束语

从2003年广厦学院开办至今,对于顶岗实习的学生管理工作不断进行改革,目前的管理模式日趋成熟,在外顶岗实习的学生能够自觉主动地与班主任和毕业设计指导老师联系,主动汇报自己在外的实习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很多的广厦学子成了企业的宝,他们发现,广厦学院培养的学生工作吃苦耐劳,脚踏实地,很多同学成为了企业的骨干,可以说,我院对顶岗实习生的管理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历年就业签约率比同等院校要高些许多,提高了学院的声誉。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建筑材料与工业学院)

[2]王莹华,浅谈高职院校顶岗实习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 张正淑 隋良志 林甄,浅淡高职生顶岗实习期间管理的几点体会,《中国校园导刊》2010年第10期

第8篇:顶岗实习单位意见范文

关键词:顶岗实习 管理模式 浅析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15.009

1 引言

顶岗实习是高等职业教育实践教学体系不可或缺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中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关键教学环节;是高等职业教育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根本方法;是高等职业教育体现其办学特色的重要手段。

2 顶岗实习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顶岗实习存在的问题是:第一,部分学生对顶岗实习重视程度不够。学生对顶岗实习缺乏足够的认识,对顶岗实习的目的、意义和任务缺乏了解。第二,企业对顶岗实习“热度”不够。

一些企业不愿意接收实习学生,主要基于以下原因:第一,一些实习学生缺乏实践经验,到了企业之后不能马上顶岗,还需要企业指派专人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培养一段时间,也就不能在短时间内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第二,由于实习学生缺乏安全意识,来到企业工作期间存在一些安全风险,企业不愿意为学生承担风险。第三,学校对实习管理不到位。第四,学生实习期间存在安全隐患。这也是需要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共同面对的问题。

3 建立“421”实习管理制度

学院为了完成对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建立了完善的校企合作教育管理机构。成立了由企业指派专人(项目经理)和院系指派专人(指导教师)共同负责的实习管理机构,指导学生实习工作,降低了企业对实习学生的管理成本,提高了企业接收实习学生的积极性。

为了进一步规范顶岗实习管理工作,建立了“421”实习管理制度,即四个制度、二种检查和一项考评。

3.1 实习动员制度

在顶岗实习之前,学院召开实习动员大会,组织专门教师对学生进行实习动员。为学生讲解顶岗实习的目的和意义。同时,布置实习期间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学习任务;教育学生提高自身在实习期间的安全意识;帮助学生了解实习期间应注意的各种安全问题。

3.2 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一直重视安全教育,学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贯穿学生学习生活的始终。学生在校期间,学校组织专业安全员对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安全讲座;组织消防人员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并进行消防演练;组织安保人员对学生进行专门防盗、防抢、防骗、防传销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在离校之前,还对针对不同学生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做具体的安全教育。在实习之前,学院与毕业生逐个签订“学生安全顶岗实习承诺书”。

3.3 人身保险制度

为了保障学生的切身利益,在实习之前,学校和用人单位各为每位实习学生办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并要求学生办理一份医疗或意外伤害保险。一旦发生事故时,能够通过保险的方式保障学生的切身利益。同时,能够保障企业不因学生发生的事故而造成损失,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3.4 毕业生跟踪制度

在顶岗实习期间,学校会对应届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主要是以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两个方面的调查:一是让毕业生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以社会、企业的要求为标准,从职业道德品质、专业知识能力、实践动手能力、综合素质培养、管理和服务等方面来评价母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二是邀请实习毕业生所在单位对毕业生质量提出反馈意见,并邀请用人单位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和其他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5 学校检查

学校检查是学校对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学校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制度。

第一,定期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分为月检查、旬检查、周检查制度。学院为每个实习班级建立QQ群,学校指导教师把各种信息及时到QQ群中,要求学生定期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腾讯QQ、电子邮件等手段向校内指导教师报告工作、学习情况,指导教师根据每个学生的具体工作岗位分别检查学生的实习进展情况,并进行实习指导工作。第二,不定期检查。学院安排专业指导教师不定期深入学生实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指导教师与企业(项目)负责人、企业指导教师、实习学生分别会面,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同时,深入到学生工作现场查看学生工作情况。

3.6 企业检查

企业检查具有快速、准确的特点。企业指导教师可随时、随地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学校。经学校指导教师同意,可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调整学生实习岗位和实习内容。

3.7 综合考评制度

为了能够对实习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建立了综合考评制度。综合考评包括企业评价、学校评价和学生自评三个方面的内容。

企业评价的权重占60%,主要针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适应能力、吃苦耐劳、诚实守信、人际交往、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等方面表现进行全面的评价。学校评价的权重占30%,主要针对学生的顶岗实习日志、周记、考勤、实习鉴定、实结报告和毕业设计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学生自评的权重占10%,主要针对学生自身在定岗实习期间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的掌握和提高情况进行评价。

4 结语

“421”实习管理制度是从实习动员、实习安全、人身保险、毕业生跟踪、学校检查、企业检查和综合考评等方面对学生实习进行综合管理。本管理制度覆盖面比较广泛,管理层次比较深入。“421”实习管理制度实施以来,学院对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本管理制度对高职院校顶岗实习管理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徐广舒.高职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顶岗实习问题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1,(12).

[2]陈刚,陈春梅.高职建筑施工类专业毕业顶岗实习管理的探索与实践[J].高教论坛,2010,(7).

作者简介:郭启臣(1977-),男,黑龙江延寿人,工学硕士,讲师,从事市政工程技术专业的教学和研究工作,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哈尔滨 150025

第9篇:顶岗实习单位意见范文

【关键词】 高职;英语教育;顶岗实习管理

一、引言

高职英语教育专业顶岗实习是该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强化校内教学成果,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有效途径。教育部在教高 2006 年第 16号文 《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中提出,“积极推行订单培养,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引导建立企业接收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英语教育专业顶岗实习是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学生到中小学、英语培训学校和幼儿园的英语教学岗位进行为期六个月的顶岗实习。学生通过在教师岗位的顶岗实习,将课堂理论知识运用于教学实践,提高实际教学能力,增长实践教学经验,同时提前进入真实的教学工作状态,了解职业环境,向实习单位展现自己各方面素质,为就业打下基础。学院英语教育专业在教学管理实践中,及时研究英语教育专业学生顶岗实习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探索适合该专业的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管理模式。

二、英语教育专业顶岗实习的特点

1、顶岗实习岗位的双向选择

英语教育专业实习岗位的确定采用“双向选择”的方法。校方与已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的校外实训基地联系,确定顶岗实习单位人员需求的数量和要求,向学生信息。学生根据个人情况和就业意向选择不同的中小学、英语培训学校和幼儿园的英语教学岗位。实习单位采用面试的方式,从已报名的学生中录取适合该单位岗位需求的实习生。

2、顶岗实习学生的双重角色

参加英语教育专业顶岗实习的学生在实习期间具有双重角色。他们既是学院派往实习单位的学生,又是在实习单位教学岗位上的教师。

3、顶岗教学实习的双师指导

顶岗实习是英语教育专业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提升的重要阶段。学院和校外实训基地均安排实习学生的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校内外指导教师共同开展对实习指导工作。

4、顶岗实习过程的双方管理

顶岗实习是英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中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实习期间接受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双方管理。学生既要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以及相关实习管理制度,也要学习和遵守实习单位的管理制度。

三、英语教育专业顶岗实习的管理

1、顶岗实习前合理安排教学环节和相关管理措施

按照高职英语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顶岗实习一般被安排在第五学期。为了使学生具备教学实习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教学基本技能训练和英语教学设计等安排在1-4学期分阶段完成。为了使学生第五学期一开学就可以开始实习,实习单位和实习岗位的选定,校内外指导教师的确定均需在第四学期完成。在此期间,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和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开展细致的实习前教育和教学岗前培训。实习前教育涵盖师德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劳动意识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等。教学岗前培训包括讲解教师着装要求、教态和教学语言的规范、教学观摩和模拟训练等。学院为学生统一购买了实习期间的保险,并与所有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学院和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基地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安全责任条款,按事故责任,学院、实习单位和学生分别承担责任。同时,学院在协议中明确学生实习期间的薪酬支付金额和支付方式,保障了学生实习期间取得实习报酬的权利。学院通过合理安排教学环节和相关管理措施,完成对学生顶岗实习前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做好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前的准备工作,为顶岗实习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2、对学生顶岗实习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

学院和实习单位共同制定顶岗实习方案,明确双方在实习期间的管理范围。校外教学顶岗单位根据学院顶岗实习教学目标和岗位需求,为学生安排实习岗位,根据各自单位的管理制度和实习岗位职责对实习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同时,实习单位指派教学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全程指导。学院制定一系列的顶岗实习管理制度,为顶岗实习管理提供质量保障,如《英语教育专业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办法》、《英语教育专业顶岗实习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英语教育专业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规范》、《英语教育专业顶岗实习基地管理办法》、《英语教育专业顶岗实习学生自我管理办法》和《英语教育专业顶岗实习考核鉴定办法》等。学院指派的专业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管理和专业指导。学生实习期间,校内指导教师按学院要求制定顶岗实习指导工作计划,通过实地检查所负责的实习点,或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评价和存在的问题,认真填写顶岗实习检查记录本,对学生顶岗实习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并提出解决方案和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的问题。学校强化学生的自我管理,给学生发放统一印制的英语教育专业学生顶岗实习考核手册,对实习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管理。实习手册内含毕业实习要求、实习学生守则、实习安全条例、学院实习介绍信、实习单位回执、顶岗实习联系表、实习指导教师联系表、学生顶岗实习考勤表、学生顶岗实习周记、顶岗实习报告、顶岗实习考核鉴定表、实习单位证明和学生薪酬证明等。学院组织指导教师每月进行实习指导小结,了解学生实习动态,交流指导心得,反映学生现状,解决突出问题。学院还及时对学生顶岗实习中的岗位变更、指导教师变更和实习单位变更等情况进行跟踪和记录变更,确保对实习全过程跟踪管理。在顶岗结束前,英语教育专业学生实习单位进行一次观摩授课。校内专业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共同听课和评课,共同对实习生的教学实习授课效果进行评定。学生结合实习过程和实习收获撰写实习报告,作为实习成绩评定的依据。

3、顶岗实习结束后考核采用多元化评价方式

顶岗实习后管理主要是英语教育专业学生实习评价和顶岗实习工作总结。学院对学生顶岗实习的考核采用多元化评价方式。学生成绩由学院和实习单位共同评价确定。考核以实习管理人员评价,校内指导教师评价、顶岗实习单位评价、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价以及学生顶岗实习考核手册填写情况和实习报告撰写情况为依据。顶岗实习成绩核算成相应学分计入学生成绩档案。顶岗实习结束后,学院对顶岗实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召开顶岗实结大会。

四、结语

笔者结合高职英语教育专业顶岗实习“四双”特点,积极探索了英语教育专业顶岗实习管理中三个不同阶段的实习管理模式。从顶岗实习的安排、指导、管理到评价,把握顶岗实习全过程管理的主线,深入体现校企合作管理的模式,树立了顶岗实习的新管理理念,保障了英语教育专业顶岗实习的质量和效果。在今后的研究中,笔者还将就顶岗实习管理模式为学生搭建直接就业平台进行进一步地探索。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Z].教高[2006]16号. 2006-11-16.

[2] 刘剑英.高职顶岗实习管理模式研究与实践[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