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农村医疗改革范文

农村医疗改革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农村医疗改革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农村医疗改革

第1篇:农村医疗改革范文

关键词:农村医疗;卫生资源;医疗服务;医疗保障

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是我县工作的重点。我们想通过抽样调查和访谈的方法,了解各乡镇农村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情况,包括其房屋质量、医疗卫生人及医疗设备的配备、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情况等。希望通过调查分析,了解各乡镇农村地区卫生医疗组织的基本情况,探究是否存在亟须解决的问题,反应农民最迫切的医疗愿望。论证其所作出的有效举措,在全县是否具有普适性,可推广性。通过对农民意见的收集,农民需求的了解,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促进全县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有鉴于此,我们对全县各乡镇进行了此次社会调查。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根据各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现实中的操作性等情况,本次调查以甲马池镇,杨洞乡当地居住人(包括当地农民和外来务工者),当地的乡镇卫生医疗机构服务中心、农村的社区卫生医疗服务站为总体,采用随机抽样方法选取调查对象。本次调查涵盖的被调查对象具体的个人情况如下。①被调查者年龄。18~30岁的占30.0%,31~45岁的占40.0%,46~60岁的占20%,60岁以上的10%。②被调查者家庭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占25%,1万元~2万元的占35%,2万元~3万元的占30%,3万元~5万元以上的占10%,

1.2方法 对抽样的农村卫生机构和当地居住人民进行问卷调查,内容包括两乡镇级卫生人力总量、配置情况、人员构成以及当地居住人民的就医选择、药品价格、新农合的参保情况等。本次调查采取问卷法和访谈法收集资料。问卷由16个问题构成,询问农民对于卫生医疗机构和新农合的基本看法。问卷的发放、调查、回收均县卫生局组成员实施和完成。访谈主要深入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与医护人员和病人交流,反映他们的要求和对新医改的看法。本次调查问卷总数为300份,回收问卷为300份,回收率100%;

1.3分析方法 利用频数分析、交叉分析,图表操作等手段进行了数据处理和分析。

1.4调查结果保证 考虑到科学性和可行性,并结合当前农村医疗卫生资源设置的实际情况以及我们的人力、财力、时间等问题,在问卷发放、填写、回收以及数据输入和处理环节中,也遵循了科学、效率的原则。

2调查结果与分析

2.1看病贵 当前的医药价格过高,存在着投入不足、以药养医、流通不畅、这是看小病大病老百姓对于药品价格的一些反应。可以看到,无论小病还是大病都认为医药价格高的占多数、尤其是大病。这里涉及到一个概念:医药价格,包括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前面所说的都是药品价格,而生大病的时候,医疗服务价格就显得异常重要,手术费、检查费、仪器损耗等加在一起,就是一笔很庞大的数字。大病药品需要一段时间服用,所以百姓普遍对大病的药品价格抱怨更大,但这并不是说小病百姓基本满意,药品价格过高是百姓很大的一个反应。

我县是少数民族贫困县,在这一方面有集中的体现,将近80%的农民认为药价高,这代表大多数低收入农民的想法。有55.5%的人在使用药品中经济所占比重最大的是一般的非处方类药品,所以在希望药品降价问题中,非处方类药占据了44.5%。

2.2看病难 自2005年以来,看病难、看病贵成为医疗改革的最首先需要面对的困难,但经过政府近6年的医疗改革不断改进和各乡镇居民生活的不断改善,我县在看病难这一方面的问题逐渐开始细化,其中主要表现在:总需求发生变化、总体结构投入失衡、绩效比不高。

2.2.1总需求变化 关于总需求的变化主要表现在:新农合愿意加大参保率上升,总需求上涨;个人需求层次上涨,主要药品支出从常规药品的开始向保健品转换,农民开始更加注重预防工作。从甲马池镇的实地访谈结果来看,人们更加关心的不是非处方药物和处方类药物的价格左右图的对照,加上农民在处方类药物上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和被动选择,居民的医疗需求对于保健方面的占75%左右。当前医疗改革尚处于推进阶段,不能完全满足不断增长的总量需求和层次提升需求。

2.2.2总体投入结构失衡:关于总体结构失衡这方面,主要表现在供给体系碎片化,体制不衔接;城乡分配不均衡。体系碎片化是指当前农村医疗体制改革各地区在实施的过程中因体制和标准不同而出现的衔接不通畅,各地之间各自为政,呈现孤岛式、碎片化趋势。本小组的实地访谈了解到,目前的体制不衔接主要体现在流动人口和城乡报销的口径不一。其中流动人口,农民工的报销在体制衔接上还存在很大的缺口,无法享受到更加优惠的福利,医疗公共产品供给由政府的行政界定而不是由成本划定。这就是人为的区域碎片化。关于城乡分配不均衡,据《2008年中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中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卫生总费用达9843亿元,城市卫生费用占卫生总费用67%,农村占33%。同年度,在全国13.14亿人口中,44%是城镇居民,56%是农村居民。城市人均卫生费用1145元,农村人均卫生费用442元,城市是农村的2.6倍。笔者认为,在供给方面,农村的卫生医疗服务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明显劣于城市。

2.2.3绩效比不高 关于农村医疗机构的投入绩效产出比的衡量,在调查中发现,虽然有超过50%的农户知道乡镇卫生院的报销比率最高,但选择最能满足其医疗需求的医疗机构时,只有近三成的农户选择了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所由于医生水平的制约,只能承担定点卖药功能。农民舍弃就近的乡村医疗机构而到县以上医疗机构就诊,提高了农民就医的成本,使低收入的农民即使参合也无法负担较高的住院费用[1],很多农民即使参加了新农合的医疗保险,但其利用率相当低。这从根本上导致了城乡的医疗卫生事业从根本上的发展不平衡,城乡的发展基础和速度存在相当的差距。特别是农村的医疗资源投入总量不足,很大一部分财政压力需要本已贫困的农村自行承担。市场体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体制转型还处于探索阶段。

2.3公共卫生体系 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对保护农村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全民族素质的提高都具有重大意义。长期以来,浙江政府逐渐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在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方面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重医轻防"的思想使得我县农村的公共卫生情况依旧滞后。

关于健康档案问题,农民不知道自己是否拥有健康档案和没有健康档案的占了将近50%,这说明我县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的建立不够完善,农民尚未形成公共卫生意识。引起该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①从农村保健与健康教育体系来看,由于财政投入不足,经费短缺,保健机构分布不合理,一些最基本的妇幼保健无法得到保证。②我县"二元化"发展道路,严重制约农村公共卫生。村公共卫生呈现"总体水平偏低、发展不平衡、效率低水平趋同、技术设备落后、人力资源匮乏、财政短缺的基本特征。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全面快速增长同公共卫生服务产品短缺的矛盾突出。

政府对农村公共卫生投入不足导致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滞后,"重医轻防"和市场化改革造成农村公共卫生体系衰弱,缺乏政府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导致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低下。笔者认为,城乡二元体制,政府投入不足,未形成一个持久有效的城乡三级医疗体制是农村公共卫生事业滞后的重要原因。

3问题分析

就当前存在的看病贵、看病难以及公共卫生体系的问题,笔者认为,必须把"强基层,重保健"作为县村医疗改革的重点方向,着力完善医疗体系和各体系之间的衔接。同时,必须加强基层卫生医疗结构的分工与合作,形成良好的互动模式。

①进一步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必须坚持"广覆盖"的原则,并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和补偿比例,政府应切实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投入,并对其进行合理配置,逐步实现医疗资源分配公平,并尽快实现医疗保障的统一管理和报销。②从药品管理体系建设出发,笔者认为应严格监控医疗药品供给市场的稳定,对所有基本药物实行100%供给和零差率销售;完善医疗保险的报销制度,提高报销标准,扩大报销比例和范围,简化手续和流程;同时,积极推进基本保健品市场的引导和管理。③从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出发,笔者认为应及时推进浙江省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取消"以药养医"的模式[2]。逐步取消药品加成,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医护人员的积极性。④从医疗卫生监督管理体制建设出发,笔者认为应加强农村医疗卫生的各项制度建设,实行新的药品监管体系、医院绩效考核体系以及相关的管理体系,杜绝权责不明、权责不等的制度性和法律性漏洞。应对碎片化难题,采取属地管理和成本选择并行的原则,给予患者一定的自主选择权。

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①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实行多级联动交流的原则。加大地区财政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支持,增加村卫生室的医疗配置和就医环境。实行一体化管理模式,加强人才的流动和培训,拓展人才队伍,优化政策,对支农医疗给予相当的政策倾斜。

参考文献:

第2篇:农村医疗改革范文

虽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是随着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的深入,它所呈现和引发的问题也越来越深刻,如参保筹资难度依然很大、医疗保障待遇普遍偏低、农民的医疗负担依然很沉重、农村的卫生服务体系相对落后等问题,如果不正视这些问题,这些因素势必会阻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因此,为深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使农民也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笔者从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情况出发,认为要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扩大视野,进行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系统整合,我们不仅要深入研究制度本身,还要深入研究它的外部因素,如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农村医疗队伍的水平、农村医疗设备水平、农村医疗卫生体系信息建设等。我们应该充分分析本体与外围因素,做到对症下药,这样才能切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突出的“大病统筹”,忽视了“小病”的关注,弱化了农村医疗保健的重要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资助、集体扶持与个人缴费三方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并以政府为主导、以县为单位、以大病统筹为主构成的农村初级医疗保障制度。作为焦点之一的“大病为主”是政府大力宣传,吸引广大农民参保的招牌。这一决策也确实解决了农民患大病,医疗负担过重,进而因病返贫的问题。

但是这忽视了小病也是农村家庭的一笔大支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难免会得一些小病。而一些家庭过于贫困,这些小病的费用也是他们难以承受的。而一些人因为无力医治小病,最后拖成了大病,反而增加了医疗成本。再者,农村的医疗保健意识本来就薄弱,现代医学对于疾病的观点是预防为主,治疗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大病统筹”的宣传不利于提高农民的医疗保健意识,也造成了农村医疗保健体系的缺失。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不够完善,部分工作人员缺乏责任心,报销程序繁琐

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很多规章条例不够明确清晰,在执行时往往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同样,部分合作医疗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由于没有编制,又是临时调出来,所以缺少应有的责任心。一些工作人员对于工作没有热情,往往敷衍了事,工作效率低。最后,报销程序不够简单快捷,部分农民的知识文化水平低,他们对报销制度与程序不是很了解,普遍认为医疗报销手续繁杂,报销比例很低,就放弃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三)医疗基金匮乏,由于资金不到位,导致整个合作医疗服务水平下降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作为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的“粮草”――医疗基金,不仅没有先行,反而迟迟不到位。筹集资金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县为单位的,但在欠发达地区,县乡的财政资金一般比较紧张,他们不会把珍贵的经费用来配套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况且,县乡的财政配套基金数量是由省级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这一文件既不是法律文件,也不是法规文件,因此没有约束力。其次,向农民筹集参保资金比较困难。一些农民即使报名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交保费时也往往拖延。而一些农民可能因为资金周转困难,所以迟迟未交。部分村干部在收取资金时,态度过于强硬,导致一些农民拒交保金。如果资金筹集不到位,农民的医疗费就无法报销,渐渐地农民就会不信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而这使得筹集资金进入到一个恶性循环中,资金筹集越来越难,而报销医疗费也越来越难。

(四)乡镇卫生院建设落后,信息系统建设滞后

乡镇卫生院作为新型合作医疗农民治疗疾病的重要场所,它们承担了所在区域农民的各种大小手术,是农民治病最方便的地方。然而,一些乡镇卫生院医疗水平落后,使得一些农民不得不到省级的大型医院就医,这无疑加重了农民的负担,也使得农民享受不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带来的好处。其次,乡镇卫生院应该为前来就诊的农民建立病历信息电子档案,为建立农村预防保健体系打下基础。而很多乡镇医院的信息化建设较落后,不能及时保存病人的信息,建立当地的患者信息库。

二、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农村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政府在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时在充分展示大病统筹的优势时,也注重对小病的关注。如对于贫困户可以有一定程度的优惠。同时与各级诊点合作,积极宣传预防保健知识,提高农民的预防保健意识,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如,乡镇级诊所可定期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根据当地的医疗卫生情况和易发病,每一期选择一个主题,向农民宣传基本的预防知识,从而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做到防患于未然。如,乡镇的诊所可以和村里的诊所联合起来,针对老年人、儿童、孕妇等容易患的疾病,开展主题知识讲座,让他们掌握一些生活中预防疾病的小知识。

农村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是新合作繁荣发展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门与基础,我们在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时,必须重视农村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的建设,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开展丰富多彩的预防保健活动,这既丰富了农民的生活,也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

(二)规范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政府应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具体、清晰、明确、可行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其次,各级新农合办公室应该分配适当的名额,建立人员编制,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建立绩效评价准则,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最后,还要简化报销程序,并大力宣传,使得农民乐于到相关机构去报销医疗费用,增加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信心。

同时,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要坚持扩大农民的自主选择权,让农民能够自主选择看病、自由看病。这就要求政府提高补偿比列,解决农民看病的资金问题。而且,相关部门还应该扩大药物目录,保证农民必需药品充足、可靠、有效。最后,对于医院包干,政府应该协调好患者和医院的关系,使患者根据自己的病情选择适合的医院。

(三)优化合作医疗基金筹集模式

优化合作医疗基金筹集模式不仅要从个人参保、集体补助和财政补贴入手,政府还应该扩宽渠道,实行多元化筹资模式,如与基金会和慈善机构合作、鼓励个人捐赠,提高筹资效率。同时,用立法的形式将个人参保、集体补助和财政补贴的比例确定下来,制定明确的处罚标准,切实保障每一笔医疗基金都用到农民身上。具体措施如下:

首先,用法律法规形式明确规定市、县、乡的医疗资金出资比例和处罚条例,保证市、县、乡三级补助按时到位。对于不能到位的资金,必须采取严格的措施加以惩罚和补就。其次,统一农民个人交费方式。对于自愿参加新合作的农民,由乡镇财务部门统一代收,并开专用票据。再次,对于农民实行滚动式筹资,即根据农民的交费信息,建立个人账户,将农民未结报的结余转为农民下一年的交费资金,而已结报的就从补偿金中扣除个人交费,并及时将账目明细反馈给农民,增加他们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了解与信任。最后,政府应该积极与当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红十字会、企事业单位合作,向这些单位募集医疗基金。政府应该与各级医疗机构协商,从医疗组织出售合作医疗规定药品的净收益中提取相对比例的资金。

(四)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建设,提高医疗水平

乡镇卫生院的建设是制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瓶颈,因此政府必须狠抓乡镇卫生的建设。各级乡镇医院必须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水平,积极学习先进的医疗技术,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每一个农民提供最好的医疗服务。其次,医院还应该积极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为每一个病人建立信息档案,统计当地地区的病情病例,为建立当地的预防保健体系提供数据信息。

(五)将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纳入法律体系,完善其法律制度

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纳入法律体系是新合作发展的必然要求。只有强化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立法制度,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对新合作的监管力度。政府应该对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做出整体规划,保证它的可行性与稳定性。国家一方面应该建立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另一方面,国家应该建立卫生行政管理人员规章制度,端正他们的工作态度,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总之,国家应该推进农村合作医疗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促进农村合作医疗的完善与健全。

(六)加强对医药市场的规范,保证农村合作医疗用药安全卫生

由于假冒伪劣药品泛滥,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乡镇医院及其以下的诊点,国家应该坚决打击假冒伪劣药品,规范药品流通渠道,取缔非法行医,切实保证农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生命健康,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药。

(七)强化合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促进医疗信息公开透明

加强合作信息系统建设是提高监督力度的必要手段,因此,必须建立一个医疗信息平台,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使得面向大众公开透明。这样,农民群众不仅可以灵活的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种动态,而且提升对其的信任,积极参保,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良性运转。

第3篇:农村医疗改革范文

要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步伐,必须造就一批实用型高素质的卫生服务人员,这一责任就落在医学高职院校身上,医学高职教育改革势在必行。

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为高职院校教育改革提出了一个崭新的课题

《卫生事业发展纲要》指出:“办好合作医疗,发展基层卫生事业,办好社区卫生医疗服务,是我国现阶段卫生工作的重点。”这一纲要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医学发展的方向,也为医学教育改革指明了道路,特别是对高职院校医学专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挑战。据调查,湖北英山县11个乡镇卫生院510名专业技术人员中,中专学历层次卫技人员占卫技人员总数84%。呼伦贝尔市农村牧区共有乡镇卫生院137个,其中城市卫生院7个,牧区乡镇卫生院150个,卫技人员1607人,大专学历以上的仅占4%(多数是在职以后获得的),中专占76%,多数是自费在职学历。由此可见,我国多数基层卫生人员的学历较低,素质较差,完成医疗预防、妇幼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基层卫生服务的难度依然很大,更不能满足人们对高质量卫生服务的要求和渴望。根据高教[2006]16文件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明确目标定位,在保证个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以社会岗位(群)的需要为依据,积极探索工学结合、工学交替、专兼结合等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培养直接为第一线服务的高技术、高技能的“社会职业人”,逐步形成医学高职院校的办学特色[1]。

2 素质教育是高职教学改革的重要环节

高等职业教育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要高度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和“面向社会,服务基层”的办学方向,为基层卫生机构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基本知识,熟练的医学基本技能,较强的创新精神和服务意识的卫生技术应用型人才。

3 深化高职教育改革要紧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脉搏

3.1 培养全科医生,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突破口 为实现WHO提出的“人人享有保健的战略目标”,应着重加强基层卫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全科医生作为基层卫生团队的基本成员,应具备医疗、预防、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实践技能。据全国政协委员王德炳介绍,按照国际标准,每名全科医生应服务2 000~3 000人。按最低标准计算,我国5亿城市人口至少需要16万多名全科医生。而目前全国真正的全科医生不到1 000人。全科医生总数少、素质低已成为制约我国基层医疗事业发展的瓶颈。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职责要求,要重视基础,拓宽口径(以满足岗位群职业流动和职业岗位专业素质提升的需要),强化技能的原则。按照知识、能力、素质三要素设计课程结构,构建宽厚的公共基础知识,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娴熟的专业技能三级教学平台,形成独具特色的教学摸式,达到“社会职业人”的办学目标[2]。

3.2 优化课程体系,是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核心

国外全科医学教育一般包括三大部分内容:医学生的家庭医学学科教育、家庭医学住院医师培训项目和家庭医师的继续医学教育。我国开展全科医学教育主要有四种形式:①高等医学院校全科医学知识教育。②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③全科医生岗位培训。④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通过对国情与全科医生培养现状的分析, 以及基层服务范围如: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岗位群的职责要求。教学内容应:①医学基础知识以够用和必需为原则,课程开发主体必须多元化。②专业理论以应用和适度为原则。③专业技能以实用和娴熟为原则。④积极与医院合作开发课程,突出实用性,强调针对性,体现先进性。科学制定授课计划和调整实习方案,并及时把专业有关的新技术、新知识充实进去,运用科学、合理的训练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改变先学理论后实践的教学模式;探索工学结合、工学交替、顶岗实习、项目导向等有利于提升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

3.3 全科医学师资队伍建设,是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基础 全科医学教育是未来我国医学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医学院校将成为我国培养全科医生的主渠道,全科医学师资建设是高等院校开展全科教育的一项基础工程,没有合格的全科医学师资就培养不出合格的全科医生,当前,我国的全科医学教育领域出现了不少急待解决的问题,其中有关全科医学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问题尤为突出。为此,高校教学改革的重点是加强全科医学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外聘高职专业人才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的力度,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由具备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机制。同时,要高度重视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和继续再教育,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3.4 团队精神培养,是适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关键医疗过程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活动,讲求团队合作与整体化一,在基层卫生服务中显得更加突出,而且这一项活动在学校难以发挥其重要性,因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少、服务面广,各个岗位间的依赖性较大,具体体现于卫生服务团队是否相互协作处理问题,如何联合执行各项任务,遇到紧急情况,怎样共同作战等。把学生培养成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的实用型人才,当做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设计一个以立体式教学为基础的综合教学模式,在教学安排上要注意理论讲授、示范与模仿环环相扣,三者有机融为一体,把课堂作为激发学生创造力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场所,加速知识到能力的转化过程,使教学与临床联系更密切。在基地训练中严格监控,客观评估,重在鼓励,从而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4 基层卫生服务组织,为高职医学生就业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新疆古丽巴哈尔・王买尔政协委员调研黄山市疏勒县乡镇卫生院发现,全县共有15个乡镇卫生院,核实编制309人,缺编85人,自2001年以来没进过一个大中专毕业生。常德市霍城县共有9个乡镇卫生院和3个国营农牧场卫生院,共有事业编制241名,实际在编179名。从调查可知,基层有我们医学生广阔的就业空间。围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服务基层,规范基层卫生服务训练基地,彰显办学特色。这样既可以解决医学毕业生找不到就业单位的问题,又可以避免基层卫生服务医疗机构缺乏人才,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卫技人员断层问题。

参考文献

[1]蔡泽寰.高职教育办学模式的再思考[J].中国高教研究,2007,3:67-69.

第4篇:农村医疗改革范文

关键词: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 存在问题 发展趋势

改革开放37年来,我国农民的生活得到高速提高,农村的合作医疗得到了高速发展,2002年10月,我国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保证农民的身体健康,加大投资力度,“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到2010年时,据资料显示,我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已经具有了质的飞跃,从数量上,已经可以覆盖我国的广大农村居民,。农村的合作医疗的实施,可以为提高农民健康,使广大农民享受到医疗保障,这是我国小康社会建设目标,也是我国如何提高农村医疗的保障水平,为广大农民的健康服务,是当前也是今后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意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的结果,也是社会主义农村发展的必然选择,它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在改革开放初期,市场经济的发展,刺激了一部分人逐利是图,在有的医院中由于管理问题。使一些医院以经济效益为目标,激化了医患之间的关系。这种现象导致了尽管不缺医不少药,但是农民看病难的现象,仍在困扰着农民,已经成成为广大农民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尽管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城市化的推进,许多农民进入城市打工,但解决好农民医疗,使农民能够在疾病面前得到治疗的保证,保证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仍然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也是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也是我国医疗改革的方向,这是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的需要。在对合作医疗的研究过程中,已经证明,这是新时期社会发展的选择,是缩小城乡差别的举措。由于农村合作医疗,在我国广大农村的实施,体现了政府对广大农民健康的保证,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不仅可以保证农民治病,而且能够解决农民的贫困和疾病,这是由于在农村,疾病和贫困是孪生兄弟,于是疾病必然导致出现贫困。但如果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保证,这样就可以使农民在患病的时候,可以及时得到国家提供的医疗费用,这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仅可以减轻农民治病难的困境,减轻了农民经济负担,同时也是国家为缩小城乡差别的一种举措,显然,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和问题

我国农村地域广阔,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在我国农村各地,新型农村医疗发展的现状和问题各具有特殊性。

l、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现状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得到发展,广大农民从开始的不理解,到积极参加和欢迎的思想转变,经历了不同的两个时期。广大农民认识到,国家和个人投资,加大了发展新型农村医疗的经济投入,解决了“农民治病难”问题。通过新型合作医疗,使风险基金、门诊统筹基金、住院统筹基金和大病医疗补偿基金,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有些地区,虽然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但这些农户种有一部分农民常年外出打工,常年生活在外地,这与农村合作医疗的要求,难以在户籍所在地意外的医疗机构就诊,使一些农民还在观望;另一个问题是,对于补偿受益群体目标,一方面主要覆盖基层县、乡(镇)级基本医疗需求患者,再一方面,重点针对重病、大病等,这些患者需市级以上治疗,花费的医疗费用也比较多。

2、新型农村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

新型农村医疗制度对广大农民来说是一件大好事,但好事也需要好办,由于传统的思想做怪,有些农户认为自己健康,不用治病,对参加新型农村医疗不积极。

(1)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由于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不了解,使一些农民由于不理解,还在观望,即使一些农民对农村合作医疗有些了解,但也只是一知半解,具体的详细内容大多数并不了解。由于农民获知的渠道狭窄,了解的内容有限,使农民采取观望态度,因此,要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必须做好的宣传工作,这是基层人民政府的责任。

(2)医疗报销异地转移问题。由于很多农民外出务工,这就出现了参加农村医疗的农民,因为不在当地的医院就诊,而参加医保的农民,在医院治疗时的结算,又只能在参保地区进行。因此,给农民在异地看病,增加了很大的困难,即使回到参保地可以报销,报销药费的比例又较低,又存在报销范围的问题,使农民感到很大的不便。

(3)新农合工作人员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的编制问题,是决定制度实施的保证,但目前,一部分地区仍无法形成自己的队伍,只能依赖借用乡镇卫生院人员,造成乡镇报账中心工作人员多头管理和管办不分的事实。

三、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趋势

l、加大宣传力度的措施

地方政府有责任对农民进行宣传,医院要针对病人及家属宣传。从宣传方式上,不仅要用文字宣传,还要搞农村合作医疗的专题活动,要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要向农民加强宣传力度宣传时间的选择上,各级政府要考虑农民在外务工的现实情况,要安排适当的时间,如在假期和农忙时节要加强宣传力度,及时传达最新的政策信息。

2、合理解决异地就医难的措施

要尽快解决农民异地就医难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应从农民的情况考虑,对外地务工者详细登记,如果农民在异地就医后,要利用农民返乡的机会,方便快速的在当地医保单位报销,给农民方便。

3、简化报销程序的措施

提高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水平,在简化程序上下功夫。对农民患者报销资料,要保证提前告知需要报销的方法。要积极为患者提供统一的服务大厅,为农民患者提供最佳服务。加强对新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工作人员能够掌握最新的政策动态;熟练业务知识,加强提高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第5篇:农村医疗改革范文

关键词:农村医疗;卫生资源;医疗服务;医疗保障

 

农村卫生是中国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我们想通过抽样调查和访谈的方法,了解浙江省农村地区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情况,包括其房屋质量、医疗卫生人及医疗设备的配备、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情况等。希望通过调查分析,了解浙江省各农村地区卫生医疗组织的基本情况,探究是否存在亟须解决的问题,反应农民最迫切的医疗愿望。论证其所作出的有效举措,在浙江甚至全中国是否具有普适性,可推广性。通过对农民意见的收集,农民需求的了解,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希望通过我们和老师的努力,促进浙江省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有鉴于此,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浙江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研究”创新小组于2009年8月1日至8月12日在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绍兴县齐贤镇、丽水市庆元县松源镇进行了此次社会调查。

一、资料和方法

1.调查对象。根据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水平和现实中的操作性等情况,本次调查以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绍兴县齐贤镇和丽水市庆元县松源镇当地居住人(包括当地农民和外来务工者),当地的乡镇卫生医疗机构服务中心、农村的社区卫生医疗服务站为总体,采用随机抽样方法选取调查对象。本次调查涵盖的被调查对象具体的个人情况如下。第一,被调查者年龄。18~30岁的占27.0%,31~45岁的占38.0%,46~60岁的占24.3% ,60岁以上的10.3%。第二,被调查者家庭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占19.3% ,1万元~2万元的占25.7% ,2万元~3万元的占16.7%,3万元~5万元的占21.0% ,5万元以上的占17.3%。

2.调查方法。对抽样的农村卫生机构和当地居住人民进行问卷调查,内容包括县级卫生人力总量、配置情况、人员构成(年龄、性别、学历、职称)以及当地居住人民的就医选择、药品价格、新农合的参保情况等。本次调查采取问卷法和访谈法收集资料。问卷由16个问题构成,询问农民对于卫生医疗机构和新农合的基本看法。问卷的发放、调查、回收均由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浙江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研究”创新小组成员实施和完成。访谈主要深入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与医护人员和病人交流,反映他们的要求和对新医改的看法。本次调查问卷总数为300份,回收问卷为300份,回收率100%;有效样本量266份,有效率88%。

3.分析方法。数据处理主要采用统计软件包SPSS11.5,利用频数分析、交叉分析,图表操作等手段进行了数据处理和分析。

4.调查结果保证。考虑到科学性和可行性,并结合当前中国农村医疗卫生资源设置的实际情况以及我们的人力、财力、时间等问题,本调查在设计阶段召开了若干次的小组会议,就所调查问题进行了讨论和修改。在问卷发放、填写、回收以及数据输入和处理环节中,也遵循了科学、效率的原则。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看病贵——药品价格居高不下,各地药品价格不一致

医药价格问题事关民生大计,事关社会和谐公正。当前的医药价格过高,医疗改革没有“中立”的领导机构来管理,存在着投入不足、以药养医、流通不畅、广告泛滥等问题迫切需要解决。这是看小病大病老百姓对于药品价格的一些反应。可以看到,无论小病48.7%,还是大病65.7%都认为医药价格高的占多数、尤其是大病。这里涉及到一个概念:医药价格,包括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前面所说的都是药品价格,而生大病的时候,医疗服务价格就显得异常重要,手术费、检查费、仪器损耗等加在一起,就是一笔很庞大的数字。大病药品需要一段时间服用,所以百姓普遍对大病的药品价格抱怨更大,但这并不是说小病百姓基本满意,药品价格过高是百姓很大的一个反应。

丽水是浙江省最困难的市,在这一方面有集中的体现,将近80%的农民认为药价高,这代表大多数低收入农民的想法。有54.3%的人在使用药品中经济所占比重最大的是一般的非处方类药品,所以在希望药品降价问题中,非处方类药占据了46%。

第6篇:农村医疗改革范文

【关键词】农民;基层医院;就诊因素

【中图分类号】r197.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49(2013)10-47-02

1调查对象与方法

本课题主要是在四川省18个地级市、3个自治州中随机抽取8个市,每个市再随机抽取两个县(区)各个乡镇的农村居民做问卷调查,本次调查一共发放做了1000份问卷,收回966份,有效回收率96.6%,采用文献法、访谈法、调查法、对四川省农村居民进行现状调查研究。

2调查结果分析

2.1四川省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情况。

2.3本次调查四川省农村居民的其他情况:(1)年龄在50岁以上的人群大都有慢性疾病,主要包括高血压,高血脂症,高血糖,慢性呼吸道疾病。(2)农村居民患病后有14.1%的人群在无法容忍后才到医院就医,病情已经超出基层医院医治的能力范围,所以逼迫到上级医院转移。(3)农村居民中有近40%的人群人为基层医院的医疗设备不足,医务工作者的技术水平一般,不能解决一些稍微严重的疾病,所以影响他们到基层医院就诊。(4)在影响因素研究中,贫困农民与一般农民相比,住院,未住院率均高于一般农民,由于收入上的差距差异, 除去医疗服务过多提供的可能因素外, 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疾病差异, 即贫困农民的疾病比一般农民严重。

3讨论及建议

目前四川省农业人口约6700万人,占总人口的74.55%。乡村两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不强。农民对疾病及其隐患认识不够,加之医疗费用激增,农民的疾病经济负担重。“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返贫致贫情况的存在。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转型,曾经发挥积极作用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萎缩解体,农村医疗陷入多重困境,医疗费用较高、效率低下以及卫生服务可及性缺乏公平,使得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突出。探究其原因,可从政府、服务提供方与服务需求方三方面因素着手,针对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效率、服务质量三方面展开分析。于是给出以下建议。

3.1鉴于“市场出效率,政府保公平”,各自功能不同,为有效地满足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保证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享用过程中效率与公平的兼备,确保农村居民公平享有医疗卫生资源及服务目标的完成,实现农村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1],政府必须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中更多地承担起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责任,构建“能力密集型”医疗卫生可持续运行机制。

3.2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无疑是推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有效措施。应在保证城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前提下,让城市卫生资源向农村辐射和转移,实现资源“下沉”,进而增加农村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储备,实现城乡医疗资源的共享。

3.3药物监管部门应该加大监督力度以减少医疗机构过多的医疗服务提供,控制医疗费用。政府应该对农民进行资金补贴[3],降低或免除贫困农民住院起付线,提高补偿比、封顶线;增加门诊慢病补偿,以降低贫困农民的疾病经济风险。扩大对贫困农民的救助范围,严格救助对象的纳入机制,最终解决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3],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江里程,李一平.建立医保激励机制促进社区卫生发展[j].中国卫生经济,2007(5):31-32.

第7篇:农村医疗改革范文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哈萨克斯坦医疗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独立后,哈萨克斯坦继承了苏联时期的全民免费医疗制度,但是独立后初期不断恶化的经济和社会状况,使得原有的医疗制度无法维持。政府在医疗领域的首要目标变成在不增加国家财政负担的情况下,能够向医疗部门提供足够的资金,这也是政府推行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动力。

一、哈萨克斯坦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改革历程

哈萨克斯坦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历经了两次重大调整:改革前实行的是全民免费医疗,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实行了一段时期的强制医疗保险。1998年以后,一些原因导致强制医疗保险制度终止,国家实施自愿医疗保险,但哈萨克斯坦一直没有放弃恢复强制医疗保险的努力,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并明确提出在不久的将来恢复强制医疗保险。

(一)建立医疗保险制度前(1991~1995年):实行全民免费医疗

独立后,哈萨克斯坦的医疗制度继承了苏联的谢马什科模式,①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覆盖全体民众的免费医疗服务。居住地原则和预防原则指导着哈萨克斯坦建国初期的医疗制度:居住地原则是根据民众的定居地指定民众就诊的医疗机构(包括医院、综合门诊部、医疗站等);而预防原则保证了医护人员对民众的定期疾病预防工作。卫生政策由卫生部按照严格的规范集中制定,旨在把统一质量的服务送达全国各个地方。因此,哈萨克斯坦建国初期的医疗制度带有集中性和标准化特点,与苏联时期相比有很大的继承性。事实上,这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是成功的。所有民众都被划给特定的医疗机构,并由医生对民众定期走访,这实质上是为实现民众平等的医疗权利进行的有益尝试,但在经济衰退的社会背景下,这种制度的弊端也非常明显:

首先,居住地原则使病人对医疗服务少有选择权。病人在居住地之外的医疗机构就医需要自费;而在居住地内的定点医院,如要获得更高质量的医疗护理服务,病人不得不缴纳规定之外的费用,这种状况使仅能维持生计的民众生活更加艰难。

其次,一直以来对医疗部门是非生产性部门的定位,使得医护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国家平均水平。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国家大量拖欠医护人员的工资,加上一直以来国家缺乏对医护人员有效的激励机制(国家以医护人员数量和医院床位数量确定对医疗部门的预算划拨金额,而不是根据医护人员的治疗效果和护理质量),导致医院床位和医护人员数量偏多,但治疗和护理质量水平不高。

第三,在财政紧缩的情况下运行原有的医疗制度,加剧了地区间的不平等,特别是城市与农村之间的不平等。财政缩减对农村医疗机构的冲击最严重:农村地区能够获得的政府财政份额非常少,大部分财政拨款都流向了城市地区的医疗机构———这是长期存在的现象。而且过去农村的医疗设施主要由国营农场支持,国营农场为农村医疗机构提供燃料和设备,并建造医院用房等基础设施。随着国家私有化进程的加快,国有农场或倒闭或濒临倒闭,无法继续对农村医疗机构提供物质支持,这种状况加剧了农村医疗机构的资金运行紧张。尽管城市中的医疗机构也遭遇了资金困难,但它们通常更容易获得社会捐款,或在购买医疗设备时获得公司回扣,还可以利用医疗设备向病人收取额外的服务费用等。

最后,在治疗手段上,强调对病人进行住院治疗,忽视门诊治疗,导致医疗护理服务的低效率和资源配置不均衡:1996年世界银行在哈萨克斯坦北部进行了一项关于平均住院时间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以胃溃疡为例,在哈萨克斯坦治疗胃溃疡的平均住院时间为23天,而在美国仅8天,英国仅7天。①事实上,哈萨克斯坦在苏联时期已经开展了针对全民免费医疗制度的改革活动。1989年,在苏联新经济制度(NewEconomicMechanisms)下,哈萨克斯坦建立了5个医疗改革示范点。1990年医疗改革项目被取消,但是改革议题仍在政治日程中。②独立后,由于国家改革的首要任务是政治和经济改革,医疗卫生改革被放到次要位置。1992年,开始形成国家卫生改革的立法基础:当年议会通过了一项关于保护人口健康的法律,其中就有国家医疗保险的条款。

(二)1996~1998年实行强制医疗保险

针对不断恶化的公共财政和健康状况,哈萨克斯坦决定引进强制医疗保险(CompulsoryMedicalInsurance)。1995年6月,总统签署了一项关于建立强制医疗保险基金(MandatoryHealthInsuranceFund)的法案。1996年,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强制医疗保险。政府还配套出台了保障利项目(guaranteedbenefitspackage)和基本福利项目(basicbenefitspackage)。全体公民的最低医疗服务由国家保障利项目提供资金,而只有参加强制医疗保险的人,才能享受基本福利项目覆盖的医疗服务。强制医疗保险有三类主要的经费来源:对于企业员工,强制医疗保险费用来自工资税的一部分,由用人单位将工资税的3%上缴到州基金;对于社会保障的弱势群体———包括儿童、老人、残疾人和已在政府登记的失业者,费用直接由州政府预算转移支付;对于社会保障未覆盖的人群,也就是不缴纳工资税的人,包括个体商户和无业者,他们需要自费缴纳强制医疗保险。①强制医疗保险基金与卫生部分离,直接对内阁负责。在首都成立了国家保险基金总部,各州设立地方办公室。在国家层面上,国家保险基金负责制定州基金的运作规则,为各州的医疗保险基金提供培训和信息,并负责把征收所得的20%的费用在各州之间进行再分配。在地区层面上,各州的强制医疗保险基金设立了三个部门,分别是:收费部门、财务部门和医疗标准部门。收费部门负责与企业联系,并征收费用;财务部门负责处理索赔;医疗标准部门负责抽查病人样本以控制在治疗中明显的缺陷并维持护理质量。各区(相当于我国的县)设代表对州基金负责,并负责与当地企业签署协议,确保费用的征收。

哈萨克斯坦政府还出台了与强制医疗保险配套实施的综合福利项目,包括保障利项目和基本福利项目。保障利项目面向全体公民,包括对生命垂危病人的抢救、输血服务、国家专科医院和国家医疗研究机构的专项服务(例如对癌症和精神病的治疗),针对特定人群的服务(例如残疾人、老兵、退休职工和儿童),传染性疾病的治疗(如肺结核)以及公共健康服务(如疫苗等)。而基本福利项目只覆盖参加强制医疗保险的人群,服务项目包括流动性治疗(am-bulatorycare)和大多数的住院治疗。②但需要指出的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因种种原因,没有对保障利项目和基本福利项目做严格区分,这导致了医疗机构提供福利项目覆盖的医疗服务时,出现混乱状况,降低了医疗机构对实施福利项目的积极性。强制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在工资税的基础上,它在全民免费医疗无力维持的情况下,试图以医疗保险的方式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并增加对医疗部门的资金投入,但是强制医疗保险制度运行后不久,就暴露出很多问题。在征收保险费用的问题上,实际效果与政府期望相差甚远:哈萨克斯坦引进强制医疗保险的初衷是增加国家收入,最初预计强制医疗保险可能会完全填补1994年与国家转型前的基金差距。③但这种期望很快就落空了。1996~1998年,强制医疗保险制度仅征收了245亿坚戈。1996年,强制医疗保险基金征收的费用只占全部卫生预算的15%,而预期比例为25%。1998年,强制医疗保险基金征收的费用占全部卫生预算的40%,虽然比重上升,但以工资税的方式上缴的费用不足征收费用的一半。①造成征收保险费用困难的原因很多。就企业而言,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一些企业经营状况不佳,没有能力支付;第二,一些企业不愿支付费用,他们不认为这种制度能够使企业受益。#p#分页标题#e#

在农村地区,农村医疗机构在转型过程中亏损严重,长期面临资金紧缺的问题,加上医疗设备陈旧,医疗质量低下,农村地区对国家医疗制度的信心很低。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农村企业有能力支付保险费用,他们也不太可能心甘情愿,他们认为强制医疗保险的费用与税收一样,是可以逃避缴纳或少交的,这从侧面反映了当时哈萨克斯坦金融制度不健全。此外,经验证明多数医疗资金往往流向城市的医疗机构。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导致政府在向企业征收医疗保险费用时,遇到的阻力很大,保险费缴纳严重不足。为了使强制医疗保险制度覆盖社会保障群体(弱势群体),强制医疗保险制度要求各州转移一定比例的财政预算到保险基金。但是对什么群体应被预算覆盖,缺乏明确界定和统一意见。一些州认为所有未被职工医疗保险覆盖的人口都将被国家预算转移支付覆盖;而另一些州则将覆盖范围限定在社会保障法律规定的群体。此外,地方政府并没有履行转移支付的责任,到1998年底,地方政府拖欠强制医疗保险基金的金额高达270亿坚戈。②据统计,约23%的人口未被强制医疗保险覆盖,这就需要他们自掏腰包。③随着就业结构的改变,有更多人在私营部门就业,因此这一比例只是保守估计,还可能不断增加。就个体经营者而言,尽管法律规定个体经营者必须以自费的方式参加医疗保险,但是这种规定并未正式实施。

实际上,个体经营者缺乏参加强制医疗保险的动机:强制医疗保险所覆盖的医疗服务项目较少,病人可能更愿意以自费的方式获得充分的医疗服务。对未登记的失业者而言,由于政府对登记失业的管理办法非常严格,世界银行估计实际失业人员的数字可能是已登记失业者数字的数倍。那些未登记的失业者很难支付自费的医疗保险,这使他们被强制医疗保险制度排除在外。强制医疗保险收费困难,导致基金运行面临严重的赤字问题,仅强制医疗保险基金拖欠医疗机构的费用就高达80亿坚戈。④此外,强制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效率低下的问题也使它的存在遭受质疑。1998年,受到俄罗斯经济危机的冲击,国家经济进入滞涨阶段,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建议哈萨克斯坦政府关闭所有非预算性基金———包括强制医疗保险基金、转向定向和预算性财政。1998年底,强制医疗保险基金出现了重大的金融违规行为,基金领导者被指控窃取并挪用了巨额医疗保险基金,⑤哈萨克斯坦政府对强制医疗保险制度的最后信心破灭了。

(三)1998年之后:实行自愿医疗保险(VoluntaryHealthInsurance)

强制医疗保险终止之后,有人针对医疗保险改革提出了一些新的方案,但是这些方案都没有达到政策实施的层次。1998年之后,哈萨克斯坦的医疗保险被划入商业保险的范畴,国家实施自愿医疗保险。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参加医疗保险,并且可以选择医疗保险的覆盖项目。目前哈萨克斯坦的医疗保险基金运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费用来自企业和个人。自愿医疗保险制度使医疗保险基金的征收和运营从政府部门中分离,交由保险公司以商业规则运行。这种医疗保险制度,事实上为哈萨克斯坦医疗领域中长期存在的一些问题提供了一种商业化的解决途径。国家长期以来对医疗部门的财政投入数额不是以医疗部门的服务质量和民众满意程度作为衡量标准,导致哈萨克斯坦医疗部门的服务质量一直不高。国家逐渐认识到了这一问题,在1996~1998年强制医疗保险实施期间,已经启动了医疗服务质量的评估机制,并以这种评估机制保障强制医疗保险的实施。强制医疗保险终止后,这种制度被保留下来并继续运行,但是短期内的效果并不明显,民众对医疗质量普遍不满。针对这一点,保险公司在提供自愿医疗保险时,把提供有质量的服务作为自愿医疗保险的主要原则。并许诺由保险公司的医护人员监督医疗服务质量,当投保人与医疗机构产生矛盾时,将由保险公司维护投保人的利益。①自愿医疗保险给予了民众对医疗服务更大的选择权。此前国家的医疗制度偏向于以定居地划分就诊机构。而在自愿医疗保险的框架下,保险公司与全国范围内的主要医疗机构签订合同,医保受益人可以在哈萨克斯坦领土范围内的任何一家签约医疗机构中获得医疗服务。此外,这种扩大了的选择权还包括对医生、药品的选择。②自愿医疗保险纳入商业范畴,减轻了政府负担。它在国家经济处于滞胀状态、强制医疗保险无以为继的情况下出台,将医疗保险与国家预算分离,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国家对医疗领域的财政负担,有助于政府逐渐走出财政危机。

截至2010年,哈萨克斯坦有23家保险公司提供自愿医疗保险服务,占哈萨克斯坦保险公司总数的73.68%,其中拥有专业医疗设施的保险公司为9家,多数保险公司选择与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共同提供医疗保险服务。哈萨克斯坦医疗保险的利润很低:从保险公司的角度看,尽管多数保险公司都在提供医疗保险服务,但是医疗保险金额仅占各类保险金总额的6.87%,医疗保险没有成为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在保险公司收取的医疗保险费用中,80%的医疗保险费用被用于医保项目,剩下20%用于交税和企业发展运营,③这使得保险公司能够获得的收益非常有限,因此多数保险公司并不希望继续实施自愿医疗保险。2012年4月4日,在阿拉木图召开的全国保险会议上,参加会议的保险公司提出要配合政府推进医疗保险走向强制医疗保险。④从医疗机构的角度看,医疗保险收入仅占医疗机构总收入的3.44%,医疗保险收入并不是医疗机构的主要收入来源。其次,自愿医疗保险的覆盖面比较低:2010年的数据显示,哈萨克斯坦自愿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占全国人口的1.8%。⑤自愿医疗保险覆盖面不高,原因之一是参加自愿医疗保险的费用太高并且参保条件苛刻。⑥2010年哈萨克斯斯坦人均医疗保险投保费用为35000坚戈(2010年底,坚戈对美元的比价为147.4∶1,35000坚戈约合237.4美元),而当年人均月收入为84115坚戈,⑦医疗保险费用占民众收入的比重太大,这限制了民众的参保热情。大多数的哈萨克斯坦民众希望能够享受苏联时期的全民免费医疗服务。极低比例的参保人口和医疗保险费用在医疗机构收入中比例极低表明,自愿医疗保险目前在哈萨克斯坦实际上并没有得到推行,所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没有解决哈萨克斯坦的现实问题,必须另找途径。针对自愿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现状,国家对原有的综合福利项目进行了调整。2000年,政府通过决议,决定由公共医疗机构提供一系列的免费医疗服务。2004年政府出台了《2005~2010年国家卫生改革和发展项目》(NationalProgrammeofHealthCareReformandDevelopmentforthePeriod2005~2010),把实施国家保障的基本福利项目(state-guaranteedbasicbenefitspackage)作为目标之一,改变了以前基本福利项目的内容。这一福利项目的基础是可用的国家财政、平等获得医疗服务,以及由国家、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责任。2004年11月17日,卫生部第815号法令详细规定了保障利项目的相关条例和免费住院服务的限制条件。2005年12月28日,政府第1296号决议通过了2005~2007年的基本福利项目,规定基本福利项目覆盖由国家预算支付的一些的医疗服务,包括急救、门诊护理和住院护理。民众只允许为基本福利项目之外的医疗服务付费,以付费方式获得基本福利项目包含的医疗服务被视作非法。此外,哈萨克斯坦还采用了一种新的门诊药品福利制度。儿童,未成年人和育龄妇女有权获得免费药品。2006年,国家保障的福利项目经费中12%的费用被用于这种药物开支。未包含在基本福利项目中的医疗服务支付渠道是自费、自愿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和其他途径。哈萨克斯坦政府没有放弃恢复强制医疗保险的努力。2000年5月25日,哈萨克斯坦政府通过了第790号决议———《2000~2005年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卫生护理进一步发展的基础》(TheFundamentalsofFurtherDevelopmentofHealthCareintheRepublicofKazakhstanintheyears2000~2005),这项决议标志着哈萨克斯坦政府正式启动恢复强制医疗保险的准备工作。①2002年,政府通过决议,认为强制医疗保险应该作为卫生筹资的主要来源,并设想在2008年实施强制医疗保险。2004年政府出台了《2005~2010年国家卫生改革和发展项目》(NationalProgrammeofHealthCareReformandDevelopmentforthePeriod2005~2010),指出国家采用自愿医疗保险方案,并将重新考虑恢复强制医疗保险制度。2010年2月18日,哈萨克斯坦的卫生部副部长叶尔詹•比尔塔诺夫(YelzhanBirtanov)宣布,哈萨克斯坦将对外国人实施强制医疗保险。①但是,到目前为止,自愿医疗保险继续作为哈萨克斯坦唯一的医疗保险制度而存在,强制医疗保险还处在筹划阶段。#p#分页标题#e#

二、哈萨克斯坦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首先,从筹资手段看,哈萨克斯坦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政策缺乏持续性。全民免费医疗制度取消以后,哈萨克斯坦在医疗保险制度上做出了两次大调整:1996~1998年实施强制医疗保险制度,改变了之前医疗部门完全依赖政府拨款的状况,在这一时期,以工资税为基础的筹资成为主要的筹资手段;1998年以后,国家实行自愿医疗保险,医疗部门的主要筹资手段恢复为政府预算性筹资,医疗保险被划入商业运营的范畴,在筹集医疗部门资金时不再发挥主要作用,但自愿医疗保险的效果却十分有限。哈萨克斯坦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不是对原有制度的深化和完善,而是一种对筹资手段的根本性变革。

其次,从社会公平角度看,随着哈萨克斯坦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以及其他医疗改革的发展,公民对医疗服务的选择权明显增加,但是地区间的不平等,尤其是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不平等,仍是困扰哈萨克斯坦医疗保险改革进程的重大问题。人口统计资料显示,1999年哈萨克斯坦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为43.6%,2009年这一数据增长到45.9%。②农村人口在哈萨克斯坦人口中的比例很大,但农村地区所能够获得的医疗资源却严重不足。这种现象在苏联时期已经存在,独立后哈萨克斯坦政府就认识到这个问题,对农村医疗设施的财政拨款在增加,也有一些医疗改革项目正在试图改变这种状况,但是城市和农村之间长期存在的、医疗资源不成比例的状况没有太大的改变。医疗设备陈旧,医护质量差,并且医生数量严重不足—这些依然是哈萨克斯坦农村医疗的现状。哈萨克斯坦医生占全国人口的比重很高,但是具体到城市和农村层面,差距是非常明显的:2005年,在城市里每千人中平均医生人数为4.37人,这一数字在农村仅为1.21人。③尽管医学院的毕业生通常被要求在农村工作3年,但是3年以后极少有人继续留在农村。此外,长期以来的经验,使农村人口普遍认为医疗资源极少会流入农村地区,因此农村地区对医疗保险的热情极低,他们更希望恢复苏联时期的全民免费医疗服务。

第三,从效率的角度看,哈萨克斯坦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和改革的主要驱动力是减轻政府在医疗领域的财政负担,提高医疗部门的资金水平。因此,效率是评价哈萨克斯坦医疗保障制度运行的重要指标。强制医疗保险和自愿医疗保险制度都没有达到预期的资金使用效率:由于管理不善和资金效率低,并出现了严重的金融违规现象,导致强制医疗保险制度终止。自愿医疗保险制度也存在资金运行效率的问题———保险公司很少能够通过医疗保险获利,这挫伤了保险公司的积极性。除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外,医院的资金使用率也不高。哈萨克斯坦卫生部的数据显示,1999~2003年医院收入(包括政府预算等)中绝大多数被用于周期性成本,只有极少数拨给了实际的医疗服务。1999~2003年的数据显示,医院获得的资金中工资占资金数53.9%~64.3%。还有大量比例的资金被用于服务性支付,如电、水、燃气等,只有少于10%~15%的费用被用于医疗护理。①由于基金效率不高,哈萨克斯坦的医疗保险制度无法发挥应有的效能。

第8篇:农村医疗改革范文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国的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与医疗信息化建设被提到重要层面,基层医改应怎样推进才能取得长足的发展?县级政府应发挥怎样的主导功能?本期记者采访了陕西省安塞县副县长赵燕,请她谈谈安塞县在医疗改革与农村卫生信息化建设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

安塞县医改成绩

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以来,安塞县已经由前两年的60%、70%参合发展为2011年的全县农民100%参合,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民因病返贫的现象。“过去农民不了解,我就亲自下去给他们讲合作医疗的好处。我们一个农民这样理解‘就是把大家的钱集中起来,谁家有病就救他。’农民是很淳朴的,他们看到了合作医疗的益处,就会诚心地拥护国家的政策。”赵燕副县长说。

在安塞县的医疗改革中,还有一项全国首创的医疗服务――农村孕妇住院生产全免费。据赵燕副县长介绍,县政府每年拨款260万元支持这个针对农村产妇的医疗服务。医院开设了“母亲健康快车”,并开通了服务热线,只要接到电话就立即开往农村接治产妇,生产后再将产妇和婴儿送回农村。这项政策为农村产妇和婴儿的生命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得到了老百姓的赞赏和拥戴。

提及实施这项政策的缘由,赵燕副县长由衷地感慨说:“我曾经参加过一个降低死亡率和新生儿安全的会议,会议上播放的视频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农村医疗条件有限,一旦产妇出现问题就可能造成婴儿死亡,甚至危及产妇的生命,提高对产妇的医疗救治就变得极为重要。回到县里后,我立即将这个工作提上日程,亲自带队下乡,逐个统计农村每年有多少孕产妇,将产妇送到县城来生产需要多少费用。最后得出的数字是每年需要260万元来支持这个‘母亲工程’,很高兴这个工程得到了县政府的支持。现在农村妇女不但享受到了高水平的医疗服务,而且费用全免,大大减少了农村产妇生产的危险系数。”

“现在,我们县里建的最漂亮的就是校舍、医院和卫生院。每个村都建立起了卫生院,一共是196个。现在马上要建一个传染病医院,妇保医院在修建计划之中,以后农村百姓看病会越来越便利。”赵燕副县长自豪地介绍说。

政府推进医改进程

赵燕副县长指出,安塞县的医改是按国家政策要求来实施的。一是公立医院(主要是县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实现招聘制,将过去的铁饭碗打破,实现竞争上岗制,鼓励有能力的人竞争院长职位;二是分配制度的改革,70%的基本工资,30%的绩效工资,鼓励多劳多得;三是按国家新医改政策分两步走,第一步在村卫生院和乡镇卫生院实行药品零差率,政府已经将每名村医一年6000元钱的补助列入财政预算。第二步是实现县医院药品零差率制度。过去没有实现医疗零差率的时候,村医和乡镇卫生院的利润都是依靠这15%来保证医院运转。现在取消药品零差率后,政府积极实施补偿机制,每个卫生院按照由中心卫生院到一般卫生院的级别划分,能得到最高25万最低20万补偿。今年县政府拨款380万元来用于基层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改造。

自己“造血”是信息化建设长久之计

第9篇:农村医疗改革范文

【关键词】农村合作医疗;现状;调研

一、调研的目的及方式

为了解我国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真实状况,我们对该市调研历时近半个月,形成了该调查报告。通过实地调研获得相关数据,了解阜新市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的历史沿革、发展状况及该市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存在的一些问题。

本次调研采取多种调研形式:

(1)标准问卷调查法。调查问卷由于是事先设计完成,因此标准化程度很高。避免了主观和人为因素对信息收集过程的影响。本次调查活动共发放调查问卷200份,回收问卷193份。调查采取不记名方式,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

(2)现场访谈法。访谈是一种互动性和目的指向性都很强的信息收集方法,通过访谈者对员工进行引导性的指导和交流,获取对调查项目有帮助的各项信息。

(3)资料查阅法。对阜新市关于医疗方面的资料进行查阅和收集是另一项非常重要的途径。通过对资料的查阅和收集,可以看出该市的战略思想和发展规划。

二、阜新市医疗建设发展状况

头几年,农民有句口头禅:“辛辛苦苦十几年,一病回到改革前”。说的是,农民因缺乏医疗保障,时常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一人得病往往撂倒一家。

如今,“交上10元钱,看病管一年”。像城里人一样,拿着“参合本”足不出乡,到家门口的卫生所取药、看病,住院可以报销,这些以前农民最朴素的憧憬,在我市已经变成现实。农民所享受到的医疗保险正在与城里人缩小距离,农民逐步摆脱“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穷”的困境。

2005年,彰武县作为阜新市试点县,率先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2006年,阜蒙县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当年底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10万人,参合率达到75%,统筹合作医疗基金3000多万元。2007年,又有彰武县,阜蒙县年底全市农民参合率达到80%。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基本覆盖全市农村居民。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0%。

阜新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采取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共济制度,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农民个人每年只需缴费10元,国家、省、市、县(市)区四级财政为每名参合农民补助资金40元。2007年,阜新市每名农民平均筹资额为50元。

过去,农民患了一般的常见病、慢性病很少治疗,现在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保障,农民看病就医通过政府补助一部分,医疗机构免收一部分,优惠政策减收一部分,便民措施节省一部分,看病就医负担大大减轻,农民健康意识普遍增强,该吃药的吃药,该住院的住院,小病不用再“拖”,大病不用再“扛”。“过去救护车一响,一年猪白养;现在每天只花3分钱,合作医疗保一年”。这是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热烈反响。

按照辽宁省制定的标准,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住院可获得的补助为:农民在镇区医院住院,起付线为100元,医疗费在100~1000元的,可获30%的补助,医疗费在1000~3000元的可获35%的补助,医疗费在3000元以上的,可获40%的补助;农民在市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300元,医疗费在300~1000元的,可获25%的补助,医疗费在1000~5000元的,可获30%的补助,医疗费在5000元以上的,可获35%的补助。按照规定,年最高封顶线为1万元。据了解,目前各县(市)区执行的医疗补助标准,视各地的具体情况在省定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有所调整。

“根据外地经验来看,人均医疗筹资额70元是一道门槛。提高筹资标准,将大大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支付能力和报销比例,使更多的农民获得更大的实惠。”一些人士认为,农村合作医疗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看病、治病的问题。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和参加由国家补贴性的合作医疗相结合,才是保障农民看得起病、住得起院的办法。

三、阜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

试点至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在阜新市推广了近五年,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农民还有哪些愿望和要求?如何才能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持持久的生命力?通过与当地卫生局等部门开展座谈,走访乡镇卫生站,并深入到农户中进行调查,以问卷方式了解农民的真实想法,体会当前农民的生存状况。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后,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受到了大部分农户的认可,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一)基层医疗资源分配不均

据调研,在阜新市,农民对医疗设施和医务人员服务的满意度均较高,而在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农村,农民对医疗设施和医务人员服务的不满意度明显增加。在实际调查中,我们也确实发现阜新卫生室或服务站,医疗设备齐全,环境干净卫生,病床、电视、空调一应俱全,医疗人员服务周到热情,农民的小病完全可以在临近的卫生室解决,农民对卫生室的满意率极高。而在乡镇地区情况则大不相同,由于财政紧张等原因,地方政府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见效慢、不创收的医疗保健设施建设上,村卫生室的硬件设施和服务条件普遍较差。黑洞洞的房子只有一张桌子和几种常见的药物,旁边还有平板车、摩托车等杂物,环境卫生情况不容乐观。除了一些老人和家庭贫困家庭,大部分村民生病都首选乡镇医院,而不会到村卫生室就诊。

(二)农民对合作医疗满意度差别明显

新型合作医疗作为农民自愿参加的互助制度,得到广大农民支持和信任是其存在发展的关键。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意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办理报销的程序繁琐等。就参加新农合而言,现在很多人都是在外打工或做生意,很多都无城镇医保,故只有合作医疗现实,但却要在户籍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能在居住地交,很不方便。就报销而言,参保者大部分人的费用都是门诊费用,在居住地不能报销,拿回户籍地还是得不到报销,即便是住院费用,回到户籍地报销也要看金额多大,如果不太大的话,来回成本太高不值得。在“对现行的合作医疗是否满意”的调查中,阜新市城市和农村产生很大差异,“比较满意”一项在阜新市比例为78%,而在彰武县仅有43%,且县城农民对看病难的抱怨明显多于市区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