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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问责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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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问责办法

第1篇:耕地保护问责办法范文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管理,防止乱占滥用土地尤其是耕地建房、建猪场等现象发生,促进农村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我县农村土地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控制村镇建设用地规模

(一)实行规划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城市建设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地上建筑物建设必须按批准的规划要求实施。农民建房应当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尽量不占或少占农用地。各乡镇要采取严格有效的措施,积极引导农民建房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同时,积极配合规划建设部门科学合理地编制好新农村建设详细规划,在农民申报宅基地时严格依照详细规划进行规划选址,逐步消灭“空心村”,按照城镇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集中建设农民新村。农民建猪场必须严格按照划定的禁养区、控养区、可养区范围建设,并按“一头一平方米”的标准审批。确需使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占用耕地的,必须落实占补平衡措施。县城规划区内的农民建房管理依照干府办字[2007]35号规定执行。

(二)实行指标管理。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凡村内有空闲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并将农民建房用地纳入年度用地指标管理,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市下达的农民建房计划指标,经批准后由县人民政府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各乡镇必须严格按下达的计划指标审核农民建房。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各乡镇农民建房占用计划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凡超占指标的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一律不得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二、严格依法按程序审批农民建房

(一)把握农民建房申请条件。坚决贯彻农民建房“一户一宅”即农村居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符合《江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严禁“一户多宅”,禁止城镇居民购买或租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农民建房申请,必须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条件。

(二)规范农民建房审批程序。农民建房的审批,必须在完成村庄规划的基础上进行。没有进行规划的村庄必须先做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其农民建房申请才能受理。使用村内原有建设用地的,由村申报、乡(镇)审核,批次报县政府批准后,由乡(镇)国土资源所逐宗落实到户;占用农用地的,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由乡(镇)国土资源所逐宗落实到户。

宅基地审批应坚持实施“三到场”。接到宅基地用地申请后,乡(镇)国土资源所要组织人员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明确建设时间并受理农民宅基地登记申请。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符合规定的方可办理土地登记,发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三)明确农民建房时限和收费标准。(1)农民建房审批时限:村民向村民小组提出用地申请,经村委会讨论通过后,由村代办员统一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国土、规划窗口。乡镇国土所、规划站受理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派员现场勘查。经现场勘查,符合建房条件的,建房申请户向乡镇国土所、规划站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乡镇国土所、规划站受理农户建房申报材料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上报县国土局、规划建设局审核。县规划建设局自收到申报材料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房户下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县国土局须在规划建设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房户下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建房户得到《建设用地批准书》后方查动工兴建。对于由于各种原因不予批准的建房户,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2)农民建房审批收费标准。国土部门《土地证》工本费,普通本5/本,特制本20/本。建设部门《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10/本。规划区内农民建房收费依照干府办字[2007]35号规定执行。

三、严格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一)实行耕地保护责任制。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每年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对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负总责。在新增建设用地中,要尽量使用坡地、荒地等未利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即使需少量占用耕地的,也要坚持占一补一,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要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制度,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畜禽养殖以及通道绿化。

第2篇:耕地保护问责办法范文

构建责任机制,一直把耕地保护当做一项长时间的计谋义务。省确定我市耕地保有量为34.39万公顷,为确保耕地保护目的责任制落到实处,必需积极构建耕地保护一起责任机制,一直把耕地保护当做一项长时间的计谋义务。为此,市当局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国土资本局、农业局、监察局、审计局、计算局为成员的耕地保护指导小组,详细审核和指点全市的根本农田保护任务。出台了《耕地保护责任目的审核方法》,制订耕地保护奖惩准则,明白当地当局担任报酬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执行了耕地保护问责制,对本行政区域内发作毁坏耕地行为不避免,不查处;对毁坏耕地行为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以及经过地盘应用总体规划,私自改动根本农田地位的违法行为,追查当地当局担任人的指导责任和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执行了耕地保护责任目的审核制,细化耕地保护责任制考评细则,将耕地保有量、根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均衡目标、地盘违法案件查处列入各级当局审核内容,确保审核后果的客观、真实性。每年与当地当局签署耕地保护责任书,将耕地保护归入干部政绩审核内容。规则往后假如完不成耕地上积保护目标,不单要暂停用地手续审批,还要追查当地当局的责任。当地当局于每年11月向市当局申报耕地保护责任目的实行状况,市耕地保护审核小组每年对各地耕地保护和地盘法律任务进行反省,并向市当局申报状况,对审核后果进行传递。

构建双约机制,一直把节省集约用地当做保护耕地的主要行动。增强总体规划编制,促进节省集约用地。科学编制地盘应用总体规划,使其与城市总体规划、推进区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相联接,促进地盘节省集约应用。依照“三集中”即“企业向园区集中、地盘向规划集中、农人向城镇集中”的准则,增强用地规划指导,科学布置各类建立用地,优化地盘应用构造,确保地盘应用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开展和耕地保护目的一致协调,起劲完成地盘资本应用效益的最大化。增强工业用地治理,推进规范厂房建立。明白规则全市各类纺织、轻工、食物等合适建造多层厂房的行业,都必需入驻多层规范厂房;其它行业以“附加值高、生长性好、带动性好”为规范,项目用地需求量大、投资额度大的重点建立项目,方可独自供地,且除出产平安和工艺流程上有非凡要求外,普通不得建造单层厂房。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其它传统行业建立项目,可经过租赁或购置规范厂房处理出产开展要求。还,要把工业项目用地通通归入市场化招、拍、挂出让范围,提拔工业项目标用地效率。盘活存量建立用地,严查粗豪运用地盘。在全市展开闲置地盘查询运动,对建立用地中批而未供、供而未用、荒凉闲置、粗豪低效运用地盘状况进行查询摸底,树立“可应用地盘数据库”,狠抓闲置地盘的措置,经过征收荒凉费、和谈收买、当局托管调剂等方法促进地盘的有用应用;对既不克不及有用应用,又不交纳闲置费,还不肯协商处置的,由当局强迫无偿回收。积极盘活存量建立用地,依法查处闲置、囤积地盘景象,严峻袭击炒地行为,实在进步地盘应用效率。增强用地目标治理,进步地盘应用效率。增强各类建立项目用地定额目标、投资强度、产出率等相关集约用地规划目标治理,对不契合规则的建立项目果断核减用地上积或添加投资额度,进步地盘应用率;严厉执行国度财产政策、供地政策,对达不到规则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化率等要求的项目果断不予供地;增强工业项目注册本钱的审核,避免虚伪投资额的呈现。

构建均衡机制,一直把地盘开拓整顿当做增补耕地的主要伎俩。树立增补耕地项目库。根据地盘应用总体规划和地盘开拓整顿复垦规划,科学确定地盘开拓整顿区域,优化选择增补耕地项目,树立增补耕地项目库。树立增补耕地储藏库。依据年度方案增补耕地目标和建立用地需求量,从项目库中挑选出若干项目进行开拓整顿复垦,树立增补耕地储藏库,对验收及格的耕地由市里一致用于全市非农建立占用耕地的增补。树立耕地占补均衡台帐。在处理建立项目增补耕地时,严厉依照规则顺序上报报件,并附具增补耕地验收文件。对进入增补耕地储藏库的开拓整顿项目,逐项树立占补挂钩台帐,每呈报审批一宗(或一批),就核减一笔增补耕地目标,然后包管不漏补、不重补。严把用地审批关。严厉执行“占一补一”和“先补后占”规则,对占用耕地未获得增补或没有制订牢靠的增补耕当地案的,建立占用耕地与所增补耕地的数目、质量没有到达一致要求的建立用地,不予处理建立用地报批手续。加大开拓整顿力度。一是与改善乡村出产前提相连系。经过合并零星地块、平坦地盘、改进泥土,进行路途、水渠等根底设备建立,不时改善乡村出产前提。二是与推进农业财产化相连系。将地盘整顿后新增的耕地,经过地盘规划流转等方法,为高效农业发明前提,促进农业向规划运营集中。三是与农人增收相连系。经过地盘整顿添加耕地数目、进步耕地质量,添加农业收入。四是与开展强大乡村集体经济相连系。新增耕地留给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农业财产化运营,强大集体经济组织实力。

第3篇:耕地保护问责办法范文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要求

严格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统筹部署地质勘察、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工作,着力转变资源管理方式,健全完善国土资源市场体系,加强基础工作,严格执法监察,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综合管理水平和支撑能力,构建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1、全面加强管理。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政策措施。

2、不断提高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能力。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逐步建立促进发展、加强保护、实现“双赢”的长效机制。

3、大力加强地质找矿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合理规划、加强基础、整装勘察、多元投资、加快勘察、完善机制、保证质量”的原则,积极争取地质勘察项目,不断增强资源保障能力。

4、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坚持有利于改善民生、有利于实现废弃物综合利用、有利于恢复生态环境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原则,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二、工作措施

(一)认真编制“十二五”规划,完善国土资源规划体系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土地矿产资源优势,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全面落实“节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的方针和政策,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加大地质矿产勘察力度,坚持合理开发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与治理恢复地质环境并举的原则,调整开发利用布局和产业结构,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高资源保障程度和有效供给能力。重点编制全旗矿产资源勘察与综合利用、全旗土地利用与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

按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与合理预留发展空间的原则,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年6月底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的编制及报审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确保项目用地需求

严格执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土地市场行为,逐步扩大以招拍挂方式供地比重。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优先保证重点工程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用地。充分发挥土地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优化利用建设用地存量,确保各类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

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的清理工作,对于闲置一年未使用的建设用地,依法收取闲置费,闲置二年的限定处理时间,超出时限仍未使用的,由旗政府无偿收回重新予以出让。在供地过程中,要认真签订出让合同,明确相关约定,为处置可能产生的空闲地问题提供依据。

(三)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1、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建立完善耕地和土地管理责任制与考核体系,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土地管理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旗政府与的耕地保护责任状签订率达到100%,到年底,全旗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254,682.85亩(150312.1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227,850.70亩(148523.38公顷)。

2、进一步加大土地整理项目的争取与实施工作。积极把握国家和自治区对粮食主产区及基本农田整理加大投入的有利契机,主动争取,积极协调,认真做好土地整理项目的申报工作。扎实做好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工作,按照土地整理项目的设计要求,协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项目涉及到的政府,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管,严把工程质量关,把项目打造成惠民工程和德政工程。完善土地整理资金管理的刚性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及时将资金下达和项目安排等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备案。

3、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按照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以公布实施的全区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为基础,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坚决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4、夯实国土资源管理基础工作。全面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继续开展农村牧区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发证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城镇地价动态监测、农用地产能核算和农用地定级估价工作。

(四)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1、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建立完善群测群防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宣传网络、信息网络,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区宣传普及率达到100%,地质灾害监测人员、联络员达到100%,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将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2、按照《自治区盟市、旗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指南及成果要求》,继续开展矿产资源规划第二轮修编工作,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切实增强规划在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审批、管理、勘查、开发利用活动提供重要依据。在规划送审稿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及时上报自治区进行评审。

3、进一步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力度。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方针,明确矿山开发者权利与义务,严把新建矿山的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加强对现有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督促矿山履行治理义务。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对因矿业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环境污染、地质灾害,要有计划地进行恢复治理,促进矿业开发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严格按照《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各矿山企业收取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为保护矿山环境、有效防治矿山开发造成的地质环境及诱发的地质灾害提供资金保障。同时,于年8月份完成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

第4篇:耕地保护问责办法范文

一、明确指导思想

围绕着今年州委州政府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工作安排,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快内部管理提速,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州委“坚守三个一,用活三个优,瞄准四个目标”的发展思路,牢牢把握科学发展的正确方向,按照州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服务经济保增长,改善民生保稳定”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成立机构和班子

成立*自治州国土资源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班子。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姚云江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正存、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向宏伟任副组长,副局长古水杨、袁昌全、彭英彪、总工程师李生岩、执法支队支队长邹斯波、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王千军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向宏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金双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肖莉、姚祖星、李伟华同志为成员。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局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察。

三、工作安排与进展

(一)着力提供资源保障,服务经济保增长。

一是围绕经济发展目标,努力提供用地保障。坚持提前介入,主动跟进,积极做好用地预审服务,加快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并突出用地重点,保障重点项目供地。切实保障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等建设用地;主动将国家、省、州扩大内需项目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力保障吉怀、张花、吉茶、凤大等高速公路建设用地;突出7个县城旧城改造和新区拓展,积极为州内各类其它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建设用地提供优质服务。并积极向上争取用地计划指标,确保廉租房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等项目落地。

二是科学规范矿山开发秩序,促进矿业经济发展。继续巩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成果,对非法开采行为坚决打击,建立县(市)、乡(镇)、村三级负责的责任体系,严格规范管理。加大力度抓好整合,督促有整合任务的县市,要抓住机遇,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重点抓好锰锌两矿的整合务。突出抓好地质找矿工作,积极向上争取地质找矿项目,搞好*成矿带重要远景区和锰锌矿山深边部找矿。州、县(市)两级政府要从“两权”价款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开展州、县(市)本级地质找矿,探明资源储量,摸清家底,为开发利用提供资源保障。引进战略投资者,开展商业性探矿。坚决落实《*违反矿产资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人民政府令第232号)省长令,严格执行问责。

三是大力开展学习调研,全力服务企业发展。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构建国土资源促进和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活动为起点,全力落实州委“三个结合”(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企业服务年”活动结合起来,与促进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促进两不误”。)的要求,“局党组成员深入龙山、花垣、泸溪等县市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并找准突出问题,初步形成解决突出问题的思路和建议,全力服务企业发展,保障经济持续较快发展。

(二)着力服务“三农”,改善民生保稳定。

一是实施严格耕地保护,切实维护粮食安全。

预计全州2009年因建设占用耕地约为375公顷,今年除国家重大项目用地外,其他项目占用耕地一律实行先补后占。对耕地保护落实得好、用地效率高的县市在用地计划上适度倾斜,对耕地保护落实不到位、用地效率低、违法用地现象严重的县市压缩用地计划,对土地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县市暂停用地报批,坚持差别化用地计划管理,强化规划的统筹和管控。建立耕地“先补后占”周转金,做好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充工作。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认真组织学习和深入贯彻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罚办法》,按照国家三部委15号令的要求,加大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和违法行为的问责力度,守住全州260万亩耕地红线。

二是深入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全力服务新农村建设。建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在抓好省级以上土地整理项目的同时,抓好州级项目建设,抓好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不断改善基本农田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做好永顺县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今年每个县市要按照省里规定标准办好一个基本农田规范管理示范乡镇,力争三年内使全州基本农田保护全面实现规范化管理。

第5篇:耕地保护问责办法范文

为全面做好我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国土资源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遏制违法违规占地行为的发生,现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国土资源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暨创建土地管理模范村活动,镇政府成立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各村要成立创建土地管理模范村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村组干部为土地监察信息员;要深入宣传国家的土地政策,从严把好土地“闸门”,牢固树立“动土有据,守土有责”的意识,坚持做到“护土有方,用土有益”,不折不扣地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决不能触动擅自用地这条“高压线”;各村要建立土地巡查制度,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镇有关部门,最大限度地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发生,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镇国土资源部门、村镇建设服务站要依据各自的职能,各司其职,划分责任区域,落实责任人,要按照全覆盖、无间隙的要求,加大管理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发现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要立即责令停工并予以调查上报,同时通报各村及时处置到位,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当事人是党员干部或机关工作人员的,及时告知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镇政府将于每月底召开由镇国土资源所、村镇建设服务站和联合监管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土地管理工作例会和创建土地管理执法模范镇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考核通报各村当月土地管理工作,部署下一步任务。每年年中、年底组织对各村(居)创建工作进行考核。

二、严格管理,依法依规使用国土资源

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和管理,严格禁止以租代征(占)的方式出(转)让集体土地;严格依据农业部、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等规定要求发展高效农业和规模养殖;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承包土地上挖砂、取土、堆放沙石、废弃建筑物、固体垃圾等。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全面实施非农业建设用地许可挂牌制度,无闲置、撂荒土地。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严禁分期补偿、克扣、挪用被征地农民补偿款现象。规范涉土工作,严禁出现集访、重访、越访事件发生。加大土地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且隐瞒不报的,要严肃追究各村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今后凡因工作不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不及时、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升级,引发集访、越访事件的,特别是引发赴省到京上访,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将该工作纳入到村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取消所在村(居)及负责人的评优评先资格。

三、严格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坚决制止任意改变基本农田用途的行为,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各村要保证现有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各村要明确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人,将保护任务落实到组、分解到户,并在土地所有权证书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说明。

四、严格申请条件,强化宅基地管理

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把握宅基地申请条件,规范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农村村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必须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镇国土资源部门和村镇建设服务站审查,经镇政府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市规定的标准,即1-4人户宅基地不得超过120平方米,5人以上户宅基地每户不得超过135平方米。居民宅基地范围的住房和附属用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房屋进深必须符合村镇建设规划的要求。凡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市国土资源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居住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严禁建新不拆旧。

五、严肃法纪,依法实行责任追究

第6篇:耕地保护问责办法范文

实际上,早在2007年3月5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出:“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从那时起,“保红线”就作为一项国策在执行着。目前,经济形势虽然严峻,但是耕地红线的地位不会动摇。

保增长是国家当前的中心工作,是工作的大局;保红线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直接影响到经济增长的质量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目前开展的“保增长保红线”活动,就是要通过更加积极主动的服务型工作,使保增长的措施更实、更快、更有力,就是要通过不断完善的各种严格的、规范的措施,确保扩大内需项目走得更稳、更实、更有序。

“保增长、保红线”工作具体来说有三大任务。第一,就是保障用地,确保落实扩大内需保增长的调控政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及时掌握用地需求,要通过开展“保增长保红线”活动,积极研究解决当前土地供需矛盾,摸清用地底数,争取用地指标的倾斜,盘活存量土地,使用地项目投资落地。

第二,就是密切跟踪,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措施。“保增长、保红线”工作要及时掌握国家土地政策新的动向,总结实际工作中的经验,不断改进、完善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当前,全国正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正在积极开展统筹城乡土地利用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国土管理部门就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交易所交易规划和服务体系;就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基金,农村建设用地流转,农村建设节地标准和奖励政策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

第三,就是依法维护土地管理的良好秩序。有序的发展才是科学的发展、可持续的发展,决不能把保增长和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对立起来。

整个行动主要由专项工作、支撑工作和策应工作构成,同时组织做好地方配合工作和同步宣传工作。由于工作涉及面广、项目繁多,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分别是:启动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调研宣传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督察推进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评估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此次“双保行动”不仅划分详细,每个阶段还有自己的关键点,执行起来将更加明确:第一阶段主要是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统一思想,为之后的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第二阶段需要摸清各地用地需求的数量和结构,准确掌握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情况,提高土地调控政策的针对性、主动性;摸清各地土地利用和管理中暴露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掌握土地违规违法的新动向;第三阶段则重点突出关键问题和地区,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或用地标准,搭车用地、借机圈地、侵害农民权益等问题和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地区进行重点督察,做好重大典型案件查处曝光;最后阶段则是评估行动的成效,研究完善或制定土地审批和监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业地价调整、土地征收、划拨用地目录、地质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及时形成制度性成果。

“双保行动”截至8月底已经开展了半年之久,在这段时间里,无论是从全国总的局势来看,还是各省的进度来看,都取得了不小的收获。

在土地规划、计划和审批等方面,通过扩增量、挤存量、调结构、快审批等方式,优先保障国家扩内需保增长的重点建设项目及时落地。国土资源部上半年工作报告中显示已通过预审的建设项目涉及用地面积有351万亩,占全年用地计划指标总量的55.7%;其中,交通、水利、能源用地占83%。全国批准建设用地面积309万亩,比去年同比增长40%;其中国务院批准的重大项目用地面积165万亩,同比增长17%。

从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耕地占补平衡、征地补偿安置四个方面,严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查关,坚决纠正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供地、用地,坚决纠正搭车用地。上半年国土资源部审查退回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用地报审要求的建设项目报件91件,占受理总量的41%。审查退回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用地报件3件,涉及用地2.2万亩。同时审查核减建设项目不合理用地8914亩。

在保护耕地红线方面,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对责任制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国土资源部与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办法》规定每年违规违法占用耕地超过建设占用耕地总量的15%,就要对这个地方的主要政府负责人进行问责。上半年检查显示,全国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和涉及的土地面积,同比分别下降32.7%和39.8%。

最后是农村土地整治问题。农村土地整治是保发展、保红线的结合点,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新平台,当前还能有效地拉动农村投资和消费需求。农村土地整治可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活环境,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1999年至2008年,我国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4163万亩。国土资源部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大规模地推进这项工作,启动“万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统筹规划,整村推进,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国土资源部将重点抓好1000个国家级示范点,各省区市建设9000个省级整治示范工程。

第7篇:耕地保护问责办法范文

今天,我们之所以专门召开国土资源管理专题工作会议,是因为土地问题越来越成为影响我县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国土资源历来就是我们的“生存之本”和“发展之基”,任何产业事业发展都离不开这个根基,特别是从全县近年来土地价格连续上涨、土地资源供应日趋紧张这些实际情况中,大家对土地的重要性应该有了切身的感受。安排这次会议,也充分说明了县委、县政府对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刚才,崔琳品同志传达了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冯县长总结了2009年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并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各项重点工作,我认为讲得很全面、很具体,希望同志们认真领会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深刻认识目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形势

第一,充分肯定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对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纵观历史,人民的生存与经济的发展无不与土地问题密切相关。目前,我县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关键阶段,要实现快速发展、跨越发展、科学发展,更应该从战略高度解决好国土资源问题。客观地讲,近年来,通过全县广大国土工作者的艰苦努力,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步,土地管理的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管理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土地综合规划利用、支持矿产资源开发、保障民生和社会事业用地、加快基本农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对长期奋战在国土资源管理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二,深刻认识全县国土资源管理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巨大压力。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根据目前的形式,我们必须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充分应对所面临的挑战上。一是国家、省市对国土资源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在这几年国家出台的宏观调控大政策若干文件中,都把土地管理作为两大闸门之一,摆在了非常突出的位置。所谓两大闸门,一个是土地,一个是金融,资金通过融资还能筹措得来,但是土地却是有限的、不可再生的,所以土地管理这个闸门更加重要,将会越来越严,不但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而且管理的手段也越来越先进,实行卫片执法检查,通过卫星监测可以发现地表几平米甚至更小范围的用地变化。前面,崔琳品同志传达了全省国土资源会议精神,袁省长也一再要求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制度,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程度,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执法,这些都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我县国土资源管理中的痼疾、顽症较多,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基础管理跟不上。由于我县前期土地管理环节非常薄弱,形成了“老树园则”、“摔胳膊地”等诸多老大难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和长期得不到解决,给社会稳定埋下诸多隐患。近年来,我县绝大多数群众上访都与土地纠纷得不到解决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三是土地需求过旺与土地依法管理之间的矛盾非常突出。近年来,全县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各类项目用地需求大,而且非常迫切。加之,我县城市人口明显增加,已经突破16万人,由此导致的住房紧张和住房需求市场的急速扩张,给一些不法之徒创造了投机生财的机会,长期以来形成的炒买炒卖土地等非法活动猖獗,给城市建设征用土地带来极大阻力。比如我们的新村区开发征地拆迁最近就遇到了很大困难。四是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不够协调。我们靖边生态脆弱,一些地方因开采资源造成的水源污染、植被破坏,甚至地质灾害等问题日益严重,从而使我们面临加快发展与合理利用土地、保护生态环境的双重压力。

二、切实抓住国土资源管理作的关键

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抓手,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主题,重点抓住以下四个关键环节,把工作搞好、搞实、搞出成效。

第一,切实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力度。一是要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在耕地保护上,要继续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持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把严格保护耕地当作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制度措施,确保全县146万亩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0万亩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二是要积极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千方百计争取国家立项和资金支持,尽可能多地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不断完善基本农田监管体系。县国土等部门还要引导鼓励农民群众自筹资金加快建设。继续推进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不断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产出水平,促进农民增加收入。

第二,努力推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年初,我县已启动了第二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县国土局要充分把握这次编制规划的大好时机,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和措施。加强用地规划、计划管理,认真执行用地定额和控制指标,在保障用地、促进发展的前提下,合理调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着力盘活土地存量。重点抓住以下几方面:一是要保障合理用地的供给。通过实施有保有控、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措施,在严保耕地红线的基础上,有效保证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农业产业项目和涉及到民生工程的用地。二是要盘活存量土地。对原有存量建设用地要在进一步清查的基础上,进行合理调配,争取发挥最大效益。三是要加快闲置土地开发利用。要考虑到我县许多城市建设用地分散掌握在个人和开发商手中的特殊情况,探索鼓励城市道路两边的土地使用者进行联建或者与开发商合作建设的模式,加快南环路等主要干道两侧闲置土地的开发利用。同时要根据《闲置土地管理办法》,对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要征收土地闲置费,依法打击囤地。

第三,进一步强化国土执法。一是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我县耕地保护任务非常艰巨,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一定要讲大局、讲政治、讲党性,严格土地审批,严格管制用途,严格目标考核,确保在土地问题上不闯红灯、不越红线。对此大家要有一个客观辩证的认识,在这里强调严格审批建设用地,并非限制和禁止发展用地需求,我们的基础设施、支柱产业、民生工程的用地历来都是有保证的,关键是要选准项目。二是大力推进国土资源市场体系建设。要继续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土地储备制度,优先收储盘活低效利用的土地,巩固和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努力实现国土收益的最大化,为我县财政收入增长做出新贡献。三是坚决打击非法炒买炒卖土地行为。非法炒买炒卖土地既不利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靖边的建设,而且给加快城市建设等工作带来极大阻力。县国土局和城建局要切实发挥执法主体作用,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公检法要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维护好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特别要把党政干部参与炒买炒卖土地列为今年的打击重点,一经查实,第一次要警示谈话,第二次就要走组织程序严肃处理。四是高度重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家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的新举措,也是打击非法用地行为最有效的措施,通过卫星监测,任何违法用地行为都将暴露得一览无余。对此,大家要有充分的认识,特别是国土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

三、努力夯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基础

第一,落实管理责任。我县国土资源管理中之所以存在那么多矛盾和问题,就是因为我们前期管理工作的不扎实,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我们工作责任没有落实到位。今年,国家郑重推行土地管理行政首长问责制,进一步明确了土地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这是严管土地闸门的又一强烈信号,大家要有更加清醒的认识。特别是国土部门和城建部门要密切配合,研究和制定一整套完整的土地利用政策规章体系,从制度的层面夯实国土资源管理基础,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把工作做到细致入微。

第二,加强政策宣传。从近两年来所发生得土地纠纷案件来看,我们广大群众对国土资源政策法律知识非常欠缺,有的甚至在国家明文规定的国有土地控制范围内搞违法建设。比如县城芦河两岸抢占河滩地的问题就非常突出。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管理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加强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创新宣传方式,依据国家文件编一些群众都读得懂、看得明白的宣传手册,由宣传部门和媒体配合,给老百姓把土地问题讲清楚、说明白。

第8篇:耕地保护问责办法范文

土地是人类生存发展之本,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我国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18亿亩耕地是未来五年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指标,是不可逾越的一条红线。

我县土地危机也依然存在,全县人均耕地已不足3亩,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今后还将占用部分土地,这将使全县人地矛盾更加突出。但在一些乡镇和部门对全县土地形势还没有得到充分认识,考虑当前利益和局部利益多,考虑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少;在项目用地上,不注意节约用地,多征少占;农村不少干部和群众存在着集体土地可以自由支配的错误观念,以权代法、越权批地,不履行审批手续随意圈占土地、随意买卖、租赁集体土地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些情况,亟需广泛宣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加强土地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都能自觉地遵守土地管理法,树立起人人珍惜土地、节约用地、依法用地的良好社会风尚。

各乡镇及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土地管理的,要采取制作永久性宣传牌子,书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举办土地管理宣传咨询活动,在电视台举办领导讲话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使加强土地管理节约利用土地的观念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在全县形成依法管地,依法用地,自觉遵守土地管理法规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工作

(一)改进项目用地审批程序

为了切实加强全县建设用地管理,改变过去建设用地单独选址分散审批的现状,要实行按项目分批次审批建设用地的办法,按照项目落地程序建立三项制度。

1、实行项目申报汇总制度。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含园区)所引项目要及时向县发改局汇报,并将项目简要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发改局留存,县发改局建立项目台帐,并按照项目投资,产业结构及引入区域等进行筛选分类。

2、实行项目审定联席会议制度。县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项目的引进、审定和落地安家工作,县发改局根据收集到的项目的多少,每半月或每一月定期向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上会议定的项目名单,并初步拟定召开项目工作联席会议的时间。按照预定时间,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召集国土、环保、建设、安监以及项目引进单位(含园区)、乡(镇)、村等相关部门,召开项目工作联席会议。

会议由发改局项目信息,项目单位具体介绍所引项目情况,通过部门集体研究会诊,确定应上或应下的项目,最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公布确定的应上项目,并发往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实行联合选址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联席会议确定的项目,共同配合完成项目选址工作,建设部门按照规划提供项目选址意见,环保部门按照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提供每个项目选址意见,安监部门按照项目的安全要求提供选址意见。国土部门综合各有关部门的意见最终确定项目地址,并与涉及的乡(镇)村一起落实征地预案。最后按《建设用地申报审批办法》办理土地征用、转用手续,经上级批准后,按照供地政策进行供地。

国土资源局是土地管理的唯一职能部门,对全县土地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批准占用土地。

(二)规范园区用地管理

县产业园区建立以来,为招商引资,拉动全县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土地使用上基本做到节约合理用地,但也存在一些项目投资小、土地利用率较低等问题,为此应进一步严格园区用地管理工作,使园区管理纳入依法、合理用地的轨道。

1、实行园区项目准入制度。要提高项目入园门槛,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要求,提高项目入园的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不符合控制指标的不得入园建设或核减用地指标,杜绝圈大院建小厂等浪费土地的现象。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优先占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量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国土部门要利用土地置换、争取上级用地指标等措施,依法办理用地手续,使园区土地申报审批纳入依法轨道。

3、园区内土地必须由县政府统一管理,集体和国有荒山由政府统一整理,统一使用,坚决取缔个人平整或倒卖荒山的行为。

4、组织力量对园区土地进行全面清理,对于符合产业政策,用地合理的在用地指标办理各项手续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于投资强度低,圈占和浪费土地的要限期整改,退出浪费的土地;对于未经批准滥占乱用土地要严肃处理。

(三)强化临时占地管理

要切实加强临时占地管理工作,项目临时占地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贯彻节约用地的方针,能占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一般农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要严格临时占地审批手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环评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临时占地。在临时占地上不得搞永久性建筑,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使用期满即恢复土地原状,归还集体。使用期满后确需继续使用的,必须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重新办理有关手续。要落实好临时占地复垦制度。同时,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全县临时占地的清理工作,对临时用地期满后不再继续使用的,要组织复耕工作,对于不经批准的临时占地要依法进行处理。

(四)完善住宅用地管理

住宅用地管理是土地管理的重要环节,要切实加强对住宅用地的管理工作,严禁农村居民未经批准在自留地或承包地上建住宅,国土资源所要对本辖区的住宅用地实行巡回检查制度,发现违法建住宅的要及时制止,要严格住宅用地的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批准宅基地。严禁城镇干部职工在农村申请宅基地建住宅,城镇平房改建住宅楼,要统一规划土地并由县政府统一收回,实行“招、拍、挂”出让供地。

三、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力度

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是土地基本国策得以贯彻落实的保障。要下大力量开展土地执法监察工作,遏止一切违法占地行为。

一是建立土地执法巡回检查制度。县国土资源局要与乡(镇)、村密切配合,组织土地监察力量开展全面巡回检查。对村中区等违法占地多发区要重点巡查。在违法行为的多发期要加大巡回检查力度,进行全天候、全覆盖的动态巡查,把全县违法占地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数。

二是开展土地市场集中整治活动。每年在违法占地高发期,都集中人力,对全县土地市场进行集中整治,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国土资源部门组织乡(镇)村配合,对全县违法占地分别情况、分别类型、选出典型,重点处理。对查出的土地违法典型案件要重点打击。

三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打击重点违法占地行为。县成立由公安、国土资源、建设、市政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大队,用强制手段处理重点违法占地案件。国土资源部门要掌握违法占地情况,提出依法处理意见,提交联合执法大队进行处理;涉及党员干部违法占地的,纪检监察部门要根据情节给予土地违法行为人党纪、政纪处理;违法占地严重,触犯刑律的,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典型的土地违法案件要公开处理。

第9篇:耕地保护问责办法范文

荀子有言:“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吕氏春秋》也云:“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这些都充分说明,节约集约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核心战略,是__科学发展的时代命题、重大任务,是实现__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根本途径。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将其作为核心工作严格考核,将土地“三项清理”由国土一家之为上升到市级中心工作强力推进,将国土资源创模活动纳入“六城同创”全市开展,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惜地如金、管地如钱,算好经济账、土地账;要求国土部门围绕“时间、空间、效益、质量”四维集约目标,加强政策供给、制度设计和抓手创造,初步形成了“1+X”节地政策体系、“1+12”节地制度体系和节地的整体合力。

置身于新常态的时代坐标,面对大招商大建设大势,面对稳增长调结构平衡,面对“三个强市”目标,作为节约集约战略的贯彻落实者、组织推动者、宣传传播者,国土部门理当观大势、谋大事、懂全局、管本行,在节约集约发展战略中全面担当、施展作为。而新一周期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就是重要契机、重大抓手,必须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是着力打造“万顷良田幸福工程”。“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要突出“五大保护”,在土地整治中保护、规划管控中保护、统筹激励中保护、严格执法中保护、完善制度中保护。要常怀忧患居安思危,珍惜好新增耕地后备资源,管理好新增耕地指标,适应好中央“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要在耕地保护措施上开动脑筋积极探索,切实解决好农村宅基地管理问题,切实管理好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切实推广好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努力把耕地保护责任扛在肩上、把耕地保护职责落在群众心上,确保年均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30万亩、新增耕地1.6万亩,确保卫片执法问责比例始终控制在5%以内。

二是着力打造“绿水青山生态工程”。“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最好的金山银山”。要突出规划管理,严格按照规划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山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等工作。要突出两权管理,实行采矿权一律公开出让、出让合同到期一律不再延续、要求扩界一律不予批准等规定,综合技术、经济、行政等手段管住两权。要突出储量管理,确保储量动态年度报告制度全覆盖,确保资源补偿费足额征收及时入库。要突出矿环管理,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恢复”、“边开采边治理”规定,加快“三线三边”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既要发展矿业经济,更要交出一张留住绿水青山的完美答卷。

三是着力打造“科学发展保障工程”。“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市县两级国土部门工作必须始终做到与党委政府不谋而合、深度融合、贴近服务、跟进落实”。要突出空间保障,调整完善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好永久基本农田,协调好“四规”关系,确保__市未来重大项目能落地、重点发展区域有空间。要突出用地保障,着力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全国试点,确保继续实现“只要有项目、就能保用地”。要突出阳光地产,坚持非工项目招商不动摇,淡化居住地产单一思维多元发展,实行“产业招商、缺项招商、精准招商”,推行“以出定储、以效定储、以项定储”,针对性研究出台稳定房地产政策和产业供地政策,确保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最大限度解决项目落地土地政策瓶颈问题。要突出融资保障,创新土地抵押融资,高效融资抵押服务,让更多的金融活水顺畅流向实体经济,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是着力打造“五量调节示范工程”。时间集约、空间集约、效益集约、质量集约,是__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努力方向。要强化规划管控,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从严加强园区管理,控制总量。要完善用地计划指标分配办法,提升指标配置使用效率,实行指标安排与耕地保护、供地率、卫片执法、批而未征调整等相挂钩,与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相统筹等工作机制,优化增量。要常态推进土地“三项清理”,加快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要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挖掘后备资源潜力,努力实现县域建设用地指标“自给自足”,提升流量。要研究差别化供地政策,研究促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政策,创新落实土地利用“双向约束”制度,释放土地效益,提升质量。

五是着力打造“群众权益维护工程”。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是国土资源管理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加强征迁安置政策设计完善,建立征收安置工作联席会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开、征地反馈、征迁考核制度,规范征地报批、批后实施、拆迁补偿安置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行为规范、补偿到位、保障落实。要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出台切

坡建房管理办法管控新点,推进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消除老点,落实地灾防治“七项制度”强化责任,深化1︰5万项目调查成果运用、国土气象水利合作、固话反拨系统运用拓展科学防灾,创建高标准“十有县”,夯实基础,强化山洪地灾防治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行业负责制以及“谁引发、谁治理”责任制落实,构建共同责任,共同守住“零亡人”底线。

六是着力打造“国革创新工程”。“创新是引领国土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国土发展,谋创新就是谋国土未来”。要着力推进供地制度改革,建立用地负面清单制度,凡纳入负面清单和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土地审批和供地手续;建立用地节地评价制度,对无标可依的建设项目,组建专家队伍,开展节地评价,依据节地评价结果办理供地手续;建立土地利用全周期管理制度,在法定最高有偿使用年期内,根据产业生命周期确定工业用地有偿使用年期,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地方式。要依托正在开展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大宜城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城市开发边界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等基础条件,着力争取“四规合一”省级试点,统筹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四个规划”、“三个划定”之间关系,努力实现经济发展目标、土地使用指标、空间坐标“三标”最大程度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