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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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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第1篇: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范文

一、强化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从党的提出的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迅速行动,维护野生动物保护的市场秩序。各单位要进一步认真学习《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宣传好条例精神,准确把握条例内容,立足监管职能,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各基层分局负责所辖区域尤其是所辖集贸市场内野生动物贸易监管,务必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依法规范,严查违法行为

要加强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的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行为。将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宠物商店等场所作为执法监管重点,严查非法出售、购买和利用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要加大力度追查,依法严肃惩处,净化市场。

三、加大指导,落实管理责任

各单位要以各类市场创建及城市长效管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市场主办方的经营管理责任。各单位要指导督促市场主办方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严查来源和经营资格。对无合法来源证明和无合法经营资格的,市场主办方应及时制止并向市场监管部门、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需要移送公安等机关查办的案件,要及时移送。

第2篇: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范文

第一条为了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

第三条野生动物资源属国家所有。

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凡在本市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驯养繁殖、教学、科研、资源开发、经营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的主管农(林)业、渔业行政部门(以下统称为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实施,分别主管辖区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制定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规划和措施。

市、区、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渔政管理检查站(以下统称为野生动物保护机构),在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依据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处理违法行为。渔政管理检查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的职权,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公安、工商、海关、动植物检疫、商品进出口检验、环保、畜牧、园林、交通运输、邮政、商业、外贸、旅游、教育、科研、医药、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第七条野生动物保护机构的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市设立野生动物保护基金。基金来源包括财政专项拨款、野生动物保护机构自行筹集、国内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野生动物保护基金由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应当全部用于本市的野生动物保护事业。

第二章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

第八条本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颁布。

第九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可以确定适当时间为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爱鸟周等,提高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第十条保护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不允许污染破坏,在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禁止堆积、倾倒污染物。经批准建设的项目,其污染排放量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在本市野生动物的主要生息、繁衍、索饵地区或者水域,可以划定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或者禁猎区、禁渔区。

本市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划定,由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禁猎区的划定,由区、县野生动物保护机构提出,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十一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国家和本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本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因教学、科研、养殖、展览、交换、赠与、药用和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办理;需要猎捕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经市野生动物保护机构审核,报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领取特许猎捕证、狩猎证或者捕捞证等许可证件。

第十二条取得许可证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照许可证件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进行作业,防止误猎、误捕、误伤野生动物或者破坏其生存环境。

对误伤的野生动物应当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对误捕的野生动物必须立即放生;对已死亡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立即报告当地野生动物保护机构处理。

第十三条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汽枪、炸药、毒药、猎套、地弓等工具,或者采用火攻、电击等方法猎捕野生动物。

第十四条确需进入本市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或者禁猎区内,对野生动物进行考察、教学实习、采集标本或者摄影、录像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分别向市或者区、县野生动物保护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予以安排。

第十五条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手续:

(一)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并报请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发给驯养繁殖许可证。

(二)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发给驯养繁殖许可证。

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应当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

第十六条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许可证核定的野生动物种类进行驯养繁殖并认真管理;终止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时,必须办理注销驯养繁殖许可证手续,并依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好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

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伤害和虐待驯养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则。

第十七条经营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必须向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发给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许可证后,凭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

第十八条猎捕本市少数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必须取得狩猎证,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经批准,猎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市野生动物保护机构缴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具体收费标准和收费方法依照国家规定执行。

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应当全部用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第十九条因教学、科研、养殖、展览、药用和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交换、赠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授权的单位批准;需要出售、收购、交换、赠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以及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必须经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二十条运输、邮寄、携带国家和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市境的,必须凭有关许可证件,向市野生动物保护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发给野生动物准运证。交通运输、邮政等部门凭野生动物准运证准予运输、邮寄、携带。

运输、邮寄、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证件。

第二十一条进口、出口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二十二条野生动物保护机构设检查员,对野生动物的保护、猎捕、驯养繁殖等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管理。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服从野生动物保护检查员的检查和监督管理。

检查员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检查证。

第二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活动,应当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区、县以上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一)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宣传教育、资源调查、科学研究、开发利用方面有突出贡献或者显著成效的;

(二)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在拯救、保护和驯养繁殖国家和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

(三)发现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检举有功的;

(四)在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中有重要贡献的;

(五)在基层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的。

第二十五条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执行。

非法捕杀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工具和方法猎捕非国家或者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八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破坏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的,由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破坏行为,赔偿损失,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相当于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未经许可,擅自驯养繁殖国家或者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其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或者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三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其超越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吊销驯养繁殖许可证。

第三十条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当于实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擅自经营、运输、携带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相当于实物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

超过限额猎捕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超额部分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伪造、倒卖、转让有关许可证件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或者野生动物进出口证明书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凡有下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一)拒绝、阻碍保护野生动物的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二)哄抢、盗窃或者破坏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设备或者设施的;

(三)哄抢、盗窃国家和本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

(四)未取得持枪证持枪猎捕野生动物的。

第三十三条违反野生动物保护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必须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收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时,必须出具财政部门制定的罚没款统一收据。罚没款全部上缴国库。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没收的实物,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一并处理。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上一级机关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及野生动物保护机构的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范文

一、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一)、完成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通知》(林策发[20__]94号)和《省林业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通知》(苏林政[20__]10号、苏财农[20__]54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市县二级农林林政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对20__年和20__年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进行了重新调整,完成了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目标任务。我市共区划界定国家、省、市、县四级生态公益林49.29735万亩。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5.89365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43.07475万亩,市级生态公益林0.3195万亩,县级生态公益林0.00945万亩。为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全面实行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尝基金打好了基础,也为今后市、县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尝金制度奠定了基础。

(二)、依法治林,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保护绿化成果。

一是大力宣传贯彻《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森林在自然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提高全社会建设林业,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二是加大林政管理队伍学习培训力度,全市举办学习培训班12期2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林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执法水平和办事效率。三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全市共立案查处林业行政案件34起,结案33起,查处率97%。没收违法木材53.875立方米;野生动物206只。罚款4.9506万元;补种树木4862株,行政处罚22人。加大了对林业行政案件的监督、查处力度,有效地维护了林业生产秩序,保护了有限的森林资源。

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

(一)、大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全民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制意识。

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向全社会普及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知识,是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20__年我市通过多种形式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约请电台、电视台、无锡本市报社等相关栏目宣传野生动植物知识,报道查获的野生动物案件,报道野生动物管理中的执法检查活动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具体事例,我们还结合日常管理向广大种植、养殖户、经营单位上门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有关规定,通过这些宣传,使广大群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自觉性也进一步得到了提高,群众参与野保的联系和举报电话比去年明显增多,很多群众无意中捕捉到来历不明的野生鸟类都能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或主动放归自然,形成了保护好野生动植物就是保护自然生态平衡,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已的这样一个共识。

(二)、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的种植、养殖和经营利用管理。

20__年度我市的野生动植物的种、养和经营利用规模与往年相比有所减少,但对管理我们并没有因此放松,而是更进一步地加强了规范,按照法规及有关条例规定凡养殖、经营国家二级以上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我们都将原有的证照重新报省林业局审核批准并核发新证。对超证养殖、经营的单位暂不予上报换证,并督促其改正后再上报,对不再进行养殖、经营的单位,我们及时收回已发放的有关证件并进行备案。今年以来江阴及本市南禅寺市场有两家申报利用野生动物进行观展演出,因野生动物来源的有关手续不完备,我们对此进行宣传教育,及时制止了两起利用野生动物进行非法演出活动。在经营流通领域,我们重点抓了审核查验工作,江阴巧集园艺科技公司每年都有大批量兰花瓶苗进出口,我们在规范企业经营发展的同时,也做好服务,把好进出口查验关,协助做好各份上报材料的审核,确保了该企业依法经营利用濒危兰花品种,丰富了国内外市场。同时按照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的统一布置,对我市生产企业利用天然麝香、熊胆作为原料制售中药活动进行了清理登记,并协助企业做好规范经营和有关事项的申报工作,使生产企业的经营利用纳入规范化。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违法经营活动。

随着人们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各种养殖经营活动逐步规范,但少数违法经营利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现象依然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人员少、执法力量薄弱的实际情况下,采取日常巡查与公安110联线,综合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活动,今年共进行各类检查10余次。特别是非法运输、销售青蛙行为,今年以来我们共截获查处非法运输、销售青蛙5起,清理整顿市场一个,没收野生青蛙约4000斤,3万余只,蛇类25条,鹭鸟4只,并全部及时进行放生,成活率达90以上,通过查处有效地打击了我市非法 利用野生动物的经营活动。

(四)、积极做好禽流感的预防工作。

今年秋季以来,禽流感疫情在我国多个地方发生,苏南无锡又是候鸟南来北往迁徙的主要通道之一,根据国家、省林业局的要求,我们对有关通知精神,迅速进行了转发并提出具体要求,建立了候鸟疫情监测点,加强值班制度,定时上报制度,制定疫情处置方案。我们在全市设立了10个候鸟疫情监测点,分布在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滨湖区各区县,投入资金8.5万元,购置观测望远镜配发到各监测点,从而保证监测效果及时、准确。到目前为止我市还未发现因候鸟疫病源而引起禽流感的事件,我们将继续抓好各监测点疫情疫源的监测,踏踏实实做好禽流感预防工作。

三、20__年工作打算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点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两个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依法治林和“严管林”不动摇,坚持积极推进森林资源管理的各项政策不动摇,坚持进一步加大林地林权管理、资源利用管理和资源监督等各项工作力度不动摇。为推进林业垮越式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目标要求建设生态无锡保驾护航。

(二)工作打算

1.继续大力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2.开展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执法大检查。

3、组织开展对林政管理人员和社会相关人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

第4篇: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范文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州高度重视“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的开展,庚即对各县(市)林草系统作出工作安排,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各县(市)林草部门第一时间抓贯彻落实,抽出工作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精心组织策划宣传活动相关工作,并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各项活动。

二、形式多样,大力宣传

第5篇: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范文

湿地是“地球之肾”

“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桃花源记》中的“艳遇”,春天里的西溪湿地就有。

在它最绚丽的时节,随着荡漾的水波驶进密林深处,驶过的每一个转角,拐入的每一条汊道,都能享受这般美感。

2012年世界湿地日的主题定为“负责任的旅游有益于湿地和人类”,口号是“湿地旅游,一种美妙的体验”。据悉,2012年,湿地公约对湿地与旅游给予特别关注,就是要研究旅游对国际重要湿地及其他湿地产生的影响,并将研究成果进行宣传,以促进湿地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湿地不但具有丰富的资源,还有巨大的环境调节功能和生态效益。它可以调节气候,使气候温和湿润,还能够分解净化污染物,有着“排毒”、“解毒”的功能,被称为“地球之肾”。

浙江湿地资源极其丰富。从调查情况来看,浙江省湿地总面积为246.8万公顷,占全省区域总面积的22.7%,其中天然湿地为80余万公顷。

据悉,浙江省一直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建有多个与湿地有关的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公园,有效保护了湿地资源;还不断推进湿地保护的立法工作,并通过中国湿地博物馆等窗口,不断加强对湿地保护的宣传。

2011年12月1日,《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为有效地管理和保护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撑。

如今,整个浙江都要行动起来,一起保护我省的湿地。

5月30日,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条例旨在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和生态修复建设,保护湿地生物的多样性,为此明确了各级、各行业的管理权限,并规定了对破坏湿地行为的查处办法。

湿地立法迫在眉睫

近年来,随着全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对湿地资源的利用强度不断加大,导致了一些区域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湿地生态功能下降,湿地的综合效益得不到正常发挥。

“总体来说,我省天然湿地的数量在逐渐减少,质量也在下降,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面临着严重威胁,杭嘉湖地区这种情况比较突出,尤其是嘉兴。”浙江省林业厅森林资源保护处的工作人员表示。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据介绍,滩涂围垦和填埋是造成海岸滩涂湿地和湖泊湿地面积逐渐减少的直接原因。浙江人多地少,随着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进程加快,土地资源更趋紧缺,为解决用地紧张的问题,少数地方不断进行着滩涂湿地资源的围垦与湖泊湿地的填埋侵占。

水质污染也是湿地面临的主要威胁之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水的污染源增加了不少,而湿地成为了工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主要承泄区。

外来生物入侵是湿地生态系统受到威胁的另一大原因。据调查,我省湿地的有害植物达18科36属47种,其中以水葫芦、加拿大一枝花等为主。东部沿海地区从20世纪80年代引种了互花米草后,这种植物迅速在沿海滩涂蔓延。凡有互花米草生长之处,芦苇、盐地鼠尾栗等乡土植物都被驱逐殆尽,甚至连适应能力极强的大米草也难以与其竞争。

此外,过度渔猎也造成了湿地质量下降、功能退化,使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面临着严重威胁。

很多专家呼吁,要保护好我省现有的湿地,必须出台一部专门的法规。因此,我省湿地保护地方性立法迫在眉睫。

“条例的制定履行了国际公约,使湿地保护有法可依。”浙江省林业厅厅长楼国华对《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作说明时指出,1992年我国加入了《拉姆萨尔湿地国际公约》,目前我国关于湿地保护管理的规定分散于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中。为解决湿地保护无法可依窘境,先后有近20个省、自治区出台了地方性法规。为进一步加强浙江省湿地的保护力度,有必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协调湿地保护部门、兼顾各利益当事人来共同保护我省现有珍贵湿地资源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的制定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与湿地资源保护的矛盾,减少和杜绝高强度的湿地开发,遏制天然湿地持续下降的现实需要。”楼国华说。

法律细数破坏行为

为了严禁破坏行为,条例对湿地内不能从事的活动,一一列明。

比如,擅自开垦、填埋湿地的,处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

在湿地中擅自采集野生植物,捡拾卵蛋,或擅自猎捕野生动物的,也不被允许。

在湿地中捕鱼也不被允许。条例指出,禁止破坏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通道,用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捕捞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

条例还明确禁止向湿地投放有毒有害物质,倾倒固体废弃物或者擅自排放污水。

如果在湿地内从事生产经营、观赏旅游、科学调查、研究观测、科普教育等活动,已经影响湿地生态功能或者对野生生物物种造成损害的,由有关湿地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根据情节轻重处2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旦予以立法,湿地将得以有效保护。

就拿西溪湿地来说,自《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旅游环境得到了有效提升,景区品质也上了一个新台阶。

其间,景区共查处偷捕、偷钓鱼90余起,查处偷摘果实10余起,对违章建筑、违法破坏绿化行为也按照条例的规定进行了查处。针对破坏景区管理的行为,强化整治。对黄牛票、黄鱼车、无证摊贩等扰乱市场的行为,予以驱赶和取缔查处;对无明码标价、占道经营等行为予以查处和通告。目前,公园内偷捕偷钓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已经杜绝。

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条例明确,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湿地保护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规定,湿地保护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当依法组织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征求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在草案审议过程中,有的部门和专家提出,在湿地保护工作中,还要特别注意尊重当地居民的意愿,并通过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等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当地居民的切身利益,实现湿地保护与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和谐发展。为此,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条例规定,申请设立省级湿地公园,必须是面积在20公顷以上。此外,还要具有独特的湿地自然景观和较高历史文化价值;湿地生态系统在本省范围内具有典型性;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具有重要或者特殊科学研究、宣传教育价值中任意一个条件。

第6篇: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范文

应该说在青藏铁路建设伊始,科研人员就列出了有可能引发的环境问题主要有五方面:一、对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的影响;二、对高原湖泊、湿地生态系统的影响;三、对高原、高寒地表植被的影响;四、对高原冻土环境的影响;五、对沿线自然景观的影响。

因此国家对青藏铁路的建设给予了足够的环保投资。国家环保总局监督管理司司长,青藏铁路建设环保工作联合检查组成员祝兴祥说,预计国家为青藏铁路环保投资将达20个亿,占工程总投资的8%,是目前我国环保投入最多的铁路工程项目之一。

在修铁路过程中,建设者们严格、全面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自然保护区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铁路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青藏铁路建设的环境保护,树立了重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典范。

在对沿线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和多年冻土环境状况进行了8次大规模现场调研、踏勘和采样后,所有的做法都是围绕解决“生态脆弱”的这一难题设计和施工。

在青铁开工的这些年,我们的记者奔波在施工现场,听到了介绍青铁人为了环保所做的努力,见到了一幕幕令人感动不已的场面。

做法: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每一个施工工地都制定了《环保日常管理规定》、《环境保护目标》等规章制度,使环保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他们还利用工余时间,积极组织全体参建员工进行环保知识的系统学习,使环保意识深入人心,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成为每个施工人员的自觉行为。

镜头:在沿线,在每一个施工现场“爱护高原每一寸草地”、“珍惜高原生态、修建环保铁路”、“高原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的醒目大标语牌,时刻提醒施工人员要做文明的建设者。

镜头:在唐古拉山口处的生活区和施工现场,记者看到,树立环保宣传栏、标示牌100余块,在关键岗位设立“青年环保示范岗”等;不惜重金购买了2万多延米彩旗和遮挡带,围护在全线施工便道两侧;购置20多个环保筒摆设在全线关键部位,时刻提醒职工爱护高原的蓝天绿地碧水和珍禽异兽;时刻提醒职工重视环保,让职工了解环保内容和具体要求,自觉地遵守环保规定,规范施工生产。

做法:为了尽可能减少由于取土带来的地表植被破坏,国土资源部门划出了专门的取土区域,严禁在区域之外地表有植被的地方乱采乱挖;已经取得而暂且不用的土方,也不得随意堆放。

镜头:为了不破坏两侧的植被,施工车辆活动范围被减小到了最低限度。工地上,卡车卸下填料后并不掉头,而是沿着来时的车辙缓缓倒行至500米外的采土场,开始下一轮的装运。

做法:2003年8月,国家青藏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对青藏铁路设计方案进行了部分调整,并将以桥代路工程从原设计的70多公里增加到150多公里,增加以桥代路的目的之一,是为了保证野生动物迁徙路线不受影响。根据沿线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迁徙规律等,青藏铁路还在格尔木至唐古拉山一带设置了25条野生动物通道,适当调整施工及取土的地点和时间,以保障它们的正常生活、迁徙和繁衍。

镜头:2002年夏季,也是国家濒危一级保护动物藏羚羊迁徙产仔之际,在藏羚羊迁徙路上施工的两个项目部决定暂停施工4天,为藏羚羊妈妈让道。民工和施工机械立即撤离工地,同时拔掉让藏羚羊警觉和恐惧的彩旗。工地暂时恢复了宁静,陆续有1000多只雌性藏羚羊通过施工工地奔向“产房”。

镜头:在海拔4400多米的青藏铁路清水河冻土试验段,记者看到,碎石建造的路基两边,每隔15米就竖立着一根高约三四米的铁棒。青藏铁路建设总指挥部专家咨询部部长张鲁新告诉记者,这就是“热棒”,通过它能够起到冷却地基、保护冻土的作用。

做法:就如何尽可能地保护青藏铁路沿线的植被问题,青藏铁路建设部门组织国内外环保科研力量,开展“青藏铁路高寒植被恢复与再造试验”课题研究。总结推广路基边坡、水沟、取土场植草和植被恢复等先进施工法。在海拔4300米以上的不同地段开展植草和植被恢复试验,总面积达3万平方米,均获成功。

做法:羌塘草原的古露湿地面积约15平方公里,为保护湿地,建设者先在原湿地旁边的植被稀疏处挖出与湿地等高的洼地,将湿地原水引入,营造出人工湿地的环境,然后,再将车站用地上的牧草连根挖出半米深,一块块植入人工湿地内。如今,移植的8万平方米湿地草皮与原湿地草皮已连成一片。开心岭2号大桥湿地桥梁施工中,记者看到,将施工场地地表草皮移植养护后,用于桩基周围的植被恢复,较好地保护了湿地的生态环境。在当雄段,路基两边经过移植的草皮与天然植被已浑然一体。而在距离当雄段向南约50公里的羊八井段,路基两边新种的草则新长出了嫩芽,显示出无限生机。科研人员介绍说,因这里采用草皮移植的办法无效,经多次试验摸索出种草的办法。

第7篇: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范文

被“狩猎”的猎人

狩猎场终于回电话告诉我愿意接受采访时,我兴奋地开始收拾行囊:相机、钢笔、采访本和一些能打开话匣的问题。记者这份工作,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一名“狩猎者”。这次采访是针对猎场和猎人,一想到即将去面对的都是职业猎人、荷枪实弹的热兵器和凶猛的野兽,不禁热血沸腾。

这次去探访的猎场在重庆永川,距离市区60公里车程。开车由成渝高速路上道,在永川下道后,几经问询才最终抵达黄瓜山的野猪林。探路的过程中,许多当地人都说不清楚猎场所在地,甚至有许多人表示一无所知,足以见得此猎场的神秘。

泊车下来,眼前兀然一幢四层大楼立于松林环绕中,顶上赫然“狩猎场”三个大字,环顾四下无人,颇有些冷清。今年冬天的风来得有些凌厉,我担心墨绿林间会窜出几只又冻又饿的野兽,所以连狩猎场的全貌也懒得细看,快步走进了楼里。总经理上来一番寒暄,泡上茶让我在大堂等待,他径直去联系狩猎员了。茶过三盏,千呼万唤始出来的猎人并非我所预料的那样冷酷和怕生,大老远就笑呵呵地向我迎来,他一身迷彩,个头长得敦实,显得幽默可爱。他倒是爽快,连问也不问我是谁便握手说:“我就是这里的狩猎员,你叫我唐师傅嘛,走,我带你去看枪。”

到了枪支库房,唐师傅叫我在外面等着,与另外一个狩猎员一同进去将猎枪取了出来。他告诉我枪支库房不允许外人进入,二十四小时由两个人看护,库房门上的几道锁也必须由两人同时凭各自手中的钥匙才能够打开。枪身与弹药分开放置,为的也是保证管制枪支的绝对安全。

在这漂亮的铁家伙面前,我被唤起了一丝热血,想让唐师傅借我上手试试。唐师傅突然表现得很严肃: “现在可不行。”他盯着我挂着的相机,就问: “这是你的‘家伙’吗?你是要给我拍照吗?你看,我刚刚换了一身干净衣服。”他说这些的时候,扽了扽迷彩服的下摆。我也故作严肃地回答他:“是的,这是我的‘武器’不过现在还不能给你看。”显然,我和猎人的初次见面,他比我更要激动一些。

不能随意触碰的双筒猎枪

我让他摆了几个持枪瞄准的姿势,他总问我是不是这样是不是那样、手怎么放、左眼是不是要闭上,逗得我止不住的笑。我直叫他别管我,我拿的是相机又不是猎枪。几经调侃,我与唐师傅的交流放松了很多,我见缝插针地询问了两个敏感问题:枪械管制条例和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他告诉我,之前说枪还不能借给我看是有原因的。因为我还没有作好身份登记,当来客的真实身份记录在案后,才能在唐师傅的指导下触碰枪支。他是猎枪的持有人,枪支编号、弹药编号、持枪证及狩猎证都在公安局有备案。如果这支枪出了任何问题,追究任何责任他自然首当其冲。按唐师傅的说法,如果没有经过身份登记,任谁也休想碰到他的猎枪。已经作好身份登记的来客,可使用猎枪的范围也仅限于狩猎场内,两发子弹射击完成之后,枪支也必须交还给一直随行的唐师傅。我说以前秀才赶考,都有替他们背书的书童,客人来狩猎,你岂不是成了“枪童”?他笑着说:“何止是‘枪童’,简直是‘枪奴’嘛!书童背书不背责,我背这猎枪要背重责!”

他一边带我去作身份登记,一边解答我的其他提问。这座狩猎场所在的位置叫做野猪林,并不是有真正的野猪出没,名字的来由其实是因为以前这里是个“食用野猪”培育基地,可以猎取的野猪、野兔、野鸭,其实都是以野生物种经由了几代的杂交培育出的一些“混血”。它们也是经过林业部门认证与许可之后才成为猎物的。所以在此狩猎的动物,都不在野生动物保护范畴之内。

身份登记完毕,唐师傅带我上山看猎物。狩猎场种植的都是松树和柏树,冬天里的林场显得十分幽暗,寒冷的风穿过虬曲的柏树枝,为狩猎之行添了一份肃杀的意味。

在狩猎场,有各色野鸭在水池里悠闲游弋,顺着林间小路穿行,可以在垂直的松林缝隙间窥见各种野物:长到狗那么大的小野猪、野兔、野鸡,数量之密集、偶遇猎物几率之频繁,叫人啧啧惊叹。这些林间的野物行动非常缓慢,听见异常声响也不会有警惕,看起来外形生猛,但却丝毫察觉不到它们的攻击性,和我想象中的野兽有很大的区别。走到狩猎场的边际,我发现一道墙挡在我们面前,一直延展至林间深处。我问唐师傅,这树林间为什么会有这样一堵长墙,它是用来干什么的。他告诉我,这狩猎场其实是一个封闭的大院子,面积约莫有两百亩,而我现在面前看到这堵墙,正是这个大院子的围墙。听到这儿我只觉得惊讶,难怪狩猎场有这么多的“野兽”,这座山头原本就是一个营造成野生动物丛林的大院子,圈养着一些杂交培育出来的温顺野物。如此看来,这座狩猎场更像是一个专为游客设立的射击俱乐部。

记者与野兽的狭路相逢

唐师傅告诉我,现在可以让碰枪了,不过把枪交到我手中之前,他还要演示一遍射击流程,给我一些安全建议。虽然猎物很温顺,可是兔子急了也咬人,任何动物在受到攻击时都会拼命反击。为了游客的安全,他的每一个指导,游客都必须听从。

“直接被动物攻击的机率还是较少,不过,一旦与大型猛兽相遇危险指数就增加了。如何避开它们?其实相遇之时,它们也会同样感到吃惊。必须学会冷静,否则你可能会招来动物的攻击。” 唐师傅首先告诉我狩猎中遇到猛兽时的一些经验。“与猛兽突然间正面相遇——你很可能会吓得倒吸凉气。但一定记住要缓缓后撤,后撤时口里念念佛经也许会更有用。大多数情况下猛兽也会同样后退的。不要突然慌张移动,因为动物感觉得到你的害怕,反而会激起它的斗志,好多猎人都是因为忘记了这一点送命的。”

说罢,唐师傅便装上两粒霰弹,告诉我如何举枪、瞄准。两响振聋发聩的暴击声之后,钢砂都嵌在了二十米远的一个树干上,树皮被炸碎了。他又填装上两粒,把枪交在我手上。

这把枪比想象中要轻一些,可我端起来试图对准一只水池里的野鸭时,它又显得特别重,准星始终颤巍巍的。我不知道世上有多少记者曾端起猎枪猎杀过活物,但手里这沉甸甸的重量着实激发着我的肾上腺素,这种感觉比平日端起相机对准毫无准备的人时更为强烈。

唐师傅说:“不对不对,你举枪时枪托应该顶在肩头,这样有个支点之后,枪身也就不会抖动了。”他伸手帮我调整了一下枪托的位置,我的准星确实就平稳了不少。当我正确掌握举枪姿势时,远处树干间露出了半只小野猪的身影,我缓缓地将枪口移向猎物。唐师傅顺着我的枪身移动也发现了它,他声音开始变沉下来,轻轻告诉我猎杀活物时一击即中的要点:提前量。

“在击杀活动的猎物时,只有将瞄准点置于猎物运动方向的前方一定距离,才能命中目标。这个提前的距离就是提前量。提前量的大小,主要决定于目标移动的速度,射击距离,气候条件,目标移动方向与猎人之间的角度……”

第8篇: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范文

群山披绿,大地锦绣,骑田群峰焕发青春光彩;心怀赤诚,满腔热血,无悔青春折射警徽光芒。从警十八年,他乐做人民卫士,以辛劳和汗水收获了一项项骄人业绩,他甘当绿色使者,以青春的奉献换得了家乡绿谷的青春容颜。他就是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派出所所长。

勤政廉政甘当守护神

为了保护青山绿水,带领辖区民警高举管护大旗,认真贯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频频深入林区及重点场所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爱林、护林意识。同时,严厉打击乱用滥放林火、乱开滥垦林地、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砍滥伐林木及乱捕盗猎野生动物行为,精心呵护森林资源安全,捍卫着宜章的绿色和美丽。为了建立有效的打防机制,构建防护网络,他苦思冥想、夜不能寐,积极探索有效的防控措施。5月刚调任派出所的肖世伟,上任伊始就亲自带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三个月的涉林基础调查,掌握了大量详实的第一手基础材料,明确了今后工作的基本方向。

一是摸清了辖区范围内珍稀野生动植物种类及其分布区域,建立了珍稀野生动植物管理档案,为保护全县珍稀物种打牢了基础;

二是调研涉林案件高发区动态,为分局适时调整严打整治方向奠定了基础;

三是开展情报信息网络建设,为案件入口奠定了基础;

四是开展精神病、酒疯子、痴呆傻人员档案建设,落实监护责任,为减少森林资源免遭火魔吞噬奠定了基础;

五是开展“三场四矿”等耗材较大单位的调研,为降低森林资源消耗打牢了基础。通过调研,进一步清晰了他的思路,为最大限度地实现森林公安警务目标找准了立足点。

护林宣传、涉林严打、基础调研只是他勤政工作的重点和缩影。在所有工作中他都十分勤勉,注重率先垂范,处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风。他常说“事业是生活的根基,离开了事业,人生将毫无意义”。每天他是第一个到办公室的人,双休日也经常在岗位上工作。他经常深入边远乡镇,开展拉网式清理。针对个别乡镇一度盗猎野生动物和采挖珍贵野生植物现象突出的情况,他审时度势,迅速组织民警深入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打击。他与大家一起爬山头、穿林子、冒寒风、顶烈日,昼夜巡查,渴了喝山泉水,饿了吃方便面。拉网式清理和打击,打出了威风,毁林和盗猎分子如惊弓之鸟,纷纷落网,森林公安名声大振。一天得知有几名商贩在交界偏远高山村采挖、收购珍贵野生植物时,他与大家一起步行40多公里山路,顶着严寒,挨冻受饿赶到现场,面对行为人的恐吓和辱骂,晓大义,明大理,不厌其烦做说服取证工作,在群众的支持配合下,使行为人得以处理。在执法和监管中,冲破人情网,关系网,做到一身正气,不为金钱诱惑,也不为亲友开绿灯。今年3月,他在查处一起涉林案件时,当事人想用金钱过关,拿出3000元要求免于处理,遭到他严厉拒绝。6月份在查处一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案时,他的一位老朋友打电话要求关照,他婉言拒绝,依法进行了处罚。在森林公安分局他凭着一种执着的精神,找准了自己的位置;他凭者一种实干的作风,脚踏实地,忠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并积极完成了县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难事、要事,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的急事、琐事。

文明执法为民服务

同志始终把“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作为衡量森林公安民警是否执法为民的准绳,贯穿于执法工作的始终。他经常教育民警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他上任后,对涉林案件统一把关,减少执法随意性,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为了增加执法透明度,他积极推进警务公开,制定了《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刑事执法、警务公开》的社会监督牌,把森林公安工作纳入人民群众的监督范围。同时,从接警、立案、处罚、教育、权益保障、宣传教育、队伍管理、服务群众、服务经济建设、林区防范等10个方面公开向人民群众推出了十项承诺,并公示了举报、监督电话。对群众的咨询和来访他总是热情接待;在执法中他总是强调处罚和教育相结合。

扑火骁将破案能手

第9篇: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范文

风雨十年护林人

——长江造林局攀枝花分局 李荣

大家好,我叫李荣,来自长江造林局攀枝花分局,我演讲的题目是:"风雨十年护林人".

今年43岁的他,黝黑的脸,头戴草帽,身穿工作服,腰挎水壶,脚穿一双黄布胶鞋,从这座山走向那座山,一路风尘,一脸风霜。他就是长江造林局攀枝花分局米易森林管护站楠木河管护队巡山护林员----羊绍军。1992年参加工作以来,他一直在一线工作,当过木材赶漂员、汽车驾驶员。他干一行,爱一行,二十三年如一日;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工作脚踏实地,无私奉献,无怨无悔,先后多次荣获长江造林局和分局先进工作者称号。1998年国家启动天保工程以来,在造林绿化、森林管护的十多年工作中,他在平凡的护林岗位上默默地守护着一棵棵树木,一片片森林。由于工作突出,今年8月,"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了他,其平凡而感人的护林事迹在报纸上刊登后,在社会各界和职工中产生了较大反响。面对荣誉和成绩,他说:我是一名普通的护林员,巡好山,护好林,防好火是我的神圣职责。平凡而朴素的话语,传递着一名护林员爱岗敬业的执着精神。

米易管护站楠木河管护队属米易县麻陇乡,地处高山地带,海拔2200米左右,管辖5个村,全乡村民一千余人,彝族人口占三分之二。该乡纳入天保工程的森林管护面积为11万亩,管护面积大、林班分散、地形复杂,交通极为不便,加之语言沟通困难等因素,乱砍滥伐、毁林开荒现象时有发生,管护工作面临很大的困难。初来乍到的他,看到这些问题,经过认真思考,主动向管护队提出建议,要干好森林护林工作,当务之急必须从村社干部抓起,把宣传工作做到各家各户,利用赶集,村社开会,村民操办红白喜事等机会,大力宣传《森林法》、《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

说干就干,他起早贪黑,走村串户,逢场赶集,山间小路,田间地头,都有他与乡亲们促膝交谈的身影。在他的工作笔记本中记满了各村召开林业会议和村民交谈的内容,谁家几个老人?哪家几个小孩?一林班是什么树种,二林班是什么情况,他都一一记录下来。当问起他那段时间的感受时,他说:巡山的劳累不算什么,生活的艰辛也没有啥,最让人放不下心的是远离在他乡的妻子和小孩。十年来,他用双腿丈量了楠木河管护队的山山水水,坡坡坎坎,召开护林和林业会议240余次,在电杆、石坡、路边要道口书写护林标语150余幅,使林业法律、法规深入农户、家喻户晓。森林又呈现出了昔日宁静、美丽的景色!

记得那是2004年4月的一天,羊绍军在413场巡护时,听到下方沟有砍树的声音,是一名彝族小伙子正在砍树,他大吼一声:住手,我是护林员,你乱砍树木是违法的。小伙子说:你马上滚开,不然砍死你。面对利斧,羊绍军说:你知道《森林法》吗?砍树是犯法的,你明白吗?在他的耐心劝说,政策攻心下,小伙子最终放下手中的斧头,接受队部的处理。小伙子终于认识到事件的严重性,主动承认自已的错误,写下了深刻的检讨,流下了悔恨的眼泪,保证今后不再乱砍乱伐,并表示回去后一定在村民中大力宣传林业法规。

2005年3月24日下午六点,羊绍军在五号林班巡护时,(范_文_先_生_网)发现河口大桥下方冒起阵阵浓烟,他来不及细想,急忙朝冒烟的地方奔去,边跑边用手机向管护办汇报火情,二十多分钟的崎岖山路他只用了七、八分钟就赶到。原来是当地老乡烧地开荒,在其他护林员的配合下,他们及时用树枝把燃着的火扑灭,避免了更大灾情发生。还有一次巡山途中,他发现楠木河口有火情,见火势不大,便脱下自己的衣服拼命扑打。突然,一阵大风吹来,刚扑灭的火又重新复燃,烟雾大看得不见退路,火向他猛卷而来,他往后一退,摔倒在旁边的小沟中,大腿被树枝划了条长口,鲜血染红了裤脚,他顾不上流血的伤口,爬起来又冲上去,就这样与山火搏斗了一个多小时,待其他护林员赶到后才将大火扑灭。这时,大家才发现他受了伤,满脸漆黑,只有一双眼珠在打转,在场的村民赞叹道:米易管护站的护林员真勇敢,硬是英雄,不怕上刀山,哪怕下火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