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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分析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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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分析

第1篇: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分析范文

摘 要: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度量模型的特点进行了比较分析。对我国商业银行及监管机构的风险度量及控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关键词:度量;信用风险;度量模型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1)01-0155-01

国内外学界,从损失范围和违约概率功能差异的角度出发,一般把主要的信用风险度量方法可大致划分为:违约模型和盯市模型两类。关于信用风险的度量,在西方发国家,先后建立的无数模型,为更好的对我国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进行监管及控制,以下对现今主要信用风险度量模型进行比较分析。

1 传统信用风险度量方法

传统信用风险度量常用的有6C信用评价法和Z值违约预测模型。6C法是指由专家根据借款人的品德、能力、资本、抵押品、经营环境和事业的连续性等六个因素评价其信用程度和综合还款能,以决定是否发放贷款的方法。Z值模型是Altman(1968)提出,他采用多变量分析法,对企业破产进行判别分析。

2 KMV模型

该模型由美国KMV公司(1993)论提出,其理论基础是期权定价理论该模型可归入盯市模型。KMV模型引用默顿模型定义的违约距离,假如违约距离小于零,表明公司破产,产生违约债务。根据预期违约率与违约距离对应的关系,可求出预期违约率。

KMV模型适用于成熟市场中的上市公司信用风险度量。针对我国证券市场多年的飞速发展,KMV模型可以在一些上市公司中应用。但面对我国经济发展实情――公司违约或破产的历史统计资料的不足,该模型尚不能全面应用实施。

3 Credit Metrics模型

该模型由美国J.P.摩根公司等(1997)提出,亦可归类为盯市模型,主要依赖于历史平均违约率以及信用评级迁移矩阵。以历史数据为基础,建立信用等级和债务人公司资产价值之间的联系,确定资产组合中贷款质量联合迁移行为,然后常用蒙特卡罗模拟质量迁移下的资产组合市场价值变化,估计组合的违约损失分布。

Credit Metrics模型依赖于有效的信用资产的历史数据,而我国银行业不仅严重缺乏科学的内部评级和完整的历史数据,而且缺乏权威、一致的外部信用评级,因而,Credit Metrics模型在我国的应用有很大局限性。对此,我国应尽快建立全面和统一的信用数据库,积极发展和完善银行内部评级及外部评级,国内商业银行可借鉴该方法并在信用风险度量上应用,从而科学、快捷地度量银行内部的经济资本。

4 Credit Risk+模型

模型是由瑞士信贷金融公司(CSFP,1997)提出的一种违约模型,模型假设单笔贷款违约概率很小,由泊松分布来估计资产组合中的违约数目。该模型将具有共同违约损失特质的贷款进行分组,获得损失分布的概率函数,从而确定贷款组合整体的未来损失分布,最终得到贷款组合的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

该模型运用联合概率方法来解决单个债务人违约与银行整体客户违约的概率关系问题,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借鉴此方法来获取多项贷款组合的联合违约概率分布及损失分布,从而便于计算资产组合VaR。而且该模型所要求的数据相对较少,对于信用历史数据缺乏的我国银行业提供了一条可行之道。

5 Credit Portfolio View模型

信贷组合模型( Credit Portfolio View)由麦肯锡公司(1998)建立的。该模型充分地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对信用等级迁移的影响,其将信用等级迁移矩阵与经济增长率等宏观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模型化,通过模拟迁移矩阵来获取损失分布。

该模型可适用于测算单个债务人的VaR和资产组合的VaR。该模型以经济周期、失业率、利率、汇率、产业因素等数据为前提,在我国完整获取和精确计量这些数据存在很大难度,直接在实践中运用存在较大风险。

6 RCM信用风险模型

Marquez(2005)首次将Herfindahl-Hirschman Index集中度度量手段引入信用风险度量,将违约概率、风险集中度、损失分布和资本充足率结合起来,构建了风险集中度量RCM模型(Risk Concentration Measurement)。该模型的贷款组合风险特征对参数变化的敏感性较强,能够在有限贷款组合信息下得到实施,对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和监管当局都有重要借鉴价值。

RCM模型有效地融合了风险集中度、信用风险损失和资本充足率等变量,为信用风险度量提供了一种新的理念和分析框架。与其他主要模型相比,RCM模型具有事前度量风险集中度、所需数据较少、可精确调整资本比率的测度和控制手段等显著优点。RCM模型对我国商业银行,及监管机构具有可行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Altman, E. I., Saunders, A. Credit Risk Measurement: Developments over the Last 20 Years [J]. 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 1998(21): 1721-1742.

[2]Javier Marquez Diez-Canedo, .A. Simplified Credit Risk Model for Supervisory Purposes in Emerging Markets., An Investigat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Financial and Real Economy[R]. BIS Papers 2005(22):328-360.

第2篇: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分析范文

内容摘要:本文分析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衡量标准的本质属性,并基于基本属性要求对信用风险评估研究中所用到过的衡量标准进行对比研究分析,之后从波动性分析角度分析离散型衡量标准的波动程度,最后对各衡量标准的优劣做出总结说明,证明信用风险度较之其它的衡量标准有着明显的优越性。

关键词:信用风险评估 信用风险衡量标准 违约风险 弹性系数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简单来讲,系统的输入是影响信用风险的各因素,系统的输出是风险评估最终量化的结果,系统的中间处理模块是由输入与输出之间寻找到的最佳映射关系。信用风险的衡量标准作为输出端,既决定了信用风险评估结果的可用性,影响着信用风险评估方法及指标的选择,同时又反映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目的。

根据现代金融理论,信用风险的衡量标准是信贷资金安全系数不确定性的度量尺度,客观的反映信贷资金形成呆账的可能性。典型的信用风险衡量标准包括:企业违约与否、企业违约概率、贷款风险度、信用风险度。这些衡量标准是否能够满足信用风险的需要是一个值得深入讨论的问题。本文论证了信用风险衡量标准的本质属性,在此基础上比较评述了各典型标准的特性,并着重分析其波动性,最终给出比较研究结果,为信用风险评估模型的构建提供参考。

信用风险衡量标准的本质属性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衡量标准作为信用风险的测算尺度,要求它能够准确、客观地反映信用风险的暴露程度,因此,信用风险衡量标准需要与信用风险的内涵保持高度的一致性。为了达到这种一致性,客观上要求衡量标准具备一些基本的属性,这些基本属性也是评价与选择衡量标准的判别依据(于立勇,2007)。

直接性。直接性要求信用风险衡量标准能够直接、准确地反映信用风险的实质,即信贷资金安全系数的不确定性或信贷资金形成呆账的可能性。这是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涵的本质要求,也是信用风险评估的最终目的。

连续性。信用风险的产生是客观的,不确定的,信用风险的取值应该满足随机分布。这就要求信用风险衡量标准的取值应该具有连续性,两个或者仅有有限个离散取值的衡量标准不能体现信用风险作为一种不确定性现象的基本特征,在实务中也无法区分具有不同风险暴露程度的贷款业务。

可验证性。可验证性是对科学研究的客观要求,也是信用风险衡量标准的基本要求。可验证性要求信用风险衡量标准在风险损失后应该可以验证评估结果的正确性。

相对性。信用风险是一种具有相对性的风险,任何信用风险的评估结果都应当是相对特定贷款方式而言的。信用风险的相对性决定了其衡量标准的相对性属性。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发展,贷款方式越来越丰富,对贷款方式不加以区分的信用风险评估方法是不科学、不完善的。

典型的信用风险衡量标准特性分析

(一)贷款企业违约与否

信用风险与违约风险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内在联系,用数学语言可以抽象的描述为:信用风险发生是违约风险发生的充分条件;违约风险发生是信用风险发生的必要条件。这两者之间是不完全等价的,因此,从企业违约的角度衡量信用风险是对信用风险的一种曲解,是不符合直接性这一衡量标准的基本属性的。

以贷款企业违约与否作为衡量标准的信用风险评估也不能有效区分具有不同风险暴露程度的贷款业务,不具备相对性。同时,由于其评估结果只有“是”与“否”两种取值,不具备连续性,因此不能充分体现信用风险的不确定性。基于贷款企业违约与否的信用风险评估是一种分类评估模式。

贷款企业违约与否作为信用风险的衡量标准虽然有很多地方违背了信用风险评估的目的,但是它所给出的评估结果简单直观、可验证。因此,贷款企业违约与否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一直占据着信用风险衡量标准的主导地位。

(二)贷款企业违约概率

与违约与否相同,贷款企业违约概率也是从违约风险的角度来衡量信用风险的,它也同样是对信用风险的扭曲,不具备直接性和相对性。它与违约与否这个衡量标准所不同的是:违约概率是[0,1]区间上的一个连续变量,它的取值具备连续性;信用风险的发生与不发生是两个极端的情况,并且在信用风险发生之后也很难验证它以多大的概率发生。因此,违约概率不具有可验证性。

(三)贷款风险度

我国商业银行借鉴西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办法,将信用风险与贷款方式结合起来,提出了贷款风险度的概念。贷款风险度是用概率表示的贷款风险程度,其计算公式为:

单笔贷款风险度=贷款方式风险系数×企业信用等级风险系数

其中,企业信用等级风险系数是指按照企业的信用等级所确定的相应等级风险系数,而企业的信用等级是按照企业信用得分确定;贷款方式风险系数是指不同贷款方式所对应的风险系数。

贷款方式风险系数及企业信用等级风险系数的确定依赖主观判断,取值均是在区间[0,1]上的几个有限的取值,它的评分结果可以理解为对这两个因子取值的排列组合,因此其结果不具备连续性,而是有限个离散的取值。贷款风险度只是在风险类别的数量上进行有限的拓展,并未充分体现风险的随机性,对信用风险的分类评估模式没有实质性的改变。

贷款风险度虽然只能粗糙地刻画信用风险,但是这种衡量标准强调了贷款方式对信用风险的重要意义,体现了相对性,且比较直接的反映了信用风险的大小。

(四)信用风险度

信用风险度是近年来我国学者在深入研究信用风险本质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它是一种以度量信贷资金损失可能性为核心的信用风险衡量标准,函数表达式为:

其中:Dki为企业k在第i种贷款方式下的信用风险度;Bki为企业k在第i种贷款方式下的信贷资金形成呆账的金额;Ski为企业k在第i种贷款方式下的贷款总额。

信用风险度是一个连续函数,体现了信用风险的不确定性;考虑了贷款方式对信用风险的影响作用,体现了信用风险的相对性;得分结果准确的反映了信贷资金形成呆账的可能性,体现了信用风险的直接性,且具备可验证性。

以上是基于信用风险的实质和内涵对各信用风险衡量标准的特性进行分析,衡量标准特性上的优劣最终将表现在其评估结果稳定性的好坏之上。

典型的信用风险衡量标准波动性分析

信用风险衡量标准的波动性是指其衡量效果对信用风险忽而放大、忽而缩小的不稳定反映。这种波动性的根源在于衡量标准自身的离散性和有限性与信用风险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之间的矛盾,其实质是一种离散性与连续性之间的矛盾,这种波动性也会随着衡量标准离散程度的加大而增强。

(一) 贷款企业违约与否的波动性

以贷款企业违约与否作为衡量标准的风险评估,其因变量的取值为“0”或“1”。为了分析方便,这里假定它只有一种影响因素,其取值区间为,[x1,xm],,则自变量的取值区间为:,任意小,则会出现如下情况(如图1所示)。

一方面,u-ε与u+ε之间的距离为2ε,是一个非常小的差距,而依据分类评估的结果,却将它们归入了不同的类别。相当于说明两个资信水平基本相当的贷款企业,有可能会被归入完全相反两个信用类别,即企业会违约,和企业不会违约。

另一方面,u与xm之间的距离可以是影响因素取值的最大距离的一半,即,但是他们却被归入了同一类。相当于说明两个资信水平有显著差异的贷款企业,有可能会被归入同一个信用类别,即企业不会违约。

有两个取值的衡量标准是离散性的极端表现,由此所引发的信用风险评估结果所具有的波动性也是最为突出和显著的。显然,这样的评估结果作为信用风险的决策依据是远远不够的,它只能作为一种风险识别的依据。

(二) 贷款风险度的波动性

为分析贷款风险度的波动性,采用贷款风险度对信用风险的弹性系数作为分析指标,其公式为:

为便于分析,规避贷款方式的影响,假定贷款方式不变,这样贷款风险度仅由企业自身的信用风险决定。假定甲乙两企业信用得分分别为c1和c2,与之相对应的贷款风险度分别为r1和r2,则贷款风险度对信用风险的弹性系数d可以表示为:

其中分子与分母的变化方向始终相反,故d≤0,为便于直观地反映贷款风险度对信用风险的波动情况,令d′=d,则:

企业信用等级风险系数引用某商业银行的信用得分、信用等级与风险系数对照表,如表1所示。

结论

以上基于信用风险衡量标准的基本属性分析了各衡量标准的特性,并对两种典型的具有离散特性的衡量标准进行了波动性分析,其研究结果如表2所示。

依据表2可以得到如下结论:

贷款企业违约与否以企业违约风险作为信用风险评估的衡量标准,且由于其只有“0”和“1”两个取值,这一衡量标准更适宜作为企业违约风险的识别标准而非衡量标准,更无法反映信用风险的大小。

贷款企业违约概率由于取值的连续性较之企业违约与否这一衡量标准有了一定的改进,即不具有波动性,但是它同样不适宜作为信用风险的衡量标准,而只能是反映企业违约风险的大小。

贷款风险度从信用风险的实质出发研究信用风险的大小,且考虑了贷款方式对信用风险的重要意义。但是由于其取值上的缺陷,该标准具有较为显著的波动性,仍难以作为信用风险决策的依据。

信用风险度符合信用风险衡量标准的所有要求,较之其他的衡量标准有着明显的优越性。这一衡量标准是现代金融理论研究不断深入以及金融业务飞速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符合当今金融风险控制要求的衡量标准。

虽然信用风险度作为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衡量标准较之其它的衡量标准有着显著的优良特性,但是由于其被提出的较晚,还未得到广泛的应用,在今后的信用风险评估研究中,应重视衡量标准的分析比较和选择,选用合乎衡量标准属性、准确反映信用风险大小的衡量标准。

参考文献:

1.夏红芳.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度量与管理研究[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

2.于立勇.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3.王建新,于立勇.基于信用风险度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模型研究[J].管理工程学报,2007(4)

第3篇: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分析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 金融衍生品 信用风险 管理分析

一、前言

金融行业中的衍生品是指金融在创新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产物,属于一种新型的产品,能够让行业实现较高质量的发展。同时,衍生品也是全球在进行金融研究工作中的一项主要工作和板块。可以说,金融行业的衍生品是当前实现金融推动建设的一项主要的力量,影响着市场发展的具体程度和质量,是商业银行在实现有效竞争中的一项产物。为此,要对其进行有效的研究,让整体工作的开展更加具有科学性和研究性,让商业银行实现健康的发展。

二、商业银行在发展中出现的衍生品存在的信用风险种类分析

(一)流动性

出现流动性这种风险主要是因为从事具体工作的人员,未能在合理或者是规定时间中,以比较合理价格将工具进行出售工作,以此对银行造成数额较大的损失。出现这种风险对银行所引起的影响是最大的[1]。也是对银行发展呈现较为严重的制约性,让银行不能实现较高的经济发展。同时,流动性这种风险也是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出现频率较高的风险,资金在实现流动的过程中存在较高的风险。

(二)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在具体的发展中,不仅会出现因为资金流动而出现的风险,同时也会因为违反国内法律的一些规定而出现的风险――法律风险。衍生品出现法律风险很大程度是一些合约的具内容和法律内容出现相违背的现象,而出现的经济损失问题。可以说,从某种层面讲,这种风险对商业银行在市场环境中的影响很大[2]。因为是违反法律规定出现风险,是不可进行翻转的。但是,基于市场发展的具体状态说,出现这种风险主要是法律建设存在不完全性而导致的,为此要重视法律方面的完善。

(三)操作风险

商业银行出现操作风险的诱发因素较多,系统失误,人为主观层面的因素,以及不受系统操控的外部事件。这些因素的影响,都会让衍生品出现一定的风险,主要是交易损失[3]。一般这种损失是可以通过有效的决策实现避免。在面对操作风险时,要利用参数分布的方法对风险出现的具体概率实现科学的计算,实现明确形式的操作风险具体参数分布的情况掌握。

三、衍生品在金融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管理缺点

(一)法规建设存在缺失性

上文中提到,金融行业呈现的衍生品的等级较低,在法律层面虽然实现一定的法律建设,但是硬性的建设存在很大的缺失性。国内在进行金融监管的时候,主体发展方向存在很大程度随意性。出现随意性的主要原因为衍生品在发展环境中的对待性不够严谨[4]。纠纷解决需要利用法律进行解决,提升整体法制建设保全性。可以说,未能实现法律建设就会让风险存在发展的外部空间,制约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的稳定运行程度。

(二)信息披露力度不够

金融市场实现较高的发展是和具体金融公司实现有效的联系,通过这种联系让行业实现健康、有效的发展。金融行业中的衍生品是指金融在创新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产物,属于一种新型的产品,能够让行业实现较高质量的发展。国内在进行商业银行发展和主体建设的时候,整体信息存在不透明的环境中,就使得诸多的衍生品在实现信息披露中,存在很多的不足,整体针对信息披露的实际力量不够。这一现象就让衍生品在实现透明信息建设的成果不好,出险一系列的信息问题,不利于整体行业的发展。

(三)信用监控不足

在建设信用监控的时候,主要是利用国外模式进行套用。这样虽然能够让监控模式现实国际发展,但是也会让系统分析的时候,存在不全面的问题。这样的发展模式也不能让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对风险进行责任的承担,不利于整体风险管理工作实现较高质量的发展。总体讲,国内在开展衍生品具体信用风险监控的时候,存在较多的局限性,不能让商业银行实现完全风险的管理和具体举措制定。

四、提升衍生品在商业行业发展中的风险管理程度的策略分析

(一)对法规实现一定完善

可以说,要让整体市场实现高度发展,呈现较好发展效果,需要利用法律进行一定的完善。利用法律让衍生品在具体管理的时候,解决潜在的管理和发展风险。也就是说,法律在实现管理建设的时候,要针对衍生品所具有的特征和环境实现有效的保护。健全整体市场发展环境中的稳定性,让衍生品实现较高的风险管理。

(二)开展规模化的信息披露

经过研究表明析,可以对操作风险实现一定的预防和避免,让衍生品实现健康的市场运行。所以在发展过程中要开展规模化的信息披露,让流动风险实现较高程度的解决。衍生品影响着市场发展的具体程度和质量,是商业银行在实现有效竞争中的一项产物,必须要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信息披露。可以选择统一较强的程序对企业会计记账行为实现初步性的规范,也可以将投资模式实现多元发展,让流动风险实现有效的监管。

(三)强化金融市场信用监控

衍生品在金融环境中实现加高的发展,要实现高度的信用监控工作,提升金融行业发展中的科学性和监控功能。应该在研发和具体市场推广过程中实现高度的监管,让其实现良性的发展[5]。所以,在发展的环节中,要强化金融市场信用监控,让市场实现健康的发展,让衍生品能够实现较高质量的信用监控,提升整体风险管理的质量。

五、结论

商业银行在实现经济促进和增加的同时,也出现一些衍生品。如果不能对这些衍生品实现较高的信用管理,就会出现较多的信用风险,让商业银行呈现限制发展的因素和问题,不利于整体行业发展。为此,要针对这些问题和管理过程中的不足,开展有效的解决,提升整体工作开展的有效性。可以从对法规实现一定完善,开展规模化的信息披露,以及强化金融市场信用监控等途径实现有效的信用风险解决。

参考文献

[1]仲秋.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的风险管理[J].财经界(W术版),2016,(14):22-23.

[2]易小卜.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信用风险管理探讨[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6,(02):32-33.

[3]王巧燕.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的风险管理探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5,(06):318.

第4篇: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分析范文

关键词:高房价;房贷政策;商业银行;信用风险

中图分类号:F822.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0)12-0016-06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0.12.04

一、房贷政策的演变与实施效果分析

(一)房贷政策历史回顾

我国的住房信贷政策起步于1991年,于当年着手制定住房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由于住房体制改革较慢以及投机者快速进入房地产行业,不到一年就出现了房地产热,国家随即在1993年对相关问题着手进行控制。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商业银行自营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文件中规定的住房贷款条件比较严格:贷款最高期限为10年;借款人需要有质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等双重担保;借款人在银行的存款金额需要达到购房价的30%且已经有半年以上的存款期,这些相对较为严格的条件的目的在于遏制房地产在短时间内过热并影响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相对成熟的制度出台意味着银行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基本成型。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又颁布了《个人担保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对1995年出台的文件提出了诸多修正,新的规定对原先的诸多规定进行了放松,包括:不要求双重担保和明确的存款期限;在利率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规定贷款只用于购买用公积金建造的自用普通住房。1998年对如上规定又进一步进行了放松:扩大了贷款的使用范围,规定贷款可用于购买所有自用普通住房;扩大了贷款的实施城市范围;扩大了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金融机构范围,即由原来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三家银行扩大到了所有银行;在利率方面更加优惠。这些文件的目的在于使发展相对缓慢的房地产市场进入快车道。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鼓励消费贷款的若干意见》,将住房贷款与房价款比例从70%提高到80%,并将房贷时间从20年延长至30年,进一步下调利率。这种新规定意味着购房者可以尽量减少购房首付款,并且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借款人的还款压力,这无疑给购房投机者提供了更多的操作空间,当然也使以居住为目的的购房者有了更大的购买力。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水平。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做了一些从严的制度规定,规定贷款严禁跨地区使用,申请贷款只能通过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获得,企业的自由资金不低于开发总投资的30%。这标志着银行贷款不仅注重个人房贷,而且也将目光转移到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贷款,因为房地产事业的发展会使开发商向银行贷款,对开发商的贷款如果制度设计不完善同样会对银行的资金安全产生重要影响。2010年为了遏制房价畸形发展,对二套房贷做出了不低于50%的首付的规定,并且要求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并做出了“房价过高地区可暂停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放贷”的规定。

(二)房贷政策的实施效果

综上所述,我国自1991年实施房贷政策以来,不断反复变化具体的管理办法,但总的宗旨就是通过从松的经济政策逐渐刺激房地产事业的发展,将百姓住房由原来的福利房逐渐变化为商品房。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执行的低工资高福利政策,使得百姓的购买力在短时间内很难有大的增长,而老百姓本身也希望尽快摆脱低矮狭小的居住环境的状况,为了尽快扩大起购买力,房贷自然是最好的选择。随着居民收入增长率逐渐提高,居民也非常希望能够将未来的收入拿到当前消费并为其谋求更大的财富增长,在房子价格增长速度相对于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较低的情况下自然是理性选择。所以更多的居民选择了通过房贷方式购买住房,用未来的收入还房贷是比较合算的事情。

国家为了推动这个市场的发展也在政策方面做出最大限度的有利于居民消费的政策变化。加上我国快速城市化进程的发展策略,更多从农村析出的富余劳动力成为了城市人口机械增长的巨大动力,同时也形成了住房供不应求的局面,房子的价格一涨再涨。我国房地产事业发展仅20年,但房价年增长率达到30%。尤其是1998年以来,我国在扩张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基础上经济发展势头迅猛,房地产事业也在此基础上繁荣发展,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的投放量也逐年增加,在2007年达到了中国房价涨幅的高峰,这些事实表明房贷政策与房价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很多相关专家预测,未来20年内中国房价只涨不跌或者涨多跌少,会间接受到房贷政策的影响,但影响房价的主要因素不是房贷政策而是供求关系,并且做出二线城市较一线城市涨幅潜力更大的预测。虽然从松的经济政策目的在于刺激经济增长和拉动房地产事业的发展。房价高烧不退的原因除了从松的房贷政策外,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需要做出详细分析。

二、住房价格居高不下的原因分析

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提出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到40%。2007年上半年以来楼市“高烧”不退,国家为稳定楼市而出台多项政策,给高热的楼市吃“退烧药”,变金融危机以来的货币政策由从松为从紧。但是单从控制二手房贷首付比例入手期望降低房价,笔者认为空间很小,房地产市场价格居高不下是由于宏观经济发展的多方面原因所致。

(一)快速城市化进程导致住房供不应求

探索城市房价的原因不能离开供求定律,供求关系很大程度上并不遵循产品生产的成本原则。十年来房价稳步抬升固然有经济政策方面的原因,但供求关系是所有原因中最重要的。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和产业结构调整,更多的农民从农业产业中析出从事非农产业,这些人到城市工作成为了城市住房的需求者之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速度在加快,预计到2025年我国的城市化率可以达到65%~70%,除了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的因素外城市发展的主要动力来源于城市人口的机械增长,巨大规模的人口涌进城市为催生城市房地产业奠定了基础[1]。加上为投资而购房的消费者的推波助澜,造成了住房市场供不应求的假象。多种社会因素促成房地产市场在城市化进程加快过程中高热局面不会冷却。在城市化进程中,只有在城市人口流入与流出基本平衡时,住房的供求才能基本平衡,房屋的高热状态才会结束。

(二)信贷扩张推动房价畸形上扬

1998年以来我国连续10次降息,常规的以存款获利的普通百姓的思维方式受到挑战,持续的低利率政策把储蓄存款户的目光引导向了房市,进而催生了房地产投资的热潮[2]。2004年以来房地产类贷款一直是银行新增贷款最主要的力量,与此同时房地产市场的风险也在一定程度上转嫁给了银行。房地产市场价格虚高指示房地产市场存在泡沫虽然是不争的事实,但人们投资于房地产的热情依然不减。同时银行也一如既往地向房地产业拓展业务,致使住房价格虚高成为棘轮效应。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一旦房地产业发展状况不佳导致银行遭受损失,银行出于自保就会出现银企合谋操纵房价的状况,进而银行对房地产过度放款,进而在房地产市场虚假繁荣的情况下房价继续上扬。

(三)国际热钱逐利捧火房产市场

出于逐利的本质,在次贷危机和美元贬值的情况下使得更多的国际热钱看好蒸蒸日上的中国房地产市场,热钱涌入中国市场通过与房地产开发商对接以及收购物业和烂尾楼等形式进驻房地产市场[3]。这些资本的注入使得本来就非常火爆的房地产市场更加繁荣,加以中国快速城市化的城市发展宗旨,纷纷推出各种楼盘,在推动豪华楼盘房价飙升的同时也推动了普通住房价格的攀高。当然热钱的涌入在推动房地产事业迅猛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潜在危机,即这些热钱一旦撤离,就会使猛涨的楼市一下跌到谷底,房地产市场在热钱的炒作下变得岌岌可危。

(四)财富保值增值预期

随着百姓生活的富裕,需要找到财富保值增值的途径。将现金存入银行所得到的利息还不如贬值来得快,经营各类经济实体可能缺乏经验和足够的时间,所以更多的人将目光投向房地产市场。近些年房地产市场一路走高,将财富投向房地产市场不但可以使财富保值,而且可以解决养老问题。更多的百姓有这样的心理时自然会使得房地产市场异常火爆。谋求财富增值的预期使得已经买房者盼望着房价只涨不跌,而欲购房者期望房价能够止涨回跌。但是楼市价格并不取决于购房者的个人愿望,市场供求天平的结果是供大于求。1991年以来从松的宏观经济政策等将楼市从一个推向另一个,虽然国家在购房首付政策方面推出多项政策,一线城市的楼市价格上涨趋势虽然有所放缓,但二线城市本来楼价不是很高,作为投资手段还有很大的盈利空间,购房作为财富的保值和增值手段被人们看好。

(五)过于超前的消费观念

随着信贷事业的发展,更多的人希望尽早住上宽敞明亮的房子,但苦于没有丰厚的经济收入,住房信贷解决了这个问题。人们不但通过信贷消费购买住房、汽车,而且日常生活用品包括冰箱、电脑等也都可以通过信贷消费解决。超前消费不但让人们提高了生活质量,享受着前辈们很难享受到的富裕的生活,可以负债15年甚至25年,即用15年甚至25年以后的收入拿到现在来消费,老百姓的购买力提高的不仅是十几倍。当更多的人具有抛弃小房子从蹩脚的小社区搬到高档社区的愿望时,房子陡然呈现出供不应求的局面,加以炒房投资者的推波助澜,自然会使房子价格居高不下。所以房价高和房地产市场高热是由于很多人将未来的购买力透支到现在的结果,畸形的超前消费导致了畸形的高房价。

(六)房产用地多次转让

房价高表面上看是住房产品本身的价格猛涨,实际上主要原因在于房地产商的开发成本不断上升,这其中包括了土地出让费、开发商囤积土地、钢筋水泥以及其他建材的价格上涨等,诸多因素造成商品房建设成本的上升。商品房建设牵动一个产业链,首先需要得到土地开发权,然后组建施工队建设房屋。这个链条上任何一个环节上的费用提高都要加大开发商的成本,进而在房价上体现出来。开发商为了在获得土地开发权的土地上获得更多的收益,往往需要等待更好的开发时机,即具有土地开发权的开发商囤积土地的行为也会造成楼盘数量增长缓慢,可选择的住房供不应求的局面,这自然会使房价抬升。土地开发商获得的土地开发权往往不是直接从政府那里得到的,实际上政府的土地出让费并非很高,土地开发权几经转手到达最后的开发商手中,这时的土地出让价格已经很高,其中发生的费用最终需要购房者承担。

三、信贷消费下的次贷市场与房贷政策的效用分析

(一)信用消费下的次贷市场

美国的次贷市场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经验。美国人在购买住房、汽车等高档消费品时一般使用抵押贷款方式进行分期付款,按照借款人的信用质量分为优质贷款、次优贷款和次级贷款等三个等级。优质贷款面向借款额度大、收入可靠从而有足够还款保障的优质客户。次优贷款的客户一般不能或者不愿提供收入证明,信用等级相对较差。次级贷款主要面对负债较重,不但不能提供收入证明而且不能定期还款的用户,由于银行对该群体的信用要求较低,所以贷款利率往往较一般的抵押贷款高出2%~3%。商业银行推出针对第三种客户的贷款服务主要因为其利润率很高,当然在赢得很高的利润的同时银行也承担了借款人不能还款的高风险。次贷是次级住房抵押贷款的简称,即商业银行针对前文所说的第三种客户提供的贷款服务,次贷面对的主要是低收入者,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借款人可以在无需提供任何收入证明的情况下获得贷款并购得住房,但要支付较一般利率更高的利率。次贷按付息方式,可以分为固定利率抵押贷款和可调整利率抵押贷款。

我国与美国在房贷业务方面有很大的不同,我国的房贷业务为银行专营,数量少但规模大,中间没有过多的非政府组织参与,银行在担负发放贷款职能的同时还承担着国民经济发展的金融命脉的职能,同时我国房贷的资金链条很短,以商业银行为中介储户的资金直接成为借款人的贷款。而在美国则是由各种相关机构组成的一个链条构成,在利益被分割的同时风险也被分割,为了使得整个经济运转正常必须保证这个链条不断,如果整个链条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则整个链条就会崩溃,整个国民经济就会一片混乱。次贷购房者虽然还款信用不足,但只要经济是向上发展的,房子就不会贬值,只要贷款人手里持有房子,银行持有的贷款人的房屋抵押产权就会赚钱。但如果经济下滑,银行虽然持有房屋产权抵押证明也不能借以弥补购房款额,这时整个利益链条就会崩溃。随着美国房地产市场的火爆,购房贷款一度变成全额借贷。住房价格的不断飙升刺激人们借贷消费,消费者会通过次贷来满足装修房屋、出国旅游和购买高档轿车的愿望,提前消费又助长了宏观经济的新一轮的繁荣。所有贷款中次级贷款是最令人关注的,其信用不够会给发放贷款的银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对于我国而言,虽然还未详细区分不同信用等级的贷款,政策变化在于调控房贷行为,但是由于借款人本身条件不同,导致房贷政策对不同人群的影响存在差异,最终对银行产生负面影响的会是那些“类次贷”群体。

(二)消费者分层与房贷政策的效用分析

2010年起,我国开始收紧对二套房贷的政策,政策目标在于紧缩房地产投机,但该政策并不是对所有购房者都能产生相同的效果。实际上购房者可以分为自住型和投资型两种类型,二套房贷政策对二类消费者的影响有所不同。房价收入比指标可以很好的衡量我国居民的住房购买力,该指标是指一个地方每户居民的平均房价与每户居民的平均年收入之比。一般而言投资型购房者较自住型购房者具有较低的房价收入比。一般认为,“合理的住房价格”的房价收入比应以3~6倍较适当,但我国远远超出这一指标,2007年诸多城市的房价收入比达20倍以上,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大城市的住房收入比更高。在居民收入水平不能很快增长的条件下,居民更多的需要选择房贷方式提前消费。国家在购房首付比例政策的变化会影响到绝大多数人的购房行为,但对二类购买群体的影响不同。

房贷购房首付比例对购房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能够产生很大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对于中年人和年轻人的影响不同。年轻人刚刚参加工作不久,没有更多的积蓄,这些人大多没有自己的房子,购房动机大多出于自住性动机,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对其购买行为并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即年轻人对于房贷首付提高的敏感性较低,年轻人做出的选择是倾向于购买小户型的房屋,房屋的坐落位置和楼层同时适当考虑。如果房贷首付的比例下降,这时年轻人可以考虑购买面积相对较大的房屋,同时选择相对更好的楼层和较好的区位。从这个角度而言,年轻人对于房贷首付上升的敏感度高于下降的敏感度。如果年轻人在父母的资助下购房,相当于降低了房贷的首付,这时年轻人倾向于购买大户型的房屋,年轻人购房对房价上升的敏感性更低。对于中年人而言,已经工作多年,大多已经有了自己的房屋,这些人的购房动机大多是出于投资目的。购房首付需要出自自己的腰包,如果房贷首付比例提高自然会降低这些人的购房比例,相反,房贷首付比例降低会增加这些人的购买欲望,这个群体对于房贷首付比例提高或者降低的敏感性都较高。

按照这样的逻辑,如果房贷首付比例降低,所有人购房的愿望增加,但中年人以及有父母资助的年轻人的购房愿望增加的强度会远远高于无父母资助的年轻人,这些人会倾向于购买大户型的房屋。如果抬高房贷首付的门槛,虽然所有人的购房动机都会降低,但是会将绝大部分无父母资助的具有购房愿望的年轻人排除在购房群体之外,而这部分人是最需要购房的,这些人大多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并且并非城市的本地居民。中年人可以选择少买房或者不买房,具有父母资助的年轻人也可以选择购买小户型的住房,没有父母资助的年轻人就不可能再买房。所以可得出的结论是:房贷首付比例提高相对于降低而言更加不利于年轻人购房,但是房贷首付比例降低会使年轻人承受着中年人因为炒房而造成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攀高之痛,于是房贷首付处于两难。正是出于如上考虑,国家出台政策中明确规定房贷首付比例提高限于购房者的第二套及以后的购房行为,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城市购买住房不会由于房贷首付的限制而与购房无缘,从而很大程度上限制中年人对房地产市场的炒作。在购房首付抬高的情况下,由于青年人等低收入者购房行为的低弹性,使其在向银行获取贷款时倾向于隐瞒其真实信息,而该群体非常庞大,如果银行审查借款人资质不严格,就会为大规模的授信款额的资金安全带来风险。低收入者就会成为“类次贷”消费群体,商业银行为此需要关注高房价背景下的房贷风险。

四、高房价背景下的住房贷款信用风险与商业银行对策选择

高房价一路走来为很多投机房地产的个人和商家带来了丰厚的回报,广大的低收入阶层却期盼着高烧的房价能够冷却。房地产的高回报终将不会长期持续下去,投机者始终会抱着高回报的态度通过房贷购买房产,在购房者信用不足、收入不稳、回报降低以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影响下就会导致银行信贷的资金安全受到影响。所以分析高房价背景下的住房贷款信用风险与商业银行对策选择就具有重要意义。

(一)住房贷款的信用风险分析

楼市不断走高与房贷支持特别是二套房贷首付不变执行较松有很大关系。房贷作为商业银行的优势资产之一,银行都想通过扩大房贷弥补经营中利差缩小带来的损失。放松多套房贷门槛争夺市场自然就成为竞争赢家的理性选择。但是多套房贷者都属于短期投资者,其买房前提是为赢利而非居住,这需要以房地产市场价格不断攀高为前提,一旦市场波动较大导致楼盘下跌进而投资者利空,自然会影响商业银行的持续运营。遏制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需要严格执行二套房贷政策。

1.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银行所了解的个人信息与个人的实际信息不相符,这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借款人的个人收入证明水分较大。有固定工作单位的贷款者在开具收入证明时可以使自己的收入水平具有小幅度上扬,无固定工作单位的贷款者也会通过各种方式开具收入不菲的证明材料,从而使得银行了解到的贷款者收入信息掺水。二是银行不能及时了解贷款人情况变动。银行贷款购房属于中长期信用,期间内贷款人会出现工作变动以及其他各种情况造成的收入降低的可能,这实质上意味着还款人的信用级别降低,但银行仍然按以前的信用等级对待借款人,授信时间较长会造成银行的资金流动性风险。三是浮动利率下的违约风险。购房贷款均施行浮动利率制度,这意味着在利率浮动情况下借款人需要承担更多的还款成本,在借款人难堪重负时就可能出现违约风险[4]。

2.假按揭铸成银行不良资产。假按揭是指在开发商资金周转不畅时为套现资金,将暂时没有卖出的房子以内部职工或开发商亲属的名字购下,从银行套取购房贷款。办理程序一般如下:开发商通过给身份证持有人一定数额的报酬,有偿使用对方身份证,并由身份证持有人在按揭贷款合同上签字,签字完成,银行即根据合同向开发商放款。开发商和身份证持有人之间会同时签订有另外一个协议,其中可以规定:开发商承诺不需要身份证持有人承担任何债务;合同双方需要对相关条款履行保密义务。这实质上是开发商联合一些没有提供首付款的经济关联者向银行提交已付首付款的收据,进而银行向其经济关联者提供按揭贷款的骗局。假按揭是房地产市场的违规操作,但能够为开发商周转资金赢得空间。大规模的假按揭使得商业银行的贷款资产质量受到挑战。

3.同业竞争使银行变相从松放款条件。商业银行同业竞争也非常激烈。银行盈利依托存贷款利率差,如果只有吸收存款而没有发放贷款银行就没有盈利,为此银行就需要挖掘客户,而且需要通过各种优惠的措施将借款人拉到自己门下[5]。不少银行为此开发出各种创新的金融产品,包括固定利率房贷、接力贷、宽限期还贷等,这实际上就是变相降低了借款人的“门槛”,从而使得借款人更加轻松地得到款额。这些金融产品的创新程度不高加上非常受购房贷款者的追捧,在各银行间很容易复制,从而诸如此类的放松贷款门槛的变通措施在业内扩展开来。再加上各银行不断简化贷款条件甚至用完成的贷款任务指标与员工个人业绩、薪酬等相挂钩,把次优贷款做成优质贷款,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房贷业务的风险。

4.房价抑制政策增加房贷违约风险。多年来国家一直施行从松的经济政策以刺激房地产市场发展,所以百姓购房就会依赖这样的制度惯性。但是政府不会总是执行一贯的经济政策,而是随着经济发展而变化经济政策适当调控经济发展速度和方向。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与宏观政策高度相关,该产业会随经济周期变化而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如果经济持续增长并且城市化进程加快,伴随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房地产事业就会呈现繁荣景象。如果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家施行较长期低利率政策,则会进一步刺激房地产开发与住房的消费需求。居民对房地产市场普遍倾向于良性预期,投资和投机的需求就会增加。经济发展滑坡导致居民的生活水平下降,房地产泡沫就会显现,国家会采取抑制房价上扬的经济政策从而导致房价下跌,房贷的违约风险就会加大。

5.抵押物品质变化与银行资金安全相冲突。抵押物是在现金还款不能保障的条件下的次级还款来源,为了保障贷款安全,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贷款中绝大部分是抵押贷款,这是在借款人无力以现金归还本息的情况下保障贷款的无奈选择。表面上看抵押贷款具有资金保障,但存在着以下潜在风险:一是抵押物处置障碍。抵押贷款能够获得资金保障的前提是抵押物能够及时变现,即抵押物具有足够好的变现能力。如果经济发展波动,尤其是房地产市场整体面临不利局面时,按照预期的收益水准,商业银行就不能顺利、足额的将抵押物变现,于是抵押物变现遇到困难,影响到商业银行的持续运营。二是抵押物遭遇不可抗力。抵押物以实物方式存在,其保值增值的前提不但依托经济发展环境趋好,而且还要保障这些实物不受到不可抗力的侵害。如果抵押物遭受到自然灾害的损害,会导致抵押物贷款不能收回。三是抵押物贬值。抵押物贷款是以抵押物保值和增值为前提的,如果经济波动导致抵押物贬值,会使以抵押物足值还贷的可能性降低,银行进而遭受风险。

(二)商业银行应付房贷风险的对策选择

1.滚动更新客户分级分类系统。对借款人进行详细分级分类可以让商业银行充分掌握借款人的信息,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银行的资金安全,为此需要在银行系统建立借款人详细的个人信息数据库,该数据库每年都要更新,以确保银行与借款人能够非常便捷的建立联系。为了减少银行在该方面的工作量,可以设计相应的软件,按照指定的参数进行量化并设计相应的计算系统,经过系统根据每年更新的数据对借款人自动进行分级和分类,以此确定借款人的资信水平并对其设计出具体的追款对策。银行每年要设计出相关的卡片,上面具有借款人以往填具的详细信息,让借款人在卡片上更新变化的信息,并由专门的工作人员更新数据库中的相应内容。这样就保障了借款人信息的动态性,也增加了银行的资金安全性。

2.加强银行自我管理。为了减少房贷业务给银行造成的经营风险,需要从完善银行的各项制度入手,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建立按揭贷款的风险报告制度。通过完善按揭贷款的风险报告制度对借款人存在的潜在风险尽早发现,避免发生亡羊又不能补牢的事情。二是严惩银行信贷人员的违规操作行为。房贷风险有些时候是由于银行工作人员的违规操作引发的,所以需要从严格执行银行内部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入手避免祸起萧墙,防外祟也要防家贼。三是严格银行贷前审查。避免出于业务竞争目的而变相地降低房贷门槛从而引发房贷回笼风险,对贷款人的审点应该放在开发商的资质、实力等方面,对个人贷款的审点应该放在借款人的资金来源、偿还比率以及信用水平等方面。

3.尝试银行资产证券化。随着信贷购房成为一种大众消费行为,住房按揭贷款近年来的规模越来越大,随着按揭贷款在银行资产中比重的上升,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银行资产的流动性。通过资产证券化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不但可以盘活银行资产,而且可以给具有闲钱并想进行投机的消费者创造个人财富的升值空间。资产证券化的实施前提是房地产市场看好,购买证券的人感到有升值的空间。在目前房地产市场非常看好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活化银行的资产,即将缺乏流动性但预期未来收益看好的住房抵押贷款进行证券化处理,在投资者和银行之间创造更大的双赢空间。

4.严格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房贷风险,银行不仅需要在贷前做好对借款人的资质调查,还需要做好贷后的相关工作。为了保障房贷的安全性,需要全面掌握借款人包括年龄、体质、负债、就业以及家庭成员等方面的详细信息,建立档案并周期性地对信息进行滚动更新,同时要强化借款人收入信息的真实性。防止开发商与借款人共谋进行假按揭致使银行放贷并非满足购房者的需要,而达到了开发商融资的目的。银行放贷后还需要加强贷后管理,建立对目前仍为正常状态的个人贷款进行风险筛选,及时发现借款人在借款期内出现的不利于银行风险防范的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及时办理房屋抵押手续,降低借款人违约风险。

5.开发房贷保险分散抵押贷款风险。为了增强住房抵押贷款的安全性,前文论述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方法,除此之外还可以考虑对其进行保险,以分散抵押贷款风险,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实际上已经有了较多的实践。通过完善对租房抵押贷款的保险机制可以使住房抵押贷款市场更加规范。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目前针对住房抵押贷款方面的保险几乎是零,这样就会使得发放住房抵押贷款的商业银行独自承担较大的风险。这固然与保险公司的经营思路有关系,但主要还在于商业银行未向保险公司提出相应的需求。所以银行可以敦促保险公司开发新险种,为住房抵押贷款提供保险,在分散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同时也为保险公司增加了新的经营方向。

6.完善以政府为龙头的担保体系。分散房贷还款风险的另外一个思路就是建立住房贷款担保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有政府牵头成立相关的组织为购房人作担保,当购房人的收入来源遇到问题甚至中断还款时,由这些担保机构为购房人还款。高收入的人群不需要政府相关机构提供担保,该机构的服务对象是中低收入人群。这些担保机构处于盈利目的就会很好地调查被担保人的贷款资质并持续跟踪被担保人的个人收入变动情况,以便最大限度地降低坏账风险,于是对被担保人的监督职责就由银行转移给了担保公司,这实际上就是在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的一次社会分工,各自的工作会更加专业化。■

参考文献:

[1]孟祥林.城市化进程的经济学分析[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3):202-203.

[2]王菁娜,陈朔.我国房价上涨的特殊原因及对策建议[J].经济纵横,2009(12):122-125.

[3]刘海啸,王丽欣.我国银行房贷风险分析[J].社会科学家,2009(8):55-58.

第5篇: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分析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价

一、前言

商业银行面临的最重大、最复杂的风险种类之一就是信用风险。根据世界银行的一项调查表明,导致银行业危机的最常见的就是信用风险。实践也表明,在近30多年以来世界各国的银行危机中,所有倒闭、被政府接管的银行,无一例外地都是因为在风险管理出现了严重问题。根据《新巴塞尔协议》,信用风险就是因交易对手违约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的风险,是银行业固有的风险。信用风险,从狭义上来讲,它一般是指借款人到期不能或不愿履行还本付息协议,致使银行金融机构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即它实际上是一种违约风险。从广义上说,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对银行信用的影响,使银行金融机构经营的实际收益结果与预期目标发生背离,从而导致银行金融机构在经营活动中遭受损失或获取额外收益的一种可能性。

二、文献研究综述

国外方面,当前用于定量测度信用风险的综合模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组合理论模型,比如J.P.摩根的Credit Metrics,KMV模型等;另一类是违约模型,如瑞士第一信贷银行的Credit Risk模型、麦肯锡公司的Credit Portfolio View模型等。两类模型最大的区别是,违约模型是基于理论分析估计组合未来的违约分布,而组合理论模型则从历史数据中估计组合的未来违约分布,这些信用风险度量模型的出现适应了信贷市场的新变化。在美国和欧洲,出现了信用衍生产品市场,而且传统贷款的证券化有了前所未有的增长。这些模型为其提供了极有价值的概念性框架,有利于证券实时定价,使银行能够积极管理信用风险,消除组合中的信用风险点,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调整组合,有效地采取识别、减小信用风险的策略。

从国内的研究情况看,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度量水平还处于初期阶段,因此国内学者对银行信用风险量化管理的研究课题集中在银行内部评级方面,围绕信用评级为基础展开的风险内控机制创新建设和比较研究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多。彭书杰、詹原瑞(2002)对Credit risk+模型与我国贷款风险度量方法进行了比较,并对风险度量方法提出了合理化见解。韩立岩、谢朵(2003)根据KMV模型的思想,改进信用风险模型,对资金信托违约风险进行了度量。朱小宗、张宗益(2004)从多方面分析评价了比较著名的风险管理模型,并提出了管理建议。马蔚华(2005)指出信用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强调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沈沛龙(2005)构建了适合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框架体系。程功等(2006)根据Credit Metrics技术提出了信用风险的动态测量方法。

三、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步骤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不良贷款率自2009年开始已大幅下降,各商业银行不断改善贷款质量,效果明显。从图一中可以看出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都在不断的下降。根据银监会公布数据,截止2010年末,我国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约为3646.1亿元人民币,占全部贷款比例的1.15%。大型商业银行即中国四大行不良贷款余额为3081亿元人民币,占全部不良贷款的84.5%,不良贷款占全部贷款比例的1.31。然2007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还处在比较高的水平。2007年年末,我国主要商业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约12009.9亿元人民币,其中约11149.5亿(约占不良贷款总额的92.84%)存在于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8.05%;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2.15%o所以不管是不良贷款余额还是不良贷款率,国有商业银行都要比同期的股份制银行高。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独立审批人制度

从信贷业务流程看,信贷审批已经成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的环节,并成为商业银行风险文化的重要部分。就我国商业银行而言主要经过了经营机构层级审批转变为专职贷款审批人独立审批的阶段。审批人的职责是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总行、省分行确定的信贷经营战略,从商业银行的利益出发审查每一笔上报审批的信贷业务的技术、经济和商业可行性。贷款审批人遵循商业银行利益至上原则、独立审批决策原则,不得受包括借款人在内的任何其他人的不正当影响。每笔信贷业务必须确定一名审批牵头人,该审批牵头人即为该笔信贷业务的审批主责任人。审批牵头人可由行领导、信贷业务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二)客户评价

“先评级,后授信,再使用”是各家商业银行信贷投放的三步骤,客户评价则是客户准入的第一步。信用评级是对客户因偿债能力变化而可能导致的违约风险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价。国内商业银行的客户评价系统逐年修善,并从定性分析走向定量分析。参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内部评级法的技术标准,国内商业银行客户评价系统一般启用定量模型,从系统性风险、财务风险、信用记录和基本面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信贷审批

信贷审批环节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信用风险限额是商业银行按照有关客户信用评级办法的规定,测算出未来一段时期内本行能够承受的客户最大信用风险总量。原则上授信额度不能超过信用风险限额。授信额度不仅受限于风险限额,还需要依赖贷款审批人通过判断客户外部环境和客户分析评价,作出授信审查和决策。客户外部环境的认知判断依靠贷款审批人对宏观、区域、行业的分析能力,这是贷款审批人宏观分析的内功;客户分析评价能力依赖于贷款审批人对企业基本面、财务状况的分析能力;在面对单一授信项目时,运用宏观分析、客户分析能力及其他技巧和能力,最终得出审批决策的过程。

(四)风险监控

风险监控包括风险的日常检测和对超出容忍范围之外风险状态的控制。这是商业银行及时掌握日常风险状况,并防止承担过度风险的主要管理工具。在信用风险监控方面,我国商业银行正在逐步改变过去单纯对不良贷款额、不良贷款率的考核,转变为对风险动态变化及授信质量迁徙情况的动态监控,引入Baseln预期损失(EL)作为债项评级的核心变量。债项风险评级,以违约损失率(LGD)为核心变量,违约损失率的计量对象是每一笔信贷合同,通过债项风险计算器完成。通过内部评级系统的逐步深化计算得到客户风险,再结合每笔信贷合同的其他关键风险因素,测算出债项的风险程度,最终实现评级、预警、组合分析的统一。

四、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的评价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在这些信用风险分析与计量软件方面运用方面还不是特别的成熟,且这些计量模型也存在着缺陷,如VaR模型是潜在的顺周期性工具,而且有些时候并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特别是经济压力时期。本文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市场风险控制的实践活动,对有效防范商业银行市场风险提出以下几点措施和意见。

(一)健全市场管理体制,打造社会信用环境

健全的市场管理体制,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是我国银行业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基础。市场制度缺陷是社会信用漏洞百出的重要原因。只有制订强有力的市场游戏规则,才能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二要加大行政执法打假力度。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片面追求地方经济发展,甚至是为了保住既得利益,监管不力,打假手软。为了遏制疯狂的造假甚至护假行为,打假理应成为工作重心。三要进一步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要借助媒体力量,让造假护假行为彻底暴光。总之,通过上述措施,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锻造诚信文明的现代社会。

(二)加强信用风险的度量工作

风险度量是风险管理的前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的管理尚处于不成熟阶段,度量方法比较简单,而国际上许多大银行在信用度量与管理上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但是现有的市场风险度量模型大多是静态模型,是对已经发生的风险的被动反应,不能及时反映商业银行管理活动对风险状况的影响。因此,对我国商业银行而言,要加强信用风险度量的度量工作,创建更为精确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

(三)重视风险管理人才队伍的培养

我国商业银行应致力于人才的培养,包括风险条线各层级的管理及技术人员的培养与培训。在风险管理战略中应提出对不同层级、不同专业、不同岗位人才的素质和数量要求,每年各层级均在按照矩阵式素质框架补充和培训专业的风险管理队伍。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建设同样是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性举措。

(四)强化信用风险控制部门的管理职责

由于我国政策、金融环境和技术等方面的限制,各商业银行的评级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与国外商业银行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各商业银行实施给予VaR的信用风险控制管理之前,各商业银行需要对专职的信用风险控制部门进行明确的职责分工:银行必须建立独立的信用风险控制部门,负责内部评级体系的设计或选择、实施和业绩表现。这个部门必须独立于负责管理发放贷款的部门和人员。信用风险控制部门负责的领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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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闰晓莉,徐建中.中德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比较研究[J].2007.

[3]刘郁菲.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J].2009.

[4]高云.关注信用风险加强信用衍生品监管[J].经济论坛,2009.

[5]秦志林.国外信用风险管理模型启示[J].重庆经济,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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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分析范文

在当代的市场经济中,金融问题是最重要的问题之一。通过加大加强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方面的重视,可以监督并管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通过观察是否存有信用风险问题,可以使金融危机的源头得到有效的控制。此外,还可以通过切断金融危机蔓延的渠道,进而来防范银行自身的信用风险爆发。通过制定有效的应对管理专案,使金融损失降到最低。从世界范围来看,经济金融环境极其不稳定,这对银行的经营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自从20世纪末,世界范围内,接连发生了震撼世界的一系列金融危机。在这种紧张的局势下,我国商业银行的局势也不容忽视,因此银行业信用风险管理能力便成为当今的焦点话题,值得探讨与深思。

本文将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分析,提出其中存在的相应问题,并通过专家等方面的意见提出合理的解决对策。信用风险管理是银行稳健运作的重中之重,进而影响着我国的金融与经济的蓬勃发展。所以,我国要不断建立及完善风险控制体制,这将是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一个重大挑战。

1 文献综述

自从20世纪末期开始,我国才刚刚开始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进行研究,金融界也不断地意识到我国银行信用风险,以及其管理的问题。目前,我国多以定性分析信用风险管理为主,定量分析的研究才刚刚开始,主要集中在分析各项财务指标上。伴随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出台,许多量化分析的方法和模型在信用风险管理研究领域中取得了很多成果。下面则是近年来国内学者对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方面的研究。

王灿雄(2010)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对外市场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大,当前我国的管理水平仍然跟不上西方国家的脚步,我国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上还存在很多问题,我们在规范自身的同时要不断的吸取外国的先进文化和管理理念。

王冰(20l1)阐述了操作风险的涵义以及七类典型操作风险,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地点与工作环境的状况;对于固定资产的损坏;营业问题和信息技术停止运作;各种程序的管理。

许冰清(2012)认为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具有许多危害,包括:损坏银行名声,丢失银行的客户;损害了股东的利益,使银行利润降低;破坏了原始存在的资本,威胁了银行的生存等。不仅如此,他还对以下几个银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管理文化理念存在缺陷、管理部门的设置不完善、缺乏可信数据支持信用风险等方面问题。此外还分析了当前商业银行风险存在的问题:许多基层银行信用风险程度比较高、信用风险多发生于经济发达地区。

综合上述各位学者的分析,可以看出,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是一个很值得我们去深入讨论与研究的话题。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出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之后,这一课题的研究现在正处于一个新发展进步的阶段。

2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含义及内容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贷款到期时,由于贷款客户发生财务困难,不能归还贷款本金和产生相关利息的风险。

从投资组合的角度来看,投资组合的投资者不仅会因为直接交易对手发生违约发生损失,也会因为交易对方的不断变化带来损失。信用风险是银行面临的最重要的风险之一。

信用风险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信用风险识别、信用风险评估、信用风险控制、信用风险的处理、信用风险评价和报告。

3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问题

20世纪我们国家的金融界并不发达,并且在之前对商业银行信用管理方面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虽然近些年来我国不断吸取外国的先进文化和管理经验,使得我们在信用风险管理和度量方面有了一定的起步,但是仍然无法和大多数的发达国家相比。所以,我国应该在不断规范自身制度的同时,还应该一如既往的向先进的发达国家学习,以便完善自我。

3.1 信用风险度量技术落后

我国信息技术应用发展较晚,所以我们不能预见商业银行在信息系统的开发问题,因此这样造成了信息冗余。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尚且不足,信用风险量化技术有些落后,因而,不能建立各种信用风险管理的模型,也无法把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运用到银行实际的信用风险管理中去。

(1)信用评级体系不完善。

我国的信用评级体系由内外两部分构成。当前,我国的外部评级机构并不成熟,仍然需要不断改善,在运作过程中,并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并没有明确的规范原则,因此,对国内的企业进行信用评级检测还不能得以实现。

(2)数据质量不高。

我国的基础数据不但不准确,而且统一性也是极差的,这一点严重影响了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进步。数据质量不高不仅仅导致高层次的风险分析难以展开,而且还对简单分析工具的分析结果的可信度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从而导致无法提高工作效率,无法建立合理的管理模型,进而还加大了工作量,这些问题无法解决,那也就无法将经验应用到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实践中去。

(3)信用风险量化技术落后。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量化主要使用计算信贷风险度和专家分析法。但这种传统的风险计量方法存在一定的缺陷,例如,由于主观性太强,难以进行横向比较等问题。落后的技术,已经很难适应现代商业银行进行各方面信用风险管理分析的需求。

3.2 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与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

风险管理的意义在于将风险控制在银行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从而获得最大的利润。风险的客观存在就使得商业银行经营将面临并承担一定的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就必须建立系统的信用风险管理体制与风险补偿机制来随时应对风险。然而,从总体上看,我国商业银行在上述两方面仍显不足。

(1)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不够完善。

在我国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中,存在严重的问题。在业务流程中,每个部门缺乏合理的分工,导致独立性的缺失。首先,在审贷分离模式下,由于审批人不与客户见面,无法掌握最真实材料,信贷人员在负责对贷款的调查评级的同时,可能会对材料进行修改,从而对审批造成误导。其次,由于各个环节责任不明确,责任人制度得不到落实。最后,由于商业银行的绩效考核体系的存在形式,也对风险制度的实施存在一定的难度。

(2)信用风险补偿机制不充分。

银行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如果能承担风险并获得收益,信用风险补偿机制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保持信用风险补偿机制的充分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最常见的风险补偿方式有:提取坏账准备金和计提资本金。坏账准备金提取不足、不能及时核销坏账以及资本充足率不达标是我国银行存在的比较普遍的问题。这会使得银行信用过度膨胀,导致信用风险隐患。

3.3 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

如果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那么其无法从源头上防范信用风险,也就不能控制信用风险的增量。主要的信用风险防范机制问题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内控制度不够完善。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存在内部控制,一共包括五个方面,即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监督管理和信息交流。

①在控制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注重经营业务扩张,忽视有效的审贷机制,内控滞后于业务发展。

②在风险评估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忽略对信用风险全面和客观的评估,同时缺乏对风险评估的重视。

③在控制活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控制体系不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分散、多头授信,授信失控。

④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内部管理部门缺少权威性与独立性,这样就失去了内部管理部门的意义。

⑤在信息交流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由于存在太多的分支机构,交流又不及时、不具体,进而导致信息的缺失。

(2)外部监管存在缺陷。

首先,我国银监会很少对银行外部业务进行监管,这样就加大了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其次,我国对银行监管方式采用现场检查为主,在现场检查时更为注重合规性检查,而对风险监控管理检查不足。最后,由于银监会很少对银行日常经营运作活动进行有效合理的监督,只将监管注意力过多的放在了银行经营机构的审批上,使得稽核监督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

综上所述,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使用和决策时,由于缺乏科学的信用风险度量,使得银行在科学的信贷决策和银行贷款组合管理上存在很大问题。由于不能够将信用风险准确的测定与分析,导致商业银行无法准确了解贷款信用风险的大小。

4 我国商业银行完善信用风险管理的对策

4.1 提高信用风险度量和管理技术

由于定量分析归类科学、量化准确,所以现在的商业银行信用管理多以定量分析为主。从度量角度上来讲,《新巴塞尔协议》采用了大量数量化的计算模型,而我国商业银行的管理技术有限,不能在近期内建立符合新协议规定的风险评估系统,但只要我国运用正确的风险衡量方法,仍可以达到风险度量的目标。从技术角度上讲,内部评级法是《新巴塞尔协议》的核心内容之一,我国应该向国外学习先进信用风险管理的理念,然后在国内建立起符合我国银行业标准的内部评级系统,以此来提高信用风险的管理技术和水平。

4.2 完善内部评级系统

首先,建立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机制,成立信用风险管理的专门部门。其次,积极推进《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规定的内部评级法即IRB法。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在借鉴国外先进模型的基础上,开始着手建立符合自身实际需求的风险管理模型,在实践中渐近地总结和完善自己的评级体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评级管理系统。

4.3 建立全国性的银行间数据库

由于我国的商业银行的征信系统数据的时间比较短,很多历史数据并没有实质性的意义,信用评估系统应用的不是很好。因此建立一个实用性强,完整性好的信用风险基础数据库是十分必要的。尽管我国有些商业银行收集了一些公司的数据,但我们要明白,数据的累积是需要时间的,所以我们要不断积累,且需要每月更新,以此来完善我国的数据库系统的缺失,逐渐建立起全国性的银行间数据库。

4.4 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加强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的制度保证,只有内部控制体系的监督保障做好,才能使内部评级体系有效的发挥作用。一是在内部控制过程中,不仅要突显对外签约和使用资金这两个重要流程,同时还要严格地实施分级管理制度。二是要完善不健全的内部监督部门,各尽其职。

4.5 加强外部有效监管

目前,我国有着强大的金融监管系统,他们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组成。为了加强信用风险的外部监管系统的建设,首先,银监会要有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相关监管目标与监管理念。其次,我国银行监督委员会应当加强监督商业银行的各项经营指标。最后,要将外部监管逐步规范化与制度化。

4.6 培养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人才

目前,企业应该重视培养高素质人才。我们要想提高银行信用风险的管理质量,就必须培养大批量高素质的人才。我们国家银行系统员工年龄普遍偏高,他们有些缺乏现代的金融知识,计算机知识,企业管理等知识,使其不能适应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需求,所以现在我们需要的是有知识,有能力的年轻骨干,来适应我国金融经济的发展,为我国金融行业的后备管理方面,起到支撑的作用。

4.7 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

除了对内部的改革,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也是我们不可忽视的方面。一方面,我们应该加强法律建设,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另一方面,我们应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建立独立的风险和信用评估机构。

第7篇: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分析范文

与西方国家相比,由于我国对信用风险管理的认识比较晚,因此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管理的水平和度量上还比较落后,而且不同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也存在较大差异。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管理上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与西方较先进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技术方法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我国农村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1)信用风险内外部评级系统不完善。我国目前被信用评级的企业数量较少且不成熟,且服务对象单一,运作不规范,评级方法落后,商业银行无法从外部获得信用评级的参考,从内部评级来说,中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对企业的信用评级采取一些定性分析法,这并不能真实反映企业未来的发展状况及偿债能力。(2)不良贷款比例过高。不良贷款率的高低,反映了信用风险的大小。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较高,在同业竞争中,处于一定的劣势,这必然会给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埋下巨大的隐患,经济环境一旦发生变化,潜在的危险随之出现,就会产生严重的信用风险。(3)信用风险的计量和风险量化管理落后。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在信用风险量化管理方面还非常薄弱,对于信用风险模型还不熟悉,基本还停留在定性分析阶段,尚未真正有意识地建立有关信用风险情况的完备数据资料库。(4)缺乏专业的风险管理人才。信用风险是银行面临的风险中最难测量和预测的,所以这对从事风险管理人员的专业要求相当的高。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的机构和人员配备方面,重点和力度明显不足,且信贷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进而缺乏对信用风险管理相应的技术。(5)银行存贷款期限配置不合理。商业银行经营的基本要求是能够根据吸收存款的期限进行合理配置自身贷款等资产的期限。但近年来,银行存贷期限错配趋势明显,严重的不合理。从存款上看,有明显的活期化趋势,银行资金来源越来越不稳定,从贷款上看,大量的中长期贷款给银行带来潜在的危险,若资金周转不灵,极易导致银行破产。总之,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现存在的问题比较严峻,而导致这些问题的关键因素是农村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度量方法的落后,虽然传统的信用风险度量方法简单易操作,但由于其主观性较强,主要侧重于定性分析,导致其评价往往因不同的因素而产生的结果各不相同。本文主要是基于现代信用风险度量方法和KMV模型,来研究农村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

二、KMV模型

KMV模型的理论基础是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它将信用关系视作卖方期权,银行发放贷款给借款人时,借款人拥有卖方期权,而期权实施的价格就是贷款的额度,借款人的资产则为期权标的物,当资产价值下跌,小于债务价值时,借款人可选择实施期权,即违约。KMV模型应满足以下基本假设:(1)企业市场价值服从布朗运动,且借款人资产收益服从正态分布;(2)企业违约等价于企业资产价值小于债务,(3)企业资本结构只包括所有者权益、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4)违约距离是评价信用风险的合适指标;(5)违约只在债务到期日T时刻发生(一般为1年);在KMV模型中,决定公司违约概率的是公司的资产价值及其风险。公司的资产价值是指公司资产的市场价值,是公司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的现值,它包含了公司的相关市场、所在行业以及宏观经济信息,反映了投资者对公司前景的估值,具有前瞻性;资产的风险是指公司资产价值的不确定性,通常用资产价值的波动性衡量,由于公司需要在所在行业的大环境下生存,因此,其资产的风险同样也是所在行业资产风险的体现。(3)企业资本结构只包括所有者权益、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4)违约距离是评价信用风险的合适指标;(5)违约只在债务到期日T时刻发生(一般为1年);在KMV模型中,决定公司违约概率的是公司的资产价值及其风险。公司的资产价值是指公司资产的市场价值,是公司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的现值,它包含了公司的相关市场、所在行业以及宏观经济信息,反映了投资者对公司前景的估值,具有前瞻性;资产的风险是指公司资产价值的不确定性,通常用资产价值的波动性衡量,由于公司需要在所在行业的大环境下生存,因此,其资产的风险同样也是所在行业资产风险的体现。E:期权初始合理价格,即公司的股权价值P:期权交割价格,即公司的债务面值A:所交易金融资产现价,即公司资产价值T:期权有效期,即债务期限(一般为1年)r:无风险利率(国际上通常采用国债收益率替代无风险利率r,由于我国没有实现利率市场化,因此我国并无真正意义上的无风险利率。国内学者多采用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替代,本文亦采用此种处理。)KMV模型取决于5个变量(P、A、r、T、σA)的价值,其中,P、r、T的值可直接从市场上观察到,所以要解决的问题是A和σA两个未知变量的值。KMV公司认为当公司资产价值小于公司债务账面价值时公司不一定发生违约,因为在公司债务中长期负债具有一定的“缓冲作用”,能够给企业一定的时间继续经营从而改善自身状况并最终偿还债务。因此KMV公司将违约临界点设置为短期负债到负债总额之间的某一个点,即违约点。公式为:违约点(DP)=短期负债(STD)+0.5长期负债(LTD)以违约距离DD表示企业资产市场价值期望值A距离违约点DP的远近,距离越大,企业发生违约的可能性越小。根据违约距离DD的定义,公司资产市场价值低于违约点的概率,即理论上发生违约的概率为1-N(DD)。而基于违约数据库,依据违约距离可以映射出公司实际的期望违约频率EDF。由于我国当前还没有公开的违约数据库可以使用,现暂以违约距离DD作为公司信用评价的依据。

三、实证分析

(一)样本选取从2000年8月开始,江苏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截至2012年末,全省共有农村商业银行58家,江苏农村商业银行是全国最多的,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以张家港农商行为代表,江苏省农商行不管在经营特色还是资产规模上,都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但考虑到这些农商行都没有上市,一些类似总股数、股票市值等数据无法获得,只能寻求其他的替代变量。本文选取了10家具有代表性的江苏省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实证研究的对象,10家银行分别为:张家港农商行、吴江农商行、常熟农商行、紫金农商行、海安农商行、太仓农商行、高淳农商行、姜堰农商行、无锡农商行和盱眙农商行。本研究的计算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计算基准日为2013年12月31日。

(二)参数设定为了更好的进行实证研究,现做出如下假定:(1)实证数据引用各农商行2013年的财务报告,准确真实、可信。(2)为了研究方便,令债务期限T为1,无风险利率r采用2013年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3%。(3)由于银行的流动性负债难以统计,本研究取总负债为违约点。总负债以计算期内的银行财务报告公布数据为准。(4)由于农商行未上市,市场价值采用净资产来代替,即农商行最低的市值。假定其满足标准正态分布。(5)由于农商行未上市,没有股票价格,假设股权波动率为1。(6)假定违约距离的计算公式中,E(A)=A。

(三)实证结果标准普尔和穆迪的风险评级代表了违约概率,表3给出EDF和标准普尔评级以及穆迪信用评级之间的对照表;表4给出了10家银行最新的穆迪信用等级以及标准普尔评级。由于农商行缺乏标普尔和穆迪的信用评级,因此无法判断KMV模型在我国农村商业银行中是否具有适用性,因此,表4只是将样本银行的预期违约率与标准普尔和穆迪信用评级的标准对应,了解该行大致的信用等级,仅此而已。当然,通过前面的实证分析,得出了以下几点结论:(1)根据表2可以看出,违约距离越长,预期违约率越低,两者呈反向变化。并且在10家样本银行中高淳农村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的把控能力最强,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吴江农村商业银行现处于拟上市的状态,快速扩张,规模较之另外几家银行较大,因此,在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存在一些风险。(2)根据EDF反映的信用风险大小,可以看出影响信用风险的因素主要有:银行的资产规模、偿债能力、盈利能力以及资产的稳定性。当银行的资产规模扩大时,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也变大,资产的波动性减小,违约距离增大,预期违约率减小,信用风险减小。反之,当银行的资产规模减小时,其违约概率增加,信用风险也变大。(3)根据表4可以看出,这10家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等级均处于中等以上,说明江苏省农村商业银行虽然没有上市,规模没有上市的商业银行大,但其对信用风险有一定的控制能力,在全国范围内发展较好,处于领先地位。

四、结论

前文利用KMV模型从农村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角度,对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信用评级提供了定量分析的指标。然而由于模型的限制,在一定的假设条件的基础上才有一定的可行性,因此对于农村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分析模型还需进一步开发。现针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现状简单地提出些许建议。

(一)建立成熟的评级机构和完善内外部评级体系银行应尽快发展和规范评级机构,提升银行业务决策的科学性,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根据我国具体国情和企业自身发展的条件,建立健全与银行自身相适应的信用评级标准,形成内部评级体系,以便更好地对受评对象的信用等级作出评估。我国目前资信评级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所以必须积极学习西方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引进先进的评级技术,降低我国银行的信用风险。同时也要建立健全信用评级的法律法规。一个行业的发展,完善法律法规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建立健全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规范银行业的信用评级。

(二)控制不良贷款率,加强监督管理农村商业银行应该将控制不良贷款率作为经营的主要目标,加强内部管理,大幅度减少新增不良贷款,努力争取将不良贷款率控制在较小范围内,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必须达标,对银行部分事后监督与审计要到位,贯彻“审慎监管”原则,以便银行大幅降低信用风险。

(三)量化信用风险,建立信用风险管理模型有关部门应引进国外先进的信用风险量化工具,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改进研究,找到适合我国的信用风险量化工具和度量模型,同时完善基础数据库,对信用风险进行量化,形成现代信用风险评级机制。

(四)培养和引进一些具有专业技术的人才农村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有效管理,不可缺少专门从事风险分析和评估的人员。对银行而言,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银行可以在现有的人员里进行选拔,参加相关方面专业的培训;另一方面,以有竞争力的薪酬制度来引进风险管理人才,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风险管理队伍,双方不断交流学习,不断提高队伍的风险管理水平。

第8篇: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分析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1-0-01

近几年间,信用风险管理已经逐步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形成一个体系,但是在风险管理中仍然还有很多的问题存在,本文为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提出几点建议,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现代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主要特点

(一)信用风险的透明度降低。在信用风险方面所体现出来的透明度较低,这样一来与传统的信贷风险相比较,就直接导致其在识别和测定方面更加的难以辨别认清,银行方面想要明确的知道自身在损失方面所承担的最大值,只需要根据贷款上面所呈现出来的数值就行,然而银行就需要利用其对名义金额的违约概率以及清偿率的估计,针对可能发生的损失金额加以有效的计算。

(二)风险暴露价值的波动性较大。金融衍生产品既“衍生”于基础商品,它所存在的价值自然就会受到基础商品价值变动的影响。因为它的价格是基础商品价格变动的函数,这样就能够将风险进行转移。也正是因为这样情况的存在,在市场当中却有着巨大的潜在危险,那就是商品在市场中的价格波动,金融衍生产品和传统金融工具相比,其对于价格的变动就显得更加敏感,所以风险系数也由此而增大。

(三)信用风险更为复杂。银行在进行贷款的时候,其本身所承担的总暴露以及总贷款额度,这两者之间的联系非常紧密。但在衍生产品当中,交易者本身对于总信用以及衍生交易组合的总规模的承担责任,却并不是在某种程度上有着相关的联系。一般而言,由于受到暴露之间产生的相互影响关系,因此在实际处理过程当中,就不能将他们简单的相互累加在一起,这样所得出的总信用暴露情况是不确切的。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生成机制

(一)社会信用体制不健全,金融体系透明度不高。首先,信用氛围严重缺乏。我国现代市场目前经济发展略有欠缺,需要进一步的给予加强和完善,然而在信用经济发展方面在现代社会中也是略显滞后,在当今社会中所进行的信用交易模式,总体水平还是处于一种不发达依然较为简单的状态。所以,不管是在社会中发展经营的企业,还是社会中消费的群体针对信用道德观念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欠缺,由此就造成了一种逃避抵赖银行贷款的现象。因为,在后期的全面发展过程中,对于思想观念还需要随着时间的推移进一步加强培养;其次,对于相关行业以及政策信息都需要有着正确的认识,只有这样商业银行才能够针对他们所体现出来的信用作出正确的评价,也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加具体详细的作出最佳理想化的信用评估。但是,这方面的信息系统的建立,还存在诸多缺陷处于不够完善的阶段仍需要进一步的全面给以加强,只有这样才能够有力地将银行的信用风险进一步降低。

(二)尚未建立完善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国外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中,储存着各种交易信息,中间数据处理器主要是依据银行在风险管理当中所存在的不同需求,从数据库当中抽取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分析。但是,我国商业银行与国外商业银行在信息系统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国商业银行所缺乏的主要是信息系统没有完整的连续性,在信息之间出现的数据没有一致性,对于基础数据的分析缺乏准确性以及数据信息之间不统一,这样对于我国国有的商业银行信用管理,就直接造成了其水平无法更好地提高和全面的发展,存在严重的阻碍性。

(三)信用风险评级体系不完善。以前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上都是运用定性管理法,然而现在逐渐运用的是定量风险管理,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经过这样有效的转变,在风险控制方面取得了较大的理想效果。可是尽管如此,在风险管理方面就目前而言还是存在一些负面的问题,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对于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依旧会受到一些限制。

三、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内部评级体系。银行需要在其内部将数据库进行统一,将所有的信息全部有效的进行统一管理,这样不仅能够通过对数据库储存的大量历史数据,作出行之有效的测算,然后通过有效的经验数据以及统计技术进行有力的建立,而且在实际发展中各种有效的信用风险模型的全面建立,以及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都是需要具有强大的数据以及管理信息系统作为支撑。所以,数据管理方面有效的运用的内部评级法,在实践当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应当给予全面重视,只有这样才能够将风险预测的准确性进一步给予全面加强和提升。

(二)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和方法。当前国际信用风险分析方法是趋势是:从主观判断分析法和传统的财务比率评分法转向以多变量、依赖于资本市场理论和计算机信息科学的动态计量分析方法为主的方法发展,从单笔资产的风险管理向组合管理方法迈进。然而我国就目前信用分析评估技术依旧还是处于使用传统的专家判断和比率分析以及单笔分析阶段。不管是针对资产组合管理模型还是内部评级法,都是需要利用信用评级作为模型输入变量。所以,我国就必须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工具和方法,这样才能够更好地适应信用评级的需求。

(三)加强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针对银行的监督银监会,我们可以从两个主要方面进行:首先,从合规性监管逐渐向风险性监管转变,将总体的监管效能在过去基础上进一步的加以提升,由此就需要将合规性以及风险性两者进行有效的整合在一起,在风险监管以及全面加强风险监管方面,真正切实际地做好两方面工作及加强认识;其次,现场监管体系需要加以全面完善,需要有力地将监督的持续性进一步的保持,而且在非监管体系方面更是需要保证其科学规范以及统一,在实践工作当中全面有效的进行合规及风险性的评级制度。

参考文献:

[1]满菲,穆彤.浅析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问题[J].中国商界(下半月),2010(10).

[2]王文珊.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研究[J].时代金融,2010(03).

[3]超五成手机用户使用手机银行——解读《2011中国手机银行用户调研报告》[J].金融科技时代,2011(05).

[4]王滨.浅析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问题[J].现代商业,2010(08).

第9篇: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分析范文

长沙银行成立于1997年5月,是湖南省首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12年来,长沙银行取得了喜人的发展成绩。紧紧围绕“政务银行、中小企业银行、市民银行”的特色定位,以及“四个三”的客户发展计划,初步形成了自身的经营特色和核心竞争能力。由于信用评价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各方面的因素,同时我国信用评价研究起步较晚,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一套全国性的客户信用评价制度与体系。长沙银行对贷款企业进行信用评级的主要做法是:根据评估的需要设置若干组评估指标,对每一指标规定一个参照值。如果这一指标、达到参考值的要求就给满分,否则扣减该指标的得分。最后将各指标的得分汇总,并按总分的高低给贷款企业划定信用等级,作为贷款决策的依据。该种方法的不足之处在于:(1)评级指标、体系的构成是通过内部信贷专家确定的,缺乏定量化,具有不确定因索,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2)指标、权重的设置主要依靠专家对其重要性的相对认志来设定,缺乏科学性及客观性。(3)缺少对贷款企业各方面能力的量化分析,在对偿债能力等重要指标上只采用直接观察法,凭经验据报表估计其能力,有很大的主观性。(4)缺少对非财务因素的分析和现金流量的量化预测。

二、加强长沙银行信用风险评估建设

(一)完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长沙银行要建立内部评级体系,既要学习借鉴国外模型的理论基础、方法论和设计结构,又要紧密结合本国银行系统的业务特点和管理现状,研究设计自己的模型框架和参数体系。要充分考虑诸如利率市场化进程、企业财务欺诈现象、数据积累量不足、金融产品发展不充分、区域风险差别显着、道德风险异常严重等国内特有因素。只有深刻理解中国的金融风险,才能建立起有效的风险评级模型,这需要信用风险系统设计师不仅掌握先进理论方法,还能够对长沙银行的现实问题提出技术对策。

(二)加强培训,提高银行评级人员的素质

长沙银行应加强与国际专业评级机构如穆迪公司、标准普尔公司合作,加快培养、建立评级专业人才队伍,负责内部评级实施和维护工作。同时聘请国外银行和评级公司的专家,对这些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或派往国外培训,使之成为风险量化专家和未来的金融工程专家,为国内商业银行新型评级系统的建立健全出谋划策。

在评级过程不可避免的会存在部分道德层面上的问题从而引发操作风险。对此,要从思想意志上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增强其主人翁责任感;要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优先充实到信贷岗位。

(三)加强行业研究,建立和完善信用风险管理基础数据库

没有高质量的数据积累,信用评级的模型及各项指标则无用武之地。长沙商业银行要完善数据积累,必须在确保客户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前提下,加快信用评级所需数据的收集,同时完善不良客户信息的收集。另外,长沙银行应根据客户的资产负债状况、市场环境等情况及时更新客户信息,以便做出准确的风险分析。在充分获取数据的同时,商业银行要加强信息技术系统的建设,并且要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可信度和稳健性。同时,必须按照行业进行适当分工,通过对不同行业的长期、深入研究,了解和把握不同行业的基本特点、发展趋势和主要风险因素,可以为受管理对象在同一行业内部和不同行业之间的风险比较创造必要条件,从而为信用级别的决定提供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