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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风险 零容忍 合规
作为银行业面临的三大风险之一,操作风险防控一直是金融机构的工作重点,也是风险管理部门长期以来努力的目标。目前关于操作风险防范的理论多种多样,其侧重点和实际效果也各不相同,本文从社会学的“破窗效应”和“零容忍”理论入手,简要探索了其在银行操作风险防范中的运用。
一、“破窗效应”与“零容忍”理论概述
“零容忍”政策的理论依据是1982年美国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的“破窗效应”。该理论指出:如果社区中一栋建筑的一扇窗户遭到破坏而未得到及时修补,那么肇事者就会误认为整栋建筑都无人管理,从而得到了自己可以任意破坏的心理暗示,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会给人一种社会无序的感觉,整个社会治安状况随之逐步恶化。“破窗效应”显示,如果有人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而没有受到严厉制止,那么就会给群体一个心理暗示,造成所有人对某些错误的漠视与纵容,并将这个效应在周围人群中扩散,导致小错酿成大错。
“零容忍”打击犯罪政策,是指通过对轻微犯罪采取强有力的执法措施,以预防更为严重的犯罪,并最终促使犯罪率下降。具体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严格执法,它主张采取主动进攻的警务策略,集中力量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对所有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严惩不贷。二是重视打击轻微犯罪,它主张防患于未然,决不姑息任何轻微犯罪和社会失序行为。
二、用“零容忍”防范操作风险的“破窗效应”
尽管“破窗效应”和“零容忍”侧重于社会治安管理,但对于银行操作风险防范仍然具有借鉴作用。操作合规与否,往往与制度是否完善、制度执行是否到位有着互动牵连关系,三者共同构成了机构的合规操作氛围。完善的制度和管理,可以形成一定的环境制约,提示“零容忍”的政策导向,迫使人的行为更加合乎按章操作的规范和要求,促进合规操作;反之,不完善的制度和管理,则会诱导和放纵不规范行为,弱化环境对于人们行为的约束力。这也说明了,在业务水平既定的前提下,同一个员工在管理规范、作风严谨的机构与在管理松散、操作随意机构的操作规范性为什么会存在显著差异。
哲人培根曾经说过“没有执行的制度比没有制度更可怕”。风险低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不加重视,低风险的违规操作可能会给不良动机者提供趁虚而入的便利,容易引发作案动机,诱发案件风险,负面影响严重。要破解“破窗效应”,解决大的问题,必须从最小最细节的地方着手,及时主动发现“破窗”,即时出现,即时修补,把风险隐患和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消灭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破窗效应”。
(一)灌输理念,加强合规文化建设
有章不循、违章操作产生的根源在于合规理念的缺失,在于“重发展轻管理、重指标轻合规”等不成熟的经营理念。实际上,无论多么完善的制度、多么先进的系统,最终都需要人来执行和操作,如果放松对员工尽职观念和责任感的教育,很难控制住风险。因此,我们需要持之以恒地加强对员工合规意识的教育和培训,坚持业务发展与规范操作并重的经营理念,引导广大员工充分认知风险管理文化,自觉遵守职业操守,主动规范职业行为,全面增强合规意识。
(二)厘清职责,强化履职履岗能力
管理人员履职履岗是否到位与制度执行的有效性有很大关系,他们是防范操作风险的第一道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线,如果因为“重发展轻管理”而疏于防范,把“零容忍”变成“泛容忍”,风险防范就会失去最有效的手段和最有利的时机。首先要从风险管理的关键人员抓起,明确岗位职责,将责任和任务层层分解和落实,努力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其次是抓好关键人员履岗履职的检查和指导,纠正他们事必躬亲、无所侧重的做法,督促提醒他们正确、高效地履行岗位职责。
(三)加强培训,提高制度执行能力
遵章的前提是“知章”,只有知道才能做到。针对部分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导致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一方面要强化对基础规章制度的培训,使每位员工明确业务操作流程和各环节风险点,对于新业务新产品的推出,首先要加强对员工操作流程的培训,做到“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另一方面要强化岗位责任观念。管理人员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教育培训员工的职责,员工需学深学透本岗位制度规定,并正确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养成遵章操作的习惯。
(四)重视整改,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为杜绝“屡查屡犯”,提高操作风险管理的时效性,我们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检查连带责任制,对检查流于形式的,要严肃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二要加大问题整改力度,逐级建立并上报检查问题的汇总分析和整改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和管理建议,杜绝问题反弹和重复;三是探索事后抽查与事中监督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尽可能利用各种业务系统和数据资源进行后台数据对比,提示风险线索,配合现场检查、录像抽查等手段,提高检查效率和效果。
组织领导到位,有效提升制度执行力
构建案防报告制度电子信息平台,实现年度计划、季度排查报告及年度后评价标准化管理,鼓励通过接管式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切实提高案防风险排查有效性。同时,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和问责力度,研究将案防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法人机构高管的年度履职考核。对排查后出现案件风险的,追究其相应责任,切实强化高管人员对案件防控的责任意识。组织辖内农合机构开展票据业务、重要空白凭证及印章管理、网银业务、员工行为四项风险排查活动,共有效堵塞20类、53项风险漏洞。同时,前瞻性地提出应充分发挥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防范票据风险的作用,提高敏感度,加强舆情监测与引导。
条线管理到位,有效落实案件防控措施
深化落实按季度按业务条线风险排查制度,推动案防工作常态化,有效提升了案防管理、内控、监管三大效能。开展依法打击骗贷专项活动,逐步形成了防范外部骗贷制度和机制约束,使外部骗贷案件由被动应对变为主动管控,促进了外部信用环境的净化和内部信贷管理的规范。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部署开展现场检查,从强化会计条线重点领域风险管控着手,进一步提高了操作风险的防范力度。
监控预警到位,提升科技防控案件风险水平
大力开发业务异常运行预警系统功能。针对性地添加预警规则,将民间借贷风险监测纳入预警系统。为防范民间融资风险向银行蔓延,在大量实地调研基础上,研究在业务异常运行预警系统中添加“借用资金频率较高,一月之内借用频率达到3次及以上的”、“与理财公司账户、民间高息借贷个人账户发生业务往来”等预警规则,实现对信贷资金流入民间融资领域及员工参与民间融资的及时预警处置。
在现行预警系统基础上,建立专门模块对内部员工账户进行指定监控,通过添加“客户贷款资金转入员工账户”、“员工账户频繁发生大额资金进出”等预警规则,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行为,防范员工参与民间融资引发案件风险。
配合联动到位,形成案防合力
多方联动,多维度构建民间融资风险防火墙。为防范民间融资风险向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传导蔓延,山东银监局2012年先后3次召集部分分局、法人机构条线部门负责人及一线管理人员座谈,立足从风险根源入手,研究分析表象特征,充分挖掘业务异常运行预警系统的功能,加强对员工异常行为的预防监测,强化信贷管理制度执行力,从技控、人防、制度规范等方面多维度构建民间融资风险防火墙。
风险评估到位,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案件风险的背后都是管理的问题,因此,山东银监局着重从内控和管理入手解决案件的根源性问题,先后对临朐联社的技控管理模式、龙口农商行的“四大员”委派制管理模式、莱州农商行的流程银行模式、广饶农商行的人本管理模式进行了实地调研,总结提炼了适用于市场定位以农业为主的县级联社采取的“临朐模式”、适合于高风险社的风险化解和改革创新的“龙口模式”、值得发展得较好的农商行借鉴的“莱州模式”和引领农商行发展方向的“广饶模式”,为辖内处于不同发展阶段、重点风险领域不尽相同的法人机构加强内控有效性、“医治”内控薄弱这一“顽疾”提供了多样化的可供借鉴的范本。
随着计算机和信息网络的发展,人民银行的各项重要业务都发展为电子系统,通过计算机和通讯网络运行和操作,业务系统的现代化为内控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内部审计的监督领域、监督重点和监督方法也要适应科技发展的要求做出相应调整。从2003年开始,中支紧跟各重要业务系统的上线步伐,及时开展了各项重要业务系统运行和操作的专项审计。先后开展了业务应用系统及个人办公计算机联网运行管理、外汇业务信息系统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管理等重要业务系统专项审计,及时解决了各业务系统在运行载体发生变化后,各操作环节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业务部门规范业务系统口令设置管理,加强业务系统从看得见的纸上操作到看不到的电子操作过程中监督制约制度的落实,确保了各业务系统的合规、安全、有效运行。
科学的制度体系是地市人民银行规范高效运行的重要保证。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按制度操作各项业务是体现单位科学化管理的重要标志。近年来,人民银行从上到下,从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体系、严密的业务操作系统为出发点,切实加强了各项制度建设。为了保证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有效性,中支先后开展对县支行内部制度建设、国库业务内控制度执行、货币信贷内部控制执行和中支全系统内控体系建设和执行的专项审计,对中支内控环境、风险识别、评估、应对等进行了客观评价,对存在的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严格等20个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在全行开展了以落实制度为主题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活动,使全辖基础业务更加规范,业务运行更加安全,防止了各类业务风险和案件的发生。地市人民银行的工作安全尤为重要,但从事任何业务工作的最终目标不是为了安全,而是为了促进经济社会和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内部审计不能仅仅强调安全,而是要强调在保证安全前提下的履职绩效最大化。因此内部审计不仅要审业务的合规性,还要审履职的绩效。中支按照“内审工作要由传统的财务、业务合规性审计向内部控制审计、风险管理审计和绩效审计转变”的要求,积极探索开展绩效审计。2011年开展了征信管理绩效审计,对中支和县支行推进征信体系建设进行了全面评价,鉴证了征信管理工作取得的实效,同时客观反映了影响高效履职的9个方面的不足和问题,为提高征信管理及履职绩效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内审转型积累了经验。
地市人民银行内审转型的制约因素
(一)风险管理工作和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建立滞后影响审计结论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对被审计对象的监督在执行审计内容上评价或鉴证的标准应该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在传统的合规性审计中,审计人员依据已执行的制度作为度量标准,用制度来衡量工作,做到了就是做到了,没做到就是没做到,拿事实对标准一目了然,说服力很强。而在风险管理审计和绩效审计中,审计评价的内容从做没做延升到了做的程度的判定。目前,人民银行对分支机构还没有风险管理和绩效的判定标准,对风险大小、履职好坏要凭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来评价,为了让被审计单位认可审计结论,容易使审计人员做出“风险判断就低不就高,履职绩效就好不就坏”的审计结论,使审计报告变成掩盖风险、歌颂成绩的“喜报”,向主要领导和决策层传达错误信息,可能造成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的缺失。
(二)对内部审计促进管理作用的认识不足影响转型工作的开展。内审转型中,审计领域不断拓宽和延伸,凡是存在风险隐患的领域,凡是可能影响组织目标实现的领域都要纳入审计关注的视野,使审计的项目和被审计部门增加,对其它职能部门的“打扰”相应增多。许多部门负责人对审计的目的认识不足,没有建立起审计是为了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帮助自己提高管理和履职水平的认识,错误地认为审计就是挑毛病、找问题、添麻烦,是既分散管理精力,又向领导暴露管理中问题和不足的事,对内部审计虽不敢抵触,但也表现出了不欢迎的态度,提供资料不及时、配合工作找理由推拖的现象时有发生。使同在一个单位工作的审计人员对开展同级监督有畏难情绪,认为是出力不讨好的事,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影响了内审转型工作的推进和审计绩效的提高。
(三)内部审计还没有造就素质权威的队伍影响内审转型的步伐。当前内审部门的人员大部分是在以“财务、业务合规性”为主的传统内审职能下配备的,以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老同志为主,虽然他们有丰富的会计实践经验,但在信息化的时代,央行业务日新月异,业务操作电子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审计人员对新业务、新知识的学习速度远远赶不上业务发展步伐,缺乏必要的审计专业知识及业务风险和履职绩效的判断能力。地市人民银行具有CIA资格证书的审计人员的比例更低,使内部审计队伍综合素质很难适应内审转型的需求。
(四)事后审计的内部审计方式影响了内审防风险的实效。长期以来,单一的事后监督使得审计成果价值下降进而影响了审计的权威。尤其是在风险审计上,由于内审人员不直接参与管理层的决策,对一些与被审计对象相关的、甚至起决定性作用的重要信息的知晓范围非常有限,内审人员不能全方位掌握被审计对象的全面情况,在事后审计中发现问题时,风险已成实事,限制了内部审计在防风险中作用的充分发挥。
加快地市人民银行内审转型的思考
(一)在管理体制上体现内部审计的相对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方式,直接影响到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关系到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尤其是以同级监督为主的地市人民银行的内审部门,应考虑内部审计与组织的整体利益相分离,使其无论是地位上还是利益上都处于独立的第三方,保持内部审计独立性、权威性和高层次地位。可以考虑在当前内审为行长负责的体制下,提高内审部门的行政级别,由副行级领导担任内审部门负责人或者改由上级行下派制,将内审人员的考核奖励等独立于其他人员,为内审人员建立相对独立的履职地位,在工作中减少干扰,排除后顾之忧,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营造良好的内审监督体制机制。
【关键词】风险导向;审计;建模
一、人民银行传统合规性审计的瓶颈
人民银行内审司成立于1999年,以完善分支机构内部控制环境,强化内部控制执行,防范内部控制风险为着力,以促进人民银行发挥货币政策作用、加强金融市场监管、改进金融行业服务、提高管理水平为目的。为实现组织目标,规避操作风险,内审司先后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等一系列审计规范,审计对象从最初的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发展到直属企事业单位,审计范围从传统的履职审计、离任审计、财务审计拓展到信息技术审计、外汇管理审计等新兴业务。十几年来,人民银行各级内审部门为组织治理、目标实现和价值增加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但随着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层面的不断深化,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提高,审计经验的不断积累,传统的合规性审计方法过分依赖审计人员工作经验、不能有效识别事件全局风险、不能有效控制事件核心风险、不能数字化呈现事件整体风险、缺乏可靠性、精确性、及时性、经济性等弊端也愈发凸显,越来越难以适应内审工作转型的需要。人民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郭庆平同志明确指出内审工作转型和发展就是要做到“一个建立、两个探索、三个深化”。要建立风险评估模型,深入开展风险导向审计,进一步确立审计的风险和控制视角,积极履行审计的咨询功能,不断改进审计方法和手段,切实提高内审工作的履职效果。因此,改变传统的合规性审计方法,构建以风险导向(计量学二元线性回归数学模型)为主的新型审计模式已刻不容缓。
二、计量数学模型方法论的构建
为使审计成果能够数字化、科学化、全面化地体现被审计单位整体风险水平,风险评价技术是关键。此处引入一个管理学概念———系统评价,该评价过程是将系统抽象属性进行量化的过程,而量化方法是实现评价目的的技术手段。本课题的目的在于通过建立一个权威的、有针对性的客观综合评价系统,即审计对象风险导向审计模型,将人民银行审计对象风险量化,风险大小数字化,使其评估的结果具有度量性、精确性及可比性。模型的构建主要包括以下步骤:建立完整的风险导向审计指标体系;确定指标权重手段;明确事件整体风险程度计算方法。
1.指标体系的创建
2011年—2013年,总行内审司根据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及业务范围,确立了以外汇储备、金融稳定、支付结算等12类专门性职能和组织管理、保密管理、预算管理等13类综合性职能为风险评估对象的基本清单。将人民银行主要风险类别归纳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为完善流程、规范操作、防范风险,多年来,总行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相应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这为各级内审部门针对事件风险制定风险指标体系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和蓝本。如2013年4月,宝鸡中支审计组在开展对××中支信息技术风险导向审计中,结合地市中支科技管理工作实际,着眼事件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科技综合管理专项审计方案》(银内审发〔2013〕7号),建立了人民银行地市州中支信息技术风险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包含内控机制建设情况、机房与设施管理、业务网管理等7个维度,117个条目。
2.指标权重的确定
指标权重是以定量方式反映各项指标在综合评价中所起的作用大小比重。在多因素综合评价决策中,确定各项指标的权重是评价决策的关键之一。本课题采用最典型的主观赋值法———Delphi法,进行权重的确定。Delphi法能对大量非技术性的无法定量分析的要素做出概率估算,并使分散的评估意见逐次收敛,最后集中在协调一致的结果上,是系统工程中一种很重要的测定方法。Delphi法的具体实施过程:
(1)专家的遴选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认为专家人数以10-15人为宜。人数太少,缺乏该领域代表性及权威性,影响函询结果;人数太多,又会给结果处理和数据分析带来很大困难。
(2)专家选择标准
遵循知情同意和自愿参与的原则,选择:①人民银行从事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审计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②接受相关专业系统知识教育及熟练本业务流程操作;③具有人民银行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风险导向审计模型指标体系源版
首先向专家说明审计目的、技术路线、实施流程等,在征得专家同意后,以现场座谈、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专家发放《专家评测问卷》,请专家对各维度及维度内各条目进行打分。打分方法:总分100分,根据各维度的相对重要性拟定其得分,保证各维度风险权重得分(a)总和为100分;再对维度内各条目进行打分,各维度下相应条目风险相对权重得分(b)之和为100%;最后两者乘积(a*b)为各条目的绝对权重。问卷中附有修改意见栏,专家若认为该条目不合适、表述不正确或有其他修改意见,可在意见栏中注明。如第一轮有专家提出意见,需对专家意见进行整理、归纳后形成新的风险评价体系,开展第二轮专家咨询,方法同第一轮。在评测过程中,专家匿名且互不接触,以保证专家意见的独立性。
(4)指标权重系数的计算
三、审计案例展示
为实证风险导向审计模型的可行性和实效性,本课题将模型方法实际运用到人民银行××中支“风险导向信息技术专项审计”项目中,在量化评估总体风险的基础上,对各类风险进行了结构化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科技部门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取得了良好效果。
1.模型测算及总体风险评估
2.审计成果
通过信息技术风险导向审计模型的实践运用,我们认为其效果十分明显,有效提升了内部审计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充分体现了内审转型的内在要求:
(1)模型的运用实现了对总体风险的量化评估,突破了传统合规性审计以定性分析为主的局限性
通过模型的运用,我们得出了××中支科技工作总体风险系数为12.8,风险程度“轻微”的结论,审计结果量化直观,这是传统合规性审计所难以实现的。
(2)模型的运用能够清晰地反映各审计条目的不同风险度,为层次化、结构化的风险分析创造了条件
通过观察各审计条目的风险值,可以直观地看出主要的风险点和风险分布。以××中支信息技术风险导向审计为例,在发现风险证据的14个条目中,业务网管理、办公网管理、应用系统运维等方面的风险控制存在缺失,相关审计条目的风险值均大于1,应重点关注;而在机房与设施管理、电子化设备采购、应急备份和文档管理等方面能够较好的执行内控制度,相关审计条目的风险值均小于1。
(3)模型与传统审计方法相结合,丰富了审计信息量,有助于提高审计建议的针对性
针对“重要岗位变动交接”、“网段间控制”、“核心网络设备配置”、“重要业务系统的授权访问”等风险值偏高的审计条目,在审计报告中提出了加强对科技风险岗位的监督、检查、授权和审批,加强对网络设备安全配置的培训指导,结合“最小业务需求”原则对当前网络控制进行优化升级等建议,针对性较强,得到了审计对象的充分认可。
四、风险导向审计模型的应用前景及完善建议
1.风险导向审计模型的应用前景
人民银行作为国家的银行,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其风险管控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经济金融的运行状况。因此,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是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发展的必然选择。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的重点和难点是如何将风险指标科学化、数字化,本课题以信息技术审计为切入点,以风险导向为依托,构建了风险指标量化模型,从而使信息技术审计评价更加全面客观。结合本课题的研究成果,可以将风险导向审计模型由点到面逐步推广,建立履职审计、离任审计、财务审计及其它专项审计的风险指标体系,加强领域专业审计人员培养,不断完善风险导向审计模型框架,使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在防范风险、立足监督、着眼服务、推进转型、增加价值等方面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
2.完善风险导向审计模型的建议
(1)构建完善相对标准化的风险导向指标体系结构
为能更好的适应人民银行内审工作需求,提高内审工作质效,杜绝各职能部门风险,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应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结构,针对履职审计、离任审计、财务审计及其它专项审计构建出一套以总行级指标体系为指导,省会中心支行、地市州中心支行指标体系为支撑,县支行指标体系为落脚的相对标准化的风险指标体系,从而形成具有整体性、层次性、客观性和针对性的体系结构。
一、突出风险监管意识,努力维护银行业的稳健运行
1、拓宽监管信息渠道,完善风险评估体系。着重围绕治理结构、内控机制、违规行为、潜在风险、监管意见的整改落实等情况,持续抓好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合作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两非”等六大板块的非现场监管工作。采取约见谈话、机构回访,努力掌握监管对象工作动态,督促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和系统性风险防火墙,切实提高风险防御能力。要密切关注担保公司的运作,及时提请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警示,配合打击“两非”和乱集资现象。
2、强化对辖内各机构不良贷款增减变化情况的监测,严防不良贷款反弹。要针对各机构业务特点,深化结构性“抓降”工作机制,加强比较和监测,重点跟踪监管新增不良贷款、违规不良贷款、大额不良贷款和关联性不良贷款,重点防范行业性风险和企业经营者的道德风险。督促做好贷款集中风险的防范工作,指导银行改善信贷结构,优化信贷投向,共同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的监测分析,抓集团客户和关联交易,做好风险判断与提示。
3、正确把握银行新办业务风险,寓监管于发展、稳定、服务之中。要做好票据融资业务的规范化工作,防止信用过度扩张。及时跟踪了解创新业务发展态势,调查了解存在的内控薄弱环节,指导银行建立和完善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处理相关风险的管理体系,按照风险可控、成本可算和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规范、促进创新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严格监管责任意识,狠抓合作金融机构监管
1、督促提升法人治理水平。积极贯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指引,全面推进法人治理建设,进一步明确董(监)事会的职责和权利,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缩短“三会一层”磨合期。加强对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监管,实施履职行为的持续、动态监管,加强勤勉尽责的考核和问责。促成**农村合作银行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完善“三会”机制,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体制,认真执行报告制度,定期听取高管理、非执行董(监)事履职情况。
2、督促加强内控建设。跟踪检查年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要在年案件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对各风险点进行排查、评价,对内控各项制度的实施进行试评价。加强资产管理,完善新增不良贷款台帐,进一步督促对已核销呆帐贷款和“三违”贷款责任追究整治工作。
3、提高非现场监管的有效性。继续按季做好风险评价工作,实施外部审计、三方会谈,落实“三年达标计划”。以非现场监管发现的问题为目标导向,以内控管理薄弱、违规问题突出、风险隐患较大的分支机构为日常监管重点,开展针对性的调查。督促严格执行农村合作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规范股本金管理,提高拨备覆盖面。指导做好贷款五级分类法的推行工作,提高分类准确性,真实反映资产风险。
三、发挥窗口指导作用,提高县域金融服务水平
1、加强监管信息宣传力度。定期召开监管通报会,及时向监管对象反馈提示监管信息和银行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实时分析辖内潜在的风险隐患。积极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密切关注产能过剩和限制类的行业及企业的贷款风险,引导银行加大对小企业贷款力度,支持鼓励国家扶持行业的发展。督促银行防范操作性风险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案件专项治理成果。
2、配合推进银行业改革。引导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以改革为契机,网点布局更趋科学化,完善授信授权管理模式,建立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大力改善县域金融服务和小企业贷款服务,确保信贷有效投入稳健增长。配合做好邮政储蓄管理体制改革,督促加强内控管理。鼓励金融创新,开展理财、财务咨询等业务,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3、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围绕履行监管职责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充分利用非现场监管手段,提升调研活动质量,努力向上级反馈辖内经济金融运行动态,发挥调研对监管创新和风险防范的现实指导作用。
四、深化各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关键词:内部审计;央行治理;地位作用
一、问题的提出
中央银行治理是指所有者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而中央银行内部审计则是指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管理和处置的管理活动进行检查监督的一种行为。中央银行治理与内部审计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完善的中央银行治理应保持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检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保持强有力的内部审计。中央银行治理实行的内部审计制度,其目标就是为了在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建立良好的秩序方面发挥作用。内部审计对于促进基层央行有效履职发挥了其他监督方式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基层央行治理结构中有着重要和特殊的地位,是基层央行治理结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随着中央银行履行职能要求的不断提高,对于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基层央行治理结构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基层央行有效履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正确认识基层央行内部审计发展现状,全面分析内部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研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作用的相关措施显得尤为必要。遵循上述思路,本文从分析基层央行内部审计发展现状出发,在剖析内部审计在基层央行治理结构中面临的问题的基础上,依据国际审计准则,结合实际,提出了进一步发挥基层央行内部审计作用的对策与建议。
二、基层央行内部审计发展现状
自人民银行成立以来,基层央行内部审计在体制、机制和作用等方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近年来,基层央行内部审计职能定位得到明晰,规章制度逐步健全,职能作用日益明显,已成为基层央行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1.设立了独立的机构,职能定位明确清晰。1998年,以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立为标志,人民银行内部监督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形成了行政监察、党纪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人民银行内部审计直接接受行长的领导,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干预,具有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2005年总行项俊波副行长在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会议上强调:“内部审计工作具有三个突出特点:职责范围比较全面、系统性比较强、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独立性。”近年来的实践表明,较高的独立性和明确的职能定位对于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内部审计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内部审计已成为基层央行实行自我约束、促进有效履职的重要手段。
2.建立了健全的制度,内部审计发展规范。随着内部审计业务的不断深化,内部审计制度也在逐年完善和健全,基层央行以总行制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内部审计操作程序》、《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等制度办法为依据,结合实际建立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及办法等,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体系,为内部审计部门履行监督和服务职责奠定了必要的制度基础,有效促进了内部审计的规范、有序开展。
3.实施了全面的审计,职能作用发挥较好。基层央行内部审计的广度和深度得到了不断拓展,工作思路从最初的“由易到难,逐步提高”到目前的“一个确立、二个探索、三个深化、四个改进”,审计项目从财务、资金的合规审计,到风险导向审计、履职绩效审计,审计重点从查错纠弊向风险防范、工作绩效转变,较好发挥了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
三、内部审计在基层央行治理结构中面临的问题
内部审计是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央行治理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评价和增值服务作用,但相对于国际准则来说,基层央行内部审计在职能定位、客观性、审计手段和方式等方面尚存在一定差距。
1.职能定位有待提高。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将内部审计的职能界定为确认服务和咨询服务,咨询服务独立于确认服务之外,咨询服务与确认服务并行。我国的内部审计制度是根据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需要,为强化审计监督体系,建立和健全企事业单位自我约束机制,用行政手段自上而下建立的。目前,基层央行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能也仍然是监督职能,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更多注重查错补漏的合规性审计,很少融入被审计部门的经营管理中,以积极的方式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发挥咨询职能。
2.理念策略滞后被动。近年来,一些基层央行尽管探索推行了风险导向审计、绩效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新的内部审计模式和方法,但仍然按照合规性审计的方式实施,缺乏与被审计单位必要的沟通交流,只注重展示所发现的问题,而不重视提出务实的建设性意见,出现了被审计单位“怕审计、烦审计、躲审计”的现象,影响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3.手段方式相对落后。目前,会计、国库、外汇管理、金融市场等重要业务实现了网络化的计算机业务系统处理,而内审工作仍停留在传统手工查帐的基础上,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大多表现为利用电脑编制审计文档和统计数据等,较少利用辅助审计软件开展审计工作,审计手段和技术明显滞后于相关业务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4.客观性有待增强。目前,受同事人情、自身利益及领导压力等因素影响,基层央行内部审计客观性削弱,审计项目及报告质量不高。有的审计人员抹不开情面,放弃原本正确的意见和结论,使审计发现的部分敏感性问题得不到客观揭示或报告。有的审计人员为了职务升迁,想争取好的人缘,对审计发现的一些较敏感问题存有犹豫,最终可能根据部门或个人利益取向作出取舍。有的审计人员为了本单位利益或迎合有关领导,不如实上报重大问题。
5.队伍素质有待提升。目前,基层央行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创新意识不够、特别缺乏外汇、计算机等多学科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致使内部审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影响了内部审计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如在相关部门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征求意见时,内部审计部门往往因缺乏相关业务或管理领域方面的专业人才而无法有效发挥咨询服务作用;对于科技部门一些应用系统开发,内部审计部门也往往因缺乏专业人才而无法及时介入开发过程提供咨询服务等。
四、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基层央行治理结构中的作用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指出:现代内部审计从本质上讲是部门单位、企事业组织的“免疫系统”,根本目的是提供组织自身的“免疫力”,保证其安全健康,促进其可持续发展。针对上述问题,基层央行内部审计要借鉴国内先进做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积极推进内审转型与发展,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治理结构中的作用。
1.重新明晰职能定位,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基层央行内部审计的根本目的是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有效防范资金风险,更好地发挥基层央行职能作用。风险防范是基层央行内部审计的重中之重,内部审计应当围绕风险防范这个重点,逐步从合规性检查向风险性、有效性评价转变,要分析评价现行管理和控制手段能否保证目标的实现,查找控制盲点和缺陷;要实行内部审计关口前移,逐步从事后监督向事中控制和事前防范过渡,由对结果的监督转向对过程的监督,变事后检查为事前预防,促进内部审计成果向管理成果转化,帮助改善内控和风险管理,从制度上、机制上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基层央行依法、有效履行职能。
2.建立科学的组织体系,增强独立性和客观性。建立科学的组织体系,保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是增强内部审计效果的重要前提。要建立统一的内部审计组织体系。可在基层央行试行内部审计派驻制,派出机构实行逐级派驻、下派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建立严格的内部审计内控机制。要求审计人员不参与相关业务的直接控制、内部控制程序和制度体系的设计,不参与业务工作或承担运营职责。如果内部审计人员被要求参与运营或者业务运行控制活动等可能影响内部审计客观性的工作,对以上业务进行审计时,相应审计人员应该回避。
3.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内部审计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要求内部审计人员不仅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基层央行的业务及其工作制度、操作规程,而且要掌握计算机操作和运用等相关业务技能。因此,加强业务培训,培养复合型内部审计人才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培训内容上,要加强内部审计准则与实务知识的培训;培训形式上,可采取以查代训、专项培训及远程教育等方式。通过培训,促使内部审计人员更新知识,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一支精干高效、各有专长的内部审计人员队伍。
4.创新审计手段方法,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落后的审计检查手段不仅限制了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而且导致了内部审计效率低、风险大等问题。要创新审计手段和方法,改变过去单纯查账的做法,综合运用看、问、座谈、调查、函证、分析、推理、判断等多种审计手段和方法;要加强沟通协调,打消被审计对象的对立心理,使其积极配合审计工作;要充分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发挥科学技术在审计工作中的作用,提高现场审计效率。
5.加强审计活动管理,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改变自上而下直接安排审计项目的做法,把内部审计主动权交给基层央行党委(党组)和行长,使内部审计真正成为本行领导实施管理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基层央行要根据本行内控管理需要和审计资源配备情况,对有必要审计的领域或部门开展审计,及时发现和防范各种风险隐患或问题。同时,内部审计部门应重视审计计划的制定工作,运用风险评估与分析方法,确定各项管理和业务工作的风险程度,按风险高低制定特定审计周期内的审计计划,明确对高风险领域的审计频率,既要保证对主要风险的有效管理和控制,又要避免出现审计项目安排过多,内部审计人员疲于应付而降低审计项目质量的现象,确保有限的审计资源得到恰当的应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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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道成:适应新形势 树立新理念 积极推进内部审计转型与发展.会议讲话稿(2008.4).
一、国内外学者对于风险管理的理论综述
1955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的施耐德教授首次提出了“风险管理”一词,并将风险管理的描述为控制某事物因期望值与现实值存在差异而导致的损失。从此风险管理的概念在全球范围内广泛使用,并引发国内外众多学者和各类机构不停的研究和扩展。1997年9月,巴塞尔委员会了《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引出“全面风险管理”概念和基本框架,但是该文件为了补充《旧巴塞尔协议》在金融监管方面的努力,并未能及时建立风险测算模型。在随后的六年间,巴塞尔委员会更新了《操作风险管理与监管有效措施》,系统理论的阐述了银行资本管理的风险测算方法VaR(ValueatRisk)与模型,为我国国有大型企业的风险管理研究提供了新的技术参考和管理模式。
2004年4月,全美反欺诈财务报告委员会所属的内部控制专门研究委员会(又称发起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COSO委员会)在1992年颁布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基础上,吸收多年来专家学者在风险管理方面的研究成果,按照《萨班斯一奥克斯法案》(SOA)在报告方面的要求,颁布了《企业风险管理框架》(ERM),为建立现代风险管理建立了较为完美的理论体系和实物框架,并提出了通用的风险管理定义:“风险管理是指对影响组织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性事件进行识别与评估,并采取应对措施将其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2005年5月,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在借鉴和遵循的国际审计通行准则和国外大型企业在风险管理的先进理念的基础上,了《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6号“风险管理审计”准则,标志着我国内部审计理念中首次引入风险管理理念,并逐步促使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重视对各类风险的管理。
2006年6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参照《企业风险管理框架》(ERM)的理论框架,制定并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首次对“全面风险管理”的概念、基本流程组织体系、信息系统和管理文化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将风险管理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指标,建立了我国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框架体系,引发了国内大型企业对风险管理的高度重视。据美国标准普尔评级机构,2012年对世界上2300家大中型公司管理层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已接近3/5的企业已经逐步建立风险管理机构或引入风险管理理念,表明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国际企业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在我国由于市场经济发展情况落后于发达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除了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和部分金融机构建立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或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之外,绝不大部分中小型企业和民营企业仍未将风险管理纳入公司章程。
二、人民银行的风险管理发展历程
1948年,人民银行成立以来,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发展,人民银行的职能发生了四次重大改变,对不同时期的人民银行风险管理模式也进行了不断的革新。按照人民银行的发展历程,结合当时的经济特殊性,我们将风险管理分为以下四个阶段,按照应对风险对象,将风险划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外部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内部风险有网络风险、操作风险等。
1.无风险管理阶段(1948年至1983年)。在人民银行成立初期,由于经济体制和政治改革的动荡,在长达35年的时间里,人民银行在“大统一”的国有商业银行体制下,一直担负在“双重责任”,一面承担着人民银行发行货币职能,另一方面担负着国有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国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银行面临的风险主要源自发行货币带来的资金往来风险。这一阶段从观念上讲,基本不存在风险管理。
2.风险管理引进起步阶段(1984年至1997年)。改革开放带来了国际贸易的繁荣昌盛,同时刺激了我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1984年,国务院决定对人民银行职能的调整,剥离从人民银行出存贷款业务成立我国资产规模最大商业银行—工商银行。由于这一时期,经济体制的变革,人民银行风险管理开始逐渐借鉴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验,率先在货币发行、经理国库等会计核算业务中引进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复式记账法”的现代化风险约束机制,标志着人民银行内部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升。
3.发展深入阶段(1998年至2003年)。国务院对人民银行的职能进一步明确,担负着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两大核心职能。这一时期,两大职能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导致少数分支机构出现一些影响恶劣的舞弊案件,促使管理层对风险管理的重视。随着“大区行”的成立,人民银行从总行至地市中支各级单位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明确了内部审计部门重点从事账项导向审计和制度导向审计,标志着风险管理进入新的里程碑。
4.改进成熟阶段(2004年至今)。2004年,国务院剥离了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部分监管职能成立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强化了人民银行的宏观调控性和社会性职能。面对日益复杂的会计核算业务,在地市中支一级设立了事后监督部门,用以防范和化解会计核算方面的风险隐患。从人民银行成立至今,风险管理紧跟时代的发展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但是风险管理主要依靠分散的部门和一些具有针对性的制度约束为主,到目前为止尚未形成有效的风险管理框架,风险管理仍然处在理论探索阶段。
三、当前人民银行风险管理的存在的问题
从人民银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法律赋予人民银行的职责来看,人民银行风险管理能基本适应当前经济的发展,有效的防御和化解面临的各种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但是在下列方面仍然存在不足,亟待完善。
1.风险管理机构不健全。从全球中央银行情况来看,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许多欧美国家中央银行在多次金融危机的洗礼中,逐步设了专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或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而我国人民银行的一些风险管理活动主要分散于各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机构只有成立的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来承担。
2.风险管理认识不足。一是管理层对风险管理认识存在误区。从人民银行近十年通报的违纪违法的案件中显示,管理层通常认为内部控制包含风险管理,而事实上,美国COSO委员会新报告认为内部控制疏于风险管理的范畴。二是管理层对风险管理重视程度不够。人总行在内部控制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和努力,印发了《人民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但目前为止尚未印风险管理方面的纲领性文件。三是人民银行职工对风险管理理解不深。由于人民银行风险管理起步时间晚,加之宣传和培训教育力度不够,不少职工对风险管理缺少系统认识,甚至有职工认为风险管理就是案件防范。
3.风险管理制度存在疏漏。一是风险管理方面的制度覆盖面不够。目前,人民银行风险管理的制度覆盖面仅仅覆盖了重点涉及资金流动的个别部门,定风险管理制度未能覆盖分支机构履职范围。二是风险管理制度内容不够完善。从各部门的风险管理制度看,多数未能明确风险管理措施、奖罚机制、多部门联动机制。三是未建立风险跟踪机制。风险是在动态模式下不停的发展变化,只有建立风险跟踪机制才能及时降低风险隐患发生率,并且总结风险管理经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4.风险管理制度执行力不足。制度约束力主要体现在制度能否执行到位,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方面通常存在三种困难,导致执行力不足。一是风险识别不够。由于人民银行没有建立起完险识别体系,导致风险管理过程中不能准确识别风险。二是人员素质达不到风险管理要求。由于历史原因形成了人民银行员工年龄结构、知识储备和岗位要求之间矛盾突出,常常导致人员素质达不到风险管理要求,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避免。三是风险管理硬件设施不能满足要求。风险管理通常需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而目前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普遍存在“技防”硬件设施储备不足的情况。比如:应急管理中由于费用紧张导致的物资储备不足等情况。
5.风险管理框架缺失。多年来,人民银行在内部控制方面做了积极的努力,人总行在2010年下发文件要求各分支机构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控制检查,主要针对风险隐患开展评估,实际执行状况显示,内部控制检查能弥补风险管理,但是毕竟内部控制本身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缺乏科学系统的框架模型,而人民银行风险管理主要从内部控制发展而来,针对自身风险管理的学术研究和理论体系建设严重滞后于发达的西方国家中央银行。特别是在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跟踪、风险监测等方面存在薄弱点。
四、完善人民银行风险管理建议
从国内外风险管理的取得研究成果来看,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构、营造良好的风险管理环境、实行科学的风险管理模式,才能以最小风险管理成本获得最大风险管理收益。笔者认为,人民银行的风险管理框架的构建可以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1.成立独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发达国家风险管理中始终把公司治理作为风险管理的基础,认为只有建立健全治理机构是风险管理的有效保障。根据经合组织在1999年对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的研究发现,公司内部治理中管理层的权力和责任分配对风险管理会影响很大。只有独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才能对摆脱管理层对风险管理的影响。目前,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均设有内审部门,且履行着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部分职能,但受同级管理层的影响,很难客观公正的处理风险隐患,因此笔者建议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充分吸取内审部门的尴尬地位,实行上级委托制,以保证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2.营造良好风险管理环境。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要着力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和浓厚的管理氛围,加大风险教育宣传力度,向员工灌输风险管理理论,根植“风险防范、安全第一”意识,让员工从理论上逐步认识、从思想上完全接受、从行为上自觉控制,让风险管理渗透到各部门、各岗位和每一位员工,不断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所有员工都了解风险管理的重要性,熟悉岗位职责要求,理解和掌握内控要点,并积极参与风险管理。
3.建立风险评估体系。从2005年起,由于各类舞弊事件的频繁发生,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和少数的政府机构借鉴国际经验,率先尝试内部审计转型,逐步从传统的账项审计和合规审计向风险导向审计转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0年,人总行内审司尝试在部分分支机构开展了风险导向审计,取得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各类风险导向审计方法,以各级行为主体,采用概率统计的方法建立风险环节评估系统,对各类风险点进行风险值测算和概率评估。
本轮金融危机以后,人民银行在加强宏观调控、维护金融稳定、改进金融服务方面的职责十分艰巨,如何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在同级监督中的作用,为各级人民银行有效履职做好助手,是内部审计转型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从内部审计同级监督的职能定位入手,探讨有效发挥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同级监督职能的方式和难点,并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
央行内部审计;同级监督;职能发挥
一、内部审计同级监督的职能定位
(一)内部审计同级监督的内涵
同级审计监督的概念来源于政府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同级其他政府部门进行的审计监督,区别于“上审下”的概念。在内部审计领域,由于不同组织对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定位不同,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均没有对“同级监督”进行明确定义。结合《中国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人民银行内部审计的“同级监督”是指:人民银行各级内部审计部门对同级职能部门在执规守纪、防范风险、有效履职方面开展的审计监督和评价活动。
(二)内部审计同级监督的职能定位
一个普遍的观点是,内部审计同级监督在独立性方面弱于其他审计形式,直接影响了审计成效。但同级内部审计部门作为组织中的一员,直接向组织最高决策层负责,在工作目标上与组织发展目标高度一致,更能从全局的角度协助决策层控制风险、改善治理,可以说是组织提高自身“免疫力”、增强履职能力的“白细胞”。根据IIA关于内部审计“旨在增加组织价值和改善组织运营”的目标要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同级监督不仅定位于查摆问题、揭示漏洞,而且要发挥“卫士”作用,善于预防问题;发挥“医士”作用,善于诊断问题;发挥“谋士”作用,善于建言献策,为政策制定提供支撑。一是“卫士”职能。内部审计部门能持续对同级各部门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这使得审计的预防功能得以有效发挥。通过梳理业务流程、开展风险评估等方式,厘清组织运行过程中各项业务的风险分布,对各种潜在危机开展持续监测并做好风险提示,使组织的业务履职与财务活动处于安全、有效的运行状态。二是“医士”职能。内部审计同级监督向所在行领导班子负责,根据授权对各部门运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向行领导班子报告审计发现和改进建议。与其他审计不同,根据IIA的实务公告,内部审计提出的改进建议并非最终整改要求,单位管理层在权衡利弊后,有权决定不采纳建议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这就要求同级内部审计部门更加善于诊断问题,准确评估问题的性质和风险后果,避免向管理层传递错误的信息。三是“谋士”职能。国务院2014年下发了《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其中要求审计要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促进政策不断完善。可见从国家层面来看,审计工作已经实现从“审数据”向“审政策”的转变。结合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也应在这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从审计角度提出政策制定和执行方面存在的不足,尤其是不同部门政策之间的摩擦,为决策层修改和完善政策做好“参谋”工作。
(三)内部审计同级监督的优势
与“上审下”形式的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相比较,内部审计同级监督在领导层认同、信息获取、持续监督、成果转化、发挥咨询功能等方面具有优势,能更有效地强化组织治理、防范业务风险、促进有效履职。一是内部审计同级监督直接服务于领导层需求,能更有效地加强组织治理。与被动接受外部检查不同,同级监督项目由各级行领导班子发起或批准,审计项目与加强组织治理的实际需求更为贴近,能更有效地推动组织治理。二是内部审计同级监督双方易于达成共识,信息获取更为全面。在良好的审计沟通前提下,同级监督部门和被审计对象有共同的审计目标,被审计对象更愿意将其面临的困境、风险暴露给同级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内部审计寻求行领导的重视。三是内部审计同级监督对问题根源更为了解,审计成果更易于转化。身处组织内部,同级内部审计人员熟悉被审计对象、了解风险分布、深知问题根源,提出的审计建议切实可行,整改效果更为明显。四是内部审计同级监督根植于组织内部,能持续推动组织内部控制建设。同级监督不受时间地点限制,身处组织内部能及时揭示组织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持续推动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使组织机构运行高效有序。五是内部审计同级监督立足于服务,能有效发挥咨询功能。在同级监督过程中,为减少审计摩擦,内部审计部门更愿意将审计关口前移,通过提供咨询服务提升内部审计效能,咨询服务已逐渐成为同级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发挥内部审计同级监督职能的要素
(一)良好的审计环境是发挥同级监督职能的基础
维护内部审计同级监督部门在组织中一定程度的超脱地位,是营造良好审计环境、发挥内部审计职能的关键。IIA认为,理想的内部审计组织架构应是首席审计执行官在职能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在行政上向首席执行官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也明确,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实行行长负责制,内部审计部门对行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参照IIA相关实务公告的要求,营造人民银行良好的同级监督环境,应确保内部审计部门在职能上和行政上分别向行长和分管副行长报告,由行长对每年内部审计工作重点进行审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进展汇报,分管副行长负责内部审计行政管理。
(二)专业胜任能力是发挥内部审计同级监督职能的保障
《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公告1210——专业能力》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其他能力,包括相应的专业能力、良好的判断力、多学科基础知识、交流沟通能力、表达能力等。专业胜任能力是内部审计同级监督在组织立足的根本,是影响审计质量的关键因素。特别是随着内部审计转型工作的深化,内部审计职能已从以往的单纯查错纠弊转向服务于组织价值增值,这对内部审计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抓住监督重点是发挥同级监督职能的核心
根据IIA对内部审计的诠释,内部审计工作的性质是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评估并协助改善治理、风险管理和控制过程,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内部审计同级监督的工作重点:首先,应关注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这是内部审计的天然职能;其次,应关注组织中心工作的开展情况,为组织实现目标提供增值服务;最后,同级监督部门服务于组织领导层,要充分发挥“助手”作用,将领导层的关注纳入审计重点。
(四)良好的信息沟通是发挥同级监督职能的桥梁
良好的沟通能力是IIA对内部审计人员素质的基本要求,这对于内部审计同级监督尤其重要,主要包括与领导层的沟通、与被审计对象的沟通以及内部审计人员之间的沟通。与领导层沟通,主要是就审计计划、工作安排、人员配备、审计结论等方面取得支持;与被审计对象的沟通,主要是就审计任务和审计发现交换看法,取得被审计对象的理解和认可;内部审计人员之间的沟通,主要是为了提高审计效率、规范审计方法、完善工作流程。
(五)立足咨询服务是发挥同级监督职能的有效抓手
内部审计的两大职能中,确认职能属于硬性监督,主要指各类审计检查;咨询职能属于软性监督,是内部审计人员向其他部门提供的、有助于改进组织治理和风险控制的服务,主要包括顾问、建议、培训等形式。对于同级内部审计来说,一些难以通过审计监督来完善和规范的领域,通过提供咨询服务往往能取得较好的成效。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制度建设、风险案例提示、内部审计授课等形式。
三、当前内部审计同级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
(一)审计环境尚需培育,有效监督动力不足
一是个别职能部门对内部审计同级监督存在认识偏差。存在“重业务发展、轻内部管理”的思想,认为同级监督是在“挑毛病”,工作做得再好,内部审计也会“鸡蛋里挑骨头”。基于这种认识,少数部门在主观上思想懈怠、客观上配合不力,影响了同级监督项目的有效开展。二是内部审计人员存在畏难心理。一方面,内部审计同级监督对象都是同事,甚至是自己的领导,工作上易受人情因素影响;另一方面,现行考核体系中,评定职称、职务晋升和评先选优都需要民主评议环节,内部审计人员担心因审计得罪人而失去群众基础,在审计过程中顾虑重重,存在畏难情绪。这导致一些内部审计人员责任意识缺失,常会抓几个“无关痛痒”的问题应付了事,不仅会降低内部审计部门存在的价值,也会增加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风险。
(二)监督方式有待丰富,审计资源效率不高
一是内部审计同级监督方式较为单一,动态、持续性监督较为薄弱。内部审计同级监督的优势之一就是可以对各部门开展持续性监督,但目前同级监督仍基本采用现场检查方式进行,非现场监督手段不足,动态、连续的日常监督薄弱,难以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各部门“活情况”。同时,由于业务系统数据信息与内部审计部门共享的机制尚未建立,内部审计部门亦缺乏实施动态监督的条件,监督工作始终处于滞后的被动局面。二是同级监督重复性较高,不利于资源有效利用。人民银行同级监督部门主要有内部审计、纪检、法律、外汇综合等部门,各部门分别根据各自要求开展审计或专项检查。比如,内部审计部门的同级审计、纪检部门的执法监察、法律部门的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外汇综合部门的外管内部控制检查。虽然侧重点不同,但具体检查内容和方式基本相同,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复检查的情况,造成资源浪费。三是内部审计人员疲于应付日常性事务,对审计工作影响较大。与到外单位审计不同,同级内部审计在本行内部进行,在开展审计的同时,往往有大量事务性工作需要参与,占用了内部审计人员较多时间,导致审计效率不高,部分同级审计项目持续周期达2~3个月。一方面,对被审计部门的正常工作带来一定影响;另一方面,也给人以内部审计工作拖沓的负面印象。根据人民银行总行2014年开展的调查,目前系统内各级内部审计部门共承担了40多项审计以外的工作,以参会、随行检查居多,有些工作并未发挥实质性作用,且有可能影响内部审计的后期监督。
(三)成果运用不够充分,审计整改成效不彰
一是对审计查出问题没有深入分析,缺乏系统性解决的措施和机制。实际操作中,同级监督一定程度上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标不治本”的情况,既缺乏对审计查出问题影响程度的界定,又没有对各类问题存在根源进行系统性的分析,难以从根本上堵住漏洞、化解风险、改进治理。二是缺少对问题整改情况的有效监督,屡查屡犯的现象时有发生。《中国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规定对于屡查屡犯的情况,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该项约束措施依赖于对“情节严重”的界定,远远超出了同级内部审计人员的权力范围,缺乏可操作性。从实际处理来看,现场审计结束后,往往仅要求同级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整改报告,对被审计对象的触动不大,怠于整改的成本很低,加之内部审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的动力不足,屡查屡犯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人员素质亟待提高,审计理念更新不够
一是人员队伍构成不合理,缺少专业性人才。基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人员普遍存在下列问题:人员结构两个极端,或者年纪轻、高学历、经验少,或者年纪大、低学历、疏业务;专业背景偏重于财务、会计,缺乏审计、技术、管理方面人才。人员配备还停留在对财务查账的层面,真正懂审计、有经验、精业务、善沟通的内部审计人员不多。二是内部审计理念更新不够,工作跟不上央行履职步伐。部分内部审计人员对同级监督的理解还局限于查错纠弊,对于如何发挥内部审计的增值作用理解不深,缺乏对央行履职重点和业务发展方向的清晰认识,与央行组织治理的需求严重脱节,不能给出提高履职效能的合理化建议,达不到领导对内部审计的需求和期望。
四、相关建议
(一)加强内部控制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同级监督氛围
一是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内部审计同级监督职能能否有效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班子的重视程度。领导班子要将内部审计监督纳入单位整体规划和部署中,对同级监督工作予以必要的支持,重视审计发现问题和整改措施,督促相关部门、责任人落实整改,带动和影响各部门关注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管理。二是加强对内部审计同级监督工作的宣传。重点加强内部审计同级监督工作定位、发展趋势、职能作用、监督方法等方面的宣传,使大家认识到同级监督既是约束、也是爱护,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完善针对内部监督人员的考核体系。在各类评选的民主评议环节,不能简单实行“以票取人”,要在投票范围选择、选票内容设计、投票结果甄别等环节充分考虑内部监督的特殊性,建立以党委评定为主、民主评议为参考的考核机制,打消同级监督人员的思想顾虑。
(二)提高同级监督效率,探索动态非现场监督方式
一是探索同级非现场监督手段。依托计算机网络和信息技术,开发针对央行主要业务系统的内部审计非现场监督软件,建立风险测评指标体系,通过非现场手段对相关业务进行全面监督和核查。同时,建立业务数据共享制度,明确内部审计部门调取业务系统数据的机制、权责、方式等。二是整合同级监督资源。构建大监督的同级监督体系,加强统筹规划,对于涉及同一个业务部门的各类同级监督事项,以“联合检查小组”的形式开展综合检查;建立监督成果共享机制,减少重复监督,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清理内部审计部门承担的其他职能。修订《中国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明确内部审计部门履行同级监督和咨询职能的原则和范围,对于未发挥实质性作用或影响内部审计独立性的事务性工作,应予以杜绝。
(三)注重审计整改落实,推进同级监督成果转化
一是善于从问题根源堵住风险漏洞。通过召开审计结论分析会等方式,深挖问题存在的根源,提出建设性意见,从业务流程、内部控制、体制机制等方面促进整改,起到发现一个问题、规范一项流程、完善一项制度的作用。同时,对于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提高各部门防微杜渐、未雨绸缪的意识。二是加大对审计整改情况的监督力度。一方面,加大后续审计监督力度,建立同级监督发现问题台账,跟踪问题整改情况,定期反馈;另一方面,制定整改问责相关办法,着重加强屡查屡犯情况的问责,明确问责的启动主体、启动条件、启动程序、问责方式等。
(四)提升审计队伍素质,探索内部审计职业化建设路径
【关键词】重要岗位管理 岗位轮换 强制休假 离岗审计
一、重要岗位的定义
所谓银行重要岗位,是指在银行经营管理活动中,其工作不可或缺、有明显的风险点,工作状况直接和银行的经营效益、经营目标、经营风险、市场拓展、社会形象等相联系的岗位。按照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划分,银行重要岗位可以划分为几种不同的类型:
首先是“权力型”重要岗位,包括银行各级领导干部岗位和有关涉及“权、钱、人、事”管理的工作岗位都属此类。主要有营业机构的负责人和有管理职能的各级负责人。
其次是“操作型”重要岗位,主要适用于涉及授信业务、柜台业务、资金业务、中间业务等风险关键控制点的岗位,包括:综合柜员、会计、事后监督、信贷管理、中间业务批处理、资金调拨以及结算岗位人员(包括票据交换岗位、内部往来岗位人员及印、押、证岗位人员)、出纳岗位人员(收款员、复核员)、金库管理员(金库、秘钥保管员)等。
最后是“督查型”重要岗位,是指对“权、钱、人、事”负有监督职责的岗位。“督查型”重要岗位的风险点在于渎职失位、对违纪违规问题视而不见或处而不力等方面。
二、岗位管理控制的主要形式
(一)岗位轮换
岗位轮换是岗位管理控制的有效方式,是根据风险控制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安排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调换工作岗位的一种制度安排。现阶段,银行经济案件时有发生。这其中内部作案造成损失的占了很大一部分,其原因除了制度坚持不够外,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人员长期在一个岗位上工作,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给银行带来巨大损失。岗位轮换可以为各项工作提供一个监督制约机制,某岗位职责完成的怎么样,有无缺点和漏洞,至少可以有另外一个人可以评定。为此,对一些重要的、易发案件的岗位实行岗位轮换制度,可以有效地防范经济案件的发生。虽然岗位轮换在防范案件发生,提升员工素质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重要岗位轮岗的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存在一定的问题。
其一,频繁岗位轮换易导致短期行为。轮岗的年限较短,基层营业网点的负责人频繁变化,不利于针对营业网点的一些改革措施的持续推进和有效落实,降低了基层营业机构对周边环境和市场的快速适应能力和服务能力。更有可能因为营业机构负责人可能会追求短期绩效而忽视长远发展,引起的机构人员冗余,人员效率和机构竞争能力下降。对有些柜面、会计等人员来说,定期岗位轮岗有可能形成工作不认真,敷衍的习惯,容易养成责任心降低的坏毛病,时间久了也容易形成短期行为。这些短期行为对于机构的发展和员工个人的发展都是极其不利的。
其二,降低短期工作效率,容易诱发投机心理。员工在一个重要岗位上工作几年后,也已经熟练掌握本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技能和业务操作规程,建立了良好的人际关系。但走到新的环境新的工作岗位,新旧工作需交接,新工作环境和岗位为需熟悉和学习,新的工作关系也要重新建立,这些都会使短期工作效率下降。此外,从事一定岗位上的工作,一定会遇到一些困难和不满,若有定期轮换,员工有可能寄望于更换岗位来解决一切问题而非主动克服工作中的难题,在本职岗位上有可能三心二意,甚至采取投机取巧的方式来达到“流动”的目的。
其三,轮岗中交接不清、人员素质不足等可能引发新的操作风险。定期的岗位轮换会出现频繁的工作交接,当出现交接不清,如资料不全,操作方法、客户沟通等方面工作不清楚不明了,都会影响工作效率。再如会计、财务、联行、结算工作专业性较强,对会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要求较高,会计人员必须对会计法律法规及相关操作规程等有一个全面和熟练的掌握,才能胜任会计岗位。同时,会计工作又是项连续性和经验型较强的工作,由于会计业务长期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需要及时地吸收,因此要熟悉该项工作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精力,其他部门人员如果轮换到会计岗位上,容易因业务不熟练和缺少工作经验而造成工作失误,从而导致新的操作风险的产生。
其四,岗位性质、待遇等差异性影响岗位轮换的工作效果。现在大部分商业银行推行的薪酬分配办法突出与单位和个人业绩挂钩,受经济利益驱动,基层经营机构效益好的员工不愿到效益差的机构去工作,而效益不好的机构的人员很有可能希望抓住轮岗的机会到效益好的基层经营机构,而不是努力工作改变原来基层经营机构的效益现状。另外,由于不同工作岗位的性质不一样, 往往形成了各岗位之间的工作条件、工作量的不同, 使员工也形成了一些好岗位和差岗位的观念, 这给岗位轮换的有序进行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
(二)强制休假
强制休假也是银行对重要岗位员工进行岗位管理控制的必要方式, 是防范人员风险、道德风险,完善内部控制的重要制度,是对岗位轮换的重要补充。主要是指根据风险控制工作需要,在不事先征求本人意见和不提前告知本人的情况下,临时强制要求关键岗位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休假并暂停行使职权,同时对其进行离岗审计的一种制度安排。
从频率上看,强制休假可是常规性的,也可以是触发性的。常规性主要体现在对岗位轮换的补充作用的正常强制休假。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实行岗位轮换的部分营业机构负责人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对该类员工进行常规性的强制休假。触发性主要体现在因为重要岗位员工触发某一事件,如经检查或举报发现业务操作中存在重大违规隐患的,个人思想情绪波动较大、神情恍惚、行为异常等,或者家庭、婚姻遭受重大变故或直系亲属投资经商出现巨额亏损、倒闭破产等情形的,必须对相关重要岗位的员工进行强制休假,以防范操作风险案件的发生。
从覆盖面看,既包括基层经营机构的负责人,也有各业务条线、环节上的重要岗位人员。强制休假是手段较为灵活的内控措施,强制休假的对象既包括前台柜员岗、会计授权岗、委派会计主管等重要岗位,也包括基层经营机构的负责人。基层经营机构负责人和委派会计强制休假由总行稽核、会计结算等部门按相关规定统一实施并承担组织责任,各分支机构各关键岗位员工强制休假由相关机构自行实施并承担组织责任。通过重要岗位全覆盖进行顶岗检查,规避和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从后续措施上看,有稽核检查,也有临时性工作交接,重点是稽核检查。强制休假的核心是通过工作的临时性移交、稽核检查,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隐患。稽核检查和报告时强制休假制度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内容。在强制休假期间,由审计人员或替岗人员对休假人员所在岗位进行业务检查。强制休假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与代职人员的交接手续并限期离岗,未经许可,强制休假人员在强制休假期间暂停行使其职权,不得返回工作岗位,也不得向银行内其他人员发出任何工作指令或处理有关工作。强制休假人员在休假期满后,须按时返回岗位并与替岗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对强制休假人员审计或业务检查中如发现有重大问题,审计人员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提交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对象应负的责任,处理意见或建议等。
(三)离岗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存在多种表现形式,按被审计人的审计阶段和审计目的可以分为离任审计、任前审计、任中审计等。除以上形式外,一些商业银行为了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有效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已开始扩大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尝试实施了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工作。这一审计模式主要适用于具体承办业务的关键岗位人员,主要指各级机构在安排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期间,组织对其履行岗位职责、经营管理活动既业务操作的合规性等情况实施审计的行为。
当前,在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这一较为特殊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其一,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对象较多,涉及范围广,审计工作量大。一家内控严密的商业银行,设置的关键岗位通常较多,从事关键岗位人员也相对较多。除了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各分支机构科室负责人以外,还有运营类、风控类、营销类等多个不同类型的关键岗位,客观上导致审计对象的多样化。
其二,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缺少统一、有效的评价指标,审计质量较难把握。由于商业银行关键岗位人员一般分为各分支机构承担管理责任的人员和承担业务经办直接责任的岗位人员两类。前一类人员的离岗审计即是传统的经济责任审计,其审计内容、范围、评价指标等均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固定模式,审计工作可以按图索骥,能够较好的把握审计质量。后一种类型即为重点探讨的适用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关键岗位人员。这类人员众多,涉及营销、运营、操作等不同工种,对于这类人员的审计还未能形成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也没有相对标准化的审计模式,对审计质量不易把握。例如对客户经理的审计、对大堂值班经理的审计,除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解外,很难找到其他评判标准,再加上商业银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未能完全标准化的情况下,审计工作更难以规范。
其三,基层审计人员素质、力量较为薄弱。当前,大部分商业银行的审计工作基本采用“分层审计,下查一级”的模式。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审计一般以承担较多经营任务的基层支行开展。由于要承担各类经营任务,支行审计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一般较难得到保证,独立性也相对较弱、缺乏专业审计人员,从而给基层支行的关键岗位人员离岗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岗位轮换、强制休假以及离岗审计是重要岗位管理最为重要的三大措施,同时三大措施并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辅助的三类配套措施,案防工作的实际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三种方法的综合运用。除此之外,重大事项报告、重要岗位员工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也是案件防控的重要辅助措施。
三、健全关键岗位管理的主要思路
在满足监管关于关键岗位管理的要求,最大限度降低案件风险的目标下,综合实施轮岗轮调、强制休假、离岗审计、重大事项报告等各类配套措施,提高案防工作的有效性。
其一,建立统一、规范的银行各管理层级重要岗位的管理政策,内容应包含重要岗位的识别标准、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岗位管理的各类配套措施及其适应范围、管理流程等,实现关键岗位统一集中化管理。建立各层级、各条线、分支机构的重要岗位管理办法,并对岗位轮调、强制休假、离岗审计、重大事项报告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重点关注各项内控措施的协调性和匹配性。
此外,在整体重要岗位管理政策之下,结合商业银行运营管理实际,在实施岗位轮换前,应统筹制定年度重要岗位和强制休假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的范围内开展,做好人员储备,在保持会计队伍的相对稳定和会计工作的正常秩序的情况下,发挥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这一内控有效手段,防范案件风险。
其二,完善关键岗位设置,建立标准化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一方面对银行的所有岗位进行梳理,制定统一的岗位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并梳理关键岗位操作过程中的风险点,将关键岗位的工作流程标准化,以流程图的形式进行固化,这样有助于岗位人员依章办事,保持全行相同岗位职责、操作、风险控制的统一性。另一方面有助于审计人员则按照标准化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并对相应风险点的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分析,从而保障审计规范,提高审计质量。
其三,强抓重要岗位管理政策的落实,执行关键岗位轮换制度规定,坚决杜绝因轮岗不及时,因长期从事高风险的固定岗位, 而导致一些重大经济案件的发生。同时根据银行的实际情况,制定关键岗位轮换制度的细则,最小化岗位轮换的消极影响。当岗位轮换措施不能及时采用,要及时辅助以强制休假和离岗审计,降低案件发生的可能。待轮岗条件成熟后,坚决执行关键岗位轮换制度规定。
其四,强化对重要岗位管理政策落实的监督,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机制。重要岗位的管理政策实际落实的情况怎么样,存在哪些反馈的意见,这些都需要通过强化对重要岗位管理政策落实的监督工作来实现。通过定期对政策的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评价,掌握政策的落实情况和效果,及时解决和纠正政策以及管理办法落实中出现的问题,推动管理政策在银行落到实处。
其五,建立重要岗位的相关统计指标,并通过重要岗位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重要岗位的相关统计指标,包括已经识别的重要岗位、已建立上岗标准的重要岗位以及各条线内控措施的实施情况。通过将这些统计指标嵌入到重要岗位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这一系统还应该包括的主要功能有:重要岗位管理、重要岗位员工基本信息管理、重要岗位员工岗位轮换、强制休假、预警信息、轮换、强制休假信息查询以及报表等。通过该信息系统,实现对全行重要岗位的统筹管理。如查询功能中提出能够查询重要岗位员工轮岗后的去向,一是调动的员工,何时调到何机构、何部门、从事何岗位工作,原重要岗位由何人接任;二是部门内部调整岗位的,调整后原重要岗位员工现在从事何岗位,原重要岗位由何人接任;三是客户经理调整客户的,调整后客户经理现在分管何客户,原客户由何人接任分管。通过对银行重要岗位的信息化管理,做到重要岗位管理准确、及时、全面和有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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