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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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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1篇: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范文

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营造依法治超,构建和谐公路执法环境,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运输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精神,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我大队联合运管于2019年4月1日开始,到4月15日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大检查。

一、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日常管理

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公路和公路设施完好是路政管理的主要职责,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我单位严格落实巡查制度,检查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是否保护完好,公路上有集市贸易、摆摊设点等现象,非公路标牌未经许可设置的,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的涉路施工项目及平交道口。非公路标志牌明显影响行车安全的,严格按程序和规范办理各类路政许可事项。加大流动稽查力度,严格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加强了重点路段的治理力度,并对煤矿,砂厂等道路运输货物集散地和公路沿线企业进行了宣传教育并签发《非法超限超载整改通知书》,要求必须合法进行货运车辆装载、配载,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厂上路。在环境整治大排查期间共查处清除路障及公路安全隐患6处,拆除非法公路标牌1处,制止红线内违法建屋1处,下达路政违法通知书5起。

二、加大宣传力度,引起社会共识

第2篇: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范文

关键词: 农村公路; 体制改革;养护市场化

Abstract: under the conditions of market economy, rural highway career development and progress, we must with the tide of market economy in. According to the practice and the 2011 rural highway management maintenance activities and shandong province in rural highway standardization of the measur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notice spirit, is the rural highway management and maintenance market reform measures,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for reader reference.

Keywords: rural highway; System reform; Maintenance market

中图分类号: U418,F5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T2012-03(03)9024

1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县(市、区)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服务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据笔者所知,现阶段山东省境内农村公路的管理与养护还都有公路管理机构地道站或县乡公路管理处负责,一般都存在着管理与养护合一的情况,既负责农村公路的管理监督,又从事县道、乡道、村道的具体养护作业,事企不分,管理与养护职责不清,效率低下,资金浪费严重,缺乏竞争性。

2改革管理与养护体制的必要性

为了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确保农村公路“建养并重、建即有养、养即到位”,构建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和养护运行机制。本着“层级清晰、事权明确、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一步分清事权,实行分级管理,理顺层次关系。针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特点,加强作业的过程控制管理,细化养护工作目标和措施,建立责任明确、目标清晰的养护制度,同时进行一步完善养护作业模式,因地制宜地实行市场化养护。

3建立管理与养护运行机制的措施

为积极培育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切实提升农村路网整体服务水平,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3.1管理与养护分离

实现“管理与养护分离”即各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将所属的从事养护路作业的单位分离出去,使之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事企分开、 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养护企业。通过“管理与养护分离”的改革可使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和养护作业部门职责得以明确,效率更加突出。

各级政府分别制订《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明确各级政府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的职责和扶持政策措施。规定农村公路的管理部门和养护单位的责任,要求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工作相

分离,以合约形式确定各自的责、权、利。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可专门成立或委托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如农村公路管理处和地道站,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按照事企分开、管理与养护分离、精简高效原则,原隶属县级农村公路管理站的养护中心和养护道班改制为养护企业负责养护工作。

3.2引入竞争机制

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最根本的特征就是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招投标,按照“建养并重,以养为主”的原则,改革养护管理体制。要打破自支自养的封闭的内部运行体制,引进竞争激励机制,建立一个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管理机制。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进行养护工程招投标,建立健全各类养护资金管理监督机制, 建立目标合同管理制度, 养护监理制度。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小修、大中修及改善工程可采取招投标与合同化管理的方式,择优选定有资质的养护作业 施工企业,在保证养护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养护成本。对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别困难并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养护作业的乡村公路,可以通过聘用、委托、承包、劳务分包等方式由个人( 农户) 分段采用合同化管理方式进行养护作业。

农村公路养护企业通过招投标参与市场的竞争,有助于自身条件的完善和竞争能力的提高,同时调动了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合同化管理和公开招投标的实施,进―步培育养护市场主体。使农村公路原管理单位与养护单位的行政事业隶属关系转变为经济合同关系,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转变为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为养护市场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3.3完善市场准人制度

养护单位成为真正意义的企业是农村公路养护实现市场化的前提,养护企业成为健康的企业是养护市场有序运行的保证。养护企业的健康发展有赖于养护市场的健康和有序。2003年交通部颁布的《 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人暂行规定》 初步规范了养护市场主体即养护企业进入养护市场的资格,明确养护企业进入市场的条件,建立健全公路养护资质登记制度,积极稳妥地培育和建立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实现养护施工企业能够按照市场规则规范运作,有序竞争,逐步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的市场化、专业化和机械化。

3.4推行养护工程计量支付

打破传统的养护包干的做法,参照公路工程清单计量模式推行养护工程计量支付。养护包干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往往造成养护工作“ 千多干少一个样,只要考核能过关”的大锅饭现象, 养护只是为了应付检查的工作误区,无法提高工作积极性,难于做到养好公路、时刻保畅通的基本要求。养护工程计量支付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方法。以路况情况、工程数量为依据,以工程项目的人工、机械和材料所需量来确定工程项目单价,计算养护工程造价。这样就能保证养护费得到合理使用,确保公路路况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将按包干计划下达养护经费的方式,逐步转变为按合同计量支付方式,保证专款专用,提高养护作业资金使用效率。

4结语

通过以上所述,只要管理与养护运营机制的改革措施和各地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的实施到位,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一定能培育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村公路养护市场,从而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逐步建立起管理与养护分开、事企分离、权责明确、监管有力的管理养护运行机制。

参考文献:

[1]沈鸿雁.公路工程标准文件 . 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004

[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2011

第3篇: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范文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精神,加强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一)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培养公民的国家意识、法治观念和权利义务观念,在全社会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大力学习宣传国家各项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交通系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把自觉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行动贯穿于日常行为之中,充分发挥法律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

(二)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积极培育国家制度和爱国意识、社会民主和法治观念、国家安全和统一意识。

(三)学习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四)学习宣传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学习宣传有关民主法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促进交通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六)学习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公路法》、《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交通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宣传,充分运用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介,以及在车站、城区等人员流动频繁的地方设立法制宣传栏、张贴挂图、发放资料、播放广告等宣传方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上半年参与法规宣传2场次,其中:6.16日组织州公路局、州运管处、州海事局参加了“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向群众发放《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共1300余份,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和运输安全知识。6.28日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开展“依法治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组织州公路局、州运管处、州海事局在马尔康美谷社区开展了“交通运输法规宣传进社区咨询”活动,发放交通法规资料9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二、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弘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交通系统大力推进多种形式的法治创建和依法治理活动,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有力支持和保证。

三、积极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着眼于提高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规范执法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水平,努力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调查研究、专家咨询论证、集体讨论决定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二)继续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结合交通执法是窗口单位和路上执法这一特点,组织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活动,促使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和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继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公路法》、《道安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道路运输条例》和新颁布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每个职工、行政执法人员每周学法(自学)不少于1个小时。要求路政、运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执法岗位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到案件的查处时,要边检查边宣传边讲解法律法规,使被检查人较容易掌握相关知识。并要求在执法过程中要充分运用协调、和解机制化解行政争议,保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促使交通系统法制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三)制订了“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扶持企业发展,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化解矛盾,促进企业稳定发展、转型发展,共渡困难时期,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管理、经营和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与水平,提高企业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能力,构建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的和谐局面。

第4篇: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组织实施“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动员全体职工、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努力营造创建氛围,形成创建合力,取得创建成效,促进我分局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力推进我分局公路事业科学、安全、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确保以安全生产为重点,以安全生产零事故为目标,规范养护及施工作业安全,严查违规、违章施工作业行为,确保我分局公路事业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

三、活动主体

平安交通,人人有责。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分局成立了“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养护科,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分局“平安交通”创建活动。

五、重点工作

围绕创建“平安公路”,开展系列活动

以“平安交通”创建为载体,全面提高普通公路安全保障水平。不断完善安保工程实施内容,进一步加强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对临崖、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严格按照施工作业标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加大危桥监控、改造力度,确保桥梁使用安全。强化治理车辆超载工作,在路面和道路货运装载源头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路政执法力度。对四、五类危桥设置限载限速标志,对已经纳入计划并进行改造桥梁采取禁止通行,确保桥梁安全运营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根据季节特点,在入汛前的4月份和入冬前的10月份组织开展桥梁、危险灾害路段的全面排查治理,并从养护生产、路政巡查方面,及时形成道路安全通行条件评价报告。组织对重点路段进行灾害风险评估,合理确定灾害风险处置方案,切实提高抗灾能力。加强桥隧经常及定期检查,做好长大桥梁隧道监测工作,落实日常养管责任,及时维护安全设施,确保公路安全通行。

二是严格落实《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大路政执法和公路保护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公路治超专项活动,完善治超长效机制,控制超限超载率,确保公路桥梁安全。

三是建立和完善公路应急体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完善以公路养护管理部门、路政管理部门、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部门为主体的公路交通应急保障队伍,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四是大力开展“平安工地”活动。不断完善公路工程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加强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督。开展施工作业现场规范为重点的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公路施工标准化建设力度,逐步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平安工程。

六、方法步骤

“平安交通”创建活动自2013年起至2017年底,分三个阶段。

(一)发动实施阶段(2013年)。按照市局的部署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要求,做到周密部署,层层动员,广泛宣传,坚持分局每月至少1次安全学习、每季一次安全调度会,营造浓厚氛围,将安全工作列入各队月度、年终评检考核目标,实行一票否决权。

(二)推进突破阶段(2014年-2016年)。坚持每年的安全月(年)活动,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根据季节特点,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要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狠抓落实,确保安全实效性。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要认真梳理、全面总结“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查找不足,制定并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巩固创建成果,为我分局公路事业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对“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本“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具体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要求;强化协调调度。把“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列为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协调调度,采取更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务求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教育,将“平安交通”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营造“安全生产、科学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加强对一线职工和从业人员安全职业操守和职业规范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引导大家支持“平安交通”工作。

第5篇: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范文

为切实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县制订了《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并结合我县实际,成立了“管养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交通工作副县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各镇政府、各农场、林场分管领导、县地方公路管理站站长等担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指导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管养年活动的日常事务处理及组织协调指导工作,机构健全,领导得力,为“管养年活动”有序地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实行分级管养,实现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常态化

为了使我县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我县对农村公路实行分级管养。

(一)、对地养县道实行专养。我县现有地养县道两条,即富新线(13.17公里)与龙坡线(8.91公里),里程为22.08公里。由县地方公路管理站新竹道班与龙坡道班实行专养。

我们制订了养护线路全年养护路况工作指标。以此作为专养线路实施养护定额管理的基础,继续与养护班签订经济承包合同。规定:在道班完成了路况指标及月度生产任务后,发足工资及补贴,路况上升0.5-1分,与人每月奖励20元,若上升2分奖40元,依次类推,班长、统计员加奖分别为各50%与20%。路况下降则按上述奖励比例扣款,班长、统计加扣。这些措施促使道班职工,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千方百计地完成生产任务。

养护工作中,我们重点抓好路肩修整、清挖路沟、修筑平台、搞好绿化等工作。严格依照承包合同进行管理,充分调动道班工人的生产劳动积极性,在“管养年活动”三年中,道班月出勤率平均达到95.76%。公路路况也相应的提高,专养公路月保持中等以上路率89.4%、优良路率为79.8%。较好地完成县道养护生产任务。据统计,3年来,专养县道两个养护班即新竹、龙坡道班已完成的主要工作量累计为:整修路肩水纹、坑槽113420平方米、修整路容594980米、清理路肩草573264平方米、修整路肩17750平方米、运砂砾土1430.5立方米,运碎石690.9立方米(含外采、自采)、清理杂草砍灌木438510米,共投入7268个工日。

由于我们对两条专养线路实行预算承包管理,工作计划安排周到,管理措施恰当得力,所管养的两条线路22.08公里公路始终处在良好的运行状况,路况稳步上升,专养公路的好路况不断得到巩固、提高。

(二)、成立机动养路队,对列养农村公路实施养护

我县农村公路里程为828.62公里。列养线路共有121条、563.66公里(含地养县道两条22.08公里),其中乡道列养线路53条、277.51公里;村道列养线路66条、264.07公里。未列养公路里程计264.96公里。

县政府非常重视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出台了《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定府办[2012]46号)与《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方案》。考虑到农村公路养护技术力量不足,我县探索与实践机动养护模式对列养线路实行养护,其作法:

(1)、以县地方公路管理站为主体,组建农村列养公路机动养护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列养线路管养工作。

(2)、从地方公路管理站现有人员中,抽调组建农村列养公路养护机动队。在地方公路管理站现有养路机械设备基础上,投资33.17万元购买打草机22部、小型挖掘机一台,新购四轮机一台,配备给养护机动队实施养护。

机动养护队分为三个队:第一队(以新竹道班为基础组成),管养乡道13条89.61公里,村道25条114.31公里,总长203.92公里;第二队(以坡寨道班为基础组成),管养乡道31条142.08公里,村道25条105.22公里,总长247.3公里;第三队(以站人员为基础组成),管养乡道9条45.82公里,村道16条44.54公里,总长90.36公里。为了有效实施养护管理,我们根据列养线路数量与实际情况,与三个机动队签订了农村公路养护合同,明确养护内容、标准、技术要求和路况指标,实施目标管理养护。

我们对农村公路养护内容与要求是:1、路面保持清洁、平整、无堆积物、行车顺适,雨季路面无积水,无破损。若有毁损,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时修复,确保质量。2、路肩整洁、平整、无超过5CM长草,无堆积和种植,无路基缺口,路肩顺适,边坡坚固,稳定,无松散坍塌现象。3、保持边沟排水畅通。及时养护排水设施和边沟,确保排水畅通,无堵塞和积水,无边沟的应逐步开挖完善。4、因地制宜做好公路两旁绿化植树,确保线路绿化任务完成。5、及时清理塌方和水毁等险情时,发现危险隐患应立即设立标志,设置路障等防范措施,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并及时上报情况。

在养护管理中,我们采取的管理措施是:

一是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小组。

二是规定每个机动养护队,每月对列养线路养护时间不少于10天。

三是在养护实施阶段,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小组每天跟班检查督促养护工作。

四是每月向上级领导汇报会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机动养护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五是抓好公路养护的检查和考核

六是每月末,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小组,对三个机动队路况进行计量验收,以检查结果按每公里800元拨付养护费。

从2011年以来,我县采取机动养护队,对农村列养路线实施养护,收到明显效果,列养路线路况保持在优良以上。

(三)、建立乡镇政府公路养护站,抓好村道公路管理养护

由于农村村道公路管理主体不明确,养护管理处于失养状态。虽然县道和部分乡道养护由县交通局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乡道养护责任归属乡镇,村道养护责任名义上也落实到乡镇,但因未列入养护线路都是村道,经费无着落,农村村道公路养护管理“缺位”现象仍普遍存在。在地方政府方面,由于村道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明确,部分乡镇认为乡、村道路建好以后,管养工作就是交通部门的事,没有把乡村公路的管养工作纳入正常的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范畴,个别地方还出现损坏或破坏乡、村道路的现象。

为解决村道公路失养问题,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领导小组,在县政府支持下,推进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在各乡镇政府建立公路养护站。分管公路的乡镇领导任站长,配备管理人员2到3人,负责辖区村道管理与养护工作。

目前,我县10个镇政府都建立了公路养护站,并制订了村道公路管养措施与养护评比、检查奖励措施。它们履行职责,组织辖区各村委会村民对未列养的村道进行养护。在养护形式上,方法灵活:有些村委会组织村民对线路实行季养。有些村委会采用民工建勤的轮换形式实施养护,即每村每户投劳轮流上路进行养护。平时主要修补路肩坑槽,洪雨季节道路受破坏情况下,则由镇政府与村委会发动群众投工投劳,疏通边沟、修补路面路肩等,保证道路完好畅通。

三年来,我县乡镇政府公路养护站,发挥基层公路管理职能,抓好未列养村道养护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村道公路有人管、有人养的问题。使我县地方公路养护水平稳步提高。

三、构建上级核拨,县财政预算投入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体系

养护资金不足,是制约农村公路养护的现实问题。目前列养线路养护资金由省公路局核拨,但资金有限。为了保证农村公路列养线路正常养护需要,落实《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工作目标,我县财政在省公路局核拨养护资金基础上,统筹安排本级财政预算,资金投入:2011年、2012年、2013年,我县政府分别投入地方公路资金1995万元、1180万元、1778万元。三年共投入资金4953万元,保障了农村公路养护工作顺利开展。

为了保证农村公路列养线路正常养护,合理调配上级拨付的公路养护资金,将有限的资金用到最急需、最关键的养护环节。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足额到位,各项资金规范使用。我们实行农村公路养护养护资金专款专用,制订了《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制度》。我们根据养护合同,经养护验收组验收合格后才申报支付,从资金管理上保证了农村公路养护的正常运转。

目前,我县初步建立起:在上级核拨的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基础上,以县政府财政投入的长期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推动了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四、加强农村公路路政执法检查工作,维护路产路权

在开展“管养年活动”期间,我县地方公路路政人员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路政管理规定》的规定,加大路政执法管理力度,不断扩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覆盖率,积极开展路政管理工作,充分运用公路法律法规,处治违法行为,维护路产路权。

一是定时对公路和桥梁进行巡查,及时发现与清理违章占道行为,保持公路安全畅通;二是检查与完善公路交通标志设施。重点抓好公路弯道路段、校园、村庄周边路段等公路车辆人员来往密集的危险路段,安全警示、隔离墩、标识标线、减速带等安保设施的设置。在“管养年活动”中我县财政投入35.1万元,用于完善农村公路道路标志、标障、标线等安全设置建设。计完成减速带293米,限速、连续弯道与村庄警示行车标志牌94处、公里牌60个、路口警示桩332根、百尺桩1200个。三是加强对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保护路产、路权。我县地方路政执法人员坚持进行日常公路巡查、检查,制止侵占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及时清理违章堆放物与建筑控制区违法搭建,保障公路畅通。三年中,共清理临时占用路产72处,清除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与堆放物289.5立方米。四是及时处理乱挖公路现象,实行公路挖掘作业许可。五是狠抓超限运输的现场管理,遏制恶意超限超载不法行为。近年来,随着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农村机动车辆车流量剧增,车辆超限超载行驶,造成农村公路损坏。为有效治理损坏公路现象,公路站投资5.6万元购置了超载电子称一台,由路政执法人员携带上路巡查,处置超限超载行为,共拦截超载车辆553辆,处罚511例,收缴超载处罚金253400元。减少了超载对农村公路与桥梁的破坏,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村公路畅通安全。

在“管养年活动”中,我县地方路政人员,共办理许可案件18宗、行政强制案件2宗,处理公路损坏赔偿案件5宗。处理电信公司、移动公司与联通公司公路在公路控制范围中埋设光缆23.5公里,回收补偿金20.02万元。维护了地方公路路产路权,保证了保障农村公路安全、完好、畅通。

第6篇: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范文

港珠澳大桥交通管理的目的是向大桥使用者提供畅通、安全、舒适、优质的行车条件,维护大桥交通秩序,在确定大桥交通管理模式和制定各项交通管理措施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与国际接轨,与实际结合原则。港珠澳大桥交通管理模式的确定既要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方式和方法,也需要结合我国粤港澳三地的实情,做到既满足大桥自身管理需求,又满足三地政府对交通管理信息控制的需求。(2)依法管理原则。港珠澳大桥的交通管理必须以相关法律为基础,模式和措施也要与法律法规相适应。(3)长远规划、远近结合的原则。由于管理工作是一个由初期简化模式到成熟期先进管理模式的经验积累过程,加上港珠澳大桥的交通管理没有先例可参考,初期模式更是一个尝试和完善的过程。因此,大桥交通要考虑远近相结合的过渡方案。(4)属地归管、三地合作原则。港珠澳大桥交通管理的相关事务中,三地政府和管理部门应该信息共享、协调互助,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

2港珠澳大桥交通管理的模式

港珠澳大桥作为一项大型跨界交通基础设施,涉及到“一国两制”背景下内地与香港、澳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体制的对接,投入运营后建议沿用从国家部委级、省级到项目层面的“三层次”协调机制。这种自上而下按管理权限分层的协调机制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调动协调资源,分权协调、职责明确,辅以其他灵活协调机制,能够有效保障协调沟通机制畅通、全面和高效。在上述协调机制的引导下,港珠澳大桥主体部分的交通管理模式主要是在现有内地交通管理模式的基础上,结合大桥的管理特性来制定。目前内地的交通管理根据交通安全管理和公路路政等行业管理的关系可以分为3种模式,其各自的优劣势比较分析见表1。港珠澳大桥交通管理涉及不同地区的众多部门,在现有体制框架下,建议港珠澳大桥交通管理采用“协同管理”模式,建立由交警、路政、边检、海关、消防、海事等多部门参与组成的综合执法模式,并由港珠澳大桥运营管理单位负责信息通报,形成有效的交通管理协调机制。“协同管理”的模式一方面加强了交通管理多部门的协助配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事故处理的反应速度和作业效率;另一方面从组织形式上为各方协助提供了有利条件。但该模式在管理体制上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多头管理、职责交叉等问题。因此,采用这种模式时,交通管理部门与其他各部门需要事先充分协商,详细规定各方的职责划分和管理作业程序,建立协商机制,为各方有效协作提供制度保障。

3港珠澳大桥交通管理的内容

港珠澳大桥的交通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交通设施管理、交通组织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3大类。由于港珠澳大桥三地连接线和各自口岸根据归属原则,按照各自属地管理模式进行常规管理,因此本文重点探讨大桥主体部分可能遇到的非常规管理问题。

3.1交通设施管理港珠澳大桥的设施管理中主要涉及到交通标识管理问题。港珠澳大桥主体部分的交通标识设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同时,为了满足港澳车辆驾驶的方便性、安全性需求,大桥的标识设置还应兼顾香港《道路交通条例》及《TransportPlanningandDesignManual》、澳门《道路交通法》中对道路标志标线的要求和规范。港珠澳大桥主体部分的交通标识设置总体做到符合标准、规范统一、科学合理、齐全醒目,还应注意与港、澳地区连接线及口岸之间通行方向转换及其他提醒标识的设置,形成全桥连续一体的导向标识系统。

3.2交通组织管理(1)车辆配额制度。粤港、粤澳之间的跨界通行车辆一直按照配额制度执行。港珠澳大桥通车以后,三地跨界车辆的规管原则上仍沿用配额制度。行驶在港珠澳大桥上的车辆根据车型和用途可以分为跨界货车、过境巴士、穿梭巴士、跨界私家车、跨界出租车和其他车辆等6大类。不同类型的车辆根据不同的配额制度执行,具体的配额制度应由三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根据交通需求和供给能力共同商议并决策。(2)车辆尺寸和载重管理。港珠澳大桥所行驶的车辆的尺寸和载重管理的依据主要是粤港澳三地车辆的规定和港珠澳大桥工程设计的标准。对于行驶在港珠澳大桥上的车辆管理首先应满足港珠澳大桥的工程设计标准;其次对于超高超限车辆的管理,应根据2011年国务院通过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2000年第2号通令)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进行统一管理,本着运量的最大化效率和市场选择的公开公平原则,由三方就通行需求和许可达成一致协议。(3)行车规则管理。港珠澳大桥主体部分是在内地境内,按照内地行驶规则通行,即“左舵驾驶,右侧通行”。全桥的行车规则管理应充分考虑车辆在大桥主体和各自口岸及连接线之间的交通流转换需求,通过设置明显的交通标识提醒驾驶员转换通行规则。(4)车速管理。港珠澳大桥主体部分的车速管理按照内地高速公路标准执行,采取“分车道行驶、分车道限速、分车道控制”的车速管理办法。由于香港地区只设最高限速,没有按车道限速,且与内地标准不同,因此应先根据大桥工程特点研究与其适应的行车速度,作为制定车速管理标准的参考依据。在车速管理实施阶段,要在主体部分与各地口岸和连接线衔接的部分设置明显的交通标识,提醒驾驶员控制车速。

3.3交通安全管理港珠澳大桥安全管理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营造快捷、通畅、文明、优质的服务环境,关系到三地社会稳定与和谐。因此在交通安全管理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力保障大桥安全畅通和大桥使用者财产和人身安全。(1)安全管理策略。基于港珠澳大桥的普遍性质和特有的个体特征,与之匹配的综合交通安全管理策略如下。建立依法监管的营运安全体系。首先加强港珠澳大桥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安全系数;其次建立港珠澳大桥监控通信系统,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实现大桥的智能化安全管理;最后加强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安全宣传力度,加强对大桥使用的安全教育、法规教育、宣传活动等工作。建立安全预控系统,提高安全预控能力。港珠澳大桥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重视分级分层构建体系,可由港珠澳大桥突发事件三地联动应急总体预案(港珠澳大桥突发事件三地联动应急专项预案)、三地政府分别就各自行政区域内的大桥部分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运营管理单位制定的内部安全方案3个层级构成。建立合作机制并协调实施。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是安全管理的必要手段。首先,制定三地联勤制度,在三地安全管理部门各设一个“联络官”机构,负责安全管理应对的联络协调工作,并实施“三边”通报机制。其次,三地可用签订协议书的方式,制定合作机制,如跨界救援快速通关机制、现场指挥机制、海上搜救合作机制和陆上救援和消防合作机制等,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制度保障。最后,可通过组织合作机制内的各单位人员共同学习、实地培训、联合演习等,提升联合救援中的默契度及安全服务水平。(2)构建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构建一个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协调高效的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是港珠澳大桥交通安全管理得以顺利实施的有效保障。港珠澳大桥的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应由三地政府层面(横向)和运营管理单位层面(纵向)两个维度的组织体系构成,用以明确三地政府参与应急救援的具体部门及其职能划分,以及这些主要部门之间的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分级响应、及时通报、协调有序的联动架构运作模式。(3)安全管理措施建议。港珠澳大桥安全管理的措施可以根据所发生事件的性质分为三大类:一般安全管理措施、自然灾害预警措施和突发事件处理措施。一般交通安全管理是指在港珠澳大桥日常交通状态下出现的非正常交通事件管理,如交通拥堵、违法行驶等,这类事件属于高速公路交通流中常发生的现象,会对大桥营运产生不良影响,需要及时处理,以免导致更严重的后果。针对此类事件,建议采取相应日常管理手段,如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实施监测交通流,尽量在非正常交通事件发生之前进行疏散和引导;建立多样化的信息装置,将信息及时通过多种信息装置传达至大桥管理者和使用者;设置清晰的交通诱导设施,满足三地车辆因驾驶习惯不同在进行换道或其他行车需求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避让损失;制定健全的交通法规、章程和条例,用以规范大桥使用者的交通行为;制定合理的违法行为成本,严格交通执法;加强交警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管理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科技投入,深化智能管理技术的应用;加大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大桥使用者的交通行为素质等。自然灾害预警管理是通过掌握港珠澳大桥所处地理位置易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天气的发生与分布规律,以预防灾害发生为主,减少灾后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的,制定自然灾害预警措施。因此,预警系统必须满足风险对象准确、信息传达迅速、响应行动明晰等要求。对此,建议大桥的自然灾害预警管理做到以下几点措施:成立三地联合气象工作小组,跟踪港珠澳大桥气象管理工作;大桥自身安装的工程气象监测系统要与三地气象监测网密切结合,为实时获取区域的气象信息提供保障;设置独立的环境监测系统,用以监测环境变化对桥梁结构的影响,也可以为气象预警提供辅助依据;采用多样化的预警信息手段,缩短预警响应时间;在各类自然灾害天气下对大桥通行采取适当的交通控制措施,以内地标准为主,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下,适当采纳港澳地区交通管制措施。突发事件管理是指针对事先无法预料、出现频率较低、但对大桥正常运行产生影响的事件所必须做出的迅速响应和处理。大桥营运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突发事件类型见表2。针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要注重应急预案的快速响应和三方各部门的应急联络及协调合作。因突发事件需要关闭大桥时,运营管理单位可按照“先关闭后通报”的原则,及时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并通报三方口岸和连接线管理部门,同时上报三地委和三地政府。

4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