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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考核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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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考核办法

第1篇:耕地保护考核办法范文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各县(市)、区长为第一责任人。

二、市国土局会同市农业局、市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相关指标和生态退耕、自然灾害等实际情况,对各县(市)、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提出考核指标建议,报经市政府批准后,作为各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三、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遵循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内容为:

(一)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各县(市)、区年度耕地面积变化情况,重点检查自然灾害损毁、非农业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情况,并对净增减情况及原因作出分析说明。

(二)基本农田面积变化情况。依据《*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有关规定,考核年度基本农田面积变化情况、非农业建设占用、生态退耕、绿色通道建设、农业结构调整或其它原因减少基本农田情况。非农业建设占用包括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省级以下政府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际占用、未经依法批准占用情况;检查补划基本农田,包括补划的地类、面积和质量情况,对基本农田净增减情况和原因作出分析说明。

(三)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计划执行情况。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及有关规定,考核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依法审批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和实际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包括当年审批当年占用、往年审批往年占用以及违法占用等情况)。对当年超计划批地和用地情况及原因作出分析说明。

(四)补充耕地计划完成情况。依据土地利用补充计划指标,重点核实年度补充耕地情况,包括使用新增费、开垦费、复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以及社会资金补充耕地情况,并对未完成补充计划的情况和原因作出说明。

(五)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依据耕地占补平衡有关规定,年度完成法定占补平衡任务情况,包括建设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挂钩、先补后占、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情况,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情况。

(六)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目标责任制完善制度、实施考核、落实奖惩以及各县(市)、区政府分解指标、签订责任书等情况。

四、全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提供的各地耕地面积、生态退耕面积、基本农田面积以及分等定级等数据将作为考核参照依据。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并加强对耕地及基本农田的动态监测,及时向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提交耕地、基本农田的面积和等级情况的监测调查资料,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五、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为: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每年组织自查,并向市政府报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履行情况。在此基础上,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农业局、市监察局、市统计局等部门每年对各县(市)、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结果上报市政府。

六、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认真履行责任目标且实绩突出的,给予表彰通报,并在安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时予以倾斜;对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责令整改,限期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和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整改期间暂停该县(市)、区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

第2篇:耕地保护考核办法范文

一、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调查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31号)。

(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文政办发〔〕24号)。

(四)《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

(五)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33号)。

二、检查内容

根据《州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规定,重点对以下工作进行检查,并组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填写附表1—6(见附件),准确上报主要数据。

(一)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检查各县年耕地面积变化情况,重点检查自然灾害损毁、非农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情况,并对耕地净增减情况及原因作出分析说明。

(二)基本农田面积变化情况。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检查年基本农田面积变化情况,重点检查年度非农建设占用、生态退耕、绿色通道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或其他原因减少基本农田情况,非农建设占用包括国务院批准非农建设占用、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际占用、未经依法批准占用情况;检查补划基本农田,包括补划的地类、面积和质量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基本农田异地代保情况。对基本农田净增减情况和原因作出分析说明。

(三)检查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计划执行情况。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重点检查年度依法审批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和实际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实际建设占用耕地包括当年审批当年占用、往年审批和当年占用,以及违法占用等情况。对当年超计划用地情况及原因作出分析说明。

(四)检查补充耕地计划完成情况。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补充计划指标,重点核实年实际补充耕地情况,包括使用新增费、开垦费、复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以及社会资金补充耕地情况,并对未完成补充计划的情况和原因作出说明。

(五)检查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依据耕地占补平衡有关规定,重点检查年度完成法定占补平衡任务情况,包括建设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挂钩、先补后占,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情况,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情况。

(六)检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目标责任制完善制度、实施考核、落实奖惩,以及县级政府与乡(镇)政府指标分解、鉴定责任书等情况。

(七)检查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检查步骤

(一)各县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年度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情况的自查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自查报告及附表于年5月25日前报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各县人民政府自查报告,结合我州工作实际对重点地区进行抽查。

(三)州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统计局、审计局、监察局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对照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的实际耕地面积、基本农田面积、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对全州的耕地保护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结合各县人民政府自查报告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全面复查,促使我州耕地保护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并在此基础上,认真按照国家、省和州的《方案》要求做好国家、省重点抽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第3篇:耕地保护考核办法范文

一、及时传达通知精神

我局及时将督办通知传达到各区、乡(镇),管护站,对各乡(镇)天然林、退耕还林管护差的乡扣除目标管理分,扣减相应管理差的村的生态补偿金以示惩戒。扣除的生态补偿金,用于奖励管理好的村或用于植树造林恢复植被。

二、宣传和宣传建设

我县属于全州重点维稳工作县,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县天保、退耕宣传牌,标示牌在2012年为防止被“涂鸦”,宣传牌、标示牌被砸毁,剩下三个大的宣传牌,为了节约以免浪费,转而我局采用图文和开会方式宣传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工程相关的法律、政策。

三、工程建设

(一)天保工程。傍临县是无林县,农牧民又习惯用木材建筑房屋,从而形成了一定的“木材市场”,为我县的林政资源管理加大了难度。为了管好天然林,我局抽调大量的人力、耗费大量的物力对毁坏天然林资源的行为进行了沉重的打击,2014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毁坏天然林资源的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为了减少我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压力,缓和林农矛盾,增加林农收入,我县拟将县内商品林进行有序流转,规范市场,让商品林林木有序流通。

利用生态补偿机制进行管理:我局制定的我县生态补偿考核办法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2014年根据考核办法扣除危害天然林资源的村将扣减生态补偿,扣除部分用于奖励天然林资源管理好的村或用于造林、植被恢复。

(二)退耕还林。一是省道217线从北到南纵惯全境,全线2013年进行扩建提高公路等级,有临时占用退耕地的现象(临时占用退耕地的在工程建设审批阶段通过审批),2014年底都已复垦,准备2015年重新栽植恢复植被。二是存在农牧民在退耕地放牧等现象,我局已下发《关于做好退耕还林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今冬退耕办将不定时对退耕地进行抽查,对在退耕地放牧的农户将扣除农户2015年退耕补助金。三是退耕地保存率低的地块,严令退耕户进行种植并报退耕办接受验收合格后才发2015年退耕补助金。四将退耕地管理情况纳入乡(镇)目标考核范围,对退耕地监督管理不善的乡将扣除退耕还林目标分。

四、整改保障措施

第4篇:耕地保护考核办法范文

一、强化耕地保护的行政主体责任

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应将耕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各项制度,依法行政,依法查处耕地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耕地保护资金投入,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基本稳定,确保按年度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

二、明确耕地保护的部门监督管理责任

各部门都负有参与耕地保护的监督管理责任,要强化耕地保护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耕地保护取得实效。区国土局要认真执行耕地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全面履行管理职责。区发改统计局、建设局、交通局、农委等部门要正确处理耕地保护与发展建设之间的关系,高度重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区农委要强化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引导和规范耕地承包、流转及利用行为,加强耕地质量监管,防止耕地闲置、撂荒和过度利用,引导农业内部结构合理调整,稳定粮食、蔬菜等作物播种面积,确保粮食和其他关系民生的重要农产品供给。区财政局要管好用好保护耕地的资金,确保耕地保护的投入。区司法、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要对破坏耕地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三、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耕地保护的直接责任

依法享有耕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依法取得耕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是耕地保护的直接责任主体,负有耕地保护的直接责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监督承包农户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制止撂荒、闲置、转变用途及其他破坏耕地的行为。承包农户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维持农业用途,对耕地撂荒、闲置或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应予以抵制、制止或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有关部门举报。

四、明确耕地保护的社会监督责任

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所有公民、法人、新闻媒体和其他社会组织都负有保护耕地的义务,都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化耕地保护责任意识,关心、支持并以多种形式参与耕地保护工作,加强耕地保护的社会监督。对各种破坏耕地的行为,应积极抵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举报。建立耕地保护社会监督员制度、群众举报制度,设置举报电话和公开信箱,形成全社会监管保护耕地的良好局面。

五、广泛开展耕地保护的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耕地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宣传耕地保护政策,公开耕地保护信息,宣扬耕地保护典型,通报土地违法违纪案件,保障不同责任主体对耕地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激发不同责任主体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在组织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统筹安排各行业、各区域用地,尤其要明确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数量和布局,落实到图斑地块。各类与土地利用有关的规划,必须符合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要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

七、构建节约集约的科学用地管地机制

按照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供给制约、引导需求的要求,构建节约集约的科学用地管地机制。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严从紧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全面落实“先补后占”制度。积极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复垦,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减少对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的占用。健全完善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严格按照集约利用标准管理和使用土地,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益,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标准。

八、建立完善耕地保护的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严格执行耕地保护的目标责任考核有关规定,自上而下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保护责任,严格考核标准。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不合格、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年度内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较多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启动问责制,对负有责任的负责人实行问责。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与领导班子绩效评价、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建设用地审批挂钩。完善建设用地考核制度,制定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建设占用耕地消耗、人均城镇用地、单位建设用地产值等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对行政责任主体进行考核。

九、加大耕地保护投入

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渠道,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基础工作投入,稳步提高耕地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等专项资金的筹措和管理,专项用于耕地保护工作。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其他土地经营者加大耕地保护投入。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为耕地保护筹集资金。整合有关涉农资金,形成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建设合力,集中使用,扩大资金投入规模效益。

十、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

根据统筹城乡发展要求,运用市场手段,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利益补偿。整合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专项资金作为用于耕地保护的相关资金,探索建立耕地保护激励资金,主要用于对承担并行使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户和村委会进行直接补贴,提高农户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十一、加强耕地保护的基础工作

第5篇:耕地保护考核办法范文

为顺利完成乡党委政府及市主管局下达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强化争先意识。现对2013年度各村土地、建设、环保、建管工作提出如下百分赛考核意见:

一、考核办法

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以实绩计分。

二、考核内容

(一)土地管理工作(40分)

1、耕地保护。10分。

明确各村村委会主任是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强化基本农田保护措施,畜禽养殖和各类经营性临时使用土地的,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依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工业用地一律不得占用耕地,符合规划的报省政府批准征用后方可依法使用,禁止占用耕地挖土、建窑、建房、破坏种植条件。

2、村民建房管理工作。8分

总的要求是:村民建房手续报送做到“及时、准确”,建房户必须提前一个月出具用地申请,乡国土所接到申请书5日内现场勘查,实行批前公示。10日内完善乡审核意见,15日内报市国土局审批。各村配合国土所勘查核实情况,村组意见填写具体、规范,印章及附件材料齐全。不及时上报每例扣0.5分;意见不具体每例扣0.5分;印章及附报材料不全每例扣0.5分。做好批后公示和交地放样、施工监察、验收发证配合工作。禁止将宅基地审批费用收取后截留或挪用,发现一起扣2分,数额较大、影响较坏的,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

3、土地工作。7分

认真及时处理涉土,把矛盾处理在村。及时调处土地使用权争议及个人建房纠纷,形成记录,及时结报。确属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书面报告,并说明纠纷情况及村组处理意见。发生当事人越级上访的每起扣3分。

4、土地监察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10分

对本村发生的违法用地不知情、不报告一例扣2分,不及时制止一例扣2分;发现村组干部口头许诺、默认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例扣5分。侵占基本农田建住宅的,一例扣5分;村干部超越法定权限批准或默许工业或副业用地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纪律和法律责任。

5、创建“土地执法模范村”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二次全国土地调查。5分

“创建”不达标的,扣2分并取消单项奖评选资格;不配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扣3分。

(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和环保工作。(60分)

1、深化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确保按期完成任务,5分。否则5分全扣。

2、严格执行村庄布局规划,7分。每发现一例在布局规划之外建房的扣7分,造成矛盾越级上访的见一例扣7分。

3、村民建房严格执行“一书一证”制度,单位建设严格执行“一书二证”制度。5分,发现一例未批先建扣4分;虽经批准但擅自移位建设的扣2分。

4、村建设管理员严格履行职责,对本村村民建房亲自到场交地放样。4分。发现一例因未交地放样而影响规划的扣2分。

5、做好房产登记工作的宣传,及时统计村民要求办理房产登记上报工作,4分。发现一户未统计上报的扣2分。

6、及时处理好各类建房矛盾,禁止农民越级上访,7分。发现一例扣3分。

7、各村不得代收、截留建房手续规费7分。发现一例,扣除4分。

8、村民建房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由村主任统一带到乡指定的农民建房交易中心洽谈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村主任必须每隔3天到施工现场检查拆房和建筑安全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跟踪处理,并于每月1日、15日将本村在建工程情况报到村建科办公室,5分。发现一户未进建房交易中心签约的扣2分。每月未报在建工程情况或漏报在建户的,发现一例扣1分。

9、建筑工匠必须持证上岗,并对每一位施工人员落实意外事故保险,水泥预制企业必须持资质证生产经营,5分。见一例无证上岗、一个未落实意外事故保险或无证生产经营的扣2分。

10、村组、个体工业建设项目审批必须落实环保“三同时”,4分。见一例未落实的扣2分。积极主动抓好“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及时抓好环境污染案件的处理,配合抓好三产排污费的征收,7分。因工作消极影响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或未处理、未配合的扣3分。

三、奖惩办法:

1、乡国土、村建部门逐月对村考核评分,并当月反馈考核成绩。年度考核分结合平时考核得分和年终考核得分确定。

第6篇:耕地保护考核办法范文

关键词:农村;土地;资源;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7-0033-1

基层土地管理工作包括——地籍管理、土地利用、建设用地、土地市场、耕地保护、土地科技教育等等,最终目的都是保护耕地,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在农村从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几年来,发现农村的土地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

1 农村宅基地问题

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多数是宅基地,解决纠纷最多的问题也是邻里之间的宅基地纠纷问题。因此解决农村宅基地问题应该非常谨慎,农村宅基地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人员,按照法律法规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从宅基地的定义不难看出农村宅基地的特征。首先:农村宅基地是集体所有,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效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其他的集体所有。其次:宅基地使用主体特点,只限于集体经济组织特定成员使用。第三:一户一宅,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一宅,一旦村民出卖、转让宅基地后绝不能再次申请宅基地。但事实上,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房屋的也不少;村民出卖转让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现象也不少见;一户多宅的现象也不稀奇。农村宅基地管理是当前农村土地管理中一项重要任务。

2 设施农业建设问题

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疏菜大棚、养殖小区规模不断扩大,设施农业有了较快的发展,随之而来的是看护房面积逐渐扩大,引起土地违法现象发生,有些地区甚至形成了村外村的现象。很多违法者以发展经济为名,乱占土地搞企业。

3 农村土地存在问题原因

3.1 村干部和村民依法使用土地的法律意识淡薄

从调查的结果来看,一些村组干部法律意识十分淡薄。私下越权非法批划宅基地,以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村委会办公问题占用土地。村民不顾法律约束,把房子建到自己的承包地内等,发生这些现象,都是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的。

3.2 有些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管理职责的缺失和越位

首先是村级组织的管理越位。有些村委会实际上以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双重身份履行国土局的职能,随意允许村民以建设养殖小区为名,占用土地。其次是乡镇政府管理职责的缺失。在实际工作中,在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耕地的关系上,乡镇政府过多地把天平砝码偏向于促进经济发展的方向,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幌子下,没有能够正确履行耕地保护责任,这种缺失是造成土地违法行为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3.3 有些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是涉地违法的主体

首先是违法主体的多样性。据调查,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中,违法主体既有村民等自然人,也有村委会等法人组织。其次是违法现象的群发性。根据全国多次卫片检查显示和通过我们的调查,农村土地违法呈现出群发性态势,很多乡镇和村庄都有。

4 农村土地管理的对策建议

4.1 加强农村土地监管、动态巡查

1.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2.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

3.建立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各村(居)委会要确保辖区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

4.全方位推行土地执法监察制度。加大土地巡查、检查力度。

5.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6.强化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分局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在监察信息员的协同配合下,每周对所辖村(居)委会采取例行巡查和突出清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巡查,并填写“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记录簿”。

7.建立健全巡查监测体系,建立处、村、组三级监察信息系统和巡查网络,划分巡查区域、巡查时间、巡查路线,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动态检查监测。

8.制定相应的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办事处与村(居)委会签订全年目标考核责任书。

9.定期组织国土资源监察信息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10.建立年度统计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前,对辖区内的国土资源管理情况组织自查,写出自查报告。

4.2 加强农村集体土地集约利用

1.加强农用地的土地集约利用。

2.加强土地利用规划。

3.加强乡镇企业用地的集约利用。

4.加强农村村庄建设的土地集约利用。

5.加大土地登记发证力度。

第7篇:耕地保护考核办法范文

一、考核内容

对乡镇粮食生产的各项重点工作进行逐项考核,量化计分,总分为100分。

(一)双季稻生产(30分)

1.严格耕地保护,满分5分。加强耕地保护,打击乱占滥用耕

地的行为。年度内辖区没有新增1处违法占地和损毁耕地的,记满分;每发现1处扣1.5分,直至扣完为止。

2.整治常年抛荒,满分7分。实行综合治理,坚决制止耕地抛荒。辖区内没有抛荒稻田的,记满分;每抛荒1亩扣1分;出现5亩以上连片抛荒1处,扣完该项分值。4.大面积双季稻生产,满分8分。千方百计扩大本乡镇的双季稻耕种面积,双季稻种植比例达到80%的,记满分;每少1%,扣0.25分。

(二)据实发放种粮补贴资金(20分)

1.加大政策宣传,满分3分。在3月20日前将促粮政策宣传单页张贴到位的,记2分,在主要公路线书写5条以上标语的,记1分;否则酌情记分。3.乡镇复核到位,满分4分。村级上报后,乡镇及时组织复核,并纠正虚报乱报行为,经县级复核后认定合格的,记满分;否则酌情记分。

4.及时上报数据,满分3分。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补贴数据,且资料齐全、数据准确的,记满分;否则酌情记分。

5.按时发放补贴资金,满分2分。发放及时、方式规范,没有挤占、挪用、克扣、集体代领现象的记满分;否则酌情记分。

6.规范使用粮食生产发展资金,满分3分。按照祁农业发〔2010〕4号文件规定,规范使用粮食生产发展资金的,记满分;否则酌情记分。

(三)粮食高产示范创建(15分)

1.落实创建地点与创建规模,满分4分。示范片选择在主要公路沿线且创建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记满分;否则,酌情记分。

2.落实高产品种与关键技术,满分4分。全部落实到位且符合建设要求的,记满分;否则酌情记分。

3.组织开展示范观摩活动,满分3分。安装展示标牌且在年内组织开展2次以上观摩活动的,记满分;否则酌情记分。

4.创建产量达标,满分4分。经过测产验收,达到创建目标产量的,记满分;否则,按实际产量与目标产量的比值记分。

(四)粮食生产规模经营(15分)

1.引导发展种粮大户,满分7分。加强政策宣传,加强信息服务,积极推行土地流转,年内新增3名以上种植双季稻在50亩以上的大户,记满分;否则按比例记分。

2.加强生产服务,满分4分。及时为种粮大户提前、产中与产后服务,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指导落实实用技术,经调查,种粮大户满意的,记满分;否则酌情记分。

3.组织申报信息,满分4分。及时申报种粮大户生产信息并做到准确无误的,记满分;否则酌情记分。

(五)推广实用生产技术(10分)

1.农技推广工作开展正常,满分5分。乡镇党委政府重视农技推广工作,安排农技推广工作经费占粮食生产发展资金的比例在10%以上或绝对数量在1万元以上的,记满分;否则按比例记分。

2.重大技术推广到位,满分5分。对于重大实用技术的推广,完成指导性任务的,记满分,否则按比例记分。

(六)强化粮食生产组织领导(10分)

1.成立专门班子,满分2分。行文确立领导班子和专抓人员的,记满分;否则不记分。

2.建立工作制度,满分3分。工作制度齐全、工作责任分明的,记满分,否则酌情记分。

3.安排专项经费,满分5分。四明山、凤歧坪、马杜桥等三个乡安排专项资金在0.5万元以上,其它乡镇在1.5万元以上,记满分,否则按比例记分。

二、考核办法

第8篇:耕地保护考核办法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预防为主,严查兼顾的高压态势,建立健全预防,查处和监管关口前移,协同联动的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土地违法违规和违法建筑行为,切实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不受破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害,保护经济社会发展不受影响,逐步形成大家的地,大家管,大家的地,大家用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处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动全处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治理整顿的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整顿的范围

年1月1日以来,全处的违法违规用地和乱采乱挖破坏耕地的行为,以及违法建筑行为实施拉网式清查,确保无一遗漏。具体表现为:

1、未经批准私自建设宅基地行为。

2、以种植、养殖为由,乱建乱搭乱占行为。

3、未经批准,乱挖、乱垫、乱取土等行为。

4、破坏耕地的其他行为。

(二)治理整顿的主要内容

1、机关工作人员、村干部非法批地的行为。

2、单位和个人非法占地、破坏土地,特别是占用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

3、以出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

4、历年来,村两委未经土地部门报批擅自批准的农民宅基地、种植项目、养殖项目等行为。

三、治理整顿的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清理阶段。责任单位:各片。完成时间(年4月15日至20日)。

各片、各村要按照方案的要求,迅速组织开展本村内年1月1日以来的违法用地、违章建设乱采乱挖破坏耕地等行为清理工作,并于3日内,以片为单位上报国土所、执法中队。

(二)查处纠正阶段。责任单位:各片、城管中队、国土所。完成时间(年4月25日至30日)。

各村要针对辖区内自查清理发现的问题,以片为单位,及时组织解决,该拆除的拆除,符合审批条件的,马上组织办理合法手续。

(三)检查验收阶段。责任单位:办事处纪委、各工作片、城管中队、国土所。完成时间(年4月25日至30日)。

办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各片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各村的治理整顿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治理整顿工作不认真,处理工作不得力的,要全处通报批评,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落实。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实事求是

各片各村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治理整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目前,全处不少村,程度不同的存在一些违法违规问题,我们要把此次治理整顿作为解决这些问题的良机,切实抓实,抓严,落到实处。为今年的卫片检查打下牢固的基础,保持零违法的良好势头。

(二)突出重点,确保质量

各片、各村一定要全面彻底的进行清理,不留死角,不弄虚作假,真正将范围内的违法情况摸清摸透,准确上报,及时处理。要让违法者觉痛,要让守者为戒要做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

(三)查找原因,规范管理

各片,各村要通过这次治理整顿行动,认真总结土地违法违规的原因,到底是我们的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还是部分干部麻木不仁、私自生批硬建?我们要立足管理找原因,举一反三,杜绝各类土地违法违规和违法建筑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班子

为切实加强此次活动的领导,办事处成立了以王勇同志为组长,潘树春同志为副组长,各片长、执法中队队长、镇村建设文化服务中心、国土所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保顺利完成本次活动。

五、明确职责,分明责任

市委市政府年12号文件明确规定,各村民委员会对辖区内土地管理使用情况负直接责任,支部书记、村主任均为土地管理和违法建设直接责任人。负责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土地,制止村民破坏土地行为。对发生非法占用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已挖墙基以上,不及时报告的,追究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的直接责任。

第9篇:耕地保护考核办法范文

关键词:耕地保护制度;城镇化;對策

基金项目:2012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时期耕地保护问题研究》研究成果之一(课题编号:20128675)

中图分类号:F32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1月17日

当前,我国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以1998年《土地管理法》为核心,有些学者称当前的耕地保护制度是世界上现行的最为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目前来看,现行的耕地保护制度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制度本身存在着土地产权和土地使用制度方面的缺陷,导致了我国耕地的持续流失。河南省是第一农业大省,也是人口大省。随着人口增长和中原经济区的建设,一方面需要更多的耕地来保障人们對食物的基本需要;另一方面又需要一定数量的耕地来发展生产、进行非农化建设。现行耕地保护制度与河南省不断增长的耕地需要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一、现行耕地保护制度對河南省耕地总量的保护

1978年至2012年河南省由于国家基建、乡村集体占地、农民个人建房占地、退耕还林还草占地及部分的耕地改为园地等自然、社会因素,制约着全省耕地总面积的趋势变化。根据河南省1978~2011年的统计年鉴调查分析,可以看出河南省年底常用耕地总面积在34年中是呈上升的趋势,整体经历了快速下降期-波动增加期-快速上升期-平稳期的基本变化过程。在1978年至2012年间河南省的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也在不断增长,其中,1978年河南省的工业化率为10.55%,1987年以后各年的工业化率均在15%以上,2009年河南省的工业化水平更是高出了全国平均水平0.98个百分点,达到了28.15%;河南省的城镇化步伐在33年间也在加快,1978年为13.63%,其后一直保持快速增长态势,2012年河南省城镇化率更是达到了42.4%,在2011年的基础上又提高了1.8个百分点。传统上人们普遍认为,伴随着城市化发展,城市建设用地外延式增长必然要求占用更多耕地,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和耕地保护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而从河南省近年来耕地总量以及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水平来看,河南省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同时,却协调了耕地保护和城镇建设之间的矛盾。(图1,数据来源:依据2011年河南省统计年鉴整理)

二、现行耕地保护制度在河南省城镇化发展中凸显的问题

(一)耕地的土壤污染问题得不到制度保障,耕地质量下降。从1978年至今,河南省耕地面积波动振幅不大,较大的振幅发生在2001~2003年间,较小的振幅发生在2006~2011年间。这说明河南省耕地总量的变化少有大起大落的现象出现。而根据梁保松等人對1978~2009年粮食总产量的分析发现,在2004~2009年间河南省的粮食总产量快速增长,粮食总产量由2004年的4,260万吨迅速增长到2009年的5,389万吨,增长幅度为26.5%。另外,从图2来看,1978~2010年的33年间,河南省的粮食单产量在波折中稳步攀升。这从一定的层面说明近年来河南省粮食单产量的提高主要是通过提高现有土地的利用效率来实现的。(图2,数据来源:依据2010年河南省统计年鉴整理)

在一定时期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化肥、农药等物质和技术投入的增加能使粮食单产取得大幅度的提高,對粮食总产量的增长有着显著的影响,使得耕地面积变化對粮食总产量增加的约束性出现暂时的降低。但是,近年来由于人们过度片面追求粮食单产量的提高,滥施肥料、农药,过度使用农用地膜而没有全部回收,导致河南省耕地遭受到严重的土壤板结硝化、残膜“白色污染”,破坏了耕地的土壤结构,對耕地资源的水体环境造成的污染更为严重,耕地质量严重下降。另外,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河南省城镇化的进程速度也随之加快,2009年河南省城市化率达到38.5%,有利地带动了非农人口的增加和非农业产业的蓬勃发展。但是,在城市加速发展的同时,工农业“三废”和城乡生活垃圾的排放占用了许多土地,几乎對全省所有的河流湖泊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污染,而且还通过灌溉的方式對大量的耕地造成威胁,土壤肥力下降,耕地的质量遭到严重破坏。

(二)耕地开发难度大,后备资源贫乏。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是增加有效的耕地面积,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平衡的有效手段。河南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统计成果表明:河南省可开垦的土地在豫东黄淮海平原和豫南、豫西、豫北山地均有分布。可复垦土地较多的有三门峡市、焦作丘市和信阳市,占河南省耕地后备资源可复垦土地的74.3%。据国土资源专项调查与评价表明,2005年河南省共有宜耕后备土地资源9.96万公顷,主要分布在黄河沿岸(滩涂)和豫西、豫南、豫北等低山丘陵区,對其开发既有来自生态保护等政策方面的制约,又有水资源缺乏、地形坡度大等自身条件的限制,同时河南省土地利用率高,开发强度大,未利用土地不但数量不多,而且开发的难度也较大,可利用的耕地的后备资源严重不足。随着河南省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耕地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难度的加大和数量的不断减少,未来占补平衡政策在河南省实施的难度会不断加大。

(三)土地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不严格,耕地补充占优补劣的现象普遍。自设立土地管理机构以来,我国一直采取中央与地方政府分级管理的体制,而中央和地方在耕地保护上的认识却并不一致。在我国耕地面积急剧减少的情况下,在我国中央人民政府一再宣告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切实保护耕地的时候,各地城市用地规模的扩大、城市内存量建设用地挖潜不足,建设外延扩展势必要占用日益减少的耕地。

由于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规定,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经济建设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而需要占用的土地是否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依据是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和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只要想方设法修改这两个规划图,就可以给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披上合法的外衣,获得合法的批准,抑或就先占用后申报或者边占边申报。根据土地利用的需求随意修改发生法律效力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偏离了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初衷。地方人民政府在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制定的经济发展决策已偏离了耕地保护制度设定的目标。另外,由于耕地的质量没有硬性的标准,各地普遍存在占优补劣现象,只重视“占补平衡”和“总量平衡”这两个硬任务,而對质量问题不够重视。

(四)征地补偿制度缺乏长远考虑。城镇化是一个包括土地在内的生产要素的集聚过程,城镇化进程必然伴随大量的农村土地转换。但土地之于农民是密不可分的,不仅具有经济价值,而且还起着就业和养老保障的功能,是农民维持生活发展生产的根本。但在现阶段,河南省在将耕地转换为非农建设用地的同时,大量失地农民却未被纳入城市三条保障线的救助范围内,政府對农村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投入很少,绝大部分地区没有养老及失业保障,而且城乡差距还有进一步扩大化的趋势。失地农民在失去了作为保障的土地时,又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增加了其再就业的难度。在城市,市民有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养老保险、住房补贴等社会保障,生活有基本保障。而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养老保障手段,失去土地就等于失去一切。在城镇生活,生活成本比较高,而大多数农民缺乏投资理财意识,對土地征用补偿费如何用于养老、医疗保障缺乏长远的考虑。

三、促进河南省耕地保护质量提升的對策

(一)从政策管理制度优化生产环境。根据边际报酬规律,粮食单产的增长速度在一定时期内会随着物质技术投入量的增加而增加。当前,在河南省耕地总量增长难度不断加大的同时,要提高河南省粮食的总产量,就要以现代化手段来发展农业,优化农业生态环境,从而提高耕地质量,促进粮食单产量的提升。對于农作物耕植过程中,化肥、农药使用过度的问题,要从严格农药登记管理入手,实行依法管药和用药,對农民进行教育和培训,做到安全、合理用药,全面禁止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在宣传提高农民對生态环境的自主保护意识的同时,建立农村环境强有力的管理监督体制。继续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尤其是對耕地有重大影响的资源开发和项目建设、地区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使其在耕地保护工作中切实可行,另外还应该建立实施农村环保责任制度和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定量考核制度等。

(二)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提升耕地保护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义务。“十一五”时期建设占用耕地,只能在省级行政区域内实现占补平衡。加强對补充耕地的质量审核,在确保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平衡的前提下,對补充耕地的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加强耕地保护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重点开发保护性耕作、地力培肥、中低产田改良、退化耕地修复等技术。深入研究、建立耕地保护的预警、预报、评估技术体系,使国家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成为可动态监测、及时预警、相机调控和科学评估的政策体系,提高耕地保护的中长期规划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向闲置、存量要土地。向重点项目“瘦身”要土地。据统计,自2004年以来,全省共盘活存量土地1.1133万公顷。济源、焦作等市依托当地地处太行山前的优势,提出了“工业出城、项目上山”的思路,在一些荒山未利用地上巧做文章,建立工业集聚区,分别节约土地。

(三)将耕地保护纳入干部考评机制,规范政府行为。在河南省的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耕地随意被占用、建设无序等现象的发生,既体现了土地管理体制本身的制度缺陷,也有政府管理不力、政府行为不规范的原因。为了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必须强化政府對农地的保护作用,严格控制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数量。要从征地和供地两方面规范政府行为,改变目前一些地方政府从当地利益出发,为建立政绩而以地生财、竞相出让土地的做法。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要严格规定各级政府的征地权,杜绝各级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借口滥用征地权,對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改进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干部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减少经济发展指标考核的压力。

(四)改善征地补偿标准,确保社会长远发展。工业化、城市化是河南省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由于在耕地向非农建设用地转移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失地农民,必然会给河南省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很大压力。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关键在于能够正视所存在的问题,以积极妥善的态度去化解社会矛盾,做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的长远发展。在改善征地补偿标准、构建合理的农民社会保障体系、设立农村就业培训机构等问题上,要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为维护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使失地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帮,有效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