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农村金融服务方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国库;农村;金融改革;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针对金融体系中农村金融这个最为薄弱环节,围绕“农村地区金融组织体系基本完善、社会融资总量显著增加、现代金融服务实现乡村全覆盖、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等目标,以安徽省金寨县等为代表的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相继试水。201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17号),明确提出深化农村金融机制改革、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引导加大涉农资金投放、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等九点意见。
考虑当前农村地区非线性非均衡发展现状,需要更多的金融服务主体参与到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进程中。国库作为金融与财政政策的有效契合点,近年来通过自身履职,有效的满足了农村地区部分支付和理财需求,并取得一定成果。但国库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上,仍缺少系统的方案和制度安排。国库如何立足自身优势,发挥国库惠农作用,加大支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力度,不断完善配套制度设计,既对推进现代化服务型国库建设显得至关重要,也对统筹协调金融与财政政策实施,体现农村地区公共利益,提高金融惠农效率具有现实意义。
二、国库支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现状的调查――以金寨县为例
1.基本情况
2012年6月,在前人大委员长吴邦国视察后,金寨县启动了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在安徽省率先成为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示范县。截至2013年末,金寨县新组建了江淮、徽银2家村镇银行、1家典当行,国元农保公司、省担保集团、省产权交易中心、华安、海通证券先后在金寨县设立了分支机构。金寨县各项贷款73.7亿元,较2012年增长34.4%,增幅跃居全市之首;增量存贷比54.9%,较改革前提高了22.5个百分点。全县还设置了226个农村村级金融服务站、168个乡村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基本实现了金融服务、金融知识宣传的全覆盖。
2013年,金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亿元,较2010年增加了4.11%;财政支出30.38亿元,较2012年增加了16.89%;国库日均库存余额为5.6亿元,较2012年增长24.44%。金寨县金融综合改革虽取得了突出成效,但其国库资金收入、支出仍相对较低。可见,国库资金的运行效率、效益仍需提升,需要完善国库服务机制,加快国库资金周转,提高国库对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的支持度。
2.国库支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现状
目前,金寨县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工作方兴未艾,作为重要金融服务部门,金寨县支库积极开展了实践探索,通过主动参与、拓展履职、丰富工具、推进国债“下乡进村”等方式,积极支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并取得一定效果。
(1)国库信息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农村地区税款缴纳便利化明显增强。自2008年起,安徽省推广运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以下简称:TIPS)业务。截至2013年末,金寨县乡镇布放POS刷卡缴税设备7台, TIPS业务占比已达98%以上,在全省县域地区名列前茅,极大方便了农村纳税人的缴税。
(2)深入推进国债下乡进村活动,满足农民理财需求能力明显提高。2014年,依托 “送国债服务下乡”活动平台,金寨县在全县226个农村金融服务站、168个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开展宣传,完善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环境。截至2014年10月,金寨县农村国债销售银行网点达到6个,占比达到1/3,较活动开展前网点数量净增加了5个,农村网点国债销售数量突破300万元,较2013年同期增长了5倍以上。
(3)推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面,农村财政体制改革进程快速推进。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金寨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基本实现了乡镇全覆盖,2013年集中支付资金总量达到6.19亿元。在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推进过程中,增加金寨县农村商业银行为集中支付银行,积极推广直接支付业务,将直接支付范围延伸到乡镇一级,集中支付总量明显增加。
(4)提高国库资金清算效率,涉农资金直接结算渠道不断丰富。2013年9月,国库数据集中核算系统(以下简称:TCBS)在安徽省成功上线,有效促进了国库资金清算效率提升,减少国库资金清算环节,实现通过支付系统直接办理各类国库资金收纳、支出、退库。特别是对涉农资金拨款业务,相关资金清算在途时间有1-3天缩短至1小时以内。
三、当前国库支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的制约因素
1.组织体系存在缺陷,国库支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缺乏落脚点。目前,金寨县改革后实际在乡镇以下的银行机构网点低于2个/乡镇。乡镇银行机构网点数量限制了国库对行的可选性,甚至会出现服务条件不足但仍不得不授予其国库业务资格的银行机构。而乡镇一级国库的裁撤,造成国库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方面缺乏落脚点。随着农村经济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新型城镇化发展,“强镇扩权”的改革推进,公共服务需求和公共利益诉求的提高,对完善国库组织、延伸国库服务触角、健全农村国库服务体系的需求将越来越迫切。
2.服务机制先天不足,国库支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缺乏着力点。以金寨县为例,在农村地区财政集中支付改革进程中,主要突出了乡镇财政专户作用,国库被动式“清算”削弱了资金服务功能。大量的惠农资金通过财政专户发放,增加了资金流转环节,延长了资金链,无法直接到达最终收款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末,金寨县各银行机构共设置各类财政专户(含乡镇财政所)203个,其中仅农村财政管理局专户就设置了有30个,乡镇平均都设置了3个以上专户,分别对应三资管理、财政补贴等资金。
3.惠农服务工具应用创新力度不够,国库支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缺乏突破点。一是农村税费缴纳量的增长,迫切需要国库拓展农村税费缴纳渠道。而农村社会保障推进,社保基金缴费问题也日益突出,农民迫切需要国库在村一级提供缴税(费)“一站式”服务。二是惠农涉农资金发放量的增长,农民也迫切要求资金在最短时间内安全到达个人手中,需要国库开发出更安全、高效、便捷的直接支付工具。三是受农村国债承销机构网点稀少、国债发行期设计缺陷、国债信息不对称等机制问题,农村地区“购债难”问题仍较突出。
4.国库支农信息挖掘不深,国库支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缺乏支撑点。目前国库服务农村的信息管理上,既缺乏专门的信息统计平台,又缺乏专门的信息报告体系,造成在支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推进过程中,国库缺乏直观的、准确的信息数据支撑,进而在涉农资金的监测、服务工具的拓展等方面丧失了数据来源。
5.农村存量资金收益渠道狭窄,国库支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资金收益有待提升。2012年、2013年金寨县国库库存日均余额分别达到4.5亿元和5.6亿元。随着金融综合改革配套资金需求不断加大,迫切需要国库提高存量资金收益,通过国库现金管理,熨平国库资金波动,发挥国库协调财税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作用。
四、破解国库支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难题的方案设计
1.加强国库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延伸国库服务触角
健全基层国库农村服务组织,特别是在城镇化政策背景下,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意见,探索并强化农村地区重点乡镇国库服务组织建设,围绕金融综合改革中“金融服务室”、“银行卡助农取款点”等新设置的金融设施,延伸国库服务触角,将国库服务向乡村一级推进,为国库在乡村履职提供落脚点。另一方面,夯实县级国库服务组织。在支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进程中,注重发挥县级国库职能作用,加强基层国库队伍建设,将县级国库作为人民银行对外服务的重要抓手,将支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作为县级国库履职重点予以推进。
2.完善国库惠农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协调配合
一是完善财政惠农资金管理服务机制,建立统一的涉农资金服务平台,及时为各级政府、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户提供惠农资金各类信息。二是完善乡镇一级集中支付管理机制。从降低风险、减少成本和提高效率出发,建议将乡镇一级集中支付收回至人民银行国库办理,提高乡镇财政预算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合规性,也为分散资金的集中使用奠定基础。三是完善服务机制,推广直接发放业务,保证全部惠农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直接发放到最终收款人账户。四是积极协调改革各方,发挥国库桥梁纽带作用,完善财政资源、金融资源的合理分配机制。
3.丰富国库惠农服务工具,提升国库服务能力
一是丰富农村地区税费缴纳信息化工具。在农村乡镇特别是村级金融服务室或流动金融服务网点(2)布放自助缴税(款)设备,方便农村纳税人或缴款人就近、高效、便捷的完成税款和社保基金缴纳。二是大力推广国库直接发放工具,将国库直接发放工具与农村“一卡通”工程紧密结合,实现惠农资金一步到账,在最短时间内让农民享受到国家惠农政策。三是完善国库各项退税支付工具,简化涉农退税手续,做好退税质押平台建设,积极支持农村实体经济发展,切实服务好农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四是完善储蓄国债服务下乡机制,持续推进“国债送下乡”活动,实现农村销售网点全覆盖,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购债需求。
4.挖掘国库支农信息价值,推进各项政策落实
一是加强支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在推进普惠金融的基础上,联合财政部门建设涉农资金管理服务平台,发挥对涉农资金发放、运用的资金统一监督、监测作用。二是加大对乡镇一级预算执行统计分析,建立对农村财政预算资金运用专项统计制度,加大国库信息服务,提高预算资金执行效率,可以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三是加强国库调研分析,充分利用国库信息化优势和服务优势,掌握农村地区第一手信息资料,开展调查研究,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财税改革和金融综合改革提供决策依据。
5.推进县域国库现金管理,完善涉农资金调控机制
针对农村金融综合改革中的“资金”短板,积极发挥国库资金撬动、引导作用,在保证资金运行效率、安全的基础上,结合涉农资金运行特点,在县域国库资金开展现金管理试点,允许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区国库现金管理先行先试,提高国库资金收益。同时,通过国库现金管理,拓展农村资金来源,撬动、引导银行机构加大支农信贷投入,建立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的激励机制,扩大县域内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效果。
注释: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央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方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出口退税(正数)+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和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皖政〔2014〕50号)明确要“实施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设立金融服务室或其他简易、流动服务网点。
参考文献:
[1] 刘贵生.现代国库论[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4
[2] 黄绪江.公共服务于欠发达地区城镇化:以国库为视角[J].金融发展评论,2013年第11期
[3] 廖伟生,钟梅,郭永明,谢新华,吴少炜.基层国库支持与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J].武汉金融,2009年第11期
[4] 王名翔,张雪芬.推行人民银行国库直接支付的探讨[J].财政金融,2013年7月下
[5] 高兵,伦晓宇.国库服务于“三农”的现实途径[N].金融时报,2011年1月18日
[6] 王景武.基层国库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思考[N].金融时报,2013年7月29日第10版
[7] 人民银行咸宁中心支行.充分发挥国库部门服务“三农”的作用[N].金融时报,2013年5月7日第11版
[8]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国库处课题组.公共利益视角下央行国库改革的路径选择[J].海南金融,2009年第11期
(一)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是丽水农村金融改革措施的核心要素之一。众所周知丽水之所以能够成为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实验区域之一就是因为丽水的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较高。因此在这一前提下丽水为了更好地对自身的优势进行发挥则需要进一步的提升自身的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即在发展农村金融的过程中对自身的农村服务金融水平进行提升。从而能够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建设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等领域得到全新的进展,并且能够有效的破解丽水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瓶颈和缺陷。
(二)打造惠民利民金融工程
打造惠民利民金融工程是丽水发展农村金融的重要内容。由于丽水自身是经济发达省份中的欠发达地区并且丽水同时也是全国闻名的农业大市,这使得打造惠民利民金融工程成为促进丽水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的重要突破口。除此之外,打造惠民利民的金融工程还有助于解决丽水当地三农需求大并且融资难与此同时城乡差距大和普惠难等之前一直困扰丽水农村金融发展的难题与缺陷,从而促进丽水农村金融整体水平的有效提升。
二、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的成果和启示
(一)合理选择改革切入点
合理选择改革切入点是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的成果和启示的基础和前提。众所周知在之前的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丽水通过多年的实践已经获得了一定程度的体制与内容创新。并且通过多年来大量的细致工作,丽水能够更加合理的选择改革的切入点,这也是丽水农村金融改革取得成果的重要原因,也是许多进行弄成就金融改革城市值得借鉴的地方。
(二)立足实际的改革路径
立足实际的改革路径是丽水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在选择相应的金融改革路径过程中丽水极其重视根据丽水的实际情况来对改革路径进行选择,从而使得丽水农村金融的整体平均增速达到了同比增长14.04%,这一增速高出了全国城市平均水平的5.72%。即通过立足实际的改革路径选择,丽水的经验可以让别的城市在借鉴的过程中也注重根据自身的世界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改革路径,最终促进农村金融改革整体水平的有效提升。
(三)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有效下沉
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有效下沉是完善丽水农村金融体系和农村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2012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丽水全市的行政村信用评价以及达到了全省的第3位,其整体水平已经高出了全国平均水平的5.12%。之所以能够在农村信用体系获得如此大的成果,与丽水注重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有效下沉有着紧密的联系。即丽水通过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有效下沉来进一步完善自身的农业金融基础和农业信用基础,最终使得自身的农户信用评价面达到92%,并且这一体系已经成为了重要的成果经验并且开始推向全国,从而为其他城市农村金融和农村信用的发展带来了重要的启示。
(四)发挥金融的社会管理功能
发挥金融的社会管理功能对于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的成果和启示的重要性是不言而预的。丽水在自身的农村金融改革中不仅仅将金融是为单纯的经济组成部分,还将其视为重要的社会管理功能。即通过金融体系的改革来完善相应的社会管理功能,在解决丽水农民跳低收入问题和农户脱贫问题的同时也更好地促进了丽水整体的社会和谐稳定与健康发展。
三、对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的建议
(一)坚持政府与人民银行主导的改革模式
坚持政府与人民银行主导的改革模式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的基础和前提。通过上文对于丽水经验的分析我们可以分析,只有坚持在政府和人民银行的主导下农村金融改革才能取得自身应有的成效并且将获得的成果与经验扩展到全国,从而让更多的城市和区域的农村金融改革得到更好的借鉴,在这一过程中没有地方政府和人民银行的有效配合则这些工作难以得到有效的开展。
(二)构建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构建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对于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丽水非常注重对自身的金融组织体系进行多元化的构建和发展,并且在增加农村金融服务种类、和扩大农村金融业务范围以及加强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等方面都有着出色的表现。这一经验告诉我们,如果想要在农村金融改革中有效解决资金供给不足、机构发展水平低等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金融改革的瓶颈问题,构建多远化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无疑是效果良好的建议和措施,并且这一措施在许多城市的农村金融改革实践中也得到了良好的应用并且取得了丰硕的实践成果。
(三)打造农村产业金融体系
打造农村产业金融体系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通过打造农村产业的金融体系,可以有效的建立新型的农村金融组织风险担保机制和相应的农村损失财政补偿机制,这些机制的建立是农村产业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除此之外,通过打造农村产业金融体系还可以更好地使全国各地的农民安心的进行农业生产。与此同时能够有效降低农村金融的服务成本和运营成本与此同时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具体效率和服务的针对性,在协调农村金融供需关系和借贷需求的同时,最终促使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整体水平得到全面的提升。
(四)构建低成本、高效率的支付结算体系
构建低成本、高效率的支付结算体系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的核心要素之一。在丽水农村金融改革中重要的经济文件《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中指出了构建低成本并且高效率的支付结算体系是丽水农村金融改革进行的重要支柱。针对这一情况,我国在借鉴丽水经验的同时也应当注重构建低成本并且高效率的支付结算体系,即通过综合的运用信贷、证券、保险、信托和担保等金融资源来对自身的结算体系进行持续的完善,从而为全国性的农村金融改革提供重要的经济支柱。
四、结语
一、目标与任务
(一)工作目标:总结推广农村金融教育培训试点工作经验,建立符合辖区实际的农村金融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农村金融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金融知识水平,增强获取和使用金融产品、加快自身增收致富的能力;大力推进农村社会信用环境建设,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推动农村金融组织、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实现农村金融产品与“三农”金融需求的充分“对接”,解决“三农”贷款难问题。
(二)主要任务
1.建立农村金融教育新模式。依托中国农村金融教育基金会“金惠工程”,建立金融志愿者教育培训机制,推广三级志愿者教育方法。
2.建立农村金融知识宣传站。依托全市已建立的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站,对金融服务工作站赋予金融知识宣传站职能,实施农村金融知识定点宣传。在金融服务工作站摆放宣传资料,专人(农村金融教育三级志愿者)辅导讲解,便于农民急需急用。同时,不断扩充金融知识宣传站点,力争到2015年底,实现全市农村金融知识宣传站自然村全覆盖。
3.建立农村金融宣讲联动机制。将金融知识宣传与金融机构业务拓展有机结合起来,实行联合联动,提高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4.建立综合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科技之春三下乡”、珍爱信用记录日、法制宣传日等节日,开展金融知识的综合宣传活动,向群众介绍金融基础知识、储蓄理财、农户信贷、银行卡使用、ATM机操作、网上支付、个人信用信息保护、防金融诈骗等金融业务常识。
5.建立立体宣传体系。组建农村金融知识宣传工作队,深入农村学校、农户家中、个体户门店、企业产品推介会、专业合作社等上门宣传。依托政府部门“大课堂”,增设金融知识课程,为不同层次人员(如返乡创业、劳务输出等)进行专题培训。向农村图书室、金融服务工作站捐赠金融知识书籍,宣讲金融业务,营造农村金融文化氛围。
6.建立信息报送机制。编发工作简报,反映工作成效,交流经验做法。特别要运用好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工作典型,扩大工作影响力。
二、方法步骤
(一)培训阶段
1.召开动员会,部署工作任务。在召开“市农村金融教育培训试点扩大会议”,讨论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现场观摩试点村农村金融教育培训集中宣讲,交流试点工作体会,讨论市开展农村金融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安排全市各县(区)农村金融教育培训工作。
2.组建志愿者队伍。各县(区)金融办、县农村金融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域各金融机构中招募金融教育一级志愿者,志愿者招募以“本土化”为原则。由一级志愿者对二级、三级志愿者进行农村金融教育体制现状和改革方向、小额信贷和农业保险知识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培训,并进行农村金融教育的方式和方法、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的意义及价值观等方面的培训,使其能够承担各项培训任务。各县(区)首期选择5人左右,以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骨干为主,形成一级培训师资队伍,一级志愿者负责对以乡村干部、农村能人和金融业务推展员为主体的二级志愿者的培训。二级志愿者负责对三级志愿者及农户的培训。
3.确定培训对象和内容。各县(区)围绕农村金融基础知识,并结合县域经济、金融发展实际,以及农户金融知识需求,自主确定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内容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以农信社、邮储银行和农行等涉农金融机构信贷业务骨干为重点进行培训。在规划期内计划培训20人。主要培训小额信贷知识、信贷市场营销、贷款操作流程和管理技术、风险控制以及农户征信管理等内容。二是培训村官。重点培训大学生村官和担任信贷联络员(协管员)的村干部,充分利用资源,把对村官的培训,融入到政府组织的县、乡、村干部的培训班中,在规划期内计划培训100人。主要内容是农村金融改革与小额信贷、农户资信评估、家庭预算、家庭债务管理、农村金融服务、诚信教育与防范金融诈骗等。三是培训农户。把对农民的金融知识培训镶嵌到扶贫办、社保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中去。充分利用扶贫办、社保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各县(区)在规划期内培训人数应占农户数的50%以上。培训内容主要有和农民紧密联系的小额信贷、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金穗惠农卡、富秦家乐卡、邮政绿卡、ATM和POS机使用、人民币反假、诚信教育、防范金融诈骗、农村保险、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等知识的培训。四是培训中小企业、农村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法人代表和财会人员。各县(区)在规划期内培训企业数应达到总数的60%以上。培训内容主要有企业财务预算与管理、金融服务、诚信教育、贷款操作流程、风险控制、农村保险知识等。
4.培训方式。由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编写教材,制作音像资料,提供机顶盒。一是对村干部、农户和农村微小企业主的培训。对该类人员的培训本着“不离村”的原则,利用安装在村委会或村小学的远程教育网络资源,采用“远程教育+志愿者辅导答疑”的方式就地培训。二是对农村金融机构信贷业务骨干的培训。培训一般在农村金融机构所在地开展。采用“放映录像资料+讨论练习+老师现场辅导”的形式。三是对农村金融机构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在农村金融机构所在县举办。采用“面授专题讲座+研讨+考察”的方式开展。
(二)实施阶段
1.确立试点村镇,示范带动。各县(区)围绕全市农村金融教育工程,参照“先期试点、探索途径、整村复制”的方法,先期在信用乡(镇)确定3个村,依托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站、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站开展教育培训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以点带面,辐射号召的作用,最终实现整村推进,逐步推广,实现预定目标。
2.创新载体,广泛宣传。各县(区)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大力宣传农村金融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一是大力加强阵地宣传。在金融机构门前设置宣传点、街道悬挂横幅、在各县(区)中心广场集中宣传,利用电视等媒体在县城和广大农村广泛宣传。二是深入开展流动宣传。发挥志愿者作用,结合金融机构具体业务,深入基层,走村入户向农户讲解相关知识。利用农村古会和农历节日,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编撰通俗易懂的宣传口号,在寓教于乐中使教育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重奖在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和村镇,树立典型,扩大影响,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教育工作氛围。
3.部门联动,各尽其责。农村金融教育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复杂工程,需要各个部门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尤其需要得到县、乡、村各级党政部门的积极支持协作。各县(区)政府、人民银行要在活动中发挥主导作用,要经常性地检查指导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努力形成既各尽其责,又密切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总结验收阶段
1.量化评价,验收成果。各县(区)要按照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的目标体系,细化指标,逐条量化。教育培训协调领导小组对两年的教育、普及和培训成果进行一次综合评价,为进一步推进工作提供参考。
2.开展农村金融教育先进个人和创新成果评选奖励活动。对在推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和农村金融教育创新成果,由各县(区)自行评选并进行表彰奖励,并向市农村金融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银行)推荐,由市农村金融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联评后向中国农村金融教育基金会推荐。
3.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研究,总结农村金融教育培训先进经验和做法。各县(区)要围绕教育培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农村金融教育专题研究,运用研究成果更好地指导教育培训工作实践。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机制,保障推广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成立农村金融教育培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统筹指导各县(区)农村金融教育培训工作。办公室职责是负责贯彻实施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负责本县(区)农村金融教育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为教育培训活动开展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和管理本县(区)农村金融教育志愿者队伍;实行季度联席会议制度,拟定实施方案、志愿者管理和考核评估激励办法、农村金融教育培训效果评估办法,为活动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整合宣教资源,提高金融知识普及面。各县(区)要将人民币反假、征信、支付结算、银行卡、理财、保险、小额信贷、金融惠农惠民政策等知识宣传整合为以“金惠工程”为载体的统一宣传培训平台,通过举办农村金融教育培训、农民工银行卡、刷卡无障碍示范街区、金融知识宣传月等启动仪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乡村公交车、政府大讲堂、村组会议、当地劳务输出人员技能培训会、进村入户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大对农民和镇、村组干部及金融机构信贷员金融知识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宣传普及的广度和深度。
(三)实施进村入户集中宣教,探索可复制模式。针对农民居住分散,在村镇集中办班培训组织难度较大的实际,各县(区)应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行政村,由志愿者、包片信贷员、村负责人分级包抓,充分利用农闲时间,以及村组会、集市、庙会等场合,通过播放音像资料、组织农民讲授金融知识、现场答疑解惑、受理银行卡申请业务、进村入户讲解,进行点对面、点对点的培训,将金融知识送到田间地头及农民的生产生活之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建立可复制模式。
(四)储备志愿者人才库,增强队伍素质。各县(区)通过招募大学生村官,农信社乡镇网点、金融服务工作站点负责人等为主体的志愿者队伍,对二级志愿者进行集中培训。将各县(区)乡村干部、致富能人造册登记,作为三级志愿者后备力量,为开展农村金融教育培训活动储备人才,形成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育培训志愿者队伍。
金融业服务“三农”的难点是较难把握商业性和政策性的边界。完全的商业性金融只能覆盖部分需求,还有一部分金融需求缺乏商业上的可行性。而完全的政策性金融又缺乏财务上的可持续性。因此,长期以来,我国金融服务“三农”的不足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可能的原因是:资金来源缺陷、制度性地限制供给、增加供给的激励不足。
(一)资金来源缺陷问题
农村金融供给的资金来源可以从城市输入,也可以由农村自身的储蓄提供。一般认为农村地区的资金积累能力比较差,资金主要从外部输入。而实际上,目前的农村积累资金的能力已经很强,各农村金融机构储蓄资金的总量已经很大,而且增长快于全部金融机构的水平。农村地区仅仅依靠自身的资金积累就可以解决大部分的资金来源,但问题出在农村自身积累的资金大量外流,从农村信用社存贷差额的数据,可见农村资金外流的严重状况。
(二)农村金融存在制度性供给限制
农村正规金融拥有政策性垄断地位,其垄断地位的获得主要通过国家立法保护或政策取缔来限制非正规金融活动。而这些非正规金融大多是草根金融,正可以弥补正规金融之不足。无奈受到政策性限制,农村金融供给的总量受到削减。
(三)增加金融供给的经济激励不足
对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来说,对“三农”提供的金融服务并不能纯粹的商业化。农业属于天然的弱质产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又具有天然的分散性和小规模属性,提供金融服务的成本呈上升趋势;而利率却受农业低收益率的限制而不能过高,利率的上浮往往不足以弥补成本,正规金融机构收缩对“三农”的金融供给也就顺其自然。
二、农行、信用社、民间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问题上的难点和措施
(一)农行
中国农业银行与“三农”原本就有较深的渊源。1979年恢复建制后,作为早期的专业银行,农行就定位于服务“三农”。 农行在长期服务“三农”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农贷经验和社会资本,也锻炼了专业梯队。农行也制订了自己相应的方案,即《农业银行服务三农总体实施方案》,并在八个省级分行展开试点。实施方案的核心是“一行两制”,实现城乡联动。“一行两制”是指在一级法人体制下,根据农行在城乡金融业务上的不同特点,以县域支行为平台,再造一套适用于“三农”和县域业务发展的,有别于城市业务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一行两制”的难点在于农行内部资源的分配,权限的下放与风险的承担,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边界划分。农行回归“三农”后并不包揽全部业务领域,而是把业务的重点放在县域经济的中高端客户,包括重点农户中的养殖、种植大户。农行将逐步在乡镇增设网点,开展小额农贷服务,重点发展农户、个体户、微型企业和小企业的小额信贷业务,在网点不易覆盖的地方,可以通过控股、参股等方式加入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计划通过几年的业务延伸,要实现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基地的服务覆盖面达到50%以上,直接对农户的信贷服务覆盖面达到了30%以上。
(二) 农信社
新农信社体系要建立有效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农信社体系经过多年的低效运转,积累了巨大的历史包袱,到2003年的改革启动前,几乎处于全行业亏损状态。2003年的改革启动后,中央政府采取三项措施改善了农信社体系的财务状况:一是增资扩股;二是央行发行票据兑付信用社50%的历史包袱;三是央行以利率市场化形式扩大信用社利差收入。短期内农信社体系极大改善了财务状况,截至2007年12月,共完成央行专项票据发行16期,对全国2396个县发行了专项票据,共计1656亿元,共置换了农信社不良贷款1550亿元,置换历年亏损挂账303亿元,使农信社的不良贷款比从2002年末的36.9%下降到2007年9月末的9.2%,但是,农村金融,尤其是农信社体系的长期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并没有建立起来,需要新的制度设计。
1、建立由政府主导的常规政策性业务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从发展趋势来看,支持“三农”的金融机构将主要以商业经营为主,要保证这些金融机构的持续支持力度,必须要满足它们的商业利益。
2、构建市场化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首先,要建立和完善存款保险制度,长期以来,我国金融机构都获得了国家信用的隐性担保,存款风险基本不存在。目前,农村金融机构的商业性主体呈现多元化,再由国家对其存款风险提供担保已无可能。必须以商业原则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此来稳定农村金融机构的存款业务,保证资金来源充足。
3、建立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资产的流通转让机制。通过证券化的方式,将债权转让分散给市场,而资本市场又通过定价和信用等级反馈信息,促使放贷机构改善资产管理。
(三) 民间金融
民间金融在农村的作用更加显著:2003年推动的新一轮农村金融改革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引入了新的市场参与者。农信社的改革基本放弃了合作金融的思路,推行的是商业化路径。既然是商业化,就不能再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形成人为的垄断。为此,改革的设计者放宽了农村金融的准入条件。原先那些活跃于地下的民间金融已经可以实现合法化和正规化,它们展现的组织形式主要有村镇银行、贷款公司、互助基金、合社、钱庄等,对这些农村金融市场的新来者的作用,要有清醒的认识。
三、“三农”的新变化为金融创新提供契机
一、贯彻农村金融创新工作方面的措施
(一)完善制度建设
自2008年10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后,我行高度重视,先后下发了《贯彻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的通知》(开行发〔2008〕463号)、《关于认真学习贯彻201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提高农业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开行党委发〔2010〕0003号)、《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开行办〔2010〕0131号)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贯彻落实农村金融创新工作的总体原则、支持重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为如何做好农村金融创新工作指明了方向。在2011年人民银行昆明中支提出“一个创新、两个建设”工作后,我行结合之前的制度,进一步加深理解,提高认识,以金融服务推进我省新农村建设。
(二)理顺工作机制
虽然我行网点机构有限,但历来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中小企业等基层金融业务作为我行“一体两翼”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内容,进行重点业务推进。2007年5月,分行就加入云南省新农村建设发展促进会,致力于履行金融机构支持省内新农村建设的社会责任。多年来,分行在总行的指导下,以开发性金融理论为指导,坚持规划先行、机制建设、政府合作、市场运作,整合政府、金融同业、中介机构、企业等各方资源,不断创新融资模式,灵活运用“批发”的方式解决“零售”问题,实现金融服务的“全覆盖”,辐射广大县域地区,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三)制定工作方案
分行于2011年8月完成《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方案》,对省内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发展规划、支持现状、发展思路进行了分析,为今后加大力度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贯彻农村金融创新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
截至2012年底,我行涉农贷款余额244.33亿元,重点支持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农村低收入住房建设、农业产业化、农村中小企业、生源地助学贷款等领域,金融业务覆盖全省129个县市。近年来,对我省涉农贷款的支持力度一直呈上升趋势,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群策群力,积极探索农村金融产品服务模式
1.以“公司+农户”信贷模式,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农户致富。选择带动性强的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扶持,利用企业贴近农户的优势,产销结合,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计划与农户签订购销合同,组织农户进行生产,达到降低市场风险和流通成本的目的,实现企业和农户经营互惠成长。
2.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支持农业企业发展和农户致富。以开发性金融理论为指导,与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建立良好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各类新型金融组织贴近市场的优势,立足我行小额贷款技术和IT系统建设优势,以批发资金等方式加强合作,努力缓解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问题。
3.整合行内外资源,开展涉农银团贷款。2011年5月与农业发展银行合作,实现对云县啤酒厂年产20万吨啤酒异地技改项目的银团贷款发放,帮助解决涉农企业融资难问题。通过银团合作方式,既解决了一行规模约束问题,又实现了风险分散,促进金融机构间的合作。这是我行首次以直接银团方式对大额融资基础设施类项目以外的农村企业给予支持。
(二)积极开展县域规划,开拓农村金融服务创新
以开发性金融为指导,充分发挥我行融资规划优势,整合内外部专家资源,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各级规划编制,以规划先行、融资推动引领地方经济发展。几年来,我行规划工作覆盖了全省16个地州129个市县,并不断深入细化。2010年以来,分行积极参与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同时参与到地方580个城镇土地利用资源总体规划编制。2012年结合我行地区发展重点以及重点发展业务,选取重点州市采取市带县方式,进行地方系统性融资规划,帮助地方和企业指明发展方向,提供融资和融智服务。
三、农村金融创新工作典型案例
(一)模式基本情况
临沧市甘蔗产业专业合作社农户贷款模式(贷款金额3460万元,涉及农户8717户),为云南分行利用临沧市中小企业机制建设成果,结合我行关于合作社农户贷款的业务规定,针对临沧市蔗糖产业发展实际,在涉农、民生业务方面的一次探索。简单来讲可以概括为“平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运行模式。
其中:平台指开发银行与临沧市政府合作确定的临沧市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临沧市工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开发银行与临沧市政府基层金融机制建设的成果,履行项目开发、评审、信贷管理等职能,作为项目的借款人。龙头企业指云南永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保证人。合作社为用款人,与开发银行、借款人一起签订三方借款合同,承担还本付息。农户为合作社甘蔗种植户,用款的资金需求主要为种苗款、肥料款及人工支出,为项目的最终用款人。
(二)模式特点
1.由中小企业平台作为合作社模式贷款借款人,充分体现了我行在临沧市中小企业机制建设方面的成果,以及在项目开发、信贷管理方面的优势。
2.同时纳入政府信用(机制)及龙头企业(永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信用,增强了对风险的缓释作用,实现了对农村金融的组织增信,解决农村、农民金融中最核心的信用缺失问题。
3.发挥永德糖业集团龙头企业的作用,建立了完善的现金流控制机制,基本实现了项目资金的封闭运行,有效的防范了项目信贷风险。
4.简化了合作社农户贷款运作流程,在增强项目风险防范的同时,充分利用已有机制建设成果,简化了项目开发、评审流程,适应了农村金融“短、频、快”的特点。
(三)操作流程
四、在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工作中的体会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中,我们深刻地体会到:一是农村金融创新工作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要结合当地的经济特点有针对性地研发金融产品,这样才能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二是对于农村金融创新工作要充满感情,只有这样才能急农民之所急、想农民之所想,提供适合农村的金融服务。下一步,我行将加大力度继续深化农村金融服务和创新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和强化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制度。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是一项长期工作,只有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理顺工作机制,才能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农业;农村;金融改革
农业产业化在我国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而农村产业化的不断深入开展离不开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也为农村金融机构的资本输出提供了方向,因此,两者之间属相辅相成的关系。为更好地实现两者之间的协同发展,应以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为核心,丰富农村金融机构资本注入渠道,规范农村金融行业服务秩序,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持。
1农业产业化的定义和特征
农业属第一产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起着基础性作用,随着科学技术与经济的发展,农业产业化逐渐形成了一定规模。
1.1农业产业化定义
在世界范围内,对于农业产业化的定义存在些许差异,农业产业化概念是美国著名学者高德博格教授于20世纪在其著作中提出的,他将农产品的形成过程和初加工、深加工、宣传、销售等环节进行区分,并使用“链”一词来比喻农业产业化的各环节。我国将农业产业化上升至农业发展战略层面,对农业产业化有着如下定义:以农村市场需求为农业产业化的指导方向,以地区主导产业为核心,集中优势资源,实现农作物产品的集中存放、科学生产、全面推广,建立起以农村居民为共同利益体的农业产业化体系,实现地区农业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1.2农业产业化特征
相比较传统农业生产、销售模式,农业现代化体系中的农业产业化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特征。1.2.1以市场为农业产业化的指导方向农业产业化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因此,根据市场需求指导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方向成为利润最大化的关键。在对市场需求进行科学分析后,可以实现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并通过灵活的市场运营体制,完成农业产业化的最后一个环节——销售。1.2.2农业产业化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点对于我国当前开展的农业产业化来说,地域性特点较为明显,这主要是由我国不同地区之间的农业产品体系差异导致。农业产业化的地域性能够充分利用地区优势,充分发挥地区农业经济特点,一改传统农业生产星罗棋布的问题,实现农业生产、管理、销售等效率的显著提高。1.2.3农业产业化具备规模化发展特性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模式是我国几千年来农业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农业产业化实现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发展,并且,农业产业化逐渐形成了科学的管理体系,以及制订了一系列保证农业产业化顺利实施的标准。农业产业化的规模化发展特性,能够带动地区产业链的共同发展,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农村金融的服务内容与特点
作为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农村金融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实现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2.1农村金融的服务内容及对象
农村金融的主要服务内容就是通过各种手段实现资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流动,其中包括资金的输入与输出,在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的同时,也实现了农业金融机构的盈利,当前我国主要的农业金融机构有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基层银行等。在服务内容方面主要包括信用贷款、理财等形式,服务对象为信用良好,且具备一定经济基础的农民。然而,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农村金融的服务对象并不局限于农民这一群体,还包括在农村地区投资建厂的企业。
2.2农村金融的特点
由于受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影响,农村金融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特点。2.2.1受季节影响农业生产活动的开展与季节有着直接关系,尽管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农业生产活动受季节影响程度逐渐降低,但大多数农业生产活动依然需要按照时令进行。例如,恶劣天气导致农作物受损,区域农民经济收入明显降低,而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净收入将呈现出负增长,甚至会对信贷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影响。2.2.2收益与风险不成正比在农业金融行业中,收益与风险不成正比的现象较为普遍,我国农业产品依然停留在直接产品阶段,经深加工再销售的农产品少之又少,因此,农产品所创造的直接效益并不高,农村金融机构能够在此过程中获得的收益较低。并且,基础农业对市场波动的自我适应能力较差,所造成的影响也是破坏性的,使农业金融机构的业务开展面临困难。2.2.3金融服务的差异性特点即使是农村,由于地区差异,不同地区农村农业生产方式、经济水平都存在明显区别,这种区别导致地区金融服务也具有差异。我国各地区政府为实现区域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以地区农业经济生产需求为指导,建立科学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2.2.4农村金融服务的高成本特点相比城镇金融服务来讲,尽管农村金融服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民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资金问题,然而,由于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数量较少,可选择的金融服务内容有局限性,在获取金融服务时,往往需要获得更高的成本。除此之外,对于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来讲,农民缺乏具有等同价值属性的抵押物,在提供贷款等金融服务时存在较大风险,一旦出现违约等情况,金融机构的损失较大,造成农村金融服务成本增加。
3我国农业产业化下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与问题
在发展农村经济过程中,农业产业化成为改善传统农村生产经营模式的关键内容,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农业产业化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与之相配套的农村金融体系也日趋完善。然而,研究发现,基于农业产业化的农村金融发展依然存在问题,成为影响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3.1我国农业产业化下农村金融的发展现状基于对党的十四大精神的领会,全面落实我党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开始探索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时至今日,我国农业产业化已经初具规模。截至2015年底,我国农业产业化集群已超38万个,创造经济价值约4258亿元,直接或间接带动就业岗位约1.26亿个,农民人均收益达3380元。我国农村金融是农业产业化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农村金融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小企业、农村民生等提供资金支持、理财等多种服务。首先,农村金融机构在我国逐渐形成完善的网络体系,各大银行进驻农村金融服务领域,激烈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了更加实惠的服务,并促进了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其次,农村金融信贷业务范围不断扩大。随着农业产业化的深入开展,农村金融提供的各项服务也在随之增加。在最初的农业贷款业务上不断增加服务内容,例如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小额抵押贷款、下岗再就业贷款、民生工程贷款等,并且,在开展贷款类业务的同时,也将最基本的理财业务纳入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3.2农业产业化的农村金融问题
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也不例外,农村金融凸显出的改革乏力成为影响农业产业化的重要因素,其中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2.1不良贷款比例持续增加农村金融所涉及贷款额度较小,然而,庞大的贷款人群使得这一贷款规模不容忽视。由于农村金融机构处于基层,在人员配备方面存在不足,业务熟练程度较低,素质较差,为完成业务而简化信用审核流程,为不良贷款的形成埋下了隐患。3.2.2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欠缺由于农业产业化的深入开展,农村金融与其进行了更加深度的融合,然而,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却在此过程中忽略了相关风险的存在。在提供贷款等金融服务时,未对意外情况下导致客户还贷能力下降的情况进行说明。在资产抵押方面,农村金融机构缺乏科学的资产价格审核制度,相关资产审核标准体系也未建立,一旦发生客户无法及时还清贷款的情况,农村金融机构所收回的抵押物也无法弥补其损失。3.2.3农村金融机构鱼龙混杂随着我国逐渐放开农村金融市场,除正规银行参与农业产业化外,一些私人银行也开始涉足该领域,大多数银行都是在银监部门的管理框架内开展相关服务,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然而,一些非正规金融机构为获取更多收益,提供自营范围外的服务内容,采用不正当手段与正规银行进行竞争,损害了正规银行的利益,也扰乱了原本正常的农村金融体系。
4农业产业化的农村金融改革重点
通过对我国农业产业化企业的运营情况分析,生产周期长、利润低、资本来源有限、风险大等问题成为该类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为保证农业产业化的持续开展,农村金融改革需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4.1制定稳健的信用贷款政策
农业产业化发展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经之路,是我国农业经济快速发展的根本要求,然而,在制定农村金融信用贷款政策时,应当在解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金问题的同时,兼顾小额贷款的风险防范。通过制定稳健的信用贷款政策,可以有效降低农村金融风险,进而保证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4.2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专业性
为保证农业产业化工作的开展,农村金融不仅需要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更应当提高金融服务的专业性,提高农村金融服务工作人员的准入门槛,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理论学习。针对重点企业的金融服务来说,应当提供上门服务,并且,对业务对象的经营情况需要持续跟踪,降低农村金融所承担的风险。
4.3丰富农业金融服务内容
从传统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到农业产业化,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也在不断调整服务内容,以适应农业产业化的要求。然而,信用贷款为银行提供的收益较低,为保证银行最低资本需求,降低银行运营风险,除提供基本储蓄服务外,农村金融机构还可以开拓理财、信用评级等多种业务,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更加充足的资金保障。
4.4加强以政府引导为核心的融资环境建设
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应承担起引导责任,与农村金融机构结合,建立地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并通过多个渠道进行公示。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企业的信贷审核主要以信用等级为依据,这就从根本上对企业诚信经营行为进行鼓励。与此同时,政府的介入,能够在政策上稳定农村金融体系,将非正规金融机构排除在农村金融体系之外,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了一个健康的融资环境。
5结语
通过不断的改革能够提高农村金融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适应性,随着我国农业产业化的深入开展,农村金融所面临的风险与承担的责任同步增加。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全面产业结构调整时期,农业产业化也将成为此次调整的重点,因此,通过农村金融改革实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解决当前农业产业化所面临一系列问题,保证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元春.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问题研究[J].市场研究,2011(12).
关键词:农村金融;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8.45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8-101-02
自2009年6月18日银监会《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和6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计划与西班牙国家银行成立一家合资银行,致力于为中国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标志着中国农村金融战争在多层次,多方面正式打响。
上世纪90年代末期,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纷纷撤并县及县以下机构。根据人民银行的统计[1],截止2007年末,全国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数为12.4万个,比三年前锐减9811个。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断收缩其在农村业务和机构的比重,这种明显的农村金融服务缺位,加大了乡镇企业以及中小农户的融资成本。虽然中国农业银行在许多地区仍设有县级分支机构,但由于政策导向,以及贷款权的上移,很多分支机构出现了只存不贷的现象,从而进一步增加了农村资金的融资困难和供需矛盾。虽然农村信用社和民间金融弥补了部分农行资金不足的困境,但是由于农村信用社没有向农村提供足够的激励资金,相反却趋向于“城市化”特征。以及民间金融受到官方的行政干预,增加了对资金的管制力度。农村信用社和民间金融无法向农村经济提供足够的金融服务,而且事实上大部分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成为农村资金外流的主要渠道。因此,我国农村信贷资产不足,农村金融资金的供求缺口逐年扩大。
2006年中国银监会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提出开放农村金融市场的试点方案,放宽了金融机构在农村的准入政策,推动了一批新型村镇中小金融机构,主要包括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农村资金互助社等的建立。国家出台政策,批准设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旨在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解决农村资金不足、金融竞争不充分的问题。
在各级政府的不断努力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试点地区农村资金部分回流,农村金融服务得到改善,金融竞争得到加强。外资银行先于国内银行拉开了布局中国村镇银行的序幕。2007年底,汇丰宣布在湖北随州曾都设立第一家村镇银行。随后渣打、花旗等外资银行也加快了开设村镇银行的步伐。中国银监会表示,2009-2011年在全国将设立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1027家,贷款公司106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61家[2]。政府支持新型农村金融的相关政策也陆续出台,其中包括农村金融机构税收优惠、2010-2012年监管费免征以及2012年6月银监会推动实施的“三大工程”等扶持政策。面对政府的优惠政策以及外资银行在农村地区的“燎原之势”,国有大型银行也重新延伸业务至县域。同时一些非正规的民间金融也悄然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给农村金融市场带来了良性竞争。
一、在覆盖面和规模上
在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机构中,中国农业银行毋庸置疑属于这个行业的领头羊。但是,由于上个世纪县级以下网点大量撤出。目前,农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向城市倾斜。农业发展银行专门针对粮油棉收购、储藏及销售等业务,贷款业务范围小且有局限性。农村邮政储蓄银行利用现有网点的大规模扩张,使之成为在覆盖面上不可小视的竞争对手。同时,建行的涉农贷款余额达4700亿元,计划将来新增100家村镇银行,工行涉农贷款也有1800亿元。对于新型金融机构而言,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网点的分布也很广泛。以上这些农村金融机构在规模上,都是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二、客户细分各有优势,建立多元化的农村合作供给体系
针对不断发展的农村金融市场,只有建立多样性的农村金融体系才能更好的满足农村金融服务需求。不同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细化客户群体。农业发展银行应针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私人借贷和农村信用社,主要的贷款和服务对象定位在农户及农村中小企业,发挥农村网点多的优势服务客户。外资农村银行分步走,实现“公司+农户”模式。而中资银行,像中国工商银行等大型国有银行具有良好的品牌优势,业务品种繁多,在农村金融业务拓展上,坚持定位中端、竞争高端、培育潜力客户。但是,谁的模式更好,只能靠市场来检验。
三、各具特色,分层布局
1.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产优质、管理灵活、决策独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于2007年正式开展试点工作。该机构没有历史不良资产的包袱,只要像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能够严格遵守信贷监管原则,其资产质量会好于传统金融机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遵循创新的业务特点,设计有针对性的服务,推动信贷服务的多样化发展。
例如:小额贷款公司靠的是经营机制灵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是贷款期限“短”。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一般在三、五个月,有的甚至几天时间。即用即还,随用随贷,资金流动频、周转快,一年中可以周转几圈。二是贷款坚持“小额、分散”原则,单笔贷款不超过注册资本的5%,一般以发放5万元至500万元的小额贷款为主。三是贷款发放“快”。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手续简便,审批效率高,信贷人员主动上门考察,一般从受理到放贷大概需要一两天。四是贷款利率“活”。利率可按市场化原则在银行基准利率四倍以内自行商定,经营比较灵活。由于上述特点,小额贷款公司在农村金融领域呈现了独特的魅力和活力。
2.外资银行扬长避短,争取时间,抢夺市场。外资银行拥有雄厚的跨国公司和全能型银行系统,其金融服务拥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为了更好的融入我国农村市场,外资银行根据我国农村金融的特点,调整了经营策略。进一步提升和完善自身在村镇金融市场的竞争力,抢占更大的市场份额。
3.精准定位,准确、长远布局。外资银行在布局村镇银行时,其配合各地分支机构拓展业务的意图明显。汇丰村镇银行选择了毗邻经济开发区——北京密云经济开发区,其中汇集了伊利、今麦郎等知名企业。而渣打更是把村镇银行开到和林格尔——国内知名企业蒙牛的老家。外资银行抢占和布局于各大知名企业,以地理优势对其进行营销,这种精准定位帮助外资银行进一步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模式。在企业相对集中的乡镇设置网点,外资银行既避免了在大城市开设网点难以获批的困难,又能享受优惠政策,还能收到宣传效果,从而更有效的扩张业务领域。
4.由小到大,逐步发展。当前我国农村存在一个范围很大的非正规的民间合作金融市场。如何规范和发展这个市场,使其合法化,保障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是未来完善农村金融的工作重点之一。根据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研究报告,农民们通过民间合作金融的贷款比例占到了85%。民间非正规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在农村金融贷款中的不足。
面对多方位、多角度的竞争,我国的各类涉农金融机构应该根据农村金融的发展趋势实时调整发展战略。农村信用社应该遵循贴近农村,服务群众的理念,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国有大型银行应该加快布局力度,进一步抢占农村市场。国家政策性银行应该拓宽金融服务范围和资金来源渠道,更有效的为农村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各金融机构应重新审视农村市场,要苦练内功,改善公司治理,强化风险控制,利用地缘、人缘优势,做大做强,还要认真研究相关政策,寻找与同业合作、交流的机会,努力提高信贷技术水平。积极应对其他金融机构的挑战。
同时,农村金融也要提高金融创新能力,要求农村金融机构针对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等积极探索、创新。比如开展农民工的银行卡服务,农民将现金存入银行卡,在农村信用社跨行取现可享受优惠等金融服务。针对农村金融的信用卡方面,各大农村金融机构纷纷抢占市场,大量发放信用卡,解决了部分农民中小额短期贷款问题,但是同时显现的是刷卡难问题。在大中城市,各大银行和银联已经瓜分了POS机市场。但是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大部分村镇银行并没有普及POS机市场,不能满足当前农村金融市场的服务需求。能否利用相关农资销售商通过其现有的网点增设POS机,同时还能增强这些销售商对银行粘性。面对7亿从未使用过信用卡的农民,以及信用卡配套等相关业务的发展,在单纯的存贷业务模式下的中国农村金融,可以说是一种创新。
能否针对当地特点推出多种农村金融服务模式:“龙头企业+农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户”、“银行(信用社)+保险+农户”、“担保公司+农户”、“订单+农户”和“农户联保”等彼此间产业链的关系,推出新的农村金融产品。针对一个村镇银行网点存款可以辐射一个镇,贷款可以辐射周围几个镇的特点,推出相应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都是大有可为的。何时能够三足鼎立,最终谁能逐鹿中原,只有依靠时间来检验。
参考文献:
【关键词】农业现代化 金融支持 现状剖析 策略创新
现代农业是将生产、加工和销售相结合,农村与城市、农业与工业发展统筹考虑,资源高效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高度一致,各种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而目前广西农业小规模的分散经营模式,无力抵御市场竞争带来的巨大风险;农业生产的经营模式、产品结构趋同,市场交易成本趋高,缺乏市场竞争优势,“三农”利益大量流失,农业现代化发展严重滞后。纵观国内外现代农业的发展,农业现代化需要资金支持,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已成为农业现代化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广西农业现代化的金融支持现状分析
通过农村金融体制的深化改革,广西建立起了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有效支持了农业现代化发展。农业发展银行从2007 年起不断拓展业务,将其业务范围扩大到整个农业及延伸领域,各项支农贷款有了明显的增加;农村信用社通过深化改革,对农业现代化的信贷投入快速增长;邮政储蓄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不断增设,增加了农村金融服务的供给主体,打破了过去农村金融机构主体单一的旧格局,激活了农村金融市场。但是,农业现代化的金融支持力度还是满足不了发展的需要,与美国、加拿大等新大陆国家以及日本、法国等传统农业国家相比,农业现代化的金融支持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偏少。近年来,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经营网点越来越少,国家大型商业银行收缩了的农村经营网点,农村信用社经营的去农化倾向明显,商业化气息愈来愈浓,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置门槛太高,导致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出现了空白。以广西为例,截止2011年末,共有金融机构网点3073个、从业人员30012人,与2004年相比分别减少267个、3134人;其中银行机构网点基本集中分布在城镇,大部分农村地区只有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网点,一些偏远落后的乡镇地区甚至还存在金融机构空白,远不能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广西农村经济加快发展迫切需要金融的大力支持。
农村金融资金严重外流。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两大农村金融机构,对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了资金的支持,但是支持形式比较单一、规模偏小,两大农村金融机构出于商业化经营的考量,将信贷资金投向城市,造成农村资金的严重外流。以广西为例,2011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1665.11亿元,其中在农村地区存款4648.95亿元,占39.85%;各项贷款余额9186.07亿元,其中在农村地区贷款2913.69亿元,占28.62%。从广西存贷款的区域结构观察,农村金融资源严重分流,资金流向非农领域现象普遍。
单一的金融产品服务缺乏效率。目前广西农村绝大部分信贷业务都是采取传统的农村授信方式,单户考察、单笔监测、自上而下的点对点的业务模式缺乏规模效应。业务经营工作量比较大,而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有限,效率较低,覆盖面小,受众少,不利于农业现代化的发展。2011年的广西金融惠农数据显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农户数为2749523 户,占农户总数的23%,比例较低。
农业保险供求不足覆盖面窄。广西是我国台风、暴雨、干旱、洪涝灾害高发的地区,目前广西农业保险供给主体只有4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和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供给的险种也不足30种,业务范围和险种严重不足,保险需求得不到满足,部分农村地区连保险机构都没有设置,更谈不上发展保险业务。
广西农业现代化金融支持薄弱成因
农业产业投资的高成本与高风险。由于农业投资的高风险性、额度相对小、贷款回收难等原因,很多金融机构在改革的进程中收缩农村地区金融业务,导致农村资金“外逃”,这是资本的逐利性使然。农村和农业的性质决定了农村地区金融运行成本是比较高的,需要较高的利息收益才能覆盖其经营成本,以保障农村地区金融机构运营的可持续性。因此,没有较高的经营收益,农村资金就只能选择高收益的地区与行业。
农村资金供求双方惜贷惜借。首先是金融机构基于自身商业利益的考虑,为提高信贷资金效率、规避运营风险,严格控制交易成本高、投入产出达不到平均收益率的农村贷款。其次大部分农户金融知识匮乏,抵押物、担保物不足,不愿意跟银行借贷。
农村金融创新机制缺乏。首先,金融业务审批手续繁杂,信贷审批机制不健全。农村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产品,需要层层审批,漫长的考察评审过程,导致农村金融服务产品的缺乏个性化和高效率。其次,金融服务产品的创新与推广普及困难较多。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的激励机制不完善,产品认同度不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金融机构评价考核机制,影响金融企业员工参与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再次,金融机构产品创新动力不足。农村信贷活动中,金融机构所需的抵押品缺乏,且抵押品价值不易评估、风险较高,导致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数量总体偏少。
农业保险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缺乏政府职责、组织形式、经办主体、资金运作、保险费率厘定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农业保险经营存在随意性,农业保险制度缺乏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农业保险产品营销力度不够, 导致有效需求不足,有些险种的损失难以量化,赔付率低,很难实际解决农民的受灾损失问题。
农业现代化的金融支持策略创新
根据广西农业现代化与农村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借鉴其他省份及国际经验,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大金融对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支持力度。
构建完善的以合作金融为主体的多层次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首先,大力支持农村政策金融、合作金融、商业金融的发展,强化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其他小型金融组织的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拓展农村金融市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采取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在农村建立营业网点。其次,完善政策性金融组织支持农业现代化的功能,加大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投入,充实农业发展银行的资本金,给予优惠的税收和利率政策;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和覆盖面,加大政策性银行的专门立法力度,全面规范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再次,发挥合作金融组织的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金融制度;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户信用评价机制。最后,建立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农业信贷激励机制,坚持以商业性运作为主的方针,对具有公共产品特性的农村金融业务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促进资金回流。在农村地区放开存贷款利率上限,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有效缓解农村资金外流,吸引资金回流。首先,农村存贷款利率放开,有利于解决农村金融运行成本高、缺乏盈利能力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激发金融企业对农业现代化支持的积极性。其次,放开贷款利率可以吸引更多资金进入农业产业,引导一些大型金融机构重还农村市场,有效遏制农村信贷资金外流。再次,完善市场化的存贷款定价机制,可以发挥利率杠杆作用,优化农村金融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和农村经济发展。
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首先是大力探索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以供应链核心企业为中心,捆绑上下游中小企业、农户和消费者,发挥供应链的联合增信功能,推动解决农户和小企业担保能力不足问题。创新发展多元化、结构性融资产品,探索支持农业供应链的系统性金融解决方案,切实发挥供应链金融的功能作用,依托广西农业特有的优势,创新农业供应链信贷模式,创新设计“公司+合作社+农户+银行+政府+科技”的农村信贷方案。其次是积极推进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全面开展金融知识培训,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金融素质,构建县、乡、村三位一体的农村金融业务宣传培训体系,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农村金融服务队伍。强调政府组织、分片包干的原则,深入农村现场指导和宣传金融服务,建立农村金融宣传员制度,实现农村金融知识学习、宣传普及的常态化。
关键词:“三农”发展;金融服务;“功能”视角;体系构建
一、中国农村金融体系演变的特征
中国现行的农村金融体系是伴随着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而逐步形成的,大致经历了1951-1957年的创建阶段,1958-1978年的动荡阶段,1979-1983年的恢复调整阶段,1984-1993年的全面改革和1993年至今的完善阶段。长期以来,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举措很多,主要围绕着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的调整、完善以及非正规金融组织的清理整顿,注重的是农村金融机构的存在形态,忽视农户、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对金融资源多层次、多元化的需求和农村金融体系整体功能的发挥,走的是一条典型的“机构路径”。该改革路径有两个重要特征:农村金融体系的每一次变动,都是围绕着金融机构的合、分、起、落等调整来进行;金融机构的调整基本上属于一种自上而下的政府强制,这与中国农村经济制度自下而上、诱发性改革不相一致。其结果是,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业务范围的界定和职能的定位非常模糊且收效甚微,难以真正体现农户的意愿和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并提高农村金融自身的经营效率。
“机构路径”的改革思路,其实是长期以来在理论上指导中国农村金融体系演变的“金融机构观”的产物。金融机构观的分析隐含一个基本前提,即假定金融体系的内部金融机构与组织结构是既定的,公共政策的目标就是要找到这一结构,并帮助所有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生存和发展。
二、对农村金融体系演变“机构路径”的反思
金融机构改革的举措很多,但固有的、根本性的问题却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这是中国农村金融体系演变依赖“机构路径”的问题所在。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经过多年的调整和完善虽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单一的国家银行系统逐步发展为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组成的主导型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并存的多元格局,但这一体系及其中的金融机构是否有效地发挥了为“三农”服务的金融功能?中国农村金融“机构路径”改革的实践表明,不基于农村经济发展现实以及由此决定的对农村金融的需求来构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而仅仅从机构调整入手人为架构金融体系是难以达到经济﹑金融发展的最终目的的。
第一,忽视了金融功能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农村金融产生于农村经济的土壤,农村经济发展及农村经济主体的金融需求决定农村金融的服务功能,农村经济决定农村金融;反之,农村金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两者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但是,从现行农村金融体系的服务功能来看,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的这种联动关系远没有建立。农业发展银行日益成为单纯收购粮棉油的政策性银行;农业银行撤离农村区域,逐步脱离农村金融体系;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一社难支“三农”。为何农村金融机构越改革、越调整,农村金融需求反而越难以满足?问题在于目前的改革仍然是基于部门利益制定的改革方案。
第二,忽视了金融功能的完善是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三农”发展,没有功能健全的农村金融支持体系是难以想象的。金融的本质决定了金融体系的功能主要有3种:投融资功能、金融服务功能和风险管理功能。其中,投融资功能是金融业最基本的功能。随着经济货币化、信用化的进一步发展,金融体系的支付结算等服务功能、动员储蓄﹑资源配置功能日益突出,风险管理功能和经营监管功能越来越重要。根据金融功能观,执行农村金融服务功能的载体可以是各种金融机构,一项金融业务可以是几种功能的组合体,同一金融功能也可以由不同的金融产品来实现。
第三,忽视了竞争机制的培育对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的关键作用。有效运转的农村金融体系离不开农村金融竞争机制的培育。农村金融竞争机制的完善,不仅需要规范发展现有的金融机构,而且还要注重培育新的农村金融竞争主体,使不同所有制性质的金融机构之间适度竞争,共同发展。但长期以来,基于“金融机构观”的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忽视了金融竞争机制的培育,缺乏完善的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机制和以竞争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无法促进农村金融同业的良性竞争;缺乏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使资不抵债、亏损严重的金融机构无法退出,引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缺乏存款保险制度,无法在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同时,使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成为可能。
第四,忽视了金融创新对农村金融体系完善的促进作用。长期以来,中国农村金融服务范围狭小,而且品种少、结构单一,根本无法满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究其原因是,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制度、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力度不足,没能真正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使金融创新缺乏内在动力。另一方面,忽视金融法律、监管、信用担保、信息、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建设,严重制约了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
第五,忽视了政府扶持对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实际上,中国农村金融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系统性风险、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存在,导致农村金融市场失灵的现象比其他市场更为严重,完全依靠市场机制无法培育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农村金融体系,因此,政府的适当介入十分必要。在中国,计划经济时代的政府干预完全采取第一种路径,由中国人民银行代表政府直接经营农村金融。步入市场经济轨道后的相当一段时期,中国人民银行成为专门的中央银行,政府被迫放弃第一种路径,但同时仍然没有很好地建立起其他路径,政府介入要么陷于严重缺失状态,要么干预过度。鉴于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实,政府应将政策着重于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从逻辑上说,基础设施建设是农村金融体系的起点,是构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必不可少的条件。从内容上看,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法律体系、税收优惠体系、监管体系、信用担保体系、资金支持体系、信息和技术支持体系、人才储备体系等。
三、基于“功能”视角的农村金融体系设计
结合中国农村的实际,默顿和博迪提出的“金融功能观”可以为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构建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即金融体系框架的设计,首先应明确具备的经济功能,然后据此来设置或建立可以更好地行使这些功能的金融机构组织形态、市场竞争机制和政策支持体系,促进农村金融体系能够更有效地降低交易费用,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从而更好地支持“三农”的发展。
按照“金融功能观”的要求,一国金融体系的建设要考虑金融机构及其调整,但更要研究如何发挥金融机构的经济功能,这是构建与完善基于“功能观”的金融服务体系的一个核心内容。在重构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过程中,应当立足于“三农”经济运行的特点,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加快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包括构建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农村金融产品体系和农村金融监管体系,显著增强农村金融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功能。
(一)改革农村合作性金融
合作金融是以合作经济原则为准则,以金融资产的形式参与合作,专门从事金融活动的一种合作经济形式。中国合作性金融组织的实践表明,合作性金融不仅是适应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需要的金融制度安排,也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的基础性金融。因此,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要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原则,因地制宜地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形成多种产权形式相互竞争和功能互补的农村合作性金融机构体系。
(二)完善农业政策性金融
农业政策性金融是一国政府为了满足农业生产、流通与服务的融资需要,通过设立农业政策性银行进行金融资源有效配置的一种金融形式。农业政策性金融融财政与金融优势于一体,在一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既充当政府贯彻农业政策的工具,又补充、纠正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的不足与偏差,通过增加农村金融资源供给和有效再配置资源,实现政府宏观调控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政策效应。
(三)重构农村商业性金融
目前,政策性金融囿于国家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政策的限制,存在支农范围狭窄和支持对象锁定的局限;合作性金融则由于信贷结构和信贷规模的不足,使其支农对象偏重于农业种植业,对其他涉农组织和农村第二、三产业支持相对不足,因而,从建立合理分工、富有效率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目标出发,亟待调整与完善农村商业性金融。按照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原则,加快中国农业银行转轨改制步伐,要在对农业银行进行全面外部审计、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不良资产处置、国家注资等财务重组和设立股份公司,并实现业务经营战略转型。
(四)优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构建的外部环境
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具有涉及领域多、影响面广的特点,它不仅是金融领域的改革,而且涉及农村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因而改革的难度大、复杂程度高、影响深远,既需要加快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还要求改善农村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具体措施:改善农村金融政策环境,加大财税政策、货币政策、市场准入政策的扶农宏观调控作用;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创新动产抵押担保方式;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开发适合“三农”发展需要的保障型产品、投资型产品和衍生型产品及服务;建立农村存款保险制度,探索合适的组织结构、投保方式、赔付金额和监督职能;完善农村金融立法与金融监管,依法保证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法实施对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经营风险和市场退出的监管,确保农村金融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从而显著增强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服务功能。
参考文献:
1、爱德华·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M].上海三联书店,1988.
2、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3、舒尔茨.经济增长与农业[M].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
4、林毅夫.再论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5、张杰.中国农村金融制度:结构、变迁与政策[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6、成思危.改革与发展:推进中国的农村金融[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7、.全面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N].中国证券报,2007-03-02.
8、周小川.关于农村金融改革的几点思路[J].经济学动态,2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