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公认会计原则
本人经常到各类企业进行审计工作,与企业会计人员有较多交流,发现很多企业会计人员对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概念模糊,交叉使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或只使用会计制度,或只使用会计准则而全盘否认会计制度。那么,会计准则体系建立后,会计制度是否还在执行?在执行范围上有哪些规定?本文针对这些实际问题进行详细阐述,以期对会计人员有所帮助。
一、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含义
(一) 会计准则的含义
会计准则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会计准则是指从会计理论到会计实务的一种指导方针,涵盖面较广,比如从理论性阐述到具体的方法、规则和程序等规范都属于广义的会计准则;狭义会计准则一般是指那些具体的准则文件,如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国际会计准则》(IAS)、我国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等等。
会计准则实际上也就是会计原则,比如国际上称其为公认会计原则。美国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将其定义为:如何确认、计量和记录以及揭示资产、负债变动的一致性意见。我国制定的会计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基本准则在明确了会计目标的前提下,主要规范了以下内容:
1.会计核算基础;2.会计信息质量要求;3.会计要素;4.会计计量;5.财务会计报告等。具体会计准则是依据基本准则的要求,对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及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二) 会计制度含义
会计制度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理解,会计制度应包括国家制定的组织和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法律、规则、方法、准则、程序及单位内部会计制度。也就是说,会计制度不仅包括了所有的涉及会计工作的会计准则、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核算制度等,而且也包括企业内部会计制度。
我国《会计法》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这里所称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广义上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规章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必须明确的是,在我国实务界,人们习惯上所称的会计制度往往是指狭义的会计制度。狭义的会计制度是指财政部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比如,已经废止的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等十三个行业的会计制度,还有2000 年 1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2004 年 4月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已废止)、《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已废止),这些会计制度主要就会计科目应该如何设置和使用、会计报表有哪些格式,以及会计报表各项目应如何编制进行了详细规范。它是以基本会计准则为依据,按会计法的要求而制定的。
可见,广义上的会计制度,不仅涉及会计核算制度,而且还应涉及会计组织和会计管理制度等内容。因此,会计核算制度不等于会计制度,也不等于财政部颁发的行业会计制度。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会计核算制度包括三个层次,一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二是财政部颁布的行业会计制度,三是企业内部会计制度。
二、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
首先,应该理清准则与制度的区别。《辞海》对制度有如下解释:一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二是指管理者制定的法规;三是指管理者做出的规定;四是指规定品级的服饰;五是制作;六是制作方法;七是规模、样式。而《辞海》对准则的解释是:人们言行等所依据的原则;可见制度与准则相比,区别还是比较大的,制度更具刚性,准则只是原则。
其次,我们分析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与行业会计制度的关系。其一,二者都是由财政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都是用来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的会计标准,其目的都在于确保企业会计核算能有序地进行,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或利益相关人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其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区别也是明显的。要想弄清二者的差别,必须分析一下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在会计行为中各自所发挥的功能。
(一) 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在会计行为中的功能
概括地说,会计核算程序是由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四个基本环节构成的。首先,确认要解决的问题是判断一个经济事项是否进入会计系统、何时进入会计系统、以何种会计要素进入会计系统。可见,会计确认就是会计人员根据会计法律法规、准则规定,结合企业所发生的经济交易事项进行职业判断的会计决策过程,它贯穿于会计核算的始终。计量则是在确认之后的具体行动,通过计量将交易或事项等内容进行量化。由于确认与计量是会计人员对经济交易事项进行职业判断的决策过程,所以有的学者把确认和计量的过程称之为会计决策过程。
什么是记录和报告呢?记录是完成确认和计量这两个程序后,对日常发生的交易和事项采用专门的方法在账簿中进行记录、计算的过程。报告是指会计人员以会计账簿记录为主要依据,采取一定的方式将会计数据和信息进行列报。从这两个概念可以看出,记录和报告就是将会计决策付诸行动的过程。具体表现就是如何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如何设置和填制会计凭证,如何设置和登记会计账簿,以及如何设置报表格式和如何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决策是会计行动的前导,并引导着记录与报告,所以有的学者把记录和报告过程称之为会计行动过程。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明确了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在会计行为中各自所发挥的功能,在此基础上再接着分析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差别。
(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规范内容及侧重点
无论是会计准则还是会计制度,其所规范的内容都离不开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这四个环节。但二者所规范的内容及其侧重点是不同的。会计准则是对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三个环节进行规范,而在报告环节上只侧重在规范会计主体应当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可见,会计准则重点是规范会计决策的过程。而会计制度侧重于会计记录和报告这两个环节上,比如会计科目的设置与运用、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方法等。
在指导思想上,会计准则的制定以基本原理、原则、概念为导向,其指导思想倾向于指导性,给会计人员一定的灵活空间;会计制度的制定则是籍以规则、规范,形成指令性的制度。另外,会计准则还有一个显着的特点是在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方面的规定相对比较抽象,较为原则化,运用时需要一定的职业判断;而会计制度在记录和报告方面的规定比较具体,容易理解和操作,是一种技术性规范。
三、 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是必然的趋势
从 2000 年开始,我国建立了三大会计制度,即《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已废止)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已废止)。为顺应国际会计准则的变化,实现国际趋同化,从 2006 年我国陆续建立健全了会计准则体系,包括 1 项基本会计准则、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其中,基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包括小企业),而具体会计准则和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则在上市公司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并同时指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14 年后增加了 3 个具体准则,修订了 5个具体准则 ;2011 年 10 月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并指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范围仅限于小企业,同时废止《小企业会计制度》;2008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同时废止《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可见,准则制定的当初,规定强制执行的只是上市公司,而其他企业则是选择执行,并非是强制执行,目前一些大中型企业也都在执行新会计准则。但是目前的情况又什么样呢?是不是所有的大中型企业都强制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而不再执行会计制度了?还有哪些企业仍在执行会计制度?对于这些问题,目前尚没有见到有关部门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或说法,也没有见到权威的统计数字。本人在进行审计时发现,有的企业在执行新会计准则,有的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通过对这些执行会计制度的企业的调查发现,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也比较模糊,有的会计人员不知道本企业到底是执行会计准则还是执行会计制度。
在会计理论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是并存观、融合观、替代观的争论一直存在。本人倾向于后者。首先,在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下,投资主体多元化,交易向自由化和多样化发展,使企业新业务层出不穷。如果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一些会计规范尚没有涵盖到的经济业务时,会计人员可以根据会计准则的指导思想进行恰当的处理,而这些新型问题靠会计制度的刚性规定是难以应付的。其次,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全面深化,市场经济突破了所有制、行业、部门的界限,企业的自主性愈来愈强,为了最恰当地反映企业相关的会计信息,企业会计人员在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根据会计准则的指导思想灵活地进行职业判断,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之间进行选择。比如,从会计政策选择上看,当同一经济业务允许采用不同的会计原则和具体处理方法时,企业就面临着会计政策的选择问题,企业要积极运用会计准则的灵活性特征,依照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和决策理念来选择适合本企业要求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去处理复杂多样的会计实务问题。而会计政策选择的自主性和灵活性,靠会计制度的指令性是无法做到的。
四、 结束语
总之,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采用会计准则已经成为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尽管目前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存的现象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随着会计准则体系的不断改革和完善,会计准则的作用和地位将不断地被强化,会计准则必将完全取代会计制度。
参考文献
[1]葛家澍.关于我国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制定问题[J].会计研究,2001(1):4.
[2]张建宗,赵景阳.浅析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J].中国证券期货,2013(5):158.
[3]高玉咏,高玉琴.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 [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09(6):175.
关键词:会计核算体系;构建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2
一、企业会计核算体系概述
会计核算体系,也可称之为会计核算方法,指的是由各种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会计方法组成起来的统一的整体。会计核算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检查方法、会计分析方法、会计控制方法、会计预测方法和会计决策方法等。会计核算体系对企业所有会计对象范围内的经济业务进行连续性、完整性和系统性记录及计算,从而为企业经营者的信息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通过会计科目的设置、成本计算、财务报表、财产清查、登记账簿、复式记账等环节,从而形成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
会计核算体系对企业的预算管理产生重要影响。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从企业性质和经营情况出发,编制预算报告,可以分为零基预算和增量预算两个方面。零基预算是从企业长远发展进行逐级分析,对企业未来发展战略进行规划,从而编制的预算报告。增量预算是对以往的会计信息进行分析,适当考虑未来的增长可能性。企业以往的会计信息数据是企业制定预算报告的依据。企业通过对过去五年以上的会计信息进行分析,总结企业经营的经验教训,判断企业未来盈利空间,以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企业会计核算现状和问题
会计制度是企业会计核算的依据。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我国颁布了很多的会计制度,以促进企业的发展。从企业方面来看,有2001年开始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2002年开始执行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至2006年,我国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制度》,并于2007年在上市公司执行。从政府和非盈利性组织来看,有1998开始执行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1997年《医院会计制度》等。当前,我国会计核算体系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并存
当前,我国会计核算体系中存在着这样的现象: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并存。由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同为我国财政部颁布,两者属于同一等级,因而造成了企业适用中的困难。加之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在规定上存在着很多冲突,增加了企业会计核算的难度。如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包括了会计原则、会计核算基础、会计假设、所有者权益、成本费用、负债、资产等方面的规定,而在《企业会计准则》中,也包括了这些内容,且两者存在着很大的冲突。财政部对于两者不一致的解答为:在会计制度中没有规定或者与会计制度规定不一致的时候,应以会计准则为准,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非常困难。
再者,新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的执行过程中,也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这样就导致了企业同时执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因而形成了执行混乱、层次不清的现象。
(二)会计制度的选择适用
会计制度本身也存在着层级关系,导致企业在会计制度的选择适用上的困难。在《企业会计制度》之下,还有《小企业会计制度》等,企业根据自身性质,在适用会计制度时的随意性很大,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
(三)企业会计管理制度不健全
在企业会计核算中,由于会计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企业内部控制力量缺失,企业会计工作缺乏制度化和规范性。在会计岗位的设置上,没有科学合理的依据,也没有对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明确规定。在会计从业的限制上,会计人员没有从业资格证的现象大量存在,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低下,影响了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性。同时,企业预算管理中,损益管理制度并不健全,企业对成本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着问题,对企业发展非常不利。
(四)会计政策存在问题
在会计政策的制定中,没有从企业经营实际情况出发,对会计政策缺乏具体实施环境的分析。同时,对于集团公司的会计政策制定并不合理。从我国目前的会计政策来看,一般只有大的方向上的规定,对企业经营业务和经营流程的考虑并不充分,因而导致企业会计政策的适应性较差,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新时期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
(一)建立统一的会计核算体系,遵从会计准则模式
在会计核算体系建立过程中,应以《会计法》为依据,建立企业、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三者统一的会计核算体系。同时,由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冲突,应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逐步取消会计制度,遵从会计准则模式,完善企业、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体系,以促进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二)建立健全企业会计规范的管理制度
由于我国企业会计管理存在着问题,企业会计核算体系不科学,对企业发展非常不利。因此,企业应建立健全会计规范管理制度,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来切实加强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企业的会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设置会计岗位,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审核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及工作技能,加强和组织会计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重视会计人员职业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目前,由于企业经营管理理念不当,会计人员的流动性很大,会计工作的交接情况并不理想,因而导致企业会计信息的不完整、绩效考核及预算管理不统一。同时,对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也造成不利影响。档案材料、数据等的采集和分类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在设置会计岗位时,应对岗位职责进行明确说明,对会计人员及其他部门人员的工作联系情况予以阐述,让会计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同时,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应对会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保证会计人员拥有基本的会计工作基础。在会计工作中,由于市场经济的变化及企业发展变化,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的与时俱进,更好地适应企业会计工作。再者,应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的培养,自觉抵御不良风气的侵蚀,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完善企业的会计政策
目前,我国对会计工作的重点放在会计账目上,而没有从企业会计核算的实际情况出发,对会计核算的原则及处理方式没有准确分析,企业会计政策受到轻视,导致企业会计核算上的信息不完整现象经常发生,企业会计核算失去了原有的价值,没能对企业经营产生促进作用。因此,应不断完善企业的会计政策,将企业会计政策落实到企业管理中,对会计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以促进企业会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四)加强损益预算管理
损益管理是企业预算管理的重点和核心,损益管理工作是企业会计管理的基础,对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要的影响。企业损益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企业成本费用消耗的划分政策和确认政策,企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及无形资产管理政策,企业理论确认政策,企业资产贬值政策,企业投资及存储货物政策等。企业应加强损益管理,以正确估算企业价值,对企业的盈利空间进行准确分析,尽最大可能减少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五)统一会计政策
对经营业务比较单一的集团公司,如中国移动、电力行业等,应从整个集团的利益出发,制定一套科学化、规范化的会计制度。而对于多元化经营的集团公司,在会计政策的制定上,应根据不同业务不同产业的情况出发,制定区别化的会计政策,以保证会计核算信息的实用性和真实性。在会计管理中,为了保证预算考核的准确性,应统一会计科目。首先应由企业管理层根据现行会计准则制定会计科目,明确会计科目的标准。在此基础上,下级部门应对已制定的会计科目进行执行,不能擅自更换或增减会计科目。集团公司在制定会计科目时,应制定相应的明细规定,以满足下属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在会计管理中,应定期设置会计报告,以及时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了解。集团公司应定期对下属公司的会计预算进行分析,了解下属公司的经营情况,对经营中的问题进行指导,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四、结束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面临着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现代企业的发展,应不断加强企业管理,完善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以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目前,我国的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由于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存,会计制度选择适用中也存在着和很大问题。加之企业会计制度不健全以及会计政策的缺陷,统一的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在构建企业会计核算体系中,首先应统一会计体系,遵从会计准则。其次应建立健全企业会计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企业的会计政策,加强损益预算管理,统一会计政策,以促进企业会计制度的发展,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参考文献:
[关键词]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内部会计监督;会计人员管理
新《会计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它是我国会计工作步入法制化新阶段的象征和标志。依据新《会计法》制定的《企业会汁制度》也已出台,并于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我国这些重大的会计改革必然会引起会计工作诸多方面的相应变动。本文试就新《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下的企业微观会计制度设计与会计人员管理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一、关于企业会计制度设计问题
(一)企业自行设计会计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会计管理体制可以定位于集中与立法管理型。目前国家制定、颁发并规定执行的会计法规有: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其中,《会计法》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会计工作的母法。《企业会计准则》是对企业会计工作的核算要素、核算原则、核算前提等作的统一规定。《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是专门用来规范公司企业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和特殊业务处理的。《会计法》指导《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指导《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一般又称为国家宏观会计制度,是公司企业进行会计实务的直接依据。它是在新《会计法》指导下F,废除了原行业会计制度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后,最新制定的适用于各行业公司企业的会计制度。由于各行业中企业或公司的经营特点不同,经营管理要求各异,使得《企业会计制度》在科目的使用、核算组织形式和会计政策的选择、制定等方面,虽不失国家会计规范所具有的使用上的通用性和宏观指导性,但缺乏具体的适用性和微观指导性。此外,在内容的规范上,《企业会计制度》也仅仅局限于会计核算本身,而不涉及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对会计核算过程和结果起保驾护航作用的内部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内容。因此,国家宏观会计制度并不能完全直接被公司企业拿来使用,各公司企业还必须在国家会计制度的指导下,设计适合于本单位使用的会计制度,以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稳步提高。
结合上述分析,公司企业依据国家会计法规自行设计适合于本单位使用的会计制度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
(二)公司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重点内容
公司企业会计制度应是具体指导公司企业顺利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保障会计工作质量,提高会计工作效率,确保企业资产安全和完整的制度,是国家所有现行会计法规在具体会计工作中完整而正确的应用和体现。因此,公司企业会计制度不仅涉及会计核算本身,而且还应涉及会计组织和会计管理制度设计等内容。具体来讲,其设计内容应包括: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条件方面的制度设计、会计组织方面的制度设计、会计管理方面的制度设计和会计政策的选择等4个方面。其中,会计核算基本工作条件方面的制度设计包括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的设计。会计组织方面的制度设计包括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制度设计、会计核算组织形式的制度设计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形式的制度设计。会计管理方面的制度设计包括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核算制度、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制度设计以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设计等内容。会计政策的选择包括选择什么样的会计政策对本单位较有利,以及该会计政策如何操作等内容。以上4个方面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它们都是保证会计工作顺利进行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那么,按照新《会计法》的基本精神,要依法做好会计工作,企业应如何进行制度设计呢?笔者认为,应当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在会计基础工作条件制度设计中,应加强会计账簿设置的制度设计。会计基础工作条件制度设计涉及的内容虽然包括会计科目、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但从会计核算工作的程序来看,会计账簿汇集了公司企业所使用的全部会计科目以及各会计科目使用所应依据的全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是记录企业经济业务情况,明确经济责任,考核经济效果的重要依据,是会计工作得以开展的重要基础,也是进行会计检查的重要资料。可以说,各公司企业会计科目错用、误用及原始凭证的制假造假,最终都会在会计账簿中得以集中体现。近年来不断发生的会计信息失真、企业负责人贪污受贿、企业偷税漏税等违法违纪案件,无不与会计账目不实、会计账目不清、会计账目混乱、设置多套账目有关。对此,新修订的《会计法》中已有专门的条款对公司企业账簿设置作出了明确规定。可见,在新《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指导下,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制度设计的重中之重,应是依法建账。
2.在会计组织制度设计中,应严格进行会计记账规则(账务处理程序)的制度设计。这是做到依法建账的重要保证。会计工作是一项严密、细致、程序化要求极其严格的工作,任何一个环节有误,都将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因此,单纯依靠依法建账是远远不够的。新《会计法》从我国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借鉴国际惯例,对我国会计工作的基本记账规则作出了规定,各单位在账簿设置和会计核算中都应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在全面加强会计工作的同时,不断规范会计行为,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由于新《会计法》关于会计记账规则的规定并没有涵盖所有具体的会计业务,因而要求各单位结合本单位会计工作的实际,在与《会计法》规定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本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制度,包括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之间联系的设计、会计凭证与各账簿之间关系的设计以及账簿与报表之间关系的设计等。在依法建账的基础上,通过加强会计记账规则的设计,使会计记录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逐步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3.会计政策的选择。会计政策是指公司企业在会计核算和管理中所采用的具体处理方法。最新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在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上赋予了公司企业很大的自主权,这要求各公司企业必须依据该制度,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设计选择最能恰当体现本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政策。
4.在会计管理制度设计方面,应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的制度设计。新《会计法》虽然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应当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但并不是要求单位负责人代替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永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职能。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没有有效的会计监督和控制,会计核算的质量就难以保证;同样,会计监督如果脱离了会计核算过程,也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应当将会计监督寓于会计核算之中,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实行有效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除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外,还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将任何一项业务或一部分业务的权力在所涉及到的各个部门和人员之间进行分解,从而使各职能部门和人员形成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关系,以防止因权力集中而导致权力膨胀,出现贪污受贿和舞弊行为。通常情况下,一个单位内控制度的重点应集中在分权控制、机构独立、授权批准、稽核审批、业务标准处理程序、原始凭证管理、定期财产清查以及会计档案专管等方面的控制上。内部控制虽涉及企业诸多部门和人员,但一个成功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核心却是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因此,明确会计工作相关业务所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就成为内控制度建立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新《会计法》精神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把关,以求在机制上、制度上规范行为、控制风险、防范舞弊、纠正差错。
二、关于公司企业会计人员的管理问题
各公司企业在国家会计法规的指导和约束下,设计出合理合法、适合于本单位业务范围和经营管理要求的会计制度,仅仅是向会计工作符合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迈出了第一步。要使会计制度得以正确地贯彻和实施,还要依靠本单位具体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的共同努力。近些年,随着会计信息失真程度的加深和人们对会计人员在信息失真中是否应承担责任、应承担什么责任等问题的思考,引发了关于会计人员定位问题的讨论。目前,我国普遍推行的便是“会计人员委派制”。
[关键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实施
一、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出台的背景介绍
90年代初,财政部提出了建立中国会计准则体系这一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并制定了实现总体目标两步走的战略。1993年7月1日开始,我国施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与其相配套的行业会计制度,标志着第一步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具体准则的研究草拟工作也逐步推进。到1996年初,财政部共了30多项具体准则征求意见稿,并从1997年开始陆续定稿,截止2001年底,共了具体会计准则16项。2005年,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步入快车道,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或修订工作都在此年内完成。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在京举行会计审计准则体系会,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同时也意味着我国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有望得以实现。
然而,我国一直是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两个会计核算标准共存的局面,前者以规则为基础,后者以原则为基础。理论界一直存在以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的看法。实际上,两种会计核算标准所规范的内容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会计准则主要规定确认、计量和披露标准,而会计制度则主要提供会计记录指南(陈毓圭,1999)。通常情况下,记录以确认和计量为前提,而披露又以记录为基础。从新颁布的准则内容和形式看,我国的新会计准则已尽可能地把制度的优点结合在一起,扬长避短。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地解决好它们。
二、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将给会计工作带来的问题
我国财政部2000年12月的《企业会计制度》,不仅对会计核算做出了总体规定,还就有关会计要素和一些特殊会计领域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做出了具体规定,《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实施,2005年在工业企业全面实施。而财政部本次的会计准则,大多是针对《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处理的问题所做出的具体规范,如企业合并、合并企业报表、企业年金、职工薪酬、保险合同等。因此,我国的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出台是否意味着企业会计制度即将完成历史使命?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给会计实务工作带来哪些问题和困难?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新会计准则的运用仍然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会计信息的横向可比性可能进一步降低
财政部在会上称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换言之,除了上市公司必须执行新会计准则外,对于新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存在差异的地方,其他企业仍然有较大的选择空间。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的运用仅限于上市公司,与同行业的非上市公司相比较,二者提供的会计信息可能基于不同的核算标准,导致其可比性进一步降低。如《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已于2001年11月27日,自2002年1月1日起暂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而与金融工具有关的金融资产确认与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和金融工具的列报与披露等数项会计准则后,上市金融企业2007年1月1日起必须采用新准则。上市金融企业在采用新准则的同时,非上市金融企业仍然可以沿用原来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同样作为指导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标准,二者所导致的会计信息质量与数量差距增大,会计信息的横向可比性可能进一步降低。
(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将面临极大挑战
由于社会发展的大量需要,我国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培养了数量众多的会计人员,目前全国有1000万会计人员。新会计准则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楼继伟,2006),然而我国会计人员由于素质参差不齐,对准则和制度理解上的差异以及不同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和会计准则的运用效果。一个广为流传的例子是对南方证券的投资,首创股份提取了15%的减值准备,邯郸钢铁提取的比例为62%,路桥建设提取的比例是20%,上海汽车则提取了100%。如果不计提该项减值准备,上海汽车的利润增长率将从该年的42%提高到79%,同样是职业判断,究竟哪一个企业计提的比例是适当的呢?每个企业都会找出理由来论证自己的职业判断是正确的(聂兴凯;高永国,2004)。但是,计提比例的差别竟有如此之大,也会令人对会计准则能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产生疑虑。
因此,会计人员是否具有较高水平的职业操守和恰当的职业判断成为企业和会计信息使用者极为关心的问题。因为会计目标的实质就是要客观地反映经济现实,会计准则本身不可能提供具体答案,对于如何确认、计量、会计信息是否披露等问题都需要会计师自己进行职业判断,这使得会计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面临极大挑战。
(三)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导致会计的监管成本提高
不难看出,强化和规范企业信息披露是本次会计准则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然而如何强化和规范企业信息披露又是会计工作的难点。目前我国在准则的执行方面存在着不少问题:除了限于本身的专业水准,对准则本身理解不够外,有的是出于自身动机的需要,甚至某些政府部门出于自身的利益,也会指使企业做一些违反会计准则的处理。由于新会计准则赋予企业在会计处理上更多的职业判断,相应地会计监督的水平也必须相应提高,财政部同时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目的不言而喻:为提高事务所审计质量,进一步强化专业监督提供有力支持。然而,由于新会计准则给予企业更多的“会计空间”,提高会计监督水平必然要求更多的人力和物力的投入,监督成本相应也会增加。此外,中国证监会宣称已开始着手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措施,近期将选择部分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测算实施企业会计和审计准则体系可能对资本市场产生的影响,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衔接办法。因此,会计准则的高效运用还必须有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和配和,这样一来无疑会进一步提高监管成本。
(四)会计准则的学习成本增加,会计教育的浪费与不足并存
我国会计准则自90年布以来,已经成为会计专业学生的必修内容,此次发行新准则,学生又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学习,会计的学习成本明显增加。但在实际工作中,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会计人员占了绝大多数。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已占全国企业总量的99.3%,我国GDP的55.6%、工业新增产值的74.7%、社会销售额的58.9%、税收的46.2%以及出口总额的62.3%均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而且,全国75%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也是由中小企业提供的。(2005年中国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
由于新会计准则并非面向全部企业,中小企业仍然适用《小企业会计制度》(2004年4月27日,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执行)。因此,一方面绝大多数会计人员在进行业务处理时不需要使用新准则,工作一段时间之后,所学知识大多被遗忘,造成会计教育的浪费;另一方面,现有的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后续教育,对于一部分想要提高专业水准的会计人员来说,如果无法系统学习新会计准则,很难提升他们的会计专业水平,也无法适应未来自身职业发展的需要。
综上所述,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虽已出台,但在实施过程中还会遇到很多困难。同时也并不意味着企业会计制度已经完成历史使命,企业会计制度仍将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发挥作用。
三、有效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对策思考
一个制定得再完美的会计标准,如果难以执行或者得不到有效执行,那就是形同虚设。因此,我们要积极做好新会计准则实施的有关配套和完善工作。
(一)完善新会计准则的各项配套
1、法律配套
我国当前尚缺乏有效地使用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氛围,更加不能奢望会计准则可从技术上彻底禁绝各类舞弊造假行为。因此,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的治理与整顿,既保持会计准则良好的灵活性,又防止会计政策被滥用。相关的法律配套可使我国制定的会计准则具有更高层次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2、准则与制度的配套
据介绍,新会计准则体系主要包括: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准则的配套不仅仅是足够的会计准则,还必须对准则有权威的解释。2006年8月的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相关解释即是新会计准则运用最好的注解。此外,从现阶段来看,我国暂时还无法取消企业会计制度,绝大多数的企业仍将在一定时期内实施会计制度。为了避免准则与制度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还应加快修订《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使之部分内容与会计准则尽可能匹配。
(二)加快建设运用会计准则的内外部环境
1、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
从某种意义上说,建立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是贯彻会计法律法规,加强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从源头上遏制企业会计造假的最好办法。加强企业的内部监控主要包括:加快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优化的组织结构和高效的运作程序;建立先进可靠的管理信息系统,使获取实时信息成为可能,提高企业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内部控制的监督与评审,确保内控制度被切实地执行且执行的效果良好。
2、加强企业外部监管
企业行为的不规范,市场交易的不真实,都给会计信息失真创造生存的土壤。会计准则执行中的问题有一部分是由于外部监管不力造成的,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多管齐下:如加强证券监管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化,对企业信息披露加强管理与监督;加强外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质量;对于企业不轨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要让任何人都清楚地意识到被惩罚的后果将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
(三)完善会计专业技能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1、会计人员的后续专业技能教育
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不仅仅依靠在学校的专业学习,更多的是在实际工作中逐步确立起来的。因此,需要建立体系完整的会计人员素质和后续专业技能教育机制,并使这一机制更加有效地运行。如针对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会计的不同核算要求,提供相应对口的后续教育,并将后续教育成为一种职业的终身化教育,使得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水平能够持续有效地提高。
2、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尽管专业技能教育是对会计准则高效率实施的有力保证,但是职业道德教育同样不容忽视。由于我国会计职业界的法律风险相对较低,导致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也较低。因此需要强化职业道德观念和行业自律意识,严格执行与遵守有关规范。职业道德教育应尽早开始,并和专业教育同时开展。
总之,颁布新的准则体系只是会计改革重要的一步,如果仅仅片面追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一致性,出现与我国会计环境不相适应的情况,导致会计信息的混乱或失控,由此产生的成本和风险都是巨大的。目前当务之急就是尽快切实理解新会计准则的内涵,发挥新会计准则对会计工作的规范作用,进而提高会计职业界的整体实务水平,增强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参考文献
[1]陈毓圭.论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税法诸关系[J].会计研究,1999,(2)
[2]陈毓圭.原则导向还是规则导向—关于会计准则制定方法的思考[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6)
[3]聂兴凯,高永国.对执行具体会计准则若干问题的探讨[J].财会月刊(A会计),2004,(12)
[4]王君彩,余应敏.会计准则制定基础研究[J].财会月刊(A会计),2004,(6)
关键词:实施;新会计准则;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Abstract: in February, 2006, Ministry of Finance had issued 1 item of basic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38 item of concrete accounting standards, symbolize adapts our country market economy development request, hastens with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with business accounting the criterion system official establishment. Our country soon carries out whether the new accounting standards system does mean business accounting the system soon completes the historical mission? This article will analyze our country new accounting standards system from several aspects the question which possibly meets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and proposed that solves the question mentality.
key word: Implementation; New accounting standards; Accounting standards; Accounting system
一、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出台的背景介绍
90年代初,财政部提出了建立中国会计准则体系这一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并制定了实现总体目标两步走的战略。1993年7月1日开始,我国施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与其相配套的行业会计制度,标志着第一步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具体准则的研究草拟工作也逐步推进。到1996年初,财政部共了30多项具体准则征求意见稿,并从1997年开始陆续定稿,截止2001年底,共了具体会计准则16项。2005年,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步入快车道,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或修订工作都在此年内完成。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在京举行会计审计准则体系会,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同时也意味着我国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有望得以实现。
然而,我国一直是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两个会计核算标准共存的局面,前者以规则为基础,后者以原则为基础。理论界一直存在以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的看法。实际上,两种会计核算标准所规范的内容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会计准则主要规定确认、计量和披露标准,而会计制度则主要提供会计记录指南(陈毓圭,1999)。通常情况下,记录以确认和计量为前提,而披露又以记录为基础。从新颁布的准则内容和形式看,我国的新会计准则已尽可能地把制度的优点结合在一起,扬长避短。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地解决好它们。
二、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将给会计工作带来的问题
我国财政部2000年12月的《企业会计制度》,不仅对会计核算做出了总体规定,还就有关会计要素和一些特殊会计领域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做出了具体规定,《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实施,2005年在工业企业全面实施。而财政部本次的会计准则,大多是针对《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处理的问题所做出的具体规范,如企业合并、合并企业报表、企业年金、职工薪酬、保险合同等。因此,我国的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出台是否意味着企业会计制度即将完成历史使命?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给会计实务工作带来哪些问题和困难?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新会计准则的运用仍然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会计信息的横向可比性可能进一步降低
财政部在会上称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换言之,除了上市公司必须执行新会计准则外,对于新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存在差异的地方,其他企业仍然有较大的选择空间。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的运用仅限于上市公司,与同行业的非上市公司相比较,二者提供的会计信息可能基于不同的核算标准,导致其可比性进一步降低。如《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已于2001年11月27日,自2002年1月1日起暂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而与金融工具有关的金融资产确认与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和金融工具的列报与披露等数项会计准则后,上市金融企业2007年1月1日起必须采用新准则。上市金融企业在采用新准则的同时,非上市金融企业仍然可以沿用原来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同样作为指导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标准,二者所导致的会计信息质量与数量差距增大,会计信息的横向可比性可能进一步降低。
(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导致会计的监管成本提高
不难看出,强化和规范企业信息披露是本次会计准则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然而如何强化和规范企业信息披露又是会计工作的难点。目前我国在准则的执行方面存在着不少问题:除了限于本身的专业水准,对准则本身理解不够外,有的是出于自身动机的需要,甚至某些政府部门出于自身的利益,也会指使企业做一些违反会计准则的处理。由于新会计准则赋予企业在会计处理上更多的职业判断,相应地会计监督的水平也必须相应提高,财政部同时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目的不言而喻:为提高事务所审计质量,进一步强化专业监督提供有力支持。然而,由于新会计准则给予企业更多的“会计空间”,提高会计监督水平必然要求更多的人力和物力的投入,监督成本相应也会增加。此外,中国证监会宣称已开始着手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措施,近期将选择部分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测算实施企业会计和审计准则体系可能对资本市场产生的影响,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衔接办法。因此,会计准则的高效运用还必须有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和配和,这样一来无疑会进一步提高监管成本。
自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企业会计改革一直处在体制改革的前沿,《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与国际通行做法的差异大为缩减,以国际会计准则为例,我们将几十项会计政策与之对比,除个别因我国国情而未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外,其他在总体上已趋于一致或相近。在企业会计改革及其国际化的进程中,我国仅用了短短10多年时间就走过了西方国家70多年所走过的路。
我国的企业会计改革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认可。在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会议上,与会代表认为,是转型经济国家和中国家会计改革最为成功的典范。美国商学院保罗·希利教授发表的论文认为,美国和英国的会计准则,对于那些缺乏对管理财务报告决策监督机制的发展或转型经济国家是否也是最优的,还是个疑问。他用实证的方法对中国上市公司用中国会计标准和国际会计标准编制的报表差异进行,认为投资者可能发现中国会计标准比国际会计准则能够生成更加可靠的信息。曾经参加过财政部会计司组织的会计准则国际研讨会的国外专家回国后,撰文认为,中国这样一个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国家,在目前这样复杂的市场氛围中,幸好有一支队伍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会计改革,并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全球最大规模的7家会计师事务所日前的一份最新的国际会计调查报告显示,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已明显减少。参与该项名为“2001年会计准则调查”的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安达信、柏德豪、德勤、安永、均富、毕马威、普华永道等。
国际化不能照抄照搬
近期,有观点提出,会计国际化可以直接采用美国会计准则或者国际会计准则。这种观点有失偏颇,不仅脱离中国的实际,也不符合世界各国会计国际化的通行做法。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对于如何理解和处理会计国际化,不单纯是会计技术层面的问题,我们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忌妄自菲薄,盲目崇拜。中国的会计改革不宜直接采用美国会计准则,也不宜直接采用国际会计准则。
对此,我们可以看看其他国家的做法。目前,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印度、巴西、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斯里兰卡、泰国、阿根廷等发展中国家,以及俄罗斯、保加利亚、波兰、罗马尼亚等转型经济国家,都有本国的会计标准制定机构,并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实施本国的会计标准。尽管个别国家,如格鲁吉亚、乌兹别克斯坦等,也有宣布直接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的情况,但实际情况差异很大,不具代表性。
一个国家执行本国的会计标准,既是为了与其体系相适应,同时也是该国主权的一种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由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或美国的会计准则在我国没有法律效力,如果要求我国企业直接采用国际会计准则或美国的会计准则,将会与我国现行的《会计法》、《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相冲突。
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促使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通过跨国上市筹集资金,而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通常要求企业根据上市地会计准则或者国际会计准则编报财务会计报告,但是,这些企业必须以执行本国的会计标准为前提,最后向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和投资者提供会计报表时,可以根据上市地会计准则或者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作出报表调整。这是国际通行做法,也是国家主权的一种体现。我国的企业在境外上市,一直都是以执行我国的会计制度(包括《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后来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到现在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为前提的。然后,再根据上市地会计标准或国际会计准则进行报表调整。
片面追求我国会计标准的美国化或者国际化,还有可能会出现与我国转型经济环境不相适应的情况。
我国尚处在经济转型时期,尚未形成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和完善的监督机制,如果我们操之过急,不顾国情、片面追求美国化或国际化,有可能会出现与我国转型经济环境不相适应的情况,导致会计信息混乱或者失控,由此产生的改革成本和风险将是巨大的。例如,公允价值是国际上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会计计量属性,而我国市场经济处在初级阶段,没有形成活跃的生产资料市场,关联交易普遍,诸多经济行为也不规范,弄虚作假屡禁不止,如果广泛地使用公允价值,将会给企业利用公允价值造假留下空间,“琼民源”案例将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作为公允价值入账,虚假评估增值5个多亿元。
综上所述,在会计国际化的进程中,如何把握借鉴国际惯例和考虑中国国情的辩证关系,这是我们应当面对的一个重大问题,借鉴国际惯例不等于照搬照抄,照搬照抄是没有出路的;考虑中国国情不等于闭关自守和保护落后,闭关自守同样是没有出路的。从国际通行做法看,会计国际化并不硬性要求各国直接采用国际会计准则,而是充分尊重各国、经济、法律、文化环境,允许各国根据本国的实际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一定差异。会计国际化的宗旨是要求各国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在重要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协调,正如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国际会计准则公告前言》指出的那样,成员国企业“所公布的会计报表在所有重要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相一致”。这一宗旨反映了各国会计标准国际化的真正含义,我国的会计改革与这一宗旨是一致的。
当前我国企业会计改革 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制度》的实施面过窄,除股份有限公司外,国有企业尚未执行
如前所述,我国以《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为主体的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标准相比,在主要方面虽已基本一致,但是,《企业会计制度》暂在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国有企业尚未执行。国有企业仍然执行1992年制定的《企业财务通则》和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老制度”),老制度不利于企业消化不良资产,已与加入WTO的新形势不相适应。
国有企业执行新会计制度面临的主要是如何消化和处理多年来形成的不良资产。尽管企业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较为复杂,但老制度的缺陷也是不容忽视的。国务院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资产要素进行了重新定义。《企业会计制度》据此作出了一系列有利于消化不良资产的规定,例如:对于待处理财产损失,企业应于年度终了结账前处理完毕;对于各项资产的减值,企业应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进行合理预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比照其他国有企业的做法,通过测算和摸清家底,分别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逐步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制度》。
(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会计标准
我国的会计标准至少有三个层次,一是会计准则,二是会计制度,三是专业核算办法。会计准则是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报告所作的原则规定;会计制度是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操作性规定;专业核算办法是针对某些特殊行业,如石油天然气、农业、运输、业、房地产开发等的特点作出的会计规范。
1.继续完善会计准则体系。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会计准则和若干具体会计准则。1997年至今,具体会计准则的陆续出台,财政部1992年的基本会计准则很多已经过时,需要进行修改。我国著名会计学家葛家澍教授多次建议制定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其目的在于明确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及其会计信息的需求,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要素的定义、特征及其在财务报告中的确认、计量与报告。这是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的一套内在严密、协调一致的体系,它能在技术上保证具体准则的连贯性,而不致前后发生矛盾。本人认为,制定中国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时机趋于成熟,会计工作者应当对此给予更多的关注,中国会计学会可以发挥自身优势,在制定中国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财政部已了16项具体会计准则,最近又成功地召开了会计准则国际研讨会,对企业合并、分部报告、外币折算等具体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充分研讨。会后,有关项目组成员将根据国内外专家意见,对上述准则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尽早。力争在不远的将来,努力实现初建中国会计准则体系的目标。
2.抓紧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和专业核算办法。在国际上,很多国家对小企业都有单独的会计标准,因为小企业具有很多自身的特点,比如规模较小,不对外筹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等等。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近来也将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作为的重点。我国小企业众多,统一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是不现实的。财政部已经着手对《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研究,预计明年出台。
专业核算办法是我国会计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已经,财政部正在组织各方面力量,研究和起草其他各项专业核算办法。
(三)强化会计监督,促进新会计标准的贯彻实施
自2001年开始,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会计法》执法检查。此次检查分为单位自查、重点检查、巡查验收三个阶段。根据项怀诚部长的要求,《会计法》检查要做到五个结合:一是与贯彻落实朱基总理“不做假账”的指示相结合;二是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三是与建立、完善会计的“游戏规则”(这里的“游戏规则”主要指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专业核算办法等会计标准)相结合;四是与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内部会计控制)相结合;五是与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相结合。,全国《会计法》执法检查已进入巡查验收阶段,取得了显著成效,大大增强了企业执行《会计法》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自觉性,形成了威慑力,维护了《会计法》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严肃性。《会计法》执法检查作为财政部门经常性的会计监督工作,将长期进行下去。通过经常性的《会计法》执法检查,促进新的会计标准得以全面实施。
当前形势下,新旧会计标准并存的格局依然存在。尽管新准则已在上市公司等全面实施,但我国原来的行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以及相关专业核算办法、问题解答等并未废止,行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并存,原会计准则与新会计准则并存。
《企业会计制度》自2001年起在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但自2007年开始执行新准则的上市公司不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必须注意的是,其他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继续执行,同时还应执行相关专业核算办法及问题解答。此外,部分尚未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国有企业,仍应执行财政部1993年的相应行业会计制度。
对于基础工作比较扎实、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财政部鼓励执行新准则。但是,由于新准则改革了会计确认与计量原则,可能影响国有企业的绩效考核,因此,希望执行新准则的国有企业,应与财政、国资等相关部门及时沟通,相关会计政策应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按规定程序表决通过。
大中型企业实施新准则乃大势所趋。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最近明确指出,新准则“2007年在上市公司实施一年后,经过总结、调整和完善措施,2008年推出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到2009年争取全面推开,所有大中型企业全面执行这套准则体系”。因此,新旧准则并存的格局时间不会太长,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新准则是基本方向,是大势所趋,符合国际会计惯例。
最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具有公共受托责任(publicaccountability)的主体应全面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其他主体应执行专门为中小主体制定的简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目的是减轻报告负担,降低信息成本。所谓具有公共责任的主体,主要是指公开发行证券的主体以及银行、保险、证券经纪、养老基金、共同基金、投资银行等机构。
就我国而言,上市公司及大中型企业执行新准则符合国际惯例,是我国会计标准与国际趋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所以,我国下一步会计改革的方向非常明确:上市公司、金融证券保险企业、大中型企业等具有“公共受托责任”的主体执行新准则,其他企业则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因此,我国2004年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并不会废止,但会逐步修改与完善。
2领会实质
首先,新准则要求更加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细化信息披露,强化管理层责任。
新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会计政策比较灵活,要求会计人员进行大量的职业判断。对此,许多企业以为会计准则灵活了,会计人员“毛估估”就行了,这是一种极为错误的认识。新准则的确增加了管理层会计政策选择的权利,但并不是给予企业完全自由,实质是增加了管理层责任。
会计政策选择的权利在企业,但责任也在企业。如果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未能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企业应负相应的责任,这也是安然事件后国际会计准则发展的一个基本趋势,即会计处理的权利和责任均由企业承担,强化管理层责任。对此,新准则要求管理层应在财务报告中作出“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就是管理层要承诺所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国新修订的《刑法》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新准则细化了信息披露,实际上通过财务报告公开了企业与会计处理相关的所有信息,将企业暴露在公众面前,从另外一个层面加大了对企业管理层的监督力度,对此企业管理层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其次,新准则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治理,优化管理决策。
新准则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为企业制定会计政策和提供财务会计信息搭建了一个国际化的平台。同时,新准则根据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对企业合并等也作出了有别于国际惯例的规定。
上述这些改革举措,势将影响企业的管理与决策,影响企业的业务流程与管理方式。例如:
——新准则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而国际研究表明,这两种方法具有不同的经济后果,企业应该采用哪一种会计处理方法,需要管理层筹划与决断;
——新准则规定,企业采取股权激励而向员工进行的股份支付,应按公允价值入账,计入成本费用,这必将导致企业净利润下降,到底采取何种激励模式也需要企业管理层慎重决策;
——金融资产划分的类别不同,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也不相同,企业应考虑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合理划分金融资产。
新准则在赋予企业选择权的同时,也给企业提出了新的课题,企业只有通过完善内部管理,方可作出优化决策。另外,由于新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而公允价值并非会计人员能够确定,因此,在执行新准则时,企业还需要完善内部管理与沟通,要求合理安排业务流程,准确确定公允价值,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
3稳妥推进
首先,管理层应率先垂范,加强学习培训。新准则的创新与突破之多,改革力度之深,仅次于上世纪90年代以“两则两制”为核心的会计改革。如果说上世纪90年代的会计改革实现了我国会计标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而此次新准则的推出,则实现了我国会计标准的实质性国际趋同。
我国会计改革的历史经验表明,没有企业管理层的推动,会计标准改革很难取得实效。我国《会计法》就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标准改革不仅仅是会计处理方法的变革,而且在更深的层次上涉及管理与决策的改革。
管理层应率先学习领会新准则的基本理念,掌握新准则实施对业务流程、经营决策与经营业绩的可能影响。同时,还应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会计人员认真学习,督促会计人员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为全面实施新准则奠定坚实基础。
新准则的实施是一个渐近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尚未执行新准则的国有企业,首先要充分认识新准则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积极创造条件,稳步有序地执行新准则,切不可盲目实施。因为企业会计准则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如果企业决定实施新准则,就应全面执行所有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而不能挑选部分准则执行,这对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而言,压力很大,困难很多。
[关键词]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内部会计监督;会计人员管理
新《会计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它是我国会计工作步入法制化新阶段的象征和标志。依据新《会计法》制定的《企业会汁制度》也已出台,并于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我国这些重大的会计改革必然会引起会计工作诸多方面的相应变动。本文试就新《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下的企业微观会计制度设计与会计人员管理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一、关于企业会计制度设计问题
(一)企业自行设计会计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会计管理体制可以定位于集中与立法管理型。国家制定、颁发并规定执行的会计法规有: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其中,《会计法》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会计工作的母法。《企业会计准则》是对企业会计工作的核算要素、核算原则、核算前提等作的统一规定。《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是专门用来规范公司企业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和特殊业务处理的。《会计法》指导《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指导《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一般又称为国家宏观会计制度,是公司企业进行会计实务的直接依据。它是在新《会计法》指导下F,废除了原行业会计制度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后,最新制定的适用于各行业公司企业的会计制度。由于各行业中企业或公司的经营特点不同,经营管理要求各异,使得《企业会计制度》在科目的使用、核算组织形式和会计政策的选择、制定等方面,虽不失国家会计规范所具有的使用上的通用性和宏观指导性,但缺乏具体的适用性和微观指导性。此外,在的规范上,《企业会计制度》也仅仅局限于会计核算本身,而不涉及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对会计核算过程和结果起保驾护航作用的内部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内容。因此,国家宏观会计制度并不能完全直接被公司企业拿来使用,各公司企业还必须在国家会计制度的指导下,设计适合于本单位使用的会计制度,以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稳步提高。
结合上述分析,公司企业依据国家会计法规自行设计适合于本单位使用的会计制度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
(二)公司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重点内容
公司企业会计制度应是具体指导公司企业顺利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保障会计工作质量,提高会计工作效率,确保企业资产安全和完整的制度,是国家所有现行会计法规在具体会计工作中完整而正确的和体现。因此,公司企业会计制度不仅涉及会计核算本身,而且还应涉及会计组织和会计管理制度设计等内容。具体来讲,其设计内容应包括: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条件方面的制度设计、会计组织方面的制度设计、会计管理方面的制度设计和会计政策的选择等4个方面。其中,会计核算基本工作条件方面的制度设计包括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的设计。会计组织方面的制度设计包括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制度设计、会计核算组织形式的制度设计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形式的制度设计。会计管理方面的制度设计包括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核算制度、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制度设计以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设计等内容。会计政策的选择包括选择什么样的会计政策对本单位较有利,以及该会计政策如何操作等内容。以上4个方面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它们都是保证会计工作顺利进行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那么,按照新《会计法》的基本精神,要依法做好会计工作,企业应如何进行制度设计呢?笔者认为,应当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在会计基础工作条件制度设计中,应加强会计账簿设置的制度设计。会计基础工作条件制度设计涉及的内容虽然包括会计科目、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但从会计核算工作的程序来看,会计账簿汇集了公司企业所使用的全部会计科目以及各会计科目使用所应依据的全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是记录企业业务情况,明确经济责任,考核经济效果的重要依据,是会计工作得以开展的重要基础,也是进行会计检查的重要资料。可以说,各公司企业会计科目错用、误用及原始凭证的制假造假,最终都会在会计账簿中得以集中体现。近年来不断发生的会计信息失真、企业负责人贪污受贿、企业偷税漏税等违法违纪案件,无不与会计账目不实、会计账目不清、会计账目混乱、设置多套账目有关。对此,新修订的《会计法》中已有专门的条款对公司企业账簿设置作出了明确规定。可见,在新《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指导下,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制度设计的重中之重,应是依法建账。
2.在会计组织制度设计中,应严格进行会计记账规则(账务处理程序)的制度设计。这是做到依法建账的重要保证。会计工作是一项严密、细致、程序化要求极其严格的工作,任何一个环节有误,都将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因此,单纯依靠依法建账是远远不够的。新《会计法》从我国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借鉴国际惯例,对我国会计工作的基本记账规则作出了规定,各单位在账簿设置和会计核算中都应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在全面加强会计工作的同时,不断规范会计行为,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由于新《会计法》关于会计记账规则的规定并没有涵盖所有具体的会计业务,因而要求各单位结合本单位会计工作的实际,在与《会计法》规定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本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制度,包括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之间联系的设计、会计凭证与各账簿之间关系的设计以及账簿与报表之间关系的设计等。在依法建账的基础上,通过加强会计记账规则的设计,使会计记录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逐步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3.政策的选择。会计政策是指公司在会计核算和管理中所采用的具体处理。最新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在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上赋予了公司企业很大的自主权,这要求各公司企业必须依据该制度,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设计选择最能恰当体现本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政策。
4.在会计管理制度设计方面,应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的制度设计。新《会计法》虽然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应当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但并不是要求单位负责人代替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永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职能。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没有有效的会计监督和控制,会计核算的质量就难以保证;同样,会计监督如果脱离了会计核算过程,也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应当将会计监督寓于会计核算之中,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实行有效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除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外,还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将任何一项业务或一部分业务的权力在所涉及到的各个部门和人员之间进行分解,从而使各职能部门和人员形成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关系,以防止因权力集中而导致权力膨胀,出现贪污受贿和舞弊行为。通常情况下,一个单位内控制度的重点应集中在分权控制、机构独立、授权批准、稽核审批、业务标准处理程序、原始凭证管理、定期财产清查以及会计档案专管等方面的控制上。内部控制虽涉及企业诸多部门和人员,但一个成功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核心却是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因此,明确会计工作相关业务所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就成为内控制度建立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新《会计法》精神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把关,以求在机制上、制度上规范行为、控制风险、防范舞弊、纠正差错。
二、关于公司企业会计人员的管理
各公司企业在国家会计法规的指导和约束下,设计出合理合法、适合于本单位业务范围和经营管理要求的会计制度,仅仅是向会计工作符合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迈出了第一步。要使会计制度得以正确地贯彻和实施,还要依靠本单位具体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的共同努力。近些年,随着会计信息失真程度的加深和人们对会计人员在信息失真中是否应承担责任、应承担什么责任等问题的思考,引发了关于会计人员定位问题的讨论。,我国普遍推行的便是“会计人员委派制”。
[关键词]保险会计;会计准则;保险监管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建设日趋深入,我国保险市场已完全处于开放状态,保险经营国际化趋势加剧,资本市场准入条件放宽使得保险公司有机会进入国际、国内资本市场,保险监管正从市场行为监管向偿付能力监管、资本充足度监管过渡。因此,完善保险会计制度规范,更为准确、及时地反映保险业的经营成果和承担的风险,防止行业性的风险积累应是当务之急。
一、我国保险会计制度的改革发展
(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时期(1982-1993年)
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并在1984年2月颁布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这个时期的会计制度体现了计划经济的特色,以简单的资金平衡理论作为会计恒等式,记账方法以资金收付记账法为主,也可以选用借贷记账法。
(二)《保险企业会计制度》时期(1993-1998年)
1993年,财政部结合保险行业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在《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颁布了《保险企业会计制度》,于1993年7月1日起施行,其重点主要体现在确立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会计要素体系,实行了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原则,采用了国际通用的借贷记账法和国际通行的会计报表体系。
(三)《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时期(1998-2001年)
随着《保险法》实施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国内保险市场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客观上要求会计制度与之相适应,做出新的规范。因此,1998年12月8日,财政部对原制度进行了修改,颁布了《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有:重新定义保险业务分类、分险核算;对各类损益类科目的会计处理进行了确认原则和处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会计报表体系。
(四)《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时期(2001-2006年)
200l年11月27日,财政部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改革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又一重大举措,主要体现在实现了会计要素的重新界定以及相关的确认和计量;采用国际上普遍遵循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某些会计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上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增加了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完善了会计信息披露,等等。
(五)《企业会计准则》时期(2006至今年)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于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实行。新准则第一次确认了有关保险行业的会计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意味着我国保险会计制度向准则导向的方向发展。新准则重新严格界定和明确了各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条件;改变了投资的分类方法和计量原则;有条件地引入公允价值计量;规范了资产减值的提取;提出了更严格的披露要求。
至此,保险会计制度实现了国际惯例的趋同性与中国特色的创新性相结合,有助于提升我国保险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
二、保险会计制度的国际比较
(一)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02年5月决定分两个阶段对与保险相关的会计问题建立相应的会计框架。第一阶段包括国际财务报告标准4(IFRS4),以及广义上的国际会计准则32(IAS32)与国际会计准则39(IAS39),分别给予财务工具的披露与引进它们的认可与测定以一定的指导。第二阶段将会注重于测量保险负债这个具有高度争议性的问题。
根据IASB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IASB所制定的准则是为编报通用目的财务报表(generalpurposestatements)服务的。因此,保险会计准则同样应限定于通用目的的财务报告,而不是法定的财务报告,以确保保险行业会计和其他行业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二)美国
美国保险会计准则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2年6月以前,保险企业主要遵守法定保险会计准则;第二阶段是从1982年6月至今,保险法定会计SAP与保险公认会计准则GAAP并存的双重规范双重财务报告的阶段。
1982年6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AccountingStandardsBoard,FASB)了第60号财务会计准则(SFAS,No.60)“保险企业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从而诞生了保险业的公认会计准则。从此以后,保险公司一方面要遵循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所制定的一般会计准则(GAAP),编制基于通常目的的财务报告,以提供给企业的外部财务信息用户;另一方面还要按法定会计准则编制法定会计报表,以提供给保险监管当局用以评价企业的偿付能力。
(三)英国
英国并无专门的保险会计准则,因而其财务报告主要遵循由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标准会计实务公告(StatementofStandardAccountingPractice,SSAP)的相关规定,并参考英国保险协会(AssociationofBritishInsurers,ABI)推荐的会计处理公告(StatementofRecommendedPractice,SORP),同时其对外信息披露还必须遵循英国1985年颁布实施的《公司法》。
(四)德国
德国没有单独的会计准则,其对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定存在于《商法》,而对保险行业的规范皆出于《保险业监督法》。
德国会计规范的一大重要特点就是税务会计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深远影响,法律规定了财务会计对税务会计的决定性原则,也就是税务会计要尽量顺从财务会计的方法,同时又规定了税务会计对财务会计的反作用原则,以保持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在处理上的一致性。
三、启示与建议
通过上述对我国保险会计制度的改革发展以及国外主要发达国家保险会计制度的现状进行纵向和横向的分析,本文对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会计制度规范建议如下:
(一)与国际惯例接轨,实现保险会计制度规范的系统性
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对保险会计规范的系统性要求非常高。而我国保险业多年来依据的是行业会计制度和中国保监会制定的行业文件。我国保险业在会计规范方面,于1993年颁布《保险企业会计制度》、1995年颁布并实施《保险法》、1999年颁布了《保险公司会计制度》、2001年实施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6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这些会计规范都是针对政府部门对保险业的监督而制定的,在部门规章和法律条文中存在重叠,没有系统性实施细则。因此必须加快保险会计制度向准则导向的发展步伐,尽快根据保险业行业特点进一步完善保险会计制度规范。
(二)区别会计目标和监管目标,实现保险会计规定与监管规定分离会计目标是企业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本出发点,我国会计准则规范的目标将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实现了有机结合,并且与IASB以及美国等主要市场经济主体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其核心是真实、公允,满足投资者等决策需要。而监管目标与会计目标并不一致,其主要是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
会计目标与监管目标之间存在差异,势必影响到相关会计规定或者监管规定。例如我国保险公司过去一直是按照保险监管部门的法定精算规定计提保险合同准备金的,由于法定精算规定是根据保险审慎监管要求设计的,因此保险公司据此计提的准备金一般都远远超出其实际应承担的保险负债。正如美国FASB主席罗伯特·赫兹等人指出:会计准则制定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应逢迎准则规定可能带来的政策影响,那种希望修改会计准则以美化企业财务报告结果进而促进金融稳定的想法,只会干扰会计准则制定,并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投资决策所需的会计信息,反而有损于金融稳定和有效监管。由此可见,只有会计规定与监管规定分离,才能同时兼顾会计目标和监管目标,才能既维护投资者利益,又实现监管目标。
(三)以具体规则而不是以原则为基础,提高保险会计制度规范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