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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发展最为重要、最为关键的是对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而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薪酬的管理,合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薪酬激励制度是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重要保证。
一、目前薪酬制度的状况
薪酬的概念已不再是单一的工资。在当代企业中,可将薪酬分为两类,一类是外在的激励性因素,另一类是内在的激励机制。目前,企业在薪酬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制定的盲目性。企业制定员工薪酬一般是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及“行规”,表面上看似合理,实际上容易导致持续不断的人员流动的恶性循环。二是员工之间薪酬等级、薪酬间距没有合理差别,收入分配缺乏公平性和层次性。三是重复考虑积累贡献。一些企业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福利多与工作年限有关,基础津贴更多反映的是员工静态历史因素,并不能反映员工实际的工作能力和劳动价值,对原来的员工失去激励作用,对新的员工会产生逆反心理。
二、完善而有效的薪酬机制,可促使员工与企业结合成共同的利益体
具有激励作用的薪酬机制,可以保证企业在劳动力市场上具有竞争性,能够吸引优秀的、符合企业所需的人才,可以留住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士气,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通过薪酬激励,将短、中、长期经济利益相结合,促进企业的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企业的发展目标与员工的发展目标相一致,从而促进员工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关系,最终达到双赢。那么如何建立行之有效的薪酬激励机制呢?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确定企业激励报酬和员工价值的利益均衡点
一个员工得到的所有报酬的总价值,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收入。报酬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公司所能够吸引到的员工技术水平和能力的高低。报酬分为工资、奖金、分红或股权及其他福利收益。在分析报酬构成时,要重点考虑两点:一是哪一种构成方式对哪一类人的吸引力更大,二是提供那种利益所需要花费的成本是大还是小,这种利益对员工的价值是大还是小。企业在制定激励机制时首先要考虑两者的结合点。
(二)提供具有公平性和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公平,是实现报酬制度达到满足与激励目的的重要成分之一,对于通过努力来获得报酬的员工来说,必须让他们相信只有相应的付出,报酬一定会随之而来。如果企业未能建立可信度,那么员工对于报酬制度的信任感也将受损,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将大打折扣。
具有竞争力的薪酬,能使员工一进门便珍惜这份工作。支付最高工资的企业最能吸引人才,尤其是那些出类拔萃的员工。较高的报酬会带来更高的满意度,与之俱来的还有较低的离职率。薪酬缺乏市场竞争力,将使企业人才流失,其结果是造成企业不断招聘新员工以满足运作需求的同时,老员工又不断离职的恶性循环,这是企业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
薪酬的公平性和竞争力是相对的,要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而定,还要考虑成本的问题。
(三)设置岗位分类评价体系。
明确核心管理、基层管理、技术专业和操作服务人员的划分标准,并合理确定分类岗位与薪酬的关系
(四)设置符合员工需要的福利项目
薪酬激励与员工的福利密切相关。员工个人的福利项目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强制利,企业必须按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比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另一类是企业自行设计的福利项目,旅游、健康检查、俱乐部会费、提供住房或购房支持计划、提供公车或报销一定的交通费、带薪假期等。员工有时会把这些福利折算成收入,用以比较企业是否具有物质吸引力。因此完善的福利系统对吸引和保留员工非常重要,它也是公司人力资源系统是否健全的一个重要标志。福利项目设计得好,不仅能给员工带来方便,解除后顾之忧,增强对公司的忠诚度,而且可以节省在个人所得税上的支出,同时提高了公司的社会声望。
(五)实现薪酬与绩效挂钩
单纯的高薪并不能起到激励作用,只有与绩效紧密结合的薪酬才能够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而从薪酬结构上看,绩效工资的出现丰富了薪酬的内涵,过去的那种单一的无激励的薪酬形式已经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与个人绩效和团队绩效紧密挂钩的灵活多样的薪酬体系。通过实施绩效薪酬,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了绩效。但是,并不是实施了都能获得理想的结果,其关键在于绩效薪酬的方案设计,设计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是绩效薪酬实施成功的重要保证。注意绩效工资要有具体的兑现日期并且要及时兑现,不能拖时间;整个公司的员工都要有绩效工资,不能有些人(例如业务人员)有,有些人员没有;公司制定绩效工资体系时要让所有的员工都参与,参与的过程是一个很好的沟通和培训的过程,也是让公司和员工发现问题和树立成功实施信心的过程。
(六)把握薪酬支付的透明度
薪酬信息公开还是保密对许多企业来说都是一个老难题,这源于企业员工对薪酬公平性的高度敏感性。企业采取绝对的薪酬保密制度,或者采取绝对的薪酬公开制度,对企业来说都各有其优点和缺点,关键是在于如何把握“度”的问题。采取保密薪酬的企业可能会禁止员工彼此了解薪酬的水平,但是并不等于禁止薪酬信息的沟通。员工可以通过某些方法得到一些不完全的信息,并对薪酬的公平性作出判断,而这种判断有可能是歪曲事实的。同样,公开的薪酬也未必能够使员工对薪酬的公平性作出正确判断。据此,企业应该尽可能传递一些薪酬所蕴含的信息,表达企业所推崇和鼓励的思想。企业薪酬制度应有先进的评估考核工具,向下看两级的管理制度,诚信公平的企业文化作支撑,并且注重与员工的沟通,保持信息流畅。
三、建立新酬监管与考评机制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 现行税收制度 会计核算
一、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突出问题
目前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是在行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转变过来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实施的核算方法。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进一步的发展,企业面临的经济业务日益复杂,报表使用者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加之近年来税收制度的完善等,现行会计处理方法中的局限性已暴露出来。在现行税收制度下,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上存在几个突出的问题,表现如下:
首先, 由于行业特殊性,建筑施工项目的前期运作复杂,投入成本高,尤其是多个项目同时运行的时候,收入、成本、费用确认难度大。工程结算与工程进度不相符,造成结算收入与实际进度存在差异,或者建设方要求开具发票的时间、金额与实际应开票的时间、金额不一致,还有延期办理工程决算及工程尾款滞后支付等, 在多个项目同时运行时,收入、成本、费用比较容易混淆,此外,部分施工企业由于管理不规范,无资质项目经理挂靠施工,成本资料做假或残缺不全;企业物资采购时, 不能按业务实际及时、完整的提供发票,导致企业会计核算缺乏相应的原始依据;以及将未完施工成本计入完工成本等现象,造成 “权责发生制” 及“ 配比原则” 执行不彻底。
其次, 建筑施工企业与出资方或建设方协议,实行材料甲方供应或以物抵账,以及施工单位内部往来结算等方式,都有可能造成隐藏收入,虚增成本,或者利用此种情况做掩护多开或者少开发票,从而达到逃避税款缴纳的目的。
再者,一般情况下,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的业务涉及地域都比较广,甚至全国各地都有施工项目,异地施工的情形相当普遍,企业通常是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接受异地税收管理,但在项目完工后, 税务机关没有进行相应的跟踪管理, 一些企业的异地施工项目收入,尤其是在偏远州、县的项目收入并未在企业机构所在地申报企业所得税,由此造成企业少交所得税。
以上问题都是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在现行税收制度下,比较突出且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也是企业潜在的税务风险根源。
二、现行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方法
我国现行的建筑施工企业核算方法的核心内容是《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企业的工程价款收入应于其实现时及时入账”不同的是,建造合同准则是按以下原则确定工程价款收入的:
如果建造合同的履行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确认的收入=收入总额*本期末止的完工进度-前期累计己确认收入
本期确认的费用=成本总额*本期末止的完工进度-前期累计已确认成本
完工进度可根据已完工作的测量、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和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三种方法来确定,实际操作时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其中一种。
以某建筑工程公司某工程项目为例,分以下三种不同收款金额来观察确认的收入、成本及毛利情况。假设合同总额1000万,预计合同成本支出800万,具体数据情况如下:(表1所示)
如上,现行的准则对于工程价款收入和成本总额都依据合同确定的,本期工程价款收入的确认是依据工程完工进度来确定的,虽与实际结算的工程价款会存在差异,但更为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更遵循配比原则。但值得注意的是,按完工百分比发所确认的收入与成本不论工程收款如何,都确定同样的毛利,企业都承担的税收负担一样,实际上对收款相对小的企业带来了更大的资金压力。
另外, 完工百分比法是以施工进度确认收入的, 在实际操作中,工程款的支付时间与工程完工进度的确认时间很难一致,往往建筑施工企业提前承担纳税义务,这对本来资金压力大的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不利影响。
如果建造合同的履行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按以下情况区别处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确认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履行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的情况下,企业账面能否真实的反映预计成本则是关键,如果企业账面不能真实的反映预计成本,那么有可能出现企业成本预计过多或预计不足等问题,进而造成成本费用失真形成潜在隐患;如果账面能真实的反映预计成本,也有可能出现部分成本由于无发票或缺失原始凭证等情况,税务机关不予认可的情况,企业在纳税申报时,是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这给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都带来了麻烦。
因此,现行核算方法与以往的核算方法相比较,现行核算方法要科学些,但也存在着没完全解决的缺陷。
三、以现行税收制度为基础的核算方法改良
行之有效的会计核算方法应该是遵循“ 权责发生制” 和“ 配比原则”等会计原理,又要能与税法尽可能保持一致性,我们可以尝试通过如下方法来改良目前的会计核算方法:在遵循完工百分分比法的基本方法的基础上,当合同履行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时,参照工程开票情况即按累计开票金额占总收入金额的比例来确认完工进度,并以此确认当期收入和成本,当合同履行不能可靠地估计时,开多少票就确认多少收入、成本,不开票就不确认收入、成本。
参照前述例题情况,仍分三种不同收款金额来观察确认的收入、成本及毛利情况。具体数据情况如下:(表2所示)
从上数据的变化可以看出,企业的账面毛利会随开票的多少而变动,从而使得企业纳税负担相应的改变。从企业会计核算和税法的角度来看,这样做的立足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根据建筑工程前期投入多收款相对较少,后期投入少收款相对较多的收支特征,用累计开票金额比例来确认收入、成本,当期纳税压力会相对减少。原因在于,根据建筑工程开票结算特征,一般开发票的时间、金额与工程收款的时间、金额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开票多,收到工程款就多,纳税与收款的关联性越强,企业的资金压力相对越少。
其次,现行税收制度下“以票管税”的做法,也给此方法提供了可行的依据, “少开票少纳税,多开票多纳税”在此方法中也很直观,但在整个工程周期中,企业负担的税收总额是不变的,只是在纳税时间点上给企业较为宽松的空间。也就是说随着工程进入后期,工程投入越来越少,回款越来越多,发票金额与合同金额越来越靠近,企业应当承担的税收负担也加速履行。同时,以开票比例确认当期收入,其实质是将当期开票金额作为财务收入金额,因为每个期间的收入都有发票作为确认依据,在纳税申报之时可以减少调整争议。
最后,用累计开票金额比例来确认当期收入、成本,在发生合同履行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时,一般开票会出现异常,因此在账面上会比较明显体现出来,有比较好的前兆性,能有效的避免成本预计过多或不足的问题。
四、对建筑施工企业完善会计核算的建议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长期来都处于比较乱的状态,建筑工程分布较散,给管理上带来难度,要改变此种状态,首先,要提高企业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普及税法知识,让财务人员懂得财务核算技能也懂税收法律、法规。其次,加强企业内部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企业部门间必须信息传达顺畅、及时,真实、有效的反映企业的收入、成本信息。再次,加强企业成本管理和改善成本核算的方法, 将实际开票情况与工程完工进度密切关联起来,参照累计开票比例确定完工进度。最后,企业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应当立足于,促进企业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减少企业纳税风险等方面来考虑。
参考文献:
[1]陈斯雯,陈玉洁.新编施工企业会计实务[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6
[2]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税务实务[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3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森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规范
一、内部职业控制的含义
1949年,美国会计师协会的审计程序委员会在《内部控制一种协调制度要素及其对管理当局和独立注册会计师的重要性》的报告中,对内部控制首次作了权威性的定义:“内部控制是企业所制定的旨在保护资产保护会计资料可靠性和准确性,提高经营效率,推动管理部门所制定的各项政策得以贯彻执行的组织计划和相互配套的各种方法及措施。”
二、森工企业内部控制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森工企业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增长由原来的资本输入逐步向资本输出转变,在这背景下,森工企业进入国际产业和资本市场投资,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面对国际市场经济日趋激烈的环境,森工企业要“走出去”必须苦练内功,强化内控,防范风险,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企业控制标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为森工企业“走出去”提供了“安全网”和“防火墙”,一个好的内部控制能够协助企业保持持续的业务增长,提升管理质量。其意义在于;一是促进资本市场融资的前提。二是促进企业的有效经营。三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四是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三、企业内部控制从企业会计职业道德做起
企业应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就要加强会计的基础工作,企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循的与其特定职业活动相适应的行为规范。它主要包括:(1)精通业务,会计人员首先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就是精通业务,才能胜任工作。只有精通业务,而对企业经营中涌现的新的经济事项,才能做出专业判断,并进行客观地记录反映,为企业经营决策者提供决策的依据。(2)熟悉法规,会计工作时时、事事、处处涉及到执法守纪方面的问题。会计人员必须通晓并遵守财经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强化法律意识。(3)爱岗敬业:热爱自己的职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会计人员常年累月,周而复始地进行的记账、报账,预算、决算的事务工作,天天与数字打交道,只要爱岗敬业,认真细致,才能搞好工作,否则就容易出差错。(4)廉洁奉公,俗话说得好,“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手短”,作为一个会计人员,应时时刻刻记住这句话。(5)客观公证,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必须具有客观公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依法办事才能保证会计工作的质量。(6)搞好服务,会计人员运用所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强化企业内部管理进行成本控制,从而达到为单位投资人,债权人以及为国家服务的目的。(7)保守秘密,作为会计人员,在经营活动中,应当确立泄密失德的观点,对于自己知悉的内部机密,不管在何时何地,都要严守秘密,不得为一己私利而泄露机密。
四、加强森工内部控制建设方法
财政部1999年在《会计法》中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提出原则要求,要求单位加强内部会计及会计相关的控制,形成完善的内部牵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财产安全,防治舞弊行为。单纯依赖会计控制已难以应对企业面对的市场风险,会计控制必须向全面风险控制发展。企业需要站在发展全局的角度,全方位加强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为深化企业改革,加强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技术支持和控制活动。
1.控制活动包括:(1)预防性控制:是为了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而采取的控制,职责分离;监督性检查,正确性校验;设置权限。(2)发现性控制:把已经发生和存在的错误检查出来控制异常情况报告,编制调节表,周期性的审计、盘点。(3)手工控制:手工控制是被人执行的控制程序。例:记账凭证被复核岗会计复核后在记账凭证复核栏签字。(4)自动控制:自动控制是指计算机执行程序,例如:对于超出信用额度的客户会被系统自动冻结。
2.会计系统控制。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账簿和财物报表的处理程序,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系统的设置要求,应依据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具备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林业局财务科应设置总会计师。
3.财产保护控制:实物保管,财产记录,账实核对,定期盘点等财产管理日常清查制度,企业应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资产。
4.预算控制:全面的预算管理,明确预防职责权限,逐级落实各责任制单位。例如,从林场到林业局逐级编制,审定,上报等程序,强化预算的约束。
【关键词】 会计科目; 工会会计制度; 解读
新《工会会计制度》由财政部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新制度与旧制度相比,主要有哪些不同,会给工会财务工作带来什么样的改变呢?本文从新制度中的“工会新旧会计科目对照表”入手,浅析新工会会计制度的改变。
一、科目设置更为科学、合理
(一)新制度取消了一级科目“经费集中户存款”
新制度规定工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银行存款”科目下设置“经费集中户”等明细科目。这一变化改变了旧制度中“经费集中户存款”与“银行存款”均并列为一级科目的情况。而事实上,“经费集中户存款”从本质上看,就是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应该属于“银行存款”。虽然本级工会不得从经费集中户中直接支用款项,但只是对某个银行账户在使用上的限制,并不能改变经费集中户存款就是银行存款的本质。所以新制度取消“经费集中户存款”一级科目,将“经费集中户”作为“银行存款”下的明细科目更为科学。
(二)新制度取消了一级科目“有价证券”
旧制度对“有价证券”这一科目的描述为:本科目核算工会购入的国库券和其他有价证券。从投资的概念来看,投资是指货币转化为资本的过程。投资可分为实物投资、资本投资和证券投资。前者是以货币投入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一定利润。后者是以货币购买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公司债券,间接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很明显,工会组织购买有价证券也是一种投资行为,都是为未来提供现金流,增加其价值。因此,新制度里将购买有价证券这一行为归入了投资科目核算,更具合理性。
(三)新制度取消了一级科目“上解经费支出”
新制度中取消了一级科目“上解经费支出”,在拨缴经费收入中只核算基层单位行政单位拨缴、下级工会按规定上缴及上级工会按规定转拨的工会经费中归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及建会筹备金。核算金额不包括上解部分,不再同时对应使用“上解经费支出”和“拨缴经费收入”科目。对不同级别工会会计数据统计汇总时,不会造成收入、支出重复计算。因此,新制度更有利于国家统计局对国家经济指标、数据的统计汇总,使统计数据更真实、可靠。
二、科目的设置更加规范
(一)进一步规范了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
新制度新增了“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和“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一致,从而进一步规范了工会组织的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由此,各级部门可以准确掌握支出总数中人员方面的应发数、实发数和欠账数,为分清责任,进行相应的政策调控提供数据支撑。
(二)进一步规范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工会会计核算办法
新制度新增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目前已有很多地区实行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新制度顺应改革形势,及时增加了相应会计科目,使这些地区在工会会计核算上更为规范。
三、科目的设置更加突出了工会工作重点
新制度在科目设置上针对工会工作重点有较大变化。一方面把旧制度下“工会业务费”分为“维权支出”和“业务支出”;另一方面在新制度下对“上级补助收入”以及“补助下级收入”两个一级科目下增加了“超收补助”、“帮扶补助”、“送温暖补助”、“救灾补助”二级科目。由此,新制度充分体现了“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从对职工维权和对工会干部维权两个方面突出了维权方面的开支,使维权工作在会计制度上有了保证,在核算上有了可操作性,同时便于各级工会掌握维权工作在总支出中所占有的比重。
四、科目设置进一步理顺了上下级工会之间的经费关系
新制度取消了“上解经费支出”,而在旧制度下上解经费是作为支出进行管理的。工会会计中支出是指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的耗费及损失。若把上解经费作为支出处理,则容易在各级工会中形成上解经费是把自己的资金上交给上级工会的观念,因而不利于工会经费的上解,最终导致工会工作资金得不到有力保障。而新制度明确了上解经费等是在上、下级工会之间形成了工会经费分配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依法受到保护;债务作为各级工会依法形成的现实义务,必须做到不截留、挪用和调拨。
【参考文献】
【关键词】企业工会;财务管理;实践与思考
新时期的企业工会,作为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协调企业与职工关系、维护企业稳定的重要力量。而坚持以职工为本,尽力在解决职工对教育、培训、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需求,予以坚强的物质保障,着力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是企业工会财务管理的职责所在。做好企业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企业工会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企业工会财务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一)财务会计人员的配置问题。企业工会的财务人员,兼职的情况仍然存在,有的由工会的其他人员兼任,有的由企业行政的财务人员兼任。这种情况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会会计管理的独立性。工会财务人员的专职化仍需一段时间的努力。
(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问题。在由工会人员兼任的企业工会,财务管理的规范化仍有欠缺,主要反映在经费收支的时效性问题,经费开支范围的合理性问题,会计报账手续的完善性问题,会计科目设置的合理性问题,等等。
(三)预算管理的执行刚性问题。预算管理在工会财务管理上的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刚性,以及预算管理对工会工作的引领、促进作用,仍有待进一步发挥。
(四)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作用问题。由于历史因素的影响以及工会组织本身地位的制约,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地位,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其监督作用仍有待进一步强化。
二、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对策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企业工会财务会计制度,促进工会财务管理的规范化
第一,要坚持工会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求工会经费要设置独立的财务账号,由专门的会计和出纳人员管理,要求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凡开支工会经费,须在工会主席审批后,方能予以走账报销。
第二,要从严把握工会经费开支范围。一是用于会员活动费。用于组织会员开展各类集体活动。二是用于职工活动费。用于组织职工开展文化体育、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开支。三是用于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责、自身建设和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
第三,要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第四,要严格执行《工会会计制度》,按要求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
第五,要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一方面要培养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教育,确保财务人员安全履职。
(二)建立健全工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促进工会财务管理的科学化
财务预算管理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标志,在财务管理方面正在发生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预算管理已经被引入企业工会财务管理,成为企业工会内部控制的一种重要方法和手段。
工会预算编制的原则是,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工会的年度预算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上级工会要求、预算编制原则和本年度工会工作计划认真进行编制。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工会预算由工会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工会财务人员负责。预算支出,要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预算在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预算收支总额需要增减变动时,应当每年进行一次预算调整。
(三)建立健全工会经审委员管理机制,确保工会财务管理的安全性
工会经费审计查委员会,是与工会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的工会组织机构,担负着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任务。对工会经费的安全、高效使用,起着积极的作用。工会经审委员会的职责,是审查同级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制度和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工会经审委员会要深入调查研究,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积极参与和支持财务改革,对工会经费收支,财产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帮助工会财务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四)充分发挥工会会员的监督作用,确保工会财务管理为职工服务
工会财务管理,还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那就是民主管理原则。工会财务收入支情况,要接受本企业会员的监督。会员对工会财务的监督可以通过财务公开实现。工会财务公开是会员参与工会管理,维护职工切身经济利益不受侵犯,促进工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公开的形式,一是定期会向会员大会或全委会报告财务工作情况。二是经审委员会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公开的内容,也可以从单纯的财务数字公开,逐步扩展到对经费使用内容的公开,让会员更多地了解工会经费的具体开支方向,为经费安全使用筑起一道安全屏障。
参考文献: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报的调研问卷及实地调研介绍情况来看,近年来,工会经费管理情况呈现如下特点:
1、工会财力得到显著提高,有效保障了工会工作的全面开展。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蓬勃发展,国有企业效益明显好转,非公经济发展迅速,职工工资逐年增长,以及工会经费收缴方式的转变,工会经费收入显现稳步增长的态势,工会财力得到显著提高,工会办公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工会经费的增强和工会工作条件的改善,为工会全局工作和重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2、市场意识不断增强,工会资产得到有效盘活。近年来,各级工会不断增强市场意识,为盘活工会资产做了大量工作,一方面增加了工会财力,另一方面提高了工会干部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了良性循环。
3、工会经费管理不断改进,有效发挥工会经费使用效率。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的物资基础,是工会开展各项活动、履行维护职能、增强工会活力的重要保障。要使工会经费发挥其应有作用,只有在确保收缴的前提下,管好工会经费,继而用好工会经费,并在使用中发挥其正确、规范、引导、定位作用,才能促使工会工作更有“为”,工会组织更有“位”,工运事业更有“景”。各级工会十分重视工会经费的收、管、用,不断完善工会经费管理,有效发挥工会经费使用效率。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会经费逐年稳步增长。企业缴费意识更强,经费收入进度更均衡,收入总额大幅增长。二是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新修订了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机关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审批制度,规范工会财务管理和经济活动。严格编制经费预算,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体现了预算的准确性、严肃性。针对工会经费收入快速增长的情况,各级工会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工会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了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三是工会经费使用效率得到有效发挥。在工会经费的使用方向上,保障重点工作开展,保证基本建设投资资金到位。各级工会始终坚持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工运事业服务的原则,为开展群众性的技术练兵、劳动竞赛、厂务公开、技能培训、知识竞赛、送温暖等活动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存在问题
一是有的单位工会经费收支未建账,有的单位不规范建账,影响了工会经费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二是有的单位工会经费由行政财务代管,工会经费无银行账号,与行政财务共一个银行账号与现金。这种现象不符合工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是有的单位没有工会银行账户,工会经费管理由行政财务代管,在行政财务软件下设置工会账套,核算仍执行行政有关制度,核算科目按需要设置,行政账套与工会账套通过往来进行核算。新工会会计制度今年执行,要求实行会计电算化,但行政财务却在其软件下,设置一个工会经费账套,与行政共用一个银行账号和现金,这与工会经费实现会计电算化还有很大差距。
四是工会经费使用存在结构不合理现象。主要是工会经费收缴成本偏大、工会行政费增长过快、工会经费为职工群众服务所占比率还不够等问题。
五是从工会经费监督角度来看,基层工会经审工作仍然是个薄弱环节。部分基层工会经审组织,职责没有到位,权利没有落实,由于是兼职搞的,往往顾此失彼,不能真正行使法律和会员群众赋予的权力;与同级工会缺少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必要措施,审计中流于“走形式”,只顾签名盖章,不审真实内容,形成审查同级听之任之,甚至袒护同级、应付上级的现象,职责不能完全到位;部分经审人员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还存在某些不适应,以致该认真审查的没有审查,该严格监督的没有监督,出现了有组织无制度、有制度无活动、有活动走形式的现象。
三、对策措施
一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手段和工具,大力宣传《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广泛宣传依法管理工会经费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工会经费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使各级党政领导和职工充分认识依法管理工会经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化企事业单位依法管理工会经费的法律意识,增强企事业单位依法管理的自觉性,促进依法管理成为社会共识,努力推进依法管理工会经费工作步入良性发展的快车道。与此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与人大等部门开展《工会法》执法大检查,以促进工会经费依法管理。
二要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管理。工会经费有效地管好、合理地用好,是工会的一项基础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工会组织能否增强对职工群众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关系到能否调动职工积极性、创造性的大问题,归根到底关系到工会的前途和命运。工会经费是职工群众辛勤劳动的汗水,交给工会是为了增强工会的物质基础,是为了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因此,帮“当家人”当好家,管理好工会经费是工会财务干部必须树立的思想观念。
首先,必须抓好工会经费的收缴。要抓好工会经费的收缴,做到应收尽收,就必须做到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信息化。应探索建立规范化的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互联网,形成工会、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信息共享、缴费快捷、工作方便的信息缴费平台。系统应直接与地税部门的数据库连接,可直接查询所在地全部纳税企业的登记信息、经费核定、经费缴费、地税划转、年终清算、与统计数据对比以及经费台帐等情况。各级工会也可通过互联网登陆经费收缴信息网站,录入基层单位工会登记信息、经费收缴核定信息、工会自收经费信息、地税划转信息等,构成完整的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信息系统。
其次,要建立与健全工会经费内控制度。根据《工会法》、《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对独立核算工会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工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以及年度预算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并纳入财务管理体系,对其执行情况是否有效进行评价。要建立工会经费银行账号,与行政财务分离,解决工会经费管理由行政财务代管问题。要按照新工会会计制度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要求,完善会计电算化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系统和管理制度,完善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会计电算化系统内部质量控制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实施情况进行控制。
第三,必须加强工会经费的管理。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保证工会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注重工作实效,做到低投入高产出,促进工会工作高质量高效率的开展。
三要完善工会经费经审工作机制。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要认真贯彻全国总工会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工会工作大局,依法履行经审监督职责,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规范化建设,提升审查监督能力和审查监督质量,提高工会经审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加强领导,为工会经审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工会经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工会民主建设,强化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渠道。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实施工会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必须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努力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必须科学规范工会经费的收、管、用,确保工会经费合理、正确使用。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工会经审工作的领导,是以科学发展观推动经审工作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工会主要领导要为工会经审工作把关定向,把工会经审工作纳入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提出目标、要求,支持并推动各项审查审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开展,定期听取经审工作和审查审计情况汇报,积极采纳经审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发挥经审监督的职能,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工作条件等方面,为经审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要加大审计力度,发挥经审会的审查监督职能。加大审查审计工作力度,提高审查审计工作质量,实施从“源头”、“过程”到“结果”的全过程监督。加强对工会本级工会经费预决算和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力度,保证经费的收缴和使用,积极开展对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检查和交流,并做好工会主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努力促进工会经费收缴和上解任务的增长,促进工会经费合规使用,财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并将经审工作纳入“建家升级”考核的评选条件中。以审促收,以审促管,以审促用,以评促评,把服务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关键词:工会;财务制度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4月25日
从我国现行经济法角度来看,工会组织是具备独立核算资格的法人,因此其财务活动应当具备独立性。一个单位工会财务制度建设是否完善不仅关系到工会内部管理水平,更关系到工会日常活动的开展。因此,应当结合当前具体形势,不断加强工会的财务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在单位各个层面上的职能作用。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不仅是对《工会法》中关于公费经费管理具体要求的落实,更是促进我国工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的内在要求。
一、当前工会财务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对工会财务制度规范化重视不足。工会组织的基本任务是保障和维护广大职工的基本权益,这也是工会组织日常工作的重心。工会活动的开展离不开完善的财务制度作为保障,但当前一些工会部门在发挥维护职工权益等职责的同时,对工会财务制度规范化建设没有给予足够重视,认为工会财务工作仅仅是对日常活动的账面反映。由于财务制度建设不仅对财务人员有着较高的专业技能要求,也需要花费一定的建设周期,耗费额外的财力物力,因此规范化财务制度建设常常流于形式,难以深入贯彻。
从制度建设的规范性来看,很多单位、企业的工会缺少制度规范化的意识,因此其财务工作的开展存在着诸多规范性问题。首先,很多工会组织缺少专门独立的财务人员,其财务工作大多是由单位的财务人员兼职,对工会的相关内容缺少深入的了解。由于工会活动的特点,因此其财务工作也与一般的财务工作存在着诸多差异,这也是一些工会财务活动不规范的根源;其次,相应的内部监督、控制不够规范。由于人员编制问题,在一些工会中,会计、出纳被一人兼职的现象时有发生,财务工作最基本的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无法保证,这也造成了一些费用的发生、报销的不规范。
(二)工会经费的管理及使用不够规范。从经费来源的角度看,很多企业的工会经费来源存在着规范性问题。在一些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工会经费往往难以正常收缴,企业财务部门也无法做到及时、足额的拨付相关款项,这也导致很多民营企业工会的日常工作难以开展,工会组织名存实亡;其次,一些工会对工会经费的管理缺少预算管理意识,思维模式僵化,将预算和决算相割裂,使工会经费缺乏预算管理,时间价值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е鹿せ峋费的拨缴“随意性”较强,管理方式落后;最后,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不够民主透明。一些工会未能按照相关要求做到经费的决策、预算、使用全程透明,没有实现账务明细的完全公开,缺少来自内部职工的监督。
(三)缺少独立专门的账户。当前,我国大部分工会组织缺少独立核算的账户,工会经费无法从单位经费中剥离。从管理的角度来看,部分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不愿意赋予工会自主的财务权力;另一方面由于一些单位或企业属于非人员密集型,因此工会成员较少,经费往来不足,无法达到银行方面的最低要求,导致无法开户或者开户后被注销。由于缺少单独的核算账户,不仅使得工会经费管理缺少独立性,也使得工会的财务活动难以单独完整地得到反映。
(四)工会资产缺少规范管理机制。当前,很多工会部门的资产管理存在着“重金轻物、重购疏管”的问题。一些单位对工会经费的收支工作极为重视,但对于所拥有的固定资产管理缺乏完善的制度。受制于岗位定员限制或人员调整变动等因素,专人管理无法得到有效落实,造成了固定资产处于无人管理状态,产生自然损耗的固定资产长期挂账,账实不符。一些超过折旧年限报废或转赠其他单位的工会资产无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使得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难以有效核实。
二、推进工会财务制度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工会领导干部的财务培训。在工会组织中,工会领导对工会活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领导的财务职能也影响到财务制度建设的水平。因此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财务公开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各级工会在开展各项活动时也需要工会干部掌握相关的财务知识,指导相关财务人员按照我国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展相关财务活动。因此,加强领导干部相关财务职能培训是很有必要的。只有真正理解财务制度的相关理论,领导干部才能在财务制度建设上心中有数明辨是非,在财务规章制度的范围内约束自己的言行,做到在任时明白,离任时清白。
(二)加强工会资金预算管理。工会财务和企业财务尽管存在着诸多不同,但是两者在管理方式上也存在着相通之处。在工会预算机制和决算机制的建立上,可以从财务方面借鉴学习,引入规范化的预算决算报表。财务预算是企业选取的、能够反映未来一段时期内对企业资金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收付等一系列指标预先估计的总称。将财务预算的概念与工会预算相结合,一方面可以将工会经费的来源、用途规范化和具体化;另一方面通过预算编制可以了解工会经费的执行状况,做到来去有数。通过引入财务预算、决算的概念,在工会经费管理中引入具体规范的经费报表,还可以通过对相关报表的分析总结,强化对预算经费的执行管理,提高预算的使用效率,避免无谓支出。在编制相关报表时,对于一些职工较为关注的重点收支项目应做到重点说明,提高工会财务收支的透明度,预算决算如何安排,执行是否到位,最终都是在决算数据中体现出来的。编制相关财务报表的目的不仅是要让职工看得到,更要看得明白,看得懂。
(三)与时俱进,注重经费的时间价值。货币的时间价值是指一定数目的资金因在不同时间点而产生的价值上的差异,也就是货币在持有或投资其间随时间推移而产生的增值或减值现象。当前很多企业面临着融资困境,而因企业持有资金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资金浪费、损失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视工会资金的时间价值,不仅属于客观的财务管理范畴,更是提高工会财务管理水平的必要保障。
(四)提高独立性,完善内部控制。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离不开独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和监督体系。我国《工会会计制度》中也明确规定:“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工会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财务规范责任制度,将责任目标具体细化到相关各部门甚至是个人,持续推进工会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将可能发生的财务风险降到最低。提高各岗位间的独立性也是加强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和精髓,要求工会经济活动的决策、审批、执行、监督、评估等步骤互相分离互相制约。比如,工会的会计、出纳不得由一人兼职,坚持钱、账、物管理相分离等。面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或大额资金收支业务等,应贯彻实行主席办公会议集体决策制度,避免个人单独决策或个人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工会财务工作的内部控制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新的《工会会计制度》为出发点,将防范风险、强化有效监管作为目标,加强控制工会工作的关键节点,全面形成综合管理措施,形成系统的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促进工会内部管理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
(五)工会财务不仅要管资金,更要管资产。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和银行存款管理是财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工会财务应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办事,保证工会经费使用安全。在加强对工会经费监督的同时,也应当加强对归属于工会名下自有资产的管理,规范制度化固定资产的相关核算,完善领用低值易耗品领用手续,定期对相关资产进行盘点并落其真实价值,加强对工会资产的保护、控制。
三、结束语
为了使工会组织在新形势下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维护和谐的劳资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充分发挥自身的协调作用,大力推进工会财务制度规范化建设刻不容缓。财务管理工作是发挥工会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财务体制的规范化建设也是工会整体发展的重中之重。只有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狠抓落实、多管齐下、齐抓共管,我国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才能快速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于秀敏.抓管理建制度提高工会财务工作水平[J].中国工会财会,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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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川区总工会女职委、区妇幼保健计生中心联合举办女性健康知识讲座。特邀教授分析了常见女性疾病的早期预防和自我诊断知识,讲授了新的健康理念和科学生活方式。讲座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受到在场女职工的一致好评。(王晓林)
姚县总工会:举办工会财务培训
近日,大姚县总工会召开全县工会财务工作培训,全县155家基层工会财务人员参加了培训。在培训会议上,县总财务部负责人从会计基础规范、工会会计制度,工会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会经费收缴等方面对工会经费财务收支管理业务知识进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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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绿春县总工会、县司法局、县科协等部门联合开展“绿春县2017年‘三八’妇女维权周”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用汉语和哈尼语向群众讲解相关法规条文,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妇女维权相关法律法规,并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安全预防应急知识手册》等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待咨询的职工群众50余人次。(李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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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昭阳区总工会组织55岁以下在档困难女职工266人进行“两癌”筛查健康体检。本次体检为期10天,体检结束后医院将根据健康检查信息资料,为女职工建立健康档,为参检女职工提出科学的预防措施及保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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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县总计划用两年的时间举办骨干培训12期,普及培训20期,培养刺绣骨干500人、绣娘5000人,建立刺绣村4个,截止目前已经举办了骨干培训班3期,有力地提升了女农民工的彝绣技能水平,促进了彝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赵桂兰)
(1)这是为拟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提供的章程参考格式。合资企业应根据合资企业的合同及合资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条件填写,或增减或改写有关条款。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参考格式: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参考格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国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国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年__月__日在中国____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____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营公司名称为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省__市__路__号。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的地址为:
甲方:中国__公司
__省__市__路__号。
乙方:__国__公司
__国__。
第四条 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 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营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__产品,达到__水平,获取甲乙双方满意的经济利益。(注:每个合营企业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写。)
第七条 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__产品以及对销售后的__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第八条 合营公司生产规模为:
__年__(表示量的单位)
__年__
__年__
第九条 合营公司向国内、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其销售比例如下:
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
中国内销售占百分之__。
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
中国内销售占百分之__。
(注:销售渠道、方法、责任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元。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元。
第十一条 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__。
其中:现金__元;
机械设备__元;
厂房__元;
土地使用权__元;
工业产权__元;
其它__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__。
其中:现金__元;
机械设备__元;
工业产权__元;
其它__元。
第十二条 甲、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 甲、乙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此发给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合营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 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 合营合同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后,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七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 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
(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借款等)
--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修改公司规章;
--讨论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名。董事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 董事会董事长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 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__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临时会议。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六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人出席董事会。
第二十七条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人出席时,由人签字。
第二十九条 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一致通过。
(注:每个合营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十条 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过半数董事通过。
(注:每个合营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生产、技术、销售、财务、行政等部门。(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 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九条 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营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行经济责任制。
审计师负责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审查稽核合营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向总经理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四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时,应提前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如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四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写。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汇价计算。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的其它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帐户。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一、合营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二、合营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三、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四、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四十九条 合营各方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营公司帐簿。查阅时,合营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五十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以及合营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 利润分配
第五十二条 合营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五十三条 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照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四条 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颁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五十五条 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八章 职工
第五十六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五十七条 合营公司所需要的职工,可以由当地劳动部门推荐,或者经劳动部门同意后,由合营公司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试,择优录用。
第五十八条 合营公司有权对违犯合营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予以开除。开除职工须报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五十九条 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中国有关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合营公司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
第六十条 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营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九章 工会组织
第六十一条 合营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十二条 合营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合营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奖励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合营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六十三条 合营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和合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六十四条 合营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合营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六十五条 合营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合营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六十六条 合营公司每月按合营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合营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第十章 期限、终止、清算
第六十七条 合营期限为__年。自营业
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八条 甲、乙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内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九条 甲、乙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七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
(注:每个合资企业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
第七十一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七十二条 清算委员会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七十三条 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七十四条 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营公司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七十五条 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后所剩余的财产按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十六条 清算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审批机构提出报告,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七十七条 合营公司结业后,其各种帐册,由甲方保存。
第十一章 规章制度
第七十八条 合营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个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程序;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十条 本章程用中文和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八十一条 本章程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八十二条 本章程于一九××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签字。
中国__公司代表
×国__公司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