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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管理、逐级分权原则首先,各级审计机关应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以及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确定本级审计机关总体性的审计工作计划或目标;其次,将总体的审计工作计划或目标逐级分解展开,最终落实到科室、小组及个人。为了保证审计工作计划或目标得到落实,应制定相应的措施,如通过当地政府批转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制定监督检查制度和完成审计工作计划方面的奖惩制度等。遵循全面管理原则的同时,还必须遵循逐级分权原则。各级审计机关应根据层次的多少及职责的分工情况,进行各种不同程度的分权,分担制定审计工作计划的责任。坚持这一原则,一方面,有利于审计工作计划的统一和完整,使全国上下“一盘棋”,另一方面,有利于审计工作计划在大原则下,充分体现各地的具体情况,最大限度地发挥各地审计机关为地方政府服务的灵活性。
二、因地制宜(或区域性)原则我国幅员辽阔,城乡差别甚大,各地发展很不平衡,情况非常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制订审计工作计划时,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总的方针政策的前提下,要充分体现各级各地及各部门的特点,千万不能搞上下一刀切。要充分发挥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展现各地审计机关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独特风格和特色,以造就审计机关的“多能”形象。
三、主次先后原则编制审计工作计划的依据,一般是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形势要求、上级审计机关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上年度审计资料以及下级审计机关上报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草案等。由于在各时期、各地区,国家的方针政策、当地党委、政府主要工作重点都是有所不同的,因此,审计机关在制定审计工作计划时,应该坚持主次先后原则:关系重大,影响全局,问题严重的项目或单位,应作为主要重点项目优先给予计划安排,并必须保质保量完成重点项目计划;对那些问题不严重,关系不大,影响较小的项目或单位,就可以在安排主要项目后,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再行安排审计工作计划。
四、统筹兼顾、量力而行原则在制订审计工作计划时,一方面,要求在一个特定时期的计划中应当包括那些能够而且应当通过这个时期内审计措施加以影响的可变事物,而不包括那些在这个时期内不能有效地加以改变的事物。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审计机关条件不成熟,对某些项目无法开展审计,如有的地方审计机关缺乏基本建设方面的专门人才,无法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那么,这就要求审计机关不应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列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二是上级审计机关没有授权的审计项目,下级审计机关不应将未授权的审计项目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等以后年度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后,再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另一方面,要求在制订审计工作计划时,考虑审计力量及其变化与审计任务的多寡,在没有力量或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应先安排那些重点的项目或单位,不应为扩大审计覆盖面而不顾审计质量和审计机关的声誉安排“超负荷”的审计工作计划。有计划就要有行动,应尽量避免制订“空头”计划。但是,安排计划(包括长、中、短期计划)时,又应兼顾全局,不应留下审计空白区,也就是说,应遵循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的原则。
五、相互协调、连续一致原则审计工作计划按时间长短,可分为长期计划、中期计划和短期计划;按审计体系分,可分为国家审计机关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社会审计工作计划;按审计对象分,可分为财政金融审计计划、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计划、行政事业单位审计计划、工业企业审计计划、商业企业审计计划等等。但无论制订什么类型的审计工作计划,都应该遵循相互协调、连续一致的原则,不应互相矛盾,互相脱节,应该避免出现一些项目连续安排几年或几次,而另一些项目却几年都是“空白”,或“长、中、短计划相互矛盾”等现象。
六、指令性为主、指导性为辅的原则笔者认为,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方式上,应坚持以指令性计划为主,指导性计划为辅的原则。坚持这个原则,至少有以下几点好处:首先,有利于审计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因为指令性计划是行政命令式的,一定要服从、一定要执行的计划。而指导性计划的灵活性比较大,是否一定贯彻执行就比较难说了。其次,有利于加强对审计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评比。因为对执行指令性计划的结果进行考核评比,既全面又较好比较,而对指导性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评比,就不全面,不好比较了。再次,有利于调动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为指令性计划好比较、好考核、看得见、摸得着,使大家干有方向,比有目标,这样,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就比较好调动起来,而指导性计划在这方面就亚于指令性计划。
必须强调指出的是:坚持以指令性计划为主的原则与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并不矛盾。它们的内涵和外延都有所不同,它们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七、反馈调控原则作为一个工作计划,它就不可能“料事如神”,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工作计划,都不是十全十美的,这既不可能也不需要。一切事物都是时刻变化着的。因此,在制订审计工作计划时,必须遵循反馈调控原则。例如:在国家方针政策发生变化时,各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计划也应该有所调整。审计工作是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的,应随着党的“指挥棒”开展工作,这是不可置否的。
八、奖勤罚懒原则为了促进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审计工作计划,不致于使计划成为“纸上谈兵”或“草草了事”,在考核评比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结果方面,应遵循奖勤罚懒原则,不能干好干坏一个样,坚持这个原则,一方面有利于审计工作计划的落实施行,另一方面,可以充分调动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积极性,促先进,策后进,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一、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体思路:
1、今后5年公司审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由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转变为经济效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经济合同审计等并重。
2、201x年审计工作重点是:以内控制度审计为基础,以经营业绩审计为中心,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加强审计意见的落实,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防范风险、完善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即在实施审计监督同时,提高审计服务职能。
二、201x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下:
1、完善审计内控制度,促进集团内控管理健全与完善
⑴ 首先完善集团公司内审制度,做到审计工作有据可依,根据审计业务类型,准备建立《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办法》、《集团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办法》、《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审计办法》三项内审制度。
⑵ 内控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保障资产完整、保证会计信息真实、促进经济活动健康有序进行而制定的一种内部协调、组织、制约、检查的控制系统,201x年内审工作应该建立在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上,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价,主要是评价内控是否健全、有效,可依赖程度如何;评价在其内控制度健全、有效、可依赖的前提下,在运行中是否得到认真的贯彻和执行,是否有利于公司的经营活动、促进公司的发展等,以便及时发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从而确定审计重点,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有针对性的提出审计意见,促进下属企业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保证其经营活动正常运行。
⑶ 通过预算审计促进预算管理思想观念转变。目前公司费用开支的相关制度尚未健全,部分单位即以预算作为费用开支的标准(而非以费用制度为预算标准),因此,费用开支丧失了计划性,部分项目突破预算范围。审计将配合财务等相关部门,建立与健全各项费用管理办法,制定相关费用开支标准,同时使之成为预算编制指引、规范性文件。
2、以经营业绩审计为中心,结合经济责任审计。
内部审计必须以公司经营业绩审计为中心,主要是对下属企业的每半年度经营业绩(预算执行)审计,通过经营业绩审计不仅要查错防弊,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逐步实现由发现型向预防型的转变,更重要的是要找出影响业绩提高的主要因素,分析原因,抓住关键,提出建议和意见,进而促进下属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在开展经营业绩审计时,内部审计应注意的问题是:经营业绩审计一定要与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也就是对下属企业经营者年度或任期内的经营目标、经营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真实性进行审计。集团公司不仅要加强离任审计,还应搞好任中审计,注重对下属企业领导干部任中经营绩效的评价。
⑴ 对下属企业经营业绩审计(年度审计、半年度审计):
通过对下属企业xx年度经营业绩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提交集团公司考核小组,作为对各下属企业考核的依据。
通过对201x年的半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预算执行过程与内控管理中存在问题,敦促其纠正问题、执行集团经营政策、落实经营管理措施,围绕集团年度经营目标提高经营效益。
⑵ 结合经营开展经营专项审计,促进内控制度贯彻与执行
①收入合同审计
集团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各企业的收入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入账核算,禁设小金库,因此,对下属企业的各项收入项目是否纳入预算管理,收入金额全部入账,以及收入内控是否健全、有效进行审计。
②在各项成本费用支出进行跟踪审计
集团公司与下属企业签订经营责任书,但主营业务成本并不纳入业绩考核,并在erp中实行预算控制,因此,对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的开支范围、标准、原始票据合法性进行审计,以确定下属企业各项成本费用支出的真实、合法性。
③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
近年来集团公司不断有一些修缮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均聘请具有资级的工程造价资质的咨询公司审计,因此,主要是对工程招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付款进行审计。
三、依照“审后要追究、审后要整改、审后要运用”的原则,建立审计结果落实反馈制度,加强对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并定期组织开展审计成果运用执行情况的检查。
1、对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的下属企业,要及时进行回访,监督审计意见的落实,使企业存在的问题逐渐减少,同样的问题不重复出现,从而达到查违纠偏、防范未然、强化管理、规避风险的目的。
2、与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尤其是财务部要进一步加强合作与工作沟通,将审计部掌握的相关信息及时通报,避免管理、监督、考核脱节。
四、加大宣传力度,改善内审环境,加强审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1、xx年审计队伍人员出现流动,审计岗位配备不足,导致年度工作目标未能全部落实,201x年,需要领导支持与相关部门配合,按岗位设置配备审计人员,充实审计队伍力量。
2、协助与配合相关部门健全与完善内控制度,使管理有制度,审计有依据,处罚有规定,进一步发挥审计事前、事中、事后参与经营管理作用。
3、利用公司刊宣传内审,报道一些通过内审使被审计单位增加效益的事例,或定期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企业老总、相关部门进行座谈,让所有员工了解内审在企业中的作用,特别是让下属企业领导从了解、重视到全力支持内审工作,为内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更好的基矗
一、“国家治理理论”对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中的“免疫系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用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重要方式,通过预防、提示和抵制三种方式发挥作用,抵御经济运行机制中的各种病毒,促进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基于此,审计工作应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就不能满足于仅仅停留在“拍脑袋”制定计划的阶段,必须高度重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建立科学的审计项目计划生成办法,使审计任务安排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所制定的审计项目计划能够紧扣社会热点和政府中心工作,确保所制定的审计项目计划有利于使审计人的努力和工作成果最大化,使审计工作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广泛认同。
二、当前审计项目计划管理面临的问题
目前,审计项目管理水平不高,是影响我国审计工作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
过于仓促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是是整个管理中的第一道工序,审计项目计划制定的科学是否,关系到审计工作能否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能否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供的信息能否很好地满足党和政府以及老百姓的需求,能否很好地履行法定职责等,然而,在目前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中,由于没有经过充分思考和研究,就匆忙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以致审计工作没有很好地体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也没有很好地体现审计职能的发挥。
1.立项前的调查研究不充分
审计计划的前期调查对于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计划至关重要。然而实际审计工作中,大部分时间却集中在实施阶段,对审计项目立项前的调查研究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编制审计项目计划时临时“拍脑袋”现象比较严重,导致审计计划的安排随意性较大,重点不突出,缺乏长远性、科学性。
2.审计计划宏观角度考虑不够
近年来,党委、政府加强宏观管理的信息需求量越来越大,对审计工作宏观、建设性地提供决策依据的要求越来越高。然而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时,过于强调“覆盖面”,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为政府决策服务、监测经济运行等宏观方面效果不尽人意。
(二)缺乏对审计项目计划执行过程的精细化跟踪和管理。
审计部门是监督部门,审计的产成品是信息产品,审计的生产要素主要是审计人员的智慧,人的脑力劳动又很难用别的有形的东西来衡量。因此,加强审计计划执行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和监督,就显得十分重要。然而目前我国审计项目管理缺乏统一的审计规范和具体的管理标准,审计人员无规可依,造成在审计项目管理过程中的盲目和无所适从;对审计项目时间的管理无具体的管理规范,项目实施时间随意性大,容易造成审计效率低下;缺乏对审计项目后评估的足够重视等等。由于对整个审计过程的跟踪不到位,即使审计工作在宏观方面谋划得再好,审计的实际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三、如何提升审计计划管理的科学性
审计计划管理工作可在以下四个环节入手,提高我国审计管理水平,提升审计监督成效。
(一)审计需求调查环节
加强调研加强立项前审计调研,探索建立重要资讯的收集和评估机制,全面分析和掌握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国家的有关宏观政策措施和目标要求,充分论证审计项目计划的可行性和社会意义,挖掘审计项目的重点和审计实施的切入点,使审计工作与党委、政府、人民群众的要求贴得更近,审计结果进入领导决策的更多,从而较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在宏观层面上的作用。
(二)审计计划编制环节
加强分析判断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审计项目选项机制。在前期审计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审计机关自身工作特点、规律以及人力资源分布状况等,对各种情况进行分析判断,逐步搭建中长期备选审计项目库, 保证重点问题的持续关注,推动审计工作阶段性目标的实现。同时,注重计划的协调性,能够从诸多备选项目中,择优挑选出审计时机最恰当、审计效果最好的项目,实现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与中长期审计项目计划的衔接,增强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严肃性。
(三)审计组织实施环节
加强精细化管理强化审计计划实施过程控制,综合统筹,整合审计资源、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和审计技术方法,保证审计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1.推进审计计划规范化建设。对照新的国家审计准则,制定独立的审计项目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审计计划管理行为。
2.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的整合。采取预算执行审计与财政决算审计相结合,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金融、企业审计相结合,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的多种审计项目整合创新方式,既满足审计项目安排的科学性、全面性,又兼顾现有的审计资源。
3.建立项目计划执行督办机制。在审计项目计划实施过程中,对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要加强监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以便局机关统一对项目计划进度进行调度。
Abstract: The significance of regulating internal audit procedures is described. The necessary standardization and standardized conditions to achieve and regulate the internal audit program's content are analyzed.
关键词:内部审计程序;意义;必要条件;内容
Key words: internal audit procedures;significance;necessary condition;content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1-0008-01
1规范内部审计程序的重要意义
规范内部审计程序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规范内部审计程序是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客观要求。审计程序是确定审计方法的前提,只有设计出科学、合理、规范、符合客观实际的审计程序,才能高效地实施审计,才能将保证内部审计质量和降低审计风险的要求落实到审计工作各阶段、各环节和各步骤的内容。第二,规范内部审计程序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减少内部审计资源消耗的有效途径。只有严格而又灵活的内部审计程序,才能将内部审计理论与内部审计人员的经验和职业判断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第三,规范内部审计程序是树立内部审计职业形象的要求。通过规范内部审计程序,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达到维护内部审计职业信誉、树立内部审计职业形象的目的。
2实现内部审计程序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必要条件
2.1 潜心研究和借鉴《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2004年2月10日,国家审计署李金华审计长了审计署6号令,要求自2004年4月1日起在审计署机关及派出、派驻机构试行《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该办法规定了从审计方案的制定、审计证据的取得、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的撰写和审计项目质量责任全过程的审计质量控制。
2.2 制定出适合中国石油行业特点的内部审计程序中国石油集团内部审计不同于国家审计,也不同于注册会计师审计,中国石油集团必须制定出适合中国石油行业特点的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和审计质量管理体系,系统地规范中国石油集团内部审计的全过程,实现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以达到审计质量水平的提高和飞跃。
2.3 持续改进,逐步形成一套操作性强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社会在不断发展,企业在不断变化,规范的内部审计程序应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最终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内部审计质量管理体系。只有这样,内部审计机构才能够与时俱进,才能够不断改进,才能够不断提升审计水平,才能够更好的实现服务与监督并重的职能,才能够促进中国石油企业实现更高的价值。
3规范内部审计程序的内容
3.1 审计计划阶段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企业长远发展目标和年度审计目标,结合企业内部审计资源,制定出科学的、合理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年度内将要开展审计项目的类型、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方式和审计覆盖面等,并测算出年度审计任务预计发生的审计费用。经审批后严格进行实施。实施过程中定期分析计划执行情况,找出计划变化的原因,并及时调整计划。
3.2 审前准备阶段①制定审计方案。②规定审前调查程序。③制定作业计划。④规定审计组进驻前准备事项。
3.3 审计实施阶段①规范审计组进点会议和退出会议工作程序。审计程序中应规定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召开进点会议和退出会议工作程序,规定递交给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提供审计资料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承诺书》;规定审计组成员的统一服装要求;规定审计组退出会议要简要总结审计组的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宣读交换意见稿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等程序。②规范审计方法。为了提审计效率,应规定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根据审计目标规定具体的审计方法和步骤。如:规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由审计组长和主审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领导班子进行谈话的内容和谈话提纲;规定财务收支审计项目每一个会计科目的审计程序,以便使每一位内部审计人员对照会计科目的审计程序即可知审计方法;规定审计抽审所属单位数量的比例和抽审资金量的比例等。③规范审计工作日记的撰写要求。规定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在每天结束之前记录审计日记,并规定审计日记应该记录的内容和记录时间要求。④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要求。规定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规范性要求,除了要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字体、排版外,还应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各要素的具体要求,目标是可以直接粘贴到审计报告中加以应用。⑤规定审计组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内部审计机构管理部门为了及时掌握审计组的工作动态和审计人员的身体状况情况,规定审计组定期进行汇报和总结审计组工作开展情况,规定汇报撰写提纲和汇报内容撰写要求等。
3.4 审计报告阶段①规范审计报告的格式及撰写。内部审计机构应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审计报告统一的格式,包括对字体、字号、排版、标点符号等进行规范;规定每种类型的审计报告撰写提纲和撰写要求,规范使用报告语言等。②规范审理程序。内部审计机构,应制定出对审计项目的审理程序,规定审计组离开审计现场后的规定时间内将审计资料移交给审理人员,由审理人员检查审计资料是否齐全、是否规范,检查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是否符合规定、查证事实是否透彻、审计判断是否准确、判断依据是否合理,检查交换意见稿的审计报告格式是否规范、报告语言是否精炼、条理是否清晰、审计意见是否正确和审计意见是否具有操作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审计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了明确和细化,使审计监督机制更加健全,审计监督职责更加明了,这对于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强化审计监督指导和推动审计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目前,各地审计机关正在普遍宣传、学习贯彻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法实施条例5月1日就将正式实施,如何正确贯彻实施,是摆在各级审计机关面前的一件大事,本人通过学习审计法实施条例及以往的审计工作情况,针对几个具体问题谈点自已的体会供同仁参考。
一、审计依据问题
目前各地审计机关在编制审计方案、制发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报告中审计依据有两种操作方式:一是以审计法第三章16条至30条规定的相关内容为审计依据,二是除以审计法第16条至30条规定外,将各级政府批转审计机关年度项目审计计划文件作为补充依据。
上述两种操作方式,谁对谁错有待明确,笔者倾向第二种做法,依据是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新审计法第五章审计程序第38条规定“审计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实施条例第五章审计程序第三十四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通过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审计机关执法依据除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按照本级政府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遇有特殊情况的须经本级政府批准才可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依据审计法的相关规定作为审计依据就存在不完整性。
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问题定性、处理、处罚依据问题
目前,各级审计机关项目审计结束后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作为审计定性的依据,审计处理、处罚依据有两种表现:一是依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相关规章中明确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作为审计处理、处罚依据。
上述两种做法和表现形式都存在与新修订的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相衔接和完善的问题。
新审计法第四十一条“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
审计法实施条例第5条第二款“审计机关依照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标准、项目目标等方面的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决定”。
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区别情况采取审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处理、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目前,相关部门起草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明确有执法主体单位,直接借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条款作为审计处理处罚的依据就存在执法体资格不合法的问题。
三、审计救济途径及受理单位问题
新审计法第四十八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新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不能根据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的,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 学习审计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第2页
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根据法律和法规规定,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有本级政府安排的和上级审计机关授权或委托的审计项目,审计决定中告之的被审计单位救济途径的受理机关有待进一步明确。
如何正确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更好地运用实施条例,推动审计工作更好更快发展,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是当前和今后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一件大事。针对上述情况,笔者提出如下建议,供同仁参考:
一、审计依据
应依据审计法相关条款规定和各级政府批转的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完整表述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条规定和《人民政府批转局关于年审计工作计划安排意见的通知》(政发号)……
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问题定性、处理、处罚依据问题
审计定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作为审计定性的依据,审计处理、处罚公两种情况:一是若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无明确的处理、处罚意见的,依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作为审计处理、处罚依据,二是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有明确的处理、处罚意见的,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理、处罚种类及幅度,依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条款规定进行处理、处罚;需移送或由相关主管机关处理的制发移送处理和审计建议书。
为使基于内部控制的高校内部审计信息系统总体框架更具应用价值,需要对内部审计信息系统进行业务流程设计。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教育部17号令《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对内部审计相关业务流程的规定以及2009年出台的《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等文件的要求,将业务流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以及审计报告阶段。在具体的流程操作上,基于内部控制的高校内部审计信息化业务流程将充分考虑信息化的特点,更加注重内部控制的基础性作用。对于每个阶段的具体流程,详细叙述如下:
1.审计准备阶段
审计准备阶段是指正式实施审计前的阶段,该阶段需要完成的工作有:审计立项、送达审计通知书、开展基本调查、编制审计方案以及进行审计公示。审计立项《。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教育部17号令)第二十二条指出,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内部审计机构的部署,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信息化环境下,基于内部控制的高校内部审计进行审计立项时,其有效的依据可以包括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审计任务、学校领导交办的审计任务、学校有关单位委托的审计事项以及平时调查论证需要审计的事项等。同时,需要选派审计组成员,指定审计组组长。送达审计通知书。教育部17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应组成审计组,编制审计方案,并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对象送达审计通知书。又根据《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号——审计通知书》的相关规定,审计通知书需要通过纸质版资料进行传送,内部审计机构在实行审计3日前(特殊情况除外),向被审计对象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由审计组组长按规定格式编写,并报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审批。而且,内部审计机构认为需要被审计对象自查的项目,应在审计通知书中写明自查的内容、要求和期限。开展基本调查:在开展基本调查时,审计组可以通过高校内部审计信息系统自动取得要求被审计对象提供的有关资料。当然,对于所获取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都应该由被审计对象负责。编制审计方案。《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审计计划》第十七条规定,审计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订审计方案。《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第二十条规定,审计方案应当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审核批准,重要事项报经本部门、本单位主管审计工作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审计组在随后的实施审计过程中,若发现审计方案不适应实际情况,还可以对先前制订的审计方案进行实时调整。审计公示。编制审计方案后,在审计组对被审计对象正式进入审计阶段前,将审计项目的内容、形式、依据、审计组成员构成以及监督举报方式等以文件、简报、进点会或内部网站的形式进行公示,接受各方的监督,增加审计信息的透明度。
2.审计实施阶段
审计实施阶段是审计组对被审计对象展开具体审计的阶段,此阶段是审计组将审计工作方案付诸实施、转化为具体行动的阶段,是高校内部审计全过程最主要的阶段。该阶段需要充分考虑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设计出基于内部控制的高校内部审计信息系统的审计实施阶段的工作流程,该阶段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获取相关资料、确定审计重点及要点、符合性测试、实质性测试、获取审计证据和全面评价以及审计工作底稿汇总。需要说明的是,在这个阶段,基于内部控制的高校内部审计信息化流程中审计日记的编写以及审计工作底稿的获取是伴随着整个审计实施阶段的。获取资料。审计组进入正式审计阶段后,需要先获取相关的资料,以确定审计的重点及要点。然后根据所获取的相关资料,初步确定审计的重点及要点。并通过调查,确定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基于内部控制的高校内部审计信息化流程更注重内部控制的基础作用,若确定被审计对象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就可以直接退出审计,提出相应改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措施;若确定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则可进行相应的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审计测试。根据《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内部控制审计》和《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的细则规定,确定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后,就要对其运行情况进行符合性测试,可以通过穿行测试和小样本测试两个主要阶段完成符合性测试。通过符合性测试,确定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程度,若确定被审计对象有效执行了内部控制制度,则可进入实质性测试阶段。信息化环境下,实质性测试一般都是借助计算机对被审计对象的财务数据进行核查,测试类型具体可分为六种类型:出错处理测试、数据质量测试、数据一致性测试、实务盘点与审计信息系统中的数据比较测试、利用外部数据对审计信息系统内的数据进行测试以及分析性检查测试。获取审计证据和全面评价。《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条均是关于审计证据的规定,由此可见获取审计证据的重要性。在审计实施阶段,如何收集并鉴别审计证据更是影响审计质量的关键。在这个阶段,需要通过全面评价将审计组各成员所收集的零散的审计证据和初步评价结果进行综合,筛选出重要的证据和主要的问题,并进行重点综合评价。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对审计工作进行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应当记载审计人员在审计中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和时间等,并附审计证明材料。审计日记的编写和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贯穿整个审计过程,审计工作需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将较为零散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汇总和整理,以便为审计报告阶段的工作做准备。审计人员在利用计算机辅助工具进行审计过程中,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做出详细、准确的记录,编写审计日志,以便反映出审计工作的全部过程。
3.审计报告阶段
对于基于内部控制的高校内部审计信息化流程,在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高校内部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应该根据上一阶段汇总的审计工作底稿,编写相应的审计报告。这一阶段的工作包括:审计负责人核查、编写审计报告初稿、与被审计对象讨论报告初稿、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和改进建议、回访检查以及审结归档。审计负责人核查。流程设计中,对于汇总的审计工作底稿,需要由审计负责人进行核查,若确定不能按审计程序继续下一步工作,则要追加必要的过程。若确定可以按审计程序继续下一步工作,则开始编写审计报告。编写审计报告初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第四十条规定,审计组应当在实施审计终了后15日内向内部审计机构提出审计报告;特殊情况下,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提出审计报告的时间可适当延长。审计报告应当经审计组集体讨论并由审计组组长定稿。审计组组长应当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由此,在完成了对汇总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后,应严格按照规定由审计组编写审计报告初稿。与被审计对象讨论报告初稿。在流程设计时,审计报告初稿经内部审计机构审定后,须与被审计对象进行讨论,征求其意见,采纳相应的意见并修改审计报告,修改后的审计报告报内部审计机构,由审计负责人审批,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经过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的正式审计报告才能送达被审计对象。回访调查。对于提出的正式审计报告和改进建议,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督促被审计对象及时提交整改方案或整改结果报告,以便了解审计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从而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后续审计。需要说明的是,内部审计机构必须对重要审计事项组织相关的后续审计,检查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效果,并出具后续审计报告。审结归档。《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第十四条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及时地将审计报告归入审计档案,妥善保存。教育部17号令第十八条也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事项结束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管理审计档案。信息化环境下的高校内部审计档案的保存,可通过纸质保存和电子介质保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归档。对于必须要进行纸质归档的审计材料,首先由立卷责任人按立卷的规则和方法对整理后的文件和材料进行组卷,经审计组组长复查后,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案卷的编目和装订。审计组立卷完毕后,统一报送内部审计机构,由内部审计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审计档案的保管和移交工作。
二、基于内部控制的高校审计信息化系统应用效果
(一)年度计划管理
1.预计的审计效果。预计审计效果越大,被选作绩效审计对象的可能性就大。绩效审计的目的在于使被审计对象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实现增值,提高审计对象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改进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服务质量,进一步明确经济责任。对于那些经济效益很好、改进空间很小的项目,不应作为绩效审计的对象。考虑项目或主体的预计审计效果大小,通常可以考虑其财务规模以及管理风险,如果其资金占用、收支结余较大,财务重要性就越大,通过改进得到的增值额可能就大,被选作绩效审计对象的机会就大。同时,主体或项目都会面临来源于内部或外部的风险,如果没有相应的应对机制,则存在较高的管理风险。选择管理风险较严重的领域,通过绩效审计进行监督评价,改善这些领域内的活动及内部控制,减少、规避、控制风险,能给主体或项目带来较大的效益改进。审计实践中,要求审计机关具有敏锐的洞察力,选择具有改进余地的主体或项目进行绩效审计,从而发现其中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性审计建议,并实施后续跟综审查,提高审计对象经济或社会效益。
2.项目的重要性。衡量某个项目或主体是否重要,要看其在政府管理、资源运用或社会需求等方面重要与否,对于社会、经济和环境是否具有重大影响力,社会公众是否关注。其中,借鉴西方国家政府绩效审计选项的经验,可以考虑把社会目标作为衡量项目重要性的重要内容。如澳大利亚审计署在选择绩效审计对象时,着重关注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议题,如灾后重建措施,防恐反恐措施,健康、教育和就业促进措施,环境保护和促进公共机构提高财务管理和绩效管理等。我国绩效审计对象选择可以围绕每年中央和地方“两会”议题展开,这些议题社会公众关注程度高,多是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如环境保护、灾后重建资金使用、就业促进、子女入学等,以其作为绩效审计对象,可以引起广泛关注,扩大绩效审计的影响,发挥绩效审计促进经济资源配置、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决策支持的作用。同时,选择受到社会普遍关注或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进行绩效审计,也会得到政府和社会的支持,最终使绩效审计作用最大化。
3.审计工作的可行性。即选定的审计项目应是现行条件下审计机关力所能及的,主要考虑审计成本与可操作性两方面,具体包括被审计单位的配合程度、审计对象的复杂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水平、评价标准取得的难易程度、审计人员的知识与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等。审计成本较低、操作性强的项目容易被选作绩效审计项目。如果某个项目过于复杂,绩效审计所需信息和数据不易取得,或者存在政治上的敏感性或安全保密问题等,通常会导致审计成本增大,项目审计的成本有效性较差,不易选作绩效审计项目。
(二)项目计划管理
项目计划管理是指审计人员执行审计机关确定的某一具体绩效审计项目时的计划管理,是对具体审计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所作的综合安排。年度审计计划确定了组织未来全年审计工作的具体审计项目,而项目审计计划是对这些具体审计项目从审计准备到审计完成全过程工作的综合规划。制定项目计划需要审计人员广泛收集与该审计项目相关的信息,进行审前调查,确定审计目标、范围和重点,确定审计标准,编制详细审计实施方案,分配审计人员与时间等。与传统财务审计所要进行的工作基本一致,只是具体内容不同。制定项目审计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进行审前调查。就是审计人员通过对相关资料文献的查阅或向被审计单位各层次人员的咨询、实地询访,对被审计对象进行了解,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内部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的制订与执行,审计中可能面临的审计风险,为确定审计目标、范围及重点,制定审计方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它与传统财务审计相比,绩效审计的审前调查工作范围更广泛、涉及面更宽,需要进行更加深入仔细的工作,为实施全面审计打好基础。据统计,在效益审计开展比较好的国家,审前调查所耗时间会占到全部审计时间的一半左右。
2.确定审计目标。审计目标是审计工作所要完成的任务和实现的预期效果,具有导向作用,对审计工作的全过程都产生影响。审计目标的确定直接影响审计标准的选择以及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模式的设计。传统财务审计目标具有强制性的规定,而绩效审计目标的选择与确立则要根据审计委托人的要求确定。
3.确定审计标准。确定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是效益审计的关键和核心。传统财务审计的标准即公认会计审计准则以及相关法规制度,审计人员只需按事先确定好的法律规范进行判断即可。显然,财务审计标准属于要求被审计单位必须达到的“法定”责任,是一种最低标准。而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是人们对审计项目的预期或认识,往往是一种社会期望值,是一个较高乃至最高标准,如行业或历史最好水平。由于绩效审计对象千差万别,相互之间差异较大,人们的期望值和满意程度也不同,确定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是绩效审计工作的难点。
4.编制审计方案。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组实施审计项目的总体安排,是保证审计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审计机关检查、控制审计质量和进度的基本依据。审计方案的编制应当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对绩效审计起到规范和指导作用。一般而言,绩效审计方案有综合方案和具体方案两个层次。综合方案旨在对效益审计从准备阶段到项目审计完成全过程进行综合规划。具体方案的编制则要围绕综合审计方案所提出的具体审计目标,对实现具体目标所要实施的审计程序、执行审计程序的人员与所需时间做出详细安排,一般采用列表的方式进行说明。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需要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如单位或项目的性质、规模、业务繁简程度等,对审计方案进行适当简化或调整。
二、绩效审计计划管理应关注的问题
绩效审计计划管理还应关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实施绩效审计仍然离不开财务审计
首先,在开展绩效审计时往往从财务审计入手,即先要从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利润、资金、成本等财务情况入手,而后深入全部经济管理活动中,进行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分析。其次,财务合规性问题仍然是绩效审计的内容之一。绩效审计需要检查政府部门是否遵循了与经济性和效率性有关的法律规章,是否遵循了与项目有关的规章制度。最后,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尚不完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仍需继续规范,出现的财务违规违纪问题较多,不能像西方国家那样用绝大部分政府审计力量从事绩效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基本交由内审机构或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我国财务收支审计和绩效审计同时存在,甚至同时进行。
(二)积极拓宽绩效审计对象的选择范围
由于我国绩效审计起步较晚,缺乏足够的绩效审计经验,绩效审计对象选择主要集中于有财政投入的公共工程和财政专项资金,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而西方国家绩效审计对象几乎没有什么限制,可以涉及到与政府有关的各个方面。如为落实政府问责制而检查政府职责履行情况,关注国家安全问题,社会公众密切关注的社会热点及某些群体切身利益的问题等。我国审计机关在围绕财政资金使用开展绩效审计的同时,应尝试对公共部门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调查,评价某项活动、某个功能的开展是否有效,特别是要关注财政支出的经济效益、重大计划项目的可行性等宏观经济效益审计。同时,可以尝试开展一些具有研究性质的绩效审计项目,选取一些资金管理完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较好的项目进行绩效审计试点研究。同时,制定一些绩效审计具体实施指南,指导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另外,绩效审计对象的选择要借鉴国外经验形成一种战略规划,改变我国目前在选择绩效审计对象时缺少计划性和经常性的被动状态。如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每年在制定审计工作计划时提出一个项目审计的战略计划,其中包括开展审计的领域和事项等,从而形成一套自己的绩效审计对象选择战略,改被动的反应性审计为主动的研究性审计,方便审计机关制定的年度审计方案,合理分配审计资源。
(三)积极探索科学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体系
国家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指出,要认真研究不断摸索和总结绩效审计的经验和方法,2009年建立起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绩效审计评价体系,2010年建立起财政绩效审计评价体系,2012年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国发展实际的绩效审计方法体系。目前,我国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存在明显不足。审计人员在审计前的调查工作量非常大,再加上绩效审计的对象千差万别,衡量审计对象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标准难以统一,审计人员开展绩效审计非常困难,以至于严重制约了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笔者认为,制定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范围应当比较宽,与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内容有关的评价标准仍可以占主导地位,但还应更多地关注控制管理活动和公共事业服务质量水平等与服务质量和良好管理有关的评价标准。
(四)提高审计计划管理的科学性
【关键词】内部审计;整改;路径选择
审计整改,是指被审计单位对审计部门提出的审计意见予以落实的过程。审计整改工作是有效发挥审计监督服务职能的关键,是审计成果转化运用的主要途径,也是推进依法从严治企的必然要求。我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集团,所属单位级次一般较多,被审计单位对内部审计提出的审计意见往往落实不到位,不仅浪费了审计资源,也对企业完善内部控制及降低风险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一、审计整改工作常见的问题
(一)“重审轻改、重审轻用”,审计成果转化运用意识不强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依然不同程度存在“重审轻改、重审轻用”的思想,对问题整改、意见落实和成果转化工作重视不够,直接表现为相关单位和人员相同的问题重复发生,仅从问题的表象进行整改,未能深层次分析研究问题成因与风险隐患,从体制、机制、内控上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对审计成果转化运用缺乏全面性、长效性的认识,认识上的误区,使审计成果转化失去了推动力。
(二)审计成果转化运用协调沟通机制尚不完善
如今我国企业内部审计范围已涉及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要提升审计价值,扩大审计成果转化运用,需要企业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各业务单元多层次、多途径、全方位通力合作才能奏效。目前这种协调沟通机制尚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计成果的转化运用效果。
(三)部分审计意见和建议可操作性不够强
部分审计人员“重项目实施、轻学习实践,重查错纠弊、轻研究分析”的传统作法尚未有效改观,审计转型发展尚属起步阶段,所下达的审计意见或建议有的较为笼统,规范性要求较多,具体操作性不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防范风险与改善经营管理方面的力度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整改及审计成果转化运用的效果。
(四)有关审计整改方面的考核制度不完善
目前,国内大多企业尚未建立起规范、统一、有效的审计整改工作考核办法,通过考核促进审计整改的导向作用较为有限。
(五)部分历史遗留问题难以全面彻底解决
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由于形成原因复杂、历时较长、相关政策依据变更或失效,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继任者处理前任遗留问题不积极等,致使问题难以得到彻底解决。
二、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以山西省电力公司为例
为了提高公司审计整改工作成效,促进审计成果转化运用,从2009年开始,山西省电力公司审计部开展了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工作,并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效果。现将其具体做法进行阐述,希望对国内企业开展此类工作提供一些借鉴及参考。
(一)坚持组织实施后续审计项目,推动问题全面整改规范
近年来,公司持续将后续审计项目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后续审计结果纳入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体系。公司各级审计部门就本年度下达的内外部审计意见、决定的整改落实情况实施后续审计项目,把依法治企专项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也纳入后续审计检查范围。通过后续检查评价,督导被审计单位有效落实审计意见和管理建议,持续推动了审计成果的转化运用。
(二)强化审计案例特色务实培训机制作用
案例培训是公司推动问题整改规范和审计成果转化运用的一项创新举措。公司系统各级审计部门结合实际,将审计发现的问题融入编写的各类案例之中。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开展案例培训,起到深刻的启示及警示作用,对解决问题起到很好效果。近年来,公司成功举办了多种形式的案例培训,总结提炼的《审计案例特色务实培训机制》荣获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国网公司)和中国电力行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
(三)有效发挥“协同监督”作用
根据国网公司“协同监督”工作要求,省公司与所属各供电公司相继成立了监督工作委员会,确定了协同监督的“九个重点领域、35个主要事项”,将公司依法企业审计整改工作纳入监督委员会联席会议协同监督重点;召开了两次协同监督专职监督部门座谈会,确立了专职监督部门“深化信息共享共用,提升监督互动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了专职监督部门9大重点监督专业的人员分工与监督工作AB角制度,尝试统一了文件归类管理模式,将各自工作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形成个人文件夹,以便个人档案资料的保存、检索与共享。
(四)注重内部控制建设,显现审计整改长效作用
审计部门注重问题成因与风险分析,着力从体制、机制、制度、流程层面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促进了被审计单位规章制度的完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提升了其内部控制的完善,审计整改长效作用充分显现。
(五)强化责任考核与结果呈报制度,提高整改效果
公司将审计整改结果纳入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定性评价范围。例如,太原供电公司适时向职能部门下发《管理建议书》,明确职能部门就问题整改应承担的管理责任,应完善的内控制度和流程,将问题整改列入绩效工作计划,根据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按期进行绩效考核,对重复发生问题进行追溯考核。
三、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路径选择
(一)提高审计意见和建议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首先,应强化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业务的学习与实践,通过提高胜任能力来提高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质量。其次,要切实履行审计成果三级复核要求,将审计意见和建议的可操作性作为复核重点内容并列入审计质量考核范围。
(二)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考核制度
应明确各单位的审计整改职责分工、内容与要求、考核评价内容、依据、标准、方法、奖罚措施等事项,通过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审计整改工作。
(三)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考核评价机制
应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和同业对标体系进行考核评比,对达不到考核指标的单位在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结果中予以体现;各单位可将审计整改工作列入本单位员工日常绩效考核工作计划,对问题反复出现,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明确审计整改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的整改责任。
(四)创新审计整改沟通协调机制
增加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相关业务人员的信息互动、交流沟通频率,提高问题整改的时效性;建立企业问题整改资源库,并保证问题整改资源库能够在公司内部实现资源共享;将审计信息在公司适当范围内予以传递;由监督部门之间和监督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就审计整改重大事项召开专题会议,研讨议定审计整改方案;定期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整改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强化协同监督作用
将审计整改纳入协同监督工作重点;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针对难以整改的复杂问题,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专项治理活动,促进类似问题的根本解决。
(六)健全完善后续审计常态机制
将后续审计工作列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坚持组织实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规范的后续审计检查,加强对发现问题整改规范和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督导考核。
(七)营造“规范管理、和谐执行”的企业文化
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建立,需要“规范管理、和谐执行”的企业文化环境。应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员工将规范管理、和谐执行提炼成标准,固化为习惯,升华为企业文化,从而使审计发现问题得以彻底整改。
作者简介:
【关键词】国家治理 财政决算 审计
一、前言
同级财政决算草案审计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促进审计工作的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要作用。我国政府部门已经意识到了同级财政决算草案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作为现代财税体制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提出了政府公众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评价意见,构建了完善的审计制度。但是同级财政决算草案审计工作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较多问题,提出合理的财政决算审计工作方法具有必要性。
二、同级财政决算草案审计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地方忽视审计工作
虽然我国已经针对财政决算问题制定了《预算法》,但是从整体实施的情况看,各地方政府没有严格按照制度中的内容开展审计工作部署,地方审计机关没有意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对决算草案审计还停留在程序性审查的基础上,决算草案形式浮于表面,影响着决算草案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计对象界限不明确
国务院财政部门作为决算草案编制的主要部门,对财政决算草案工作进行了统一的布置。但通过了解可知,决算草案的编制方法尚未统一,无法适应新形势下财政职能转变的需求,决算报表体系内容不完整,草案编审规定有待完善,草案编制基础工作较为薄弱,给审计分析和评价带来较大难度。
(三)审计内容把控不合理
决算草案具有政策性强、审计范围大等特点,给审计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通常本级预算部门主要以功能分类编制为主,但是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主要是以经济分类为主,对审计内容的把控不合理,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难度,影响审计工作效果[1]。
(四)审计人才专业能力不强
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大多数财务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不高,缺乏系统的培训,实践能力较差,不能掌握最新的财务审计知识,缺乏对财务审计的系统性了解,影响财务审计工作质量,培养出一批专业能力强的审计人才是当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同级财政决算草案审计工作的开展方法
(一)争取政府和人大部门的支持
首先,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和重视。审计机关是政府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对促进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具有重要作用。审计机关在实施各项工作时,需要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实施要求中的内容,向政府部门进行请示汇报,对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寻求政府部门的支持。同时,需要将统计财政决算审计工作纳入到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中去,对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进行合理安排,构建完善的同级财政决算草案审计工作机制,为审计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其次,取得人大的信任和支持。决算草案只有通过人大的通过,才能成为法定决算,审计机关需要针对审计工作与人大进行沟通,形成监督合力。及时掌握人大在审查决算草案时的关注点,使监督工作更具针对性和时效性,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单位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工作的到位[2]。
(二)明确审计目标,突出审计重点
首先,需要明确审计目标。需要将统计财政诀算作为审计部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确保决算草案数据的准确性和收支的真实性,辅助政府完成决算草案的主体责任,确保立法机关更好的做好决算监督工作。审计机关需要配合政府工作,将工作重心向审计工作转移,确保决算报表编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促进决算体系的完善,确保财政收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其次,对同级财政决算工作进行全面把握,突出审计工作重点内容。需要确保审计工作的全覆盖,防止审计工作出现遗漏现象,明确本级预算的执行、收入完成、支出政策实施和重点资金支出情况,确保审计问题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审计人员需要加大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关注力度,对当年决算草案进行整体性评价,提高财政基础工作水平。
(三)创新审计方法和审计内容
首先,需要创新财务审计手段,审计机关需要加大对财税信息系统模式的研究力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审计范围,提高审计效率,强化审计监督强度,构建一套规范、监督有力的财政联网审计模式。对税库银数据与财政数据进行匹配分析,对财政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的整合进行分析,明确总预算数据与部门预算数据之间存在的关联性。其次,对科目资金进行审计,对决算草案支出内容进行审计全覆盖。需要明确资金审计的定义及特点,将财政收支分类科目作为基础,确保决算报表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资金审和政策审的有机结合,对资金政策目标进行客观评价[3]。
四、结论
近年来,审计实践不断深入,同级财政部门需要肩负起自身的职责,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创新审计方法,丰富审计内容,提升审计效果。审计机关需要意识到审计方法对提高审计效果的重要性,在审计实践中不断的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审计在推动政府良治和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刘家义.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审计:制度保障与实践逻辑[J].中国社会科学,2015,09:64-83+204-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