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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农村金融是在农村的生产、流通与消费环节中融通资金的金融活动,主要包括集资、信贷以及相关保险、投资等活动,它是农业与金融业相互作用的结果。2012年1月6日至7日,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加快农村金融发展也是此次金融会议的一项重要议题,会议中指出“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不断发展,截止到2012年底,乡镇农村金融机构的覆盖率已达到97%,农村金融建设在整个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不断增加,积极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对我国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然而农村金融在发展中仍然面临着来自不同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其发展速度,限制了其作用的发挥。
二、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功能定位不明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普遍存在着功能定位不明的问题。功能不明确严重影响了其职能和作用的发挥,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农村合作金融在本质上逐渐与农户、农企、农村的互助合作关系发生分离;二是农村商业金融的“商业性”与“政策性”功能发生重叠,商业银行对农村经济的影响往往是负面的,作为我国唯一一家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其在农村、农业发展上的支持十分有限,未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功能。
(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速度长期落后于城市经济发展,而各大金融机构也相对集中在城市进行业务拓展和服务,这样的现状导致我国农村的金融发展状况相对落后。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不断发展,时下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已不能满足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金融服务机构过于集中,主要分布在银行类金融机构上,其他诸如保险、证券、理财等衍生金融服务供给不足,很难满足现实需求;二是银行类金融机构自身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的服务功能同质化严重,缺乏多样性,对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的支持作用十分有限。
(三)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趋于恶化
一个良好的农村市场环境对农村金融的发展至关重要,然而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呈现恶化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经济发展是最重要的金融生态环境因素,也是农业信贷资金配置的主要依据;二是农村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农业保险立法、农村合作金融立法等严重滞后和缺失;三是农村金融服务中介担保机构不能正常履行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户筹资的成本,从而影响农民收入水平提高。
(四)农村金融“促使”资金外流
金融的基本功能是投资与融资,如果以此作为衡量标准,在很长时期内,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可以说完全是失效的。农村金融机构由于受其发展历史影响,曾经一度扮演农村资金转移者的角色,是农村金融资源外流的一条直接渠道。长期以来,二元经济结构使得我国城乡发展差距很大,农业和农村发展落后,农村资金大量被用于城市工业化建设。资金的长期短缺抑制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且这一问题日益严重。
三、促进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对策
(一)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我国应当在借鉴发到国家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国情,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农业保险体系和农村政策性金融体系。其中,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是整个农村金融体系的主体部分,它通过商业化的运作支持农业的发展;农村政策性金融体系和农业保险体系起到补充和调节的作用,通过三方面的体系建设全面保障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
(二)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加快建立农村信用体系。由于我国农业人口数量庞大,农户的信用情况难以把握,应加快建立一个完善的、共享的农户信用信息库,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交易成本。二是加快农村担保市场建设。鉴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我国应建立由政府牵头、财政注资,组建农业信用担保中心,鼓励商业担保机构进入农业担保领域。三是加强农村金融的法律监管。国家应出台相关法律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降低农村金融市场风险。
(三)加强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建设
邮政储蓄银行凭借网点众多的优势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占据着主体地位,因此其在农村地区吸收了大量的存款,然而这些存款却大部分是以上缴、上存和外部投资等形式流失了。面对资金外流的问题,应当以邮储银行为突破口,建立合理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以防止其过度流失。一是扩大邮储银行相关农村业务,使其资金真正支持农业经济发展;二是降低邮储银行的准备金缴存利率,促使其大幅降低准备金的额外缴存比例,以此来积极开拓支农惠农业务,促使资金回流。
(四)推动民间金融发展
我国政府部门应当对民间金融进行合理引导科学的和管理,将农村信用合作社打造成真正的民间金融机构,坚持农村信用社支持和服务“三农”的制度特征。不断加强对农村民间金融的监管,继续支持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发展,使小额信贷成为当下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不断丰富农村金融体系格局。
参考文献
[1]王军强.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J].金融经济:下半月,2012.
[2]葛阳琴,潘锦云.农村金融发展困境,制约因素及其对策[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关键词] 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村金融 现状 对策
当前,我国农村发展和改革己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阶段,统筹城乡发展,加大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理所当然。加快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试对陕西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的农村金融问题予以探讨。
一、农村金融支持陕西省新农村建设的现状
1.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不断拓展。为了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新农村发展,陕西省农村金融机构积极研究推广农村信贷,探索多种形式的抵押、质押和联保贷款的办法,切实解决农业、农民贷款难问题,为陕西省农民提供全方位、多功能、多层次的服务,为杨凌农村金融市场提供多层次、差异化、精准化的金融服务产品,扩允服务功能,发挥对农村经济强有力的拉动作用。
2.融资渠道不断拓宽。陕西省金融机构开办了个人、企业委托贷款业务,通过金融手段引导民间资本有序流动。陕西省政府鼓励和积极培育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大力发展非政府专业小额贷款机构,拓展了商业银行的资金回流制,增加了农村使用的资金量。邮政储蓄银行杨凌在积极办好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的同时,也不失时机地开拓信贷服务品种,努力为陕西省农村发展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
3.农村金融文化建设得到加强。通过适时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为金融业务开展奠定了群众性基础,营造了社会氛围,也培养了农村金融专业人才。农村金融机构及时地构建农村金融政策和金融信息的传导交流体系,增强了金融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制定自己的企业文化并进行宣传教育,使企业明确自己的社会道德,使企业的每个员工都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为新农村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4.产业投资基金在农村得到发展。为缓解新农村建设资金紧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可以以招标的形式交由公司利用产业投资基金兴建。这样做,一方面给公司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创造更多的GDP;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配介国家投资改变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局而,推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改善农村产业结构,促进新农村发展。
二、农村金融支持陕西省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金融机构而向农村的业务萎缩。目前,农村金融机构从农村吸收的资金只有部分被用于新农村的建设。工商银行从本世纪伊始就大规模从农村撤离,农业发展银行基于而临市场化改革,小愿意在农村开展过多的业务,农业银行的涉农贷款仅占全部贷款的30%,而邮政储蓄银行更是只存小贷,大量抽走农村资金,使得农村融资难、贷款难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
2.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欠佳。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劣直接决定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绩效的高低。当前,杨凌农村诚信教育和宣传工作不足,信用文化缺失,农户和农村企业的诚信意识淡薄,导致逃废金融债务现象屡有发生,再加上适用于农村信贷的抵押物缺乏,贷款安全难以保证,从而影响了陕西省农村金融机构对新农村建设投入的积极性。
3.农村保险市场发展滞后。目前,陕西省农业保险的发展规模小,数量较少,供求结构失衡,农民的购买力较低,赔付率居高不下。陕西省只有人保公司于2008年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主要是猪、牛等养殖业保险,品种单一。陕西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刚刚展开。目前的现状是陕西省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滞后,难以满足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4.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落后。目前农村金融体制呈现出二元结构特征,即由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组成的主导型制度与由地下钱庄、高借贷等组成的民间金融并存,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农村长期存在严重的金融抑制。
三、农村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对策
1.政府要加大力度扶植和支持农村金融发展。农村金融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要以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金融政策支持、加强金融监管等途径,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壮大经营实力,全面促进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尽快制定适合农村金融发展的规章制度,为新农村建设中金融资源安全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在利率方面,对于支持农村发展的贷款要实行差别管理,通过宏观调控引导资金流向农村。
2.进一步规范民间金融行为。要加强政府对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的管理力度。要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民间借贷政策,规范民间融资合法经营。通过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参照国外经营理念,从农村的实际和农民的需要出发,进一步扶持专门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农村金融投资公司,引导、规范民间互助会等互的融资形式,使更多的民间资本有组织、有计划地注入农村金融市场。
3.鼓励和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新农村建设要想得到充足的资金支持,除得到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支持外,还要充分利用农村自有优势去吸引其他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对于外资企业,可以吸引其在陕西省直接投资。
【关键词】农村金融机构;资金外流;金融体系
一、引言
农村经济的发展是我国经济中的薄弱环节,目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的科学发展。资金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但是农业本身的弱质性、高风险性使农业投资不足,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使资本逐利通过金融机构流失到城市,巨额资金外流现象逐年增多,成为阻碍农村经济快速均衡发展的最大障碍。
中国农村金融机构目前存在层次划分不清、覆盖率较低,正规金融机构的存贷服务难以满足广大农户需求致使非正规金融日益发达。因此,给予正规金融对于非正规金融的资金链接,金融业务经验的互相学习形成合作的金融体系,完善农村金融机构自身而建立广覆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的基础,同时监督引导非正规金融机构,构建竞争充分,结构多元的市场化金融机构体系,从而尽量解决农村资金流失问题。
二、中国农村资金外流情况分析
(一)中国农村资金流入和流出的几大主要渠道
1、农村资金的几大流入渠道及对资金外流的作用
图1 中国农村资金的流入渠道结构图
财政支出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根据《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1)》,国家财政用于农业支出自1985年至2011年逐年增加,但在1998年出现高峰之后长期徘徊于较低水平,近年来比重小幅上升波动较小。此外支援农业生产和各项农业事业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自2005年以来下降,从支援农业生产绝对量看近年来波动明显。
政策支农首先表现在信贷补贴政策,国家以较低农村贷款利率的扶贫贴息贷款,还有鼓励农民贷款并以补偿利差的形式给与补助。这些优惠政策一定程度上方便农民贷款,但可使农村贫困地区过度依赖财政补贴,使农村地区储蓄服务力度不够。同时贫困农户低成本贷款资金的使用导致不公平竞争,不利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财政支农的另一个表现是随着城市化的进程,政府从农民手中低价或无偿征用土地高价卖出获得较大的增值收入,同时需交纳的土地补偿等费用没有通过金融机构全额落实到农民手中,使农村资金资产流失严重。
农民的收入也是农村资金的重要来源,农民工在外地打工通过汇款等方式将资金送回农村,但是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阻碍资金回流。东部地区的高收入农户目前产生了投资理财等金融需求,但是由于农村金融市场不健全,他们往往将资金投入城市,造成农村资金外流。农民工进城读书、生活购房等费用支出也使农村资金流失于城市。
农村企业收入是农村经济收入重要组成,有许多企业在农村完成资本积累后就将营业收入直接投资到城市,农村服务行业经营者向城市转移,乡镇龙头企业迁址城市都造成了农村积累的资金外流。
2、中国各农村金融机构对资金外流的影响
从1978年到2005年间,通过金融渠道流出的农村资金量是财政渠道流出的资金量的近3倍。根据《中国金融年鉴(2012)》统计数据,农村金融机构存款多于贷款自1993年便存在至今,并且近年来有逐年扩大的趋势。非正规金融在农村金融贷款中占多于2/3的比重,非正规金融机构对于盘活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贡献。在正规金融机构中中国农业银行提供的贷款数量最多,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量居其次,再次是农业发展银行,鉴于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县镇以下地区大量撤并农村机构网点,中国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数最多,因此农村信用社在农村信贷供给中占比较大,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如村镇银行、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数量仍处于从属地位。但是农村信用社存款并没有全部支持农村,农村信用社在1996年之前大量资金通过转存农业银行流失于非农产业,1996年之后其大量存款通过转存人民银行、上缴存款准备金流失。其他商业银行通过转存、拆借使农村资金流失。这些都使得农村信用社存款近年来多于贷款且绝对量增加,使农村资金大量流失。
邮政储蓄在农村机构网点分布较多,农村地区网点占邮政储蓄全国网点的约70%,来自农村的存款余额占比超过1/3,2006年之前“只存不贷”的金融服务模式使农村资金大量流失。2005年邮政储蓄银行的农村存款余额为4861.69亿元,自2006年邮政储蓄银行开展贷款业务以来,06年和07年的涉农贷款总量为17.1亿元,占邮政储蓄银行贷款总量的比重较低。08年邮政储蓄银行发放小额贷款和小额质押贷款数分别为278.92亿元和40.55亿元,但是多年的农村资金外流作用一时难以扭转。2002年之前储蓄银行存款上缴央行的转存款率高于一般贷款利率和央行的存款准备金利率,2003年后邮政储蓄存款资金主要交给上级银行或总部局,上存金利息高于转存央行利率,又使邮政储蓄积极吸收大量存款。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长期经营农村银行业务,其农村基层机构只存不贷或存款远大于贷款使农村资金大量流失,从1994年开始农业银行农村存款量除少数年份外均远大于贷款量。
民间借贷、小额借贷等非正规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服务中占据很大比例,满足农村地区2/3的贷款量。农村地区的小额贷款以消费和生产为主,多由非正规金融机构放贷解决。而大额贷款以商业性用途为主,多由大型银行类金融机构发放。农村民间借贷以关系维持的不定期限贷款为主,对贷款、对抵押质押要求低甚至没有要求。有的小额民间借贷为零息贷款,但是大部分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高于正规银行金融机构。小额信贷方便了农户和小企业贷款,利于农村资金留在农村。
根据《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1)》的数据显示,金融机构存款业务中农业存款贡献率很低,多年维持在2.2%水平,说明农村地区本身资金不充足。农业贷款占全国各金融机构贷款数量逐年增加,贷款比例维持在5.8%,根据中国农村统计年鉴的数据,第一产业创造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近年来维持在11%左右, 2009年为10.5%,可见目前农业贷款远远不够。乡镇企业贷款量占贷款总量的比重更是逐年下降,综上反映出农村地区储蓄能力低,贷款供应量有很大提升空间,农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需要更多资金支持。
(二)中国农村资金外流的其它原因
由于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本身的脆弱性、高风险性使得农村保险业务品种单一,农村保险机构数量少,大大低于城市地区,近年来由于农村各生产与经济主体以及农户的保险需求增多,保险机构在政府的引导下提升了在农村的业务覆盖率,但农村保险机构常年维持在低盈利与亏损状态,使得农村保险机构将农户保费再投资到城市以实现增值并严格控制保险机构数量,形成恶性循环。
工农业产品价格差长期存在致使资金外流,农产品以低价被收购,投入工业生产,加工之后的工业产品价格大增,致使农民再买加工之后的产品时要付更多的资金,农户长期收入受限致使他们没有条件加工农产品以实现增值,而是仍以原始状态低价出售,国家的农产品补贴起不了扭转性作用,长此以往使农业资金大量流向工业部门。工农业产品不等价交换压制了农民进行农业生产与投资的动力。
三、我国农村金融机构解决我国农村资金外流的建议
(一)规范各地正规金融机构
1、明确中国各主要正规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功能
明确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对象,建立分工明确的体系,广泛覆盖的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体系。
农业银行等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发挥自身的资金和商业化优势着重支持重大项目与大型企业的资金需求,扩大农业务范围,多为农户发放大额贷款这一满足率最低的贷款。
农村信用设社等合作性金融机构要明确目前农户资金需求以小额为主,农村合作性金融机构应加强自身合作性扩大对中低收入农户中小企业的信贷发放,充分发挥了解农村信息、贴近农户的优势,发挥服务群众的主体作用。
政策性金融机构要落实中央财政支农政策、补充金融服务,由于农村市场的失灵,必须有扶贫补贴等特殊倾农政策保证农村资金供应充足,因此政策性金融机构要了解农村经济发展、企业经营、以及农户的金融问题,争取更多的支农资金优化农村经济环境,以引导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机构在农村更好的发展,同时减少落实政策的资金流失。
2、加强各主要正规金融机构自身的建设与完善银行业务
各主要金融机构增强自身的资产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农户对银行业务的信心,优化目前的各项业务,拓展业务种类,更好地繁荣农村金融市场,加大农村资金投放。
商业性金融机构利润较高,要继续保持在农村地区的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的比重,完善小额和大额贷款业务的担保机制,通过征信系统的建立,降低监督还款成本,更多的为农户贷款。考虑到大额贷款的满足率低应增加大额贷款的发放并建立与农户的联系帮助农户提升还款能力。
合作性金融机构要降低不良贷款比率,降低自身经营风险。合作性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税后利润较高,所以应提升自身业务盈利水平,扩大资金来源,建立农村信用法人治理结构,鼓励有农村工商户、各类经济组织和农民入股,降低入股门槛、鼓励有大规模资金的投资者加入,甚至可考虑吸引外地资金。完善小额贷款服务这一目前需求量最大的贷款业务,可根据不同贷款人的信用状况根据风险定价原理确定不同的贷款利率,继续明确还款责任,完善联保贷款业务,有条件的争取落实风险基金与相关保险。
政策性金融机构利润增长率不稳定,通过发展自身业务来稳定利润来源。在贯彻政府政策支农工具的同时,要补充、纠正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的不足,通过调节农村资源配置和金融供给,实现政府对农业的宏观调控作用。建立更加新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多元稳定的资金筹措渠道,通过央行借款、居民和企业存款、市场再投资等方式还有向国外银行、国际粮农组织介入资金,保障其资金来源稳固,争取资本充足率高于商业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自身税后利润较高,但是涨幅不稳定,应优化在农村地区的新业务、贷款和中间结算,增加在农村地区的网点覆盖面,完善城乡的金融服务功能,扩大中间、零售业务等转帐业务,提升消费服务量,为广大农村地区提供更加实际符合需求的金融项目服务,通过与其他有实力、影响大的金融机构合作,进一步强化资金支农。中央政策要进一步降低上存款利息,加强贷款职能,提高自己的资金质量,逐步弥补历年来“只贷不存”的资金流失问题。
(二)建立竞争与合作并存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
1、正规银行类金融机构对非正规金融机构进行链接合作与互助
由于正规银行类金融机构吸收存款量占比较大,大于其他非正规金融机构,可将其支行吸收的存款减少上缴总行或央行的比重,可根据各银行不同情况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减少正规银行类金融机构将存款投资于城市的金融资产以增值的数量,中央财政给与相关政策要求,给与财政利率补贴,鼓励或要求正规银行类金融机构将其多余资金以金融链接的批发贷款方式给与非正规金融机构,增加此类机构的金融供给,充分发挥如小额贷款公司,金融合作组织的覆盖范围广、无需担保、贴近农户的优势,将这些资金进行再贷款给农户,可以将更多资金用在农村。
这种方法的优势是大型金融机构可吸收再贷款利息实现盈利,同时利用小额贷款公司的征信体系,更加了解客户,提高还款率。此种方法的弊端是非正规金融机构将自己批发于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再贷给农民,农民处于贷款利率的最终承受者,往往利率会较高。为避免将较高的再贷款利率全部转移到农户身上,可实行短周期分期还款,缓解还款压力。从时间价值的角度考虑,增加了金融机构的资金周转率,提升了时间价值。第二种方法是国家给与农户贷款补贴,缓解农户的高贷款利率压力。
2、鼓励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发展壮大
非正规金融机构由于贷款便利、抵押要求低、贴近群众是目前农村贷款的主要渠道,政府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非正规金融部门的引导,提升资产质量,放开金融市场对非正规金融部门的接纳,加大对民间闲散资金的吸收力度,鼓励民间借贷资金参股,借助正规银行机构的资金帮助,扩大资金来源。提升自己的市场化运作水平,政府要给与相适应的存贷款利率浮动政策,逐步扭转其贷款利率高于正规金融机构的局面,使非正规金融机构兼具正规金融的优点和民间资本的优势。同时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保证农村市场的合理高效运作。实行差别的贴现利率和存款准备金政策,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增加其货币供应量,但是存款准备金的确定要充分考虑到各非正规金融机构的风险和自身特点,加强监管和引导。
3、对各农村金融机构加强金融监管
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中国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不良率高于同期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不良率。农户贷款不良率远高于农村企业和各类组织不良贷款率。
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大大高于城市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和全国商业银行平均值,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更是高于正规金融机构,可见农村金融机构经营风险较高,需要加强监管,进一步制定合适的存款准备金,规范其业务流程,有效控制经营风险。
4、建立共有完整的农村信用体系
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是农村贷款按时收回的重要保障,各农村金融机构只有互相沟通,利用彼此的农户信息,建立起全覆盖的农户信息网,方能提升农村信用信息的质量,降低征信成本。可利用非正规金融机构充分了解农户的特点,各金融机构合作建立共享的农户与企业信用信息库,并对于农户分工进行信息完善与还款监督,以最低成本消耗为标准。为了降低征信成本还可通过每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增加资信情况等调查项目,通过国家的支持,完善农户信用系统,确保信息的准确与高覆盖率。
参考文献:
[1]张洋.中国农村金融机构存款外流问题研究.经济论坛,2010,4:14~15.
关键词:城镇化建设;农村;金融支持;问题研究
社会发展的必然阶段就是农村城镇化,这也是解决“三农”问题非常重要的措施。在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就是农村金融。但是由于一些存在的农村金融支持问题,使得农村金融支持不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严重的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就需要加大农村金融支持的力度。
1、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农村金融支持的现状
在我国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需要对农村金融支持的现状进行了解,从而全面的了解农村金融支持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农村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的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公共产品供给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并且也是目前农村金融支持的主要问题。现阶段我国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农村金融支持的现状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金融机构对农村地区的资金支持呈下降趋势。造成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发支持不断降低、农村金融发展严重滞后的主要原因就农村经济主体受到的国有金融组织支持力度不足,满足不了农业经济的发展需求,并且国有金融机构资金的支持很难服务到农村经济主体。其次,盈利能力低给农村金融机构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已经呈现了金融机构逐步退出农村地区的趋势。金融机构设立在农村地区并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主要包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农村合作银行等,但是很难在农村地区发现其他的金融机构。虽然农村地区受到了各大金融金钩的金融支持,但是所提供的金融产品种类比较的少,没有一个较高的金融机构盈利能力。此外,一部分金融机构的业务重心不再是农村,这就使得农村的金融供给受到了严重的影响,阻碍了城镇化建设的发展。最后,农村金融产品结构不合理,创新力度不足。在我国的农村地区中,主要的普通金融服务就是贷款融资,基础的金融服务为存款汇兑,这种形式缺少高级金融服务的投资理财形式,不利于农村金融支持的发展。
2、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农村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
2.1农村金融供给体系和需求多样化间的结构性矛盾。在我国的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农村金融支持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其中就包括农村农村金融需求多样化与金融供给体系之间存在着结构性的矛盾。政策性银行与国有银行是我国农村金融的主要核心,并且农村金融供给结核的主导为商业银行,这就使得我国农村在重大的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筹措有了保证。但是,中小企业在我国的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是非常主要的,具有着很大的推动力量,而这种金融供给模式在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却不是很合适。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受到很多的限制,这主要是由于没有相应的金融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服务,在很大的程度上就限制了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发展进程。
2.2农村金融的支农发展与信贷机制不完善。农村金融的信贷机制与支农发展不完善也是我国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我国的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为了能够快速的实现农村与城市的互动发展,就需要将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与剩余产品转移到城市之中。农村的发展需要在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给予高度的重视,并且使得支持农村发展的金融服务不断的提高。现阶段,我国的农村金融信贷机制还不是非常的健全,还有很多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就是农村金融信贷产品的开发。政策性银行与国有银行是农村金融信贷的核心,但是在进行金融信贷产品的开发时,并不能够保证产品的开发模式与每一个地区的实际需求所一致。另一方面就是银行信贷管理的体制问题,在目前的银行中,其信贷管理体制与城镇化的发展需求不相适应,虽然很多金融支持策略不断的被国家所推出,但是还是没有使得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得到很好的完善,不能够平衡银行信贷金融资金的供需。银行虽然具有充足的可贷资金,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却不能够投放到市场中去,而脓液市场的主体有着很大的贷款需求,但是却不能够及时的获取金融的支持,从而不能够有效的落实信贷优惠政策。
2.3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低、盈利少、风险高。在我国的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农村金融支持问题还包括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低、盈利少、风险高。为了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经济增长、提升内需以及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就需要大力的发展农业,农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意义。但是在我国的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脓液产业化的发展水平比较的低,并且盈利较少,风险较高,这就使得农业产业的发展和金融机构追求盈利的宗旨相矛盾,不利于城镇化建设的发展。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存在于大多数的大中城市中,为其提供金融服务,而在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设立的较少,并且金融支持的力度较低,没有一个健全的金融服务协调机制,并且其金融的资源配置效益比较的低。
3、农村金融支持问题的解决途径
3.1积极发展,着力完善农村信用合作社机制。在我国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农村金融支持问题上,想要使得支持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就需要积极发展、着力完善农村信用合作社机制。在农民合作社的内部,为需要资金的成员提供融资服务主要是依靠成员出资入股方式来完成的,这种模式就是农村信用合作社。较强的血缘与地缘联系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内部成员间所具有的特点,这就使得每一个成员都能够清楚的了解其他成员的经济活动与信誉状况,对资金借贷方的信誉状况能够进行准确的评估,从而更好的对借贷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为了使得融资的方式更加的灵活简便,使得农村金融的融资成本得到有效的降低,就需要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不断的发展,从而对农业金融的供给不足问题进行合理的解决。此外,还应该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制进行不断的完善,并对其功能进行重新的定位,使得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得到合理的调整。在制度的完善过程中,主要的手段就是完善治理结构、明晰产权。
3.2创造条件,着力强化农村金融支持的信贷作用。在进行农业金融发展信贷支持的改善与加强时,中央银行应该对其主导作用进行充分的发挥。首先需要对农业金融机构的窗口指导进行不断的加强,并对新道资金中农村城镇化的地位进行明确,从而使得农业资金的投入得到保障。其次,为了能够使得农民贷款的利率得到降低,还能够通过减少条件限制与贷款时间来实现这一目的,采用资金手段对农村的金融给予支持。最后,制定优惠的政策,对信贷贷款抵押物的范围进行拓宽。在目前的农村金融信贷机制中,担保抵押物的有效性比较的缺少,这就加大了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贷款的难度。为了改变这一问题,就需要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支持金融结构对信贷有效担保抵押物的范围进行拓宽。此外,为了能够有效的解决我国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农村金融支持的问题,就需要拓宽渠道,着力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方式。这样能够有效的避免出现农业发展的社会效益高、经济盈利低以及金融风险高的问题。通过农业产业链金融方式的发展,能够使得农业经营状况得到改善,并使得金融服务的能力得到提升。
3.3优化服务,着力改善农村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在解决我国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农村金融支持问题时,需要对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进行合理的构建与不断的完善。为了使得农村金融发展能够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就需要政府制定一些有效的措施。目前,金融机构很少覆盖于我国的农村地区,并且比较的缺乏金融服务,而通过村镇银行的设立能够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的覆盖率,同时还能够对资产规模进行不断的扩大,使得中小企业能够受益于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此外,想要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进行一定幅度的降低,可以通过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来实现,并对农村金融机构给予大力的支持,从而加大信贷的投入力度。对于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力度较大、效果较好的金融机构而言,可以通过适当的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来促进其发展。在农村金融支持的过程中还应该对金融机构的支农责任进行明确,在信贷政策的评估体系中加入服务农村金融的发展。政府在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结构的同时还应该对加大城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综上所述,农村金融支持对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就需要对农村金融支持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并提出合理的解决对策,从而使得金融机构的金融支持能够更好的服务于农村的经济发展。
作者:吴文森 单位: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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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于莉.我国农村城镇化发展过程中金融支持问题研究[J].烟台大学,2014(14)
我国的农村经济在改革开放之后有了快速发展,农村金融的发展也呈现出显著的成果,随着不断放宽的农村金融进入条件,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的特点越来越突出。相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与其相适应,表现出多层次、覆盖面广和可持续性发展的特征。
中国的农村金融体系以改革开放为分水岭,分为两个主要阶段。在经历两次改革之后基本形成了我们所见的从村金融体系。第一阶段的改革在1949年以后改革开放之前,农村金融体系在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过程中实现了彻底的改造,形成了新的农村金融体系。第二阶段的改革在改革开放以后进行,改革从扶持和支持农业发展为出发点,管理权和经营权转变作为核心,充分体现出权利合理责任划分的本质。总体而言,农村金融改革分为恢复起步阶段、调整阶段和政府扶持三个阶段。
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表现出融资总量需求规模的不断扩大的新特点。单农户传统型农业、家庭承包型农业因为务工收入和国家有关惠农政策等原因策存在而在从业生产资金方面趋于饱和。目前农村资金的需求从总量上看还在不断扩大,这在一定程度上收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的促进。由于农民缺乏可抵押性的资产和物品进行有效性的融资,在除去农民自发筹得的或者从信用社取得贷款的状态下,财政性投入以及农村积累在总量需求上不能喝融资总量相协调,缺口较大。其次融资主体的不同也会造成金融服务的对象表现不同的特性。告别传统的耕作模式,单纯农业方面投入的农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资金需求方面的问题,但是对于个体工商户或者家庭单位制的经营者而言,较大的资金需求总量远远超出了小额信用贷款的范畴。不仅如此,在此情况下,经营者很难采取有效的抵押担保的方式解决此问题。因为经营风险大和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存在,乡镇企业和民营中小企业就面临资金短缺方面的突出问题。总体而言,就财政性融资的层面分析,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的功效较弱;从财政性融资的发展历程层面以及财政性农业支持层面分析,财政在农业方面的投入能力较小,同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相比显得有很大距离,同时乡镇要供养的人口太多,这使得地方的财政性收入较低。
二、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整体性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功能偏弱
城市和乡村的差距在农村的资金呈现逆向流动进入城市的情况下越来越大,这就决定了“三农”发展的需求不能得到农村金融服务系统的有利支持。农村融资渠道在以前旧时期较为固定,但是固定为四大商业银行、合作基金以及农村信用社几种方式,但目前新时期呈现出相对单一的融资渠道,农村信用社几乎成为了唯一的融资渠道。商业性质的金融功能机构所进行的撤并和重新组合构成了金融服务的盲区。农村资金的逆流是的资金外流不能满足农村在资金融通方面的需求。
(二)农村金融机构在政策性支持方面效果不显著
“三农”的发展需要将财政性资金投入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两者相结合,共同发挥作用。金融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因为政策性金融功能的缺乏而使得效用发挥受到抑制。农业方面政策性质的金融机构只有中国农业银行这一家机构,中国农业银行在农业政策性支农方面的业务范围是收购棉粮油等相关的资金的管理和发放。但是中国农业银行在农业开发及产业化、农村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没有很好的运行,同时农业生产条件、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增加农民收入方面的实施力度较小。
(三)政策性质的支农金融作用力度较弱
资金的来源是政策性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的重要途径,当前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融资来源不充足,政府部分性或者全部出资占了资金来源的主要部分,政府是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在运营过程中的主要依靠力量。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在农业方面的支持力度较弱,同时作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开展的经济类活动等的支持力度偏低,在其它入农户、涉及农业方面的民营企业的扶持能力也受到限制。
(四)小额类的信用贷款在农村运用受阻
小额类的农户型贷款对于尚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急需增加财富收入的农民群众而言是需求性是很大的,虽然现状如此,但是农民从农村金融机构中获取此类型的贷款却很难。四个方面的原因形成这一局面。一是农民在信用方面的意识形态缺乏,逃避废弃债务等一系列违规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从放贷的成本考虑,小额贷款需求大,业务量繁重,成本高。三是从清收程序考虑清收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脆弱性,起诉、扣款和变卖资产等清收货款的手段很难实行。四是农民自身的规避风险的意识较弱,抵抗风险的能力低下,无论是社会方面还是自然方面的风险对其的影响均比较大,小额农业贷款的风险也就随之增加。
概括性总结为改革调整后的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要力量,但是改革不彻底。
三、政策建议
(一)寻求商业银行的金融支持
农村经济发展中商业银行的主要力量是农业银行,所以农业银行成为专业服务农业的银行。农业银行服务扶持农业发展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展开。一是形成集团控股模式,给予县级金融机构在自主权和现代权限方面更大的能力。二是强制规定资金用于发行农业贷款的比例。三是根据不同地区发展的现状制定与之匹配的信贷管理方案和信贷政策。四是匹配城乡统筹的发展要求,提高农业贷款的总量和占比。
(二)建立农业保险体系,提高抗风险能力
农业保险体系的建立从四个方面展开。一是设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二是在地方财政许可的范围内尝试性的由财政支出建立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三是商业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呆板农业保险,四是引进有关经营农业保险的外资。创新性的建立农业保险体系,增强农民抵抗风险的能力。
关键词:农村弱势群体;金融机构;金融扶持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城市和农村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人民的生活水平、物质条件都有极大的改善。但是由于国家经济发展在整体政策上、战略上和资金上等等原因的影响,导致城市与农村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差距。随着城乡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农村弱势群体问题越显突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讨论,如何才能够有效地改变农村弱势群体的现状,尽快使他们摆脱困境?这已然成为了经济界一个重要研究的课题。
一、农村弱势群体的界定
从经济学角度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农村弱势群体:在农村中那些经济水平低、生活上极度贫困,可获取的社会发展机会较少,社会资源占有率非常有限,就业困难、生活负担沉重以及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在社会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并且自身能力无法改变现状,需要国家或社会力量支持和帮助的农村居民的集合。
1.农村弱势群体的构成
农村弱势群体构成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1)农村居民中劳动力缺乏,家里的存款很少甚至没有,进行农业生产使用的农具不全或老化,家中的土地面积狭小,作物收成欠佳,而需要社会救济和帮助的农户。
(2)在农村中先天或后天的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伤残病人、老人等群体。
(3)因职工下岗、人员失业等社会原因引起生活艰难的农民。
(4)家中有多个正在上学的学生而使得生活困难的家庭。
2.农村弱势群体的特点
(1)经济上的贫穷性。从经济学对农村弱势群体的界定,我们不难看出农村弱势群体最基本的特征是经济上的贫穷性。任何一类农村弱势群体,都必然地存在经济贫穷。多年来国家、政府一直在关注弱势,并采取了很多措施,然而大经济上说弱势群体的现象尚未遏止。城乡收入初次分配的巨大差距,加大了农村弱势群体的贫穷,也进一步加剧了他们的弱势程度。经济上的贫困性产生了一系列的恶性循环,使得弱势群体在其他方面也不由的处于劣势。
(2)危机承受的脆弱性。弱势群体在经济上已经处于贫穷状态,他们承受着来自社会、经济、心理等方面的更大压力,他们无法承受危机,一旦遇到危机意外,他们的承受力就显得格外的脆弱,只能等待外力的救济和援助。正因为农村弱势群体危机承受的脆弱性,增添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农村弱势群体金融扶持的现状及不足
目前,中国农村弱势群体的金融扶持的资金供应量远远小于需要量,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从资金量上说远不能满足农村弱势群体的需要。
1.扶持的金融机构过于单一
在农村的金融体系中,金融机构主要有政策性农业发展银行、商业性的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
其中政策性农业发展银行,资金主要是促进农业发展,只对农村的基础企业粮棉油购、销、储和流通入进行资金信贷,不对农户个人进行直接金融服务。商业性的农业银行重点扶持的是农业龙头企业、农村电网改造、农村城镇建设和乡镇企业的信贷需求服务。
实际上能够给农村弱势群体金融扶持的银行只有农村信用社。然而农村信用社作为唯一的弱势农户供给机构,面对农户巨大的资金需求,没有足够的能力来独立完成金融的扶持。
2.金融扶持不到位
(1)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使得金融机构在向农村弱势群体放贷时存在着“高成本、高风险、抵押难”的担忧。金融机构只有依靠谨慎贷款或者提高资金的使用成本来规避风险。为了解决借贷中信息不对称问题金融机构增加了实际的交易成本,因此,他们不愿借贷给弱势群体。
(2)利率管制加剧扶持缺位。政府推行利率管制,其本意是想降低弱势群体的利率负担,但低利率反而给农村弱势群体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造成金融机构的抵触与抑制。利率管制政策下的低利率,不足以弥补金融机构的所承担的高风险。
三、我国农村弱势群体金融扶持对策
1.正规金融机构扶持分工与对策
对待我国农村弱势群体中的老、弱、病、残人员,他们不具备农业贷款的还款能力,需要进行国家政策性扶贫与救济。
农村弱势群体中的其他类型人员可通过农村信用社获取小额度贷款,解决暂时性困难。农村信用社要利用其在农村合作制的群众性与广泛性,直接面对农村弱势群体,为广大贫困农户和有困难的农村小型企业提供金融扶持,建立农村弱势群体的信用体系,大力开展小额信用贷款业务。
农业发展银行和商业性农业银行要发挥其商业银行的优势,把金融扶持重心落在农村、农业的种植和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上,使其发挥农村经济的龙头作用,带动农村、农业经济发展,从而从农村整体的致富间接帮助农村弱势群体。
2.非正规金融机构扶持对策
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条件,建立小额信贷组织,利用其自身的信息优势和契约的实施优势来积极补充农村金融扶持。并利用小额信贷组织的加入在农村金融市场产生“鲶鱼效应”,引入竞争,使其与农村信用社产生良性竞争,发展与建立高效、有序、竞争、良性发展的农村弱势群体金融。
参考文献:
[关键词]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甘肃农村经济;甘肃农村金融发展问题
【中图分类号】 F83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03-051-2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当代,农村金融改革也在步步推进,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尤其是农村金融问题成为甘肃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瓶颈之一。
一、甘肃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甘肃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甘肃省总人口2618万,其中农村人口占71.39%,达1869万。农村的发展情况对全省发展形势的影响是非常重大的。但目前制约农村发展的很多问题都还未解决,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有效方法也还没有形成。据调查显示:甘肃省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最为突出的问题:
1.农民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掌握一定技术的农民人数较少,导致农村经济发展技术落后,信息滞后。而且部分农村“两委”领导不利,导致村民缺乏归属感,很难有效的集中农民办事。
2.农民发展的成本普遍提高,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国家的“惠农”政策。此外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少,导致农村基础设施薄弱,难以满足农民需要。
3.农业生产过程中农民缺乏主见,“跟风”现象比较严重,看到什么价格高了便开始进行生产,当产品生产出来后市场价格却又降低,致使农民收入不高。
4.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企业与农民之间的购销关系中没有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损分当,农业产业化的大环境比较紧张,农业产业化受到很多方面的限制。
(二)甘肃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瓶颈之一是农村金融问题
在甘肃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中,我们不难发现,甘肃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瓶颈之一是农村金融问题。
二、甘肃省农村金融现状分析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甘肃省农村金融现状分析
1.目前,甘肃省已建立基本完善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甚了解,一部分农民不愿意加入,加入者仅占小部分;一部分即使加入了也并不真正清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2.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农民补贴政策,将真正的实惠带给农民,但是,此间也存在很多问题,如农资的价格就在不断的上涨。化肥、地膜、柴油的涨价,使农民成本增加,影响了收入。
3.大部分的购销意向并没有签订合同,真正签订单的仅占少部分,而且存在严重的违约现象。农民和企业只注重眼前利益,为了各自的利益并不一定遵守合同,他们之间没有形成一体化的利益。
(二)甘肃省农村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用意识缺乏,企业、农户普遍信用意识比较淡薄,信用环境不佳,导致各方关系紧张,如银行和企业、农户信用之间的关系,给农村金融发展的大环境带来很大的危害。
2.信息获取不通,导致农户和企业之间缺乏必要的信任,使各方难以掌握正式的交易信息,导致信息不对称,使很多交易行为难以进行,从而导致经济发展缓慢,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农村农民法制意识淡薄,金融法治力度更是相当薄弱,在法治单薄的农村建设金融更是难上加难,在现行法律体系中,也缺乏如《农村金融法》等专门法律的规范,有关法律对金融债权保护力度也不够。
三、实现甘肃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参考方法
(一)在大环境中,为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发展铺好发展道路
以公平高效为目标,完善市场金融体系,维护农民主题的平等地位,维护经济发展地位,构建以市场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的协调发展的体制。
(二)消除经济束缚
明确社会各个主体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职能,建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需求决定机制,建立多方式的农村公共产品资金筹集渠道。
(三)强化农村金融功能,使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的
农村金融改革一度陷入误区,所以现在应该树立正确的金融意识。金融规律是不可改变的,在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时一定要遵循其发展规律,不可盲目推进。加强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制度建设,使农村金融产权结构不断优化,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服务范围的同时加强金融业务结构的重组,将农村农村金融业务深化到农村经济中去,不断提高农村金融体系的核心能力。
当然,甘肃省农村金融发展发展并非一日即成,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在,农村金融发展显得更为重要,农村金融的发展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所以需要认真地研究和谨慎地推动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以上研究希望能为促进甘肃农村金融发展问题起到参考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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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问题;对策
1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现状
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主要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三大金融服务市场构成。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最大的涉农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办理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农村信用社是农村最基层的金融机构,直接向农户提供贷款,满足农村的资金需求,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主力军。除以上三个正规金融机构外,还有邮政储蓄、农村扶贫社和民间私人借贷等非正规的金融服务机构。
2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2.1农村金融机构功能缺失,定位不明确
功能缺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策缺失。表现在中国农业银行商业化运作,大量收缩农村的营业网点,扶贫的政策实施不理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功能单一,政策功能不全;农村信用社存在产权不清晰、治理结构不完善、残缺等问题。二是商业缺失。四大国有银行的商业化运作导致农村网点大幅度减少,直接面向农村的涉农业务减少,对农村的信贷只限于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户、农业生产的金融服务处于萎缩状态。
各大金融机构定位不清,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农行在农村的机构大幅减少,被撤并的机构主要是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基层营业网点,因此,贷款业务逐渐远离农村,农业银行的大部分贷款投向了城镇工商企业,而农业贷款投入较少。
2.2农村金融服务机制落后,金融机构数量不足,金融服务品种单一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是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随着国有商业银行实行战略调整,县级商业性金融机构逐渐成为“储蓄所”。农业发展银行只限于粮棉油的收购和加工,而无法满足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等资金需求。目前在大部分农村已经形成农村信用社一家独撑的局面,然而农村信用社仍停留在手工操作阶段,科技含量低,效率十分低下。由于受技术、人才、资金、交通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结算资金时间长,资金到帐不及时。农村金融机构支农信贷的品种单一,主要以小额贷款为主,而且中间业务欠缺。农村金融功能弱化,金融产品少,金融服务种类单调,基本上只有传统的存贷业务,中间业务和外汇业务种类很少。
2.3农村信贷资金投放不足,资金外流严重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撤离农村,为邮政储蓄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形成了与信用社两足鼎立的局面,据统计在新增的存款中信用社约占2/3,邮政储蓄约占1/3,但邮政储蓄只存不贷,随着存放资金的增多,这些资金又回流到城市,同时农业银行存多贷少,吸收的资金倒流到城市,使得农村资金供给缺口加大,加剧了农村资金供求失衡。
2.4农村经济补偿机制缺失
我国农村的保险业发展缓慢,目前只处于初创阶段。农业保险还不适应农业发展的需求。由于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和市场环境的影响较大,使其赔付率较高,商业保险公司的目的是盈利,所以保险公司不太愿意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此外,由于农民的金融知识不足,缺乏主动投保的意识,故农业保险的覆盖率低。我国农业目前仍主要是靠民政主管的灾害救济为主的农业保险保障。补偿性质的灾害救济,受国家财力的限制,不适应农村经济市场发展的要求,也不利于培养农户参与保险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保险的发展。同时,我国还没有建立相对完善的担保机制,缺乏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导致农业投资缺乏高效的风险分散渠道和农业风险保障机制,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波动,农户就无力偿还贷款,风险转嫁给银行,进而制约了金融机构支农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导致农村信贷资金投放不足。
3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
3.1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监管
国家将信用社交由地方政府管理,却没有给予相应的监管职能,使其只负责经营活动,风险和成本仍由国家承担,这种制度安排有可能会导致信用社新一轮的亏损。
3.2资金结构失衡,农村资金匮乏
我国缺少专门面向单个农民的政策性扶持的金融机构,农民也没有得到真正的资金资助,农民的经营活动在很大程度上被排斥在金融体系外。而国有银行的体制改革,大量撤并农村乡镇的营业网点,向县城和城市收缩,导致农村基层金融机构欠缺。县域的金融机构不仅不能发挥“供水站”的作用,反而成为资金的“抽水机”,大量资金抽离农村市场。农村市场资金匮乏,影响了农民扩大在生产开拓市场和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推广优良品种,进而影响了农民的收入。
3.3农村保险严重缺失,农村经济补偿机制不健全
一是农业保险的风险损失率较高,农户分散,展业成本高,使农业比其他财产保险费用高很多,而农民又是低收入的投保者,自愿购买保险几乎不可能。二是要分散农业风险必须大面积的建立保险制度,由于国家的扶持力度有限,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只能进行试点,尚未大面积展开。三是农户和农村企业缺乏有效的担保手段。四是通过财政手段对支农信贷的风险补偿有限。
3.4其他金融组织发展不规范
尽管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着各种形式的民间借贷,但这些金融组织并不受国家政策上的鼓励和保护,使得大部分非正规金融组织走向地下经济化,没有实现规范发展。相当一部分的民间借贷采用口头约定等简单形式,利率高,制约了资金的需求,使信用社成为农村金融市场上唯一正规的金融组织,没有其他组织对其产生竞争威胁,其相互间也没有竞争。
4完善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的对策措施
4.1建立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深化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明确产权关系,强化支农职能,充分发挥信用社直接服务农业、农村、农民,覆盖面广的优势,把农村信用社培育成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扩大邮政储蓄的功能,加速建立邮政储蓄的支农机制。在保留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定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其政策性支农领域,应该把农业开发、扶贫贴息等政策性业务转给农业发展银行,使其信贷重点由流通领域转向生产领域,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在抓好农业银行改革的同时,克服其偏离农村的倾向,强调其服务对象是涉农企业,要为农村和农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降低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放宽民间资金进入金融业的限制,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实现非正规金融组织合法化,要建立农村金融监管体制和破产保护制度,强化民间金融市场的退出制度,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和担保补偿制度,保护中小贷款人的利益,为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保障。
逐步形成竞争性、多样性的金融体系,构建符合农村需要的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和其他形式并存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实现各金融组织合理分工、优势互补、正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有机互动,更好地支持三农、服务三农。
4.2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
国家应充分考虑金融机构在服务农村经济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大政策扶持,实行积极的支持和保护政策,进一步完善农业银行的扶持和指导功能。对农村信用社给予财政补偿和金融政策扶持,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免税政策,适当减免农村信用社接受抵债资产收回不良贷款征收的相关税费,促进信用社落实债权。改变农业政策性资金来源渠道过于狭窄、资金来源不稳定的现状,通过发行农业金融债券、建立农业发展基金面向农民筹资、境外筹资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调整农业政策性金融信贷结构,进一步拓宽支农领域,逐步将支持重点由农产品流通领域转向农业生产领域,改善农业生产环境。4.3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增加金融产品种类
根据我国农村金融需求的多样性,探索更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组织形式,鼓励金融产品和业务品种创新。引进国外农村金融产品,结合中国国情,使其满足农村金融需要。创新业务流程,对超过支行授权的业务,可直接提交地市行决策。扩大服务领域,发挥农村金融机构在项目评估、产业信息、理财等方面的优势,为农村企业出谋划策,帮助规避投资与经营风险,努力实现“多赢”目标。
4.4减少农村资金分流。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
首先要以法律形式规定国有商业企业将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投放到农业或涉农领域,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应修改资金上存制度,以减少和解决农村资金继续流入城市的问题。其次,完善邮政储蓄功能,开办贷款业务,将吸收的部分存款在一定限额内,允许发放小额贷款业务,将信贷业务锁定在广大农村地区。国有商业企业还应缩小乡镇的营业机构,把有限的农村信贷份额转给农村信用社,可减少农村资金通过合法途径流向非农业区域。其他金融机构在县以下农村吸收的存款应直接转存到农村信用合作社或农业发展银行,统一安排在农村使用,避免资金的流失。对支农贷款进行财政贴息,引导资金流向农村,从而加大对农业的信贷投入,降低农民贷款成本。
4.5加快建立农业风险保障机制
第一,要完善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农业贷款担保机构,配合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开展信贷业务,多渠道筹集农村信用担保基金,有效解决当前农村抵押担保难的问题。农村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保险部门的合作,大力开办农业贷款保险,分散农业贷款风险。并逐步建立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第二,政府部门出资组建农业风险投资基金,用于对高科技农业项目的投资,并引导社会资金融入。第三,保险公司要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开发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保险产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率,提高农业抗灾和补偿能力。第四,各地政府部门应引导农民和农村合作经营组织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形成以农业保险公司为主导,多元化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
参考文献
[1]蔡则祥.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完善与创新[J]农业经济问题,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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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制设计理论及其实际应用
自我国提出大力扶持农村经济建设的政策以来,如何使农村金融资源有效配置的相关机制问题就成为农村经济研究的核心问题。从经济运行机制来看,目前我国实行并倡导让市场自行调节,以达到资源的有效分配。但事实上,亚当斯密所谓“看不见的手”的力量并不能在任何情况都发挥自动调节的功能,以致产生“市场失灵”的现象。正如当下,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普遍存在着这样的一种现象,即在农村金融市场中不存在完全竞争,各主体之间信息不流通,外部市场干扰影响私人消费以及生产等等,社会福利和成本可能会因为这些现象而产生影响,导致资源配置不能达到最优等。在此,为了使我们便于理解优化分配机制属性、个人动机的解释以及私人信息等,我们可以借鉴赫尔维茨开创并由马斯金、迈尔森进一步发展的机制设计理论。
(一)机制设计理论简述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视和在金融资源配置机制设计方面改革,我国农村经济市场正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通常而言,经济机制设计理论主要讨论两个基本问题:其一是信息效率问题(Information Efficiency),也就是机制运行的成本问题,即为了实现既定的社会目标所需要多少信息量的问题,主要通过以最低的信息成本或者最少的信息量达到已定的社会目标来评判机制设计是否最优。其二是机制的激励相容问题(Incentive Compalibility),它是指在理性人的假设下,机制的规则激励下参与者选择自己占优均衡的客观结果正好达到设计者所要实现的目标。
(二)机制设计理论在农村金融供求关系分析中的应用
十后,深化改革进一步开展,农村金融体系也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进一步开展,这是对农村经济深化改革在机制设计方面的一次变革,在新机制设计理论提供的新方法和新观点下,对于研究和分析目前农村金融体系有很重要的意义,可以预测农村金融改革方面的一些问题,并对这些问题可能带来的后果提出预防解决预案。本文运用机制设计理论和相关的模型,对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提出一些见解和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一些应对策略,期望对后来的研究者提供一定的启示和帮助。
图1 机制设计理论在农村金融供求关系分析中的应用逻辑图
将机制设计理论用于我国农村金融供求分析的基本思想是,通过分析农村金融经济环境和信息空间,寻求有效地配置规则,实施理想的农村金融供求配置。基本逻辑如图1所示,通过分析经济环境因素需求,总结出模型分析中国农村金融需求现状、需求状况和特点的政策环境,包括政府、企业和农民,这些因素从供给和需求双方在选择行为影响的重要因素,是信息空间形成的基础。通过对当前中国农村金融供给现状的分析,对供需不平衡的原因进行分析,明确农村金融供给和市场需求的机制,由于农村市场是供应驱动的市场,因此供给方的利益机制的模型在分析了经济环境和机制的基础上,以最大化供方利益为前提,分析供需双方的行为选择,也就是供需双方及政府部门对经济环境的信息反映,形成信息空间。
二、影响我国农村金融资源供求的因素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金融体系是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和建设的核心作用越来越明显,若没有一个适合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的金融供给体系作为支撑,那么农村经济也将不能做到持久健康的发展。我国当下的农村金融供给还处于待开发阶段,因此必然会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正式金融机构有效供给不足,民间金融机构乱象环生,民众贷款成本较高等等。因而,这就需要设计一套与我国农村金融情况相符的金融供给体系。
(一)我国农村金融资源需求
我们在设计相关的农村金融制度、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同时,应当从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农村经济实际情况为起点。因而,对农村金融需求的结构、特点和发展趋势等展开研究和探讨,这是进行农村金融制度安排和制定农村金融政策的首要任务。为了便于研究,我们把农村金融需求按以下几类来划分:从主体上,分为农户、农村企业以及政府的金融需求;从金融产品看,主要分为信贷、保险、投融资渠道的需求。通过相关研究,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即农村金融需求呈现出差异化、多样性、规模小、但风险高等特征。
(二)我国农村金融资源供给
尽管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已历经多年,但总来的来看,我国的农村金融改革大多是针对发展中的具体问题而采取一系列短期性和阶段性的措施,然而这并未解决农村金融供给的根本问题。从以往农村金融改革的结果看,金融制度供给导向的农村只满足于生产者制度本身的制度供给和需求,没有考虑到农民的需求特征,从根本上说,它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市场的多层次金融资源。
三、我国农村金融供求平衡机制设计建议
农村金融供求体系在设计上的基础主要是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需求方以及供给方的行为选择的研究,根据农村金融供求双方行为选择的模式,在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改革,以提高信息的传输机制,强化激励机制,通过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微观层面推进,使资源得到有效配置,从而在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起到推动的作用,让其能在农村建设过程中发挥到其应当发挥的作用。
(一)发展初期不可盲目追求利率市场化
农业的发展作为国计民生的基础。也一直属于国家所保护的行业。农村金融信息环境与自然环境关系很到。有具有农业贷款风险大、成本高从而使得其环境比较的特殊。就现在的情况,在我国的农村金融供给中,明显的供给不足,机构偏少,致使供给体现不健全,这样不健全的体现,使得市场的竞争局面较难活波起来,短期内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因此,在初期的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包括在其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面,都不应该的对市场进行盲目的去追求。为了促进健康的发展,也需要根据市场具体情况,在一个适合的范围内进行浮动,对市场不进行完全的管制,而是扶持和管制互相的配合,并且保证农村金融市场的稳定。
(二)通过对信息机制的完善,形成有效利率发现机制
就分散的农村金融市场而言,因为普遍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求大于供的不平衡现象在低利率时容易出现,在利率高的时候存在逆向选择的现象,使得利率机制基本失去效果。并且,因为农业的弱质性扔利率不能够完全的实现市场化,因此,信息机制的完善是利率发现的大前提。依据农村的市场风险和偏好的分析,让形成的利率发现机制更加的合理,是农村金融市场完善的重要基础,另外,可以根据利率改革,加快农村金融机构的创新、管理和产品,使经营效率得到提高,使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促进。
(三)提高利率的监管,促进资金回流
银行业的监管部门和央行需要发挥在利率风险上的基础调控作用,在了解我国农村的金融市场特殊性的条件下,及时的把控我国农村的金融市场上的供求状况,制定出合理的、科学的利率监控方案,及时的做好监管工作,在既能保证农村金融市场稳定的秩序的同时,也配好转移支付和担保机制,鼓励资金的农村市场投入,促进资金的回流。
(四)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分担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
因为对自然环境有很强的依存需求,面对大自然的灾害现象,预测能力和防守能力很低,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在农业政策性保险,农民必须支付保险费用,当农业生产遭受损失,农民将支付保险费用,将保险费作为一种权利,在合理的范围内索要理赔,通过这样的保险制度,能比较大程度帮助到农民提升对农业灾害上的抗灾自救和防范措施能力和信心。而这样的效果,大多情况下,是政府直接以救济方式所不能到达的效果。想要有效的分散农村金融风险,需要在农村保险体系上,积极的政策性保险为主,这样才能对农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五)对农村民间金融信用担保体系进行完善
信用环境的优良程度,影响到金融体系的成熟程度。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借贷双方不对称的信息问题,也是可以创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来解决,拥有良好的信用环境,也要避免金融机构在信贷上的风险。我国农村资本供给与需求的矛盾,现在急需解决的是创建能够作为农村信用担保的机构,在此基础上,还需要构建能够作为农村信用担保的完整体系,能够为农村的企业和农户做到融资服务。
(六)对我国农村民间金融机构进行规范
在我国,正式的金融机构部门会受到利率制定和信息成本的约束,正式金融部门在提供贷款时,会在对象和规模上受到一定的限制。本来是被正式金融部门所排斥的维持型农户所需求的借款需要可能能在民间金融组织得到满足。而那些富裕型的农户,也可以通过民间金融组织借贷,避免抵押品的提供二获取更大的利益。所以,正式金融上的一些不足,是可以通过民间金融来弥补的。对于民间金融,国家应当引导,而不是打压。
四、小结
本文主要阐述了机制设计理论的基本内容以及这种机制设计对我国农村金融的供求关系的影响。概括的说,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其一是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需求和供给状况,总结农村金融供需的特点,为之后的机制重构打下基础;其二是由分析得出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供需不平衡的根源在于正式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不足,民间金融机构不规范,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并且针对民间金融机构缺乏监管,农村金融市场的担保机制和抵押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提出能够将我国农村金融供求体系完善的方案,应将利率机制进一步的完善,加快抵押担保机制的设定,对民间金融机构进行统一规范,推进适应农村金融需求的金融产品创新等建议。(作者单位:1.云南大学;2.云南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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