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全文范文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全文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全文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全文

第1篇: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全文范文

关键词:高校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管理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指人们对于自己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1]

二、知识产权在社会中的地位与影响

知识产权作为WT0构成的三大支柱之一,在世界经济交叉整合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对全世界经济发挥着越来越重大的作用。21世纪以来,世界各国开始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已经成为世界的潮流,美国2001年公布了《21世纪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日本2002年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我国也正在逐步完善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制定。

长久以来我国对知识产权的意识不强,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表现淡薄。经常有发明创造的产品科技含量已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却没有申请专利。例如,在国内专利申请中,我国企业申请专利的比例仅占17%;而在国外来华专利申请中,外国企业申请专利的比例却高达93%。2000年以前,我国上千万家企业的发明专利年申请量(1999年为3490件),甚至还不如日、美一家企业的年申请量,到国外申请专利更是微乎其微。1985年4月,中国开始实施《专利法》。从1985年4月1日至2004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申请2百多万件,年均增长率达18.9%。其中国内、国外申请分别占总量的82%和18%。截至2004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总量为1百余万件,其中国内1093268件,国外162231件,分别占总量的87.1%和12.9%。[2]直到2001年以后,我国专利申请、公开、授权才开始呈显著上升趋势。

三、高校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高校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主要内容。随著高校的社会化及当前的发展趋势,将高校的知识逐步法律权利化是大势所趋。不仅可以将高校所产生的各种知识及时法律权利化,也可以可靠地保证将知识效益化,并且能对发生的各种侵权行为予以法律制止。知识权利化和效益化有它自己特殊的规范和规律,高校已经认识到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逐步开始知识产权专业化管理。为此,部分高校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逐年增加知识产权专职及兼职工作人员,逐年增加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根据本单位特点修订现有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形成一整套将知识产权工作与单位科研开发、教学实践和事业发展有机结合的管理方法,使知识产权工作不断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但是还有部分高校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已经成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普遍挂靠在科研处 ( 科技处) ,没有相对独立的地位。这是高校在知识产权认知态度上急需解决的问题。[3]

四、知识产权在高校数字图书馆中的现状

(一)知识产权高校数字图书馆中的现状与问题

首先,由于数字图书馆的建设要依托最前沿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如利用多媒体数据库技术、超媒体技术等提供图像检索、视频点播和文献资料,[4]建立数据库并使之运行,满足各方面的多种检索要求,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持,需要大量使用计算机软件,而软件的权利归属问题便成为数字图书馆开发过程中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问题。因此,对自己开发的软件,凡符合专利条件的要及时申请专利,并进行软件登记,合作开发或承包开发的软件,可以用专利的形式加以保护或以合同的形式明确权利归属。使用别人已有的软件,应取得软件转让、许可等权利。另外,由于数字图书馆提供的信息化服务是一种信息增值服务,因此在服务方式和手段上也要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著作权利益。例如,在利用数字图书馆下载或打印资料时,虽然著作权法没有明文规定网上数字信息的下载或打印的法律行为,但下载或打印的结果是产生作品的复份,因此可视为一种新的复制行为,如果这种复制不符合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就有可能构成侵权,应对类似情况,可以利用高科技来保护数字图书馆的知识产权。在数字图书馆中集成了水印及数字隐含应用,可以实现附加版权信息、注册商标的水印嵌入、计费、结帐等功能。[5]在网络上进行信息时,还可利用先进的数字底纹加密技术对下载的作品进行加密,以控制用户的复制下载行为,保证数字信息在网上共享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限制作品被盗用和非法传播。

以目前规模最大的超星数字图书馆为例,该数字图书馆运用先进的运作模式居国内领先地位。超星公司采用先进的图像处理技术和工业化生产方式,对图书馆文献进行大规模、整体化的数字转换,已建立了上百万册电子图书的数字化馆藏资源,其中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类电子书有五十余大类,另外还囊括了500 万篇论文,全文总量 13亿余页,数据总量1000000GB,超16万集的学术视频,拥有超过35万授权作者,5300位名师,一千万注册用户并且每天仍在不断的增加与更新。超星公司还成功开发了具有自主著作权和中国特色的超星图书浏览器,解决了大量作品的远程传播和下载问题。在版权保护上采用了底纹加密技术和由中国著作权保护中心集体著作权模式,成功地解决了作品的网络传输和著作权问题。并创建了图书馆和IT企业合作的模式,运用电子商务方式进行图书馆文献信息服务的新模式。同时超星公司还建立了数字图书馆海量信息存储和资源共建共享的服务模式,在2000年,超星入选国家863计划中国数字图书馆示范工程。超星公司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图文资料数字化技术(PDF),专用阅读软件超星阅览器,形成了数字图书馆的整套解决方案,并已成功应用于中山图书馆、深圳图书馆、温州图书馆、医学图书馆、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图书馆等大学图书馆,成为中国乃至全世界数字图书馆建设的借鉴模式。[6]

(二)高校数字图书馆应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

1.依托知识产权法保护。在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中,信息法制建设是十分重要的保障,许多国家尤其尾发达国家对信息、知识产权立法给予高度重视,并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政策。我国在最近几年也相继制定了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商标法实施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2.合理合法使用学术资源。各国版权法都在不同程度上赋于图书馆对信息资源“合理使用”权利,图书馆应当充分利用这一权利,以保证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资源的利用与共享。数字图书馆的数字化信息资源的合理使用应以其知识产权保护为基础,传播信息应以取得权利人的授权许可为前提,以免造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图书馆要努力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环境,澄清教学服务中使用的学术资源的知识产权问题,把握好尺度,遵循合理合法使用限定的范围权限。

3.完善技术支持。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的使用及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行最终要依赖于技术。根据不同类型的数字化信息资源,如不在著作权保护期内的作品、公有领域的作品,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或购买的各种数据库等,都应按有关规定采用不同的技术手段实现其知识产权保护。目前有以下几种方法对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技术支持:(1)加强权限设置,合法用户(如本校读者)可以通过口令访问;或通过IP地址设置,限定某IP网段的用户可以访问。(2)在网络传输过程中采用环境的有序化、法制化,但在网络信息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立法、司法实践与国外相比差距较大。借鉴国际上网络知识产权立法的成功经验和通行惯例,加快我国网络信息环境的知识产权立法,加密与数字签字技术,防止网络信息传输被窃取与破坏。(3)采用数字水印技术,使用户只能在屏幕上阅读,一旦文本被复制,则该水印会在文本中央明显地显示版本信息。要想正常阅读、复制文本,用户只有向作者申请合法使用。(4)CA(Certification Authority)认证技术,用户可以通过向版权控制机构申请获得CA证书,成为合法用户。[7](作者单位:长春工程学院图书馆)

参考文献:

[1]王宗光,李婷. 浅析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现状及其相关对策[J]. 科技管理研究,2008(9):143-146.

[2]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进展》白皮书[EB/OL].http://[2005-04].

[3]黄亦鹏,李华军,吴 凡.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中问题剖析及对策研究[J]. 科技管理研究,2011(11):142-146.

[4]戴励盛.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研究[D].南京理工大学.2006:32-33.

[5]严荣荣.企业专利管理的结构分析与对策建议[D].河海大学.2004:17-19.

第2篇: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全文范文

    摘  要  本文探索基层公共图书馆特色数据库建设、网络建设、资源共享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形式,以及在著作权法制约下的运行规则,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近年来,信息网络发展迅速,最有代表性的因特网已将触角深入到几乎所有国家和地区。网络文献信息服务已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如美国的IBM的信息网络向全球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50个城市提供网络信息服务,随属网络有4000多个,用户100多万。目前我国由国家授权运营的互联网络有4个。中国国际互联网骨干网、中国教育科研网、中科院百所网、中国金桥网。其中,中国教育科研网已连接200多所大学;ISP(我国因特网服务提供商)在国内异军突起,目前全国已有各种ISP107家。据“中国因特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会”提供的资料表明,1993年上网用户仅2000个,到1999年9月已增长587.5倍,达到100多万用户,有2000多个单位注册域名建立了网站。其中,县或处级研究所图书馆已有2000多个使用业务管理的计算机自动化集成系统,250-500个图书馆已连接全国的通讯网络,并为读者提供网上文献信息服务。据我国信息部官员预测,1999年我国上网人数可达300多万。 2000年4月,中国数字图书网开通后,上网人数正在迅速增加。另据《中国数据库指南》1996年的统计显示,我国已有1038种数据库,其中文摘型数据库690种,书目型数据库348种。目前开展的网络服务主要有电子咨询、电子数据交换、电子图书馆等。

但是,我国因特网存在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主要表现在软件开发跟不上网络发展,适合人们使用的完善的中文运行环境至今还相当单薄,事实上基于网络方面的应用软件所占市场份额少之又少;费用高、信息乱、速度慢,多数信息仅仅是将其它媒体上的信息复制到网上或从网上下载,缺少二次加工,也缺少检索途径;我国ISP无论是网上信息内容还是服务范围都力争一个“全”字,但大都缺少特色,搞重复建设,最终导致信息泛滥,用户群没有规模增长;一些上网较早的市(地)级和县级公共图书馆信息陈旧,网页呆板,缺少吸引力等。而这一切,都需要我们在已有国家授权运营的4个互联网络的基础上,加强呈不断攀升趋势的众多市(地)级以及县级公共图书馆的网上特色建设。

1.关于特色文献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数据库是指在计算机存储设备上合理存放的相互关联的数据的集合。数据库有文本数据库、光盘数据库、网络数据库等,它是计算机软件的一个重要分支,和计算机网络、人工智能井称为当今计算机技术的三大热门技术。数据库系统是具有数据库管理功能的计算机系统,它的出现,是计算机数据处理技术的重要进步。具有数据独立、数据共享、减少数据冗余度、避免数据不一致等特点。

众所周知,网络只是提供数据流动的技术平台。如果我们把网络比作一座图书馆的话,那么数据库则是网络中的一本书。因此,要建设特色网络,首先要建设特色数据库,就好象特色图书馆必须有特色馆藏,有了特色馆藏才能提供特色服务一样。

本文所述特色数据库所汇集的信息或内容是指灰色文献、地方白色文献和地方灰色文献。1978年,英国人率先提出了“灰色文献”的概念。他们将公开发行的文献定为白色文献,不公开发行的秘密文献定为黑色文献,而介于两者之间的则确定为灰色文献。按照姜振儒等先生的说法:所谓灰色文献就是一类非秘密的、不作为正常的商业出版物出售的、较难以获取利用的文献。地方白色文献就是指各个地方的公开出版物、正式出版发行的有关该地方的史志、专业志及该地方人士的著作。地方白色文献构成了现存地方文献的最主要内容和收藏工作的重点。地方灰色文献则是主要指各个地方非秘密的、不作为正常的商业性出版物出售的、较难以获取利用的文献。如舟山市图书馆自1993年以来,先后与有关单位联建的舟山市知名作家文库、舟山市社会科学文库、舟山市自然科学文库、舟山市职工灯谜资料库,搜集有《舟山市志》、《嵊泗县志》、《普陀山志》、《舟山邮电志》、《舟山交通志》等地方文献2000册,另搜集有反映舟山渔俗文化、历史文化、海洋科技、海洋文学、海洋艺术、海洋旅游、海洋灯谜、佛教观音文化等海洋文化方面的地方灰色文献1000余件,并编有《馆藏全国报纸(1980-1995)舟山渔港景文献篇目索引专辑》等5种检索文本。现该馆已完成进行上述地方文献和地方灰色文献数字化书目数据库的编制工作,用科学方法把它们组织成相互关联的数据集合,已经在2000年9月在中国互联网上建立了富有海洋特色的网站(Http://zslib.net)。利用现代通讯技术、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技术来构筑特色文献信息资源的通讯网络,通过计算机网络来支持图书情报机构之间,图书情报和用户之间条块结合的特色文献信息资源的交流,在网上形成独具一格的“人无我有、人有我特”的闪亮的节点,并形成特色文献需求与满足需求的特色结构基础,为文献资源机构和网络通讯互相连接所组成的纵横交织的文献资源的整体增光添彩。

2.对于特色文献信息网络的建设

网络是计算机的群体反映,是由众多计算机组成的。这些计算机则通过一定的通信介质互连在一起,并在彼此之间交流信息。一般说,互连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计算机通过双绞线、同轴电缆、电话线、光纤等有形通信介质连接;另一种是通过激光、微波、地球卫星通信信道无形介质互连。现德国达姆施塔特大学的登茨博士正在研究以光速处理信息线路取代常规的电子线路的光子计算机,有望使计算机的运转速度再增加100倍。而这一切,将会使社会的信息化、数据的分布处理、各种计算机资源的共享等应用要求能推动计算机技术朝着群体化方向发展,促使计算机技术与通讯技术更紧密结合。计算机网络属于多机系统的范畴,是计算机和通讯这两大现代技术模块相结合的产物,它代表着当前计算机体系结构发展的重要方面。

图书馆的网络化是指广义的网络,是把区域、跨区域和跨国的图书馆自动化系统,通过通讯线路连接,形成图书馆系统的区域网络和广域网络。这种网络是开放性的,除各种子系统之间可以互访外,还可同其它网络互联。系统外部可通过任一节点作为入口进行访问。因此,信息化的图书馆已不是信息孤岛或信息群岛,通过网络它已和其它信息行业融和在一起。

但是,如前所述,正如建筑设施是图书馆赖以存在的外壳一样,网络本身只是一个承载体,只有网络+信息才具备实用意义。其实,网络+特色文献信息和网络斗信息的开发程序是一样的,只是这个程序具有特色而已。已经完成的舟山市图书馆网站的主页(即上传的数据库)程序为:舟山市图书馆简介、读者须知、舟山市图书馆学会简介、4个文库简介、地方文献书目及Flash版海洋大观、信息之窗、书友茶室、新书介绍、馆长信箱、友情链接等,首期共编制200网页。其意义在于它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图书馆长期赖以运作的特色信息与特色信息处理的物质基础,以及它赖以生存的特色信息交流与传播环境,用数字化向网上提供虚拟图书馆服务。具体表现为:首先,在面向用户的文献信息服务自动化系统方面,它强调以特种用户为系统主要服务对象,逐步突破图书馆原有常规服务和工作方式的局限,对图书馆业务和组织结构进行重组,用以支持特种用户对网络特色文献信息资源的利用;其次,在基于网络的文献信息服务体系等方面,打破了单一图书馆的界限,以Z39.50协议(美国国家标准“信息检索:开放系统互联的应用服务定义与协议”)以及各类电子文本传输协议为基础,致力于建立特色化、虚拟化、覆盖数字资源并能提供动态扩展的文献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再次,在以网络为基础的数字化信息体系方面,对支持基于标准的文本、图像、影像及整合性资料的数字化获取和格式组织、支持超大规模特色数据库的存贮、检索控制和数据挖掘提供了指向性的方便;第四,在学术信息交流体系的重组方面,将引发重新定义社会群体信息环境的参与者及其社会角色地位,将为调整信息环境中维系和发展公共信息服务的核心作用、重新设计信息服务的方式和运作模式提供条件,用特色文献信息服务来增强图书馆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3.关于特色文献信息网上建设的发展趋向

特色文献信息网上建设的发展趋向将使文献信息资源形态的资源共享的高度统一成为可能。虽然具有实际意义的资源共享兴起于20世纪,并取得局部进展;然而由于资源的数字化,传输的网络化以及统筹规划、技术标准和运行规则的统一还需要一个过程,现代意义的资源共享需要通过信息传输网络及以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工具提供数字化、国际标准化的信息才能逐步得以实现,从而使得人们可以在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某个场所快捷地进行检索和利用。

为此,首先要做好现代意义的协作收藏工作。即在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或一个系统的图书馆信息网内部有计划、分层次、有侧重地协调合作收藏各具特色的图书情报资料。协作收藏是资源共享的前提,并按资源共享的要求进行。协作收藏的文献资源应是重点藏书,即研究级、完善级藏书。这些藏书能反映本馆的藏书特色,其它馆没有收藏或少有收藏,从而需要资源共享。其次,现代意义的协作收藏和资源共享两个方面相互依存、互为促进和协调发展的共同基础是网络。网络统筹规划各个成员馆的馆藏,分担采访、搜集任务,建立联合目录和特色文献数据库中心,从而使各种馆藏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并建立虚拟特色馆藏,以便随时调用。未来各个地区、各个系统将普遍形成如英国爱丁堡大学国家数据中心、中国数字图书网这样一批网络,从而构建国家图书馆网。在这个网络中,图书馆的协作收藏将更加精细,资源共享将更加充分,并随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实现世界“大图书馆”系统的联合。在这种形势下,任何既不能满足本地区、本系统和本单位需要,又不能以特色文献信息资源参与网络资源共享的图书馆,就自然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美国朗讯公司设计的激光器光通讯容量几乎是无限的。1980年,1根光纤的1条信道1秒钟可传送45兆比特数据,即相当于45本小说的信息量;而现在,1根光纤1条独立的信道1秒钟可传送10吉比特数据,即相当于80万本小说的信息量,通讯能力大约提高了200倍,而且1根光纤可以包含80条信道,这样,就大大加快了资源共享的传递速度。

4.对于特色文献信息网上建设著作权法的保护问题

在全球数字化时代,著作权正在受到人们的关注。一是著作权的所有人,其中包括软件设计人等,他们声称在没有充分的电子版权保护的条件下,他们不愿意通过国际互联网提供具有著作权作品,认为电子信息必须被视作一种全新形式的作品,应该界定其特殊的性质及其职能,非法利用检索会破坏作品的价值。而争论关注的另一方则是信息服务人员,他们承认保护著作权的重要性,但同时强调如果将来所有以数字格式接收的信息都要收费,而把获取和使用信息的社会、文化因素考虑搁置一边,那将是危险的。必须建立明确的法律法规,为那些以加速信息流通为责任的图书馆信息服务提供更多不受严厉条件限制的使用电子信息的服务权利。

事实上,随着中国国际互联网骨干网等信息检索、共享系统的建立,中国图书馆信息服务著作权保护问题已经引起我国有关人士的关注。早在1995年10月召开的全国著作权理论研讨会上,与会代表就数字化技术对著作的影响进行了专题讨论。1996年5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我国共同在京举办了数字版权研讨会。在1996年6月举办的全国著作权法修改问题座谈会上,就数字化作品、多媒体作品保护性问题进行了讨论。对于中国图书馆信息服务来说,电子检索一方面以更快的速度传递,并为改进信息服务问题提供了新的机制,拓宽了更有效的信息检索途径;而另一方面,由于著作权因素的考虑,著作权人竭力主张采用经济手段和种种合同限制其发展电子检索方法,剥夺使用者获取文献、使用文献的权利。信息服务业遇到了“电子版权”新的挑战。但是,我国现行的民法,包括著作权法条文中还没有任何涉及到“电子检索数据库”著作权的保护内容,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法规条文中也未解释这个概念。所以尽管人们可以援引著作权法中保护编辑作品的条款,对由已有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汇集形成的“数据库”进行限制,但因法律、法规条文中没有明确相关的概念,保护的内容显然不适应目前信息产业数据库实际发展的状况。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清华大学光盘国家工程中心编制的《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不得在广域网上使用。新北成实业开发公司开发的《中国素材光盘大系》,虽允许合法用户免费使用和改编、利用这些作品并将其用于商业目的,但禁止用于再次收人同类数据库或将其上网。困此,就目前的情势来看,特色文献信息的数据库建设和网络建设只能是书目型的。如果提供全文型,则要根据著作权法的进一步完善来定,并要收取商业费用。从这点看,特色文献信息网上服务在目前将受到一定限制,似不利于在更大范围内的资源共享。

参考文献

1.卢子傅主编,跨世纪的思考,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

2.辛希孟主编, 文献信息服务论文集, 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

3.李洪,未来图书馆的存在形态,图书情报工作,2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