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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2011年10月18日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有条件的小企业提前执行,微型企业参照执行。2004年4月27日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统一规范了我国小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标准。本文通过《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对比分析如下。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关系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总体框架,《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是纲,也是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在整个会计准则体系中处于统驭地位,因此基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小企业会计准则也应当遵循基本准则的基本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基本准则框架下的两个子系统,分别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含上市公司)和小企业(含微型企业)。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区别及内容亮点
(一)简化核算要求
《小企业会计准则》在遵循基本准则的大前提下,借鉴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化处理的核心理念,并充分考虑了我国小企业实际情况,对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了广泛的简化处理,大大减少了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内容与空间。主要表现在:
1.统一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在会计计量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等会计计量属性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仅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
2.统一采用直线法摊销债券的折价或溢价
在长期债券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中的债券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
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3.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及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否可靠取得等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小企业统一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4.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无形资产摊销期限的确定应当考虑税法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而不必考虑税法的规定。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5.资本公积仅核算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包含其他资本公积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
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公积仅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包含其他资本公积
6.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在计算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基础上,确认所得税费用。
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将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所得税费用,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这大大简化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7.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或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均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这大大简化了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方法。
8.简化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
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附注三个组成部分。现金流量表可编可不编,由小企业自行选择。小企业不必编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小企业会计准则》对现金流量表也进行了适当简化,无需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等信息。此外,小企业财务报表附注立足于主要满足税务部门、银行等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披露内容大为减少、披露要求也有所降低。
(二)与税法保持高度协调,会计信息主要考虑税局征管税和银行信贷的需要
小企业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为税务部门和银行,尤其是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是小企业最主要的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他们主要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作出税收决策,他们更多希望减少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为满足税收征管的信息需求,《小企业会计准则》大大减少了会计职业判断的内容,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与此同时,在信息披露方面,增加了税务部门和贷款银行等信息使用者所关心的信息。比如,为便于税务部门掌握小企业纳税调整和税金缴纳情况,《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在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项目的说明,以及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等。为便于贷款银行客观评价小企业偿债能力,准则要求小企业披露短期投资期末市价、应收账款账龄、存货期末市价、利润分配情况、对外担保资产以及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和对外提供担保等有关情况的说明。
在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后,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因此小企业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交易或事项较少,从而大大减少了涉及纳税调整方面的工作量。
(三)与《企业会计准则》有序衔接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虽适用范围不同,但适应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又要相互衔接,从而发挥会计准则在企业发展中的政策效应。为此,《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允许小企业采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2.《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规范小企业通常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对于小企业不经常发生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未作规范,这些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小企业今后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或者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自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4.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不得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三、制定和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
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是服务小企业健康发展、保证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完善我国企业会计标准体系、推进会计国际趋同的共同需要。
关键词:会计准则 差异 趋同
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展和现状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展历程,包括三个阶段,即企业会计准则的建设趋同阶段、企业会计准则的有效实施阶段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等效认同阶段。
第一阶段是1978年至1997年。1978年我国开始研究西方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1992年第一次《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我国有了一个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的会计准则;1997年财政部正式颁布我国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第二阶段是1997年至2001年。财政部先后颁布债务重组、会计差错更正、非货币易、无形资产、租赁等16项具体会计准则;2002年至2005年,制定渐进式会计准则国际化策略,38项具体准则的征求意见稿;2006年正式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我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
第三阶段是2006年以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进入全面等效趋同的发展阶段。
二、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
(一)基本准则定位的差异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属于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因此,基本准则的定位是部门规章,作为法律规范,保证了指导会计准则制定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而国际会计准则的概念框架,不属于会计准则的组成部分,也没有法律约束力,仅仅起着指导会计准则制定的作用。
(二)会计准则行文和架构模式的差异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作为法律规范体系的组成部分,在保证准则内容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充分协调的同时,行文和构架模式采取“章节”和“条款”式,更符合我国会计法律用语和行文习惯。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由引言、目标、范围、定义、规范的主要内容、披露、过渡性规定和生效日期等部分组成。
(三)具体准则的差异
具体准则的差异主要表现为两种:第一种是准则之间的实质性差异;第二种是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同但不构成差异的条款。
1.CAS与IFRS的实质差异。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目前尚存的实质差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和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两个方面。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方面,两者的差别主要是,国际会计准则允许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对原来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进行转回,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允许企业转回以前提取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我国采用完全禁止企业转回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做法,主要是由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完善这个客观原因造成的。高估资产价值的现象在我国上市公司很常见,这向投资者传递了并不真实的市场信号,损害了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为促使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禁止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以增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为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了更有用的信息。因此,这个政策是在特定的经济环境下产生的,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环境的不断改善,以及对资产转回情况认识的提高,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会逐步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即允许实质存在的长期资产减值损失转回。
例如: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的差异表现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界定表述为一方控制、 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均构成关联方。而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控制另一方或是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被视为关联方。两者对比的实质基本相同,这与国际会计准则总体趋同的大环境是一致的。两者在关联方关系界定方面区别在于我国没有把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纳入关联方,这一点其实更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在我国,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非常多,企业之间的许多交易都是在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控股企业之间进行,若按国际会计准则规定,这些企业均构成关联方关系,同时要求对这些企业之间的交易都视同关联方交易并予以披露,将会大大增加企业的披露成本,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另外,鉴于关联交易本身具有复杂性与特殊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定价政策的披露、确认与计量等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一些差异,国际会计准则未对关联方之间交易的确认与计量问题做出明确规定,甚至未要求对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进行披露。而对我国企业而言,对关联交易的确认计量以及定价政策的披露,有利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更清晰地了解关联交易的经济实质及其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进一步提高了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2.CAS与IFRS相关规定不同但不构成差异的条款。CAS与IFRS相关规定不同但不构成差异的条款主要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允价值的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设定收益计划和恶性通货膨胀会计等。公允价值的计量方式体现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这一点确实重要。我国适度、谨慎地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但是我国的许多资产还没有活跃市场,如果使用不当,有可能会出现人为操纵利润的现象。我国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等准则规定,在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获得并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才能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这是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一层次;第二层次是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需要参照类似其他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第三层次为不存在活跃市场且不符合第一、二层次计量条件,则采用估值技术等确定公允价值。现阶段投资性房地产绝大多数采用第三个层次的方法来确定其公允价值,采用的评估方法包括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等,不同的方法估得的公允价值金额差额很大。国际上IASB、FASB和GAAP公允价值计量成熟的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采用,也是根据这三个层次来进行计量,结合市场的实际情况具体选择。这一方面,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上规定略有不同,但不构成实质差异。
三、IFRS和CAS的最新进展
(一)IFRS的最新进展
IFRS的最新进展包括以下几方面:IRFS 2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澄清了“可行权条件”的定义;IRFS 3企业合并对核算企业合并中或有对价详细规定;IRFS 8明确经营分部的加总报告分部资产的总和调节到资产主体的资产额;IRFS 13对短期应收款和应付款的公允价值计量做出规范;IAS 1财务报表的列报对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做出明确规定;IAS 7现金流量表对予以资本化的已付利息明确界定;IAS 12所得税规定未实现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IAS 16不动产、厂房和设备以及IAS 38无形资产对重估方法做出规定;IAS 24关联方披露对关键管理人员的披露做出规范;IAS 36资产减值协调针对使用价值和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余额的披露做出规范。
(二)CAS的最新进展
2014年1月以来,财政部为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最新进展,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一些具体准则做出修订,包括《CAS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CAS第40号――合营安排》、《CAS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CAS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CAS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CAS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和《CAS第9号――职工薪酬》。
四、IFRS变化对我国CAS的影响
从CAS和IFRS最新进展情况看,IFRS改革的主要项目包括对合并财务报表、收入、租赁、金融工具分类与计量、公允价值计量与财务列表列报等六个方面。而我国CAS的修订紧紧跟踪IFRS的进展,主要是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分类与公允价值计量、长期股权投资和财务报表列报这几方面。
(一)对CAS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影响
我国企业合并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企业合并准则存在以下不同之处:企业合并范围、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与合并相关费用的处理、合并成本的确定、合并报表编制。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其合作的第一阶段,2004年出台了《IFRS 3――企业合并》,认可购买法作为企业合并的方法之一;第二阶段的重大变化是两大机构同时认为企业合并时应采用购买法,即在合并日合并方应按照公允价值衡量和确认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这是与我国现实状况的最大区别之一,国际会计准则不包括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而我国产权市场还不够成熟,发生的企业合并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此,我国目前的现实是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权益法,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这应该是阶段性的差异,随着市场经济和产权市场不断完善,我国可进一步完善CAS企业合并会计准则。
(二)对CAS金融工具分类与公允价值计量的影响
2011年,鉴于经济环境变化,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IASB――FASB趋同工作进展报告》中思考将金融工具的分类进行新规定:从两分类转向三分类――按计量方式不同,分为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净收益的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计量以及摊余成本计量三种金融工具分类方法。
我国财政部也积极跟进,为支持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降低金融工具准则复杂性的修改,财政部了《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征求意见稿。与现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相比,有以下重大变革: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从现行的四类简化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两类;取消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类别,并规定具有基本的贷款特征并以合同收益为基础管理的金融工具以摊余成本计量,其他金融工具将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在公允价值计量和摊余成本计量之间的重分类不复存在;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计入综合收益且该金融资产取得的股利及其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均不允许再转入损益(包括处置时)。
(三)CAS财务报表列报变化对我国的影响
财务报表列报方面,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委员会一直致力于研究具有一致性列报的财务报表,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目标是构建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体系;第二阶段目标是报表列报相关问题以及所反映财务报表的信息,如会计要素、会计信息等;第三阶段目标是过渡性财务报表列报。2010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财务报告概念框架,充分体现了决策有用性的目标。如将业务活动与筹资活动相分离,要求企业分别提供营业活动产生价值的信息以及融资活动的信息,两者应当独立列示。将企业的业务活动划分为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按照融资渠道分类列示企业的融资活动;同时会计主体必须将终止经营单独作为一部分进行列示,以区分持续营业活动和融资活动。此外,将综合收益进一步分解为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体系已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列报的实质性趋同,但仍然存在少量差异,主要原因是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尚未发展到成熟阶段,财政部应当积极关注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建设,积极构建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框架体系。Z
参考文献:
1.刘玉廷.关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问题[J].会计研究,2009,(9).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煤炭企业;影响
1.前言
2006年2月,国家财政部了一系列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于2007年1月1日在部分煤炭上市公司正式施行。新会计准则对煤炭企业的资本细化、职工薪酬、维简及安全费用等方面,在处理规定中做出了很多重大调整。新会计准则的一系列变革,使之更加规范严密,降低了人为因素影响,充分考虑了我国企业自身的发展的需要,同时也为我国企业,尤其是煤炭企业,在应对国际市场日益变化的激烈竞争中,做出了系统的理论支持。它既继承了原准则的有力措施,又完善了旧准则在应对煤炭企业会计核算、资本细化方面的不足,为我国的实业型企业,特别是大型的煤炭上市企业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增强了煤炭企业的社会公信度,这可真称得上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在这样的机遇下,煤炭企业更应该尽早熟悉与学习新会计准则,探究新会计准则较之原准则的主要变化,分析利弊,使企业在新企业准则的要求下,真实准确的披露相关的经济业务和事项,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
2.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及影响
2.1 新会计准则在职工薪酬方面的变化
新准则在职工薪酬方面的变化体现为更加注重细微之处,其主要表现如下:
(1)更全面详尽的涵盖了职工薪酬的内容。新准则规定将非货币性的福利也纳入了职工薪酬的范围,从而使企业必须确认类似于职工带薪休假之类的福利所产生的负债。
(2)对于公会经费,及教育经费的核算要求更规范,并使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方法更统一。与原准则将工资总额2%和1.5%提取的公会经费,教育经费全部计入管理费用的笼统相比,新准则更为系统细致的将其依据职工提供的服务受益对象不同进行分配,再计入相应的核算费用(如: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或确认为当期费用)。
(3)对于新增的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于符合企业制定的辞退规定和计划的相关条件时,应确认为负债并列入当期费用;注入产假之类的非积累性带薪休假会计上可不作处;对于可积累的带薪休假,其对应的工资金额确认为负债,计入成本或当期费用;以现金补偿未行使的带薪休假,冲减已计提的负债,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新会计准则在维简费与生产安全费上的影响
(1)相较于原准则将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安全费在“长期应付款”中列示,新准则则规定应在“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不再为负债列示。避免了以往可能导致当期账面资产被低估的情况出现。
(2)新会计准则规定:“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只能根据实际使用数计入成本费用”。对于当期费用中实际发生的维简及安全费用,增设“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明细项目。
(3)新会计准则对于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债务重组的“一刀切”的现象,做了更详实的解释,对于资本投资支出较大的煤炭行业减少当期财务支出,增加了即期利润,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也使企业利润增加。
(4)在固定资产方面,新准则将原准则“盘盈的固定资产在盘点当期入账,同时增加当期营业收入”的规定,改变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这改变了固定资产的盘盈的会计处理,是企业当期利润减少。
3.新会计准则执行的意义
3.1 成本结构合理规范化,使煤炭行业发展更健康有序,提高了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新会计准则规范了资产,公允价值等的确认计量。使其在现实的企业资产活动中可操作性更高。根据真实反映的煤炭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所承担的人工耗损水平,来进一步监督和控制成本消耗,是费用支出结构合理化,从而降低企业成本和产品价格,使煤炭企业更具有市场竞争力。
3.2 财务报表数据更真实可靠。会计信息更透明。新会计准则更系统化的规定将原准则的“盲区”做了详尽的解释和补充。进一步规范了各项(如职工薪酬核算等)会计核算的标准。增强了煤炭企业成本,费用,利润的可比性。使煤炭企业实现机构,资本等最优化,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实现企业高效稳健的跨越式发展。会计信息透明度的提升也为国家对煤炭行业的经济分析提供了可靠信息,实现国家的宏观调控。
4.煤炭行业面对新准则的应对措施
4.1 理论学习是基础。财务人员首先自身应认真学习新会计准则,熟悉其变化。然后运用新旧准则对比,与国际准则对比等方式采取集体培训,或引导自主复习的方法向企业相关部门和领导大力宣传新会计准则的新理念,新内容,新变化,到达融会贯通,事半功倍的效果,从而获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
4.2 依据新会计准则制定新的规范。新会计准则更严密,大大降低了任务因素的影响。因此折旧要求煤炭企业必须重新色织会计科目与体系和财务报表体系,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从而使企业经济业务和事项更准确的计量和披露。
4.3 企业内部考核指标体系和控制制度的完善修改不容忽视。进一步提高煤炭企业相关信息重要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增强企业的社会公信度,为企业的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与此同时,煤炭企业应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测算出新准则所照成的经济成果,财务状况的影响,据此测算出的结果,制定出新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4.4 会计人员应建立暂时性差异备账,进行税务筹划,保证企业,投资者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5.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会计准则与原准则之间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给煤炭企业带来了多方面的影响,这些影响都具有机遇与挑战并存,有利与有弊兼具的特点。唯有不断深入贯彻新会计准则,使会计得基础工作更加规范化,以及完善好企业的内部控制,做好相应的应对措施,才能使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大步迈进且越走越稳,这样才能经受住国际市场的挑战。
参考文献
[1]张淑梅.新企业会计准则对煤炭企业的影响[J].现代经济信息,2009(13).
[2]高来德.煤炭企业的应对策略——基于新会计准则的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0(21).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会计政策
随着传统会计体系在快速发展的经济市场中凸显出越来越多的弊端之时,新的会计准则应运而生。新会计准则的出现,必然掀起一场会计政策与制度改革完善的风暴。以下就在对新会计准则进行认识的基础上,对企业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政策进行分析。
一、新会计准则的特点
从新会计准则的管理方面来讲,其管理体系不仅是全面的,同时还是健全的,它在规定了具体的会计管理工作的同时还提出了一些具有建设性和指导性的意见,而这些意见能够完善整个会计体系。在其出台以来,对其进行的研究中发现,它较之传统的会计管理体系有一些本质上的区别,与旧会计准则相比,新的会计准则更为系统化和全面化,其从各个层面对企业的经营以及管理进行诠释,同时还规范了相关的经济业务,这就提升了其约束力和影响力。对其进行剖析可总结出以下几点特征:
1.1全面性
在对新会计准则的研究中,不难看出,其在相关的指导准则和一些相关的基本原则都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概述,不仅如此,其准则以及应用指南上的规定不仅全面,且完善,这就使整个的管理体系在内容以及形式上较为完善。在实际应用中,其会处理部分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业务,同时还规范、要求了企业的经济业务,从企业管理来讲其就更加具体和全面。
1.2可操作性强
新的会计准则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其规定了企业的会计确认与计量,同时还对相关的一些报告、记录进行管理。除了这些,新准则还规定了一些指导原则,并且对这些原则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操作方法介绍和分析,从而实现企业财务管理有效性的提高。
1.3层次性
新会计准则加强了层次性,而最高层次则为基本准则,其作为实施其他准则的原则与基本而存在。一般的具体原则,则是对企业经济业务管理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另外,新会计准则中将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像分离的原则,有助于规范企业的税务会计核算,以此来更好地树立企业纳税信用,提高纳税企业的信用等级。
二、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核算带来的影响分析
新会计准则的出现,其相较于传统会计准则发生的变化,对于企业内部会计的核算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并且这些影响是比较直接的,其中对于企业的资产以及负债,对于相关权益产生的损益都要进行确认。基于新会计准则之下的这些原则,就要求企业在实际的运行中,对自身的财务运行进行严格的管理。此外,在企业会计资产管理方面,最为重要的工作就是要做好资产的确认。在新会计准则中,在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委托贷款以及常规核算等方面的管理都已经与传统的会计准则有了较大的变化,这些有效地改善能够有效地促进企业明确积极的上报财务情况。有助于企业整个的财务体制健康持续的发展。
2.1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
新的会计准则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同时对应该注意的会计管理事项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对新会计准则进行研究时,发现其在会计核算上产生的变化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产生了重要影响,尤其是表现在企业对利润的操控上,它有力的控制了企业对于利润的调节空间,确保了企业利润反馈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同时,新会计准则中,极大的增强了对所有者权益权益变动情况的分析,这样在某种程度上。就可以对企业当前的经济效益进行真实有效地反应,能够及时准确的对整个经营状况有整体的把握。相对于企业而言,这样做能够很好地避免盈余管理,以此来更好地确保财务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良好运行和发展。新会计准则中,将“资产减值损失”和“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有效地联系在一起,进行单列,这样做能够有效地避免企业利用某些项目损益的调节进行虚假报表的操纵,确保了企业的有关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信性,确保其能够真实地反映整个企业的经营状况,对企业的各项业绩能够及时准确的进行掌握。
2.2新会计准则下财务政策变化以及管理要点的分析
通过对新会计准则的研究分析看到,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其在可操作性与相关管理性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这样就使的企业内部,对会计的管理工作更具有针对性,使整个会计管理工作更加有据可依,有效地降低了整个企业会计管理工作的难度,与此同时,对企业的费用资本化以及债务重组进行有效管理,这就可以避免由其所产生的虚报利润。
三、结语
企业的财务管理决定着企业的命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在经济危机这个大背景下,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要进行不断的完善,从而适应企业的发展,在竞争中占取一席之地。新会计准则就是在传统会计准则基础上的一次改革与完善,其中产生了一系列的新变化,这些变化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甚至是经营管理势必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我们首先要在明确新会计准则的一些变化的前提下,合理的将其应用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规范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确保企业健康持续的运营。(作者单位:济南铁路局日照疗养院)
参考文献:
[1]朱磊.利益相关者与企业会计政策选择――基于新会计准则的几点思考[J].贵州社会科学.2007,207(03):133―136.
关键词: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影响
新会计准则颁布实施以后,准则中的相关条例对我国当下市场经济运行模式进行了良好的阐述。因为,此时我国正式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时期,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可以有效推动我国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的发展,对我国经济转变的进程具有重大的影响意义。这项新兴会计准则体系建立实施以后,对于会计在计算过程中的确认、计量、报告等步骤发挥着重要的引导制约作用,新计准则的约束下,将会计政策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与选择,于会计的功能发挥具有非常重大的影响作用。
一、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
(一)会计准则会计准则又称为会计原则,源于美国。美国最早关于会计准则的界定是在1930年以后,称为“会计公认原则”(Gen-erallyAcceptedAccountingPrinciples)。随后,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出现了不同的会计准则表述方法,不同方法名称不同,含义相似。中国会计准则的含义借鉴西方,在《中国现代会计手册》中表述为,会计准则是对整体会计工作领域的概括,不仅包括会计技术标准、会计工作方法,而且包含会计工作思想以及会计处理方法等,是这些项目整体的统称。尽管因为各国的不同情况,让会计准则内容有差异,但是有一个相同的特点就是会计准则必须要与会计的实际内容要相互协调,应该对会计工作是有促进作用的,否则这样的会计准则就是不合理和不科学的,会计工作也要在会计准则的范围内进行,只有遵循会计准则才能让会计计量符合社会发展需要。
(二)会计政策与会计准则一样,会计政策(Ac-countingPolicy)也源于西方。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将会计政策定义为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采用的原则、基础和方法。从定义中可以看出,相对会计准则而言,会计政策更为具体,是企业基于固定的经济环境下,为了促进企业健全发展,同时较好地实现企业经济核算目的,在遵守会计理论以及会计原则的条件所采用的财务处理方法。
二、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
新会计准则颁布实施以后,主要内容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在基本准则部分内容中,新会计条例中的相关内容从宏观上,对会计目标以及要素等进行了计量内容上的规划。并相应的提出了许多规范性要求。新会计准则中的具体准则部分,对我国现如今的企业经济发展模式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与此同时,还根据不同行业的特性,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会计处理原则上的规范。在业务准则的规定上,主要分为三个:一般业务、特殊业务与报告准则。一般业务在内容上适合所有的行业,并没有特定的行业划分对象。普通的会计工作都可以按照相应的要求,开展业务上的处理。而特殊业务准则的出台,则是针对那些特殊行业以及特殊业务制定推出的,有针对性的对这些会计工作的开展,进行了相应的操作规范。最后一项,是报告准则上的内容改动,主要是针对企业的财务报表与公司业务在开展过程中,需要对报表进行统一的格式确定,与此同时,还要根据相关条例,将关联交易等实施内容进行规定。新会计准则在执行过程中,较旧会计准则虽然内容上有很多改动,企业在运行管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相应的转变问题,但是大部分企业对于最新会计准则的使用反馈,还是较为肯定的。这些主要得益于新会计准则的结构较为清晰,并且条例层次鲜明,规范与条例之间会进行相应的补充配合。
三、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颁布实施以后,企业需要根据相关的条例规定,对企业原有的会计政策以及体系制度进行相应的转变,与此同时,还要根据新会计准则下的相关标准进行财务报告上的方法实施,科学合理的规划书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会计运作模式,企业需要做出改变的方面,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一)会计计量属性新会计准则对与会计计量属性上的影响方面非常多,不仅间接的将计量属性上的内容进行了相应的改动,也让计量时间上的计算方法出现了很大的形式变化。传统的会计计量方法是,使用历史成本法对会计要素进行统计。但是,新会计准则实施颁布以后,在相关条例上对于公允价值的概念进行了内容上得明确,此时,会计计量方法想要对相关内容进行实施,就必须在公允价值对数据进行可靠计量以后,才能开展实质上的内容。
(二)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传统的准则规定存货发出方法在内容上,主要包括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等,这些方法在原有的制度规定下比较常用,但是,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在条例规定过程中,将后进先出法进行了删除改动。这项存货发出方法的删除,使得经常使用这种方法的企业,在特定的时间段内受到了相应的影响。尤其是那些生产周期长、周转率低的企业。在利润的营销上受到了很大的波动影响,就目前的形式来看,我国很多企业在正常的运行过程中比较依赖个别计价法与平均法,所以这项政策出台,对于后进先出法上的删除改动,我国大部分的企业正常运行基本不会受到什么影响。
(三)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新会计准则出台以后,对于长期投资上的核算方法进行了相应的改动。同时,在内容的规范上,言语就有着不同之处,例如,在债券投资以及股权投资的内容与范围上,旧会计准则汇兑短期以及长期上的时间划分具有明确的规定。而新近出台的新会计准则,则对这种股权投资没有进行明确的划分,只是在相关内容上进行了一些制度上的规范。与此同时,还将长期债券划分进到期投资的运行范围内,短期投资在内容上则分属于交易型证券投资的制度规定中。企业股权投资的分类与核算内容在新会计准则中出现了很大的变化,这些制度上的变化,也让企业中的会计工作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规定中的长期投资,一旦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监制上的变化,投资企业不能立刻将资金转回。需要通过相关的手续与认证,才能将投入的资金进行收回处理,这段时间的等待会让企业的利润出现下滑的现象。
(四)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以后,不能立刻对资产的前期投入进行转回处理,这不仅影响很多投资公司的利润盈利,对于上市公司的业绩同样有巨大的阻碍作用,新会计准则规定让原有的企业利润操作方法,不再发挥其原有的效用。
(五)合并政策选择新会计准则实施以后,对于公司合并处理内容上的范围与控制变得更加严格。旧会计准则在内容规定上,对于企业原有的特殊业务子公司可以不纳入合并的范围。而新会计准则则不同,按照准则上的规定,想要收购合并的企业,必须对被收购企业的子公司也要进行合并承担上的处理。与此同时,这些特殊业务的子公司,在以往的运行过程中遗留下的总资产、收入、利润或是债务等这些资金上的问题,合并企业都需要进行承担,这种条例会侧面影响企业财务的状况,以及现金上的流量。
四、结语
通过以上的论述可以发现,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与计量,在制订的步骤上,就已经存在相应的问题。所以,在实际实行过程中,企业的实际操作运行也会相应的给企业的经济盈利带来损失。所以,在对新会计准则进行推广的过程中,企业必须依据自身运作上的实际情况,将新会计准则上的内容进行有效实现,针对会计政策信息上的透明度,也要进行最大化的落实,让会计计量上的真实可靠性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与此同时,企业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培训,让会计工作人员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会计政策中的相关条例与内容规划。只有根据企业自身实际的需要,对条例内容进行不断地积极探索,才能让企业在新会计准则下更稳定的运行。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存货;会计处理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1-0118-01
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企业范围内施行,并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对符合规定标准的微型企业可参照执行。财政部于2004年4月27日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本文就《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对于《小企业会计制度》而言,分析探讨存货的有关会计处理发生的变化。
一、存货核算有关科目的变化
(一)科目增加。《小企业会计制度》存货只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的日常核算可以按实际成本,也可以按计划成本,增加了与计划成本法相对应的科目“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另外,为提高《小企业会计准则》涉及领域广泛的适应性和包容性,增加了“周转材料”与“消耗性生物资产”等科目。
(二)科目取消。《小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委托代销商品”以及“待摊费用”等科目。《资产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了《企业所得税法》中有关认定标准,减少了财税差异,不像《企业会计准则》那样要考虑时间性差异并进行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即《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处理原则上采取与税法一致的标准,灵活直接,便于推广和实务操作。
(三)科目变更。《小企业会计制度》将各种材料和包装物合并到“材料”科目统一核算,并在附注中规定,低值易耗品较少的小企业可以将其并入“材料”科目。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将与存货相关的会计科目分设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等科目。
二、存货的会计核算
(一)核算方法。《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材料核算一般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并设置了“在途物资”科目核算小企业已支付货款但尚未验收入库的材料或商品的实际成本,在附注中规定,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可以增设“物资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而《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条规定:“小企业取得的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并明确规定,对材料的核算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法,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法,《小企业会计准则》增加了计划成本核算方法,并设置了“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二)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核算方法。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条第5款规定: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1)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根据在收获前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确定其成本;(2)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根据营造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确定其成本;(3)自行繁殖的育肥畜:根据出售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确定其成本;(4)水产养殖的动物和植物:在出售或入库前耗用的苗种、饲料、肥料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确定其成本。
(三)捐赠存货类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小企业会计制度》是通过设置“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处理,该科目下设明细科目:“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在接受捐赠资产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四)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成本摊销。对于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成本摊销,《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不分金额大小均一次结转成本。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可以根据金额大小分次结转或一次结转。
(五)存货的发出计价。《小企业会计准则》存货计价方法简化为: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六)存货的盘盈盘亏
《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存货的盘盈和盘亏是通过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来处理。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规定小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生存货的盘盈或盘亏时直接进行处理。盘盈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处理时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处理时扣除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后全部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三、有关存货的会计处理案例分析
(二)该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亏材料40000元,其中20000元属于非常损失,10000元属于自然损耗,3000元属于管理人员责任,另7000元由保险公司赔偿(假设不考虑增值税因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规定,对企业盘亏的存货,以该存货的成本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存货盘亏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之规定,这项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前扣除。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制度[S].2004.
[2]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S].2011.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业薪酬》;职工薪酬;税务处理方法;研究
财政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修订前的简称《旧准则》,修订后的简称《新准则》)。此时对于财务人员而言,职工薪酬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方面发生了不小的变化,离职后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内容的添加充实了职工薪酬核算体系,也扩充了关于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规定[1]。《新准则》作为企业会计准则新增内容之一,其应用的效果已经成为社会各界人士关注的焦点,此时积极的对《新准则》下职工薪酬的会计及税务处理方法进行深入的研究就显得愈发的重要[2]。
1《新准则》的重大变化
1)使企业职工的范围明确化,即包括与企业签约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也包括虽没有与企业签约劳动合同但在企业正式任职的人员。如某锰矿公司的员工,除了行政和生产基层单位的员工外,还包括通过劳务公司派遣到公司提供劳务的员工,在锰矿公司还特别包括政府特聘的为公司提供研发业务的专家团队学者。2)新添了职工离职后福利这一内容,即在设定受益规划的前提下,企业与职工达成协议之时,职工退休后企业对其采取一次性或分期式支付养老金金额,此时企业承担着支付义务,并且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风险由企业承担。3)《新准则》使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更为的充盈,此时有效的解决了财务会计实务中可能存在的其他职工薪酬问题,同时规范与职工薪酬相关的会计问题,此时企业为在职员工提供服务的期间需要明确应承担长期残疾福利这一义务。4)《新准则》对企业财务报表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尤其在设定受益计划的离职后福利方面体现得最为明显,具体是指预计负债核算的离退休人员费用需转入“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中进行核算[3]。
2《新准则》下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应该在员工在职期间为其提供会计服务这一内容,把应付的职工薪酬定义为负债(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情况除外),此时企业员工均是会计部门服务的受益群体。职工薪酬有以下两种处理方法:a)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b)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除了上述两种职工薪酬之外,其他的类型统统被纳入进当期损益范围内。根据《新准则》中的相关规定,企业应该建立总分类账户,即“应付职工薪酬”,其可以被视为一个集合分配账户,主要包括借方登记各项职工薪酬的实际发生额,贷方登记按照受益对象分配的金额这类内容,此时该种账户通常期末无余额。一旦其为贷方余额,就能够清晰的反映出企业期末没有支付的职工薪酬,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应付职工薪酬”为负债类账户,绝非是集合分配账户。1)本账户核算企业应该参照《新标准》中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要遵从《新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2)“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辞退福利”等科目也应该采取明细核算的措施。3)在《新准则》相关规定的指引下,企业财务会计部门在对员工工薪支付时账务处理的主要内容如下:a)企业在支付职工薪酬的会计项目中(将代垫的社保费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款项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应记录的会计科目为: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等;b)企业在对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时,如某锰矿公司建立饭堂为员工提供工作餐而发生的菜品采购相关费用和饭堂人员的工资薪金,公司为员工提供的话费报销等员工福利,应记录的会计科目为: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库存现金与银行存款等;c)企业在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环节支付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如某锰矿公司为举办运动会而发生的服装费和场地租赁费,相关从业人员年审发生的费用等,应记录的会计科目为: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d)企业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记录的会计科目为: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科目;e)企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之时应给予其一定的经济补偿,应记录的会计科目为: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f)企业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所发生的租金,如某锰矿公司租赁住房给员工无偿使用发生的支出,应记录的会计科目为: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g)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环节中,应记录的会计科目为: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结转产品成本。
3《新准则》下职工薪酬的税务处理方法
1)建立账户
以《新准则》为基准,企业财务会计部门依据内部员工各项薪酬的总体核算建立“应给付总薪酬”这一账户专门负责职工薪酬总账计算工作,借方最主要的任务是记录每月具体支付职工的所有薪资,而账户的贷方记录的内容则是每月需承担但仍没有支付职工的薪酬,可以将其视为一笔费用,参照其不同用途分别计入与之相关的成本耗额账户,那么在某一特定时期的末期,贷方账户所剩余的款项代表的含义就是企业没有按期支付薪酬的总额。此时该账户需要参照本应给付基本工资以及应该支付社会保险费等项目,对本应该支付的职工薪酬开展分项目准确核算这一工作内容。
2)支付职工薪酬税务处理的方法
实际上,企业内部为了满足实际生产与经营提出的相关要求,总会设置多样化的部门机构从而确保企业产品生产制作、营销以及管理等各项经济活动项目顺利的展开。而部门工作人员的薪酬数额总会存在一定的差距,所以会计部门人员开展账务处理活动采取的方式也是多样化的。例如某锰矿公司10月份应付给全体员工的工资总额为550000元,工资分配汇总表中列示的产品生产职工的工资为350000元,车间管理职工工资为60500元,企业行政管理职工工资为70000元,销售职工的工资为69500元。该某锰矿公司财务部门应该编制的相关会计分录如下所示: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350000元制造费用60500元管理费用70000元销售费用69500元贷:应付职工薪酬550000元对于本企业的缴纳的工会经费而言,不能大于税法口径职工薪资总额的2%,对于超过部分和提而未缴部分不能采取扣除的措施,不准许扣除的部分可以调增为应纳税所得额。对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通常情况下是允许全部扣除的,但是扣除时间相对较长。《新标准》下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细化了“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与“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这两个子项目,这体现了中央税务部门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类型纳税人税收方面的扶持。
4结语
目前,《新准则》中与职工薪酬应遵照的原则为“谁受益、谁负担”,对企业中所有员工的实际薪酬支付之时采取了具有针对性特征的账务处理方式方法,这在提升产品以成本信息为主的有关信息可靠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在推进企业内部各项决策体制优化方面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因此企业财务会计部门积极对《新准则》新添置的相关规定以及调整的内容进行深入的学习是极为必要的。
参考文献:
[1]何定安.浅议新企业会计准则下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分析[J].中国商贸,2014(36):190-192.
[2]秦燕,刘剑.《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的变化及税会差异分析[J].注册税务师,2014(7):47-48.
关键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问题;研究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8-000-01
一、我国新会计准则实施的问题研究
1.新会计准则的基本特点
第一,以资产负债作为会计要素的定义分类的基础。以前的会计准则是以目标为导向进行制定的,但是这种收入费用观不是很恰当。这是因为,评价一个企业是以企业所拥有的资产负债作为标准的,资产是企业的最重要的资源。另外,企业的业绩也是由资产的增加和减少来体现的。所以,新会计准则坚持以资产负债作为制定依据是科学合理的。
第二,新会计准则坚持实质重于形式这一原则。如实的反应会计信息要以一项交易的发生为依据。会计信息的准确性要求交易的实现,未发生的交易不能作为会计处理的依据。在新的会计准则中,坚持了实质重于形式这样的原则。
第三,新的会计准则积极审慎推广公允价值计量。在新的会计准则中,涉及到公允价值的有16项,占整个会计准则的42%。这里提现了我国新的会计准则坚持推广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2.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几点思考
首先,新会计准则要求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技术能力。新的会计准则在内容上更加精简,趋于准确。在对会计行为及会计业务上的要求,很多只是进行了原则上的规定,并没有进行详细的展开说明。这就导致企业在会计政策上有更多选择的余地,很多会计准则中的内容需要会计人员根据自己的职业技术能力及工作经验去判断,解决具体的会计业务问题,这就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会计准则具有职业的判断能力成为会计从业人员的一项基本素质。
其次,集团公司针对新会计准则要统一规划,建立健全本集团的信息系统。新的会计准则进行了大范围的变化,同时,新会计准则中对于信息的披露规定的更加详细。这就要求集团公司针对新的会计准则,在集团总部制定出一个统一的规划,使得下属企业逐步进行新旧准则的交替。因此,集团公司要完善自己的信息系统,对于集团下属企业在实施新会计准则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总结的经验及时与其他企业进行沟通交流,以实现向新会计准则的顺利平稳过渡。
最后,企业要审慎的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在我国以前的会计准则中更多的是强调采用历史成本法,但是在当今的时代背景下,采用历史成本法显得不再科学。再加上近几年我国金融行业的迅速发展,使得公允价值计价法符合经济新形势下的客观需求。因此,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将公允价值计价法引入进来,但是企业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要审慎地、有条件的进行使用,要符合新会计准则的原则要求。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的研究
1.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必要性
我国在之前针对小企业的特点制定过一套相应的制度,但是制度实施的效果并不是很明显。其重要原因是小企业在财务方面的建设较为落后,缺乏专业的财务工作人员;制度本身不具备强制性执行的功能;小企业缺乏实施会计制度的动力;制度执行部门主要是税务部门的执行力度不够以及制度本身的不完善等问题都使得该制度没法顺利实施下去。
但是,我国小企业的发展现状需要有一个完善的会计准则来指导更好地进行会计行为。小企业为国家的GDP、税收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为促进市场繁荣、提供社会就业机会贡献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量。因此需要有一个完善的会计准则对小企业的市场行为作出规范。
2.对于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建议
第一,对于实施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要实现其平稳过渡。由于之前实行过旧的小企业会计制度,所以在由旧制度转换为新准则的过程中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使得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能够顺利推进。具体措施有在企业领取营业执照的时候,标注出符合标准的小企业,同时联合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对于符合标准的企业,必须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另外,加强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小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的培训和教育等。
第二,指导微型企业使用简化版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我国新的企业划分标准中以及税法中加入了微型企业的概念,说明微型企业得到了我国的重视。对于这种微型企业,也要有一定的会计准则进行指导,可以将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简化适用于微型企业。
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问题的研究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二十国集团(G20)及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就倡导构建一个全球统一的会计准则,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也逐步地进行着国际趋同化,以下就对我国的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提供一些建议:
第一,要明确我国的经济地位。我们要对我国的经济在世界的地位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首先,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以前的国际会计制度是由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制定的,代表着发达国家的利益要求。因此,在制定新的国际会计新秩序的时候,我国要主动参与到规则的制定当中,确保我国及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第二,在国际趋同过程中注意交流合作。全球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建立,不是任何一方能够决定的,需要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国际会计机构之间加强沟通,开展双边及多边合作和交流,强化合作,互相借鉴。我国在开展国际沟通时要注意,首先要加强与国际会计机构的沟通合作,进行信息交流,协调行动,,切实推进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的趋同。其次,加强与其他新兴国家及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加强沟通,在国际上共同维护新兴国家及发展中国家的利用。最后,要努力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的会计理念,积极引进,使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
四、总结
通过对我国新会计准则实施的问题研究、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的研究以及我国会计制度国际趋同化问题的研究,对我国整个的企业会计准则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同时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了解,发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我们要针对这些问题积极进行解决,使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得到完善,使其能更好的为我国的经济的发展提供保证。
参考文献:
[1]章雁.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对策研究[J].生产力研究,2013 (12):176-178.
一、企业会计准则体现的新理念
新准则总体上体现了资产负债观、全面收益观和公允价值计量观。现分述如下。
(一)资产负债观理念在新准则中的具体体现
会计上对收益的确定、会计要素的定义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重要性的认识一直存在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两种不同的观念。
资产负债观指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准则时,首先规范由此类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有关资产和负债的确认、计量,然后根据所定义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资产负债表重于收益表。而收入费用观刚好相反,该观念认为会计工作的重心应首先确认、计量收入、费用要素,资产和负债要素的确认和计量依附于收入、费用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收益表重于资产负债表。
20世纪80年代以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等纷纷采用资产负债表观。我国在这次会计改革中,新准则的制定基本上采用了资产负债观。比如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4条规定,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应当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正是资产负债观的体现。又比如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中明确规定取消利润分配表而增设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这也正是资产负债观理念的具体表现。此外,在其他的具体准则(如存货)中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资产负债观理念的运用。资产负债观理念的确立要求企业管理层更加关注企业未来的发展;更加关注企业面临的机会和风险;更加关注企业的资产质量和营运效率;更加强调资产负债表对财务状况的真实公允的反映;更强调企业的盈利模式和资产营运效率,而不仅是经营结果。因此,企业所提供的信息更能满足相关决策者的需要,更具有相关性;同时,资产负债观理念的确立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资产负债观下对收益的确定,不需要考虑实现问题,只要企业的净资产增加了,就应当作为收益确认 (不包括新增投资或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即收益=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本期所有者新增投资-本期向所有者分配=(期末资产-期末负债)-(期初资产-期初负债)-本期所有者新增投资-本期向所有者分配
(二)全面收益观理念在新准则中的具体体现
关于“全面收益”(Comprehensive Income)的概念,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论财务会计的概念》第五辑中给出了一个规范性的解释:某一个体在报告期内,除与业主之间的交易外,由于一切原因所导致的权益增减的程度和途径。这一收益概念实现了会计收益观念的两大转变:一是财务呈报目标从“受托责任观”到“决策有用观”的重大转变;二是收益计量从“收入费用观”向“资产负债观”发展的重大转变。全面收益观下将全面收益分成两个模块:全面收益=净收益+其他全面收益。其中净收益仍由收益表提供,仍然只反映已确认及已实现的收入(利得)和费用(损失);其他全面收益则涵盖那些已确认但未实现,平时不计入收益表而在资产负债表部分表述的项目,例如外币折算项目上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最低退休金负债调整、在特定债券或权益证券上投资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等。全面收益的内涵突破了收益表的局限,强调以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为基础,把全部已确认但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纳入财务报表中;突破了传统会计收益的实现原则,引入了公允价值,使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的使用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新准则中体现出了全面收益理念,一方面将金融工具、部分符合条件的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的持有收益直接计入利润或增加资本公积;另一方面在财务报表体系中增加了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内容,通过两个资产负债表日之间的主体权益变动,反映了当期主体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代表了当期主体活动形成的总收益和总费用。这样,全面收益较好地将“当期经营业绩观”和“损益满计观”结合起来,比净收益更能帮助使用者预测企业“所有”未来现金流量,增进了财务报表关于企业财务业绩信息的完整性和有用性,并提升了会计信息的质量,有助于促使企业改善资产负债管理,优化资产和资本结构,避免眼前利益和收益超前分配,提高决策水平,着眼于企业长期战略和可持续发展。
(三)公允价值观理念在新准则中的具体体现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我国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与IASB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大体一致。公允价值最大的特点是来自于公平交易的市场,参与市场交易双方充分考虑了市场信息后所达成的共识,这种共识后的市场交易价格即为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与风险管理紧密相关。公允价值实际就是资产风险的量化。在新准则中充分体现了公允价值理念,并由此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考虑到中国市场发展的现状,总体上说,新会计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运用是比较谨慎的,此次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不再强调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计量属性,使新会计准则更着眼于企业未来的发展,关注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二、新理念对证券市场会计监管的影响
会计信息是证券市场会计监管的基础,新准则体系所体现出的上述新理念必然导致部分会计信息的内涵与外延的变化,从而对会计监管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新理念下的资产、利润和净资产
首先,在新的准则体系中,尽管对于资产要素的界定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但由于公允价值理念的运用,必然导致资产价值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化,金融工具、部分投资性房地产以及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取得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反映其公允价值,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的分类及计量基础亦发生了较大变化;其次,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引入,必将导致利润表中利润的内涵发生变化,企业的利润不仅包括企业自身营运业绩的体现,还包括企业以外的环境变化对利润的影响,出现了较多的已确认但未实现的损益,即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部分,从《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中可以看出,企业对外报送的利润表中以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取代了原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取消了主营业务利润项目;营业利润的构成中,增加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内容,并将原制度中影响利润总额的部分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在建工程减值损失)和企业对外投资的投资收益作为影响营业利润的内容。与此相适应的是,“利润总额”和“净利润”项目相对于原制度来讲其内涵得以扩大,特别是部分资产的持有损益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形式体现为利润表“净利润”项目的内容;再次,新准则在利润表中将“资产减值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单列,清晰地反映出资产持有损失、资产处置损益等非经常项目损益及部分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企业利润的影响,有助于财务报表更加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真实业绩;除此以外,新合并会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理论已经由原来的侧重母公司理论转化为侧重实体理论,并更多地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运用,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包含在合并后的股东权益中,子公司少数股东损益包含在合并后的净利润中,也将增加净利润的构成内容;最后,由于在新准则下资产计量基础及净利润内涵与外延的变化,净资产的内容必将发生较大的变化。从新准则增加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可以看出,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在内的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成为净资产的一部分,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的全面收益,增进了财务报表关于企业财务业绩信息的完整性和有用性。
(二)新理念与财务指标
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行为以及信息披露规定了若干财务指标要求,涉及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等。如在证券发行时,要求Ipo发行人最近3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的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最近3 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再如对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界定标准为购买、出售、置换入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的比例达50%以上,购买、出售、置换入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达50%以上,购买、出售、置换入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50%以上。在新准则下,建立在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营业利润、净利润和净资产等基础上的若干财务指标的内涵则发生相应变化。
上述指标内涵的变化一方面影响到该财务指标的信息含量,建立在公允价值和全面收益基础上的诸多证券监管指标更具有相关性和可比性;另一方面影响了执行新准则前后各指标的可比性。
(三)新理念与企业利润操纵风险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势必会对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产生深远影响,资产负债观、全面收益观及公允价值观在新准则中的体现,对于增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价值起到了促进作用,从而证券市场的监管也将更加合理规范。但应该看到,公允价值理念的应用从一定程度上会增加企业操纵价值或利润的风险,对整个证券市场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给证券市场的监管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改变了通常的收益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再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将会产生利得或损失,这将改变现在会计实务中短期投资只确认减值损失不确认升值收益的情况。以东风汽车2006年中期报告数据为例,按照原会计制度,短期股票投资在期末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尽管东风汽车的股票投资从总体上看有可观收益,但公司只是确认了800余万元的投资收益。2005年年末提取跌价准备后,资产负债表上仍保留了700余万元跌价准备,如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计量,市价与购入价之间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进入当期损益,则公司中期应该确认收益2400余万元,在新准则下由于公允价值的变动将为企业多带来1600余万元的收益。(附表)
由此可见,公允价值理念的应用给证券市场的监管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一方面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还不完善、不发达,证券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等都不够成熟,价格难以真正反映价值,绝大多数资产的公允市价难以获得,尽管从理论上讲在不存在相关资产的活跃市场时,可以运用现值技术等估计公允价值,但我国现阶段未来现金流量以及折现率的信息都相对匮乏,公允价值在某种程度或情况下缺乏判断的可靠依据;另一方面由于会计准则具有明显的经济后果,不同的准则将生成不同的会计信息,从而影响不同主体的利益。不排除企业通过操纵会计报表日的股价等手段来调节利润的可能性。因此,公允价值理念的应用客观上也为企业在现阶段企业利用会计计量属性的选择权,以新的盈余管理手段来“创造”账面利润提供了可能。如何保证公允价值确定的合理性,避免像以前再次成为企业随意操纵业绩的工具,是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确保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证券市场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
会计信息披露是会计监管的基础。一方面,应明确过渡期的各项监管政策,既保证平稳过渡,又要兼顾财务会计信息本身的可比性;另一方面,从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实践出发,对重要的财务会计信息披露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特别是应加强对公允价值有关信息的披露,公司应充分披露确定公允价值的方法、相关估值假设以及主要参数的选取原则。
(二)对监管指标进行评估和界定
证券市场的监管需要一整套的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的设计是否合理,不仅关系到能否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管,还会对企业的经营策略产生影响,因此要就新准则对财务指标产生的影响及影响程度进行评估,必要时对指标不变但内涵改变或指标名称及内容均需调整的财务指标进行重新界定。同时,鉴于新准则下资产总额、净利润和净资产等内容的变化,需要就发行新股、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行为以及信息披露规定中涉及的若干财务指标的量化标准作出必要的调整,以不断完善新准则下证券市场监管指标,满足监管的需要。为了防止企业为保牌与配股等动机而利用公允价值创造利润,在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制订相关指标考核时,应考虑将未实现的损益与已实现收益分别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