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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48号)精神和县局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暑期培训工作各项要求,坚持依法办学,推进精致管理,促进全县各学校新学期开学工作有序、和谐、高效开展。
二、检查时间
2017年8月29日 — 9月5日 。
三、检查对象
全县各学校。
四、检查内容
1.条件保障情况:学生课本(含循环使用教材)、作业本、学校办公用品是否准备到位,重点关注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统编教材和小学一年级科学教材在起始年级的使用情况;教室、宿舍、食堂等是否安排到位、是否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寄宿生生活是否正常;学校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微机房、实训室、音乐室、美术室等功能室的设施设备是否检修维护,学桌凳维修、配备是否到位;校园环境是否整洁,开学氛围营造、校园文化建设是否到位。
2.师生报到情况:全面了解教职工到岗情况,在编教师、城乡交流教师是否按时到岗,有无漏报、瞒报或新发生的在编不在岗问题,有无病假到期该上班的而未上班或不能按时上班但没有继续履行请假手续问题;学校领导班子、教职员工精神面貌和工作热情如何;局发有关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等“三个文件”及学校全体教师签名的师德师风承诺书公示情况;详细了解各学校学生报到情况,有无流生,控辍工作采取的措施、成效。
3.教育收费情况:是否按收费文件要求执行收(免)费政策,收费项目、标准是否在永久公示栏公布并上校园网公示;教辅资料征订行为是否符合《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有没有统一发放《告家长书》,征求家长意见,有无搭车收费或搭售教辅用书、学习资料等现象;有无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商业保险现象;贫困生资助情况。
4.教育教学秩序建立情况:新学期学校工作计划、部门工作计划是否已制订;新学期学校常规管理、队伍建设、质量提升、文化建设是否有创新举措;省新出台的《课程设置方案》及市“让学引思”六认真落实情况;课职务分工是否已落实,学校总日课表、作息时间表、学生课外活动表是否上墙、上网;开学是否按课表上课,学校领导是否深入课堂听课、评课;校长对开学工作督查情况;学校是否组织师生对暑假作业、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检查、总结、评比;是否开展“书香暑假”阅读作品评选;开学工作“六个一”落实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7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
5.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校园安全保卫落实情况;是否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学校周边环境有无未消除的安全隐患,对师生安全教育和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保安、门卫、技防、物防措施是否落实;有无学生乘坐“三无”车辆上学,有无未满12周岁的小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未满16周岁的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现象,是否落实学生交通安全监管责任;食堂电路、炊具、餐具、电磁灶、液化气钢瓶等设备检查和维修情况,食堂食品采购台账建立和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学生防溺水、防踩踏、防火灾宣传教育情况;暑假期间师生护校情况,有无财产损失、安全责任事故和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五、检查要求
1.对照检查内容,采取看、听、查、访、评等方式实施检查。看,察看校园环境、教学秩序、生活服务等情况;听,听取学校负责人的情况介绍;查,查流生、收费、管理、设备维护和使用情况;访,访谈学生和教师代表;评,评议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收费、安全卫生、新学期工作计划等方面的工作,量化积分,横比评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格次。各教育集团按校区平行单列评分,实施一校制管理的中心小学,其办学点或分校纳入中心小学确定格次。各组原则上“优秀”格次不超过检查学校总数的三分之一。
2.深入学校,了解实际情况,查实每项内容,客观公正评价。检查中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每所学校至少要排查出2个以上问题,并详细记录。对于一般性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对于较突出的问题,在下发整改通知的同时,要求学校(园)迅速制订书面整改方案,报督导室及局相关职能科室,并跟踪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贯彻落实《XX市XX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X安办发〔2020〕X号)文件要求,结合XX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得到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二、治理任务
进一步明晰局、校、教研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责任,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管控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
XX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XX任组长,区教育局综合科、教育科、后保科、体卫艺与社会教育科、教发中心等相关处室组成的XX区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局属各学校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全区中小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从2020年9月开始,至2020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20年9月)。
各中小学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广泛宣传报道,营造工作氛围。组织全体小学科学实验老师和中学化学老师进行安全集中培训
(二)整治阶段(2020年10月集中整治,2020年11月深化提升)。
教育局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卡片,各中小学校对照实验室安全管理卡片,认真组织实施排查,定期开展督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20年12月)。
各中小学校总结整治经验成果。
五、开展2020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
工作目标:
按照区政府通知要求,重点对XX区中小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及其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高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仓库,科研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保管、使用,固体、液体、气体化学废弃物处理。检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检查内容包括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XX区教育局将对各学校危化品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2.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工作,做好自查自纠,被抽查学校要积极配合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积极有效整改,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引导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成功做法,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
(四)具体安排
本次中小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1.学校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0月底前)
(1)各中小学校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可参照《实验室安全管理卡片》(附件1),组织力量对本校危险化学品仓库和相关科研教学实验室及相关场所危险化学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各中小学应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确实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计划和整改期限。
(3)各中小学校应制定本校《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2.现场检查阶段(2020年11月)
区教育局组织检查组分片区现场检查,着重对中小学危险化学品管理进行现场检查。具体包括:
(1)听取情况汇报。听取学校校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情况介绍和学校管理部门自查和整改工作报告。
(2)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学校自查报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
(3)选定检查对象。选定若干危险品仓库和科研实验室、废弃物中转站等相关场所作为现场重点检查对象。
(4)实施现场检查。参照《实验室安全管理卡片》,对重点检查对象逐项进行现场核查。
(5)意见反馈。检查组向学校反馈现场检查情况。
3.整改提高阶段(2020年12月)
(1)检查组整理各中小学校安全问题隐患并反馈到学校。
一、充分认识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针对合同改革发展形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过程中。做出开展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重要决策,这既是深化合同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制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建立长效机制的有力措施。
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合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合同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合同工作体系基本健全,合同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合同管理与操作日趋规范,依法采购、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合同功能和作用得到明显发挥,合同法》实施五年来。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推行合同制度改革的时间还比较短,不少方面还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合同活动中仍然存在一些与制度和程序规定不相符合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执行合同政策存在偏差,有的政策和规定还没有得到落实;应当实行合同的项目,没有完全纳入采购监管程序,存在脱离甚至规避监管的现象;合同中的违规操作、随意操作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有的违规性的故意行为,背后还可能隐藏着不正当交易。这些现象和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活动的公正性,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损害了合同的声誉。总体上看,无论是合同规模还是合同行为,都必须着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明确指出,要站在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推动合同制度改革。因此,当前形势下,开展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
摸清和掌握合同领域中存在问题,此次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广泛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合同执行情况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缺失和薄弱环节;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使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受到深刻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强依法行政、依法采购的意识;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一方面严肃查处和纠正不规范行为,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立健全科学的合同管理体制奠定基矗
促进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进一步掌握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通过检查。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纠正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堵塞管理与操作执行的漏洞,促进廉政建设,确保各项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得以正确贯彻执行。
三、专项检查的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全区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获得合同资格的社会机构和合同执行情况。
四、专项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联合成立区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按照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组长由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监察局局长区审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监察局副局长马文刚、区审计局副局长区财政局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合同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合同办公室主任担任。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工作,并负责区直部门和单位以及区直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机构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汇总全区专项检查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告,报市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五、专项检查工作安排
从月开始,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月结束,具体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月19日至31日为自查自纠阶段。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合同法和有关制度规定。
1纳入合同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
2合同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
3合同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
4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执行情况。
5采购组织程序、信息、专家抽取等环节执行情况。有无违规行为;
6工程实施合同情况。
7上级专项资金实施合同情况。
8合同政策功能落实情况。
9受理质疑案件的答复处理情况;
10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财务开支情况。
11其他有关情况。
要对自查自纠情况归纳整理,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查找问题根源,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填写电子版自查自纠有关表格,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
对于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单位和下载安装过程中有困难的单位,区财政局负责对自查自纠表格电子版软件的下载安装提供支持。也可以到区财政局合同办公室拷贝后安装。请及时与区财政局合同办公室联系。自查报告和自查自纠表格电子版必须在5月30日前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月1日—7月31日为重点检查阶段。重点对采购规模较大、采购项目较多的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部分社会机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不按时填报自查自纠报表的单位同时列入重点检查范围,采购人的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本地所有采购人的20%以上。重点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小组或检查工作承担机构要根据重点检查情况写出检查意见和处理建议,及时上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三)整改提高。月1日—31日为整改提高阶段。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社会机构要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重点检查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提交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好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安全管理的工作机制
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安全工作,就是要强化人的“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从行政一班人到全体工作人员,应该层层明确了安全责任内容,进行责任分解,签订安全责任状,做到了人人头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担子,形成层层抓安全,个个讲安全,人人重安全的良好格局。还应成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上下沟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对开展校园及周边工作进行部署,并针对各时期学校及周边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打击威胁考试安全的黑恶势力和犯罪团伙,清理学校及周边的娱乐场所、摊档点,解决校园及周边的治安、交通和消防安全等问题。对学校的各类安全隐患和考试时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分门别类发送到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齐管共管,积极整改安全隐患,妥善处置各类安全事故,探索建立考试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维护良好的考场秩序和环境。
二、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扎实搞好安全管理排查整改
防患于未然,是抓考试安全工作的常规方法。在具体的排查过程中,要注重搞好“二个结合”。
一是隐患排查与岗位职责相结合。每次考试前,要求各校加强门卫、交通安全、校园防盗、消防、用电、出租门店等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教务处要安排课节,加强安全教育;要加强体育课、课间活动的组织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总务处必须严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消毒等各个环节,全面排查饮食饮水卫生安全隐患。
二是隐患排查与逐日安全检查相结合。每次考试过程中,各校由政教处牵头,安排专人逐日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详细记载,提出整改建议,交学校行政会议研究。点部位,即门卫、食堂、小卖部、寝室、电脑室、财务室、危险化学品储藏室等;要场所,即操坪、礼堂、学校附近溪河等;点时段,即上学时、午休时、放学时、晚寝时、节假日等。同时,要根据季节变化做好防汛、防雷、防火、防传染病、防溺水等安全检查。
对考试前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两个及时,一是隐患排查情况上报及时,要避免隐情不报、真情假报;二是安全隐患整改及时,限时限刻整改到位,防止有“患”无“整”。一般安全隐患迅速整改到位,整改的情况要求详细记录在案,以备后查;重大安全隐患要求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整改后及时销号。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和反复出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办法、要求、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只有及时排查、及时整改,才能确保“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落到实处。
三、以强化管理为重点,提高安全防范和事故处置能力
一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重点掌握以下几种情况:高度重视境外敌对势力、宗教组织和一些非政府组织对考试可能进行的渗透和破坏;排查化解学生中的帮会团伙、同乡会之类的组织情况和公共突发事件苗头。及时掌握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化解可能引发的考试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
二是加强检查,整改隐患。按照要求严格查找安全隐患:
1.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做到每季度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等人员集中场所是重点检查部位;学校的消防设备、消防器材是经常性的检查项目。通过认真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严防考试过程中重大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2.对校舍的楼道、楼梯设施专项检查,及时更换损坏的照明设施,保持上下楼梯通畅,确保学生行走安全。
四、以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为载体,建立校园考场安全长效机制
为确保师生集体用餐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维护我市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今年4月份对全市各学校、幼托机构食堂的餐饮安全管理现状进行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1 基本情况
此次共调查各类学校和幼托机构113所共128个食堂,其中中学37个,小学43个,幼儿园29个,中专及职技校4个。除新建1所,其他学校都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其中A级49个、B级52个、C级26个,新建1个(未分级),ABC级食堂比例约为2:2:1,明显高于全市餐饮业总体水平,其中学校食堂A级数占全市餐饮业A级数的64%。
同时,对39所学校和幼托机构开展餐饮具消毒效果监督抽检,每家抽样10件,共390件,经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合格率为89。7%;对26所学校和幼托机构开展现场快速检测共计87件,其中紫外线辐射照度36件、餐饮具洁净度检测51件,检测结果合格率92%。
各学校在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方面措施落实到位,未发现明显问题,个别单位晨检记录不全。
2 现场调查情况
2.1 餐饮食品安全 一是各学校负责人非常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并落实校长负责制。建立了食品原料进货验证和台账登记、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强化日常管理。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比往年有所提高。二是多方面筹集资金,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学校负责人积极争取资金,尽力完善食堂设施。多个学校重建了宽敞、整洁的新食堂,设置了洗消专间和独立库房,增设了热力消毒、不锈钢保洁保温设备,定期更换紫外线消毒灯等。三是落实岗位职责,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多数学校制定并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岗位职责,做到定岗定责,强化责任心,从原料采购到食品上桌层层把关,避免因加工环节问题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四是强化培训和考核。各学校积极邀请卫生监督员上门开展讲座,定期组织内部考核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充实了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强化食品安全意识。
2.2 饮用水卫生 我市所有学校生活饮用水均采用集中式供水,从源头上杜绝了二次污染事故。大多数学校提供开水,均做到加盖加锁并定期消毒茶桶,并有台账记录。部分学校提供桶装纯净水,索证资料齐全并做到定期清洗消毒和台账登记工作。
2.3 传染病管理工作 针对春季传染病高发季节,此次重点调查学校落实晨检工作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春季呼吸道、肠道传染病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预防接种登记情况等。综合调查情况,传染病防控工作在幼托机构和小学开展情况较好,严格落实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信息系统上报疫情工作。幼托机构定期开展教师、午睡室的紫外线消毒和厕所的化学消毒工作,并做好消毒台账登记。
2.4 健康教育工作 各学校都能开设健康教育课或健康教育讲座,大部分学校能利用宣传阵地进行卫生知识的宣传,内容记录完整,部分学校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学校的创建工作。
3 工作亮点及存在问题
在本次调查中,发现不少学校创建A级食堂的氛围比较浓厚,有些学校力争尝试先进的“五常法”“六T法”管理模式。部分学校利用假期改造食堂条件,完善基本设施和布局流程。
但是,在调查中也发现在餐饮管理中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个别实行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的学校,对承包经营者没有建立切实有效的资格审查和监管机制,学校没有严格准入要求,食堂食品安全疏于管理。二是还有少数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和卫生条件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卫生设施陈旧或缺乏,有的存在超负荷接待学生用餐的情况。三是目前我市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B、C级所占比例较高,虽然A级食堂和社会餐饮相比比例较高,但同行业相比,A级食堂的比例还是较低,仅为38.3%。四是少数学校现有的卫生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特别是个别学校的备餐间不正常使用,存在食品安全风险。五是部分学校晨检工作流于形式,登记不及时传染病防控制度没有很好落实。
4 下阶段工作措施
针对本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将会同市教育主管部门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再次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或不及时整改的将依法处理。
当代装修工程具有许多特点:施工工艺新、技术应用新、材料种类繁多、工序穿插交错、装修工种多、事后维护要求高等特点。这么多的特点就对施工管理人员提出了更大的挑战,所以在项目开工前期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如材料准备,人员准备、技术准备、设备准备等;同时还要深入研究图纸,掌握各项施工工序的大概程序,争取做到最大限度的优化工序。同时结合合同要求,确保工程施工,并且施工结束不会违背合同要求。最后还要结合公司经营的特点,做好施工前的准备计划,使每一项工作都能在计划的掌握之中。装修项目的管理人员是整个项目能够正常进行的核心因素,是整个项目按质按量完成的重要保障。为了保证项目进度有条不紊地进行,需要项目部建立一个完整明确的组织框架,一般的工程项目都会有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等职位,装修工程也不例外,根据工程量的情况来确定具体人员的数量来满足工程的建设需要。项目建设所有的管理人员要严格的执行职位责任,明确任务划分范围。工程的项目经理要为工程负全责,对整个施工团队做出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案,充分调动每位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协调并组织好工序的施工过程。在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根据项目部提出的劳动力计划安排,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准备好各工种人员。技术负责人针对工程中出现的新技术与新工艺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应的指导培训,对整个工程情况做些论述,使工人在进场之前能够做到熟悉掌握施工技术。最后还要注意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灌输,不仅做到工程质量得到保证、施工进度得到控制,还要做到安全问题得到控制。施工技术准备是施工准备中极为重要的一环,施工前项目部人员要对施工图纸的每个细节做到烂熟于心,针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汇总,以便上图纸会审中解决。针对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要提前做好相应的施工方案与技术准备。装修工程开工前要充分准备好相应材料与设备措施,保证施工进度得到有效控制。技术员与材料员根据施工特点,进行材料抽料工作,编制材料清单,交由公司预算员审核,审批后作为材料采购的依据。对于公司提供的或者是租赁的机器设备,在开工前做好检查维护工作,保证开工后能够正常的运作。
2装修工程施工展开阶段综合管理策略
施工质量是施工企业的生命,是企业生存立足之本;所有的施工企业只有靠质量才能赢得信任,才能赢得市场,所以围绕质量管理来开展各项工作是明智的选择。上文讲述了许多当代装修工程的特点,在施工中施工管理人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强化员工的质量管理意识,严格落实质量管理的责任,项目经理要时刻有统筹管理的意识,及时对各个管理层进行技术交流。项目管理的各级人员要落实质量责任,使个人与工程质量紧密联系,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每个好的工程都离不开质量验收,所有装修工程需要建立严格的质量验收制度,针对工程的各项工序进行日常质量检查、巡回检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出现的施工质量问题,首先需要查明原因,编制整改方案,最后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在严格检查施工质量的同时也需要严格把关材料质量,对于进场的材料加强质量管理的力度,严防不合格的材料进场。装修工程由于其特点,影响到施工进度的因素也相应较多,所以施工进度管理是施工中较其他管理是比较难以把握与控制的。在施工前已经制订了施工进度计划,但施工过程中需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逐步调整与完善施工进度计划,使每个分部工程的施工进度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同时施工中采取辅的管理措施,譬如采取必要的奖励机制,促进施工工作的开展。施工管理中成本管理的核心就是降低施工成本。想要降低施工成本就必须从施工过程入手,针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进行科学的预测,合理的分析,有效的控制。在材料的使用上要有材料使用计划,有效的控制材料消耗,尽量减少材料的不必要损耗。施工过程中安全放在第一位,所以如何做好安全工作是每个管理者都应该思考的问题。施工过程中只有把安全放在首位,强化每位员工的安全意识,对工序进行科学的组织,在安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开展工作,才能有效的避免安全隐患。同时,对于施工人员也要做好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开展模拟训练,针对机器设备要及时进行维护检修,总总这些都是为了装修工作顺利开展。
3建立激励、约束、监督机制形成良好的管理风气
企业内部存在竞争,就会充满朝气。所以企业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当的竞争机制,鼓励全员持证上岗,发挥才能。企业内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员工上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竞争上岗的另外一个好处就是提高企业员工的办事积极性,提高管理层的办事效率。有效的工作风气能够激发员工的潜在能力,有效的提高施工质量,提升施工进度。企业建立良好的激励制度能有效的提升员工的忠诚度。从员工最关心的地方入手,将员工的个人收入与福利跟施工质量、成本、进度等指标进行联系,根据贡献来分配奖励。有效的约束制度使得企业能够长足发展。装修工程的管理必须有章法可循,不能,,用规章制度来约束管理人员,确保工程的各项工作正常的进行。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制度,将提高工程质量摆在首位,力求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不断完善装修工程项目的内部监督制度。
4结束语
关键词: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交底记录;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1、法律和业主授权:
1.1、监理范围:施工阶段房建筑及附属工程。
1.2、监理工作程序:业主与鼎立公司签订合同的范围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所规定的监理工作程序。
1.3、监理工作内容:对该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负责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对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4、项目部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根据项目管理名单)
总监:王永
专业监理工程师:五宏、程顺蓉
监理员:杨建军、陈周毛
2、工程施工单位各阶段应向监理部提供的资料及报审程序:
2.1、施工准备阶段:
2.1.1、 单位企业资质报审
1) 首先填写单位资质报审表(附上施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简介、类似工程业绩;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及执业证书或上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上岗证及测量、检验仪器、计量设备的合格证或检验合格的标定证书)。
2) 提交报分包资质审表(附上分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简介、类似工程业绩;分包派驻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执业证书或上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上岗证及测量、检验仪器、计量设备的合格证或检验合格的标定证书;分包合同草案)。
3) 提交塔机租赁单位资质报审表(附上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简介、类似工程业绩;派驻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执业证书或上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上岗证及设备的合格证或检验合格的标定证书;分包合同草案)。
4) 提交商品混泥土供应单位资质报审表(附上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简介、类似工程业绩;派驻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执业证书或上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上岗证及设备的合格证或检验合格的标定证书;分包合同草案)。
5) 提交委托检测单位资质报审表(附上检测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检测许可证、企业简介、试验范围;主要检测人员名单及执业证书或上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上岗证及设备汇总表和合格证或检验合格的标定证书;分包合同草案)。
2.1.2 施工技术资料报审
1) 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附上经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和企业盖章的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2)提交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附上经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和企业盖章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
3) 提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报审表( 附上经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和企业盖章的临时用电方案);
4) 提交施工现场临时用水和排水方案报审表( 附上经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盖章的临时用水和排水方案);
5) 提交施工现场安全应急预案报审表( 附上经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和企业盖章的安全应急预案);
6) 提交土方开挖、回填方案报审表( 附上经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项目盖章的土方开挖、回填方案;基坑深度达到5米或超过5米的基坑开挖施工方案方案要有专家认证报告);
7) 提交基础降水护壁施工方案报审表( 附上经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和企业盖章的基础降水护壁施工方案);
8) 提交基础施工专项方案报审表( 附上经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和企业盖章的基础施工专项方案;筏板施工要单独提交大体积砼浇筑方案。);
9) 提交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计划报审表( 附上经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盖章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计划;重点阐述现场安全、材料堆放监管的落实办法和设备的布置情况。);
10) 塔吊基础施工方案及塔机安、拆方案单位资质报审表(附上塔机基础详图、经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和企业盖章的安装、拆卸方案;);
11) 提交大型机械设备报审表(附上设备统计表、设备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向安监部门报批和(备案)的手续、取得允许使用的文件;包括用于工程和施工用的设备,如电梯、塔机等)。
12) 提交模板施工方案报审表( 附上经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和企业盖章的模板施工方案);
13) 提交外架施工方案报审表( 附上经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和企业盖章的模板施工方案);
2.1.3 工程保证资料报审
1)提交施工原材料、构配件报审表(附上要报审材料或构配件的出厂质量合格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质量证明抄件等,水泥还应提交出厂化验单;要求有见证抽样送检的材料还应提供见证取样的检验报告,并在报审表中填写相应的信息)。
2) 提交施工各种原材料检验报告、砼配合比报告、砂浆配合比报告。
3)、 开工报审表(附上开工报告)。
4)、 施工项目备案表
2.2施工阶段
2.2.1、 工程保证资料
1)、提交施工原材料、构配件报审表(附上要报审材料或构配件的出厂质量合格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质量证明抄件等,水泥还应提交出厂化验单;要求有见证抽样送检的材料还应提供见证取样的检验报告,并在报审表中填写相应的信息)。
2)、砼和砂浆试块报告、钢筋焊接接头检验报告、钢筋植筋拉拔实验报告、防雷系统测试报告。
2.2.2、隐蔽记录(包括土方回填、钢筋、管线、预埋件、保温、防水等记录)。
2.2.3、实验、测试记录(包括测量放线、标高抄测、地基基槽钎探、大体积砼温度测试、砼施工搅拌、砼养护、实体检验、分户验收、防水蓄水、通电、给水通水、排水闭水和通球、防雷接地、设备调试等记录)
2.2.4、 验收记录
1)、土建部分(包括各分部、分项、检验批,检验批验收记录是基础资料。)
主要分项有:土方、钢筋、模板、砼、砌体、抹灰、涂饰、油漆、楼地面、防水、保温、细部、门窗、道路、管沟、地面铺装、园林绿化等。
、安装部分(包括各分部、分项、检验批,检验批验收记录是基础资料。)
主要分项有:强电、弱电、给水、排水、污水、消防、电梯、燃气等。
2.2.5 工程有关技术经济签证资料
工程技术核定单、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单、现场原始收方单、工程变更的书面依据等。
2.2.6 管理资料:
工程总进度计划、年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比情况周报、进度调整计划;安全管理月报、周报;质量管理月报、周报;监理通知回复单、质量和安全问题整改方案、安全和质量整改回复;工作联系单、工程进度款申请表和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等。
2.2.7工程实施过程的影像资料
包括各施工工序转换层、增加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量、有关的技术处理部位和过程、临时签证等的照片和录像资料。
2.3、竣工阶段
2.3.1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3.2 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
2.3.3 工程质量保修书
2.3.4 竣工验收记录
2.3.4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备案表
2.3.5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
要求:所有资料的报送,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报监理部信息管理人员统一签收。
施工阶段监理基本程序和要求
、开工程序
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先完善以下工作才能填写开工报告和开工报审表提交监理机构,申请项目开工。监理机构审查属实签署工程开工令,准予施工单位开工。
现场准备情况:进行现场点线面的复核和现场抄测、现场平面布置就绪、临时设施的搭建、施工现场水电及道路等条件准备、办公和生活及学习条件的准备、工程前期主要材料已订购部分已经进场、主要施工设备已经进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已到位、开工前的职工入场三级教育已做。六图一牌和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已经上墙和张挂。
前期必要的文件和资料:项目合同备案、工程项目及管理人员备案办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现场安全应急预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土方开挖及基坑降水边坡支护方案、塔机安拆方案等已经编制和审批,各种管理规定和制度已经制定。
分项、分部开工程序
开工前,施工方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开工申请,监理机构对施工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后,认为施工准备条件满足开工需要,并且施工项目部已经对进场实施的作业班组进行了技术交底,监理机构签署开工令同意开工,并对开工内容进行现场跟踪监理。
(二)、进场原材料检验
1、 所有用于工程实体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均需填写相应的报审表并附上质量证明文件、数量清单及时提交监理部申请报验。
2、 监理经书面审查通过后,到材料现场对实物的外观、品牌、型号、规格、数量等进行核对。
3、经对材料的书面和实物的质量的审查和检验通过后,对于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应按规范及设计要求,施工方应会同建设单位和监理必须进行现场见证抽样和送检,试验结果报告未出来之前暂时不得投入使用。
4、对检验报告结论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于工程中。进行二次双倍有见证抽样再受检,经检验结果合格的可用于工程;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用于工程,并勒令及时进行有见证的清退出场,重新采购合格的产品。
5、对于材料书面报审时,无生产厂家的质量证明的,不再进行实物检验,视为三无产品,勒令及时进行有见证的清退出场,重新采购合格的产品。
6、 对于施工方擅自将未经报验的、报验不合格的、未经检验的、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用于工程的,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使用方自行承担,监理方不予进行质量的确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对于大型的构件、成品和半成品等,在订购前应将选择的供应商的有关情况资料和合同草稿提交监理部,经监理初步进行审查通过后,再对其进行必要的实地考察后,认为所选的供应商能保证质量和满足供应的,施工方可以与之签订监理合同,否则,重新选择。
8、 用于装饰的板块材料、防水材料、保温材料、有关涉及安全方面的材料等在订购过程中,进场前应向监理部提交样品,经监理部审查通过的保存于监理部,以便该材料进场时作对比检验确认。
9、 钢筋采购时,一定要向供应商要钢材的出厂质量证明材料,并认真核对将要提走的钢材一致性,主要从两个方面复核:一是核对钢材的外观,二是核对成整捆的吊牌与材质证明书的一致性。
10、水泥进购时,一定要随水泥附上化验单,水泥出厂满28天的还要提品出厂合格证。水泥到了工地后要有监理见证取样进行复检,水泥在工地存放超过3个月的要重新进行再复检,复检合格的视情况降级使用,复检不合格的不得用于工程中,必须及时清退出场。
(三)、工程质量检验
1、 工程测量控制
完成工程定位测量放线后,提交工程定位测量报验申请表(含控制桩的保护措 施、平面控制网及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每一施工转换层都必须进行测量放线复核、标高抄测,形成记录提交监理机构审查和复核并签字确认。
2、 工序质量检验
首先在计划提请监理检验的24小时前,向监理部提出检验申请;施工方合理组织班组保质、保量、按时完工;施工完毕后,施工方进行班组自检、工种之间交接检、质量部门专职检等三检;施工自检通过后,监理到场按找图纸和规范进行检查和验收,监理检查验收通过的可以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监理在施工方准备的验收记录上签字;检验未通过的,按照在检验过程中的要求限时整改,施工方再次自检后,建立重新进行检验;检验通过的准予转入后续工序施工,检验未通过的继续整改,监理部将对此进行原因调查,对不力的人员或班组,向施工项目部提出更换通知,要求限时更换能满足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的。
施工方经自检合格的,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监理机构提出了申请,而监理人员未按时到场参加验收,施工方可以自行进入后续施工,监理人员不得拒绝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3、 隐蔽工程检验
实施隐蔽工程、关键工序施工,必须提前24小时向监理部报验,并提交隐蔽工程的报验申请表及相关的资料。验收过程和程序基本与工序验收相同,不同的是者施工方虽自检合格,监理验收未通过或未按约定时检验的都不得擅自转入后续工序施工。
因为工程隐蔽重要性高于一般部位。即隐蔽工程在过去称为工程停止点,而一般工序转换称为工程见证点。一方面是可能涉及的工种多(如楼层钢筋隐蔽验收的同时还涉及到安装的预埋管件的隐蔽);第二方面是验收未通过的说明存在一定质量问题,若一旦隐蔽事后难以被人发现,将会永久留下工程隐患;第三方面是未经检验或检验未通过若隐蔽的,必须剥离重新检验,而剥离检验和处理,会增加施工成本和延长工期,影响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钢筋隐蔽检验通过后,经各方各专业在验收记录签字完毕,在砼浇筑前施工方应向监理机构提交砼浇筑申请,经监理机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再经总监或总监代表签字后,施工方才能进行砼浇筑施工。在砼浇筑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浇筑地点要有钢筋、模板、安装等相关专业的现场值班人员跟班,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理。
设备安装控制
设备订购前,应将拟选的厂家名录和合同草稿拟定的设备有关文件提交监理机构审查,必要时要进行考察,审查通过后方可订货。
设备进场时,应填写设备进场报审表并附上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技术使用说明书等,提交监理机构书面审查,通过后再开箱检查和核对实物,经检查核对无误后设备可以进场存放,要严格按照产品技术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妥善存放。存放时间过长的,要认真做好设备零部件的保养工作。
设备安装时,要填写安装申请并附上安装方案提交监理机构审查,重要部位要通知监理进行旁站监理。安装过程要有生产厂家的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或负责安装。要严格按照技术使用说明书和安装技术指导书进行安装,做好每个环节的检查校对,确保准确无误。安装完毕后,填写试车申请,先分项运行实验再进行整机运行检验。试车通过后,参加试车的各方人员在事前准备好的试车记录上签字,办理移交手续并附上试车记录。
5、 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重要的和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提前报监理部审查批准并报业主认可后方能实施。涉及工程安全和技术性较强的方案,必须首先报经施工企业,由企业技术负责任审查签认并加盖企业鲜章后,再报监理机构审查。
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如深度超过5米的深基坑方案,在向监理机构提交前,还应按照国家现行规定进行专家论证,附上取得的论证合格报告再提交监理机构审查。
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时,首先是建立在施工方已经自检达到合格的条件下,分项工程验收提前3天、分部工程验收提前7天向监理机构提交验收申请,监理机构一方面对工程有关的资料进行系统性、完整性、正确性检查,并整理相关的监理资料;另一方面组织施工、监理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实体质量的全面的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方及时整改;当施工实体质量基本无问题、相关资料基本整理好时,监理机构同意相关的分项和分部工程的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
申请验收前,施工方已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内容,分户验收完成并合格且形成记录;各种试验和功能测试完成并合格,形成记录,且各种使用功能满足设计和业主要求;施工方对工程质量自检自评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各种资料完整、齐全,满工要求。
提前一周向监理机构提交验收申请。监理机构组织人力检查工程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施工方配合检查,并完善监理资料;在工程资料达到完整、齐全、系统时,监理机构按照程序组织施工方项目部、技术、质量、安全、资料等部门负责人和业主等参加的工程初步验收,并对初验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方及时整改,经整改满足设计、规范和业主要求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向业主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并参加由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会,并签署验收记录。
(四)、设计变更、工程技术核定、经济技术签证程序
设计变更程序
业主提出工程变更,首先提交设计单位或征求监理单位意见后提交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对提出的工程变更进行审查,认为有必要时提供设计变更通知并附变更后的图纸,返给业主。业主将正式设计变更通知交监理机构,监理机构接该变更后转发给施工方,施工方签收后按此组织施工。
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首先提交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初步审查认为有必要时,提交业主审查,业主也认为有必要时,再提交设计单位审查并出设计变更图返给业主,业主将正式设计变更图交监理机构,监理机构接该变更后签发变更通知给施工方,施工方签收后按此组织施工。
工程技术核定程序
业主或监理机构提出的(监理提出必须报经业主同意),由监理机构签发给施工方,施工方签收后按此组织施工。
施工单位提出的,首先提交监理机构,经监理机构审查后报业主同意,监理机构签发发给施工方,施工方签收后按此组织施工。
工程经济、技术签证程序
施工方因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等提出经济技术签证,必须是在事件发生14天内提出,若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由施工方提出的,必须在提出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的同时提出有关的费用的初步算式和计算值。办理经济、技术签证时应提供有关的设计变更通知或技术核定单、现场收方的原始签证记录或凭据、影像资料等。
4、 现场收方计量程序
需要进行现场工程计量的,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机构;监理机构会同业主和施工方相关人员到现场实地计量,施工方提供计量工具和条件。在对收方计量收方记录签字前,施工方必须完成现场实拍的影响资料,参加计量的人员对收方结果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旁站监理程序
旁站主要内容
在房屋工程建设中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旁站主要是针对工程的重点、难点、薄弱环节和隐蔽工程进行的跟班监理。主要包括土方回填施工、混泥土浇筑、防水施工、保温施工、试块的制作、重要的试验和测试等工作。
旁站监理程序
旁站工作即将来临前,施工方应提前24小时向监理机构申请,监理机构安排相应的监理人员到时到施工现场跟班进行监理。施工完成后,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在旁站记录上签字,记录由监理人员准备。
对施工方的要求
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在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工程的特点找出本工程的重点、难点、薄弱环节和隐蔽工程编制详细的明细表,制定保证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报监理机构确认。
、工程分包程序
1、 分包内容条件要求
需要进行分包的工程内容,必须是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允许的、施工总包合同中约定的和实施过程中业主同意的专业性比较强的、自身施工技术不成熟的和一般的劳务承包项目。
分包的程序
凡符合分包条件的内容需要进行分包时,施工方应向监理机构提交拟选的分包单位的资质和合同草稿等报审资料;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准予分包进场施工,必要时要进行考察后确定,否则视为转包。
对分包的管理
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与业主没有合同关系,只与施工单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视为总包的一个分支机构,纳入总包的管理范畴,由总包负责管理,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就工程质量和安全承担连带责任。资料可由总包统筹考虑。
由业主选择的分包单位与业主存在合同关系,与施工单位没有合同关系,就业主而言分包与总包具有平等的地位。因此,总包只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和配合,但分包必须服从总包现场的总体管理,分包单位就工程质量和安全承担自身责任。资料自身独立形成后统一归集总包组卷。
、其他管理要求
1、 现场例行检查
每周监理例会前,由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带队,组织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综合大检查,监理机构派员参加。重点检查工程施工质量、进度、现场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等情况。杜绝施工现场的脏乱差现象,并对检查内容形成检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参加人员在记录上签字。
2、 有关进度管理
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编制和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于监理机构;在根据总进度计划分解成月进度计划,每月底上报下月进度计划;再将月进度计划分解成周进度计划, 每次监理例会前报本次监理例会前所完施工情况及下周计划,并说明未完成工作的主要原因和弥补拖延工作的办法。
施工方应根据周和月进度的实际情况,与月计划进度进行定期的对比和分析,若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且有可以影响总工期时,应及时进行计划的局部调整,并按照计划进度报审的要求提交监理机构审查,经审查通过后按新的计划实施。但施工单位必须按新的计划调整资源和施工组织及时间安排。
3、 工程质量管理
施工方根据每天施工质量日常检查和每周施工现场的综合大检查,整理出质量周报,在每周5上午提交监理机构,内容包括上周监理例会有关的决议要求的落实情况、本周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原因分析及处理措施、以后如何避免和预防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对于不负责任的施工作业人员,不按技术交底和施工工艺及施工程序施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又不主动正确整改的,或管理人员不认真负责的严格管理、监督不力的应予以更换。对没有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可以安排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处理,对不主动积极处理的予以加重处罚,公示上墙曝光。
4、 现场安全管理
施工方根据每天施工安全日常检查和每周施工现场的综合大检查,整理出安全周报,在每周5上午提交监理机构,内容包括上周监理例会有关的决议要求的落实情况、本周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原因分析及处理措施、以后如何避免和预防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安全周报重点反映高空作业、施工电梯、塔吊、临边防护、临电、现场堆码、环境的清洁卫生、现场的安全标识标牌、工人的安全佩戴等的管理和投入情况。
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设备(塔机、施工电梯等),要进行施工专项管理。每天要进行班前检查并形成记录;不得疲劳工作,交接班要有交接记录;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理和维修,维修要彻底,并形成维修记录。每周5上午将记录提交监理机构检查,记录上要有相关人员的签字,特别是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人必须签字。
对于不按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规程施工人员,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工程安全题又不主动积极地正确改正的,或者或管理人员不认真负责的严格管理、监督不力的应予以更换。对不主动积极处理的予以加重处罚,公示上墙曝光。
5、 施工月报
施工项目部每月底,应由项目经理组织各部门对当月的施工情况进行一次小结,简明扼要的对当月的施工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进度等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和值得肯定的成绩方面自我进行评价,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监理部。
监理例会制度
监理例会暂定为每周5下午2点30分,在施工现场施工方会议室召开。参加单位和主要人员有:监理机构全体人员,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分包项目负责人等,邀请业主现场代表参加。
监理例会的主要议题为:上次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本周施工中存在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现场管理等问题及原因分析,需要协调和急待解决的问题,下周的工作安排和要求,本次会议的决议事项。
会议进行的顺序:首先是施工项目部汇报上次决议事项的落实、本周存在的主要问题、下周的工作安排;然后由监理工程师提出意见,再听取业主的意见和要求,最后由总监小结本次会议决议事项。
会议内容希望参会各方都记录,会后由监理机构主持根据会议记录起草成会议纪要,传阅各参会方主要人员阅览,无异议后形成正式文件再由总监签发参会各方。
监理例会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会议。会议要求各方严格遵守参会规定,对于不请假无故缺席的每次给予500元的处罚,对于无故迟到的给予每次200元的处罚,对于连续两次以上不参会或迟到的进行相应的双倍的处罚;若参建一方因公司或业主有其它临时要求或工程上有重要的验收等,可以提前提出休会,改时再召开。
施工顺序要求
施工要严格执行先方案后开工,先计划后实施,先地下后地上,先支撑后开挖,先深后浅,先难后易,由远后近的原则。
8、 关于监理通知
监理部下发的所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签收并及时回复。若不回,复监理部以此做为后续工程资料签证的依据和进度款支付签认的依据之一,必要时监理将会同业主给予处罚。
3、工程资料归档有关要求
3.1、 关于工程资料
所有报送监理部审签的资料,均须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及当地档案馆规定进行填写,每次报送监理机构是至少一式二份。监理机构是最后签的资料,签署完成后要留一份在监理部;监理机构签署之后还要报送其他单位签署的,由监理机构送交其他单位签署后留下一份,其余返给施工方。
在施工过中,希望工程资料与工程实体同步形成,若因施工方资料未跟上,影响工程验收及其他问题发生,责任由施工方自行承担。
3.2、 关于资料人员
严格按照建设部有关法规要求,应在施工现场配置工程资料管理人员;
3.3工程资料的编制
要严格使用四川省建设厅出版的,2008版“施工验收规范指南”和配套的“建龙软件” 现行版本的基本表式,并严格按“填表指南”要求完整填写。
若工程内容所需资料表格在“指南”和“建龙软件”中没有的,可以自制相应的表格,但是必须把现行规范规定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要求,按照“指南”基本表式编制在表中,自制的表要与基本表式一致。
若建设单位、江油市质监站、城建档案馆有特殊规定,则按建设单位、江油市质监站指定表格样式使用。
3.4、 关于资料归档
施工单位应主动及早向江油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城建档案馆咨询资料编制和归档要求;必须按四川省建设厅和江油市地方规定的城建工程档案表格及规定配套的工程技术资料表格进行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分包单位的归档资料必须按江油市有关规定归档填写或由总承包商统一归集汇总。
工程资料原则上要求是原件,材质证明复印件必须加盖供货商鲜章,并注明原件存放何处;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建立足够的照片、声像档案资料;
监理所签资料监理部留存一份。
4 结语
总之,为了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委托监理合同》及监理规划等文件的主要内容,完善工程监理程序、监理工作要点并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
关键词 发电设备 制造集团 一体化 目标成本管理
中图分类号:F406 文献标识码:A
一、一体化目标成本管理的实施背景
发电设备制造业的竞争已经是全球性的竞争,随着技术、工艺和制造能力的快速提高,竞争者之间的产品质量差异正在逐渐缩小,依靠质量差异化的竞争战略很难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电站集团产品结构特点极易受到外部运营环境变化的影响, 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接着是欧债危机,2010年开始国内外市场需求持续下滑,发电设备行业产能严重过剩所带来的市场竞争导致订单价格的剧烈下滑,这些因素都在极大地挑战集团的成本管控能力和盈利能力。如何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持续增长是集团管理的重要课题,一体化的目标成本管理恰好为此提供了有效的方法和工具。
电站集团成立前,各工厂是独立法人单位及单体的利润中心,集团组建后,若仍沿用原来的管控模式,集团仅仅是充当行政归口管理的作用,并没有为客户增值,反而由于行政管理可能会带来决策周期变长、增加管理成本、对客户响应速度下降等负面影响。因此,在管理模式上打造以集团为利润中心、工厂为成本中心的一体化管控模式是集团化管理的必然。通过一体化管控来提高集团对下属工厂的成本引导能力和管控能力,充分激发各下属工厂管理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同时,强化集团的管理与监督职能,保证集团整体工作的协调与统一,从而确保了集团获取整体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实现集团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经济运行的健康度。
电站集团承接的装备制造订单都是成套设备,包括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和辅机等,单一产品交货期的提前或延迟都将会影响整个项目的竣工,原先工厂是各自管理、独立运作。而现在通过一体化的成本管控可以优化电站成套设备及电厂的整体性能及整体交货要求。电站集团的产品具有小批量、高价值、长周期的生产特点,对成本的控制能力要求很高,同时生产组织过程中各方面的信息是动态变化的,通过一体化的目标成本管理可以有效地提高成本的管控力。
二、大型装备制造集团一体化目标成本管理的主要做法
电站集团基于一体化管控的要求,以目标利润为导向、以基于产品项目的精细化管理为基础、以矩阵式的管理机制为依托、以整体协同为特点、自上而下集团本部牵头组织各工厂分头实施为模式、以考核激励为手段的目标成本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一体化目标成本管理的原则、组织和制度标准。
1、确定管理的基本原则。
价值的衡量是以利润为基础的,利润的实现过程就是成本控制过程,电站集团从持续发展的眼光、以全局性的视野确定了一体化目标成本管理的指导思想,从集团层面降低产品的总成本,并把它作为一项系统性的工作进行建设,明确了:符合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遵循效益原则,市场导向的目标管理原则,可操作性原则,事前控制原则,动态监控原则,确保了工作的可操作性。
2、构建矩阵式的目标成本管理架构。
针对集团过去的成本管控仅由各工厂的相关部门分别控制,力度不大,权威性不强,整体性较弱的情况,电站集团完善了组织架构,形成了矩阵式的管理架构。
首先在集团本部组织了跨职能的工作团队,设立了目标成本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集团总裁亲自任组长。其次,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集团目标成本管理工作,工作小组负责目标成本的日常管控工作。
集团本部的目标成本管理工作小组作为集团层面的管控团队主要由来自集团本部的总裁工作部、财务部、采购部、技术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销售部、信息技术部和审计室的专业人员组成。小组各成员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组成了一个专业性强、分工明确、组织严密、高效运作的团队,形成了工作合力。
3、规范制度和标准,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
明确了目标成本评审范畴、评审方法和评审流程,制定了配套的考核和激励制度。颁布实施了《上海电气电站集团单机设备目标成本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为目标成本的管理提供了制度规范。
规范了成本计算模型。根据各工厂的产品特点及生产组织方式,对每个工厂各种不同类型的产品规范了成本计算模型,根据每个项目合同中所确定的具体技术方案、技术参数、供货内容的要求得出符合用户个性化要求的项目成本,为以单个项目为基础的一体化成本管控提供有利的支撑。
统一制定原材料采购的预算单价。充分了解现实的原材料供应情况、不同产品的采购、生产周期等重要因素,制定了物料预算价格的确定原则,在具体编制各工厂的项目预算成本时,严格按照此原则执行,并作为目标成本监督、检查、分析、控制及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再造业务流程,为实行一体化目标成本管理奠定基础。
再造业务流程的主要宗旨是打造高效、统一的集团一体化管控模式,为实行一体化目标成本管理奠定基础,实现优化集团的资源配置,提高集团运营效率,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优质高效的成套服务。
1、整合市场营销资源,统一对外开拓市场。
对订单承接、业务谈判、价格决策等流程进行了再造。将原各工厂对市场承接订单的职能整合至集团本部,取消了原来各工厂独立的市场承接功能,由集团本部统一负责对外承接订单、商务谈判及合同签订、统一协调交货、收款事项,给顾客提供一站式的产品销售服务,各工厂由原来的主体变为配角。
2、按用户需求,统一进行各产品的项目排产。
对项目生产排产计划流程进行了再造。由集团本部统一负责项目的排产、项目执行的协调,监督各厂的生产计划落实情况;工厂负责按照集团本部下达的项目计划安排生产,及时向上反馈生产进度,实现电站集团产品的成套出产。
3、推进一体化的系统设计,优化整体性能和成本结构。
对一体化的系统设计流程进行了再造。集团本部负责对整个电站系统中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和辅机之间进行优化设计,确保满足顾客对电站产品系统性能要求的前提下,优化系统的成本结构。工厂负责具体的产品设计、工艺改进等生产服务性事务,确保单项产品在符合总体性能要求的前提下成本最优。
4、推进集中采购管理,优化资源配置,降低采购成本。
对集中采购流程、战略物资采购流程进行了再造。集团本部负责大型战略物资、钢材和有色金属的集中采购,发挥大规模采购优势来降低采购成本,为下属各工厂与客户签订统一的框架协议;工厂负责在集团本部的框架下签订采购合同、物流、仓储和收发货等操作性事务。
(三)设定和分解目标成本,明确成本管理的目标和责任。
1、科学制定总目标。
集团本部负责制定总体的年度目标成本。集团目标成本小组根据集团每年度的经营目标、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及工厂的实际情况,根据统一制定的预算单价,按每一个项目的排产计划及供货合同的要求,提出下一年度的项目成本目标,以及集团各条线部门的目标降本指标,由目标成本领导小组和集团管理层审核批准。
2、层层分解落实目标。
电站集团将经批准后的目标成本下达到各工厂,把降本目标分解并纳入到集团技术、采购及其他管理部门的年度考核指标中,集团各业务部门对降本指标按条线下达到工厂的对口条线,形成矩阵式的降本目标分解模式。
3、明确责、权、利的关系。
集团管理层明确目标成本工作小组、集团相关专业条线、各工厂、各工厂相关专业条线的责、权、利关系,并使这种责任明确化、具体化、利益化,成为与各部门、个人切身利益紧密联系的定量化责任,从而启动责任、行为、利益三者联动的机制,促进各单位努力完成指标,确保集团成本总目标的实现。
(四)向订单承接、研发、采购等环节延伸目标成本管理,提高事前成本的管控能力。
1、向订单承接端延伸,提高订单承接阶段的盈利能力。
电站的目标成本管理在订单承接的前期就已经介入,在用户提出需求的时候,目标成本工作小组成员就已经开始参与到项目中,针对用户的要求和供货范围,测算出按当前状态生产的项目成本,并对投标报价的决策提供支撑。在获得订单以后可根据目标盈利测定目标成本,并与当前状态下的成本进行比较,根据盈利预判可预先在市场中锁定部分战略资源的价格,规避了长周期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2、落实到一体化的技术创新上,提高技术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力。
技术是降本的源头,电站集团所有产品大约有80%的成本是约束性成本,是由现有的技术条件和生产力水平决定的。电站集团进行技术降本的主要方法包括电站设备整体系统配制优化、产品标准化设计、新技术和新材料应用、产品结构优化等。
3、通过一体化的战略采购管控和创新采购模式,提高采购阶段成本管控能力。
通过集团层面推进采购一体化的管理,对大批的采购、供应商的培育、战略物料的锁定进行了一体化的管理。一是集团采购部门对大宗批量的物资进行集中招标采购,通过批量来降低采购成本;二是开发及培育新的供应商,优化供应链的管理,通过优化及缩短供应链来降低费用,三是建设集团统一的战略物资信息平台,确保战略物资的供应;四是利用先进的金融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包括远期汇率锁定,进行金属期货研究、利用套期保值锁定成本等。
(五)开展管理评审和成本分析,持续改进一体化目标成本管理。
1、定期对目标成本执行情况进行专题分析。
各相关责任主体每季度定期汇总、上报目标成本执行情况,集团本部的目标成本工作小组对上报数据进行审核,对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加强指导,并提出改进要求。
2、及时调整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成本发生事项。
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客户要求增加供货范围、调整技术参数而产生成本差异作为事中成本控制的一个关键点,对每一个执行项目即时进行跟踪、监督。同时颁布实施《设计联络会管理办法》和《设备合同变更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确保目标成本的可控性。
3、定期开展目标成本管理评审工作。
每年组织两次目标成本完成情况的评审工作,对当期可评审项目目标成本的完成情况做出评价,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管理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最终出具评审报告向管理层汇报,并严格按照《上海电气电站集团目标成本管理考核激励办法》进行奖惩。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各类管理问题,要求工厂进行研究和分析,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并在下一次目标成本评审中进行检查。
4、构建经验共享平台,持续改进。
在推进目标成本管理工作的过程中,组织召开降本经验交流会,将工厂涌现的优秀的降本案例汇编成书,供集团各工厂参阅,通过机制营造良好的经验交流和共享的氛围,构筑互动学习的平台。
(六)完善信息系统的建设,为一体化目标成本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撑。
1、建设适应集团一体化目标成本管理的信息管理系统。
由于电站集团下属工厂的生产规模很大,虽按项目计只有数百个,但按涉及的材料条目计就有数十万条,数据量巨大,如果靠手工计算,耗时长,效率低。从2005年开始,电站集团引进国际一流的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始了集团的信息化工作,并成功推行ERP(SAP)管理系统,为一体化目标成本管理的顺利推进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目前,集团已成功开发了制造执行系统(MES),使各工厂的制造费用可以即时结算;开发了产品数据管理(PDM),在产品设计阶段就能初步估算整个项目的成本;开发了战略物资管控平台,使大型物资的成本管控提高到集团的战略层面。加上已经应用成熟的财务管理系统、采购管理系统和生产管理系统,整个信息系统已经为目标成本管理构建了非常完善的功能需求和服务体系。
2、推进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性及准确性。
通过基于WBS的ERP信息管理平台,事中成本的管控功能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目前各工厂原材料采购信息都反映在这个系统中,可以及时地查询实际采购订单,将不同时段实际采购价格与目标单价进行比较,分析原材料价格变化对目标数的影响,对下阶段的采购提供指导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三、大型装备制造集团一体化目标成本管理的效果
(一)成本持续降低,盈利能力不断提升。
通过集团一体化目标成本管理体系的建设和组织推进,在新产品比重不断增加、原材料价格逐步走高的前提下,集团主要产品成本持续地下降,盈利能力持续提升。从2007年实施目标成本管理至2012年底,实际结算成本累计比预算成本降低数亿元。
(二)主要经济指标不断优化,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
面对严峻的电力设备市场形势,同行业的价格竞争激烈,电站集团在目标成本管理体系强力的支撑下,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保持良好。运营质量不断提升,主营业务毛利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指标也达到了国内同行的领先水平。
(三)加强了集团的管控,促进了管理水平的全方位提高。
在一体化目标成本管理体系的推进过程中,以目标成本管理作为依托平台和契机,集团对各工厂的管控能力进一步提升,同时,也带动了集团采购管理、存货管理、资金管理、计划管理、工时管理等管理职能的日趋精细化,软实力进一步增强。在集团的排产计划管理方面,电站集团建立了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估模型,合理地安排生产计划和原材料采购,降低了原材料、在产品存货的增加及资金的占用;在存货管理方面,集团下属工厂上海锅炉厂通过目标成本管理,多渠道压缩原材料、在制品,优化生产组织模式;在生产管理方面,集团下属的各工厂根据近年来工艺革新、技术改进和实动工时的统计情况,梳理并完成新的工时定额标准制定,推广了计算机报工系统,逐步实现了无纸化报工,提高了生产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作者单位:上海电气电站集团)
参考文献: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以下简称《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和《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汇总如下:
第一条 企业选址布局、规划设计以及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及省有关的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和布局;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布局和安全发展规划;新设立企业和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建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与《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八类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厂址选择、总体布局及周边安全间距等依照适用范围分别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及有关专业设计规范等标准的要求。
第二条 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建设和监理,有关的设备、设施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制造,项目的建设和试生产应当依法通过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取得试生产备案意见书,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现有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装置和设施未经设计或者承担设计的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安全诊断,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三)不得采用国家及省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应当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不得生产、使用国家禁止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国家对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或者省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四)生产区与非生产区分开设置,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距离。
(五)厂区内建(构)筑物、装置、设施间的安全距离,厂房、仓库等建(构)筑物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厂区道路设置等,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六)新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的规定;现有厂区内消防设施的配备、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七)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根据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在作业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
按照《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等标准要求,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应传输到相关的控制室或操作室,并与工艺报警区分。按照《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等标准要求,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按照《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等标准要求,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等标准要求,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等标准要求,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等标准要求,设置电力装置。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1651)等标准要求,配备个体防护设施。厂房、库房等建(构)筑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等标准的要求。按照《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安全色》(GB2893)等标准要求,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标志,等等。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应根据工艺安全要求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应根据工艺安全要求装设紧急停车系统。在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工艺装置部位,应根据工艺安全要求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新建大型和危险程度高的化工装置,在设计阶段要进行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提高工艺装置的安全可靠性。
严格执行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设施台账,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经常性维护、保养,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八)根据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要求,制定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实施预防性维修程序,及早识别工艺设备存在的缺陷,及时进行修复或替换,确保设备设施的完整性和运行可靠,防止小缺陷和故障演变成灾难性的物料泄漏或安全事故。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规范管理,依法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对风险较高的系统或装置,加强在线检测或功能测试,保证设备、设施的完整性和生产装置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
加强公用工程系统管理,制定并落实公用工程系统维修计划,定期进行维护、检查,供电、供热、供水、供气及污水处理等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使用外部公用工程的企业应与供应单位建立规范的联系制度,明确检修维护、信息传递、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程序和责任,保证公用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
(九)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的规定,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安装、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
(十)依据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对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按照《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3号),对厂区外公共区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实施安全管理。
(十一)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法规规定和《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的要求,全面加强工艺安全信息管理,从工艺、设备、仪表、控制、应急响应等方面开展系统的工艺过程风险分析,针对工艺操作中的风险制定安全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按规定对操作规程进行审核修订和培训,对工艺参数运行出现的偏离情况及时分析,保证工艺参数控制不超出安全限值,偏差及时得到纠正。加强生产装置紧急情况的报告、处置和紧急停车以及泄压系统或排空系统有效运行的管理。
按照《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试行)》(鲁安监发[2009]63号)的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和化工装置开停车环节的安全管理。
(十二)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确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建立档案。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实行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管理机制,联系人应每月至少到联系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建立企业、管理部门、基层单位和班组的监控机制,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加强安全管理。
(十三)危险化学品的包装以及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应当符合《条例》第十七、第十八条的相关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十四)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以及储存所用的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应当符合《条例》第二十四、第二十五、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及省有关规定。
第三条 有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一)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7号)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的规定,辨识、申报本单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告知牌告知检测结果,并将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二)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等标准的要求设置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定期检查、记录并确保完好适用。
(三)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T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管理。
第四条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企业的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对已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和储存设施,应当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
第五条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设置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与生产调度分开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部门)。
(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规定,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三)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配备符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比例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且至少有一名具有3年化工安全生产经历,或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服务。
(四)设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主任或组长、分管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委员会或者领导小组到各职能部门、车间、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网络中的每一个单位要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的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至少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研究、决策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六条 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每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岗位相匹配。
(一)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或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内容与其职能相匹配。
(二)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内容与其职务、岗位相匹配,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一岗一责”。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安全生产职责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54号)等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的职责,并符合企业实际。
(四)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级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管理人员及全体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保证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量化的指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将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到各级组织(包括各个管理部门、车间、班组等),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定期考核,保证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有效完成。
第七条 根据企业的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管理;3、安全投入保障;4、安全生产奖惩;5、安全培训教育;6、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7、特种作业人员管理;8、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9、风险评价;10、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11、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12、变更管理;13、应急管理;14、开停车管理;15、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16、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包括消防管理;17、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设施、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监视和测量设备、仓库、罐区、建(构)筑物安全管理等;18、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19、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20、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21、检维修管理;22、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吊装、破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盲板抽堵和其他危险作业管理等;2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包括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等;24、职业健康相关管理;25、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26、承包商管理;27、供应商管理;28、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29、厂区交通安全管理;30、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31、文件、档案管理;32、自评。
(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和深度应当符合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标准规定,符合企业实际,具有可操作性,明确责任部门、职责、工作要求,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负责人组织审定并签发,并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
(三)主动识别和获取与本企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将有关规定转化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规范全体员工的行为。
(四)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时机和频次,定期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代表进行评审和修订,注明生效日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每3年评审和修订一次,若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修订。
(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后,要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培训学习,保证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有效贯彻执行。
第八条 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辅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操作安全规程。
(一)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应当涵盖企业所有操作岗位,各项规程的内容和深度应当符合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标准规定,符合企业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技术负责人审定并签发,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二)主动识别和获取与本企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将有关规定转化为岗位操作安全规程的具体内容,规范岗位操作人员的行为。
(三)明确评审和修订岗位操作安全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组织进行评审和修订,注明生效日期。岗位操作安全规程至少每3年评审和修订一次,若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修订。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应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四)岗位操作安全规程修订完善后,要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培训学习,保证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岗位操作安全规程,确保有效贯彻执行。
第九条 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和安全生产培训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法规规定和企业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明确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制定并实施全员安全培训教育计划,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和改进。
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实施持续不断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定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定期组织开展管理部门、班组的安全活动、基本功训练,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教育。
(二)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其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至少有一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学化工类本科以上学历,并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学化工或者安全工程、安全管理等相关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
(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依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定期复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等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和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四)其他从业人员应当依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4号),经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招的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除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外,还应当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五)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厂和进入现场作业,并保存记录;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并保存记录。
第十条 按照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提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第十一条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十二条 依法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
企业应当对安全评价过程中查出的问题或隐患进行原因分析,按照安全评价报告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时间、责任人,及时进行整改和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保存相应记录;并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依法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按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编制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为用户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对所有危险化学品包括产品、原料和中间产品进行普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危险性鉴别与分类,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并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危害告知。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及时向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内容变更手续。
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索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得采购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设立应急咨询服务电话或委托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机构,向社会提供本企业生产危险化学品的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符合下列应急管理要求:
(一)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参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编制企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并及时进行评审修订。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安监部门备案,并通报当地应急协作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二)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救援队伍,实行分级(厂级、车间级)管理,明确各级应急指挥系统和救援队伍的职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保持完好,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建立应急通讯网络,在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畅通;为有毒有害岗位配备救援器材柜,放置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记录,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生产、储存和使用氯气、氨气、光气、硫化氢等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除符合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配备至少两套以上全封闭防化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还应当设立气体防护站(组)。
(三)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按照本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等主管部门报告。
(四)应当向与本企业有关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
第十五条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一)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和《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的要求,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全面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采用相应的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估(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制订和落实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符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三)制定并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法规标准、人员、机构等)方面的变更,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规定的变更程序加强管理。任何未履行变更程序的变更,不得实施。任何超出变更批准范围和时限的变更必须重新履行变更程序。
(四)化工装置的检维修管理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吊装、破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盲板抽堵和其他危险作业的许可管理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关于加强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86号)和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的规定。
(五)生产厂区、操作工、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等,应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鲁安监发[2007]115号)的规定。
(六)加强对承担工程建设、检维修、维护保养的承包商的管理,对承包商的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加强管理,建立合格的承包商名录和档案,与选用的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承包商作业时要执行与企业完全一致的安全作业标准。
严格执行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并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七)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依法查验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不得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对持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按照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禁止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八)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1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等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
加强安全事件管理,对涉险事故、未遂事故等安全事件(如生产事故征兆、非计划停工、异常工况、泄漏等),按照重大、较大、一般等级别,进行分级管理,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帐,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安全事故事件报告激励机制,鼓励员工和基层单位报告安全事件,强化事故事前控制,关口前移,消除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九)安全检查的形式、内容、频次、职责分工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验证、记录等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