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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保护巡查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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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保护巡查管理制度

第1篇:水源保护巡查管理制度范文

摘要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与管理,对确保水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是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规标准要求、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的重要手段。本文借鉴国外环境管理经验,结合我国管理和建设需求,提出了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应涵盖环境保护目标、保护区建设、保护区整治、监测能力建设、风险与应急、管理机构与制度建设六项内容及要求,以期为我国水源地建设和环境监管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水污染:水源水质

规范化是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的重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等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对各级水源保护区的管理提出了要求和规定,各地在保护区划定及整治、水源地环境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水源保护区尚未完全划定、保护区标志设置不规范、保护区违法现象屡禁不止、监测监控能力不到位、风险管理和应急能力基础薄弱等问题。

实践经验表明,水源水质整体改善与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密切相关。近年来,各地开展了多项水源保护、污染源整治、生态修复及环境信息、环境监测和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项目,但由于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在目标、内容及具体要求等方面缺乏依据和指导,易造成建设目标不明确,导致资金和土地利用产生巨大浪费。

明确规范化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的内容与要求,对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要求、有效指导各地开展水源地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借鉴国外管理经验和我国法律法规要求,提出了规范化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的实质内涵,旨在为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监督和保护提供目标导向和技术支撑。

我国法律法规要求及国外管理经验

我国水源地建设的法律法规要求

《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法》规定“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划分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有必要时划分准保护区,同时对各级保护区禁止、限制行为,保护区整治及准保护区水源涵养林建设等提出要求; 《水法》要求划分水源保护区并采取措施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2010年5月,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生部五部委联合印发《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明确要求开展一级保护区隔离、保护区整治、生态修复、环境信息管理、环境监测和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此外,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也对保护区划分、水质水量、各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禁止和限制行为提出了要求。

国外规范化水源地建设管理的经验及启示

美国《安全饮用水法》和《清洁水法》为美国水环境和水资源管理建立了基本框架。《安全饮用水法》科学地制定了饮用水标准,建立了从水源保护、配水系统、水处理,到信息公开等多方面多屏障的水质保护体系。各州也采取建立保护区、开展环境评价和污染防治等多种方式保护水源:控制因生产或泄露而有可能污染地下水源的工厂位置,禁止如新建垃圾填埋场、中转站或大型污水处理厂等企业在水源保护区选址;要求地下油罐设置防护区;各州环境政策法令要求进行环境评价;各州制定水源水质标准时,人类健康标准是基础,并据此采取污染物控制措施。

目前,加拿大采用生态系统管理(Ecosystem Management)和流域管理(Watershed Management)两种方式保护地表水源。前者重视水资源系统各组成要素之间及水资源系统与人类、社会、经济、环境间的联系;后者将水资源综合利用、保护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权交给地方政府,联邦和地方政府分别颁布联邦和地方系列的“水政策”(Water Policy)。地下水源保护由联邦、省、地方三级政府及相关机构负责:联邦政府负责解决跨界水源纠纷、省级政府负责水资源管理、地方政府负责制定土地利用规划,保护机构负责流域和地下水管理。

德国《联邦水法》要求所有饮用水取水口都要建立水源保护区。100多年来,德国已建立近20000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德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特点:一是水源保护区的面积大,占德国土地总面积的13%;二是水源保护区执行的水质标准较严,地表水源一般要求54项参评的水质指标满足一级标准,只有个别可放宽为二级:三是保护区划分时充分体现“公众参与”的原则,划分水源保护区的过程中,涉及的居民及团体参与审查和评议,水厂作为主要受益者,需补偿居民及团体因建立水源保护区而遭受的损失。

日本采用“多龙治水,多龙管水”的综合管理模式。部级层面涉水部门主要有环境省、国土交通省、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和经济产业省等。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分别对水质、水资源规划和开发利用、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进行管理。为追求水质安全、确保水量,以及达到“双安”的饮用水目标,日本采取了工程手段保供水、技术手段保水质、行政手段保协作、法律手段保安全和应急手段保供水“五种手段”。其中,饮用水安全管理法律体系的建设是日本保障水质和水量安全的有效措施和坚强后盾。

国外水源保护的经验启示我们,制定严格的水源保护法律法规、采用科学合理的水质评价方法、实施严格的管理手段、明确水源保护的具体要求和责任主体,是做好水源保护的重要措施。如美国用《安全饮用水法>和《清洁水法》奠定了水源保护的法律基础,采用法规强制措施和非强制措施处理水源的潜在威胁;加拿大明确了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保护水源的责任;德国在水源保护区划分、水质标准实施和公众参与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日本采取了“五种手段”保障水源和供水安全等。总之,各国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规范化建设均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政策要求,其先进经验为我国水源地保护和规范化建设提供了重要借鉴。

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内容

与国外水源保护所强调的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管理制度严格程度相比, 《水法》和《水污染防治法》虽然明确了“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的要求和各级保护区内的禁止、限制行为,但并未涉及水源保护区建设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也没有形成严格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经验,提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的具体要求,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目标是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在“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的框架下,达到“水质、水量”双安全的目标和保障措施。因此,规范化建设应遵循“水质水量达标、污染综合整治、风险预警防范、分级分区控制”原则,建设内容应依据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的需求及水源保护区建设的现状进行统筹考虑和设计。本文认为,当前,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内容至少应涵盖建设目标、保护区建设、保护区整治、监控能力建设、风险与应急能力、管理机构与制度建设六个方面。

水源地建设目标

《水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采取措施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四条和第七条要求,“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均应规定明确的水质标准并限期达标”。“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定的水域和陆域,其范围应按照不同水域特点进行水质定量预测并考虑当地具体条件加以确定,保证在规划设计的水文条件和污染负荷下,供应规划水量时,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相应的标准”。

“水源地建设目标”也是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目标,即水量、水质安全。水量安全,要求水源地供水能力、供水现状均满足服务区域的需求。因此,水量目标既要考虑供水服务区域近期和远期水量需求、也要考虑供水工程设计和实际供水能力间的关系,保证供水量满足需求并禁止超采。水质安全,要求水源地水质满足规定标准,并要体现不同类型水源、不同级别保护区的差异。因此,地表水源应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一、二级保护区分别满足Ⅱ、Ⅲ类标准要求;地下水源应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满足Ⅲ类标准要求。

保护区建设

《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保护区建设”应以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的基本要求为主,应包括保护区设置与划分、保护区标志设置和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三项内容。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水源地建设和管理的基础,也是保护区建设的关键。保护区划分应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 388-2007),报经省级政府批复并按照管理部门要求备案;设置保护区标志,对影响水源水质安全的生产生活活动有警示作用,可起到保护水源的作用,标志设置应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 433-2008):在水源取水口和一级保护区实施隔离防护,可避免人类活动直接污染取水口;考虑到突发环境事故亦有可能影响取水口安全,仅设置隔离防护设施不能完全阻断污染物进入水体,因此地表水源还应在穿越一级保护区的道路、输油、输气管道等高风险区域,设置应急池、事故导流槽及防泄漏设施,避免突发环境事件对取水口的影响。

保护区整治

《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并明确规定了各级保护区的管理要求。“保护区整治”以落实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要求为主,包括一级、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整治,整治内容、要求及项目类型均应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条款。

一级保护区。《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要求,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按照上述要求,一级保护区不应存在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也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与上述要求不符的,均应清拆或取缔,但保护区划定前已有的建设项目,应制定计划,限期搬迁。

二级保护区。《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源。按照上述要求,二级保护区不应存在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水体污染。与上述要求不一致的建设项目或水体开发行为,均应进行整治。

准保护区。《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准保护区内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入饮用水水体,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胁供水安全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采取停止或者减少排放水污染物等措施。实施准保护区污染物容量总量控制,并采取工程措施或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按照上述要求,准保护区整治应以水源涵养和总量控制为主,具体内容应包括污染物总量控制、水污染物削减控制和水源涵养林、湿地等生态保护工程。

监控能力建设

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监控,是为了正常情况下反映水源水质变化状况,异常情况下及时提示水质异常,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信息。因此“监控能力建设”应考虑日常监测和预警监控两个方面的要求。

日常监测内容,应包括点位设置、监测指标及频次,具体要求应依据水源地日常管理的相关要求确定;河流型水源的预警监控断面,应设置在取水口上游大于2个小时流程的位置,湖库型水源应设置于支流入口处上游大于2个小时流程的位置,以保证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下游取水口有一定的应急响应时间。预警监控指标,应依据国家、省级、市级环保部门的监测要求,结合水源供水规模、环境风险大小等因素确定,预警监控采用自动连续监测方式开展。

风险与应急能力建设

风险与应急能力建设,是为了提高水源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影响水源安全的概率。因此“风险与应急能力建设”内容应主要考虑水源风险大小、事故应急等方面要求,包括风险识别与防范、应急水源建设、应急监测及应急物质和技术储备等;建设要求应根据风险源的排放特征、影响范围及可能造成后果分别确定。

建立污染源风险识别与防范体系,是从源头降低风险的关键。点源和流动源是导致水源污染风险的主要因素,因此,存在点源和流动源污染风险的水源地,应建立风险源名录并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构建严密的应急体系是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有效手段。其内容应包括:应急水源建设、应急预案制定和定期修改、应急技术专家库、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具体还应提出应急水源不低于7天供水量的水量、可在2个小时内启动应急水源供水要求,以及制定应急预案、水源地常见污染物处置方案和技术专家库、配备应急监测设备等要求,确保出现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及时控制污染扩散并保障正常供水。

管理机构与管理制度

管理机构与制度建设目标,是为了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水平。因此,“管理机构与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应明确管理单位的责任及提高管理效率的措施,应加强档案管理、日常巡查和定期评估等管理制度建设。

管理机构设置的具体要求应结合水源的重要性和供水规模提出,并应明确管理责任。国外经验表明,发达国家十分重视管理制度的作用。我国水源地管理也应改变“重法律法规建设、轻制度落实”、“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现状,通过建立“一源一档”档案制度,不断完善日常巡查和定期评估制度等规范化管理的内容,推动水源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展望

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是落实法律法规要求、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2015年4月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将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作为保障水源环境安全的重要任务,并提出了考核要求。因此,各级地方政府应针对水源地建设和管理现状及问题,兼顾水源地环境管理特点及水质风险特征,按照水源地建设的内容和要求,尽快开展保护区划分、整治、预警监控及风险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国家层面也应尽快出台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技术要求,为我国水源地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主要

参考文献

[1]环境保护部.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 [R].2008.

[2]环境保护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技术指南(试行)[s].2008.

[3]环境保护部,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技术指南[s].2011.

[4]环境保护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技术指南[s].2013.

[5]环境保护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技术指南[S].2013.

[6]环境保护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S].2007.

[7]环境保护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S]. 2007.

第2篇:水源保护巡查管理制度范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相关规定,紧紧围绕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着力构建与我县水资源相适应的指标体系、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人水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协调好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不同区域的关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目标。根据市水务局分配给我县的指标,确定我县2020年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目标。2020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4.83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为1.46亿立方米(不含地热水资源)、地表水为3.37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为3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1;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1%。到2020年,建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制度,明确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以现有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为基础,构建覆盖全县的水资源监控系统,提高水资源监控能力;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制,落实考核制度。到2020年,全面建立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基本形成,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控制,经济社会发展用水保障能力大幅度提升。

二、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一)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管理。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与保护水资源,编制县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水资源供求中长期规划,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统一,形成完善的水资源规划体系。实施水工程建设、涉河涉水建设、乡村土地开发等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水资源综合管理规划,并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查。

(二)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事前管理,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镇总体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在进行工业园区、行业专项规划时,按要求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办理取水许可,进行审批和核准立项。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工。加强水资源论证事后监督,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

(三)严格实行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根据我县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按行业和区域对用水指标进行分解,优先保障生活,统筹生产和生态用水,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用水总量统计,准确客观反映全县行政区内用水总量,为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提供技术支撑,全面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根据当年来水情况和企业计划产量,定额下达用水计划。

(四)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域,严格控制新增取水,从源头加强建设项目需水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的,产品不符合省行业用水定额标准或不满足清洁生产相关标准的,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却通过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以及地下水严重超采的地区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建立完善取水许可管理台账制度,规范相关文件、表格,理顺许可管理手续程序。

(五)严格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认真执行黑龙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确保应收尽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停征水资源费。对故意拖欠、拒缴水资源费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严格依法查处挤占挪用水资源费的行为。

(六)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实行地水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地下水禁采、限采、压采等地下水保护工作。逐步建立区域和重要水源地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双指标监测体系。划定并公布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严禁取用地下水发展高耗水产业。规范机井建设审批管理,开展地下水动态监测,限期关闭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井。

(七)加快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针对我县水资源、水工程条件,顺应水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加快实施河流治理和水源地保护等工程,保障城镇生活、工业发展供水需要。

三、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设立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县的节水工作。推进节水载体建设、开展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城市、公共机构节水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灌区创建活动。严格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高耗水服务业发展,引水、调水、取水、供水工程优先考虑节水。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发挥价格杠杆对节水的促进作用。

(二)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取水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省用水定额,按照用水定额核定取水量,对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强化用水监控管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推进计量设施安装工作,使节水考核工作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实行节水“三同时”制度,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责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对各类取用水户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促进取用水户节水水平和用水效率的提高。

(三)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实行节水器具准入制度,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加大农业节水改造力度,大力发展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针对县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节水减排力度,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应制定节水措施方案与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一并报批。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成,着力降低管网漏失率。发展污水处理回用或雨洪资源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出台鼓励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的政策,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四、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一)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建立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核定水域纳污容量,建立水功能区监测体系和监管制度,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评价,制定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方案,落实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经费。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控,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加强对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入河排污口审批管理程序,加强监察力度,对违规排污入河的,依法惩处。将水功能区监测和达标建设纳入我县政府考核指标体系。

(二)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安全达标建设工作。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已设置的排污口由县水务局、环保局责令限期拆除。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立项建设备用水源。加强水土流失治理,防治面源污染,禁止破坏水源涵养林。建立和完善水源地水质水量监测体系,定期公布水源地监测情况。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和建设,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三)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开展河湖确权划界工作,推进河湖健康评估,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开展水生态文明创建活动,积极维持河流合理基流和湖泊、水库以及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河湖生态健康,贯彻落实水生态补偿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我县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县政府依据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对相关责任部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相关责任部门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加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领导,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实施监督管理,研究解决全县水资源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

发改局:负责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综合评价体系,在审批和核准项目时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度论证程序,进行审批和核准立项;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出台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遏制农业粗放用水的政策文件,项目备案、核准、审批中,严格依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禁止高耗水、高污染项目进入我县;负责落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结合全县用水状况,开展经济结构调整工作;参与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及相关管理制度建设。负责水价改革,适时调整县城自来水水价、农业灌溉水价、再生水水价,逐步建立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稳步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

水务局:负责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规划的制定;用水指标的分解;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入河排污口的审批和监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审批;水资源费的征收;地下水动态监测;计划用水管理;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水资源管理机构和水政执法队伍建设;计量设施的安装;农业节水工程建设;非常规水开发利用政策的制定;开展水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开展节水宣传;负责承担组织、协调、综合工作。

财政局:建立水资源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水资源管理基础设施、监测控制、管理执法的投入;参与制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项目年度计划,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经费;提高水资源管理经费拨付效率,加强对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的监管,依法开展水资源费使用管理监督检查;负责落实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负责落实将水资源管理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的统筹、管理、监督;建立完善水资源管理稳定投入机制,保障资金合理使用。

工信局: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加强对工业节水的技术指导,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负责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对工业企业积极推广节水技术改造,积极争取国家节水改造资金;负责节水型工业企业创建活动。

住建局:负责进行市政排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回收利用率;负责城镇自来水管网改造工作,降低管网漏损率;负责备用水源建设;负责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负责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用水户计量设施的安装;负责对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用水户的用水量进行统计;开展城镇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环保局:负责核定水域纳污容量和企事业单位排污量,制定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方案并对水功能区水质进行监测;加强对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事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进行清理;制定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对超标排放的企事业单位责令其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征收超标排污费;开展河湖生态环境质量评估,贯彻落实水生态补偿制度;负责监督检查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状况,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力度,促使达标排放,改善水环境。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生产和销售环节产品节水强制性标准符合性的监督检查,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文广体局:组织新闻媒体拍摄相关宣传片,利用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及文艺节目开展水资源宣传,增强群众的水患意识、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配合做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宣传工作;配合水务、环保、住建、工信、国土等职能部门,对县内违反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典型事件进行报道、曝光,营造舆论声势,震慑违法行为。

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口径工业增加值及经济指标等数据和考核指标数据的测算。

国土局:负责河湖确权划界工作。

法制办:负责审核关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及再生水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协调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行政执法,搞好水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编办:负责设立专门节约用水的管理机构,并落实管理人员编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各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辖区内农业用水、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节水宣传及节水技术推广工作;加强对辖区内违法取水、非法排污、水体污染、水环境保护、新建高耗水、高污染水项目的巡查与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并配合处理。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配合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

(三)建立健全水资源监控与统计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完善取用水户监测网络、地下水监测网络、水功能区监测网络建设,监测数据作为考核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依据之一。逐步提高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2020年实现全县水功能区监测全覆盖和监测常规化。规范水资源管理统计工作,用准确的监测数据和法定的统计数据作为我县政府考核的依据。

第3篇:水源保护巡查管理制度范文

消毒设备运行不稳定房山区很多村级供水站的管理不规范,不收水费或定额收费,没有稳定的供水运行管理经费,加之部分村两委班子安全供水的意识淡薄和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弱,不能保证24h供水而采取定时供水,消毒设备不能正常运行,致使水中菌群数量等数值超标,无法实现安全供水。因此,改造村级供水站,建设集中供水厂或联村供水厂,实施集约化供水迫在眉睫。用水效率普遍偏低房山区水资源利用平均水平与全市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生活用水方面,广大群众还缺乏对水资源紧缺现状的深入了解,节约用水的意识还不强,饮用水管道还存在跑、冒、滴、漏的现象。房山区年人均用水323m3,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6倍。在产业方面,由于企业节水意识不强,节水设施不配套,房山区万元GDP用水量高达105m3,是全市平均水平的3.6倍(表略)。水利基础设施滞后由于地下水连年超采,磁家务、上万等水源地地下水位下降,水源井出水能力不足,导致水厂供水能力衰减,供水保障能力降低,已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供水的需求。此外,由于现状部分城镇集中供水厂水源地水质下降,急需改造处理工艺。“重建轻管”问题突出(1)政府每年投入大量资金建设水利工程,由于没有后期的维护和养护资金,致使竣工使用的设施不能长期持续发挥效用,人民群众未能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2)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尚未真正实施,建设项目缺少前期水资源承载能力的论证,缺乏对水土保持的重视程度,导致现有的水资源难以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3)水利综合执法强制力不足,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执法部门联动机制,造成对水利设施的保护不足,影响《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的执行效果。

解决水资源紧缺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实行行业用水定额管理,乡镇、街道用水总量控制。制定全区水资源、供水、节水规划,确定各乡镇、各行业用水总量指标,并逐级分解,建立覆盖全区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在北京市规定的年度用水指标以内,年度用水计划根据当年水资源状况和用水合理需求进行动态调整。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定期进行用水效率评估。实施管理节水和科技节水,拓展节水功能发展。努力培育节水的生产生活方式,把节约用水工作贯穿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全过程。对用水超定额的生产企业限期进行节水技术改造,对拒不改造和改造后仍达不到行业标准的一律关停。严禁不符合节水标准的工业、设备进入房山区,逐步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和应急调度预案加强涵盖地表水、地下水和再生水的水文资源监测网络建设,完善水务运行调度和监测评价体系。建立房山区水资源水环境预警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在供水紧急状态下,采取分区分类、限时限量的措施,有限的水资源优先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其次保证工业生产用水,合理配置农业用水。严格落实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对未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不予开工,对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一律责令停止。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各部门在编制各类规划时,必须执行水资源论证。未进行水资源论证的规划,区政府不予审查批准。对新、改、扩建项目在立项阶段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未进行水资源论证的项目不予立项;对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一律责令停止。直接从河流、湖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取水许可。加强用水计划管理加大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实施力度,对高耗水行业实行更严格的差别水价政策,促进产业结构和用水结构调整。指导村级农民用水协会逐步建立农村生活用水收费制度,严格取缔包费制。积极探索农业灌溉用水水权制度建设,与农民增收充分结合,制定奖惩办法,促进农业节水、提高用水效率、保障灌排设施良性运行。农村水费实行专款专用,用于农村水务管理。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将水资源管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负总责。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有关部门,对乡镇、街道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污水治理、出境断面水质、地下水水质等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加强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的管理做好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工作,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全部用于高标准节水型社会建设、水源地保护和城乡供排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审计部门加强对水资源费使用的监督力度。建立多水联调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以集约化供水为重点,建设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地下水、地表水、南水北调水以及张坊应急水源等联合调度,形成供水安全保障体系。通过新建水厂及对现有水厂进行改、扩建,在条件成熟地区实现主要管网互联互通,重点地区实现双水源供水。改造乡镇集中供水厂,完成联村供水厂建设规划并实施联村供水厂建设,改造提高村级供水站供水保障水平,逐步实现全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强节水工作,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水管理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奖惩机制,真正让节水者从制度中受益。利用价格杠杆引进市场机制,对高耗水的行业实行阶梯水价,对再生水循环利用给予价格优惠,以促进再生水的广泛利用。对节水改造、改建项目,建立和完善“以奖代补”机制,对节水行为进行奖励。加强宣传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开展节水宣传工作,使节水理念深入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市民自觉由“要我节水”向“我要节水”转变。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重点加大农村节水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的节水意识。大力宣传推广科学用水、节约用水的好方法,倡导节约用水的良好生活方式。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智能化管理编制“十二五”农田水利发展规划,全力推进基本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与改造,完善农田灌排系统,扩大再生水灌溉面积。建设精准灌溉示范区,并逐步推广到全区,逐步建成墒情、旱情、水情自动监测网络,建成全区农业用水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农业抗旱防涝减灾应急体系,提高农业抗旱防涝减灾水平。加大对山区发展的扶持力度,建设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水利工程,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沟域经济发展。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引进并推广先进的农业节水技术、节水手段和节水措施,逐步探索农村及农业有偿用水、以奖代补的新方式。

第4篇:水源保护巡查管理制度范文

在大讨论活动第二阶段,市环保局对市区“5.29”饮用水源污染事故查摆问题不深入,针对性不强,剖析根源不深刻。对此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部署各处室、单位“回头看”,深刻反思,举一反三,着力深挖思想根源,剖析问题实质;查找工作漏洞,严肃工作作风;依据工作职责,追究事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现将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回头看”过程中,市环保局从服务大局观念、工作责任心、思想解放、关注民生、工作作风等方面认真查摆问题,主要归纳为以下三大方面:

(一)缺乏服务大局观念,主动协调不够;

1、思想转变较为迟缓,对加快发展的紧迫性、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科学发展的眼光和服务大局的意识,没有将环境保护工作真正融入到整个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之中。

2、服务意识不强,存在未能及时、有效地解决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没有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

3、主动协调不够,遇事只知道埋头干事,注重自身职能,缺乏和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的意识不强。

(二)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职责不到位;

1、环境执法力度不够到位。在开展环境管理的过程中部分人员还存在一些执法不够到位、程序不够规范的现象。虽然每年都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但部分企业和经营业主违法偷排、污染环境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污染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2、对饮用水源保护力度不够,未能及时向水务部门了解调水情况,致使河流流向改变的情况下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3、部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还不高,责任心不强,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管不力,不能满足新时期环保工作的需求。

4、环境监测工作未能有效发挥预警作用。对水质自动站管理维护不到位,发生故障和数据异常时也没有能及时分析和排除,未能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三)工作作风不扎实,效能不高。

1、加强学习不够,未能形成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

2、制度不健全,未能形成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未能把实现群众愿望、满足群众需要、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履行职责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未能真正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求真务实地解决实际问题。

3、环境监察工作不深入,检查不够全面。在本次5.29事件前,监察人员检查了企业的排污设施,而未对企业其它设施进行巡查,给企业的偷排造成了可乘之机,最终造成5.29污染事故。

4、部分环境监测工作人员思想麻痹,认为__饮用水源相对安全,发现自动站运行不正常未能及时采取人工采样,致使监测数据不齐全。

二、整改方案

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同时,结合对“5.29”事件的深刻反思,集中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整改的自觉性

做好整改工作,关键是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抓好制度完善和整改方案的制定、落实。

一要跳出思维惯性,更新观念。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环保工作面临着更高、更新的任务和要求,思路要有相应的创新,要充分认识到新的发展形势对环保工作的新需要;要立足于新实践,在创新中找答案,以创新的观念审时度势,以创新的思路破解难题,以创新的手段来丰富环境管理措施。

二要拓宽环保工作思路,为地方发展服务。目前,我市正处于大发展、大突破的关键时期,既要加快发展,又要保护好生态环境,因此,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必须解放思想,围绕大局,准确定位,找准环保与经济社会建设的结合点,切实履行环保职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提高环境承载能力,为全市突破资源环境制约、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作贡献。

(二)关注民生保障,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环境执法,强化环境监管。完善12369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认真查处环境举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当前,集中解决的问题就是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强化水环境预警监测。

一是狠抓落实,加强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在全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会议之后,我局立即传达了会议精神,成立了饮用水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完善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责任。

二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企业环境监管。继续扎实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专项行动,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巡查方案,安排专人对市区饮用水源地和重点排污企业实行日查日测,同时要求县区环保局对万吨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重点企业加强监管,开展隐患排查和预警监测,落实专人巡查值守,实行日报制度,认真做好水源地的日常巡查工作。积极配合市水务局对各地集中供水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请记住我站域名/]中发现的问题,已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政府。

三是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针对汛期水质易受污染的情况,我们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安排监测、监察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局领导亲自带班。同时,我们积极配合市水务局等部门做好预案的完善工作和县区预案评审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预案演练的准备工作。

四是组织加密监测,确保汛期饮用水安全。组织开展汛期京杭大运河__段水质联防监测工作,在京杭大运河共布设了5个断面,自6月1日开始,进行每天两次、为期一个月的加密监测。同时,认真做好上游来水水情的跟踪调查工作,对可能影响我市的饮用水源的京杭大运河上游邳洪河黄墩小河和新沂河上游及入新沂河的沭河全线进行了调查和取样监测,并及时将调查和监测情况用监测快报的形式上报市政府,有关建议已批转相关部门执行。认真做好水质监测仪器的维护工作,水质自动站故障已解除,6月6日恢复运行,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加强比对监测,保障运行效果。

五是积极协调,实现信息资源共享。6月14日下午,我们和相关部门专题研究了市区自来水供水的水质报告问题,就水源地水质异常上报的原则、上报的方式以及上报的责任部门达成了共识,并已形成会议纪要,即将上报市政府,

待批准后执行。同时,加强协调,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做好水质数据的跨部门共享工作,预计6月底完成。

(三)加强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环保自身能力建设。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基础,环境监察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为适应新的形势,我们将不断加强环境监察、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污染源远程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采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和手段,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全面、准确、快速的服务,有效地改善和提高环境管理的工作效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二是整合环境管理资源和力量。饮用水源自动监测、污染源远程监控、12369举报热线等工作均要求24小时全天候的管理,一方面,有利于全面、及时地掌握工作动态和变化;另一方面,从市环保局系统现有人员力量来讲,难以为继。必须整合现有力量和资源,将自动监测、远程监控、12369举报热线、应急处置等整合成一套完整的体系,以应对人员少、工作量大等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疏而不漏。

三是构建大环保格局。环境保护是一项社会工程,环保工作不仅是环保部门的事,还是事关全局、全社会乃至每个人的系统工程。因此,必须在全社会形成“大环保”理念,构建大环保格局,各部门、单位应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密切配合,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具体执法和管理工作中,各有关部门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对违法排污、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和侵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危害环境安全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四是强化环保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进入__开展环评服务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准入管理,引入并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鼓励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技术服务,监督其保证环评质量,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以规范环评中介服务行为,为客商营造更好的服务环境。

(四)改进工作方法,快捷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一是完善长效管理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职权关系,建立科学的工作流程,完善首问负责制、建设项目限时办结、违诺追究、大项目风险抵押等工作制度,规范环保执法和政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是建立内外部监督机制。内部强化目标考核和效能监察,外部向社会公开承诺,强化公众监督。如在项目审批方面,我局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程序,明确工作要求和考核办法。同时,公开承诺:建设项目审批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意见;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意见;环境影响登记表在服务中心窗口当场批复。环保部门在咨询、预审、审核、审批、验收各个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定期公布项目审批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五)实行分级负责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第5篇:水源保护巡查管理制度范文

一、丽水市五水共治工作责任书一、治污水

(一)工业污染治理。完成1家领跑示范企业创建,完成1个小散企业集聚工程,计划搬迁入园5家。

(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污水管网90公里;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级A)1座;开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级A)6座。

(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成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上养殖场生态治理扫尾工作;完成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下和水禽1500只以上养殖场的扩面整治;完成9个县畜牧业县、乡镇、村三级畜禽养殖污染线下网格化巡查机制和禁限养区调整划定工作。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85%,主要粮食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37%。氮肥使用量比20XX年减少2%,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减少1.5%。

(四)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完成水产养殖塘生态化改造385亩;稻鱼轮作共生减排34340亩;禁养限养区划定和整治16900亩。建设1个市级渔业环境监测信息平台,集成1个县级终端和1个自动监测控制终端。

(五)河湖库塘清污(淤)。完成河湖库塘清污(淤)年度工作任务。

(六)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河道综合整治195公里。

(七)饮用水源保护。完成20XX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完成日供水规模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0以上水源保护区,以及日供水规模200吨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八)落后产能淘汰及节能降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工业废水排放量下降5%以上。清洁生产审核企业25家。

(九)湖泊生态保护。实施云和县紧水滩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实施遂昌县钱塘江流域湖山湖(乌溪江库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村数413个,新增受益农户数55380户。

二、防洪水

(一)丽水盆地易涝区治理工程。实施好溪堰水系河道建设2公里,完成投资0.7亿元。实施丽阳坑水系河道建设3公里,完成投资1.3亿元。

(二)六江固堤工程。实施瓯江大溪治理工程6公里,完成投资7066万元;实施龙泉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开工建设5.5公里,完成投资6000万元。实施云和县龙泉溪治理工程,完成投资1300万元。

(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莲都区高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投资1500万元。全市计划实施水库除险加固10座,完工8座;山塘整治开工28座,完工25座。

三、排涝水

(一)综合整治城市河道5条。

(二)新开城市河道1条。

(三)改造易涝积水点2处。

(四)建设雨水管网60公里。

(五)提标改造管网40公里。

(六)雨污分流改造管网34公里。

(七)清淤排水管网1000公里。

(八)增加应急设备0.1万m3/小时。

(九)落实暴雨预警工程。

四、保供水

(一)完成庆元县兰溪桥扩建工程可研批复,完成遂昌县清水源水库可研批复;完成景宁县金村水库及供水工程可研审查、完成丽水市滩坑引水工程可研审查、完成龙泉市瑞垟引水工程可研审查。

(二)加快推进缙云县潜明水库、青田县好溪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新开工建设松阳县黄南水库。

(三)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3.14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2.26万亩。巩固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成果,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改善11.54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条件。

五、抓节水

(一)建设屋顶集雨等雨水收集系统300处。

(二)改造节水器具2500套。

(三)改造一户一表20XX户。

(四)继续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全面实施非居民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和差别化水价政策。

二、湖州市五水共治责任书一、治污水

(一)清淤泥治污泥

完成河湖清淤900公里1800万立方米以上;完成重点航道疏浚30公里54万立方米,京杭运河(湖州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开工建设。建成一批淤(污)泥资源化利用、规范化处置的试点项目。

(二)工业污染治理

创建1家以上领跑示范企业;完成危重企业消减工程3个,计划完成整治企业132家;完成小散企业集聚工程1个,计划搬迁入园80家。

(三)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新增污水管网185公里以上,新增污水处理2万吨/日;按照省建设厅要求,完成城市污水处理率、负荷率、达标率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减排、城镇污水处理厂投运等年度任务;全面推行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运行,切实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管理。

(四)农业污染治理

组织开展关停养殖场废弃沼气池安全清理。完成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下和水禽1500只以上养殖场的扩面整治,其中生猪户均存栏5头以上的2个县(市、区)需制定一县一策整治方案和验收办法。完成5个畜牧业县、乡镇、村三级畜禽养殖污染线下网格化巡查机制和2个生猪重点县线上智能化防控网络建设;

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以及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环保农药替代等集成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77%,主要农作物(小麦、水稻、玉米)肥料利用率达到37%。氮肥使用量比20XX年减少1.3%,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减1.5%;

水产养殖塘生态化改造2.6万亩,稻鱼轮作共生减排9000亩,禁养限养区划定和整治5000亩,淡水增殖放流8500万尾。

(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完成治理村数110个,受益农户数24963户。

(六)河道综合整治完成

实施中小河流及县乡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完成河道综合整治270公里。

(七)湖泊生态保护

实施老虎潭水库、对河口水库、合溪水库和赋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完成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任务。

(八)落后产能淘汰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工业废水排放量下降5%以上;清洁生产审核企业50家。

(九)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和防渗

完成22个加油站90个地下油罐更新任务。

(十)监测监管能力建设

推进市环境监察支队标准化建设;实施1个应急监控中心改建项目;新增2项水环境指标监测能力;完成1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能力提升工作。

二、防洪水

(一)扩排工程

苕溪清水入湖工程:完成疏浚29.2公里,计划投资13.2亿元;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完成疏浚20公里,投资1.7亿元;太嘉河工程:完成拓浚6.9公里,计划投资2.85亿元;环湖河道整治工程:基本完工,计划投资0.5亿元。

(二)千塘加固工程

实施4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安吉赋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体开工建设;完成城西水闸、七里亭排涝站的除险加固;万方以上病危屋顶山塘标准化整治30座;圩区标准化整治13万亩。

三、排涝水

(一)综合整治城市河道1条;(二)改造易淹易涝片区6处;(三)建设雨水管网60公里,提标改造管网30公里,雨污分流改造管网29公里,清淤排水管网1000公里;(四)新增应急排水设备0.3万立方米/小时。(五)开展海绵城市试点不少于1.5平方公里。

四、保供水

(一)太湖水厂投入使用,新增供水能力20万吨;(二)新增供水管网50公里,改造管网45公里;(三)完成农村饮水条件提升7.32万人;(四)新增改善灌溉面积4万亩,德清县湘溪灌区改造工程完工,老石坎水库灌区完成改善灌溉面积1.2万亩。

五、抓节水

(一)建设屋顶集雨等雨水收集系统500处;(二)改造节水器具0.3万套;(三)改造一户一表0.2万户;(四)开展2个县区的节水型社会建设;(五)新增高效节水面积1.45万亩。

三、杭州市五水共治责任书一、治污水

巩固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全市地表水水质稳中有升,省控劣Ⅴ类断面水质持续改善,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劣Ⅴ类断面消除年度任务。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巩固提升重点行业和地方特色行业整治成果。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全面实施农村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加强溪、沟、渠、池水环境治理及水面长效保洁管理,完成河道综合整治210公里。完成小水电生态示范区建设8座。完成河湖清淤(污)1000万立方以上。新增污水收集管网180公里;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完成7座,污水处理厂扩建投运4座,开工扩建污水处理厂4座,开工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1座;20XX年市本级污水处理率比20XX年提高3.65个百分点;完成省下达的污水处理率、运行负荷率、COD、氨氮等污染物减排计划。完成全市余下的16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新增受益户数38450户。年存栏生猪10万头以上县落实规模养殖场线上监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425万亩、配方肥3万吨、商品有机肥17万吨、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56.4万亩次、农药减量技术应用面积135万亩次,实现化肥减量2700吨、农药减量105吨。完成水产养殖塘生态化改造和生态养殖模式技术推广面积13600亩,推广稻鱼共生轮作面积7330亩,实施增殖放流10630万尾。

二、防洪水

实施强库工程,全市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15座,万方以上山塘除险加固92座。实施固堤工程,全市完成海塘河堤加固20公里以上,继续实施萧围东线二十至外十八工段标准塘建设工程、富阳区富春江治理工程、建德市新安江兰江治理一期工程、萧山区浦阳江治理工程。实施扩排工程,全市新增强排能力50立方米/秒,完成七堡排涝泵站扩建工程、西湖四五排灌站改建工程,继续建设滨江浦沿排灌站、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富阳区皇天畈区域鹿山闸、青云桥闸、受降闸除险加固工程。

三、排涝水

推进城市防汛排涝工作,完成管网清疏20XX公里;增加应急设备0.4万立方米/小时;综合整治城市河道18条;改造易涝积水点20处;新建雨水管网90公里;提标改造管网70公里;雨污分流改造26公里。

四、保供水

新建供水管网60公里,改造供水管网35公里,完成祥符水厂改造25万吨/日。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完成农村饮水安全提升7.22万人;全市新增改善灌溉面积2.51万亩,新增高效节水面积1.92万亩。

第6篇:水源保护巡查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农村集中供水站 运行管理 探讨

龙马潭区位于川南泸州,长江上游,长江与沱江交汇口,属于四川盆地向云贵高原过渡的浅丘地区,从2005年开始在乡镇建设场镇集中供水站,在中央政策的大力支持下规模逐步技改扩大,到现在全区共建成乡镇集中供水站10处,分别解决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人口10.6092万人,占农村人口的45.4%,31952户使用了所在乡镇供水站的自来水,用水村达57个,安装供水管道达850余公里。截止2013年12月,已经基本实现了村村通自来水,部分乡镇实现了社社通自来水。这些供水站的建设和正在实施的天然气入户、社社通混凝土公路等民生工程的推进,对解决我区的人畜饮水和农业生产发展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全区各乡镇进行多种农村集中供水站建设和管理制度改革,创造了许多新的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如何推动改革深入健康进行,使农村集中供水站建设管理制度逐步完善,走上正规化、法制化轨道,需要对改革思路和深层次政策问题进行认真研究。

1 农村集中供水站的特点

1.1 公益性强、具有垄断性 农村集中供水站是面向广大农村群众、农村企业、场镇单位、场镇绿化和场镇消防的服务机构,除承担部分纯公益性职能外,服务对象就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甚至在特大干旱期间还要承担农村抗旱应急职能,带有一定的垄断性,是政府需要提前建设的硬件设施,是新形势下新农村建设的必备条件,具有非常强的公益性。

1.2 管网分散、线路长,管理难度大 由于农村集中供水站地处农村丘陵、一般一处供水站覆盖1―3个乡镇,人口约1―6万人。加上丘陵地区,农村人口居住分散,用水点高低不平,主管道和支管道线路较长,管网分散,安装难度大,管理难度也大。汽车碾压、人为挖断、工程建设损坏,以及偏远地区很容易存在私拉乱接现象,巡查不容易发现问题,水费收取困难。

1.3 投资大、回报低 农村集中供水站属于农村基础设施,是农村人民生命之源、生产之需。具有前瞻性、复杂性,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水处理工艺复杂,设施投资大,目前我区已经建成的10处集中供水站,均为近年中央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投入5792万元,才得以完善相关设施,加上运行管理中管网跑、冒、滴、漏等情况,水费回收低,与城市供水公司相比,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高,大多数集中供水站没有提取大修基金和折旧费。

1.4 单个供水站规模小、管理人员无编制 全区12个乡镇、街道,建成10处集中供水站,有的乡镇由于地形限制,建有2处供水站,相对单个供水站规模较小,几乎均为临时聘请人员进行简单培训后上岗操作,没有固定编制,管理人员待遇低。

2 农村供水站管理存在问题

2.1 管理模式多样,责任主体不明确 集中式供水站所有权属于各乡镇人民政府,经营管理模式多样,其中:股份制管理经营1家,承包管理经营1家,社区、村委会负责管理经营3家,乡镇政府管理经营5家。

2.2 水源未列入保护区、水源水质较差 全区有4个供水站水源水取自溪河,其余取自水库,随着各地方经济迅猛发展,上游来水污染严重,水源水质较差。全区只有1处供水站水源列入了水源保护区。

2.3 供水站规模小、制水硬件设施老化,技改资金不落实 部分供水单位建设时间较早,规模小,制水工艺落后,已无法满足现有乡镇人口的供水需要。

2.4 制供水人员结构不合理、素质亟待提高 因体制、编制、经费等原因,制供水人员是临聘职工。部分人员年龄大、文化低,不能正确把握混凝剂、消毒剂的使用,制水记录不规范,涉水产品索证、管理不到位。

2.5 供水站证照不齐 全区仅有4个供水站办理了卫生许可证,少部分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和培训证,至于供水站就更没有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

2.6 供水站水质自检设备缺乏、检测能力弱 10个供水站未设置检验室,无相关配套设施和人员配置,自身均不能对出厂水水质进行检测,部分供水站配备的出厂水一体化检测仪,不能正常使用。目前 有4个供水站委托龙马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定期检验(4次/年);有3个供水站购进了余氯检测仪、浊度仪、PH检测仪等自检设备,能开展简单的日常自检;无自检设备的7个供水站日常只能凭经验与感官目测制水,水质消毒效果不稳定,与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有差距。

3 明确改革目标和原则,以及运行管理方式探讨

首先,农村集中供水站不能由乡镇政府管理,因为政府是政权组织。其次,村委会虽然代行了“集体”职责,村内工作按“一事一议”原则协商办理,但村委会毕竟不是专业管水组织。改革要以组建新的、专业的、规范的管理机构,解决原有体制不顺的问题,逐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为目标。

(1)有条件的乡镇集中供水站,参照城市供水公司形式,组建规范的供水公司,采用灵活多样的独立经营或股份制经营形式,办理合法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和取水许可证,督促制、供水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办理健康证、卫生证。规范财务管理,落实管网安装、维护、制水、供水、销售、收费等各种岗位人员,配备出厂水检验室和水质检测设备,实行严格的水质检测。让人民群众能够随时吃上清洁卫生的自来水。

(2)村、社区集中供水工程也应组建规范的供水站,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落实各种岗位人员,采取聘请“能人”的形式进行经营管理,也可以采取承包、租赁等形式进行经营管理。供水站应委托合格的检验机构按国家要求进行水质检验,加大检测频次。购置必备的检测仪器,对出厂水质进行常规指标检测,提高水质自检能力。

承包不改变工程所有权属,它通过合同契约,由供水站的所有者把管理权委托给承包者,同时对双方权利、责任、义务给予明确,承包者有充分的管理自。承包方式简便易行,较好地解决了供水站维护管理差,管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容易被村委会、社区接受,适用于农村集中供水站管理,应当作为农村集中供水站经营管理机制改革的主要方式之一加以提倡。

租赁与承包经营管理属于同一类型,因为工程所有权没有改变,只是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得更进一步,租赁者在经营管理上有更多的自。租赁者可以从直接或间接的经营利润中获取报酬,同时也承担更多的经济责任和风险。租赁主要适用于经营性较强,可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乡镇、村委会、社区一级的农村集中供水站。

4 履行政府职责,加强政府引导、服务、监督

推动农村集中供水站运行管理改革,主要是加强政府引导扶持,做好服务监督,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为体制与机制改革创造有利的环境条件,特别是集中供水站采取承包和租赁形式进行经营管理的,更要加大水源保护、加强出厂水质检测力度,保证出厂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避免出现群体性不安全事件。

第7篇:水源保护巡查管理制度范文

1.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度。一是进一步明确防汛责任制度。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分别与乡镇(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签订了年度防汛工作责任书,市防汛指挥部专门发文公布各类防汛安全责任人名单。二是完善巡查员考核制度。20*年我们就制订了巡查员考核制度,今年针对多年的执行情况制订了新的考核制度,加大了考核力度,完善了奖罚机制。三是建立遥测系统维护管理责任制度。市防办落实专人负责实时观察系统运行情况,同时委托水文站对遥测系统进行维护,并签订遥测系统维护管理责任书,把工作情况和经费挂钩,有效提高了工作绩效。四是完善值班制度。值班安排上更趋科学,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正常值班组、双休日值班组和应急值班组,每班都由局领导带队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及时应对突发事件;为了让值班人员能够及时查阅相关知识,我们将值班常用联系电话、工程资料、水法律法规等常用知识汇编成册备查,做到了防汛值班正常,调度得当,水情汛情雨情灾情统计上报及时。五是完善小流域山洪灾害预警员制度。细化了《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严格落实可能出现点地人员转移方案。根据有关村撤并的实际,调整预警员名单,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了工作经费。

2.制订完善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三大水库安全应急预案。20*年我市三大水库就按照国家范本编制了水库安全应急预案并通过审批,今年汛前要求水库管理单位对预案进行了再完善,同时建成了碗窑水库洪水预测报系统。完善乡镇防洪预案。专门组织技术人员对乡镇防洪预案、各小型水库安全应急预案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核,并按照省防指办颁布的预案编制大岗要求进行了重新编制。今年专门在大陈乡组织进行了全市性了水库抢险演练。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得到进一步完善。由于行政村撤并,今年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对所有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行政村按照新村编制了预案,并要求人口居住集中,自然村范围较大,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自然村也独立编制预案并设立预警员。编制河段防洪预案。防汛检查中发现我市*港淤头段防洪堤堤脚淘空严重,影响下游村庄安全,市水利局迅速组织专家前往查看,及时采取工程措施,对堤脚进行加固,并指导编制了河段防洪应急预案,及时排除了隐患。

3.推进防汛信息化,促使防汛现代化。一是为实现省、市、乡镇各级防汛会议、应急会商同步举行,在衢州地区率先完成乡镇防汛会商系统建设。二是对移动短信平台进行升级。我们20*年就委托移动公司开设了移动短信平台,平台分类保存了防汛相关人员(市领导、成员单位、乡镇领导、水利员、预警员、巡查员等)手机号码,在暴雨或台风来临前,将相关信息和工作要求通过系统发送到他们手机上,确保他们能够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三是完善水库查询系统。对水库抢险线路、预案进行了更新。

4.完善物资储备机制。继续实行专储与社会化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分区块设立物资储备点。根据年初遭受雪灾大批物资被调用的实际,及时对各类物资进行填充,并要求各乡镇、村全面推广社会化储备方法,储备好相关物资。

5.做好雨雪冰冻防灾救灾工作。局成立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防御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叫停在建工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迅速组织抢修,确保应急供水、供电等。向上争取饮用水、小水电等工程修复资金121万元,渔业灾后恢复生产补助资金30万元,并及时拨付到实施单位发放到户。

二、围绕项目,有序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围绕年度工作目标,抓进度、抓质量、抓安全、抓廉政,确保了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并如期完成。

1.市政府20*年为民办实事工程-农民饮用水工程。我市今年实施10个乡镇饮用水工程建设任务,解决9.16万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共有13.02万人受益。主要项目有凤林片(含*)、茅坂片(含淤头)、张村乡、保安乡农民饮用水工程和20*年村级农民饮用水工程。今年,市政府加大了对农民饮用水工程的管理、考核力度,出台了《关于印发农民饮用水工程集中式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农民饮用水工程独立式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政策;多次召集相关部门、乡镇召开全市农民饮用水工程协调会、推进会。在工程质量方面要求饮用水管材使用国家免检产品,统一招标采购,中标单位分别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确保管材质量。质监站加强了农民饮用水工程的监督,对水管的试压及材料质量进行了抽查。目前,全市已基本完成主管道建设任务。

2.市20*年“310”工程——千库保安工程和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工程。一是千库保安工程。今年实施的千库保安工程共有15座水库,全部工程在12月底前完成。同时,今年实施的15座1-10万方山塘除险加固工程也已全部完成。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浙江省千库保安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提出的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质量监督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等制度,严格执行分部工程验收、限制蓄水检查、完工检查、竣工验收等各项建设程序。切实加强质量管理,督促各建设业主和施工、监理、质量单位各负其责,切实抓好工程质量和进度,保证工程安全和投资效益。同时,2009年度建设项目*、大坑、王坛、南垄、兰底山、苏源、尖山底水库千库保安工程已完成前期准备。

二是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工程。年内完成了大桥溪、张村溪、金星溪、四都溪、*港等河道整治任务,共建设河道25公里,农村池塘整治47亩,超额完成上级考核的河道建设21公里、池塘整治31亩任务。

3.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水库灌区改造三期工程和千里渠畅工程。一是以*水库灌区改造工程。*水库灌区改造完成三期工程建设,总投资1361万元,改造东、西干渠总长14.53公里及相关配套设施,改善灌溉面积3.38万亩;新塘边镇青口水库灌区节水项目完成改造灌溉渠20.22公里,增加有效灌溉面积8000亩,改善灌溉面积1357亩;千外支渠灌区项目维修加固渠道4.35公里,改善灌溉面积5115亩;双塔街道花园垄水库灌区项目改造渠道总长8.7公里,增加有效灌溉面积470亩,改善灌溉面积4530亩。二是千里渠畅工程。本年度千里渠畅工程项目总投资500多万元,实施双塔街道莲塘村、虎山街道何家山村等14个乡镇17条渠道建设,维修加固渠道总长42.2公里。

4.小水电开发。峡里湖电站建成投产,双塔底电站建设按计划顺利实施,尽力做好清湖电站建设前期准备;加大现有老电站技改和报废重建力度,英岸电站报废重建工程动工建设;采取加强培训、强化监管等多种措施认真抓好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完成白水坑库区小水电开发方案制订。

三、大胆创新,强力驱动特色生态渔业发展

按照“特色+生态”的渔业发展思路,把鳜鱼作为全市一品来抓,有效促进了全市渔业结构大调整,名特优新水产养殖发展势头迅猛,质量安全意识得到提高,水产品市场运行平稳。全市渔业经济指标呈现量增、价升、质优的持续健康发展势头。本年度渔业投入资金446.09万元增18.8%,名特品种放养面积31000亩增6.1%,放养名特优水产种苗1530.5万尾增9%,休闲渔业建设水面过2万亩增25%,无公害健康养殖面积达3.12万亩增1.*万亩,主要水产品价格平均涨幅达10%以上,鳜鱼、鲈鱼等名特品种上涨20%以上,加工能力达70吨增26%,出口创汇4*.2万美元增24.8%。

1.鳜鱼“131”渔业富民工程。一是扶龙头攻技术。全力扶持市志和鳜鱼有限公司,攻克斑鳜成鱼养殖和种苗繁育难关。网箱养殖基地斑鳜成活率已达80%以上,开始向市场投放商品鱼。投资50万多元建成山溪蓬斑鳜苗种繁育基地,共进行3次斑鳜人工繁殖,成功繁育斑鳜鱼苗65万尾,斑鳜规模繁育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二是抓配套带产业。鳜鱼产业带动了常规鱼苗和饵料鱼小产业,消化了水库小型低值野杂鱼。仅市志和鳜鱼有限公司收购了10多万斤小鲫鱼,使往年无人要的水库清库后小鱼变成20多万元渔民的收入,公司和渔民取得了双赢。整个项目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阶段成果明显。三是抓推广重普及。采取统一供苗、统一销售斑鳜商品鱼等措施,斑鳜网箱养殖技术面上养殖得到推广。20*年全市鳜鱼养殖户达713户,养殖面积18000亩,鳜鱼年产量286.5吨,比上年提高75%。其中高价值斑鳜的产量达68吨,比例达23.7%,比上年10%比例有了大幅度提高,鳜鱼养殖品种结构得到优化。斑鳜总体养殖规模达到45万尾,成活率达90%以上。四是强宣传拓市场。积极向各级媒介投稿,宣传鳜鱼产业。先后有《衢州日报》、《浙江日报》、央视七套的记者前来作专题报道。

2.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开展“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活动,在全市范围禁止向养殖水体直接施用畜禽粪便。加强渔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并依托其抓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用药、三项记录等。目前止我市取得有机水产品认证一个,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4个和无公害水产品认证5个,获得省局初级水产品信得过单位(户)44个。

四、强化执法,依法加强水行政管理

有计划地对水利执法人员和渔业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练好内功,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水法律法规,加强巡查,强化执法,依法加强水行政管理。

1.加强日常管理。一是规范水资源管理。做好企业取水许可和新版取水许可证的换发工作,共换发新版取水许可证9本,新办取水许可证1本,建立了全市取水户基本情况电子档案。规范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基本杜绝拖欠水资源费现象,全年共征收水资源费291.98万元。开展了以碗窑、白水坑、*三大水库为重点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委托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着手编制碗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禁止在水库内投饵施肥养鱼,严禁在库区新建与供水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加大库区的执法巡查频率,协同环保部门及时查处污染水源的违法行为。在第十六届“世界水日”、第二十一届“中国水周”期间,和新闻媒体联合开展了“加快水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主题征文活动。二是规范河道管理。完成了*港河道打桩定界工作,加强对涉河建设项目、河道采砂等的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审批,新批砂场都进行公开招投标。全年共审查、审批涉河建设项目5项,制止违法涉河建设项目3处,收取占用水源水域补偿费30、23万元。共核发审验河道采砂许可证21本,共收取河道采砂管理费54.825万元。三是规范渔政管理。加强渔业船舶管理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未发生一起渔船安全死人事故。年度审验捕捞许可证6本次,收取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16.7万元。签订渔船安全生产责任书65份,签订率100%。年度检验渔船8艘,责令整改存在安全隐患渔船,强制10艘乡镇养殖渔船配备符合要求的救生衣。开展全市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完成556份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表数据录入和复录工作。按时向国务院和农业部上报普查数据,并建立库塘养殖基本情况档案。四是规范水保监督。严格开展了预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狠抓“三同时”制度的落实。继续抓好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建设。全年分别审批、验收水土保持方案20份、5份,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平方公里,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90.6万元。

2.加大执法力度。一是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巡查制度,对我市山塘水库、矿山、工厂、建设工地特别是*港河道采砂活动加强检查密度,把水事违法案件及水事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巡查人员做到有记录、有汇报、有结果。认真开展占用水域调查和河道采砂管理调研工作,积极开展水政、渔政、水保、河道采砂弃碴等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处违法采砂及未经审批占用河道等案件14件。查处渔业违法案件12起,收取渔业资源赔偿费6200元;及时调处渔业污染案件4起,为养鱼户追回经济损失13万元。水政、渔政行政依法行政率达100%,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后被撤销、变更现象。

五、对接项目,积极推进招商引资

紧紧围绕我市实施“兴工强市、借力发展、特色推进”战略,局班子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来抓。通过加强领导、全局动员、责任到人、强化考核等措施,充分发挥水利行业优势,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1.全面加强规划工作。先后编制完成了11条小流域防洪避洪规划、全市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市生态水系规划、*市鳜鱼产业化发展规划等,上报重大前期项目25个,为招商引资工作设计了多条路径。

2.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去年就提前完成了今年的省级项目包装,全部按要求上报。今年上半年又加强沟通,密切联系。目前省级部门已安排我市雨雪灾后重建、防汛防旱、农民饮用水、千库保安、水土保持、节水灌溉工程、主要堤防加固等项目补助资金8602.17万元。

3.认真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全年完成招商引资项目16个,实际到位额2340万元,超额完成了市考核的1200万元任务。同时完成了和安监局、安全站组合招商3000万元任务。

六、预防为先,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局党委高度重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其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制度完善工作,加强对机关资产使用、处置、收入情况的监管。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等有关规定,完善用车、用餐、财务等管理制度。完善了党委议事制度、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民主评议等廉政制度建设,规范干部从政行为。修订了年度岗位责任考核、重点工作考核、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制、重大前期项目工作考核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水利资金拨付、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水资源开发权转让、招考干部职工等程序。

2.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廉政教育。健全机关干部学习、培训、评议、考核等制度,进一步增强干部思想道德、政纪法纪和廉洁从政意识。纠正干部上班炒股、在电脑上打牌、玩游戏、看电影、在上班时间做私自外揽的业务行为。开展了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开展树勤政廉政典型干部,表彰“贤内助”活动。

3.加大廉政监督监察力度。2008年度计划安排的省级及以上水利专项资金检查项目共有7项,省级及以上专项资金244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0*万元。我们先后组织了千库保安项目、千万农民饮用水项目、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及管理、万里清水河道项目、特大防汛抗旱资金等水利建设项目的执法检查工作。两次开展对水政、渔政、河道、水保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通过开展调研、自查自纠、认真整改等措施,各基层单位认真剖析深层次的原因,认真整改,促使行风政风明显好转。

第8篇:水源保护巡查管理制度范文

根据省、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的要求,我县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各项任务指标明确如下:

(一)畜牧业产品

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99%以上,已开展定点屠宰的乡镇猪肉进点屠宰率达95%,城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上市猪、牛、羊肉卫生指标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生猪产销环节“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抽样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禽类(鸡、鸭)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残留及鲜牛奶抗生素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生鲜乳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

(二)种植业产品

巩固城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食品安全监测范围。蔬菜产销环节农药残留抽检不合格率控制在5%以内,蔬菜重金属残留市场抽检不合格率控制在5%以内;主要水果(时令鲜果)农药残留市场抽检不合格率、主产区生产环节茶叶农药残留抽检不合格率均控制在3%以内;稻谷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98%以上。

(三)水产品

巩固城区的水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食品安全监测范围;主要水产品(虾、罗非鱼、鳗鲡)产销环节药物残留抽检超标率控制在3%以内,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等三类基地100%纳入监管;上市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抽检不合格率控制在1%以内。

(四)饮用水

城区市政供水管网末梢水水质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二次供水3项常规指标(浊度、大肠杆菌、菌落总数)抽检合格率达96%以上,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产品及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分别达98%和97%以上。

(五)加工食品

原粮卫生指标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调味品(酱油、食醋、鱼露)、豆腐及豆制品、粮食复制品(挂面、线面、粉干)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均达96%以上;大米、食用油黄曲霉素b1及食用油过氧化值、酸值市场抽检超标率均控制在1%以内,小麦粉增白剂、肉蛋乳再制品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均达98%以上;罐头、糕点、饮料、酒类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均达96%以上。

(六)餐饮业和食堂

加强对酒楼、饭店、小吃店、快餐店、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管,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继续完善城区餐饮经营单位和集体食堂(特别是学校食堂)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城区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的查处率达到100%;集中式消毒服务企业餐具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各负其责,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监管

1.种植养殖环节:由县农业局负责。要加强初级食用农产品生产和标准化种植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加强产地认定,推行标准化种植、养殖和生产加工,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力度,推出一批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名优特产品;开展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的试点工作,推动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增加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等污染的检测范围和频次,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农(畜、水)产品生产基地和规模种植、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兽)药和化学物品问题基本解决;要加强动植物疫病监测,切实掌握动植物疫病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提高预警预报能力,保障农牧渔业健康发展。

2.生产加工环节:由县质监局牵头负责。加强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严格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关;强化日常检查、监督抽检、年审、专项整治等措施,依法查处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相关台帐、记录,强化企业法人产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继续实施风险约谈机制,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生产企业,指导企业尽快消除安全隐患;深入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组织开展全县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监督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加工企业整改到位,督促生产企业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对屡查屡犯的生产加工企业立案查处;帮助一批中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做大做强,扶持一批名优食品企业争创名牌产品,推动食品加工企业建立比较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和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全行业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食品工业的健康发展。

3.流通环节:由县工商局负责,继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推广现有示范点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辖区内食品经营户特别是批发类经营户的经营水平,争取选定一批企业作为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继续抓好食品流通许可工作,重点加大取得流通许可经营户的日常监管及量化评估工作,同时抓住批发环节,食品批发户仓库的监管列为重点监管范围;继续开展各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食品添加剂、农村食品市场、乳制品市场、节日市场、猪肉市场、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整治工作。要重点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户的监管,落实索证索票及进销台账制度;充分利用“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系统”,实现食品“索证索票”、“跟踪溯源”、“巡查监管”三项功能有机结合,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由县经贸局负责,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强化屠宰企业监管,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牲畜屠宰管理,打击私屠滥宰行为,消除病肉、注水肉上市。要组织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溯源制度检查和酒类专项执法行动,加强从事酒类批发、零售单位或个人的管理,严厉查处假冒伪劣酒类和非法进口酒违法经营行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

由县环保局负责,继续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各类企业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进一步加大已批准设立的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破坏饮用水源地的违法行为。

由县水利局负责,加大对饮用水质监测力度,继续做好二次供水设施的监督检查和抽验工作,努力二次供水改为直供水;加大对村级供水设施的改建进度,“十二五”期间解决规划内的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4.餐饮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由县卫生局负责。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和审核制度,彻底解决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经营问题;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类管理制度,督促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原料进货索证和检查验收制度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格餐具消毒,加强餐具抽检,加大对集中式餐(饮)具消毒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提高餐具抽检合格率;督促使用二次供水的餐饮业、学校食堂落实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制度,加强对餐饮业饮用水卫生监管;强化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食堂以及旅游点餐饮、小餐馆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其它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类食品的监管,认真履职,狠抓落实。同时,各监管部门要联手做好各种影响食品安全的各类突发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和蔓延。

(二)继续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各监管部门要针对问题多发场所、单位和监管薄弱领域以及重点品种,治隐患、抓反复、防反弹,进一步治理整顿工作引向深入。针对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偏远乡村、中小学校园、超市、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就餐点、农村市场等问题多发场所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单位,要采取执法抽检、市场巡查、突击暗访、风险监测以及有奖举报等措施,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狠抓“问题乳粉”、“地沟油”、“瘦肉精”和制售病死畜禽、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和打击,严防恶性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继续深化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腐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工作,要采取治理、规范、提升等措施,提升大宗消费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三)加快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根据省、市要求,按照分段监管的职责,各监管部门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检测能力,确保年度评价性抽样检测任务完成;要不断完善风险监测网络,扩大监测范围和样本量,加强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完善风险监测评估体系,督促各生产加工基地、生产企业、集贸市场、超市等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开展自检,并建好检验结果档案;要加强培训考核,充实装备,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四)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追溯、封存报告、购销台账、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出等一系列制度,实施信用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鼓励诚信企业,培育守信企业,惩戒失信企业,增强诚信意识,规范市场行为。各部门要加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促使业主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把住第一道关口;抓好以肉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

(五)健全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要按照“发现及时、反应灵敏、控制得力、处置得当、运转高效”的要求,健全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报告、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健全信息报送网络;要针对本区域、本环节食品安全隐患的实际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预案的可操作性,建立协同应对机制,强化组织协调,加强教育培训,做到有备无患、临事不乱;要建立舆情监测和信息制度,及时核查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决不允许擅自不准确、不全面的信息误导公众。

(六)构建严密有效的食品安全工作体系

要加强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整治、引导和服务,督促和帮助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加强部门协作,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对于发现的暂时难以界定负责部门的食品安全问题,坚持“谁发现、谁查处”原则,确保一查到底,防止推诿扯皮;以实现监管重心下移为目标,依托乡(镇)、村(社区)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等群众性队伍,构建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立健全基层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案件移送机制,建立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健全办案机制。

(七)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的要求,进一步抓好政府监管和企业管理两个责任制的落实。要实行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要树立责任意识,监督教育监管队伍转变工作作风,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各项制度,强化食品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提高企业食品安全控制能力。

(八)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

通过新闻媒体、信息网络、工作简报、食品安全知识手册以及开展群众喜闻乐见活动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全方位、多层面地宣传食品安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营造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要重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制定开展学习宣传培训工作的具体方案,分期分批组织执法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规,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自律意识,提高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

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食品安全监管的领导和人员,保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不间断。

(二)要创新工作机制

各部门要深入调研,总结经验,针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探索和创新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组织协调、综合监督机制,为食品安全更加科学有效监管提出新思路,采取新措施,提升新水平。

(三)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部门要积极向县人大、政协汇报食品安全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食品安全工作,让他们了解这项工作,支持这项工作,监督这项工作,多为这项工作建言献策;要认真办理有关食品安全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通过办理提案和建议,使食品安全方面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得到解决;要加强群众监督,聘请一些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制定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让全社会更多的人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上来。

(四)要加强部门协作和配合

食品在“从农田到餐桌”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个环节中,涉及到农业、质监、工商、经贸、卫生、环保、建设、水利等部门,其肩负着不同的监管职责,不论哪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食品安全工作的全局。因此,各部门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同时,要密切配合,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监管链,实现无缝监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迅速介入,协调配合,果断处置,把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9篇:水源保护巡查管理制度范文

摘要:城镇供水是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之一,是人民生活和生产建设发展的物质基础,城镇供水的健康发展对于提高城镇的功能和品位,加快全市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本文就瑞安市集镇供水状况及如何更好的发展集镇供水事业提出一些拙见。

关键词:城镇供水;现状;改造;发展

中图分类号:U223 文献标识码:A

供水情况

瑞安市集镇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镇)为瑞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独资子公司,负责向市中西部4镇一街道(马屿镇、高楼镇、湖岭镇、陶山镇、仙降街道)供应生活、生产用水。当前,集镇供水相当一部分设施系上世纪80年代改水时期按照改水标准建成的,其间也经过多次技改,水量水质能基本满足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但是,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发展,产业链逐渐加强做大,外来人员不断的增加,集镇供水资源短缺的矛盾越来越严重,供水基础设施的不足逐渐显现,水质型缺水的问题日益突出,村镇居民对生活生产用水的需求逐年迫切,特别是每年夏季,供水问题尤为突出。

集镇现供水能力达到5.71万m3/d,2010年度供水量为1252万m3,出厂水4大指标综合合格率为97%,下辖10个净水厂。参考本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内容,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下,且集镇供水用途多为居民用水,因此,供水规模在今后5年内增长率不会太高,从生产报表上分析,将以每年 2%-3% 递增,从表一中得知生产能力超出最高日供水量0.98万m3,但仙降、马屿、陶山3大水厂在供水高峰期已满负荷运行,安全供水依旧严峻,尽管各水厂技术改造都已开展,从一定程度能缓解供水高峰期的挑战,但总体而言,今后几年的供水重点是在保障现有的供水基础上,加强原水供应保证率、提高供水水质、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企业综合效益。

当前安全供水存在的问题

1. 各水厂水源单一,备用水源缺乏,仙降、马屿片水源是从市区自来水公司(以下简称市区)吴界山DN1200原水管上取水,其取水点是吴界山取水泵站和赵山渡北干渠上安取水口。据了解,明年吴界山取水泵站将停运,作为备用水源,一旦赵山渡北干渠大修或水质受污染,将会启用吴界山取水泵站,但其取水量为12.8万m3/d(开启3台水泵),而市区需求原水约15万m3/d,势必会出现集镇和市区“争原水”现象。如果市区限制或限量集镇取水,仙降、马屿片将全部停水。仙降、新江水厂原水源为仙降塘河河水,现受污染,连IV类水质标准都达不到,马屿水厂原水源为河岙底水库,现也已受污染,且输水管口径DN250、长度5km,流量0.45万m3/d,远远不能满足现取水量;湖岭、龙湖水厂都是现有的一个水源,一旦水源断水,水厂也将停止制水;陶山、碧山主水源情况相对较好,其水源马鞍山水库集雨面积13.60km2,水库总库容123.94万m3,正常库容91.7万m3,马鞍山发电站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防护措施,但备用水源赵山渡北干渠沙门取水泵站,取水量仅为0.62万 m3/d,不能满足现有供水量1.2万 m3/d的要求。

2. 水源污染严重,监管手段乏力,随着乡镇农村经济的发展,出现大量的生产、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水体,造成大小溪河水中污染物含量超标。平阳坑水厂半岭塘水库受黄岩山养猪场排放物污染,其水质不能符合饮用水原水国家标准(GB3838);龙湖水厂取水口离该镇排污管排放口不足30m;曹村水厂三门坑水库多年未清淤,库底腐物及淤泥层影响原水水质;湖岭水厂三十三溪毒鱼现象时有发生,最近一次1月11日又发现有人在取水口上游100m附近毒鱼,造成湖岭水厂6个小时停产。

3.供水保证率低,集镇水厂水源基本是水库水、河流水、山溪水为主,一些乡镇在丰水期间,水量丰富,供水保证率达95%以上,一旦进入枯水期,山溪径流量不足,溪河断流。平阳坑水厂临时水源仁加垟溪流,今年11月份后径流量减少一半,水厂原水供应严重不足,造成当前间歇性停水;龙湖水厂取水点赵山渡库区下游2公里处的飞云江水位下降,赵山渡无开闸放水时接近断流,不得不在低位河床上挖井取水;湖岭水厂取水点溪面干枯,在挖深取水井后才能勉强取水;曹村水厂三门坑水库库容小(1800 m3),调节能力差,丰水期溢流,枯水期如果没下雨只有15天的取水量。

4.制水工艺简陋,检测设备、制度不完善,出厂水水质难以保证,部分小水厂工艺构筑物单一。曹村水厂没有澄清池,过滤池也使用多年未进行翻修,过滤效果不理想,加药消毒还是采用滴加法;江溪、新江水厂一体化净水设备使用多年,局部钢板生锈腐烂,滤沙、斜管等需清洗更换;净水工缺乏专业技能,药剂投加全凭经验,一旦下暴雨等原因造成原水浊度变化大时,措手无策;电耗、药耗、氯耗高居不下,像龙湖水厂年均电单耗为300kwh/kt,是新江水厂的2倍。

5.管网陈旧,管材质劣,加上瑞安系软土地基,沉降厉害,造成漏失严重,所有水厂漏失率在30%以上,个别水厂超过50%,平均漏失率达45.67%,远远超过水利部对城镇供水漏失率的要求,也给原水供应量造成很大压力。

三.近期对策

1.督促马屿镇、湖岭镇、高楼镇及职能部门开展三门坑水库清淤整修、半岭塘水库、三十三溪等的水源保护工作,加强各水厂对水源地的保护巡逻措施;曹村水厂赵山渡南干渠应急取水口和平阳坑水厂引水应急管尽快投入使用;湖岭水厂取水井和龙湖水厂的2个取水井加强管理维护,汛期期间合理选择使用;湖岭取水口迁建工程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工程质量和进度,尽早投入运行。

2. 净水构筑物大修或技改,仙降水厂的水力循环澄清池和过滤池更换沙和斜管等,以提高处理能力,达到1.5万m3,马屿水厂0.5万m3/d过滤池需大修,江溪水厂原一体化设备(30 m3/h,50 m3/h各一套)进行清洗、防腐、增加沙层厚度,加上新安装的一体化设备(250 m3/h),实际日供水可达0.8万m3,曹村水厂新增一套加药和消毒设备,过滤池换沙,以提高水质。

3.落实水厂生产人员的生产责任,加强净水环节的现场管理力度,减少无效排泥和无效反冲洗的次数,尽量提高原水利用效率,原水浊度变化时,根据需矾量进行原水流量调节和计量投药;对泵送供水的水厂建立高位水池监测仪器,充分合理利用水池调节功能,及时启、停水泵运行,确保高位水池处于经济运行状况,即节水又省电;针对农村供水日变化系数大,夜间用水量小的特点,制定供水调度计划,在用水低谷期,适当降低供水压力;根据水厂实际情况和水泵工况点效率,合理调配,充分挖掘水泵机组运行效率,对功率、单位能耗较大的电机进行变频调速改造。

4.化验员、净水工等工种加强培训,尽可能持证上岗,有条件的水厂配备在线式水质监测仪器,平阳坑-龙湖水厂增置厂级化验室化验设施,正常开展水质常规检测工作;生产技术部门及时整理汇总分析各项生产运行经济指标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务实有效的意见。

5.仙降、马屿、陶山、梅屿、荆谷等区域二、三级新建管网尽快投运,旧管网可以利用的并管,多余的截断废除;加强水量计量准确性,实现标准化统计数据,对自用、消防、绿化建表计量;淘汰不合格、技术落后的材料,规范安装队伍施工质量,建立管网巡查队伍,配置监测仪器,加大对偷盗水打击力度,鼓励用户主动报漏查漏。

6.严格落实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要求,坚持重大事故上报制度,建立制度化管理,制定水质污染、设备检修、管网爆管等造成的大面积、长时间停水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平时多检查、多落实、多监督,全力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每月开展生产、内保、施工等安全自查工作,特别是要保障重大节假日用水安全。

四.远期计划

1.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发展区域供水,即可解决水源单一问题,又可解决供水设施布局不合理和重复建设的问题,充分利用有限的水资源。市区公司的江北水厂、拟建的新江南水厂可以向周边的乡镇村庄供水,以马屿、陶山为中心,向周边或更远的乡镇辐射供水网络,关闭供水量小、处理能力差的小水厂,作为储备生产能力。

2. 加快新水厂的建设步伐,仙降、马屿、陶山现有供水能力的相对不足,必须加快上马建设仙降、马屿和陶山新水厂,特别是马屿新水厂的建设刻不容缓,供水生产基础设施的建成投运是安全、正常供水的最大保障。

3.有计划地推进碧山、桐浦、湖岭、龙湖、曹村和平阳坑等乡镇的主管网改造工程,村级管网改造工程,并以新管网为基础,逐步淘汰旧管网,从根源上降低漏失率。

4. 建立管网图档地理信息的管理系统,对现在已经竣工的管网竣工图进行数字化,旧管网通过专业探测公司获取管网空间数据,建立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

5. 作为集团公司总调度系统的分支,建立相应的调度系统,实现生产监控、管网流量压力监测、公司调度及与各水厂相关调度数据信息交换,并结合地理信息系统,识别管网漏失,对管网故障进行定位;根据实时数据、调度原则及建立的管模,进行快速实时平差计算,给出各种条件下的优化经济调度方案;采用多变量管网水质模型技术,结合现场采集的实时数据进行校验,逐步实现管网水质精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