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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安全施工导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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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安全施工导则

第1篇:水利工程安全施工导则范文

中小水利建设涉及面较大、环节众多,且十分繁琐、复杂,任意因素影响都会导致中小水利建设出现问题。本文针对中小水利建设现存的问题,深入探讨了加强中小水利建设及管理的相应措施,其中包括:严禁转包,要严加审查分包资质;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现场施工管理方面加强控制等,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

中小水利工程;建设;问题;管理

1概述

水利工程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具有生态保护、防洪、供水、灌溉、发电等功能。近年来,中小水利建设工程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和壮大。但中小水利建设涉及面较大、环节众多,且十分繁琐、复杂,任意因素影响都会导致中小水利建设出现问题。但是令人遗憾的是,中小水利建设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本文就中小水利建设现存的问题及管理对策进行探讨。

2中小水利建设现存的问题

2.1分包、转包问题严重

水利工程建设绝对不允许出现“转包”的现象,即便是主体工程的“分包”,也有相关规定来予以严格控制。但与大型中小水利建设相比,中小型水利工程的“隐性转包”、“分包”情况较为严重,而相当数量的分包商并不具备相应的资质,而业主方也很难予以严格审查,为中小水利建设留下安全隐患。

2.2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

中小水利工程建设的过程复杂、质量控制内容繁多,其质量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很多中小水利工程建设都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出现质量问题往往相互推诿,解决问题时常常出现扯皮现象。而很多基层水利部门也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严重缺乏质量监控措施。

2.3现场施工管理有欠缺

中小水利建设的现场施工管理存在着欠缺,例如,有些施工人员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帽施工,各个单位工作不协调、施工现场材料的质量控制不到位等。

3如何加强中小水利建设及管理

3.1严禁转包,要严加审查分包资质

中小水利建设过程中,务必要反复重申禁止出现“转包”的现象,若施工方不予理睬,那么要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来予以处罚,屡教不改者,撤销其施工资格。与此同时,要严加审查分包资质,从目前来看,对于中小水利建设单位的资质审查,通常都仅仅局限于企业法人,而鲜有复核项目部的资质,但是项目部实质上是一个具有较强独立性的技术实体与经济实体,对于中小水利建设质量极为关键,务必要予以高度重视。此外,还要加强对分包企业的考核检查和协调。总承包企业务必要选择施工管理水平较高、市场信誉较佳的材料分包商或专业分包企业,可从两个方面来对分包企业进行考核:第一,对分包企业的现场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且还要深入了解分包企业的工序质量控制、质量管理意识、工程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等情况。第二,要对分包企业最近1年内的业绩进行考核,并且还要深入了解分包企业的技术装备、资金情况、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等。

3.2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涉及面较广,需要参与中小水利建设各方的共同参与。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来看,若建筑工程的施工方式为总承包,那么应该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来全面负责工程质量。而绝大多数的中小水利工程建设均采用总承包制,那么工程总承包单位则应该在质量保证体系中发挥出积极的作用。规范的质量保证体系务必要做到“信息畅通传递”、“管理部门职能明确”、“管理层次清晰”三个要求,建议中小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保证体系分为两个层次,分别是公司级层次和项目部级层次,公司级层次由工程质量控制部、总工程师、总经理等人组成,全方位管理控制工程质量;而项目部级层次则是由质检员、工程师、项目经理等人组成,负责项目的具体质量控制。与此同时,负责中小水利建设的基层水利部门要注意严把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关,在项目法人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针对质量隐患排查记录、台账、整改措施、整改成效等方面,以及《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组织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拉网式复查。并可以委派专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来对中小水利建设项目进行原材料、级配、垫层进行质量监督检测。基层水利部门还可建立建设质量不良行为记录报告制度,将不诚信企业纳入黑名单,永久取消黑名单企业进入当地水利建设市场资格。除此之外,基层水利部门还要定期组织当地中小水利工程参建单位,以水利工程规程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6)》、《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导则》等为培训内容,开展集中培训学习,促进水利工程质量规范管理,引导其争创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

3.3在现场施工管理方面加强控制

3.3.1抓好工程施工。凡建设的配套渠系,必须按间隔距离留伸缩缝,预防热胀冷缩渠道损坏;施工人员要正规地佩戴安全帽,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帽施工的,每人每次罚款100-200元,罚款金额从施工单位工程资金中扣除;温度低于摄氏5度时,停止混泥土的浇筑施工,预防混泥土冻损失效;水利部门聘用当地群众作为质量监督员,随时对工程施工及质量安全进行监督;设计单位尽快实地对比修改施工图纸,确保施工图的可操作性,指导今后工程建设施工。

3.3.2加强工作协调和资料收集工作。落实基层水利站配合施工单位做好工程建设用地的协调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加强与当地镇村的联系沟通,妥善处理工程建设中遇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建设的有序推进;施工、监理单位要及时收集各个阶段施工信息和图片资料,及时统计上报工程建设情况。另外,各施工单位尽快搞好工程施工单元划分,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

3.3.3加强施工现场材料的质量控制。第一,要注意对施工材料信息予以正确掌握,为了确保中小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务必要选择质量好的材料。第二,对材料供应进行合理组织,还要建立起严密的材料调试与计划体系,最大限度降低材料库存量,加快材料的周转。第三,加强材料的检查和验收,严把材料质量关。进场材料务必要具有厂家批号、材质化验单、出厂合格证等。

作者:如仙古丽·卡德尔 单位:阿克苏市多浪河水管站

参考文献

[1]孙继昌.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J].中国水利,2011,21(6):191-194.

第2篇:水利工程安全施工导则范文

关键词:水利工程;工程质量;检测

Abstract: The "quality rejuvenating" is the long-term strategy for China's socialist construction, and improves product quality and quality of the project is a long-term strategic goal of China's economic work. Hydraulic engineering quality inspection work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of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but also to do the engineering technical assurance of quality work.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contents of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to test the quality analysis of the need for quality testing, and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he level of detection.

Key words: hydraulic; quality of the project; detection

中图分类号:TV5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前言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对工程实体的一个或多个特性进行的诸如测量、检查、试验或度量,并将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特性的合格情况而进行的活动。工程质量检测就是经过“测、比、判”活动,从而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做出处理,对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做出安排。

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内容概述

1.1 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的会审,是否保证了工程的质量。

1.2 原材料、外购材料、半成品及工程实体的质量检验,提供正确的检测数据,做出评价结论,并参与工程质量事件的分析处理。

1.3 工程所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检测。技术审定和推广工作。

1.4 通过科学检测判断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并提出改进意见。

2、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必要性

要保证和提高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除了检查施工技术和组织措施外,还要采用质量检测的方法来检查施工承包商的工作质量。

① 质量检测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工作内容。只有通过质量检测,才能得到工程产品的质量特征值,才有可能和质量标准相比较,进而得到合格与否的判断。

② 质量检测为工程质量控制提供了数据,而这些数据正是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的依据。

③ 过对进场器材、外协件及建筑材料实行全面的质量检测,可保证这些器材和原材料的质量,从而促使施工承包商使用合格的器材和建筑材料,避免因器材或建筑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建设项目质量事故的发生。

④ 检测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在质量形成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通过对原材料、半成品、单元工程检验和竣工检验活动严把质量关,具有预防把关和签别双重性质的职能。3、提高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对策研究

3.1 必须着力提高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水平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极为重视关系国计民生。提高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水平对保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显得尤关重要。提高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水平,应着眼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重点考虑三个因素。

①检测机构合法是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前提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受控于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定机构授权下行使职能,这类检测机构才具备合法性。目前,中国统一开放的检测市场已开始形成。有必要对检测机构的认可活动加以规范,使其在为社会提供质量检测时必须具有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于1994年10月正式成立的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是唯一的权威和法定的实验室认可机构,也是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的正式成员。它制定的《实验室认可准则》即CNACL201-99,等同于国际公认的ISO/IEC导则25——《校准和检测实验室资格的通用要求》,今天已成为检证实验室技术能力,指导实验室规范运行的准则。

②检测方法科学有效是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关键

质量检测使用的技术规程规范必须是现行有效的,按过期的规程规范进行检测的结果是无效的,这一点也应引起足够的注意。例如,从2000年起,各实验室进行土工检测时应依据新的标准,即《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或《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相应的旧规程已失效。

③仪器设备符合标准是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基础

质量检测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经国家法定计量机构校准和检定,并在其划定的有效期内使用,保证检测结果的有效性。依据《计量法》而建立的中国量值传递体系,体现了量值的统一和量值的溯源,它是实验室规范的基础,也是导则25的实质所在。其突出特点是,从计量溯源性的角度,保证测试领域的测量结果基本上与计量溯源体系得以衔接。以导则25为准则构成的我国量值传递体系,基本保证了全国量值的统一,满足了质量检测和科学研究的基本要求。

3.2 必须科学实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是一项科学、严密、重要的工作,必须要有规范的程序和严谨的态度。在质量检测的实践中,应重点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①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密的规章制度、科学认真的态度是搞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保证。工程质量检测项目,需要专业试验室组织优秀检测人员并设专门的质量负责人,才能使质量检测工作的权威性得到有力的保证。

②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国家标准和部颁规程规范、技术质量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检测工作的依据。有了这些规范、规程、标准和文件,才能使检测工作的实施、数据分析和结论有据可依。另外,在检测前或检测过程中,收集被检工程的相关资料对检测的数据分析和结论是有用的和必要的。

③提高检测人员的专业水平。高素质的检测人员和先进的检测设备是保证检测成果质量的重要因素。检测人员应具有丰富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验,最好还直接参加过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方面的工作,才能保证检测过程中的质量。在检测设备上,所有仪器设备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计量认证,这些先进的仪器才能够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④确保检测费用。检测费用的专项列支是检测结果真实性和公正性的有力支持。在实际工作中,批复概算并没有该项费用开列,有的不得不挤占其他费用,使这项工作很难开展,即使开展了,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也很难保证。

⑤认真做好抽检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抽检工作十分必要。目前只有堤防工程有明确的要求,而混凝土、土方、石方、金属结构制造、启闭机及机电产品安装等工程并没有抽检的方法、数量、种类的具体要求。

4、结语

4.1 质量检测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内容,质量检测资料是衡量工程质量的主要依据,也是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控制、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一项政策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要搞好这项工作,必须抓好质检队伍自身建设,一是检测人员素质,二是检测设备,这是搞好工作的基础。

4.2 检测人员不仅能发现问题,而且比较了解问题发生的原因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因此,给予质量检测部门较大的质量管理权,将有利于促进工程施工质量提高。

4.3 施工承包商的质量检测是其内部进行的、全过程的全部质量检测工作,是其它各方检测的基础,是质量把关的关键。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测是以满足合同要求为目的而进行的检测。第三方质量检测是站在第三方公正立场,对工程质量及有关各方实行的质量监督检测,是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在工程建设中,应坚持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质量监督条例进行质量检测,避免出现工程缺陷和不合格品,避免因器材或建筑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建设项目质量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参考文献

[3]朱寅生.浅谈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控制[J].治淮,2005,(5).

[4]吕跃.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浅探.水利建设与管理.2000.

[1]丰景春,王卓甫,汪伦焰,建设项目质量控制(第二版)[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8,(8).

第3篇:水利工程安全施工导则范文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对表“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聚焦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两条主线,紧扣“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观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切实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增强水利安全生产防范治理能力,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我县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目标

(一)推动各单位坚持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

(二)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完善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由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推动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行政执法检查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三)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一岗双责”、“三个必须”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

三、主要任务

分为2个专题和5个重点领域。

(一)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单位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把安全生产纳入水利干部职工培训内容,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制定并落实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强化分级监管、上下联动、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相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三是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题重点任务见附件1。

(二)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完善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导则(试行)》《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要求,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辨识管控危险源,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每月定期上报危险源、隐患和事故信息。三是大力推进水利标准化创建与达标。水利运行工程开展“三化”改革,推动管理标准化;推动水利在建项目开展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农村水电站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鼓励和支持全县水利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及自评工作;指导水利施工企业达标创建,加强标准化达标的动态管理,健全达标单位退出机制。专题重点任务详见附件2。

(三)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水利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问题;水利施工重大危险源(尤其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和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水库工程建设及除险加固、小水电站建设改造、中小河流治理和山塘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3。(有关科室、单位分工负责)

(四)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水库大坝、水电站(含农村水电)、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安全监测、应急处置措施等不健全;维修检修时有限空间作业失控;不按规定蓄水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4。(有关科室、单位分工负责)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有条件交给专业单位管理但未交其管理、多年积存不用的危化品剧未消除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5。(有关科室、单位分工负责)

(六)水文监测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文测船、巡测车定期检查、维修不到位;消防救生设备、堵漏器材配备不到位;缆道等易发生危险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涉水作业安全防护和救生器具穿戴不齐;应急监测未落实安全措施;水文监测和实验室安全组织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不健全;测船、码头、缆道、实验室危险区域等重点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缺失;实验室安全管理不规范;水文测验和实验室危险紧急情况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完善;水文设施装备操作人员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缺失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6。(有关科室、单位分工负责)

(七)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不到位;工程概预算未按规定足额计列安全措施费用;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代服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避险预案不齐全、不到位;山地灾害、水灾、火灾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防护方案不到位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7。(有关科室、单位分工负责)

四、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各专题和领域的重点任务,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7月至12月)。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危险源管控、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三张清单”,对其中危险源管控、问题隐患“两张清单”实行向上级主管部门、本单位职工“双报告”制度。对已经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应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采集系统上填报,对拟制定(修订)的制度措施清单,要制定时间表,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每月通过水利安全生产信息采集系统动态更新“三张清单”。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三张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督导力度,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本地区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力争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深化阶段(2022年)。各单位要深入分析水利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有条件的可建立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做好动员部署,及时掌握专项整治落实情况,认真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领导作用,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联动,督促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照2个专题和5个领域重点任务进行自查自纠,确保重点领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排点,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针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本地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体系,制定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应急处置经费保障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在建工程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措施费提取使用规定,保证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费用的落实。各地要督促已建工程利用工程维修养护等经费及时整改隐患,对于重大隐患治理资金不足的,要按照有关程序申请立项解决,在彻底治理前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要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标准化创建强化制度建设,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三)改进监管方式,及时报送信息。要全面深入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模式。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定制问题隐患清单、危险源清单、制度措施清单(见附件8)和专题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9)。各单位要使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利用系统分析各领域和区域安全生产状况;要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上报信息、当月上报零隐患、当季上报零危险源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对存在隐患整改率低、重大隐患未整改、危险源管控率低、重大危险源、事故多发等高风险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抽查,确保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

第4篇:水利工程安全施工导则范文

某河流为当地重点防洪河道,由于采煤塌陷造成该河24+850~25+550河段堤防、滩地、护堤地沉降变形,其中左岸堤防最大下沉5.90m左右,影响长度600m;左岸滩地最大下沉5.66m左右,影响长度668m;左岸护堤地最大下沉5.59m左右,影响长度600m;主河槽最大下沉5.50m左右,影响长度约540m。工程主要任务是通过采取工程措施,恢复该河24+850~25+550沉陷段河道的防洪功能,使该沉陷修复治理段堤防在发生50年一遇设计洪水时,下游防护区不遭受洪水灾害。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修复工程,按设计标准修复受影响河段堤防等;河道整治工程,按设计标准修复加固沉陷滩地、部分堤段滩地实施护脚防护等;观测设备安装工程,左岸堤防内堤肩、内堤脚及两岸河口埋设位移观测安装、安装警示牌等。

二、安全生产费用

(一)国家有关规定

2012年2月,财政部、原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要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应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2.0%的标准提取安全费用,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水利工程造价中的安全费用主要是依据水利部2002年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以人工费的形式存在,分散于直接工程费里现场管理人员工资、间接费里企业管理费中的劳动保护费等,在使用安全费用时难以具体量化。2014年12月,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14〕429号文),明确在其他直接费中增列安全生产措施费,并分枢纽、引水、河道三类工程对取费标准进行了规定,有效保证了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投入。

(二)地方有关规定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14〕429号文)出台后,各地相继修订概(估)算编制办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也明确规定,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按有关规定计列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山东有关部门于2015年颁布《山东省水利水电概(估)算编制办法(试行)》(鲁水定字〔2015〕3号)规定,在其他直接费中增加了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取费标准为基本直接费的2%。为适应新形势,2021年7月,相关部门出台《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鲁水建函字〔2021〕27号),对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计算方法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将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从其他直接费中删除,列入了施工临时工程中,并规定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按工程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不包括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之和的2.0%计算。

三、安全费用计算

(一)费用调整前

根据《山东省水利水电概(估)算编制办法(试行)》(鲁水定字〔2015〕3号),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在工程单价计算表中被列入其他直接费,并按照基本直接费的2%取费后形成工程单价,其他费率参照有关规定提取,不再详述。现以取土区清表74kW推土机推Ⅲ类土(运距40m)工程为例计算工程单价(详见表1)。通过计算,该工程的工程单价为406.25元/100m3。

(二)费用调整后

依据《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鲁水建函字〔2021〕27号)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调整后,同样以取土区清表74kW推土机推Ⅲ类土(运距离40m)工程为例计算工程单价,将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从工程单价表(附表1)中删除,按照上述公式进行计算,得出工程单价为400.29元/100m3。由此看出此项工程单价在安全文明措施费调整后减少5.96元/100m3。以此类推,通过计算工程项目中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单价,进行汇总分析(详见表2)。通过对比分析可以看出,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调整后除机械台班费单价不变外,其他工程单价均减少。调整后的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在综合预算表其他临时工程中列出,费用按工程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不包括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之和的2.0%计算,经计算为220747元。

(三)总预算表对比

将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调整前和调整后的总预算表进行对比分析(详情见表3)。从表3中可以看出:本工程不涉及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和第三部分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故表中未列数据。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调整后,第一部分费用减少150138.86元,减少幅度为1.51%,第四部分费用增加207421.22元、增加幅度为1.53%,第五部分费用增加9336.88元、占比持平,一至五部分合计费用增加66619.24元。

四、结论

(一)取费标准更加明确

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调整前,原有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14〕429号文)和有关地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均将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放在其他直接费中,这部分费用为工程单价的部分费用,对工程单价有较大的影响。2021年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调整后,该项费用被单独列入其他临时工程,取费标准、计算方法更加明确。

(二)费用占比显著增大

第5篇:水利工程安全施工导则范文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积极推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六条水利部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宏观管理.水利部建设司是水利部主管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其主要管理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3.组织和协调部属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

4.积极推行水利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培育和完善水利建设市场;

5.指导或参与省属重点大中型工程,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

第七条流域机构是水利部的派出的机构,对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负责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以水利部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除少数特别重大项目由水利部直接管理外,其余项目均由所在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按流域综合规划,组织建设,生产经营,滚动开发;

2.流域机构按照国家投资政策,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建立流域水利建设投资主体,从而实现国家对流域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是本地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负责本地区以地方投资为主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建设和管理;

2.支持本地区的国家和部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积极为工程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第九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生产经营,还本付息以及资产保值增值的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代表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的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负责按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实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对国家或投资各方负责.

第三章建设程序

第十条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水利工程建设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第十一条建设前期根据国家总体规划以及流域综合规划,开展前期工作,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已批准,项目投资来源基本落实,可以进行主体工程招标设计和组织招标工作以及现场施工准备.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能正式开工.

主体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前期工程各阶段文件已按规定批准,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满足初期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年度计划,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

3.主体工程招标已经决标,工程承包合同已经签订,并得到主管部门同意;

4.现场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建设外部条件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第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要按批准的建设文件,充分发挥管理的主导作用,协调设计,监理,施工以及地方等各方面的关系,实行目标管理.建设单位与设计,监理,工程承包单位是合同关系,各方面应严格履行合同.

1.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严格的现场协调或调度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设计,施工的关键技术问题.从整体效益出发,认真履行合同,积极处理好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2.监理单位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按合同规定在现场从事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工作.同时,监理单位要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上,协调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等单位之间的关系.

3.设计单位应按合同及时提供施工详图,并确保设计质量.按工程规模,派出设计代表组进驻施工现场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施工详图经监理单位审核后交施工单位施工.设计单位对不涉及重大设计原则问题的合理意见应当采纳并修改设计.若有分歧意见,由建设单位决定.如涉及初步设计重大变更问题,应由原初步设计批准部门审定.

4.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履行签定的承包合同.在施工过程中,要将所编制的施工计划,技术措施及组织管理情况报项目建设单位.

第十五条工程验收要严格按国家和水利部颁布的验收规程进行.

1.工程阶段验收:

阶段验收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凡能独立发挥作用的单项工程均应进行阶段验收,如:截流(包括分期导流),下闸蓄水,机组起动,通水等是重要的阶段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基本竣工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按验收规程要求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提出有关报告,并按规定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资料,文件,图纸造册归档.

(2)在正式竣工验收之前,应根据工程规模由主管部门或由主管部门委托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初步验收,对初验查出的问题应在正式验收前解决.

(3)质量监督机构要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4)根据初验情况和项目建设单位的申请验收报告,决定竣工验收有关事宜.

国家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国家计委会同水利部主持验收.

部属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水利部主持验收.部属其它水利建设项目由流域机构主持验收,水利部进行指导.

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会同水利部或流域机构主持验收.

地方水利建设项目由地方水利主管部门主持验收.其中,大型建设项目验收,水利部或流域机构派员参加;重要中型建设项目验收,流域机构派员参加.

第四章实行三项制度改革

第十六条对生产经营性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要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其它类型的项目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1.工程建设现场的管理可由项目法人直接负责,也可由项目法人组建或委托一个组织具体负责.负责现场建设管理的机构履行建设单位职能.

2.组建建设单位由项目主管部门或投资各方负责;

建设单位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相对独立的组织形式.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2)经济上独立核算或分级核算;

(3)主要行政和技术,经济负责人是专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七条凡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要求的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都要实行招标投标制:

1.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国际采购导则进行,并根据工程的规模,投资方式以及工程特点,决定招标方式.

2.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1)项目的初步设计已经批准,项目建设已列入计划,投资基本落实;

(2)项目建设单位已经组建,并具备应有的建设管理能力;

(3)招标文件已经编制完成,施工招标申请书已经批准;

(4)施工准备工作已满足主体工程开工的要求.

3.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标管理按第二章明确的分级管理原则和管理范围,划分如下:

(1)水利部负责招标工作的行业管理,直接参与或组织少数特别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并做好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其他国家和部属重点建设项目以及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由流域机构负责管理;

(3)地方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八条水利工程建设,要全面推行建设监理制.

1.水利部主管全国水利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

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选择,应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确定.

3.要加强对建设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理工程师必须持证上岗,监理单位必须持证营业.

第十九条水利施工企业要积极推行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走向市场,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的一种科学的管理方式.

1.施工企业要按项目管理的原理和要求组织施工,在组织结构上,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在经营管理上,建立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项目独立核算管理体制;在生产要素配置上,实行优化配置,动态管理;在施工管理上,实行目标管理.

2.项目经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最高组织者和责任者.项目经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第五章其他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水利建设项目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1.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及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质量监督职责,项目建设各方(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必须接受和尊重其监督,支持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

2.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按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设计合同文件,检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

3.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水利部施工质量管理规定,质量评定标准.

4.发生施工质量事故,必须认真严肃处理.严重质量事故,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各方联合分析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检查,监督;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督促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搞好安全生产.所有的工程合同都要有安全管理条款,所有的工作计划都要有安全生产措施.

第二十二条要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信息交流管理工作.

1.积极利用和发挥中国水利学会水利建设管理专业委员会等学术团体作用,组织学术活动,开展调查研究,推动管理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加强水利建设队伍联络和管理.

2.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制度.

(1)项目建设单位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其中:重点工程情况应在水利部月生产协调会五天前报告工程完成情况,包括完成实物工作量,关键进度,投资到位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月报和年报按有关统计报表规定及时报送,年报内容应增加建设管理情况总结.

(2)部属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由项目建设单位定期向流域机构和水利部直接报告;地方大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单位在报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时抄报水利部;各流域机构和水利(水电)厅(局)应将所属水利工程建设概况,工程进度和建设管理经验总结,于每年年终向水利部报告一次.

第六章附则

第6篇:水利工程安全施工导则范文

关键词:水利工程;特征;项目管理;注意事项

中图分类号:TV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

1 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关键性特点

1.1 涉及面广,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关乎着工业、水利、电力、交通、城建、环保等很多领域当中。

1.2 涉及学科广,工程施工管理作业关乎到地质、气象、园林、经济、法律、管理等学科。

1.3 涉及法律、法规多,工程施工管理涉及《合同法》等,同时涉及水利、电力、交通、土地、矿山、城建等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

1.4 不确定性,对工程施工管理造成影响的因素主要见于两方面:一是人为因素;二是自然因素。

1.5 地区差异大,国内各个地区有着不一样的社会经济环境,一个市、一个乡都存在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往往人们口中所说的施工环境好坏,一些地方工程施工管理比较容易,而一些地方工程施工管理是比较困难的,就包含了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这一因素。

1.6 缺少统一的量化标准,由于施工管理表现形式不一样,难以准确判定,给施工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2 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2.1 先进的水利项目施工管理理念。①确立与时俱进和全面创一流的新思路,破除安于现状、盲目自满的思想。在新的工程施工前,一方面认真总结、吸取以往工程的经验教训,通过深刻反思和科学总结,干好工程施工。另一方面告诫干部职工要有严格审慎态度,大力倡导“全面创一流”、“精细管理”和“不优则退,不精则败”的管理理念,从而实现管理理念的升华和自我超越。②“依法治企”,确立制度在管理中的“法律”地位。结合工程实际,修订、完善质量、安全、成本、文明施工管理等一系列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将“按制度办事”的理念不断融入和渗透到施工与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及每个环节中,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严而有据,严而有信。③“以人为本”,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度要靠检查考核来落实,更要靠大家自觉地维护和执行。坚持制度的严肃性,反对主观随意性;坚持考核的公平公正性,反对主观片面性;坚持精神和物质激励相统一,营造良好的环境条件。④树立不断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创建学习型组织,是企业发展与创新的必然要求,也是培养一流施工队伍的重要途径。企业要为职工不断获取新知识、新技能创造良好的条件,营造浓厚的氛围,引导职工积极学习和掌握新技术、新知识、新工艺,使职工学有所用,学有所为。

2.2 建立健全的现代化水利施工管理体制。①调整管理机构,为体制创新奠定基础。按照“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精干高效”的原则,实施机构调整和人员分流。②建立管理制度体系。在施工管理中,指挥部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各类《工艺导则》和《作业指导书》,以此规范施工管理活动。在质量管理上,应不断强化质量保障体系,通过完善各项制度,对施工质量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控制。在安全生产方面,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覆盖到各施工项目和每个工作岗位,要求每个项目、每个管理部门以及作业班组结合实际进行危险源辩识和风险控制策划,建立重、特大安全事故预警和紧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为工程创一流、安全无事故提供可靠保障。

3 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是一个涉及面广、任务繁重的系统工程。因此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为了适应施工管理工作的需要,有必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关注:

①加强学习和培训工作,提高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施工管理工作具有专业交叉渗透、覆盖面宽的特点,项目经理应该做到一专多能,不仅需要有一定深度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还要有比较广博的知识面和比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更需要具备法律、经济、工程建设管理和行政管理的知识和经验。

②摆正位置,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协调处理各方关系。项目经理必须清醒认识到,工程施工也属于服务行业,自己的一切行为都要控制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正确处理好与项目法人、监理公司、设计单位及当地质检站的关系,以便在施工过程中顺利开展工作,互相支持,互相监督,维护各方的合法利益。

③严格执行合同。按照“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核心”的原则,运用合同手段,规范施工程序,明确当事人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调解纠纷,保证工程施工项目圆满完成。

④严把质量关。既要按设计文件执行施工合同,又要根据专业知识和现场施工经验,对设计文件中的不合理之处提出意见,以供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修改。拟定阶段进度计划并在实施中检查监督,切实做到以工程质量求施工进度,以工程进度求投资效益。依据批准的概算投资文件及施工详图对工程总投资进行分解,对各阶段的施工方案、资金使用及结算等提出意见,确保能节约投资。

⑤加强道德教育,努力提高自身品德修养。特别是项目经理必须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坚守阵地。这样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并维护应有的权益。

⑥坚持以人为本。调动能够发挥有效作用的一切因素,有效的发挥每个项目参加人员的作用,推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尽可能用数据说话,达到人人参与管理,个个分享管理成果。

⑦坚持安全管理原则。指的是坚持安全生产同步进行,在管理生产的同时一定要好好抓安全问题,安全与生产密不可分,工程安全对于生产有着极为关键性的保障作用。坚守动态管理原则,安全工作不仅仅是少数工作人员和安全部门的事情,而是所有与生产相关的人共同的事情,缺少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安全管理也不会有好的效果。

为此,生产活动当中安全性问题一定要是全体员工在工程作业过程当中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管理。

作者简介:

哈斯木江.依布拉音、男、维、1966年6月出生,大专、水利工程师、1991年8月参加工作,从事水利灌溉工程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邵江海,孟国荣.对建筑施工管理的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5).

[2]王平平.浅议水利工程施工管理[J].中国水运,2007(22).

[3]王伦聪.略论水利工程施工管理[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8(11).

第7篇:水利工程安全施工导则范文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施工;不安全因素;处理措施

当前,水利水电工程发展势头良好,然而施工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并因此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可见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施工安全已成为各参建单位无法回避的问题。电气施工工艺复杂,技术要求高,施工中的安全风险与土建等专业相比具有不同的特点,这就要求根据电气施工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有鉴于此,本文基于电气施工中常见的不安全因素,探讨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的处理措施。

1 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施工中常见的不安全因素分析

1.1 管理的不安全因素

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施工中的管理不安全因素包括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不充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不到位、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制定与交底不理想、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体系不完善、安全费用投入不够等。目前,承包单位对施工进度和质量比较重视,因为它们直接关系到企业效益,但对安全管理关注不够。一个人尽皆知的逻辑是,只要不出现安全事故,安全管理做得差也不能说一定有问题;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安全管理再严格也必然是有问题的。所以承包企业对安全管理抱着“只要不出事、能省尽量省”的思想,书面文件尽量做得没有漏洞,至于是不是真正落实了仅凭文件是看不出来的。例如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可以采取挂靠方式,名单上是有资格证的人员,现场从事管理的却是另一些人员。因此,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是难以忽视的不安全因素。

1.2 人的不安全因素

水利水电工程大都建于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生活条件差,人为因素的影响变得更加突出。例如从20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人为因素失误从20%增加到80%以上[1],所以人的不安全因素正变得愈来愈重要。在电气施工中,由于用电管理规章制度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安全教育与安全培训不到位,人员安全意识淡漠,容易在工作中疏忽大意,触电事故是最常见的。另外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安全事故也时有出现。

1.3 设备的不安全因素

随着科技发展,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越来越依赖设备,几十年前人拉肩抗的场面愈来愈少见。加上南方潮湿多雨,夏季炎热,电气设备受影响较大,不少施工设备在这样的环境中使用一段时间后绝缘性能就会下降,甚至防护能力完全失效,电气施工人员暴露在不安全的电气设备面前,就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电气施工所使用的安全用具、仪表、设备也可能校验不及时,性能达不到要求,给施工人员带来伤害。

1.4 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核心是对水流的控制,所以常在河流峡谷上建设,水文、气象、地质、地形等环境因素的影响非常大,加上建设周期长,作业环境艰苦,增大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尤其电气设备和线路受到风吹、日晒、雨淋、水溅、粉尘等不利条件影响,绝缘防护能力下降。施工人员工作时身受雨淋、水溅及潮湿环境影响,身体阻抗下降,也易受到触电伤害。

1.5 临用电的不安全因素

工程现场用电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但是在工程现场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也很常见,例如配电箱内放置杂物(如焊条)、配电箱无系统接线图、一闸多机、配电箱不上锁、配电箱进口处无防护措施、开关箱电源进线端采用活动连接、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同箱、配电箱无防雨防尘措施等[2]。这些问题集中反映了用电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差,责任感不强,将作业人员暴露于触电伤害风险之中。

2 提高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施工安全水平的处理措施

2.1 规范安全管理,强化责任机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应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 721-2015)要求,规范安全管理行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按照该导则要求,施工企业应根据项目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年度目标,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年度目标,其内容包括安全事故控制目标、安全生产投入目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目标、事故隐患排查目标、重大危险源监控目标、应急管理目标及人员、设备、环境、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控制指标。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职责部分有专门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而在《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DL/T 5370-2007)中有专门针对施工用电的规定,在《水电水利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DL/T 5372-2007)中有关于各种电气设备安装的规定,在《水电水利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L/T 5373-2007)中有关于各类电气作业人员资格条件、操作技术方面的规定。上述文件为规范电气施工安全管理提供了依据,施工企业应参照这些定查找不足,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电气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制定应急救援、专项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以减少电气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率。

2.2 增强保护意识,加强过程管控

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施工内容包括变压器/电抗器安装、铁塔/构架安装、开关设备安装、母线安装、厂用电系统安装、线路/电缆安装、电气试验、接地系统测试等内容,安装过程复杂,工艺技术要求高,为了保障安装质量与施工人员的健康安全,除了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之外,还应在安装前做好安全交底,强化安全意识,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控,提高安全操作水平[3,4]。

2.3 重视设备管理,提高安全水平

为应对水利水电工程现场各种不利自然条件,应选购适应工地条件的配电设备、电气机具,如满足IEC标准相关条件。其次,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如绝缘性能测试、耐压试验、漏电检测等。还应加强电气施工现场的巡查、监督工作,以提高电气设备的安全水平。

2.4 做好环境规划,减小安全风险

对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施工面临的环境风险,应加强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管理,并运用PDCA循环方法加强对危险源的管控。辨识作业环境的危险源,可采用直观经验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法,其中直观经验法又分为类比推断法和对照分析法,系统安全分析法中包括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树分析法、危险指数法等,应该通过动态辨识,将环境安全风险减至最低。

2.5 加强临用电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对于临用电管理,应严格执行JGJ 46-2005规定,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编制施工临时用电设计方案,严格按规范要求敷设线路和安装电气设备,并安排专人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工地用电安全。

3 结束语

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很多,归纳起来不外乎管理、人员、设备、环境、用电几方面,只要认真对待,严格管理,电气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就能做到可控、可管、可追溯。随着电气技术的发展,安全管理的内容也在变化,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这样安全水平才能水涨船高,步步高升。

参考文献

[1]孙开畅,徐小峰,张耀,等.水利工程施工安全人为因素重要度分析[J].人民长江,2016,47(9):80-83,114.

[2]侯占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隐患[J].劳动保护,2013(9):48-49.

第8篇:水利工程安全施工导则范文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近年来国家一直大力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水利水电市场开发也发展迅速。据水利部建管司的统计资料,自2009 年至今,在排查的29095 个项目中,共累计发现12402 个问题,问题之多,触目惊心,其中有些问题反复出现,有的甚至性质相当严重。水利工程是百年大计,其质量安全往往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 工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 质量始终是水利工程的生命线,因此,提高水利工程质量和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程优质安全是水利建设永恒的主题。

1 当前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质量管理目标不明

主要表现在战略上重视不够,虽然大多数工程都提出了“优质工程”、“一流工程”、“精品工程”等口号,但这些目标口号概念在一定层面上是模糊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速度”而“轻质量”的倾向,因此很难完全、准确把握工程质量要求,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1.2 工程制度不完善

水利水电工程制度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工程的项目法人队伍建设不够规范,行政干预过多,责任意识不强,项目法人责任制不够落实,项目法人责权不统一;工程招投标不合规范,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严,招标文件不够规范、水平较低,人为干预及地方保护时有发生,评标工作未能真正按照择优的原则;监理市场不规范,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能力普遍不高,无证上岗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监理单位的角色定位存在偏差,甚至缺失责任和诚信。

1.3 建设程序执行不严

水利水电工程大多数为公益性项目,一般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回报,投资形式以国家投资为主。一些地方和建设单位往往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争取国家投资上,前期工作不够充分,争取到建设资金后,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匆匆开工建设,甚至不办理立项审批手续,以致完工后无法验收,对整体工程质量无法评价。同时,一部分项目法人不具备实质条件,责、权、利分离,难以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1.4 施工过程控制不严

一是精细化管理不足,施工过程工艺作风比较粗糙,缺乏精耕细作,质量缺陷较多。二是措施落实缺位,虽然制定了作业指导书、施工措施等,但未能严格执行并落到实处。三是基础管理薄弱,质量记录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闭合性较差;生产性试验结果整理、分析、总结、改进的资料不全。

1.5 质量监管力度不足

由于定性不清,继而引发了质量监督机构编制不落实、不健全的问题,导致质量监督工作不到位、权责不清、积极性不高等现象,不能很好地履行政府监督的职能。质量监督机构的人员结构配备不合理、人员专业配备不齐全、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有待解决。质量监督机构经费普遍困难,严重影响质监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质量监管的力度和效果。部分质量监督机构监测仪器设备不齐全,致使质监工作精度不够,无法科学、准确、客观地做出评价,严重影响了质量监督工作的准确性与权威性。

2 提高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的对策措施

2.1 提高质量观念意识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投资大、工期长、涉及面广,工程质量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社会问题,是水利水电事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直接关系到设计、施工、业主的效益和形象。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就是质量的实现过程,质量管理“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因此,应树立“大质量”观念,即工程质量既包括内在质量(讲求“内实”),也包括外在的质量(讲求“外光”);既包括工程的实体质量,也包括形成实体质量的工作质量。同时,广泛开展“质量教育”,提高全员质量意识,使每个岗位真正地认识到“质量是建设工程永恒的主题”、“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今日的质量是明日的市场”,企业良好质量信誉、合理的质量成本依赖于各岗位的优质工作,使员工明确岗位质量工作特点、范围,使员工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维护企业质量信誉,通过常抓不懈的教育、培训,使企业员工对施工质量必须达标、创优形成共识。

2.2 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要做好质量管理与控制,管理体系是基础。有了体系,就有了程序,要有管理的措施、内容,还有管理的部门和管理的责任人。

(1)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业主单位要设置管理工程质量的分管领导和具体管理工程质量的部门,分别给予他们管理工程质量、处理质量事故的权力和职责。监理单位应设立专职质量副总监和质量技术保证部,分别确定相应的职责和要求。施工单位从班组到施工队到项目部要形成“三检”组织机构,约定各自的职责,形成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三方并举,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2)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体系

要制定质量管理办法,从总体上约定参建各方在质量管理与控制方面的职责、权限和义务。其次,要制定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工序、环节,以及抽检结果、外观质量等各个细节作出奖罚的规定,通过奖惩激励措施确保工程质量,营造良好的施工质量管理氛围。同时,还应制定设计考核管理办法、监理考核办法或细则、验收管理办法和达标投产考核办法,并在一个单元工程完成后,及时进行评定,及时整改,为后续单元工程质量的提高指明方向。

2.3 严格质量控制过程

严格质量控制过程,就是要严格抓好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从第一道工序起抓质量,做到质量不留后患,工程不留遗憾。

(1)细化事前控制,做到预警防范、准备到位

包括建立预警制度,并结合工程特征对重点复杂部位及重点工序制定相应的施工导则;严格控制检查施工用原材料,从采购、进货、贮存等环节进行层层抽样检查,严格把关;建立“明白卡制度”,结合各自的专业特点及实际情况,将主要的工艺要求及相关解决措施进行编写,保证现场施工人员人手一卡,以提高操作人员发现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召开技术交底会,工程开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强化事中控制,做到规范纠偏、责任到位

严格实行“三检”制度,即施工队技术员进行“初检”,专业施工队质检员负责“复检”,质量办专职质检工程师负责“终检”,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质量检查记录;推行“无缝交接”制度,坚持工序传递卡及节点工序会签,保证施工工序间传递时不留质量问题;推行“样板单元”工程制度,通过“典型引路”,带动其他员工、其他部位的进步和提高;实行重点工序质检员旁站监督制度、施工过程奖罚制度等。

(3)重视事后控制,做到督促检查,落实到位。

严格执行检查制度,及时检查处理已发现或怀疑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减少后期处理难度;坚持分析制度,定期召开质量月例会,分析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预防措施或限期整改,并在其后的施工中督促检查、落实; 坚持考核制度,实施质量“季考核、年评比”,施工质量与经济利益挂钩,并对重点质量工程实施质量特别奖,保证施工质量管理优质。

2.4 强化政府质量监督,加大质量监管力度

工程质量监督是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代表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对建设工程的实物质量和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强制性的执法监督检查。对于水利项目监督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1)应进一步强化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执法属性,独立于政府行政职能部门,切实保证质量监督的权威性、强制性和公正性。

(2)要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自身素质建设。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业务培训,实行考核上岗制度,切实提高质检人员素质。

(3)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作经费全额纳入部门预算,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高效实施。

(4) 配备必须的监测设备,进一步规范第三方质量检测评价,加大施工现场随机抽查取样的次数以及对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监察力度。

3 结束语

总之,水利水电工程是一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工程,质量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主要目标,也是工程从业者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建设单位通过严格的管理,在保证的工程质量的同时,也将提升企业形象。监理人员在质量的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一环,监理单位只有而不断地学习、探索、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技术,积极开发新的质量控制手段和方法,探索更好地先进科学的管理措施,才能保证项目施工优质,保证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第9篇:水利工程安全施工导则范文

【关键词】城市;生态水利工程;工程设计;问题;对策

引言

水利工程对于我国的防洪、灌溉等诸多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它对于有效保证居民的日常生活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水利工程自身的一些问题,诸多的水利工程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甚至严重影响了某一特定区域的生态平衡。针对这种情况,城市生态水利工程逐步兴起,相对于我国传统的水利工程,城市生态水利工程虽然有一些特定的优势,但是由于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城市生态水利工程的设计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多的问题,如何有效规避生态工程设计的短板对于我国城市生态水利工程的发展的制约作用,并不断提高其设计的科学性则显得十分重要。

一、城市生态水利及其发展分析

(一)对城市生态水利的认识

自古以来,城市生态水利工程的建设就是保护城市居民生活生产安全便利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在城市生态水利多层次全方位的严格要求下,城市生态水利的内涵也与时俱进,不断地丰富和完善。现在我们常说的城市生态水利就是指在城市建设中开展有利于城市水环境,水景观,水安全,水生态,水管理等一系列有关各项功能正常运作的水事活动。尤其在城市化建设不断加快城市,人口急剧增加的压力下,水资源正逐步面临环境恶化、污染严重、短缺匮乏、疫病突发等诸多与人类生存发展息息相关的问题。在这种形势下,加强城市生态水利工程的建设刻不容缓。

(二)城市生态水利的发展分析

我国一直以来就十分注重城市生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发展。因此,我国现在的城市生态水利则是在传统水利建设的基础上进过上千年经验的积累以及近代对国外先进技术理念的引进而渐渐发展起来的。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城市化发展不断加快了步伐。巨大的城市人口压力致使水资源污染、匮乏等问题日渐严重。因此,现代城市生态水利工程的建设是在结合城市的实际情况和国内外先进理念、技术以及经验的基础上为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而不断发展的。尤其是其在城市供水、城市防洪、旅游开发、水环境保护等方面都能创造性解决现存的城市生态水利问题。

二、我国城市生态水利工程设计的发展现状分析

(一)城市生态水利工程设计的规程、规范相对不足和缺失

目前的绝大多数水利工程的技术规程、规范是以传统水利为基础编写和制定的, 由于历史原因和认识上的不足, 大一部分规程、规范没有城市生态水利设计的相关内容, 或缺乏相关的内容, 陆续修订的有关规程、规范补充和完善了相关的内容, 但是还是不够完整和全面。目前倍受关注的生态需水量计算, 还没有相关的规范, 《生态需水评估技术导则》仅仅是一个行业指导性技术文件, 并且仅有征求意见稿; 城市地段的堤防建设多采用耐久性好的混凝土治理方式, 值得广泛采用和推广的生态型河流护岸工程的设计规范, 还没有编制出来; 河流生态修复的技术和方法也缺乏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支撑。

(二)城市生态水利工程设计的目标和标准难以确定

城市生态水利工程的基本任务之一是维护和保证生态系统的健康, 以实现人类和生态系统的和谐。为了完成这样的任务, 在城市生态水利工程设计的实践中, 必须事先确定明确的设计目标和维护生态健康的标准, 提出城市生态水利工程要达到的定量化的指标, 但是, 目前生态保护和恢复的目标大多还是定性描述, 缺乏定性的目标和标准, 无法设定量化的目标和标准, 因此导致设计的目标和标准仍旧模糊不清或不明确,也无法判断工程能否实现设计的预期目的。

三、城市生态水利工程设计规划的对策分析

(一)兼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城市生态水利工程在本质上仍然是水利工程,在确保其生态和环境友好的情况下,不能够忽视作为水利工程所必须具备的安全性和经济性,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水利工程既符合生态发展的需求,同时也能够满足生产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具备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注重水体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

城市生态水利工程和传统的水利工程之所以不同,主要是因为其能够确保水体的自我恢复。城市生态水利工程在设计的过程当中,应该对当地的自然和生态环境进行详细的调查,充分的掌握相关的情况,在此基础之上进行相应的设计和施工。只有对当地的自然生态环境的详细的了解,才能够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可能的减少水利工程建设给当地的自然生态环境所造成的影响,从而保证当地的生态环境以及水体可以自我恢复。传统水利工程设计规划只是考虑到对自然河流的单一性实施控制,而城市生态水利工程的构建实施,要求工程师树立科学的理念,以符合自然变化平衡规律为前提,对水质生态系统要全面性的了解,有足够的意识作为引导。人们要掌握、遵循自然的规律。有效利用这种规律、利用生态系统的"自组织、自主设计"的规律,实现人文科技与自然规律的有机巧妙结合。另外,动态施工构建城市生态水利工程的同时,要考虑用原有本土、乡土的土壤进行动工,保持自然性。

(三)城市生态水利工程构建规划的整体性原则

整体性的原则主要是从生态系统结构主体出发,掌握生态系统与各个生态因素的相互作用出发,提出修复河流生态系统的整体、综合的系统方法,而不是仅仅考虑水文系统的修复问题。而且生态水域系统本身随着降雨、水文文化及自然规律的变化的动态系统,如若只考虑修复,生态系统有机环境的大整体不去做以考虑,那么只是暂时性的解决问题,不能根本性的构建城市生态水利工程,达不到城市生态水利工程所追求的运用效果。规划设计构建城市生态水利工程,所存在问题较多,只要考虑到整体的水域系统,有几大环境。才能更好的掌握相关信息,为实施部署的最后落实起到促进作用。

结语

总体而言,城市生态水利工程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保护我国生态环境的的重要的举措,应该在其设计对其存在的问题加以高度重视,避免因为设计疏忽、考虑不周而对于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笔者衷心希望,以上关于对我国城市生态水利工程设计的相关探究能够被相关负责人合理的吸收和采纳,进而在日后的城市生态水利工程设计中加以有效的避免,不断提高我国城市生态水利工程与当地生态环境的适应性,提高城市生态水利工程的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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