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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三次全会精神,切实抓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圆满完成市下达我县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任务。县政府决定召开全县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前阶段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分析形势,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加快推进全县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前阶段工作简要回顾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协调,紧密配合,坚持把劳务输出工作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手段来抓,不断健全网络,加强引导,强化培训,大力组织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截至4月底,全县已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80538人,占全年目标任务的91.3%,实现务工工资性收入2.89亿元、务工纯收入1.45亿元。总结前阶段工作,取得的成绩主要有:
(一)措施有力,返乡农民工安置工作有效开展。一是对返乡农民工进行摸底调查,研究和掌握农民工返乡原因及进出情况,对正常返乡和受金融危机影响返乡农民工进行分类造册,实施返乡农民工动态监测管理,并实行零报告制度,定期报告返乡农民工动态情况。二是积极对返乡农民工进行创业培训,切实帮助解决农民工最迫切、最需要的问题,针对返乡农民工技能单一的实际,在摸清返乡农民工底数的基础上,突出以提高返乡农民工专业技能为重点,对返乡农民工提供就业援助。同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制定返乡农民工“特别”培训计划,大力开展技能型人才储备培训,为返乡农民工实现再就业做好“充电”服务。三是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协调金融部门将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到有意愿自主创业的农民工手中,逐步把开展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向农村延伸,协调相关部门优先为返乡创业农民工办理相关证件,简化办证手续,及时帮助解决农民工创业中遇到的困难。目前,全县因金融危机返乡农民工达18200人,已实现就业13335人。
(二)拓展培训项目,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实施“阳光工程”培训、示范基地培训和大面扶贫培训项目,采用“流动课堂”、“夜校培训”等方式,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和基本技能培训。截至4月底,全县共开展培训85期6045人,实现培训后转移3900人,其中:开展引导性培训62期4558人,开展以电工、电焊工、缝纫工、钢筋工、砌筑工等专业技能培训23期1487人。
(三)加强市场对接,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与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积极为农民工转移就业牵线搭桥,做好市内外务工人员创业情况调查统计,采取内外输出结合的方式,合理有序引导农民工转移就业。自去年10月以来,共为我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及县内企业输送农民工4380人。截止今年4月底,全县新增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21790人,其中因受金融危机影响返乡农民工重新安置转移12950人,尚有4865人待逐步培训后转移。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在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一是返乡农民工安置问题不容忽视,若不能及时再就业,部分返乡农民工家庭将出现返贫。据统计,我县返乡还未实现再就业的农民工有4865人,若不能实现再就业,年内将有4500个左右农村家庭户均减少收入10000元以上。二是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劳动技能单一,大部分外出务工人员从事劳动强度大而收入低的行业。三是组织化输出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盲目无序流动的局面还需进一步扭转。四是部分乡镇对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重视不够,工作流于形式,应对农民工返乡工作有针对性的分析研究和抓落实不够,培训补助资金的使用渠道不明确等情况普遍存在。这些问题将严重影响今年我县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分析形势,正视困难,切实增强抓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尽管今年劳务输出面临很大困难,但我们也要看到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劳务输出是我县农民增收的重点项目,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实现全年农民增收目标起着决定性作用,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有利于我们调动和整合各类资源。二是培训力度不断加大。以“阳光工程”、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工夜校培训试点、“科技入户”工程等项目为载体,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有利于提高农民工素质。三是国家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施扩大内需项目加大固定资产投资的政策,我们要紧紧抓住实施国家扩大内需项目需要大量农民工参与建设这一大好机遇,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与劳务输出工作的对接,有效促进扩大农民工就业。
抓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是推进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城镇化的的根本途径;是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受金融危机的影响,面对返乡农民工人数增加,劳动力转移输出压力大等困难,我们的思想不能松懈,措施要更加扎实,充分看到危机中的机遇,把劳务输出作为我县农民增收的重点项目抓紧抓实,坚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返乡农民工创业“两手抓”。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把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由农村向城镇转移,向非农产业流动,培养一支合格的劳务大军,做大培强我县劳务经济。
三、明确目标,强化措施,认真抓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转移农村劳动力、发展劳务经济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既要全面部署、整体推进,更要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总的要求就是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能人带动”的原则,按照培训服务齐抓、需求供给对接、就业创业并举的思路,加强培训,规范管理,搞好服务,提高劳务输出的数量和质量,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的基础。我县2009年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总体目标是:全年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8.82万人;实现务工工资收入8.1亿元以上,净收入3.43亿元;完成大面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1.6万人,高田乡务工人员夜校培训4900人。围绕以上目标,重点抓好7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抓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做大培强我县劳务经济产业,真正把劳务输出当作一项“富民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在今天的会上,县政府将与各乡镇签定目标责任书。同时,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张县长4月24日在县政府三次全会上对全县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今天会议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责任,认真抓实各项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与周边地区和沿海发达地区相比,我县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起步较晚,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运作体系,广大农村群众对该项工作的认知度不高。各乡镇要深入搞好宣传发动,扩大宣传声势,开辟宣传专栏,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劳务输出、务工信息、维权保障等方面的宣传报道,认真抓好相关宣传资料的制作和发放,切实做到在服务中宣传,在宣传中抓好服务,营造密切关注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密切配合,紧紧围绕让农民“出去有路、就业有岗、务工有为、回乡有成”的思路,认真做好输出前、输出中和输出后的各项服务工作,真正把劳务输出做成一项“富民工程、德政工程”。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劳动力就业能力。要进一步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能力,一是要认真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各类培训项目,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合理设置培训课程,要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进一步突出开展市场急需的职业技能培训。二是要加强与各大企业、用人单位联系,建立长期的劳务合同关系,大力组织定单培训,同时要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安全常识和公民道德规范等引导性培训,增强农民工遵纪守法意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三是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培训。县人力资源办、劳动就业局、职教中心要联合建成培训系统,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充分利用现有培训机构的培训场所、设备、师资等,积极探索低成本、高效率的新培训模式,把培训班延伸到乡村,促进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努力做到培训一人,合格一人,转移就业一人,确保技能培训时间达20天以上,培训后转移就业率达85%以上,培训发证率达60%以上。同时,实施劳动力培训必须做到“两个公示”,一是要把实施的农村劳动力培训项目公示到村组一级,二是要把每期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资金使用情况等公示到村组一级。
(四)加大市场开发力度,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由于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起步较晚,劳务市场机制发育不健全,尚未形成良好的基础和优势,目前还有许多农民工属单枪匹马、零星分散地盲目外出,远远适应不了劳务市场对农民工大批量的集中需求,因此,加强区域内外的劳务市场对接,努力开辟劳务用工市场,积极引导组织农民有序转移输出,是提高转移质量和打造劳务品牌的必然途径。一是要通过参加各种劳务洽谈会搞好对接,进一步拓宽沿海发达地区劳务市场,积极同输出地的用工企业进行沟通联系,认真考察用工岗位,确立合作意向,有组织地输送农村劳动力,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有组织输出任务。二是要依托务工能人、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开辟县外用工市场,充分发挥其信息灵通、联络面广的优势,使其成为政府组织的有利补充,在组织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三是县人力资源办要制定出具体的组织化输出方案,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县人力资源办、劳动就业局、县职教中心、各乡镇人力资源办等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建成一套完善的组织输出系统,认真搞好农民工的转移输出服务,真正达到“输出一个、带动一批,输出一批、带动一方”的效果。
(五)抓好维权服务,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目前,农民工权益受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县人力资源办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农民工维权救助工作。一是要在维权重点上实现突破,加强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规范劳动合作行为,坚持做到“四不转移”:即用人单位合法资质不全不予转移,劳动强度过大不予转移,工资收入没保证不予转移,国家规定的工伤等保险不缴不予转移。要规范中介市场,严厉打击黑中介坑害农民工的行为。二是要在维权环境上形成声势。要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有计划开展专题咨询活动,借助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农民工对社会所做的贡献,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向农民工普及维权知识,强化维权意识,努力形成在参与中维权、在帮扶中维权、在舆论监督中维权的强大声势。三是在维权工作上形成合力,加强与劳动、教育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要加强跨地区越部门合作,在维权过程中协调沟通,做到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人听、有人管、有人为之伸张正义。要充分发挥好农民工法律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发挥好驻外农民工服务站及联络点的作用,使之成为农民工转移的桥梁和纽带,切实维护所在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六)抓好基础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一是要规范台帐管理,加强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各乡镇要在健全台帐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农村人力资源数据库建设,搞好动态追踪管理,进一步摸清本地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总量、求职愿望、外出务工人员输出数量、务工地点等基本情况。县人力资源办要充分利用县人力资源开发网,随时收集和劳务用工信息,加强对外劳务市场对接,努力搭建劳务信息平台。县、乡两级人力资源办要认真做好培训台帐及转移就业台帐的管理,切实做到帐实相符。二是完善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农民工服务体系。要建立完善一系列管理制度,包括农村人力资源调查制度、农村劳动力培训管理制度、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制度、农村劳动力维权救助制度、情系农民工活动制度等。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手段,提高服务能力,形成一套工作运行高效、督促检查有力、信息反馈灵敏、上下步调一致、左右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要及时成立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建立健全技能鉴定工作制度,加大技能鉴定工作力度,使更多参加技能培训的农民工获得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各培训项目资金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用好管好培训资金,杜绝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培训资金使用安全,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
一、活动主题
“送岗位、送信息、送培训、送信心”。
二、服务对象
农民工和需要转移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者,重点是受金融危机影响失去工作的返乡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
三、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县集中统一开展“四送”活动,把春风行动做得更好、更扎实、更富有成效,为农村劳动者组织提供5000个县内外的用工岗位;为1000名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培训机会;帮助3000名农村富余劳动者实现转移就业,确保全县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四、活动内容
(一)统一组织大型“招聘会”活动。4月6日至26日连续组织2至3次大型招聘活动。4月6日上午9时,由劳动保障部门在县汽车站举办“四送”活动启动仪式。各乡镇统一组织到县参加招聘活动,城关、马桥、歇马、马良、寺坪每乡镇组织不少于500人,其他乡镇组织不少于300人的农民工参加招聘活动,各地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确保活动开展到位。
(二)组织“实用技能培训”活动。县直及各乡镇于4月6日前拟定活动计划方案,做好相关组织准备工作;4月10日前通过会议、宣传单等各种宣传方式,农村劳动力尤其是针对返乡农民工的实用技能培训项目和招生信息;4月11日至16日各定点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共同举办针对农民工的实用技能培训大型招生会。
(三)组织“就业援助”活动。4月10日前,将适合就业困难群体、“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家庭困难登记失业大学生的就业岗位准备到位,重点是开发一批适合就业援助对象的公益性岗位。4月6日,采取集中岗位信息、组织专场招聘会等形式,在县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场所开展针对就业困难群体、“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家庭困难登记失业大学生的大型就业援助活动。同时建立健全就业困难群体、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制度和“一对一帮扶”就业援助制度,做到“随时出现、随时认定、及时帮扶”。
(四)组织“回归创业”扶持活动。自4月13日开始,在县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场所开展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大型活动,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创业服务。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组织有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自主创业,落实税费减免、金融信贷、政策扶持、创业服务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五)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接”活动。4月20日开始,以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为主,积极组织举办高校毕业生与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等用人单位就业对接活动。活动期间,动员和鼓励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在活动期间,积极创造条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充分发挥高科技企业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
五、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工作特别是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重要性,切实抓好返乡农民工工作。县政府成立“四送”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宗惠任组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成员。各乡镇相应的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提前做好政策宣传和开展活动的准备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县将组织督查组赴各地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并通报。
六、有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在当地“四送”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推动活动的顺利开展。
1、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四送”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积极搭建就业信息沟通平台,及时交流劳动力输出地的输出情况和输入地的需求形势,做好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工作,帮助农民工有序流动和外出就业。对于暂时难以实现就业的农民工,要提供有效的培训信息,引导他们参加适合的技能培训。要结合当地企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吸纳一批农民工实现就业。
2、工会要充分发工会组织的作用,搭建与劳动保障部门就业信息共享平台,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及时、有效、适合其特点的就业信息服务,积极开展对口劳务协作。
3、共青团组织要深入车站、城乡结合部和返乡青年农民工和进城务工青年集中的地方,了解未就业青年的思想状况,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做好舆情收集和宣传工作。要发动青企协会员企业和用工单位,在返乡青年农民工和进城务工青年集中的地方举办专场招聘会,为进城务工青年提供就业机会。要依托“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组织未能就业的青年农民工通过参加就业见习积累就业经验。
4、妇联要深入了解妇女转移就业的需求和困难,积极组织开展适合妇女的专场招聘洽谈会,协调妇女企业家、创业带头人和用工单位等社会力量,为女性农民工和失业失地妇女等提供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和岗位信息。要充分发挥妇联系统家政服务机构、手工编织企业和专业协会的作用,广辟就业渠道,帮助失业失地妇女和女性农村劳动力实现创业和就业。
5、各乡镇要对本地返乡农民工进行宣传引导,调查并登记就业困难群体、“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家庭困难失业大学生,培训招生信息,组织他们到县培训机构开展就业培训和在人力资源市场开展招聘活动,协同县直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返乡农民工的转移就业工作。
(二)注重招聘实效。各地、各部门要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摸底调查,掌握本地适合农村劳动者的用工信息和劳动力资源信息。充分发挥县域经济的优势作用,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将劳动力输出地人力资源情况与劳动力输入地用工需求情况,及时进行匹配和对接,集中组织一批农村劳动者实现有序转移就业。在开展活动中要讲求实效,以实际就业人数为实绩,在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上狠下功夫,把工作做好、做实。
一、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的现实意义
1 有利于以工哺农,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调整农村劳动力布局,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推动产业规模化发展,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前提条件。但发展农业规模产业,需要一大批有知识、懂技术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而兴国因长期的劳务输出,造成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流。据调查,现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青壮年劳动力不足20%。因此,鼓励一大批接受了城市文明熏陶的优秀青壮年返乡创业,将外出务工掌握的技术和市场信息带回来与家乡的各种资源进行整合,因地制宜发展特色规模化种植、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农业产业,促进农业生产向产业化、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从而进一步激活农村经济自主增长的内生动力,真正实现农业现代化。
2 有利于扬优抑劣,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近年来,兴国县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但是兴国山多地少、道路崎岖、县乡之间交通不便,圩镇开发投入严重不足,城镇化建设面临内力不够、外力不强的困境,并且由于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造成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断档和一些老人的晚年生活无人照料,引发了突出的社会问题。因此,在全县选定一批中心乡镇和中心村建设农民工创业基地,发挥劳动力丰富的优势,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进入第二、三产业,带动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经济要素向小城镇集聚,发展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和配套产业,使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切实化解政府投入不足对小城镇建设的影响,有效解决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社会问题。
3 有利于示范带动,促进农村脱贫致富。兴国县由于受战争的创伤和自然条件的制约,贫困落后的现状未得到根本改变。面对现实,要实现农村脱贫致富,不是靠政府救济,而是要培养有自力更生能力的农民。但长期以来,绝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进城打工,农村出现了严重的劳动力短缺,老人、妇女成了发展农村经济的主力军,这些人因为体力和知识上的欠缺,很难担负起发展农村经济的重任。因此,建设好农民工创业基地,鼓励那些经过市场这所“大学”培育出的农民返乡创业,把外力和内力有机结合起来,把打工時掌握的资源与家乡的资源整合起来,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增长。
二、农民工返乡创业基本现状
目前,全县现有劳动力46万人,农村劳动力39.3万人,外出务工农民工达20.94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53.9%;其年龄结构大多在18-50岁之间,每月劳务收入一般为1800左右;集中分布在广东、福建、浙江等地,主要从事服装生产、机械制造、食品加工、电子信息、建筑等行业。近年来,受叶落归根的思想、长期漂泊的艰辛和经济形势不景气,导致企业停产或破产等因素影响,陆续有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回流,截止2013年5月,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1000余户,吸纳3000余人就业,主要从事餐饮、建筑、交通运输、服装生产等行业。从目前情况来看,兴国县农民工返乡创业面临着诸多问题,主要呈现出“三缺三差”的特点:
1 缺乏服务,创业环境差。个别部门和乡镇对农民工返乡创业没有足够的重视,认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是“小打小闹”,交税少,发展慢,只能解决他们自己就业增收的问题,对县域经济发展、财政增收作用不大。甚至不相信农民工返乡创业能成功,没有把服务返乡创业摆上位置。造成企业审批程序繁琐,办事效率低下,甚至出现吃、拿、卡、要现象,并且由于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跟不上,大大提高了企业成本,严重制约了企业发展,导致不少返乡农民工“业未创、心先疲”。
2 缺乏知识,经营能力差。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素质参差不齐,虽有强烈的创业愿望,但整体发展能力不强。他们当中大多数人早年外出务工,受教育层次不高,在打工过程中,也是从最基层的操作员工做起,基本上是只懂技术,不懂管理,营销观念落后,市场开拓能力差。特别是一些零星分布在潋江镇、长冈乡等乡镇从事服装生产,只有十几个人的小作坊,因缺乏有效经营管理,在市场夹缝中生存。还有的在创业项目选择上,对市场发展程度、产业发展导向、消费习惯及水平不清楚,要么把自己务工从事的产业项目硬性搬回来,要么跟风赶浪重复别人,导致“南橘北枳”或“满天星”的情况。
3 缺乏资金,发展后劲差。农民工返乡创业主要依靠打工积累或者亲友借贷等方式自筹资金,数量和来源都很有限。据调查,近3年来,全县只有不足三分之一的返乡农民工创业获得过银行贷款,多数回乡创业者全凭在外地务工時挣得的资金,相对创业初期用于租地建厂和设备投资所需资金而言只是“杯水车薪”。部分企业在运转过程中,产品有市场,但因流动资金短缺,无力扩大规模失去了发展机遇。
三、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的对策建议
只有建设返乡创业基地,才能充分发挥农民返乡创业的聚变效应,才能把劳务大军真正变成县域经济发展的“人才库”、“资金库”、“项目库”,形成推动发展的巨大动力。为此,围绕如何建设好农民工创业基地,笔者认为重点抓好“三个三”:
1 做好“三篇文章”,培育创业主体,形成千帆竞发的创业态势
一是做好氛围营造文章。注重宣传引导,利用节假日在外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期间,充分运用电视、报刊、专栏等宣传手段,加大对外出务工人士返乡创业典型的宣传,激发在外乡想返乡创业的热情。加大情感联络,在粤、闽、浙等在外务工人员集中地区,充分发挥商会和驻外办事处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举办乡贤恳谈会、老乡联谊会,介绍返乡创业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有实力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投资创业,做到“人回乡、厂回迁、钱回流”。
二是做好规划选址文章。充分发挥返乡创业基地的集聚效应,实现“一人创业,影响一乡,致富一方”的目标,科学规划是关键。充分考虑资源、交通、人口等要素,结合城镇化建设和产业发展布局,选定高兴镇、古龙岗镇、良村镇和长冈乡、埠头乡等中心乡镇及县城周边乡镇,整合现有存量非农建设用地(包括闲置土地、村镇边角地),由政府免费或低价租赁方式提供创业场地。并与农村土坯房改造集中安置区、移民扶贫搬迁区相结合,完善路、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农民工创业园”、“农民工创业一条街”等创业基地。
三是做好项目选择文章。根据贯彻《若干意见》的产业政策、市场发展前景,结合县资源优势、农民工自身技能特点和项目支持重点,制定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建立返乡创业项目库。支持返乡人员投资劳动密集型、资源综合利用型产业、乡村旅游业和服务业。坚持靠大联强,围绕县主攻建设机电产业园的方向,鼓励在外从事机械制造产业的乡贤返乡创业。结合和谐秀美乡村建设,鼓励返乡农民工参与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苗木产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企业。
2 狠抓“三个平台”,提供创业动力,形成凝心聚智的创业合力
一是狠抓政策扶持平台。从农民工返乡创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出发,结合《若干意见》及系列配套政策,出台专项文件“量身定做”扶持政策,在项目选择、立项审批、证照办理、市场准入、税费减免、创业用地等方面,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特别是金融信贷和财政支持方面,加大扶持力度,设立企业信用和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贷款担保。鼓励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为农民工创业提供融资服务,放宽贷款额度、还贷時间及抵押贷款物范围。
二是狠抓能力培养平台。积极实施农民创业培训工程,以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为导向,进行创业观念、创业准备、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培训,激发其自主创业的信心和激情。组织优秀返乡创业农民工到河南、四川等地区的返乡创业典型企业进行实地学习考察,提高管理水平和创业能力。同時,充分利用好“雨露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工程,将农民工返乡创业招用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纳入就业培训计划,对其无偿进行技能培训,并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三是狠抓市场开拓平台。针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企业规模小、竞争力不强、市场反应慢等情况,政府主动靠前服务,助力企业开拓市场,建立市场信息共享平台,印发信息简报,为企业提供多方位市场信息;实行干部一对一帮扶企业制度,发挥相关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帮助企业拓展产品销路,对相关农副产品,建立农超对接机制,减少中间环节,提高企业利润空间。
3 构建“三项机制”,强化创业保障,形成强劲有力的创业后盾
一是构建组织服务机制。加强对返乡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农民工返乡创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级层面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的管理,分解好工作任务,明确好相关部门职责,形成扶持农民工创业的工作合力。实行县乡联动的“一名领导、一支队伍、一抓到底”服务机制,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协调落实有关政策,优化创业外部环境。
【关键词】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政策;调研
伴随着全球金融风暴的袭击,珠三角和东南沿海地区的一些企业因经营不善,需大规模裁员,更为甚者不少中小企业纷纷倒闭,相当一部分的农民工失去了就业岗位,农民工返乡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面对返乡农民工利用在外务工积累的资金、学到的技术、掌握的信息和管理经验返回家乡创业这一新生事物,国家和各地政府都相应出台了各种政策为返乡创业“铺路搭桥”和“保驾护航”,以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创业热情,争取以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当地经济发展。
江苏政府同样也开始鼓励返乡农民工在农村自主创业,通过技能培训、政策扶持、建立服务体系等来鼓励农民工积极创业,化解农民工返乡困局。苏中苏北地方政府更是紧紧把握优质人力资源的回流的时机积极扶持返乡创业,徐州丰县和泰州泰兴作为江苏重要的劳务输出城市,无论是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积累,还是相关政策的颁布都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此我们借助江苏省此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试图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参观、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对返乡农民工目前的创业情况和扶持政策有效性来来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与探讨,以了解当地人民就业转变与农村发展的相关情况,以求总结出适合各地发展的共性,给各地返乡农民工创业和政府后续政策的出台提供参考,以实现农村经济的大发展,使各地安然度过经济寒冬期。
一、江苏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原因和条件
(一)苏南、上海、广东等地的打工经历成为返乡创业的孵化器
在金融危机以前,苏北、苏中地区的农民工主要集中在苏南、上海、广东等地打工,外出打工的经历让这些农民工积累了较好的创业条件,也孕育着返乡创业。苏南、上海、广东等地经济的快速发展成为了苏北苏中地区农民工学习创业本领的摇篮。打工的收获不仅在与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更重要的是打工者本人的成长:掌握从事工商服务业的技能、行业知识,积累务工经商的经验,社会经济观念和生活理念、追求转变等。返乡农民工中既有熟练的产业工人,又有企业的技术管理骨干,也有在城市有打工者变为企业家的创业者。
(二)江苏经济区域性转移成为农民工返乡创业较快发展的有利背景
多年来江苏经济区域发展不平衡,主要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也主要集中在苏南地区,苏北、苏中地区的经济发展差异性也比较大,与苏南地区的经济发展也有较大差异。但随着江苏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苏南地区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大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渐地向苏北、苏中地区转移。苏北、苏中地区的农民工返乡创业顺应了这一经济趋势发展的变化,成为了主要的媒介和转移载体。随着江苏经济区域发展逐渐平衡,这些曾经在苏南一些企业的产业工人、技术管理骨干或者中小企业主开始在自己的家乡创办事业。
江苏省经济结构和产业的调整会给苏北苏中地区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一方面创业所需要的市场环境逐渐地打开,另一方面政府对于创业的扶持政策也会逐步地完善,这无疑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了良好的机会。
(三)苏北、苏中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的改善是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重要条件
在江苏全省经济结构调整的大环境下,苏北、苏中地区政府需要转变原有思想观念,从原来的劳动力输出转变到现在的人力资源引进,把返乡创业农民工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由于苏北、苏中地区当地人力资源较为丰富,劳动力成本较苏南地区有明显优势,这为返乡农民工创造了良好的机遇。调查中发现,原来在苏南的苏州、无锡地区一些服装企业打工的农民工现在纷纷回乡,创立起属于自己的企业,并带动当地的劳动力勤劳致富,同时,他们也和原来的生产厂商保持着联系,大量的生产订单从苏南转移到苏北、苏中地区。一方面利用当地的劳动力成本较低的优势,另一方面和苏南、上海、广州、深圳等其他沿海较发达地区又保持着天然的联系,返乡农民工创业者在家乡掀起了一股股的返乡创业热潮。
苏北、苏中地区的农民工在家乡创业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快速的经济增长蕴藏着巨大的商业机会,地方政府对县域、乡镇经济的扶持,对相关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力投入等,都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
(四)强烈的创业愿望和与家乡的天然联系是农民工选择返乡创业的自身动力
农民工返乡创业既是自己的主观意愿,也是客观需要。在南京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80%以上的被调查者机会成熟将会回到自己的家乡进行创业。他们对自己的家乡有着深厚的感情,而在南京等一些一二线城市打工往往不具有城市的归属感,难以扎根。在丰县、泰兴的调查解释了农民工为什么会最终离开那个打工的城市而选择返乡创业,在外打工有的城市的户籍制度比较森严,子女的教育也得不到好的解决,有时家里面的老人还需要照顾,这些都是个人的因素。与个人和家庭的客观因素相比,农民工的主观意愿起到了更大的作用,有60%以上的被调查者表示返乡创业是想创立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由于对自己的家乡有着深厚的感情,对自己家乡的一些政策也比较熟悉,这就可以帮助创业者利用家乡的有利条件,积极创业。而另一方面,外出打工者的打工经历也让他们视野开阔,积累的丰富经验也让他们有了想要带动家乡人共同创业、共同致富的想法,从而提升自己的社会价值和社会地位。这些内在的动力是广大的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重要因素。
二、江苏返乡农民工创业的现状和特点
(一)返乡创业者以中青年男性为主,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生产技能和社会资源
根据对徐州市丰县206位返乡创业者问卷调查显示,回乡创业者的平均年龄为37岁,年龄在30―45岁之间的占了78.3%。根据调查,返乡农民工创业者中男性占87.6%,女性占12.4%。仅看这组数据,不足以发现女性在返乡创业中的作用,但从这些创业例子中发现,夫妻共同创业的占31.2%,协助创业的占39.3%,很少单独参加创业活动,而务农或者承担家务的只占29.5%。同时,70%以上的配偶(女性为主)共同外出打工,她们对创业的贡献是从打工开始的。
返乡创业的人群受教育程度普遍要高于当地农村地区的平均文化程度。返乡创业者中,具有小学学历的占7.1%,具有初中学历的占35.7%,高中及以上学历占57.2%。这些返乡创业者平均累计外出打工6.7年,他们在外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外出前,仅有16.3%的劳动力接受过技术培训,但在返乡时已经超过60%的农民工分别掌握了操作数控机床、驾驶、磨具、电器维修、土木建筑、培育经济作物等技术,还有掌握了财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为返乡创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返乡创业者大多从事非农产业,企业形式以个体和私营为主
从产业结构来看,农民工返乡创业涉及到很多的领域,如加工业、餐饮服务业、运输业、特色种植养殖业、零售连锁业、个体经营等。从总体上看,农民工返乡创业在第一、二、三产业的总体分布情况为: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占到33.2%,第二产业的工业、建筑业占32.8%,第三产业27.9%,其他占6.1%。虽然返乡创业者大多从事非农产业,但调查也发现96%以上的农民工创业者所在家庭还有承包耕地,他们和农业之间天然的联系仍然存在。
根据对两市的返乡创业农民工调查,返乡创业最主要的经营方式是个体经营,所占比例为57.2%,其次是私营企业,占25.6%,合伙制企业占21.4%,其他形式为4.2%。
(三)返乡创业初具规模,创业步伐加快
从这两市返乡农民工的创业情况来看,所创办的企业规模主要以中小企业为主。企业除此规模在5万元以下的占到了六成以上。年产值10万元以下的约五成。
从规模上来说,可以把创业企业分成三个类型:第一类是就业谋生型的,创业主要是解决个人和家庭就业问题;第二类是成长谋利型的企业;第三类技术层次较高的现代企业。据调查,企业工人数超过50人的有23家,占11.6%,企业年产值超过100万元的有16家,占8.1%,可见一部分企业已经有了相当的规模和较高的技术水平了,江苏的大部地区的创业步伐正不断加快。
(四)民工选择在农村或靠农村近的城郊创业,创业条件艰苦
调查结果显示,返乡创业者因为土地、资金等局限,一般选择在村或和离农村较近的城郊创业,这个比例占到了一半以上。这说明和农村的天然的联系决定了大部分返乡农民工所选择的创业地点和形式,这也将直接造福当地农业的发展。根据调查,这些农民工创业者中已经获得城镇户口的占到了所有被调查者的17.5%,为取得城镇户口的人中,约三分之一的创业者希望通过在城镇创业能够获得城镇户口。而在村镇进行创业的创业者中,创业的条件相对比较艰苦,很多的创业场所都选在创业者自己的家里或向亲戚朋友租住的房子,购置的机器设备也是比较原始的,创业者自身又要当老板又要当伙计,条件比较艰苦。
(五)苏北、苏中地区返乡创业存在较大差异
通过对苏北的徐州市丰县和苏中的泰州市泰兴市调研比较发现,苏北苏中地区的农民工创业形式存在较大的差异。主要表现在:1、苏北地区的创业主要集中在第一、二产业,而苏中地区的创业已经向第三产业快速转变;2、苏北地区的创业主要以原材料加工为主,而苏中地区主要以商业经营为主;3、苏中地区的初次创业投资规模明显比苏北地区高;4、苏中地区对返乡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比苏北地区高,创业环境更加有利。
三、江苏返乡农民工创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对农民工返乡创业认识不足,缺乏特定优惠政策
根据调查,苏北苏中地区的返乡创业得到政府支持的面还比较狭窄,相关的政策还是沿用原有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甚至有的地方政府直接采用鼓励再就业的政策,对于农民工返乡创业还没有相关明文的规定。这使得农民工返乡创业时在税收、财政、土地批复等方面存在较大的阻力。还有好多人认为,农民工创业应该和普通的创业者一样,应该遵守现有的政府政策和法律规定,这些都大大减缓了政府关于返乡农民工创业政策的有效性制定。
同样受全省经济转移的影响,苏北苏中地区的一些地方把经济发展的重心主要集中在引进外资和大中型企业上,并为之大开方便之门。而作为本土的返乡农民工的创业则往往被看轻或者被认为不成气候,主要把返乡农民工的创业当作普通的解决就业问题来看待。返乡农民工的创业形式同样帮助当地乡亲的就业和增收问题,在一些城市还得不到税收减免、小额信贷等优惠政策的扶持,相对于苏北、苏中的一些劳务输出大市来说不能够起到很好的作用。
(二)融资难,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滞后
在丰县的调查访问中我们发现,被调查对象的七八成反映在家乡创办企业遇到的最大的难题就是融资难的问题,由于创业前期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用于租用房屋、购买设备等,很多农民工很有市场的创业点子和产品都因为融资难的问题无力扩展自己的业务。据对206位返乡创业者的调查,创业时筹集资金的困难大大高于当地交通不变、消费者市场购买力不强、缺乏产业配套等遇到的问题。创业资金的来源主要集中于创业者自身的自有资本和对亲戚朋友的借款,占到了所有资金来源的81.5%,其次是向地方私人借贷公司的借贷,占13.9%,只有4.6%的农民工创业者的创业资金来源是来自于商业银行的贷款。
商业银行在返乡农民工创业时原本可以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能够大力促进农民工道德创业活动,而目前银行每年用于借贷给当地农民的资金却只有很少。大部分的返乡农民工创业者不采用商业银行贷款,这主要是因为:商业银行信贷利息较高;贷款的形式主要为抵押贷款,而非信用贷款,担保机制也不够完善,这就大大制约了返乡农民工对社会资金的利用,也不利于他们创业行为的壮大。
(三)办事难,长期打工在外没有积累有效的社会资源
由于返乡农民工长期在外打工、创业,在本土没有积累有效的社会资源,在返乡创业过程中一方面遇到地方政府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因为“朝中无人”而举步维艰。在苏北、苏中地区的实地调研发现,一些地方政府未能够从根本上转变政府的职能,对普通的创业规模不是很大的农民工创业的态度还不是很好,很多农民工在先期携带少量创业资金返乡创业前受到的招待还比较好,准备办厂时也有人服务,但是一旦落地创办开始之后,再寻求政府帮助时就会无人问津。根据对返乡农民工创业者的有效调研,认为审批企业或立项难的占到59.3%,认为政府部门乱收费导致企业负担较重的约占30.1%,认为在创业项目审批过程造成资金浪费的占到10.6%。
开办企业的过程复杂,手续复杂,程序较多,一家企业的成功开办往往要有多个政府部门经手,办事效率大大降低,再加上这些地区的政府电子商务水平还比较低,政府官员的办事主要依靠手动,在现代信息化的商业社会里,未能让返乡农民工获得良好的创业优势。
(四)农民工创业者自身素质有待提高
返乡农民工中很大一部分的文化知识都只有初中水平,最早出去打工的初衷也是因为可能家里的负担比较重而放弃了继续求学的机会,他们中很多人有着良好的创业理念和激情。在打工的过程中,从最基础的操作员工做起,基本上是懂技术但不懂得管理,自身的知识水平、个人素质直接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壮大。他们的知识体系还不是很完善,对财务、管理、经济方面的知识需要进一步开发和挖掘,自身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知识的缺乏对返乡农民工的创业是不利的,一旦所创办的企业突破狭小市场空间内的竞争,不能够实现企业的跨越式发展的话,他们所创办的企业就有可能会长期处在产业链的底层。为此,包括所调查的徐州丰县、泰州泰兴市在内的苏北苏中地区都在大力引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项目,旨在帮助返乡农民工对于创业知识进行系统的培训,从而有效地帮助他们提高创业必须素质。
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性建议
(一)完善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管理和服务体系
对于这股逐渐兴起来的返乡农民工创业热潮,苏北、苏中地方政府首先需要逐渐放宽准入条件,凡是国家法规没有明确禁止和限制的领域,不应该再设置苛刻的限制,特别不能收取额外的费用,坚决查处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的现象,要逐步地规范各级政府的行为。其次,要简化企业创办的程序和办事手续,加快苏北、苏中地区政府政务信息化管理,提倡一站式服务管理,提高办事的效率。最后,要完善地方各级政府的监察监督制度,及时地处理和纠正各种扰乱创业市场秩序和干扰正常企业经营的行为,尊重农民工创业者,为农民工创业者监督检举各种不法行为提供便利之处。
(二)加大财政、税收扶持力度
现在苏北、苏中地区的返乡农民工创业尚且处在起步阶段,资金是其遇到的最大问题,地方各级政府应在财政、税收政策允许的限度内给予必要的支持。苏北、苏中地区的很多县市还保留着给外商的巨大财政、税收的优惠政策,而对于本土比较薄弱的弱势群体创业,政府更应该提供相对合理的优惠政策,尤其是江苏省政府可以从整体上给予政策性的指导。对农民工所创办的企业能够吸收当地闲散剩余劳动力就业并引导大家致富的,政府应该重点扶持,可在三五年内暂不征税。在财政支持方面,通过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并结合苏北、苏中地区的具体情况,加强区域经济之间的联系,形成“一对一”帮扶,培育并扶持一些创业典型,真正开创有效创业的新热潮。
(三)改善金融服务,监督信贷秩序的完善
针对返乡农民工创业(注册资金在5万元以下的)的金融信贷政策主要为小额信贷政策,从先前调查的结果来看,近四成的返乡创业者认为申办的程序过于繁琐,近三成的返乡创业者认为一般的创业者没有较好的金融资源很难借贷到,只能望“贷”兴叹。针对这些情况,政府需加快农民金融业务保障政策的制定,完善用于支持“三农”建设的小额信贷政策。首先要加大政策性金融对返乡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支持,能够提供给农民工期限长、利息低、覆盖面广的贷款,并对此种贷款模式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管。其次要建立对中小企业发展和返乡创业的信贷扶持担保机制。各级政府财政可以拨出相应的一部分用来充实中小企业和返乡创业的担保,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另外要适当放宽苏北、苏中的农村地区抵押物的范围,例如农村的居民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农村宅基地、自留地的使用权、房屋产权等都可以用来做抵押。最后是国有商业银行应逐步地建立与返乡农民工小额信贷相适应的新型的信贷激励和考核机制,有专门地信贷负责人负责对这批资金的跟踪调查,并对返乡农民工的创业资金理财知识的指导。
(四)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和培训服务体系
一是要加强创业辅导,信息和技术的服务。徐州、盐城等多个县市都开始建立有助于返乡农民工的创业体系,逐渐引进的SIYB培训体系渐渐地在返乡农民工中受到欢迎,在苏北、苏中地区正掀起一股股创业的热潮。不过,这时更需要政府出面来规范和引导,各地的政府部门所接触的资源和信息都是来自全国的,可以有效地帮助返乡农民工整合相关的市场和创业信息。另一方面,由政府来出面可以加强各农民工创业者之间的联系,同时为他们提供创业培训、市场信息、开业指导、管理咨询、融资等服务,促进信息、技术的流通,提高一个地区的农民工创业能力。
二是职业能力提升培训。农民工创业者的专业技能相对比较扎实,但对相应的提升技能又比较缺乏,尤其在企业管理、财务、营销方面的知识有待于进一步开发和完善。当地政府针对这些情况可以开设相应的实训培训课堂,多开展农民工创业群体的交流会,互相交流经验,互相学习,让自己的企业得到长足的进步,也让这些“创业者”最终成为“企业家”。
三是要延续政府职能,提供上门服务。调查中发现很多的农民工创业者反映政府在其创业前期时比较注重,但一旦企业落户当地后续就很少对这些企业进行提供帮助的服务了,遇到问题需要解决时更是找不到什么门路。针对这一情况,当地政府可以对所辖区范围内的返乡农民工创业情况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对其创业进程进行跟踪,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后期遇到的一些问题和创业困难,并且能够提供必要的上门服务,将扶持农民工创业真正做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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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江苏省高等学校2009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江苏返乡农民工创业模式与扶持政策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指导教师:李乾文教授。
作者简介:
卞红兰(1989―),女,江苏南京人,大学本科,现就读于南京审计学院管理学院2007届工商管理专业。
许杰(1988―),男,江苏苏州人,大学本科,现就读于南京审计学院管理学院2007届工商管理专业。
《意见》指出,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广袤乡镇百业兴旺,可以促就业、增收入,打开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新局面。要加强统筹谋划,健全体制机制,整合创业资源,完善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全面激发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热情,全面汇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加快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催生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新动能。
《意见》提出,要坚持普惠性与扶持性政策相结合,坚持盘活存量与创造增量并举,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协同,坚持输入地与输出地发展联动,通过促进产业转移、推动输出地产业升级、鼓励输出地资源嫁接输入地市场、引导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等渠道带动返乡创业。
《意见》强调,要健全基础设施和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和互联网创业线上线下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存量资源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强化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培训工作,完善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公共服务,改善返乡创业市场中介服务,引导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对接。
《意见》提出了支持返乡创业的5方面政策措施:一是降低返乡创业门槛。二是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等税费减免政策。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具备享受支农惠农、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纳入扶持范围;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可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四是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运用创业投资类基金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公司,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对返乡创业人员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五是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
为了保障返乡创业活动的顺利开展,《意见》提出了一系列组织实施办法。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细化配套措施,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关键在地方。各地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要结合产业转移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际需要,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办法,加大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支持力度。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抓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2015―2017年)》(见附件)的落实,明确时间进度,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工作实效。
一、过年五年我县劳务经济发展情况
五年来,我局根据我县劳动力富足的特点,采取培训与引导相结合的方法,推动劳务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并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农村劳务输出数量大幅度增加,行业、地域分布较为广泛。据统计2006年,我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输出已达29万人次,2011年预计将超过45万人次;五年来,劳务经济收入总计超过100亿元。在输出人员中,地域不断拓宽,呈现县内县外相结合,当地转移和外出务工相结合的局面,在行业分布上较为广泛,涉及建筑、装潢、服装、机电、织造、运输、计算机等。
二是农村劳务输出方式发生了明显变化。从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到离土离乡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劳务输出正在由自发向有组织、由短期向长期、由县内省内向省外转变。有组织外出的农民数量占劳务输出的比例不断提高,有的乡镇已发展到以有组织输出为主;各地长期外出人员大量涌现,一些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已在城镇定居。
三是涌现了一批劳务输出的典型。在工作中,各地都发现和总结了一批具有不同特色的典型经验,如望疃、中疃、马店孜、巩店等乡镇等,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和会议进行广泛宣传,较好地发挥了典型引路和示范作用。尤其是中疃的运输、胡集的缝纫、孙集的家政服务等在省内外小有名气。
二、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劳务经济发展工作的力度,加强了新型农民工培训,狠抓组织领导,完善输出体系,巩固基地建设,以面向我县工业园用工为主,然后有组织的进行有序输出。外抓招商引资,内抓返乡创业,劳务经济呈现良好发展态势。1-10月份,全县实现劳务输出40万人次,劳务经济收入近30亿元。主要措施是:
一是加强领导通力配合。劳动力转移及输出是一项系统化工作,我局成立了劳务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积极配合下,我局建立了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并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加强了与人社、农业、教育、城建、民政、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协作,形成了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在各乡镇都加强了劳务输出工作机构建设,设立专门办公场所,明确专人负责,一级抓一级,落实了工作目标,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保证了劳务输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完善劳务输出服务体系。努力完善网络体系,加强基础服务工作,对劳动力资源建立了“三册一表”档案,即,劳动力资源名册、输出人员名册、有输出愿望人员名册和输出情况统计表。做到了资源底数清、输出底数清、资源情况清、输出去向明,进一步完善了输出人员档案和劳动力资源档案。年初以来,我局结合规范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在全县各乡镇普遍建立了完善的工作组织网络和信息服务网络,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系统,及时收集和用工信息,使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提高,规范了劳务输出工作。
三是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工作。我局以提高劳务输出人员的技术水平为出发点,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实施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并对培训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分解目标,落实责任。通过开展劳务输出人员基本常识、择业观念、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劳务输出人员的适应能力。我们坚持“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专业技能的培训,对国家规定的一些岗位工种进行了岗位培训,做到了持证上岗。积极探索并开展了“订单式培训”和“个性化培训”,开展了送知识,送技能,送岗位的“三送”活动,实现由体力型输出向技术型输出的转变。截止到目前,今年共未完成新型农民工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等各类培训50000余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16200人;完成农业专业技术培训3900人;完成农民科技示范培训3300人;完成雨露计划培训2000人,完成农民工技能培训22600人。
四是加强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积极配合县工业园区组织了大型用工招聘会,2600余人在县园区企业实现就业。我们还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信息网络建设的投入力度,在全县建立了“两级管理、三级服务”的信息网络系统,形成了全县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网络,并且和国内有些地区实现了信息共享,从而实现了劳动力供求信息的有效沟通,及时、快捷地开展劳务输出工作。通过加强网络建设,营造了良好的信息沟通环境、促进了劳务输出工作的开展。
五是大力发展“人联谊总会”分会建设。积极拓宽劳务经济发展渠道,推进“招商引资”“返乡创业”和我县农村劳动力在异地顺利就业。为了搞好这项工作,县委、县政府分别在北京、广州、新疆、合肥、无锡、天津、无锡、成立了人联谊分会。并在以上各地建立了劳务输出基地,便于及时捕捉各种经济信息和各地用工信息,为我县“招商引资”和”返乡创业”提供了发展平台。通过政府搭桥,部门协调,个人沟通等多种形式,构建了“招商引资”和“返乡创业”工作良好的外部环境,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更好地了解了我县经济发展的大好形势,并积极的投入到经济发展的大潮中。
六是将招商引资与返乡创业相结合。今年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无锡、温州2个招商分局,我局积极响应号召,副局长樊彬到无锡任分局长,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牵线搭桥。1-10月份,我局共完成招商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500万元。同时,我局还狠抓返乡创业工作,积极引导外出有成人员回乡创业。1-10月份,我局参与引导阚疃大地木业、王人镇鑫农肥业、永兴镇新型墙材等投资500万元以上的返乡创业项目10余个。
七是加大“返乡创业”宣传力度。我局及时与县新闻机构沟通,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返乡创业”工作,有针对性地宣传我县经济发展的大好形势,大力宣传“返乡创业”的典型人物和事迹,让外出农民工转变创业观念,通过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带动周围的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形成以点带面,以个人带动局部,以局部带动整体的氛围。鼓励外出创业成功人士积极返乡创业,为经济发展作贡献。
三、2012年工作计划
今年的劳务输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较多的欠缺或问题,我县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还不高,大部分劳务输出还处于粗放型、体力型范畴,我局的招商引资力度和效果还达不到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等等。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克服。2012年我局将集中力量,加大力度,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围绕1个中心,深入抓好2项重点,积极实施3大工程,努力实现4个转变。
“切实围绕1个中心”,即围绕农村劳务输出工作这一中心工作,力争2012年外出务工50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50亿元。
“深入抓好2项重点”,即抓好招商引资和返乡创业两项重点工作。认真分析招商引资工作规律,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实现招商引次1.2亿元;同时有针对性做好返乡创业项目谋划工作,力争实现10个以上1000万元返乡项目在落地。
关键词:返乡购房;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
中图分类号:F24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4)04-0116-05
近年来,中部地区出现了很多新生代农民工返回家乡的地级市和县城购买商品房现象,当地称为返乡置业或返乡购房。这挑战了关于农民工或新生代农民工住房问题的现有观点,而且,既有研究只从政府视角、经济视角进行分析,没有将新生代农民工婚姻、文化因素、子女入学等问题进行综合探讨,更缺乏新生代农民工对住房选择的主体性视角。本文通过长期在江西、湖南、浙江等地的调查研究,力求从新的视角研究此问题。
一、从住房保障视角到综合性视角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
农民工住房问题在1998年前没有得到过关注,1998年以后农民工住房问题才渐渐进入学界视野,学者较早关注的是农民工恶劣的住房状况、强调住房对农民工城市融入的重要性和住房条件恶劣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1][2]。鉴于西方发达国家移民与我国农民工有一定相似性,学者试图从西方发达国家解决移民住房问题的措施中寻找到解决路径[3]。学者认为,发达国家住房保障制度的经验是住房保障的层次性;政府财政支持;依据住房发展阶段决定保障方式;建立动态调节机制[4]。也有的通过介绍发达国家中私人为贫困人群提供低成本的廉价房的经验,指出私人经营方式不但可以将政府的政策落到实处,也可以通过人性管理帮助贫困人群改变人生态度[5]。当然,公民住房权的实现,不但要依靠公民的努力,而且要通过法律明确政府的责任,才能保证公民住房权的实现[6]。还有些学者对南非的住房权,印度、巴西贫民窟问题进行了探讨希望对解决我国农民工住房问题有所助益。沿着国外经验与理论研究思路,我国学者也着重从强调政府责任的住房保障视角和强调社会化的综合性视角来论述农民工(包括新生代农民工)住房问题。有的学者用社会排斥理论分析了农民工住房政策的缺位和住房权的缺失问题[7][8],认为政府责任不到位和资金投入不足是主要原因[9]。也有学者从积极意义上认为农民工的住房政策的实施有利于经济增长[10]。由于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的政策变化较缓慢和城市保障房制度的排斥,老一代农民工住房问题也顺延到了新生代农民工身上。近年来,学者开始分析新生代农民工的保房保障问题[11],有的学者认为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的住房保障权缺失,提出了构建新生代农民工住房保障的政策体系[12],有的认为新生代农民工住房问题是政府与市场双重缺失的结果[13]。有的从代际比较视角分析认为,新生代农民工住房消费要求较高且越来越呈分层化趋势[14],在住房保障研究基础上,学者采取了综合性视角分析新生代农民工住房问题。综合性视角强调多途径解决新生代农民工住房问题,具体措施包括农民工公寓、廉租房和住房公积金政策等。用学者的话来说就是建立“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即规范农民工住房租赁市场,完善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农民工住房补贴制度,财税支持制度,金融服务制度,土地供应制度和规划保障制度[15]。当然,已经有少数学者关注到了新生代农民工返乡购房现象,对其中的原因作了大致分析[16]。有的对此还作了趋势分析,认为今后湖南将有近80%的新生代工返回家乡县城购房[17],有的更是从促进我国城市化道路选择的作用方面进行了高度评价[18]。由于这方面相关成果不多,仍然有深入探讨的空间。
首先,目前所有的研究成果大多数都是从政府的角度和经济方面解决农民工包括新生代农民工住房问题,忽视了新生代农民工的主体性选择。其次,既有研究都从总体框架上设计解决新生代农民工住房问题,关注政府责任和市场调节,但没有突出政策重点,而新生代农民工对住房和居住地的选择才是政策的重点,因为任何政策的实施不能只注重决策者、执行者,目标群体的主体选择性也会影响政策目标的实现。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现实抉择:返乡购房的原因
从起源来看,城市历来都是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在城市居住不但生活便利、就业机会多,而且是高社会地位的象征。我国现有的城乡二元结构更是拉大了这些方面的差距,强化了人们对城市的向往。无论如何,农村是无法抗衡城市的综合优势的[19]。因此,改革后大量农民涌入城市,再苦再累也要呆在城市。一方面发展了城市经济,改善了农民处境;另一方面,引发了农村的凋蔽。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中华民族博物馆馆长王平曾建议农村学生不要考大学[20],结果遭到一片谴责。而那些聚集了大量农民工的沿海城市在短期内也难以解决他们融入城市的所有问题,包括住房问题。比如,广东东莞市要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及家庭融入城市问题,所需养老、医疗、义务教育职业培训等费用数额巨大,仅解决流动儿童在公办学校入学的经费就要占东莞财政预算的1/5[21]。
更为重要的是,仅住房政策单兵突进,事实上也难以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问题,没有其他措施的配套,效果也存疑,因为新生代农民工还要考虑到将来子女入学――现在主要是异地高考问题,整个家庭迁移还将面临生活成本问题。笔者几次调查也显示,在湖南、江西很多县城购房的新生代农民工业主占小区业主的30%以上,笔者在上饶市调查的一个市郊小区新生代农民工业主占到了46.3%。在所有访谈对象中仅有1人明确表示在家庭经济支持下也愿意在打工的沿海城市买房,大多数仍然愿意回乡买房,宁愿选择工作地与居住地的暂时分离。大量研究者问卷调查显示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愿意留在城市,但问卷调查并没具体说明是指沿海城市或大城市,还是家乡城市,这可能会造成新生代农民工理解上的误差,因为他们认为融入家乡城市和喜欢城市生活并不矛盾,所以,如果在问卷中将城市分为打工的沿海城市或大城市、家乡城市的话,结果可能会不一样。因此,这几次调查其实和其他的调查结果并不冲突,甚至可以相互印证,只是居住的城市的选择有区别。在大城市排斥、人力资本较低的情况下,新生代农民工也不会回到农村。很多研究者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生活方式已经城市化,家乡就业机会缺乏,权利意识增强,从生存型过渡到了发展型的诉求[22]。因此,他们是回不了农村。但是,回不去并不等于不回去。他们在农村还有近年来不断升值的土地权益,扯不断的亲情和难以割舍的乡土情结。这几次调查也发现,春节期间各村的新生代农民工基本回家了,不过相矛盾的是,他们一方面表示在家感到很亲切,生活轻松,另一方面又不断地夸耀自己在城市中的经历和生活,刻意与在农村的居民拉开身份的距离,似乎忘记了他们的农村身份。笔者称此种现象为“自我歧视”。
在沿海城市或大城市融入不了甚至也不想融入,又不愿意回农村居住的情形下,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选择了一种既可以在城市生活和提高社会地位,又可以照顾农村利益和家庭的“中间道路”――在家乡地级市或县城买房居住。经过调查,具体原因主要是以下几种:
第一,经济上的考量。经济因素无疑是能否融入发达地区城市的基础性因素,这几次调查发现,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收入难以在沿海的打工城市买房,并且他们常常要一次性支付,难以办按揭贷款。访谈的40多位新生代农民工中很多收入也较高,有6位访谈对象年收入在10万以上,但他们说他们没有考虑过在工作城市买房,而选择经济压力较轻的家乡县城或离家近的地级市买房。笔者调查时经常看到的情形是,收入较高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家乡买房后还买了小汽车,在工作的沿海城市或大城市是开车上下班或做生意。用他们的话说是,既享受生活,又没有经济压力。访谈中,很多人将自己的大城市梦寄托给了下一代,也正在为此进行财富上的积累。
第二,结婚的必要条件。在中国人的婚姻中,房子的权重是非常大的,湖南、江西农村至今保持着相亲后“看房子”的习俗,名义上是女方亲朋好友去男方家做客,实际上是女方亲戚朋友到男方家去看对方家庭条件,男方如果住房条件不好,那是一件比较没面子的事情,要是没房子娶亲是比较困难的。笔者在湖南、江西调查发现,90年代以前有一栋瓦房(平房)是结婚的重要条件,90年代以后,二层以上的楼房在婚姻中占重要比重,而近5年来,要是没有三层以上楼房,女方常常是不满意的。随着在城市打工的农村女孩人数增加,时间不断延长,见识也随之增长,也喜欢城市生活,大多女孩找婆家第一个要求就是要在县城有房子,并且离城市越远的农村越是如此。另外,同村女孩找婆家也会相互攀比和跟风,现在湖南、江西等地县城的新开发的楼盘主要购房群体就是农村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县城买房作为结婚条件慢慢已经形成一种新的风气,可以预见,返乡购房的新生代农民工将会越来越多。
另外,一个重要发现就是,新生代农民工留城意愿是随年龄增长和婚姻的到来而逐渐发生改变的。因为笔者对江西丰城市几个村庄的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有近9年的追踪调查,最早的被调查者从未婚到已婚,甚至有些人的小孩都在上小学了。笔者发现他们的心态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一般年轻时刚进入城市打工是最不愿意回家的时间段,而结婚后,他们大多会选择回家乡县城买或在家建房(如果父代没有建的话)。有的访谈对象也表示年龄大了,考虑的事情也多,更理性了,回乡的意愿当然会增强。这是目前所有调查,特别是问卷调查所忽视的问题。虽然留在城市,不管是沿海城市还是家乡县城都是城市,这一点是共同的,但对我们制定政策和提出建议指引的方向却有根本的不同。
第三,家庭的需要。中部地区很多农村父母对小孩的婚姻仍然有重要的发言权或建议权,实际上,父母的偏好会在家庭社会化过程中传给下一代,他们的偏好常常会成为小孩的偏好。目前令人关注的新生代农民工的“闪婚”现象背后就是男女双方家长“控制”的结果。江西有句俗话“娶亲问三代”,也就是说一定要知要知底,父母也不想女儿嫁太远。或许这是春节期间新生代农民工闪婚的重要原因。那么,他们一旦结婚,就意味着所有亲属都有家乡,同时,随着年龄增长,家庭责任意识在增强,对父母照顾等都变成了现实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只要在家乡县城买房后,不但可以解决父母、祖父母的照顾问题――许多新生代农民工对祖父母有非常深的感情因为他们大多是曾经的留守儿童。同时,因为县城买房可以让子女户口迁入城市,可以享有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特别是受教育的环境得到了巨大改善,真正实现了城市人的梦想,而目前在大城市买房这些权利是没有的,无法解决户口问题及附着在其上的其他权利。
第四,不适合居住的村庄或没有宅基地。笔者调查时发现,有些山区并不适合居住,很多地方的移民建镇工程也是出于有的山区不适合居住的考虑,而有些山区居民不愿意居住在政府安置的农村,条件好一点就会选择在县城买房。没有移民建镇的山区,有的新生代农民工收入改善后大多也选择在县城购房。即只要工作稳定、经济条件允许,新生代农民工都会将整个家庭整体移入县城。在江西农村很多地方也有极少数人在村庄没有宅基地,或者在老房子上重新建房成本较高,基础设施差等,而选择了在县城购买住房。
第五,落叶归根的观念。虽然新生代农民工在外打工多年,习惯了城市生活方式,接受了城市文化就成了现代人,但农村经历使他们难以实现脱胎换骨的转变,母体文化无论如何是在短期内难以消除的。笔者调查的对象绝大多数都有年龄大了回乡购房的想法,游子之心仍然存在,落叶归根观念仍然在大部分人思想中存在。
最后,近年来中部地区县城都在积极推动经济发展,特别是推动房地产业,正以各种优惠条件吸引新生代农民工回乡买房和就业。春节期间,笔者在各县城新建楼盘都发现巨幅标语,如“欢迎新生代农民工返乡置业”、“家乡房子不比外面差,要买就选家乡房”、“夫妻双双把家还,欢欢喜喜进入工业园”。
总之,新生代农民工返乡购房受以上因素影响,但需要强调的是,笔者认为,我们难以区分上述几个因素中的哪一个起主要作用,常常是这几个因素共同起作用。各因素的权重因人因家庭条件而异,甚至某一个情境性因素就会导致一个不重要的因素变成了决定性因素。
三、返乡购房是解决新生代农民工住房问题的重点
正如前文所言,现在研究没有突出重点,将来有越来越多的新生代农民工会返乡购房,无疑会影响到政策设计,因为没有对政策目标群体的现实处境、文化和认知的了解,就不会有最优的政策。所以,应该从新生代农民工家庭整体来考虑解决住房问题,坚持多途径有重点的原则,发展地方经济促进中小城市发展,实现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地、居住地和社会保障等的整体合一。
(一)坚持多途径有重点原则
鉴于新生代农民工经济分层呈加快趋势,心理变化随年龄增长发生变化,他们居住地的选择会随着时间和经济条件的变化而改变,因此,学者提出的职工宿舍、廉租房、住房金融制度和城中村等政府与市场多途径解决仍然十分必要。这样,可以增加新生代农民工选择性程度,满足不同层次和不同年龄阶段的新生代农民工的需求,发达地区可以通过以上途径吸纳愿意留下的新生代农民工。对愿意回农村建房的新生代农民工基本不存在障碍,因为绝大多数有经济条件和宅基地。考虑到大量新生代农民工选择在县城购房,应该以县城为重点解决新生代农民工住房问题。另外,目前的研究没有区分新生代农民工个人和家庭的住房问题。笔者调查发现,不管是未婚还是已婚,大多新生代农民工考虑住房问题都是从整个家庭或即将建立家庭的角度进行考虑,并为未来作打算。所以,解决新生代农民工住房问题的另一个政策重点是家庭而不是其个人。否则新生代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特别需要提到的是,从笔者调查来看,各地为了经济发展,推动房地产发展,增加财政收入,给新生代农民工返乡购房有非常多的优惠措施,购房者所有权益都可以转入城市,这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只是目前中部地区县城社区建设或社区管理没有跟进,今后的工作应该从以推动经济发展为导向转为社区服务为导向,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及其家庭成员转变角色,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的质量。
(二)以就业为基点和政策配套为关键
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稳定是他们家庭融入城市的基础,否则,其他在城市中的相关问题如子女城市入学等就无法谈起。因此,要积极推动中部地区经济发展,健全劳动力市场,做好用工信息的宣传等。更为重要的是,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必须与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职业培训制度、子女入学政策等综合考虑,政府制定农民工政策时要注意各政策间的配套与衔接,发挥政策合力作用,从而最终解决农民工问题。以流动儿童在城市入学为例,如果新生代农民工没有稳定的工作,流动儿童在城市入学的政策就难以真正落实。同理,没有稳定的就业也难以真正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住房问题。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解决新生代农民工住房问题又依赖于社会保障政策的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一视同仁、职业培训制度的健全、社区建设制度的整体推进。总之,解决农民工问题衍生而来的留守子女、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和流动儿童问题,需要政府通盘考虑,改变目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政策单方面推进及政策间缺乏协调衔接的状况,只有这样,新生代农民工住房问题才能得以很好地解决。
(三)发展县域经济
新生代农民工返乡购房后,给县城带来的问题是新的留守问题及家属工作问题。一定时期或适当机会下,新生代农民工会返乡就业或创业,那么发展县域经济十分重要。适宜发展工业的县,要增加招商引资的力度,虽然目前招商引资存在很多问题,但问题不在招商引资而在于相关制度设计不合理。因此,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中西部地区的工业化水平,调整产业布局,消化或吸引将要回乡就业与创业的新生代农民工是县域经济着重要考虑的问题。另外,笔者调查也发现,旅游型的县市并不适宜发展工业,如江西婺源,可以发展服务业,提升服务水平和提倡服务多元化,尽可能多地解决就业人口。对农业县则要以发展特色农业为主,实现农业规模化和现代化。从而最终实现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地、居住地和社会福利的一体化。
四、结语
新生代农民工选择居住地受经济因素、文化因素和血缘关系等多种因素影响,甚至受同质群体因素影响[23]。而目前的研究只注重农民工权利和经济因素,借助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社会排斥等理论分析了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的住房需求,着重论述政府的责任和市场供给,却忽视了需求者――农民工的选择和主动调适过程。而西方发达国家的移民住房相关政策都是建立在市场发育良好的经济条件和一定社会政治条件基础之上的,经验也难以移植到我国。还有值得注意的是,大多学者默认新生代农民工应该选择在打工的城市居住,所以提出了很多留在城市的对策,有意无意以自己的观点代替了新生代农民工的主体选择。事实上,新生代农民工的主体性选择无论如何不能忽视,同时他们随年龄的增长和婚姻关系的建立,心态会发生变化,居住地的选择也会随之发生变化,而这种变化又具有决定性,决定着他们返乡购房并定居于家乡县城。
本调查与诸多调查有共同的发现,就是越来越多的新生代农民工选择在家乡地级市,主要在县城居住,这样既融入了城市,又可以照顾到农村利益和家庭,本研究的贡献就是通过实地调查和访谈进一步揭示了具体的原因与机理。正是因为新生代农民工返乡买房考虑到了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众多因素,尤其重要的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大城市买房不能解决户口、子女入学问题和其他福利,因此他们大多数人才不会选择在那些地方买房。所以,才应该从整体角度解决新生代农民工住房问题,政策制定不能单兵突进,要发挥政策合力,将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培训与子女入学,甚至其父母的养老问题等整个家庭问题统筹考虑。本文的框架可以总结为下图。
新生代农民工返乡购房也对学界关于我国发展大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争论有启示意义。本研究有力地支持了发展中小城市的论点――这是内生的、自发的,是新生代农民工主动选择的结果。虽然有时也不排除被迫的因素,但与当年发展小城镇完全不一样。当年发展小城镇主要是因为中央的政策就是要农民“离土不离乡”,是农民流动并不完全自由,市场化并不充分背景下的产物。现在这些情况大有好转。事实上,“离土不离乡”的政策后来被农民工的主动选择所否定。新生代农民工返乡购房是在充分市场化和主体性选择的基础上实现的,他们返乡也许会从内部促进中西部地区的工业化进程,他们在发达地区积累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可以在家乡创业中促进内地工业化发展,解决中部地区城市化水平和工业化的内生性问题。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先生在《小城镇 大问题》一文中提出发展小城镇的思想是特别有意义的,但他也只是说小城镇是发展为小城市和中等城市的途径,并没有说只能停留在小城镇层次[24]。我们今天只要在浙江观察一下就可以发现,原来的城镇都发展成了县城的规模了,有的乡镇比中西部地区的县城还要大还要好,因此,发展中小城市应该是我国未来的城市化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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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召开全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劳务输出工作会议精神,经市政府研究。总结“十一五”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取得的效果,惩办奖励去年劳动力转移就业先进单位,谋划“十二五”发展规划,安排布置今年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
就抓好全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讲三点意见,下面。同时,借此机会,对抓好今年核桃“三率”大会战作个要求。
一、扎实工作。
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十一五”以来。始终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产业来培育,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稳定的一项根本措施来抓。依照“抓培训、强素质、重转移、促增收”思路,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培训和服务,拓宽转移就业渠道,扩大转移就业规模,逐步形成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带动,自发转移、就近就地转移为主”工作局面。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60万人次,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200%累计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55万人次,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222%实现转移收入31亿元,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155%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后续影响和百年一遇的特大旱灾,去年。市委、市政府迅速行动,及时决策,采取“农业损失非农补”工作措施,全面实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全市完成培训17.3万人,占省下达培训任务的147.3%占市级下达培训任务的136.2%完成转移就业15.9万人,占省下达转移就业任务的228%占市级转移就业任务的144%全市共实现转移收入11.7亿元,与2009年同比增8.4亿元,增长2.4倍,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加370元,取得了大灾之年农民继续增收的显著效果。
一)抓培训。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体系,充分利用“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春风行动”绿色证书”等培训工程,依托市农业学校、市技工学校、县(区)职教中心、农村中小学、职业高中及社会其他机构的场所、设备、师资力量开展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质量。针对省外用工需求,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鼓励农民工参与守业培训,进行自主守业,引导经培训后的农民工参与职业技能鉴定,受训的农村劳动力60%以上获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提高了农民工转移就业能力。
二)抓好就近就地转移。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中低产田地改造等有利时机,因地制宜组织群众就近就地转移。
三)抓好劳务对接。巩固珠三角劳务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开拓长三角地区和环渤海湾等地劳务市场,拓展外输能力。创新工作方式,实行农民工转移输出专人分片挂钩负责制,主动加强与省外劳务输入地党委、政府及用工企业的沟通协调,联系用工需求,组织农民工外出务工。
四)举办多种形式的劳务招聘会。广泛收集、准确了解、及时劳务需求信息的基础上。为供求双方搭建用工平台,让用工企业与农民工相互沟通,达成用工协议,发明就业机会。
五)强化调研宣传。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了解农村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和就业愿望,做到情况清、底数明。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营造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良好环境,激发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但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劳动力培训的投入缺乏,市在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培训设施和师资困乏,农民自身投入能力弱,农村劳动力参与技能培训率不高;二是输出人员技能型人才所占比例较低。市农村劳动力中,大多数是初中以下文化水平,有相当一局部属半文盲,缺乏应有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就业竞争能力弱,输出人员主要以体力型劳动为主,劳务收入偏低;三是服务劳动力转移输出的网络还需进一步完善,服务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
二、创新机制。
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考核奖励方法》明确了十二五”目标任务:全市累计举办各类现场招聘会210场次以上,为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完成72万人次以上农村劳动力培训任务,转移农村劳动力60万人次以上,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年均增加20%以上。今年,全市举办各类现场招聘会28场次以上,完成15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培训任务,实现新增转移就业15万人,确保净转移13万人以上,实现转移收入12亿元,力争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加20%以上;创立2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8县(区)每个县(区)创立1个农民守业示范园区和1所公共实训基地。
今年,围绕上述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尤其是市内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技能型人才,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力培训工作。要健全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体系,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和责任考核制度,继续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春风行动”和“乡村流通人才”等转移培训工程,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整合资源开展培训。根据国家职业规范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农村劳动力技能的不同要求,分层次、多形式开展技能培训。依托农校、财校、卫校、技工学校和县(区)职教中心、乡镇化学校等现有资源,有计划的开展培训工作,提高技能型人才比例,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水平。
二)拓展转移渠道。充分发挥驻外办事机构和外出打工胜利者的作用,着力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湾和省内外地区建立健全劳务输出网络,搭建转移就业平台,强化服务,推进劳务对接,促进农村劳动力市外转移。抓住国家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的机遇,依托全市交通、水利、城镇、新家园行动计划、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中低产田地改造、中低产林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加快发展乡镇企业,二、三产业及微型企业,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坚持农业内部转移与农业外部转移结合的原则,充分挖掘农业内部潜力,加快发展绿色食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等优势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加快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大力发展为农村服务的农机作业、农资配送、农产品和日用品购销、粮食加工、疫病防治等服务业,努力扩大就业。大力推广订单式输出,建立起针对性强、稳定的输出和用工关系,确保农民工能稳定就业。要打造品牌,突出特色,重点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特别是要重点打造佤族歌舞品牌,证书式培训上要创出特色,带动转移就业。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合理安排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资金,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从今年起,市、县(区)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服务。同时,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积极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创新资金管理方法,统筹使用培训资金。要加强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专项审计,严格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防止虚报冒领,对违反资金管理使用方法的要严肃处理。
四)强化服务。加快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要建立统一的培训和转移台账,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的管理。加大力度解决农民工看病难、居住难、子女上学难等问题,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劳动保证守法诚信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各项社会保证制度,解决农民工转移就业后顾之忧。
五)积极引导农民工返乡守业。积极推进创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和农民守业示范园区建设,并结合实际,制定优惠政策,资金、场地、工商登记、税费等政策方面给予相应扶持和服务,积极引导农民工返乡守业就业。对外出务工返乡青年、种养殖业大户、农机大户、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和有志于创业的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开展守业培训,积极引导农民工返乡守业就业。要坚持把农民守业与培育发展微型企业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微型企业扶持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发展微型企业,带动农民守业就业。
三、强化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各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协调外地的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各县(区)要建立相应机制,明确责任,按要求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规划方案和实施意见。
二)强化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同时,要完善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信息专报制度。
三)完善考核机制。建立目标责任考评制度。要严格执行《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考核奖励方法》落实奖惩机制。由市委农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参与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实行跟踪督查,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抓住节令。
核桃“成活率、生长率、挂果率”得到较大提升,自2009年全市组织开展核桃“三率”建设大会战以来。核桃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当前,正值核桃管护的大好时节,就抓好核桃“三率”大会战工作,作几点要求:
一)强化措施。高度重视,统筹布置,科学制定工作措施和工作流程。切实健全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做好指导服务工作。要深入挂钩村,协助基层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类宣传媒体,加强宣传动员工作,掀起新一轮核桃“三率”建设的新,确保6月5日前全面结束大会战。
二)严格规范。分解细化到户、山头地块,落实到每一棵核桃树。同时,要认真抓好除草除杂、松土、追肥、开挖排水沟、苗木清理等工作,确保大会战取得实实在效果。
三)保证经费。广泛发动群众,确保资金投入到位。要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各级投入资金足额足量用到核桃抚育管护上。
四)加强指导。整合技术力量,进一步加大对种植农户核桃抚育管护的技术培训。要结合实际,派出核桃大会战技术指导工作队,配合好市级督查工作组、技术指导组,深入各地巡视检查,从细节入手,严标准、抓整改、重落实,加强服务指导,保证大会战的进度和质量。
五)强化管理。做好化肥、农药等物资采购,确保所推销物资价廉质优,坚决杜绝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
农民工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5号,以下简称国发5号文件),切实做好对农民工的金融服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领会国发5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做好对农民工的金融服务工作
国发5号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农民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银行系统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要围绕深化金融改革、改进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完善信贷管理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主题,着眼于支持和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做好对农民工的金融服务工作。要深入基层,加强金融知识和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做好农民工金融服务状况的专题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和创新符合农民工实际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不断改进和加强对农民工的金融服务工作。
二、加强银行账户管理,探索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各金融机构要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5号)的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银行农民工工资的业务管理。对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指定设立工资保证金专户或要求在指定账户中预留工资保证金的,要积极予以配合。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事业单位,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具体惩戒措施,并按规定及时将相关信用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企业征信系统。
三、积极探索支持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有效措施,支持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相关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和完善符合职业教育培训特点的贷款管理办法,对农民工和农村适龄青年在就业有保障、国家认证的教育培训机构接受一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的,可探索采取由教育培训机构统一“承贷承还”的办法,向参加职业教育培训的农民工或农村适龄青年提供商业性助学贷款服务。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积极创造条件,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农村适龄青年参加正规职业教育发放助学贷款。相关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做好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助学贷款发放管理工作,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同时,要大力支持面向农民工和农村适龄青年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机构改善办学条件和扩大农村招生规模,发展订单式培训,提高职业教育培训能力,为更多的农民工和农村适龄青年接受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就业。
四、完善支付结算服务,为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及时汇兑提供技术保障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272号)的精神,推进农村信用社支付清算系统加快发展,积极协调指导各地农村信用联社加快开发和完善省内农村信用社通汇系统,畅通农村支付清算渠道,提高农村地区支付清算效率。总结贵州省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试点经验,加快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推广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大力支持城乡支付结算创新,积极探索开发和推广适合农村实际、农民喜欢的支付结算服务品种,方便农民工现金支付和非现金支付。完善支付结算业务制,畅通农村金融机构的汇路,增强支付清算系统为农民服务的功能。
五、发挥信贷政策的积极作用,扩大农民工就业市场的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