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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检查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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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检查

第1篇:计划生育检查范文

【关键词】 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节育环检查;价值研究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3.08.768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8-4745-01

节育环很少影响到女性的全身,主要是对子宫产生影响,取出后对女性的生育能力不产生影响,同时操作简便、价格便宜。可以逆转,在我国的节育方法中较为常见。但是,由于女性的个体差异很大,同时还有很多其他因素的干扰,节育环可能会导致妇科炎症、环脱落、损伤其他脏器、月经过多、宫外孕以及子宫穿孔等,因此,对佩戴节育器的患者定期进行检查的意义重大。乡镇计生服务站在我国基层计生组织中非常重要,其实现了对节育环定期检查的操作。本文主要对2010年8月――2012年8月间乡镇计划服务站对节育环进行检查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同时对乡镇计生服务站在节育环检查中的价值进行分析,现总结如下。

1 镇计生服务站对节育环进行检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1 计生服务站对节育环进行检查的必要性 我国约有超过40%的女性运用节育环进行避孕,其有效性超过90%。但是,节育环也有不足之处,运用节育器避孕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副作用:①子宫穿孔:因女性的个体差异较大,可能会由于宫内放置节育环与子宫大小不合适或者医生的操作有误导致子宫发生穿孔,或者女性在进行剧烈运动时子宫出现穿孔;②月经量过多:因节育环可能含有铜离子,铜离子会产生溶血以及细胞毒性作用,易导致月经量过多;③损伤腹腔其他脏器,在一些情况下,节育环可能会进入到腹腔内,进而损伤腹腔的其他脏器;④子宫内膜纤维化病变,节育环可能会损伤局部组织,导致慢性炎症和机械损伤以及纤维化病变;⑤宫外孕:节育环只能起到宫内避孕的效果,不能预防宫外孕产生,如果没有及时进行检查,很难发现宫外孕存在;⑥带环怀孕:节育环的避孕成功率不可能为100%,很少一部分妇女会出现带环怀孕的现象。由此可见,观察节育环的使用情况是需要通过定期检查来保障的。

1.2 乡镇计生站对节育环进行检查的可行性 由于我国社会在高速的发展,乡镇计生服务站的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具体体现在,物质配备以及人员配置都在不断的升级,近几年,明显提高了乡镇计生服务站的工作条件,大多数乡镇计生服务站有可以检查节育环的能力,此外,我国国情为乡镇计生服务站的覆盖面积较大,能够对节育环的检查工作有效的实施。

2 镇计生服务站进行节育环检查的价值分析

2.1 减轻节育环对脏器的负面影响 上文已经表明,节育环在一些情况下会损伤脏器组织,对其产生副作用,例如:可能会引起子宫穿孔或者对其他脏器造成影响。导致这种状况出现的一个特别重要的因素为没有及时的检查节育环,假如进行了及时的检查,当出现轻微损伤时给予及时的补救,最大限度的降低节育环导致的脏器损伤,如果乡镇卫生所能够提供相关的检查项目,就可以缓解节育环对脏器的损伤以及出现的负面影响。

2.2 加强避孕效果 节育环的避孕效果较好,但是,还没有达到百分之百的避孕效果,因个体有很大的差异,节育环可能会出现脱落现象,甚至出现带环妊娠的现象。有研究之处,通过对所占镇的4166名妇女佩戴节育环的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我国乡镇计生服务站定期检查后的节育环的避孕效果较好,通过定期检查,能够加强避孕率,而且能够对节育环的情况进行定期观察同时对带环情况进行记录。

2.3 减少或者减轻妇科疾病对妇女身体的影响 不管节育环的科学技术怎样发展,对于人体来说,其毕竟属于异物,放置节育环后,人体多多少少的会出现排斥反映。此外,节育器本身的清洁情况也是无法保证的,可能会导致各类妇科炎症,如果没有对这些妇科疾病进行及时的检查了治疗,就会对妇女的身体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乡镇计生服务站能够及早的发现节育环存在的问题或者由此导致的妇科疾病,同时制定相应的治疗措施,减轻或者降低妇科疾病对女性身体的影响。

3 结 语

节育环是一种操作简便的避孕方法,工具简单,同时避孕效果较好,节育环很少影响到女性的全身,主要是对子宫产生影响,取出后对女性的生育能力不产生影响,同时操作简便、价格便宜。可以逆转,在我国的节育方法中较为常见。但是,节育环自身还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且也会程度不等的给妇女的身体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近年来,我国乡镇计生服务站的发展较好,几乎所有的妇女都可以进行节育环的检查,乡镇计生服务站对节育环进行检查能够减轻节育环对脏器的负面应影响,同时提高避孕效果,而且降低妇女对身体的不利影响,值得在临床上大力推广使用。

参考文献

[1] 吴娟,赖映华.节育环脱落与妊娠的临床分析[J].河南外科学杂志,2011(01):542-543.

[2] 雷光萍.带环妊娠150例临床分析[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半月刊),2008(16):618-619.

[3] 林向斌,陈淑君,符策琴,李彩玲,冯斯祥,周子东,欧开苗,陈英,黄华培.2312例临床使用效果调查分析[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08(02):105-106.

第2篇:计划生育检查范文

1 对妇女生殖健康产生影响的因素分析

对妇女生殖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因素很多,会对社会、经济、文化、政策、家庭、环境、个人以及医疗保健服务等方面均有所涉及,以上所涉及的因素有一些是产生直接影响,还有一些是产生间接影响。

1.1 单因素分析。①婚育行为的影响据相关调查研究表明,婚姻状况与妇女生殖健康之间不具有显著的关系,但是婚育年龄会对生殖健康产生严重的影响,据相关数据显示,婚育年龄在20岁以下的妇女,患有妇科疾病的几率相对较高。还有研究显示,怀孕次数、现有子女数以及流产次数等均与患有妇科疾病的几率呈现出正相关的关系。②避孕行为的影响。是否采取避孕措施与患病几率没有显著的关系,然而避孕方式的选择却对妇女生殖健康产生很大的影响。合理的避孕措施的选择能够显著降低妇女的妇科患病率,并且采取管理人员推荐的避孕措施是降低患病率的最有效的方法。③保健行为的影响。妇女在来月经期间的保健行为会对妇女的生殖健康产生很大的影响。在妇女来月经期间,妇女应选用专门的卫生纸和卫生巾来对经血予以接垫,可以有效减科疾病的发生。做过婚前检查的妇女患病的几率明显小于未作婚检的妇女[2]。

1.2 多因素分析。根据以上所说,对育龄妇女生殖健康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有:初婚年龄、怀孕次数、避孕方式的选择、避孕方法的副作用、避孕方法的满意度、月经保健措施、是否参加婚检等。通过相关调查研究结果显示,对于婚育行为而言,20岁之前结婚并且怀孕次数相对较多的妇女患病的几率相对较大,导致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由于过早结婚就意味着是生殖风险的经历提前并且在时间上也有所增加,生育期变长,怀孕次数也会由此而出现增多,从而也就会导致流产的次数也随之增加,虽然人工流产为合法行为,但是会对妇女的生殖健康带来诸多潜在的危险。因此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就避孕行为而言,采取相关管理人员推荐的避孕措施,并在避孕过程中未发生副作用,对避孕措施具有很好的满意度的妇女患病的风险会相对较低。相关的管理人员具有比较丰富的经验,并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可以根据育龄妇女的自身情况去对避孕措施予以合理的选择,这样及健康有安全。若是避孕过程中出现了副作用,会对避孕的满意度以及妇女的生殖健康产生影响,研究证实,避孕过程中出现副作用与避孕满意度呈现负相关[3]。

2 计划生育应对策略

针对以上所说的各种影响因素,我国计划生育的相关部门应作出相关的对策。目前,最显著的措施就是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切实对妇女的生殖健康予以保障,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应对过去传统的服务方式予以必要的改革,为育龄妇女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积极将生殖健康的相关知识以安全信息向育龄妇女进行宣传教育。加强与育龄妇女的沟通,对目前的生殖健康现状予以随时的密切关注[4]。就目前的状况而言,计划生育能够对针对妇女生殖健康的对策予以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①使育龄妇女群众素质得到有效地提高,并且尽量使人口风险得到降低。②对妇女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进行正确宣传并教育。

3 总结

总观现阶段我国妇女生殖健康的现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3.1 计划生育工作要以生殖健康为中心,使产前、产时、产后服务质量等能够够得到提高,对妇幼保健以及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等予以必要的扩大,使机构管理力度能够加强,对母亲安全、婴儿健康予以有效地保证。

3.2 促进生殖健康的工作要加强。对新时期生殖健康概念予以积极宣传,使人群生殖健康的认知水平能够得以提高。

3.3 将以社区为中心的生殖健康服务网络予以必要的建立。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要予以加强,从而使医务人员的技术素质得到提高,让医务工作者能够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和职业道德观,以上这些都是为广大妇女提供生殖健康优质服务的一个重要前提。

参考文献

[1] 华嘉增,主编.妇女保健新编[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上海医科大学出版社,2009:123-124

[2] 汤丽荣,韩丽晖.我国妇女生殖健康显著[J].中国妇幼保健,2009,24(15):3896-3898

第3篇:计划生育检查范文

1.油泵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

1.1流量不够

产生的原因:油箱液面过低,油管及滤油器堵塞或阻力太大以及漏气。泵壳内预先没有充好油,留有空气。液压泵中心弹簧折断,使柱塞回程不够或不能回程,引起缸体和配油盘之间失去密封性能。配油盘及缸体或柱塞与缸体之间磨损。油温太高或太低。

排除方法:检查贮油量,把油加至油标规定线,排除油管堵塞,清洗滤油器,紧固各连接处螺钉,排除漏气。排除泵内空气。更换中心弹簧。根据温升选用合适的油液或采取降温措施。

1.2压力脉动

产生的原因:配油盘与缸体或柱塞与缸体之间磨损,内泄或外漏过大。伺服活塞与变量活塞运动不协调,出现偶尔或经常性的脉动。进油管堵塞,阻力大及漏气。

排除方法:磨平配油盘与缸体的接触面,更换柱塞,紧固各连接处螺钉,排除漏损。适当加大变量机构的偏角,排除内部漏损。偶尔脉动,多因油脏,可更换新油,经常脉动,可能是配合件憋劲,应拆下修理。疏通进油管及清洗进口滤油器,紧固进油管段的连接螺钉。

噪声产生的原因:泵体内留有空气。油箱油面过低,吸油管堵塞及阻力大,以及漏气。泵和电机不同心,使泵和传动轴受径向力。

排除方法:排除泵内的空气。按规定加足油液,疏通进油管,清洗滤油器,紧固进油段连接螺钉。重新调整,使电动机与泵同心。

1.3泵不能转动

产生的原因:柱塞与油缸卡死。滑靴因柱塞卡死或因负载大时启动而引起脱落。柱塞球头折断。

排除方法油脏时,更换新油,油温太低时,更换粘度较小的油液。检查与油缸连接的单向阀是否正常。更换或重新装配滑靴。更换柱塞。

1.4发热

产生的原因:油箱油量不足,油粘度过高,溢流阀设定压力不正确,元件内泄过多。

排除方法:观察液位计不足则补足,检查介质牌号,更换低粘度的液压油,更换元件或密封圈。

2.油缸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

2.1活塞杆不能动作

产生的原因:压力不足,油液未进入液压油缸,换向阀未换向,系统未供油。虽有油,但没有压力,系统有故障,主要是泵或溢流阀有故障,内部泄漏严重,活塞与活塞杆松脱,密封件损坏严重。

压力达不到规定值,密封件老化、失效,密封圈唇口装反或有破损,活塞环损坏,系统调定压力过低,

压力调节阀有故障。油缸活塞杆机械卡死。

排除方法:检查换向阀未换向的原因并排除,检查液压泵和主要液压阀的故障原因并排除,检查泵或溢流阀的故障原因并排除,紧固活塞与活塞杆并更换密封件,更换密封件,并正确安装,更换活塞杆,重新调整压力,直至达到要求值。检查油缸连接物有无卡死。

2.2油缸不正常运动

产生的原因:油缸内泄,电磁阀线圈异常得电。

排除方法:更换油缸,检查线圈异常得电的原因,以及排除。

3.电磁换向阀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

3.1电磁换向阀不动作

产生的原因:滑阀卡死,阀体变形,弹簧折断,操作压力不够,电磁线圈烧坏或电磁体推力不足,电气线路出故障,液控换向阀控制油路无油或被堵塞。

排除方法:修理配合间隙达到要求,使阀芯移动灵活,过滤或更换油液,更换弹簧,检查线圈有无烧坏,更换线圈,检查线圈是否得电,检查油路是否正常有无堵塞现象。

4.运转检查及优化

第4篇:计划生育检查范文

关键词: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生态环境系统;耦合协调度;区域差异

中图分类号:P208 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与生态环境是近年来区域发展过程中备受关注的两个问题,二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长期以来,已有许多学者对于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和生态环境系统进行了研究,最早由Viner[1]、Makower[2]和Meader[3]等提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判断标准;随后美国经济学家Friedman J提出区域经济一体化演进阶段理论[4];20世纪60年代,经济学家库兹涅兹提出假设,衡量生活质量的一些指标会随着经济增长先恶化,之后逐步好转,以这一理论为依据,90年代Grossman等通过统计分析,发现环境和经济发展存在着此消彼长的相互促进的关系,亦成为“环境库兹涅兹曲线(EKC)”理论[5];此外William[6]、Lewis[7]、Paul[8]分别研究了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结构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揭示了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与生态环境演变的相互作用关系。

在我国,随着地方经济发展的演进,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与此同时也面临着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下降的紧迫局面。因此区域可持续发展、空间经济一体化和生态环境相互作用等命题也逐渐进入学术界的研究视角,并备受关注。庞效民[9]参考了国际性区域经济合作和实践,对其基本理论概念和演变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和分析,提出“区域一体化”的理论内涵;陆大道[10]、方创琳[11]等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研究了人地关系演变过程及问题;安虎森[12]等根据空间经济学中的自由资本模型,讨论了经济一体化的效应和主要途径;孟庆民[13]等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视角分析了空间经济集聚的机理,提出了经济集聚与经济扩散同时并存,空间上以经济集聚为主导;陈祖海[14]、李名升[15]等分别从环境和经济之间的动态演化以及建立二者之间的动态反馈机制、中国各省经济—环境系统协调度的发展和演变规律,探讨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耦合关联关系。

当前,尽管国内学者对于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生态环境压力及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在理论模型总结及其定量分析上仍需进一步探索。本文将在提出“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生态环境压力耦合度”概念的基础上,构建耦合度模型研究两者的耦合关系及其随时间的变化,并将模型应用到空间层面进行区域差异分析。

2 模型构建与研究方法

“耦合”是一个物理学概念,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系统通过各种作用彼此影响的过程和现象。1971年德国物理学家赫尔曼·哈肯提出协同论,从协同论的角度出发指出耦合度这一度量,表示系统发展过程中各个序参量之间协同作用的强弱程度。本研究引入新概念“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生态环境系统耦合度”,对其研究首先对各子系统进行评估,之后再进行耦合度的计算和评价[16]。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生态环境的耦合度主要是指在一定区域内,随着区域内部的经济集聚效应和互补效应带来的区际间联系增加,产业活动布局的变动,产品和生产要素流动的加速以及市场统一度日渐增强,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系统对于区域的各种生态环境系统演化的影响程度,同时也包括生态环境系统对于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的反馈和约束作用。

2.1 各子系统功效综合评价

耦合系统由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系统和生态环境系统两个子系统构成。每个子系统的若干指标,分别为x1,x2,…,xn。若xij值对于系统的功效贡献为正,该指标为正指标;若xij对于系统的功效贡献为负,该指标为负指标。通过集成方法得到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和生态环境系统的综合功效Ui,耦合系统不同指标功效系数dij和综合功效Ui计算公式为:

dij=(xij-xijmin) / (xijmax-xijmin) (xij为正指标)

dij=(xijmax-xij) / (xijmax-xijmin) (xij为负指标)

Ui=?鄱Wij×dij (其中,Wij≥0,?鄱Wij=1, j=1,2,…, n ) (2)

式中,xij为i系统j指标取值;xijmax为i系统j指标的最大值,xijmin为i系统j指标的最小值;dij为i系统j指标的功效值(同时也为标准化值),0≤dij≤1,当dij=0时,功效最小,当dij= 1时,功效最大。Wij为子i系统j指标的权重。采用熵值法确定指标权重,对研究对象的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系统和生态环境系统进行综合评价。

2.2 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耦合协调度的模型构建从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和生态环境两方面来选取评价指标。指标选取以代表性和数据可获得性等为原则,最大化地反映系统的效益和功能。借鉴先前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选取区域间联系度(REII1~REII4)、基础设施网络(REII5~REII6)、产业活动布局(REII7~REII8)、市场同一度(REII9~REII11)四个方面11个指标来综合反映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从区域资源能源消耗指数(RRECI1~RRECI3)、区域环境污染指数(REPI1~REPI3)、区域环境容量指标(RECI1~RECI3)三个方面9个指标,分别反映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和生态环境两个子系统的实际状况和水平(见表1)。

2.3 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与生态环境系统耦合协调度评价

借助物理学中的耦合概念和耦合系数模型,得到多个系统的相互作用耦合度模型。

C=■■ (3)

本文构建的是关于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和生态环境两个子系统的耦合度模型,故n = 2。耦合函数可以表示为:

C={(U1·U2)/[(U1+U2)·(U1+U2)]}1/2 (4)

其中,C为耦合度,Ui为各个子系统的综合功效。由公式可以看出耦合度的大小是由各子系统Ui决定的。由数学关系得知,Ui取值区间位于0~1之间,耦合度C取值区间也为0~1之间。当C=0时,两系统之间耦合度最小,系统之间要素处于无关联状态,系统朝无序状态发展。当C=1时,两系统之间耦合度最大。

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发展以生态环境为承载,而生态环境系统反馈并且约束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发展的进程。因此协调度模型可以很好的评定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发展与生态环境系统交互耦合的协调程度。其计算公式为:

T=■ D=■ (5)

其中,D为协调度,C为耦合度;T为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与生态环境的综合协调指数,主要反映了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与生态环境的整体协同的贡献和效应:考虑到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与生态环境同样重要,将α、β两个权重值均设为0.5。由U值计算的分布规律,协调度D的值域区间也为0~1,借鉴以往学者的研究成果,按照耦合协调度的大小将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与生态环境的耦合协调状况划分为3个大类10个亚类(表2)[17-19]。

2.4 评价对象与数据来源

本研究选取中国各省级单元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中国各省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与生态环境的耦合协调度来表示区域间的空间差异。分析的数据来源于1992年~2011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对于由于统计口径等问题缺失的部分数据,进行插值补充。研究范围和空间分析的尺度包括全国和31个省域(不包括港、澳、台)两个层面。其中重庆市1997年以前资料缺失,对其研究时间尺度为1997年~2010年,之前重庆市的数据并入四川省整体考虑。

3 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生态环境耦合协调度的时序变化特征

基于以上评价指标体系以及模型的计算,通过模型进一步计算中国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与生态环境耦合协调度,结果见表3和图1:

从图1可以看出,1991年~2010年中国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与生态环境耦合协调度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从1991年的0.732不断上升到2010年的0.935,表明近20年来中国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与生态环境系统之间的交互耦合的协调程度实现了稳定的提高。

从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系统来看,1991年~2010年中国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水平呈不断上升的趋势,由1991年的0.216提升为2010年的0.997。近20年来, X2值、X4值上升趋势较为明显,表明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整合发展迅速,而X1值、X3值增长相对慢,表明区域间联系水平和产业活动布局呈现缓慢上升趋势。1991年以来中国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总体进程的加快,特别是2000年以来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提升速度的加快,主要贡献来自于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市场整合度水平的提高。也说明了这一阶段实行的以缩小区域差距为导向的西部大开发、以区域协调发展为导向的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地区崛起等区域政策促进了中国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的快速发展。

从生态环境系统变化来看,1991年~2010年中国生态环境水平总体上呈现出先升后降的变化波动趋势。先由1991年的0.428上升为1999年的0.660,而后又微带波动下降到2009年的0.499,2010年生态环境水平值为0.619,有所提高。具体分析,Y1区域资源能源消耗指数得分逐年缓慢增长,Y2区域环境污染指数先是增长后又呈下降趋势,Y3区域环境容量指数逐年升高。总体来看,区域资源环境容量水平虽然有明显提高,但是区域资源消耗的增加以及环境污染程度的加剧,成为制约中国区域生态环境水平健康发展的重要障碍性因素。

1991年~2010年中国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生态环境耦合协调度的评价表明两系统演化过程中内部各要素的相互和谐一致性的提高,表明区域经济的发展与生态环境系统交互耦合的协调程度的增强。

4 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生态环境耦合协调度的省际差异

4.1 省际差异的总体演变趋势特征

由于各个地区发展速度不同、产业结构相异,进而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和深度也有所不同,故中国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与生态环境的耦合协调关系也呈现出地区差异化(图2)。

如图2(a)所示,1991年~2010年中国各省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水平的空间分布极不平衡,各省值从0.014到0.867分布不等,各个时期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水平最高的是北京,最低的是。除了极少地区外,各省的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水平都呈逐年上升的状态。其中2010年,北京、上海、天津等地的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水平最高,这些地区部门产业结构完整,基础设施条件较为完善,国际资本流动较大,密集的科技、教育及人才资源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贵州、云南和广西等地一体化水平最低,原因在于地区自然资源禀赋较差,交通等基础设施不完善,信息通讯网络不通达,地区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市场辽宁、吉林不健全等;从发展速率变化来看,内蒙古、浙江、山东、江苏等地的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水平提高较快,北京、辽宁、黑龙江、云南等地的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水平提升缓慢。

如图2(b)所示,1991年~2010年各省生态环境水平整体呈下降趋势,除了北京、黑龙江、江西和辽宁等省市的生态环境水平值有较小提高,其余省市的生态环境值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宁夏、上海、山西和青海地区生态环境下降程度最大。总体来看,辽宁、重庆、内蒙古、新疆、上海等地生态环境水平较低,这些地区有的是自然资源相对丰富,工业不发达,污染物排放少,有些地区则是因为是生态屏障地区,人口密度小,资源能源消耗少;而安徽、江西、湖北、山西等地生态环境水平较高,原因在于地区人口多,工业污染物排放量大,资源能源消耗过多。

如图2(c)所示,各省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生态环境的耦合协调度呈总体上升趋势,1991年~2010年,耦合协调度上升幅度较大的省份有、上海、内蒙古和安徽等地区,上升幅度较小的地区有黑龙江、天津、河北和北京等地区,而宁夏的耦合协调度较最初有略微下降。同时引入相对发展率的概念,1991年~2010年各省耦合协调度的相对发展率(Nich值)差别很大,其中、上海、内蒙古、安徽、辽宁、陕西、江西、海南、山东、广西、贵州、新疆、青海、重庆(2001年~2010年)14个省区的Nich值>1,表明这些地区耦合协调度的增量大于全国平均增量。其余地区相对发展速率较小,即这些地区耦合协调度增长较为缓慢。

各地区耦合协调度的值大小程度不一,以2010年为例(图3),按照表2的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与生态环境系统耦合协调的分类体系,可以将31个省的耦合协调度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属于优质耦合协调类的有北京、天津、辽宁、上海4个省,在全国的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与生态环境系统中表现最为协调;良好耦合协调类有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重庆、陕西等9个省份,说明这些地区的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能够较好的协调生态系统的发展,相互耦合程度较高;处于中级耦合协调类的有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13个省,是数量最多类型;处于初级耦合协调类的有甘肃、青海、新疆3个省,协调性较弱;勉强耦合协调类有宁夏、两个省,系统协调能力最低,处于全国的后位。从分类结果来看,主要集中在良好耦合协调类和中级耦合协调类,占到协调类型总数的71%。

总体分析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与生态环境的耦合协调度的格局,全国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和生态环境系统总体情况较好,除个别地区,均达到了较为良性的系统协调。另外耦合协调度在空间上具有梯度变化趋势,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地区的耦合协调度普遍高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中西部区域,东南沿海地区普遍高于西北地区。

4.2 省际差异的空间分布演变特征

为了分析各地区空间集聚模式,运用GeoDa软件计算出我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各指标的全局自相关值(Moran’s I)并检验其显著性,根据Moran提出的Moran's I的计算方法,全局Moran’s I值区间为[-1,1],大于0证明空间具有正相关性,值越大空间分布相关性越强;反之小于0时为负相关,空间邻近单元不存在相似属性;接近0则表明分布趋向于随机状态。据此分析我国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生态环境耦合协调度的空间集聚特征。

4.2.1 全局空间自相关检验

由表4可知,1991年、2001年、2010年各省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评价值的Moran’s I分别为 0.273、0.171、0.255,正态统计量 Z值分别为3.47、2.97、3.32,明显大于正态函数在显著性水平为1%时的临界值(2.58),说明全国的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水平呈现不均衡状态,即较高水平地区的周边地区水平也较高,而较低水平地区周边的地区水平也较低。并且Moran’s I值随时间逐渐增加,证明空间集聚现象日益增强。1991年、2001年、2010年各省生态环境指标评价值的Moran’s I结果分别为 0.069、-0.017、0.318,说明各省生态环境水平空间分布由随机转为集聚分布模式。1991年、2001年、2010年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与生态环境的耦合协调度的Moran’s I值分别为0.092、0.256、0.355。说明各省耦合协调度分布不平衡,空间格局呈现集聚分布模式,并且各省耦合协调度的不平衡性逐渐增强,差距也在逐渐增大,即东部大部分区域的耦合协调程度普遍高于中西部地区。

4.2.2 Moran散点图及LISA集聚图

通过分析Moran’s I统计量显示我国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与生态环境耦合协调度具有空间集聚性。为了更好地显示这种空间集聚特征,对于各个研究区域,利用 Local Moran’s I指数(或称LISA)来检验局部地区是否存在相似或相异的观测值集聚在一起。第i个研究区域的全局空间自相关统计量的分解值Ii=z■wijzj,式中Zi和Zj是标准化之后的观测值,正的Ii表示高值被高值区域包围(HH),或者低值被低值区域包围(LL),值越大表明相似变量值的区域在空间集聚,形成了高高或低低的集聚格局;相反负的Ii表示低值被高值区域所包围(LH),或者是高值被低值区域所包围(HL),值越小表明相异变量值的区域在空间集聚。通过Moran散点图(图4)和LISA集聚图(图5)分析:

以2010年为例,位于H-H型地区的有北京、天津、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湖北、上海、福建、浙江;位于H-L型地区的有河北、山西、江西;位于L-H型地区的有辽宁、陕西、重庆、广东;位于L-L型地区的有甘肃、宁夏、青海、、云南、贵州、广西、吉林、湖南、海南、四川。

通过3个时间段的数据结果总结,各个省份的类型具有以下特点:H-H型地区的省份全部位于我国的东部地区,这些省份和周边地区的耦合协调度都较高,相互之间的空间差异程度较小,存在较强的空间正相关,即为热点区;而L-L型地区的省份大都位于西部地区,即各省份以及周边地区耦合协调度都较低,空间差异也较小,为盲点区。从Moran散点图发现位于L-H和 H-L型地区的省份的观测值具有非典型性,而从LISA集聚图统计得出,位于L-H和H-L型地区的省份均不显著,即并非真正的典型地区。

5 结论与讨论

通过耦合协调度模型对1991年、2001年和2010年中国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与生态环境耦合协调发展的时空分布进行实证分析表明:(1)1991年~2010年中国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水平呈不断上升,生态环境水平总体上呈现出“先升后降”的变化波动趋势,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与生态环境耦合协调度也逐年上升,即20年来中国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发展与生态环境系统之间的交互耦合的协调程度实现了稳定的提高;(2)在空间上,我国各个地区的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与生态环境交互作用的耦合协调度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域差异,呈现集聚分布模式,各省耦合协调度的不平衡性逐渐增强,差距也在逐渐增大,表现出东部大部分区域的耦合协调程度普遍高于中西部地区的格局。

从区域耦合协调度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方面来看,二者之间存在很高的空间对应关系。大部分区域的耦合强度高于协调程度,说明由于受到自然条件、经济发展阶段及历史发展基础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两个系统在空间上并没有达到良性共振,在不同的政策取向作用下,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与生态环境的耦合强度与协调程度必然存在着差异。

同时研究发现,运用物理学的耦合度和协调度的公式进行区域经济空间一体化和生态环境的相关分析,较多的是从数值分布规律上进行二者之间的规模同步性分析,没能从内部真正交互分析二者关系,还需要从内部进行结构分析,甚至需要各个系统要素指标的分析。这些问题将成为本研究下阶段研究的重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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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tial Pattern and Regional Disparity of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and Ecology-Environmental

Stress in China

YAO Li1, GU Guo-feng1, LU Jie2, WANG Jian-Kang1

(1. School of Geographical Science,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Changchun 130024,China;

2. 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College, Shangqiu Normal Umiversity, Shangqiu 476000, China)

第5篇:计划生育检查范文

咸阳市黄河文化经济发展研究会是2001年4月经市民政局审批登记的社会群众团体组织。业务上受中国黄河文化经济发展研究会、陕西省黄河文化经济发展研究会指导,横向与黄河流域兄弟城市黄河文化经济发展研究会联系。成员均为我市离退休的市级领导、各部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界知名人士,现有会员200多人。其宗旨是立足咸阳,开展文化经济研究,为加快西部大开发,建设西咸国际化大都市和全面小康咸阳发挥余热。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战略部署后,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城乡居民文化生活呈现出一片繁荣和欢乐气氛。群众自发地各种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参与的人群日益广泛。中小学学生因为在校读书,平常没有时间参与群众性的社会文化活动。到了假期,学校放假,校门关闭,学生失去活动场所,民间文化团体组织的文化活动主体针对成年人,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又对学生缺乏吸引力,中小学学生假期的文化生活相对来说比较薄弱。缺乏有益的社会文化活动,就使学生在假期的思想道德教育出现缺环。

为此,黄研会的老领导在2012年暑假调研的基础上,2012年11月17日,咸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黄研会会长王汉洲,市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黄研会副会长贾振为又专门召集我市从事过文化、教育工作的老领导、专家、学者呼秀珍、梁澄清、黄志敏、王立新、王同华、袁品生等,邀请了团市委学工部负责人、风轮小学少先队优秀辅导员鱼洋老师、道北小学少先队优秀辅导员马莉老师、沙河风情园总经理魏兴先生,专题座谈中小学学生假期文化生活问题。座谈中,大家不但分析了中小学学生假期文化生活的现状,也提出了做好青少年假期思想教育的好建议。现将我们的调查、座谈情况和建议一并汇报如下,请予参考。

中小学学生假期文化生活的基本情况

在农村,学校放假后,一部分学生能够帮助家长干点农活,也能够自觉地完成假期作业。但还有一些学生无所事事,三五成群,结伙玩耍,河库戏水,经常发生学生假期不安全事故。个别调皮的孩子或留守儿童因家庭管理松疏,动不动还远跑到乡镇、县城钻进网吧,三天五天不回家,既浪费学生青春时期宝贵的时光,也使学生得不到良好的思想道德教育,家长虽然担心不已,却也无奈。

在城市,每逢假期或长假、双休日,除部分学生家长对孩子管理严格外,绝大多数家庭都是为了学生在假期不乱跑,给学生报了各种各样的假期辅导班、考学补习班,但却没有让学生的精神生活放松下来。一些学生想得到活动或调解学习压力,由于缺乏文化活动场地,经常到一些机关、单位乱窜,或是打篮球、或是打扑克(有些是赌钱);或是湖边河边,或是原边林间,有些成伙结对,有些男男女女,孳生出一些不良陋习和错误,甚至发生不安全事故。

黄研会对中小学学生假期生活状况作过调查。

例如:2012年10月20日星期六和27、28日的双休日,连续三天休息日,仅在下午3点到4点的一个多小时内统计,市委党校操场分别就有41名、32名和10名初中学生玩耍,玩耍的时间长,打球、抽烟,三五一堆,整整一个下午,直到天黑。原因是没有地方可去。类似的现象在其他时间、其他机关单位的活动场地也普遍存在。

渭城区屾泉中学初一班共有学生39人,假期参加文化课补习的13人,占33﹪;参加器乐培训的3人;参加夏令营活动的1人;未参加任何文化活动的22人(其中包括外县农村的部分学生),占56﹪;风轮中学初二、初三两个班共有学生115人,其中参加文化课补习的42人,占36.7﹪;参加电脑、书画、声乐、舞蹈和球类等特长培训班的34人,占29﹪;参加夏令营活动的31人,占27﹪。

调查中,有些老师提到,现在学校教育以应试为目标,学生学习压力大,老师教学压力也大,学生老师因为太辛苦,盼放假,但是放了假,学校关门,学生没有地方去,社会上能够适应学生的公共文化活动场地如文化宫、少年宫、体育场等几乎没有,学生的天性无法满足。学校老师也着急。整个一个假期,学生离开集体活动,社会上的各种不良习气严重冲击着他们在校对学生进行的思想教育,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无法巩固。

教育行政部门考虑安全因素,明确不准学校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老师只能给学生布置一些假期作业。这样就使学校教育和社会活动脱节,使学生假期的校外教育出现荒芜。其实许多学生的父母在假期都强迫孩子报名参加各式各样的培训班,这些培训学习对孩子的应试有所帮助,但对丰富孩子文化生活和接受思想道德教育作用并不明显。

现在,学生的家庭情况不尽相同。有一类是孩子家长一心要把孩子培养成一个出色的人才,为孩子不但舍得花钱,妈妈连工作都辞掉,倾其心血,专职抚养。但她们培养孩子只注意考试、升学,没有让孩子向高层次文化修养和高境界的思想道德方面延伸。这类家庭哄抬了社会办班的风气,因此参加各类培训、补习的学生人数较多;有一类是双职工家庭,父母上班或外出务工经营,无法顾及孩子,学生的家庭生活主要靠爷爷奶奶来管理。爷爷奶奶求得了孩子学习的表面认真,却对实际学习成绩不掌握;起早贪黑经管孩子早去晚回,却对孩子在校的表现不掌握,假期对孩子宽松,让孩子放松,却对孩子在外参与的各种活动不掌握。还有一类是双职工、生意人家或打工族等类家庭,家里无老人,学生根本无人管,学习、生活,全靠学生自我约束。中小学学生自我管理能力不足,出现问题的机会就多。

据有关部门调查,全国非闲散未成年人犯罪比例已高达38.8%。我市团市委学工部的同志做过调查,咸阳的青少年犯罪率 ,青少年犯罪低龄化越来越严重。在这各类家庭环境下,学生共同缺失的是文化生活和社会道德教育,也是青少年犯罪率居高的重要原因。

这些现象和原因说明:1、学生假期依然以文化课学习为主,生活并不轻松;2、学生假期文化生活主要依靠家长管理;3、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假期没有组织学生开展集体活动进行思想教育;4、社会上能够适应学生假期文化生活的活动场所、活动机构、活动形式太少。

中小学学生处于青春发育期,是长身体,长见识,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观的关键时期,学校学习生活本来压力就很大,假期既不能得到家庭生活和精神生活上的放松,又不能得到集体生活和社会活动方面的娱乐,常此下去,会对学生的身心发育带来负面影响。

开展中小学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做法和经验

座谈中,一些专家、老师谈到,过去一切“向钱看”的错误导致社会公益单位转行谋收,人员流失。免费向群众开放的艺术馆、体育馆秦、文化馆等难以维持,单位破墙开窗办门面,场地出租或出售,使学生们丧失了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现在,应试教育又导致各种科目的辅导班、补习班、短训班层出不穷,家长强迫学生去学,教师想招办班谋利,没有一种辅导班是为了树立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道德观而免费开办的。校外教育是一个无限延伸的教育,学生假期的文化活动是一个薄弱环节,也是道德教育的一个薄弱环节。

我市的中、小学校,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风轮小学在全省建起了第一个“红领巾法学院”,从2009年起,就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实际,围绕法律基本知识、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及预防,维护青少年基本权益等内容,举办系列法制专题讲座,组织学生参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让小法官们在学校的模拟法庭以实际案例进行审案,亲身体验法律的神圣与尊严。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三原东周儿童村送温暖活动”,使学生认识到知法懂法的重要性,从而也使学生更加珍惜父母为自己学习创造的优越条件,他们还开展了“我和妈妈讲故事”、“我为司机送杯茶”等活动,利用身边的榜样,成立了“赵梦桃中队”,举办“梦桃”主题讲座队会,每年在“学雷锋日”的那一天,开展大型公益活动,努力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道北小学在学生中成立了“红领巾气象站”,成立了“少先队队史展览室”,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少先队活动。以“吴运铎事迹陈列室”为学校学生思想教育基地,经常组织学生参观学习。

这些好的做法受到了学生家长的好评,也受到了上级领导的重视和上级部门的表彰。在座谈中,这些学校的老师们也都忧心忡忡,学生在学校有老师们教着、领着,假期里,家长无暇顾及学生,怎么办呢?

对中小学学生假期文化生活和思想道德教育的建议

一、建议扶持、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建设少年宫、文化宫、科技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增加图书馆少儿读物藏书量,开放少儿阅览室;理顺公益单位管理体制,把那些交由企业进行商业性经营的场馆改为公益性群众活动场所,扩大群众、学生文化娱乐场地。充分发挥文化宫(馆)、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场)、电影院、剧院等机构开展社会文化、休闲娱乐集体活动,进行思想教育的作用。

二、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在社区文化室的基础上,增设少儿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等设施。

三、充分发挥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提倡学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假期组织学生就近参观市县宣传部门确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管理部门,可以采取走出去的办法,联系青年团、学校等单位,组织团员、青年、学生开展参观学习活动。利用我市的先进典型如李仪祉、吴运铎、赵梦桃、邵小丽等人纪念馆、事迹陈列馆等,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利用我市特有的旬邑马栏、淳化爷台山、安吴青训班旧址及泾惠渠首、沙河风情园等处开展爱国主义和历史文化教育活动。设法把市内的钟楼、咸阳楼、统一广场办成具有特色的文化公益活动场所。

四、建议各个学校在假期安排好留校人员对校园的管理工作,使学校的图书馆、体育场能够定期向学生开放。

五、建议文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假期举办以学生为主体的文艺调演、诗词朗诵、书画展览、作文竞赛等活动,不但可以激励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更利于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发挥和巩固。

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允许学校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一些集体活动(如夏令营),参观外地特有的文化、科技、自然等方面文化活动项目,增加学生假期参加集体活动、活跃文化生活的途径。

七、建议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社会文化市场的管理,彻底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关闭黑网吧。严厉打击销售非法出版物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设在校门口专门向学生兜售港台地下出版物的小门店和小摊位,净化学生成长的社会环境。

八、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挖掘我市在中小学学生中开展素质教育好、文化活动丰富、校园生活活跃,假期组织学生开展集体活动较多的学校的经验,在全市推广。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团市委对风轮小学、道北小学在学生中开展少先队主题活动,塑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新人的经验予以调研、总结和推广。

第6篇:计划生育检查范文

[关键词] 临床生物化学;双语教学;教学实践;调查分析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3-7210(2009)07(c)-122-02

Practice and investigation analysis of bilingual teaching of clinical biochemistry of laboratory medicine

LIANG Ailing1, LIU Yongjun2, LI Jiangbin1, HOU Gan1, LIU Xinguang1

(1.Institute of Laboratory Medicine, Guangdong Medical College, Dongguan 523808, China; 2.Department of Biochemistry and Molecular Biology, Guangdong Medical College, Dongguan 523808, China)

[Abstract] To improve students and teachers' English level and carry out bilingual teaching in clinical biochemistry and other courses of laboratory medicine in the near future. The bilingual teaching of clinical biochemistry course of laboratory medicine had been carried out since 2006, during this time, teaching investigation and investigation analysis were done by questionnaire, and a series of measures had been taken to improve bilingual teaching based on the feed back information.

[Key words] Clinical biochemistry; Bilingual teaching; Teaching practice; Investigation analysis

临床生物化学作为医学检验临床课程之一,备受医学检验专业师生和检验科临床工作者的重视,只有具备与国际同行切磋的能力,才能更好地掌握新的技术和理论。如何使新世纪医学检验专业学生掌握临床生物化学领域最新知识和技能,从而具备国际交流能力,正是临床生物化学教研室进行双语教学改革的目的和探索的方向。我教研室从2006年开始对医学检验专业本科生(从2003级开始)进行临床生物化学课程双语教学尝试,通过教学实践不断改进教学,努力提高双语教学效果。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我校2003级医学检验专业5年制学生126名。

1.2 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遵循自愿的原则进行匿名答卷,调查表统一发放和回收,学生利用课间答卷。

2 结果

开课前发出调查问卷126份, 回收120份,有效问卷113份。调查结果显示,81%的学生赞成开设双语教学,由于学生总体英语水平不高(39%未通过CET-4),92%的学生并不希望本课程全部的章节均进行双语教学,84%的学生希望采用中文为主、英文为辅的教学方式。40%的学生期望通过双语教学能对专业工作有帮助,27%的学生希望促进专业学习,20%的学生则希望提高英文文献阅读能力,12%的学生希望以此促进英语学习。65%的学生希望使用中英文结合教材,30%的学生希望用中文教材,仅5%的学生赞成用英文原版教材。

课程结束后发出问卷126份,回收121份,有效问卷110份。调查结果显示,65%的学生认为双语教学对英语和专业学习有促进作用,而专业英语词汇难是制约大部分学生学习的主要原因(79%),其次是听力差;70%的学生上课时能听懂大部分内容;学生们希望继续实行双语教学的占52%,希望停止双语教学的占18%。调查显示,98%的学生认为带课教师的教学态度好,其余2%认为带课教师的教学态度一般;82%的学生认为带课教师的英语表达能力好,其余18%认为带课教师的英语表达能力一般;71%的学生认为带课教师的英语发音好、讲解流利,其余29%则认为一般;56%的学生认为教师的口语不流利、不生动是影响双语学习的最大因素,其次是英语发音不标准。

3 讨论

3.1 双语教学的目标和模式

结合开课前调查结果,初步制订了双语教学目标:通过双语教学,提供学生学习和使用专业英语的机会,使医学检验毕业生具有部分或全部应用专业英语从事检验工作的能力。临床生物化学双语教学采取初级模式,在课堂上穿插20%以上的英语教学,对专业术语、概念、小结用英文版书和讲解;英语作业和考试含20%以上的英语内容,课堂内师生应有一定的英语交流和讨论[1]。

3.2 教材的选择与教学课件的制作

有教师主张采用中文教材,同时选用相关英文材料作为备课辅助教材[2];也有教师主张选用原版专业英语教材并编写小讲稿发放给学生[3]。笔者采用的是多种素材结合教学大纲授课,课前制订小讲稿及一些专业词汇摘要等提前发放给学生[4],采用多媒体教学,对抽象、枯燥的内容进行形象化展示和讲解。对于专业术语和定义、概念等辅以中英文对照注释,更有利于学生对专业知识的学习。

3.3 临床生物化学双语教学的改进措施

从课程结束后的教学反馈调查中发现,学生们对于带课教师教学的评价普遍较好,但也发现了不少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对双语教学采取进一步的改进措施。

3.3.1 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在教学过程中通过采用如下办法提高学生的积极性:①反复向学生阐述双语教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促使大多数学生自觉配合双语教学的实施。②实验课上鼓励同学们用英文对理论课上的知识点进行总结,用英文撰写实验报告。③以班或年级为单位定期举行专业英语知识竞赛,提高学生学习兴趣。④发挥学校“英语角”的作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敢于开口,将双语教学与实际交流相结合。

3.3.2 执行双语教学准入条件和试讲制度针对双语教学带课教师英语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学校修订了双语教学教师资格标准:发音标准,语调和节奏自然,口语流利,至少能听懂美国之音特别英语节目或相似程度的英语听力材料。同时,实行双语教学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并开设相关考试培训课程。此外上课前进行严格双语试讲,试讲通过才准予授课。

3.3.3 激励措施,加强双语教学管理和督导[5]对于开展双语教学,学校以及检验学院对被批准开展双语教学的课程,均将给予经费支持,用于购买英语原版教材、编写中英文电子教案、中英文对照实验教材等。此外,双语教学的课时酬金也将作相应的提高。二级学院和教研室加强了对双语教学的管理。主讲教师应根据双语教学的要求和目标,定出具体的目标和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双语教学取得较好的效果。同时,定期督导双语授课情况,并制订评分标准,连续2次评分不合格者则撤销双语教学教师资格。

4 结语

通过临床生物化学课程双语教学实践,我校医学检验专业的本科学生普遍反映在专业和专业英语学习上均有所长进,教师的专业英语水平也有了一定的提高。同时,双语教学的尝试也为今后进一步在临床生化课程中全面开展双语教学及在检验系的其他专业课中开展双语教学提供一定的经验,有利于医学检验专业双语教学的教学效果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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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育超,侯敢,刘新光.检验本科《分子生物学检验技术》双语教学的体会[J].中国医药导报,2008,5(6):101-102.

第7篇:计划生育检查范文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各级各类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条例和本细则。

第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与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时,有权了解自身的健康检查结果和常用避孕节育方法的作用机理、适应证、禁忌证、优缺点、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其处理方法,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负责任地选择适合于自己的避孕节育方法。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在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时应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劳动强度及其所处的生理时期,指导公民选择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并为其提供安全、有效、规范的技术服务。对于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方法。

第四条

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免费提供的技术服务项目包括发放避孕药具;孕情、环情检查;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人工终止妊娠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第五条

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设立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具体结算标准和结算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家向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接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其费用解决途径为:参加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其它相关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支付;未参加上述保险的公民,由所在单位或地方财政负担。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对西部困难地区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第六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管理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与条例配套的规章和制度;

(二)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编制并颁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药具目录;

(三)制定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各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

(四)组织制定并实施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相关的科学研究总体规划,组织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和避孕药具上市后的监测工作;

(五)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六)管理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各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广为覆盖的原则提出,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卫生规划。

第八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工作方针。各级各类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要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优势互补,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共同做好避孕节育和其他生殖保健服务工作。

第九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发展、新技术引入和推广的总体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推进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发展、新技术引入和推广项目。国内外企业、基金会、国际组织和社会团体,可以根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申请承担或参与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发展和新技术的引入和推广。

技术服务

第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指使用手术、药物、工具、仪器、信息及其他技术手段,有目的地向育龄公民提供生育调节及其他有关的生殖保健服务的活动,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包括下列内容:

(一)避孕节育与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及其他生殖健康的科普宣传、指导和咨询;

(二)提供避孕药具,对服务对象进行相关的指导、咨询、随访;

(三)对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的,在手术前、后提供相关的指导、咨询和随访。

第十二条

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包括下列内容:

(一)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主要指按照避孕、节育技术常规,为了排除禁忌证、掌握适应证而进行的术前健康检查以及术后康复和保证避孕安全、有效所需要的检查;

(二)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鉴定和治疗;

(三)施行各种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术等恢复生育力的手术以及与施行手术相关的临床医学诊断和治疗;

(四)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卫生部共同制定的有关规定,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

(五)病残儿医学鉴定中必要的检查、观察、诊断、治疗活动。

第十三条

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而申请医学鉴定的,依照《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执行。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及其父母再生育指导,依照《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暂行标准及再生育指导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断、鉴定和管理,依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发生的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在城乡基层开展涉及人群的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应按规定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和工作方案,经实施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初审同意,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实施。实施中接受项目实施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十六条

涉及计划生育技术的广告,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再报同级广告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

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向实行计划生育的服务对象做必要的解释,征得服务对象的同意。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断、治疗活动:

(一)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

(二)由于服务对象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重,可能对其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

(三)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

(四)需收费并可能对服务对象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

第十八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因生育病残儿经鉴定获准再生育者,怀疑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需进行性别鉴定的,由省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确定,到指定的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鉴定确诊后,要求人工终止妊娠的,应出具省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的鉴定意见和处理意见。

服务机构

第十九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依照条例规定取得执业许可、隶属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具有医疗保健性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非营利的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事业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是指已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又依照条例规定设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并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执业许可的医疗、保健单位。

第二十条

设置乡级以上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机构设置标准。

村级和城市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

依照分级管辖原则办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县、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批准执业的,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载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二条

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除可以开展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外,可根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设置标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申请开展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术、人工流产术以及与避孕、节育有关的临床技术服务;经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逐项审查、批准,方可开展相应的服务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依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设置标准,内设计划生育科(室),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执业许可证上载明获准开展的服务项目。

第二十四条

乡、镇既有卫生院,又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的,各自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乡、镇已有卫生院而没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不再新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但是,乡、镇卫生院内必须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专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并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内虽设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但无人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不能满足计划生育工作需要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妥善解决;乡、镇既没有卫生院,又没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必须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第二十五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条例规定的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诊疗业务,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产前诊断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受理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决定,书面通知申报单位,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作出许可决定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批准的单位同时上报卫生部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应根据卫生部会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管理办法申办服务项目申请。

获准开展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服务项目的机构和技术人员,应当按照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技术规范开展服务。

第二十七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执业许可和校验依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执行。

申报新设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取得设置批准书和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执业许可证上应注明获准开展的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八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需要变更名称、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技术负责人的,应到原发证部门登记变更。因歇业、转业而停止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必须向原发证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收回相应的许可证明,或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销相应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原发证部门在收到变更、注销申请之日后30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决定并函告申请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其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的,应当自发现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所在地县级的报纸上刊登遗失证明后,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未申请补办的,视为无证。

第二十九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将执业许可证明、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医疗技术常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及其他有关的制度。

第三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商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后提名,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由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相关医学专家及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评审;

(二)参与组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考试、考核;

(三)指导病残儿医学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其他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技术鉴定;

(四)协助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科研项目,指导当地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培训;

(五)参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六)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调研,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承担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技术人员

第三十一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是指依照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并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人员。

第三十二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依据条例的规定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服务人员,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及国家有关乡村医生、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管理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暂未达到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注册条件,但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3年以上且未发生过医疗事故,并已取得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推荐,由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商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从20xx年10月1日起缓期2至3年认定执业资格。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的制度。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各类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业务培训,熟悉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了解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政策,掌握计划生育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取得《合格证》,按《合格证》载明的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的《合格证》的审批、校验及其管理分别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第三十四条

拟从事咨询指导、药具发放、手术、临床检验等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均应申请办理《合格证》。申请办理《合格证》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申请人填写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申请表应清楚注明技术服务项目的类别,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人口政策与计划生育技术基础知识考试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操作技能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

(三)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文件;

(四)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五条

条例实施前已取得计划生育手术施术资格并继续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应换发《合格证》。换发《合格证》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原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施术合格证;

(二)申请人填写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近3年内无医疗事故,无违背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

(四)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六条

《合格证》的申请办理、申请换发和审批,均应注明技术服务项目,获准从事手术服务项目的,应注明手术术种。已取得《合格证》,要求增加技术服务项目或手术术种的,须向原发证部门申请。

第三十七条

《合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持证人应持《合格证》、单位审查意见、近3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无违背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到原发证机关进行校验。逾期未校验的《合格证》自行作废。受理申请办理、换发、校验的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者。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应制订规划、组织实施本部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接受的与执业有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记录,可作为医师执业考核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依据。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对条例和本细则及其他配套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并负责组织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数据汇总、分析和结果的;

(三)负责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并发症、不良反应的汇总、分析和信息,指导不良事件的调查、处理;

(四)对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提出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负责其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许可、登记和许可证明文件的校验;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工作;

(五)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出现的事故、并发症、不良反应进行调查处理;

(六)负责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管理工作;

(七)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的涉及人群的计划生育科学技术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八)对违反条例及本细则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九)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配备科技管理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由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并经计划生育技术执法和管理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依法履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责。

第四十二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法监督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应当出示证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法监督人员可以向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了解情况,索取必要的资料,向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相关人员不得拒绝和隐瞒。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法监督人员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相关人员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员制度,聘请计划生育技术专家、科技管理专家和药品检测专家对本级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级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标准、服务规范的情况,技术服务质量以及计划生育技术、药具的应用情况。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受理辖区内机构、个人对销售计划生育药具、相关产品的质量、事故、不良反应以及辖区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提供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事故的举报和投诉,并对举报和投诉进行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作出处理。

第四十六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制度,以及技术服务事故、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如实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统计数据、事故、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每年的11月1日前,将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所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统计数字通报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四十七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卫生部每年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通报,并将药具不良反应数据汇总和分析结果通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发生的事故、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上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卫生部。

罚则

第四十八条

未取得执业许可,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本细则规定,使用没有依法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违反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违规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罚。

第五十条

对买卖、出借、出租或者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原发证部门依照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买卖、出借、出租或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明文件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第五十一条

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时,在规定的免费项目范围内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二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违反条例和本细则规定,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或在执业的机构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第五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时,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做假手术的,由原发证部门依照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有以上行为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条例及本细则所涉及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统一格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印制。

第8篇:计划生育检查范文

一、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细致认真地做好本单位计生基础工作

财政局机关和二级单位现有在职员工228人,已婚育龄妇女41人,其中:一孩41人(放环41人),二孩2人(女扎2人),多孩0人。

一是健全了办事机构。财政局领导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办事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是做好基础性工作。每月及时上报各种表格、组织人员检查、发放各种学习资料和药具,督促已婚育龄夫妇全部签定计划生育合同。

三是加强培训。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计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逐渐熟悉计生工作业务,财政局内部常年坚持以会代训制度,每两个月还举办一期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培训班,邀请计生和法律方面专业人才来局传经送宝。

四是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等政策。

二、发挥职能,统筹安排,为全市计生工作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一是把计生事业费纳入财政预算,使之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每年初,将计生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按照计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全市财政经济的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使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完全达到了国家对这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对拨款进度随时进行检查,并联合审计、物价、计生等部门到基层单位检查计划生育经费落实情况,督促计生经费的全面落实和解决。

二是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为保证乡镇场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运转,市财政局与各乡镇一同出主意、想方法,把乡级计划生育所需各项经费纳入乡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了基层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必要投入。

三是对计生专项经费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乡级财政部门落实好上级有关计划生育经费的规定,加强对计生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指导乡级财政部门对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较好的贫困村和农户优先安排贫困资金。为做到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等计生经费的专款专用,市财政局与审计局、计生局开展联合检查,对计生经费的投入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全面检查,确保了专款专用,发挥了资金效益。计划年底再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年经费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

三、严格把关,专款专用,确保计划生育经费取得实效

一是市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已达到上级规定的要求,并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做到专款专用。2010年,拨付专项计划生育事业费1507.6万元,人均13.45元;2011年计划生育事业费财政预算是1734万元(人均15.3元)。2011年1-9月份,已拨付专项计划生育事业费1225万元,其中:60万元用于奖励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农村独女户家庭。除满足个人部分支出外,重点用于购置医疗器械设备、服务用车、办公自动化设备、网络建设等,“四术”达到全部免费,各项指标完全达到了上级要求。

第9篇:计划生育检查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我村对流动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按照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工作方针,推行村民自治、合同管理,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管理、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本村(或居委会)依法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维护用工单位、出租屋业主以及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一)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实施和严格执行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通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对婚姻、生育、节育等婚育行为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活动;(二)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活动,向乙方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规定,普及“五期”教育知识,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三)为乙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提供指导,按规定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检查流动(暂住)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四)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生育、节育、避孕方面的咨询服务;(五)免费为乙方的已婚育龄妇女提供查环查孕服务。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一)乙方与流动人员签订承包租赁合同或劳动合同时,应把计划生育列为合同主要内容之一。流动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要予以辞退、解雇或停止租赁;(二)乙方不得招用、租赁、容留未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或未办理有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件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员;(三)乙方要主动负责被招用或出租等关系的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如实反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积极配合村(居)委做好登记、建立档案,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登记率、持证率和验证率要达100,并接受计划生育部门监督、检查;(四)乙方不得阻挠计划生育执法人员检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件或在检查中威胁、殴打工作人员;(五)乙方应按时组织本单位外来已婚育龄妇女(结扎一年以上者除外)到镇计划生育服务所进行查环查孕,保证本单位流动(暂住)已婚育龄妇女的查环查孕率达100。每年查环查孕三次(时间为1月至4月15日前为第一次,5月至8月15日前为第二次,9月至12月15日前为第三次);(六)乙方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有怀孕或当年出生情况(包括在异地出生后在乙方单位居住)的要及时登记报告甲方,并向甲方提供该育龄妇女的有关资料以便甲方管理及提供服务。

第三条:甲方违约责任(一)违反第一条第(一)、(二)、(三)项的,乙方可通过甲方上一级部门,追究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也可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投诉;(二)违反第一条第(四)、(五)项的,可向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投诉。

第四条:乙方违约责任1.违反第二条第(一)、(二)、(三)、(五)、(六)项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警告两次(含两次)以上仍拒不履行流动人口管理职责的单位,进行停产、停业整顿;出租屋业主拒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处以500元以下的违约金(不接受处理的,在村分红款中扣除);2.违反第二条第(四)项的,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