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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碳交易;核证减排量;交易机制
中图分类号: X511 文献标识码: A
Feasibility Research on China’s Carbon Trading Market
SUN Wei1 ZHANG Tian-gang2
1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College, Civil Avi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 Tianjin 300300
2 Aeronautical Automation College, Civil Avi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 Tianjin 300300
Abstract:China ranks the second in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nd is the biggest supplying country in CERs in the world-level market.However,China,lying at the bottom of the industrial chain of carbon transaction,is only a participant in carbon market and a follower of the carbon market rules.As one of the biggest supplying countries of the emission authority,China does not have an international carbon market comparable to those markets in Europe and America; Therefore, China has lost the pricing power in carbon transaction. Through analysis,this article worked out the problems in carbon trading time, analyzed the necessity of building trading mechanism, discussed the basic conditions of establish carbon trading mechanism, in order to lay a solid theoretical research basis of building trading market.
Keywords: carbon transaction; CERs; trading mechanism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际组织和世界各国都付出了艰辛的努力。然而,单纯依靠联合国强制性减排要求及各经济主体自主性减排意愿是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一切资源使用和一切污染都可以归结为碳排放;一切碳排放都是可计量的、具有标准性和权力性;而一切可计量、具有标准性和权力性的东西都可以商品化。碳交易构架了连接低碳环境下实体经济与虚拟资本的桥梁,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碳资产这种稀缺资源的优化配置,将最终引导实体经济向低碳经济发展。
碳交易市场建设的滞后已经使中国丧失了在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定价权和主动权。有专家预测,到2012年,全球的碳交易总额将高达1 500亿美元,超过石油成为全球第一大市场,中国有望在其中占据3成以上的份额,但有关数据显示,中国碳交易的价格每吨要比印度低2-3欧元,更不及欧洲二级市场价格的一半[1]。目前,中国污染排放与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个案虽然已经不少,但分散在各个城市和各个行业,交易往往由企业与境外买方直接谈判,信息透明程度不够。这种分散的不公开的市场状况,使中国企业在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拥有碳交易市场的定价权不仅取决于碳贸易量,还必须建立起一个统一的碳交易平台,为买卖双方提供充分的供求信息。
1中国碳交易市场现状
1、市场总量大。根据2007年6月18日最新统计的结果,我国注册清洁发展机制(CDM)[2]项目比重已经上升到 12.6%,相比前几年有了很大提高,年均核定减排量仍然占据43%的份额,在CDM市场地位稳固。2006年国家发改委批准项目237个;2007年截至5月10日国家发改委批准项目197个,其中在京都议定书CDM执行理事会(EB)注册的项目达到76个,签发核证减排量(CERS)的项目有10个截至2010年9月底,中国政府共批准2685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预计年减排近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有953个项目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成功注册,预计年减排温室气体约2.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项目数量和年减排量均居世界第一[3]。
2、项目保持持续增长。2006年中国二氧化碳交易的速度明显加快,目前在联合国注册成功的项目中,中国年减排量已经达到465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总注册成功减排量的40%[4]。从注册成功的CDM项目来看,截至2007年5月22日,中国注册项目数占所有国家注册成功项目总数的12.31%,但实现的核证减排量比重为44.4%,可见项目规模相对较大。2006年前3季度的CDM市场上,中国、印度、巴西和非洲的平均单笔交易规模分别是390、160、110和9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表1为各个国家已经注册成功的核证减排量和项目比重。
表1 各个国家已经注册成功的核证减排量和项目比重
Table1 The CERs and Proportion of project about successful registered country
2 碳交易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中国经济的发展有目共睹,但是随之来的是,环境的破坏、能源的大量消耗。中国致力于不断改善民众生活、改进生活质量、缓解贫困,面临着严峻的能源和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特别是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面临着巨大的减排压力,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旨在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能耗效率、开发可再生能源等低碳实践来实现中国经济增长的目标。伴随着碳交易量的迅猛增长,国际碳交易市场的问题开始凸现,很多机制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新的问题又不断出现。有必要找出中国碳交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否则会阻碍未来的中国碳交易的发展。
2.1交易体制发展缓慢
虽然全球气候变暖及影响越来越严峻,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宏观管理机构和能力一直非常薄弱。直到2008年,才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立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组织拟定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与有关部门共同牵头组织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负责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由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正式管理机构刚刚成立,而气候变化问题及其复杂、涉及面广、责任重大,无论是应对气候变化方面还是发展低碳经济,都面临着管理困难和障碍,仍需在未来的发展中不断加强和改善。
2.2 经济与技术水平相对落后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中,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成为经济发展态势,这些都对能源提出巨大的需求,高碳气体排放的大量增加难以避免。同时,由于市场总体上将会呈现卖方市场特征,企业主动进行低碳技术与产品创新的意识较差,这将会进一步加剧高碳特征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低碳技术的开发和储备不足,目前能源生产和利用、工业生产等领域技术水平仍属落后,技术开发能力和关键设备制造能力差,产业体系薄弱,从而加大了低碳转型的难度。未来很大程度上,中国将不得不通过估计技术市场高价购买引进低碳技术和设备,据估计,以2006年的GDP计算,中国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变,年需资金250亿美元,这对中国无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5]。
2.3 没有市场定价权
CERs是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参与主体交易的“最终产品”[6],因此,CERs的价格关系到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参与主体的各自利益。虽然缔约方会议中明确规定了CERs的非商品性和CERs转让的非市场性,但是,在实践中CERs严重受到发达国家交易市场供求关系的干扰,成为中国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中的一个很大的问题。
目前,CDM项目市场表现出很强的买方市场的特点,购买方一般都是采用直接谈判或者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作为买方的发展中国家的项目业主的议价能力弱,处于劣势地位。同时,由于我国市场机制尚不完善,国内碳交易市场混乱,卖方市场存在着恶性价格竞争,导致了过低的CERs价格,使中国企业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积极性受到影响。随着企业对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认识的逐步加深,也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市场中成为CDM项目的供给方,使CER的价格进一步降低,预期的收益将会大幅度缩水。此外,欧盟2004连接指令允许从2005年起使用CERs来实现其减排承诺,即CERs可以在欧盟排放贸易体系中全面转让,但目前欧盟排放权配额(EUA)的价格和CER价格之间存在着巨大差价,发达国家的买家通过购买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产生的CER可以通过EUA交易获得十分可观的收益[7]。而中国企业还没有掌握清洁发展机制的定价权,其价格一般都通过合同的方式预先确定下来,发达国家的买家取得了绝大部分CER的溢价收益。
3 建立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必要性
3.1 国家实现能源消费结构转变和应对气候挑战的双赢选择
低碳经济的核心要素,是一系列低碳技术和产业的发展;低碳经济以及与之相应的环保产业,是新的经济增长点。仅以清洁发展机制(CDM)市场的发展为例,2006年全球碳交易和CDM碳交易市场达到300亿美元。截止到2008年,中国的CDM项目涉及到的核证减排信用达到3637万吨,占全球的31.33%,如果CDM机制被充分利用,预计将有1000亿美元的资金从发达国家投向发展中国家。低碳经济从本质上,是能源技术创新和能源结构调整问题,推动低碳经济事件,将意味着各类能源利用技术的研发和采用以及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这种事件,毫无疑问将有助于中国目前的一系列协调经济与环境的措施的实现,包括: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调整能源结构以及改变增长方式和改变产业结构等。
3.2国际气候谈判下的必然趋势
目前就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立场和具体举措仍然处于矛盾重重和悬而未决的阶段,但从国际社会到各国、各地区,更多的力量与智慧正不断地集聚到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行动上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就是人类集体应对气候变化历程碑式的文件,也直接催生和发展了碳交易市场。虽然中国目前承担的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但作为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中国还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减排压力。因此,在巨大的减排压力下,中国一方面应加强国际沟通谈判能力,减少中国企业所面临的巨大减排成本,并与美国和欧盟展开双边的减排合作行动;另一方面,应凭借中国广阔的项目空间和减排潜力,大力发展自己的碳交易市场,并逐渐发展成为全球碳金融中心,为中国发展低碳经济和企业应对气候变化下的碳风险而服务。
3.3提升我国在碳定价方面话语权的有效途径
建立碳交易市场,不仅利于减少买卖双方寻找项目的机会成本和交易成本,还将增强中国在国际碳交易定价方面的话语权。我国的碳交易所已不少,但在国家层面尚没有设计明朗的碳市场机制,没有一套完整的包括定价、核证在内的制度体系,使得这些交易所的交易都还不够活跃。根据《京都议定书》,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2012年之前并不需要承担义务,所以目前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主要是以项目为基础的交易。近几年来,无论是注册成功的CDM合作项目和CER签发量都得到了迅猛增长,在全球碳市场中,中国己成为全世界核证减排量一级市场上最大供应国。据有关专家预测,中国在2030年二氧化碳减排可达20亿一30亿吨,超过欧洲国家减排量的总和[8]。作为全球第二大碳排放国,中国碳排放市场备受瞩目。
2008年,中国最早的3家环境权益交易机构在北京、天津、上海分别成立,2010年1月底,首个低碳交易市场落户深圳。同时,许多地方也在积极探索排污权交易,武汉、杭州、昆明、河北省环境能源交易所相继成立,但是能够真正开展更具前沿性的碳交易的却屈指可数[9]。在碳排放交易市场中,全球通用的碳排放交易价格,目前除参考欧盟碳交易所规定的价格外,就是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市场的价格。国家发改委关注的是欧盟的价格。中国由于尚未建立自己的交易规则,减排价格一直被发达国家压得很低,在国际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
4 具备建立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基本条件
4.1国内碳交易市场体系初步搭建
目前,中国的CDM市场发展非常迅速,也建立起了若干环境交易所平台,并在积极探索交易机制的设计和交易产品创新。
4.1.1 基于项目级的CDM市场
CDM是一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项目级进行合作的机制,其目标有两个:一是帮助发达国家以较低成本完成其在《京都议定书》所承诺的减排目标;二是通过项目级的合作[10],促进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并参与减缓气候变化的行动,而IET是有着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之间进行的碳排放权交易。
目前,中国已成为CDM项目交易的主要国家之一。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网站,截止到2009年12月全球已核证签发CERs为3.58亿吨CO2当量,而发达国家每年需向发展中国家购买2亿―4亿吨CO2当量,中国占了其中近50%的市场份额,即每年近1亿吨CO2交易量。国际能源署预测到2020年,中国潜在CO2交易量将近8亿吨,远远超过其他潜在供应国。由此可见,CDM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具,在低碳投资领域中利用其杠杆作用,为中国的私营企业带来了良好机会,造就了一大批碳汇、能效提高以及可再生能源等项目,这些项目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带来了大量的融资机会,同时催生了大批清洁技术,并加速了这些技术在国家间的扩散。而发达国家通过碳信用这种方式,购买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环保项目所产生的减排额度,在减少CO2排放上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作为最大的CDM市场,具有相当大的发展潜力。
4.1.2基于自愿减排(VER)的碳市场探索
2008年以来,各地环境交易所陆续建立,其中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已初具规模。
1、北京环境交易所(CBEEX)
北京环境交易所于2008年5月挂牌,是北京市市政府批准设立的特许经营实体,由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中海油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中国光大投资管理公司出资设立。其目标是成为国内、国际环境类权益的价值发现平台和市场交易平台。成立以来,北京环境交易所为推动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推出资源减排碳交易市场,环交所和美国NYSE、欧洲BlueNext、澳洲FEX、韩国KEMC。等一些交易所合作,一起共建了中国自愿减排碳项目市场交易平台。这一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于2010年6月5日推出,已设计出完整的业务框架,包括开发买家、推出自己的价格体系、降低交易成本,以及规避交易风险等。目前中国主要是碳减排交易的卖方市场,北京环交所将挖掘买方客户,这包括通过碳信用卡的发放来发现国内的个人买家,通过碳中和联盟发现企业买家,尤其通过与法国、美国、韩国等地的环境交易机构联手,开发国际买家。
开发了中国首个低碳指数CLCI(China Low Carbon Index)。北京环交所于2010年6月公布中国第一个低碳指数,把在中国内地、香港和纽约3个资本市场上市的35家以中国为主要运营区域的低碳类企业,包括清洁能源发电、能源转换及存储、清洁生产及消费、废物处理4大主题下的9个部门的上市公司数据收集、整理、归纳、加权,形成一个中国低碳产业发展指数,成为中国低碳产业发展和企业投融资的风向标。为CDM项目提供信息服务平台。我国CDM项目数量众多,北京环交所搭建了一个CDM信息服务平台,让买方、卖方、服务方以及中介咨询方可以找到更可靠的信息,进行更多的比较,做出更好得项目判断,发现更公平的价格,这个平台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收费标准化、流程系统化。同时采用会员制形式,对会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项目进行筛选和尽职调查,尽量做到让买家卖家都放心,让DOE容易挑选项目,让咨询方容易开发项目。图1为北京环境交易所CDM信息项目运作流程。
Fig.1 The flow of CDM Project in Beijing Environment Exchange
2、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SEEEX)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与北京环境交易所同一天成立,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国际化综合性的环境能源权益交易市场平台,是集环境能源领域的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权益交易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权益性资本市场服务平台。
积极构建CDM项目信息服务平台。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积极构建CDM项目信息平台,为CDM项目开发者和碳汇买家搭建了一个公开、专业、规范的合作交流平台。同时,受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委托,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正积极筹建“发展中国家全球气候变化对策培训中心”,以推动发展中国家获得减排技术,并使减排工作成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随着该平台建设的不断发展,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将成为一个新的国内外CDM项目信息聚集地。
在合同能源管理及排污权交易方面与境外企业展开广泛交流与合作。截止目前,包括世界银行、英国GFI公司、日本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NEDO)、新日本制铁株式会社、意大利国家电力公司、德国电力交易所、澳大利亚金融及能源交易所在内的诸多金融机构、碳基金、国际知名企业和碳汇买家均与环境所达成明确合作意向,日本经济产业省有175个项目在环境所挂牌交易,EcoTech International、ITT已成为环境所核心驻场会员。
2009年9月,联合国南南合作特设局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中国商务部有关部合作开通南南全球环境能源交易系统,作为解决国际间多层次、多管道技术与资金转移问题的一个答案。这个平台的主旨在于推动国际间政府及私有部门的清洁技术转移,目前主要功能是实现发展中国家环境友好技术及资产的发现、包装、推销及转移,在南南合作的基础上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该平台将设立3种商业模式以应对发展中国家技术转移和能力建设等问题:一是商业伙伴匹配模式;二是清洁技术推广模式;三是能力建设模式。2009年12月17日,国内单笔最大碳中和交易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成交,完成国内单笔最大基于资源减排机制下的碳中和交易,上海润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该交易所平台成功购买福建屏南县亭头港水电站项目所产生的自愿减排量24046吨,以实现该企业自身碳中和。
3、天津排放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成立于2008年9月25日,该所主要致力于开展SO2、化学需氧量和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能效交易及相关咨询服务,是一个利用市场手段和金融创新方式促进节能减排的国际交易平台。目前,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己发展了40多家会员单位和近10家战略合作伙伴,交易系统和交易平台准备就绪,正在准备推出中国国内首个碳市场计划。
2009年9月,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发起“企业自愿减排联合行动”,计划招募20家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大型排放类企业,试点符合中国国情和企业实际的CO2温室气体测量、报告、核证体系,减排和交易体系等。目前,已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公司和三星、摩托罗拉、丰田、拉法基等跨国公司在华企业共30多单位正式加入,共同设计和制定承诺目标、交易规则和制度,为国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和相关产业政策提供创新思路和实证平台。
4.2 相关政策的酝酿出台
4.2.1 全国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政策
2008年3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实验总体方案的批复》,明确要求滨海新区“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机制,建立清洁发展和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全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环境保护参与决策机制”。天津市市政府随后制定的《三年实施计划》(2008―2010)中也提出“支持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业务创新,开展污染物总量控制与排放权交易试点”。2009年9月,国务院批复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中提到的6方面内容30项主要工作中,再次明确提出了要“搞好排放权交易综合试点”。
排放权交易市场构建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在理论上讲包括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总量控制,二是排放权交易。其中,总量控制是通过具体的行政手段执行,然后根据科学分析环境容量和经济发展的预期,适当确定本地区和本国未来的包括碳、SO2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的强度控制目标。
4.2.2 合同能源管理的相关政策
2009年9月,北京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面向社会优选节能服务机构,建立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机构库,从资本、企业人员结构以及历史业绩来“择优录取”,共两批30家企业成为北京市挂牌的“节能管家”,同时,委托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具体承担节能服务机构的评选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这一举措有效地保证了未来服务商的品质,为设立行业准入门槛打下了基础。针对合同能源管理最大的问题之一的行业标准确实,北京市特别了《北京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机构办法(试行)》,确定了五家国家级的检测机构来对项目成果进行检测。
4.2.3 银行业的绿色金融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007年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环保总局联手,已经将企业环保信息首次纳入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要求各银行把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依据。在政策指导下,各大商业银行均宣布,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贷款审批重要依据,严格控制对高污染、高消耗、高排放企业的信贷投放。
5结语
虽然我国在?京都议定书?规定的第一承诺期内没有承担减排任务,但是在气候变化谈判中面临的减排压力很大。未来的气候变化问题谈判将由技术先进者掌握主动权,我国一定要加强这一领域的开发力度,避免在国际竞争中被发达国家压制和要挟。建立我国碳交易市场,有利于减少买卖双方寻找项目的机会成本和交易成本,可提升我国在碳定价方面的话语权,对促进我国低碳经济法杖以及推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 雷立均, 荆哲峰. 国际碳交易市场发展对我国的启示[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1, 21(4): 30―36.
[2] BERNSTEIN P M, MONTOMERY W D, RUTHERFORD T F, et al. Effects on restrictions on international permit trading: The MS- MRT model [J]. The Energy Journal, Special Issue, 1999, 20: 221―256.
[3] 侯宁, 刘娜, 朱思翘等. 中国碳交易研究综述及展望[J]. 安徽农业科学, 2009, 37 (36): 18346―18349
[4] 高天皎. 碳交易及其相关市场的法杖现状简述[J]. 中国矿业, 2007, 16(8): 86―89.
[5] 李婷, 李成武, 何剑锋. 国际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及我国碳交易市场展望[J]. 经济纵横, 2010 (7): 76―80.
[6] SPRING U. The market for tradable GHG Permits under the Kyoto Protocol: a survey of model studies [J]. Energy Economics ,2003, 25: 527―551.
[7] 肖祖. 基于宏观经济结构视角下的我国碳交易和碳金融关系研究[J]. 兰州学刊, 2010 (10): 36―39.
[8] 刘卫东, 陆大道, 张雷等. 我国低碳经济发展框架与科学基础[M]. 北京: 商务印书馆.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