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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船舶运输业也获得了发展的良机。对于油田来讲,石油、天燃气等物资也离不开船舶运输,它们属于危险品,易燃,易爆。在船舶运输过程中更容易出现安全隐患。下面就运输船舶的危险品储运谈笔者的几点看法。
一、船舶危险品安全运输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国家关于加强船舶危险品运输管理政策的出台,调整船舶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带来了船舶危险货物运输要求非常大的变化,船舶危险品运输秩序正在向规范化方向发展,但存在的问题也十分突出,这些问题既有管理方面也有市场方面的,为此我们应有清醒的认识。
1.油田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体系已经建立但并不完善。目前船舶危险品运输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立法滞后,大量法规、规章已经陈旧,与目前的市场经济体不相适应,现行的危险货物管理法规层次较低,约束力不够立法随意性大,导致立法交叉、中突或重复问题严重。
2.危险品运输的技术咨询工作薄弱。随着油田经济发展,危险品运输量越来越大,各种运输方式对危险品运输要求的不一致性产生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危险品运输的事故也时有发生。然而油田内部至今没有一个危险品运输应急咨询机构及完善的应急资料库,现有的危险品运输资料信息库不但不完善,而且由于是少数单位独立使用,使资料不能及时更新,使用效果并不理想。
3.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近年来,油田在船舶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但由于种种方面的原因,针对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监控与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仍相对薄弱,难以适应危险品运输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受人力、物力以及航区特点影响,船舶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仍需进一步完善:一方面静态管理严谨,动态监管薄弱;二方面是全程动态监管体系尚未建立;三方面码头装卸过程未得到有效监管;四方面是危险品运输的信息化管理落后,油田大部分部门和单位都是依靠经验进行管理,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4.普通船舶代替特种船舶带来的隐患。目前,油田多数船舶不能满足运送危险化学品的要求。比如,苯乙烯、三氯甲烷等剧毒危险品,需要两型船运输。但两型船的建造成本高,运输成本也高。由于使用特殊船舶运送剧毒危险品的费用高昂,一些企业为节省成本,也选择运价低的普通船舶运输剧毒危险品。
5.相关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对危险品相关知识的了解。部分营运中的危险品船舶上的船员虽取得了“特操证”,但部分船员对所载危险货物的物理和化学性质不知道,不懂得危险品货物运输操作规程。还有少部分船员对如何处置相应的突发事件全然不知,有的船舶甚至连应急预案都没有。
此外,部分执法人员缺乏对相关危险品知识的了解,也给危险品运输带来了隐患。
二、船舶危险品储存运输的措施分析
1.加强人员培训。对船员、码头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危险品知识的岗前培训,使他们真正了解并掌握:哪些物品易燃易爆、哪些物品遇水能产生可燃性气体、哪些物品具有腐蚀性、哪些物品具有放射性、哪些物品不能混装等等,只有这样才能把危险降到最低,国家及集体财产不受到损失。
2.对不同危险品从安全运输操作的角度进行分类,给出不同类别的危险品适宜的操作环境(如一装卸遇水发生反应的货物时不能在雨天进行),不同危险品的包装规范、运输设备要求(如:易挥发物品的运输设备要密封,运输强酸强碱等物品时需用玻璃钢容器等)等,以降低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系数;
3.加强和完善现场查验制度。装卸危险货物的码头应建立、健全危险货物现场查验制度做到组织、人员及责任落实;对单货、标志、标签不符,包装质量达不到要求者不予承运。
4.完善船舶危险品安全运输管理体系。随着我国水运事业的发展,油田的船舶危险品运输的规章制度也在不断地修改和完善。要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国内运输船舶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制定,为油田的船舶危险品运输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相关部门要严格学习遵守。
5.加强对船舶的管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单位或者管理人,应当根据国家船舶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环境的管理规定,建立和实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体系。首先,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其船体、构造、设备、性能和布置等方面应符合国家船舶检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其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制定保证船舶人命、财产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环境的措施,编制应对船舶交通事故、危险货物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防护、消防和人员防护等设备及器材,并保证落实和有效实施。
6.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管理。首先,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船员,应当持有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适任证书和相应的培训合格证,熟悉所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同时还要求船员应事先了解所运货物的危险性及安全预防措施,掌握安全载运的相关知识。发生事故时,应遵循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行动。其次,办理船舶申报手续的人员,应当熟悉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申报程序和相关要求。
7.健全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提高应急反应效率。因为船舶危险品运输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快速性和严重危害性,这就要求油田部门首先要健全完善应急指挥体系,提高应急反应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船舶危险品运输事故的危害。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形成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船舶危险品运输应急指挥网络,以促进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的形成。
8.建立定量风险评估体系。运用定量风险评估体系等方法来指导危险品运输,控制危险品运输风险是有实际意义也是切实可行的。油田的相关管理部门、科学机构应加强船舶危险品运输中定量风险评价的研究工作,并结合船舶危险品运输现状探求如何构建适用于船舶危险品运输的安全评估体系,以便早日运用风险评估等定量方法来指导实际运输。
关键词:危险品 集装箱 码头 环境风险 对策
中图分类号:U69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8(b)-0209-01
危险品集装箱码头在船舶运输、码头装卸以及堆存过程中可能发生事故泄漏,尽管其发生机率较小,但由于环境风险具有突发性和破坏性(有时体现为灾难性)的特点,所以必须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加强控制和管理是杜绝、减轻和避免环境风险的有效办法。
1 船舶航行、操纵事故防范措施
(1)船舶靠泊码头,应严格遵守海事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船舶在港停泊、作业的规定,加强值班,注意收听VHF台和气象台的相关信息,防范异常情况的发生,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当气象报告有台风可能袭击时,停靠在码头的船舶应服从海事行政主管部门的防台安排,及时离开码头驶往防台锚地避风。
2 码头营运管理对策
(1)船舶进出港应严格遵守海事局有关船舶在港内航行、停泊的规定,加强了望,使用安全航速,谨慎驾驶,小心操作。进港船舶靠右航行,小船应当主动避让在规定航路内正常行使的船舶,同时这种避让应贯穿穿越的全过程,确保穿越的安全。
(2)码头宜设置工业电视监控系统监测进出港船舶动态。
(3)做好码头的调度和协调管理工作。
(4)码头方必须制定相关的码头安全管理办法,对船舶和码头的经营人、船舶和人员进出港区、码头现场监督管理、防污染管理、相邻泊位运营操作等做出明确规定,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明确规定大雾、大雨等能见度不良和风力≥6级时不安排船舶进靠码头等。
(5)定期应对码头前沿停泊水域、调头区进行扫测,以确保船舶航行、操纵、停泊有足够水深。扫测及测深结果应报海事部门。
(6)码头作业人员均应接受操作技能、设备使用、作业程序、安全防护和应急反应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对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7)保证到港船舶的安全性能符合海事有关规范要求。
(8)大风、大浪等恶劣天气对船舶在泊位的安全作业产生不利影响,有可能对船舶、泊位或人员造成损伤,因此当风力、浪高和能见度超过港监规定时,应按海事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9)应加强安全设施(如防雷、橡胶护舷等)、消防设施及报警装置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定期校验和标定,若发现质量缺陷或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其运行状态完好。
(10)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门的安全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卫生监管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安全卫生监测仪器及现场急救设备。
3 装卸过程中事故预防管理措施
根据《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交通部令1996年第10号)要求[1],港口进行危险品装卸时,需要采取如下预防和管理措施。
(1)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承运人应按规定向港务(航)监督机构办理申报手续,港口作业部门根据装卸危险货物通知单安排作业。装卸危险货物的泊位以及危险货物的品种和数量,应经港口管理机构和港务(航)监督机构批准。
(2)装卸危险货物应选派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装卸人员(班组)担任。装卸前应详细了解所装卸危险货物的性质、危险程度、安全和医疗急救等措施,并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作业。装卸危险货物,应根据货物性质选用合适的装卸机具。装卸易燃、易爆货物,装卸机械应安置火星熄灭装置,禁止使用非防爆型电器设备。
(3)装卸危险货物,应根据货物的性质和状态,在船-岸,船-船之间设置安全网,装卸人员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夜间装卸危险货物,应有良好的照明,装卸危险货物时,遇有雷鸣、电闪或附近发生火警,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危险货物妥善处理。雨雪天气禁止装卸遇湿易燃物品。
(4)对下列各种情况,港口管理机构有权停止船舶作业,并责令有关方面采取必要的安全处置措施:①船舶设备和装卸机具不符合要求;②货物装载不符合规定;③货物包装破损、渗漏、受到污染或不符合有关规定。
(5)船舶装卸危险品箱时应严格按照《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规定和船公司提供的配载图进行配载,不得随意变更配载位置。
4 堆存过程中事故预防管理措施
(1)对于一级危险货物集装箱,不得在码头堆场堆存,必须采用车船直装、直取的方式,如需堆存,堆存时间不得超过72h。
(2)在危险货物专用堆场门口处设专门的警示牌和危险货物场地标志,标志牌上注有“危险货物场地”、“严禁烟火”、“车辆限速”等标志。
(3)危险货物集装箱的堆码高度不超过3层。
(4)具有专门堆存危险品箱的堆场区域。该区域必须远离生活区,并且要用隔离墩(或围栏)实行安全隔离,封闭管理。
(5)按照危险货物场地安全消防要求,在场地内指定位置需配置干粉消防推车、干粉灭火器、消防水龙、消防沙箱以及消防锨等消防设备。
(6)堆存必须符合危险货物室外堆存规则,对于属性间相互有影响的箱子分开堆存,对于怕晒的集装箱堆在底部,对于怕水浸泡的集装箱堆存在2层高位置等。
(7)码头内危险货物堆存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品相关堆存要求进行堆存管理。
5 运输过程事故预防管理措施
根据《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88)要求[2],对于运输过程的事故预防,应采取如下措施。
(1)危险货物运输应优先安排。行车人员不准擅自变更作业计划,严禁擅自拼装、超载。
(2)运输危险货物必须配备随车人员。运输需要特殊防护的烈性危险货物,托运人须派熟悉货物性质的人员指导操作、交接和随车押运。
(3)运输危险货物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车辆运行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对在夏委高温期间限运的危险货物,应按当地公安部门规定进行运输。
(4)对于一级危险货物,必须采用车船直装、直取的方式,即由外集卡车进行运输(具备危险货物准运证)。
(5)对于码头内部运输危险货物集装箱的集卡车司机必须具有危险货物操作证。
(6)对于运输危险货物集装箱的集卡车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悬挂危险货物标志,在运输过程中打开警示灯。
(7)在码头内运输危险货物集装箱,车速必须控制在10km/h,拐弯时不得超过5km/h。
(8)在码头内运输危险货物集装箱时必须走提前规定的道路,其他车辆必须提前避让。
参考文献
上海市安全监管局危化处处长熊伟国10月29日介绍,首批启动的3家危化品集中经营试点单位分别是奉贤区上海杭州湾危化品经营管理公司、闵行区上海九星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平台(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金山区上海化工品交易市场(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专区)。同时,上海市安监局还将探索在危化品专用道口设立运输车辆登记点,遴选两家应急能力较强的危化品运输企业,参与救援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
熊伟国介绍,目前上海市危化品经营企业数量庞大,有6600余家,准入门槛偏低,导致无序增长。该市每年销售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流向无法掌握,更无法监控,给政府决策带来难度。不少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经营业主分布散、危险货物储存乱、市场安全管理水平差等“散乱差”现象,难以实施有效的安全监管,更会直接或间接造成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熊伟国说,今年3月以来,上海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奉贤区、闵行区、金山区政府启动了上海市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平台(市场)建设试点,为逐步形成危险化学品经营“分布相对集中、品种基本受控”的格局、实现对危险化学品流动流向的全程监管奠定基础。
闵行区常务副区长金士华对此表示,上海九星危化品集中交易市场(平台)的建立,对闵行区产业结构调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更是对城市公共、运行安全的重要抓手和有力保证。他要求危化品集中交易平台的建设功能在定位上做到起点高、目标明确,最终形成集销售、仓储、物流、管理于一体的危化品集中交易市场平台,确保2015年底区内危化品经营企业全部进入这个市场。他提出,这个交易平台的建设在闵行区还是新兴产业,要加快传统交易市场形态的调整和提升,配合好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提升市场的有效服务。
上海市安全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修订《上海市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将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内容纳入其中,为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平台(市场)建设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同时,努力争取相关部门在入驻企业税务清算、税收优惠、返税、危险化学品流动流向监控平台建设、石油化工等大型国有企业入驻市场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争取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严格落实沪外省市危险化学品驻沪车辆备案制度,为危险化学品流动流向监控平台的有效运行提供保障。
首批3家试点经营单位
奉贤区――上海杭州湾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目前已初步形成交易平台框架,明确了以大宗危险化学品交易为主要经营模式,同时兼具金融、物流、信息监控等服务功能,并引入江苏张家港化工产品交易平台管理模式,预计年底前完成交易平台(市场)建设。
闵行区――上海九星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平台(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目前已制定《上海九星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平台(市场)建设方案》,完成交易平台(市场)场所、经营单位及信息监控平台的初步设计工作,正在和有关部门积极商讨交易平台(市场)及入驻企业政策扶持事宜。
金山区――上海化工品交易市场(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专区)
选址在上海金石湾国际化工生产业功能区(简称金石湾功能区),制定了进驻集中交易平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创业扶持政策;与大型仓储和运输公司建立了战略合作联盟,与上海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协会、市化工行业协会等专业协会建立了行业企业信息交流服务平台;邀请专业培训机构进驻,为入驻企业提供办证、换证、投放宣传广告等一系列服务项目,吸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入驻。目前,金石湾功能区已吸引3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落户,初步形成了金山区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总体规划,基本完成了危险化学品流动流向监控平台开发,正在采集基础数据、建设筹备有关设施设备。
长江危险品运输将分级监管
11月4日长江海事局透露,海事部门将强化长江有毒有害危险品运输监管,对有毒有害危险品运输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动态跟踪管理、进出辖区报告、C类船舶夜间禁航。
据悉,长江海事局将辖区常运的79种危险货物分为一、二、三、四类,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强化危险品船舶动态跟踪管理,增强船舶监控和信息服务能力。海事部门还将加强危险品船舶动态跟踪维护,完善污染应急体系,在长江沿线建设4个溢油应急设备库和2个溢油应急设备配置点。在三峡库区、长江武汉水域,分别部署“三峡环保1号”和“海特311”多功能溢油回收船。
辽宁加强危化品许可证监管
辽宁省安监局日前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的指导意见》,要求多措并举,加强危化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辽宁省要求各地对照危化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和数量标准,对辖区内化工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确定纳入许可范围的使用企业,全面掌握企业相关情况。对应取得危化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要立即组织实施安全资格培训、安全评价、隐患整改、危化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等相关准备工作,为实施行政许可打好基础。
要结合本地实际,借鉴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程序,制定切实可行的危化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颁发管理实施细则,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认真实施许可审查。
1、火车上可以带啫喱水,但是不能超过120毫升。
2、根据《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第七条规定:限量携带以下物品: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
3、《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21号)第七条规定: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拒绝配合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和托运行李物品。铁路警方再次提醒旅客:出行前,请检查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不要携带危险品、管制刀具等。以免给出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来源:文章屋网 )
论文关键词:发电企业;危化品;存储管理
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是一家燃煤发电企业,其正常生产所用的部分物资从属性上说,属于危险化学品(简称危化品)范畴。为加强危化品的安全运输及储存管理,我公司先后制定了《易燃易爆品管理规定》、《油品及化学品管理程序》、《移动式气瓶安全管理规定》、《公司燃油罐区火灾事故处置方案》、《氨站氨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化学危险品仓库火灾事故处置方案》等,通过这些安全管理条例和规定要求从制度上确保了危化品在运输、存储和使用等环节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环保,建厂十几年来没有发生一例危化品事故。
笔者结合日常物资供应工作实践,谈谈对在用危化品的认识及储存环节如何加强危化品的管理工作。
一、燃煤发电企业的危化品
凡是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化品。我公司目前使用的危化品主要有:毒害物品(如液氨、丙酮等)、腐蚀性物品(如硫酸、盐酸、烧碱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易燃气体乙炔、氢气、助燃气体氧气等)、易燃液体(如己醇、丙酮、煤油等)。公司对危化品的危险源进行了评估,其中主要有:酸、碱、氨车的接卸,有可能发生酸碱氨的泄漏,造成伤人、水体污染、土地污染;化学试剂有害气体挥发,造成人员中毒;易燃易爆品未隔离遇火种,发生爆炸;油泄漏,造成地面污染、人员滑倒伤人、对皮肤造成伤害;氧气、乙炔使用未按规定摆放、固定、漏气,发生爆炸伤人。针对这些危险源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制订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化学工作)、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化学实验室管理办法、化学药品库管理规定、化学主要危险品事故处理预案、公司危险化学品概述与防范及处理措施、化验人员和仓管人员取危化品证上岗等。
二、危化品仓储管理的一般性要求
1.设计及施工
危险品仓库的建筑、设计须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储存室或仓库的构造必须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资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灭火、防护拦坝等安全设施。任何易燃和爆炸性物资的储存都必须与相关法规相适应,不得随便存放。具体实施:对于储存的易燃液体,应建立适当的拦坝,以容纳任何溢出或泄漏;评估仓储物资在正常和异常情况下的兼容性;对于小型仓库的危险物资储存应分间、分类、分堆储存;性质相抵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资要单独储存;所有装有易燃液体的窗口都必须贴上相应的标签或标记;所有易燃、易爆压缩气体必须使用统一的标准气瓶装载,并贴有相应的标签或标记,使用中的压力气体必须做好记录(如压力、数量、存放地点等),用后的空瓶必须送回到专门地点存放,并做好标记;安装在仓库或储存室的通风、照明设备至少每月一次进行定期检查;存放易燃、易爆性物品的所有仓库都应适当加锁,以防止未经许可者进入;危险品仓库的建立必须呈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获得许可证;对不用的、过期或老化的危险化学品按有关规定妥善封存及处理。
2.仓库的整洁
存放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保持整洁,仓库内必须有统一的划线保持人行走道的畅通。所有易燃品、化学品、爆炸品必须分类,分间存放,贴有标签并在货架上排列整齐。所有装载危险物质的容器(无论是气态、液态或固态)都应处于完好的密封状态。对于有可能倾倒的气瓶、液罐等物资应采取措施妥善地安放在支架内或搁板上防止意外。如有溢出的物体应立即清除。储存危险品的仓库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装卸危险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摩擦和重压。应在大门入口及储存室内显眼处张贴“严禁明火”和“禁止吸烟”等必要的图形标志。及时消除仓库内使用过的旧布和其他可燃物料。在适当的位置标明最大库容量。
3.使用接地
若有需要,仓库应按标准使用接地装置(避雷针),接地电缆和接地状况良好,并经检测符合标准要求。对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和试验,确保其安全性,并做好记录。当将易燃液体从一个容器倒换到另一个容器时,为了防止静电荷的积累,应进行适当的接地连接。接地连接用的导线或电缆、线夹应状态良好,且正确使用。连接用的设备应放在固定的位置,并妥善保管。强调倒换过程中易燃性,安全工作程序的警告标志应张贴在工作现场。
4.容器及包装
进库的所有物资都必须在包装容器或箱上清楚标注。标注必须正确无误,对于特殊的物资除注明常规参数外,还应显示其基本特征和安全注意事项。物资应存放在适合的容器内或包装箱中。入库时应详细核对品名、规格重量、容器包装等,如发现品名、包装不合规格,容器渗漏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转移到安全地点处理,不得进库。除留足必需的空容器备用或换装的需要外,尽量减少容器的库存量,以降低风险。员工应有适当的培训,以便学习、了解物资标注的含义。
5.hcs大容量储罐
hcs大容量储罐必须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以防爆裂。设计时应考虑在周边增设拦堵坝,以防止泄漏时污染周围环境或河流。正常运行或使用时应有一定的措施确保排放阀全关闭。应有合适的监控手段和设备并制订应急措施(预案)以满足意外危急时的需要。大容器储罐必须按要求加标签。
三、危化品仓储管理的一般工作程序
1.物资需用计划制订
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制订危品厂区运输路线图:其中对大宗用槽车罐车装运的酸(碱、氨)的进厂应专人专车按指定路线带路监督过磅,且设有液氨(酸、碱)车辆交接记录表,包含日期、车牌号码、带车进出厂人员签字及接卸车人员签字、交接时间、车辆的毛重、净重。装卸过程中注意使用ppe防护用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装卸。仓库严格按照公司《油品及化学品管理程序》进行收发料,危险品库应安装通风设施及温湿度计,仓管员应每天对通风设施进行巡查,保证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在高温季节应每天检查危险品库室内温度,如危险品库室内温度高于30℃,应立即采取降温措施,并向部门领导汇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危化品仓库全面检查,主要是检查库房的照明、通风、堆放、整洁状况。库内显眼处悬挂有储存危化品的msds(物料安全技术说明书),便于仓储人员或使用人员及时了解物资的属性及采取相对应的防范措施。
2.确定公司区域范围内危化品的存放点
每月对各工作区域的化学品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制订公司所有危化品现有的库存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储存或使用的化学品的名称、化学品类别及危险性分类、化学品数量、存放场所。同时检查各点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3.建立仓储管理系统
将储存场所要求、储存标志、储存安排与储存量、收发储存化学品、储运条件、禁配关系、信息化管理、人员培训与管理、废弃等按要求进行有机整合,同时利用仓储管理系统制订标准的工作程序。
四、加强危化品仓储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1.基础性安全规定是保证危化品安全存储和公司员工人身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帽、防护服、防护眼镜和面罩、呼吸防护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相关的岗位及人员必须配备、配齐个人防护用品。
安全标志:放置或使用化学危险品的部位或岗位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标志或警告牌;标明危险品的名称,注明其危险性质,如“易燃气体、有毒气体、易燃液体、氧化剂、剧、有、腐蚀品”,“防止腐蚀、防止中毒、严禁烟火”等。
排气设施:由于化验或水处理工作中常常产生有毒或易燃的气体,因此凡是有药品存放或使用的地方均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我公司的通风设施一般采用通风柜及排气扇。
冲洗设施:应在大量使用或储放酸、碱、氨等部分或岗位设置喷淋器,以便人体不慎接触药品后的冲洗;应在上述部分设置冲洗水装置(冲洗水阀、水管等),以便在发生药品泄漏或扩散的情况下有足够的冲洗用水。
消防器材:应根据储放或使用药品的化学性质及其危险性放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安全保卫:化验班或仓储班应将腐蚀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锁在专门的药品柜中,按《化学药品库管理规定》进行领用及双钥匙保管;建立完整的化学危险品台账。
应急药品:在储放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位或岗位,应配设急救箱,内含急救包、云南白药、红汞、紫药水、碘酊、胶布、美宝烫伤膏、绷带、创口贴、纱布、棉花等药品或用品。
化学药品:在储放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位或岗位,应配备洗眼装置及洗眼液;同时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与性质配置低溶度的碳酸氢钠或硼酸及硫代硫酸钠溶液,作为酸碱烧伤时的应急涂洗之用。
2.不断加强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讲座
增强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危化品工作的员工要重点进行安全专业培训,这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危化品从业人员安全技术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措施之一。
3.模拟现场突发事故的紧急救援
以此检验相应人员执行《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的水平,提高员工的应变能力。
一、危险物品的定义
危险物品是对具有杀伤、燃烧、爆炸、腐蚀、毒害以及放射性等物理、化学特性,容易造成财物损毁、人员伤亡等社会危害的物品的通称。
危险物品的分类危险品的分类如下:
1、爆炸品,这类物质具有猛烈的爆炸性。当受到高热摩擦,撞击,震动等外来因素的作用或其它性能相抵触的物质接触,就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产生大量的气体和高热,引起爆炸。爆炸性物质如贮存量大,爆炸时威力更大。这类物质有三硝基甲苯(TNT),苦味酸,硝酸铵,叠氮化物,雷酸盐,乙炔银及其它超过三个硝基的有机化合物等。
2、氧化剂,氧化剂具有强烈的氧化性,按其不同的性质遇酸、碱、受潮、强热或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等性质有抵触的物质混存能发生分解,引起燃烧和爆炸。对这类物质可以分为:①一级无机氧化剂;性质不稳定,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如碱金属和碱土金属的氯酸盐、硝酸盐、过氧化物、高氯酸及其盐、高锰酸盐等。②一级有机氧化剂;既具有强烈的氧化性,又具有易燃性。如过氧化二苯甲酰。③二级无机氧化剂;性质较一级氧化剂稳定。如重铬酸盐,亚硝酸盐等。④二级有机氧化剂;如过乙酸。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气体压缩后贮于耐压钢瓶内,使都具有危险性。钢瓶如果在太阳下曝晒或受热,当瓶内压力升高至大于容器耐压限度时,即能引起爆炸。钢瓶内气体按性质分为四类:剧毒气体;如液氯、液氨等。易燃气体;如乙炔、氢气等。助燃气体;如氧等。不燃气体;如氮、氩、氦等。
4、自燃物品,此类物质暴露在空气中,依靠自身的分解、氧化产生热量,使其温度升高到自燃点即能发生燃烧。如白磷等。
5、遇水燃烧物品,此类物质遇水或在潮湿空气中能迅速分解,产生高热,并放出易燃易爆气体,引起燃烧爆炸。如金属钾,钠,电石等。
6、易燃液体,这类液体极易挥发成气体,遇明火即燃烧。可燃液体以闪点作为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根据,闪点越低,危险性越大。闪点在45℃以下的称为易燃液体,45℃以上的称为可燃液体(可燃液体不纳入危险品管理)。易燃液体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两极:①一级易燃液体闪点在28℃以下(包括28℃)。如乙醚、石油醚、汽油、甲醇、乙醇、苯、甲苯、乙酸乙酯、丙酮、二硫化碳、硝基苯等。② 二级易燃液体闪点在29-45℃(包括45℃)。如煤油等。
7、易燃固体,此类物品着火点低,如受热,遇火星,受撞击,摩擦或氧化剂作用等能引起急剧的燃烧或爆炸,同时放出大量毒害气体。如赤磷,硫磺,萘,硝化纤维素等。
8、毒害品,这类物品具有强烈的毒害性,少量进入人体或接触皮肤即能造成中毒甚至死亡。分为剧和有。凡生物实验半数致死量(LD50)在50毫克/公斤以下者均称为剧。如氰化物、三氧化二砷(砒霜)、二氧化汞、硫酸二甲酯等。有如氟化钠、一氧化铅、四氯化碳、三氯甲烷等。
9、腐蚀物品,这类物品具有强腐蚀性,与其它物质如木材、铁等接触使其因受腐蚀作用引起破坏,与人体接触引起化学烧伤。有的腐蚀物品有双重性和多重性。如苯酚既有腐蚀性还有毒性和燃烧性。腐蚀物品有硫酸、盐酸、硝酸、氢氟酸、氟酸氟酸、冰乙酸、甲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氨水、甲醛、液溴等。
10、放射性物品,此类物品具有反射性。人体受到过量照射或吸入放射性粉尘能引起放射病。如硝酸钍及放射性矿物独居石等。
二、危险品的安全贮存要求:
1.危险品贮藏室应干燥、朝北、通风良好。门窗应坚固,门应朝外开。并应设在四周不靠建筑物的地方。易燃液体贮藏室温度一般不许超过28℃,爆炸品贮温不许超过30℃。
2.危险品应分类隔离贮存,量较大的应隔开房间,量小的也应设立铁板柜和水泥柜以分开贮存。对腐蚀性物品应选用耐腐蚀性材料作架子。对爆炸性物品可将瓶子存于铺干燥黄砂的柜中。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及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应分开存放,绝不能混存。
3.照明设备应采用隔离、封闭、防爆型。室内严禁烟火。
4.经常检查危险品贮藏情况,及消除事故隐患。
5.实验室及库房中应准备好消防器材,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防火灭火知识。
三、危险物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
由于我国的危险物品管理工作起步较晚,虽然在危险物品管理中进行源头减量、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和环保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人员不足、经费有限、缺乏危险物品管理的专门地方性法规,加之一些地区危险废物管理人员素质偏低,致使全国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基础十分薄弱。危险物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申报统计工作薄弱。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存放危险物品的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但是,全国参加申报登记的单位远小于危险物品存放源的单位数量。1999年云南省固体废物统计资料中,德宏、丽江、迪庆、临沧等地州就完全没有危险物品存放量的统计数字,一些地区基层管理人员对危险物品的界定和鉴别存在很大偏差,把有些不是危险物品的矿冶类物质全部作为危险废物统计,致使云南省危险物品统计资料误差较大,影响了政府决策。
2.处理处置不合理。由于对危险物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加之资金、管理、设施等方面的原因,除了收集、转移运输中存在的问题外,全国危险物品的处理处置极不合理。某些医院特种垃圾全部采用综合利用方式处置,存在极大的传染隐患;医药废物、多氯联苯废物、无机氰化物废物、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矿物油、含砷、汞、酚、铬、铅、锌、铜、镉废物等危险废物,有相当一部分未经处置堆存或排放,给周围生态环境带来影响,给人民生活带来隐患;已处理处置的危险废物,有相当一部分没有按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规范进行,存在二次污染的可能;许多可能带来严重危害的正在堆存或尚未申报的危险废物有待处理处置,其中包括造纸及纸制品业的废物。
四、加强危险物品的管理办法
1.是建立监管、联动、协作机制。明确由镇派出所、综治办、企业办的监管职责,落实由镇综治办负责道路运输监管责任;镇派出所负责日常监管的责任;镇企业办负责非煤矿山危险物品的监管工作,做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
2.是组织危险物品从业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培训从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管理等方面进行耐心细致的讲解,有效增强了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3.是建立严格的登记备案制度。对全镇危险物品从购买、储存、使用直到废弃的全过程都进行登记备案,确保全镇危险物品备案资料底数清、情况明。四是对全镇危险物品从业单位的硬件设施进行网式检查,对基础设施达不到要求的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通过整改,全镇所有危险物品从事单位的硬件设施全部达标。
4.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5.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6.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
7.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撞击和拖拉、倾倒,所用扳手等工具应为铜、铝合金。
8.液体危险品无聊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并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铁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无聊要及时处理,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9.危险品仓库、货场,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
10.危险物品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11.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信号,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
12.储存易燃、易爆物料的库房、货场区的附近,不准进行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必须经批准,采取安全措施,派员进行现场监护,备好足够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13.库区、场区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务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和及时处理。
14.装卸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倒置和摩擦,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15.进入库区、场区的汽车、拖拉机必须带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16.库房、货场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17.库房、货场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18.二种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时装运和同库存放。
[关键词]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X913;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4-0280-01
易制毒化学品简述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品和精神药物的化学原料及配剂。易制毒化学品本身是化学品而不是,但是这些化学品却与加工、生产、提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工艺技术的改进,易制毒化学品所包含的种类、盐类不计其数。对易制毒化学品范畴,国家法律没有具体界定。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5年8月26日颁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11月1日起实施。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易制毒化学品分三类24个品种。第一类13种(制造的原料,比较严)。第二类5个品种(是制毒所需的重要溶剂或试剂,国家对这类化学品管理比较严,购买采用备案制度,运输采用许可制度)。第三类6个品种(是制毒所需的溶剂、试剂或添加剂。这6个品种在化工产业、工业农业方面、医学领域等用途广泛,国家对这类化学品管理,相对较松,购买、运输均采用备案制度)。
上述24种易制毒化学品,国家实施严格管制。但我们应该知道,制造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众多,其中不乏日常生活用品,如活性炭、乙醚、碳酸钠、三氯甲烷、乙醇等,未列入管制范围。
易制毒化学品种类较多,但万变不离其宗,所需原料、溶剂、试剂基本相同。随着科技的发展、技术的提高,制毒集团利用非管制的化学品来替代易制毒化学品,以躲避监管。
需要说明的是:我研究所第一类14种(制造的原料)易制毒化学品不使用、不接触,第二类常用的有三种(乙醚、醋酸酐、三氯甲烷),第三类常用的有五种(硫酸、盐酸、高锰酸钾、甲苯、丙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国家规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是不允许个人购买、经营、生产。如因治疗疾病需要,凭身份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购买。
1 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管理
建立科学、严谨、规范的工作流程,使流程得到有效执行。如:“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制度”、“易制毒化学品采购申报制度”、“易制毒化学品保管制度”、“易制毒化学品安全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使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1各课题组须填写购买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申请表,经所安全保卫部门备案,再对易制毒化学品汇总,然后把汇总的总量通过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系统审核。
1.2审核通过,持公安局所批《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到有合法经营资质公司购买。
1.3双方签订购销合同。
1.4没有产品合格证明可拒收。
1.5警示标志、中文说明、失效日期、安全使用期、产品名称、生厂商地址、产品规格等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可拒绝进货。
1.6未经所安全保卫部门备案、审核、批准的严禁采购。
1.7易制毒化学品原料验收入库,须详细填写入库清单。
2 易制毒化学品储存保管管理
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易制毒化学品专用储存仓库,配备的通风系统、温控系统等运行良好,基本无腐蚀现象,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确保了人们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1双人到场方能打开仓库门,无关人员严禁入内。每月对库存数量和使用数量进行核对。如发现被盗,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2设专人管理;设专用储存仓库.
2.3熟知危险品的性质,懂安全防护知识。
2.4专用仓库必须安全、防火。操作过程中,须佩带胶手套和防毒面罩,做好防护措施。
2.5专用仓库内专用设备是由专业人员安装调试,符合国家规定和要求。
2.6具有氧化性的酸或氧化剂不能与易燃物品一同存放。
2.7易制毒化学品专用仓库配有报警装置,与值班室相连。
2.8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2.9选工作认真、身体健康、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政治可靠的人来管理。
2.10加强台账的管理,保存2年备查
3 易制毒化学品报废处理
3.1易制毒化学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废渣、产生的废气、废水经处理后,符合排放标准,方可进行排放。如发现几种物质发生新的反应,则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3.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易制毒化学品进行处理,做好报废记录,相关人员安全审核后,再报废处理,主管安全管理负责人,须对易制毒化学品报废单中名称、数量进行审核并签字。
3.3对陈旧、老化、淘汰设备、容器和容器内残留有毒危险品的,需清洁,否则不得报废。
3.4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后产生的废液,要集中存放,及时通知保卫部门统一处理。
强化管理意识,提高管理人员自身素质
快递行业的迅猛发展,成立的企业鱼龙混杂,行业人员素质不高、管理缺位,导致不法人员利用物流快递行业存在的漏洞,批量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直接进入非法流通渠道,危害人们身体健康。
互联网络的兴起,也为不法分子制造、贩卖、传播不经意间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隐蔽性极强,无形市场已渐形成,加大网络打击力度,已成为刻不容缓话题。
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手机支付、网上支付等各种即使交易平台,改变了传统交易模式,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图谋不轨者提供了捷径。
遵循 “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树立“安全第一,人人有责”的意识,确保安全防范到位。从《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办法》出台后,采购、运输、管理和使用都严格按公安机关要求,严禁单位、个人私自购买,只接受转账、划款方式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国家也可通过技术手段“切断”网络视频传播制取(提取)方法,从根源上彻底解决。
现今,许多化学合成的新型在世界已泛滥成灾。这些的原料、配剂无不依赖化学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双重性,决定它有正反两方面作用。如何兴利除弊,逐步完善,如何建立健全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一整套科学管理机制,竭尽全力遏制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杜绝流入非法渠道,彻底“斩断”易制毒化学品链条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是我们管理者应该思考的课题。
4 结束语
我国现行法律,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运输无刑事责任追究,但不排除禁毒形势严峻,《刑法》将易制毒化学品的制造、运输定成犯罪,这将对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工作意义重大。
任何新生事物的出现和发展,都会有积极的一面和消极的一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也是如此。目前,由于国家管理的滞后,社会道德意识衰退,个人私利膨胀等因素,限制了易制毒化学品的良性发展,因此,提高管理人员自身素质,优化人员之间的协作关系,提高管理水平,克服自身的不足,集思广益,完善管理机制,使基础管理逐步向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72号令)
《昆明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现状与对策研究》 赵宁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一、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必要性
危险化学品是指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放射性、腐蚀性,会对人员、设备、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化学品。这些危险化学品在其生产、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和废弃的过程中,如果处理不当或疏于管理,就很有可能对人类和环境造成危害。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涉及到的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也显著增加,很多危险化学品的易燃易爆性、反应性和毒性本身就决定了事故的多发性和严重性。现代化学工业的生产呈现出设备多样化、复杂化以及过程连接管道化的特点。如果管线破裂或设备毁坏,会有大量易燃气体或液体瞬间泄放,迅速蒸发形成蒸气云团,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下限。论文参考。云团随风漂移,飞至居民区遇明火爆炸,会造成难以想象的灾难。多数危险化学品对人体有害,由于设备密封不严,人员操作失误或处理不当等因素,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可直接导致人员急性或慢性中毒甚至死亡,生态环境也会受到严重污染。正是危险化学品的固有危险性使我们在利用其益处的同时,也有可能受到伤害。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避免其可能带来的对生命、财产、健康及环境的伤害和损失。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不健全
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我国建立了一套自己的法规体系,并相应出台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定和标准,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名录》等,这对有效控制和预防危险化学品的危害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我国现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制度建设本身存在着立法滞后、制度体系标准矛盾、与国际不接轨等突出问题。
化学工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至今为人们所知的化学品有500-700万种之多,并且每年以数万种的速度产生新合成化学品,其中绝大多数都应该属于危险化学品。国家现行最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和《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都是2003年出台的,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新化学品没有按照危险化学品登记要求进行注册登记,造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漏洞,存在着极大的安全事故隐患。
现有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制度中包括着原化工部、交通部、环保总局等部门制定的相关的规定和标准.而这些规定和标准之间存在着互相不协调甚至矛盾的问题,让执法者无章可循,让企业无所适从。危险化学品鉴别分类管理上缺乏多部门共同认可的权威的鉴别分类机构,各部门按照行业特点自行制定标准,造成了实际监管的难度。
我国作为危险化学品进出口大国,与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不接轨。国内外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准不同。危险化学品出口企业的产品直接采用国外的配方、说明书和标签,在在登记中时由于国内外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准不同,导致产品归类不同,危险化学品标签差异明显,给安全监管带来困难。部分国外已禁用或严格限用的化学品,如甲胺磷、久效磷、偶氮染料等,我国仍有一定量的生产,给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和潜在危害。
2、危险化学品安全登记监管难度大
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实行登记注册制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是一项告知性备案工作,缺乏有力的制约手段。在登记开展过程中,很多企业积极性不高,认为登记工作进行与否对企业的影响不大,不能积极响应和认真配合。
危险化学品登记对象为生产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化学品登记机构,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在实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中很多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达不到登记注册条件,市级和企业没有明确的登记监管部门,缺少技术支持指导,监管体系不完善,存在安全监管盲区。同时存在监管部门不同,信息交流困难的问题。例如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需要公安部门进行登记,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名单一部分掌握在安监部门手中,还有一部分为公安部门所掌握。实际登记过程中就有一个互相协调、沟通及资源共享的问题。论文参考。
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备
危险化学品大多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特性,如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过程中如有不慎,会造成的大量危险化学品泄露,发生危险危险品事故,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财产的损失,对大气、水体、土壤造成污染。2005年中石油吉林石化苯胺爆炸,造成影响恶劣的松花江污染国际事件,暴露出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问题严重。虽然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方面法规和要求,各部门、企业组织人员编写了应急预案,但大多都是敷衍了事,没有太多的实用价值,没有针对性及目的性,可操作性差,且没有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演练。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还是处于手忙脚乱,临时抱佛脚,仓促面对的现象,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是一个多部门合作,分工明确,综合协调的体系,而今我国目前的对于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处理还处于各部门各自为政,各扫门前雪的状况,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对策措施
1、建立、健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根据我国目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现状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吸取国外的先进行管理经验及国际惯例,与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接轨,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使得执法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可操作性强,实用性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修改,消除法律、法规、标准的滞后于实际情况的弊病。
一是尽快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部分条款,尽快修订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当前应对不在《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实施新的化学物质申报审查制度,完善新化学物质申报监管;二是加快制定完善有关危化品安全的配套规章,在危险化学品鉴别分类技术、危险化学品限量标准、重大危险源鉴别标准、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等方面需加强研究,统一监管标准;三是在危险化学品分类制度、标签和标志、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标准上,需进一步和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从而基本建立起以《安全生产法>为总纲,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核心,以相关配套规章、规程、标准和地方性法规为基本组成部分的一整套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的全过程的依法管理新局面。
2、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全程监管
继续大力推行化学品登记制度,从法律形式上固定下来。进行化学品登记管理是各国加强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行作法。国外绝大多数工业发达国家及一些发展中国家,如欧盟、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和韩国等,都制定或实施了化学品登记制度或新化学品申报制度。我国应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作为一种行业准人凭证和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入市场的首要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和储存条件的企业,将不能通过登记审核,也就不能领到证书。没有证书的企业,可以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商登记证等,可以取消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储存等工作的资格。
危险化学品涉及的部门多、行业多、环节多,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显著特点,因此政府和企业都应建立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对全部危险化学品采取登记管理,建立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数据库和动态统计分析信息系统,对管辖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废弃等环节进行实时的监管。各部门的协调、合作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顺利进行的关键。环保、经贸、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生产、运输到废物处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3、建立完整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应急救援工作应注重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完善预案体系、开展风险分析、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科技术水平和开展全社会的应急教育。应急救援指挥应当实行国家集中管理、统一指挥的基本原则;国家要大幅度地增加应急体系建设的整体投入;中央和地方政府要确保应急救援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不可替代的位置;应急救援的主要基础是全社会总动员。各部门应协调一致,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减少内耗。论文参考。我国已成立了国家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指挥中心,在全国8个地市(上海、吉林、沈阳、天津、济南、青岛、株洲、大连)成立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初步建立起了全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网络,应加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技术支持,提高自身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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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责任范围
1.参加本项目部施工的职工的安全(含聘用的临时工、民工、技术协助工);
2.本项目部所管辖的设备的安全;
3.本项目部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其它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二、责任目标
1.安全指标
(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轻伤事故不超过2起;
(2)不发生本项目部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同照损失比例在__________元以上)
(3)不发生特大、重大火灾事故;(同照损失比例在_____元以上)
(4)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和本项目部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较大危险品管理事故;(同照损失比例在_____元以上)
(6) 不发生较大防汛事故。(同照损失比例在_____元以上)
上述事故的认定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规程、规范等上级有关规定。对所承包工程标段范围内工作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负全责。承担标段内工程所需的物资(含火工材料、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采购、运输、保管等环节的安全责任。
(2)必须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和目标管理计划。全面落实并认真履行招投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项目部承包合同中安全文明施工条款。
(3)负责组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机构,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并不断完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定专职监督人员和监督管理网络,并切实开展正常工作。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专人负责记录安全管理台帐,及时上报安全报表。
(4)必须实行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下达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安排,并列为施工计划完成的考核内容。
(5)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正确使用。
(6)实施安全文明生产目标管理,层层签订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并坚持定期考核,奖惩兑现。组织制订并认真执行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的办法,做到奖惩分明。总结推广安全文明施工经验,表扬和奖励安全文明施工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
(7)严格现场安全管理,根据季节、施工进度等情况,定期、经常组织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大检查,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薄弱环节认真及时地进行整改。不断完善和规范安全防护设施。
(8)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或协助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审查事故报告书,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9)确保所属人员(含临时工、农民工)按国家和行业规定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认真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转岗培训。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教育培训。
(10)认真执行业主安全文明生产委员会的决议和各级政府部门关于安全文明生产的指令及规定。认真执行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委员会的决议和公司相关部门关于安全文明生产的指令及规定。
(11)坚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文明生产工作。认真抓好文明施工,努力创建安全文明项目部。
三、奖惩办法:按照公司《项目安全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执行。
四、本责任书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五、本责任书_____式_____份,公司和项目部各执_____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责任人如有调换,接任人为当然责任人。
六、相关管理制度与文件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中的安全管理规定
《项目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项目经理考核管理办法》
《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试行)
《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检查评分标准》(试行)
董事长:(签字)_______________
(单位公章)
项目部责任人(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