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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在医疗领域的热潮是在互联网自身的发展遇到瓶颈、开始对传统领域改造的大背景下展开的。尽管中国医疗市场规模高达2万亿以上,并且随着快速老龄化,市场规模的扩展极快,但医疗领域有其特殊性,尤其在中国还有复杂的国情。在对互联网医疗未来趋势作出判断的时候,市场各方都出现了偏差,深陷于认知困境。
总体来看,中国市场对互联网医疗的认知上,前期依然是传统的互联网思维占据主动权,这与美国的互联网医疗发展的趋势是一致的。但医疗服务市场是个高度复杂且受政策管制的行业,光理解微观细分市场还不能抓住大势。美国的创业者在这方面相对较为幸运,美国政策和市场的大势是有利于互联网医疗发展的。价值医疗推动了市场对互联网医疗尤其是远程医疗的需求。这是因为价值医疗以结果来付费,这就加强了医疗机构对疗效的强调,从而催生了互联网医疗工具的使用,以加强对患者的跟踪和监测,从而及时作出干预,以控制疾病的进展。
尽管如此,根据Rock Health最新报告,投资者依旧对数字医疗在美国的发展产生了泡沫化的观感。这主要是因为投资者发现很多项目的商业图景描绘得非常好,但实现投资回报遥遥无期,比如很多健康参与(Wellness Engagement)项目。因此,美国市场的投资者更多地关注能够产生收益的项目,比如远程问诊、疾病管理和帮助医院控费的项目。
在传统互联网领域,用户转化率是营收增长的核心指标。因此,通过大规模的冲流量来转化用户购买是较为有效的增长路径,即使为了获取用户付出一定的成本也是值得的。但是,在互联网医疗领域,流量的意义非常弱。首先,用户的需求非常细分而且不可扩散。病人的需求只是冲着自己患有的疾病而去,不可能像传统电商平台那样买了电视还可以顺带买本书。其次,用户的支付主题并非自我,而是保险。这就受制于保险公司的条款限制,并不是随心所欲的。最后,需求的迫切性和不可创造性。疾病的需求非常迫切而且是低频的消费,用户无法受到广告的影响。
我们可以看到,即使在美国,直接针对C端的互联网医疗公司也很难取得成功。目前成功的互联网医疗公司都是直接的团体客户,他们无需也无法通过广告和一系列的促销手段来获取用户的增长。比如根据远程问诊网站Teladoc的最新IPO文件,其主要客户来自雇主、保险公司和医疗系统,一共有4000个客户和1000万会员。
从上述对美国的分析可以看出,美国市场对互联网医疗的认知是从简单的互联网思维逐步回归到传统的B端大客户营销模式。
中国市场目前对互联网医疗的认知还主要停留在传统的互联网思维上,着力点仍在从C端获取用户。这与中国的市场现状有很大的关联。作为世界上自费比例较高的医疗体系,中国的医疗服务有很大的一块营收来自用户自付部分,因此,C端的用户有一定的自付习惯。不过,自付主要集中在对药品和器械的费用,医疗服务费用的自付比例并不高。其次,中国的医保体系是以保基本为核心,而且自身控费能力弱,没有能力去制约医院并对企业缴纳的医保进行动态费率的管理,这也导致雇主和医保既没有动力也没有能力去进行疗效管理,从而控制医疗费用。所以,团体采购医疗服务的模式无从展开,也被迫只能进入C端。
既然要从C端而且也只能从C端获取用户,对互联网医疗的理解就又重新回到了冲流量获取用户的思维上来。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市场分析一而再地将打车模式或者其他O2O模式与互联网医疗来进行类比,大众也一味地去纠缠,是互联网的医疗化还是医疗的互联网化。
本质上来说,互联网对任何一个行业带来的最主要作用就是降低交易成本并提高效率。在这点上,无论何种模式都是一致的。但与其他消费领域相比,互联网医疗领域有其特殊性。消费领域的支付链条短,非常容易重构。从产品或服务到用户手中,无需经过多个支付体系。而在互联网医疗领域,用户的看病是由医生提供服务、药店提供药品,保险提供赔付。这其中涉及到复杂的限制性条款,用户会因为自付比例而希望调整,保险则希望能控制费用。没有任何一种消费像医疗消费这样繁琐而复杂。
医保和商保是为了覆盖个人的健康风险而产生的,在为个人提供保障的同时,也应该对医疗机构进行制约。如果没有支付方的制约,单体的个人是没有能力去挑战医疗机构的,只能被动接受医疗机构的一切条件,这显然是每个病人所不愿意看到的。而加进了支付方,个人的支付意愿又受制于支付方的政策限制,医疗服务的赔付将受到很大的制约。当支付者和消费者不是同一主体,医疗的支付路径模式变得非常独特。这种独特的支付模式决定了互联网医疗又不可能从C端入手,因为用户的支付意愿不仅仅取决于自身。
所以,市场对互联网医疗的认知困境源于中国医疗体系自身的难点。正是中国医疗体系的控费能力薄弱导致互联网医疗只能从C端入手,而正是医疗服务受制于支付方的赔付体系导致个人支付的意愿很弱,导致C端市场无法发展。在这样的两难市场下,如果从互联网进入医疗领域,就会面临巨大的支付危机,从而产生投资回报的危机。如果从医疗进入互联网,路径依赖相当强,互联网成为服务方扩张的工具,对病人和支付方造成进一步的损害。因此,互联网化的医疗和医疗的互联网化都无法真正发展成为互联网医疗。
因此,对理解互联网医疗来说,线性思维式地认为“谁将取代谁”或“谁来改造谁”,是很容易进入自我循环和强化的。当然,这也是中国人教育中长期形成的非此即彼的思维惯性导致的。
摘要:自Amazon推出第一个云应用到现在,云计算市场竞争愈显激烈。中国电信作为国内最大的宽带接入提供商,及其最高的3G品牌知晓度,无疑成为云平台建设的最强推动者。本文将系统地对中国电信云平台建设进行研究,对各方面环境进行深入的分析,以期中国电信的云平台之路走的更从容,更广阔。
关键词:云计算;价值链分析;SWOT分析;
0引言
2010年9月28日,中国电信正式加入全球云计算研发测试平台Open Cirrus,正式开始布局云计算市场。环顾中国,云计算建设如火如荼。在蓬勃发展的同时,需要冷静、客观的分析,本文将对中国电信云平台建设进行深入的分析,从外部环境到内部环境,积极发现不足,防微杜渐,以期中国电信“云”之路走的更顺畅。
本文安排如下,首先简述云计算的相关概念、阐述云计算对中国电信的意义,然后通过系统化的云计算市场分析、价值链分析、核心能力分析、以及SWOT分析,对中国电信云平台建设进行深入的研究,最后对是对中国电信云计算发展的问题和展望。
1何谓云计算
云计算(Cloud Computing)是一种新的计算模式,或者说是网格计算的一种升级,一种商业化的实现。目前,云计算尚无统一的定义,各方表述均有不同。
维基百科中对云计算做出了定义,定义的第一段如下:云计算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计算方式,一种新的IT服务增加、使用和交付模式,通常涉及通过互联网提供动态、易扩展、虚拟化的资源,整个运行方式就如同电网。
云计算基于网络,发展并利用了计算机技术。它是一种把资源作为服务的计算模式,服务通过网络提供给用户,用户不必了解“云”中的细节,也不必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也无需对“云”中的技术设施进行控制。
创新工场CEO李开复则认为:所谓“云计算”,就是要以公开的标准和服务为基础,以互联网为中心,提供安全、快速、便捷的数据存储和网络计算服务,让互联网这片“云”成为每一个网民的数据中心和计算中心,一个更为形象的比喻就是:钱庄[1]。
云计算带来的是一种变革——用户只需通过一根网线,借助浏览器就可以很方便的访问“云端”资源,这也将改变传统硬件和软件的使用方式。狭义来讲,云计算是指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的资源(硬件、平台、软件),提供资源的网络被称为“云”,其中的资源在使用者看来是可以无限扩展的,并且可以随时获取,按需使用,实时扩展,按使用付费;广义来讲,云计算是指服务的交付和使用模式,指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的服务。这种服务可以是IT和软件、互联网相关的,也可以是任意其他的服务。云是一些可以自我维护和自我管理的虚拟计算资源,通常为服务器集群,包括计算服务器、存储服务器、带宽资源等[2]。
笔者认为,云就是一个巨大的资源池,一个开放的数据中心,可以实时、按需、易扩展的把所需资源分配给各用户,使其独立、高效的完成。当云把计算及存储等以服务的形式提供给互联网用户时,用户所使用的数据、服务器、应用软件、开发平台等资源都来自互联网上的虚拟化计算中心,该数据中心负责对分布在互联网上的各种资源进行分配、负载的均衡、软件的部署、安全的控制等。例如某用户想要建设一个网站,只需租用运营商提供的虚拟服务器,网站压力过大时,可以瞬间请求更多资源,压力变小时,可以将多余资源源释放。基于这种模式,就方便了用户对资源的获取和管理,大幅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成本。
2云计算对中国电信的意义
自2008年金融危机过后,全球经济结构重新调整,“十二五”规划高调提出信息产业的发展思路,云计算发展如火如荼,中国电信面对如此环境,也必将以云计算为契机,履行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职责,加速自身战略转型。
2.1 中小企业的巨大需求满足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应用需求,具备大规模、低成本推广中小企业信息应用能力;引入更多第三方开发者,形成信息化应用生态系统,并与企业信息化终端系统结合;满足大量中小企业的弹性IT资源需求,降低客户信息化发展门槛。
2.2 促进移动互联网发展云计算,将有助于中国电信在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过程中获得更多的机会;云计算的应用,有利于丰富移动互联网应用业务,且有效改进应用的使用体验,吸引用户对移动互联网业务的使用。
2.3 提高IT效率,降低成本加快新业务创新、孵化和部署速度,降低投入;提升IT支撑系统性能和响应能力,降低IT投入成本;利用云计算技术特点降低能耗,节能减排,低碳环保。
3中国电信云平台建设的分析
3.1 云计算市场分析云计算技术的飞速发展,商业模式的推陈出新,这些必将对未来的电信产业产生重要影响,从服务器、存储等到中间件、操作系统、各类软件服务在内的众多领域。据权威调研机构IDC的预测,未来5年,全球云计算和相关服务市场将保持高速增长态势,2012年有望达到420亿美元。
2010年底,赛迪顾问《中国云计算产业发展白皮书》,未来3年,云计算应用将以政府、电信、教育、医疗、金融、石油化工和电力等行业为主,市场规模也将从2009年的92.23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606.7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87.4%。
中国云计算市场潜力巨大,主要基于两方面:一方面,世界上数量最多的中小企业所形成的巨大市场潜力,对于这些还处于成长期的中小企业而言,自建数据中心的投资回报率较低,并且很难与快速发展的业务相匹配,而云计算的租用、按需付费的模式正好大幅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利润空间;另一方面,众多的服务器、存储厂商以及平台软件厂商都希望通过云计算平台将产品推广到中小企业中,以便未来能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同时,技术的落地、企业的联手、政策的扶持将极大的推动云计算市场的发展,众多的电信运营商、IDC服务商、大型互联网公司都具有成为云运营商的潜力。而中国电信依托强大的宽带接入市场份额、3G网络覆盖、“十二五”规划的电信政策扶持和资金后盾,必将成为这一发展浪潮中的翘楚。
3.2 价值链分析伴随着中国电信业绩的一路高歌猛进,中国电信的业务的重心也已完成从原始的固话网络建设到移动通信、宽带网络建设的转变。由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不需要大量购买生产原料,其成本中占比最大的就是设备折旧、网络运行维护费用和员工的薪酬福利。
中国电信现阶段的价值链形态如图2所示。
通过分析可以看到:
3.2.1 支持资源中国电信的支持资源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公司基本活动的效率,对公司整体运营产生直接影响。更重要的是通过建立完善、独特的管理体系,可以迅速提高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同时,完善的内部管理新体系具备可复制性,未来中国电信可以通过管理输出拓展更广阔的市场。尤其是品牌对于公司的形象提升、客户开拓甚至提高公司利润水平,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将成为中国电信核心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有品牌“天翼”、“我的e家”和“商务导航”以其清晰的市场定位,丰富的内容层次,高性价比的服务水平获得一致好评,品牌影响力逐步扩大;宽带接入覆盖面持续增长,“宽带中国·光网城市”工程步伐加快,接入能力逐步提高。
3.2.2 技术开发与基础网络建设既要充分满足现有业务需要,又要适当超前。市场需求是技术开发和基础建设的源动力,及时、充分的市场需求分析,畅通的信息反馈,为新技术的落地应用创造先决条件。
3.2.3 运营维护要研究业务的运营机制和盈利模式,这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至关重要,是公司未来运营维护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只有如此,才能制定有效、经济的运营维护执行策略,实现最大化收益。
3.2.4 中国电信营销策划水平提升的基础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建立市场调研体系和建立营销策划团队。营销水平是决定产品市场实现的关键,出色的营销理念对建立品牌形象、扩大企业影响力至关重要。
3.2.5 中国电信市场实现能力的提升主要通过在营销体系进行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实现,包括以提升营销技能为主的培训和公平、合理的员工绩效管理。
3.2.6 客户服务水平的提高主要有两个方面:客户业务办理的便捷程度和服务质量。具体工作包括科学布置营业厅、增加营业厅数量、提高客户服务部门管理水平、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内容、更个性的服务、及时的信息反馈等。
3.3 核心能力分析核心能力作为企业发展的源动力,必将成为企业战略决策的首要因素。中国电信作为国内电信市场全业务覆盖的中坚力量,其业务运行能力,品牌支撑能力,产品组合提升能力,是其最基础的竞争优势。而在语音信息和宽带互联网市场积淀的内容优势、3G网络环境下,高带宽、高流量的增值业务提供能力是其获得未来市场的最好保证。
作为客户知晓度最高的3G品牌,“天翼”以其丰富的内容提供、稳定性、高性价比等因素,份额逐渐提高。基于高带宽、高流量的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迅猛发展,为中国电信全面布局指明了方向,而国内宽带接入市场的主导地位,无疑成为中国电信赢得下一代电信革命胜利的宝器。
3.4 SWOT分析通过对中国电信业务模式的分析,结合网络资源和现有的数据信息,归纳出中国电信建设云计算平台的优势(Strength)、劣势(Weak)、机会(Opportunity)和威胁(Threat)。[4]
3.4.1 优势(Strength)①资源优势:中国电信拥有较丰富的带宽资源,网络接入高速、可靠;②客户优势:拥有庞大的客户群,尤其是拥有一部分高知名度的客户资源;③品牌优势:中国电信拥有领先的品牌优势,有很好的社会信用度;④国家对电信产业的政策扶持,“十二五”规划中,明确说明:云计算是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之一;⑤充足的资金是建设云平台的保证。
3.4.2劣势(Weak)①云计算研发能力不足,原有业务平台改造难度较大;②渠道力量薄弱,差异化竞争优势不明显;③市场营销策略灵活性不足;④整体服务水平较低;⑤低端用户多,价格方面满意度较低。
3.4.3机会(Opportunity)①进入一个新的市场,潜力巨大,易于发展;②互联网行业应用的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以及三网融合的趋势,促进了云计算服务需求的发展;③云计算提高了计算资源的利用效率,是“绿色IT技术”的代表之一,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这为云计算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机会;④交通、金融、物流及制造等传统行业信息化的加速促进了用户对云计算服务的需求,市场潜力较大,另外,庞大的中小企业群,也是巨大的市场诱惑;⑤未来,政府在云计算方面有很大的需求量。
3.4.4 威胁(Threat)①起步较晚,技术上需要突破,研发时间难以确定;②互联网运营商、IT厂商纷纷加入云计算服务领域,导致云计算服务领域的竞争将异常激烈;③云计算服务将带来技术的创新和业务模式的创新,其实施具有相当的难度,对于中国电信的业务开发能力是一个很大的挑战;④中国电信对企业级客户需求挖掘相对不足,整体服务水平有待提高;⑤对未来云计算市场的市场预期难以保证。
4中国电信云计算发展的展望和问题
4.1 中国电信云计算发展的定位中国电信依托自有资源优势建设云平台,清晰的市场定位对于实现最大化收益至关重要。深入分析当前国内市场形态,其市场角色可以有如下的定位:
4.1.1 成为国内领先的IaaS服务提供商:IaaS是中国电信发展云计算的必由之路,国外领先电信运营商的一致选择;以云计算为契机,整合IDC业务服务体系;依托IDC业务,利用中国电信在基础资源、用户群、资金和品牌影响力等方面的优势,优先提供IaaS服务。
4.1.2 成为中小企业信息化、移动互联网产业链聚合者,积极争取主导PaaS运营:PaaS具有密集软件技术特点,目前仍处于初期发展中,中国电信应积极跟进,稳妥介入;与成熟平台提供商合作,适时提供PaaS服务,成为产业链的整合者和聚合点;同时利用PaaS的海量数据处理能力优化内部应用,提升资源利用率。
4.1.3 成为国内SaaS服务的主要提供商之一:利用“商务领航”等品牌提供供SaaS服务;利用中国电信网络覆盖和业务资源优势,提供差异化竞争的SaaS服务;通过PaaS平台引入第三方SaaS开发力量,提供个性化应用。
4.2 潜在的风险和问题中国电信云计算发展的过程中,也必然存在诸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4.2.1 合作风险技术成熟度和市场成熟度不一致,同一服务模式存在多种非标准化实现,市场潜力未知,存在技术选择风险;多数潜在合作伙伴的技术产品具有一定的排他性,难以实现共享或互通,不利于市场的充分竞争,更不利于中国电信对产业链的主导。
4.2.2 市场机会云计算市场还处于孕育期,产业链尚未建立,市场潜力尚待挖掘;云计算不同层面的市场竞争各异,需区别对待,充分挖掘市场机会。
4.2.3 相适应的运营管理架构基于互联网的云计算服务无界性与电信现行管理体系存在一定的冲突和矛盾,尚没有适合运营云计算服务的实体;云计算对现有结算方式,IT资源管理方式提出了挑战。
另外,基于云计算的各种技术问题,诸如数据安全问题,服务器集群配置等,以及社会问题等,都会影响中国电信云平台建设,需要正视。
5结语
中国电信的云计算应用具有很大的发展前景,需要公司科学的部署发展战略,有效的整合现有资源,结合自身特色,实现跨越式发展。
作为国内最大的宽带接入提供商,应借鉴国外的成功的云平台建设经验,结合现有资源,一方面重新审视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建立完善的问题处理机制,规避风险;另一方面加强合作,由解决方案提供商(IBM、Alcatel-Lucent等)规划云服务运营体系,由系统集成商组织资源进行技术改造与业务平台开发。
百年电信,基业长青。相信中国电信会把握住云计算的发展机遇,建立中国电信在云计算产业链的主导地位。
参考文献:
[1]杨云,冯亚.基于云计算模型的移动通信网络优化[J].微型电脑应用,2009,25(10A):42..
[2]马少武,张应,徐雷.云计算在电信行业的应用前景分析[J].信息通信技术,2010,02:37.
内容提要:微软案、谷歌案与百度案皆反映出在反垄断司法实践中,相关市场的界定总是与不确定性结伴而行。对传统产业相关产品市场界定的需求替代法与供给替代法,由于无法充分反映互联网企业产品或服务所具有的双边市场的特点,因而将其适用于互联网产业反垄断案件时存在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并突破反垄断法实施过程中认定互联网产业垄断行为的瓶颈,不能沿袭传统方法,也不能完全束缚于反垄断法规定,而应该从互联网产业双边市场的特性出发,客观对待互联网企业所提品(服务)功能的差异,基于利润来源确定相关市场的范围,并考虑双边市场的交叉网络外部性对垄断力量的传递效果。
自20世纪90年代基于计算机技术应用所出现的互联网,是人类社会的一次信息革命。网络技术把许许多多的信息源、用户终端和计算机连接起来,通过网络软件实现相互之间的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1]互联网不仅仅是一种新发明,而且是一种产业的变革,互联网的应用创造了新的市场和行业。根据1999年美国得克萨斯大学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进行的划分,互联网产业包括电子商务(网上商店、订购服务、售票和专业服务等)、产业基础设施(因特网接入公司、调制解调器制造商等)、软件应用(网络浏览器、搜索引擎等)及中介公司(经纪公司和其它各种服务公司)四个组成部分。自产生以来,互联网产业一直迅猛发展。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统计,截至2011年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13亿,全年新增网民5580万。据艾瑞咨询统计显示,2011年第三季度中国网络经济整体规模达到716.1亿元,环比上涨17.1%,同比上涨72.%,预计第四季度将达到800亿,全年约为2627亿元。2011年受欧债危机的拖累,全球经济整体乏力,互联网产业却依然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到2011年底,全球网民总数达到22.67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2.7%;手机用户总量达到59亿,移动宽带用户近12亿;全球网站总量增至5.55亿个,同比增长117.6%。[2]
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发展,行业内的竞争也日趋激烈。20世纪末发生在美国的微软反垄断诉讼案,是全球范围内影响最大的互联网相关行业的反垄断诉讼案件。此后,一些互联网行业的巨头企业,如谷歌、雅虎等在美国、欧洲也纷纷受到反垄断调查,屡受反垄断讼累。2008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以后,互联网产业由于独特的技术、经济特征形成高集中度市场,成为反垄断工作重点关注的几个行业之一。2008年河北唐山人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公司)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公司)案(以下简称百度案),是中国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第一案。2011年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接到的举报,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两公司互联网专线接入价格情况进行了反垄断调查。2012年4月,360诉腾讯垄断并索赔1.5亿元的案件在广东高院开庭。国内外互联网反垄断案例的论争焦点主要集中在相关市场界定的问题上,相关市场成为互联网产业反垄断案件不可逾越的第一道“坎”。
一、互联网产业反垄断中相关市场界定的司法困境
任何竞争行为(包括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行为)均发生在一定的市场范围内,科学合理地界定“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3]即界定相关市场(RelevantMarket),是对竞争行为进行分析的逻辑起点,亦是重要的反垄断司法程序,对判定企业经营活动的法律后果具有潜在的决定性作用。自1948年美国最高法院在美国诉哥伦比亚钢铁公司一案中首次使用“相关市场”一词以来,相关市场是反垄断的核心概念,也是垄断行为认定和反垄断执法活动的基石。因此,相关市场界定是“反垄断司法过程中一项最基础、最核心和最关键的工作”。[4]
美国反垄断执法当局和学者们为更准确地界定相关市场,提出了众多的相关市场界定方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三大类:一是早期案例中提出的方法,包括需求交叉弹性法、“合理的互换性”测试、“独特的特征和用途”测试和聚类市场法等;二是假定垄断者测试及其执行方法,包括临界损失分析、临界弹性分析、转移率分析、剩余需求分析和机会成本法;三是基于套利理论的方法,包括价格相关性检验和运输流量测试。[5]由于上述方法多是建立在单边市场逻辑的基础上对相关市场进行界定的,在互联网产业反垄断案件适用时,往往会面临较大的挑战和质疑。
(一)困境之一:将平台作为一个独立产品进行相关市场界定
法院在审理互联网产业反垄断案件时,不考虑互联网产品的双边市场特性,而是按传统的单边市场对待,将互联网企业的平台产品作为一个独立的产品进行相关市场的界定。美国的微软案就是此种方法适用的典型案例。
1998年5月,美国微软公司因涉嫌违反《谢尔曼法》而遭到美国司法部与美国19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检察长指控,进而衍生出全球瞩目的美国微软案。这场世纪审判中最具争议的部分,乃是微软公司在与英特尔兼容的个人计算机操作系统(Intel-compatible PC Operating Systems)软件市场中,将其生产的网络浏览器软件(IE)与个人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结合在一起出售,涉嫌违反美国反托拉斯法的搭售相关规定。[6]尽管在1997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就指出:“如果要指控垄断或者企图垄断行为,原告必须界定相关市场。”[7]虽然法庭最终认定微软将其网络浏览器与Windows操作系统捆绑在一起销售是为了垄断浏览器市场,但在微软案件的所有材料中,包括1999年11月作出的事实裁定(Finding of Fact)和2000年4月作出的法律裁定(Conclusions of Law)中,本案的原告和法院都只是简单陈述了微软在与英特尔兼容的个人计算机操作系统市场中拥有独占地位,而没有对案件所涉相关市场的界定依据做出清晰阐述。[8]可以说,作为互联网产业反垄断诉讼的第一案,微软案打开了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界定之门,然而由于法官的刻意回避,微软案却没有能够关上对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界定质疑之窗。微软垄断案存在两个基本问题需要明确:一是对微软个人计算机操作系统的相关市场的界定问题,原告从计算机个人用户角度出发,认为被告拥有90%以上的市场份额,而被告则根据微软个人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兼容性特点,从软件供应商的角度出发,相关市场应认定为计算机软件市场,则微软个人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市场份额不足30%;二是微软公司是如何将其拥有的在个人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垄断力量传递到网络浏览器软件市场,从而实现其对网络浏览器软件市场的垄断,这种“捆绑”销售的机理是什么?对于以上两个问题,美国联邦法院的法官虽然作出了事实认定,但是并没有在判决中进行说明。由于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界定方面的模糊性,互联网产业反垄断纠纷频频发生,互联网巨头无不为之困扰。
(二)困境之二:将平台一边的市场进行相关市场的界定
法院在审理互联网产业反垄断案件时,注意到互联网产品的双边市场特性,但是在相关市场界定时,以市场份额较高的一边市场确定相关市场,衡量涉案企业的市场控制力。此种方法的运用出现在中国的百度案中。
2008年的百度案是中国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第一案。原告人人公司因为不满被告百度公司“竞价排名”的做法,诉诸法院。[9]本案关于相关市场的界定成为左右案件走向的关键问题。原告认为,本案的相关市场是中国的搜索引擎服务市场,百度公司在该市场上具有支配地位,百度公司的“竞价排名”行为已经构成《反垄断法》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被告认为,搜索引擎服务相对于广大网络用户而言是免费的,免费服务并不是《反垄断法》所约束的领域,因此并不存在《反垄断法》意义上的相关市场。最终,在相关市场认定问题方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1)网络用户在使用搜索引擎时确实不需要向搜索引擎服务商支付相应的费用,但作为市场主体营销策略的一种方式,部分产品或者服务的免费提供常常与其他产品或服务的收费紧密结合在一起,搜索引擎服务商向网络用户提供的免费搜索服务并不等同于公益性的免费服务,它仍然可以通过吸引网络用户并通过广告等营销方式来获得现实或潜在的商业利益,因此,被告界定“相关市场”以是否付费为标准显然不具备事实与法律依据。(2)本案的相关市场应界定为“搜索引擎服务市场”。虽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新闻服务、即时通讯服务、电子邮件服务、网络金融服务等互联网应用技术在广大网络用户中也具有较高的使用率,但搜索引擎服务所具有的快速查找、定位并在短时间内使网络用户获取海量信息的服务特点,这是其他类型的互联网应用服务所无法取代的,即作为互联网信息查询服务的搜索引擎服务与网络新闻服务、即时通讯服务等其他互联网服务并不属于构成相关市场的具有紧密替代关系的一组或一类服务,即‘搜索引擎服务’本身可以构成一个独立的相关市场。法院虽然在相关市场认定方面认同了原告的主张,但是最终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原告既未能举证证明被告在“中国搜索引擎服务市场”中占据了支配地位,也未能证明被告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因而,一审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在百度案中,法院判决仅从与原告利益没有直接关联的单边市场确定相关市场,则其判决难免存在一定的谬误。
(三)困境之三:模糊相关市场的界定问题
法院在审理互联网产业反垄断案件时,采取相对保守的态度,不去主动界定相关市场。美国谷歌案[10]就是如此。
KinderStart是美国康涅狄格州一家专门提供儿童信息的网站(KinderStart.com)。2005年该公司在没有收到任何警告信息的情况下,被清除出Google索引。在顶峰时期,KinderStart.com每月的访问量超过1000万人次,而被Google“封杀”之后,该公司网络流量下滑了70%。2006年KinderStart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何塞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指控Google公司利用搜索引擎业务对该公司进行了不正当地“封杀”,损害了其互联网业务,Google的这种行为违反了《谢尔曼法》和其它法律。KinderStart希望获得经济赔偿,并请求法院强制Google改变现有的网站排名机制。原告的诉讼请求最终被法院驳回,主要原因在于,法官认为:(1)原告没有能够证明搜索引擎市场是一种“销售分类”(Grouping of Sales)及这种销售分类可以构成一个独立的相关市场。原告没有主张谷歌或者任何其他的搜索服务提供商出售的是搜索服务,而是主张“鉴于过去用户的经验和预期,及考虑到先前的关于因特网自由与因特网中立(Neutrality)的政府监管和技术政策,任何搜索引擎必须是对使用者免费”。这种判断的根据是没有拘束力的,以此为基础来证明反垄断法与免费服务存在某些关联是站不住脚的。尽管KinderStart辩称搜索所具有的功能性可以从其他途径为谷歌带来丰厚的报酬,但是它却没有指出是什么人因为搜索给谷歌付费。因此,从反垄断法的立场上来说,搜索市场(SearchMarket)不是一个“市场”。(2)原告亦没有能够证明搜索广告市场足以构成一个独立的市场。尽管搜索广告市场(Search Ad Market)与因特网上的任何其他形式的广告有着本质区别,在界定相关市场的时候必须对此予以充分考虑,但这种区别还不足以使得搜索广告市场与比之更大的因特网广告市场(Market for Internet Advertising)区别开来。因为一个网站可能选择通过以搜索为核心(Search-based)的方式广告,也可能选择别的与搜索无关的方式广告。无论如何,以搜索为核心的广告方式与其他任何因特网广告具有合理的可替代性。谷歌案中,法官注意到了互联网产品的双边市场特点,并对双边市场的特点进行了说明,但并没有对双边市场的内部关系进行论证,存在说理不透的问题。
(四)小结
通过以上国内外案例的简单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法院对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认定有如下特点:(1)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举证责任由原告负担,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确定相关市场是足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合理原因。[11](2)替代性尤其是以功能差异为基础的需求替代性分析是界定相关产品市场的基本要素。诚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1992年指出的:“反托拉斯诉讼中的相关市场是由消费者可获取的选择来决定。一般而言,相关产品市场包括许多存在合理的使用替代性(Inter-changeability ofUse)及需求交叉弹性(Cross-elasticity of Demand)的产品或者服务集合,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一个品牌可以单独构成一个相关市场。”[12](3)在传统产业中,“免费”的行为不属于反垄断法规制之列,但在具有网络外部性的互联网产业中,“免费”不足以构成非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抗辩。上述谷歌案件、百度案件突出地反映了双边市场特性对于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界定的重要性,但由于案件本身所限,还不能完全反映双边市场对反垄断法相关市场界定带来的挑战和冲击。[13]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的界定必须建立在对费用支付模式的进一步深入分析的基础上。(4)在各国反垄断司法实践中,相关市场的界定总是与质疑、模糊性结伴而行。原被告总是站在各自的立场论证相关市场的界定,法院总是以缺乏足够证据为支撑的替代性分析来解释相关市场的界定。即便在对相关市场界定有着深远影响的判例——杜邦案与布朗鞋案中,法官对相关市场的界定都没有取得一致意见,更不用说原被告对法院的判决心甘臣服。[14]这个问题在互联网产业表现尤为突出,也给互联网产业的反垄断司法工作带来了困扰。
二、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界定的特殊性
互联网产业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支撑,将互联网技术加以产品化(或商品化)并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21世纪以来,世界经济最富有活力的增长点莫过于互联网产业。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发展,社会财富也在不断增长。互联网产业是以互联网为支撑的,它拥有最大的信息平台、交易平台、资源配置平台和专业社区平台。然而,互联网产业所形成市场不同于传统的单边市场,[15]而具有双边市场特性。
(一)双边市场的特质
双边市场理论是在21世纪初产生的一种经济理论。[16]虽然此前已经存在一些典型的双边市场产业,如媒体、中介业和支付卡系统,但真正受到学者关注和重视的是在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随着信息和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互联网产业的出现,形成了大量的双边市场,如操作系统、搜索引擎、B2B电子市场、门户网站等。以互联网产业为代表的新经济的发展,使双边市场成为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理论研究具有重要的经济和法律意义。双边市场理论研究,主要侧重于对双边市场与传统的单边市场的区别,以及由此带来的新经济产业在产业组织、企业行为、反垄断政策等方面的影响与变革。
从外观上来描述,双边市场(Two-sided Markets)也被称为双边网络(Two-sided Networks),是指有两个互相提供网络收益的独立用户群体的经济网络。从经济学意义上来说,双边市场是指有两组参与者需要通过平台(Platform)来进行交易,而且一组参与者加入平台的收益取决于加入该平台另一组参与者的数量的市场。[17]平台实际上是一种交易空间或场所。较之于单边市场,双边市场具有如下特征:(1)双边市场具有“交叉网络外部性(Cross-group Network Externality)”。这是指两个不同用户群之间的外部性,即平台厂商一边用户数量的增加会带来另一边用户效用的提高。[18]从该定义可以看出,双边市场的网络外部性不仅取决于交易平台同一类型用户的数量,而且更取决于交易平台的另一类型用户数量,这是一种具有“交叉”性质的网络外部性。(2)双边市场定价的平衡法则。在单边市场中,产品或服务面对的是同一类用户群体在不同产品之间产生的外部性会被用户内部化;而在双边市场中,由于交易平台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面对的是不同的用户群体,市场两边的交叉网络外部性并不会被用户内部化。因此,为平衡两类用户的需求,交易平台往往会对需求价格弹性较小一边的价格加成(Mark up)比较高,而对弹性较大的一边则价格加成比较低,甚至低于边际成本定价,或者免费乃至补贴,以吸引其参与平台并进行交易。[19]
在上述三个案件中,Windows操作系统平台、谷歌的搜索引擎平台及百度的搜索引擎平台都属于双边市场而非传统的单边市场。在Windows操作系统平台中,微软向软件开发商免费提供Windows操作系统接口,而向电脑用户收取操作系统的费用以使两类用户群体都能加入到Windows操作系统平台上来。在谷歌与百度的搜索引擎平台中,尽管两者盈利模式存在差别,但是这两个平台运行的模式都是一边向利用搜索引擎进行信息搜索的广大网民提供免费服务,一边对利用搜索引擎广告的企业收取相应费用;其盈利能力的大小往往取决于平台所能够吸引到的网民的数量多少。
由于双边市场和单边市场机制的不同,单边市场下建立起来的传统竞争行为判断逻辑在双边市场下很难具有适应性,双边市场的反垄断规制由此变得复杂,涉及双边市场案件的走向亦由此变得扑朔迷离。耶鲁大学的埃文斯教授认为,双边市场的规制必须从一个全新的视角去看待,简单地、割裂地考虑平台一个边的市场行为将会得到片面的或者错误的结论,并导致错误的规制政策。选择双边市场反垄断规制的政策应该综合考虑市场势力、进入壁垒、掠夺性定价、市场圈定、市场效率的评估等因素。[20]赖特教授经过对澳大利亚和英国信用卡市场规制政策的长期实证研究,系统总结了这些适用于单边市场的政策运用于双边市场存在的8个误区,并认为这些认知上的误区可以通过对于双边市场的正确分析而加以纠正。这8个误区是:应该设定有效的价格结构来反映相关的成本;价格-成本之间比较高的加成意味着较大的市场势力;低于边际成本的定价意味着掠夺性定价;竞争的加剧必然导致更加有效的价格结构;竞争的加剧必然导致更加平衡的价格结构;在成熟的市场中,价格结构没有反映成本是不合理的价格;当市场的一边定价低于边际成本时,其必然受到市场另外一边的交叉补贴;平台所制定的规制性价格是中性。[21]
(二)传统界定相关市场方法的局限性
尽管国际上尚未真正形成统一的相关市场界定的标准与方法,但不可否认的是,相关市场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商品(地域)的可替代程度,因此,界定相关市场的基本依据是替代性分析。我国《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指南》规定,界定相关产品市场应主要从需求角度来考察产品的需求替代性,必要时考察供给替代性。从具体的界定方法来说,各国反垄断立法中关于相关市场界定方法的演变,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以哈佛学派的结构主义为基础建立的一系列界定方法,包括:合理可替代、供给替代、交叉价格弹性、子市场、集群市场、产品流等。在这一个阶段,界定相关市场都侧重于对产品特征和功能的定性分析,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如在百度案中,百度提供的搜索引擎为双边平台性产品,平台的两边连接的分别是企业与用户。对于普通的非付费网民来说,搜索引擎平台向他们提供的是一种信息搜寻服务,因而,相关市场应当是搜索引擎服务市场;而对于另一边在搜索引擎平台上商业广告的企业来说,搜索引擎平台为它们提供的是一种商业广告服务,因而,相关市场应被界定为互联网络广告市场。由于对两边市场产品功能认知的分歧,在反垄断法的实施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矛盾和冲突。在百度案中,我国法院最终将该案的相关市场界定为“搜索引擎服务市场”,主要是从普通的非付费网民与百度公司交易的市场出发进行认定的。而同样的搜索引擎平台产品,在2007年的Google-Double Click合并案件中,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经过认证,将相关市场认定为“搜索广告市场”(Search AdvertisingMarket)。[22]两国反垄断机构对搜索引擎平台产品相关市场认定的分歧,体现了产品功能界定法在双边市场中运用的局限性。尽管后来的交叉价格弹性加大了定量分析的成分,但是其假设前提是除垄断者外其他供给者的价格不变,或者消费者对其他供给者的需求不变,而在现实中,要得到如此苛刻条件下的数据几乎不可能,因此,这种方法的实用价值不大。
第二个阶段以强调效率的芝加哥学派和以强调效率公平并重的后芝加哥学派的经济学思想为基础,建立的以假定垄断者测试法(简称SSNIP法)为主的界定方法。[23]建立在定量分析基础之上的SSNIP法,克服了上述方法的不足,自1982年在美国《兼并指南》中首次被提出后,1997年为《欧盟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通告》采用。迄今为止,SSNIP法是许多国家反垄断司法实践中界定相关市场的主要方法。尽管如此,SSNIP法在双边市场中也同样存在缺陷。首先,SSNIP法也是建立在单边市场分析的基础之上,它对产品功能界定法的改进在于采用了更为严谨的量化分析,即以持久地(一般为1年)小幅(一般为5%-10%)提高目标商品的价格来考察商品的替代程度,以此来确定相关商品市场的范围。[24]但是,由于双边市场所具有的交叉网络效应,平台企业的收益不仅取决于交易平台的同一类型用户的数量,而且更取决于交易平台的另一类型用户数量,因此,这种小幅度的涨价对于一边市场影响是不显著的。其次,由于平台企业对双边市场的用户在定价方面一般采取的是倾斜定价策略,即对一边市场采取“低价”甚至是“免费”策略,通过免费提供服务来培育一定的用户群,在免费用户达到一定规模后,又以免费用户为资源与另一边的用户进行交易,实现收费目的。这种存在交叉补贴的市场,互联网产业的网络效应加大了界定相关市场的难度,一方面降低了合理可替代性程度,[25]另一方面弱化了需求交叉弹性。所以,互联网平台企业的首要竞争策略是产品差异化,而非价格策略。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在新经济行业中,由于产品品质的竞争或技术的竞争已经远大于价格的竞争,以价格理论为基础的SSNIP测度标准根本不能有效界定相关市场。[26]
从免费用户角度来考察需求替代性,则显得更难。首先,需要考察的是产品的价格,对于消费者而言其使用平台企业提供的服务是免费的,无所谓价格问题;其次是产品的特性,由于交叉网络效应的影响使得该平台对广大消费者产生了“锁定”效应,此时消费者的转移成本较高,限制了其选择可以替代的其他平台;再次考察的是产品的用途,互联网产业在位平台企业总是不断开发新产品,大多数在位平台企业产品的用途基本能涵盖其他产品的用途;最后是消费者的偏好,互联网上的消费者对其所使用的产品往往具有依赖性,且使用又是免费,所以这一替代性也很弱。因此,在双边市场中运用需求替代性来界定相关产品市场有着天然的硬伤。[27]
面对传统的相关市场界定方法在反垄断法实施时所面临的窘境,美国反托拉斯机构中的经济学家很早就提出过,对竞争影响的分析并不一定需要进行正式完整的市场界定。[28]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指出:“如果原告可以证明被告的行为对竞争产生了直接的不利影响……这可以说是比复杂市场份额计算来证明市场力量的更为直接的证据。”[29]国内有学者以此为据,提出对互联网产业反垄断案件的处理应当淡化其相关市场界定的问题。[30]对此,笔者并不苟同。因为相关市场界定是处理反垄断案件中的逻辑起点,一旦离开这一起点去实施反垄断法律,势必会导致反垄断法实施的扩大化,产生大量的反垄断“伪案”,[31]浪费国家的执法、司法资源,更多的企业将会由此拖入诉累,影响企业的创新。
反对相关市场界定的学者认为,界定相关市场是反垄断诉讼创建的一个人造物,通过其边界将市场内外的企业区分开来没有任何意义。[32]笔者认为,互联网产业反垄断案件中的相关市场界定是必要的。由于存在客观上的困难,我们可以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一是进行相关市场界定方法的创新,使互联网产业的相关市场界定更为简单、明确;二是降低原告的举证责任要求。其中相关市场界定方法的创新是至关重要的。
(三)小结
在双边市场上,平台企业通常向两组截然不同的消费群体提供多种差异化产品,这使得双边市场的相关市场界定变得复杂化:(1)双边市场具有复杂的外部性,如何考虑外部性对替代性的影响?(2)随着消费群体的增加,平台企业有了更多选择,比如单边涨价还是双边涨价,这必然增加求解最优化问题的难度;(3)当市场上有多个平台时,如何判断它们之间的替代顺序?(4)不同类型的双边市场具有不同的经济特征,所以在双边市场背景下推导各种方法的计算公式时,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双边市场,建立相应的数理经济模型。
综上所述,双边市场理论的提出,为反垄断法理论研究开辟了一个全新的领域,也为反垄断执法、司法,尤其是相关市场界定的操作带来了全新的分析视角。然而,从诸多的双边市场和单边市场的差异化行为来看,经济学界和司法界对于双边市场的策略行为多持支持或者不确定的态度,且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都缺乏一个判断双边市场定价规制的标竿体系。[33]双边市场理论的发展对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界定工作带来了挑战,也为破解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界定的困境指明了出路。
注释:
[1]参见邢志强、韩淑芳:《信息竞争论》,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
[2]参见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12》,电子工业出版社2012年版,第3-17页。
[3]《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第3条。
[4]刘伟:《序》,载李虹:《相关市场理论与实践——反垄断中相关市场界定的经济学分析》,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
[5]参见黄坤:《经济学视角下的相关市场界定:一个综述》,载《经济研究》工作论文,2011年,wp133,载http://erj.cn/cn/gzlw. aspx?m=20100921113738390893.
[6]参见张维中:《美国微软案操作系统软件搭售问题之研究》,载《公平交易季刊》2006年第2期。
[7]Forsyth v.Humana,Inc.,114 F.3d 1467,1476 (9th Cir.1997).
[8]See United States v. Microsoft Corp.,84 F.Supp.2d 9 (D.D.C.1999) (“Findings of Fact”),and see United States v.Microsoft Corp.,87 F.Supp.2d 30 (D.D.C.2000) (“Conclusions of Law”).
[9]关于“百度案”的基本案情,参见佟姝:《百度被诉垄断案背后的思考——唐山人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垄断纠纷一案评析》,载《中国专利与商标》2010年第1期。
[10]See Kinderstart.com LLC.v.Google Tech.,Inc.,No.C 06-2057 JF RS,(N.D.Cal.),March 16,2007.
[11] See Tanaka v.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252 F.3d 1059,1063 (9th Cir.2001).
[12] Eastman Kodak Co.v.Image Technical Services,Inc.,504 U.S.451,481-82,112 S.Ct.2072,119 L.Ed.2d 265 (1992).
[13]参见李剑:《双边市场下的反垄断法相关市场界定——“百度案”中的法与经济学》,载《法商研究》2010年第5期。
[14] See United States v.Du Pont&Co.,351 U.S.377 (1956),and see Brown Shoe Co.,Inc.v.United States,370 U.S.294 (1962).
[15]早在1938年,马歇尔就对市场进行了界定,他认为市场是买主和卖主可以自由进入并在同一时间对同种商品形成相同价格的所有交易关系的总称。这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单边市场。参见[英]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下),朱志泰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8页。
[16]一般认为,2004在法国图卢兹召开的双边市场经济学学术研讨会,标志着双边市场理论的形成。参见朱振中、吕廷杰:《双边市场经济学研究的进展》,载《经济问题探索》2005年第7期。
[17]See Mark Armstrong,Competition in Two-Sided Markets,Mimeo,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2004,p.57.And see Mark Armstrong,Competition in Two-Sided Markets,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Vol.37 (no.3),2006.
[18]See M.L.Katz and C.Shapiro,Systems Competition and Network Effects,Journal of Economics Perspectives,Vol.8,No.2,Spring 1994.
[19]参见纪汉霖:《双边市场定价策略研究》,复旦大学2006年博士论文,第44页,参见中国知网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http://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dbcode=CDFD&QueryID=4&CurRec=1&dbname=CDFD9908&filename=2007069074.nh&urlid=&yx=&uid=WEEvREcwSlJHSldTTGJhYlQ4NUpQbXRBaXh-Dc1R0TmQ3R3lwNmZpUmhwaGNpWll6THVteXk3-OTFvNkdOY1EwaQ==.
[20] See David S.Evans,The Antitrust Economics Of Multi-Sided Platform Markets,Yale Journal on Regulation,Vol.20,2003.
[21] See J.Wright,One-Sided Logic in Two-Sided Markets,Review of Network Economics,Vol.3 (no.1),2004.
[22]参见王先林主编:《中国反垄断法实施热点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324-325页;FTC,Statement of FEDERALTRADE COMMISSION Concerning Google/Double Click,FTC File No.071-0170.
[23]参见李虹:《相关市场理论与实践——反垄断中相关市场界定的经济学分析》,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85-87页。
[24]参见《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指南》。
[25]在互联网产业中,由于交叉网络效应的作用,引起了正反馈、冒尖、锁定和转移成本等一系列现象。特别是当出现“锁定”现象后,不论新兴的网络产品是否具有新的特性、是否具有更好的用途、是否具有更优惠的价格,网络用户都不会转向它,因为网络用户会认为现在其所使用的就是最好的。
[26]参见余东华:《反垄断法实施中相关市场界定的SSNIP方法研究——局限性其及改进》,载《经济评论》2010年第2期。
[27]《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指南》还规定了必要时考察供给替代性,也存在上述问题,在此不赘述。
[28] See Jonathan B.Baker,Contemporary Empirical Merger Analysis,George Mason Law Review,Vol.5,No.3,1997.
[29]Todd v.Exxon Corp.,275 F.3d 191,206 (2d Cir.2001).
[30]同注[22],王先林书,第332-334页。
[31]关于反垄断“伪案”的提法,可以参见郑文通:《我国反垄断诉讼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的误读》,载《法学》2010年第5期。
[32] See Fisher,F.M.,“Horizontal Mergers:Triage and Treatment”,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1987,1 (2).
[33]参见注[19],第60页。
文章针对当前4S店盈利能力下降分析其在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要发展必须在规范经营、重视企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升、探索新的服务模式等各方面采取的对策。
关键词:
发展;互联网;诊断技术
汽车服务市场4S店经营模式,已经占据后市场的半壁江山多年,但渐渐4S店服务的功能,盈利功能已经大打折扣,众多汽车消费者对4S店的服务很少有人感到满意,究其原因主要在经营管理上存在许多问题。
1、4S店经营管理问题分析
1.1仅仅依靠厂家授权经营,无法设立自身的品牌形象4S店只是厂家的,专卖店建筑内外所有的CI形象均严格按厂家的要求布置,为维护厂家的信誉和扩大销售勤劳工作,然而经销商自身的品牌形象则无处体现,厂家也不允许体现。经营状况的好坏90%依赖于所经营的品牌,同时同一品牌不同的4S店的经销商还得依赖本店经营者与厂家的关系,关系好从厂家获得的相关资源就多利润空间才大。他们没有实力与厂家平等对话,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
1.2价格居高不下,顾客投诉越来越多消费者历来对4S店的价格多有抱怨,顾客并不会在乎修理厂真实的定价政策是什么,是否受到汽车配件供应的约束等。真正担心是被欺骗,内心的需求是能够享受到透明的服务,透明的价格,希望所收取的服务费和零件费是真实的、必需的。客户抱怨最多的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返修率高;价格不合理;维修时间长;维修工态度差;随车物品的遗失;修理工内部沟通和员工横向沟通不够,造成项目漏修;工种问题协调不好等等。
1.3经营成本高利润低据调查:以一家面积达2000平方米的标准4S店来计算,在大城市固定资产投资至少在2000-3000万元左右,中等城市也得1000至1500万元之间,另外,其流动资金都要求在1000万元左右。一个月员工工资(按70人)每月18万元、土地租金(按每平方60元计)12万元、另外还有广告及隐性的公关成本等,每个汽车4S店的每月的经营费用约50万元。利润方面:每月销售毛利:100台*2500元/台=25万元;维修毛利:1500台/月维修量*500元/台(单价)*45%(毛利率)=33.75万元;两者合计:58.75万元。因此一个经营得很好的汽车4S店能有8万元/月的利润已经很不错了。
2、汽车4S店发展对策
经笔者访查,维修价格确实有不透明部分,也有故意增加维修保养项目,造成顾客维修费用增大的情况,而且4S店这样的做法已经是习以为常很普遍:例如本来可以不修的项目可以不换的零件,却本着消费者不懂,任意加码忽悠消费者。久而久之顾客担心被欺骗会对4S店敬而远之的,没有顾客就谈不上发展了。
2.1建立有效的市场监管机制,规范经营行为
2.1.1对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实施有效监督监管部门应把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列为日常检查监督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定者要及时给予行政和经济制裁[1]。同时,定期向社会公示汽车维修价格,引导企业合理收费。管理手段上应采取制定统一结算凭证,统一购置,并实行交旧领新的制度,发现问题要及时查处。
2.1.2建立信用考核制度,发挥社会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对社会质量信誉考核信息,让社会和广大车主充分了解每个维修检测企业的质量信用情况,自主选择维修检测企业的服务。
2.2重视各类技术人才的培养、培训
2.2.1服务意识的培养(1)要从企业的经营理念、服务意识与服务专业水平、专业技术等多方面培训,提倡规范服务。(2)保持服务团队的稳定性,一个优秀的服务人员的流失,会将公司的顾客带走,公司要从员工的待遇、培训晋升、激励制度等方面服务好员工,打造服务团队的稳定性。
2.2.2汽车维修技术的培养(1)与高校联合建立实习基地培养技术岗位接班人中国的学生普遍存在理论基础较强而实践动手能力较差的问题,我们必须改革大学培养制度和办学模式,让专业院校与企业走联合办学之路,在企业建立校外实训基地,重点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为企业培养技术实用性人才。(2)逻辑推理能力的培养汽车维修人才对汽车故障应具备一种特殊的逻辑分析能力。真正反映一个维修人员水平的是其诊断的准确程度。在诊断过程中,要求诊断人员要“懂原理、会分析、能推理、巧诊断”。排除一个个疑难杂症,就像欣赏一部很好的推理小说,只不过这部推理小说的主角是汽车。因此,一个不会推理和逻辑分析的人很难成为一名好的修理人才。(3)综合运用能力的培养自动化控制技术在汽车上的应用日益广泛,汽车电路与机械传动不再是两个独立的部分,电控部分的正常工作必须建立在良好的机械传动部分的基础上,机械传动部分的工作要受到电控部分的控制,因此现代的汽车,当故障出现时很难判断出是机械部分还是电路部分的问题,已很难再分清是机修工还是电工应该干的工作了,因而当今的修理工必须电路和机械都精通,再辅以液压技术,并掌握计算机知识与操作能力,不仅要能正确的使用计算机及电脑检测设备而且还要熟悉车用单片机的控制原理,几方面有机地结合才是较理想的汽车维修人才,否则许多故障现象不可能正确的分析与理解。
2.2.3提高维修检测技术的水平汽车设备越是先进复杂,维修工作就越依附于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技术。因而维修技术的发展重点之一就是设备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技术,科研机构针对现代机械设备中的电气系统、电子自动监控系统的性能参数的测定等方面已经取得了成果。在现有互联网上建立基于VRML(虚拟现实建模语言)的设备远程监控与诊断系统,它可以让汽车生产厂家实时了解到设备现场的运行状况参数。根据这些参数,故障诊断中心和专家就可以准确、及时地对机械的状况做出判断,并给出相应的解决办法。4S店应率先利用车联网技术[2]才能高效解决问题。
2.2.4探索新的服务模式“互联网+”模式的兴起,各行各业都在加紧创造。汽修O2O是很值得深入探索的模式,特别是汽修O2O直接上门服务,只要消费者打开相关网站或者APP,输入相应的时间和地点,就会有技师专门上门服务,而消费者只需提供相应的场所即可[3]。一般依靠自己的技师,能够提供全面、及时的服务,而且价格便宜、时间自由,与4S店动辄数目不菲的养护费用相比,汽修O2O相对低廉的价格和透明的收费标准受到消费者的称赞。这类服务模式定会受到不少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人的青睐。4S店要发展必须探索新的服务模式[4],否则会让竞争企业抢走自己的蛋糕。
3、结论
4s店存在经营成本高,服务价格不透明顾客不满意,无独立发展空间等诸多问题,制约着其向好发展,要解决必须从建立有效的市场监管机制,规范经营行为,重视人才服务意识、维修技术的培养,提高企业整体维修检测技术的水平,并探索新的服务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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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汽修O2O抢夺汽车后市场,现在还没站稳脚跟[N].工人日报,2015-05.
接踵而来的中国网络安全事件,让人们不得不再度审视一个现实:在享受网络便利的同时,谁为安全受损买单?这个问题虽从一开始就很重要,但现在变成了生死攸关。
5月27日下午5点,拥有将近3亿活跃用户的支付宝出现了大面积访问故障,全国多省市支付宝用户出现手机和电脑支付宝无法登录、余额错误等问题。第二天,携程网爆出因数据库被物理删除,携程网站及APP陷入瘫痪状态12个小时,页面无法打开。
继支付宝、携程系统瘫痪后,5月29日上午,多个券商交易系统不堪大量交易重负,也出现了接连宕机事件。
6月12日,美国驻华大使馆官网信息称,“美国国务院领事事务局正经历海外护照和签证系统的技术问题。”所有国家赴美签证均受影响。截至《财经》记者发稿,仍无修复时间表。
此前两个月,苹果的应用商店App Store、iTunesStore发生重大宕机事故,搜索和下载功能都暂时失效,这一事故波及全球用户。
数据没有丢失,可谓虚惊一场。但此次事件给网络信息安全敲响了警钟。
高盛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球范围内总共发生了3014桩数据被盗事件,11亿份记录曝光,其中97%与黑客活动(83%)或欺诈(14%)有关。过去一年时间里,数据被盗事件和记录曝光事件的数量均大幅增长了25%。
互联网的安全问题并不是新问题,而这几年随着个人云计算服务的兴起,它的重要性再次被关注。
云为移动互联网带来了基础能力,但其动态、开放、甚至不可琢磨的技术特性,又将引发新的安全挑战。而且,以物联网为代表的新一波移动互联网大潮正在赶来的路上。
市场研究机构Gartner预测数据显示,到2020年,全球联网设备的数量将从现在的30亿台增加至260亿台左右。不仅手机、电脑、电视机等传统信息化设备将连入网络,家用电器和工厂设备、基础设施等也将逐步成为互联网的端点――网络安全边界将被无限拓宽且变得日益复杂。
建设可管、可控、可信的网络,是下一波移动互联网浪潮潮起的前提和方向,但现在中国的互联网却近似于“裸奔”。 “裸奔”
中国人在互联网,尤其移动互联网上流通的资产已经越来越多。
市场分析机构易观智库针对今年一季度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包括电子商务、航空票务、火车网上订票、旅游、境外消费、互联网金融、线上游戏增值等网络交易总规模超过10万亿元人民币。
支付宝、银联支付和财付通等第三方移动支付规模超过2.8万亿元人民币,环比增长5.81%;P2P网贷市场交易规模超1000亿元人民币,环比增长34.5%。中国移动支付和P2P网贷市场仍保持了相当高的活跃度。
传统银行业务在互联网和手机端的交易量也十分可观。一季度,中国手机银行客户端交易规模高达12万亿元人民币;网上银行客户端交易规模达到353.5万亿元。而且,手机银行的交易规模还在以两位数以上速度攀升。
这一连串数据显示着,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上流通的中国资产已经十分庞大。以网络交易为例,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5月,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1.8万亿元,月均2.36万亿元;而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总额为1.11万亿元,并迅速向大城市以外的二三四线城市蔓延扩张。
移动支付手段打通了移动互联网商业世界,从而形成了商业闭环。但由于成长速度太快、规模太大,中国互联网公司对安全的重视程度并未跟上业务规模发展的速度。
传统金融行业几乎是全世界信息安全技术最发达、网络架构最严密的行业,其网络架构搭建理念就好比护城河+多层堡垒,对用户数据的存放和管理有相当成熟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即便如此,其IT系统仍有缺陷,多个券商系统宕机就是最好的表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中心行政负责人董事总经理张益民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称,从业务上看,国内投行以前主要是以场内业务为主,是牌照业务,造成了各家业务趋同性比较大,必然导致IT系统的发挥余地较小,同质化严重;而国外投行在场外业务上的创新性百花齐放,导致对IT的个性化、创新性要求非常多,这种情况下,国外投行纷纷发展自己的IT开发队伍,以适应业务快速发展、快速创新的需求。他表示,最近几年,中国金融企业才开始自建IT系统以应对安全需求。
诞生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变革之下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兼具金融和互联网的双重身份,其安全系统更是脆弱。
一位来自传统银行的互联网金融公司高层人士入职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深度研究其网络架构,并多次在公司高层会议上强调把云和服务器放在第三方平台是极不安全的,力荐公司高层应向传统银行学习,自建服务器。
该公司另一高层向《财经》记者坦言,对于一个刚刚起步的创业公司来说,这是不可能的,“现在能做的是在安全和效率中间平衡折中,到了一定规模之后,才有可能加强安全”。互联网金融公司普遍无力在网络安全上投资重金。
为P2P公司搭建IT系统服务的技术服务提供商中科柏诚董事长王德敬告诉《财经》记者,出于成本考量,绝大部分互联网金融公司偏爱成本更低的公有云平台,其数据普遍被暴露在云环境之中,所有的数据备份和安全防护基本依赖于云平台公司,这与传统金融行业利用封闭的物理设备实现护城河一般的严密数据保护不可同日而语。
一位资深IT技术人士为《财经》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个只需要一台最初级服务器和基本网络架构的初创互联网公司为例,自己部署服务器成本大约为每月3000元左右,但如果使用阿里云的公有云服务平台,每月只需百元左右。
这与银行在IT系统上的巨额投资几乎是天地之别。传统银行在IT上的投入巨大,一般是其年度利润的10%到15%,只有这样,才能保证IT系统能支撑庞大业务和用户的发展。
同样受限于成本,在公有云平台提供基本的灾备手段之外,目前绝大部分P2P平台几乎都没有基本的灾备系统。
不规范的业务上线操作也进一步放大了安全缺陷。多位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业务部门非常着急要上线一些业务的时候,往往会打破规范,在整个上线流程没有建立,或者还没有完成开发、测试的时候,业务就直接了。
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管理层其实十分清楚存在的安全缺陷。这些安全缺陷就像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存在危险。
小微互联网金融公司在黑客的攻击面前防护能力普遍弱小,容易造成恐慌和非正常死亡。统计数据显示,在2013年和2014年,有超过100家网贷平台因黑客的攻击而宣布关门。绝大部分网贷平台遭遇过黑客攻击,被迫关闭服务器、暂时停止服务。
“金融风险的一个特点是滞后性,早期跑得越快,系统搭得就越浅,倒的机会也越大。”大数据风控公司神州融联合创始人黄海珈说。
最受安全制约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尚且如此,其他中小型垂直互联网创业公司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架构部署更是漏洞百出。公有云平台创业公司七牛科技总裁吕桂华告诉《财经》记者,互联网公司普遍不具备安全意识,大部分小公司很少主动了解平台的安全机制,更加看重平台的迁移能力和系统运行能力。
多位接受《财经》记者采访的互联网IT安全人士也均认为,除了BAT,中国绝大部分互联网公司的网络架构均不甚完善,安全漏洞和风险巨大。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在今年3月的调查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31.3%的用户遭遇过个人信息泄露。
感染计算机病毒的比例为63.7%,比2013年增长了8.8%;移动终端的病毒感染比例为31.5%,比2013年增长了5.2%。无论是传统PC还是移动终端,安全事件和病毒感染率都呈现出了上升的态势。 攻击
一家网游虚拟物品交易平台的创始人在考察了多个公有云平台后发现,没有一家的安全机制令他满意。
网游虚拟物品交易是一个竞争激烈、市场空间极大的高利润市场,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之下,这家网游虚拟物品交易平台正沉沦于竞争对手的恶意流量攻击中不可自拔。
流量攻击必然降低用户体验。上述平台创始人透露,他的平台每天遇到的流量攻击在几十个G到几十个T之间,而他的方式除了将数据服务器分布放在不同数据中心,引流导流,目前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
网宿科技副总裁刘洪涛告诉《财经》记者,按照经验值,互联网公司遭遇流量攻击的频度与规模整体上呈相反的变化趋势。也就是说,越大规模的攻击发生的频率也越低。
一般的互联网公司一两年可能遭遇一次大规模(大于100Gbps)的DoS攻击(Denial of Service的简称,即拒绝服务,其目的是使计算机或网络无法提供正常的服务),中等规模的DoS攻击(20-100Gbps)会频繁一些,约一季度至半年发生一次;而小规模的DoS攻击可能一个月出现一次或多次。
一家游戏公司CTO告诉《财经》记者,游戏行业服务类型严重同质化,虽然不能从技术上溯源攻击者,但用流量攻击来打击竞争对手的事情确实较为常见。
如果说流量攻击是一个恶意商业行为,可以通过一定手段来遏制和规范,那么互联网时代开放的网络架构和平台带来的网络安全风险则常令普通互联网创业公司束手无策。
传统的电信运营商和IT行业通常比较依赖于国外大公司提供的整体解决方案,比如IBM等公司提供的小型机等。互联网公司则更加喜欢前沿的开源技术。阿里曾经在内部发起 “去IOE运动”,消除公司产品对IBM、Oracle、EMC重型基础设施的依赖。而更新的互联网公司则自一开始就不会与这些重型基础设施沾边。很多互联网创业公司的产品环境没有采用任何商业软件,完全基于开源的软件系统和框架来搭建。
开源平台比想象中更加脆弱,而且其一旦受到攻击,会波及众多平台上的公司。
2014年,波及全球数以千万计服务器的“心脏流血”事件震惊了全球IT业。全世界网站服务器中有三分之二都采用OpenSSL开源软件,而针对该软件的“心脏流血”漏洞则帮助黑客获得打开服务器的密钥,监视服务器的数据和流量。“心脏流血”波及范围很广,包括雅虎在内的,Alexa排名在前百万超过40%的网站数据被泄露。
万物互联的风险亦在显现。
2014年9月,一款可以感染路由器、恒温器、烘干机等许多物联网设备的恶意软件,组成了1.2万至1.5万台的大型僵尸网络,在亚洲和美国实施了各种形式的DDoS攻击。攻击流量峰值高达215G,每秒1.5亿个数据包。这亦是迄今为止针对物联网领域最大的一次恶意攻击。
物联网设备存在诸多因设备制造商急于联网,从而忽略了安全问题的严重风险。包括隐私泄露、弱密码、非加密通讯,以及网页操作等漏洞。而企业网络与员工自带的个人设备又极易发生交叉感染。如果没有新的安全模式来应对这一风险,那么未来物联网安全的严重性将超出人们想象。 再造
前南方电网、中国电信和思科资深技术专家徐建锋告诉《财经》记者,安全包括物理设备、网络、系统和应用四大层面。其中,物理设备和网络层面一般不会发生安全问题,一旦发生就是大事,例如,2012年因骨干网设备故障发生的中国互联网大面积断网事件。
在云计算技术和云服务平台越来越成为互联网公司技术架构核心的今天,后端的系统和前端的终端应用安全问题越来越凸显。逻辑很简单――越开放,参与的人越多,安全问题也越多。
支付宝瘫痪事件是一个典型的后端系统安全问题。支付宝相关技术人员告诉《财经》记者,瘫痪事件发生后,支付宝技术团队确定无法在短时内修复被挖断的光缆,决定进行机房容灾应急预案。为了保证用户资金数据不出现任何问题,支付宝技术团队采取了手工而不是自动切换方式――进行内部数据核对,在发现没有影响的情况下才对外开放,这也直接造成支付宝在两个小时之后才恢复运转,没有实现“无缝切换”的容灾设计初衷。
这是支付宝自运营以来首次遭遇真实的整体机房突然中断故障。从外界来看,这次事故显示,支付宝的“异地多活”备份系统架构虽然不同于传统金融行业的“两地三中心”容灾机制,但也基本经受住了考验,在光缆未修复的情况下,快速恢复了服务,这在互联网公司中已经处于顶尖水平。
这套基于云架构的备份容灾系统,并非没有缺陷。上述支付宝技术人士告诉《财经》记者,系统架构还有提升点、改进点,未来改造的方向是在遇到同类突发故障时能够提升切换速度。
上述支付宝技术人士坦言,在本次突发故障以前,支付宝技术团队考虑到网络完全中断的极端情形进行了定期演练,但未对网络拥塞情形进行充分演练。
这也许是为什么支付宝没有能够实现“用户无感知”的灾备切换能力设计初衷的原因――传统金融和运营商每年大大小小的演练有数百次,而且,现实情况与演练还是存在差异的。
事件发生后,支付宝技术团队细化了应急制度及流程、完善容灾切换应急预案与支撑系统的建设,制定了月度演练规则。
外界也有质疑,阿里巴巴“去IOE”、“由硬变软”的数据中心架构转变令网络负载存在隐患,导致业务连续性面临新挑战。2013年,阿里巴巴宣布“去IOE”战略,去掉IBM的小型机、Oracle数据库、EMC存储设备,代之以自己在开源软件基础上开发的系统。传统IT的数据中心,IBM小型机、Oracle数据库和EMC存储设备往往是标配,缺一不可。
开源软件跟商业产品的重要区别在于,开源软件只有基本一个框架,不成熟,需要自己去打磨,出了问题没有厂商技术支持。而IOE好比是4S店,收费高但服务全面。
面对这种质疑,支付宝相关技术人士认为,国产软件能力已经比过去增强不少,并且更能适应互联网海量数据和业务方面的特点。
阿里巴巴的一位前架构师基本认同这个观点。他认为,瘫痪事件对于支付宝而言就是摔了一跤,最容易出问题的不是阿里巴巴这样的技术实力雄厚的大公司,也不是体量太小的初创小公司,而是中型公司。“大型公司技术实力强,小公司被攻击的机会少;而中型互联网公司既没有特别牛的技术团队,出现漏洞和被攻击的机会又远大于小公司。”
5月29日,携程网发生了长达12小时的宕机事件。携程在事后简单的声明称,确认此次事件是由于员工错误操作,删除了生产服务器上的执行代码导致。
这并非携程发生的第一次安全事故。去年3月,携程就被爆出泄露用户信用卡CVV信息事件。携程安全支付日志在多处网站可随意下载,导致大量用户银行卡信息泄露(包含持卡人姓名身份证、银行卡号、卡CVV码、6位卡Bin)。
多位接受《财经》记者采访的专业技术人士认为,相对于支付宝瘫痪,携程的安全问题十分低级严重。一家美国安全厂商技术高层人士指出,类似泄露用户银行卡信息和程序员误操作删除信息这样严重且低级的错误,如果在美国,这家公司将面临严厉的法律诉讼,乃至关门歇业。
如果出现问题,灾备是唯一的挽救办法。但与早已被标准化的传统行业灾备方案相比,互联网公司分类太多,情况复杂,难以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
IT灾难恢复公司万国数据副总裁汪琪告诉《财经》记者,灾备不出实际效益,一千块钱的投入可能只做一块钱的事情,所以绝大部分互联网公司只做最基础的灾备措施。
例如,一些服务器放在公有云平台上的小型互联网公司,一般在公有云平台提供的数据备份之外,自己是否再进行数据备份,是实时备份还是有限备份,都因企业的资金实力和安全意识而不同。
万国数据为互联网公司提供的一项日常业务是计算合适的灾备投资方案。汪琪告诉《财经》记者,由于云计算和云服务的普及性,互联网公司的数据一般不会丢失,区别在于是业务不中断,还是中断时间的长和短。企业要算账,中断1个小时或者12个小时造成的经济损失会是多少,然后根据灾备的成本,选择合适的灾备方案。
按照携程一季度财报公布的数据,携程宕机的损失为平均每小时106.48万美元。按照宕机12小时算,初步估算携程损失超过千万美元。
万国数据的一份研究报告数据显示,53%的中国公司会因系统故障导致业务中断,而在日本这一数字则只有28%。
至于那些完全没有灾备意识的公司,则很有可能在一次打击之下便被迫退出市场。
汪琪认为,互联网行业很难制定一个统一的灾备标准,但根据其业务属性,可以参考传统行业的灾备标准部署灾备方案,亟须改变“唯成本论”的现状。
事实上,不同类型的互联网公司对网络架构和安全性能的需求其实各有不同。互联网金融公司需要私有云来保护用户账户核心信息;网游和电商公司需要稳定的带宽和架构保证用户体验;社交平台则强调开放特性之下的全面安全。
在终端和应用层面,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的普及也令安全面临全新挑战。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已经超过8亿,移动终端设备越来越多样,这也意味着管理起来将更加困难。
移动终端受功耗等限制,无法像个人计算机那样内置功能强大的防火墙。安卓移动操作系统尽管已经使用了针对应用软件的签名系统,但黑客仍然能使用匿名的数字证书来签署他们的病毒并发放。
为了保障系统和终端层面的最大安全,Facebook在2011年成立了一个名为“漏洞奖励”项目,该项目通过现金奖励的方式酬谢那些为公司发现安全漏洞的人士。2014年,Facebook通过这个项目找到了17011个漏洞,比2013年上涨了13%。谷歌也有相关的漏洞发现奖励机制。
从最终结果来看,这种方式十分有效,但在中国几乎没有类似实践。 争议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从2013年开始,中国公有云服务开始进入实质性的落地阶段。2014年上半年,中国公有云服务市场整体规模达到3.27亿美元,全年预期将达7.17亿美元,同比2013年增长46.7%。有研究预测分析表明,2015年至2018年,公有云服务市场将持续高速增长态势,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33.2%。
未来,包括互联网公司和需要互联网化的传统公司,也许所有公司都将跑在云上。
开放的公有云平台大大降低了企业的安全成本。微软近期的一份用户调查报告显示,在过去三年间,使用了云服务的企业与未使用云服务的企业相比,安全支出降低了5倍之多。
报告称,安全方面的收获是云服务平均每周可减少18个小时的安全管理时间。这是因为大部分的安全管理是由云服务提供商进行的。“虽然云计算不能取消企业内部对补丁管理的需要,但安全管理的需要会大大减少。”
完全把安全依赖于公有云平台,显然并不明智。
360副总裁谭晓生在近期举行的云计算大会上表示,开放的网络架构令互联网公司可能被攻击的点增多了,由于云计算技术尚未成熟,年轻的虚拟化系统、云计算管理平台比传统系统存在更多漏洞,更加脆弱。
一方面,公有云平台良莠不齐,此外,公有云平台也有可能受到攻击,这就好比把自己家的钥匙交给第三方,安全系数大大降低。
为了保障安全,一些对系统安全要求较高的互联网公司往往采取双重或多重安全保障的方式,例如,七牛公有云平台上一家为大型商场提供视频监控的互联网公司,在七牛的云安全的基础上,又在芯片层面做了加密机制。
另一些渐成气候、规模成型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则开始拒绝公有云。一位知名互联网金融公司安全总监告诉《财经》记者,他所在的这家公司只有在开发测试的环境下使用公有云平台,正式的生产环境则砸下大笔资金,自建数据库。
他向《财经》记者强调:“我们想做规划者,不想做救火队员。前期不投入,后期背黑锅。”
阿里巴巴也在快速转身,在涉及用户账户的核心数据安全上,向传统银行看齐。
6月25日,筹备已久的阿里巴巴旗下的浙江网商银行将正式上线。网商银行技术总监唐家才告诉《财经》记者,这虽然是一家完全运行在互联网上的新型银行,但在网络架构上还是采用了私有云系统,建了自己的机房,机房外有多层防火墙,“这一是为了迎合监管要求,二确实是出于对储户资金安全的考虑”。
在核心系统和数据的安全防护上,网商银行走了传统银行的道路。但唐家才向《财经》记者强调,这并不意味着公有云不安全,“无论是公有云、私有云还是混合云,结合自身情况选择一套合适的云搭配方案才是最重要的”。
IBM中国区的一位高层人士此前亦向《财经》记者表示,IBM一向做大型行业和企业的生意,但针对中小型企业的公有云市场潜力无限,是未来值得着力的焦点之一。
“风险不在于开放,而在于你是否有能力开放。”上述IBM高层人士强调。
接受《财经》记者采访的多位互联网人士表示,互联网技术将与安全问题如影随形,每一次问题的出现都将是一次新的发展机遇,构筑在云之上的未来移动互联网系统将越来越健壮。 倒逼立法
中国的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业务模式已经跑在全球浪潮之巅,但对安全的敬畏和研究还处于学习阶段。
现时的互联网公司还裸奔在安全体系之外,新兴的“工业4.0”、“互联网+”浪潮又将更多的传统公司推向互联网,在互联网业态发生巨变的关口,政府应该如何建立相应的互联网安全体系?
中国电子学会理事长、陕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娄勤俭认为,面对中国经济全球化、网络化趋势,既要提高被动防御能力,也要抓制度建设。
他建议,在制度层面,决策层需要加快信息安全立法进程,推进法律法规和数据开放保护制度措施,加强侵犯隐私的惩戒力度,国家、企业建立安全预警平台,及时识别网络安全的重大风险。
还应建立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云计算、大数据环境下的信息安全认证审查机制和安全评估体系,开展定级备案和评测等工作,加强安全风险分析,及时有效处置威胁信息安全的突发事件。
资深互联网法律专家林华则认为,对安全的监管和立法分为两种:一种监管是为了加强国家控制,一种监管是为了增加公众安全。而他觉得中国目前只做了前一种。
支付宝和携程事件备受质疑的一点在于,事件发生以后,二者都没有及时向外界详细披露技术故障的前因后果、产生了什么影响、未来改进方向等。这与亚马逊、微软、谷歌等大型国际互联网公司的成熟做法相差甚远。详细及时向外界公开信息,其核心出发点在于,需要给用户信心,披露得越详细,给社会的想象和争议空间越小。
此外,这也是规避在美国法律体系中已经十分成熟的“集体诉讼”风险。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一旦有互联网公司出现网络故障或安全事故导致用户权益受损,消费者往往选择通过集体诉讼的方式保护权益。
近两年来,阿里巴巴、联想、聚美优品、兰亭集势等互联网公司都在美国遭遇过集体诉讼。美国的大型互联网公司也普遍遭遇过集体诉讼。近期,一桩针对雅虎非法拦截由非雅虎邮箱发送至雅虎邮箱用户的邮件内容的集体诉讼被裁决。
裁决称,自2011年10月2日以来,凡是曾经向雅虎邮箱用户发送过或收到其发出的电子邮件的消费者,根据美国《联邦储存信息保护法》(SCA)有关涉嫌侵犯隐私的规定,均可作为原告提起集体诉讼。初步估计,有集体诉讼资格的用户将超过百万。
在美国,集体诉讼可以较低成本获得较大赔偿,也能使诉讼者得到更为全面的解决办法,更是倒逼互联网公司主动从根源上重视网络安全、尊重用户数据、主动改善用户体验的最佳方式。
关键词:汽车服务;企业管理软件;信息化;工作流程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信息化技术得到了快速发展,同时汽车工业经过几十年的锤炼,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一汽车消费大国。伴随着汽车市场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不仅带动了经济规模的扩大,也将带动汽车企业管理信息化的建设步伐,汽车企业管理软件系统的全面应用已成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核心竞争力。目前一些汽车企业正在使用ERP汽车管理软件系统,该系统在应用中重视功能的全面性、流程的可控性、技术的先进性、系统的易用性,它是帮助汽车企业管理者明确岗位分工、划定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记载工作内容、提高工作效率、规范产品定价、科学规划库存、提供数据分析等的有效工具。
1汽车服务市场分析
2015年2月10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信息会在北京召开。2015年1月,我国汽车工业开局良好,产销总体延续了上年的增长态势,实现了开门红。几年来,中国的汽车工业呈井喷状,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3年我国累计生产汽车2,211.68万辆,同比增长14.76%,销售汽车2,198.41万辆,同比增长13.87%,,产销量居世界第一位;据工信部的2014年全年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2014年我国累计生产汽车2,372.29万辆,同比增长7.3%,销售汽车2,349.19万辆,同比增长6.9%,,产销量保持世界第一。2014年,6家汽车生产企业(集团)年产销规模超过100万辆,其中上汽销量突破500万辆,达到507.33万辆。汽车产销量的迅猛增长,将为汽车服务市场提供广阔的前景,但品牌间、竞争对手间的激烈竞争,也对汽车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丰厚的经济利益,在保证质量的同时,还要为顾客提供更加省时、方便、快捷的服务。因此,企业必须科学合理地运用资源、控制运营成本,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回店率。
2汽车企业管理软件系统的应用意义
2.1减轻管理人员的工作强度
汽车数量的急剧增长,市场瞬息万变的大数据,消费者对于汽车企业较高的服务质量要求和预期,都给汽车企业带来了更加繁琐的工作内容,如果企业采用手工管理模式,就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来完成数据登记、整理、统计、计算等工作,汽车售后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的数据核对都将是非常繁重的工作。实现了信息化管理以后,只需要各部门的管理人员做好原始数据的录入,分类、储存、计算、统计工作都将由计算机或者计算机网络系统自动完成,大大减轻了汽车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强度。
2.2提高管理效率
在大数据处理时代,由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进行数据处理,其速度和准确度是人工统计不可比拟的,它将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持,同时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据美国APICS(美国生产与库存管理协会)统计数字显示,使用管理软件系统的企业库存会降低30%,,采购成本会降低5%,,加班减少80%,,生产效率提高30%,,也将使汽车企业售前、售后和财务等部门的数据衔接更加紧密,为企业资金快速周转和有效运作提供及时的数据支持。
2.3规范管理流程
在传统汽车企业管理中经常出现工作流程不规范、价格随意性强、工作效率低、员工积极性不高、工作责任相互推诿等问题;当今企业要提供的是可视化的标准、规范的作业和稳定的服务质量。汽车企业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应用,将促进企业管理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如各类表格的生成都将对数据的来源提出一系列的要求,对工作流程前后衔接顺序和员工的工作岗位职责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并对每一名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详细记录,以确保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使工作流程的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以一项汽车维修业务为例:企业应收金额=[工时费-(工时费×工时折扣)]+[配件费-(配件费×配件折扣)]+工时管理费+配件管理费+辅料费+其他费用+税金企业净利润=客户单价×购买数量×毛利率-费用企业可以结合市场状况与预期收益率将工时费、配件价格、毛利率等提前设定完成,同时将客户进行有效分类,给予不同的折扣率,建立企业管理数据模型,实现科学合理定价,确保优质客户满意度的最大化,最终实现企业的预期经营目标。
2.4互联网+时代奠定汽车企业管理信息化基础
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汽车企业将实现通过网上商城、微商城、手机APP等渠道的网上维修预约、网上配件销售线下提供服务,这是企业集客、留客、拓展业务的重要方式,其所占业务比重将会越来越大。企业可根据预约情况将设备、人员、配件、辅材等提前做好合理安排,充分运用资源,使每天的工作有计划地开展。企业管理软件系统的应用将为企业搭建电子商务平台做好数据支持,为企业间、企业与客户间或者企业各个经营链间的衔接创造必要的条件,从而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并为汽车企业管理信息化、网络平台化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汽车企业管理软件系统的实施步骤
3.1确定信息化管理目标
结合汽车企业的工作实际,以提高工作效益为中心,提前做好总体工作设计。由企业领导主持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由企业网络信息管理部门人员负责牵头,分别组织各部门人员进行集中和个别研讨交流,以确定企业信息化建设目标。
3.2确定业务范围及工作流程
根据企业建设目标,分析企业业务范围,与设计人员确定具体工作流程,科学规划业务进程、岗位职责、产品管理等应用模块,使企业整体流程规范顺畅,全员权责明确,产品管理标准化,账目清晰化,确保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一般汽车销售维修企业的信息化管理软件范围主要包含以下6个基本部分:①系统管理部分,包括企业管理人员权限划分等;②参数设置部分,包括销售车型设置、车辆参数、维修分类、仓库设置、入库分类、保养计划设置等功能;③维修功能部分,此流程一般根据车辆维修流程设置,包括业务受理、车间调度、检验报告、工单跟踪、跟踪服务等功能;④零件管理部分,主要分为零件订、入、出库及订价等;⑤财务管理部分,一般包括收款登记、付款登记、收费项目等,如工时费、配件费、各类管理费、辅料费、工时折扣、配件折扣、其他费用、应收金额、结算员、结算日期等,要求能统计出车辆进厂维修的费用,并可打印维修成单,作为客户交纳钱款的凭据,也可作为厂方和客户之间达成交易的协议;⑥档案管理部分,主要包括零件目录,每一种零件在做入库或销售之前,都应在“零件目录”中登记过此种零件的各项属性。当然,各类不同汽车销售维修企业可根据工作实际,依据各部门的工作设置和岗位分工对系统的整体设置和各个模块进行完善和扩展。
3.3ERP系统使用人员培训及维护
汽车企业ERP系统在推广初期,员工可能由于计算机操作水平有限,或者对软件功能不够了解,不能顺利利用系统完成工作。这就要求企业在系统使用前开展员工培训、考核,并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更好地推进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目标。同时在ERP系统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由于软件、硬件或者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的一些问题,这就需要专门的系统维护人员及时解决或者指导解决突发状况,保障系统的正常使用。总之,汽车服务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是未来企业发展和壮大的基础,企业全体人员必须及时转变经营理念,推进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只有为客户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有效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才能更好地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参考文献
[1]RedBend公司.管理不断增长的联网汽车软件[J].汽车与配件,2013(48):42-44.
[2]任红艳,李琪.我国企业管理软件市场分析[J].中国信息导报,2002(4):55-57.
竞争性情报才是企业家进行战略决策所需要的信息,每个企业家都会为其独有的魅力所吸引,他们都会自然地把决策建立在竞争性情报的基础之上。如何获得竞争性情报、如何利用竞争性情报自然成我们关注的问题。
关键词:竞争性情报、企业战略
竞争性情报的获取对企业的战略决策的意义最为重大,它可以在产品设计、产品价格、产品生产乃至销售服务各个阶段为企业制定进行商战的策略起到帮助作用,直接针对竞争对手来调整自己的行为。
同样道理,可以被竞争对手关注的商业秘密也就成了企业需要特别警惕的地方,加强保密的意义甚至比安排获取竞争性情报更为重要。竞争性情报的泄露对企业的生存发展同样具有毁灭性打击的可能。
竞争性情报便在企业决策和企业管理中存在明显的两面性,刺探获取竞争对手的情报和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都是企业要采取的行为和措施,也是一件细腻的行为。在情报学的研究中,获取情报的手段或防护性措施都是并存的,他们是对等的两个方面。
竞争性情报的这种对等性往往被忽视,因为获取对方情报的任务只需要少数几个人便能完成,而情报保护是企业全体员工共同行动才能达到效果的。企业如果成立管理竞争性情报的专门部门的话,一定要给予足够的授权,在保密企业机密方面有更多的投入和支持。
竞争性情报的范畴
信息时代的企业发展的特征是速度加快,企业成长的速度和衰败的速度都在加快,几年的功夫互联网便在世界各地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美国的雅虎、中国的搜狐等等,而迅速成为昨日黄花的也数不尽数。究其原因与信息流动的速度是极为相关的,特别是企业在经营模式上上的迅速跟进,使得“马太效应”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也非常突出地得到映证。
竞争的日益加剧、企业发展速度的提升、成功与失败都在迅速放大,竞争性情报也就自然成为广受关注、为企业所青睐的重要活动,成为企业进行无形资产管理的重要部分。传统的信息服务者如图书馆、科技情报研究所也都纷纷借此机会把他们的服务市场化,以体现更好的社会价值。
商场如战场,企业通过获取竞争性情报,获得关于市场、产品和服务的信息,特别是关于竞争对手的信息,便可以形成更好的定位、开发更具竞争力的产品、提供更有吸引力的服务,甚至出手收购对方,达到扩张企业的目的。
竞争性情报的研究或服务,并不是建立在盗取企业机密的基础之上的,着眼点更放在企业的长期发展方面,通过对竞争对手的研究,为企业制定发展战略,判断与其他企业建立何种关系中发挥作用。
■关于产品的竞争性情报
产品是企业为社会创造价值的最重要的表现形式,也几乎是企业展开竞争的起点,产品方面的创新给企业带来的市场机会也就不能低估。围绕产品所形成的竞争性情报需求是非常强烈的,任何企业都会关心处于同一细分市场中的竞争对手的产品策略和发展方向。
围绕产品的竞争性情报包括产品的功能、外观、成本、价格、工艺、生命周期等等。其中最为隐蔽的是生产工艺,功能、外观可以通过购买产品的样品来掌握,而生产工艺往往是企业的机密部分,而且对生产成本的影响很大。
化工、医药、饮料、饲料等产品中的配方则是特别重要的竞争性情报,这些领域的配方试验成本甚为高昂,但得到配方和工艺后,进行模仿的成本却非常低廉。配方便是这些领域中最为重要的竞争性情报。
产品的市场预测、盈利机会是企业决策所关心的竞争性情报,较之上述内容有更高的战略意义,这些情报的收集成本同样很高,企业的裂解与这些情报的泄露有密切的关系。
■关于服务的竞争性情报
服务已经成为企业竞争的利器,IBM从97年进行战略调整,开始转变成为服务提供商,到目前其顾问服务方面的营业收入已占到整个收入的1/3。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被企业广泛接受,成重要的发展项目也与服务理念的提升有直接的关系。
于有形的产品不同,关于服务的竞争性情报更难于获得,也更难于模仿。其中所包含的知识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的成分,不仅仅存在于条中之中,而更多地存在于整个企业文化之中。服务所形成的竞争优势,建立在长期的培训和熏陶之中。
关注服务方面的竞争性情报,需要对目标对象进行全面的研究分析,掌握其服务规范、服务流程的精要,同时还要包括收集其企业理念,从其员工身上的言谈举止中获得需要的情报,从其客户那里投射来的信息也同样重要。
围绕服务所收集到的竞争性情报,对企业的发展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对建立正确的战略方向也更为重要。服务的执行者必定是企业所聘用的员工,要获得关于服务的竞争性情报,最好的手段便是对其员工的行为进行跟踪分析。
■关于投资的竞争性情报
企业间的任何竞争优势最根本的来源是投资,企业的产品、厂房、设备、设计能力都是投资所带来的回报,资本的投入酝酿着竞争优势的增长。竞争对手的投资行为自然是最受关注的竞争型情报,而且由于投资、收益及其它财务指标更是企业运行的商业秘密,这些情报的获得更加困难。
企业的投资行为包括产品的升级换代、生产设备的革新改造、生产工艺的优化调整、人力资源的吸纳与变动。这些投资行为中,有些甚至只会体现在企业内部,比如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人力资源状况,可能永远都是企业的商业秘密,企业的在这些方面的投资可能永远不会公布。
拥有自主品牌产品的企业在产品方面,自然会采用销售一代、开发一代、构思一代的产品策略来保持自己的竞争优势。进行开发研制的产品便是最为重要的竞争性情报,掌握产品投放市场的先机,或在性能上超越竞争对手,都是制胜的关键。
生产设备及工艺方面的投资非常隐蔽,而这两方面对企业的成本控制、品质保证又影响重大,是非常宝贵的竞争性情报。在引入外资企业、发展私营企业的市场环境中,人力资源的投入已经不可能通过职称调查来判断企业的投入了,人才的竞争策略同时也就成为更受关注的竞争型情报。
获得竞争性情报的途径
与商战中的价格战、服务战、品牌战等争夺战一样,竞争性情报也是一种激烈的信息战。有的企业甚至采用谍报工作方法,挑选工业间谍来获得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其实把工业间谍与竞争性情报的获取等同看待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对企业在信息战中取得成功也是一种误导。
雇佣工业间谍的确是获得竞争性情报的一种手段,但那是一种违背法律规范的行为,企业要冒承受法律惩戒的风险。实际上,从企业公开的信息中,也可分析整理出非常有价值的竞争性情报,这些可以用到的渠道包括互联网上的资讯、技术交流中的报告、展览会上的表现、市场调查中的数据等等。
竞争性情报的研究最重要的是确定出哪些信息对企业决策是有价值的,这些信息可能被在哪些场所,哪些媒体上。企业中总是存在一些喜欢炫耀的人,把本来属于商业秘密的事情当成是提升企业价值的内容到处宣扬,邀请其他部门同事或合作伙伴参观。这些人也会把本来应该保密的内容,不经意地流露出去。
商战毕竟不同于真正的战争,企业在竞争性情报方面所投入的资源和研究不可能与战争中的情报活动相比较。每次战役或战略获胜的只有一方,而企业间的竞争更是长期的行为,打败竞争者需要的是持续发展,所以竞争性情报对最大贡献更在企业的决策支持方面。
■来自互联网的竞争性情报
互联网可以说是信息时代的象征,是世界上最大的信息容器,已经成为企业扩散自己产品和个人宣泄思想的场所。许多网站还开发出非常方便快捷的搜索引擎,使我们从互联网上获取信息变得非常方便。
互联网上的信息具有很好的时效性,速度非常快。把互联网作为竞争性情报的信息源,关键要掌握搜索工具和进行分析整理的手段,上面已经把应该列入竞争性情报的信息作了分析,这里重点讨论搜索工具的使用。
以注册网站为线索的包括新浪、搜狐等,配备了搜寻机器人采集网站信息的有Goolge等,这些搜索引擎所得到信息都是公开与网站上的。利用简单的关键词进行组合,便能找到大量的信息。
Dialogue数据库、万方数据库等一些专业的信息数据库,其内容更为专业,设计企业产品、价格方面的或科技文献的内容更为准确,也成为可以利用互联网进行检索查询的平台。这些数据库中的内容是更为有价值的数据来源,可以进行比较深入的挖掘分析。
■技术交流中的竞争性情报
技术成就的宣扬应该是人的天性,技术人员或市场人员都喜欢把最新的技术成果作为产品的卖点来宣扬,从市场角度来看也无可厚非。但技术交流中,却含有很多属于竞争性情报的内容。技术人员的交流中更可能会无意识地把本来应该保密的情报泄露出去。
在技术交流的场合,技术人员往往会忘记为企业保密。这是因为有的企业本来就没有技术保密的指引,有的技术人员需要利用技术交流来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而有的技术人员甚至会为自己掌握的技术寻找市场。
利用技术交流会收集产品和技术方面的竞争性情报是成本非常低廉的做法,进行适当培训,派出或委托略懂技术的人员参加技术交流会,便可能大有斩获。其实,技术交流会上的新技术,很多都是没有进入市场的,技术含量相对较高,对企业长期发展策略的影响更甚,其情报价值也就更高。
来自技术交流中的情报主要包括产品的功能设计、工艺方法、材料特性等内容,对于企业调整发展战略具有很高的指导意义。进行竞争性情报研究或服务,不能忽视这一渠道。
■展览会上的竞争性情报
展览会是企业进行产品比拼的最佳场所,也是竞争性情报的最好来源。展览会上,企业都会将最新的成果拿出来展示,在向客户展示自己的产品的同时,许多属于竞争性情报的资料也被公布出来。竞争对手的产品状态几乎可以一览无余,只要细心收集所获一定不菲。
利用展览会进行竞争性情报的收集非常容易进行。因为参观者甚众,企业不容易分辨参观者的身份,其资料发放也是公开和无限制的,以任何身份几乎都可以获得产品资料,甚至关于产品功能的详细说明书。几乎没有任何企业注意到在展览会上的保密措施。
当然从展览会上获得的资料需要进一步的分析整理,甚至跟踪调研。从竞争性情报分析的角度来看,不仅仅要对自己的产品进行市场调研,甚至要对来自于竞争者的产品进行市场调研。也包括成本估算,技术含量的分析。这些更深入细致的情报研究所得到的报告,对企业决策具有重要的支持意义。
许多企业都缺乏如何参展的经验,参展人员的反情报意识就更为薄弱了。从展览会上获得产品情报的身份包括客户、记者等等,以分销商的名义拿取资料是更为透彻的做法。展览会可以说是成本最为低廉的竞争性情报来源。
■市场调查中的竞争性情报<br>市场调查、市场分析是企业进行决策的重要步骤,已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一些建立了市场部的企业一般都有进行市场调查的行为。一般来说市场调查的主要目的是为自己的产品进行市场定位、价格定位和渠道定位,是展开销售和制定市场策略的前奏。
利用市场调查获得竞争性情报可以是市场调查的另一个作用,把自己的产品与竞争者的产品进行比较更能帮助企业确定市场策略,对市场的发展有正确的预期。进行同比研究具有更高的可靠性和参考性。
市场调查所得到竞争性情报还可以包括品牌分析、服务分析、客户满意度分析等多方面的资料,通过市场调研来研究竞争对手在这些方面的表现,展开产品之外的竞争是企业发展战略的新发展趋势。
服务和客户满意度两项指标是竞争性情报所需要特别关注的方面,通过市场调查的问卷设计的、调查者抽样安排,便可以很方便地获得相关的情报。利用市场调查展开竞争性情报的研究活动,更好地提升了市场调查在企业发展的作用和价值。
■竞争性情报与策略联盟
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参与者力图获得更多的资源,获得资源的重要途径包括企业间的合作,通过合作来分享各种资源,形成更为有利的竞争链。现在联盟策略已普遍为企业接受,成长中的小企业有自己的联盟政策,处于竞争关系中的企业也有联盟策略。
竞争性情报也可以使这些联盟者可以分享的资源,由于竞争性情报具有一定的隐秘性,获得竞争性情报需要相当多的投入,且不说直接采用间谍手段的工业间谍的成本,即便从公开的信息中分析出具有价值的竞争性情况也成本不菲。国内最近也开始出现为企业获取市场情报的专业人士,他们需要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是企业雇佣的“神秘人”,年薪已超过10万。
竞争性情报不仅仅可以由联盟企业拿出来分享,也可以进行更高层次的合作,联合收集、分析、整理和利用竞争性情报。由于竞争性情报的贡献也在支持企业的战略决策,与联盟策略是一脉相承的,联盟企业更有分享竞争性情报的必要。
企业联盟中如果存在竞争倾向,竞争性情报又变得需要特别给予重视,在向合作伙伴公开自己的资源时,需要保护好自己的企业机密。
保护企业机密
■保护企业机密的价值
竞争性情报是关乎企业发展的决策性情报,获取竞争性情报的价值有多大,相应地保护企业机密的价值就有多大。由于企业的在产品、服务、投资等方面的实际投入比情报挖掘的投入更大,企业机密的保密价值肯定还要超过获取竞争性情报的价值。
获取竞争性情报与保护企业机密是相对立的两个方面,有许多企业机密如果不为竞争对手掌握,对于其他人来讲是没有什麽价值的,所以也很容易被第三方人员获取,比如客户、顾问公司、媒体的记者、合作伙伴等等,这些都是非常可能泄漏企业机密给竞争对手的渠道。
企业离职的员工更是企业机密最大泄漏点,他们可能有对企业不满的情绪,根本不会承担为企业保密的义务,而且也特别容易被竞争性情报的收集者作为接近的对象。这些离职的员工手上甚至拥有企业的核心机密文件,即便其职位非常低,只是一个普通的清洁工。
保护企业机密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首先是保密的意识,然后是制度,再者是对制度的检查执行,在有员工离职的情况下,对重要系统中的密码的修订变更等等。当然,也不是说要在企业里成立内务部来监视员工的行为。
■与员工的合作
竞争性情报的传播有两条渠道,公开的新闻、展览会上的展品等是进行竞争性情报的收集对象,另一各方面如果从企业内部获得,其情报更准确更隐蔽。事实上企业员工成为竞争性情报的泄露者并不鲜见,当员工掌握了企业的运作机密,而有对企业不满时,企业的任何保密措施都可能失效。
保护企业机密首先要从员工做起,包括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指导、保密意识的培训、建立保密制度,甚至签订保密协议。堵住这一漏洞对任何企业都更为重要,在国防、金融、科研机构中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是比较普遍的做法,一般的制造型企业可能就不太熟悉这方面的运作。
我们可以假定一般来讲员工会遵守公司的制度,泄密往往是不经意间的事,制定制度、加强培训是请员工为企业保密的首要任务。企业保密制度需要体现在文件管理、样品管理、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中,使员工能不断形成和加强为企业保密的意识。
签订保密协议就更全面的规定了员工在为企业保密方面的责任,保密协议主要规定不得将受管制的文件转播给第三者,不得将样品携带给第三者,不得陈述自己承担的研究课题等等,同时也要规定在出现泄密事件时,员工所要承担的责任。
■与合作伙伴的合作
行业划分导致供应链的形成,供应链中企业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共同合作参与市场竞争的关系。任何企业都以自己的合作伙伴,包括供应商、经销商以及最终客户都是企业的合作伙伴,甚至同时竞争者也会结成战略联盟而成为伙伴。
伙伴之间自然存在商业活动,甚至共同投资、整合资源完成技术研究项目,这些合作中都存在大量有价值的竞争性情报,在合作圈外转播的话都会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对企业发展是一种打击。
1“云”背景下的信息化教学环境搭建
初级的信息化教学环境在过去的10年中,改变了传统教学环境,充分运用了视觉、听觉、感觉三位方式进行知识再包装。将枯燥的黑板、单调的教师灌输、笔上实验等传统的单向知识传递,丰富为视频、音频、实践操作指导等多样化教学方式。这需要对教学环境进行信息化改造,投影仪、电子教室、电脑、网络、实践教学软件等一些必备软件和硬件设备。新的信息技术对现代教育的影响和冲击,正悄然产生出全新的教育方式。当前,以云计算技术和大数据技术为主要标志的信息技术,对当代社会产生着重大的影响,也对当代教育进行着冲击。计算机多媒体融图、文、声于一体的认知环境以及先进的网络技术,使得教育、教学的传统观念收到冲击。特别是进入21世纪,全球信息化浪潮一浪高过一浪,云计算、大数据、数据挖掘等新技术新手段,为我们的时展开拓除了一片广阔的天地。如阿里云、百度云、Google云、无线应用等一系列贴近生活和生产的应用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阶层和角落,也逐步浸入到高等职业教育中,高职院校也直接感知到新技术、新信息的重要性,更加迫切的希望云计算技术和大数据技术能够为人才培养质量和高效教学改革提高提供更强大的保障和动力。许多高职院校加快了与云计算与大数据服务企业的合作与共建,以租借、合建、委托、共同开发等各种方式展开合作,参与到云计算与大数据服务平台的建设与应用中,已经开始瞄准了云服务相关人才培养的。
2加强加深校企合作,依托“云”整合教学资源
云计算平台和大数据平台作为目前最流行的信息技术,其建设成本和维护成本对许多高校来说都相当高昂,特别是教学信息化应用与开发和教学资源与社会资源整合两个方面都缺乏足够的人才储备。要解决这些难题,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建设、运用、培育信息技术的必须途径。目前,国内大型从事信息技术相关企业都扎堆到了云计算技术和大数据技术,提出了许多解决方案。国内提供云服务的知名企业如阿里、百度、腾讯、华为、中兴、浪潮、浙大网新、用友、数字政通等等。先进的云计算技术如服务器虚拟化、网络虚拟化、云存储、云桌面等等。2014年,健康、教育、旅游、医疗等民生服务创新成为云服务的热点。个人领域的SaaS服务成为云计算创新的热点,大型互联网企业在健康、教育、交通等领域不断创新,推出个人服务产品。电信运营商基于数据优势,在全国各城市布局教育、健康等领域的信息服务。云计算中小创业公司则将教育作为创业首选领域,51talk、91外教、云校等一批创业公司也陆续进入教育云领域。众多企业积极建设这些重点行业的公共云平台并提供衍生服务。无论主动参与,还是被动接受,高职教育已经身处“云”的时代。学生、教师、学校管理者在生活中都悄悄成为云技术的体验者与参与者。虽然许多的教学资源如学习文档、教学视频、录音、学习软件等在各种云平台上可以实时获取,但是针对软件开发人才培养的教学资源还处于一种非常分散和凌乱的状态,并且与每个学校的实际教学条件、师资、学生素养存在很大差异。如果仅仅是靠学校的师资力量进行教学资源的整合,那将是一个会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的低效工作,如何有效借助企业的力量,快速进行教学资源库建设、打造生产性教学云平台?加强、加深校企合作的必然途径。一方面教育是云服务市场的一块大蛋糕,任何企业都不可能忽视这个重要的阵地,从人才培养、市场份额、技术推广、就业与创业各个层面都存在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学校也急需借助新的信息化技术提升教学质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进教学方式方法。这给校企合作的强化提供了原动力和催化剂,同时,经过整合的教学资源平台的整体性与开放性,也会成为学校与企业扩大社会影响力和提升社会贡献力的新方向,其深远作用是不容忽视和小觑的。以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的云计算专业为例。学校已与中兴通讯联合开展一期建设云平台实验室36台卡位,二期将完成90台的卡位建设。其中课程建设方面将与阿里云全面合作,引入阿里云教育的系列专业课程,并进行校企教师互换计划,企业技术专家与专职教师进行角色互换,通过各种中长期合作,逐步提升教师对云平台及云平台应用的掌握。同时,也与深圳深信服信息技术公司开展教师培训和超融合技术的合作,暑假已经组织了4名软件专业教师远赴深圳开展了为期5天的超融合技术培训,并准备在9月份派遣2名教师到南京深入学习阿里云的系列云课程。这些校企合作的开展,不仅仅是为了云计算专业人才培养所做的努力,更是为了将来维护云平台,使用云平台,高效运营云平台所做的技术人才储备工程。只有做好人才与技术的储备,学校才能依托云平台贴近企业和市场,为服务地方经济发挥出辐射和推广作用,更有针对性地培养高质量、高技能型人才,满足企业多样化的人才需求。
3教师对新信息化技术的掌握与应用
新技术带来新发展和新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新挑战和新困难。教师作为教学实施的第一人,面对新技术的大发展态势,如何掌握新信息化技术并应用到课堂教学过程,思考怎么高效地将先进技术转化为教学直接生产力与推动力,这将是高职教师有效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必须面对的一个难题。技术培训是一个必须经历的过程。充分运用校企合作的方式,利用企业的技术优势、项目优势和设备优势,采取短中长期方式相结合,循环、梯次对专业教师从概念阐述、应用手段、市场分析、人才培养规格等方面全方位进行培训,并将培训过程逐步转化为校企沟通和交流的平台。其实,一般在学校资金充足情况下,云平台设备的引进、云技术平台的搭建等投入是可以快速完成的,企业在这方面也是能够积极满足要求的,但关键问题还是教师对新技术的理解和运用跟不上发展的步伐。这也侧面反映出更深层次的问题,那就是许多高职教师的思维方式仍停留在传统的教育教学定式上,简单认为运用投影幻灯片、播放一些短片、演示下工具操作就是信息化教学。错误理解信息化就是将教学内容用设备方便地展示出来,教育教学仍然以教师、教室、教材、考试为中心,没有充分发挥出信息化教学的巨大优势和真正效率。
4思维转变,激活课堂
任何技术都需要使用者具备一定使用技能和运用思维,教学信息化更是如此。教学云平台的建设覆盖了云资源库、云教学环境、云实训环境等各个教学环节,充分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将课堂教学通过云平台进行了拓展到了校园各个角落、拓展到了学生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实际上将课堂学习延伸到了课堂之外、延伸到企业生产领域、延伸到社会活动。教师更多将扮演一个导师角色,引导学生主动了解课程、了解专业、了解市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专业热情,在学习过程中掌握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明确行业职业定位和市场发展方向。依托云计算与大数据技术的支撑,高职课堂教学将会发生巨大、深刻的变化,这是新信息技术带给高职教育的机遇和挑战。高职教师应以积极主动的态度亲身去学习“云”,了解“云”,使用“云”,并将所学所见所解结合自身专业理论实践才能更好激活课堂。
作者:李文杰 单位: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兰先芳.高职课堂教学改革的转向:信息化的视角[J].职业与成人教育,2014(12).
关键词:服务产品 营销环境 营销组合策略
随着服务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日益增加,做好服务产品的营销,对于服务型企业来说,是确保其在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障。
服务产品的特点及其营销的重要性
服务通常被定义为一种能满足消费者和组织客户需求的隐性职能。与有形产品相比,服务产品呈现众多差异性。首先,服务是无形的。服务不像商品,在购买之前购买者是无法感受到服务诸如视、听、闻、尝、触等方面的物理特征。因此从本质上讲,服务提供商请顾客购买的是一种承诺。其次,服务提供商与服务的消费者是密不可分的。服务产品不同于其他商品,它需要买卖双方在服务产品的开发和分销中相互合作。而消费者对服务提供商的感知会转变成消费者对服务本身的感知。再次,服务质量差别很大。由于企业很难对服务进行标准化,所以服务质量也会差别很大。最后,服务价格变化很大。由于服务提供商无法维持服务性存货,因此,在需求旺盛时,服务价格会上升,反之,其价格也会急速下滑。
服务产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消费者而言,如果没有服务性企业提供的服务产品来满足需要,其生活可能与现在大不相同,如无法拨通电话,无法与互联网连通,无法拨动开关去消费电力甚至无法选择高校课程。虽然,在平时,我们可能并没在意我们正在享用这些服务,但事实上,正是这些服务产品使我们的生活变得完整。另外,服务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也十分巨大。例如,在美国,服务产业创造了2.5万亿美元的年销售额,提供了近80%的就业机会。服务产业的潜在成长空间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巨大的市场机会。出于这方面的考虑,越来越多的服务企业意识到市场营销的重要性,并开始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服务市场上寻找有效的手段以赢得市场。
影响服务产品的营销环境
对于服务型企业来说,他们面临着与有形产品生产商一样多的经济、社会文化、政治法律、技术水平和竞争因素,而从不同的因素出发,服务产品的营销环境可从经济环境,社会文化、政治法律环境,技术环境,竞争环境来分析。
经济环境
服务产品的经济环境受到经济的成熟度及其发展速度等因素的影响。比如,随着经济的发展,服务型企业为了与之保持同步,不得不扩展其服务的范围,消费者的服务支出也因此水涨船高。另外,由于服务型企业为顾客提供的服务产品的成本往往比顾客自己做要低得多,而且因为顾客缺乏设备和专门技术,本身并没有能力去从事某项专业服务,这些因素都促使了服务产品的迅速增长。
社会文化环境
服务产品的社会文化环境会随着时间的改变而改变,相应地会引起消费者对服务偏好的变化。例如,在美国,由于工作周的增加,人们每年花在工作上的时间与三十年前相比平均要多出163个小时。这就要求人们必须更加合理安排时间,以使自己能更有效率、更为充分地享受假日。于是,有些人开始雇佣休闲顾问以咨询如何打发他们的闲暇时间。而在几年前,这种类型的服务根本不存在,更谈不上有需求了。
政治法律环境
服务产品的政治法律环境会随着服务国度的不同而改变。服务型企业在寻求海外发展时,海外地区的政治法律环境也是必须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例如,在拉丁美洲一些国家,政府对金融服务业的限制减少了,这使得其他国家的会计公司、保险公司和银行在那里发展成为可能。
技术环境
有研究表明,服务产品的技术环境可能会成为未来服务产业增长的决定性因素。技术优势能够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的生产率,带来新的分销方法,甚至可以创造企业扩张的机会。例如,在美国,联邦快递公司(FedEx)就是通过应用技术来提高他们的生产率,改善客户服务的。FedEx公司通过使用条形码标签,来跟踪包裹在公司的运输系统中所处的位置。其顾客可以登录联邦快递公司的网站,免费下载可以帮助他们打包、打印带有条形码的单据的软件,全程跟踪货物在全世界的运送情况,获得公司服务信息。这种扩大了的联系形成了一种双赢局面:一方面,公司通过减少客户端的错误从中受益。另一方面,顾客则通过加速包裹的运送而从中获益。
竞争环境
对于许多服务型产业,特别是那些受政府管制的服务型产业而言,竞争可能更多来自于政府而不是其它的服务型企业。另外,价格竞争在某些服务领域比如通信、法律和医药服务等也会受到限制。许多服务型产业设置了很多的壁垒,新竞争者要想进入,就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或者对企业进行专门的教育和培训。
服务产品的营销组合策略
当明确了服务产品的营销环境后,服务营销者就应该选择合适的服务产品的营销组合策略。首先,服务营销者要细分市场,这可以有很多标准,如根据地理、人口、心理、产品等不同而制定的相关标准。与商品市场一样,按照人口统计变素的细分也是服务营销中最常见的细分方法。当然,除了审慎的市场细分外,满足购买者的服务需求还需要定制一个能把服务政策、价格、分销和促销策略结合起来以产生整合效应的营销组合策略。
政策策略
服务产品的政策策略要求服务企业如商品制造商努力寻找最佳的商品组合一样,也必须制定出能够成功吸引顾客的服务组合。而这个服务组合的各项要素都应该根据服务目标市场的特点来制定。服务目标市场环境的变化也要求服务企业必须不断地随着环境条件的变化而改变他们的服务组合,如增加折扣等等。
由于服务产品的无形特征使得服务产品供应商不能完全照搬那些有形商品的营销策略。例如包装和商标决策,以及以分发样品的方式向市场推广新产品等,这些对服务产品而言都是不适用的。因此,服务企业必须找到适合服务产品的政策策略。如提供新服务的方式就为服务性企业扩大他们的服务组合提供了一个极好的途径。例如,电话公司在电话的基本功能上,增加了各种新的功能,提供各种增值服务等等。
价格策略
价格谈判是构成许多专业服务交易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客户服务有时会牵涉到价格谈判,比如:私人教练、金融服务和草坪护理。直接谈判也可为特定的商业服务定价,例如:设备租金、市场分析、保险、维修以及保安服务等等。因此选择合适的价格策略同样也是服务企业在进行市场营销时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在研究价格策略时,营销人员要考虑到服务的需求、生产、营销和管理成本,以及竞争的影响。同时还应考虑顾客对服务产品质量的感觉与需要花费的费用之间的关系,即消费者的心理价位。
分销策略
由于服务产品具有无形的特征,与有形商品相比,服务供应商往往通过更为简单、更为直接的渠道分销其服务产品。服务产品营销人员无需像有形商品制造商那样担心储存、运输和存货控制,他们通常使用较短的分销渠道。从另一方面考虑,许多服务产品的营销人员必须与他们的客户保持长期的、私人化的关系。如果那些服务提供商能使客户感到非常满足,那么顾客将与那些服务提供商建立长期的客户关系。
如图1所示,服务产品一般采用直接分销,即服务提供商直接向消费者或企业用户提供服务商品。但也有例外,如集运和特许经营。集运在航空旅行业特别是国际航班中是很普通的,这些中间商以较大的折扣从航空公司购买航班座位,然后卖给旅行社、其他的连锁经营商或是直接卖给个人消费者。特许经营为那些从生产到消费环节不能有地理上分隔的服务产品提供了分销渠道。
促销策略
公司在开发服务产品的促销策略时,市场人员将面临挑战。公司必须找到办法使得大多数服务产品的无形形象得以落实,并且能将消费者所得的利益成功传递。因此服务产品营销人员必须细致工作,找出自己与竞争对手所不同的特征和利益。由于服务产品购买的决策通常仰仗于消费者的信赖,服务提供商也需要树立一个强有力的企业形象。服务产品营销人员必须避免过度吹嘘自己的服务产品,因为过高的期望容易导致客户的不满意。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