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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xx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四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第九条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第十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第十一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第十二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第十六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十八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服务并相应收取服务费用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服务收费由双方约定。
第二十一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印发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费[1996]26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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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物业管理存在着很多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管理受制约,限制物业管理实体的发展
高校物业管理受学校“命令式”、“指令式”的行政管理制约,难以与市场化、专业化、企业化的模式真正接轨,管理体制没有理顺,不能独立按企业规律运作,物业经费严重缺乏且不能及时到位,在服务内容、服务收费等方面,由甲方根据学校的总拨款说了算。
(二)高校物业管理规模效应差
高校内部物业管理内容分工过细过散,工作推诿,临近高校缺乏物业整合,存在单打现象,不能形成规模效应,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经济效益便成为一句空话。
(三)剥离尚不规范
高校物业管理实体仍直接隶属学校,承担为师生服务的职能,与学校的后勤管理处有甲乙方的契约关系,但在工作中又存在着不完全按甲、乙方这种单纯的经济关系来对待,其做法是把“多企业”分成三部分,即有偿型、部分有偿型、无偿型服务。(四)物业管理的内容和范围相对狭窄高校的物业管理无论是从管理的广度上,还是深度上,与规范化的现代物业管理标准要求相比,都还是相对狭窄和浮浅的,要做的工作还很多。教学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保洁标准要求和管理的规范化程度还较低,为学生、教师服务还不够全面周到。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小区治理许多工作还没有到位。(五)教工住宅区的管理亟待规范很多高校的教工住宅原来都是福利分房,一般都建在校园范围内或附近。在住宅区对居民服务形式上,有的还具有一定的供给制和福利性的特点,物业管理费价格还未完全与市场价接轨。
二、高校物业管理的主要模式
我国高校现行的住房管理模式包括有传统住房管理(最大特点就是:全福利,一般针对环境配套设施较差、规模小、房屋陈旧的住宅区)、事业单位行政性物业管理(针对公有住房产权比较集中的住宅区,一般采取房屋管理单位牵头,各专业部门分工配合的物业管理模式)和企业化物业公司的经营性管理(针对环境配套设施较好、房屋较整齐、产权较分散的住宅小区)三种模式,推行高校后勤改革后,鉴于传统住房管理模式体制的滞后和高校自身发展的需要,许多学校充分挖掘现有资源,普遍采取“内部行政性物业管理”方式开展住宅物业服务管理,即由学校组建设立高校物业管理实体对教工住宅物业开展服务管理。在实现高校物业管理改革社会化的过程中,我国高校在实现社会化模式的进程中进行了多种模式的探索,主要有下面几种基本模式。
(一)校内乙方模式
“校内乙方模式”,这种模式主要在大多数高校中使用。模式中的乙方是校内的乙方。该模式最早是在陕西师大物业管理社会化改革开始实施的。它是高校物业管理社会化启动后西部高校为了缓解政府和学校后勤经费不足的情况而实施的一种行政经济混合管理模式。先专门设一个考虑后勤建设和管理的“小机关”称甲方;将原有的后勤服务主体基本上转为实体,成立学校物业管理实体,成为乙方。中国农业大学、中山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河北大学、江苏工业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等实行该模式。甲方是高校总务处,乙方是高校物业管理实体。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这种模式有利于高校在改革初始阶段的实践,便于新旧体制转换的平稳过渡;完善了甲乙方经济合同关系,基本实现了模拟市场化的运行机制;高校物业管理实体内可以引进先进的管理办法,发挥后勤的主观能动作用,促进实体内、实体间的公平竞争。
(二)独立乙方模式
“独立乙方模式”,学校后勤与行政分离,以后勤占用学校固定资产和后勤积累为资金注册,成立后勤产业公司,学校职能部门后勤管理处代表学校对后勤进行规划建设、质量监控、经济核算、组织协调。实行该模式的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湖北孝感学院等。“独立乙方模式”在理顺资产关系的前提下,利用市场机制将学校所有经营服务实体并人后勤产业集团,实现事企分开,两权分离。利用高校物业管理实体成熟的先进的管理理念,可以节约办学成本,消除制约教学的“瓶颈”,从而为建立坚实的后勤保障体系打下基础。
(三)混合乙方模式
“混合乙方模式”,高校物业管理实体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仍然由原来的高校物业管理实体,条件成熟的另一部分则采取充分竞争的方法,从社会上引入较好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通过比较,提高公寓管理水平。两套管理体制并存的情况下,双方会形成有效的竞争。例如,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学生公寓管理就分为两部分,学校的旧公寓由学校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三栋新楼通过招标的方式由北京商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托管。商宇物业公司采取每次承包期1年的方式与学校签订协议,使物业管理公司有了竞争的意识。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引入了有效的竞争对手,便于整体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和改善。但是,对于高校而言,后勤的实质仍没有改变,高校物业管理实体仍属于高校行政管理的一部分,并没有进行实质的剥离。此外,对同一学校物业的实施分属不同的实体进行管理,不利于高校物业管理工作的协作与统一。此外在部分高校还存在社会服务模式、校际联合模式等其他物业管理模式。
三、探索我国高校物业管理的新模式
(一)高校物业管理组织要转变观念,理顺内部管理体制,实行大物业管理。
1、高校物业管理组织要转变观念,树立物业管理的新理念。高校的物业管理要从传统的计划经济意识向市场经济意识转变,后勤集团要增强市场意识,循序渐进地扶持物业管理企业发展壮大,使其逐步适应市场的要求;同时,要引导师生改变观念,逐步树立有偿服务理念;物业管理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在协调好各方利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对高校物业管理的认识,推动其顺利发展。
2、高校物业管理组织要转换机制,切实建立高校物业管理新体制。理顺物业企业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校内模拟企业化运行,条件成熟时注册独立法人企业。高校物业管理组织未来的发展目标是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企业在管理上要推行项目制管理,建立公平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管理效率,通过体制机制的改变,使物业管理工作进入良性循环。
3、在后勤集团内部实行大物业的管理体制。目前大部分高校后勤都有各自的保洁、绿化、水电、维修、保安等职能,大部分都分成不同的部门分开管理,各自为政,这和社会物业企业的构架和现代物业的发展理念有着非常大的差别。把这些各自分散的职能整合在一起构建大物业,不仅能整合职能、优化配置资源,提高管理经营效益,对于队伍培养、整体协调、提升市场竞争力也非常有优势。
(二)高校物业管理新模式的设计高校物业管理结构
高校物业管理结构由高校、物业管理公司、师生、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共同组成。传统的高校物业管理结构中,过分地强调校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形组织管理,而忽视了师生和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无形的自治管理。师生和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的自治管理是一种非正式的社会组织形式,是一种非制度性的安排。校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组织管理是正式的社会组织形式,是一种制度化的安排。由于校方主管部门和物业管理公司在其中既是管理的行政主体,又是信息反馈的官方渠道,容易出现反馈信息失真现象。自治管理的优点方面恰恰是组织管理的缺点,而组织管理的优势的地方又正好是自治管理的缺陷。这对关系不是偶然的,说明了这两种管理对于整个高校物业管理结构的运作的必要性,功能的互补性。
(三)高校物业管理机制
高校物业管理机制是指高校、物业管理公司、师生、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在从事物业管理过程中遵守的一系列原则、程序、规章、方法等规范标准按照一定的方式结合所形成的有机体,包括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和决策机制。
(1)报酬激励机制。把物业经营管理者的酬金分成两部分,80%作为固定酬金发挥基本的保障作用,20%作为浮动酬金视师生对物业管理的满意程度而定,发挥激励作用。
(2)高校物业管理的监督机制。监督机制既包括师生、校方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的监督制约,又包括他们之间的相互制衡与监督。学校有权选择物业管理企业,并制定相关制度和计划安排来规范约束其行为,纠正违反双方合约的行为。
关键词:高校物业管理社会化
一、当前我国高校物业管理的特点
从高校物业的使用类别看,高校物业可以分为:教学办公科研型楼栋物业、学生公寓物业、教职工住宅小区物业、文化体育类物业、服务接待类物业等,除教职工住宅小区物业外,其它物业产权基本上属于国家所有或极少数企业法人所有。高校物业的基本情况决定了高校物业的性质,与社会上一般物业管理相比有如下特点。
(一)高校物业管理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政治任务
一般而言商住物业的管理主要是为住户创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实现物业的保值和增值。高校物业管理的目标主要是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协助提升高校的对外形象。这样高校物业管理一定程度上就不完全遵循市场经济的效益原则,如学生吃及住的管理属于学生生活综合管理的范围,涉及社会安全稳定,其服务费用价格等有些由政府物价部门审批,不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行。校园治安维护、校园环境的综合管理涉及到校园的校风、学风等问题,是一个综合的社会稳定治理问题。
(二)高校后勤物业管理以优质服务为最终目的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高校的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的,改革的目标是依据经济规律和教育规律运用新机制、新模式,加快后勒建设,提高后勤服务水平。服务决定市场,只有以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让师生员工满意,才能占领市场,高校物业必须以优质的服务去做好各方面工作,取得师生员工的一致满意。
(三)高校物业管理具有育人功能
高校的活动主体是在校学生,校园环境的好坏,物业管理水平高低,承载着显性与隐性育人功能,大学阶段是大学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发展的重要时期。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有助于培养学生良好道德品质,通过校园干净、宽敞、明亮、整齐、优美的环境,容易使大学生形成乐观向上、豁达开朗的良好心理素质,培育丰富的美学价值和审美情趣。通过后勤物业人的热情主动、文明服务引发大学生对劳动的尊重和热爱,有助于培养他们热爱劳动的朴素感清。
(四)高校物业管理大多采用内部甲乙方管理体制
商住小区有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的共管模式、智能化管理模式等,而高校物业管理则是一种内部共管式的管理模式。具体而言甲方代表学校行使后勤管理的职能,乙方作为经济实体,按企业化运行,为学校提供后勤服务与保障。这种机制下,甲乙方仍为高校的职工,其物业管理的规范化、行业化、市场竞争等方面,必然呈现着不完全的市场竟争,甚至没有市场竞争。虽然有极少数高校把一部分物业对社会招标,但更多高校其校内物业市场仍然是给后勤实体经营。
(五)高校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具有不确定性
商住物业管理的资金来源包括管理服务费的收取、公共设施专用维护基金等,由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制定,资金的使用接受业主委员会、业主的监督;而高校物业管理服务费来源较为单一,与校方以合同契约形式确定资金数额和支付方式,完全市场化。全国高校后勤物业基本实现“拨改付”模式运作,对从事物业管理的后勤实体,其服务标准,支付费用标准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各个地区,各个学校因各自不同的情况,标准很难一致,大多采用“成本倒推法”,而不是“市场计费标准”,因而与社会平均的同等档次的物业服务费用标准也不一致,不具有可比性。
(六)教职工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未实行社会化方式运作
国务院已出台《物业管理条例》,各省市也出台了住宅小区实行社会化物业管理的措施和时间表,但推行起来实施进度不快,特别是高校教职工老住宅小区仍然是按过去的福利化服务模式运作。因原来学校教学科研等规划的不完整性,使这一区域较多与高校校园密切相连,基本上属于校园范围的一部分,因此其物业管理较难以按社会化方式运作,也会影响校园的综合管理及房屋产权的上市流转和教职工个人权益的保护。
二、高校物业管理发展趋势分析
高校的物业管理随着社会上物业管理的发展应运而生,但管理方式相对滞后,阻碍了高校物业管理职能的发挥,近几年,各高校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物业管理的组成部分,其发展趋势也应该与社会物业管理同步。
(一)物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在多年的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许多高校都做出过很多努力,但其成效并不高,其主要原因是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间的责、权、利不清,遇到问题和责任相互推委,而有利益时又相互争夺,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实现高校物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首先,高校物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可明晰产权关系,明确产权主体,是实现高校社会化改革的前提条件;其次,高校物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可明确资产管理和经营责任。实现政企分开,是实现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保障。
(二)物业管理社会化
高校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物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物业管理企业要想获得更大的发展,必须扩大规模,逐步走向社会。首先要稳固自身发展的基础——高校,学校市场是高校后勤企业的生存之本,只有切实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优价和良好的服务,才能扩大规模,谋求更大的发展。开拓市场时要充分利用高校优势,利用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抓住时机,大胆走向社会参与社区物业管理,努力壮大实力,为自己争取和创造更大的生存发展空间。高校物业管理企业社会化过程中必须实施品牌战略,注意培养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三)物业管理的市场化
高校物业管理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建立自身完善的管理运行机制,脱离原来的行政管理模式,实行有偿服务,从职能型管理转到经营型管理,走市场化道路。根据高校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标准的要求,以及师生的消费层次,开展多元化、专业化、多层次的经营服务。高校物业管理企业只有按照企业化运转模式加强管理,才能保证高校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为高校师生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物业管理的规范化
首先作为高校的物业管理企业要依法经营,要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在工商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接受审核;其次高校物业管理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和服务程序,以确保企业的管理和服务质量。各项服务是否制度化是管理水平高低的体现;再其次高校物业管理要主动接受学校相关部门包括纪检、审计、财务部门的监督,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最后高校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尽快同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接轨,制定具体的适合高校自身物业管理发展的《高校物业管理办法》,使高校物业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五)物业管理的专业化
社会大分工中剥离出来的物业管理是一项专业化极强的行业,高校物业管理所涉及的内容较为广泛,有许多项目专业性很强。高校作为先进生产力代表和高科技爆发的集中地,其办公教学用房内的各种设备、设施日益先进,这些设备和设施维修难度大,需要专业的管理维护人员和必要的工具设备。因此,要想做好高校物业管理,提高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就必须引进一批专业化物业管理企业招收一批专业人员进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的专业化也是高校物业管理发展的一个趋势。
参考文献:
[1]候光明,冯序鹏.中国高校后勤改革与发展论丛[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关键词]高校;住宅区;物业管理
随着高校改革的深入,高校住宅区物业管理改革也进一步深化,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些学校基本建立起安全、和谐、团结、友爱的居住区环境。但一部分高校由于各种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改革步履维艰,进展不大,部分高校依然存在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物业费、水电费等问题。推进高校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改革,建立健全高校住宅区物业管理制度,对创建安全、和谐的大学校园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广西高校住宅区物业管理的现状
当前,广西高校住宅区的物业服务和管理方面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模式:一是校方包揽管理,这类管理表现是校方大包大揽,对住宅区内的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都是由学校统一支付给物业公司和水务公司、电网公司,再从工资中扣除相应水电费;二是校方包给后勤集团,由后勤集团聘用员工,负责进行统一高校物业管理服务;三是校方包给后勤集团后,后勤集团再转包给有资质的社会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负责对高校校园与住宅区进行管理;四是完全社会化,高校直接通过对有资质的物业公司进行招标,由中标物业公司对高校物业进行管理[1]。在这四种管理模式中,就当前广西高校来说,采用第四种管理模式的高校还是比较多,但也有不少高校采用其他三种模式。无论哪一种物业管理模式,高校基本都设置有后勤管理部门,直接或间接地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处理相关高校物业管理中的事宜。但不论是哪种管理模式,高校物业在住宅区物业管理中,基本上很少收取个人住户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对住户只象征性收取相关的水电费,有些高校,甚至只对水电费定个基数,每个月只收取住户8元水费,而不看其实际用水量,绝大部分费用开支仍由高校财政支付。
二、广西高校住宅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住宅区所需的维修基金
由于年代因素,限于当时条件限制,高校住宅区是以解决教职工住宿为主,因而这些老住宅规划设计不是很合理、面积狭窄,布局不周,配套设施不全,比如两户合用一个厨房,一层楼共用洗澡间、卫生间等等。再加上年代久远,这类老住宅区整体上已明显陈旧破敝,各种设施包括线路、管道、消防及安全设施严重老化,存在种种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与问题,不仅不能满足教职工对现代生活的需求,而对这类老住宅区维修所需费用也随着时代的久远所需维修费也愈来愈高,而分配到房子的教职工因为没有房产证,亦不愿负担这一笔额外的维修费用。住宅楼由于没有公共维修基金,住宅楼公用基础设施、公用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的维修是由学校统一管理,统一维护,所需资金是由学校统一支付,然而高校由于经费有限,这导致老住宅区在维修存在资金短缺。
(二)管理方法陈旧落后,基础套配不健全
长期以来,广西高校住宅区中的基础设施维护的物业管理,还停留在几十年前沿袭下来的管理方法。虽然高校在改革中都组建起后勤集团,在住宅区物业管理中引进市场化的物业公司,但在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上基本还是沿袭老一套的方法,不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如现代高校住宅区中,由于教职工调动频繁、住房更换、住宅区外租户增多、已调走但已购房的教职工水电费收取情况的变动,仍然按原有的管理方法来管理已行不通。同时,高校住宅区跟教学区、宿舍区呈交错现状,如共用一条路,共享一片绿地、甚至有些学校住宅区旁边就是教学区、学生宿舍区,这使得在物业管理过程中,该区域的水电与管理费用该由那一方负担,需要区分如还按原有的管理方法手段,就容易造成纠缠不清。尤其是老旧住宅区,规划不够合理,基础套配不建全,没有规划建设停车场。现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与改善,许多教职工都购置有汽车,小区内出现汽车、电动车乱停乱放的现象。
(三)物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服务不到位
受制于思想观念、服务技能、人工成本等因素的影响,物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具体表现在只有少数管理层人员文化素质较高,其他大多数从业人员年龄介于四十多岁到五十多岁间,此类从业人员特点是比较能吃苦耐劳,但文化素质普通不高,鲜有经历过专业培训。这导致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服务不到位的情况,比如水电管线坏了,修护的质量不够好,生活垃圾无人清理,楼道卫生无人清洁或是清洁不干净。同时,高校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存在多头管理的情况,这反映在基础设施维护中校方、后勤集团、物业公司相互扯皮、推诿的现象,使得一些问题需要花很久时间才能解决。如有时老旧的楼房出现渗水,找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认为这不是其管理范围,推给后勤集团,后勤集团以经费为由,推给校方,而校方认为这是属于物业管理的,再踢给物业公司,这使得问题长久得不到解决,影响了教工的身心健康。此外,存在一些特权服务。对领导要求的服务,尽量优先满足,如优先给予停车位或是预留停车位,甚至不收停车管理费;对于普通教职工找个停车位都觉得困难。
(四)住户观念转变滞后
广西高校住宅区中的基础设施的维护与建设,绿化地带的管护、消防安全、室内水电管线维护、网络维护与建设所需的费用,基本都是由学校大包大揽,学校只是收取象征性的一点费用。如有的学校水费按每户只收8元,多出的费用则由校方财政支付。此类沿续了几十年的收费管理,被教职工认为是理所当然的福利。而在高校住宅区物业管理向市场化运作的改革中,不仅要交房子维修基金、还要每月定期交纳垃圾清理、绿化地带的管护、公共水电、有线电视、网络、停车管理等其他相关的费用,这就动了长期以来被认为是教职工福利的“奶酪”,这使得一部分教职工心理不平衡,对改革漠不关心,使改革难以顺利进行,这也是当前一部分高校住宅区物业管理改革步履维艰的原因之一。要彻底地转变广大教职工从“福利”服务思想,到“花钱买服务”[2]消费观念中来,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校方做广泛的思想动员工作。
三、加强广西高校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思想总动员与政策宣传
当前高校住宅区物业管理在向市场化运作改革之所以进展不大,很大的一部分原因是改革触动了被广大教职工长期认为的“奶酪”,因此,必须切除这块“奶酪”,对广大教职工进行思想动员,让其了解方针政策,从而转变广大教职工福利的“奶酪”到市场“花钱买服务”消费上的思想认识,自觉的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要做好这一点,首先根据本校的情况,对本校住户作周密详细的调查,如住户数、人数,多少是公房,多少是私房,现有教职工住户、退休教职工住户、已购置房子但调动了工作的原教职工住户、外来租户等等,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住宅区物业改革方案;其次是把政策文件、改革方案下达到各二级学院、学校各部门,由其组织对本学院、本部门教职工进行思想动员与政策学习,并对改革方案进行讨论,提出意见,从而取得广大教职工对住宅区物业改革的理解与支持;再次针对本校中的住户、教职工家属的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住户与其家属的思想教育,充分理解文件精神,拥护政策决定,认真贯彻执行。
(二)设立公共维修基金,成立业主委员会
高校住宅区与一般商品房居住小区不同,一般商品房居住小区,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并经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方可使用,[3]这为商品房居住小区公共基础设施提供了专项的维护基金。然而,长期以来高校公共基础设施的修护,都是由校方全权负责,这不仅加重高校自身的财政负担,造成教学、科研经费紧张。随着高校物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政府出台一系列文件严禁高校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如自治区财政厅下发的《关于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物业费和水电费的通知》(桂财行〔2016〕63号)。对此,高校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改革,必须以市场化运作为改革的方向,改变校方大包大揽的福利“奶酪”物业服务方式,向着“花钱买服务”消费的市场化运作改革,谁使用谁负责向住户收取公共维修基金,以减轻学校的负担。要收取上述的费用,首先是做好住宅区内住户的调查统计,加快推进住宅区内住户房子产权化,只有住户拥有产权了,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业主,住户只有成为业主,才能负担起楼房公共维修基金。其次是确定公共维修基金的负担比例,由于高校住宅区大部分都是属于老旧住宅楼,如果按新楼比例来收取住户公共维修基金,有失公平,应该按二手楼房方案来办理(住宅折旧后价值),对于没有分配出去,由校方租给外来人员居住的,校方除了承担这些住户的公共维修基金,还应承担住宅提折旧后一定的比例的公共维修基金。其次对于调动工作了的住户,校方应收回原来分配的房子,再分配给本校中无房的教职工;已买断住房,但又调动了工作的住户,且在外面还有其他福利性个人住房的,校方应该有权回购回住宅区内的房子,再分配或卖给本校无房的教职工。再次,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委会来管理维修基金,校方所承担的比例应由后勤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作为业主委员会代表,参与维修基金的管理,在今后对住宅进行基础设施维护时,由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二的成员通过时方可使用公共维修基金。
(三)推进物业管理创新,加强住宅区秩序管理
对于当前高校沿用了几十年的物业管理办法,在推进高校住宅区物业管理向市场化中,必须学习商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方法与制度,加强高校住宅区内秩序管理,营造和谐、安全的大学校园环境。必须与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接轨,成为具有教育属性的社会新型服务部门,实现物业管理的现代化,即管理观念现代化、管理方式程序化、管理标准规范化、管理组织网络化及管理手段现代化,与国际物业管理接轨[4]。在现实中具体的操作中,对于长期以来不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城市垃圾清理费、公共水电费必须按市场化运作要求来管理,按市场价格来收取相应的费用。对于住宅区内公用场合的绿地维护、运动场的管理与维护,要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对于属于校方的还是属于住宅区内住户负担的公共基础维护费用、水电费,要由校方与住宅区内主委会共同协商,属于校方负担的,应由校方支付,属于业主负担的,应由全体主业与校方所占的比例来公摊。对于日益增多的汽车与电动自行车,应开设规划相应的汽车停车场与电动自行车停车场,由物业派人专门管理,只允许本校内的教职工车辆停放,并收取相应的停车管理费,所得物业管理的费用,应由物业、业主、校方三方按相应比例共有。同时,成立以物业为主,业主为辅的住宅区内维护员,加强对住宅区内秩序管理,如对住宅区内饲养鸡狗等的行为,坚决按市宠物饲养的管理条列加以管理,对私垦菜地、破坏绿化的行为,坚决制止。
(四)提高物业从业人员职业素质与服务水平
高校住宅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职业素质与服务水平是物业管理改革成功的重要因素。不少教职工存在这样的矛盾心理“不怕花钱买服务,就怕花钱买来的不是服务,而是受气”。因此,必须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与服务水平。首先,对技能岗位从业员人要进行入职前岗位技术与职业道德培训,如水电、木工岗位,由于现在水电、木工技术的发展,水电、木工安装工具与设备也不断的更新,因此,对水电、木工进行岗前的技术培训、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是十分必要的,否则仍存在不胜任本职工作或是对本职工作应付了事,如某住户玻璃窗坏了,需要物业派员维修,但这时木工拖踏迟迟不来,恰逢大雨,淋湿了住户家里财物,这将导致住户对物业服务的不信任,认为自己白花钱养人。其次要对物业从业人员进行入职前的职业培训,虽然这类服务要求不高,只要具备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可以胜任,但差别就在服务过程中的服务态度与服务质量。如物业从业人员在打扫楼梯中,只有端正劳动态度,把楼梯楼道打清洁全面,不仅要把地板打扫干净,还要做到天花板无蛛网、地板死角无粉尘,只有全面的清洁干净,才让住户感到称心如意。因此,加强物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培训是十分必要的,只有物业从业人员态度端正、服务质量好,就会让业主觉得花钱买来的服务物有所值。再次,要提高服务水平,物业从业人员对待所有的用户要平等对待,对住户合理要求,要想方设法来解决,而不是口气生硬的拒绝;如果实在不能解决的,要礼貌地向住户道歉,希望得到住户的谅解。如前面说的停车的事,停车管理人员不能看菜下单,而是想法设办协调,尽量解决住户停车需求。总之,深化高校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改革,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物业管理制度与管理方法,不仅使教职工安心于教学、科研工作,减轻高校财政负担,而且对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陈华义.高校后勤组织人力资源开发研究[J].人力资源管理,2014(1).
[2]陈志武.建立广西高校住宅物业服务管理新模式[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14(1).
一、充分认识电梯安全的重要性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高层建筑日益增多,电梯成为不可或缺的工具,电梯安全问题已成为影响城市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各乡镇(街道)、区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电梯安全的重要性,居安思危,防患未然,以《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电梯安全监管。
二、构建电梯安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原则,以“属地管理”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等规定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电梯安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合力推进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构建电梯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区安委会要综合协调解决电梯领域的重特大安全问题,督促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认真履行相关电梯安全管理职责,并将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一并考核。
(二)市质监局直属二分局要切实履行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完善电梯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格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负责电梯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销售、使用、维保、检验检测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建立电梯安全救援网络,实现快速专业救援。
(三)区住建局要依据《省物业管理条例》加强物业管理行业监管,督促物业管理企业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对不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的物业管理企业,要建议上级主管部门给予降低或撤销其物业管理资质;要会同乡镇(街道)、村(社区)推动各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配合质监部门做好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要负责把好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土建工程及防水工程的质量关,按建设行业标准和相关设计规范监督把关建设项目电梯的选型、配置,对电梯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验收备案手续;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电梯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筹集电梯维修资金的具体办法。
(四)区经贸局、教育局、卫生局、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本行业、本领域使用电梯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加强电梯使用安全的监督检查,保障本行业、本领域内电梯安全运行。
(五)区物价局要对涉及电梯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电梯维保市场价格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查处有关电梯维保市场价格违法行为。
(六)区财政局要提供必要的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对建立区域电梯安全救援网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七)区消防大队要承担电梯安全事故公共救援职责,提高电梯安全事故专业救援能力,并对消防电梯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抽查。
(八)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落实电梯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电梯安全工作纳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范畴,配备1名兼职电梯安全管理员,建立并严格执行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制度,全力协助质监部门抓好本辖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做好住宅小区因电梯重大安全隐患被强制查封后,群众的安抚、解释、引导等工作。
(九)征迁安置小区的电梯安全工作,在物业管理企业正式进驻之前,项目建设指挥部、建设业主单位和所在地乡镇(街道)要共同负责,先行指定电梯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对无法落实管理机构和责任人的,该电梯不得使用;在正式物业进驻时,要全面做好电梯的交接工作。
(十)管理主体缺失的住宅小区电梯安全工作,所在地乡镇(街道)要指定由所在村(社区)暂行代管,区住建局、所在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立即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驻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
(一)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要进一步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特别是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机构和具体责任人员,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电梯注册登记、定期检验、日常维保、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制度。
(二)开展安全隐患综合排查治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电梯使用安全情况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排查和消除电梯安全隐患,对电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坚决查封,对隐患整改不力或不及时整改应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三)加强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检查。加强专业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电梯维保市场,认真执行维保单位备案制度和加强证后监管,督促其按安全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进行电梯维保,切实提高维保水平和质量,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维保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关键词】高职,社会服务,能力
学校确定依托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高技能人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明确了“面向城市发展和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一线,培养现代服务业和社会公共服务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类型定位;形成了以能力本位、素质教育、可持续发展为理念,以工学结合为途径,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第一课堂学习与第二课堂实践结合、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结合、学业成长与职业成长结合的满足现代服务业和社会管理需要的“三个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了各专业人才培养改革。
一、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组织机构基本建立。在学校合作发展理事会框架下设立了社会服务工作组,下设技术服务工作组和继续教育工作组,负责协调学校社会服务相关工作。社会服务工作组包括学校校长、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学院系负责人、研究中心主任、教师代表、企业代表等人员组成。
激励机制逐步健全。学校建立并完善了社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社会服务绩效考核办法、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了教师开展社会服务项目的要求,完善了教师职称晋升管理办法,对全校专兼职教师参与社会服务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要求教师开展社会服务,将教师参与企业实践调研与挂职锻炼、技术开发咨询与服务、完成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相关咨询课题项目、参与社会培训、对口支援与交流等指标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将教师开展社会服务的成绩直接纳入个人年终考核。从制度层面建立了社会服务能力发展的长效机制,提高了学校教师参与社会服务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二、充实服务团队,夯实基地建设
教学团队社会服务与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制定了《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2011-2015年)》《青年教师三年达标计划实施方案》以及专业教师和教学院系参与行业、企业社会服务的各类管理办法,校企合力推进“双师”素质教师培养工程和企业兼职教师资格培训与认证工程,将专业教师和教学院系参与社会服务成绩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学校采取选派参加国内培训、竞推出国研修、鼓励脱产到企业顶岗实践等措施,促进了教师职业教育理念的根本性转变。教师主动走出校门、走进企业、深入社区,积极开展社会服务。通过三年建设,全方位提高了教师的市场调研、技术创新和技术推广能力,打造了一支优秀的技术开发与服务队伍。学校考评员队伍得到加强,取得考评员资格的专兼任教师数达到240人,获得培训资质的专兼职教师达到368人。学校建立了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研究团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团队、高职教育研究团队等10个科研创新团队,在相关领域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打造一批优秀的科研创新人才,提升教师科研队伍的创新能力。
依托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培训基地、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师培训联盟、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基地、重庆市中职师资培训基地和康复服务中心等平台,开展了面向社会、企业、行业在岗职工及全校师生的技能培训,培训内容涉及现代物流、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通信工程、社区康复、微电子技术等领域,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效果显著,继续教育示范性基地综合功能凸显。学校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第002站、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全国职业核心能力测评站等鉴定工作平台,面向在校学生和在职人员提供鉴定服务,可鉴定的职业工种达101个,2011-2013年学校培训鉴定认证达12621人次,满足了社会、企业、行业的大众化、个性化的继续教育需求,提高了学校在区域内的社会影响力。
三、对口支援引领,相互交流共赢
学校与重庆市松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重庆市涪陵第一职业中学、重庆市商务学校、彭水职教中心、重庆护士学校等5所中等职业学校签订对口支援协议。利用管理优势和重点专业资源优势,定期开展相关专业教研交流活动,召开教学管理工作交流会,接受受援学校教师进修,派遣优秀教师到受援学校支教,促进受援中职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学校与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经济学院、四川现代职业学院、武汉职业技术学院、重庆电力高专学校、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等30多所院校就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等多方面开展了广泛的合作交流活动,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实现了教育资源的互补和共享。
四、强化服务民生,努力助推企行
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拓宽零售业务领域,总行决定在部分有条件的城市行开办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和个人助学贷款业务。上述贷款业务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核算手续已经1999年6月11日第26次行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各行,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零售业务部和相关部门负责起草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核算手续;信委会是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的决策和协调机构,负责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规章制度的审核等。
二、个人消费贷款纳入信贷业务审批体系。较小金额的贷款实行信委会授权下的贷款审批人以个人名义审批并负审批责任的制度;较大金额的贷款通过全体贷款审批人会议集体审批。贷款审批权下放到支行。
三、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纳入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各级行零售业务部与同级行信贷风险管理部的关系比照信贷经营部与信贷风险管理部的关系。信贷风险管理部负责组织研究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品种的风险控制。
四、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先试点后逐步推开。近期先选择部分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城市行试办(名单附后),每个城市行可选择2?3个零售业务网点受理。其他行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快向社会推出。考虑各地条件差异较大,各行可从实际出发,选择部分或全部品种开办。开办城市行由总行审批,开办网点由一级分行审批。
五、充实人员,加强培训。开办上述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零售业务网点和管理部门应配备3?5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银行工作经验的专职业务人员。各开办行要根据总行的制度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抓紧时间对信贷人员和业务主管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六、建立科学的个人消费信用登记制度。信用制度是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重要条件,在当前我国个人信用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各经办行要建立贷款人个人档案,并做到信息共享。总行将着手研究制定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需求,开发相应的计算机管理软件,确保这项业务的高起点和高效率。
七、统计和报告。总行将在零售业务统计报表中增加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有关统计指标,各行应及时填报。各行要跟踪了解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进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遇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八、启动时间和营销安排。首批试点城市行应在6月底之前正式对外办理业务。各行要按总行零售业务系列产品宣传活动的统一部署,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特别是要在柜台做好每个贷款品种的具体宣传,提高我行个人消费贷款品种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附:一、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略)
附:二、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操作规程(试行)(略)
附:三、建设银行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会计核算手续(试行)(略)
附:四、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略)
附:五、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操作规程(试行)(略)
附:六、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会计核算手续(试行)(略)
附:七、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略)
附:八、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助学贷款操作规程(试行)(略)
附:九、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助学贷款会计核算手续(试行)(略)
附:十、开办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零售业务网点应具备的条件
附:十一、首批开办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城市名单
附:十、开办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零售业务网点应具备的条件
一、存款余额较高。
开办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零售业务网点储蓄存款余额应在1亿元以上。
二、基础设施完善。
1.储蓄业务核算实现了电算化和通存通兑;
2.营业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并设立专门的办公场所办理个人消费信贷业务;
3.业务操作实现了柜员制。
三、业务品种齐全。
除开办本外币储蓄外,还开办了代收代付业务、个人电子汇款业务、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等业务。
四、人员素质较高。
1.网点业务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经办个人消费信贷的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2.经办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专职人员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且不少于3年的银行工作经验;
3.该网点负责人应具备副科以上级别;
4.人员技术等级普遍达标,其中,三级以上人员要占80%以上。
五、业务管理规范。
1.网点应建有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
2.网点应达到二级所标准;
3.两年内无重大差错事故和案件发生。
附:十一、首批开办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城市名单
首批开办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城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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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北 京 | 9 | 南 京 |17 | 济 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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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天 津 |10 | 苏 州 |18 | 武 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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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石家庄 |11 | 杭 州 |19 | 广 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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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沈 阳 |12 | 宁 波 |20 | 深 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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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大 连 |13 | 温 州 |21 | 成 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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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长 春 |14 | 福 州 |22 | 重 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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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哈尔滨 |15 | 厦 门 |23 | 西 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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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勤政廉洁、规范管理、优化配置、物尽其用”的工作理念,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能力`,为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及“双一流”建设目标而努力工作。
二、工作思路
紧紧围绕学校“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信息化、高效化建设。继续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建立健全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制度和考评机制,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继续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全校师生。
三、主要工作
(一)制度建设
1、修订完善《吉首大学公有住房管理办法》,出台《吉首大学教职工校内住房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住房管理。
2、出台《吉首大学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办法》、《吉首大学机构调整、人员异动资产交接管理办法》、《吉首大学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管理办法》、《吉首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二)房地产管理工作
1、根据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对教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处理。
2、做好砂子坳校区经济适用房分配及物业管理方案的拟定等相关工作。
3、建立房地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好房地产数据的收集、修改与完善。
4、做好新进教职工和引进人才住房安置工作
5、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办公、教学用房的调整工作。
6、根据教学审核评估的需要,完成门牌、楼牌、指示牌的设计、安装工作。
7、做好大田湾校区图书馆、学生宿舍的搬迁和折迁审批工作。
8、根据国家新的不动产登记政策,做好校内职工住房的不动产登记前期材料准备工作。
9、做好石家冲校区闲置资产的租赁工作。
10、协助张家界校区总务办做好张家界校区土地的办证工作。
11、做好公用房屋清理,建立公用房屋使用制度。
(三)设备资产管理工作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的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
2、建立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队伍,并组织开展培训与考核评比工作。
3、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把控配置标准,做好行政办公设备、家具配置工作。
4、做好待报废设备资产处置工作,对资产清查中待报废设备按规定程序分批次进行处置。
5、组织举办一次大型设备维修展示会。
6、继续完成设备(家具)条形码粘贴、核实及大型设备报废鉴定等资产清查后续相关工作。
7、筹建资产信息数据处理和验收入库中心,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资产精细化管理。
(四)其它日常工作
1、做好招标采购项目的立项审核、绩效评估及验收入库工作。
2、做好学校建筑物防雷检测,学校场地、设施租赁管理工作。
3、做好各项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一、高校后勤管理的现状
高校后勤管理的范围一般包括学校食堂、学生公寓、图文信息中心、办公楼、教学楼、培训楼以及其他相关的附属设施,涉及绿化、养护、保洁、房屋修缮、水电维修、资产管理等项目。目前,我国高校后勤管理存在多种模式,如社会化物业管理模式、后勤发展投资管理模式、引入社会物业与后勤管理部门共管的竞争模式、传统的后勤管理部门领导下的行政管理模式等。
高校后勤管理引入后勤物业公司管理模式,实质是高校后勤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有的高校后勤管理仍局限于高校内部人员。绝大多数高校几乎还没有建立起真正的物业公司管理体系,其管理模式几乎都是行政行为。分设机构多而散,小而全,各自为战。它们都是后勤直属的分公司,但又直接接受高校管理部门的管理,机构臃肿,办事效率低下。近年来,虽然有不少高校尝试引入物业公司管理,但由于体制或观念上的种种原因,仍然没有摆脱传统管理体制的制约。有些高校在后勤管理中引入的物业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关系不明确,管理不规范,一旦发生物业管理纠纷将难以协调问责。
二、当前高校后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对后勤改革的认识不足
高校内部有人认为引入物业公司管理模式,增加了办学管理成本,其社会化服务作用不大。他们对后勤逐步走向社会开放,服务上向商品化转变,管理上向企业化转变存在守旧、惧变的心态。
2.管理制度有待创新完善
尽管有些高校后勤管理部门也制订了工作标准、程序、行为规范、岗位职责等相关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不够严格,不够完善,不成体系。
3.队伍结构不合理,专业化程度低
目前后勤管理人员以原后勤职工为主,人员结构不合理,人员年龄偏大,知识落后,管理能力、综合素质均不高。随着改革的深入,派遣制人员和临时工的比例不断上升,这部分人员的管理专业知识、技能相对匮乏,还缺少专业技能训练和培训。因此,高校后勤管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总体不高。
4.服务质量意识与主动性意识不强
由于高校后勤管理没有形成独立的企业管理模式,因而后勤项目化服务质量与水平的提升比较困难,主要体?F在:管理人员的主动服务意识不够,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办事拖拉;校内后勤服务管辖内的设施、设备维修保养不完善,巡查不到位;对校园内一些死角缺乏维护;环境卫生注重表象,保洁管理不到位,对有损校园环境美观的现象处罚不力。另外,部分管理人员与学校其他岗位上的职工相互攀比待遇,工作上拈轻怕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并制约了后勤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后勤引入物业公司管理的策略
1.创新管理体制,增强主动规范服务的意识
高校引入后勤物业公司管理机制,应接轨《物业管理条例》《高校物业管理办法》,在管理方式上须转换为后勤物业公司管理模式,要从根本上理顺产权关系,建立起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经济体。要将原有服务区内的创收资源一并划入后勤管理部门,增强其自我发展的动力。在管理上要减少层次,提高管理效率;在经营上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拓宽经费来源,为后勤物业公司注入新的活力,使后勤管理工作步入正轨;要调动后勤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实行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管理体制,使高校后勤管理逐渐走上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的经营轨道,为保障高校事业的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高校后勤管理作为经营服务主体,必须进行有效的机制转换,选配业务精、办事强、能正确把握改革方向、愿为教育服务的管理团队。要不断提高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按照企业化、产业化的要求,实现经营机制的创优、创新,建立起长效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成本,建立起“独立核算、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现代企业制度,构建具有高校特色的后勤物业公司管理模式。不同地区高校的现状不同,因此应采用不同的运作模式,要通过阶段性的发展与过渡,逐步确立信息化、专业化、规范化、现代化的高校后勤物业管理公司模式。
2.强化后勤队伍能力建设,强化高质量服务意识
提高后勤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是实现后勤管理向专业化、现代化发展的基本条件。后勤管理对业务知识和专业技术的要求较高。高校后勤管理人员大部分是从原后勤部门分离出来的,整体素质不高,在日常工作、维修方面难以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地承担管理和服务职能。高校要注重后勤管理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把思想品德高、业务水平优的人才充实到管理队伍中去。另外,要对现有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文化修养、思想品德、业务水平;还要强化后勤管理队伍的素质建设,如在培训中应制订计划,制订培训大纲,最终打造一支技术精湛、管理到位、服务高效的高校后勤管理队伍。
3.创立品牌,全方位高效服务
高校全体师生是后勤管理的核心服务对象。因此学校在引入后勤物业管理公司的运作过程中,要创立高效物业的品牌形象,以品牌促进管理,以品牌增加效益,带给广大师生舒适、高效、全方位的高品质服务,促进和谐校园的发展,这也有益于高校打造一支团结奋发、风清气正、经营有序的后勤管理队伍,使高校后勤服务达到高品质、高效率、高效益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