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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快我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努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我厅在20**年对清远、揭阳、云浮三市农村卫生人才和全省70个经济欠发达县(区)卫生管理干部进行培训的基础上,今、明两年继续开展对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潮州11个经济欠发达地市及江门市恩平市农村卫生人才、乡镇卫生院院长以及全省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管理干部进行
分期分批免费培训。为此,我厅制定了《**省20**-20年农村卫生人才培训实施方案》(下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村卫生是卫生工作的重点,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建设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必须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卫生人才是农村卫生的第一资源,其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农村卫生服务质量,也是解决农村居民看病就医问题的关键。为此,我厅成立了**省农村卫生人才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农村卫生人才培训的领导。
二、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实施农村卫生人才培训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有关地市、县(区)卫生局要指定领导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宣传发动,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实行全程管理,注重培训实效,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切实提高农村卫生人才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加强督导,确保质量
全区乡镇现有卫生院24个,在职员工人数773人,其中在编人员276人,主治医师33人,医师61人,医士118人,卫校毕业生64人,共有病床324张。街镇卫生院最突显的两个特征是:一是全区乡镇卫生院至今没有一名职前本科生,现有的主治医师都为职后大专或本科文凭,高学历医师十分紧缺;二是街镇卫生院人员严重饱和。按标准,一个街镇卫生院配60人绰绰有余,而我区有的街镇如卫生院人数接近300人。全区共有595个村,有卫生室466个,村医837人,其中女村医285人,占34.92%。837名村医中兼计生宣传的有344人。村医突出体现为个体经营居多、且均在家坐诊。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主管部门的重视下,各街镇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处理,以预防为主的基本医疗事业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村卫生员定期到街镇卫生院领取疫苗,及时接种发放疫苗,儿童四苗接种率在98.6%以上。加强了对孕产妇的系统管理,新法接生和住院分娩率逐年提高。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率得到有效控制,婴儿死亡率与“九五”同期相比下降27.06‰,儿童死亡率下降到23.86‰,儿童疾病监测工作得到加强。对地方病、传染病加强了重点防治监测,同时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做好了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工作。街镇卫生院在搞好医疗服务的同时,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指导和监督,提高了农村卫生组织的综合能力。农村卫生网络基本建立,保证了初级卫生保健预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了经济、社会稳定。
二、存在问题
(一)资金不足,设备落后。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得到改善,但由于缺乏培训经费,有了设备也无人操作,造成有限资源浪费。村卫生室缺乏资金垫本,有的卫生室除了接种发放疫苗外,无法开展医疗服务工作。
(二)技术骨干缺乏,卫生技术人员的水平有待提高。全区街镇24个卫生院医务人员中,主治医师占11.9%,医师占22.1%,且人员分散,不均衡,有处方权的少,给各自的工作造成一些影响,医务人员业务培训机会少,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要。虽签订了卫生工作综合目标责任书,但人权、事权、财权关系不畅,考核奖惩难以兑现,调动不了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三)村卫生员报酬不均,队伍不稳定,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由于村卫生员变动大,甚至有的村无村医,特别是徐古边远山区。按国家规定,村卫生员的报酬应由财政支付,但全区基本未兑现,为了生活,99%的村卫生员演变成了个体游医,在家坐诊居多。由于技术水平的差异,村级卫生员的经济收入差别很大,医术高的收入好,但不安心搞预防、妇幼保健工作,差的又无法维持生计。由于培训工作的滞后,许多村的卫生室形同虚设,长期物色不到理想的“接班”人。
(四)村医配置不合理。村级体制改革后,各村在配备卫生员时,忽视了女村医,致使村医中男女比例失调(全区女村医只占34.92%),造成一些村的卫生室特别是妇幼保健工作滞后,有的濒临瘫痪,影响了全区妇幼保健工作。
(五)农村医疗不规范。一是村卫生室不规范。有的村委会有房不分配给卫生室,致使卫生室宿舍、药品、门诊、注射混为一室。二是各街镇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无行医证和行医不规范的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理顺关系,实现农村医生管理、使用、培训一体化。为加强对街镇级卫生院的考核管理,合理配备技术人才,根据卫生部《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街镇卫生机构上划到区级人民政府管理、经费预算指标相应上划到区级财政”的意见,建议把街级卫生院的人事、经费权划归区级卫生职能部门管理,由卫生主管部门对全区的卫生技术人员的考核、使用、培训作出统一安排,实行全行业管理。
(二)完善人事机构。根据《省农村医疗卫生条例》,村级卫生室一村配备一男一女村医的规定,建议我区把卫生员和计划生育宣传员纳入统一管理,采取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人员配备上按一男一女配齐,要求具备一定的卫生专业技术,能履行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工作和医疗服务的职能,使我区的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工作得到同步发展。
(三)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素质。加快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结构的调整,根据卫生部“要加强对现有农村医生的学历教育,新进入村卫生室的人员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规定,建议进一步增加投入,加大对农村医生的技术培训力度。一是卫生主管部门采取举办培训班的办法进行培训;二是统筹安排街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到区医院、中医院进修学习,村卫生员到街镇卫生院或区医院实习,不断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的业务技术。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抚发[2009]21号)要求,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农村卫生投入,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着力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和保障水平,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争取把个人承担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至30%以下,农村卫生和农村居民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每万农业人口执业医师人数达到1名、执业助理医师人数达到1.5名,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4‰以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以县为单位达到98%以上,平均期望寿命在2010年的基础上增加1岁。
二、巩固发展新农合制度
(三)完善新农合制度建设。农民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参合农民数逐年稳中有升。不断提高筹资标准和医疗保障水平,按规定落实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加强新农合即时补偿工作,确保一次报账率90%以上。以乡镇为单位全面推进门诊统筹工作。开展大病统筹按人头付费、病种付费、总额预付以及分段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合理控制医药费用。积极探索以设区市为单位进行统筹,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
(四)提高新农合监管能力。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乡经办机构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市县乡三级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农业人口在20万以下的(含20万)县级经办机构配6至8名专职人员,每增加10万农业人口增加1名,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5名,编制由县(区)政府解决,乡级经办机构配备2至3名专职人员。经办机构工作经费按县级人均不少于0.5元、乡级人均不少于1元,分别列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并随新农合制度发展逐步提高。探索工作经费县级集中管理模式。加快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改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实现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网,实行县级网上审核,信息系统建设经费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三、健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五)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及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及非目录药品使用管理规定,落实配备政策,统一网上招标采购,统一执行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三张网”报销目录,并落实有关补偿政策。积极探索已实行人、财、物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探索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六)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机制。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多渠道补偿收入由医疗服务收入、各级财政补助收入、医保补偿收入、风险基金等构成,统筹用于卫生院房屋维修、设备维修和人员经费支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要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核定补助、绩效考核”的原则,县级财政按政策规定的分担比例,足额将补助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采取当年预拨,下年结算办法实施。
四、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七)积极开展创建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活动。切实加强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创建活动,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强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创建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具体工作落实。2011年具备基本创建条件的县(区)要积极参加第四轮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创建。到2015年,力争60%以上的县(区)达到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标准。
(八)加强基层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到2015年,建立起基本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卫生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力争80%以上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标准。所有县(区)拥有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和监管机构。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室。
(九)加强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到2015年,实现县县有标准化综合医院,60%的县级中医医院在硬件设施和内涵建设上达到县级医院标准化水平,50%以上的县达到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标准。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优化管理运行机制,综合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加强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落实传染病人的归口管理。加快中医中药事业发展,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都要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实现每个村卫生室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逐步建立健全医患纠纷调解机制。
(十)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县(区)政府负责在每个乡镇举办一所标准化卫生院,不得以任何名义采取拍卖、承办、租赁、分散经营等有损其公益性质的经营方式。乡镇卫生院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外,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要有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
五、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十一)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作为重大民生问题纳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标,落实县级补助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补助到位。根据本地公共卫生情况、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适当充实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宣传,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
(十二)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工作。为农村居民提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和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光明·微笑”工程、农村改厕、农村妇女补服叶酸、农村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检查、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救治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项目。
六、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
(十三)完善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管理机制。县(区)卫生行部门成立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管理中心,在坚持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原则,对所辖乡镇卫生院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药品费用由县卫生行政部门会计核算中心统收统支。未成立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的2011年底前必须组建到位,已经成立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的必须加强管理,完善机制,提高运行效率,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撤并。
(十四)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保障机制。足额发放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省级财政对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给予补助后,县级财政对乡镇卫生院经常性财政补助不少于上年度预算规模。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绩效综合考核,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在核定收支、核定补助不变前提下,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完成医疗服务任务后取得的利润用于乡镇卫生院事业发展和发放绩效工资。
(十五)稳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逐步实行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等方面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到2015年,60%以上的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凡已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优先作为新农合门诊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机构,引导农村居民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就诊。要保护好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做好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发放和考核等工作,不得向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探索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机制,提高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水平。
七、提高农村卫生队伍素质
(十六)健全农村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制定和实施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努力建设一支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定向为乡镇卫生院培养医学生,招聘执业医师,招募“三支一扶”医学院校毕业生,开展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培训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开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选拔培养农村专业技术带头人,加强对口支援、卫生人才服务团工作。鼓励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卫生机构工作,对农村卫生人员在职称晋升、待遇政策等方面予以优惠。继续开展“从事农村卫生工作三十年荣誉奖”和“优秀乡村医生”的表彰活动。
(十七)完善乡镇卫生院人事管理制度。按照“总量管理、卫生行政部门统筹调剂”的原则,及时将省编办下达的乡镇卫生院编制落实到乡镇卫生院,要求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占总岗位的90%以上,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岗位占总岗位的20—40%左右。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合同管理,定期考核,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在编制范围内对乡镇卫生院人员进行动态管理。
八、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组织领导
(十八)明确农村卫生工作政府主导地位。县(区)政府要把农村卫生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专题研究不少于2次,不断解决农村卫生工作中存在的动态性的突出问题。要切实承担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和有效运行的应尽责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卫生投入增长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提高政府对农村卫生和医改工作的投入比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调控基金。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的重要意义
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始终是党和国家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保障群众公平享受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卫生进步的成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对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一直高度重视,并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加强农村卫生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大幅度增加了财政投入,用于扶持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卫生投入,仅去年,市财政拨款540余万元作为配套资金,完成了列入省“360工程”的36处乡镇卫生院房屋建设,对121名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进行定向培训,推动和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较快发展。2006年,市卫生局组织14家市直和省驻济医疗机构开展城市卫生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对口支援了嘉祥、泗水、金乡、曲阜等14家列入360工程的乡镇卫生院,各县市区近40家医疗机构也参加了卫生支农工作。据统计,2006年,全市下乡医师410余人次,受援卫生院50余家。这项工程的实施,提高了基层医院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水平,为农村居民就近提供了质优、价廉、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缓解了农村居民“看病难”问题,促进了城乡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达到了预期目标。但是也应当看到,目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不均衡的问题较为突出,农民缺医少药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农村卫生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不只表现在基础设施和设备条件上,更重要的是缺人才、缺技术。特别是高水平技术人才的匮乏,制约了农村卫生的发展,不少农民长途跋涉、异地就医,增加了经济负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仍然是影响农村脱贫致富的重要因素。“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保障农民身体健康,提高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的诊疗水平,方便农民就近获得较高水平、经济、便捷的医疗服务,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通过实施这一惠民工程,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提高基层医院管理水平,努力做到派出一支队伍、带好一所医院、服务一方群众、培训一批人才。“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是国家确定的一项支持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性、长期性的工作,是调节城乡卫生资源流动,带动农村地区医疗服务整体能力提升,保障农民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实施这一项目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保障农民健康所作的一件实事、一件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精心部署,确保项目实施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以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为重点,把卫生支农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形式多样、要求细致,我们一定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整体安排、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进行。目前卫生支农工作主要有医师下乡服务、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和实行巡回医疗三种形式,我们要把各种做法有机结合起来,围绕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抓实干,真正为农民群众办实事,让农民群众得实惠。参加对口支援项目工程的40余名医师都是医疗单位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的业务骨干,希望在座卫生部门的同志,经常到受援医院检查、指导、慰问,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决不能协议书一签,人往下一派,就万事大吉。要经常派工作人员下去了解情况,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沟通情况,了解他们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把思想工作做透、组织工作做实、后勤保障做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帮助解决,确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各受援单位要安排好下乡医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良好的住宿和工作环境,保证下乡医师的人身安全、财物安全和食品安全。下乡医师在受援单位要主动开展工作,承担起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的诊疗服务工作,为农村群众健康做好医疗服务。市卫生局重点组织市属及省驻济医疗卫生单位支援列入360工程的乡镇卫生院和旅游区新农村建设重点卫生院。各县市区根据实际组织城镇医疗卫生单位支援当地卫生院,制定规划,每年重点支援扶持一批,2-3年基本支援一遍。同时,建立和完善下乡巡回医疗服务制度,定期到农村开展巡诊医疗活动,为农民送医送药,免费查体,宣传健康科普知识,真正实行人员、技术、卫生服务下沉,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花架子,从基础设施、设备、技术和人才等方面进行综合扶持,让城市的医疗卫生资源充分发挥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切实做到雪中送炭,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三、总结经验,探索建立卫生支农工作的长效机制
卫生支农是加强农村卫生工作,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一定要端正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卫生支农工作制度,定期研究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检查项目实施情况,推动工作进展。要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开展绩效考核,建立奖惩制度,对卫生支农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加强舆论宣传,弘扬卫生系统的良好职业道德风范,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要积极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紧贴卫生重点工作和基层卫生需要,拓展“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城乡对口支援工作的内涵,创造性的开展工作,通过开展卫生下乡活动,给农村带去新的医疗技术和方法,帮助受援单位扩大业务范围,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农民健康,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加快发展。
一、积极推进农村卫生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大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深化农村卫生改革,以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为总抓手,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重点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力度,加强调研,强化督导考核,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实行分类管理,认真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1、做好2009年新农合全覆盖工作。*要围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机制、补偿机制、监管机制和费用控制机制进行积极探索,力争有所突破;*、*、*、*、*五县要做好动员发动,搞好基线调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健全各项制度,确保按省要求高标准、高起点顺利启动。对2009年新增5个省级试点县的方案逐一进行审核,指导试点县完善试点方案。实现20*年前4个试点县参合率达90%以上,新增试点县参合率达80%以上。
2、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实行分类管理。完善省级试点县工作情况公示制度,市每月公示1次各县(区)合作医疗运行情况和有关信息,督促各县区按照实施方案规范运行。建立督导考核制度,市进行随机抽查,对工作不力、农民得实惠少、群众意见大的县(区)实行重点跟踪管理。
3、强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制定我市管理意见,建立对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认定和动态管理制度。6月底前完成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验收、公示、签定协议和挂牌工作,对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都要建立管理档案。制订《菏泽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菏泽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目录》、《关于加强乡镇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意见》、各县区制定“100种常用药品最高限价和不少于10种单病种限价规定”报市局备案,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和完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收费和服务行为监管机制,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县(区)在控制医疗费用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努力降低农民医疗费用。
4、加强合作医疗管理和经办机构建设,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筹建工作。督促各县(区)完善经办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加强人员配备。加强指导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召开不同专题的研讨会,强化分类指导和经验交流。充分发挥市新农合专家技术指导组的作用,充实调整成员,举办培训班对经办和管理人员分级分类培训,组织一次全市新农合相关知识考试,认真贯彻鲁政办发[20*]96号文件,严格执行新农合试点工作相关政策和纪律,加强基金监管,保证基金安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5、搞好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及监测工作。搞好市级新农合网络信息平台的建设和使用工作,6月底前全部实现省级试点县数据资料网上直报。各县(区)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网络,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行网上审核,现场结算,简化就诊、报销程序,方便参保农民,加强新农合信息管理,完善新农合信息统计制度,着手建立新农合监测系统,及时了解试点运行情况,为政策调整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开展对新农合试点工作的系统评价。按照省制定的新农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年底组织开展对新农合试点工作评价。指导各县不断总结、完善试点方案,规范运行机制。
7、完善基金补偿方法,确实提高农民抗大病风险的能力。各区县要及时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意见及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的确定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和确定大额或住院医药费用补助的起付线、封顶线和补助比例,要制定控制医药费用的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农民保障水平,使农民能够真正受益,调整方案报卫生局备案,待条件成熟时制定全市统一的报销比例方案,打破现行一县一方案的局面。
8、加大新农合宣传力度,努力树立政府形象。充分利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在全市范围内搞好新农合的宣传工作,各县区每月要上报市新闻媒体一个新闻。
㈡深化农村卫生改革,强化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功能
深化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改革,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农村卫生管理水平,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
1、研究制定我市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争取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对乡镇卫生院上划县级管理、农村公共卫生、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卫生体制改革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开展农村卫生管理能力培训。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院长管理知识培训,提高乡镇卫生院院长的业务素质、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3、推进乡镇卫生院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根据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在全市推广公开选聘乡镇卫生院长的经验和做法,搞活乡镇卫生院内部分配,充实乡镇卫生院的技术力量,增强乡镇卫生院的内部发展活力。
4、加强乡镇卫生院内涵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开展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活动,2009年选择50个乡镇卫生院搞好创建试点,年底统一验收。
5、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中心枢纽的作用,加强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指导,搞好为村卫生室的服务,正确处理乡镇卫生院与乡村医生之间的关系,保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和工作积极性,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6、巩固提高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的成果,筑牢三级农村卫生服务“网底”,努力实现农民小病不出村的目标。开展创建“农民满意村卫生室”活动,2009创建1000所“农民满意村卫生室”。
7、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对各县区执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完善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配套措施,加强对执业证书的管理,2009年对全市12461名乡村医生都要建立起从业管理档案,为规范管理乡村医生提供基础资料,档案管理内容市局将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今年要做好2年一度的乡村医生执业考核注册,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
二、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工作
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城市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和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突破口,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加大工作力度,明确规划目标,完善政策措施,完善运行机制,抓住当前社区卫生服务的有利政策,搞好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试点,努力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目标。
1、贯彻中央、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省有关对发展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提出的要求,提出贯彻意见,报请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部署全市社区卫生工作。
2、建立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报请市政府调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社区卫生工作。
3、制定并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政策措施。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并研究制定相关的配套文件,为社区卫生工作提供政策支持,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根据我市社区建设情况,综合考虑社区人口分布、居民健康需求和卫生资源利用情况,研究制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菏泽市城区社区卫生设置规划,确定区域性分步骤工作目标。
4、加快建立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以提高居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举办社区卫生机构。加大城市卫生资源机构调整力度,促进卫生资源向社区流动,推动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通过转型和改造成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试点,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
5、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督导、评价、考核机制。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工作调度督导制度,加强监测与评价。
6、健全信息化网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建立社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社区公共卫生信息直报系统和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与评价系统。
三、进一步规范妇幼保健工作
坚持以实施“一法两纲”为核心,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重点抓好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精神,适时制定我市规范妇幼保健工作各项政策。
2、认真组织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行动。按照分层次培训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助产人员和乡村医生等人员开展孕产妇保健、产科危急重症处理、新生儿窒息复苏和产科常用技术操作规程等技术培训。建立完善孕产妇死亡和婴儿死亡评审制度,积极开展孕产妇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知识等宣传教育。
3、加强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加强各级医疗保健机产科建设,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今年完成50个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的试点,提高产科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标准》、《*助产技术管理办法》,实行等级评审和管理,对达不到标准的,依法取消其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资格。继续做好产科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4、加强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技术的管理和应用,完善筛查网络功能,加强人员技术培训,提高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技术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提高筛查率和筛查质量,做好阳性患儿的追踪治疗,建立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和产前诊断信息报告制度。
5、做好防治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做好防治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指导各示范区按照《全国艾滋病防治示范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方案》和《*关于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通过外出参观学习、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做好卫生技术人员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培训、孕妇免费咨询检测和母婴阻断工作。
6、加强母婴保健监督执法工作。严格掌握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准入条件和标准,坚持依法行医。将制定专项监督检查方案,对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和《*助产技术管理办法》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依法搞好对B超等医疗检测设备的监管,加强对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人员的教育和监督,杜绝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现象的发生。
7、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加强妇幼卫生年报和“三项监测”的质量控制,规范使用妇幼卫生信息报表,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时效。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病例网上直报。
8、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领取、专人保管、微机化管理、加盖专用章,严格执行省卫生厅有关收费标准,严禁出现搭车收费等现象,保证《出生医学证明》使用和管理工作依法、顺利开展。
9、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积极开展妇女常见病防治工作。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妇女病普查普治制度,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一、活动目的
加强对基层医疗器械的监管,掌握农村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状况和乡镇卫生院、农村卫生室医疗器械的配备状况和使用管理情况,严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二、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5月底之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制定我县开展该活动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乡镇以上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提高广大参与单位的认识和自觉性。
(二)5月份至10月份为组织实施阶段按照实施方案和活动内容,广泛开展活动。
1、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乡镇卫生院和农村卫生室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全县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的医疗器械采购、储存养护、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医疗器械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从非法渠道采购和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的行为,净化农村医疗器械市场。
2、健全监管网络,充分发挥监管网络的作用。依托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健全职责,增加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医疗器械监管职责,明确赋予协管员、信息员“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检查、指导农村卫生室按照有关规定购进、保管和使用医疗器械”的新职责,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器械监管网络,真正实现一网多用,共享资源。
3、开展法规宣传培训。结合医疗器械诚信单位、使用管理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利用会议、报纸、电视、互联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医疗器械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提高医疗器械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用械意识、诚信意识。同时,对医疗器械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提高依法管械的自觉性。
(三)11月底之前为总结分析阶段县局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调查统计的数据进行全面归纳分析,形成调研报告。各单位也要对农村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状况、农村卫生室医疗器械的使用管理情况等进行调查、统计、分析,从中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
1 建立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形势下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1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卫生事业发展,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是实现农民小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有之路,也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
1.2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政府引导并资助,实现农民看病“风险共担,互助共济”让农民群众看起病看好病,减轻农民医疗负担,让广大人民真正得到实惠,切实是维护和保障农民的健康利益,这既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要求,也是新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体现。
1.3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的客观需要。长期以来由于城乡居民收入,卫生资源配置即以社会保障水平等方面的差距逐步拉大,农村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相对缓慢,广大人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非常突出,这不仅威胁着农民的健康,也严重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人名群众的关怀,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并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心思和干劲凝聚到加快发展上来,促进社会大局发展。
1.4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推动农村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通过实行合作医疗,拉动农民健康投资,提高农民医疗消费水平,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注入新的活力,有力推动农村保健网络的建设。同时也为农村居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快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并进一步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吸引力,提高了农民参加的积极性,从而形成一种良性互助机制,实现农村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2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着重做好的事情。
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必须坚持让农民享有实惠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农民参加的积极性,建立广泛的群众基础,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不断发展与壮大。
2.1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首先是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及农村卫生工作的领导。让农民转变思想观念,认识到健康投资的价值,真正体会到合作医疗的优越性,增强农民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营造良好氛围。
2.2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要根据各地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制定相应的筹资运行机制,合理的确定起伏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限额,切实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为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2.3规范资金管理,提高工作透明度。合作医疗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到专户储存,转账管理,专款专用,保证合作医疗资金全部公平有效的用在农民身上。
3 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3.1 建立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作,必须坚持与卫生配套工作相结合,多措并举,多方促进。
3.1.1坚持与改革卫生院管理体制相结合。根据农村对合作医疗制度的需要,着力建立有利于改进医疗卫生服务的竞争机制,避免因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定点导致垄断现象,加大农村卫生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深化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
3.1.2 坚持与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相结合。充分发挥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的整体功能,大力推进农村服务一体化管理,逐步加强乡村两级卫生组织的功能。坚持以公共卫生为主,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预防,保健和常规性体检等基本医疗服务。
3.1.3 坚持与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相结合。要继续深化保障制度改革,扩大保险覆盖范围。在抓紧健全城镇各级社会保险制度的同时,还要切实加强农村保障体系建设,特别是对农村特困家庭,重点优抚对象能够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待遇。
3.2 建立一套科学有序,稳定长效的合作医疗筹资机制。为保证合作医疗正常有序的运转,我们要科学规范的筹集合作基金。首先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对合作医疗的需求量,建立政府引导支持,集体扶持,个人投入为主的筹资机制。
农村改厕是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部分。改厕是改变农村卫生状况的突破口,也是一场破千年旧俗的革命。长期以来,一些农村地区厕所蝇蛆滋生,不仅严重污染环境,而且直接威胁人体健康,造成肠道传染病等发生。在农村地区建造卫生厕所并进行正确的管理,对防控粪源性传染病的传播、改善农村卫生环境、保障农民的身体健康都有着重要作用。
卫生厕所是指厕屋(有墙、有顶)清洁、无蝇蛆、无臭,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适时清出粪便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厕所。无害化卫生厕所是指符合卫生厕所的基本要求,具有减少、去除、灭活粪便中生物性致病因子使失去传染性的处理设施的厕所。包括三格化粪池式、三联式沼气池式、粪尿分集式、双瓮漏斗式、双坑交替式和具有完整上下水道水冲式厕所等。无害化卫生厕所应建造在室内或庭院内,禁止在水体周边建造厕所,禁止厕所污水直接排入水体。贮粪池清除的粪渣、沼气池清除的沼渣以及粪便污泥等,应就地或就近进行高温堆肥等方式无害化处理,禁止直接使用未经过无害化处理的粪便施肥。在发生洪涝灾害或传染病流行时,可在粪液、粪渣中直接加入足量的生石灰、漂白粉或含氯消毒剂进行应急消毒处理。
目前山西省农村改厕工作已取得的成效有:
1.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通过改厕,有效地改善了农村环境,保护了地下水源,遏制了苍蝇、蚊子的滋生和臭味,为农民群众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
2.预防和控制了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无害化卫生厕所,就是通过密闭的化粪池厌氧发酵后,杀死粪便中的各种细菌,控制蛆和苍蝇滋生,有效地阻断了污染源和病菌的传播渠道,肠道传染病明显减少,确保了群众身体健康。
3.农村卫生观念明显转变
通过改厕的宣传教育,广大农民的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明显提高,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是通过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广大农民群众逐步认识到解决农村污染源对保护环境和自身健康的重要性,增强了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农业意识,改变了过去不文明、不卫生的生活习惯和陋习。
农村改厕工作有着重大意义:这是一项基础的卫生工作,是整治农村环境卫生的主要内容。是一项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能不能打破世俗偏见,彻底改变传统的不卫生习惯;能不能创造良好舒适的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能不能促进经济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加快农村翻番致富奔小康步伐的“民心工程”。长期以来,厕所问题、排泄问题没有得到重视。广大农民多年来仍然沿用农村旧式厕所,建筑简陋,孳生蚊蝇,脏臭难进,流失肥分,污染环境,污染水源;粪便得不到无害化处理,不但破坏环境生态平衡而不利于人们的生产生活,而且极易引起蛔虫病、绦虫病、肝炎、痢疾、腹泻、小儿麻痹等流行病、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摘要:现阶段,我国农村依然存在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为减轻农民负担,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稳定社会我国提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惠农政策,农民群众只要自愿参与新农合就能享受到诸多医疗实惠。但在新农合的具体落实中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大多数农民不完全信任政府,进而导致农民自愿参与新农合的积极性不高。在此,本文将分析新农合实施过程中农民参与意愿的现状与原因,并提出相应解决对策。
关键词:新农合;农民;参与意愿;完善;对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这是我国为有效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减轻农民看病经济负担现象而提出的惠民新制度,针对大病统筹问题,以政府组织与引导为主,向个人、集体来进行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最终实现农民医疗互助共济的发展目标。
一、新农合农民参与意愿现状
新农合明确规定,农民具有自愿参与的权力,政府不能强制农民更改主观倾向。新农合农民参与意愿的行为主要呈现在四个方面:完全自愿参与、半自愿参与、非自愿参与、自我保险。在2348份调查报告中显示,67.4%的农民完全自愿参与新农合,9.8%的农民半自愿参与,13.4%的农民非自愿参与,9.4%的农民倾向自我保险。其中,农民半自愿参与、非自愿参与新农合的占23.2%,可见农民群众参与新农合的意愿并不高。据调查发现,一些农村地区还存在乡镇干部违背新农合中农民自愿参与的原则,其以直接代扣农民集体经济收入来进行代缴新农合参与费用,进而导致超过1/5比例的农民存在半自愿、非自愿参与新农合的现象。
二、新农合农民参与意愿不高的原因
(一)报销补偿结构尚未完善
促使农民参与新农合的主要动机是可以减轻因看病而造成的经济负担,新农合相应的报销补偿制度满足了农民的某些意愿,这种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政策促使农民自愿参与新农合。但由于新农合的报销补偿结构尚未完善,制约了看病报销的落实性,农民很难从中获得相应的切身利益,因而参与意愿不高。
(二)缺乏规范化的管理规章制度
本地农村的实际情况是地方政府落实新农合制度的主要依据,但尽管地方政府制定了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法,不过由于缺乏健全的管理机构,缺乏规范化的管理规章制度,缺乏高素质的人才,进而在落实新农合过程中出现一个严重问题。合作基金的报销比例、报销封顶线的确定成为新农合无法顺利推进的主要困扰,在加之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让农民难以看到参与新农合的实质意义。
(三)农民自身限制性
农民自身的许多因素也是造成其参与新农合积极性不高的原因,如个人观念意识不强、家庭收入不高、消费水平有限等,农民自身的限制性影响了其作为参与决策者的意愿,进而限制了农民的积极参与。
三、促进农民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对策
(一)规范资金管理,适时调整与完善报销补偿
地方政府是落实新农合的主要力量,其需要从两方面着手完善新农合的落实工作。一是拓宽筹集资金的渠道,广泛集合社会资金以丰富新农合的医疗资金,以充足的资金来保障新农合的顺利开展。二是,及时评估本地区农村的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了解农民的实际需求,从而规范医疗资金管理,并适时调整与完善报销补偿结构,让农民获得参与新农合的实际利益。针对恶性病症的报销比例、补偿封顶线的制定,应尽可能多为农民争取最大的福利,有效解决农民看病的困扰。
(二)加大新农合宣传力度与广度,提高新农合运行实效
对于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地方政府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需要加大新农合的宣传力度与广度,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新农合为其带来的实际性惠农利益,进而提高农民自愿参与新农合的积极性。宣传工作者需要总结提炼新农合制度,挑选与整理具有典型意义的实际实例做现身宣传,并以县广播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让农民深入了解参合的意义与参合流程。此外,对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宣传也十分必要,进而最大程度实现新农合制度深入广大民心的宣传目的。同时,为有效提高新农合的运行实效,地方政府还需要健全管理机制,加强运行监督,尤其是对医疗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从而确保农民群众获得新农合的各方面实惠。
(三)完善农村卫生服务建设,培养专业型人才
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的建设所涉及方面较为广泛,一是改善农村医疗环境,提高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的硬件设施,为新农合的落实奠定基础条件。二是加强农村卫生服务队伍的建设,注重对农村基础卫生医护人员的培训,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以吸引更多医学院校优秀毕业生参与到农村卫生服务队伍中,培养与建立专业型的农村医疗服务人才,提高农村卫生服务的水平。三是采取市场竞争模式,在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中制定具有竞争性的准入、退出机制,从而加大农村合作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意识,积极推进新农合的开展。
(四)切实加强医疗救助体系建设, 提高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力度
在经济条件落后的农村地区存在许多弱势群体,他们也是新农合中的主要对象,因而需要切实加强医疗救助体系的建设,降低救助门槛,扩大救助对象,以增加新农合的求助受益面,提高对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为此,在国家政府支持下地方政府与基层机构需要建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积极争取社会捐助,从而为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等农民群体提供参与新农合的机会,他们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基金提供补助。同时,建立弱势群体门诊费用补偿机制,针对慢性、恶性特殊疾病的农村弱势群体提供门诊补偿,进一步增强对其的医疗救助力度。
四、结语
现阶段,我国农村依然存在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为此大力推进与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是一种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举措。而为了提高农民群众积极自主参与新农合,国家政府与地方政府需要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大新农合宣传力度与广度,提高新农合的实施强度,进而让更多农民群众享受到新农合的实慧。(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