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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财政制度内涵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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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财政制度内涵

第1篇:现代财政制度内涵范文

关键词:财政效率; 财政职能;评价体系

一、引言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解决好当前财政制度存在的问题是关键。冯兴元(2011)提出,财政支出效率低下是当前中国财政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1]。众所周知,财政活动分为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项,因此在对财政活动效率的考量上也可以从财政收入效率和财政支出效率两个方面考虑。然而,现有文献并无“财政收入效率”的提法,仅有较为普遍讨论的财政收入的使用效率(财政收入的使用效率其实质就是财政的支出效率)和谭建立(2010)从政府财权事权角度讨论过财政收入的划分效率问题[2]。由此可见,财政活动的效率并没有涉及到财政收入方面,即在一般性讨论中财政支出效率基本等同于财政效率。下面本文将从内涵定义和度量指标两方面来说明财政效率。

在内涵定义方面,对于财政支出效率,陈冬红(2010)将财政支出效率定义为“财政支出在用于市场失灵的公共领域的过程中所实现的财政职能的程度”,并认为要想提高政府的效率应从财政支出抓起[3]。而王旭东(2006)提出“财政效率实质上反映的就是政府资源配置效率和政府行政运行效率,且追求财政效率最根本的目的是实现财政职能”[4]。可以看出,两位学者提出的“财政支出效率”和“财政效率”从概念上来说,在“实现财政职能”和“反映政府效率”两个主要描述上并无太大差异。在评价指标方面,唐齐鸣(2012)构建的“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效率”评价体系中的指标[5]与才国伟(2011)选择的财政效率度量指标[6]也大部分趋同,两位学者都选择人均财政支出作为唯一的投入指标,而产出指标主要都体现在基础设施、教育和医疗卫生等方面。

二、财政效率与财政职

财政效率是一个特殊的效率范畴,是效率在财政领域的体现。追求财政效率最根本的目的是实现财政职能。因此积极探讨财政职能的内涵有利于深入理解财政效率的本质和选择合理的财政效率评价指标。纵观我国财政职能的理论发展轨迹,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大背景下,依次出现财政使命观、财政功能观、财政职责观、政府经济职责观四类主要观点。前三类的理论基础是“阶级国家论+再生产理论”,而政府经济职责观立足于“契约国家论+混合经济论”[7]。财政的使命观认为,财政仅具有“分配”和“监督”两个职能,这一财政职能观其实质仅是计划经济财政的职能。而后在八十年代初,邓子基(1980)确立了财政功能观,同期叶振鹏(1980)提出了三职能观:分配职能、监督职能、调节职能[8]。到了九十年代,经济转轨的大背景决定了“财政职能”内涵的转变[9]。在这一背景下,西方学者马斯格雷夫的《财政学》所提出的财政三职能: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和财政监督职能逐渐在我国理论界受到认同。

然而,由于资源配置是经济学的主要议题,且收入分配又是资源配置的一部分。因此,马斯格雷夫对财政职能的概括显得大而无当。李茂生(20005)认为,目前我国已基本进入现代市场经济社会,这种体制下的财政职能可以概括为四项:(1)提供原生意义上的公共服务和产品;(2)调节收入分配和实行社会保障;(3)纠正外部不经济(负的外部效应)和促进广义效率的提高;(4)调节经济和促进经济发展[10]。基于评价指标的可描述性,本文在财政职能的概括上持相同观点。

三、财政效率体系构建

首先由于地方政府财政的投入和产出之间并不服从严格的的规模报酬不变假设,本文选用规模报酬可变的假设。要想较为准确的测算地方政府的财政效率,依据财政职能设计投入产出指标则显得十分必要。地方政府的投入归根到底就是地方财政支出[14]。因为财政支出的组成份额是内生的,理论上地方政府为了提高财政效率应该自行调整相应比例。所以本文采用文献[6]中仅将人均财政支出作为唯一的投入X(单位:亿元/万人),并不去区分财政支出中各项支出所占份额。

本文参考根据文献[10]概括的财政职能,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可靠性,仅选用以下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方面作为政府效率的产出指标:

Y1文化教育:非文盲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单位:百分比)

Y2医疗卫生: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单位:万张)

Y3基础建设:人均城市道路面积(单位:平方米)

Y4环境改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单位:百分比)

Y5社会保障:社会失业保险覆盖率(单位:百分比)

Y6经济发展:人均GDP(单位:亿元/万人)

其中Y1、Y2、Y3主要体现财政职能的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方面。由于外部不经济因素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理论界常提到的环境污染、资源滥用等方面, 所以将Y4作为衡量纠正外部不经济的指标。Y5用于体现财政的社会保障职能。Y6作为度量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在此选作衡量经济产出情况的指标。

参考文献:

[1]吴丽.中国发展道路的政府竞争逻辑——专访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冯兴元[J].商务周刊.2011(5)

[2]谭建立、马宁.关于我国财政收入经济效率问题的实证研究[J].山东经济.2010(5)

[3]陈冬红.基于DEA的财政支出效率分析——以宁夏为案例的研究[J].宁夏社会科学.2010(3)

[4]王旭东.财政效率问题初探[J].山东社会科学.2006(10)

[5]唐齐鸣、王彪.中国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效率及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2012(2)

[6]才国伟、钱金保.中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与财政效率竞争[J].统计研究.2011(10)

[7]崔潮.论财政职能的演进:理论、历史与启示[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12)

[8]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第三次全国财政理论谈论会文选[C].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0

第2篇:现代财政制度内涵范文

关键词:事业单位 管理会计 人才培养 对策

一、管理会计人才建设的重要性

人才是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发现人才、利用人才、依靠人才成为国家冲破阻滞、向前跃进的关键力量。而在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管理会计人才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关键。加强管理会计人才建设,是对国家人才战略方针的贯彻和落实,是新形势下转变会计职能的必然要求,顺应了会计工作发展的趋势。长期以来,我国管理会计人才尤其是事业单位的管理会计人才匮乏,严重影响了事业单位决策效率和治理效果,事业单位肩负的公共管理和公益服务职能无法完全发挥,阻滞了经济社会的发展,降低了百姓的幸福感和便利程度。加强管理会计人才建设,就是要通过人才建设带动会计工作发展,推动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不断向前,实现全面建设管理会计体系的目标。

二、事业单位管理会计人才管理现状

(一)思想守旧,人才建设环境不佳

同企业相比,事业单位由于自身的公益性,缺乏营利性冲动,失去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动力,故而也就对于业绩分析、预测、风险评估等财务工具的热衷程度不高。因此许多事业单位的领导对管理会计的先进性和重要性根本就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认识,也觉得单位内部不需要引入这种管理方式,自然也就不需要管理会计人才了。此外,事业单位领导普遍对财务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视,仅限于满足正常的财务活动需求而已,客观上造成管理会计人才建设环境不佳。

(二)标准缺失,人才建设方向不明

管理会计不同于财务会计,对于会计人员的能力素质有着更为严苛的要求。许多事业单位缺乏管理会计人才能力框架,在管理会计人才建设上沿用以往的财务会计人员标准,换汤不换药,管理会计人才建设难以取得实效。并且,由于缺乏明确合理的人才评价标准,事业单位在管理会计人才建设过程中也往往难以分清重点、辨明主次,人才建设方向不明。

(三)管理疏漏,人才建设混乱不堪

当前事业单位人员流动性不高,具体到财务人员而言,经常是一个财务人员退休或调岗了才会补充一个新的财务人员进来,这种沉闷、僵化的人员管理机制不利于人员的流动和更新,也不利于对管理会计人员的建设和培养。而且,由于财务人员长期处于同一岗位,不免心生倦怠、丧失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也不利于对会计人员的监督。

(四)培训滞后,人才建设成果不著

管理会计人才培养缺乏计划和目标,经常是想一出是一出、今年有明年无,工作缺乏计划性和连续性。人才培养内容滞后,过度照搬照抄企业管理会计人才培养内容,缺乏对事业单位会计工作需求的反映和解决,培训内容实践性不强。培训方式老套,缺乏新意,会计人员本来工作任务不轻,在沉闷、老套的培训环境下难以保持学习热情。没有及时对培训情况和培训成果进行反馈,致使问题不断重复。

三、健全事业单位管理会计人才培养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思想重视,为管理会计人才建设搭好“台子”

提高对管理会计人才培养的重视程度。认真组织学习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4]27号)及相关系列解读文件,深刻认识管理会计工作对于加强事业单位治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提高对管理会计工作内涵的认识,增强对管理会计工作及人员建设的重视。财政部门也应当积极推动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积极组织举办学习班,对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分别培训,推动管理会计工作和人才建设更快更深入发展。在内部营造良好的人才建设氛围。宽松、自由的环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人员的聪明才智,事业单位要加强宣传和动员,积极构建和弘扬正能量文化,催动和激发会计工作者的革命创业热情,鼓励和引导会计工作者转变会计观念、更新会计知识、提升会计技能、加强会计学习。探索管理会计理论创新。积极借鉴企业管理会计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针对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目标和任务特点,探索适合事业单位管理会计工作的方法,为管理会计工作者提供有力武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善事业单位考核机制,加强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倒逼事业单位革新和提高财务管理能力。

(二)合理评价,为管理会计人才建设制好“尺子”

探讨构建管理会计人才能力框架。以事业单位管理会计实务为基础,系统总结实践经验,设计构建科学的管理会计人才能力框架。经由“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变视角,探索和研究管理会计人才所需具备的能力条件,如会计核算能力、信息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参与能力、风险管控能力等。加强同国际权威管理会计人才模型框架的对比参照,并加以借鉴利用。建立人才评价体系。明确事业单位管理会计目标,合理界定评价人员、评价内容,找准管理会计人才评价的“基点”。在已经明确的管理会计人员评价内容基础上,根据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目标和业务实践需求,选择合适的人才评价方法。注重从多个维度、多个层面反映和评估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构建起全面、真实、系统的综合评估体系,并以此开发和改进人才评价系统。科学制定人才选拔标准。在人才评价模型的基础上,结合岗位需求分析,合理设定人才准入门槛,严把“入口关”。在内部组织开展关于会计工作者的调研,摸清会计人才培养现状,找准需求,制定全面、科学的人才选拔标准和计划。

(三)科学管理,为管理会计人才建设筑好“池子”

健全人才层级设计和管理。充分认识到人才的多样性和多层次性,探索事业单位管理会计人才分类、分层,建立起完善的人才管理体系,制定科学的人才层次发展机制。拓宽人才来源渠道。同高校展开合作,确定管理会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向和培养课程,并积极承担会计实践教学,共同培养管理会计人才。通过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等招聘活动,选拔成绩优秀、能力出色的管理会计人员。人才选拔过程中应当充分利用先进的宣传和媒介工具,拓宽人才选拔范围,扩大人才选拔基数。加强专家库建设。在多层次人才体系的指导下,注重引进和吸收高层次的管理会计工作者。健全专家人才的选拔程序和选拔方式,建立内部专家库。财政部门应当以地区为单位建立区域专家库,并加强不同区域之间专家库资源的共享。完善人才考核管理。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改革,打破僵化不变的人事管理机制,积极向企业学习,建立合理的人员流动机制,畅通人员晋升渠道,构建起同管理相适应的人才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强日常管理。科学制定财务管理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健全会计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严格会计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加强会计监督,定期对管理会计活动检查。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倒逼管理会计人员提高专业能力和规范会计行为。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构建互联互通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四)精心培养,为管理会计人才建设架好“梯子”

科学制定人才培养计划。组织人才调研,对事业单位内部人才进行摸底调查,充分了解会计工作者的知识结构、业务素质和对管理会计的认识水平等,倾听和搜集会计工作者对管理会计建设实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4]27号)和事业单位管理会计人员现状,结合单位财务工作实际,按照目标的难易程度分层次制定管理会计人才培养长期、中期和近期计划,指导管理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开展。合理设计培训内容。管理会计不同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人才培养注重面向未来,侧重实务。在培养内容设计上应当注重对会计人员信息分析、预测、决策、控制、规划等能力的培养和教育,帮助会计工作者提升财务分析、风险管控、绩效评估、组织管理及决策分析能力。创新培训方式和渠道。选择合适的培训方式展开培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科技成果,如组织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等。鼓励和支持会计人员加强对自我的继续教育。健全培训效果考核。注重培训期间的情况反馈和调查,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搜集和整理培训效果反馈情况,及时调整和改进培训方式、方法和内容。组织培训成果考核,合理设计和选择考核方式、考核内容,构建“点、线、面、体”的立体化培训成果考核体系。

四、结语

第3篇:现代财政制度内涵范文

和政府直接支付转变成本相比,财政政策的引导、激励和约束则带有一定的间接性,但往往更具有规范性和长效机制特征。但在具体讨论财政政策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支持措施之前,必须明确:财政并不能包打天下,而是要以顺应市场机制和弥补“市场失灵”的方式来行市场所不为、难为之事;财政发挥作用往往是为了助市场“一臂之力”,不能因此导致过度的行政干预或政府依赖。

基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努力都将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财政政策若要对此释放更多的潜力和空间,必须不断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依托制度的内生机制和动力,强化和优化政策的调控作用,同时积极借鉴国际经验、总结本国经验,结合中国国情优化财政政策设计,继续在支付成本、激励约束、优化外部配套环境三方面履行应尽职能,有所为有所不为,“到位”而不“越位”地做好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支持促进。

一、把握公共导向,不断深化公共财政建设

作为适应和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变革,公共财政建设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有很多理念和步骤上的契合。坚持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本身就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治本之举”之一,同时也是为财政政策发挥“有意为之”的能动性所提供的系统支撑。在公共财政框架的构建方面,近年已经取得了一系列包括财政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创新、公共产品和服务逐步提质、丰富在内的成绩。但是,公共财政所包含的深刻内涵、所要求的更深层次的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所肩负的适应和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使命,需要继续深化财政转型,不断探索和创新。公共财政不仅仅是市场经济的有机部分,而且需要其产生更大的作用力,以自身的改革和完善配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进步,也包括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因此,公共财政建设中,不仅要把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作为财政分配的主要目标和工作重心,还要在更深层面上,发掘公共财政的创新空间。

其一是要充分认识公共财政在合理处理和把握政府与市场的分工关系方面的作用。把“以财行政”的范围控制在市场难以作为的方面,真正履行政府应做之事、应为之举。通过财政制度的规范和政策的引导,把政府过度干预经济、主导经济的可能降到最小,从而避免或改变那种官员主导、权力推进、拼资源拼项目的投资驱动型经济粗放增长模式。

其二、要深刻领会公共财政与以民主法治为特征的政治文明的互动意义。现代意义的公开、完整、透明的财政预算,从其编制、审议、批准到执行,需要有一整套体现合理有效的权力制衡、民意表达、规范严密的决策及监督机制的制度安排。如果这种规范的公共选择制度安排,最终能够在公共财政的决策和管理运行中稳定地成型,或者说通过公共财政建设的深化促进了这种制度安排的建立和推广,那无疑将是公共财政对和谐社会核心内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更深层次和更具全局意义的贡献。同时,其综合效应将顺理成章地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生正面推动作用——无疑,权力制衡和公众监督的制度化是防止政府偏离职能、过度干预经济和促使统筹协调的科学发展观落实于集约式增长的最有效方法和长效机制。

二、积极改进和落实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

现行“分税制”已在适应市场经济、处理好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两大基本经济关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如何使其实质内容在省以下得到贯彻,已成为当务之急。按照“十一五”规划关于“减少行政层级”和“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的明确要求,今后要积极推进减少财政层次的“扁平化”改革,对省以下四个层级通过“乡财县管”和“省管县”的改革试验,力求实行扁平化与实质性分税。以此为基础,清晰合理界定市场经济要求的中央、省、市县三大不同层级的事权,进而合理配置税基,使地方政府的支柱性财源调整到省级的营业税和市县级来自不动产保有环节的物业税(房地产税)上,从而在财源制度安排上抑制和消除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粗放增长的速度偏好,割断地方政府短期行为与粗放式经济增长的直接利益关系,从而在体制上消除地方投资过热和结构失调的内在冲动。改革的着力点包括:

由粗到细,清晰、合理地界定中央、省、市县三级政府事权及支出责任。关键是明确界定中央和地方政府各级的投资权,进而逐步形成全套的事权明细单,规范支出责任。

调整和规范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结合税制改革及逐步将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等措施,按照财政收入的属性并兼顾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合理配置税基、税权与收费权,促使地方政府专心致志于优化辖区公共服务与投资环境,促进统一市场形成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规范地形成各级预算,完善和加强转移支付。由中央、省、市县三级政权明晰各自事权、合理配置财权(税基),推进到规范地形成三级完整、透明、在公众参与之下事前决定、批准生效后严格执行的预算,同时改进完善中央、省两级自上而下的转移支付以及必要的“对口支援”横向转移支付,增加“因素法”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优化转移支付结构,进一步规范专项补助资金分配办法(对到期项目及补助数额小、体现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意图不明显的项目要逐步予以取消;交叉重复的项目要重新清理,合并归类;对年度之间补助数额不变且长期固定的项目,列入中央对地方的体制性补助;严格控制新设项目,必须设立的项目要将资金安排和制度建设同步进行,实行规范管理)。同时,规范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配套政策,建立完善监督评价体系,确保转移支付资金充分使用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

完善财政奖励补助政策和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缓解基层困难和创新公共服务机制。按照激励与约束相结合、以奖代补的原则,在增加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财政奖励补助政策,更好地调动地方政府和财政支农、节支、精简机构的潜力和积极性。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要特别注重结合新农村建设中的县乡综合改革和“省直管县”改革试验,努力减少财政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缓解基层困难,在切实体现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以事权定财力、以责任定财力、财力支出向基层倾斜原则的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公共服务由“花钱养机构养人”向“以钱养事(政府采购)”的制度创新,切实加强和优化基层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

三、改革公共收入制度

这一领域制度创新的出发点,是重在以公共收入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弱化地方政府盲目追求产值、追求流转税收增长的扭曲式激励机制。只有使地方政府职能的重点和其支柱性财源的培养相互吻合并形成良性循环,才能适应政府职能和财政职能调整的导向,从内在动力机制上消除其扩大投资、办企业的利益冲动和仅着眼于短期从土地一级市场获取收入的扭曲式“土地财政”依赖,内生地使地方政府行为纳入科学发展观的轨道。同时,为了从根本上改变政府充当地方经济活动主角的不正常状况,必须从财力相关制度规范上切断不规范政府行为发生的源头。其要点包括:

调整流转税税率和结构,适当降低流转税在整个税收收入中的比重。首先是改革和完善增值税制度,加快生产型增值税(即对企业新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税款不予抵扣)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即允许企业抵扣投资所建厂房及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税款)的步伐;其次是适当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将部分对环境影响较大的产品和高档消费品纳入征税范围,完善消费税税率结构,引导生产和消费结构。

开征物业税(不动产税),将其培育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体财源。力求尽快通过试点取得经验,在清理整顿房地产收费的基础上,合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税种(包括外资企业房地产税),建立统一的物业税,把其税基放在不动产的保有环节。

强化政府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和征收管理。首先要大力推进综合预算改革,将政府性的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透明地接受人大和公众的监督,实现真正严格的硬预算约束。与此相应,要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实质性贯彻“收支两条线”原则,完善“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征收模式,保证政策法规规定的各项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防止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政府非税收入。

规范土地收入管理。严格按照2006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全额纳入地方预算,缴入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适当时机,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的统筹管理级次,调高中央和省级财政分成比例,建立全国土地收益储备基金,专项用于中长期的国土开发、整治等开支和稳妥解决失地农民的长期生产、生活问题。要切实贯彻土地“占补平衡”政策,遏制当届地方政府的“卖地冲动”,避免“寅吃卯粮”。未来应该通过出台物业税等措施,厘清土地租、税、费的关系,适当淡化土地出让金的地位。

四、构建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相配套的税费规范

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的“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主体功能区理念,需要配套制定相应的财政政策,综合实施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税收、收费政策,适当集中和再分配一部分经济利益,促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导向和行为。现阶段,可行的举措包括:

改革和完善探矿权和采矿权(矿业权)的价、税、费制度。要以矿产资源有偿使用为方向,尽快全面实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完善矿业权价格形成机制。同时应将矿产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两者之中性质相同的租金收入合并,租税分离,重新组合,各归其位。

发展建立以资源储量和级差收益为基础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法。要改进矿产资源税费的计征方式,在有条件的矿山将现行按产量计征办法改为按储量计征办法,或按资源回采率和环境修复率确定不同的税收标准,以促进资源开采率、回采率的提高。另外,应将目前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征收;还可根据不同矿产资源的级差收益,实行差别化的税率和收费标准。

应当考虑从资源产品价格中适当提取矿山安全生产和环境修复基金。专款专用于安全生产、防范事故、环境恢复和资源枯竭时的连片改造、产业转移。

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将没有纳入现行征税范围的资源品,如水资源、森林资源等纳入征税范围,同时将现有的某些资源性收费并入资源税。

合理调整矿产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分配方法。适当增加资源税中央分享部分,以利中央有财力实施跨省区的国土整治规划和资源合理开发方案。

改进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和税收体系。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同时改进生态补偿收费制度,实施有利于资源节约利用和污染物减排的价格机制以及有效的惩罚措施。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上,实施“绿色导向激励”,鼓励投资、生产和消费等不同环节的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减排、废弃物循环利用行为。积极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种的可行性方案。

五、支持和鼓励创新型国家建设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在中国解决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问题,必须走建设创新型国家之路,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能动作用。因此,财政政策设计上,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支持应当紧密结合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针对当前我国企业研发资金投入不够、创新水平低的实际,要特别着力把企业,包括大量中小企业锻造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同时促进产、学、研的联合开发。

财政支出方面。一是在创新产品建设上,应为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提供必要的贴息、信用担保等支持;业已成立并运行了数年的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需要扩大规模,改进管理,更多运用乘数效应较大的贴息方式,以及规范的参股方式。二是为建设科技实验室、中试基地、孵化基地等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三是积极发展产业基金和以政策性扶持为导向的风险创业基金的“母基金”。

第4篇:现代财政制度内涵范文

关键词:农业经济信息化

内涵 必要性 对策

中图分类号:F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1)010-134-02

1、农业经济信息化的具体内涵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经济的状况不仅影响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团结,更涉及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和作用。一般来说,农业经济的发展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即物质要素和非物质要素。物质要素包括资本、土地和劳动力等。非物质要素包括知识增长、技术革新和人才培养等。从农业发展的历史来看,非物质要素对农业经济的增长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自二十世纪中叶开始,随着计算机和网络的诞生、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人们已悄然进入了信息时代。信息时代的来临深刻地影响了知识增长速度、知识传播方式和人类的生活生产模式。在这个科技发展的新时代,农业经济要实现新的发展就必须吸取科技革命的积极成果,将信息化作为推动农业经济增长的必然途径。

按照农业经济发展的相关要素,农业经济信息化可包含如下几方面内容。(1)农业资源信息化。农业生产的进行需要土壤、空气、气候、生物、水等多种农业资源的共同保障。农业资源信息化就是以信息化的方式测量、搜集、分析和分享这些资源的数据,从而为农业生产提供坚实的保障,为因地制宜提供条件。(2)农业科技和农业教育的信息化。现代农业的发展主要依靠科学技术和农业知识的增长和应用,农业技术的发展和更新,农业专门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农业科技和农业教育的信息化,就是要建立广泛的农业科技和教育信息网络,从而推动先进农业技术的广泛传播和应用;为农业工作者的自主学习搭建便利的平台;为及时地反映和解决实际生产实践中的问题提供强大和迅捷的信息保证。(3)农业市场的信息化。农业市场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即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和农产品市场。农业市场的信息化延伸了市场的范围,提升了信息的传输和获取速度,能使农业生产者以更低廉的价格购买先进且符合具体需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以更加准确的方式了解市场的需求和动向:以更加广泛和便捷的途径自己的农产品信息:从而增强了生产的目的性,促进了供求双方的良性互动。(4)农业管理的信息化。现代农业告别了小范围的自主经营模式,实现了以市场为导向的规模化和产业化的经营。这种变革使得管理的作用在现代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突显出来,整体中的各个部分只有实现良好而有序的协调和配合,才能使整个农业经济系统健康、快速地运行。农业管理信息化可实现管理的标准化、便捷化,从而推进农业经济管理水平的提升,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

2、我国实现农业经济信息化的重要性

我国人口众多、农业资源严重稀缺,农业生产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农业经济发展面对着巨大的困难。面对压力和困难,实现农业经济的信息化是发展我国农业经济的必然选择。

(1)农业经济信息化是我国农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然选择。在历史上农业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下面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原始农业。这一阶段由于人们对自然规律认识还很有限,科学和技术还处于蒙昧阶段,农业生产强烈地受到气候和其他自然环境的左右;人们还只是用简单的机械和物理手段有限地提升农业产量;人与自然还主要处于和谐状况,农业生产所带来的环境问题还很微小。第二阶段是石油农业。这一时期,一方面,农业生产逐步扩大规模而实现产业化和规模化;农业经济逐步走出自给自足的封闭性,实现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开放性。另一方面,人类对自然的过渡开发和干预,农业化学用品的无限制使用也造成了人与自然的剧烈冲突,环境问题越来越鲜明地摆在人们面前。第三阶段是有机农业阶段,这一阶段由于人们认识到了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开始整体地和有机地看待农业生产活动和农业经济的发展,强调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前提下,综合、绿色和可持续地实现农业和农业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农业正处于石油农业的发展阶段,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和程度还不高。在广大的农村,农业生产还是小规模、低效率地进行,农业工作者中具有较高农业知识水平者还相对较少。面对有机农业的召唤,我们不能先实现石油农业再实现有机农业,从而重蹈西方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旧辙。我们必须在完成石油农业阶段未完成的任务的同时,实现有机农业这一发展阶段,即完成农业的跨越式发展。在这一跨越式发展中,信息化是我们的必然选择。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农业经济信息化能以快捷地方式为广大农业生产者提供农业科技和农业教育信息,不断提升农业生产者的专业素质,从而使得绿色、高效的农业生产技术得以快速普及;农业经济信息化能有效地扩展市场的范围,促进市场信息的交流,使得农业生产者更好地了解国内外对生态农业产品的巨大需求,从而使生产者遵循市场指向,高效优质地生产绿色农业产品;农业经济信息化能为农业经济管理搭建积极的平台,实现管理的科学性、高效性,从而有助于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的规模化和产业化。

(2)农业经济信息化有助于实现我国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产业中各门类和各部门的配置深刻影响着产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是当前我们农业工作的重点之一。经过多年的调整和升级,我国的农业产业结构已经形成了较为良好的格局。但还存在着以下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首先,我国农产品的整体质量较低,产品结构和质量结构尚未合理。由于我国农业还未普遍实现科技化生产,产品中科技的含量较低,还主要依赖农业化学药品来提高产量,因此我国的农业产品并不能具有较高的质量和国际竞争力。其次,我国农业的加工、运输和营销产业还不成熟,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的结构不合理。现代农业强调知识对农业的作用,单纯地提供未加工的农产品一方面是农业科技实力尚不发达的表现,另一方面它严重制约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发达国家中,农业产值和农产加工产值的比例在1:2左右,而在我国这个比例只有1:0. 43。这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在世界市场的竞争实力,以无法较好地实现农业对其他产业的带动作用。最后,我国农业区域布局不合理。我国的农业布局未能有效地突出地域优势,区域与区域之间还缺乏布局的连续性和整体性。要解决我国农业产业结构的这些不足,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农业经济的发展。为实现我国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信息化是我们的必要途经。这是因为,首先,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依赖于对国内外市场信息和我国农业各区域发展情况的客观、及时的把握和分析。农业经济的信息化能为我们的产业决策提供快捷的信息保障,从而为政策的科学性、整体性、及时性和可操作性提供有力的信息保障。其次,

农业经济信息化,有利于农业科技的普及和应用,有利于农业生产者了解市场的动态和方向,从而提升生产技术和水平,生产出符合市场需要和要求的产品。最后,农业经济信息化能为农业生产部门与农业加工、储藏和运输等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创造良好的信息平台,从而促进几个部分有效互动,使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的有效需求,自主地实现调整和优化配置。

3、我国发展农业经济信息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农业经济信息化有利于我国农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有利于我国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升级,从而有利于实现提高农民收入,提升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目标。由于国情的不同,每个国家在实现农业经济信息化的道路时,一方面要遵循道路发展的普遍规律,另一方面更要根据本国实际情况研究问题、提出对策。经过多年的社会经济和科学文化发展,我国农业经济的信息化水平虽然有了较大的提升,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较,无论在规模、数量和质量上还是存在着巨大的差距。造成这些差距的原因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

(1)农业信息化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还未完善。农业信息化的实现需要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备。在广大的农村,大多数农民还是通过传统的方式获取农业信息,这种方式速度缓慢,内容相对单一。这种现象的产生,从客观方面看,在于农业信息化的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网点覆盖范围不够广泛,农业经济信息还相对狭窄,农业科技信息也不能很好的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相关信息的使用成本也校对较高。为此,国家应当加强对农业经济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升各地区和部门对农业经济信息化重要性的认识和贯彻意识,建立完善的政策制度,实现相关基础设施的广泛覆盖,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优势,建立有特色的信息平台。使农业信息网络的建设既具有普遍性和广泛性,又具有可操作性和特色性。

(2)农业经济信息化缺乏雄厚的人员队伍保障。农业经济信息化的建设需要大批农业科技人才的努力。这是因为,一方面信息化硬件设施和软件资源的建立需要农业科技人才,另一方面农业信息化的管理、传播和实际应用也需要农业科技人才。而在我国农业工作者的专业素养远落后与西方发达国家,农业科技人才数量过少且分布不均,广大的农村严重缺乏农业科技人才。对此,我们应当建立多样和灵活的培训方式,提升农业工作者的农业专业水平和专业素质,激发农业工作者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能力;建立更加广泛和具体的信息化网络,通过农业科技和农业教育信息化网络,让农业工作者更加方便地获取相关知识信息,更自觉地使用农业信息网络;建立更加可行的人才引进制度,让具有较高科技素质的农业工作者走入广大的农村,为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经济信息化的提升提供人才保障;建立更加广泛的农业经济信息化试点,通过树立典型,让人们更加深刻的体会到信息化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农业经济信息化的相关制度保证相对落后。制度是产业发展最坚实的保障,是目标实现的必要前提。目前,我国农业经济信息化相关制度的落后体现在财政制度、人才培养和使用制度,管理制度等几个方面。财政制度上主要体现在对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还相对不足,具体的规章制度还缺乏可操作性,财政制度的落实也缺乏相应的评价体系。人才培养制度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人才的培养方式相对单一,培养方案较为脱离实际,培养范围还比较狭窄,人才引进和使用的制度不够具体、可行。管理制度方面,制度内容还缺乏具体性和层次性。为此,我们应当坚持科学的方法,即辩证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批判性的学习、借鉴和吸收西方发展农业经济信息化的相关规章、政策和制度,结合我国和地方的具体情况,既保证科学性又保证可行性。

参考文献:

[1]方天方,徐仙林.农业经济管理[M].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

2005.

[2]刘小平.农业信息化与农村经济建设[J].农业经济与科技,

2005(11).

第5篇:现代财政制度内涵范文

一、财政法的概念

“财政”概念常常被人们在不同的上下文中使用,因而被赋予多种意义。首先,财政可以是指一种行为,即国家为了满足公共需要而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活动,包括财政收入、财政管理和财政支出等;其次,财政可以是指一种制度,即财政活动据以运行的机构和规则体系。它既可能是法律规定的显性制度,也可能是财政活动中自发形成的、有待法律确认的隐性制度;最后,财政还可以指一种社会关系,它既可能是指从过程来看的国家机关之间以及它们与财政行政相对人之间,在财政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相互制约的或管理性质的社会关系,即财政行政关系,也可能是指从财政分配结果来看的各种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即财政经济关系,还可能两者兼而有之。

从形式层面看,财政法就是调整财政关系之法。按传统的部门法划分标准,这种界定方式因为凸现了财政法独特的调整对象,所以可以使财政法与其他部门法相区分。由于这种定义方式颇具中性色彩,既不涉及到意识形态之争,也不涉及到法律的价值追求,因此它可以适应各个历史阶段不同国家的所有情况。无论是奴隶社会时期,还是封建社会时期;无论是资本主义时期,还是社会主义时期,财政法的形式共性都可以从其调整财政关系这一点找到。也正是基于这个共性,财政法学才可能将自己的研究视角延伸到各个历史时期的不同政治经济背景的国家,从而形成财政法制史或比较财政法等研究分支。

然而,概念的广泛适用性必定是以高度抽象作为前提的。当事物的共性被作为唯一的追求对象时,其诸多的特性就不得不被舍弃。对于身处特定历史阶段特定国家的个人或团体来说,抽象的共性固然重要,但各种与自身发展密切关系的特殊性同样不可忽视。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事物的特殊性在决定其发展方向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众所周知,自从国家产生、法律创制以来,人类共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等四种不同的历史类型,不同历史时期财政法的职能定位和价值追求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的财政法都是建立在君主专制的基础上,君王或皇帝是国家权力的源泉和中心,财政权力只是君权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理论上财政权力并非来自于人民,相反,它们是压制人民权利的武器。在这种情况下,财政法仅仅是利用法律形式推行财政政策的一个工具而已,缺乏独立的与民众利益声气相求的价值取向。财政法的主要功能在于保障财政收入的征收和管理,而财政支出方面则仅仅停留在技术性层面,满足于统治阶级内部从上到下的管理和监督。

封建社会末期,新兴资产阶级与君权的矛盾集中体现在财政问题上。封建君主的横征暴敛激起了资产阶级和普通民众的强烈不满,市民革命由此爆发。如英国的历次革命均因国王滥施税负而起,最终为人民通过议会争得“课税同意权”;美国的革命则发端于北美十三州殖民地人民抗缴茶叶税,最终了英国的殖民统治,建立了独立的新国家。资产阶级国家建立之后,至少在形式上开始确认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各项制度的设计和建设。基于这个前提,财政法的宗旨和原则都较以前发生了质的变化。首先,财政被定义为一种服务于大众的公共物品,它源自于人民的公共需要,因此必须受到人民的制约;其次,财政权力不再是一种单纯用于统治的工具和手段,它来源于人民的授权,同时也在此范围内受人民的监督;再次,财政的民主基础备受重视,人民通过议会行使对财政的决定和控制权成为财政法的基本原则;最后,财政法的功能开始转向保障财政的民主统制,财政权力的失范成为关注的重点,人民的基本权利开始凸现。因此,这一历史时期的财政法明显不同于君主专制时期的财政法,尽管它们都符合在调整对象方面的共性。

社会主义革命在部分国家胜利后,尽管消灭了私有制,在最根本的程度上为人民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传统和认识方面的原因,公有制的实施并没有为人民如何授权、如何规范和监督的权利提供太多的机会。受意识形态的影响,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国家被定性为人民的利益当然代表。由于缺乏民主和法治,权力在造福于人民的同时,也曾因为不受限制和监督而酿成大错。财政法虽然理论上代表着人民的意志,但在现实生活中仍旧会变成保障国家行使权力的工具。具体的表现是,大量的财政法规由政府执法部门制定,财政的民主统制被视为毫无必要的妄谈;财政法的核心主要不在于规范财政权力,而更多地在于推行国家政策;人民不仅难以实现对财政的决定和控制,在具体的财政执法中也难以得到程序的保障。这种理论和实践的背离使得财政法未能走出权力的阴影,其先进性自然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所以,就财政法而言,揭示出其调整财政关系的形式共性当然必要,因为这有助于界定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同时通过对调整对象的解构,可以构建财政法的活动范围与内部体系,但是,对于二十一世纪的财政法学来说,仅仅满足于此是十分不够的,因为它无法揭示出财政法更深层次的内涵,对我国目前的财政法治建设也没有太大的现实意义。故此,财政法的概念还有待于从时代特性方面进行深入挖掘。

从实质的层面出发,我们认为,现代财政法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以增进全民福利和社会发展为目标、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具体内涵包括:

(1)民主是财政法的制度基础。财政法的民主性体现为,财政权力来源于人民,人民可以通过选举组成代议制机构,也可以直接通过全民公决行使财政权力,决定和监督重大财政事项。财政法与的关系表现为,财政法涉及到公权力的分配,因此必须在宪法的框架下运行。宪法所规定的国家结构形式、政权组织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等都是财政法有效施行的前提。由于财政法与宪法的关系如此密切,因此,各国宪法大都花费较多的篇幅规定基本财政事项。就此而言,财政法其实就是宪法在财政领域的具体化。

(2)财政法的目标在于增进全民福利,促进社会发展。尽管广义的财政法包括税法、费用征收法等可能导致公民向国家让渡财产的领域,但从整体上看,财政法应该是以维护和保障基本人权,促进人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为基本宗旨的。无论是财政收入法还是财政管理或运营法,其除了保证行政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防范行政权力侵犯人民基本权利外,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在于通过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增进全民福利,促进经济发展。即便是财政收入法,其合法性依据除了相关法律规定外,还在于通过调整资源分配、收入差距、景气周期以及保证合理财政支出等职能消除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并最大可能地促进经济总量的增长。因此,财政法的目标不仅在于体现宪法基本权利的质的规定性,同时也在于从量上扩大权利的覆盖范围及实现程度。

(3)财政法以财政关系为调整对象。财政关系其实只是一种学理上的拟制,它指的是财政行为未经法律调整以前所引发的经济关系。通过对财政关系的分析,可以划定财政法的内部体系框架,理清财政法与其他相关部门法的关系,从而确定财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二、财政法的调整对象

通常情况下,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既可以表述为一种财政行为,也可以表述为一种财政制度,还可以表述为一种财政关系。财政行为着眼于财政主体的动态过程,财政制度着眼于财政运转的外在环境,财政关系则着眼于财政现象的内在联系。动态过程受制于外在环境,但也是外在环境的创造力量,而内在联系则是对动态过程和外在环境更高层次的概括,其内容更为丰富和兼容,因此,在表述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时以财政关系为最优。

在历史上,由于人们对财政职能的理解不同,财政关系的范围也随着变化。自然经济条件下财政的主要职能是替君王筹集行政管理、国防安全与扩张以及皇室开支的经费。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的财政也仅限于筹集收入满足国家日常经费开支的需要,很少通过再分配的形式调节社会收入不公平,也不需要干预资源配置。

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以后,因为市场失灵所带来的种种恶果集中爆发。为了应对危机,财政的职能开始不断扩展。首先,财政应当在市场和国家之间有效配置资源,然后保证财政内部资源的合理分配。如界定财政活动范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安排财政投融资的规模、结构,并通过税收、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投资方向等。其次,财政开始通过自身活动进行社会范围内的收入再分配,以缓和两极分化现象,实现社会分配的相对公平。如个人所得税累进征收,开征遗产税、赠与税,实施社会保障等。最后,为解决市场自发运行中所产生的经济周期问题,“反周期”的财政政策开始实施,如在经济过热中提高财政收入水平、压缩财政支出,而在经济萧条时则通过减税等方式培育消费和投资能力,同时加大财政支出以增加社会需求,以此刺激经济的发展。

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的主要职能是进行以国家为主体的、对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内的一切社会资源的分配。由于生产和生活都通过财政进行控制,不会出现收入分配不公或生产周期波动,因此财政资源配置职能也就将收入分配和经济调节完全包容在内。另外,由于财政活动无所不包的禀性,财政与企业财务、财政与金融都呈现难舍难分的关系。如,国家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中不仅可以取走企业扩大再生产所需的积累,而且还包括折旧基金等维持简单再生产的物质资料,企业职工的工资标准和工资款的拨付也都是通过财政直接进行的。这样,企业财务的独立性就会完全丧失,从而依附于国家财政。又如,银行不能自主从事贷款业务,却必须按照财政的意图为相关项目提供建设资金,银行存款成为财政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银行也被称为“第二财政”。

跟计划经济时期相比,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对财政职能的探索已经出现了显著的进步。第一,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都被视为独立经营的商业主体,其财务关系与财政关系完全分开,财政只是在投资和利润分配时才与企业发生联系。第二,财政与金融的关系也已经理顺,财政可以通过经济杠杆引导银行发放贷款,但是不能进行强迫。财政关系的范围至少将商业性货币资金关系排除在外。第三,在向市场经济推进的过程中,由于收入分配两极分化的现象日益明显,财政的收入分配调节职能开始显现,开征个人所得税、实施社会保障等都是其中之例。第四,受市场失灵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也开始出现周期性波动。为保持经济的稳定性,财政开始主动寻找反周期的对策。如为了消除经济疲软,我国近几年一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其核心内容就在于通过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

最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我国在财政改革实践中开始接受公共财政的观念,财政的活动范围及未来发展方向都据此作了大幅度调整。例如,对设计院、工程局等完全能够进入市场的单位,财政不再对其提供资金;对高等院校、文化艺术团体等介于市场性和公共性之间的单位,财政不再全额承担其费用,差额部分由其通过收费加以解决;对于社会保障等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权的领域则不断增加投入,社会保障的范围从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扩展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人员,现在又在逐渐向农村推进;在财政投资方面,对于竞争性产业,财政不再作重点投入,财政资金开始明显地向基础产业、幼稚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倾斜。是否具有公共性以及公共性的大小已经成为中国财政活动范围的一条准则,公共财政已经成为中国财政改革的一个基本目标。

第6篇:现代财政制度内涵范文

关键词:高校财务管理;精细化;途径

随着国家财政部对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提出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国家财政制度改革也随之向高校财务管理领域推进,然而当前高校的财务管理仍然处于粗放式、经验式管理之中,离国家财政制度改革要求和高校本身快速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必须不断规范提高。

一、精细化管理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

精细化财务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一种基本模式,起源于二十世纪50年代的日本,随后在西方发达国家盛行,其基本目的是通过精细管理提高企业效率、效益。最初只是针对企业管理而言,它以控制管理风险为前提,通过对决策、计划,过程控制、考核等整个管理过程的精准控制来实现管理目标。

精细化财务管理对于财务管理而言既是一种管理手段与方法,更重要的是它是一种基本的管理理念。它要求在财务管理的整个过程中,对财务管理工作每一项内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都要建立完善的规范,做到精密、细致,不遗漏任何一个细小的地方,通过这种严密细致的管理,发挥财务管理的最大价值。精细化管理对高校财务管理提出了一些基本要求,它要求高校正视和克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规范财务基础工作,建立科学的基础定额系统,强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手段,注重支出绩效评估,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高校财务管理精细化必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和抓住重点。精细化财务管理首先要求做到全面把握财务活动的每一个方面,全盘精准,把握所有的财物状况,同时应抓住财务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必须要有专业化的人员队伍,只有具备了专业化的人员队伍,专业的财务技能,才能真正贯彻落实管理理念,正确使用方法和手段;要有系统化的思维,财务管理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信息系统,精细化应涉及到管理从预算到考核的每一个方面;要使用科学先进数据处理和信息化手段。管理的科学化,需要借助于量化后的数据来体现,这样才能避免经验主义,数据的处理则要通过先进的信息手段来实现。

二、当前高校财务管理需要进行精细化改进的主要方面

我国当前高校的发展阶段已经从规模化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要求高校的财务管理也要实行精细化管理,以便为内涵式发展提供良好的、高效的财务运行环境。但目前我国高校的财务管理还处在较粗放的状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财务管理理念落后,管理意识淡薄。在高校普遍存在缺乏财务管理意识和管理理念,认为高校反正是以财务拨款为保证的,财务部门的主要任务就是报账,如何把钱用完就行了,根本就不需要什么财务管理,更不用说什么精细化了。2.财务管理过程的粗放式。在财务管理过程中,从财务计划、预算编制、执行、控制、核算都存在着不合理,财务计划不全面,没有与自身的实质情况吻合,预算编制不科学,缺少调研和论证,往往是依靠以前的预算方案,至多在上面修修补补;预算执行与控制缺乏稳定性、严肃性,随时都可以调整,甚至追加,预算成了可有可无的摆设。核算不以绩效评价为基础,缺少对资金使用所产生的效益的评价,而仅仅看是不是对得上数。3.没有科学系统的财务绩效分析体系。多数高校都没有开展财务的绩效评估,财务资金的使用到底产生了什么效益,始终是模糊的,更不用说建立科学有效的资金评估体系了,即使有的高校开展财务绩效评估,但也没有建立完整的评估指标、标准。4.风险管理缺乏。高效规模的不断扩大,科技信息化手段的发展与使用,高校财务管理的环境发生了相应变化,财务管理面临的风险也不断增多。但高校管理层及财务人员的风险意识却不够,对面临的各种风险缺少防范手段和措施。5.财务人员的专业化程度较低。高校的财务人员从岗位来说属于辅的,高校本身也不是很重视人员的专业素质。财务部门往往是用来解决教师家属安置的,财务人员的学历不高,专业素质缺乏,限制了财务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三、推进高校财务精细化管理的基本途径

1.培养精细化管理理念,增强全员参与管理意识。高校实施精细化财务管理要求高校的所有员工都树立一种精细化管理理念,投入到管理之中来,但最重要的问题是要转变领导层尤其是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理念,将精细化管理当成常态化的工作,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去,这样才能保证真正发挥将精细化管理的作用。这就要求高校上至管理层、专业财务人员、下至每一个员工要转变传统的以粗放式、经验式管理为主的基本理念,改变等、靠、要的消极工作态度,变被动为主动,树立精细化管理思想,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同时要充分认识到,在当前条件下实施高校财务精细化管理,还有要受到高校自身各方面条件尤其是人员的基本素质的限制,精细化管理的实现必然是一个缓慢而长期的过程,它要求一步一个脚印,从点滴开始,分阶段、分任务,逐步实施。2.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夯实财务基础。高校实施财务精细化管理首先要有一套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为基础,万丈高楼平地起,离开了基本的制度规范,也就无从谈什么精细化管理,当前每一个高校都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但这些制度有的已经滞后,适应不了新的发展要求,有的仅仅是零散的一些规定,很难形成制度体系,这就要求高校在新的形势下,把握财务管理工作的新特点,明确财务岗位职责划分和财务管理工作流程,对现有财务制度和规定进行梳理,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不断地进行完善,修订补充,废旧制新,形成一套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使每一个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能够通过对规范的学习,充分地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并知道怎样去做好自己的工作。3.规范财务管理过程。高校的财务管理过程是一个从计划、预算、执行、控制、核算的过程。财务计划是一个学校的财务管理水平的体现,制定财务计划必须要认真调查研究,建立在详实数据和资料的基础上,广泛征求采纳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全体教职员工的意见。而财务预算的编制则要保证质量,使其具有良好的执行力。预算编制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首先要根据学校上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认真做好数据分析,然后根据学校各部门的人员、工作情况,科学合理制定预算定额,在编制方法上,应该改变传统的“基础+增长”的模式,采用零基法编制,动员学校的全体教职工参与预算编制,充分调动院系及各部门参与预算编制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资金分配能更加合理,预算能够更好得以执行。严格预算执行,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来开展各项活动,提高预算的严肃性。预算调整事项要严格遵守审批程序,没有经过完整批复程序的预算调整决不允许进行.逐步建立一套完整的预算执行考核制度,将各部门预算申报的准确性、及时性、预算执行结果与部门年度考核挂钩,实现预算事后监督管理的精细化。4.构建先进的财务信息化管理平台。信息电子技术的发展,为高校财务信息化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也为财务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基本条件。传统手工登记的经费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高校当前规模成倍扩大,办学经费成倍增长,经费项目复杂繁多的财务状况了,现代化的信息管理平台能够改变这种落后的方式,不但能够减少预算执行的大量工作量,同时能够很好地对预算进行细化、硬化控制,避免了人为因素所产生的不良影响。而且能使财务人员从繁杂的核算中解放出来,将主要精力专注于财务数据分析,使财务管理得到持续化改善和提高。5.建立健全绩效评估体系,科学合理考评。通过建立健全完善的绩效考评体系把高校发生的各类经济活动纳入到财务监管中来。首先要对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析并考核,使预算能够执行到位,并对财务预算的实施效果以及日常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综合考评;其次,要建立完整规范的预算执行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方式、建立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与部门年度考核挂钩,按照对预算的准确及严格执行与否,奖优罚劣,适当增减部门年度经费。6.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财会人员队伍。建立高效精良的财会人员队伍是实行精细化管理的物质基础。首先要建立人员的准入机制,提高进人门槛,让具有高素质高学历的人才进入财务管理队伍。在财务部门内实施以绩效考核为基础的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的资格认证、挂职锻炼、岗位轮换,增强财务人员专业技能。建立终身学习机制,通过不断地自学,参加培训等学习方式,增加专业知识储备。

作者:彭华 单位: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高静波:试论高校财务精细化管理[J],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2)。

2.朱红:高校财务精细化管理刍议,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2009(6)。

第7篇:现代财政制度内涵范文

关键词:新预算法 政府会计信息 绩效评价 现状 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23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10-131-02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政府的职能也开始逐渐转变。政府和企业两大类组织的会计虽存在许多的不同点,但随着新预算法的实施,政府会计也逐渐借鉴了企业会计里的一些优点。在新的预算法下,如何加强政府的工作质量,完善政府的绩效评价体系,推动政府会计的改革,提供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活动成果的合理信息,从而实现对政府全方位的绩效评价,这是一项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政府绩效管理的起源与内涵

绩效管理的思想渊源可追溯到20世纪初期。早在1895年,“科学管理之父”泰罗在《计件工资制》中就已经提出这一概念。此后,在法约尔的努力下,绩效管理思想又得到了进一步的推广。绩效管理思想真正得以实践是在美国20世纪50年代推行的绩效预算,在《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中将政府绩效的描述上升到法律高度。此后,绩效管理在各行业及企业得到了普遍运用。

政府绩效管理是指公共部门积极履行公共责任的过程中,在讲求内部管理与外部效应、数量与质量、经济因素与伦理政治因素、刚性规范与柔性机制相统一的基础上,获得公共产出最大化的过程。政府绩效管理又可分为多个具体分支,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部门绩效考核、机关效能监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公务员考核等等。

二、我国当前政府绩效评价的状况及问题

当前,我国的绩效评估仍然处于起步阶段。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指出:“要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绩效评估”概念第一次出现在中央政府官方文件中,但范围限于行政执法。2005年,国务院在《2005年工作要点》中指出“探索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绩效评估从行政执法扩展到各级政府的全面工作。2008年,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绩效评估由此成为绩效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2012年,党的十报告指出,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推进政府绩效管理”。2015年开始实施的新预算法对绩效评价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绩效审查、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进行了规定。

我国政府绩效管理实践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理论指导的系统性有待提高。近些年来,我国学者已经关注并开始研究政府绩效管理,但由于起步较晚,且这一领域的相关学术文献大都是从西方国家引入,针对中国实际情况进行的系统、全面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尚不多见,以政府绩效管理内涵和国际惯例为基础,适合我国国情的完整、有序、切实可行的理论和方法体系更未建立。因此,我国政府绩效管理的实践带有很大的盲目性,理论指导的系统性亟待提高。

2.绩效评估体系的科学性亟需加强。(1)评估结果的科学性有待提高。根据上文的论述,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起适合国情符合实际的完整、有序、切实可行的政府绩效评估理论和方法体系,因此,在实际过程中,存在诸如多偏重经济指标而忽略综合的社会指标,多定性方法而少定量方法,指标权重确定不合理等问题,这都导致了评估结果缺乏一定的科学性。(2)存在重形式、轻效果问题。由于政府绩效管理过程存在封闭性、神秘性,公众与政府部门信息不对称,无法参与评估,因此,很多“社会公开”、“公民参与”往往是一种形象工程,重形式、轻效果现象严重。(3)开展绩效评估所需的配套措施不完备。一是评估维度体系不够健全和科学,评估多以官方为主,且多是上级对下级的评估,缺乏对于政府自身内部的评估以及公众对政府的评估;二是评估程序不够规范,存在很大的随意性,难以做到客观、公正。(4)考核结果未起到应有作用。考核结果很多时候被认为只是一种“摆设”,大家往往认为绩效考核的结束就是绩效管理的结束,并不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并作出改进。

3.绩效管理制度平台有待完善。我国政府机构改革虽然都强调提高行政绩效,但由于多处于自发和半自发状态,尚未形成关于政府绩效管理的整体思想体系,缺乏统一规划和具体、可操作的政策性指导,因此往往出现上下级绩效目标之间的关系不明,以致下级相关部门目标不明确,职责不清晰;评估的内容设计和评估构建等没有客观的衡量标准,几乎都是基于政府自身需要而设定。

4.绩效计划制定过程存在缺陷。(1)绩效目标设置与组织核心职能不一致。由于政府部门绩效管理目标设定往往存在依据诸如上级领导的偏好来设定绩效目标、以“显性”工作为核心来设定绩效指标、部门主义突出等因素,绩效目标设置与组织的核心职能往往出现偏离。(2)缺乏科学深入的分析。制订目标时,由于忽视工作分析和岗位分析,也就缺乏科学细致的工作和岗位说明书,工作标准不具体,职责不明确;绩效指标的设定过程中深度分析不够,如缺乏对环境变量的思考或忽略对指标内在本质的探究等。(3)忽视绩效沟通,缺乏广泛参与。一方面,政府部门的绩效目标与计划往往由上级部门和领导制订,忽视了与公众的沟通,缺乏公众利益表达的制度性渠道;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之间的双向沟通也被忽视,这就使得绩效期望与计划目标或太高无法实现或缺乏一定的挑战性,起不到激励作用。

三、政府会计的变化对绩效的影响

2015年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是我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里程碑事件,具有深远的意义。由于政府预算和会计是孪生和互补的关系,预算法的改革需要以政府会计改革为支撑,而伴随政府会计的新变化,也会对政府绩效评价产生深远的影响:

1.强调绩效导向。由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或公共产品缺少竞争性,加之其资源配置的不可逆性,导致高成本和低质量的现象时有发生。为削减成本,政府从业务外包或购买相关服务方面进行了探索,但总体效果不佳。进行务实的结构化绩效评估,能够为政府资源的有效配置提供决策依据并强化受托责任。政府绩效预算的成功取决于业绩信息本身的准确程度,要保证业绩信息的准确,就必须对在政府的投入、产出和结果之间进行有机的衔接,特别是在知情权的约束下,必须整合会计技术和绩效评估。

2.为绩效评价提供新的数据依据。我国目前的政府财政报告制度实行以收付实现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的决算报告制度,主要反映政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结果,对准确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仅实行决算报告制度已经难以满足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财政长期可持续发展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主要表现在:无法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负债,难以为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财政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无法完整清晰反映政府资产,不利于强化政府资产管理、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无法科学合理反映政府成本费用,不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升政府运行效率。

3.为政府绩效评价提出新的要求。新预算法严格规范地方债务管理。允许地方政府发债的同时,也进行了严格的风险限制。政府发行债券既是一种政府行为,又是一种商业行为。政府管理部门必须对其披露的债务偿还等会计信息承担一定的责任。同时,新预算法也加强了对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各级政府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应当在下一年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这就有效避免了在现金制下提前确认收入或递延确认支出以实现“虚假的平衡”的问题。这些新的变化必然体现在今后的政府绩效评价中。

四、完善政府绩效管理的对策建议

1.建立健全科学的地方政府绩效管理体系。要推进绩效管理的实施程度,关键在于完善绩效预算评价指标的选取和设计上。绩效管理最终要用量化的综5408指数来反映政府部门的绩效情况。特别需要指出,绩效指标应当具有外部性,比如政府绩效预算行为对于社会、环境带来的积极或者消极影响,诸如“空气污染治理”、“车祸事故率逐年降低”等指标。因此必须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建立细致而完善的衡量指标,充分结合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和途径对政府绩效予以考评,并对考评结果及时予以反馈,利于调动各地方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实现政府绩效管理主体多元化。公民作为政府部门的服务对象,对政府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以及服务水平,有着最直接、最真切的感受与最优先的发言权。现代国家强调建设服务型政府,政府部门的绩效管理应该以公民为本位,建立健全公民参与机制,并积极引入媒体、专业化的社会评估机构等其他主体参与到政府绩效评估实践中,实现政府绩效管理主体由单一政府向多元化主体转变。

3.重视全面绩效沟通。全面而有效地绩效沟通,既包括政府内部的沟通,还包括政府与公众的沟通。政府与公众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府部门向公众传递与反馈诸如政府机构的组成、职能、政策与法规、办事规程、重大决策过程等信息;二是公众向政府部门传递与反馈诸如服务质量、种类要求以及服务满意度等信息。三是政府绩效管理应当考虑信息的反馈,此处的信息反馈包括:绩效评价结果中指标完成较低情况的有效说明和改进;行政问责结果与行政问责计划的信息比较;绩效评价与行政问责之间信息的反馈。加强信息的沟通与反馈能够让绩效评价结果和行政问责结果完成对效果的最后监督,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4.强化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与利用。一方面,要将绩效考核的结果不仅与工资待遇直接挂钩,还要与评优、职务升迁等挂钩,进而充分调动政府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使其获得具有建设性和针对性的指导,并以此为依据做出相应的改进。只有强化绩效考核结果的及时反馈与正确运用,才能真正实现绩效考核在绩效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5.加强政府绩效管理法制化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法制建设:一是从法律层面上确立政府绩效管理的地位,保证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提升政府管理水平;二是制定政府绩效管理参与者行为规范,保持绩效管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三是制定政府绩效评价法,使评估工作有法可依。评估者在对公共项目进行目标评估时,可根据政府绩效评价法,对不同的评估对象和评估类型选择不同的评估方法。

参考文献:

[1] 陈志斌.基于衍生职能界定的政府会计角色定位研究[J].会计研究,2014(1)

[2] 刘笑霞.论我国政府绩效评价主体体系的构建[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1(3):11-19

[3] 成晓云.寻求政府会计改革的稳定形式[J].会计研究,2012(3):42-43

[4] 张琦,张娟.供求矛盾、信息、决策与政府会计改革[J].会计研究,.2012(7):24-26

[5] 崔惠玉,景宏军.预算绩效管理中的政府会计问题.财务与会计,[J].2011(6):49-50

[6] 陈志斌.论中国政府会计概念框架的选择[J].会计研究,2012(2):65-70

(作者单位: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 山西太原 030000)

第8篇:现代财政制度内涵范文

【关键词】教育公平 问题 解决路径

我国的教育事业经过跨越式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我国已基本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进入了大众化教育阶段。同时,教育公平问题渐渐浮出了水面,教育不公平直接影响到社会成员的职业、收入、地位的不平等,教育公平缺失也成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巨大障碍。然而,教育公平是相对的,要理性看待教育公平。

一、教育公平的内涵

教育公平是对教育领域中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认识和主观价值评价,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每个社会成员在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时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教育公平作为世界各国教育制度的道德基础和制定教育政策的基本出发点,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当今社会教育公平已成为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在许多国家被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而予以重视。

二、我国教育公平问题的现状

(一)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

我国教育资源的配置极不均衡,这主要体现在城乡差异以及区域差异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国教育资源配置不均等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我国财政教育经费的整体投入不足,同时公共教育经费投入过低;第二是教育资源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之间配置的结构失衡与比例失调,通过调研发现我国在基础教育与继续教育领域明显投入不足;第三是城乡、区域教育资源的配置比例失调。

(二)高收费、乱收费现象严重,农民工子女教育边缘化

高收费与乱收费现象直接反映了我国教育中存在的腐败问题。教育腐败侵犯了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使不同背景的受教育者在教育方面的竞争失去公平。学校的高收费、乱收费人为地加剧了教育的不平衡。由于教育收费过高,在农村地区,高中阶段教育成为一个门槛,大批农村青少年在初中阶段就辍学外出打工,凸显了教育不公平。农民工为我国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农民工子女却受到不公正待遇,他们的教育处于真空地带,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使得农民工子弟在城市上学障碍重重,他们很难进入公办学校学习,只能在民工子弟学校就读,而民工子弟学校与公办学校办学水平有一定差距。

三、我国教育公平失衡的原因浅析

(一)教育制度和政策的不公平

1.城乡社会的二元结构造就了二元分割的教育制度,即城乡教育等级制。该制度将农村与城市区别对待,城市是教育投入的重点,是优先考虑的对象,一切公共资源均向城市倾斜,形成了“城市中心”的价值趋向。

2.重点学校制度和高考制度。重点学校走的是“精英教育”路线,这种制度人为地扩大了学校之间的差距,产生了一批薄弱学校,这是一种为了少数人而牺牲多数人利益的做法,是一种与教育公平根本对立的。现行的高考制度在录取时采用分省定额划线录取的方法,依据优先照顾城市考生利益的原则,因此各地的录取分数线存在很大差异,造成了考生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入学机会的不平等,农村学生所处的劣势地位很难改变。

(二)经济整体发展水平的落后,区域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

我国社会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足以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地接受教育的程度,有限的投入难以满足庞大的受教育群体。国家对教育的投入整体不足,且有限的教育经费又存在使用上的结构失衡的问题,就导致了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我国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差距是有目共睹的,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这些地区的受教育者享有了更多的经济、文化以及教育资源;西部地区经济较落后,难以为教育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解决我国教育公平问题的途径分析

(一)确立政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改革教育财政制度,加大教育投入

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时,应把实现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公平作为重要的目标。在推进教育公平的进程中,政府负主要责任,应以发展促进公平、以制度建设保障公平、以规范管理维护公平。依靠政府,提高教育经费在政府支出中所占的比重,确保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严格规定财政性经费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比例,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保障农村地区的学校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

(二)科学规划教育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我国区域教育差异较大,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向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倾斜和流动,是推动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向更高层的公平和均衡发展迈进的关键。同时要改变教育资源过于集中于少数重点学校的局面,在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确定一个比较合理的比例;尽快缩小一般学校与重点学校、农村中小学校与城市中小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水平上的差别。

(三)加快制度创新步伐,完善教育制度

进一步完善各类教育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权限和责任;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用人制度和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分配制度;优化优生资源配置;建立地方教育法规,为实现教育公平提供法规保障,力争办好让人民真正满意的教育。

【参考文献】

[1]孙新.教育公平的社会学分析[J].教育探索,2006(1).

[2]李介.教育公平论[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3.

第9篇:现代财政制度内涵范文

关键词:农家乐 旅游 生态文化 可持续发展

“农家乐”是以农村休闲为主要内容的旅游形式,在中国的发展历史并不长。但是,由于它独特的魅力和深厚的内涵,自产生以来就一直引起人们的广泛注意和浓厚兴趣。它丰富和完善了旅游产品结构,推动假日旅游的发展;它有利于分流旅游高峰期的客流,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进一步缩小城乡差别;它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农家乐”的概念

“农家乐”的概念有狭义与广义之分。我们通常所指的“农家乐”即狭义的“农家乐”,从购买者的角度来讲,它是指游客在农家田园寻求乐趣,体验与城市生活不同的乡村意味;从经营者的角度来讲,它是指农民利用自家院落所依傍的田园风光、自然景点,以低廉的价格吸引市民前来吃、住、玩、游、娱、购的旅游形式。广义的“农家乐”源于农业的概念,即广义的农业,它包括农、林、牧、副、渔。这种旅游形式可以定位于休闲类,其旅游主题既是民俗旅游又是生态旅游,是农业经济与旅游经济的结合。它是以城郊农民家庭为依托,以田园风光和别有情趣的农家生活为特色,吸引市民来此休闲度假、观光娱乐、体验劳作的一种新型旅游活动。

2“农家乐”旅游独具中国特色

“农家乐”的产生,不是偶然的社会现象,它是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到特定阶段所产生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城乡消费结构升级换代的一种必然的经济现象,尤其与当地的特定地域环境有密切的联系。首先,“农家乐”在中国出现较晚,是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我国“农家乐”旅游业的产生,是在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近几年,整个旅游处于蓬勃发展时期而产生的一种旅游形式。使我国旅游业一改以往单一化的局面,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在城市近郊发展起来的“农家乐”旅游,就是一种拓展旅游思路,满足广大旅游者日益变化的心理需要而开发出的新型的旅游项目。其次,“农家乐”在中国的产生,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和丰富的内涵。

3“农家乐”旅游的优势

3.1交通优势。“农家乐”旅游景点一般距城市较近,交通便利,与需花很长时间才能到达的风景区相比具有时空优势。

3.2环境优势。经营“农家乐”旅游的农户,一般具有生态环境和民俗风情优势。或依山傍水,或竹林幽幽,或花果飘香,清香幽静,小桥流水,绿野成片,给人一种心旷神怡、身心舒畅之感,如置身世外桃园。

3.3价格优势。“农家乐”旅游消费较低,价廉物美。价廉是相对于都市和旅游景区比较而言的。物美,一是指环境;二是指蔬菜、家禽都是就地取材,现取现吃,新鲜无比,很多“农家乐”还是自产自销。“农家乐”的消费一般每人每天20~30元,三餐一宿的价格则为每人每天50元左右,淡季时则为每人每天30~40元。

3.4特色优势。“农家乐”不仅以户为单位,不少地区还形成了特色相近的多户连接的群体,优势更加突出。如:成都市西郊的郫县友爱乡是以种植花草和奇树而远近闻名的乡村。

4“农家乐”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家乐”旅游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4.1“农家乐”旅游的自然生态平衡遭破坏。我国“农家乐”旅游自然环境保护本身就比较脆弱,许多地方不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盲目开发一些自然资源,导致生态压力增大。

4.2“农家乐”旅游活动产生负面影响。大量的“农家乐”旅游活动的开展带来了拥挤的人流、车流以及噪声、废气,让当地的农民感到生活空间缩小,生活拥挤纷乱,严重的会导致当地农民对外来旅游者的敌视态度。尽管这些影响有可能是局部的和暂时的,但是毕竟是存在的,并且引起了不良的后果。

4.3“农家乐”旅游消费缺乏理性。许多地方把“农家乐”办成餐厅酒楼,盲目模仿城市旅游消费模式,其实人们到“农家乐”不是追求物质享受。而是追求生态环境方面的精神享受。因此,对资源环境,物质享受要提倡“绿色”消费,即在消费中要有强烈的环保意识。

5运用生态文化的理念促进“农家乐”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文化是指人类在利用技术推进力的进程中,必须认真处理好整体和局部的关系,把长远和近期的利益综合起来;把物质增长与资源持续利用,把当代人和后代人的利益,把人的生理和心理要求,把技术手段和道德资源的开发都统一起来,把人与自然的协调作为现代农业技术实施和管理,并与发展农业生产的目的统一起来。生态文化符合新时代要求,符合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人类谋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相处的方式、过程和结果。生态文化的理念对人类社会的影响重大而深远。具体到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农家乐”旅游的发展.必然起到的重要推动作用。

生态文化要求选择健康、适度消费的生活观,追求理性生活。生态文化认为:盲目地高消费并不利于人的身体健康,而且造成浪费资源、污染环境。提倡绿色生活,以利于人类自身的健康发展与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

依据生态文化理念,对照我国“农家乐”旅游中目前尚存在的问题,我国“农家乐”旅游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应坚持以下几点。

5.1坚持“农游合一”两栖发展模式。“农家乐”旅游的发展建立在旅游与农业的结合,生态文化要求“农家乐”旅游以环境友好的方式利用农村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农家乐”旅游一定要保持其农业特性,在农业生产的基础上开发旅游功能,在农业生产的同时,考虑其旅游功能。

5.2建立生态文化激励制度。生态旅游、绿色旅游符合现代旅游的发展潮流,生态文化有利于社会实现环境资源的有效配制,需要建立一套绿色保障制度体系,尤其是绿色激励制度。包括绿色财政制度、金融制度、税收制度、投资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