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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南京市的发展速度看,江宁区城镇化进程最快,从2005年的56.76%,提高到2012年的69.4%,上升了12.64个百分点,而城镇化发展的结果就是各项基础设施有了很大改善,多数村民集中居住在一个安置房小区,这给我们当前法制宣传工作提出了新问题、新要求。
就三年的法制宣传活动开展的情况来看,老百姓的参加法制宣传活动的热情愈来愈高涨,大多数村民有法律问题也能积极向律师咨询,免费发放的宣传单、法律书籍也不在像以前随手丢弃,能带回家里。在开展活动时我们对法制宣传的活动方式、宣传的内容、自身法律素养、法律维权的意识等四个方面做过问答调查,约85%的人认为活动方式比较好、宣传内容实用、自身法律素质有所提高、维权意识增强,但仍有约15%的人认为还存在不足之处。其中,有个别老人对子女不赡养自己仍不知如何维权,更不知道法律援助可以免费帮其维权。
虽然我区各个街道的情况不尽相同,但辖区内社区居民的各类法律知识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逐步提高,农民法制观念维权意识发生了较大变化,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虽然我们已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但随着社会快速发展,法制宣传工作出现了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加以改进。
1、法制宣传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
以我们街道为例,城镇化建设迅猛发展,大多数村民现在集中居住安置房小区,他们已没有田地,正在逐步转变为城镇居民。但仍有部分村民居住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搞法制宣传活动多数都是在集镇和小区广场,一是群众相对集中,可以使较多的人获得所宣传知识和宣传资料;二是距离近,工作人员携带宣传展板和宣传材料方便。而对于居住偏远、分散的村民来说,参与法制宣传的机会相比小区居民要少些,即使去偏远的村搞法制宣传活动也没多少人来参加,那些村委会设置的宣传展板或宣传标语,从实际情况来看,认真细致的阅读观看的村民很少,所起的宣传作用非常有限。
2、宣传内容与群众实际需要还存在差异
当前一些法制宣传人员为了应付检查或是完成工作,将一些现成的宣传资料或很久以前的宣传资料拿来做宣传,而这些资料对群众来说也许根本不需要或资料已经过时而失去了应用价值。而我们的老百姓需要更多的知晓《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一些与生活联系紧密的新律法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如不能及时有效地宣传这些,这将导致宣传工作虽做了,但群众的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却没有得到提高。
3、学习法律知识存在的问题
“打铁还需自身硬”,可从实际情况来看,我们宣传队伍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很少,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全凭大家的自觉,这样的效果是很差的。有些村(社区)干部年龄普遍在40岁左右,学习新知识的热情不高,常以基层工作纷繁复杂为借口免于学习,从而使得法制宣传源头出现问题。另一方面,群众学习法律知识也存在诸多问题。目前辖区内60岁以上的老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很难看懂文字型宣传材料。多数青年人平时不学习法律知识,等自身需要法律维权时才开始关注相关法律,即使学习也是片面学习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对自己需要承担的法律义务视而不见,容易产生偏激的维权观念。
4、法宣人员的业务能力有不足之处
宣传活动中,我们发现当地居民都有地方口音,而现在一线法宣人员,特别是大学生村官和实习律师,都是普通话教育多年的年轻人,对当地人说的话有时听不懂,就会出现答非所问的现象。有些法宣人员在回答咨询时喜欢运用法律术语,这对专业人员无可厚非,但对老百姓来说等于说天书。比如“标的物”,大多数老百姓都不知道这说的是什么,但说钱、物等具体的名称时,他们才能懂。
1、增加宣传形式,扩大宣传面
一是针对不同人群使用不一样的宣传方式。对文化程度不高的老年人,要多采用图画、录像、电视等形式开展宣传,让他们通过眼睛了解法律知识;对上班族要多组织送法进企业活动,发放法律书籍,建议企业订购法制报刊、杂志,定期组织员工阅读、学习法律知识;对居住农村的分散居民实施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切实将法律知识带到每家每户,不流于形式。
二是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宣传,比如学校,以“小手牵大手”的形式,对
学生多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印发法制宣传单发放到学生手中,让学生将更多的法律知识带回家中;电视台,制作一些法治方面的节目,直播法院审判的典型案例,以及制作法律知识竞赛节目,让群众在娱乐中学习法律知识;老年大学,规定每次开课有一堂课是法律知识学习课,组织中老年朋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2、重点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
以现有的宣传工作力量,每次法制宣传都要满足各类人群的所有需求也不现实。但我们可以根据辖区内社会建设的实际情况,重点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有针对性的开展每次法制宣传。对安置房小区内的失地居民要着重《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的宣传;对即将拆迁的居民要着重《物权法》、《江宁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对进行农业生产的村民要着重《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探索群众实际遇到的法律难题,看看群众缺少什么、需要什么,然后着重宣传群众需要的法律知识,彻底转变以前应付了事的工作态度。
3、加强一线宣传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在全镇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依法治镇,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类型和创建标准
(一)创建类型
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市级、区级、乡级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我镇8个村(社区)作为乡级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确定1-2个村(社区)作为区级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
(二)创建标准
法治示范单位创建考评标准(另文下发)由区依法治区办统一印发。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村(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推动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市区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提出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认真落实工作目标,达到:
(一)组织健全。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健全,并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选举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群众对选举结果满意。
(三)民主决策。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由村(居)民讨论决定。
(四)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居)民自治章程等各项管理制度,村(居)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居)委会政务、财务公开。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五)民主监督。村(居)干部依法接受村(居)民监督,定期向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六)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开展普法工作,村(居)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居)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村(居)干部遵纪守法,依法按章办事。
(七)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社会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无重大刑事案件和责任事故发生,无群体性上访,缠访、闹访和非正常上访。
(八)精神文化活动丰富。集体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居)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以村(社区)活动中心为平台,设置电教室、图书室、村(社区)文艺团队活动室,把它们建设何曾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
(二)设立法治宣传栏或利用社区宣传长廊、宣传栏,广泛进行法治宣传。
(三)充实村(社区)图书阅览室,添置各类法律书籍,建成“法治书角”。
(四)制作一些宣传标语,鼓动大家士气,让老百姓共同参与法治示范建设。
(五)在各健身点、休闲场所布置法治宣传内容,形成法治文化景观。
(六)利用农村广播,对法律知识进行循环的播放,达到广而告知的目的。
(七)建立村(居)民“法制学校”,定期开办法治文化课堂,给老百姓以授课的方式讲解法律知识。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7月中旬至8月上旬)。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明确在“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中的责任、任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于8月15日前报镇依法治镇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至12月)。根据创建方案和实施细则,对本村(社区)、本部门在创建活动中的责任、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并将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镇依法治镇办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镇上成立专项检查验收组,分别对各村(社区)、各单位的法治示范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按考核要求予以表彰,同时向区上提交区级法治示范单位申报推荐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法律进社区工作,充分认识该项工作是实现社区法治化客观要求的重要意义
社区是城市广大群众工作、居住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城市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关键部位,其建设和发展与法治的关系日益密切,社区法治化已成为摆在司法行政人员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国家对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一般是通过隶属关系管理,国家对居民的管理,一般是通过单位实现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许多企事业单位成为“无主管”,单位和居民的社会需求和生活需求主要通过社区得以满足。社区与单位和居民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如何处理好社区成员之间的关系,需要法律来明确,依法规范各方面的社会行为,“法律进社区”顺应了这一客观要求。
维护社区稳定,需要法律进社区。居民是社区的主体,也是社区法治的主体,居民稳定社区就稳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提高,对法律需求的不断增强,居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也不断增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居民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相互关系发生了较大变化,人们遇到更多的社会、经济、法律等问题,社区成为纠纷矛盾相对集中的敏感地。例如在社区内占用公共绿地的纠纷、建筑物影响居民采光通风的纠纷、物业管理与业主的纠纷、遗产继承和赡养纠纷,等等,这些纠纷与过去相比,具有复杂性、难调性、易激化性等特点,仅仅依靠说服教育、行政手段远远不够,还必须依靠法律手段,化解矛盾,促进稳定。
实现社区有序管理,需要法律进社区。随着城市管理中心的下移,社区作为辖区基层管理的载体,管理任务越来越重,首先是社区成员自治事务管理,如治安、环境、物业、人口、生活等等,还担负着一定的行政工作的管理,如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等。各种社会问题使社区管理职能加大,要想管理好,必需步入法治化轨道。
促进社区健康发展,需要法律进社区。社区是城市居民和单位居住、生活及工作的重要场所。它要围绕满足人们高质量的生活需求和生活发展为出发点,进行全面发展,包括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等,致力于形成安全的社区治安秩序、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舒适优雅的环境、规范有序的管理等。要使这样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有序运作,需要法律进社区,通过社区法治可以发挥其教育、规范、引导、惩诫功能,依法保障社区健康发展。
二、我区法律进社区的初步实践
社区法治化建设必须从基础抓起,法律进社区是社区法治化的一项基础工作,它适应社区单位和居民的法律需求。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司法行政部门为主导,在各街道办事处的密切配合下,通过组建工作网络、构筑工作平台、建立志愿者队伍,提供便捷法律服务,有效地缓解社会矛盾,保障社区秩序稳定,从而使城区社会稳定。
组建工作网络,保障法律进社区有序开展。法律进社区,其主要内容是:对社区成员进行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为社区成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依法调处社区民事纠纷,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帮助社区居民开展诉讼等等,要使这些内容落到实处,必须有相应的工作网络。我局本着从社区实际出发,在社区组建了四个方面的工作网络:一是民调工作网络。利用社区居委会原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驻社区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从事依法调解民事纠纷工作。二是法制宣传网络。在社区成立了普法学校和设立法制宣传员,开展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三是法律咨询网络。在社区设立法律咨询窗口,组织法律工作者定期或不定期为社区成员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公益性的诉讼。四是安置帮教工作网络。这些工作网络的组建,保障了法律进社区工作落到实处。如社区安置帮教工作网络的建立,有效推进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全区60个社区有一千多名安置帮教工作志愿者,他们组成500多个帮教小组,对全区近千名回归人员进行帮教,取得了显著效果。近两年来,白下区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仅2.7%,低于全省3.3个百分点,今年白下区人民政府被省综治委评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
整合社区资源,保证法律进社区健康发展。法律进社区,最终目的是为了建设法治社区,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使法律进社区工作健康发展,必须解决法律服务人员的来源问题。白下区通过整合社区法律资源,组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包括政法系统的干部、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以及其他社会志愿者,如“政法系统离退休干部志愿者”、“法律系大学生志愿者”、“红灯笼志愿者”等,引导他们自觉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参与社区法治化建设。目前,我区有一千多名志愿者活跃在各个社区,分别担任法制宣传员、义务调解员等。通过法律讲师团、社区普法学校、市民广场等形式不定期应社区成员需求授课和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广大居民切身感受到法律就在自己身边。该区建康路街道把驻街的几家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与街道五家社区居委会结成对子,由社区提供工作平台,由法律工作者定期或不定期到社区为社区成员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调解民间纠纷、相关诉讼等,这种充分利用社区法律资源的方法,为法律进社区工作,注入了活力,增强了生命力。这个街道的建康新村社区还组织“红灯笼志愿者”,进行法律宣传和维护社区治安。社区居民普遍反映:法律进社区给他们带来了“依法自治”的观念。
形式灵活多样,促进法律进社区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是向社区成员灌输法律精神和法治观念。社区成员文化水平的差异、职业的不同等等,对普法宣传的接受程度和法律服务的要求各不相同,这就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我区在法律进社区的形式上,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灵活多样,受益匪浅。如在普法宣传上,在社区建立宣传栏,采用漫画、问答式进行宣传,并在有条件的社区成立了“普法学校”,有针对性地为社区成员讲授《人生与计划生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等,今年,区人代会换届选举前,我局专门印制一批选举图板送到社区,深受社区成员欢迎。针对一些社区老城改造拆迁任务重,就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到社区广场,直接为社区成员提供拆迁方面的法律咨询。去年以来,先后在西华门、瑞金路、月牙湖、光华路等市民广场举办法律咨询活动。有些社区成员因工作需要,寻求法律服务白天时间有困难,社区采取制作“法律服务联系卡”的形式,在“卡”上印刷法律工作者的姓名、电话、服务内容,全区印制卡片近万张发致居民和法人单位。以便社区成员根据自己的时间与法律工作者联系,获得需要服务的内容。有的社区还把普法内容编排成文艺节目向社区成员宣传。这些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受社区成员的欢迎,有效地促进了法律进社区工作深入开展。
三、提高法律进社区的层次和水平,实现社区法治化
法律进社区在我区刚刚起步,就一年多的实践而言,还有许多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法律进社区工作要进一步拓宽领域,提高层次和水平,为社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服务,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使社区建设的方方面面都纳入法治化轨道,实现社区法治化。
一是各阶层形成共识。要明确法律进社区最终是为实现社区法治化。要从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实现社区法治化作为社区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要贯彻依法治市的方略,营造城市社区法治环境,以规范社区管理和保障社区稳定为宗旨,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提高社区成员法律素质为核心,促进社区发展的法制化。版权所有
一、加强组织领导,壮大普法队伍,切实做好民政普法工作
为加强全市民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的领导,今年,市民政局主要领导调整后,我局及时调整了市民政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近年来调入、招聘人员纳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壮大了市民政局法制宣传队伍。年初,我局根据市法治办部署,制定了《市民政局2014年法治建设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有条不紊地开展了普法各项工作。在普法经费、订阅普法报刊等方面,我局做到经费预算有安排、支出有保障,确保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各局属单位也落实了相关普法工作责任。
二、认真学习领会法治精神,落实普法责任,力求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2014年,围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活动要求,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了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及省委书记张宝顺在全省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结合民政实际,认真落实市法治办研究制定的《认真学习贯彻十精神,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意见》、《市依法治市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法治建设纲要>任务分解方案》等文件、基本工作制度,努力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为民。加大创建力度,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重点法治创建项目为抓手,推动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主动适应社会发展要求,丰富美好乡村建设内涵,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推进落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考评标准及动态管理办法。
三、创新普法形式,抓好以领导干部、农民、社区干部等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根据工作职责,我局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农民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和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落实学法情况考核考试制度。倡导和推行“机关法律集中学习月”活动。二是落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县区民政局组织好村两委、社区干部学法用法,尤其在村两委、社区换届前集中组织学习培训相关法律法规。
四、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好“法律进社区”活动
根据《市“法律进社区”示范点建设标准》及牵头单位职责,我局认真总结实施“法律八进”工作以来的新经验、新做法继续深化“法律八进”工作、制定了《市民政局2014年度“法律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主题活动的推进措施,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结合部门、行业和单位特点,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进一步规范了“法律八进”内容、途径和方式,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
五、迎接“六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工作,做好普法常规性工作
公众聚集的文化活动广场和学校、医院、企业、商场、农贸市场、司法部门、党政机关门口,大型社区、宗教活动场所等场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工作方式
对公众聚集的文化活动广场、学校、医院、企业,商场、农贸市场、司法部门、党政机关门口,大型社区、宗教活动场所等场所进行责任主体划分(见附件),由依法治县办牵头,责任主体单位实施,政法委、宣传部、文明办、法制办、卫生局、教体局、文广新局、司法局、民宗办、科技和商务局、工信局、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共同参与。
三、工作要求
1.要按照街道大社区管辖范围“属地管理、归口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共同宣传、突出主题”、“谁执法、谁普法”等工作原则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用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相关职能单位都要按照“六五”普法、法治创建和依法治县相关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制作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专栏、板报,印发各类宣传资料。
2.社区所属辖区内各单位要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制作有针对性的可移动宣传专栏、板报。宣传内容要突出“以案释法”案例、重点法律法规条文等重点,宣传方式要注重采用动画动漫、坝坝电影、微电影、文艺节目小品等形式,宣传手段要充分发挥电视、led显示屏、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传媒载体作用。县依法治县办、司法局与中国移动分公司协作,开办《法治》法治手机报,拓展新兴媒体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3.群众文化活动广场的法制宣传专栏、板报由街道、社区落实专人在活动开展前放置好,辖区各类学校、医院、商场、大型社区、农贸市场、司法部门及党政机关上、下班时要看得见宣传专栏、板报。民宗办负责组织各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在信众聚集区域放置宣传展板、设立宣传专栏、板报,发放宣传资料。要办好社区道德大讲堂和法制大讲堂,增设社区文化活动广场法律咨询台。
4.要把错时宣传作为整个宣传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措施,切实做到哪个时间段群众聚集,宣传教育活动就在哪个时间段开展,真正做到“群众在哪里,法制宣传教育就到哪里”。
5.县教育、卫生主管部门抓好所属学校、医院门口的法制宣传;县交通主管部门抓好车站法制宣传;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抓好商场门口法制宣传;政法委和政府法制办抓好司法机关、党政部门门口法制宣传教育;县城管执法局抓好县城区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法制宣传教育。
6.、处在县城主城区,在本《通知》发出10日内,制订公众重点聚集场所对象、时段安排、教育内容、参与单位、组织措施的《工作方案》上报县依法治县办,“一镇一人”落实联络员抓好督促指导。其余各镇乡和县级部门15日内上报《工作方案》。
四、加强工作组织领导
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牵头抓总,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狠抓落实。工作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县依法治县办,并纳入依法治县绩效目标考核。依法治县办要收集信息,统筹协调、通报情况。公众重点聚集场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建设宣传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城市、平安创建等主题活动充分结合,以良好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培养和提高青少年法律信仰,养成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促进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在法律范围内,依法从事宗教活动;引导广大城乡居民依法参与村(居)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
二、活动内容
(一)法律进机关
1、完善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各党政机关每年研究部署普法宣传工作不少于1次,确定具体人员负责普法宣传工作,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总结、有记录。
2、突出学习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与履行职务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
3、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县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日常学法、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学法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组织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参加法治讲座或报告会不少于2次,定期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国家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任务清单,开展与履行本部门相关的执法普法专项活动;建立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结合各自实际,面向公众定期向社会典型案例制度。
5、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积极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示范窗口等创建活动。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机制健全,没有因违法违纪导致的决策失误现象。公务人员严格依法办事,没有因违法行政引起的发生,或被追究责任。本部门无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无受到纪检监察或上级查处、通报事件。
6、坚持执法责任制。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建立健全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考核评议制,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执法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无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
7、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力争2017年底前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1名法律顾问,使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8、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工作职能,开展与本部门本单位相关的依法治理专项活动,不断推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提高。
9、充分运用刊物、网站以及社会和行业部门的网络平台、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辟法律知识学习版块,加强机关学法阵地建设,营造机关法治文化氛围。
10、干部学法用法档案管理规范,有关文档资料、音像数据、文件资料保存齐全、真实、规范。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政府法制办
完成时限:2017—2020年
(二)法律进乡村
1、落实乡镇党委、政府普法责任主体,建立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领导体制,完善农村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乡镇党委每年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少于1次,基层司法所负责普法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总结、有记录。
2、加强农村普法队伍建设,培育“法律明白人”,落实村“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轮训制度,每年开展集中法治培训不少于2次,组织法律知识考试不少于1次。
3、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普及农村经济管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与农牧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4、通过“联村联户”、“法律服务直通车”、“送法下乡”、“一村一法律顾问”、“以案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以及重大节会、集市和农闲时节等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教育。
5、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发挥好村司法行政工作室的作用,每个行政村建立1个法律图书室(角)和1个固定法治宣传栏。结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运用农家书屋、农民文化广场等平台,开展法律知识宣传。
6、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运用歌曲、戏剧、曲艺、书画等艺术形式,结合民俗文化、乡村大舞台建设等,组织农村业余文化骨干、民间艺人和村自乐班子,开展法治文艺活动,丰富农村普法形式。
7、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开展针对农民群众的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依托基层司法所建立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和法律援助联系点,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8、建立健全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有效调解各种矛盾纠纷,通过调处典型案件,扩大“以案释法”效果,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9、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依法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财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果显著,没有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没有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事件,社会和谐稳定。
10、普法宣传档案管理规范,有关文档资料、音像数据、文件资料保存齐全、真实、规范。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办、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县文广局、团县委
完成时限:2017—2020年
(三)法律进社区
1、建立健全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社区每年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少于1次,确定具体人员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总结、有记录。
2、学习宣传宪法及基本法律,重点加强土地、资产、财产、拆迁安置补偿、就业、环保、消防及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权益保障、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
3、开展社区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社区居民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征文、法治演讲比赛、案例评析、模拟法庭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节假日、公休日、“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
4、加强社区“六个一”建设。每个社区至少建立一个法治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室),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普法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治宣传活动,每季度为居民上一堂法治课。有条件的社区积极推进社区普法学校(讲堂)、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电子屏幕建设,推进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5、加强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辖区流动人口集中场所、主要工作和活动场所开展定期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6、开展社区法治文化活动。组织社区居民自编自演法治文艺节目,举办法治书画、摄影等展览。开展社区楼宇普法,使法治文化渗透到社区每个角落。
7、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依法推进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社区居务公开,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无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发生,社区和谐稳定。
8、健全社区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帮教安置、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制度,运作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推进,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措施落实到位。建立社区与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联系制度,开展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9、普法宣传工作档案管理规范,有关文档资料、音像数据、文件资料保存齐全、真实、规范。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文广局
完成时限:2017—2020年
(四)法律进学校
1、健全学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每年研究部署青少年普法工作不少于1次,有专门人员负责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总结、有记录。
2、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开展《义务教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养青少年树立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
3、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课堂教育在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把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积极开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广泛开展主题班会、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辩论会等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
4、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每个学校都要配备法治副校长,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力量,开展校园宣讲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中小学校每学期组织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不少于1次。
5、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每个中小学校至少要建立1个法治宣传栏,1个法律图书架,坚持每季度上1次集中法治教育课,半年开展一次法治教育主题活动。
6、积极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学生自编自演法治文艺节目,举办青少年法治手抄报、法治漫画、法治征文等法治文化活动,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
7、建立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立体教育网络。利用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教师、班主任、辅导员个人社交平台进行法治宣传,增强网络法治教育的吸引力,引导学生正确理解法律规范,理性思考和正确认识法治事件、现实案例。
8、深入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健全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9、校园普法工作档案管理规范,有关文档资料、音像数据、文件资料保存齐全、真实、规范。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团县委、县司法局
完成时限:2017—2020年
(五)法律进企业
1、加强企业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各项学法制度。企业每年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少于1次,有专门人员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总结、有记录。
2、广泛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重点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突出学习宣传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与企业经营管理、职工权益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3、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法治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法律知识考试每年不少于1次。
4、加强企业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律知识纳入企业内各级组织年度学习计划,通过班前会前学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职工法治学校,定期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法治培训。
5、加强企业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通过在企业自办广播、报刊、网站等开办法治专题节目(栏目)和厂区设置法治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6、大力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创作具有企业特色、行业特点的法治文化作品,组织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
7、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推进企业厂务、财务公开。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企业无违法违规欺诈行为。
8、普法宣传工作档案管理规范,有关文档资料、音像数据、保存齐全、真实、规范。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总工会、县科技局、县司法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安监局、县质监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2020年
(六)法律进单位
1、“法律进单位”活动的主体是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以外的各类事业单位、社会机构、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以及各类公共活动场所等。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各单位每年研究部署普法宣传工作不少于1次,有专门人员负责普法宣传工作,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总结、有记录。
2、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开展与本单位服务和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
3、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会前学法,法治讲座、日常学法、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学法制度,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与业绩考核挂钩。领导班子每年集体专题学法不少于4次,组织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国家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
4、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坚持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把各项工作不断纳入法治轨道。
5、开展单位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律知识纳入单位年度学习计划,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活动,努力增强广大职工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能力。
6、各服务单位应结合工作职能,通过公示牌、宣传栏、触摸屏、开放日等形式,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
7、加强单位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建立法治宣传栏、法治学习园地、法律图书室(角)等普法阵地,为单位领导和职工学法提供平台。积极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公共服务性活动场所要在人口聚集区域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开展法治宣传。
8、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同文明单位创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规范办事程序,优化服务质量,落实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提高行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本单位无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无受到纪检监察或上级查处、通报的事件。
9、普法宣教工作档案管理规范,有关文档资料、音像数据、文件资料保存齐全、真实、规范。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法制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文广局、县交通局、县卫计局
完成时限:2017—2020年
(七)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
1、宗教场所应有负责日常普法工作的专门人员,普法工作年度有计划,目标任务明确。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3、开展法治讲座、法律知识培训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参加法律知识学习,每年不少于1次。
4、开展法律服务进宗教场所活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为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5、建立宗教场所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室(角)等学法阵地。
6、立足实际,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点时段和宗教重要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县民宗局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司法局
完成时限:2017—2020年
(八)法律进家庭
1、建立“法律进家庭”工作机制,纳入乡村、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内容,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总结、有记录。
2、开展法律知识进家庭活动。以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重大节日等时间节点,通过送法律知识宣传资料进万家、专题讲座、知识竞赛、读书征文、以案说法、星级家庭评选、文艺演出等形式,引导和推动家庭成员提升法律素养,依法自觉规范行为。
3、开展法律服务进家庭活动。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组织妇联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妇联专职干部依法维权能力。吸收有经验、讲奉献、懂专业的“法律服务志愿者”,根据不同家庭的需求,为妇女及其家庭成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心理辅导等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4、开展法律保障进家庭活动。从城乡家庭的需求出发,进一步完善妇女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维护机制。切实加强各级各类维权阵地建设,积极发挥12338维权热线和妇女法律援助站等维权平台作用,开展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公益服务,保障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合法权益。
5、开展平安创建进家庭活动。将“法律进家庭”活动与“平安家庭”、“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创建,“不让进我家”等品牌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家庭和村(社区)为着力点,综合开展反家暴、防艾、禁毒、禁赌、防拐卖、反、安全防范等法治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城乡家庭自觉拒绝黄、赌、毒、暴等不良现象,争创“平安家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6、普法宣教工作档案管理规范,有关文档资料、音像数据、文件资料保存齐全、真实、规范。
牵头单位:县妇联
配合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团县委
完成时限:2017—2020年
三、保障措施
(一)靠实领导责任。要加强对“法律八进”活动的组织领导,把“法律八进”活动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做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抓手。各牵头单位要认真抓好本部门落实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完成时限、方法措施、责任人员等,各配合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活动任务的有效落实。各乡镇和牵头单位“法律八进”工作方案务于4月10日前报县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县司法局)。
一、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
1、认真学习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经验,全面提高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
2、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深刻认识依法治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加快“法治滨海”建设步伐。
3、积极开展以“每月一法”为专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国家法律颁布时间,制定具体普法计划,切实落实好每月的主题法制宣传活动。
二、广泛开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围绕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广泛开展与促进就业、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环境保护、住房拆迁、物价调整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打造“法律惠民”的服务品牌,依法推进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5、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促进我市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建设幸福宜居的现代化国际新城区作保障。学习宣传与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推进蓝色硅谷、西海岸经济新区等重大战略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6、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使全社会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理念,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的大众化、社会化。
三、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7、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认真落实机关普法联络员制度,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不断增强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实现机关普法制度化。
8、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全面推广“一名党员(或普法骨干)联系十户家庭”的农村“1+10”普法模式,落实农村法制教育阵地“五个一”建设,加强农村“两委”成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实现农村普法多样化。
9、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一长三员”(楼长、普法宣传员、矛盾调解员、治安信息员)普法队伍的作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实现社区普法规范化。
10、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小手拉大手、我与家长同学法”、“模拟法庭”和开展青少年法制漫画比赛等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实现学校普法社会化。
11、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开展“诚信守法企业”、“文明守法经营户”等评比表彰活动,企业要聘请法律顾问,健全企业和企业职工维权机制,推动法律进车间、进班组、进工地,实现企业普法阵地化。
12、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全面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单位普法管理属地化。
四、扎实推进法治创建工作
13、继续健全完善法治创建制度体系。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法治机关、法治乡村、法治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和法治单位”6个创建标准。
14、巩固“法治滨海”创建成果。继续开展“法治乡村”
“法治社区”、“法治单位”、“法治企业”、“法治学校”的创建活动,培育推荐各类典型,做好各级法治创建工作的评比表彰准备工作。
15、评比表彰“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治教先进学校”和“诚信守法企业”。年内,受到各级表彰的民主法治村(社区)达到68%。
五、大力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16、按照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全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年内争取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一处。
17、巩固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四六制”工作格局。即以“六类”(在校、落榜、失学、待业、服刑在教和刑释解教)青少年法律需求为突破口;以青少年普法“六进”(进家庭、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监所)活动为平台;以创建“六项机制”(领导机制、制度机制、队伍机制、资料机制、经费保障机制、档案规范化机制)为保障;以建设“六个”普法渠道(广播电视普法频道、报刊法制栏目、互联网普法网站或网页、普法信息广场、青少年普法教材、普法维权平台)为载体,实现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常态化、集约化、规模化效应,全面营造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浓厚氛围。
六、切实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18、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健全并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党政联席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
19、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加大公务员法律知识测查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公务员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20、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企业负责人培训计划,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
21、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四民主两公开”自觉性。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提高其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提高村务公开、财务公开质量。充分发挥农民工法制学校作用,定期对农民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消除乡村和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死角”和“盲点”。
22、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使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打下坚实基础。
23、拟于12月份,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村(居)“两委”成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统一考试。
七、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24、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重要作用。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网站,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
25、整合优化社会资源,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充分发挥文化团体和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优势,推动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的有机结合,培育一批有特色、高品味的法治文化示范点,打造滨海法治文化精品。
八、全面加强普法队伍和阵地建设
26、要按照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普法队伍的要求,全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专职队伍、各级普法讲师团队伍、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类普法骨干。
27、抓好普法骨干培训。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全面提升全街道普法宣传教育骨干队伍素质,拟于上半年对全街道普法骨干进行集中轮训,使全体普法骨干掌握《“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式方法,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8、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的普法氛围。在开展好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环境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活动的基础上,把12月份作为全街道“法制宣传月”,每个季度的第4周作为全街道“法制宣传周”,每月4日作为全街道的“法制宣传日”,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时机,开展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普法教育落实到每一个角落。
九、健全和完善普法保障机制
29、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机构健全、人员到位、领导有力。
30、各村“居”、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我街道《“六五”普法规划》所确立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并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需求,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和《__省依法治省纲要》、《__依法治县实施意见》和《__镇依法治镇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和确定的目标任务,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开展依法治村示范创建活动,引领推动全镇依法治村工作全面扎实开展。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依法治村(社区)示范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组织开展示范创建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近期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把握方向、创造环境、广泛发动、扎实推进。引导和带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确保示范创建工作有部署、有标准、有督查、有总结,抓出实效。
(一)突出重点。将__镇古桥村作为依法治村重点示范创建村,通过抓试点,抓重点,探索工作方法,积累工作经验,为示范创建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面创建。在重点示范创建基础上,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实行以点带面,在各村(社区)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实现法治建设在全镇各村(社区)落地生根,充分发展,全镇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普遍增强。
2012年我县普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工作立足点和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大局,认真贯彻实施“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县规划,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为主线,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全县法治创建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
2012年是“六五”普法工作开展的第二年,也是承上启下的关键性一年。根据“六五”普法的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县普法教育领导组成员,组成了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县六大班子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37个县直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也相继建立或调整了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健全了全县“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为“六五”普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关于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我们认真总结以往普法工作经验,充分结合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费县“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单位、县直单位及乡镇量化考核办法》。《量化考核办法》的出台,明确了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普法职责任务,为全面推进“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县规划,形成全县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格局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整合资源,创新形式,“六五”普法效果进一步提升
1、建立普法专题网站,打造“六五“普法新平台
“五五”普法期间,我局利用农村远教平台开展的网上QQ普法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学法用法,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的网络普法体系,丰富网络普法的形式,我局不惜人力、物力,在费县司法局网站的基础上,开辟建设了费县普法依法治理专题网站。网站建设围绕突出重点、强化服务和科学引导的工作方针,栏目设置力求科学、规范和全面,最大程度上增强普法宣传效果。一年来,我们在网站上法律法规学习辅导讲义、学法用法提纲以及普法工作动态等各类普法信息100余条,通过网络开展了3次普法问答和网络调查活动,整理了一个超过2000道题的法律知识题库,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和普法教育效果。同时,我们在网上QQ普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费县普法在线空间的形式和内容,开通了普法在线腾讯微博。我们每天有专人负责登录、和浏览普法微博信息,同时对网民的留言进行及时回复,认真解答有关的法律问题。普法微博的开通在普法人员和普法对象之间架起了一座零距离的绿色桥梁,使普法学法的效率有了极大提升。
2、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日,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普法办公室加强与有关执法部门和行业主体的沟通联系,整合资源,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3.22世界水日、4.7世界卫生日、6.5世界环境日、6.25全国土地日、5.1劳动节等重大节庆日开展法律主题集中宣传活动11场次。活动宣传内容与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我们采取发放宣传材料、解答法律咨询、展出法制宣传图板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的开展既营造了节日期间法治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也丰富了群众的节日文化生活,在全县广大群众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按照“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提升宣传效果”的要求,县司法局、普法办公室积极与县电视台、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联系,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连续一周播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宣传字幕,利用县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的手机短信群发平台,向全县广大群众发送普法宣传短信,倡议全县公民学习十精神,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巩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县成果,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最大程度上扩大了法制宣传活动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了宣传效果。
三、突出重点,讲究实效,“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根据全国“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将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列为“六五”普法重点对象,依照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和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要求,我县将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作为新一轮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工作,分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开展“法律六进”的实施意见,通过细化要求,落实了责任,明确了目标;努力突出重点人员学法,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学法用法制度,做到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法律六进”的有机结合,由点及面,全面提升普法效果。
1、以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为抓手,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作为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执行者,历来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费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成绩、依法决策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个人档案。按照省、市普法办要求,每年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年度普法考试,及格率达到100%,有力地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根据各自单位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健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了严格执法,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以农民和农民工学法为突破口,深入开展 “法律进乡村”活动
我们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和农民工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把农民和农民工的学法用法作为“法律进乡村”活动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启动了“131”工程(即每个乡镇有一个法制辅导员、每个村有三名学法用法带头人、每五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二是建立了三项制度,即定期学法制度、农村“两委”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普法宣传联络制度,建立健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三是开展经常性的“送法下乡”活动。采取法制宣传资料到乡村、以案示法到乡村、法制讲座和法律咨询到乡村、法制文艺到乡村、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到乡村、人民调解到乡村、综合治理到乡村、民主法治建设到乡村。广泛宣传了土地、森林、婚姻、刑事、治安、继承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3、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为目的,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法律素质是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发挥着主渠道作用。我们立足于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年初专门制定下发了《费县2012年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大力开展学校法制教育,深化依法治校,切实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一是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全县各中小学校坚持学法“经常化”,严格落实了常年学法计划,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二是在全县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法制报告进校园”活动;三是进一步拓展第二课堂,全县各中小学校还广泛开展了法制作文比赛、摸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以及“反警示教育”等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师生学法用法的生动性和积极性,最大程度上营造了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4、以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为目标,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县司法局、普法办公室制定了我县“法律进企业”工作标准和“法治企业”创建标准,加强联系协调,全县广大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向广大职工宣传了《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县属重点企业建立健全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加强了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
5、以建设“平安和谐社区”为促动,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
为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我们注意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普法工作与社区中心工作有机结合。立足于为社区经济发展服务开展宣传教育,以社区经济发展促进普法工作进步。二是普法工作与维护社区平安稳定有机结合。以“平安社区”建设为载体,加强法制宣传橱窗、法律图书角等阵地建设,在预防社区违法犯罪、化解民间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宣传法律,促进社区法制建设。三是普法工作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大力倡导“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推动和谐社区建设。
6、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最终目标,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
所谓“单位”,主要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提供服务的公共事业机构或组织,如银行、医院、车站、公园、博物馆、图书馆等事业单位,它们都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以来,全县各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和运作要求,分别确定了具有自身鲜明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和内容,切实以“法律进单位”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最大限度地发挥单位的法律信息传播功能,积极开展了《水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等专业法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黑板报等阵地,围绕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办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栏目,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四、普治结合,明确任务,法治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按照《费县2011-2015年依法治县规划》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创建量化考评标准体系,大力推动法治费县创建各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各乡镇、各部门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狠抓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构筑了一个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的依法治理网络。全县各级坚持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重大问题注重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按照“四民主、两公开”要求,积极开展“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校园”、“执法示范窗口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在行政执法部门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了全县依法治理进程。县司法局、普法办联合县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 “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加强指导各行政村、社区抓好以“四个民主”为核心内容的村民自治,依法建制,以制管理,进一步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规范了村务、财务公开制度。
全县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明显提高,政务公开、司法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等各项措施不断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广大公民学法、用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明显增强,全县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今年,我县又有2个村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0个村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县工商局、县农商行、费城街道初级中学、县供电公司、探沂镇柴埠庄社区、费城街道小安子村5个单位被评为“全市‘法律六进’示范点”。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基础,树典型,以点带面,努力实现普法工作的全面提升。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各单位、各部门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的落实,不断完善普法组织网络建设,拓宽工作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强化调研力量,抓好机关、乡镇(开发区)、村、企业、学校等不同类型普法典型,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促进面上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