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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废处置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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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废处置制度

第1篇:医废处置制度范文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完善路径;缺陷分析;制度原则

自1980年我国正式颁布个人所得税法后,个人所得税已经在维持社会公平、提高社会生产力等多个层面发挥了巨大价值。然而,从目前来看,即使所得税已经在近几年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其费用扣除制度依旧存在较大的缺陷和问题。其中,伴随着居民个人收入的逐年提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公平性越来越难以保障,这使得居民难免会对个人所得税产生一定抵触。同时,再加上逃税现象的趋于严重,如何兼顾公平与高效制度原则,已经成为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的主要发展问题。在此背景下,本文以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为核心,对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路径进行了剖析。

一、个人所得税法费用扣除的法律原则

1.税收公平原则。对于任何税法来说,公平性都是其推广应用的最基础原则。同样,以知名经济学家威廉配第所说的“税收应做到公平、简化、节省”为依据,如何提高个人所得税法费用扣除的公平性,是当前个人所得税法费用扣除制度创新发展的关键所在。而从目前来看,所谓税收公平原则,其大致可分为三方面。首先,个人所得税法应由我国全体各阶层公民承担,不仅不允许任何群体享有税法特权,同时也严禁任何人存在逃税、漏税现象;其次,个人所得税法需满足横向公平,即任何年龄段公民都必须执行税法要求,且对于在华外国人同样适用;最后,个人所得税法具有一定的变更空间,即针对无税收能力的公民,可以存在不纳税现象。2.生存保障原则。所谓生存保障原则,其更加强调人性尊严的不可侵犯原则,即所有的税收处理不应影响公民的最低生活水平。此外,在具体个人所得税税收过程中,若纳税人存在主观纳税困难,个人所得税法费用扣除制度需充分结合纳税人的客观纳税能力,在适当情况下采取合理的降低纳税处理。换言之,只有在纳税人个人及家庭最低生活水平能够满足的前提下进行税务收取,个人所得税法费用扣除制度才能满足真正意义上的生存保障原则。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费用扣除制度的缺陷

1.分类所得税制不合理。自我国个人所得税诞生至今,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费用扣除制度一直采用分类制作为主要方法,而这种模式虽然较为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但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进步,其弊端也越发凸显。首先,针对不同收入来源,现行税收制度多依赖分类制进行个人所得税收取,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高收入者的非工资收入并不能算入税收种类之中,这就使得税收过程存在很大的不公平性,并不能满足上述提到的税收公平原则;其次,基于当前个人所得税税收过程,由于存在分类制限制,不同种类税收既可能出现遗漏现象,又容易导致重复问题,进而整个税收工作效率极低,不仅严重浪费了税收部门的人力物力,同时也很容易滋生一定的社会问题;最后,从现有制度来看,依据税收种类批次对公民进行个人所得税收取往往需要由税务部门单方负责,这就意味着很多偷税、漏税问题极易发生且无法在短期内得到解决,同时,由于整体税收过程缺乏法律约束,使得公民交税意识相对淡薄,最终既影响了国内的税收环境,同时也不利于税务部门税收工作的正常开展。2.费用扣除缺乏科学性。在上述分析个人所得税法费用扣除制度原则时提到,个人所得税应遵循生存保障原则,基于不同居民给予不同的税收要求。但从实际税收过程中我们发现,目前所采用定率扣除法和定额扣除法均存在一定缺陷,尤其是不考虑家庭支出税收问题的存在,使得税收制度很容易影响公民的正常生存。一方面,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费用扣除制度只考虑公民个人收入,并不注重了解纳税人的实际生活情况,这就意味着许多家庭压力较大的公民,很容易在税收制度压力下降低自身的纳税主动性,进而轻则影响税收机关工作效率,重则导致漏税问题;另一方面,伴随着我国医疗、教育等多个领域体制改革进行的逐步深入,低薪公民的税收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焦点问题,尤其是不合理税收依据的存在,使得一些高薪公民反而在税收制度下获取了较大利益,最终不仅影响了社会的公平发展,同时也使得国内贫富差距问题更加严重,很不利于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

三、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费用扣除制度的意义

从目前来看,个人所得税法应用最大的意义在于保障社会的和谐与公平。一方面,在完善个人所得税法费用扣除制度后,偷税漏税问题能够得到进一步的解决,这使得税收公平原则能够真正发挥其价值意义,不仅有助于践行我国宪法的平等法治精神,同时也能进一步缓解低收入人群与高收入人群所存在的社会矛盾,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与健康进步;另一方面,基于更加高效的个人所得税法费用扣除制度,当前我国存在的贫富差距问题将得到初步解决,同时依托于课税制度的趋于完善,使得居民的最低生活水平得到基本保障,最终不仅有助于减轻低收入人群的生存压力,同时也能实现社会资金的再利用,有助于促进社会结构的快速整合。

四、调整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费用扣除制度的具体方法

1.改革税制模式。从目前来看,分类制、综合制和混合制是国外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税制模式,而在实际应用实践中不难发现,三种模式虽互有优缺点,但对于我国目前基本国情来说,分类制并非最适合的税制模式。其中,基于我国实际经济情况,可采用混合制进行个人所得税征收。一方面,从理论上来讲,混合制保留了分类制中依据不同性质居民收入采用不同税率的优点,且由于重点针对高收入人群进行税务收取,因此大幅减少了税务机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层面的工作压力,能够有效提高个人所得税法费用扣除效率,并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偷税、漏税问题的出现;另一方面,在混合制应用下,公民劳动所得的工资、薪金、报酬均会列入税收内容,这意味着高收入人群非工资收入所存在的漏税问题不复存在,可以极大提高个人所得税法费用扣除的公平性,并确保税收环境的公平、公正。2.调整纳税单位。在以往个人所得税法费用扣除制度中,由于缺乏对于纳税人家庭情况的考虑,使得低收入人群很容易在税收要求下雪上加霜,面临更大的生活困难。对此,需进一步调整纳税单位,充分考虑到纳税人的家庭情况,突出主观生活能力于纳税标准中的所占比重,最终确保个人所得税法费用扣除制度的人性化发展。其中,一方面,在设计税率时,应尽量考虑到纳税人的婚姻关系,适当时可以夫妇为基本纳税单位,同时,考虑到我国基本国情,在短期内不能直接将个人纳税单位完全移除,而是应阶段性就个人纳税税率进行调整,换言之,目前我国应采用家庭课税与个人课税相共存的纳税模式;另一方面,基于我国日益严重的就业问题,应充分考虑到老年人、学生、贷款人等多种社会角色的纳税压力,如针对购买保险的人群,可适当予以一定的降低税收处理。3.完善纳税内容。于纳税内容层面,应进一步完善纳税标准,尽快将纳税内容划分为必要税收和非必要税收。一方面,针对必要税收,应依托于法律权威采用定额扣取和定率扣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强制性收取,同时,在原则上必要税收应考虑到单位支付的个人收入,如单位为员工提供的午餐、工作服等等;另一方面,所谓非必要税收,一般指公民的生计费用,如赡养费用等等,其中,针对此类税收,为避免“贫者恒贫,富者恒富”问题出现,应尽可能针对不同人群构建不同税收标准,如按照公民收入水平划分收入等级,按照等级高低设置不同税率等等。

第2篇:医废处置制度范文

同时,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也成为我国金融业改革的重要内容。自2011年起,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一行三会”陆续部署和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并成立了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专门机构。目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仅成为维护金融稳定和改善金融生态的重要抓手,也成为实现法治惠民理念的重要措施。

一、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概述

当前,很多国家和地区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都提出的各种监管要求,也针对在各类业务的具体监管制定了大量的规范。然而,监管主要侧重于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体制机制,但在推动金融机构内部在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机制建设方面努力并不多。

根据世界银行CGAP《金融可获性报告2010》,大多数经济体均已有成文的金融消费者保护要求或规范,并建立了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的基本法律法规框架,但普遍缺乏执行机制。从各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制情况看,其中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监管机构推动金融机构完善内部相关机制的监督检查执法机制的欠缺。第一,监管机构普遍重视建立金融机构履职方面的约束性规范,但是缺乏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检查方面工作机制。大多数国家通过规范来引导各金融机构自觉履行相关义务,但未建立和完善对金融机构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管评价、执法检查和处罚机制。第二,对金融机构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常态化评价机制缺乏重视,也未将其系统的反映到对机构的综合评价体系中。对于评价指标的设定,监测分析甚至处罚的配套机制则更是少有涉及。第三,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问题上主要侧重消费者投诉的事后处理及消费者的教育问题,没有体现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刚性化监管要求,缺乏对消费者权益保护行为的实质性监管,从而导致消费者权益保护难以落到实处。第四,过度依赖金融机构内部既有的合规体系来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使得监管和内部体制机制建设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部机制很少有借助相对独立的机制从事前、事中、事后环节来构建一体化的有效的消费者保护架构,而是依赖于法律合规部门或者客户支持部门。而监管机构也未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视为银行内部经营行为来给予关注并进行相应的执法监督检查。

因此,为保障金融消费权益的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确保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必须形成一套系统化、常态化、规范化的监督检查机制,通过对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情况进行持续的督促和监督,推动金融机构完善内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相关机制。2012年3月,中编办批复中国人民银行设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12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在上海挂牌成立,并实现正常运转。2013年,为规范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出台,明确了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十条主要工作职责,其中就包括了“监督、评估辖区内金融机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必要时组织现场检查、调查。”《管理办法》较为明确地肯定了执法监督检查职能,并用一章的内容对监督管理工作相关内容进行的规定。

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的目的

在金融活动中,由于金融消费产品具有无形性、不易识别性和高度专业化等特征,金融消费者因其专业知识、交易能力等方面的不足,经常处于弱势地位。一是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拥有金融产品的定价权,金融消费者在金融消费过程中是价格接受者。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易判断完全依赖于金融机构一方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加之金融产品和相关市场信息披露的不完全、不透明,金融消费者在更大的信息不对称中处于弱势地位。二是消费者金融知识缺乏。由于金融产品服务的高度专业化,金融消费者对它们的了解和认识很难与金融机构相比较。这种不对等的情况导致了在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发生纠纷时,金融消费者根本无力与金融机构抗衡。三是维权意识不强。金融消费者自身维权意识不强,缺乏保护自己意识,导致一些金融机构侵犯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合理化”。这些原因使得金融消费者失去了应依法享有的一些权利,造成了消费者既得利益或可得利益的损失。四是维权成本高。在维权过程中,通常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和财力,而金融消费者大多是分散的个人,难以以单薄之力与实力雄厚的金融机构较量,大多数受损害的金融消费者只能无奈选择放弃维权。

传统上,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主要侧重于消费者投诉的事后处理及消费者教育问题。实际上,消费者投诉的事后处理只是在消费者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障而发生侵权行为后的补救措施,而消费者的教育问题也常常是相对空泛的金融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并没有体现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刚性化监管要求,缺乏对消费者权益保护行为的实质性监管,金融消费者的权益难以得到充分的保护。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金融机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督促金融机构认真履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义务,促使金融机构通过健全体制机制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在事前环节就做到对金融消费权益的充分保障,避免侵害金融消费权益的发生。

三、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机制的主要方式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管理的规定,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部门的主要工作包括“监督、评估辖区内金融机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必要时组织现场检查、调查”,同时明确“根据金融机构自我评估结果和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日常监督管理的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部门组织对金融机构进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评估和监督检查。评估和监督检查可以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对执法监督检查机制的具体形式做出了规定。

(一)现场检查

为了核实和查清非现场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和疑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主管部门可以直接深入金融机构开展现场检查,通过实地进行制度、业务检查和风险判断分析,全面深入了解和判断各机构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对侵害或可能侵害到金融消费者的行为、操作等进行规范,从而达到引导金融机构完善相关内部制度,自觉履行相关义务的目的。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内部工作机制建设情况、消费者投诉渠道建设情况、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自我评估情况、金融产品信息披露情况,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等。

(二)非现场检查

非现场检查是指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收集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信息和资料,运用一定的技术方法分析评估其执行金融法律法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情况,并根据检查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罚或其他处理措施。与现场检查相比,非现场检查更加常态化,一般作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的主要形式。目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都设立了消费者投诉受理部门,并逐步建立起消费者投诉信息数据库,而非现场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通过对消费者投诉信息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对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做出评估。另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部门还可以对金融机构按要求定期和不定期上报的自我评估报告和相关报表、资料等进行非现场检查。

(三)调查

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投诉或发现可能侵害金融消费权益的活动,需要调查核实时,可能需要对金融机构进行调查。比如,通过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的可能侵害金融消费权益的活动;金融消费者投诉或者举报的侵害金融消费权益的活动等。

四、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的意义

随着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持续推进,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机制的建立将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工具,通过开展主动的监督检查,可以全面深入了解和判断各机构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从而对发现的侵害或可能侵害金融消费权益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督促金融机构认真履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义务,促使金融机构通过健全体制机制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在事前环节就做到对金融消费权益的充分保障,达到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

(一)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是确保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各项政策贯彻落实,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保证

在金融活动中,金融消费者与一般消费者相比,经常面临金融产品高度复杂化、高度专业化等等问题,其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同时,由于金融消费者数量众多,一旦涉及面广的重大利益问题未得到妥善处理,可能对金融市场和经济环境造成较大冲击。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不仅有利于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和交易行为、减轻风险传递和扩散的危害,同时也将维护金融稳定的关口前移至金融产品设计、金融交易规范等方面,防范系统性风险累积,从而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是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各项制度,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金融消费者保护直接关系到金融机构的公信力建设,保护客户是金融机构确保自身业务稳健运行的要求。了解客户、保护隐私、公平对待、风险提示、信息披露等既是金融业从业人员基本职业操守,也是金融机构规范服务、树立声誉、吸引客户的立身之本。通过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可以推动金融机构完善内部相关机制,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从而有利于金融机构树立伦理经营和“负责任的金融”理念,在体现商业价值过程中不断提升品牌和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临督检查工作,是适应国际金融监管发展趋势,提振金融消费信心的重要措施

建立完善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临督检查,可以有效增强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全球金融危机后,很多国家都逐步认识到,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忽视将破坏金融机构赖以发展的基础,从而甚至危及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通过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实现有效的金融消费者保护,使金融在更广的范围内更好的服务金融消费者的同时,可以重塑金融消费者对金融体系的信心。

参考文献

[1]李瑞红.关于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几点思考[J].重庆经济,2013.3.

第3篇:医废处置制度范文

《一只想飞的猫》是陈伯吹老爷爷的代表作品之一,在国外也很有名气。这是一个很有趣的故事,对我们有很大的教育意义。这篇童话中的猫想飞,因为他骄傲自大,做不到的事也吹嘘自己能做到,有些自欺欺人。他要作弄蝴蝶,却反被蝴蝶捉弄了,因为蝴蝶会飞,他不会。但他却在伙伴面前吹嘘他会飞,会捕鱼。结果他真的钓上了大乌鱼,可惜的是尾巴却被乌鱼咬得血淋淋,而他始终还是没有飞起来。他又想:从下面飞上去不行,从上面飞下来总行吧,可惜的是他摔了个四脚朝天,好久好久爬不起来。

这只猫狂妄自大,自以为了不起,放下狂言说自己会飞,简直是自欺欺人,但是到最后我却觉得他有些可怜,因为他为了他的狂想付出了代价——好久好久爬不起来。为了追求梦想而“摔倒”的人很多很多,这只猫也是同样,所以我同情他。他是太爱吹嘘了,也太爱面子,以为自己什么都会,结果一无所获,连用尾巴钓上的大乌鱼也被叼走了。这只猫完全可成为我们的“老师”,我们可以借鉴他追求梦想的那种执着的精神,但不要学习他不脚踏实地、乱吹牛、自以为是、狂妄自大、不听劝告的缺点。

所以我们做任何事,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勤勤恳恳,一步一个脚印,这样才能到达理想的彼岸。

第4篇:医废处置制度范文

【关键词】反垄断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 行政制度 公益诉讼

一、以反垄断法为视角探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义

(一)现实需要

从反垄断法的发展历史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了反垄断法的诞生和发展,反垄断法也在很大程度上起着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作用。世界上最早的垄断组织“托拉斯”出现于19世纪70年代的美国,它们掌握了大量的社会经济资源甚至控制了国民经济的命脉,以各种手段压制其他市场主体的发展,严重阻碍了公平自由的竞争秩序,广大消费者和中小企业成为最终的利益受害者。认识到垄断组织巨大危害的人们开始要求政府运用公权力对这种无序的竞争进行干预,因而催生了《谢尔曼法》 ――世界上第一部反垄断立法,后来又相继出台了《克莱顿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这三部法律不仅通过宏观调控竞争秩序来间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而且还在具体规定和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倾向于对消费者利益的直接保护,其立法模式为德、日、法等许多国家所仿效,使“保护消费者权益”成为一以贯之的发垄断立法目的之一。

而结合我国实际,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背景下,“方便面集体涨价”“可口可乐兼并汇源”等垄断事件时有发生,不断侵害着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囿于我国尚不完善的立法和执法现状,消费者的权益很难得到救济,这与“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是显然不符的,此时从反垄断角度加强对消费者的权利救济就显得尤为必要。

(二)理论基础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自由竞争必然导致垄断的产生,垄断限制竞争的结果是消费者成为最终的利益受损者,这就决定了反垄断与保护消费者权益是相一致的,二者在经济学上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

从反垄断法的自身特点来看,“保护消费者权益”已是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反垄断立法的目的之一,各国反垄断立法中也有很多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容,我国也不例外,因而从我国《反垄断法》出发寻求消费者利益的保护理所当然。此外,《反垄断法》作为“经济宪法”,主要通过从宏观上预防和制止垄断来完成对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先防范”,与侧重“事后补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比,有着无法比拟的优势。

二、我国反垄断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

我国《反垄断法》是从规制经营者的角度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采取了公法保护和私法保护相结合的保护方式。

(一)在公法保护方面

我国《 反垄断法》主要规定了行政权力机关如何对垄断行为进行界定、监督、调查和法律责任,而未明确经营者的垄断侵权责任以及如何承担的问题,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尚存在很大漏洞。

《反垄断法》 第46、47、48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定额度的罚款”。此处对垄断协议的认定标准没有进行详细规定,且对“一定额度”如何确定也未说明,

《反垄断法》 第38、44 条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应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并可以将决定向社会公布。其中对于调查程序的启动条件规定不慎明确,反垄断执法机构在调查手段的运用、调查期限的长短以及证据的取舍等方面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在实践中难免出现漏查的情况,削弱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程度。且“可以”而不是“应当”向社会公布的规定,很明显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使得法律本身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二)在私法保护方面

《反垄断法》 第50条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该条将损害赔偿的主体仅仅限于经营者,而将行政垄断的违法者排除在受害者损害赔偿请求的对象之外,这不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中对于“他人”的界定也过于含糊,是指其他经营者还是消费者,或者二者兼具,存在很大争议。且从整体来看,这条规定对于经营者承担何种民事责任、消费者是否可通过诉讼主张民事赔偿、赔偿额如何计算、诉讼费如何分担等诸多问题都没有进一步的安排,不得不说它是《反垄断法》开具的一张“空头支票”。

三、垄断侵权中消费者权利救济制度的完善

(一)行政制度方面的完善

一方面,应完善《反垄断法》在立法方面的不足。为避免国家处罚权滥用,保障公民知情权,有必要在法律中明确个案中公共利益认定的基本内容及程序,对“一定额度”“他人”等模糊条款进行具体规定,使垄断侵权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应合理设定有关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范围和方式,确保其行为合法、合理,才能保证消费者利益不受到二次侵害。

另一方面,“正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反垄断法本身不能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公正和自由的市场环境,而是必须借助于一个独立、高效、权威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反垄断的国家工总局、商务部、发改委“三头执法”,这种制度容易造成权力摩擦和责任推诿,缺乏权威性和独立性。结合经济发展和立法框架的现状,我国应尽快建立多机构执法的协调机制,在确保组成人员专业性和权威性的前提下,可由国务院下设的反垄断委员会牵头,对纳入调查范围的垄断行为进行事先审议,然后决定交由哪一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二)诉讼制度方面的完善

鉴于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不够发达、法制发展不够充分、个人诉讼举证难和费用高的事实,本人构想建立符合国情的反垄断公益诉讼制度:

原告资格上,我国目前只承认消费者协会有支持职权,没有行动诉讼权,消费者也没有的权利。而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这就为反垄断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同时结合我国国情,消费者组织对商品和服务具有更高的鉴别能力和更全面的信息搜集能力,在诉讼方面具有更大的优势,因而在主体上应以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授权公益组织为主,以消费者集体诉讼和个人诉讼为辅。

诉讼管辖上,在确定级别管辖时,由于反垄断案件往往涉及经济学和反垄断法两方面的知识,专业性很强,世界上多数国家都因此将反垄断案件的诉讼管辖权授予中级法院。在选择地域管辖时,从保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反垄断案件受诉法院应同时包括被告所在地法院和侵权行为地法院,后者又包括侵权行为发生地法院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且在上述众多可管辖法院中,选择反垄断执法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所在地的法院立案将更有助于案件的审理。因此建议反垄断诉讼案件由反垄断执法机构及其派出机构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举证责任上,鉴于消费者和垄断企业之间力量悬殊,建议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企业行为客观上给消费者利益已经或必将造成损失,就由其承担垄断事实成立与否、垄断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等举证责任,原告只需承担一些诉讼的初步证明责任和已经造成的损害事实的证明责任。且值得注意的是,垄断行为往往首先侵害的是相关市场竞争者的利益,进而再影响到消费的利益,其与消费者利益及其损害之间的直接联系是比较弱的。这就提醒法院在认定因果联系时,不能将此种侵权行为与一般的民事侵权同等对待,只要竞争行为与消费者利益损害之间存在着间接的必然联系即可,而不一定要以直接因果关系为前提。当然在接下来的赔偿认定程序中,也就不能以消费者是否已受损害作为赔偿与否的前提,消费者因企业行为在长远看来“必将”遭受损失也可作为求偿的理由。

赔偿额度和方式上,首先建议引入双倍惩罚赔偿制度:一方面可以激励受损害的消费者及其组织提讼,加大其维权力度;另一方面,相比单倍赔偿制度,大大提高了垄断行为的违法成本,有助于从源头遏制垄断行为的发生。此外,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已经存在双倍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规定,打下了一定的司法实践基础,因而将损害赔偿的额度规定为双倍是比较适合我国现阶段反垄断现状的。同时,基于我国经济并不发达和损害形式不一的现状,法院可视具体情况灵活采取实物赔偿、精神抚慰等方式,但不同形式赔偿方式的适用范围应该由《反垄断法》加以明确规定,以防止法院自由裁量权过大,造成消费者受偿不公。

诉讼费用的承担上,在一般民事诉讼“败诉方承担”的基础上,建议制定相关法律细则,对经济有困难的个人诉讼提供法律援助。且可考虑对基于公共利益(不存在受偿者)而获得的赔偿设置专项基金,对消费者组织和个人进行援助,以减轻其诉讼费用负担,更好地实现权利的保护。

总之,从反垄断角度出发探讨消费者权益保护具有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但若要真正实现反垄断法对消费者权益的全面保护,不仅需要从立法上进行完善,更需要执法机构的贯彻落实和良好诉讼制度的正确实施,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使权利得到及时救济,保证社会的稳定和谐与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虎成.我国反垄断法中消费者保护制度研究[J].法制与经济,2012(02).

[2] 纪宇思.反垄断视角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J].法制与社会,2009(19).

[3] 左玲.反垄断法视野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J].世纪桥,2010(11).

[4] 刘小娣.反垄断制度下的公共消费者权益保护[J].商品与质量,2012(4).

[5] 王玉辉.反垄断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系探析[J].创新科技,2011(6).

[6] 李志强.论反垄断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D].中南大学,2006.

第5篇:医废处置制度范文

关键词: 益阳市 医疗废物 集中处置

随着物质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民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对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疗机构产生的废物,通常带有大量的病毒和细菌,是具有相当危险性的废物,若处理不当,必将引起二次传染和环境污染,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因此,医疗废物的处置已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目前,对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已成为医疗机构和环保部门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就益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实践进行调查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以期为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提供建议。

1.益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现状

1.1推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前提和背景。

“非典”之后,医疗垃圾集中处置工作开始受到益阳市政府的重视,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城区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的集中收集、转运,并到指定地点进行焚烧处置。2007年,益阳市政府批复成立益阳市特许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废处理中心)负责全市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2009年,医废处理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市人民政府以[2008]6号市长令颁布了《益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益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步入制度化轨道。在此之前,益阳市有一定规模的医疗机构部分有小型(或简易)焚烧炉,但普遍炉体结构简单、焚烧不彻底、缺少除尘净化的环保设施等,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部分无自有焚烧炉的医疗机构,则自行将其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送往某些有焚烧炉的单位焚烧。由于绝大部分几医疗机构均位于居民闹市区,分散处理医疗垃圾排烟点多,群众反映强烈。其他诊所、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未经处理的医疗废物流入生活垃圾的现象严重,医疗器具被拾荒者拾回,通过某些途径流入诊所,被再次利用,公共环境安全隐患大,社会影响极坏。

得益于推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良好基础,2011年,益阳市成为“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医疗废物环境管理项目”全国6个试点市之一,在医疗机构积极倡导医疗废物减量、低害化,逐步减少持续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排放,全市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1.2目前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基本情况。

医废处理中心位于桃江县桃花江镇,距益阳市中心城区约20公里。占地10亩,总投资1782万元,日处理医疗废物量5吨,建设有焚烧处置生产、消毒清洗厂房一栋、废水污水处理装置一座及配套生产线。该中心采用热解焚烧技术,采取企业化运行模式。

1.2.1医疗废物处置工艺

固体医疗废物在热解亚融熔系统中通过缺氧燃烧转化成可燃性气体,经二次完全燃烧系统、锅炉冷却系统、急冷脱酸系统、中和装置系统和烟气除尘系统,达到控制二英产生、去除酸性氮氧化物和硫氧化物等有害气体及烟尘的目的。经过以上一系列的处理过程,医疗废物可达到完全无害化,原医疗废物中的有机元素不复存在,最终排放的气体及产生的灰渣非常稳定,完全达到国家标准。焚烧产生的灰渣通过与益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签订合作协议,定期送往填埋场填埋。

1.2.2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情况

益阳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不包括村卫生室,下同)799家,其中医院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114家,各类诊所614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8家。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有326家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由医废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置,占比不足41%。2012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产生医疗废物总计约1800吨,医废处理中心共处理医疗废物1173吨,集中处置率不足70%。

2.益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存在的问题

2.1收集管理体系不健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低。

医废处理中心投入运行近4年来,虽然城区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绝大部分推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但数量仍不足医疗机构总数的一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不足70%。特别是数目庞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绝大多数仍然处在分散自行处置的状况。全市只有1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312家诊所推行集中处置,全市2871家村卫生室仅个别处在医废处理中心周边的推行了集中处置。这些数量众多的医疗单位,单体医疗垃圾产生量虽不多,但也成为管理的盲区和推行集中处置的遗漏点。由于分布过于分散,成为集中处理管理上的难点,收集体系不健全,无法实现应收尽收。

2.2医疗废物分类欠科学。

医疗废物主要分为放射性、感染性、病理性和损伤性废物。在实际操作中,各类未被污染的大量的包装袋、包装盒等纸质废品等大量的非感染性废物常被混入感染性废物中,对医院大量需要处理的玻璃输液瓶分类未做明确规定,导致固体医疗废物数量不断增多,未能从源头上实现减量化。而此类废物一部分应作为生活垃圾处理,一部分亦不必作为感染性废物,这样可节约再生资源,减少处理污染,降低处理成本。

2.3收费政策不合理。

尽管《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对医疗废物处理的费用明确规定由政府、医院、病人三方承担,但至今还是由各医疗机构独家负担。益阳市按每床每天1.8元的医疗废物处置费收取,一所500床位的县级医院每年医疗废物处理费用就达32万元,加重了医院的经费负担。同时,由于医疗垃圾处理费用远高于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加之医废处理中心长期处于低负荷运转,导致亏损严重,严重影响到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健康发展。

2.4监管存在漏洞。

由于收费政策的不合理,使得医院受利益的驱使,将部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人为减少医疗垃圾的产生量。经调查,部分医疗机构,特别是小诊所以及乡镇卫生院,存在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排的现象,甚至还存在将一次性注射器与输液器外卖的现象。同时,医废处理中心及大部分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处理信息存在掌握不全、报送不全的情况。

3.强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对策

3.1严格制度执行,加强源头管理。

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益阳实际制定的《益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各方面工作,要求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从严格执行制度的角度,环保部门应协同卫生部门,要求医疗机构积极推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严格控制一次性医疗器具的使用,坚持废弃物分类收集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降低对环境污染的风险,降低处理成本。同时,作为“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医疗废物环境管理项目”的试点城市,应当持之以恒地在医疗机构倡导医疗废物减量、低害化,逐步减少持续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排放,促进环境持续发展。

3.2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标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是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基础。可操作性的分类才能科学合理地收集医疗废物,从而减少医疗废物流失并防止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传染病房的医疗废物除法律上已规定的放射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以外,都归入感染性废物是合理且必要的。而普通病房的病人一次性卫生用品则不必严格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一次性医疗用品应按可回收利用和不可回收利用分开收集和处置,而不是笼统地归入感染性废物。

3.3健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收费机制。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费用由医疗机构独家支付经济承受压力大,处理医疗废物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政府、医院和患者共同承担。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其均已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率销售,医疗费用收入大幅度减少,加之水电费均按企业标准收取,医院基本建设债务等问题不堪重负,由医疗机构独家支付的模式难以为继。

在处置价格问题上,作为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机构的医废处理中心,希望提高价格获得更多的利益,而医疗机构又可能因处理费用较高,减少按规定处理的数量或干脆自行处置。建议政府通过行政手段,按照医疗机构性质、规模、级别每年预收一定数额的处理保证金,这样可以有效保证处理单位的正常运行,也能保证医疗废物不流失。对于医疗废物处置的收费标准,建议实行处理企业让一点、医疗机构拿一点、政府补贴一点的灵活经费供给措施,推进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3.3强化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

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行为,建立医疗废物处置的网络化管理系统。特别要强化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各类小医院、小诊所的监督管理,要求其做好医疗废物的贮存,然后集中转运处理。建立严格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处罚力度,让受处罚者感受到违规行为带来的后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大投入,充分运用现代化通讯技术对医疗机构和医废处理中心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进行全程可视化监控,以切实强化监管。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相关部门应定期深入医疗废物产生、排放、收集、处置机构,进行环境监测和环境信息汇总,为政府和百姓提供准确、及时和全面的信息,充分发挥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

4.结语

医疗废物的处置一个关系到社会、环境和民生的系统工程。在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的今天,医疗废物可能带来的危害,也许不比空气、水体污染般容易得到公众的关注。但是,政府必须从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的全局考虑医疗废物处置的重要性。环保和卫生行政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必须要充分履行监管和指导的职责。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本着对自身行为和环境负责的态度,做好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减量化和分类收储。对于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益阳市已经拥有了良好的软硬件基础设施,以及充分的实践经验,完全有理由将其推向更高的水平,这对维护全市人民的生命健康、建设绿色生态益阳有更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范花香.完善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法律制度的思考[J].文史博览(理论),2010,1:70-72.

[2]闫晓洁.包头市推行医疗垃圾集中处理实践的理性思考[J].环境卫生工程,2011,4(2):33.

[3]胡志敏.衡水市医疗废物处理现状调查及对策[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8(4):61-65.

[4]马俊伟,聂永丰,白庆中.中国医疗废物处理现状及对策[J].中国城市环境卫生,2003,(4):16-18.

第6篇:医废处置制度范文

按照“环境健康风险预防、安全无害、废物减量”的医废处置原则,强化政府主导、镇卫生院负责、产废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制,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全面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等规范化要求,实现镇内1个卫生院、21个村卫生室和3个个体诊所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全覆盖。

二、加强领导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具有感染性、毒性及其他危害性,若不重视,管理不到位、处置不当,流入社会及环境,不仅会造成环境危害,而且会成为疾病传播的重要传染源。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工作流程,人员管理,负责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工作,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过程中的职业卫生个人安全防护、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监督检查工作。

三、规范管理

(一)综合管理。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等管理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做好台帐、转移联单、运送等记录与交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台帐、转移联单等所有资料必须至少保存三年。

(二)分类管理。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废弃的显影液、定影液,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需用专用容器盛放,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并使用双层包装物及时密封其产生的医疗废物;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回收袋要用封条封口、并贴封口标签。

2.各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三)医疗废物安全转运。

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转运过程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法律法规执行。运送人员应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好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医疗废物的内部运送时,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对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时间、去向等内容进行登记并与专(兼)职运送人员进行双签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必须穿戴防护服、口罩、帽子、橡胶手套、防护鞋等,在回收传染性废物时,戴双层手套、防护镜,防护用品用后不能存放在生活区,要及时消毒清洗。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均由市固废公司转运处置。卫生院负责接收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交由市固废公司;卫生院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转运至暂存间暂存;各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安全转运至卫生院。各医疗机构转运原则上1日/次,交通不便偏远的医疗机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2日/次。各转运环节均须做好交接及相关记录。

四、医疗废物处置人员的技能及职业防护

(一)专业技能。

认真履行岗位的职责,掌握医疗废物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了解医疗废物对环境和健康的危害性,熟悉医疗废物分类包装标识、装卸、搬运医疗废物容器(包装袋、利器盒等)、周转箱(桶)的正确操作程序,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

(二)职业防护。

在医疗废物处置(收集、转运等)过程中,坚持使用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坚持岗前、离岗体检,在岗期间体检2年/次,必要时进行预防性免疫接种。

五、应急处置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制定医疗废物管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现象,应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

六、医疗废物处置登记及报表

第7篇:医废处置制度范文

关键词:公路 公路施工设备维护保养 成本控制

Abstract: at present, in highway construction, machinery and equipment of the total cost, occupies a large proportion, especially in the road construction, mechanical equipment costs occupy all of the engineering cost of about 30%, the current high oil prices, fuel consumption, be imperative, this is also the inevitable requirement of highway engineering energy saving, equipment repair maintenance cost is closely related with the use of mechanical. Therefore, strengthening the engineering machinery repair and maintenance, reduce operation cost, have very important real sense.

Key words: highway, road construction ,equipment maintenance, cost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U7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影响筑路设备成本的关键因素

1.1设备管理缺乏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得不到充分重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路工程施工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资金紧、任务重、工期短,成为施工中的常见难题,这给设备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设备管理水平低,管理松懈、制度不完善、执行力差,致使出现工程机械性能下降,维修费用居高不下。

1.2筑路设备选型不合理。设备选型是指购置机械设备时,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市场供应情况,按照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使用中适用的原则,以及可行性、维修性、操作性和节能降耗等要求,进行调查和分析比较,以确定设备的优化方案。现今工程施工资金紧、任务重、工期短是制约工程施工的常见难题,导致我们的管理者在自有工程机械设备不足的情况下,采取购置或租赁方式以解决施工,而在进行设备配置时,忽略机械选型原则,只追求施工要求,价格最低即为最好,忽略了其他因素,发生故障率高、维修率高,造成工程机械性能下降,直接增加了工程机械维修保养成本,更严重的造成工程机械无法在下一个工程施工中满足施工要求,增加工程成本。

1.3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现今我们诸多施工企业在设备管理中常常是“重使用轻保养”,虽然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度,却忽视了机械设备保养制度对人的活动的制约性,没有明确落实到人。操作人员只是注重使用,对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另外,在工程机械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许多维修人员责任心不强,应付差事,从而造成设备故障的不断扩大和发展。这不仅影响施工的质量和进度,也增加了维修、运转的费用,机械成本增加。

1.4使用不规范,加速机械设备磨损老化。由于企业发展,大量的新鲜血液补充到了企业中,可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却存在断层,导致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趋于老龄化,特别是在人员不足时,为了工程施工临时聘用一些技术素质差的操作人员,这就造成由于对施工技术、机械设备的使用知识所知不足,不注重具体的施工条件和作业方法,从而加速了工程机械设备的磨损老化。工程项目结束后,机械设备得不到按规定进行的认真保养、维护和修理,被调配到新的工程项目后,出现故障,又开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循环模式。这样直接导致恶性循环,在保证机械设备性能上既花费了较大的精力,又付出了高额的修理费用,严重的延误了正常的施工工期。

1.5资金短缺,工程机械设备更新换代慢。工程任务紧,资金短缺已是每个公路施工企业均面临的困扰,这就造成工程机械设备的更新换代慢,报废的工程机械设备和破旧的工程机械设备仍出现在我们的工程项目上继续使用,使得其故障率大大增加,维修成本不断上升,形成“弃之可惜,用之太贵”的尴尬局面。

2.控制维修成本的措施

2.1提高认识,强化制度建设,加强施工部门与设备管理部门的联系和沟通。[首先要解决的是公路施工企业人员自上而下的思想观念,使其认识到工程机械设备在工程施工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性能的完好与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公路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成本和效益,从而提高设备管理的力度,要求设备管理者,要有较强的联系和监管作用,成为公路工程施工部门和机械部门的连接纽带,及时的掌握工程机械设备运转情况。其次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工程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我公司机械分公司,对每台设备建立档案,从机械设备的选型购置到维修保养直至报废,建立工程机械设备数据统计系统,对大小故障、以往的维修保养记录、换件记录、日常使用情况和工作量都登记备案,以便在工程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分析、判断,及时准确的消除故障。

2.2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强工程机械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工作。操作人员的文化素质低,对工程机械设备性能和原理不了解、不熟悉,是造成工程机械设备事故的原因之一。因此,降低维修保养成本首先要在操作人员的录用上考虑其文化水平,从而提高操作人员整体素质;其次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我公司在冬季施工淡季,开展内部学习,由专业人员给施工一线的职工授课,使他们掌握机械设备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我本人就多次参与,授课内容有:柴油机的工作原理和正确使用;如何延长蓄电池的寿命,工程机械日常养护项目等。职工通过学习,提高了对机械的认识,减少了不规范操作,使机械的故障率大为降低。

2.3加强工程机械设备的强保工作,防止误保,杜绝漏保。由于保养不当是造成工程机械设备故障的主要原因,工程机械设备保养工作必须强制执行。设备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工程机械设备保养使用说明书制订切实可行的保养计划,并与工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随时抽查、督导保养工作的落实情况。同时建立奖惩机制,奖优罚劣,加强广大工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责任心,调动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以保证工程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延长机械设备使用寿命,减少故障次数,缩小故障规模,降低燃油消耗,节约维修成本。

2. 4加快工程机械设备的更新换代。公路施工企业中一些已经报废的工程机械设备现今仍在超期服役其运营成本,远远超过该设备创造的价值,我们应当从经济角度来对待此类问题,该废就废,该处置就处置。

3.结束语

第8篇:医废处置制度范文

为确保医院交付使用后运行良好、保障有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立维修保障队伍,及时对院区基建和设备系统损坏故障等问题进行保养维修,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抢修,保障供氧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废水、废弃物有效处理并安全排放。

二、组织架构

医院维修保障组(简称维修保障组)由***兼任组长,协调重大事宜。

***、***、***任维修保障组副组长,具体负责维修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安排、指挥、调度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工作。

维修保障组成员由***等单位相关责任人组成,主要分工如下:

***主要负责维修保障组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

***负责院区污水处理和医废焚烧设施运行协调指导。

***负责院区供水保障。

***负责院区排水保障。

***负责院区外电保障。

***负责院区网络通信保障。

***负责院区消防保障,设置消防救援前置执勤点,及时响应119指挥调度。

***负责统筹中建三局施工区域维保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组建工程维修保障队伍,在医院运行期间,及时对房屋屋顶、墙体及内部漏水,上下水、门、窗、锁、地面、洁具、电力、弱电、空调、通风系统故障等问题,组织开展维修维护工作。

(二)协调市、区供水、供电部门,对房屋外部供水管道、电力通道系统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抢修,确保水质及用水、用电安全平稳。

(三)及时对氧气站、管道、吸引等供氧、吸引系统进行保养维护,负责液氧运输保供。

(四)及时对医疗废水、院区雨水、污水处理系统,以及废弃物焚烧炉进行保养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五)提供病区空调、洗衣机、电视、空气净化器等设施设备维修服务。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清单化管理制度。主动做好对接,制定维修保障组成员单位、各维保服务小组以及病区医护联络人通讯录,畅通联系渠道。制作医院项目使用说明书,以示意图辅以文字说明的形式,简洁明了地介绍医院楼层及病房重要设施分部,给排水、供电及电气设备、氧气和负压等设施使用说明,为医护人员尽快熟悉医院提供保障。制定空调、洗衣机、电视、空气净化器等设施设备清单,建立设施设备供应商沟通联络机制,打通联系渠道,统一调配,确保设施设备得到及时有效的维修服务。

(二)开展三类培训管理。协调医院医护人员,对维修保障作业人员进行专业的防护技能指导培训,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督促维保责任单位组织开展责任意识培训,强化维保作业人员服务意识,全力以赴做好维修保障服务。督促维保责任单位按照“一专多能”的标准,加强维保作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提升维修保障技能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严格24小时值班管理制度。值班室设置固定办公地点,配备两部专线电话,安排至少2名保障组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每班不少于12小时。负责建立微信工作联系群,对病区医护联络人提交的维保问题做到及时响应,向维保栋号联络人或相关责任单位派发维保任务。遇紧急突发事件时,维保值班人员按照“救人设备问题优先,污染扩散问题优先”的原则,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扁平化管理, 直接指派维保栋号联络人和具体负责的班组,第一时间进行故障排除和问题处理,并上报保障组领导。

(四)建立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机制。遇涉及医院院区内重大问题,超出维修保障组协调能力范围的,及时做好与院方的沟通协商,上报指挥部协调解决。

(五)强化应急管理措施。各单位要结合职能分工,针对院区火灾、氧气断供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和风险,制定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维保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火灾救援、应急响应、人员疏散、氧气保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充实维保力量。各单位要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为目标,抽调政治素质好、技能水平高、敢于打硬仗的优秀职工充实维保力量,督促和教育维保作业人员遵守医院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得因维修保障不及时、不到位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行。

第9篇:医废处置制度范文

同志们:今天,市委、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在全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省生态省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几年来我市生态建设和环保工作,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今年及今后三年生态建设、污染减排、环境整治、环保创模各项任务。刚才,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及市级单位、开发区、企业签订了20__年工作目标责任书,希望各级各部门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生态建设和环保工作年年有部署,目标任务非常明确,考核十分严格,开会的目的就是要落实责任,使同志们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真正抓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分析当前形势,进一步增强抓好生态建设和环保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20__以来,全市上下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要求,围绕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目标,坚持依法治理与生态建设并重,全面开展生态市建设和“811”环境污染整治,全面完成任期和各年度省市长目标责任书的任务,全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质量明显提升,生态市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实现了我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的阶段性目标。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生态体系框架基本形成,生态创建走在全省前列。积极开展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活动,到20__年,市本级和六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验收,在全省率先实现“一片绿”。在此基础上,去年正式启动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同时,以“六个一批”为抓手,开展了一系列生态创建活动,全市累计17个乡镇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46个乡镇通过省级生态乡镇验收,建成一批省级以上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和“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保护母亲河号”,并创建了一大批市级生态示范点和绿色单位,逐步形成了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的生态体系框架。

二是环境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环境质量位于全省领先。“811”环境污染整治任务全面完成,沈家化工园区按期实现重点监管区“摘帽”,12家省控重点排放企业如期完成整治、实现达标,巨化集团公司限期治理通过省里验收。坚决关停淘汰落后生产力,全市累计关停淘汰造纸、味精、化工、电镀、冶炼、炼油、灰钙、活性炭企业700多家、生产线100余条。进一步加强乌溪江饮用水源保护,全面实施库区工业、畜禽养殖、网箱养殖、农村生活等污染整治,加强饮用水源事故应急防范,有效控制和消除了藻类发生,确保了水源安全。全市连续几年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在二级以上水平,区域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衢江出境水质全部达到功能区要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是农业面源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环境进一步改善。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切实加强农业面源特别是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全市规模化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91.3%,全面完成禁养区禁养、“限养区”整治目标;大力实施农村能源沼气工程,累计建成户用沼气池30660只、38万立方米;1933个村实施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占总村数74.3%,全市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45%,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是环保设施逐步完善,生态支撑能力日益提升。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65%,各县(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并试运行,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成为全省典型。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污水收集、集中供热等环保设施逐步完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完成焚烧主体工程。城市绿化面积进一步扩大,全市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0平方米。环境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全市共建成5座地表水和11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所有重点企业排污口都实现规范化,74套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测装置安装改造到位,市县两级在线监控平台基本建成。

五是污染减排初见成效,生态经济体系逐步建立。坚持把节能降耗减排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硬指标,通过严格治旧控新、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清洁生产、加强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努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20__年以来,全市共实施了111个减排项目,总投资9.46亿元;20__年全市cod和二氧化硫比上年分别下降了4.67%和3.64%,完成省定目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园区生态化改造,全市累计完成省“991”项目投资18亿元,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80家,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42家,东港功能区实施了生态化改造。全市共推广应用7项省生态重大科技项目,在江山市淤头镇、开化县华埠镇二个不同类型的乡镇进行省级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创建。全市累计通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数199个,累计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72.8万亩,建成无公害林产品基地42万亩,已成为全省最大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虽然近年来我市生态建设与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而且是比较脆弱的。我市仍然面临环境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重任务,节能减排降耗压力还比较大,尤其同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要求、与省委

省政府加大源头地区环境资源保护力度的要求、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的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发展方式亟待转变。粗放增长的模式没有根本改变,资源、能源消耗大的产业仍占很大比重,全市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万元产值gdp水耗和排污总量都大大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快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任务十分紧迫。二是环保基础设施薄弱。各县级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厂处理率低;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尚无集中的污水处理设施;大型脱硫工程匮乏;全市医废和危废处置设施尚未投入运行,集中处置机制也未建立。三是环境污染治理有待深入。部分企业的环保意识不强,环保监管力量薄弱,管理尚不到位;开发区(工业园区)周边、饮用水源周边、矿山周边等治理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已成为容易引发的重要诱因,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四是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亟需加强。我市农业生产总量较大,长期以来畜禽养殖业的不规范、化肥农药不合理使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匮乏等产生的面源污染,农村环境整治压力很大,畜禽养殖污染、村容村貌整治急需加大投入与整治力度。生态建设事关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是执政为民、关心民生的重要体现。我们一定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坚定信心,把生态建设的压力转化为动力,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在结构调整中获取环境容量,在加强保护中赢得发展空间,进一步抓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建设保护互动共赢。

二、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抓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生态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年初,省政府下发了《“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通过今后三年的努力,基本解决各地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继续保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这是一个很高的要求。从zz实际出发,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我们都面临着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既要持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做大总量,努力成为全省新的增长点;又要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保护好生态环境,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要走在全省前列。这些年的实践表明,发展与保护并不矛盾,完全可以通过我们的工作努力,实现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因此,今后要继续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围绕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推动经济与生态双赢目标的实现。

今年及今后三年我市生态建设目标就是要努力做到“四个确保、一个推进”:到“十一五”期末,确保完成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削减15.1%和15%的减排目标;确保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省领先;确保突出的环境问题基本解决、区域环境安全持续稳定,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因环保问题引发的;确保完成省里下达的“811”新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深入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今年市区要力争达到省级创模标准。

按照上述目标和要求,重点要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要全力推进污染减排,着力提升支撑产业发展的环境容量。污染减排作为“十一五”国民经济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是近几年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关系到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落实,还关系到我们新上产业项目的顺利报批。从这两年情况看,削减情况有喜有忧,一方面,我们连续几年实现了大幅削减;另一方面,排放总量仍然居高不下。省政府要求,到20__年底减排任务完成比例要占“十一五”计划总任务的60%以上,两项指标总下降幅度都要达到9%。从我市来看,要完成今年和整个“十一五”目标任务是十分艰巨的,必须全力以赴、狠抓落实。一是尽早制定好各年度减排方案。将年度减排任务落实到各级各部门、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工程项目。今年的减排计划刚才已经发到大家手中,请同志们认真对照,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减排方案。二是抓好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化学需氧量(cod)减排方面,要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全面开展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高新园区纳入巨化污水处理厂输送管道要确保10月底前全部实现纳管处理;富华皮革有限公司7月底前治污设施必须通过验收;二氧化硫减排方面,主要是元立和巨化公司的脱硫项目要加快推进,东港热电在线监测设施要尽快安装到位并通过验收,加快完成全市水泥企业的补燃发电锅炉改造,坚决拆除各类燃煤小锅炉,实施集中供热。三是健全减排工作体系。建立完善减排工作的监测、统计、考核体系,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建立污染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对各县(市、区)、重点排污单位的减排工作定期督查、定期分析、定期考核、及时预警。

二要坚持治旧控新,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调整是污染减排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实现产业提升的重要方面。对存量方面,要通过淘汰落后生产力,用高新技术、先进工艺和设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企业。20__年要完成关闭年生产能力2万吨以下的黄板纸企业和年生产能力1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企业;继续巩固小石灰窑、土法造纸企业、小化工、小水泥和粘土砖瓦窑的整治成果。增量优化方面,主要是严把环保准入关,保证新上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全面实行《zz市限制和禁止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目录》,认真执行工业项目落地决策咨询机制,把好新建项目落地关;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全面试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严格按照四类功能区和规定的生态保护目标、污染物总量控制和产业进入要求,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三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一是切实搞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推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最具体、最有效的管理手段,要进一步抓好认证工作,不断提高各级政府管理环境的水平和能力。二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落实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和公开监督制度,全面开展审核。今年全市国控、省控重点污染企业和重点耗能、耗水企业的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比例要达到70%以上,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三是大力发展区域循环经济。继续推进全省循环经济“991”、工业循环经济“4121”行动和市工业循环经济“5518”示范工程,在重点行业、产业园区、城市和农村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当前要特别注意加强工业园区包括乡镇功能区的循环经济建设,到20__年全市7个省级以上开发区都要完成生态化改造任务。

四要继续深化污染防治,全面实施“811”新三年行动。按照省“811”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从我市实际出发,做到治污工程与减排工程相结合,点源治理与区域防治相结合,工业污染与生活污染、农业农村面源防治相结合,制定落实我市“811”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具体要抓好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全面完成省市重点督办环境问题的整改。常山化工园区在“811”环保新三年行动中,被列为全省十一个第一批省

级督办的重点环境问题,必须尽快编制园区整治规划,逐家制定区内企业整治方案,确保通过一年的集中整治,通过省级验收。同时要切实解决市级重点督办的环境问题。二是继续加强行业、企业的污染整治。化工、钢铁、造纸、水泥、制革等仍然是我市污染排放重点行业,国控、省控和市控污染源仍然是污染整治的重点对象。首先必须确保上述各项与减排密切相关的重点治污工程及时开建;其次要实施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工程,巩固全市氮磷排放企业、巨化集团公司、沈家化工园区整治成果。各地要对本地主要污染的行业和企业进行排查,每年公布一批限期治理名单,并按期完成。三是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建设。要把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作为新扩建项目环保“三同时”的重要内容,到20__年,全市环境统计重点调查企业中占90%以上污染负荷的企业要全面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同时要确保已建成的市县级两级环境监控中心和各地表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稳定运行。四是严格固废、辐射环境监管。市“两废”处置中心即将建成投运,相应的管理办法也已出台,为安全处置固废提供了条件。各级各部门要加快健全危废和医废管理制度,全面检查,彻底清理,使全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全部得到集中安全处置,消除污染隐患。五是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到20__年,全市要完成年存栏猪100头以上的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任务,其中20__年要完成年存栏猪300头以上的759家养殖场整治,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各部门要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要进一步加强以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建设,今年全市“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实施范围要覆盖35%的行政村,完成36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80%以上。五要完善环保基础设施,不断提高污染治理能力。一是重点抓好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建设。市区要完成双港片区纳管工程,扩大巨化片区、西区生活污水纳管率,完善老城区收集管网,市区污水集中处理率今年要达到65%,到20__年达到75%以上,各县(市)到20__年要达到60%以上。加快各城市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设施的改造,加强运行管理,确保出水水质达标率高于65%,且cod指标达标率不低于80%。同时,要尽快配套建设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今后重点要突出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到20__年,完成42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任务,主要包括各经济强镇、中心镇和直接面江的建制镇。其中20__年要确保建成5座。二是完善固废垃圾的处理设施。zz工业固体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年内必须完成各项配套工程建设,尽早形成处置能力。

六要全面推进“创模”工作,不断提高生态市建设水平。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我市生态市建设第二阶段的目标,也是五城联创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年创建工作到了全面推进的阶段,目标就是市区要基本达到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标准并争取通过验收。对照省级创模标准,我市在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中的废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全市危险废物和市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等方面与标准还有较大的差距,总量控制及污染减排任务也存在着很大的压力。要把创模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克难攻坚,力争如期完成目标。各县(市、区)也要进一步加快生态县创建工作。继续推进“六个一”创建活动。同时,对各类生态保护工程建设任务,要按责任书要求确保全面完成,重点抓好饮用水源保护,确保乌溪江库区等饮用水源水质全面达标。

三、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生态市建设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是事关全局的系统性、艰巨性的工程,必须注重不断完善创新长效机制,凝聚各方力量,狠抓工作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完善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按照今天会议的部署,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对照责任书要求,对目标责任进行再细化、再量化、再落实,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要强化考核督查,完善考核激励政策,更科学地设置考核指标,严格实行问责制,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真正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要求,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环保,既抓当前,又考虑长远。要把生态建设、环保和污染治理重点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各级生态办、整治办要主动加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掌握生态建设、污染减排、环境整治的工作动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市五城联创领导小组及环保创模工作组要发挥好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各成员单位都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的社会机制,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二要完善以市场运作为主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保证环保投入的增幅高于gdp的增幅,确保与减排和“创模”指标薄弱环节相关工程项目资金的落实,并逐年增加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资金投入。要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生态建设投入机制,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凡是可以引入市场机制、实现产业化运作的如污水、垃圾处理等领域,要积极鼓励市内外社会主体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使重点环境治理项目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入良性发展轨道。要建立利益导向机制。一方面要落实好省里的有关政策,用足用好有关补偿政策和资金,使专项资金实现生态效益最大化;另一方面要结合zz实际,研究制定生态补偿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入、谁收益”的原则,加快探索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污染赔偿机制,建立绿色信贷政策,引导企业自觉进行污染治理。当前重点要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龙游县年内要完成试点工作,其它县(市、区)也要创造条件全面开展。

三要完善严格高效的监管服务机制。各级政府要完善环保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负责的环保协调机制,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加强对环境执法活动的行政监察。要继续深入开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今年省里将继续开展多期“飞行监测”、明查暗访,并随时向全省通报,同时将结果与省市长责任书考核相衔接。为此,要进一步加大排污监管力度,持续保持对排污企业的高压态势,对无视社会责任、屡教不改的违法企业,要坚决惩处。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敢于执法,严于执法,善于执法,对违法排污的企业,要按照环保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果断处理。要从源头加强监管,严格落实“三同时”,在规划、项目审批、建设定点等方面严把准入关。对排污单位实行“双控”管理,既控制排污总量,又控制排放标准。要加强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建立市县级以上重点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在严格监管的同时,各级环保部门更要将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指导、咨询和服务,及早介入,全程参与,帮助项目和企业实现环保要求,杜绝“事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