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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采购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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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采购方案

第1篇:产品采购方案范文

采购资源软件的重大优势是为客户争取时间,减少行政任务,提高有关数据的可靠性;采购方在提供的方案中提出技术要求,也就给供货商提供了直接接受其商业信息的可能性。因此,采购方可以分析和选择最恰当的报价。与供贷商,采购技术要求和产品物流有关的信息都贮存在模块当中。

另外,采购资源软件还可以模拟产品从制造到销售点的成本。通过一项简单的操作就可以做到这一点,但这一操作当中包含了国际采购的所有限制因素(与产品物流的技术特性有关的因素:包装、重量、体积、搬运条件、运输手段、运输路线和有关地点、税费等等)。

这个模块还可以很容易地管理汇兑的限制因素(采用外汇X采购,但用外汇Y来计算成本)。计算工具当中包括了销售价格的比较因素,有利于采购决策的做出。

家乐福集团历来是DDS软件公司的客户,是最先采用国际采购软件的公司之一,先是用于为欧洲的销售点采购,后来又扩大到全世界家乐福旗下的所有销售地点。家乐福集团相信这一软件的潜力,积极地参与了软件的设计。今天这一软件模块已经为其他集团所采用,比如Conforama集团。

DDS软件公司还向进口商提供BEACH跟踪方案。DDS软件公司在采购资源和参照模块当中增加了DSS船务信息和补充信息,以使其功能变得更加丰富。补充的功能可以使进口商根据BEACH规定管理化学产品的运输。从现在开始,BEACH规定在欧洲共同体内已经成为必须执行的法规。

这一规定要求欧洲的化学工业生产厂商(包括生产方和进口方)对有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三万种物质进行评价和登记注册,而且尤其要了解客户使用这些产品干什么。这一规定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涉及到冶金、表面处理、大众销售、微电子、油漆、维护、汽车修理保养等。

采用DSS船务信息软件,客户可以申报BEACH所规定的物质,可以直接由供贷商通过软件程序的网络门户申报,也可以由进口商或者采购中心的专业班组申报。

第2篇:产品采购方案范文

关键词:采购 谈判 程序 策略

一、概述和采购方式分类

1.概述

随着社会分工精细和行业的深化,采购管理已经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知识领域,并在广度和深度上不断扩展,其所带来的影响也在逐步加深,正广泛的应用于多行业、多领域、国内外的各类项目,已经成为较大规模、较为复杂项目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

采购是指采购主体基于消费、生产或转售等目的,有偿获取资源的经济活动。根据采购主体的不同,采购可以分为个人采购、企业采购和政府采购等。其中企业采购是为了满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或实现企业战略目标而进行的采购,即企业采购是为了企业的发展而服务的。在此前提下,企业采购除了要满足采购的质量、价格和时间的需求之外,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自身的发展战略对降低采购风险、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以及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2.采购方式分类

2.1按照标的物属性划分,可以分为工程采购、物资采购和服务采购

2.2按照选择交易主体的方式划分,常用的采购方式有招标、询价、比选、磋商、竞买、订单等方式。

选择交易主体划分的采购方式中,招标、询价、比选通常是卖方竞争的采购方式。竞买通常是买方竞争的采购方式。采购人应根据采购目的和要求、市场的供应情况,选择恰当的采购方式。

二、谈判概念的提出

不同的采购方法有其特定的应用情况和特点。招标采购由于受到国家《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行业内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约束,其程序性、规范行、竞争性和技术经济性也得到了行业内的认可。而对于非招标采购,尤其是磋商、比选等方式,由于没有成熟的法律法规制约,只能依靠行业或企业制度规定,并受到采购人业务能力、道德水平等主观因素的影响,采购结果与采购目标一致是否保持一致则产生了大大的问号。为了进一步分析谈判采购对结果的影响,我们首先明确一下谈判的概念。

要给谈判下一个准确的定义,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谈判的内容极其广泛,很难用一两句话准确、充分地表达谈判的全部内涵。因而我们试图从谈判的字面理解、产生原因等方面入手,对谈判的内涵进行分析,描绘出比较简单的轮廓,以便把握谈判的基本概念。

从字面上理解,“谈”即商谈、磋商、讨论,采购方与其相对方(承包商、供应商或服务商)就采购的标的(工程、物资或服务)进行协商;“判”即做出决定、达成协议,通过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及其提供标的范围和价格。

具体来说,谈判就是以某种利益的满足为目标,是建立在采购方需要的基础上的,这是进行谈判的动机,也是谈判产生的原因。这些需要来自于采购方想满足自己的某种利益,这些利益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有物质的、精神的;有形的、无形的等。当需要无法仅仅通过自身而需要他人的合作才能满足时,就要借助于谈判的方式来实现。因此,笼统的讲,谈判是参与各方出于某种需要,在一定时空条件下,采取协调行为的过程。

在实际工作中,询价、竞买和订单较少体现出谈判的性质,我们所谓的谈判,要体现出协调的过程,也是我们经常说的磋商和比选。为了是内容更加集中,下面我们以企业物资谈判采购进行分析。

三、谈判采购一般程序

1.确认采购需求

采购周期起始于采购方的采购需求,采购方基于正常运营生产的必须提出了对零部件、组件、原材料、设备或制成品的购置需要。采购需求可能是对现有产品的改造和完善,也可能是对全新产品的初始购置。采购需求包含了采购方对改物资的数量、型号、使用位置尤其是质量、性能的意愿。

2.编制采购方案和谈判文件

对于物资采购,首先考虑的是采用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对于满足《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律要求可不招标的物资,可以结合需求的实际需要视情况采用谈判的方式进行,鉴于谈判采购方式受到主观因素影响较大,因此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方案和编制公平公开的采购文件。

在采购方案中,采购方至少应对采购范围、组织实施单位、拟邀请供应商、谈判的主要时间节点、主要商务条款以及确定供货商的方法进行明确。其中,拟邀请供应商及其理由、主要商务条款和确定供应商的方法是采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其相应条件确定的是否合理、客观,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采购工作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目标。

采购文件则是向拟邀请供应商明确物资采购范围、商务条款、技术条件等要求的文件资料,其内容必须公开公平,确保每个拟邀请供应商获取的信息是充分的、相同的、无偏离的。

3.谈判准备工作

根据已制定的采购方案和采购文件,采购方开始就如何执行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准备工作了。

确定具体谈判目标 准备工作的第一步就是确立希望通过谈判达到的明确目标,目标是未来达到的愿望。谈判采购的基本目标就是采购方和供应方就所要采购的物资达成一致协议。采购方希望找到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供应方则希望找到沟通良好、付款及时、能够长期合作的客户。

收集相关信息 如果采购方和供应商有过合作合作的业绩,那么信息收集的过程就存在较大困难;如果第一次接触,那么双方就会提前收集对方的信息。采购方需要知道供应方的生产体系、供货业绩、财务状况、制造设备和主要人员;供应方则对采购方的合作诚信、资金落实情况,甚至是采购方参加谈判的人员组成等内容提前做信息收集工作。

采购方应根据收集到的资料,了解供应方的综合实力,并分析双方的优势和劣势。有了一定的准备和分析,采购方就能够确认供应商是否使用了经济有效的技术流程,可以估计供应商的成本结构,甚至可以站在供应商的立场分析供应商对采购物资的数量、收益期望和成本构成进行概括确定。

风险预判与应对措施制定 在实施采购前,提前预判采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与之相对应的措施,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或者转移风险,提高采购的有效性和实效性,从而避免在采购过程中出现突发性问题而没有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使采购陷入被动或者延长了采购时间。

4.明确谈判步骤

在采购方和供应方就具体的采购活动进行的谈判过程中,要明确采购的步骤,也就是有一个先后的顺序问题,其先后顺序不宜进行调整。一般来讲,至少有如下几个步骤:

步骤1、双方就采购的需求进行进一步的探究,是采购方了解供应方对项目物资的了解和重视程度以及供应方整体实力的过程,也是供应方对采购方实际目标的进一步明晰。这一步骤主要是双方对相互提供的条件是否满足原始期望的过程。

步骤2、明确商务要求和竞价规则。采购方需要对满足采购方要求且有提供货物意愿的供应方提出项目的供货期、供货地点、付款条件等涉及的价格的具体商务条款进行说明,明确商务要求和定商规则。

步骤3、按照竞价规则,确定项目物资的供货商,并与供货商进行进一步的价格磋商。

步骤4、双方达成协议,谈判结束。

四、常见问题和解决策略

由于谈判采购过程中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为了体现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采购方应重视提前做好采购过程中的风险预判和相应的解决策略,并不断的汇总收集,逐步减少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和对采购目标的影响。

由于采购方人员的成本意识、理论基础、沟通能力和谈判技巧的不同,以及采购过程中的诸多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采购过程中会出现不同的问题。根据工作实际经验,现将常见问题汇总分类为如下几种:

常见问题1:采购需求不准确或不充分。

表现形式:经常性调整技术标准、采购数量等采购要求;取消采购需求;供货期变动或提出的供货期不满足采购时限或制造周期。

可能原因:技术部门或设计单位对于项目物资的需求性尤其是技术要求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导致技术问题);需求部门对于物资的需求性提出较为随意,没有考虑实际需要,完全出于主观意愿(导致商务问题);项目建设的立项过于草率,没有进行前期需求性调研(导致项目取消)。

解决策略:要求设计或者技术部门对提出的技术要求负责,对随意变更技术条件或标准的实行考核制,从根本上杜绝技术要求或标准的频繁修改;要求根据项目物资需求实际提出采购数量、供货期等要求,同时考虑物资合理科学的生产制造周期,避免主观性引发的低级失误。

常见问题2:供应商选取的不合理。

表现形式:供应方只有一家,形成了单一来源,不具备竞争性,导致采购成本上升;邀请的供应商不具备拟采购物资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资质,导致采购失败。

可能原因:采购方没有调研物资的制造市场,对于拟采购物资的供应商的数量或资质了解不足;或者采购方人员存在主观倾向性的错误观念

解决策略:提前进行市场调研,了解拟采购物资的主要属性和制造厂家,论证物资唯一性和充分性,落实厂家的供货业绩,避免邀请的厂家过少或邀请错误的厂商;提高采购方人员的思想素质和理论基础水平,摒弃主观因素对采购实施的影响。

常见问题3、过程违反采购程序。

表现形式:没有提前告知物资采购的选商规则,在采购过程中根据主观倾向性或根据厂家价格情况确定规则。

可能原因:采购方工作人员对采购程序不熟悉,采购过程较为随意;或采购方工作人员存在主观倾向的错误观念;

解决策略:提前确定采购程序和竞价规则,并向邀请供应方明确,在采购过程中严格依照既定规则行事,避免主观意愿对采购造成的负面影响;提高采购方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制定采购程序标准文件,加强采购程序控制,以客观制约主观。

常见问题4、采购范围的限制性公开。

表现形式:向部分厂家公布采购程序或规则;对于采购前或采购实施中的变更问题向厂家公布的标准不统一。

可能原因:采购方工作人员的工作疏忽或者业务能力不足;采购方工作人员存在主观错误观念。

解决策略:采购过程中的变更或澄清问题均落实在书面上,同时向所有供应商公开宣布,对于存在异议的或者变更的要求采购方和邀请供应商均签字确认,确保所有供应商得到的信息是一致的。

五、分析总结

对于谈判采购来讲,关键还是采购方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加强采购方的业务学习和知识储备,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对于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规避采购风险有着重要的意义。对此,也要求采购方工作人员具备以下能力:

1.成本意识与价值分析能力

采购支出是构成企业成本支出的重要部分,因此采购人员必须具有成本意识,会精打细算,不可大而化之;其次,必须具有成本效益的观念,并能随时间投入与产出加以比较。

2.扎实的理论基础

采购方人员应当学习招投标业务知识,还要具备相关法律知识,特别是《合同法》方面的知识,以保证采购过程中不会出现大的漏洞。

3.技术能力

了解物资基本的技术要求,是完成一项物资采购的充分条件,能够有效地提高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时间降低成本。

4.表达能力

采购人员无论是用语言或文字与供应方沟通,必须能正确、清晰表达所欲采购的各种条件,例如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付款方式等,避免语意含混、滋生误解,尤其是忙碌的采购工作,采购人员更应具备长话短说、言简意赅的表达能力,以免浪费时间,而说之以理、动之以情来获取优惠的采购条件,更是采购人员必须锻炼的表达技巧。

5.良好的人际沟通与协调能力

由于采购业务牵涉范围较广,相关部门比较多,欲使采购业务能顺利进行,获得良好的工作绩效,除了采购人员的努力之外,尚需要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有效的配合。因此,良好的人际沟通及协同能力非常重要,以备工作的顺利完成。

6.掌握谈判技巧的能力

第3篇:产品采购方案范文

笔者统计,近年来见诸报端的药品集中招标购模式有二十余种,分析每种模式内核因素,可以将其大体地归类为以下九大类(详见下表)。

诸多模式各有特点,但在具体的实施规则上却是相互借鉴和互为参考,以下四大环节是主要差异之处:

1 招标价格的限定方式。

比如,四川挂网采用的是固定扣率的基准价格作为标底价格;其余各省主要采用的是周边省份的近期中标价格、本地历史招标的最低价格、现行医院的采购价格、现行零售药店的价格等作为标底价格;广东则不设标底价格,通过公开竞价淘汰所有价格偏高的药品。

2 采购的方式和合同的标的。

采购方式分为分散采购和统一采购两种,如宁夏、北京、上海、宁波、济南、云南、总后等采用的都是统一采购的方式,而四川、广东、河南等仍是分散购方式。另外,合同是否有标的也是一种重要的区别。

3 货款的结算方式。

是统一进行货款结算还是医院分别进行货款结算,是一个明显的区别特征。随着国家推行网上集中购、收支两条线、医药分开试点,网上统一结算、银行担保、供应链融资等新名词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各地的集中购中,网上统一采购和结算将成为趋势。

4 中介的选用方式。

政府自建交易平台在各地越来越多地出现,如四川、广东、海淀联合采购等;原有商业第三方平台也不会退出历史舞台,以海虹为主体的中介机构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强大的药品购数据系统将会为集中采购提供决策依据;第三方平台与招标主体、医院、配送商共同管理药品集中购的模式也在进一步探讨。

十大走向

分析各地的多种模式,结合国家新医改政府为主导和属地化统一管理的政策方向(新医改具体方案虽没有最终出台,但基本方向已经明确),不难对今后药品集中采购的走向做出十点判断:

1 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和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购,将进一步完善和推行。药品招标的集中度和规模将扩大。政府在药品招标采购中将承担多重角色。

2 组织方式、运行模式多样化的探索仍会继续。随着新医改方案的出台,购模式相对趋同将是最大的看点,指导性的药品集中购规则和方式的出台只是时间问题。

3 最低价中标、顺加作价、中标价和政府定价之间的不协调将会有所转变。

4 科学的药品评价体系将建立,中成药、民族药、首仿药的地位将提高,进口药、合资药的“非国民待遇”地位将动摇。

5 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限定批发环节,药品商在招标中的定位将改变。

6 从全面招标转向企业自主定价约品的招标。政府已定价的约品取消招标,在社区和新农合中将越来越多地采用打包招标。

7 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易平台会越来越多。政府在招标中的工作重点,将从过去比较注重具体组织,转向加大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标药品的监督,医院的强势地位将有所弱化。

8 依照新医改方案,配套政策的调整在所难免,采购目录的设置会随着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目录进行调整,药品将按照分类来确定不同的采购方式。

第4篇:产品采购方案范文

关键词:新疆;农产品;政府采购;程序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3-0086-03

一、新疆农产品政府采购概述

(一)农产品政府采购优势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urchase),也称为公共采购,2003年1月施行的《政府采购法》第一条规定:“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农产品政府采购,即政府为了促进农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需要,以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利用财政资金,从农业生产单位和部门直接或间接采购农产品的经济行为。根据自治区公布的《2012年—2013年政府采购目录》显示,农产品作为采购对象被纳入到政府采购的物资范围。

1.有利于维护市场稳定和繁荣。近年来,“豆你玩”、“蒜你狠”、“苹什么”等现象层出不穷,就是市场经济的盲目性、滞后性的表现。农产品政府采购可以在第一时间,将政府采购的农产品迅速投向市场。由于政府采购的农产品价格比较低,通过价格优势,迅速平抑物价,保障市场的稳定性。2011年12月中旬,新疆羊肉零售均价44.92元/公斤,牛肉39.90元/公斤,分别比上年同期上涨了9.7%、5.6%,南疆三地州羊肉价格甚至超过了50元/公斤,商务部、财政部动用中央储备冻牛羊肉投放新疆,投放价格为冻胴体羊肉每公斤27元,冻牛肉每公斤26元,有效维护了新疆肉类市场的稳定。

2.有效保障农民利益。目前,农产品采购方随意压低价格,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屡见不鲜。采购方压低收购价格,甚至以低于成本价格收购,再通过多个流通环节以高价售出,通过“剪刀差”获取巨大利益。农产品政府采购克服了这个弊端,政府采购时,按照法定程序,遵循市场规律,规避市场风险,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通过合理定价、补足差价等方式,进行公平交易,切实维护农民权益。2011年国家启动棉花收储托底收购价,新疆棉花政府收购价格为8.7~9.35元/公斤,高于国家收储的最低收购价,大部分棉农对棉花价格较为满意。

3.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以粮食为代表的农产品更是重中之重。农产品不仅关乎市场,更关乎国家经济安全。一旦我国在农产品生产中不能自给,就会受制于人。政府通过统一采购农产品,对涉及国计民生的农产品,国家统一采购、加工、运输、储备,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危机事件,政府可以迅速将农产品作为救灾物资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上。2010年1月新疆塔城、阿勒泰地区雪灾,自治区政府采购调运饲草料4747吨和价值50万元的棉衣被、棉鞋等御寒衣物,并采购大量面粉、大米、食用油等生活物资调运灾区,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二)现行新疆农产品政府采购程序概述

农产品政府采购,无论采取什么方式,也无论涉及多大金额,都要按规定的步骤进行。从世界各国的经验和我国现行政府采购程序看,不同的采购方式,会有不同的程序步骤差异,但是不同的方式都包含着一般政府采购程序。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已明确规定。目前新疆农产品政府采购程序包括以下六个阶段:

1.准备阶段。在这一过程中,由采购人和机构确定标的并发出邀请,招标公告,并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同时,采购方要对采购方案进行科学考察、规划设计,并结合专家的意见最终确定总体方案。

2.招标阶段。成立招标小组、制定招标文件。成立招标小组主要负责对招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标书接受评审打分以及中标厂家的初选推荐等工作。制定招标文件:包括招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款、项目要求、系统功能、技术指标以及工程测试验收和售后服务等各类指标和要求。

3.投标阶段。由若干个投标人依据采购方的公告及所提出的交易条件(如技术、质量、供货或建设工期等标准),在固定的场所和时间进行公开的投标,整个过程具有明显的竞争性和公开性。

4.开标阶段。采购方召开开标大会,宣布评标原则、评标标准、评标纪律和评标小组组成情况;将所有的投标单位的系统报价等情况进行公布,由投标单位代表进行现场确认。

5.评标、定标阶段。一是组成专门班子,具体负责谈判工作。二是严防谈判内容泄密。三是公平对待每一个供应商。四是遵循“同等质量看价格,同等价格看质量”的科学评标标准。对于价格相近的产品,着重比较产品质量、公司业绩、工作经验和公司资质。

6.签订合同阶段。在竞争中,根据相对固定的评审程序而确认中标者,最终达成中标合同。

二、新疆农产品政府采购程序的优势和弊端

(一)新疆农产品政府采购程序的优势

1.提高资金效益,降低管理成本。新疆自2000年开始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每年为政府节约大量财政资金。2008年全疆政府采购规模共完成87.23亿元,节约资金7.52亿元,资金节约率达7.94%。2009年,全疆政府采购规模共完成95.23亿元,节约资金9.23亿元,资金节约率为8.84%。

2.集中有效采购政府所需农产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2012—2013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显示,作为“物资”采购的农产品包括:救灾物资、农业物资、储备物资。采购农产品范围全面,种类齐全。

3.有效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农产品政府采购引入公开透明和公平竞争机制,为农产品供应商提供平等竞争机会,通过公平竞争,使所有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都有机会参加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给供应商更多的中标机会。公开办理各种手续、防止,有利于公众监督、减少腐败。

(二)新疆农产品政府采购程序的弊端

1.指导思想没有得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法。”政府采购的指导思想就是科学发展观和为人民服务。但在实际的政府采购中,却存在着采购方置科学发展观和为人民服务于不顾,在农产品政府采购的过程中,随意安排政府采购资金,盲目采购。更为严重的是挪用采购资金,中饱私囊谋私利,采购伪劣、低质农产品,影响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

2.农产品政府采购程序本身的缺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采集、不规范。政府未能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地在社会上公布采购信息,造成采购方和农产品供应商之间信息不平等,增加采购风险和采购成本。

(2)目标不明确。采购主体过于注重节约资金,对农产品的品质、特点重视不够、认识不清。

(3)计划编制不规范。采购计划带有随意性,人为因素变更计划的现象较为普遍,事先没有作出深刻的调查研究。只要有资金来源,能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就随意采购。

(4)预算和财务制度不完备。预算支出上违背预算程序,往往不经过人大部门批准通过,由领导直接拍板定论。财务制度方面,采用简单的会计核算制度,很难从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方面对政府采购支出进行审查。

(5)组织体系混乱。目前自治区还没有专门的统一机构来管理和组织政府采购机构。各地成立的政府采购中心主要职责仅仅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负责农产品采购,各自为政。

(6)采购方式选择随意性较大。农产品采购方式单一,主要采用招标投标的采购方式,采购中难免夹杂一些地方性和行政性的因素,使政府采购大打折扣。

(7)关键程序运作上不完善。目前,在执行采购方式、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方面过于流程化,从开始到结束只有几天时间,程序的运作上可谓有名无实,缺乏真正执行中应有的程序,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客观性、公正性。

3.农产品政府采购程序相关的配套建设相对落后。

(1)与农产品政府采购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虽然出台了一些全国性的指导性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治区也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暂行办法》。但涉及农产品政府采购的具体法规,国家和自治区尚未颁布,紧靠规范性文件以及领导的支持来运作是不够的。

(2)农产品采购人员的素质尚待进一步提高。新疆大部分采购单位的采购人员特别是基层采购人员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采购所必备的有关知识和技能知之甚少,管理队伍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以及专业管理能力整体上偏低,难以真正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方位监督,影响了农产品政府采购效益和运作质量。

(3)农产品政府采购程序的监管和审计不足。目前,农产品政府采购程序上存在“暗箱操作”,很多单位没有完全按要求参加采购,逃避政府采购制度的制约。有关部门对农产品政府采购的工作环节的检查监督不够,存在违规操作和采购质量不高的情况。政府财政部门对资金的监管不够规范,资金审计的缺失,容易发生各种挤占、截留、挪用,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监管不力已经成为政府采购人员寻租和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4)政府采购的反馈和纠正不完备。政府采购程序在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错误和偏差,往往是一错到底。农产品政府采购在这样的程序下,政府采购农产品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发生执行程序的错误也说明在农产品采购过程中,缺失质疑和申诉机制。丧失了质疑和反馈机制的程序,早已注定错误不可避免。

三、完善和规范新疆农产品政府采购程序的基本思路

(一)贯彻政府采购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领悟科学发展观的精髓,使政府明确采购目的和宗旨,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用科学的思维对政府采购程序中各个环节进行分析,作出合理的决策,用发展的观点在具体实施政府采购程序中明确目标宗旨。

(二)建立标准化的农产品政府采购程序

1.确定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由各采购实体提出,报财政部门审核,只有被财政部门列入年度采购项目的农产品,才能执行。财政部门既要考虑采购预算的限额,同时还要考虑采购要求的合理性,从源头上控制盲目采购、重复采购等问题。

2.预测采购风险。采购实体在采购开始之前,要充分预测采购风险。通过广泛的市场调查和市场分析,掌握采购农产品的最新信息,了解农产品来源、价格、特性以及可靠性的依据。

3.选择采购方式。在政府采购的过程中,必须根据农产品的性质、数量、时间要求等因素,以有利于实现公开、有效竞争和物有所值的目标为原则,选择恰当的采购方式。对采购方式进行创新。例如:第一,推行采购卡制度,持卡在进行政府采购时,在划卡的同时银行资金也划拨到供应商的账户上。第二,建立电子采购系统,提高采购效率。广泛使用互联网应用系统,通过利用互联网及有关科技开发电子采购系统。

4.资格审查。农产品供应商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主要有两个:专业资格和财务能力。专业资格是按国际通用的标准来衡量的,要求农产品供应商提供其整体方面的情况及专业人员的构成等资料。财务能力指需要提供经过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有关证明,报政府财务部门核实。财政部门定期对农产品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业绩不佳等情况,政府部门取消其采购资格。

5.执行采购方式。按照选定的采购方式进行具体采购:1)竞争性采购方式,成立谈判小组、制定谈判文件、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2)询价方式采购,成立询价小组、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6.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只能给予具有向政府供货资格的农产品供应商。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时,需按标准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以保证其能够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其义务。

7.履行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采购进入了合同执行阶段,合同的约定双方即政府和农产品供应商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条款,否则就属于违约,违约方必须按合同的规定向合同的另一方赔偿损失。

8.验收。在合同的执行和执行完毕后,政府要对合同的执行结果进行检验和评估。合同的验收要由专业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来进行,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要作验收记录,并在验收证明书上签字。

9.结算。财政部门按验收说明书和采购合同的有关规定,与农产品供应商进行资金结算。如果合同的执行情况基本上符合要求,在财政部门办理结算后,应将事先收取的保证金退还给合同供应商。采购资金实行统一支付,是保证政府采购活动规范进行的重要保证,为此就要建立完善的国库集中统一支付制度,财政部门根据采购合同将采购资金直接拨付给供应商。

10.效益评估。相关管理、监督部门对已完成的采购项目的运行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估。检验项目的运行效果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通过效益评估还可以判定政府的决策、管理能力及供应商的履约能力,以供采购相关部门参考。检验评估要贯穿于采购程序的始终。

(三)改善相关配套设施

1.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制定涉及新疆农产品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总结经验,出台一些对具体工作有指导性的操作办法。立法要逐步形成完整的体系,内容要涵盖农产品政府采购各个方面,保证政府采购过程都有法可依。

2.加强政府采购人才专业化队伍建设。第一,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重视政府采购人员的伦理问题,加强廉政建设。第二,借助专家智慧提升农产品采购质量。建立采购评审专家库,做到公开征集,严格审核,择优选用,专业齐全,素质权威。第三,要对采购人员实行职业认证,要取得农产品采购员职业资质。

第5篇:产品采购方案范文

一、加强企业采购环节

制定严密合理的采购业务管控程序。①采购计划、方案的编制与审定环节,这一环节可以使企业最大限度地控制采购预算。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方案,采购方案应明确采购的原则、采购的渠道、供应商的选择方式和范围等内容。这一环节的管理控制重点是检查采购方案是否经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核,是否明确采购物资的具体数量、质量要求、交货期、采购方式等,相关审定是否符合权限。②供应商的选择与价格确定环节,可以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或询价采购等方式确定供应商与采购价格。管理控制重点为采购是否经过性价比、有无比价记录,通过招标方式采购的是否符合招标管理规定,对大宗、批量、重要及特殊物资的采购是否采取招标方式,应集中采购的是否有违规自行采购的现象,相关审定是否符合权限。③合同签订与管理环节,主要通过合同范本管理,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降低合同签订风险;通过资质信用管理,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体系;通过合同风险点管理,强化合同履行的风险意识,减少合同履行风险。

二、加强对销售工作的会计系统控制

产品和服务的销售是公司维持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也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发展速度较快的大中企业,销售部门的财务管理较于其它部门更为复杂,财务的处理方面需要很多的票证和财务报表,因此实现公司财务的全面管理要将销售部门的财务处理放在首要环节。为此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实现对销售部门会计系统的有效管理控制。

首先,对于销售会计系统要进行全面综合管理,对于各项财务管理文件进行详细的记录,保证内容的真实有效。因为其管理项目较多,业务票据、补助、销售合同等项目繁杂,一些报销申请无法确定使用金额导致会计的账目记录不清晰。为次应加强多方监管确保账目单据,与会计记录一致。在进行产品销售时,保证产品的销售记录、库房记录、财务记录三方面的记录核对准确有效。

其次,建立销售账务审查制度,建立详细的财务复查制度,实现账目的多次审核,对于销售的产品数目、规格、材质等进行详细的核对,确保产品与记录保持一致。对与销售客户,应定期与其进行产品销售账目核对,双方确定账目核对结果一致后,进行当面的签收检验,财务部门确认双方核对准确后进行财务结算并监督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

再次,对于已经履行完核对工作的账目单据进行妥善的保管,确定流入与支出的金额与实际收支相符,确保财务项目的使用安全。对数量巨大的产品销售交易,要求客户提供一定的担保,留存销售合同,确保交易顺利完成。对于超过时间规定没有及时履行还款合同的客户,进行项目款项的追讨,按照相关规定的申请支付令,保留起诉等清收欠款的方式。

最后,对于无法完成项目核对,或以为各种原因而成为坏账的账目,应该及时进行整理,按照坏账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及时的申请,在账目处理的权限范围内,根据相关申请程序准备材料进行坏账的审批。同时,相关企业对于坏账产生的原因应该进行及时的清查,将坏账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或个人,实现财务的严格管理。在坏账的审批流程结束后,对相关账目记录进行及时的清查整理,在由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处理。确定对坏账进行销毁时,不能私下处理,对于要销毁的坏账也要进行详细的记录,保存坏账的底案,方便查询。

三、确保企业资金安全

1.建立全面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

为保障财务的管理安全有效,企业应建立全面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账目的记录标准,资金的流入支出,工程项目的财务报表等相关流程根据规章制度执行。同时,企业应及时了解,国家针对财务方面出台的法律法规和管理细则,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及时有效的修改,使得其适应公司发展的步伐,加强相关制度在公司内的执行力度,实现财务管理安全。对于部分企业财务运行数量较大,财务管理工作办公效率低的问题,可以在财务办公中推行银行卡业务,加??对于现金的管理。深化财务管理领域的网络技术应用,实行电子商服,强化公司财务管理的技术型应用,如网上支付、大数据云计算等。

2.加强资金的安全防护工作

公司进行财务管理是要加强对资金的安全防护工作,组建专门的监督管理小组定期对货物、资金进行核对,盘点,多方位的确保公司的财物安全。同时,为了保障监督机制严格高效,在小组内实行职务分离的管理方式,进行交叉管理,明确个人的职责范围,采用个人负责制,从源头保证资金的使用安全。不设置固定的小组成员,实行定期调任和随机组队的方式,实现相互制衡互相监督的管理效果。企业内部存储的资金不要过多,除维持公司正常运转的资金意外,放置银行保管,实现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第6篇:产品采购方案范文

关键词:交货期 过程分析 影响因素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5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8-074-02

一、引言

供应商交货期的准确性对采购企业的生产组织、经营管理、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都有直接而重要的影响。交货期是企业决策过程重要的影响因素(刘春林,2001)、对企业生产调度过程具有重要约束(李淑娟,2005)、能够产生巨大的时间价值(倪钢,2013)、也影响到市场需求(Li L,1994;Zhao M,2007),从而对企业竞争力也有重大影响(林勇,2007;周颖,2011)。因此,必须重视对交货期管理以不断提高交货的准确性。

二、交货期影响过程及其因素分析

一般而言,从交货期的影响主体上看,主要有供应商、物流服务提供商和采购方三个主体;从交货期管理方式的角度上看,主要有基于合同条款约定的交货期管理与基于快速交货的交货期管理两种;从交货期影响过程的角度上看,可以分为采购合同前的准备阶段、采购合同执行阶段与合同执行后的评价与反馈阶段。

本文主要是站在采购商的立场,从交货期的影响过程阶段角度来研究如何提高交货期的准确性。根据对交货期影响的过程性因素,可以把交货期的影响因素划分为事前规划、事中执行与事后考核三个阶段进行识别,交货期具体的影响因素见图1所示。

三、提高交货期准确性的对策

根据上述对交货期影响因素的分析,分别从三个阶段提出提高交货期准确性的对策。

1.事前规划对策。事前是指订购之前。事前计划的科学性与严密性,对将来的交货期的准确性有重要影响。具体对策包括如下。

(1)准确的需求定义与品项分类。采购人员应熟悉企业所需采购产品需求定义,并依据采购支出水平与供应风险要素把企业所需采购的商品或材料按照常规品项、杠杆品项、瓶颈品项和关键品项分类,掌握不同类型商品采购过程中所需关注的重点与差别及其适用的不同采购方法。

(2)搜寻与评估备选供应商。采购人员根据所需采购的不同商品,通过供应市场调研,熟悉不同供应商的质量、成本、交付与服务等主要指标与其他指标情况并对备选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甄别出不同商品的备选供应商与优选供应商,以备采购时与相应供应商进行谈判并与最优的一个或多个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对于长期合作的优秀供应商可与之建议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订购运行时间测算。订购运行时间按照采购流程来看包括采购部的订购、下订单、采购、供应商准备与生产、运输、验收与入库等过程各阶段所发生的时间。要求企业采购人员对上述内部订购、下订单、采购、验收与入库等环节的运行时间进行统计分析;对企业外部的不同供应商准备与生产、运输等环节时间参数进行统计分析,从而能够比较准确地测算出整个订购运行时间,合理确定订购提前期。

(4)确定交货数量。采购部门首先要明确企业所需交货数量,根据采购数量大小,采购部门需要做出两个方面的决策,一是单一供应商与多个供应商的决策;二是一次货与分批交货的决策。在做前者决策时同时还需要根据供应商现有库存量与生产能力来决策是一次货或分批交货,使供应商的供应速率与企业的需求速率具有良好的匹配关系。

(5)确定交货日期。交货日期的确定首先考虑的是企业自身生产或经营所需时间点,同时还需要综合考虑订购运行时间、供应商生产与供应物流时间,这样才能提高交货日期的可靠性。

(6)掌握供应商生产设备利用率。生产设备利用率对供应能力有直接影响,因此,采购人员应预先掌握,在保证企业所采购的物资的数量、交期、品质一致性的前提下,应对订单数量与交货时间进行有效分配。

(7)了解供应商的柔性。供应商柔性的高低与企业变更需求的满足率之间有直接关联。企业需求的变更涉及到产品、规格、质量等级、数量、交货期等方面,变更需求的满足率与供应商的新产品研发实力、质量管理水平、生产能力大小、供应物流和组织管理优化等能力因素有关,因此,在选择供应商时应预先考虑供应商的上述能力。

(8)做好应急方案。针对每一项采购,采购人员应针对不同的采购商品做好备选供应商与替代品的应急方案,以预防原定供应商供应的意外中断,防范供应中断风险。

2.事中执行对策。事中是指采购合同签订之后,从供应商生产准备阶段到供应物流的阶段。本阶段对交货期的准确性具有直接影响,相关对策如下。

(1)对供应商的生产技术支持。及时了解供应商的生产技术与生产工艺是否存在困难,如果有,则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支持。

(2)了解并确保供应商生产原材料供应。了解供应商生产所需原材料供应是否有保障,若有困难,则及时为供应商提供信息协助解决。

(3)跟踪供应商生产计划与进度。采购企业的合同跟踪人员应及时了解供应商的生产计划与实际生产进度,判断其是否与本企业的交期进度相吻合,如果不吻合,则必须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并协商解决,如果存在难以协调的矛盾,则采购人员及时启动应急方案,确保采购商品的及时供应,保证企业生产运营的平稳性。

(4)及时的变更通知。首先,作为采购方应尽量避免采购商品的交期或产品规格调整,以避免供应商生产及交货的混乱;其次,如果采购方确需调整采购计划,则必须及时通知供应商并协调处理。

(5)品质检验的前置。对于杠杆类、瓶颈类和关键类产品采购,采购方可以在采购合同中注明,根据采购计划的紧迫性与重要性程度的不同,可以安排技术或质检员到供应商企业进行跟踪、指导与品质检验,以减少或消除表象上的按期交货但却因品质缺陷导致的有效供应不足而产生的实际延期交货问题。

(6)供应物流的合理规划。采购合同应明确界定供应物流是由供需双方谁来负责,无论是哪一方负责,均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在自营物流与外包物流之间进行选择。采购方应及时与供应物流服务提供方进行沟通与协调,要求应依据交货商品类型与特点、数量、起止地点、送达时间、运输方式、线路等因素提前合理规划供应物流方案,确保按照交货期间准时交货。

3.事后考核对策。事后考核是指采购合同执行结束之后对供应商的绩效进行评价与考核。通过事后评价与考核,可发现优秀供应商或发现运作中的不足,以便积累经验并不断改进从而提高交货期的准确性。

(1)对供应商绩效的评价与考核。采购方事先制定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考核的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办法,并把交货期作为一个重要指标,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考核,同时把考核结果与对供应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关联起来。

(2)客观全面的延迟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若供应有延迟,就事论事地对延迟原因从事前规划、事中执行等不同阶段进行客观分析,从采购方、供应商与供应物流等三个角度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积累经验,防止延迟再次发生。

(3)供应商对比分析。包括两方面的对比,一是同种产品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对比分析;二是现有供应商与潜在供应商的对比分析。通过对比分析,可以区分出企业不同商品采购的战略供应商、优选供应商与备选供应商,为企业未来供应商的正确选择与确保供应打下良好基础。

(4)对供应商的激励与约束。当一项采购供应结束,企业应及时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价与对比分析,并对优秀的供应商可采取订单增加、优先付款、战略合作等方面的激励;对于供应绩效不佳或不达标的供应商采取订单减少、降级、甚至取消供应资格的约束办法。

四、结束语

交货期准确性对供应商、采购企业与企业客户都具有重要的价值,因此,提高交货期的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影响交货期的因素众多,当分析的角度不同时,其影响因素将有所区别,因此提高交货期准确性的对策将会有所不同。

[基金项目: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供应链环境下采购与供应绩效及库存管理决策研究”(2012SJB630025);南京工程学院基金项目(KXJ0807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5BGL080)。]

参考文献:

[1] 刘春林,施建军,李春雨.一种最小化交货费用的供应链优化模型[J].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1(4)

[2] 李淑娟,李言,曾志斌.一类带交货期约束的资源选择问题研究[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5(6)

[3] 倪钢,张毕西,于秀丽.物流交货期决策研究[J].物流技术,2013(5)

[4] Li L,Lee Y.Pricing and delivery-time performance in a competitive environment[J].Management Science,1994(5)

[5] Zhao M,Zhang Y.Supply chain coordination model with price and delivery time dependent demand[J].Journal of Hefei University,2007(2)

[6] 林勇,乐晓娟,于建红.面向短生命周期产品的供应链订购批量与交货期协调决策模型[J].中国管理科学,2007(4)

[7] 周颖.考虑服务水平约束的制造商定价和交货期联合决策[J].系统工程,2011(3)

[8] 汤晓华.采购管理工具箱:策略、方法与实务指引[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2012

第7篇:产品采购方案范文

政府采购的本质是公共采购,决定了一切从社会利益出发,它不仅仅是完成公共物品采购任务,节约财政资金,更重要的是通过发挥政策功能,实现全方位的公共目标。目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要求,政府采购从公共利益出发,可以通过采购节能环保类产品,极大促进环保事业的发展。这是由政府采购本质所决定的必然责任和政策功能。

绿色采购初见成效

在制度上,《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类产品,不节能环保或者生产过程不环保的都不能采购。对于政府绿色采购,财政部与环保部共同协作,相继颁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引导和促进绿色生产和消费,对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发挥着积极重要的作用。

据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国内政府绿色采购已经初见成效。从财政部公布的相关数据来看,2009年政府采购规模为7413.2亿元,其中节能、节水、环保产品采购金额为157.2亿元,全国环保产品采购金额为144.9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金额的74%左右。地方集采机构数据显示,2009年浙江省政府采购节能产品金额为8.35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总金额的60%;环保产品采购金额为8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金额的81%。

政府采购倡导绿色不仅体现了政府政策功能的发挥,更是对企业自身发展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绿色、环保,成立了独立的环保部门,致力于从产品研发上实现节能减排。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的调查报告显示,企业开始有意识地追求绿色发展新商机,八成企业经营者表示,在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和在追求获利的同时,很注重对环境的影响,86.4%的企业表示有意识地通过各种方式降低资源消耗及减少污染来节约成本,75%的企业表示正在有意识地追求绿色商机。

日本绿色采购法

从国外经验上看,日本在绿色采购方面的做法值得借鉴。一方面,日本赋予了环境省在绿色采购方面的极大权力。1994年日本滋贺县就制定了绿色采购方针,1996年日本政府与各产业团体联合成立了绿色采购网络,在2000年颁布了《绿色采购法》,其中规定了需要制定中央政府部门和独立行政法人采购环境商品的绿色消费基本方针由环境省制订方案。环境省会根据国家环境商品采购情况,制定基本方针,其中包括特定采购商品种类及判定标准。国家各部门也需参照环境省公布的方针制定各自的采购方针,按照方针采购,最终总结公布采购结果,并向环境大臣汇报。另一方面,环境省制定的基本方针中,特定采购商品的判定标准,会通过量化标准来进行界定。如优先购买复印纸就要求,旧纸使用率为100%,色度在70%以下。对于不能提出明确量化标准的商品,则会注意是否有助于减少环境负荷。

强制、优先谁更有效

借鉴日本相关做法,国内相关职能部门公布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其中对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进行了扩容。政府强制和优先采购商品无疑是减少能源消耗的必要之举,对减少国家总体能源消耗量具有直接意义。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难免不产生一些矛盾。举例来说

某企业对节能清单内的产品技术进行了创新,创新后的产品可能比原先更能发挥节能功能,但是创新后的产品并不在强制采购清单内,这就遗留了可能更具节能功效的产品不能被强制采购。在这种情况下,优先采购就能够采购这种商品,而强制采购在一定程度上并不能发挥更大作用。另一个情况就是强制采购比优先采购更强硬,要求相关采购部门必须采购节能产品,而优先采购相比之下就较为模糊,在这个时候,强制采购又比优先采购更能发挥作用。因此,在政府绿色采购方面,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充分发挥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这个两种政策功能。

第8篇:产品采购方案范文

关键词:物资采购与供应链;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企业要完成建设和生产,就离不开物资采购和供应链。无论是企业产品的生产原料,还是各种车间设备,甚至日常办公用到的桌椅纸张,都离不开物资供应链系统。由此可见,物资供应链在维持企业日常运营中起着关键作用。

一、企业物资采购和供应链的关系分析

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企业刚刚完成体制改革,因此并没有将过多的精力放在物资采购和供应链系统的建设上。在那时的社会环境条件下,企业的物资采购主要是粗放式的,也就是说既没有固定的采购渠道,也没有系统的供应链系统,基本上是“货购百家”。特别是供应链系统,基本上还停留在原材料的采购和储存上,既没有生产计划、订单处理,也没有产品库存统计和售后服务等体系,因此物资供应效率和供应链运转的通畅率都比较低,非常不利于企业的发展。特别是进入新的世纪以来,企业的采购供应链管理已经向单订采购的方向发展。具体来说,就是建立协作的战略伙伴,可以使得双方共享信息和资源,可以降低风险,减少了反复询价与谈判带来的成本损失。不过,随着物资采购系统和供应链系统的统一化,必须采取强有力的管理措施,才能够有效维持系统的运转,确保企业物资供应的科学性和通畅性。

二、当前企业物资采购和供应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采购和供应链系统规划方案不明确。马克思说,利益是驱动企业经营的唯一动力。这句话放在今天仍然不过时。从当前情况看,越来越多的企业将企业谋发展的重点放在了营销系统和内部制造计划体系的建设中,使得企业在物资采购时,缺乏合理的规划。企业在物资采购时,往往对采购计划得不够准确,还存在没有按时采购,供应不到位等现象。还有一些企业,并不是根据自身的营销计划来进行物资采购,严重地忽视了实际情况就导致了一些盲目采购、重复采购等现象的出现,不仅浪费了大量的机动资金,还导致了资源的浪费。

2.物资采购中缺乏统筹性。企业在采购物资产品时,要通过较为规范的定点、定价和决策等流程,其中,有效的决策对于物资采购来说尤为重要。然而,很多企业物资采购缺乏高效的决策意识。对于一个企业,其每年采购的物资种类数目高达上万种,显而易见,采购的这些物资对于企业的作用不可能都同样的重要,一些物资被搁置或者浪费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正是因为在物资采购决策时,往往是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盲目决策,缺乏应有的制约和监督,这样以来,企业的采购工作就难以顺利地进行下去。

3.物资采购管理人员方面。从物资采购管理人员的业务角度来看,企业采购供应链系统一般包括三个流程,即新产品定点流程、产品定价流程和产品订货流程,这就对企业内部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人员有了一定的专业要求。然而,很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人员存在很多问题。一方面,很多企业的物资采购管理人员的能力不足以胜任企业物资采购的工作,长期会对企业造成很多不良的影响。另一方面,很多企业的物资采购管理人员的思想品格低下,形成在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中、管理不严、私拿回扣等的不良风气,甚至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法乱纪的现象,这对企业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三、加强企业物资采购管理的对策

1.实施企业物资战略采购。随着市场环境的剧烈变化,传统的物资采购方式和供应链系统已经很难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要了。因此,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升级物资采购和供应链系统。也就是说,应将粗放式的采购方式转变为物资战略采购模式。一方面。企业要有明确的物资采购方案的规划,将供应链系统的主链和“细枝末梢”有效打通,确保供应链的多样性和上下游信息的直通性。只有这样,才具备了建设战略采购系统的基础条件;另一方面,企业应积极寻求战略伙伴。随着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企业之间的物资供应关系越来越紧密。只有通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才能够保证物资供应的长期性、持续性和稳定性。例如,中信戴卡集团就与丰田和本田汽车等汽车公司建立了配件供应合作机制,增强了两个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2.明确物资采购部门职能。为了使得物资采购的决策具有高效性,必须要明确物资采购部门的职能、明确划分职责。企业还应该建立一个健全的采购管理机制,严格规范采购部门的采购行为,一方面,在物资供应来源上,采购部门要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建立起多元化、多源头的采购体系。只有这样,才能“货比百家,择优选择”,才能够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和稳定;另一方面,物资采购部门还应该承担起物资采购方案的统筹规划、供应链上下游的信息传递职能。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节约机动资金的目的。

3.提高物资采购人员的综合素质。从当前情况看,我国很多企业的物资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基本上还处在比较低的水平上。一方面是因为采购人员并没有受到过系统的物资采购教育和培训,对物资采购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掌握不足;另一方面是在新的形势下,由于缺乏学习,对物资采购新模式的适应能力严重不足。因此,企业要通过在岗培训、督促采购人员加强学习和积极引进专业人才的方式,提高物资采购队伍的职业素质水平。

总而言之,物资采购和供应链系统的建设关系到了企业的生死存亡。企业物资采购部门务必要在企业战略发展的层次上,统筹规划建设现代化的供应链体系。

参考文献:

[1]熊恒庆.延迟策略对供应链关系的影响分析[J].科技管理研究,2013,20:241-250.

第9篇:产品采购方案范文

关键词:装备采购;采购方式;招标

中图分类号:F251.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9-09-0015-02

装备采购方式选择是指装备采购机构根据相关要求,通过法定程序和标准选定装备采购项目合同订立方式的一系列有组织的活动。当前装备采购方式选择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规范和不科学的做法,规范统一选择装备采购方式行为,已经成为一项现实的需求。

一、装备采购方式种类及其特点

装备采购方式是指装备采购部门使用装备采购经费采购装备时,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的法定的采购形式。国外国防采办中,在优先采用公开招标进行装备采办的同时,还根据装备项目的具体特点普遍采用了两阶段招标、两步招标法、邀请招标、谈判签订合同、征求建议书、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多种方式进行采办。我军《装备采购条例》规定,为了促进装备采购的有效竞争,满足不同类型装备的采购需求,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总装备部认可的其他装备采购方式来完成装备采购任务[1]。

公开招标是通过公开采购信息,广泛邀请承制单位,形成公开竞争,最终实现获取质优价廉的装备目的的采购方式和途径。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有助于开展竞争,打破垄断,促使承制单位努力提高装备质量、缩短周期、降低成本。为此,这种方式一直作为一种较理想的采购方式被世界主要国家所推崇,是外军普遍提倡采用的一种采购方式。如美军规定除《联邦采办条例》特别要求以外,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公开招标在其公开程度、竞争的广泛性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但也存在着招标周期较长、费用较高、保密性差等缺点。

邀请招标方式能够较充分地发挥招标的规范性、公平性等优势,并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公开招标的不足;但其竞争程度远远不能与公开招标相比拟。

在一些情况下,由于采购对象的性质或采购情势的要求,招标采购方式并非实现装备采购经济有效性目标的最佳方式,必须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既能体现竞争,又具有灵活性的优点,但规范性不够强。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是非竞争性的装备采购方式,易造成承制单位抬价、阻碍技术进步、产生不公平交易等现象,而且评审过程难以控制,人为操作性大,易造成市场机制失效,使装备采购部门处于不利地位,影响采购效益,因而,一般在严格符合条件并经上级装备采购部门审批以后才可以实施。国外实践已经证明,国外国防采办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中,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运用采取了严格的限制。

询价采购是一种相对简单而又快速的采购方式,邀请报价的承制单位数量应至少有三家,而且只允许承制单位提供一个不得更改的报价。询价采购明显具有方便快捷、费用低廉的优点,但其规范性、程序性相对较差。

由于装备采购的每个项目各不相同,还有其他一些适合的采购方式也是可以采用的,例如批量采购、小额采购等,因此为了适应装备采购在不同情况下的特殊需要,《装备采购条例》规定,经总装备部批准还可以灵活采用其他装备采购方式。需要强调的是,虽然其他采购方式有很多,但只有经总装备部认定的方式才可以用于装备采购。

二、科学选择装备采购方式的意义

规范对装备采购方式选择行为的管理,可以克服和减少随意性,从制度上确保推进和开展竞争性采购,并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交付进度,提高装备质量。

1.推进装备采购的竞争水平[2]

推行竞争性装备采购,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要求,也是高技术装备发展的需求。规范装备采购方式的选择,积极运用竞争性订立方式的目的,就是充分调动各企业积极性,把装备科研、生产、维修建立在国家最先进的工业技术基础之上,以实现装备采购效益的最大化。世界各国无论政府采购、还是装备采购都采取各种方式,建立了采购方式审定制度,强制推行竞争性采购。因此,加强装备采购方式选择,是推行竞争性装备采购的重要途径。

2.提高装备采购的法治化进程

当前,装备采购指令性计划管理模式的观念和行为还未得到彻底的转变和根除,有意、无意规避竞争,以及竞争性装备采购方式应用不规范,有意选择竞争程度较小的采购方式等问题时有发生。因此,科学选择装备采购方式,建立规范、统一的装备采购方式的选择标准和方法,对规范装备采购工作行为,避免行政干预、暗箱操作等问题的发生,将产生重要的监督、制约作用,提高装备采购行为的法治化进程。

3.向政府采购制度看齐

装备采购属于政府采购范畴。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行为、过程都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和多方的监督;尤其其采购方式的确定已经受到严格的法律管制,任何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部门、人员,在组织实施采购工作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针对项目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采购秩序,实现“阳光工程”的目标。因此,为在装备采购工作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制度精神,应加强装备采购方式科学选择。

三、科学选择装备采购方式的实现路径

1.采购信息,平等授予采购机会

装备采购信息,如装备名称、型号、图号,采购数量、采购价格、交付时间,战技指标、关键技术,承制单位信息、采购部门信息,采购合同文本等,几乎都可能涉及到军事秘密。因此,为了维护国防安全,必须做好装备采购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是装备采购信息最关键的把握点。

但是,不能以保密为借口而规避进行公开招标等竞争性采购方式,不能以保密作为选择装备采购方式的唯一“准星”。对于采购军选民用类产品,除军队部门信息(如采购单位、交付单位等)外,其他信息均可按非保密信息处理,可进行公开,以吸引更多的承制单位的参加;对于采购军队专用装备,涉及装备总体、主要分系统及含技术的配套件等产品采购信息为保密信息,可以只向符合相应保密资质的承制单位。此外,还可以根据装备采购信息密级程度积极进行去密和降密处理,降低装备采购信息的获取成本,最大程度地吸引广大潜在承制单位参与到装备采购市场中来。

2.统一判定标准,创造平等遴选规则[3]

影响装备采购方式的因素较多,并且各装备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不尽相同,为避免在制度上遗留规避竞争的漏洞,应对各影响装备采购方式选择的要素、判定标准、方法给予统一规范,并尽可能实现准确的量化管理。装备采购方式主要由保密要求、采购金额、采购时限、承制单位数量、装备通用性、配套或服务一致性等要素确定。结合实际,参照国内外具体做法,应遵循以下标准和方法进行选定装备采购方式。

第一,密级程度。对于无法处理的装备采购信息只能选择公开招标以外的装备采购方式。

第二,合同金额。各国无论政府采购、还是装备采购,都在法律中要求政府或军队的不同部门,对各种装备采购方式适用的项目经费限额范围给予专门的规定,建立全军统一的装备采购项目经费计算标准。

第三,承制单位数量。竞争必须有相应的市场主体环境,即数量较多的、具备资格条件的承制单位。因此,承制单位数量也是一个制约竞争性装备采购方式使用的重要要素之一。

第四,采购时限要求。采购时限即采购项目所允许的合同订立时间也成为一个制约采购方式选择的要素之一。采购方式不同,所需要的合同订立时间不同;装备采购项目不同,所需要的生产周期、交付时间要求不同。采购时限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采购时限=(装备交付时间-装备采购年度计划下达时间)-合同履行时间(按装备生产周期计算)

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公告日到开标日,至少保留20个工作日的时间间隔,以保证投标人具有充足的时间完成投标书。因此,采购时限允许的项目方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方式订立合同。

第五,装备的通用性。通用性强的装备,承制单位较多,货源充足,价格较为稳定,适合采用招标或询价方式采购。《装备采购方式和程序管理规定》明确,采用公开招标、询价采购方式订立装备采购合同的项目应具有较强的通用性。通用性一般是指各军兵种通用,或军民通用。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适合公开招标、询价采购的项目大部分为军选民用产品。因此,通用性按照军选民用市场情况确定。即凡在民品市场中有多家生产的产品就可认为满足“通用性强”的条件。

3.严格规范程序,保证公平选择

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是规范装备采购方式选择行为的重要手段。装备采购方式选择可按以下程序和方法执行:

首先,装备采购业务部门在拟制装备采购年度计划草案前,应组织领导、专家及负责人员对项目进行调研分析,综合考虑项目实际情况,提出装备采购方式建议。其次,装备采购计划部门根据装备采购项目情况组织专家对装备采购方式建议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检查业务部门对各要素分析的准确性,法规、判定标准执行情况,提出的采购方式建议的合理性等内容。再次,通过审查的,装备采购主管机关应组织专家,并根据装备采购项目情况,对装备采购方式方案进行审核。对于需调整采购方式的,依法作出装备采购方式修改决定;批准下达执行;经审核无异议的,及时批准下达。

此外,还需借鉴国内外相关做法,建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关,并赋予其相应职权和职责,从而加强对采购方式选择的审批监督,以确保全军各级装备采购部门按照法规要求正确选择、使用采购方式。

参考文献:

[1]魏刚,艾克武.武器装备采办合同管理导论[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5:181-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