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地下水污染整治方案范文

地下水污染整治方案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地下水污染整治方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地下水污染整治方案

第1篇:地下水污染整治方案范文

【关键词】环境质量;现状;整治建议

一、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区域评价范围及评价时段

本工业区规划范围包含两部分:一是北部代家沟工业园,范围南起丹锡高速公路,北至海城河,西至北铁村村界,东到原牌楼镇镇界,规划面积16.86平方公里。二是南部海镁工业园和滑石工业园,范围北起大盘线,南至三角村、大旺村和黄堡村,东至通海产业大道,西至梨树村,规划面积24.04平方公里。

2.功能定位

2.1发展模式

以生态理念和共生思想指导工业区的建设,权衡工业区征地原则和山地地貌的多重特征,形成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和谐发展的生态工业区。

2.2产业定位

东北地区以菱镁矿和滑石矿产品开采和深加工为主的产业集群。

2.3园区定位

东北地区镁制品和滑石添加剂生产基地。

3.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分析

本次规划环境空气现状监测期间,区域内所有监测点位TSP、PM10、PM2.5日均浓度监测结果均超出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规划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受到矿山开发以粉尘为主的污染。收集2012年冬季海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数据,评价区域冬季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所有监测点位TSP均出现超标现象,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3.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内拦河上游下房身断面出现石油类超标,拦河下游丹锡高速断面出现COD、氨氮、石油类、BOD超标,已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体水质标准要求。COD、氨氮、石油类、BOD超标主要是受当地生活污水直排和周边企业排水影响。

3.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评价结果表明,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Ⅲ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

3.4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对规划矿区声环境监测可知,监测期间除东牌楼、杨家甸昼夜间超标外,各测点噪声值均能满足相应环境噪声标准限值要求,区域内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3.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评价结果表明,土壤各监测点位及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要求,说明规划区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较好。引用参考文献中海城梨树村农田土壤理化性质,土壤Mg2+/Ca2+比例失调,这主要是受区域内镁矿粉尘污染的影响。

3.6生态环境现状

通过现状调查分析发现区域生态环境在水平及垂直方向受人为扰动的程度都较重,区域的工矿景观已经形成一定规模,无论是斑块总面积还是斑块平均面积都较大,总体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多年来处于动态平衡当中,但局部生态环境处于一个遭受破坏的过程中。

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建议

1.区域发展资源环境保护原则

1.1采用先进技术与装备,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禁止建设限制类和淘汰类产品、禁止使用限制类和淘汰类装备技术,以创建国家生态工业园为契机推进生态工业体系建设。

1.2努力提高区域工业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和中水回用水平,积极发展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系统,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甚至实现采矿、加工过程生产污水的“零排放”;

1.3加大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积极能源高效利用新技术,切实采取节能措施降低规划能源消耗,落实污染减排措施,降低区域大气污染物浓度;

1.4强化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控,封闭规划区域内企业自备井,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远期实现红土岭水库供水为主、区域地下水备用的供水格局,保障供水安全;

2.规划目标建议

2.1产业规模用地调整

根据规划区域现有产业发展情况,结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绿色经济发展方案,评价建议将采矿用地规模控制在现有范围内,重点发展镁质高端耐火材料、镁质冶金功能渣系材料及熔剂、镁质化工材料、镁合金及深加工产品的精深加工和制造;从而达到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发展目标。

2.2区域总体布局建议

规划在牌楼镇区南侧布置海镁工业园和滑石产业园,其中南部工业园区东部依托现有下房身居住区和海镁生活区规划一处二类居住用地。该用地布局基本合理,居住区位于规划工业区东部,为常年主导风向的侧风向,一般不会受到工业区的影响,但规划居住用地西侧紧邻采矿用地,该采矿区域主要采用露天开采方案,露天开采过程中炸药爆破、汽车装卸与运输都将对居住区产生较大影响,其布局不尽合理。评价建议限制牌楼镇镇区居住区建设,设置区域卫生防护距离及采矿用地控制范围,以降低采矿、精深加工等工业项目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3规划区域生态廊道建设

由于区域生物多样性相对较低,生态廊道要求能够逐步恢复区域动植物迁徙和传播的要求,并逐步提高区域的生态多样性。因此,评价建设生态廊道的宽度分区进行控制,海城河、炒铁河两岸设置150~300m廊道、其他水域廊道按60m控制,其它交通干线两侧廊道按30~60m控制。除规划设定的景观通道外,规划区还应重点建设丹锡高速生态廊道、区域南侧岔道沟生态廊道等生态廊道,从而促进区域水系、林地的有效结合,促进区域物种的沟通,维持生态多样性。

2.4区域地表水体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建议

(1)炒铁河综合整治

根据海城市水系环境功能区划,规划区域范围内地表水系主要为海城河以及其支流炒铁河,其中炒铁河为Ⅲ类水体。根据现状监测,目前尚未达到水体标准,主要影响因素为工矿企业、生活污染源等。

①对工矿企业污染源的整治

规划区域内现状所有废水排入炒铁河企业必须实现达标排放;依法关闭沿河两侧距河岸1km范围内所有非法排污企业。

②对生活污染源的整治

加快规划区域城市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沿河集镇全部新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禁止沿岸城区和主要集镇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或经处理后不达标排放;依法打击沿岸垃圾乱堆乱倒行为。

③对农业面源的污染整治

严格控制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从事规模化养殖,现有企业需进行污水达标处理;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鼓励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高效有机肥、复合肥;大力发展沼气事业,实行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

(2)区域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议

第2篇:地下水污染整治方案范文

服务举措要管用。服务要有具体的载体和措施。今年省里安排重点项目499个,其中不少是基础和能源工程,都是牵动全局、增强后劲的大项目,而且从整体和长远看,都有利于资源和环境保护。我们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一方面要严格把关,从源头上防治新的污染和破坏,一方面要改进审批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对应当上报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的项目,要多汇报沟通,争取支持;对需要排污总量的重点项目,要列出明细表,及早考虑,多管齐下为重点项目腾出总量;对项目环评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单位,要督促其强化质量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

服务本领要增强。要善于发现、分析、解决问题,使各项工作呈现主动、事前、预防、积极的态势,使服务更前瞻、更周到、更优质、更高效。要多调研、多分析、多思考、多沟通,对突出的环境问题要了如指掌,对有效解决突出问题的措施办法要成竹在胸。要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积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全面实行政务公开,转变职能,便民利民,提高效率。

服务氛围要形成。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环保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服务科学发展的合力。要把新闻监督当作是对环保工作的支持,把握好、引导好有利于推动环保工作的舆论导向,加强环保基本国策和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营造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氛围。抓好环保系统内部的协调联动,强化大局意识,用服务发展的成效体现大家共同的成绩。

以维护环境安全为目的切实推进城乡环境治理

着力解决影响群众的突出问题。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环保工作的着力点,逐件落实,限期解决,依法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安定有序。决不能敷衍应付,也不能久拖不办,更不能因处理不当激化矛盾而导致。重点是整治涉铅企业污染等影响水源、危害群众的突出问题。认真做好市、县(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内河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业油烟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污染等扰民问题。按照建设海峡西岸新农村的要求,制定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抓好土壤有机污染调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家园清洁活动,推进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加强生态保护和矿山环境整治,着力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队伍的作用,加强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协调和监督。

着力营造优美舒适人居环境。厦门、福州、泉州市要巩固和发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漳州市要争取尽快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验收,其他设区城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也要积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继续推进生态市、县(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根据《*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及其《实施意见》,制定实施市、县(区)生态建设规划,分年度落实生态建设项目。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监督和管理,完善建设规划,提高保护质量,形成规模效应。大力创建绿色社区,推进环境优美乡镇、绿色学校和绿色家庭创建,鼓励创建环境友好企业。协同有关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社区、村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使生态文明理念成为人们共同的价值取向,成为全社会的行为规范。

着力加强环境安全监督管理。一是切实整治环境安全隐患。“祸患常积于忽微”。要居安思危,防患未然,进行经常性的环境安全大检查,建立比较完善的省、市、县三级环境安全隐患数据库,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建设,做到心中有数、及早应对。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要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定期验收,对整改不到位、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停产整治或者搬迁、关闭。二是健全辐射环境安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辐射工作许可制度,加快省放射性废物库扩建工作。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在人员编制和经费方面提供必要保障,建立辐射环境监管监测网络。制定实施全省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建立放射源数据库,督促所有用源单位对使用的每一个放射源都落实严格的管理措施,定岗、定员、定责管好用好。三是强化危险废物监管。推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尽快出台。完善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和厦门、泉州、漳州、三明市医疗废物处置场运行工作,莆田、南平、*、宁德市及武夷山市要按国家规划建成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严格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和经营许可证制度,对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

着力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围绕海洋强省的部署,加快全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加强入海排污口的监督管理,推进重点海域和江河入海口环境整治。协助海洋渔业部门加强指导监督,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海水养殖业,防止过密养殖造成近岸海域污染。协调各地分期在主要江河入海口和重要海湾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保护湿地资源和海洋生物多样性。加强近岸海域水质监测,弄清近岸海域污染成因,把握水质变化规律,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治和保护措施。

以服务环保中心工作为重点切实加强环境科技创新

增强环境科技支撑能力。一是制定出台我省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加强环境科技创新,对有利于消除污染、实现综合利用、保障环境安全的重大课题和先进实用技术,要优先组织并安排专项资金开展研究和推广应用。二是为环保中心工作提供有效服务和支撑,重点抓好闽江、九龙江流域上下游补偿机制,环保投入效益最大化,事关群众健康的敏感环境问题比如铅锌矿开采冶炼对群众健康的影响,发挥监测体系作用和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环保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地方立法等研究课题。三是强化环保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加强环保相关领域科技成果整合,抓好危险废物处置研发中心和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完善环保科技项目库,提高环保科技含量。四是重视环保国际合作,提高对外交流水平。

加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力度。要积极主动配合省经贸委制定实施全省循环经济推进计划,推动企业加快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提倡企业循环式生产,促进产业循环式组合,推动区域循环式发展。要切实抓好福州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青口汽车城生态工业园区、三钢集团生态工业园区、厦门鼓浪屿循环经济实验区、德化县域循环经济试点、南平炉下镇循环经济实验区等循环经济试点项目。要继续培育不同模式的循环经济试点,通过典型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继续加强清洁生产审核。筛选、确定并公布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在石化、电力、造纸、啤酒、钢铁、建材等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对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企业要依法监督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要依法强制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鼓励扶持环保产业发展。积极服务和扶持环保产业的发展,制定鼓励发展的环保技术和产业名录,充分利用“6·18”和“9·8”等平台,促进项目和技术对接,提高环保装备制造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核心技术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能够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环保骨干企业。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促进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进环境咨询市场化。

以削减总量为主线切实抓好区域和行业污染防治

总量控制目标要明确。中央和省里都把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两项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同节能降耗目标列为经济发展必须确保完成的约束性指标。国家确定我省2010年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42.4万吨、化学需氧量37.5万吨,分别要求比2005年削减8%和4.8%。虽然削减幅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由于我省基数小,“*”又是全面实施项目带动加快“海西”建设的关键时期,削减任务十分艰巨。去年全省减排工作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今年要完成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1.6%、化学需氧量减少1%的目标,难度更大。这是一项硬任务,没有什么退路,必须千方百计挖掘潜力,不折不扣确保完成。

削减责任措施要落实。省政府已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了总量削减责任书,明确各地总量控制目标和重大削减措施。各设区市也要抓紧签订县(市、区)长削减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区域和企业总量削减责任。排污企业要提高认识,增强减排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减排提高生产经营水平,通过减排增强综合竞争力,通过减排体现社会责任。把总量指标落实到行业发展规划中,依靠产业集聚和结构调整控制总量;把总量指标落实到区域发展规划中,依靠优化增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集中防治减排总量;把总量指标落实到流域保护规划中,依靠环保治理工程削减总量;把总量指标落实到企业的发展中,依靠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腾出总量;把总量指标落实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依靠“以新带老”消化总量。对未按期分解总量指标、签订总量削减责任书、削减任务不明确和不能按期完成的地方,省里原则上将暂停审批其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环保手续。

排污许可监督要到位。结合国家部署的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摸清排污单位情况,建立和完善排污总量控制台账,形成统一、规范、完整的包括环境统计、项目审批、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监督性监测、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等内容的数据库,整合相关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确保对各区域和企业排污总量做到心中有数,并定期对各区域和重点排污单位总量情况进行通报。加大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力度,重点是加强核发后的监督管理,抓紧研究制定排污许可证管理的相关规定,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共商加强排污许可管理的措施,争取各方面有利于加强排污监管的积极因素。督促每个排污单位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治理、处置或者委托治理、处置产生的污染物和废弃物,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的要依法查处。

重点削减项目要加快。加大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力度。一是火电行业治理。对新(扩)建燃煤机组要求其按规定同步建设脱硫设施或者采取其他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措施;对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项目如嵩屿电厂、湄洲湾电厂脱硫项目,要督促其按期建成并确保稳定运行;对列入国家关停小火电机组名录和核准新建项目要求关停的小火电机组,要配合相关部门责令其按期关停。二是非电行业治理。加强对钢铁、化工和水泥等行业的污染治理,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督促三化热电厂、青山纸业按国家要求时限建成锅炉烟气脱硫项目并确保稳定运行。三是排放废水企业整治。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者超总量排污的单位,要依法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其停产整治。对重污染行业中超标排放或者超总量排放的企业,要依法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削减排放量。四是能源结构优化。积极服务lng燃气电厂项目建设,促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减少污染物产生量。

区域削减工作要推进。各地要根据省政府下达的总量削减任务,全面推进区域污染整治。针对本地突出污染问题,制定实施治理计划,切实削减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其中,三明、*市要针对城区空气质量长期不达标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三明市要组织实施三钢转炉烟气治理和烧结机烟气脱硫、三化电石炉除尘系统改造和全厂粉尘无组织排放治理等项目。*市要加快城区周边水泥企业搬迁工作。福州市要加快闽清建陶业废气、废水污染治理,年底以前高速公路两侧一重山和闽清县城关周边的建陶业必须治理达标。配合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这是大幅度削减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改善人居环境的治本之策。

以依法保护环境为根本切实增强环保监管基础能力

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一是确保执法工作及时、严格、有效。充分发挥全省环保110社会联动服务系统(环保12369投诉热线)的作用,及时处理环境污染、环境扰民和环境违法现象。高度重视环境受理和办理,把环境当作倾听民意、为民解忧的大事,完善工作规程,依法依规办理好群众来信来访。二是适时开展保障群众健康环保执法专项行动,针对各地实际、突出重点,不搞“一刀切”。对工业污染纠纷突出的地方要切实抓好工业污染治理,对养殖业污染严重的地方要着力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对矿业开采冶炼影响群众的地方要重点推进矿业整治。专项行动要持之以恒,一抓到底,取信于民,切不可一阵风、走过场。对违法行为要坚持原则、挺直腰杆、重拳打击,绝不姑息迁就,绝不以罚代处,绝不当“老好人”。三是加强对苗头性问题的分析和处理。增强环境执法前瞻性、预见性,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敏感问题,要从基层抓起,依法处理好、整治好,切实防止矛盾上升、问题上交而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按照数据准确、方法科学、传输及时的要求,强化环境监测能力。一是充分发挥现有监测仪器设备的作用。加强监测人员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培训,使用好、维护好、保养好仪器设备,充分发挥省环境监测体系一期、二期工程的作用,切实防止设备仪器闲置、老化和浪费。二是加快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用好省级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资金,加快省属各环境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各市、县(区)也要争取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力争年底前全省各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站都通过计量认证,已通过认证的要巩固和提高。省和设区市级环境监测站要尽快通过国家标准化验收。三是完善全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以“网络健全、监测到位、资源共享、作用发挥”为目标,抓紧完善省及设区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中心、分中心,力争年底前各城市都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点,重点污染源监控点明显增加、覆盖面有效拓展、监控仪器正常运行,主要流域特别是重点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设明显推进。四是切实规范环境监测工作。调整并适当增加监测点位、频次,修改完善环境监测规范,关注群众呼吸的空气、饮用的水和身边内河沟渠的质量,做到及时、准确、全面、科学地监测并综合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变化趋势、排污情况。在重点流域的水质监测上,要重视各支流汇入主要支流、干流的交汇口和市与市、县与县交界断面水质监测,弄清污染来源。加强监测数据分析,定期召开环境质量分析会,发挥环境监测的作用。

按照权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要求,强化执法监察能力。要加快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完善执法装备,省环境监察总队要通过国家标准化验收,各设区市环境监察部门也要争取尽快通过省级标准化验收。要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稽查,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法定程序、权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运用经济杠杆促进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改善环境。要积极协调各级财政把环保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保障环保部门工作经费特别是环保执法工作经费。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要求,强化环境应急能力。提高环境安全应急能力要从基层抓起。明确排污单位的环境安全责任,督促排污单位加强自身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防止发生环境安全事故。健全环境应急工作体系,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沟通汇报,争取当地政府保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配备现场应急环境监测、监察、信息传输仪器设备和通讯设备、防护装备,完善相关预案。提高环境应急能力,完善省和福州、厦门、泉州市环境应急监测车的监测仪器设备,漳州、*市年底前要配备应急监测车,三明、南平市要抓紧各项前期工作并在2010年底前配备。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环境事件,保障环境安全。

以保障水源安全为核心切实加强重点流域整治

饮用水源管护措施要严格过细。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的水,是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是环保工作的重要任务。年内要全面完成建制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全省市、县和建制镇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总数将达400多个。对所有水源保护区都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具体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和日常监管的责任人,依法管住、管紧、管好饮用水源,切实防止“以划代管、划而不管”的现象。搞好水源地“六查一分析”:一查本辖区内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个数、地理位置和所属水系,二查各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审批情况、审批部门以及是否处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三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分情况和有否标志牌、界桩、围栏、红线图,四查每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取水量、取水供水方式和服务人口,五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范围、面积和水质本底情况,六查每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个数、种类、位置、排污量、人为活动情况和上游水质状况、污染来源。在此基础上,对每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环境风险和生态脆弱性分析。制定实施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提出水源保护对策和污染整治方案,报请当地政府组织实施。重视地下水污染调查和防治,以地下水为饮用水的地区要落实好水质保护的措施。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根据水源保护需要适当增加监测频次,并及时向各级领导报告水源水质情况。

流域整治协调职能要认真履行。保护全省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母亲河”,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母亲河”安全,饮用水源才能安全。省委、省政府把闽江二期整治工程继续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并要求进一步加大各重点流域整治力度。作为重点流域整治牵头部门,我们要认真履行好协调和监督职能,协同各地各部门全面推进整治工作,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要根据各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实施年度整治计划,落实整治项目,及时通报整治进展。省里主要负责组织跨设区市的闽江、九龙江、敖江和出省界的汀江流域整治工作,其他流域由所在地设区市负责组织实施。要加强调研和检查,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确保工作计划切合实际、主要问题找准抓对、治理措施有力有效、指导协调具体深入、监督管理切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