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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体制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极为严峻,安全生产管理存在诸多问题,施工安全监理越来越收到政府和企业的重视。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与实施,不仅明确了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更把实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法制化[1]。在此背景下,构建适应我国现状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体制正成为当前监理行业的工作重点。
一、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的必要性
当前,条例将工程监理单位纳入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管理体系中来,把安全监理作为工程监理的一项主要工作。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旧的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着诸多问题,现今的科学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限。因而,单纯依靠施工单位来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并不能扭转当期我国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频发的严重局面。因此,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十分必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②防止或减少建筑安全事故;③实施施工安全监理有利于提高建筑业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④实施安全监理是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的需要。
二、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的现状
2.1认识不到位,职责不认真履行
实际监理过程中,有的把安全监理看作是额外的附加工作,不少监理人员对安全方面的监督处于被动的状态,认为施工安全只与施工单位有关,跟自己的职责没多大关系。
2.2监理人员安全知识不足
监理大多没有从事过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也没经过系统的安全学习培训,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种安全抄作的流程也不熟悉,安全施工方面的知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才能准确发现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3不作为行为
建筑工程现场都是事故的高发地,面对高风险,有的监理人员头脑认识不足、意识不够清醒,没能按相关法律法规来办事,及时处理。
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体制
3.1 组织工程施工事前控制安全监理
①审查施工图纸。重点审查涉及到人身安全方面的具体作法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如楼梯的梯段净宽和梯井净宽等设计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②审查承包单位资质、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主要是审查承建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专业施工许可证;审查项目经理、技术人员、质检员和安全员等作业人员上岗证;审查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及配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与产品合格证。
③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针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机械的配备、按国家和行业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编制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3.2 组织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
建筑工程开工前,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确保施工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准备阶段实施安全监理,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主要工作内如如表1所示。
表1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2]
3.3 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理
施工过程体现在一系列的现场施工作业和管理活动中,作业和管理活动的效果将直接影响到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当采取巡视、平行检查和旁站的方式对施工作业和管理活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监测危险源,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安全。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2所示。
表2 施工过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3]
四、结语
综上所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是一项持续的、贯穿整个施工过程的系统工作。熟悉国家、行业以及本地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规范和条例,结合专业工作特点,掌握专业工作的内容范围,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手段,监理才能系统、全面地实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采取有效的方法、措施进行监控,从而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李睿,李志祥.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控制措施[J]. 科技创新导报. 2009(15).
[2]王成强,何江涛. 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J]. 科技资讯. 2009(20).
[3]熊丽芳. 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安全管理责任探讨[J]. 桂林工学院学报. 2004(03).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监理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A
一、水利水电工程及施工安全监理现状
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承担的安全监理责任以及相关法则,在2003 年 11 月 24 日,国务院颁布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于 2004 年2 月1 日起实行。明确了,审核查收、安全监督和监督整改为监理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三大责任。工程安全监理是建设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工程监理的重要保障。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的有效方法是监督工程安全监理的实施,同时,对加强安全管理控制重大伤亡等工程事故都是一种重要手段。
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对策及措施
(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特点
1.受自然灾害程度高。堤坝易崩塌,高边坡易失稳。
2.受季节变幻影响大。当季节性洪水期到来时,把握时机合理安排防洪计划,组织人员精心完成施工问题。
3.受工种过多。水利水电工程各单项工程涉及工作种类多,工种之间联系太过广泛,容易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后引起连锁反应。
4.施工地易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居住的临时建筑物,抵御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侵害能力差。
(二)监理安全控制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
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
2.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讲座
3.审核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
4.进行综合质量安全检查。责令违章冒险作业的停止作业,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整改。
5.监理人员应及时将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6.审核施工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监理人员检查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和出厂合格证书。
7.严格依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法规以及法律条例实施监理。
8.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在安全控制的工作程序内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停止施工。
9.施工单位违反法律条例,超出法规范围,给予警告拒不整改并且不停止施工,监理人员需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施工安全危险源的分析和预控
1.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
2.审核施工单位证明安全资质的相关文件。
3.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或者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4.审核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和安全管理体系。
5.审核施工安全措施及方安全技术方案。
6.审核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单位需提供安全设施的场地及出厂合格证书。
7.建设标准实施监理需严格依照法律规范。
8.实行现场检查和监督,一旦出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施工单位必须整改严重者暂停施工。
三、施工安全控制工作方法
(一)分析施工安全危险源和预控
1.识别有关的危险源时。分析研究通过询问交谈及查阅记录来加以分析研究。
2.通过工作任务,识别有关的危险源时。分析施工现场人员工作任务中所涉及的危害。
3.运用安全检查表,识别出存在的危险源。对施工现场和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
4.通过指导工艺过程中一旦出现工艺偏差,识别系统存在危险源自动严格审查和控制的技术。
5.识别出系统的危险源。通过逻辑分析,预测各种有可能出现的结果。从正常或者不正常的事件检查事情的发展变化过程。
四、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控制措施
1.监理人员督促由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起专门的安全机构负责施工企业建立防群制度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好安全生产组织的保障。
2.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要着手新工艺和新技术的投入及使用,一边协助施工单位制订安全技术措施,一边帮助施工单位掌握安全技术规程。最后审查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检查方式可以分为以下两种。对于现场综合检查时,采取综合检查手法,对施工进度,搭设架子,机械电气设备安全度以及生产资料等进行检查。
4.树立全员安全生产理念,增强工人安全意识,减小事故发生风险,最好做到从源头杜绝事故发生。例如:对新进员工进行三级无害教育,针对特殊工程开工前进行安全教习,施工单位要严格监督工人生产教育制度。只有抓好这三项教育才能更好的管理员工,提高生产。
5.监理人员在调查要做到不放过细微之处,施工单位如对存在的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可以在向业主报告的同时,立即依法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施工单位出现冒险作业和违章指挥时,要立即令施工单位停工。对于事故存在隐患及时给予警告。
6.补救措施。监理员在单位事故防洪渡汛援预案和应急救援案中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时要切实做好技术措施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组织措施,没有安全措施的事坚决不做,确保没有安全保障的事不为。逐步实现事前预防的主动型管理。
市安委办: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昆安﹝2009﹞16号)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监管责任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把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作为下半年以来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严格按照“八个百分之百”的要求,严把入口关,改善建设工程安全基础条件,使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得到有效规范,现场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整治。针对8月以来我区建设工程领域连续发生两次生产安全事故,区安委会向***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了《生产安全告诫通知书》,督促建设管理部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扭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
为确保建国60周年大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区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城建委、各有关单位,加大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督促建筑施工工地及时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同时按照昆安﹝2009﹞28号文件要求,及时督促区城市建设局开展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认真解决“多个建筑施工企业交叉作业现象突出”等问题,通过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二、加强防范,认真落实监管措施
2009年,我区在建和新建的工程项目均履行了建设工程基本程序,办理了安全报监备案手续。
一是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建立施工工地安全巡查制度,安全防护措施取得一定成效。
二是督促施工企业对脚手架和模板支撑进行了加固,对少部份脚手架扫地横杆和剪刀撑防护不到位的现场责令限期进行改正。
三是施工用电管理,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箱一锁一漏”规定。对部分用电不规范的施工现场都严厉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存在的设备外壳接零不到位、电线连接混乱、未配电箱和锁的现象进行了整改。
四是加强塔吊和井吊的安全管理。对未登记备案就擅自使用的企业进行了批评,并责令他们限期进行备案登记,在此期间停止使用,另外,还对未安装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和缆风绳的井吊、塔吊要求限期完善,在此期间禁止工作。
五是加强对“三宝、四口、五临边”的管理。对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网搭设不规范、不完整的现象进行了管理,并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都必须配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进入场地。
六是强化监理的监管力度,对监理不到位、隐患整改未落实的现象进行了整改,要求监理认真查找隐患,制定整改措施,严厉督促整改,并建立完整的检查记录和台帐资料。
七是督促各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市建设工程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规章和各种规范、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在全区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施工环境。
三、认真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根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领域和矿产资源开发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安监管﹝2009﹞131号),区安监局制定下发了《***区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把解决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施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薄弱、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临时用电管理混乱等问题,作为整治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重要内容,整治工作时限从2009年10月至2011年8月,将用近两年的时间,逐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力度,协调工程建设各方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制,提高全区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目前,该项工作正按照《方案》稳步推进中。
关键词: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Summary: our country more and more cities are built, expanded or plans to build the subway, and the subway safety production civilized construction is worth the sub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of responsibility for production safety unit is very concerned about the subject, pay attention to. Combined with production safety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focusing on the construction unit of the security responsibility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main subway engineering safety management work.
Key words: the sub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交通量急剧增长。城市交通堵塞现象日趋严重,因此,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已成为必然的选择,否则难以解决大城市的交通和维持城市的持续发展。地铁多处于繁华热闹的市区,地层条件和地下构筑物的不确定性及周围建筑物的复杂性加大了施工技术的难度,同时增加了地铁建设的安全风险。因此地铁能否安全施工对整个地铁工程是至关重要的。而且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地下工程事故的教训也是惨重的。因此,从地铁的施工全程入手, 并结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重点针对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中的安全责任来做详细安全管理方面的介绍。
1推行安全目标管理
因为要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降低事故次数、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所以对每个承包商在合同条款中规定8个分目标,其中包括不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年伤率不大于5×10-4,以及安全生产检查综合得分在75分及以上,文明施工得分在80分以上。也对于建设单位,必须杜绝由于没有履行或履行不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6项责任而导致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从而为实现“零死亡”的好成绩给以约束与鞭策。
1.1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是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负起的法定职责。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实行综合监督管理,协调整个工程的施工安全、消防、防汛和防灾、抗灾等工作,在内部则明确了有关部门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分项职责。建设单位应设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部,代表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实施统一协调、管理,其主要工作对象是监理单位,对监理履行监理合同的安全监理行为实行“监督、检查、督促、建议、咨询”等,通过监理单位直接对承包商实行“审核、督促、检查”;同时对承包商施工现场的抽检巡查,作为监督、评估监理行为及其效果的途径、手段和方法。
1.2明确合同条款,选好承包商
建设单位的重要责任是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从事地铁工程建设活动,并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职责。这是《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单位的要求,也是保证地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基础。建设单位在招标阶段应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招标文件,对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具体、全面。经过严格的招标,进入地铁建设的承包商要都具有与工程规模相应的资质,绝大多数需具有一级资质。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规定施工承包商对所承包及其分包工程的施工现场安全全面负责。同时在招标合同中要求投标单位提交项目主要管理、技术和安全人员到位履约保证金,对违反合同规定,人员配备不到位或随意更换人员的,按比例扣罚保证金。
2重视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建筑物安全
地铁工程线路全都处于市区内,地下管线、周边建(构)筑物复杂。因此,必须重视施工与地下管线、周边建(构)筑物的相互影响。一是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原始资料,包括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这是施工单位所需的基础资料;二是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控制沉降,避免对地下管线、毗邻建(构)筑物等造成损害。三是加强监控量测。除施工单位的基坑、隧道监控量测外,建设单位委托了两个具有国家资质的单位进行全线工程施工过程环境的第3方监测。
2.1开展风险辨识,确定“五防”重点
地铁建设工程具有工期紧、参建单位多、施工工法多、作业环境艰苦、地质和周边建筑物复杂、技术要求高和危险大等特点,施工涉及安全问题很多,各种安全隐患也是层出不穷。为此必须抓住重点难点,这是安全防范的关键,也是现代安全管理抓住事故预防工作关键性矛盾和问题的要求。因此,要重视安全系统工程的应用,开展安全风险预评估,始终将工程安全风险预防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针对建设工程的共性和地铁工程的特殊性,确定防坍塌、防触电、防坠落、防轨行区事故、防火灾等“五防”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
由于地铁建设涉及隧道施工和大量基坑施工,坍塌事故是地铁建设施工最主要的危险源,容易造成施工人员的重大伤亡,导致周边环境出现重大隐患,地面或建筑物、构筑物沉降,对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构成重大隐患。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的重点工作之一,地铁建设施工也不例外。除了具有一般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的共性外,整个线路内35kV和接触网供电后,涉及的单位多,安全管理难度更大,必须保证作业人员安全进入带电区域及在带电区域内作业的安全。
在地铁轨道铺轨过程中或完成后,工程车和列车上线热滑、联调,都经过多个车站、区间,在这些车站、区间也有其他单位的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等作业,因此如果统一协调、综合管理不到位,则容易发生行车事故。
2.2审大技术方案
对于重大技术方案和特殊部位、关键节点施工方案,由建设单位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在每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代表参与监理组织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安全设计、安全事故预防、监控措施及方案,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开展施工安全监督检查与考核评比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承包合同的安全生产条款中明确了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为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责任,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单位组成的安全生产检查组,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地铁施工专用安全检查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如定期(季度)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由监理单位监督施工承包商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整改结果经监理确认、签字后上报建设单位安全监督检查部门,建设单位安全监督检查部门对重要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这样施工安全检查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
在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考核,表彰、奖励先进,处罚不合格者。深圳地铁对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考核评比共有4种形式:每个月定期出版“光荣榜与曝光台”、每个季度施工安全评比与奖罚,年度工程评先与安全“一票否决制”,一期工程的施工安全先进单位评比。
3结语
纵观现今社会的地铁交通的风险事故,地铁土建工程难度加大,至此建设方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来严于律己,为保证居民的安全与便利,时刻注意风险意识与辨识,为地铁的发展不断创新。
参考文献
[1]陶龙光,巴肇论.城市地下工程[M].北京:科学出版社,1996.
[2]王东杰,高文学.城市地铁隧道常用施工方法概述[J].建筑技术开发,2005(8):96-99.
“五一”假期将至,为确保期间我区建筑生产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节前建设安全生产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20日——4月30日
二、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
三、检点
1、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建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制定情况;建设工程分包情况,包括招投标、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建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管理情况及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与审查及安全监督检查措施制定和执行情况;重大危险源的台帐建立、监控及上报情况。
2、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特殊部位防火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落实专职监控责任管理,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宿舍临时用电管理;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源、灭火器等各类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动火作业审批、动火作业监护等各项消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网、保温材料等工程材料是否经法定部门检定合格;施工作业人员使用明火时是否清除周围可燃物及其他易燃危险物资并按规定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在高处实施电焊、气焊切割作业时是否对作业的周围和下方实施防护遮挡,焊渣是否有容器接装。
3、危险性较大工程。主要包括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等,检查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条例规范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及审查情况;深基坑、高支模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及备案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四口临边防护安全达标情况;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检查验收制度的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审查情况。
4、文明施工。根据《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重点检查工地现场对《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落实情况,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工地办公室、围挡等临时设施的设置情况;工地出入口、作业区和生活区主干道地面硬化,大门出入口阻水沟、车辆清洗坪和污水沉淀池设置及车辆污泥冲洗水泵配备情况;工地污泥、污水、废水排放及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工地食堂卫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四、检查要求
1、各单位一定要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务必于“五一”节前完成各项目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一定要及时整改,切实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摘要: 安全事故一直是困扰施工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被列为建设工程三大主题(质量、安全、环境)之一。本文从工程施工生产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 根据我国公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现状,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探讨从管理上建立起安全管理系统,提高我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方法,以求降低事故发生率,保护广大从业者的人身安全,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关键词:交通建设 施工生产 安全管理
Abstract: safety accidents always puzzl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implementation of the important factors, is listed as the construction of three major themes ( quality, safety, environment ) is one of the. This paper from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point of view, according to our country highway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situation, 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discusses from the management to establish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in China, improve the prod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method, in order to reduce the accident rate, protect the general practitioner's personal safety, to improve the competitiveness of enterprises.
Key words: traffic construction prod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我国建设工程持续快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增强。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建设投资也在不断增长。尤其是近年来公路施工项目迅猛增加,在建工程规模不断扩大使公路施工业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繁荣期。公路施工业的不断发展,为我国基础设施能力的不断增强,为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做出了基础性贡献。公路施工业在我国支柱产业的作用和地位也进一步地显示出来。
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国家和社会的根本利益所在。在谋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整个过程中,人的生命始终是最宝贵的。而公路施工业在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的大事。
一、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
交通建设工程由于其特殊性,其有如下特点:产品生产的固定性、露天作业条件恶劣性 、结构庞大施工高空性、队伍流动性大、素质参差不齐,实施安全管理的困难性 ,其手工操作多、体力消耗大、强度高,劳动保护的艰巨,并且产品品种多样性、工艺多变,施工安全管理复杂,有时施工场地窄小带来多工种作业的立体交叉性 。这些都给施工安全管理带来了困难。一旦发生事故将是
严重、复杂、可变性较强的。因此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和指导是非常必要的。
二、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及其管理的探讨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是指在工程建设施工生产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作为施工企业,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应从基础性的工作做起。
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相关制度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是从事安全工作的必备条件,应熟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在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时,要注意施工方案、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验收登记制度、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等等。在各种管理制度中,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是为保障安全施工确定的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是指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费用必须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是安全生产必备的基础制度。
2、建立现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参与各方及相关方的安全责任有了明确的规定。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建立、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以构成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责任制度
3.明确交通建设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健全保证措施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条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提供安全生产基本保障措施。
其中在生产过程中还要执行各项保证措施,包括1)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 ---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 ;2)按照标准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进行设置---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3)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①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的土方、石方开挖;
②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③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④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⑤隧道工程中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⑥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⑦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
⑧爆破工程;
⑨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工程;
⑩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4)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5)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6)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按要求设置 7)制定施工环境污染防护措施,防止施工过程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8)制定施工消防安全保障措施,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等。 9)健全劳动安全管理措施 包括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等等。10)配备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等的安全防护用具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自行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验收等。
4、实行持续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上岗;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作业人员进入新岗位、新工地或采用新技术时的上岗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明确违法行为的处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条款与刑法衔接。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参与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和安全责任对比表见表。有关条款中还增加了民事责任。并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如规定对施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罚款为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等,从罚款数额上来看,行政处罚力度加大。并规定了注册执业人员资格的处罚。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为适应我区城乡一体化进程,按照加快乡村城镇建设的步伐,保证我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加强农村建设工程的建设指导,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基本准则
为贯彻我国“建设单位(业主)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用户评价”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乡、镇土地整理项目、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以当地乡、镇政府负责质量、安全管理,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作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单位进行指导。工程建设应按照《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村镇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设计。……二层以上的住宅、宿舍和其它混合结构的民用建筑,或跨度在六米以上的单层民用建筑……。第二十八条承担本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的规定,工程建设参与单位(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应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工程建设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工程建设施工质量技术资料应当齐备。
二、应遵照的基本建设程序
1.办理相关工程报建手续;
2.委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时应依据地质勘察报告),应通过施工图审查;
3.确定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4.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制定质量保证措施);
5.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组织施工建设;
6.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三、工程建设各参与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要求
1.建设单位:
受区政府委托负责组织建设单位(农户),主要组织、协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活动;
2.施工单位或施工责任人:
1)新型社区建设的施工单位或施工责任人应围绕所承担的工程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2)施工单位或施工责任人应具有相应的工程建设资质或资格,具备所承建工程的技术、设备和资金能力;
3)工程建设施工单位或责任人应取得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如:取得资格的农村工匠);
4)工程施工人员应当具备本工作(种)所要求的资格及相应的技能。
3.监理单位:
1)监理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
2)监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
3)项目监理组应依据监理规范、监理大纲和监理细则进行监理,并作好相关的监理资料。
4.勘察、设计单位:
1)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规定参加重要部位的检查验收,包括:地基验槽、地基处理质量验收、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等;
2)设计单位应及时签署设计变更文件。
四、施工质量控制要求: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
1.工程建设所用的原材料(如钢材、水泥、砂石、砖等)、建筑构配件必须具有合格证,材料进场时必须按规定进行进场的复检,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的频率按相关规范进行);
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通知相关各方人员参加检查、验收,形成验收文件;
3.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应当送法定资质单位进行检测(试件的取样按相关规范进行);
4.施工质量检查应依据:班组自检、互检——专职质检员检查——监理检查的原则进行,重要的环节应通知质监站进行监督检查。
五、工程建设施工资料要求:
1.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应及时、准确、完整,重点保证质量控制资料(包括原材料、隐蔽记录、试块或试件、功能性和安全性的检测资料、重要的设计变更等);
2.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提交完整的工程建设资料,资料应按规定整理成册。
六、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施工单位加强安全教育、管理、检查(以书面记录为准);
3.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必须形成TN—S系统,保证用电安全;
5.工程施工到主体2米时,必须搭设外防护架进行封闭施工,严禁“”施工;
6.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械,应当完好,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维护保养;
7.塔吊、物料提升机等重要的机械,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应依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条例》履行监理职责;
9.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按工程进度对工程各施工阶段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价;同时,不定期的组织安全巡查,保证施工安全。
七、技术指导单位的工作: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安全责任;落实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监理是一种有偿的工程咨询服务,监理单位按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根据有关法规和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因此,工程监理应该在建设单位委托的业务范围内承担责任。
1.正确认识监理的安全责任
在《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合同法》以及有关现行法规中,仅规定了建设单位有监督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造价的权利,而没有赋予监督施工安全的权利。既然建设单位没有监督施工方安全生产的义务和权利,作为受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也不应负有监督安全生产的义务和权利。依据权责对等的一般性原则,监理单位承担的安全责任应该限定于监理过程中的“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事故”责任,而不是承包单位进行组织生产建设中的“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此外,《安全生产法》所称的生产经营活动,是指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该法约束的主体,是自身的经营活动可能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单位,不应包括为建设工程提供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即使监理单位可视为《安全生产法》中包括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涉及的安全事故是施工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出现的事故,绝不是监理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出现的事故,所以在施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施工企业自己施工人员的伤亡是施工企业的事,是施工企业及与其有连带合同责任单位的事,因此《安全生产法》所约束的生产经营活动主体,是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及与其有合同关系的相关责任单位,绝非是与施工企业无任何关系的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如果在监督管理活动中,因自己违反操作规程和规范造成自己的监理人员的伤亡事故,这时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才应为监理单位,才受《安全生产法》所约束,我们一定要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法》立法的初衷和本意。
2监理安全责任监督管理主体的认定与法律适用
(一)监理安全责任监督管理主体的认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因此应由建设局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的职权。
(二)监理安全责任的法律适用,安监局援引的法律法规分别有《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首先从法律适用上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作出处罚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应当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而无论是监管责任人还是监理单位,都显然不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理单位从事的是监理服务行为,而不是施工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所以安监局把《安全生产法》以及由它衍生出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作为行政处罚依据,存在行政相对人主体认识上的错误。
其次,从行政机关执法依据上讲,县安监局以其行政职能不能援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来作出处罚,因为能够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主体不应当是安监局而应当是建设局。该《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虽然安监局与建设局都是行政机关,但不等于行政机关可以随意援引法律,任意进行处罚。其所援引的行政法规必须与其行政职能相对应,才能真正起到公正执法的作用。
再次,在法律适用上,对监理单位的行政处罚,应适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因为《安全生产法》没有对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如何作出处罚的规定,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当中明确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于监理单位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无论单位和个人都有明确的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属于一般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即便监理单位应当受到处罚,也应适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而不是《安全生产法》。况且安监局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来确认监理单位违法,却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罚则来处罚监理单位,适用法律混乱,破环了法律的内在统一性。
此外,用不同法律条文认定同一违法事实,又用同一处罚条款对行政相对人作出不同的行政处罚,其政策法律观念之淡薄,其行政行为之随意可见一斑。另外,处罚告知依据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确有要求监理单位向主管部门报告安全隐患的义务,但该法条对于监理单位履行义务的前提是在监理工作中发生严重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而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的情况下,明显不包括安全事故发生的停工期间。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依据《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 号)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规定,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职责有:
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的,监理单位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的,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2)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3)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没有及时报告,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4)监理单位为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应当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监理单位履行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为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监理单位完全履行《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规定安全监理职责,不应再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其全部责任应由未执行监理指令私自拆除塔机的施工单位承担。此外,安监局认定的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不符,适用法律不当,程序混乱,以致作出了错误的处罚决定,依法应当撤销。
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内容也可以看出这个法条要求执法机关对被处罚人处罚前,必须履行责令其整改的义务,这是处罚的基本前提,执法机关未履行该义务,对监理单位的处罚行为是无效的行政行为。当地任何行政机关均没有对拆塔吊之事给予监理单位下达过限期整改通知书。既然行政机关没有履行这样的法定义务,那么其对监理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就是错误的,是与《行政法》相违背的。
结语
监理行业其自身的特殊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复杂性,使得现行法律在司法实践中容易引起混乱。随着监理市场的日趋成熟、规范,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等应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同时政府有关管理监督部门不能超越法律,一味强调监理方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责任,更应该加强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和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张明轩,高全臣.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7,12(12).
[2]梁伟业.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J].安全生产与监督,2005(6).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步伐不断加快,建筑行业也蓬勃发展,许多高层建筑和大中型住宅区雨后春笋一般,但是在深基坑土方坍塌,建筑火灾,坠落物体打击与触电等问题逐渐出现,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威胁。建设工程在我国的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相比于其他行业,施工过程中存在许多的安全问题。中国的建筑市场整体的情况有许多达不到施工质量标准。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应用,极大地避免了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政府与相关部门应该认识到在中国的国民经济建设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中的新背景下,安全隐患在施工过程中已经降到了最低。近些年来,即便中国的经济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给建筑业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但是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并没有随着技术的改进而显著下降。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着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低和安全保护措施不足,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率,而且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也阻碍了有效管理项目。所以在建筑施工事故愈演愈烈的今天,施工队伍应该树立正确的安全建设理念,严格的管理,且要对施工活动进行详细的分析,并制定一个完整的解决方案,减少安全事故发生,这样就会提高了建筑的施工质量。图1为安全施工现场组织培训图。
1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由于建设项目具有施工周期长、作业交叉、流量分散等特点,严重影响了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施工过程中,需要高空施工,如果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或相关安全意识薄弱,很可能酿成发生重大事故,危及施工人员安全。所以为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才行。
1.1提高经济收入
良好的安全施工管理可以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伴随着突发事件,无法预测。而且施工本身具有较大的风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其危害和损失也是不确定的。安全事故的发生意味着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损害,企业就会应当作出相应的赔偿。所以建筑安全管理,不仅可以减少事故的发生和企业的声誉损失,而且有助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1.2促进建筑施工进行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安全事故,不仅会影响到施工计划的工期,可能会导致一些企业资金的不足,甚至导致停工,这样就会增加了项目实施的成本。施工安全施工管理可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建设项目在计划周期内完成,减少损失。工程造价就可以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从而使的建设项目顺利完成。
1.3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搞好施工安全施工管理,提高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因为这些安全隐患是不确定的,需要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就必须控制这些风险的来源。所以需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同时,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建立相关规章制度,不断积累经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可以提高施工安全管理的水平。
2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问题
目前,建设工程施工面积大、操作复杂、交叉施工频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控困难。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经常上演危险工作。对于开发商为了节约材料成本,使用廉价或劣质的原材料,这不仅使得建筑工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施工质量也很难有保障。建设施工人员的权力和责任不明确,建设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违法分包、施工合同不严谨,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齐全,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几乎为零;交替作业,施工人员的疲劳建设,工程质量不仅不能保证人员安全施工过程不存在隐患;同时,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对所造成的影响不大,漏洞没有第一时间被检测出来。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不够先进,不能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理方法不够科学,检测技术和设备相对落后。此外,安全监察机构未能跟上时代的步伐。究其原因,是安全监理机构的职工人数有限,施工进度繁重导致的。为了有效降低工程造价,许多监理人员必须对质量与安全等多方面进行监督。施工质量问题很容易被发现,甚至可以通过目测或感觉来发现,所以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应注意安全问题。
3安全管理措施
3.1提高施工队素质
培训施工队伍,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和自我安全意识是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企业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知识技能培训,包括施工现场和风险、潜在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技术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施工方法等。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特殊处理措施安全相关的视频,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和了解相关的规则,以提高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人员提高施工安全意识和观念,遵守在施工过程中的规则和条例,降低工程施工的安全风险。在特种作业人员中,必须严格考核专业知识和技能,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促进施工安全管理和建设工程顺利进行。3.2做好施工安全巡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监管秩序,必须进一步加强安全检查。首先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在按规定戴头盔,搭建的时候需要检查是否牢固,同时,也注重对施工现场的机械电气管理检查,如果有问题,需要通过检查发现安全隐患,促进施工单位做好预防和控制措施。
3.3注重施工监理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实施各种施工监理的安全责任。在监理工作前,作为监理工作的重点,要熟悉图纸,了解相应的技术标准、法律法规,同时移交有关文件,向各方监督。同时,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法》的要求进行准备工作,风险相对较大的分部工程应与接受和操作的要求和程序相一致。监理要注意事前控制工作,切实落实监理的安全责任。控制工作的本质是监督各种措施和制度的实施。作为监理工程师,必须有效地实施各种检测方案、检测系统的实施、检验实体,如模板支撑系统的刚度和强度、深基坑变形等。因此,监理人员要时刻注意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此外,有必要加强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的整改工作,情节严重的,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事后控制,做好事后控制工作是积累监理安全责任的重要环节,主要是安排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和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安全工作的反思和总结。所以企业应形成相应的监管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采取监管措施的安全责任与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有利于增强安全责任的水平和能力,在未来并加强监督工作的重要性。
3.4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施工管理组织
在建筑工程安全中,为了减少事故发生频率,促进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是非常重要的。在建设项目中,要进行责任确认和安全目标管理,以促进安全保障体系的形成。此外,为了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使管理工作能够自圆其说,在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和降低安全风险,建立施工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建设是必要的。所以在工程项目中,必须建立安全人员的专业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安全工作管理的建设阶段。同时,建筑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实践中的规章制度,并建立奖励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员工激励机制,对在工作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4结束语
总而言之,安全施工管理在建设项目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关系到建设项目能否顺利完成。提高施工人员的职业素质和安全意识,建立与完善施工安全管理系统,可以促进安全施工管理,并且可以扩大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谭进发.关于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施工管理的重要性分析[J].四川水泥,2016(09):257~258.
[2]刘国臣.谈某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安全预防[J].山西建筑,2005(05):136~137.
[3]刘桂芳.探讨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施工管理的重要性[J].门窗,2015(06):77~78.
[4]李军民,李凤.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与管理[J].门窗,2015(01):37.
[5]张武.新时期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和管理剖析[J].江西建材,2015(18):85~86.
[6]王琎.新时代背景下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J].江西建材,2016(01):295.